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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人士对政法工作意见建议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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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建议书模板

范文类型:建议书,全文共 9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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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

X年全国共发生交通安全事故378781起,造成89455人死亡,其中有近3万名儿童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在我们身边的因超载、超速、违规驾驶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也时有发生,这一切都是血的教训,给受害者及家庭造成了永久的伤害,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遵守交通规则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社会高速发展、交通面貌日新月异、交通路网四通八达、交通车辆川流不息的今天,道路交通安全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尤为重要。为了增强同学们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制意识、交通文明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为了你我的生命安全,郑重地向全体同学提出以下几点倡议:

一、认真学习、宣传和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德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树立文明交通新风。自觉遵守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路口要遵守“红灯停、绿灯行”。

二、文明走路。必须在人行道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右边行走。不闯红灯,不三五成群并肩走,不贪图方便翻越、钻跨交通隔离护栏,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不在马路上使用划板,旱冰鞋,不要穿越、倚坐在马路边的护栏、花台上;在路口不要急拐猛跑;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和抛物击车。

三、文明骑车。未满12周岁的不准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不准骑电动车。做到不闯红灯,不走快车道,不扶身并行、猛拐、互相追逐;不牵引、攀扶车辆,不双手离把;骑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时,应下车推行;不骑车带人,不违章载物;不打伞骑车;步行或骑自行车过马路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要确保自行车闸、铃、锁、牌齐全有效,要在划有停车区域停放车辆,不乱停、乱放。

四、不得乘坐无牌无证车辆和黑车;不得乘坐超员超载车辆和病车;严禁乘坐二轮、三轮摩托和未取得运营资格的车辆;严禁中小学生驾驶机动车;严禁学生家长用摩托车接送学生;提高学生交通意识,增强学生安全意识。

五、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和实践者,劝告你的家人、亲戚也要遵守交通规则,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同学们,平平安安出门,快快乐乐回家。交通安全进万家,幸福全靠你我他。学习和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是我们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养成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为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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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家长的建议

范文类型:建议书,适用行业岗位:家长,全文共 1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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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高中生家长建议书

1.从大处教育孩子,帮助孩子树立远大的理想

因为社会的发展,经济大潮横扫一切,学生的头脑过早的接受了经济思想,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但是,如果不对孩子进行正确的引导,它又会使孩子的头脑里只有金钱,而失去拼搏进取之志,在这个经济利益高于一切的大环境下,要告诉孩子:知识就是财富,就是金钱的道理。 个人的思想要与社会的大趋势合拍,在一个崇尚知识的社会里,没有知识在以后的社会里就没有出路,所以,要教育孩子把眼光放远一点,具体讲,就是要考取一个名牌大学,为考取一个名牌大学而奋斗。但要让孩子意识到我们的目的不是只为考一个好的大学,而是因此可以实现自己的理想、可以学到更多的知识,可以游刃有余地立足于当今社会。

2.要关心孩子的各种情况家长会及学校的集体活动是了解孩子在校情况,学习近况的最好方式,也是配合班主任老师教育孩子的最有效前提条件,有些家长对此缺漠不关心,能躲则躲,或者敷衍了事,报有这种状态的家长并不是对学校的不重视,而是对孩子的不重视;有的家长以为孩子学习不好,不爱学习等带有消极情绪看问题,那么孩子目前的不好状态大多不是孩子本身有问题,而家长的态度造成了孩子的学习状态不好,这是身为家长的失职表现。

再有,就是要了解孩子的健康程度,这就分为两方面:一是身体健康,二是心里健康,身体健康是一起健康生活健康学习的基础条件,家长应尽全力保证孩子的一日三餐营养饮食及规律的作息和学习时间管理;而心里健康也至关重要,高中学生虽不像初中生叛逆心理突出,有了自己的主见,但这正是步入成熟期初期最敏感的阶段,即摆脱不了部分逆反心理,又对自己和学业及未来加之男女早熟期的有着不够成熟的认识或误区,在这个极度容易性格变形的年龄,如果家长的关心不够,很容易导致一个孩子走极端以至于轻易放弃学业,所以家长们要仔细观察啦。

3.经济上对孩子的把握要适度

孩子在学校除了必须花销的,没有必要给予更多的金钱,现在有好多的孩子把家长给的钱送到了网吧、游戏厅、台球案子,给自己过超豪华的生日,他们不是把钱用到了学习上、生活上,而是做了更多的无谓的花费。我们家长的努力是为了让孩子更好,但这个好字往往让家长过于偏执,以为满足他的一切就是最好,造成孩子将家长的给予无止境地投入到非学习方面的物质生活中,养成坏习惯,结果本末倒置,反而荒废学业。因此我们更多的提倡各位家长,经济上的投入还是多放在学习方面,正确地引导孩子的价值观才是关键。

4. 和孩子做朋友

说起来很容易,社会一直在提倡,然而大部分家长跟孩子的关系依然是比较紧张的,不要永远把孩子当成一个孩子,这样他的逆反心理就越重,越不容易沟通,不沟通就不了解,不了解孩子一切心理状态,怎么能去帮助他,让他更好的学习和生活呢,不要像猫见了老鼠一样让孩子有对自己又警惕感;要善于发现,和孩子平起平坐,把孩子的兴趣当成自己的兴趣,把孩子的追求当做自己的追求,多聊天才知道他的所想所做,才能更好引导他影响他走向成功,孩子也同样更愿意和你亲近。希望各位家长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自己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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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保护班级环境建议书

范文类型:建议书,适用行业岗位:班级,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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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亲爱的同学:

我是沈家门四小五年级的一个学生。

我想大家都听过:“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这句话吧!在草地上,路上,随处可见这种标志。虽然你们看到了,可都是一屑不顾,甚至明知顾犯,从小商店出来时,你们都把剩下的包装袋随手一扔,在大桥下大批的垃圾、废品都堆在一起,没有人来打扫,日积月累那些垃圾在地上发臭,苍蝇、蚊子都在上面飞来飞去,过路的行人捂着鼻子,快步走过。虽然垃圾扔在地上,比扔在垃圾桶简单多了,但是垃圾也有属于自己的家,你们把它们扔在地上,既不美观,又不干净,时不时环卫工人还要累死累活地把垃圾们送回家,如果你们不随地扔垃圾,这个世界还需要环卫工人吗?你们只要每人把垃圾送回家,地球难道不会变的更美好吗?在此我向你们提出几点建议:

1. 上下学时不要乱扔垃圾,养成随地捡垃圾的习惯。

2. 成立“环保少年组”,看到经过学校,随手扔垃圾的人,阻止并监督。

3. 联系社区领导,加强各社区的环卫工作。

4. 设立“环保警示牌”,时时提醒周围的居民。

住在地球上的每一个居民,让我们共同努力,以使我们的地球更美好,我们要记住“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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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改善环境的建议书300字

范文类型:建议书,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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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是人类的母亲,是生命的摇篮。我们本应该保护地球母亲的,而我们却在破坏地球母亲,破坏地球母亲那光滑的皮肤。正如《只有一个地球》这篇文章所说的,我们不能再指望破坏了地球后再移居到别的星球上去。所以我们亡羊补牢,为时不晚,保护我们的地球,爱护环境,我给大家提一些建议:

1、大力节约资源,不使用或少用一次性饭盒、筷子等消费品,不浪费纸张。

2、大力节约能源,不浪费水电,随手关灯、随时关紧水龙头。

3、使用环保电池,防止汞、铬污染、慎用洗涤剂,减少水污染。

自觉保护生活环境,积极参与社会绿化美化活动,保护绿地、花木。

5、建议垃圾分类,清理“白色”污染,把废塑料袋打个节再扔进垃圾箱。

6、建议文明行为,从我做起,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保护绿色环境。

7、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自行车或步行,减少空气污染;使用无铅汽油,购买小排气量的轿车。

地球只有一个,她的生命是脆弱的,不能因为我们为着眼前的发展和获得微小的利益,以肆虐的行为,无“度”的获取,使本已脆弱的躯体更加脆弱!保护地球,就是保护我们自已。地球的安宁,世界的美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老师们、家长们、同学们、小朋友们,你心中有一个绿色之梦吗?让我们把环保承诺变为实际行动,为改善社会的环境质量尽力。最后,让我们用大手牵起小手,托起绿色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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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安全建议书

范文类型:建议书,全文共 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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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考核激励机制,严格规范制度运行,有效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基层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按照“双基”建设要求,适时对基层单位班子进行充实、调整,坚持基层干部跟值班与职工同上同下制度、班前会制度、班中汇报制度,明确规定下井跟班数量和时间,充分发挥基层班子在矿井安全生产中的骨干核心作用。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教育,帮助干部职工正确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以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为载体,开展“白国周班组”创建和优秀班组竞赛活动,促使班组长及班组员工由“生产型”向“安全生产型”转变。加强群安员、青安岗员、家属协管员等群众性安全队伍建设,确保安全监督、安全帮教、送温暖等活动有序衔接,积极构筑严密的安全管理网络。同时,安全培训教育中心及时举办各类安全培训班,让职工定期接受安全知识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技能素质,夯实了矿井安全管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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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对学校好的意见和建议

范文类型:意见,建议书,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1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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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名校策略:学校与学校有竞争,学校的生存、发展要靠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声誉,要提高质量和声誉,现阶段社会上主要看学校上重点、上名校,要有名校意识。让更多的学生上重点线,上名校。要达这一点,一要在高考奖励加大对总分和单科800以上,700以上,640以上的奖励力度;第二:加大培优的力度和投入;第三,在师资水平不齐的情况下,各年级组建两个竞赛班,将尖子集中起来,这两班在教学上要有特殊要求,今后发展到20个班后,学生的基础差异更大,教师能力差异也很大。实行分层教学,这也符合孔子的因材施教的原则,

2. 良性竞争机制:和谐发展和良性竞争并不矛盾,要创造环境,使同科组老师竞争,看谁的工作做得更好;班与班竞争,形成比、学、赶、超的风气。分班时。安排工作要尽可能使大科组的每位老师都有一个竞争对象,有可比性。如两个物理班,就不要由一人去任同一科教学。要出质量,就不能回避竞争,竞争会有其弊,但利大于弊。

3. 质量管理:教师的管理要着眼于教学质量,对教师的考核既要有定量,又要有定性的考核。既要看考试成绩,又要看平时备课、作业批改、辅导、和师生情感、教研等定性考核。可考虑考试成绩占60%,备课占10%,作业10%,教学态度,师生情感占10%教研和考勤10%进行定量评价。成绩在备课排序,其它在学科组排序,分出优、良、合格等次,然后打分。

4. 激励机制:平均主义不利于调动教师积极性,表面上看一团和气,实际上不然,大多数老师的觉悟还不高,平均主义会产生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和尚撞钟现象。同时也不符合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原则。高考奖中要突出效益,减少平均;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要与年终奖,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挂钩。也使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减少人为因素,多一点客观公正。象衡水中学那样,建立一套精神方面和物质方面的激励机制。创造一种使教师在精神上有奔头,在物质上有实惠的环境。使教师不断成长,不断进步。建全各级各类奖励制度。如《高考奖励方案》、对教职工的各种荣誉奖励方案。《学生奖励制度》

5. 关于教师队伍建设:要有激励机制,淘汰机制,青年教师成长机制,以老带新,良性循环。安排教师工作时,着眼全局,优先考虑各年级各学科的把关教师,教师工作总体上最好是高、初中三年循环,年青教师,只要教学效果不错的,都应跟着循环。每届高三各科有计划的带一个新手,高一、高二各科教师也要新老搭配。大循环,少变动,少分班,有利于加强教师的责任感,和成就感。外出学习最好派有5年以上教学经验,已熟悉常规教学、对高考有一定了解的教师去,5年以下者,就在本校拜师学艺,学习常规教学,要充分利用本校的教学资源,低投入,高效益。外出学习主要学习先进教育、教学理念,管理经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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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对校长的建议书

范文类型:建议书,适用行业岗位:校长,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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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高校长;

您好!我是六年级一般的曾翼翼。作为一名即将毕业的毕业班同学,马上就要离开母校了,够开放泰元楼上的乒乓球练习场。因为同学们尤其是像我这样的男同学,都特别喜欢打乒乓球。乒乓球是我们的“国球”,我们都想练习,可是现在有了场地,我们却没有权利练习我们非常感谢母校对我们的哺育之恩,不过,在这里,我也想给学校提点儿建议。

我希望学校能?,实在倍感郁闷。

我知道你们有你们的考虑和苦衷,怕同学们不爱惜体育器材,没几天就把桌子和拦网给搞坏了。也怕同学们一心想着玩,落下了学习。如果开放乒乓球练习场,我建议:

1、 固定开放时间。每周一到周五中午11:00——12:20。

2、 固定每天练习的年纪。一年级太小除外,二年级到六年级每个年级一个中午的练习时间。

3、 乒乓球和板自带,值日生守岗,若有不文明现象,进行劝阻或者取消练习资格。

虽然这样依然不能满足同学们学乒乓球的需求。但总比完全不开放好。您说呢?请您认真考虑我的建议。

建议人:

20——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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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给同学的建议书

范文类型:建议书,全文共 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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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同学,多么亲切的称呼,同学,多有魅力的友谊!想当初,我们风华正茂,同窗苦读,朝夕相处,在相同的压力下挣扎求索,在艰苦的条件中成长成熟。当我们走上社会,在品尝了人生的苦辣酸甜之后,在经历了世事的浮浮沉沉之后,才发觉那种经过艰苦岁月沉淀的高中同学友谊是一段割不断的情,是一份分不开的缘。尽管由于通讯地址的变化,我们曾经无法联系;尽管由于工作的忙碌,我们疏于联络。可我们之间的友谊没变,我们的缘分还在。

人心浮躁,物欲横流,唯有同学情谊清澈见底。二十二年,弹指一挥间!悠悠岁月,逝者如斯!回顾那些青春燃烧的岁月,是那么美好的记忆,也是一种不可多得的人生财富,供我们终生享用,值得我们一生去珍惜。人生能有多少个十年啊!迈进不惑之年的我们是不是该在碌碌奔忙之中找点闲暇,去谈谈久别的往事,去听听久违的声音,去看看久违的面孔……让我们带着无改的乡音,带着不减当年的靓丽风采,带着更加成熟稳健的翩翩风度,打开珍藏的记忆,敞开密封的心扉,抛却尘俗的烦恼,常相聚,共成长吧!

为了保证同学聚会如期举行;为了让同学们兴致而来,满意而归;为了让有困难的同学得到大家的关怀,我们决定成立同学友谊基金会。

1、组织

(1)总负责人:赖斌、彭轶灏、杨丽红

(2)筹备组:具体负责活动方案的起草和制订和日程安排工作。负责人:邓景亮、闵艳萍

(3)财务组:负责制定人均、收费、费用支出及财务公开等项工作。负责人:戢永光

(4)宣传组:负责现场摄影、通讯录制作、聚会光盘等的编制、发放。负责人:全红

(5)联络组:负责对班主任、任课老师及全体同学。负责人:戢永光、邢晓玲

(6)成员:有望全体62位同学。

2、宗旨

奉献爱心、加深友谊、促进沟通、提高凝聚力。

3、原则

(1)坚持自愿的原则。

(2)坚持写给同学的建议书制原则

(3)坚持财务公开原则。

(4)坚持一切从俭原则。

4、用途

同学聚会、扶危济困。

5、基金年费

1000元(上不封顶,量力而行)。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无论我们金钱多寡,还是地位怎样;无论是守候家乡的强者,还是步履匆匆的游子,愿我们加入组织,永远心相约,情相随,多交流,多珍重。同学们,愿友谊地久天长!

建议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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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安全建议书

范文类型:建议书,全文共 2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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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事业单位:

20__年是“__”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我镇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之年,也是我镇安全生产、环保工作向更好局面转变的重要之年。根据省、市对安全生产及环保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20__年安全生产、环保工作意见如下:

一、工作思路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国家确定开展的“安全生产年”、“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等活动,加强落实责任,加强依法监管,加强企业相关基础建设投入的监督,提升全社会安全发展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积极构建安全生产、环保长效管理机制,为我镇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1、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不发生重大及以上企业职工伤亡事故,重大以上火灾爆炸事故,多人中毒或死亡事故。排污企业达标排放,杜绝污染事故发生。

2、减少一般事故,避免重复、类似事故发生。

3、进一步做好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力争在岗人员持证率达96%以上。

4、建立和完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做到重大隐患以案建档,建立企业一案一档化的监管,建立应急队伍,并每年不少于一次的演练。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

1、强化目标管理,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20__年安全、环保工作以《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为主线,进一步强化责任,实行目标管理,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环保工作格局,同时要将今年的目标、任务分解,将安全生产、环保及生态市相关责任状,要层层签订,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明确法定代表人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责任,形成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安全生产、环保工作全面负责的自我约束机制。坚持“谁投资、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环保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基础管理,健全规章制度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也是环保工作的责任主体,因此必须完善以下基础工作:

(1)建立完善部门、企业领导人、管理人员、职工等职责。

(2)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

(3)建立完善安全检查、教育培训、事故隐患、安全会议、劳保用品发放、环保等相关的各类台账。

(4)建立完善设备检测、消防、隐患整改等各类台账。

3、强化安全培训工作,全面推广安全文化。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相关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员工不得上岗作业。因此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给我镇20__年的培训计划和目标,结合我镇实际,20__年将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和落实培训、教育工作,各企事业单位要将今年的培训、教育工作做出计划,报镇安管办,确保“职工”三级教育达100%,化工企业厂长、安全员持证上岗率达100%,特殊工种持证率达96%以上,非化工企业厂长、相关人员培训持证率达95%以上。对存在就业准入工种限制的从业人员不经岗前培训、无证上岗的企业,以停产整顿和相关的处罚作出处理。

4、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与环保督查长效机制

企业、部门要定期开展安全、环保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要结合部门、企业的实际,制定好检查、排查的人员及责任,建立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动态分析的管理制度,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全面推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

部门要结合实际,并根据季节、专项整治等要求,对所辖行业与领域进行检查,全年不得少于4次。企业内部自行的检查,除了季节性外,从班组、车间天天检查起,全厂的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并登记建档。

5、突出重点,深化专项治理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以及省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的要求,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配合下,依法加强监督,做好以下工作:

(1)3月份,按照市安委会的部署,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

(2)4月份将加大力度,继续开展对危化品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及砖瓦、烟花爆竹个体经营户、使用剧毒品企业、公共娱乐场所进行专项治理,对“三合一”企业进行严厉查处,对“三违”企业给予整顿,按“五整顿、二关闭”要求取缔一些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污染严重、不达标排放的企业,确保我镇安全、环保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

(3)继续在6月份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安全月”、“6.5环境保护日”活动,加大安全生产、环保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在下半年继续抓好“安全生产百日竞赛”、“冬季防火”、“安全周”等活动,以周促月,以月促年抓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人人懂安全、讲安全、重环保的良好氛围。

(4)继续推行危险源点“监控法”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做到从职工抓起、从生产环节抓起,从逐个岗位操作规程抓起,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真正做到一查二防三落实,把安全管理基础工作落实到实处。

6、加强劳动保护,提高工作场所卫生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企业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按规定给职工及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使职工有一个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的环境。

四、强化协调配合,营造安全综合环境

1、派出所应负责抓好危化品的运输、公共娱乐场所、加油站及公众聚集、烟花爆竹等安全工作。

2、供电所应负责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用电工作。

3、建房办应负责、监督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工作。

4、交管所负责河道运输、桥梁、交通设施设立等安全工作。

5、卫生防疫站负责区域内的餐饮、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6、工商所负责个体经营户的安全工作。

7、经服中心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工作要求

安全生产维系着人民生命财产,环保事关经济发展全局,意义重大,责任重于泰山,是一项艰巨具有复杂性的工作。因此各企事业单位要把安全、环保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做到“三个创新”,即:制度上创新、形式上创新、组织上创新。做到“五有”:检查有记录、交办有要求、落实有责任、整改有验收、查处有档案,真正担负起安全、环保工作责任,并按《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作意见,在本单位、本区域、本职能职责范围内抓好、抓实安全生产、环保的各项工作,为全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上台阶而努力工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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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保护动物建议书

范文类型:建议书,全文共 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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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人类对环境的破坏,和动物栖息地的丧失等原因。地球上濒临灭绝动物的数量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增长。以前没有汽车和飞机,鸟类平均每320xx年灭绝一种,兽 类平均每8020xx年灭绝一种。但是自从有了汽车和飞机以来,地球动物灭绝的速度已经超出自然灭绝率很多倍。全世界许多的植物,哺乳动物,鸟类,爬行动物, 两栖动物,鱼等等,都在濒临灭绝的动物中,有是受到过度开发的威胁,许多野生动物因为“皮可穿、毛可用、肉可食、器官可入药”而遭灭顶之灾。大象的牙、犀 牛的角、老虎的皮、狗熊的胆、小鸟的羽毛、海龟的蛋、海豹的油、藏羚羊的绒……更多更多的是野生动物的肉,无不成为人类美食,大量捕杀地球上最大的动物: 鲸,就是为了食用鲸油和生产宠物食品;惨忍地捕鲨鱼,这种已进化4亿年之久的软骨鱼类,只是为品尝鱼翅这道所谓的美食,其他的都不要。人类正在为了满足自 己的利益(衣服时尚、炫耀自己、看动物表演取乐、满足美食之欲),而去剥夺野生动物的生命。人类良心的失去,加重着世界的灾难。旅鸽曾有几十亿只,是随处 可见的鸟类,大群飞来时多得遮云蔽日,殖民者开发美洲100多年,就将这种鸟捕尽杀绝了。

流浪的小动物也很可怜,天气要冷了,看着小狗小猫在马路上漫无目的的乱跑,眼看跑到机动车道,让汽车压倒,受到惊吓,加上冻饿唉,可怜啊。它们就是我们自己一时兴起,而养护不好而丢失或者走失的。更有的人因为自己的兴趣,而去残害或虐待它们。他们也需要我们的关怀和爱护!

设一个动物保护节,我们小朋友可以不去领养流浪的小猫小狗,但可拿东西给它们吃,不要欺负它,不要打它,对它好一点。如果你不喜欢它们,我们也不强求你去喜欢,只是希望你不要虐待它们,好人终会有好报!

我们一定要好好保护动物,让它们快乐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让它们和人类一起生活。它们也是地球的一员。保护动物、维护动物的生存权利和不受虐待的权利、以及 改善和提高动物的生命条件、饲养水平,坚决反对任何虐待、残害动物的行为。这就是我想设一个动物保护节目的,请大家支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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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改善环境污染的建议书经典模板

范文类型:建议书,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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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环保局叔叔阿姨们:

您们好!

我是福海县第一小学六年级的学生,我叫做郭梦新。今天我向你们写一份建议书,希望你们能采纳我的意见。让我们把这个县城变得更美丽!

地球是我们的的母亲,是生命的摇篮。千百年来,她哺育了世间万物,向她的儿女们慷慨地提供各种资源,可是,她的儿女们却伤害它,让她饱受痛苦:到处都是白色垃圾;大量未经处理的污水被排放到江河中;工厂架起了一条条烟囱以及汽车排放的尾气正一步一步的将我们的蓝天熏黑;水龙头孤独地流泪;电灯疲劳地打哈欠;皱巴巴的白纸在垃圾桶的旁边叹气……

环保局的领导们,针对有些人不爱护环境的问题,我想对您们提出以下几条建议:

一、要改善空气指数和人们的生活环境。

二、及时找人清除街道垃圾。

三、搞好市民宣传活动,大力呼吁市民保护环境。

四、街道、小巷多设些垃圾桶、垃圾车。

五、发放广告宣传环保的资料,让每个市民了解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六、定期检查各入道口,如发现乱扔垃圾应及时制止和警告,不听劝告者,要予以罚款。

七、在醒目的地方贴些标语:比如“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地球是我家,保护靠大家。”等字样。

我希望环保局的叔叔阿姨们能采纳我一点小小的建议。最后我真诚地希望污染不再走进我们的生活,让绿色永远停留在这个县城。珍惜资源、保护环境。让我们把这个县城变得更美丽吧!

环保局的叔叔阿姨们,我相信在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县城一定会更美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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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学校的建议书

范文类型:建议书,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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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

毕业考试快要到了,同学们都进入了紧张的复习,但是我班还是有一种不好的现象。如,黑板总是等老师进入教室时再擦,下课铃响了就跑出去玩,到上课铃响时再去上厕所,浪费宝贵的学习时间;上体育课或音乐课上,下楼时,用力踩踏楼梯,大声喧哗,影响了其他班级上课的纪律。给老师,同学们留下了不好的印象。

为了提高同学们学习效率,给学校留下好的映象,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请不要在每节课上讲悄悄话,因为如果你这样做,会影响要学习的同学,还要浪费老师的时间来批评你的这种行为。

第二,下课铃响后,负责值日的同学迅速将黑板擦干净,要上厕所的同学赶紧去上厕所,不要到上课铃响了再做这些事情,以免浪费老师和同学们宝贵的学习时间。

第三,上体育课或音乐课上,下楼时,不要用力踩踏楼梯,也不要大声喧哗,因为这样会影响了其他班级上课的纪律。

第四,请不要在老师讲课的时随便接嘴、插嘴,这样不仅影响了上课纪律,更是对老师的极其不尊重。

以上是我针对我班同学的行为所提出的建议,好的,望同学们采纳,应用,不好的,我会加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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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给学校的建议书模板

范文类型:建议书,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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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教育孩子不仅是学校、老师的工作,更是我们家长的责任,所以,今后,我们一定会与老师互相配合,争取让你们的学生(我们的孩子)以后在各方面能有更大的进步!

其次,说几点意见和建议,供学校和老师参考,不当之处还望谅解。

1、希望班上能有活泼的学习氛围,尽可能地发挥每一节课的效率。

2、学生年龄小,正在长身体,平时能有良好的体育锻炼,重视体育课的教学。

3、对学生在课堂上乃至学校所发生的不良行为或习惯能及时制止和教育,必要时希望您们能与我们交流,我们将万分感谢您们的付出。

4、老师与学生之间能加强交流,小朋友非常崇拜老师,在心底里很依赖老师的。

5、有较为严格的学习时间规划,该学习的时候能让学生好好学习,该放松的时候能安排有益的、有趣的活动,小孩子时间观念不强,老师交待的他很当一回事。

6、能有严格的课外书监管小组,杜绝学生间有不好的课外书流传,让学生读一些感兴趣的种类多样的、能帮助学生多了解社会或能学习到日常知识的课外书籍,也可在班上开设并丰富读书角,必要的时候可以让每一位学生参与其中。

7、允许的话周末可以开设学生有兴趣的课外实践活动,孩子还小,人生观还没形成,幼小的心灵却又比较脆弱,希望老师在学生犯错的时候,希望能宽严相济,而不是一味的责骂与怪罪……

几点拙见,万望见谅!

学生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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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保护地球的建议书200字左右

范文类型:建议书,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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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朋友们:

你们好!

地球是我们的的母亲,是生命的摇篮。千百年来,她哺育了世间万物,向她的儿女们慷慨地提供各种资源,可是,她的儿女们却伤害它,让她饱受痛苦:到处都是白色垃圾;大量未经处理的污水被排放到江河中;工厂架起了一条条烟囱以及汽车排放的尾气正一步一步的将我们的蓝天熏黑;水龙头孤独地流泪;电灯疲劳地打哈欠;皱巴巴的白纸在垃圾桶里叹气......

20xx年4月14日的玉树大地震,20xx年8月7日的舟曲泥石流„„这逐年增多的惨痛教训正是大自然向我们人类敲响的警钟!此时此刻,我似乎听到了地球母亲在哭泣!

朋友们,保护地球母亲已经刻不容缓了。今天,借这个机会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1.做到不浪费一张纸,一度电.

2.不随地乱扔垃圾,要将垃圾扔到指定地点.

3.保护树木,不乱砍乱伐.

4.节约用水,不要让最后一滴水成为我们的眼泪.

5.建设一些工厂尽量减少排放污水和废气,这样既保护了地球,又利于我们自己.

希望我的这一建议书,可以让地球母亲永露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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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贯彻执行民法典意见1条

范文类型:意见,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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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990-12-05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158.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原139条)

159.以侮辱或者恶意丑化的形式使用他人肖像的,可以认定为侵犯名誉权的行为。

160.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原140条)

161.公民死亡后,其名誉受到侵害,使其配偶、父母、子女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受到损害的,受害人可以提起诉讼。

162.盗用、假冒他人姓名、名称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侵犯姓名权、名称权的行为。(原141条)

相关的当事人可以积极的收集这类案件的相关证据,递交这类案件的证据,相关相关的部门进行上诉。我国的办案机关对这类案件进行相关的受理。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受理,保护这类人员的合法权益,进行相关的案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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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对卫生局大领导的意见和建议书

范文类型:意见,建议书,适用行业岗位:卫生,领导,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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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们好!

醉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科技的发展无疑惑成为了人民心中的大喜事,而佳佳有小车似乎成了易事,这的的确确值得庆祝,也充分说明了在党的领导下人民的生活质量有了质的飞跃,可那从排气管排出的缕缕黑烟正渐渐侵蚀着中国这片沃土。但在习近平主席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话语中,人们渐渐养成保护环境的习惯,却依然挡不住那些侵蚀着环境的人的脚步,遇事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关掉一些重污染工业或改为无染较小的轻工业。

2、不适用塑料袋,随身带布袋,虽然一只袋子只重0。4克,可每人每天用一次,就是4沌白色无染,而花掉的材料却不可计数,可见对材料的消耗和环境的无染有着不可磨灭的“功劳”。

3、少用一次性筷子,因为“上班族”工作的忙碌,大多数人选择打包,而一次性筷子受到了“上班族”的“青睐”,遇事一次性筷子加量生产,而如果每个人用一双,得砍伐十五万棵生长二十年老树,这也仅是初步调查。

为了地球的环境,为了美好的明天,我再次建议,请爱护环境卫生,保护祖国的大好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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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工伤保险条例若干意见

范文类型:条例,意见,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9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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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 根据20__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第九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第十三条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第四十四条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第四十五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 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

(二)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

(三)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

(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

(五)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六)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第四十七条 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四十八条 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第四十九条 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调整费率的建议。

第五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听取工伤职工、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对改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第五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有关工伤保险的违法行为,有权举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按照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五十三条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监督。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挪用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被挪用的基金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追回,并入工伤保险基金;没收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

(二)未妥善保管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致使有关证据灭失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八条 经办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由经办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规定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记录的;

(二)不按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九条 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不按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经办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经办机构不按时足额结算费用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__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__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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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对于学校的意见和建议书

范文类型:意见,建议书,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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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学校老师与领导对我的孩子作了很好的教育,才让我的孩子变得聪明、可爱、善良、乐于助人、尊敬师长。我知道,教育孩子不仅是学校老师的工作,也是我们家长的责任,教育需要家庭与学校共同努力,在学校的教育中我觉得可以多做做这些工作:

1、希望学校多开展些以家庭为主题的亲子活动,以增加相互间了解共同进步。可以的话,家长会放在傍晚或者休息日。

2、希望学校能不定期的组织家长学习或交流家庭教育理念与方法,使学校家庭社会整个教育体系不脱链。

3、希望学校能够一如既往地为学生提供接触社会、了解社会的各种活动,能多办一些社会主体实践活动,让学生多关注一些学习以外的其他知识。加强学生动手能力,开展各类兴趣活动如科技学习等,充分发挥学生的创造性,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及主见。

4、希望学生和老师的沟通方式保持畅通,老师能够及时发现掉队的学生,及时与家长沟通,建立预警机制。

5、建议组织学生讨论些有争议的问题,如零花钱应如何用,作业应多或少,叛逆期等,以培养口才,反应能力。

6、强化学生行为习惯,加强管理,严格要求,全面教育学生,使学生健康、愉快、品行端正度过每一个学期。

7、增加些课外的体育锻炼活动,让学生自由活动的时间多些,提高孩子的身体素质。

8、希望能在学生中间设置类似课外书监管小组的组织,让学生拓宽知识的同时,杜绝学生间有不好的课外书流传,让学生读一些感兴趣的、种类多样的、能帮助学生多了解社会或能学习到日常知识的课外书籍。也可在班上开设读书角,截载文章来丰富它。

9、希望老师与学生之间能加强交流,最好老师能尽量调动学生的好奇心,并很好地给予教导。在学生犯错的时候,希望能给予耐心的了解,杜绝责骂与怪罪,希望能教会学生对与错的正确辨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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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关于学校环保的建议书

范文类型:建议书,适用行业岗位:学校,环保,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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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同学们:

谁不渴望那郁郁葱葱的草地?谁不愿意自己的校园像花城一样?谁不想在温馨洁净的校园里读书?现在学校给我们提供了任何一切,可是大风中偶尔吹起的白色垃圾,那又会是谁的错呢?

当我们在绿树成荫的校园中散步时,我们会感到心旷神怡;当我们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读书时,谁能不全神贯注?当我们在整洁优雅的环境中学习时,我们一定会感到心情舒畅。在优美的环境中,我们沐浴着阳光、收获,吸取着营养、成长。

我们是学校的主人,而学校则是我们的第二个家园。我们要在这里学习,就必须把这个家园给清理的干干净净,因为这是我们必须做的事情。

因此,我向全体同学提出一些意见:

1、节约用水;不乱扔废纸、果皮纸屑、使用过的塑料瓶、塑料袋,应把它们扔到附近的垃圾桶里;不随地吐痰。

2、不践踏绿地草坪,不攀摘树枝花朵;爱护每一片树叶,呵护每一株幼苗。

3、不在墙壁、树木上面乱写、乱画、乱刻,不磨损墙壁。

4、看到地面上有垃圾应该主动捡起,并把垃圾扔到垃圾桶里。

同学们,让我们从点滴做起,爱护校园环境,一起珍爱我们共同的家园。

建议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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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范文类型:意见,全文共 3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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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请求判_______________被告退还强制消费款_______________元。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写明被强制消费的事实经过和你要求还款的依据即可)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原告人: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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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促进孩子成长的建议和意见

范文类型:建议书,意见,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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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都渴望得到长辈的认同,父母不妨常对他们的优点作出表扬和鼓励,往往能推动他们更积极,更努力。

1、你将会成为了不起的人!

2、别怕,你肯定能行!

3、只要今天比昨天强就好!

4、你付出了努力,肯定会有回报的。

5、做得不错,希望你能保持好心态。

只有自认为已经没有指望的事,人们才会放弃。孩子是脆弱的,他们常常需要一些鼓励去点燃内心自信的火种。

1、可能是方法不对,找到方法就没问题了。

2、孩子,你一点也不笨。

3、告诉自己:“我能做到”。

4、我很欣赏你在××方面的才能。

没有哪一位父母会不关心孩子的学习问题。可是催促和责怪往往没有产生良好的教育作用。当你的孩子不爱学习时,不妨这么告诉他。

1、凡事都要有个计划,学习也一样。

2、你多花10分钟预习功课,上课就变得轻松多了,试试看?

3、你刚才做功课的样子很认真,希望你继续保持。

4、做完作业再玩,不是玩得更开心吗?

5、考得好不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努力了,就会有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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