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风险代理合同模板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河南华都律师事务所
甲方与 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合同法》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委托乙方进行相关工作。现经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充分协商,自愿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 等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承办甲方委托的事项,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师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者处理本事务的,应当经乙方同意。
乙方为了甲方的利益,需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的,应当经甲方同意,但在紧急情况下,乙方为维护甲方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谈判,并设法达成实现债权的结果;
2、代为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3、代为追加、变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5、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
6、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
7、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
8、有权就本合同约定的代理费用留臵案件款或物。
9、其他委托人授予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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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A、甲方的权利:
1、有权询问并了解乙方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为提高效率,可提前与乙方预约;
2、有权对乙方律师违纪或失职行为举报或投诉;
B、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如实陈述案情,提供真实证据,妥善保管好有关证据原件,如甲方丢失证据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证据原件、甲方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结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依约支付相应的费用。
2、不得擅自放弃实体或程序上的权利,不得做出不利于委托事项的行为;
3、按约定支付代理费及其他办案费用。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A、乙方的权利:
1、在不误所办案件的前提下,有权从事其他业务活动;但要保持通讯畅通;
2、如发现甲方歪曲事实,弄虚作假,捏造证据,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回;
3、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费,则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B、乙方的义务:
1、乙方因过错造成甲方的损失应在代理费数额内于以赔偿;
2、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正当途径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3、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资料,应当向乙方律师书面声明,乙方律师除经甲方书面授权或因处理本事务的需要外,不得向其他人公开披露该信息资料。
4、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现实债权,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
五、根据《河南华都律师事务所风险代理制度》,经甲乙双方同意按下第 种列方式收取代理费用。
1、甲方支付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律师事务所不垫付任何费用,由甲方首期交纳代理费 元,其余代理费按判决书判决或调解书调解数额的 %支付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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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方支付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律师事务所不垫付任何费用,由甲方首期交纳代理费 元,其余代理费按实现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 %支付律师事务所。
3、甲方支付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其他费用由律师事务所支付,按实现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 %支付律师费。
4、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一切费用均由律师事务所垫付,按实现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 %支付律师费。
六、下列费用应当由甲方另行承担:
1、司法、行政、仲裁、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经甲方同意后的专家论证费;
3、用于前期交通费、查询费、复印费等应当甲方承担或甲方同意承担的其他费用。
前款费用确有必要支出时,甲方应当向乙方预付。乙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而垫付的前款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律师偿还。
七、风险提示:以下风险可能导致败诉、案件久拖不决、无法执行等不利后果。
1.个别案件审理中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滥用裁量权;
2.被告(第三人)丧失清偿能力或下落不明;
3.被申请人无财产或无足够的财产可供执行;
4.甲方不提供或不充分提供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据或者不提供原始证据或超过举证时限提供证据。
甲方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风险提示”并充分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八、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约,乙方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并支付案件标的额 %的违约金;
九、如甲方未经律师所同意单方放弃请求、和解、撤诉或与案件对方当事人恶意串通的,乙方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向甲方追偿费用和损失。
十、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代理费、诉讼费等全部退还给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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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受托事务处理终结止(包括:和解、抵销、甲方决定放弃委托事项、执行终结及撤销诉讼等)。双方提倡使用书面方式,口头行为不具有对抗书面材料的效力。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内容以书面文字为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 份,承办律师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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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操作风险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市纪委和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以扎实推进惩治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为重点,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查找廉政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健全内控机制,积极构建城管行业特色惩防体系,为打造和谐城管、效能城管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现将我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开展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党组把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城管执法、市容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及时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纪检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迅速召开了局党组会,学习传达省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关于开展全省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皖廉防发[2019]1号)以及市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庆办发[2019]7号)精神,明确提出“五个务必”要求,即在思想认识上,务必高度重视,不要等闲视之;在风险排查上,务必深入细致,不要敷衍了事;在风险防范上,务必警钟长鸣,不要麻痹大意;在管理控制上,务必完善机制,不要浅尝辄止;在督查考核上,务必讲求实效,不要流于形式。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有岗位就有风险”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的主动性和坚定性。研究制定了《安庆市城管执法局(市容管理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分析部署阶段任务,指导督查工作进展,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5月25日,我局召开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动员会,局纪检组长主持会议,学习了全市实施方案,宣读了我局实施方案,局长、党组书记对我局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认真编制职权目录和内、外部权力流程图
认真编制“一目录两流程图”,明确职权,规范流程,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一是抓好“职权目录”编制。对照法律法规和机构“三定”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全面清理权力事项,清晰底数,梳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权力的外部运行和干部任免、工程项目建设、财务报销、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权力的内部运行,分类登记,编制完成了职权总目录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权力外部运行和干部任免、财务管理、公务用车等权力内部运行分目录的编制工作,并明确了各项职权的名称、内容、实施依据、承办人员、承办科室、分管领导,切实做到了准确、完整、规范。二是抓好“权力运行外部流程图” 和“权力运行内部流程图”绘制。按照“程序法定、流程简便”的要求,对每一项职权,明确办理主体、依据、程序、监督渠道以及办理事项所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编制了相应的行政权力外部运行工作流程图。同时,对职权在单位内部运行的各个环节、责任主体、办理时限等进行规范,编制了相应的行政权力运行内部流程图。目前,我局职权目录及运行流程图已经局党组审核确认,并报市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办公室备案,待审定后将通过城管网站、城管宣传栏和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三、全方位查找风险点
查找风险点是防范的基础和前提。以工作岗位为点,以各部门工作为线,以全局工作为块,开展地毯式排查,着力实现风险排查全覆盖无缝隙。一是注重分层查找。突出规范权力运行,分领导岗位、中层岗位 “两个层次”,局领导班子带头查找权力及风险点,科级干部做好本部门及个人风险点查找工作,干部职工根据各自工作职能进行查找,确保风险点定性有据,定量科学。二是注重分类查找。结合工作特点,针对城管行政执法、市容行政审批、人财物管理等重要岗位,从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体制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对潜在的廉政风险进行认真查找,分析细化风险内容和表现形式。三是注重全面查找。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和内外结合的方式,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定和举报投诉、财务审计、执法检查、干部考核、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查找廉政风险点,确保查准找全。目前,正按照要求,根据权力大小、权力行使的的概率等内容,通过集体研究评估,划定风险等级,研究确定每个岗位的防控措施。
四、推进多层次的制度建设
围绕权力运行的“关节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建立健全相关防控措施和制度规范。一是推进制度建设。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系统的清理和审查,认真做好 “立、改、废”工作,进一步完善“以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的管理方式,努力构建城管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的基本构架。二是推进分权制衡。对权力进行科学分解和配置,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市政务中心市容窗口承接与办理分离,城管行政处罚、强制事项实行调查、决定和执行分离,“三重一大”坚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逐步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三是推进监督约束。完善风险监测、预警纠错等机制,通过自我对照检查、组织监管、社会监督等,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筑牢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三道防线。如在行政许可风险防控方面,向社会公开承诺办事时限、办事程序、收费标准,主动接受监督;在行政处罚风险防控方面,认真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及标准,完善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复核、听证审查、集体审议和案件三级审核制度,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在人财务管理风险防控方面,制定领导干部外出备案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认真落实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四是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网络,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虽然我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按照既定计划稳步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结合行业特色的防腐制度还不够完善,二是对一些基层岗位,缺乏完善的预警制度和问责制度。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按照市指导小组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提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效性,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牢记风险,不要冒险,力求保险,更好地为推动城管科学发展服务。
篇2:操作风险自查报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动员部署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切实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促进干部廉洁从政,推进惩治体系建设,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日常运作、检查分析等各项工作。制定出台了《民政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全州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目标,层层签订责任书,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二是积极动员,提高认识。组织召开由全局干部职工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学习传达上级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文件精神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云南省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项规定》等,局长在动员会上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深刻领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要认真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各项措施,准确界定风险点,切实筑牢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道防线,认真抓好计划、执行、考核、修正四个环节,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通过学习,使大家认识到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建立防控机制是融教育、制度、监督于一体,能从源头上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的新机制,从而做到人人主动参与,人人提高认识。
二、夯实工作基础,提升廉政防控水平
(一)查找岗位风险,构建防控网络。一是查找廉政风险源。查找廉政风险点是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采取自己找、同事帮、领导提、组织审的工作方法,对领导岗位,重点查找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防控风险点。中层岗位,重点针对审批、执法、管理等环节查找在行使行政审批权、执法权、内部管理权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直接承办人,主要对照岗位职责与业务分工、关键环节、工作制度,查找在履行职责、执行制度、管理人财物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纳入风险点查找范围。二是查找风险点。重点查找个人岗位风险、科室风险,分别填写个人、科室《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三是评定风险等级。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按照危害程度和发生频率等进行分析评估,确定不同的风险等级。对已自查出的各类风险,经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把关后,予以公示备案。共核定内部机构廉政风险点24个,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53个,保证了廉政风险的查全、查深、查透、查准。同时按照权力、岗位的风险因素、发案频率与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等,将廉政风险划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其中内部机构高级风险点9个,中级风险点13个,低级风险点2个;个人岗位高级风险点16个,中级风险点27个,低级风险点10个。
(二)规范权力运行流程,进行“流程再造”。针对民政工作面宽、点散、事杂的特点,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对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科长和直接承办人在内的岗位进行了全员清理,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按照职务岗位、业务岗位、内部管理岗位重新规范了岗位职责,对民政业务每个工作环节加以修定完善。在全面清理权力项目的基础上,按照形式简洁、操作简便”为标准,以“规范运行、提升效能”为目标,绘制了11个权力运行流程图,进行“流程再造”,进一步明确职权名称、内容、办理时限和法律依据,促使权力更加明晰、流程更加优化、监督更加到位、管理更加规范。
(三)健全制度,完善反腐倡廉规章。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度是保障。先后建立健全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各项制度,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落实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完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完善领导干部述廉、目标考核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完善党内民主集中制度,重大事项坚持党内协商,共同决策;健全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逐步推进财务、采购等各项政务党务公开。真正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四)全方位防控,实行动态管理。在全面清权查险的基础上,根据廉政风险的危害程度、形成原因等,制定了130条防控措施,并借助内部管控、全面公示和社会监督三个平台建立全方位的防控网络。在工作中,注重构筑三道防线,实现动态管理。一是落实前期预防,就是针对党员干部日常生活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从加强党性修养、思想道德建设和制度机制层面主动做好防范,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排除可能发生不廉洁问题的隐患,增强其廉洁自律的主动性和监督制约机制的有效性。二是落实事中监控,就是结合岗位廉政教育,运用内部监控、信息预警等形式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实现事中控制。三是做好事后处置,就是对有明显表现的个人及时进行纠错和提醒;对有轻微违纪行为,群众有较大反映的,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整改等方式,进行超前防范和动态监督;对整改不力,群众仍有反映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追究,努力做到没有问题早预防,有了问题早发现,发现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
三、积极防控、注重效果,努力提升部门新形象
(一)增强了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中,局机关干部职工经过学习动员、相互讨论、岗位查找、措施制定,进一步提高了对各自工作岗位重要性的认识,通过正反典型教育、廉政文化教育等多种形式的教育,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权限和职责,牢固树立了有岗位就有职责,有职责就有权力,有权力就有风险的观念,增强了风险意识和廉政意识,
(二)规范了内部防控措施。廉政风险排查是对各岗位人员职责履行的督查,根据各岗位人员的工作内容、任务和责任,结合有关规定,接受领导和社会监督。通过全面清权、科学分权、公开“晒”权和民主评权等防控措施,进一步简化了行政审批环节,提升了为民办事效率。通过搭建内部管控、全面公示和社会监督三个平台,统筹利用民主评议党风、政风、行风的监督效应和整体社会舆论等监督资源,形成了有效的监督机制,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健康、有效地履行职责,远离风险。通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力推动了各项权力的规范、公开和高效运行,使广大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好转,机关效能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篇3: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及其审计对策本科开题报告_开题报告_网
论文题目: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及其审计对策
论文语种:中文
您的研究方向:审计
是否有数据处理要求:否
您的国家:中国
您的学校背景:国内一般重点大学
要求字数:10000
论文用途:本科毕业论文 bachelor degree
是否需要盲审(博士或硕士生有这个需要):否
补充要求和说明:参考文献不少于2本著作和10篇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外文文献,另文中引文应用是标注来源,作者等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及其审计对策开题报告
1.研究背景
纵观经济发展历程,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也是国家经济体系中重要的金融机构,并且成为国家整个经济的枢纽,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将关系到整个经济状况,而银行经营主要是风险的经营,其作为专门经营风险的机构,将面临巨大的经营风险。
2.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措施
本文主要研究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及审计对策。由于涉及一些事务性的资料,需要从我国商业银行获取,而这些资料也是商业银行重要的资料,所以有可能会面临一些困难去获取一些相关资料、数据等。为此,我会去中国一些商业银行进行调研,访问相关专家和学者,查找相关文献等,获取相应的信息和资料。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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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雷卡。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内部控制评价研究。湖南大学硕士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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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石小军。《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研究—模型与实证》[m],人民邮电出版社,XX年1月。
篇4:合作银行合规风险个人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总行合规部:
本人,现任支行副行长。根据总行“合规文化建设年”活动精神,本人结合自身岗位与职责认真开展了合规风险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于20xx年4月份从原信用社调入原信用社,20xx年元月开始在原信用社任副主任并兼任信贷员职务,主要负责xx镇xx村、xx村、x社区片的信贷业务。现任支行副行长,包片责任区仍和以上一样。从副主任到副行长近8年来,除了协助领导做好本职岗位的管理职能外,还兼任从事信贷业务。以下主要从信贷业务的合规自查分析总结。
本人从20xx年开始发放贷款(当时称为经办人、现称为第一责任人),所经办的贷款总额近3亿元,贷款客户对象主要涉及农业种、养殖、农民生活、消费信贷,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流动资金贷款,商业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周转贷款等多个领域。截止20xx年6月末,经办贷款账面余额5786万元,约占支行各项贷款余额的%。其中有10笔,金额23万元贷款为不良贷款,个人经办贷款不良率为%。不良贷款主要为20xx年至20xx年间形成,20xx年后至今无一笔不良贷款。
二、存在问题
总结过去经办贷款形成不良的因素主要有:
1、信贷工作经验不足,贷前调查不能全面深入,细致分析信贷风险。20xx年时期,因当时有支农再贷款的大力支持,信用社的经营状况已有很大改观,经营性流动也较为充足,信用社的信贷投放也逐渐扩大。当时联社的信贷管理制度也存在一些欠缺与不足,如信用查询没有建立,基层信贷审批权限较高。本人在此期间经办了大量的国家机关公务员、教师,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自贷和保证担保贷款。在经办这些贷款时往往只注重贷款的担保形式,而未着重强调第一还款来源的重要性与充足性,对借款人的诚信度状况也缺乏足够的深入了解,对贷款用途的真实性也未能做到具体、细致的调查,比较过分的相信借款人的介绍,这也是从业经验不足而造成的。
2、在贷后检查方面也存在跟踪检查不到位,或未能及时行使检查责任,宽容心过高。例如过去发放的个人贷款大多以购户或建房(公务员、教师自贷、保证担保较多)。在贷后检查时发现有些为个人经营所用,也有临时挪作他用的现象,但在跟踪检查发现时,只督促借款人尽快归还贷款,而未及时对借款人做出相应处罚措施。
3、盲目相信领导介绍的贷款,例如本人经办的一笔贷款,借款人为上级领导介绍,保证人为国家公务员(法院工作人员),后因借款人经营不善为逃债而下落不明,该笔贷款虽已通过诉讼,但债权至今难以落实。
三、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一方面为主观因素造成,另一方面相关制度的欠缺也风险管理上的不足。而随着总行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操作流程的不断建设,逐步建立健全的内控制度和通过教育、培训对员工个人素质的不断提升,近年来此类现象已未发生。从目前的审贷分离及审批权限的上收也从一定角度上杜绝了这类现象的发生。
而贷款责任追究更是对这一现象的有效处罚,近两年来通过贷款的责任认定、追究,有效地督促了信贷员清收责任贷款,防范新增不良贷款,在贷款调查时做到了尽职尽责,贷款发放后及时跟踪检查和管理,资产的安全性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流动性与效益性也得到了保障。
今年是合规文化建设年,良好的合规文化是我行各项业务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相信在今后的发展中,随着我行各项制度的不断完善、健全,员工合规意识的不断提升。员工能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正确处理业务发展与合规风险的正确关系,严格践行合规职责,最终达到防范和化解风险目的,促进我行各项业务又快又好的发展。
篇5:银行合规风险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为规范业务经营,强化风险管理,增强全员合规经营意识,降低案件风险隐患,确保安全、稳健运行。我行进行了严格规范的自查行动。
第一,按照制度要求,重塑制度流程 按照最新文件规定、相关岗位操作流程和有关制度办法,认真梳理农村信用社工作岗位中“应知、应会、应做、应遵”制度、知识、技能以及职业操守,组织学习了本岗位和基层营业网点学习的文件材料。
第二,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 自查柜面业务操作。对柜面业务操作流程及各个环节进行了风险隐患排查。对库存现金情况,重要空白凭证、印章、有价单证使用管理,股金管理,反洗钱等进行自查;对内外账务核对、开户业务、大额资金业务、挂失及提前支取等业务操作的合规性进行自查,找出了存在问题的原因,纠错整改,使我们每个柜员严格按照各项业务操作流程规定办理业务,提高工作质量,防控操作风险,消除了风险隐患。同时,在此基础上,我们都作出了承诺。承诺真实、全面地对工作岗位中的各个细节进行自查,按时上报自查报告,准确、及时地反映自查发现问题,并积极配合检查组检查,保证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自查服务形象。按照辛集县农信联社“统一着装,树立新形象”的要求,对各柜员“统一着装,微笑服务”执岗情况进行自查,同时在营业厅显著位置公示了县联社及本社主任的举报电话,促使员工改变服务态度,提升服务形象,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真正实现“合规管理,风险共 。防,和谐共赢” 通过全面清查,找准问题,统筹兼顾,综合施治,形成相互制约、权责明确的监督约束机制,保障皮革城分社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三,加强学习,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为使活动不走过场,使每个柜员以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对各种文件制度进行集中学习,并做好学习笔记,提高对风险防控工作的认识。同时,把提高员工素质作为工作中的一个基本点,学习内容包含现代化支付业务操作规程、反洗钱操作规程等等,大大提高了我们作为一线柜员的实际操作能力。 全员行动,按照“合规创造价值、合规防控风险、合规保障发展”的整体目标,多措并举,从全员着装、工作作风、考勤会风、优质服务、工作效率等方面树立信用社新形象,为“推进案件风险防控工作,逐步建立案件防控工作长效机制,加快构建系统全面、精细严密、运行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做足准备。
四.整改措施及今后工作思路 今后,我将继续加强自己的政治思想教育,深入持续开展合规文化建设年活动,将合规文化建设工作贯穿于整个业务经营过程中,加大对违规责任人的惩处力度,严肃查处违规人员,营造清正廉洁、文明健康的学习工作与生活环境,进一步防范操作风险。
(一)加强学习,继续深入合规文化建设,使全社员工更加明确合规文化建设年活动的工作目标、具体内容和要求,定期集中学习,通过学习sc6000 系统业务风险要点、业务流程合规操作手册、信贷管理文件等各项规章制度及业务技能。确保自己更加熟悉各项业务操作流程、确保合规文化建设年活动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到岗,落到实处,确保自己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内控优先和审慎经营的理念,从而有效防范我社内部操作风险。
(二)加强对自己的金融政策、法律制度,财经纪律、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员工言行,加强对“九种人”实行不定期排查,同时对重要岗位人员及“九种人”定期实行交心谈心,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员工对防范操作风险的认识,提高合规操作意识,消除麻痹思想,使大家真正认识到“合规创造价值、合规保障发展”的重要性。
(三)积极参加全社员工以操作风险防控为主题进行讨论,就操作风险防控问题发表各自意见,通过讨论进一步提高员工风险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树立正确的经营指导思想,严格按照联社的有关规定,组织好本社的内控制度、财务帐务、综合业务、信贷管理和安全保卫等方面的检查工作。
篇6:国际贸易操作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实习是每个人必须经历的十字路口之一,我们结束了学生的路程,从此踏入社会。
进入实习,它就意味着人生一个新时期的到来——告别学校走入社会。社会是个大的集合,不管是以前的学校还是现在的实习单位都同属这个集合。这几个月来,给我感觉学校纯一点,单位复杂一点。不过我知道不论学校还是单位其实都是社会的缩影。实习的真正目的就是让我们这些在校的学生走入社会。社会是形形色色、方方面面的,你要学会的是适应这个社会而不是让这个社会适应你。
这次的实习时间虽然很短暂,接触到的虽然只是整个会计部门的工作流程,工作很浅。但是依然让我学到了许多知识和经验,这些都是无法从书本上得来的。通过实习,我能够更好地了解自己的不足,了解会计工作的本质,了解这个社会的层面,能够让我更早地为自己做好职业规划,设定人生目标。处在这个与时俱进的经济大潮时代,作为一名财会专业的学员,在大浪淘沙中能够找到自己的屹立之地,让自己所学为社会经济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学习上,我从刚跨入大学时的迷茫,到现在即将毕业的从容、坦然。我知道,这是我人生中的一大挑战角色的转换。这除了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乐观的生活态度外,更重要的是得益大学四年的学习积累和技能的培养。我自认为无愧于大学三年,刚入学时:我曾为三本生而懊丧过。但很快,我选择了坦然面对。因为我深信:是金子在任何地方都会发光。所以,我确信,我的前途也会有光明、辉煌的一天。通过三年的学习,我懂得了很多。从刚步入立信分部那天真幼稚的我,经过三年那人生的挫折和坎坷,到现在成熟、稳重的我。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生中不可能存在一帆风顺的事,只有自己勇敢地面对人生中的每一个驿站。当然,三年中的我曾也悲伤过、失落过、苦恼过,这缘由我的不足和缺陷。但我及时反省了,这只是上天给予的一种考验,我是不能够被打倒的。作为大学生的我应该善用扬长避短的方法来促进自己,提高自己的综合水平能力。大学三年生活使我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如:有时学习时间抓不紧、各科学习时间安排不尽合理。因此,我将加倍努力,不断改正缺点,挖掘潜力,以开拓进取、热情务实的精神面貌来迎接未来的挑战!
生活上,我拥有严谨认真的作风,为人朴实真诚,勤俭节约,生活独立性强。我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对班级交给的任务都能认真及时完成。
学期末,我去单位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这次实习经历让我获益匪浅。以下是我从个人实习意义及对会计工作的认识和总结:
刚刚走进社会不适应是正常的。人有的时候很奇怪:心情或者更准确地说是热情往往会因时间、环境、所经历的事而起伏。就像我对境界一词的理解:人与他所受教育、所处环境、所经历对事物的理解、判断、预知的程度就是这个人的境界。实习让我有所感悟,那么现在就
让我结合我实习期间的经历来介绍一下我这六个月来的实习。
随着中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的不断上升,以及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全球化进一步发展的新形势下,对于我们国贸专业的学生们来说,或对于作为未来从事国际贸易方面业务的我们来说,掌握有关于国际贸易方面的知识也显得越来越重要了。这次学校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模拟实习锻炼机会,就是让我们进行两周的国际贸易模拟上机操作。短短的两周国际贸易模拟实习即将结束,静下心来回想这次实习真是感受颇深。我们知道实习是大学教育中一个极为重要的实践性环节,通过实习,可以使我们在实践中接触与本专业相关的一些实际工作,培养和锻炼我们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去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提高实践动手能力,为我们毕业后走上工作岗位打下一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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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风险代理通用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因纠纷一案,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全权处理此案,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特达成如下代理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办 的全部事宜(包括诉讼方式和非诉讼方式)。
二、甲方必须及时为乙方出具 所需的所有相关手续,并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全面、真实陈述本案的基本事实。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
三、乙方必须勤勉尽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隐私。
四、本合同生效后,除依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终止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代为取证、提起诉讼、调解、执行并收取执行款;代为谈判、签订和解协议或还款协议、收取欠款;代为以其他非诉讼方式处理委托事项。
六、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自行与丙方及本案其他当事人协商处理所委托事宜,或擅自委托其他代理人办理本合同所约定委托事宜。如甲方违反本条约定,视为乙方已全面完成所委托事项,乙方有权按 %向甲方收取代理费。乙方必须维护甲方利益,保证甲方债权诉讼时效的延续性,否则,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不超过欠款金额的30%)。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超过诉讼时效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代理费支付方式:
1、甲方签订合同时不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乙方为完成本代理事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差旅费、保全费及其他诉讼、非诉讼费用)均由乙方垫支。
2、乙方代甲方收回丙方所欠货款后,甲方应在收到每一笔欠款后三日内按所收回欠款金额的 %以现金或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委托事宜终结止。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8:风险代理通用合同
甲方为处理与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合同债务纠纷事宜,委托乙方进行相关工作。现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承办律师)为甲方代理人。
二、代理事项包括:通过发律师函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与债务人谈判和解、申请并参加调解、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代理法院民事一审阶段诉讼、代理法院二审阶段诉讼、代理申请强制执行、代理执行和解、代理执行调解、代为签收相关款项等程序,以及其他任何可以合法收回相应款项的事项。
三、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理,详见双方签署的委托书。
四、承办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应遵守律师道德规范和执业标准,勤勉尽责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五、乙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责任。
六、乙方或者是承办律师非法使用或者非法披露在代理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业机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七、乙方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发生变化,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但是甲方已经明确乙方全权代理且不须通知甲方的除外。
八、承办律师因客观原因不能代理的,乙方应指定其他律师接替,并应于事前或事后征得甲方同意。
但是,乙方指派其他律师或者是律师助理处理文件送达、调查、文件制作、文件复印、相关法律调研等程序性工作或者是一般工作不需要征得甲方同意,也无需通知甲方。
九、因情况紧急,为维护甲方利益,乙方指定其他律师接替不需取得甲方同意;但是事后需及时通知甲方。
这里的紧急情况,是指因为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疾病、交通或者通讯中断客观原因等导致乙方无法处理相关业务,而不处理该相关业务会可能影响整个案件的最后结果的情形。
紧急情况消除的,乙方根据具体情况,既可以指定原来的承办律师恢复代理,也可以指定新承办律师继续代理。
十、乙方指派其他律师办理案件,其他律师为新承办律师。乙方应及时将新承办律师联系方式通知甲方。
十一、乙方指派其他律师承办案件,不影响约定的律师费。
十二、为维护甲方利益,在征得甲方同意以后,乙方或者承办律师可以将案件转委托为他人办理。
除甲方同意以外,转委托不得加重甲方的负担。
十三、因情况紧急,为维护甲方利益,乙方或者承办律师律师将案件转委托为他人办理不需取得甲方同意;但是事后需及时通知甲方。
这里的紧急情况,同第九条约定含义一致。
紧急情况解除的,乙方应该及时解除转委托,或者取得甲方同意后继续转委托。
十四、因紧急情况转委托则由甲方承担费用。
甲方承担费用过于不合理的,则乙方也可以承担部分费用,但是乙方承担的部分费用不得超过总转委托费用的30%,也不得高于乙方最后律师费的总额。
十五、甲方须真实地向承办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本案所涉及的相关资料。
对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线索而导致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要承担该赔偿责任。
如果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发生变化,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如果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在本案件代理期内变更联系方式,必须及时通知乙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案件不能按时办理或者是转交款项的的,乙方不能担责任;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要承担该赔偿责任。
十六、乙方接受委托后,若发现甲方弄虚作假,捏造事实,隐瞒情况,提供伪证,则有权解除本合同终止代理,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如果甲方弄虚作假,捏造事实,隐瞒情况,提供伪证,导致案件败诉的,则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
十七、甲方已得到乙方明确提醒:乙方不能保证谈判后债务人付款、到法院起诉可能败诉、即使胜诉也可能执行阶段不能令甲方满意。
承办律师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断、意见,均不代表承办律师就案件做出了成功或者是胜诉的保证。
十八、乙方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按照案的实际情况建议甲方采取适当的措施,建议甲方及时起诉或者申请仲裁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证债权的实现。
如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年内甲方拒绝采用起诉或者仲裁或者其他合理方式保障权利的实现,则视为乙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代理工作,甲方须得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
甲方未及时缴纳诉讼费等有关费用为拒绝采用合理的方式实现权利的表现之一。
十九、非归于甲方或者乙方主观原因导致债权无法最后实现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丧失债权,乙方丧失律师费。
非归于甲方或者是乙方主观原因导致的债权无法最后实现,包括但是不限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债务人破产且无剩余财产、法院的判决、债务已过诉讼时效、无法找到债务人、债务人被注销、债务人移居境外等等。
但是因为甲方或者乙方的主观原因导致上述结果的,按照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处理。
二十、经向甲方介绍上海市有关律师服务收费的规定后,甲方选择乙方的律师服务费按风险代理的方式收取,具体收费比例、缴费时间等按照第二十一到二十六条约定办理。
二十一、甲方同意签约当日先支付乙方人民币叁仟元整,作为乙方承办律师来往的交通、差旅费用包干。
二十二、如果甲方收到债务人的相应款项,在收到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30%给乙方作为律师服务费。
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律师费的,则每日按照未付律师费的0.5%支付违约金。
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及时将相关款项转交的,甲方可以将相应款项提存;提存后甲方不再承担责任;提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十三、如果乙方代为收取相应款项,在收到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扣除30%作为律师费以后,将剩余款项及时转交甲方。
乙方未按照约定及时转交的,则每日按照未付款项的0.5%支付违约金。
乙方也可根据客观需要,可以直接将全部款项转交甲方,甲方按照前项的规定支付律师费。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及时将相关款项转交的,乙方可以将相应款项提存;提存后乙方不再承担责任;提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十四、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外,承办律师在代理过程中所支出由司法部门、行政机关和其他专业机构收取的诉讼费(包括但是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保证金、执行费)、申请费、查询费、资料复印费、材料打印费、鉴定费、公证费等办案费用,由甲方负担。
若乙方垫付的,由乙方凭票据向甲方据实结算。甲方拒绝结算的,自拒绝之次日起,每日按照未结算总额的0.5%支付违约金。
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及时结算转交的,甲方可以将相应款项提存;提存后甲方不再承担责任;提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代为收取相应款项的,可以按照前项的规定扣除相应费用后再将剩余款项转交甲方。
二十五、除前项规定的费用以外,乙方在本案代理过程中,无论通过何种方式解决本案,只要是乙方指派的律师或者乙方的其他人员所做的工作和劳动,都不再增加或者是减少收费。
二十六、因客观或者主观原因导致以非货币财物抵债的,则前述第二十二到二十四条约定的日期为甲方取得财物所有权之日。
上述财物通过拍卖等方式变现的,则前述第二十二到二十四条约定的日期为财物变现之日。
二十七、如甲方无故终止本合同,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返还;如乙方无故终止本合同,律师服务费全部退还甲方。
二十八、鉴于甲乙双方之间采用风险代理的方式代理该案件,因此,乙方也承担了更大的风险。为了公平起见,在整个案件办理结束之前,甲方不能变更代理人。
如果甲方变更代理人,则推定为乙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代理工作,甲方必须按请求的标的额和合同约定的比例支付代理费。
但是乙方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是律师职业道德的情形的,甲方有权更换代理人并不支付费用;乙方已收的代理费必须予以返还。
二十九、鉴于甲乙双方之间采用风险代理的方式代理该案件,因此,双方也承担了更大的风险。为了维护双方的利益,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双方一致同意的原则处理该案件。
甲方未经过乙方同意而私自和对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放弃或者部分放弃标的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该债权的。应该按照请求的标的额及合同约定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费用。
乙方未经过甲方同意而私自和对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放弃或者部分放弃标的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该债权的。应该按照请求的标的额及合同约定的比例,向乙方赔偿损失。
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乙方与对方达成的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为双方一致同意;甲乙双方在调解协议或者是和解协议上共同签字的,为双方一致同意;在律师的书面建议书建议的范围内,当事人和对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或者和解的,为双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或者是乙方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息、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对方协商并得到同意以后,为双方一致同意;甲乙双方通过会谈协商等方式达成一致并签署的,为为双方一致同意;其他能证明双方意思一致的,为一致同意。
三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相应款项执行到位之日止。
三十一、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之间正式合同,取代之前双方之间作出的口头或者书面的约定。
三十二、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以书面方式进行修改或者补充。
本合同如有任何附件,除非另有约定,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三十三、双方因委托代理或相关事宜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上海市律师协会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相同的效力。
三十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风险代理委托合同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定义:风险代理,是指受理案件后律师事务所暂不以现有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律师服务费的收取以附加的条件是否实现为收费依据,风险由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共同承担的案件代理方式。
一、委托标的:甲方与 就 民间借贷 纠纷(诉讼金额约10万元)一案,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二、代理律师: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丁烈鹏 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诉讼的代理人。
三、代理权限:经甲方另行书面特别授权后,乙方有权代为主张、变更、放弃或承认诉讼请求,进行调解及和解,撤诉,提起反诉或上诉;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代为申请执行,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中止、终结,代为收领执行款物。
以上之委托权限性质经双方认可属不可撤销之委托。
四、甲方义务:
1、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本协议签署时业已掌握的有关本案的证据或者证据材料复印件,并保证与甲方保管的原件一致;甲方提供虚假事实和证据材料或者利用乙方律师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案代理。
2、出现调解、和解情况的,应及时将是否同意调解、和解的决定通知乙方;
3、甲方决定撤诉或转让债权时,按照律师收费标准缴纳律师费不再执行风险代理收费;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律师代理费。
五、乙方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起草本案必须的法律文书并在甲方认可后呈送相关部门。乙方应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3、乙方律师按照本合同约定处理本案而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纳的律师费和乙方律师因处理本案而垫付的费用。
六、律师代理费:
1、律师服务费用收取,以执行到位为条件,待执行所得的款项到位后,甲方领取捌万元(80000元)后,其他财产甲方同意作为律师报酬及办案费用交付给乙方或由乙方处理;
2、代理期间发生调解、和解、撤诉事由等案件终止情形,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协议赔偿款项总额的 20% 先行扣除律师报酬后,剩余财产交付给甲方。
七、诉讼费用:先由甲方支付,等本案全部执行结束后由乙方返还给甲方,如因甲方中途和解、撤诉等原因结案则由甲方自行承担。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如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师费全部退还给甲方;甲方如单方终止委托事项,应按现行律师收费标准即诉讼标的的 20% 支付律师费;
2、一审判决支持甲方全部或部份诉讼请求,本案当事人上诉,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另行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按本合同约定即诉讼标的的20%支付律师费。
3、甲方逾期支付律师代理费的,应按 千分之二 每天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的违约金。
九、代理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受托事务处理终结止(包括:判决执行终结、裁定、和解、抵销、甲方决定放弃委托事项及撤销诉讼等)。
十、协议的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风险代理委托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方因与之纠纷,委托山东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代理人,受托方同意接受委托方的委托,经协商,双方就如下事项达成一致:
一、受托方指派述纠纷中的第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保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并参与与本案有关的法律事务。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如下内容:
1、参与听证会以及司法鉴定、医疗事故鉴定;
2、向当事人就案件提供法律意见;
3、出席法院的审判、调解等诉讼活动;
4、向法院出具律师代理意见书;
承办律师因故不能出庭的,受托方应指定其他律师接替,并于事前征得委托方的同意。
二、委托方应向受托方叙述真实案情,并提供有关证据,受托方发现委托方未能阐述真实案情时,有权终止代理。委托方同意,如因上述原因引起的本案终止,将支付已发生的律师费和办案费(膳宿费、差旅费和通讯费等);已经支付的费用不再退回。委托方中途无故解除本合同的,应全额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律师费及发生的办案费。
三、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基于委托方对真实案情的
如诉讼过程中,委托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其应按照本案全部诉讼标的的30%支付受托方的律师费。
四、相关费用的支付:
以下费用应由当事人预先支付:
1、市内交通费、通讯费、翻译费、复印费办案费用 。
2、律师参与听证、司法鉴定、医疗事故鉴定会等鉴定费用以下费用应由当事人另行支付:
1、异地(青岛市区以外)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等办案费用 。
2、案件的送达、邮寄、公告等相关费用以及相关机构必要的查询、鉴定费用 。
五、受托方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理(详见委托书)
六、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关于医疗纠纷案件的诉讼风险已向委托人充分阐述,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理终结止。(包括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或撤销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风险代理委托合同
受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部分 风险及诉讼方案的告知
甲方接受乙方咨询,因案情复杂,现就(20xx)江民二初字第号乙方同申屠其他合同纠纷(以下简称“纠纷”或“号案件”)之处理风险及诉讼方案告知如下:
①. 本合同中所表述的“协议”仅指乙方与申屠于20xx年10月13日签订的协议,即申屠显文在纠纷案件中举证的协议。
②. 经办律师认为,协议的有效性并不存在争议,当为有效。乙方同意经办律师的观点。
③. 乙方陈述并提供了一份证据(丁书写的还款说明),认为乙方已通过丁向申屠转交了19400元钱款。
④. 基于上述2点,乙方认为上述19400元钱款是其与申屠解除协议的退款,故乙方追求的诉讼目的在于确认协议已于20xx年7月被解除。
⑤. 由于乙方通过丁转交上述钱款,故丁表述及其证实将成为乙方诉讼目的能否实现的关键依据。
⑥. 基于上述5点,甲方提供并经乙方同意的诉讼方案如下:
i. 乙方向江干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追加丁为号案件的第三人;
ii. 若江干区人民法院未准许乙方的上述申请,则乙方向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列申屠为被告,丁为第三人,要求确认乙方与申屠签订的协议已被解除;
iii. 上述第ii项起诉若被受理,乙方向江干区人民法院申请中止号案件的审理。
⑦. 甲方告知乙方,乙方与申屠纠纷的诉讼风险如下:
i. 上述第○的诉讼,则乙方将承受败诉的后果;
ii. 即便上述诉讼方案实现,但丁向法庭(包括江干区人民法院和丽水市的人民法院)所作的表述未必有利于乙方,则乙方同样也将承担败诉的风险;
iii. 即便丁陈述其向申屠转交了19400元钱款,但丁若无证据对此证明,则乙方也可能承担败诉的风险;
iv. 即便法庭确认乙方确实通过丁向申屠转交了19400元钱款,但对该笔钱款的性质也未必定性为乙方向申屠所退的投资本息,若如此,则乙方同样会承担败诉的风险;
v. 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充分的证据(原件)以证明其诉讼主张;否则,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⑧. 上述书面告知事项乙方若不理解其全部含义,应当在签署本合同前向甲方问明,乙方签署本合同时务必确保其已理解了本合同的全部意思。
第二部分 合同正文
第一条 服务范围
1.1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就下列实务提供法律服务:
1.1.1 代理乙方参加号案件的诉讼;
1.1.2 若需要在丽水市对申屠提起诉讼,甲方代理乙方参加该次诉讼。
1.1.3 上述2种情形需要二审的,甲方代理乙方参加二审。
第二条 委托权限
甲方授予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的权限为:
2.1 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的特别授权诉讼代理。
2.2 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
第三条 承办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陈律师为本事务的承办律师。
第四条 服务费及支付
4.1 签署本合同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服务费**元。
4.2 若需要在丽水市进行诉讼,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差旅费**元,差旅费由甲方自行合理安排,乙方不必另向甲方支付。
4.3 上述差旅费的支付以丽水市的法院受理了乙方的起诉为前提。
4.4 经过甲方的服务,若乙方的诉讼目的得以实现,即最终生效的判决确认协议已解除,则乙方需向甲方再支付律师费**元。
4.5 以下费用由乙方承担:查档费、审计费、鉴定费、公证费、诉讼费。
第五条 保密
甲方对于乙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但法定或约定应向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提供的除外。客户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应当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保密期限为5年。
第六条 合同终止
乙方单方终止合同时,甲方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乙方欠付的应予以补足约定数额。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双方同意就本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8.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风险代理委托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该所律师。
甲方因与一案,特委托乙方为其代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与
一案具体包括一审、二审和执行。
二、承办律师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办理委托事项。
乙方所派律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代为办理委托事项,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师继续办理,甲方不得拒绝。
特殊原因指承办律师因病或其它不可预料的情况发生。
三、委托权限
乙方代理的权限在整个过程中甲方授权均为全权代理。
详见出具给乙方的授权委托书,并在本合同生效后一次性授权,时间可根据办案进度由乙方填写。
四、代理形式
双方协商采用风险代理的形式。
风险代理就是指甲方不事先支付乙方的代理费和办案过程中的差旅费。
甲方根据乙方的办事进度和成果支付乙方的代理费和差旅费。
办案过程中应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需要鉴定的鉴定费由方直接向法院交纳。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监督乙方依法、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委托事项的权利。
2、甲方在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有领取委托成果的权利包括收回的现金和实物。
4、依照合同的规定及时支付代理费。
5、配合乙方完成代理事务的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授权的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的规定独立的行使代理的权利。
2、完成委托事项后有依约收取代理费的权利。
3、应甲方的要求对其所陈述的事实的真实性需要调查的,乙方律师应积极的协助调查,查清相关事项。
4、对收回的现金及其物品有及时的交付给甲方的义务。
5、在办理代理事项过程中所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七、代理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
乙方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根据乙方代理的进度和成果按以下标准和方式支付乙方的代理费。
1、一审判决胜诉后甲方按判决书确定数额的支付代理费。
此款在判决送达后三天内支付。
乙方败诉则不支付代理费。
对方不服上诉的乙方则代理二审,二审胜诉后,甲方则在二审判决送达后的三天内按照判决确定数额的%支付乙方代理费。
2、执行过程中若乙方为甲方收回的是现金,则按照收回现
金数额的%支付乙方代理费。
如果收回的为非现金资产,该资产收回时需经甲方同意,同意后该资产归甲方所有,甲方收到该非现金资产后应按评估数额的%支付乙方的代理费。
该资产变卖成现金后按其现金数额的%支付乙方代理费,但应扣除事先按评估数额支付的部分。
甲方自用的按评估数额的%支付。
3、乙方在代为领取现金或非现金实物后可以扣除自己应得的部分。
其余部分应在收到后三天内支付给甲方,不得截留或挪用。
4、甲方直接领取现金或实物的,应当按上述标准在收到后的三天内支付乙方代理费,不得截留或挪用。
5、乙方所收取的全额代理费用中的%的金额为甲方开据正式的律师代理费发票。
%的金额可以用其他发票冲抵或由甲方自行冲抵,作为乙方已经用去的办案差旅费用的补充。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如实的陈述委托事项或者陈述的委托事项不符合客观实际,造成乙方无法完成代理事务或代理事务难度增大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标准按委托事务标的数额的%支付。
2、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又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此事务或者本人自己出面办理此事务的均应视为乙方的代理行为。
甲方同样应按本合同的标准支付乙方代理费。
因委托的人或甲方本人办理失误造成乙方无法按计划完成代理事项的,应按委托事务标的和以上标准赔偿乙方的代理损失。
3、乙方无故不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职责,致使甲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乙方应根据实际损失的大小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4、因乙方的原因致使有效的债权诉讼及执行时效丧失或者丢失重要的证据材料导致败诉,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5、甲方和乙方领取乙方办理的事务所得的现金或实物后,应及时的按规定的比例交付对方,否则按日千分之五的标准向对方支付滞纳金。
九、履约保证
甲方提供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
保证在乙方履行义务后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履行相应合同义务。
十、其它条款
十一、合同的生效和失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乙方完成委托事务或依法解除后失效。
委托事务的办理期限应以相关部门的办理期限为准。
乙方应不间断的催促相关部门及时办理相关事项。
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对代理事务在月内没有实质性的进展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时,应提交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河北世纪联合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代表人: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篇13: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委托贷款协议书
为此,与 银行________(乙方)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________办理委托贷款,用于________项目,资金总额________万元,期限_______年,即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利率________‰。
二、甲方委托乙方对贷款项目的可行性、偿还能力及经济效益进行调查,对担保单位的资信情况和担保能力进行审查,由乙方写出书面报告,并以乙方名义与借款单位签订借款合同。
三、乙方负责对贷款的使用进行监督和了解项目经济效益实现情况,按甲方要求填写《委托贷款情况检查表》,并报送甲方。
四、________(单位)若因经济效益问题和其他意外经济损失,到期无力偿还贷款,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五、如借款单位到期不还贷款,乙方负责从借款单位开户银行的存款账户或从担保单位银行账户上扣收。发生延付,按延付总额按日加收万分之三的罚息。
六、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后,在“委托贷款项目审查表”上签注同意代理意见,连同借款合同、借据、调查报告等材料及时寄送甲方;甲方将贷款资金汇到乙方账户后,乙方当即拨交借款单位。
七、劳务费按贷款余额的月________‰按季从利息收入中扣收。劳务费收入甲方得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
八、委托贷款资金按借款合同从甲方汇出之日起息,乙方负责按季把贷款利息和甲方应收的劳务费以及到期应收回的本金及时汇往甲方账户(万元以上用电汇),并开列清单。
(见清单样式。若电汇请在资金汇出时同步将清单寄往甲方)。
九、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协议执行过程中确保不因经办单位或经办人变更而终止或不履行协议。业务终了资金结清,协议自动终止。
十、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代表)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代表)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4: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合同
合同号: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
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的卖方卖出、买方购入商品。商品应符合下文第四条款中所确定的清单1.该清单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价格和合同总金额在清单1中所载明的商品价格,以美元计价。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元。
商品价格包括运抵_________的一切费用,同时包括在_________境外预付的包装、标记、保管、装运、保险的费用。
第三条 供货期限和日期商品应卖方银行通知保兑的、与第二条所列金额相符的有效信用证时起60天内从公司运往_________.
卖方有权提前供货,也有权视情况一次或几次供货。
第四条 商品品质
商品品质和数量由买卖双方以书面协议确定,在本合同附件清单1中载明。清单1附在本合同上(见第一条)。
第五条 包装和标记商品包装应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条件,保证货物在运输作中所做的必要处理过程中完好无损。
每件货物上应有以下标记:
(1)到达站名称;
(2)卖方名称;
(3)买方名称;
(4)货件号;
(5)毛重;
(6)净重;
(7)体积(用立方米表示)。
第六条 支付买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不可撤销的、可分割的、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该信用证的总金额在合同第二条中载明,其有效期至少_________天。
信用证由卖方选择的、法律上承认的_________银行开立并确认。以信用证付款凭卖方向银行提交以下单据进行:
(1)发票一式三份;
(2)全套买方名义下的运输单;
(3)包装单一式三份;
(4)本合同副本;
(5)在_________境内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买方负担,在_________境外的一切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的交接所有商品应由检查人员进行必要的数量和品质检查。
检查人员的结论是最终结论、买卖双方不得对此有争议。
余下部分买方可以拒收和退还,买方应单独保管其拒收的商品,并对此承担责任,便于卖方、供货人和检查人员进行可能的检查。如果确定拒收成立,对商品的责任自动转称给卖方,由卖方自行决定商品的处理,商品的保管费由供货人支付。
第八条 保险根据上文第二条由_________对商品在运抵_________港之前进行保险。
第九条 品质保证商品品质应符合清单1(见上文第四条)。买方没有义务接收不符合清单1(见第四条)的商品。
买方可以不加解释和不出示证据退还未被接收的商品(见下文第十条)。
根据下文第十条,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理由充分的索赔书时起30天内如数更换未被接收的商品,以保证完全按照本合同规定运送货物。
第十条 索赔商品运到时,买方有权就商品的数量向卖方提出索赔(见第七条),反之,买方接收共同指定的检查员确定的数量的商品。买方可以就商品品质不合格向卖方提出索赔。所有运抵的商品如果没有以适当的方式拒收或退回,都被认为买方已经接收。
有充分理由退还和拒收的商品都被认为卖方供货不足,同时免除对买方就拒收商品的支付或赔偿提出任何异议。检查员最终确定有充分理由拒收和退回商品的数量。
在商品原封不动或无损坏退还卖方的情况下,未超出检查员确定的界限的商品的拒收,无需经商品不合格证明,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据必需的手续,应由卖方无条件承认。
买方索赔函用挂号信寄给卖方。
就某一批商品提出索赔,不能成为索赔方拒收和拒付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其它应供应的商品的理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出现不可抗力,即火灾、自然灾害、封锁、禁止进出口和其它合同双方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造成合同某一方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时,按不可抗力与其后果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上述情况与其后果持续达三个月以上,任何一方都有权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在此情况下,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补偿可能的损失。
由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尽快将妨碍履行义务的不可抗力的出现和终止情况通知另一方。由卖方或买方国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是上述不可抗力情况出现的必需证明。
第十二条 罚则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货物抵达期限,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罚金,罚金数额规定如下:
(1)在最初三周内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的1%;
(2)以后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的2%,但罚金总额不能超过未交商品总金额的15%。
第十三条 其它条件任何一方在没有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自己对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尽管信用证可以转让,是可以按规定程序转让的。
对合同的一切修改和补充意见只有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签字后才有效。
在_________境内的一切费用和规费,包括海关规费和关税,与订立、履行本合同有关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在_________境外,则由卖方承担。
本合同用中、_________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仲裁由本合同派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和分歧由国际仲裁机构审理。
第十五条 双方法定地址
卖方: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5:民事风险代理合同模板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事务所)
承办律师: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借款人X公司及X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借款合
同(借款为X笔,总计借款本金为X元,利息为 元)纠纷案件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的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1、全权代理诉讼、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2、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3、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
论;
4、在不损害甲方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乙方在调解、审理及执行过程中有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和解、调解、上诉;
5、代理清收现金或抵债物;
6、委托人授予的其他权利。
四、委托代理期限及范围
如果本合同签订之后,该案件处于司法机关侦查、起诉或审理阶段,即由于司法机关侦查、起诉或审理期限延长的原因,造成该案在一年之内没有审结或乙方为甲方没有实际追回损失,甲乙双方可以另行协商重新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代理期限为委托事项完成时止(包括判决、调解、甲方撤诉及案外和解)。
五、代理费用给付标准
收回现金或抵债资产(资产以法院评估作价为准),按照执行收回本息总额的%支付代理费。
六、代理费用给付期限
代理费给付期限:收回现金或资产入账之日起XX日内,甲方给付乙方律师代理费。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询问并了解乙方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
2、有权对乙方律师因违纪或失职行为所造成的甲方合法利益损害追究法律责任;
3、甲方必须向乙方如实陈述案情,提供真实证据,妥善保管好有关证据原件;
4、按约定支付代理费。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正当途径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2、如发现甲方歪曲事实,弄虚作假,捏造证据,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回;
3、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费,则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4、乙方因过错造成的损失应于赔偿;
5、不得擅自放弃甲方的合法权利,不得做出不利于委托事项的行为。
九、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或重新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应按诚信、公平、合理原则处理之,可调解也可起诉,双方有互为对方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争议诉至媒体。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承办律师: 年 月 日
篇16:民事风险代理合同模板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 邯邢冶金矿山管理局西石门铁矿、浙江正宇矿业有限公 司、浙江正宇矿业有限公司盛龙项目部 纠纷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代理劳动仲裁或诉讼事宜。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韩学谦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律师提供全部与该案件有关的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现实债权,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谈判,并设法达成实现债权的结果;
2、代为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3、代为追加、变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5、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
6、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
7、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
8、有权就本合同约定的代理费用留置案件款或物。
9、其他委托人授予的权利。
五、经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收取代理费用。
甲方支付仲裁费、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乙方不垫付任何费用。甲方应付乙方的代理费按劳动仲裁决定书或调解书确定的数额的5%给付乙方;或按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调解数额5%付给乙方。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代理费等全部退还给甲方;
七、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放弃请求、和解、撤诉或与案件对方当事人恶意串通的,代理费依案件总标的额参照第五条约定的比例收取;
八、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约,乙方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并支付案件标的额50%的违约金;
九、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资料,除因本案的客观需要外,乙方律师应当认真履行保密义务。
十、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代理律师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月日:
篇17:风险代理合同_合同范本
作为国际上流行的律师收费制度,风险代理在律师从业中发挥着重要的激励功能。我们国家在立法上确认了律师风险代理制度,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4篇风险代理合同模板。欢迎阅读与参考!
风险代理合同模板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就其所承包的____________________起诉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甲方决定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该案委托乙方律师进行风险代理,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律师、______律师、______律师为甲方一、二审阶段的风险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利益,切实履行代理义务,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
三、甲方必须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本案有关证据和相关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虚构或隐瞒事实,有权终止代理,并视为代理目的的实现,依约向甲方收取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本案诉讼全过程的代理人。
2.乙方律师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五、律师代理费及交纳方法
1.甲方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此款不包括乙方应交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以及案件执行费等),甲方在本案件执行完毕之日起_____天内支付全部代理费。
2.诉讼过程中,乙方不另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正常收取的诉讼费、评估鉴定费、实际执行费等相关费用除外)。
3.乙方承诺甲方在此案中胜诉并使判决书所确定之款项得到有效执行,甲方全额支付约定的代理费。
4.若乙方未能实现上述承诺导致甲方败诉,则乙方将不收取所约定的代理费。
六、在本案诉讼过程中,甲方如与对方当事人和解,并按和解内容执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约定支付风险代理费。
七、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视为乙方全部代理义务完成,甲方须按诉讼请求额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八、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的,甲方须按乙方应得代理费用承担每日______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案审理并执行终结止。
十、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__仲裁委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注: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均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风险代理合同模板二
(20xx)统河律师第 号
甲方(委托人):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
住 址:
电 话:
乙方(受委托人):律师事务所
地 址:
委托代理人:
手机:
电 话:
甲方与 一案,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以诉讼或非诉讼的方式风险代理。甲方与乙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达成如下风险代理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委托代理人。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师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处理法律事务的,应当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委托第三人,视为乙方已经完成全部受托任务,甲方承诺按照约定的标准全额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二、乙方律师必须严格依法、勤勉尽责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如果甲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证据,或者甲方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结果,利用乙方律师名义从事违法活动的,发现甲方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应依约支付律师服务费用。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代理,依约所收取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向甲方追偿尚欠所约定的代理费用和相关损失。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代为立案,代为出庭,代为陈述事实,代为举证、质证,代为参加法庭调查、辩论,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和解、调解,代收法律文书,代为申请执行,代收执行款项及财物,代为通过非诉讼的方式案外和解、收取款项等。
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承办甲方委托的事项,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五、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现实债权,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
六、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律师风险代理费用及相关办案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数额约定如下:
1、本案诉讼请求标的为 元。乙方按从对方或法院执行庭实际收回金额的30%收取案件代理费(如收回10000元,律师代理费为3000元), 在案件进展过程中按照各次回款数额分次结清。如收回实物,按法院执行庭核定的实物金额30%的比例收取甲方代理费。甲方在收取款项(或实物)的同时,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甲方不支付代理费的,乙方可从收回甲方的款项中扣除或对实物行使留置权。
2、甲方同意将全部回款直接汇入乙方帐户,甲方同意乙方扣除约定律师代理费用后,将甲方款项汇入甲方本人开户账户;
3、甲方向乙方预交手续费人民币 元整,于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付清,该费用收取后不退回不扣除。
4、下列费用由甲方另行承担:
因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必要及合理的文件制作、资料汇总、复印、市内交通、国内通讯、差旅费、查档费、诉讼费等费用;应由甲方承担或甲方同意承担的其他费用。
七、乙方代理律师应当谨慎、诚实、客观地告知甲方处理受托法律事务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八、甲方向乙方代理律师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资料时,应当向乙方代理律师说明。乙方代理律师有义务为其保密。
九、诉讼过程中,未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甲方另行委托他人代理、单独撤诉、单独与 自行和解或擅自解除双方风险代理合同,视为乙方完成代理任务,甲方应按照第四条约定诉讼请求的数额和约定代理费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拖欠代理费用的,每日按应付代理费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乙方律师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的运用。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法律对案件事实的分析意见,对相关法律的诠释及对案件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应由乙方律师决定,甲方不得干涉。
十一、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受托法律事务处理终结止(包括:和解、抵销、甲方决定放弃委托事项、执行终结及撤销诉讼等)。
十三、甲乙双方如一方要求解除或补充或变更协议条款,需再行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协议。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委托代理人: 承办律师: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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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风险代理合同书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 事宜,依照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以诉讼或者非诉讼的方式处理。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委托代理人。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承办甲方委托的事项,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师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者处理本事务的,应当经乙方同意。
二、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事实经过,提供与本事务有关的证据或者证据线索。甲方提供虚假事实和证据,或者利用乙方律师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向甲方追偿费用和损失。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按照甲方的指示和法律的规定,认真完成受托事务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告知甲方有关代理工作情况和进展情况。受托事务处理终结时,乙方律师应当向甲方报告处理结果。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代理事项的进展情况和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乙方律师处理受托事务而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纳的律师费和乙方律师因处理受托事务而垫付的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代为参加诉讼(仲裁),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和质证;
2、 代为答辩和辩论;
3、 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4、 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反诉和上诉,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
五、结合本事务的难易程度、涉案金额、所需时间、同行业收费标准及乙方指派律师的专业水平,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交纳律师费人民币 元,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待事务处理终结后,甲方同意另行按照回款(物)总额的 %向乙方另行支付律师报酬。
六、甲方未按期交纳或者未完全交纳律师费的,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暂停代理工作,待甲方完全付费后,恢复本合同的履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七、下列费用应当由甲方另行承担:
1、司法、行政、仲裁、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合理的通讯费、复印费、翻译费、交通费、食宿费等 ;
3、经甲方同意后的专家论证费;
4、应当甲方承担或甲方同意承担的其他费用。前款费用确有必要支出时,甲方应当向乙方预付。乙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而垫付的前款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律师偿还。
八、乙方如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师费全部退还给甲方;甲方如单方终止委托事项,应按约定支付律师费,且乙方已收律师费不予退还。乙方为了甲方的利益,需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的,应当经甲方同意,但在紧急情况下,乙方为维护甲方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九、乙方律师应当谨慎、诚实、客观地告知甲方处理受托事务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甲方向乙方律师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资料时,应当向乙方律师书面声明。乙方律师除经甲方书面授权或因处理本事务的需要外,不得向其他人公开披露该信息资料。
十一、对乙方律师在承办受托事务中的意见和建议,甲方有权向乙方反映。乙方应当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核实,并及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反馈给甲方。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受托事务处理终结止(包括:和解、抵销、甲方决定放弃委托事项、执行终结及撤销诉讼等)。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光大银行实习报告范文_实习报告_网
一、实习单位简介
中国光大银行成立于1992年8月,是由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控股,亚洲开发银行等228家中外股东参资入股的国内第一家国有控股有国际金融组织参股的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成立13年来,伴随着中国金融业的发展进程,不断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各项业务不断拓展,规模不断扩大,截至XX年末,全行资产总额达5301亿元,一般存款余额4500亿元,其中储蓄存款余额792亿元,实现经营利润55.17亿元,整体规模实力处于国内股份制商业银行前列。XX年7月,在英国《银行家》杂志最新评出全球1000家大银行中,中国光大银行排名第295位,成为一家对中国经济,社会有影响力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13年来,中国光大银行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理念,不断创新产品优化服务,较好地适应了市场和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在综合经营,公司银行业务,国际业务,理财业务等方面培育了较强的比较竞争优势,成为唯一一家拥有全面代理财政国库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唯一一家连续五年获得摩根——大通银行清算质量认证奖的商业银行;首批获得短期融资券主承销业务资格,承销业绩遥遥领先;首批同时获得了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人和账户管理人两项资格;首家推出人民币理财业务,其理财品牌在同业处于领跑地位;首家推出固定利率房贷业务,引起社会客户广泛关注。。。。。。特别是首家推出的“阳光理财”本外币系列产品深受客户青睐,逐步成为国内金融知名品牌,树立了精品银行,理财银行良好的社会形象。
截止XX年12月末,我行“总对总”项下工程机械贷款余额达到117.8亿元,较年初增长58.9亿元,增长率100。
截止XX年12月31日,总行为35家合作企业(含3家总对分合作企业)累计授信162.65亿,目前已使用额度117.8亿元,占比72。截止XX年12月31日,“总对总”项下逾期率0.74,按五级分类口径统计,不良贷款两笔,不良余额23.06万元(目前其中一笔已结清,另一笔借款人已偿还部分贷款),不良率近于0.01。
“总对总”业务开展五年来,部分合作项目项下的合作企业(含经销商)对达到回购条件的贷款,按合作协议条款约定履行了回购责任。截止XX年12月末,回购率为0.52。
二、实习内容
我在光大银行的私人业务部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实习,该部门的工作内容主要为商品房贷款和个人工程机械贷款,现将个人工程机械贷款的有关概念准则报告如下。
所谓工程机械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申请购买工程车辆或机械设备的借款人发放的人民币贷款。该行目前开办的工程机械贷款业务,原则上仅限于总行与制造商签订的“总对总”项下的由工程机械制造商直接销售或指定经销商销售的工程车辆和机械设备,特殊情况需上报总行审批。“总对总”工程机械贷款业务是指中国光大银行总行及各分支机构分别与工程机械制造商,特约经销商签订《关于建立工程机械金融网合作协议》及《关于建立工程机械金融网合作协议的从属协议》,为工程机械制造商,特约经销商推荐的终端用户提供的个人工程机械贷款业务。
贷款对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国籍自然人。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在贷款人本省(或地区)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有固定和详细的住址;2有2年以上的相关从业经验,具有一定的个人资产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持有合法有效的工程机械购买合同或协议;4在贷款人处开立了人民币个人储蓄账户或持有贷款人同城分支机构发行的阳光卡;5具有不低于所购工程机械设备购买净价(指实际成交价格,不含各类附加税费及保费等)的30的存款作为首期付款,或提供有效的相应首付款发票或收据;6借款人同意贷款人将所贷款项划入经销商/制造商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或贷款人认可的其他账户;7能够提供贷款人总行认可的有效担保方式;8能够提供已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或租赁合同;9贷款人总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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