篇1:拆除脚手架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落实脚手架拆除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确保脚手架拆除工程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明确如下协议。
甲方:
一、应积极组织和督促乙方开展安全拆除脚手架工作,加强拆除施工生产的指挥和协调。
二、划分拆除作业区,周围拉设警戒线和竖立警戒标志,警戒区域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
三、对脚手架拆除前检查吊运机械是否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
乙方:
一、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高处作业安全规定执行,上岗后先检查,加固松动部位和施工电梯料台口架子的加固工作,确保施工电梯正常安全运作,如有疏忽或加固不到位,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二、应清除脚手架各层留下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清理物品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扔,如盲目蛮干违反有关规定,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及费用由乙方负全部责任,若钢管扣件因抛扔造成损坏而无法归还给租赁公司的,由乙方照价赔偿。
三、在脚手架拆除过程中不能碰坏门窗、护栏、落水管等物品,也不能损坏已做好的地面和墙面,如损坏严重,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赔偿责任。
四、拆除时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时,应先通知对方,以防坠落,如违反规定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五、脚手架拆除程序,应由上而下逐层按部拆除,先拆防身杆、脚手板和横向水平杆,并依次拆剪刀撑的上部扣件及接杆,拆除全部剪刀撑抛撑以前,必须搭临时加固斜支撑,预防脚手架倾倒,未按规定要求做产生的一切费用责任乙方自负。
六、应积极配合甲方其他班组的修补工作,不得擅自提前拆除修补所需的脚手架,如延误由此而产生的额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七、运至地面的材料应按指定地点分类堆放,当天拆当天清,不能延误甲方下道施工工程。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篇2:安全生产责任协议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提高作业人员岗位安全操作意识,减少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E&OHS)事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实现“安全管理标准化、安全技术标准化、安全设施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操作过程标准化”要求,特签订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权利、义务和职责
1、享有参加各类安全技术、专业技术培训和参与安全生产活动、会议的权利。
2、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强令冒险作业和违反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及操作规程的指令。
3、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意见,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督,做到“四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5、新进场员工必须参加“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在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同时必须取得相关证件方可上岗。
6、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及其他相关防护用品并熟知正确使用方式方法;作业前检查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安全以及作业现场有无违章、冒险作业。
7、参加本班组安全活动,如:座谈、培训、危险预知活动、“5S”活动、演练、考试、班前安全例会、“三工”等安全活动;认真填写设备设施运行日志、维护保养记录、交接班记录、安全检(巡)查表等工作日志及安全记录。
8、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规则,确保各类安全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9、各种机械、电气设备无证人员不得使用;非电工不得随意拉接电线。
10、及时处理和报告工作中的不安全因素;积极参加事故抢险工作,并向事故调查人员如实反映情况。
11、按时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类安全学习培训和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紧急逃生和自救、互救常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12、自觉履行公司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E&OHSMS)、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相关职责要求。
二、本岗位安全职责相关要求
1、遵守潜孔钻工安全操作规程,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上大架子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并有人监护,大架子下面不准站人。
3、运转中严禁清扫、修理、注油,不准用身体或其它工具触及危险部位。
4、设备检修时,司机要与检修人员密切配合,并呼唤应答。
5、潜孔钻移钻、更换钻杆时,要密切注意周围的高压线,以防触及。
6、远距离或坡道上调钻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指挥。
三、奖惩办法
1、对发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为改善员工工作条件和施工环境,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被采纳的,对安全生产管理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根据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
2、因个人工作不力、消极怠工、玩忽职守等原因导致本职岗位在安全方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或造成安全事故的,将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队厂、班组和作业人员各执一份。
四、安全目标保证措施:
1、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使广大员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水平,发挥自控自防的自我保护作用,有效地防止事故的发生。
2、动态化的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安全状况的各种变化和可能引起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治理和防范措施,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3、严格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对作业过程和人的行为管理,控制违章违纪行为;加强对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管理,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
4、重视职业安全与健康。积极推行职业危害监控,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
5、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对于事故和未遂事故都应重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以处理,并从中吸收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班组: 岗位:
负责人(班组长): 作业人员:
年 月 日
篇3:安全生产责任协议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不发生伤亡事故及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追究规定》及《生产安全事故划分试行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贯彻执行市、区有关行业部门的条例,掌握安全动态。对上级相关安全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规定等及时向乙方传达,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由甲方主管安全人员向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必要时进行各种培训,乙方应及时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措施,让每个工人在教育记录上签字。
3、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管理,负责领导、组织、规划、检查、处罚及监督教育、培训等相关具体活动事项。
4、有权对其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甚至停工整顿。
5、甲方应在乙方入场一周内催促乙方上报劳务人员花名册及管理人员分工情况。
6、严格审查乙方施工资质,不得与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7、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隐患、违章要及时通知,提出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利的给予罚款处理。甲方有权对严重违章行为和存在较大隐患的施工过程停工整顿,不执行甲方要求的,清除出场。
8、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搭设的脚手架、龙门架等要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及发包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所有施工单位工作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填写书面记录。
2、乙方应根据工程项目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征得发包人安全部门同意。
3、严格履行发包人特种作业工作审批制度,根据各施工阶段,将对断路、动火、动气、动水、临时用电和进入容器内作业必须报批,并派专人负责现场监护。
4、乙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有全面的责任,任何第三人在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责任人承担责任以外,均有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对所承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管理责任。乙方项目部经理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6、乙方总承包人应维护甲方的声誉、利益,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制定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及其他事故的发生。
7、乙方必须设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协助甲方工作。
8、乙方负责人绝不能纵容、包庇专项工程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不允许充当队(班组)的保护伞,从而拒绝甲方的管理要求,养痈为患。
9、乙方在工人入场一周内应安排填写三级教育卡,不得缺人、漏人,三级教育卡由乙方保存好备查,经常教育有乙方负责。
10、遵守甲方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各项法规、制度,不得违章办事和作业,乙方应落实岗位责任制,不得违章指挥。
11、爱护保护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警示标志及劳保工具、设施器具,并做到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符合规定的要求。
12、服从管理人员及上级检查人员的指挥、管理和检查,遵章守纪,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13、乙方所使用的施工机械(电动吊篮、小型电动工具等)必须要有租赁单位资质证书、设备编号、检测报告、合格证,操作者上岗证及检查维修制度。对机械设备现场要有专人管理,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4、必须执行班前讲话制度并做好记录,针对每天的不同工作环境、对象、工种,由班组长或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讲话。
15、乙方根据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定出安全管理计划,并按照双方合同规定无条件配合甲方工作。凡属乙方出现“三违”和其它未遵守执行甲方规定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有乙方负责。
16、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或受到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经济处罚,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7、乙方每次更换和调动人员,必须事先向甲方通报,并落实好各项合法手续,严禁出现未经教育和考核的人员上岗。否则出现一切后果和责任事故,由乙方第一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承担。
18、所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行业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19、从事食品操作的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证,食堂应有卫生许可证,并要保持清洁卫生,有消毒措施和管理制度,严禁食物中毒。
20、对乙方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提出自己合理、正确的意见和充足的理由。
21、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区、生活区打架斗殴、酗酒赌博、传播淫秽物品,严禁酒后上班。
2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三、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亦按规定正常执行,不能成为某个方面的借口、推辞,协议在生效期内,如果双方还有其它条款,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2、有新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时,以新的为准。
四、特别说明: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责任重大。上至国务院、市、区,下至本公司都极为重视,相关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的相对出台已将安全生产推向政治和法律的高度,因此必须严格贯彻实施。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以人为本。
五、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1、乙方按甲方要求日期交齐相关手续及证件,否则除承担全部责任,还要承担上级或公司对甲方的处罚。
2、——————
补充条款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工程完成后本协议自行解除。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负责人: 分包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4:工程总分包安全责任管理协议书
甲方: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项目经理部
1、为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工程的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同时依据甲乙双方合同要求,特签订本协议。
(一)说明
1、甲乙双方存在正式合同关系,甲方为总包,乙方为分包。
2、施工期间,甲方授权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乙方授权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
上述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各自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员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并留下书面变更记录。
3、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及本协议要求,分别认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4、甲乙双方在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职责过程中,需要甲乙双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工作程序执行,确保法律法规要求的职责得到落实。
5、甲乙双方依据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合同及本协议内容在施工过程中留存的书面记录,作为甲乙双方履行各自安全职责的主要证据。
6、本协议所称伤亡事故均包括对第三方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
(二)安全责任划分原则:
1、甲乙双方分别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均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作为法人单位应当履行的责任,切实加强各自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体系。
2、甲乙双方作为法人单位均应当分别履行的责任主要包括:
1)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2)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
3)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确保实施;
6)对本单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施工生产过程中,要督促作业人员遵章施工;
7)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如实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并履行签字手续,同时督促作业人员遵照执行;
8)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标准或规范、做好防护措施;
9)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0)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其他要求。
(三)甲方责任
2、甲方负责制定施工现场总的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规范现场的安全管理,协调甲乙方之间、乙方同其他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3、甲方负责根据工程现场情况及甲乙双方合同要求,为乙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并负责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变更乙方的安全责任区。
甲方要尽可能以书面的形式为乙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并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分别留存,无法书面明确的安全责任区按安全责任区的划分原则确定。
安全责任区划分的原则见乙方责任第7条
4、甲方负责编制工程总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项施工方案中适应本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进行审批、下发给相应的乙方;
对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由乙方负责及时制定各专项施工方案,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0条。
5、甲方负责根据工程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居住住所以及用于脚手架、临边、洞口、交叉作业等处安全防护设施的物资(统称为安全生产物质条件,具体范围以双方合同为准)。
因甲方提供的上述物质条件存在缺陷造成施工人员伤亡事故,由甲方(或出租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6、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书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员,并由双方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甲方进行的交底侧重于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隐患,具体交底范围包括:工程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设备的技术性能;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通道口防护、预留洞口防护、电梯井口防护、楼梯边防护、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消防器材布置、机械防护棚的做法等。
甲方未履行上述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总包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方面的隐患的解决,由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操作规程或标准规范对乙方人员的操作行为进行安全交底,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2条。
7、甲方负责根据相关规定,明确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要求。
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
8、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相关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各项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必须履行书面手续,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关方签字确认。
需要进行安全生产验收的工作由乙方负责申请报验,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3条。
安全生产验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的入场验收工作;乙方报验的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乙方报验的安全防护措施的验收工作等。
乙方需报验的分项工程范围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报验的安全防护措施范围由甲方确定,具体范围见附表1。
9、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第三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区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应履行书面手续,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关方签字确认。
安全责任区需交接内容主要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的交接;分项工程的交接工作;安全防护措施的交接等。
需交接的分项工程范围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交接的安全防护措施范围同第7条内容。
需要交接的安全责任区由乙方负责申请报验,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3条。
10、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责任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各类隐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头形式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并可依据本协议对乙方给予处罚。
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检查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和范围内隐患未及时得到消除导致的事故不承担主要责任。
11、当乙方根据本协议乙方责任第16条、第18条要求,书面提出某作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无法施工时,甲方负责和乙方共同协商,消除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工人的安全,隐患消除完毕,需留存相应的资料,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12、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开展安全教育,甲方应在乙方入场后,与乙方共同对其施工工人进行一次入场安全教育(教育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还应在施工过程中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现场负责人应对甲方每次进行的教育记录进行签认。
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工人进行的安全教育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事故人员缺失安全教育不承担主要责任。
13、甲方有权对于乙方施工人员在生产工作中的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甲方有权对不满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员提出更换。
14、甲方对乙方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落实合同及本协求情况,有权进行监督,对乙方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对违反合同及协议的行为,有权及时制止,同时,因乙方违法或违反合同、协议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有权进行索赔。
15、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作为总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四)乙方责任及违约处罚
1、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同时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乙方使用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人员对现场进行管理,本单位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员有变更时,必需书面告知甲方安全主管,并经甲方安全主管同意后,方可更换人员,未经允许变更人员或无证上岗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3、乙方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设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3人。
乙方上述人员配置不到位或无证上岗,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违反上述第1、2、3条款,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
4、乙方必须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的工人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同时,乙方进入本工程现场,必须向甲方提供准确的现场施工工人名册交甲方管理人员,施工过程中临时调整人员时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伤亡事故,若事故者未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册不符合,不论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5、乙方应保证本单位工人身体条件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员,由于乙方工人身体条件不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或乙方私自使用上述人员,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违反上述第4、5条款,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
6、乙方不得将承接的工程非法再次转包,乙方违反本规定,发生在非法转包单位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首先向甲方提出关于明确乙方安全责任区的书面申请,确定责任区后,要和甲方履行签字手续。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未向甲方提出上述要求,或未经甲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即开始施工,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安全责任区划分的原则为:施工区以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内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业面、材料存放场地以及乙方人员进出工作面所必经的施工区域等为乙方安全责任区域,办公区和生活区以乙方人员办公、生活的区间为责任区域。
8、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9、乙方负责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场前,做好本单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及其他各类教育,并及时组织受教育人员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乙方还必须对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并留下教育资料存档。
乙方需将对工人开展的“三级安全教育”、考核记录在完成考核后三日内,报甲方专职安全员备案,并留书面记录,甲乙双方分别留存。
乙方违反上述第9条款,未按照规定对施工工人开展教育和考核,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报上述资料,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0、对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由乙方负责及时制定各专项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须制定符合本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按程序进行审批,同时乙方负责组织实施方案。
由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或乙方未落实方案导致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1、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责任区内,合理组织施工,不按甲方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张、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序,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2、乙方负责根据标准、规程、操作规程、甲方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对下属每一位施工工人进行侧重于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隐患的安全交底,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违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应急措施等,务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掌握自我保护的知识,并负责督促工人执行交底。
安全交底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须在交底上签字接收。
安全交底一式三份,由工人、乙方单位分别留存一份,同时,乙方还必须在交底签字完毕后一日内,报甲方一份进行备案。
乙方违反上述第12条款,施工人员未接收安全技术交底,或未按照交底要求施工,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报上述资料,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2千元,发生伤亡事故的,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3、乙方负责按照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甲方签发的技术交底或安全交底等要求,及时做好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施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等安全生产工作。
对于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进行验收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乙方按标准做到位后,在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进入工作面之前,必须填写报验表,书面报甲方进行验收,待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并履行验收签字手续后,方可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
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分别留存报验资料和验收资料。
乙方需报验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范围,同甲方责任第7条内容。
乙方违反上述第13条款,未按要求做好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或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未经验收私自施工(以甲乙双方签认的验收单为准),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3千元,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4、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同甲方责任第6条内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15、当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移交乙方后,乙方负责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日常维护,确保其有效性。
乙方在未向第三方移交分部、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前,对因己方负责范围内的分项工程或安全防护措施存在缺陷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16、乙方除按第15条做好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有效性的保障工作外,还必须经常性的检查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各类隐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
乙方需将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检查情况或检查记录,每日及时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以使甲方协助乙方解决其安全责任区的隐患,保证乙方操作工人的安全。
乙方未履行检查职责或未发现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隐患,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发现安全隐患未按上述要求向甲方及时汇报或隐瞒不报,甲方即认为乙方能够独立解决该隐患,此类隐患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7、当甲方按照甲方责任第9条要求,对乙方安全责任区的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后,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文字或口头的整改要求,及时纠正本单位的安全隐患,并要以整改反馈单的形式向甲方反馈整改情况。
乙方违反上述第17条款,未按甲方要求及时纠正隐患,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1万元,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8、乙方负责在安排本单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务前,派专人检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措施、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有无安全隐患,若存在安全隐患,能够内部解决的,乙方必须及时将隐患解决后方能安排工人作业,若需和甲方协调解决的,乙方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反馈,待双方共同将隐患排除后方准施工。
若乙方安排工人作业前未检查有无安全隐患,或发现隐患不进行整改也没有书面反馈给甲方要求排除既自行组织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乙方安全要求,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19、乙方负责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居住住所等安全物质条件(范围同甲方责任第4条),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安全物质条件前,要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认真检查物质条件能否满足安全规定并保证己方安全生产需要,对于满足己方需要的要与甲方履行交接手续,对于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必须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履行交接手续后方准使用。
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不正确使用安全物质条件导致伤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安全物质条件发生缺陷等导致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本条阐述事项的典型事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9.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电器设备,未报请甲方同意,在使用前也未进行检测是否合格后即行使用,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9.2乙方人员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动用、乱开甲方机械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
19.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塔吊等机械时,信号工或挂钩工人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伤亡事故。
20、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
因施工生产需要拆卸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协商一致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拆除后,乙方安全负责人员必须对该施工区域进行重点监控。
安全防护措施的拆除必须留存双方签认的书面记录。
乙方违反上述第20条款,本单位施工工人擅自拆除或未按甲方批准的拆除要求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1万元,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1、乙方负责为本单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护目镜、手套等各类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不能以货币等非实物的方式代替,同时乙方相关管理人员必须督促施工工人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乙方为工人配备的上述物品,在向工人发放后,必须将发放清单及物品合格证明材料,交甲方备案。
乙方违反上述第21条款,未向工人提供防护用品,或提供不合格防护用品,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乙方工人不正确佩戴防护用品,每发生一人次,处罚50~2百元,因上述原因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2、乙方不得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和设备,乙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各类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且受力性能、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乙方对自带的上述设备、设施必须建立管理制度,并进行有效管理,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和报废必须符合相关标准。
乙方自带的上述物品,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单进行备案。
乙方自带的设备设施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3、乙方进行爆破、吊装、土方开挖等危险作业时,必须派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乙方违反上述第23条款,进行上述作业时,现场无专人进行安全管理,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3千元,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4、乙方自带进入施工现场的氧气、乙炔、油漆、涂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和发放,同时要书面报甲方同意后,在楼外设专库存放。
乙方自带的上述物品,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单进行备案。
乙方使用上述物品时,必需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严谨违章作业。
乙方违反上述第24条款,私自使用上述物品,或有违章行为,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1万元,管理不善导致的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的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5、乙方负责采购合格、卫生的食品及配料,并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乙方对本单位工人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26、乙方负责督促本单位工人保持生活住所的干净整洁及良好的住宿习惯,对于发生在工人住所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7、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管理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或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违反上述第25、26、27条款,存在采购食用不合格食品、生活区脏乱差、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时,每发生一次,处罚2千~1万元。
28、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以下无法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进行杜绝的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8.1非工作时间工人突然死亡、2米以下非高处作业发生摔倒导致伤亡、挪动大件材料发生意外伤亡等;
28.2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或系挂安全带,但在摘带移动作业位置时发生伤亡事故的;
28.3在现场或生活区吸烟,违章动用电气焊、明火而发生的火灾事故导致伤亡事故的;
28.4私自拆除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并从防护拆除处摔落造成的伤亡事故。
29、乙方在非允许施工时间内施工,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30、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外,生活区外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1、乙方必须服从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作为分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32、乙方负责每月25-28号书面向甲方汇报本单位工人(含管理人员)伤亡事故情况,并不得瞒报事故。
(五)事故处罚
乙方必须依据本协议要求,加强本单位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杜绝伤亡事故、火情及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乙方作业场所或生活区发生火情、食物中毒或人员伤亡事故,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发生火情,扣除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5千~5万元,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扣除5千~5万元,受伤一人,扣除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5千~10万元,死亡一人,扣除工程款履约保证金50~100万元。
(六)其他事宜
1、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补充,与工程合同具备同样法律效力,协议内容如有和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符者,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施工现场发生施工人员伤亡事故时,本协议作为区分甲乙双方责任的主要文件,协议未阐明的事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
3、本协议经立协议双方法人单位盖章或现场负责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合同任务结束。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项目经理部各存放一份,法人单位各存放一份。
甲方法人单位:乙方法人单位:
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乙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篇5:北京市施工安全责任协议
建设(监理)方: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总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 工改造及装饰工程的顺利完成,依据国家、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贯彻消防“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乙方须认真执行北京市消防条例和政府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84号令xx年)第四条规定:“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甲、乙双方应共同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乙方要组建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三日内,必须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核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许可证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3、乙方须在三日内到北京市消防局领取并如实填写《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审批表》、《北京市建筑工程现场消防安全审核备案表》,并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卫方案及现场治安措施方案一并报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
4、乙方对进驻施工现场人员须进行严格审查,并负全部责任,做好对施工人员的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教育,严格遵守甲方及长城饭店的各项安全规定。
5、乙方与各分包及班组应签订安全协议书,专业施工队应与每个进场的工人签订安全协议。
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乙方应组成现场安全保卫组,制定施工现场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并张贴在施工现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甲方负责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的监督检查。
6、施工单位每天收工后,乙方须留有一定的保安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因乙方安全检查员不到位,经甲方查出,将对乙方进行人民币100元罚款。
7、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配备abc干粉灭火器及其它消防器材设施,乙方防火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和器材使用的培训。
长城饭店保卫部可协助,做到未经安全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违者甲方将对乙方负责人处以人民币100元罚款。
8、施工前,乙方应对进场施工人员办理施工出入证,施工人员佩带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尤其对特殊工种应严格把关。
9、施工单位使用的电气焊设备须甲方及长城饭店专业人员检查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
10、施工期间严格管理明火作业。
动火前,由长城饭店现场消防管理人员办理“动火证”,长城饭店消防专职人员和乙方保安人员到现场查看后,方可动用明火。
动火人必须先清理现场可燃物和易燃物并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设看火人,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水桶。
严禁非焊工操作。
违者甲方或长城饭店保卫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罚款或其它处理。
11、施工中必须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设专人负责,建立领用制度,妥为保管,严禁乱扔、乱放,本着当日用多少,取多少的原则,严禁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储存及交叉作业。
12、施工单位的工程用料,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物料进出饭店要有严格手续,主动接受保安人员的查验,施工现场所用材料、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组织力量进行看管,如有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3、甲方认为施工现场存在重大隐患,有权责令停工整改,停工期间所造成损失及工程进度滞后,由乙方自己负责和承担。
14、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按操作规程文明进行施工,施工中发生的伤害事故,均由施工单位自负。
15、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因不遵守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甲方将追究当事人和乙方负责人的责任,并由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重大事故应报有关部门处理。
16、施工中,乙方施工人员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应照价赔偿。
其赔偿物品与饭店现设备型号、功能一致;故意损坏者,除赔偿物品外,还要处以罚款。
17、施工中需改动消防报警设备及消防水系统时,应提前一天向长城饭店保卫部申报,不得擅自移动,违者对乙方施工单位处以200元罚款。
18、明确施工现场若干规定如下:
18.1全部工作人员应佩戴出入证(胸卡),无证者不得入场。
18.2进入现场应戴安全帽,无帽者不得入场,入场后不戴安全帽者罚人民币100元。
18.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甲、乙双方负责检查。
违者第一次罚人民币1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3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元并逐出场。
如发现某专业队施工现场地面有烟头,双方检查人员均有权对该专业队进行十至五十元的罚款。
18.4场地内严禁大小便,违者第一次罚人民币1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3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元并逐出场。
18.5现场严禁打闹、斗殴、喝酒,违者罚人民币100元。
18.6现场除管理人员外不得使用手机,违者罚人民币50元。
18.7施工单位所需要的临时电源、水,须经乙方工程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长城饭店保卫部备案;由乙方工程部电工指定配电盘,电源线须用双护套线接通使用;未经乙方许可私自拉临时线路,私接电源,甲方及长城饭店保卫部将对当事人进行100元的罚款,对施工负责人进行200元的罚款。
如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18.8现场不得使用未准许使用的工具,如须使用火药枪(射钉枪)高压枪、钉水栓,切割机等,乙方须提前一日申请,许可后方可使用。
违者罚人民币100元。
18.9乙方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如须进行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应提前取得长城饭店动火证,配备看火人员、消防器材后方可进场规范作业,违者罚人民币3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10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0元并没收设备工具。
18.10施工现场废弃物乙方应按指定地点存放并及时清走,违者将进行200元的处罚。
19、乙方在施工全过程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政策、法规与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坚持做到“安全工作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真正做到预防为主,杜患未然。
20、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和相关的规定,在今后施工全过程,按照施工监理程序开展工作,认真对待甲方(监理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对监理通知及会议纪要所提问题及时整改、消项,切实做到各项工作(含安全工作)的预控和过程控制。
21、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各持一份。
甲方单位(签章)乙方单位(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篇6:项目部安全责任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煤气区域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6号)、《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__)和凌-钢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乙方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预防煤气区域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经双方充分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为凌-钢生产设备的维修工程项目。
第二条协议期限:
第三条煤气区域维修安全管理内容
维修主要指竖炉、高炉、转炉、烧结机煤气设备的维修。
(一)应制定三个方案:一是检修工作方案;二是停气和吹扫方案;三是送气置换方案。
方案应包括组织指挥机构,检修内容和涉及范围,检修程序,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等内容;应办理有关作业的许可证,做好安全确认,并进行严格检测并记录,做到统一指挥,令行禁止。
(二)负责施工的单位必须与业主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同时经各有关部门认可并办理相关手续。
施工企业应对自身范围的安全工作承担责任。
(三)检修实施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
(四)作业人员应随身佩戴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作业环境有害气体浓度超标或氧气浓度不足时,应佩戴空气或氧气呼吸器,设专职监护人。
(五)作业场所应设有逃生及救援通道。
(六)维修规定内容不得改变,否则必须重新申请。
项目完成后由凌-钢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七)施工作业要求:
1.施工中要严格遵守制定的施工单项安全措施,动火点必须备有相应、有效的灭火器材和一氧化碳测定器;进入煤气设备或管道内作业,必须配备便携式一氧化碳测定器和便携式氧气测定器,并采取联系呼叫措施予以安全确认;工作人员每次进入设施内工作的间隔时间至少在2小时以上,中间到无煤气地点休息。
2.带煤气危险作业,如带煤气抽堵盲板、带煤气接管、高炉换探料尺、操作插板等,不应在雷雨天进行,不宜在夜间进行;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佩戴空气正压呼吸器或隔绝式防毒面具,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工作场所应备有必要的联系信号、煤气压力表及风向标志等;
(2)距工作场所40米内,不应有火源并应采取防止着火的措施,与工作无关人员应离开作业点40米以外;
(3)应使用不发火星的工具,如铜制工具或涂有足够厚度润滑油脂的铁制工具;
(4)距作业点10米以外才可安设照明装置;
(5)不应在具有高温源的炉窑等建、构筑物内进行带煤气作业。
3.带煤气动火补焊等作业,必须保持管内煤气正压不低于100pa,在动火点附近安装校验有效期内的适用压力表,专人连续监视压力,并用对讲机保持联系,无法确保规定压力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八)停气应做到:
1.确认全部止火。
使用按规程规定有效可靠的装置关闭入口煤气及仪表导管阀门,检修设备与运行中的设备要用盲板或眼镜阀可靠切断。
打开末端放散管,确保内部煤气吹净。
2.末端放散应高出煤气管道、设备或平台4米,距地面不小于10米,车间内部或距车间10米以内不经常操作的放散管必须高出建筑物的屋檐,操作时应站在上风口,必要时在放散口附近划定警戒区,区内禁止有火源,并注意煤气不要逸入周围房屋。
3.高炉煤气管道停气时,从煤气来源阀门后附近通氮气赶煤气,也可采用打开所有人孔,自然通风或强制送风赶残余煤气。
4.焦炉煤气或混合煤气管道停气时,向管道始端通入氮气,也可先通入高炉煤气赶残余煤气,后按赶残余高炉煤气的方法处理。
5.排水器由远而近逐个放水驱除内部残余煤气。
6.在管道末端和各死角处做爆发试验,如点不着,可停止通氮气,打开人孔通风,待含氧量达18%和一氧化碳含量合格后,方可进入管道内工作。
(九)送气应做到:
1.清除管道内杂物,清点工具,人数齐全后封闭人孔和手孔。
2.所有阀门应完好无损,能按要求关闭和开启。
3.将排水器灌水满流,保证达到规定要求的水封高度,关闭排水管阀门和试验头阀门。
4.管道及附属设备上停止动火作业,煤气管道周围不得有火源和大于200℃的高温物质。
5.打开末端放散管,从管道始端通入氮气赶空气,在末端放散管附近取样试验至含氧量低于2%。
6.打开阀门引入煤气,同时停止通入氮气,以煤气赶氮气在末端放散管处做爆发试验,连续三次合格后关闭放散管。
7.打开仪表导管的阀门,恢复仪表指示。
8.改扩建及大修后的煤气管道必须经严密性试验和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送气。
(十)发现煤气泄漏,不能盲目冒险作业和冒险抢救。
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乙方负责。
”乙方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现场由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二)乙方施工前,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特殊工种上岗操作证、本次工程的安全施工方案、相关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相应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为甲方提供施工人员的具体人数及姓名。
(三)施工前,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经安全教育人员进入作业现场,患有心脏病、高血压、恐高症、癫痫病等人员高空作业,不许使用未成年工上岗。
进入现场必须自行配备和正确穿戴好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
(四)需使用甲方或凌-钢的机械、电器、起重设备时,必须经甲方或凌-钢主管单位同意,方可使用,乙方不得私自使用、操作以上特殊设备;自带设备、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否则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关的安全责任。
(五)乙方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项目区域外的场所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相关的安全责任。
(六)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区打架斗殴、酗酒,严禁酒后上岗。
如果遇到雨雪雷电等特殊气候时,野外、高空、外房顶作业,必须停工。
(七)乙方负责此项目过程中的现场施工全部安全责任,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事故的分析结果,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五条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篇7:项目部安全责任合同书
甲方: (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为乙方)
为了贯彻我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明确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双方就安全管理责任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甲方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
2、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建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安全管理目标分解落实情况。
3、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
4、有权检查乙方有关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持证情况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监督并促进乙方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活动的开展。
6、督促乙方做好环境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7、有权组织安全生产定期不定期检查,专项治理检查,文明施工创建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检查和评审乙方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9、监督检查乙方的安全施工作业情况。因乙方严重违规施工作业而影响甲方正常生产时,有权停止其施工作业至整改验收合格为止。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2、乙方明确由 同志为乙方主要负责人,并对本单位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条例、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管理缺陷、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责任和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4、按有关要求对项目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辩识评价,针对评价出的重大危险源、重大环境因素制定管理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保证项目足够的安全生产投入并有效实施。
6、乙方为所有从业人员办理合法的用工手续。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业人员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乙方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乙方承担其法律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7、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和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边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费用。
8、施工单位对现场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1)乙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2)针对工程项目由乙方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9、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10、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施工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11、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防火防毒等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12、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13、乙双方人员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4、施工单位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应会同相关单位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做好工人和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遵章守纪等方面的管理。严禁上班前喝酒,寻衅闹事。乙方承担因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16、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7、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施工单位来承担责任。
18、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劳动保护用品。
19、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告知作业人员相应的作业环境、操作规程、防范及紧急避险措施,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和安全检查记录工作。
20、施工单位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定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指派的安全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21、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22、乙方配置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满足施工要求,所配置的特种工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教育培训,做到100%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2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责任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不准任意玩弄,损坏偷盗。动用明火必须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制定防火监护人员,签发监护工作交底书,落实监护措施。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生活区内,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准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气。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烟。
24、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25、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26、乙方在签订本同后,应自觉地向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并向永宁县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劳动局劳动保护检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27、乙方必须建立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技术、安全人员自查、巡逻,自觉接受和配合上级及甲方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28、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按规定处罚。
29、乙方应按有关要求设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交接班制度。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使用。
30、乙方自备及租赁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负责保管和使用以上设备并对安全负全责。
31、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危险部位、场所悬挂安全标志和和警示牌,并认真维护和管理,不得随意拆除和挪动。
3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消防管理规定组织施工,明确消防负责人,自觉接受上级及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乙方承担由于消防管理缺陷和自身消防措施不力造成的火灾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33、乙方必须认真执行文明施工和卫生管理制度,保护环境,做到水、气、声、渣达标排放,保持场容场貌整洁和办公区、生活区的卫生整洁,做好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力争所确定的文明创建目标的实现。
34、乙方如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向甲方主要负责人报告,同时积极组织抢救,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好记录或拍照摄像。
35、乙方要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甲方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损毁事故现场,乙方承担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6、乙方如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接待和善后处理工作。乙方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费用。
37、乙方若为供货安装单位,则供货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事故由乙方对其负全责,安装过程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质保期内若因为货物质量和缺陷问题造成安全事故,乙方负全责。
38、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
三、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搞好文明施工作业。
四、本协议书和合同主件同时签订,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质保期满后终止。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篇8:项目部安全责任合同书
为了加强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在消防工作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管理条例》、《西双版纳州xx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状》、《西双版纳州xx年旅_________业安全生产责任状》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在乙方承租区域配置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2、 甲方的保安部和相关部门有权经常对乙方场所进行消防检查。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和行为以及有火灾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和停业整顿。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的承包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有教育自己员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的责任;
2、 乙方必须确保承包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完好,严禁私自动用、挪用消防设施(附件:出租区域消防器材清单)。
3、 乙方在未经许可的前提下,不得擅自使用电炉、电烫斗、电烙铁、电磁炉、电饭煲等电热器具。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4、 乙方严禁在承租区域内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禁止使用煤炉、酒精炉、煤气炉等明火设备;
5、 乙方必须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严禁在走道、楼梯等出口部位堆放杂物;
6、 乙方严禁在酒店内动用明火(包括焚烧废纸等可燃物)。确因经营需要,必须填写“动用明火审批表”报酒店安保部审核,经批准,在指定地点、时间内并落实防范措施后,方准动火;
7、乙方不得私自改变消防设施设备的用途,造成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的遗失、损坏,按照原价赔偿。
三、 违约责任
1、 凡因甲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经济赔偿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凡因乙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乙方违反消防法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消防安全责任区:ktv、桑拿、商场经营区域、附楼一楼至二楼通道。
五、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当地消防监督部门各执一份。
备注:
1、乙方每日凌晨2时以前,必须关闭或调小ktv音乐声音,以免影响酒店客人正常休息。
2、乙方要严格控制内部人员在承租区域内活动,严禁到酒店其它区域,影响酒店正常经营。
甲方:( 章) 乙方:(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9:项目部安全责任合同书
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员工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要求,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员工签订交通安全责任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机动车驾驶员及其驾驶的机动车辆均严格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行驶和审查及检验,办理有关保险。全体员工应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认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文明行车。
二、机动车驾驶员驾驶机动车应遵循行人优先原则,主动避让行人,严格按道路标志、标线进行行驶。机动车驾驶员严禁酒后驾车、违章行驶、乱停乱放。
三、机动车驾驶员应积极参加政府交通管理部门和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随时更新自身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知识和安全驾驶知识与技能。
四、行车时做到文明礼貌,按照路线行驶,不抢道,不强超抢会,不超速行驶,不开冒险车;注意劳逸结合,保证驾车时精力充沛,不疲劳驾驶,不超载超员,不将车交给无照人驾驶,绝不酒后驾车;停放车辆地点安全可靠;不驾驶套牌车、安全技术状况差或来源不清的机动车,不驾驶无牌、手续不全车辆上路行驶。
五、公务车辆的专职驾驶人员,不允许将本人所驾驶车辆交他人驾驶;不搭载与公务公干无关人员,不允许易燃、易爆物品上车;不私自出车。
六、驾驶私家车、摩托车、骑自行车、步行上下班应按合理的时间、合理的路线往返。驾驶私家车的,不搭载同事上下班。
七、机动车驾驶员应认真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工作,行车前应对车辆进行认真检查,车辆各部件须符合安全行车要求,严禁开故障车上路行驶。上路行驶的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并配备灭火器材。
八、对于酒后驾驶车辆、违章超过12分和发生交通责任事故者,除了接受公安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处罚外,还要按照公司交通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公司、员工各执一份。
此协议自20xx年1月1日起生效。
XX有限公司(盖章)
委托代理人:
员工签字:
年月日
篇10:项目部安全责任合同书
门日报新文化发展公司电子商务项目库存管理情况说明:
该项目为网店跟实体店结合,商品多处摆放展示;
因发货和实体店售卖需要,货品未能统一放进仓库,在货品数量较多的情况下,办公室留存部分满足发货,其余放进白沙书城仓库。
仓库要实现规范管理,需安排两名仓管(兼发货)轮值,现因人手问题,没有专门的仓管人员和发货人员;
目前客服人员轮值,并兼发货工作,暂时能够满足仓库管理轮值的需要。
针对以上情况,仓库目前暂定由轮值客服人员兼任,当班客服必须对所有货品负责,如有需要,客服人员可进行换班盘点。月底盘点项目助理统筹,客服人员协助,对仓库存在问题,所有保管人员责任均等。
现把仓库管理条例细化如下:
1、按现有仓库面积,规划平面图,分别按料号次序摆放,并将各物品型号、规格用标签纸列示于物品前,各项物品对应陈列其后。
2、仓管员对于所经管物品的排列以利于先进先出的作业原则分别决定储存方式及位置。
3、遵循7S原则(整理、整顿、清洁、清扫、素养、安全、节约)。
4、未经检验的物品,摆放在指定区域。
5、检验合格的物品,及时入库贮存。
6、换货、报损的物品,区分存放,并单独记账。
7、非货架贮放的物品,不可超高、压线、倒置、重压。
8、禁潮物品应做好防潮措施。
9、保持适宜的仓贮温、湿度条件:温度控制在5~28℃之间,湿度控制在40~50%之间。
10、易燃、易爆、易腐蚀的物品应分开贮存,并加以明显的警告标识。
11、仓库内严禁烟火,不得使用过分发热而可能造成火灾、危险的电器。
12、物品贮放,庞大、笨重物品放下方;轻便、小件物品放上方。
13、物品堆放不宜过于紧密,保留间隙及库房进出通道顺畅。
14、易碎、易破物品须轻取轻放。
15、配套物品应成套存放,以防混乱。
16、每月28号前结账,并发送当月物品库存情况给相关部门。
17、年中、年末,仓库会同财务部、质量部对物品进行盘点,查实物品的料号、品名、规格及型号,核对物品数量是否与账面一致,并随时接受主管部门及财务部稽查人员的抽查;
18、出具盘点报告,出现盘盈或不可避免的盘亏情况,由仓库主管呈报部门领导、公司领导核准后调整,若为保管不善引起则由保管人员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所有保管人员责任均等。
责任人签名:
日期:
篇11:项目部安全责任合同书
1、员工必须执行“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2、新进员工必须经过公司“三级”(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3、各岗位要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安全规程及各种安全制度,记录清晰、真实、整洁,并保持作业场地清洁。
4、日常工作与安全管理工作发生矛盾时,要把安全工作放到首位。
5、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各种违章指挥。
6、定期参加安全学习,学习安全规程,总结前一阶段安全工作,促进今后的安全工作。
7、员工必须按规定参加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不安全隐患,安全活动记录。
8、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
9、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及工、器具是否完好。
10、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和防护、消防器材。
11、认真做好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发现异常应妥善处理,及时上报,并认真做好记录。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篇12:项目部安全责任合同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杜绝员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酒店工作培训及生活期间安全责任方面达成协议,以资双方共同恪守。
1.甲方要经常向乙方进行安全常识方面的教育,告知员工要保护好个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尤其要防止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在酒店工作或培训期间,乙方离开工作及生活区域(请假、临时假、休假、私自外出等)如发生意外由乙方自己承担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在工作期间要时刻注意自身安全,禁止攀高和危险游戏,禁止做危险动作等,如发生人身伤害等意外完全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禁止乙方进行吸毒、打架、诈骗、勒索等违法活动,并时刻监督和引导乙方不得有上述行为,如乙方在酒店或工作时间之外,私自进行违法或动(如吸毒、打架、诈骗、勒索等)被国家司法机关追究的,由当事人本人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酒店倡导吸烟有害健康,工作和学习区域内禁止吸烟,确需吸烟者必须在酒店制定的地点(吸烟区)吸烟,不可随意乱扔烟头,并且要把烟头彻底熄灭,避免火灾的发生,如发生意外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个人损失,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6.在酒店工作期间,未经批准,擅自驾驶本酒店或私人车辆外出,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者,由本人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本酒店门前各种车辆出人频繁,员工步行或驾驶车辆出入要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警惕,放慢速度,做到安全出行。如乙方不遵守宾馆的规定,在门前发生任何意外和人身伤害,由本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酒店严禁任何人携带(如管制刀具、毒品、爆炸品、易燃品等),如有违反禁令私下携带者,造成的责任事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9.所有员工在工作和实际操作中必须严格执行酒店制定的工作操作规范和工作流程,如未按照酒店所指定的操作规范违规工作,造成事故损失的,一切责任由当事人承担,酒店概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0.凡在酒店住宿员工要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而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的均有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1)员工攀爬、坐、骑、滑楼梯护栏或建筑和设施的;
(2)员工将身体探出窗外的;
(3)员工因饮酒而发生事故的;
(4)在宿舍私接电线、违规使用电器的;
(5)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的;
(6)个人有病隐瞒不报而引发人身伤害的;
(7)员工外出不归或不按时归宿,不论是否办理请假手续,在外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的;
(8)因个人原因未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现金) 而丢失的
(9)员工违章违纪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
11.本协议未尽事宜,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协议条款及附件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责任员工
代表签字: 员工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篇13:项目部安全责任合同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设备安全,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59、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甲方:浙江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国际广场D、E、F幢工程项目部
乙方:
第一条 工程项目:上海南桥南方国际广场D、E、F幢工程土建施工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上海市南桥镇南奉公路望园路口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徐进 任书东 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安排生产工作,对工作安排的同时布置好安全工作。
6、甲方有权对参与施工的人员班组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临时有电、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发生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施工班组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 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施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施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本工程施工开工至本工程结束止。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 :南方国际广场D、E、F幢工程项目部
甲方:浙江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14:供电公司安全责任合同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年度内签订施工工程合同前,签订本协议,作为一切施工协议和合同有关安全方面的共同承诺,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甲方的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分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等各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并督促乙方贯彻执行。
2、监督乙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督促乙方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督促检查乙方做好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5、督促检查乙方做好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工作。
6、督促乙方对现场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并对其进行检查。
7、对乙方发生的一般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和整改意见。
8、积极配合乙方在发生安全事故时的抢救工作。
二、乙方的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分布的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制定的其他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服从方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并明确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3、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有效的特种作操作证书并培训上岗。严禁无证及未经安全培训人员上岗。
4、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人员伤亡、机械等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和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
5、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施工后在指定的施工范围内进行施工,施工期间按照规定认真设好防护,不提擅自扩大施工范围,如果需要扩大施工范围,必须提前与甲方进行协商,经过甲方主管部门认可后方可施工,否则由乙方承担施工出现的一切后果。
6、施工期间必须做好施工范围内的地下管线、架空线路的保护,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中造成信号、电力中断事故的责任任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积极协同甲方进行抢修,并支付相应的应急抢修费用。
7、乙方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应自觉的向暂住的公安派出所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购买人身意外险。
8、乙方在每天班前检查机械能否正常作业,杜绝机械带病作业,清楚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9、对可能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或不具备安全生产环境的情况,有权停止施工并向甲方汇报。
如乙方违反上述条款,经甲方提出整改后,乙方不进行及时有效整改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现场施工;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未尽乙方自身义务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三、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2、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5:供电公司安全责任合同
甲方: 项目部
乙方:
为了保证牧华路六标段项目施工现场、办公区域、生活区域安全用电,避免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甲方特制定如下安全用电条例,以供乙方用电时遵守执行。
1.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条例
1.1严格执行电气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2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用电安全规范。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接零系统“即三相五线制”一定要落实到位。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四个一”规定。不符合用电安全规范、规定时,乙方不得擅自用电。
1.3发现电线断落在地上,不能直接用手去拣。派人看守,不让人、车靠近,特别是高压导线断落在地上时,应远离其8米范围以外。通知电工或供电部门处理。
1.4对规定使用接地的用电机具的金属外壳要做好接地保护,不要忘记给三眼插座、插座盒安装接地线;不要随意将三眼插头改为两眼插头。
1.5不要乱拉乱接电线,不私自或让无资质的人员铺设电线和接装用电设备,安装、电动工具。
1.6在更换熔断丝、拆修用电设备、用电机具、电动工具或移动用电机具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不要冒险带电操作。
1.7雷雨天在施工作业区人行走,不要用手触电杆及电杆拉线,以防触电。
1.8发现用电设备、用电机具、电动工具冒烟或闻到异味时,要迅速切断电源进行检查。
1.9漏电保护开关应安装在无腐蚀性气体、无爆炸危险品的场所,要定期对漏电保护开关进行灵敏性检验。
2.生活区安全用电条例
2.1超负荷用电,如用电负荷超过规定容量,应到用电管理部门申请增容;空调、烤箱等大容量用电设备应使用专用线路。
2.2要选用合格的电器,不要贪便宜购买使用假冒伪劣电器、电线、线槽(管)、开关、插头、插座等。
2.3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有电家电的带电部分,特别是黑白、彩色电视机的高压行输出部分,以免被电击伤。
2.4要选用与电线负荷相适应的熔断丝,不要任意加粗熔断丝,严禁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熔断丝。
2.5不用湿手、湿布擦带电的灯头、开关和插座等。
2.6要将电视机室外天线安装得牢固可靠,不要高出附近的避雷针或靠近高压线。
2.7晒衣架要与电力线保持安全距离,不要将晒衣竿搁在电线上。电加热设备上不能烘烤衣物
2.98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损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露时,应立即找电工修好,否则不准使用。
3.临时安全用电条例
3.1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
3.1.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3.1.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1.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应包括:
3.1.4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临时用电施工的依据。
3.1.5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3.1.6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履行第3.1.5条规定手续,并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3.2专业人员
3..2.1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3.2.2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3.2.2.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3.2.2.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电工专用工具,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2.2.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封挂标志牌。
3.2.2.4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3.2.2.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3.2.2.6临时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时间:施工现场每月一次;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
3.2.2.7检查工作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3.3焊接机械
3.3.1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3.3.2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发电机式直流弧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
3.3.3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
3.4手持式电动工具
3.4.1一般场所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3.4.2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
3.4.3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3.4.4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3.5临时照明器的选择应按下列环境条件确定:
3.5.1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
3.5.2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3.5.3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采用防尘型照明器;
3.5.4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按危险场所等级选择相应的照明器;
3.5.5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3.5.6对有酸碱等强腐蚀的场所,采用耐酸碱型照明器。
3.6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3.6.1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6.2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3.7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3.7.1电源电压不超过36V;
3.7.2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3.7.3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
3.7.4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3.7.5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4.应急处置触电事故
电流对人体的损伤主要是电热所致的灼伤和强烈的肌肉痉挛,这会影响到呼吸中枢及心脏,引起呼吸抑制或心跳骤停,严重电击伤可致残,甚至直接危及生命。
4.1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应立即拉下电源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若无法及时找到或断开电源时,可用干燥的竹竿、木棒等绝缘物挑开电线。
4.2将脱离电源的触电者迅速移至通风干燥处仰卧,将其上衣和裤带放松,观察触电者有无呼吸,摸一摸颈动脉有无搏动。
4.3施行急救。若触电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时,应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时实施心肺复苏抢救,另要及时打电话呼叫救护车。
4.4尽快送往医院,途中应继续施救。
5.用电安全事故责任划定协议
5.1甲方职权范围
5.1.1甲方只负责施工现场总控制配电箱安全供电管理工作。
5.2乙方职权范围
5.2.1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电线杆电能控制范围内的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5.3安全事故责任
5.2.2由于乙方用电技术、安全管理不到位、用电安全自我防范意识薄弱而导致人员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5.2.3由于乙方违反本协议《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条例、生活区安全用电条例、临时安全用电条例》而导致人员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甲方单位负责人: 乙方单位负责人:
甲方安全管理员: 乙方安全管理员: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篇16:供电公司安全责任合同
甲方: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甲方将堆场作业车试验发包给乙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堆场作业车技术合作协议》的同时,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为《堆场作业车技术合作协议》补充条款,在双方签订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一、试验项目
1、试验名称:堆场作业车
2、试验地点:
3、 承包范围:对ZL30装载机进行堆场作业车改装试验;技术培训和生产工人培训。
4、 承包方式:乙方负责技术指导/包工包料/技术指导+人工雇佣
二、 试验项目期限
本试验工程具体开工日期由甲方提前一周通知。有效工期以工程承包合同为准。
三、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乙方人员施工所需机械、工具及安全用具进行审查。
2.协助乙方清理作业场地,开工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区域内违反有关安全规程制度或不按工艺要求操作,忽视施工安全、质量的情况,甲方有权予以制止,直至停止乙方工作,令其进行整顿,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4.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甲方人身及设备事故,由甲方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调查、统计上报,并追究乙方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单位全部承担。
5.因甲方违反有关安全规定和约定的安全条款经乙方提出而甲方仍坚持执行发生事故时,甲方应负全部责任,乙方未提出异议的,甲、乙双方应负同等责任。
6.严禁违章指挥,因甲方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甲方应负主要责任。
7.甲方应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中建设单位应负的责任,因违反本条例而造成的事故,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乙方安全责任
1、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试验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3、施工单位负责施工中全过程安全管理,对承包工程施工负全面的安全、文明、质量责任,开工前对参加施工人员必须进行体检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学习和考试,合格后方可允许进入施工现场参加施工。
4、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5、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6、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7、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工程须由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不限于以下条款)
(1)高处及交叉作业;
(2)起重及大件吊装作业;
(3)焊接安全用电;
(4)焊接与切割的防火防爆。
(5)操作铲车和堆场作业车。
8、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及安全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向施工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9、在有危险性生产现场区域内作业,对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高空坠落以及引起生产设备事故、电网事故时,应事先制订专项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交甲方审查合格后实施。未履行本责任擅自施工作业而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10、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管理,遵守安全规程,施工纪律,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施工中严格执行定置管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11、由于乙方负主要责任发生人身及设备事故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向甲方赔偿。
12、施工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进行施工而造成的事故及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13、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工程监理、甲方制定的有关制度及规定等,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凡违反上述规定进行施工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4、发生甲方违章指挥、强令施工人员冒险作业或者施工过程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乙方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及施工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乙方有权建议甲方组织施工人员撤离危险现场。
五、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1.施工人员生产现场必须带安全帽。
2.在没有脚手架或者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2米及以上时,施工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乙方自配)
3.严禁不办理开工手续作业。
4.严禁施工人员酒后上班作业。
5.严禁施工人员误动、误碰运行设备或超越指定的工作范围。
6.严禁施工人员翻越、拆除防护栏杆或其它安全设施。
7.严禁施工人员误动、误蹬带电设备。
8.严禁施工人员高处作业时,上下抛掷工具、材料。
9.严禁工作联系不清,盲目施工。
10.未经甲方同意,严禁使用消防水设施(火灾除外)和乱接临时电源。
11.施工现场有烧伤或烫伤可能时,施工人员应注意防护,并避免靠近热体。
12.脚手架应按规定搭设牢固,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13.高处作业应按规定装设安全围栏、警告标志,注意做好安全防护
14.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必须履行以上安全注意事项以及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如因乙方违章而发生事故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六、本协议安全责任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起执行。
甲方:
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篇17:北京市施工安全责任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立责任书单位:
为确保施工期间的人身、设备安全,以及运行中设备的安全运行,进一步明确施工中甲乙双方职责,落实安全责任,根据电力行业颁发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特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有关条文如下:
1、甲方安全职责:
1.6开工前甲方负责向乙方负责人和现场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全面交待现场工作条件及工作环境,对有关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1.1甲方应对乙方事先提交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和安全施工资格证书进行审查及备案,了解在此前的施工业绩及施工安全情况。
1.2审查由乙方提供的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和企业法人代码及税务登记证书进行审查及备案。
1.3审查由乙方填写的外包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表,包括施工人员概况、特种作业人员及“上岗证”复印件,审查由乙方提供须主管部门确认的工程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名单证明原件。甲方按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施工证。
1.4甲方应对乙方事先提交的该工程的“三措”计划进行审查和指导,合格后监督乙方严格执行,必要时或根据乙方请求及《安规》要求增设甲方专人监护。
1.5协调乙方提出的沿线交叉跨越线路停电配合等工作,必要时应会同乙方现场实地踏勘,商定施工方案。
1.6开工前甲方负责向乙方负责人和现场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全面交待现场工作条件及工作环境,对有关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1.7施工期间甲方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监督,发现违章作业及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可及时制止、纠正,必要时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1.8负责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有关职责。
2、乙方安全职责
2.1必须具有国家行政部门发放的有效的“三证”: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全套复印件、建设部门颁发的《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施工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2.2提供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同时应提供受法人委托签订经济合同、签订安全责任书的证明书原件及“进(出)城承包工程许可证”。
2.3开工前乙方应填写《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表》、《施工(工作)人员概况》,提供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名单及“上岗证”复印件,提供经主管部门确认的工程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名单的证明原件。
作业人员入场后应履行的安全生产义务:掌握安全生产技能,参加安全培训,服从安全管理,遵章守纪,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护目镜、防尘口罩、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2.4开工前组织对全体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工作任务,使全体施工现场各级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项。对施工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活动和总结,并有记录,必要时请甲方派员参加。
实现目标管理,加大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治理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了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积极开展救援措施。
2.5开工前提供维护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作业计划、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对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必须订立单项措施。
2.6禁止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残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新入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与参加劳动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交待现场安全注意事项,相关记录、资料正确齐全,方可进场作业。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禁止使用临时工、民工或劳务协作工,临时招用的民工进行适合现场作业的安全教育后方可进行地面辅助作业工作,民工、临时工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7施工期间,各种交通工具、设备和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工程使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防护设施的必须有安全检查记录。交通工具、设备和工具的维修与保养,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伤亡事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2.8施工时,乙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明确安全员。对在正在使用的设备上施工的,应与甲方一起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才能施工。施工中一旦发现有安全隐患的,乙方应立即停工,并报告甲方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整治后确保万无一失再施工。施工人员进行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切实保证施工中的人身、设备安全。
2.9乙方施工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方可参加施工。对从事垂直运输机械、安装拆卸、爆破等特种作业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全体施工人员(包括民工)必须按甲方规定佩证上岗。
2.10乙方应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乙方对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电力、通信线路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如没有防护,或防护不当而导致既有设施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11及时详细地对沿线交叉跨越、高低压线路等进行实地踏勘,提供书面资料,便于甲方协调配合。
2.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督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施工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乙方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甲方提出的有效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2.13负责合同中规定由乙方承担有关职责。
3、安全考核:
3.1若因乙方人员违反本责任书或违反《安规》及安全规章制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3.2若因合同期内乙方维护不力或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并且可以作出取消其代维资格,合同终止的处理。
3.2若因乙方人员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无违反本责任书或违反《安规》及安全规章制度,并在合同期内没有发生责任安全事故,甲方应对乙方在安全工作上给于适当奖励。(建议奖励20__元左右)
4、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责任书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责任书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公司安全运营,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与职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位职工,其责现任内容如下: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篇18:施工安全责任合同电力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结合双方实际情况,经共同协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电厂就____________项目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安全目标
1.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
2.不发生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火灾;
4.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5.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情况。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甲方必须进行安全资质审查,乙方应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一)资质审查
1.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安全许可证书。
2.施工简历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3.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员工技术素质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
4.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必须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____人的设专职安全员;施工队伍____人以下的设兼职或专职安全员。
5.甲方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6.以上材料乙方应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二)安全风险抵押金
乙方交纳甲方工程款____%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三、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负责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
2.开工前,甲方工程负责人和专业人员与乙方负责人和专业人员进行对口书面交底,并由双方签名的交底记录。
3.提供甲方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及考试。
4.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违章作业时,甲方有权制止,直至停止乙方的承包工作。
5.由于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的后果,按分析结论承担相应的责任。
6.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甲方应尽量向乙方提供工作方便,使工程圆满完成。
四、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乙方的施工代表(施工第一责任者)是本工程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应全面负责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安全职责。
2.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监督机制,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督人员,认真开展安全监督工作,并随时和甲方互通情况。开工前应自上而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格证书才能上岗。
4.乙方对所有工作人员的身体素质、精神状况、技能水平、作业中的安全行为及工期延误负责。
5.乙方开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业安全工作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规定中的相关部分,考试、体检合格(或有当年体检合格证)方可进行工作,并将考试成绩书面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审核备案(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亲自组织考试)。以后若发生人员变更,在进入现场前,保证遵守以上程序办理。
6.乙方负责所属工作人员着装整齐、佩带工作标志,符合安规着装规定。乙方保证不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的老、弱、病、残、智障人员施工。
7.乙方每次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8.在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规定的有关部分。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还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乙方对甲方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并接受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9.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安全监督部门。
10.乙方所承担的施工(检修)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措施或作业指导书,复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乙方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审查合格后实施。无安全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不允许开工。
11.当危及运行设备时,乙方立即停止所有工作,立即汇报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
12.工作中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乙方有责任立即处理并同时报告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
13.由于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人身伤亡,工期延误、设备损坏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14.其他应补充的条款。
五、乙方发生下列情况所产生的扣款,甲、乙双方约定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或在承包工程结束时从工程款中扣除。
1.乙方工作中造成轻伤的,每一人次扣罚人民币________元,造成人身重伤的,每一人次扣罚人民币________元,造成人身死亡的,每一人次扣罚人民币________元。
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设备设备损坏、环境污染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由于乙方责任发生特大、重大及火灾事故,每次扣罚人民币________元(当不足于弥补甲方损失时,以实际发生的损失额度计)。
4.由于乙方责任发生严重未遂事故,每次扣罚人民币________元。
5.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由自身原因引起的停工、工期延误责任和损失。
6.乙方人员发生下列违章情况,被甲方人员发现时,应立即予以制止,并令其立即整改,可根据情节每人次扣罚人民币________元。
(1)不正确佩带安全帽,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按规定正确着装。
(2)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的安全绳未系在牢固的构架上。
(3)高空作业人员不用绳索传递工具、材料,随手上下抛掷东西,高空作业用的器具无防坠落措施。
(4)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工器具、起重工器具、电气工器具或安全帽、安全带、绝缘工器具、起重工器具、电气工器具未进行定期试验。
(5)未经电工培训合格人员从事电气作业;将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内或挂在闸刀开关上使用。
(6)电气设施接线时先接电源端,后接负荷端;拆线时先拆负荷端,后拆电源端。
(7)潜水泵工作时,在潜水泵周围区域进行清淤、挖土等工作。
(8)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安规要求;电焊机接地线未正确压接。
(9)设备检修不按规定办理工作票。
(10)设备检修时工作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11)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工作人员开始作业。
(12)设备检修完毕,未采取可靠措施就进行试车工作。
(13)非操作工操作起重设备(指需专人操作的起重设备)。
(14)在起重吊物下行走或站立。
(15)吊物捆扎、吊装方法不当,在吊物上堆放、悬挂零星物件。
(16)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安全距离不够。
(17)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无监护人。
(18)在电缆沟、隧道、夹层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无监护人。
(19)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具进行操作。
(20)使用的电工工具金属外壳不接地或不装漏电保护器,使用中不戴绝缘手套。
(21)制定的安全措施不健全或与实际不符,使用中导致事故发生或延误事故处理。
(22)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管道、电缆托架起吊物件。
(23)工作或休息时倚靠栏杆或坐立在栏杆、脚手架上。
(24)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
(25)没有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镜,使用钻床、抡大锤时戴手套等。
(26)在易燃、易爆区携带火种、穿带铁钉、铁掌的鞋等。
(27)动火作业不按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
(28)氢、油管道动火时不按规定接地线。
(29)在氢油区使用铁制工具又无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
(30)安排未经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
(31)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违章操作或违章行驶。
(32)各种孔洞盖板掀开后未装设遮栏、警告标志。
(33)擅自跨越安全遮拦。
(34)照明行灯不按规定电压使用。
(35)不按规定装设安全防护网。
(36)生产现场吸烟或检修现场有烟头、流动吸烟。
(37)随意挪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38)电气检修人员走错间隔。
(39)焊接工作用的气瓶与明火距离小于安规规定距离。
(40)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的易燃物,工作后未检查、清理现场遗留物。
(41)无正当理由挪动消防器材。
(42)未履行有关手续即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及管道施焊。
(43)在金属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和气焊、气割或其他工作。
(44)对盛过油的容器、易燃物品施焊未采取防火安全措施。
(45)动火作业现场附近有与其相抵触的工作,(如机组排氢、煤气装置排气、熬制沥青、冷底子油、油漆、油及其他溶剂清洗工作、油处理等),不具备安全距离和安全时间间隔。
(46)其他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甲方《机组检修安全管理规定》及《反违章实施细则》等行为。
7.其他应补充的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未尽事宜按甲方《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标准》、《文明生产管理标准》等规定中条款执行。
六、其他
1.工程发生不安全情况时,属乙方责任,由乙方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甲方应给予配合,乙方应将结论书面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
2.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甲方行业相关规定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2份,甲方、乙方各执1份。
4.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随合同生效而生效,随合同终止而在终止。
5.本协议由甲方委托____________电厂安全监察部办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章)
甲方代理人(签字):_______ 乙方代理人(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9:排污管工程施工安全责任合同书
发 包 方: (简称甲方)
承 包 方: (简称乙方)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结合双方实际情况,经共同协商,于 年 月 日在 就项目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安全目标
1、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
2、不发生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火灾;
4、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5、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情况。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甲方必须进行安全资质审查,乙方应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㈠资质审查
1.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安全许可证书。
2.施工简历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3.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员工技术素质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
4.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必须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设专职安全员;施工队伍30人以下的设兼职或专职安全员。
5.甲方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6.以上材料乙方应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㈡安全风险抵押金
乙方交纳甲方工程款10%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三、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 负责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
2.开工前,甲方工程负责人和专业人员与乙方负责人和专业人员进行对口书面交底,并由双方签名的交底记录。
3.提供甲方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及考试。
4.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违章作业时,甲方有权制止,直至停止乙方的承包工作。
5.由于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的后果,按分析结论承担相应的责任。
6.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甲方应尽量向乙方提供工作方便,使工程圆满完成。
四、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乙方的施工代表(施工第一责任者)是本工程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应全面负责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安全职责。
2.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监督机制,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督人员,认真开展安全监督工作,并随时和甲方互通情况。开工前应自上而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格证书才能上岗。
4.乙方对所有工作人员的身体素质、精神状况、技能水平、作业中的安全行为及工期延误负责。
5.乙方开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业安全工作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规定中的相关部分,考试、体检合格(或有当年体检合格证)方可进行工作,并将考试成绩书面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审核备案(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亲自组织考试)。以后若发生人员变更,在进入现场前,保证遵守以上程序办理。
6.乙方负责所属工作人员着装整齐、佩带工作标志,符合安规着装规定。乙方保证不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的老、弱、病、残、智障人员施工。
7.乙方每次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8.在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规定的有关部分。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还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乙方对甲方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并接受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9.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安全监督部门。
10.乙方所承担的施工(检修)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措施或作业指导书,复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乙方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审查合格后实施。无安全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不允许开工。
11.当危及运行设备时,乙方立即停止所有工作,立即汇报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
12.工作中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乙方有责任立即处理并同时报告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
13.由于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人身伤亡,工期延误、设备损坏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14.其他应补充的条款。
五、乙方发生下列情况所产生的扣款,甲、乙双方约定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或在承包工程结束时从工程款中扣除。
1.乙方工作中造成轻伤的,每一人次扣罚人民币一万元,造成人身重伤的,每一人次扣罚人民币两万元,造成人身死亡的,每一人次扣罚人民币三十万元。
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设备设备损坏、环境污染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由于乙方责任发生特大、重大及火灾事故,每次扣罚人民币三十万元(当不足于弥补甲方损失时,以实际发生的损失额度计)。
4.由于乙方责任发生严重未遂事故,每次扣罚人民币20__~5000元。
5.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由自身原因引起的停工、工期延误责任和损失。
6.乙方人员发生下列违章情况,被甲方人员发现时,应立即予以制止,并令其立即整改,可根据情节每人次扣罚人民币200~1000元。
(1)不正确佩带安全帽。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按规定正确着装。
(2)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的安全绳未系在牢固的构架上。
(3)高空作业人员不用绳索传递工具、材料,随手上下抛掷东西,高空作业用的器具无防坠落措施。
(4)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工器具、起重工器具、电气工器具或安全帽、安全带、绝缘工器具、起重工器具、电气工器具未进行定期试验。
(5)未经电工培训合格人员从事电气作业;将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内或挂在闸刀开关上使用。
(6)电气设施接线时先接电源端,后接负荷端;拆线时先拆负荷端,后拆电源端。
(7)潜水泵工作时,在潜水泵周围区域进行清淤、挖土等工作。
(8)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安规要求;电焊机接地线未正确压接。
(9)设备检修不按规定办理工作票。
(10)设备检修时工作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11)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工作人员开始作业。
(12)设备检修完毕,未采取可靠措施就进行试车工作。
(13)非操作工操作起重设备(指需专人操作的起重设备)。
(14)在起重吊物下行走或站立。
(15)吊物捆扎、吊装方法不当,在吊物上堆放、悬挂零星物件。
(16)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安全距离不够。
(17)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无监护人。
(18)在电缆沟、隧道、夹层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无监护人。
(19)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具进行操作。
(20)使用的电工工具金属外壳不接地或不装漏电保护器,使用中不戴绝缘手套。
(21)制定的安全措施不健全或与实际不符,使用中导致事故发生或延误事故处理。
(22)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管道、电缆托架起吊物件。
(23)工作或休息时倚靠栏杆或坐立在栏杆、脚手架上。
(24)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
(25)没有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镜,使用钻床、抡大锤时戴手套等。
(26)在易燃、易爆区携带火种、穿带铁钉、铁掌的鞋等。
(27)动火作业不按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
(28)氢、油管道动火时不按规定接地线。
(29)在氢油区使用铁制工具又无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
(30)安排未经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
(31)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违章操作或违章行驶。
(32)各种孔洞盖板掀开后未装设遮栏、警告标志。
(33)擅自跨越安全遮拦。
(34)照明行灯不按规定电压使用。
(35)不按规定装设安全防护网。
(36)生产现场吸烟或检修现场有烟头、流动吸烟。
(37)随意挪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38)电气检修人员走错间隔。
(39)焊接工作用的气瓶与明火距离小于安规规定距离。
(40)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的易燃物,工作后未检查、清理现场遗留物。
(41)无正当理由挪动消防器材。
(42)未履行有关手续即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及管道施焊。
(43)在金属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和气焊、气割或其他工作。
(44)对盛过油的容器、易燃物品施焊未采取防火安全措施。
(45)动火作业现场附近有与其相抵触的工作,(如机组排氢、煤气装置排气、熬制沥青、冷底子油、油漆、油及其他溶剂清洗工作、油处理等),不具备安全距离和安全时间间隔。
(46)其他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甲方《机组检修安全管理规定》及《反违章实施细则》等行为。
7.其他应补充的条款:
8.未尽事宜按甲方《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标准》、《文明生产管理标准》等规定中条款执行。
六、其他
1.工程发生不安全情况时,属乙方责任,由乙方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甲方应给予配合,乙方应将结论书面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
2.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甲方行业相关规定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2份,甲方、乙方各执1份。
3.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随合同生效而生效,随合同终止而在终止。
4.本协议由甲方委托电厂安全监察部办理。
甲方:(章) 乙方:(章)
乙方法人代表或
甲方代理人(签字): 乙方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20:施工安全责任合同电力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为做好乙方从甲方承包的工程项目施工作业及后续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本协议为乙方从甲方承包的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和使用安全协议。
二、施工工程基本情况
1、施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安全责任范围
1、进场施工作业前对乙方负责人进行现场口头的安全事项说明,其内容是:项目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对该工程项目有关联的安全注意事项。
2、审查承包方的安全生产资质和专项施工方案,对承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3、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5、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6、甲方指派项目经理负责与乙方联系施工安全方面的工作。
7、甲方有权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并有权责令乙方清除不安全隐患的权利。
四、乙方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等各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制度和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甲方下发的管理程序,严格服从甲方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2)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施工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特殊作业人员)花名册,企业资质证书和委托书等原件经监理审核后将复印件(总监签字的复印件)送甲方项目技术部备案。
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规考试,并报给发包方安全部门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
3、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甲方项目技术部备案。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并培训上岗。
严禁无证及未经安全培训人员上岗。
4、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乙方必须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书面记录。
5、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2)乙方应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并负责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
如果一方存在违反以上规定或者违反消防、治安及其他安全规定的,其行为严重影响另一方正常生产经营及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双方可以据此约定违约责任,以便发生违约行为,可以比较方便执行。
五、违约责任
1、若因乙方人员未遵守本安全责任协议书或相关安全规章制度、标准,违章作业,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2、若因合同期内乙方安全管理不力或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出险理赔责任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意外,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由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条例规定和额度负责理赔,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x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