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维修合同范本
发包人(全称):
─────────────────
承包人(全称):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资金来源:
────────────────────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
¥:元
─────────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相关文档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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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防水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建筑物渗透问题是建筑物较为普遍的质量通病,也是住户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今天,小编为您带来的是防水工程施工合同,一起看看吧!
施工单位:_______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对乙方承建专业资格的考核,同意将公司____________防水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总则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上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根据公司____________工程施工联系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要求,__________________防水工程采用__________________防水涂膜(_________厚),_________防水工程采用__________________防水涂膜(找平层上作基层处理)。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包进度等总包方式。
三、工程造价
________________防水每平米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防水每平米_______元。结算时按实际面积结算。
四、质量标准
乙方应确保公司__________________防水工程达到优良标准,严格参照_________省防水工程新规范标准_________和_________市现行有关标准及甲方要求施工,涂膜工程保证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层、不露点、平整均匀,与基层有一定粘结力,达到设计厚度等质量要求。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应提前提出施工计划,并将工作面整理达到防水施工标准提交乙方施工。
(2)应提出工期计划,但应考虑到天气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顺延。
(3)配合乙方施工,如提供必要的垂直运输、工人工地住宿等。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2、乙方责任:
(1)听候甲方通知,即时将防水材料进场,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及深圳市建设局颁发的准用证,由甲方现场负责人抽检合格后使用,必要时由甲方抽送市建科院检验合格后使用。
(2)配合市建公司梅林生活基地整体进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计划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为拖延。
(3)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接受甲方各种形式的处罚。
(4)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对工程保修三年。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甲方按乙方进度支付进度款,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达优良标准后甲方付至全部工程款的_______%给乙方,留_______%的工程款作保修金,三年保修期满后乙方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余款。
七、其它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三年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余款后,合同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篇2:2025年学校零星维修合同书_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小学经上级主管部门鉴定,决定将校园内主干道铺砖,并维修花园,基于要求质量达标,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督施工决定包工包料方式建设。特签定如下合同:
一、施工材料:
施工材料
维修花园,主干道铺砖将使用细砂、水泥、红砖等优质材料。
二、承建方案
1、校方全权委托乙方实施建设。
2、校方采取包工包料的形式与乙方共同监督建设。
3、铺设面积的丈量由甲乙双方共同参与。
4、工程完工把好质量验收关。
三、材料建设用工核算
维修花园:220米×25元/米=5500元
铺校园1456平方米×5元/平方米=7280元
总计费用预计12780元
四、施工时间
20xx年x月xx日日至20xx年x月xx日
五、施工安全
施工期内如发生安全事故及材料丢失,校方概不负责,乙方负全部责任。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x月xx日
篇3:维修合同书_合同范本
维修合同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 “合同价” 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1.3 “维修” 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大修、一、二级维护和小修、中修、车辆年检以及其它有关汽车的维修服务。
1.4 “配件材料” 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必须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1.5 “乙方”系指提供汽车定点维修服务的汽车维修厂家。
1.6 “甲方”系指接受维修服务的甲方。
2.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3.送修手续
3.1 送修车辆时,甲方经办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乙方的“车辆维修派工单”(以下简称“派工单”)。派工单上应填写清楚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累计行驶里程、维修项目,经甲方经办人签字后交乙方,乙方凭此单确认项目的接修。
3.2 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
3.3 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4.维修费用
乙方应按照不超过《广东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优惠幅度及标准见附件报价表。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小修、大修的含义在“维修工时费报价一览表”中的备注已作说明)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5.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5.1 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清单”),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质量保证期,注明优惠事宜后交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此单多联复写备查。
5.2 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5.3 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甲方。
5.4 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车辆时,应将 “结算清单”联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明一同交甲方。
5.5 如甲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6.结算方式
6.1 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6.2 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6.3 付款。
每月30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后签名,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
7.质量保证
7.1 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广东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7.2 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7.3 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7.4 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7.5 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8.索赔
8.1 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8.2 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
(2)乙方必须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甲方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
8.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不足部分乙方需用现金补足)或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9.乙方交货延误
9.1 乙方应按送修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项目,并将竣工车辆交付甲方验收使用。
9.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维修项目和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延长维修时间。
10.误期赔偿
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维修时间或没有按照送修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以及不按期办理车辆交接手续, 除合同第11条规定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每车每天叁佰元收取,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壹万元整,一旦到达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11.不可抗力
11.1 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乙方不应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1.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甲方、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11.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甲方。除甲方和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以上的,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篇4: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合同试行_合同范本
维修养护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人)就_________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一、本合同的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二条所列的通用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二、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为:
1.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签订前双方所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纪要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四、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其中:发包人__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__份。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1.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 词语涵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用词用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1.2 承包人:指专用条款写明的与发包人正式签署合同的当事人。
1.3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4 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5 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6 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总报价及承诺招标文件规定条件和要求的文件。
1.7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承包人授标的通知书。
1.8 工程维修养护:指对工程的安全检查、日常巡查、防护、保养、维修,维持、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
1.9 合同价格:指合同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人的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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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5年锅炉维修合同范本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为使甲方锅炉设备正常维修保养,保障设备正确操作与安全运行,延长甲方锅炉使用寿命,使用户无后顾之忧,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锅炉维保工作承包给乙方,特签定本合同。
一、乙方给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内容及方式:
合同期内,对甲方锅炉进行两次维保,并提供报告书,说明检修、保养情况,以及设备现时状态。检修时重点解决以前锅炉运行突出的故障现象,全面对燃烧机进行维修保养。达到甲方锅炉设备全年正常运行之目的。具体包括:
1.对炉本体检查维护:保温材料检查、隔热材料检查。
2.燃烧机机械系统、电器系统、供油系统、供气系统及自动控制系统的检查维护。
3.所有循环泵、补水泵、排水泵的检修维护及换热站内板式换热器的清洗工作
4.锅炉附机配件检查维修包括:压力调节器、浮筒式液位计、双色水位计、板式水位计、水位计附带旋塞阀。
5.以锅炉附带各种报警、保护功能检查维修以保证其正常工作,其内容包括:燃油、燃气阀组检漏功能,燃气气压保护功能,油泵、油压调校,火焰检测熄火保护功能,风压保护功能,高低水位报警保护功能,气压报警保护功能。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维保人员提供相应配套的水、电等便利条件;
2.提供机组相关的材料说明及管路设置情况;
3.对乙方维修人员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履行合同范围内的应尽职责,按照甲方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监督与管理。
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各项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3.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和设备管线。
4.检修人员需经过甲方认可同意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四、合同金额
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贰万元整(¥16_________0?元)
五、付款方式
首次付款在锅炉运行60日后七日内付10%作为乙方的前期进场费,余款5%待一年保修期满后结清。
六、有效期限
本合同书自20_________年5月20日起开始执行,至20_________年10月20日终止。
七:违约责任
乙方如有违约,甲方每次按50~200元人民币从余款中扣除。甲方如有违约,每次按50~200元人民币在余款中增加。双方均有诉讼的权利。
八、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之一方如将本合同提前终止或者延长,需提前二个月向对方提出方可生效。
2.合同有效期间如遇地震、火灾等不可抗拒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条款时,
本合同不生效,双方均不承担相关责任。
3.本合同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4.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篇6:实用版汽车维修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有时候汽车有一点小的问题也是需要维修的,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参考一下其它租赁合同,喜欢的大家一起来看看哦
汽车维修合同范本阅读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 “合同价” 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1.3 “维修” 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大修、一、二级维护和小修、中修、车辆年检以及其它有关汽车的维修服务。
1.4 “配件材料” 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必须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1.5 “乙方”系指提供汽车定点维修服务的汽车维修厂家。
1.6 “甲方”系指接受维修服务的甲方。
2.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3.送修手续
3.1 送修车辆时,甲方经办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乙方的“车辆维修派工单”(以下简称“派工单”)。派工单上应填写清楚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累计行驶里程、维修项目,经甲方经办人签字后交乙方,乙方凭此单确认项目的接修。
3.2 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
3.3 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4.维修费用
乙方应按照不超过《广东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优惠幅度及标准见附件报价表。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小修、大修的含义在“维修工时费报价一览表”中的备注已作说明)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5.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5.1 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清单”),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质量保证期,注明优惠事宜后交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此单多联复写备查。
5.2 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5.3 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甲方。
5.4 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车辆时,应将 “结算清单”联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明一同交甲方。
5.5 如甲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6.结算方式
6.1 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6.2 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6.3 付款。
每月30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后签名,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
7.质量保证
7.1 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广东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7.2 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7.3 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7.4 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7.5 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8.索赔
8.1 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8.2 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
(2)乙方必须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甲方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
8.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不足部分乙方需用现金补足)或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9.乙方交货延误
9.1 乙方应按送修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项目,并将竣工车辆交付甲方验收使用。
9.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维修项目和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延长维修时间。
10.误期赔偿
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维修时间或没有按照送修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以及不按期办理车辆交接手续, 除合同第11条规定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每车每天叁佰元收取,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壹万元整,一旦到达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11.不可抗力
11.1 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乙方不应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1.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甲方、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11.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甲方。除甲方和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以上的,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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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税费
政府税务部门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13、履约保证金
13.1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3.2 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14.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应申请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21
15.违约终止合同
15.1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经乙方维修出厂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达3次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其他维修厂家修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厂生产的零部件用于送修车辆的;
(4)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以旧件换取送修车辆零部件的;
(5)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6)每月不认真、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报送维修情况统计表的。
15.2 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甲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15.3 甲方未按规定与乙方结算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究经济赔偿。
16.乙方服务
16.1 乙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16.2 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如发现违规行为累计三次的,甲方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定点维修厂的资格的处理。
17.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8.合同生效及其他
18.1 合同应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8.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18.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8.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汽车修理合同范本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维修车辆
1.车牌号 2.发动机号 3.颜 色 4.车型 5.vin代码/车 架 号 6.行公里数
第二条 维修类别与项目
乙方应当对承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提出需要维修的类别和项目,填写《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甲方确认后在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上签字。
第三条 维修配件材料
1.乙方提供维修配件材料的,应当如实填写材料清单,分别标明原厂配件、副厂配件或者修复配件,明码标价,并保证质量。
2.乙方在维修中换下配件、总成等,交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四条 维修价格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时单价______元/工时、材料进销差价率_____%进行计价。
2.结算工时定额执行标准:汽车制造企业提供 □ 市交通管理局制定 □。
3.维修预算费用: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时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4.维修费用高于或低于维修预算费用的_____%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否则按照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结算。
第五条 车辆交接
乙方接收待修车辆时,甲方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物品。车上附件、设备等填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的,乙方在竣工交车前对其及承修车辆负有保管责任。
第六条 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 行业标准 □ 地方标准 □ 制造企业维修手册等有关资料的要求 □。
2.质量保证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按照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执行:整车或总成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XX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专项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XX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乙方承诺(不低于交通部规定)的“车辆行驶______公里或______日”执行。
3.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起计算;因维修质量问题返修的,其返修的作业项目,从返修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起重新计算。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第七条 竣工验收
1.竣工交付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
2.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对二级维护(含)以上的车辆,乙方应当由维修质量检验人员签发全国统一样式的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对二级维护以下的车辆,乙方应当发给维修合格证明(含结算清单)。乙方未签发或者发给的,甲方有权拒付费用。
第八条 结算
1.车辆维修竣工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结算票据,并附桂林市运输管理处监制的《桂林市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工时费和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乙方未出具法定结算票据及结算清单的,甲方有权拒付费用。
2.付款方式:现金 □ 转账 □ 其他 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对承修的车辆及车上附件、设备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2.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乙方负责无偿返修,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3.乙方逾期交付车辆的,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维修费用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乙方对车辆有权留置,并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维修费用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在承修过程中,发现确需增加维修项目、增加约定维修费用或延长维修期限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说明理由并征得同意,否则甲方不承担乙方擅自增加项目的维修费用或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违约责任;甲方接到通知后______天内应当给予答复。
甲方中途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通知乙方,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条 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桂林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等组织予以调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桂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末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
汽车修理合同书协议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 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维修” 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大修、一、二级维护和小修、中修、车辆年检以及其它有关汽车的维修服务。
(4)“配件材料” 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必须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乙方”系指提供汽车定点维修服务的汽车维修厂家。
(6)“甲方”系指接受维修服务的甲方。
2.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3.送修手续
3.1 送修车辆时,甲方经办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乙方的“车辆维修派工单”(以下简称“派工单”)。派工单上应填写清楚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累计行驶里程、维修项目,经甲方经办人签字后交乙方,乙方凭此单确认项目的接修。
3.2 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
3.3 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4.维修费用
4.1 乙方应按照不超过《广东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优惠幅度及标准见附件报价表。
(1) 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小修、大修的含义在“维修工时费报价一览表”中的备注已作说明)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5.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5.1 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清单”),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质量保证期,注明优惠事宜后交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此单多联复写备查。
5.2 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5.3 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甲方。
5.4 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车辆时,应将 “结算清单”联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明一同交甲方。
5.5 如甲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6.结算方式
6.1 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6.2 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6.3 付款。
每月30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后签名,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
7.质量保证
7.1 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广东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7.2 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7.3 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7.4 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7.5 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8.索赔
8.1 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
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8.2 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
(2)乙方必须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甲方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
8.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不足部分乙方需用现金补足)或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9.乙方交货延误
9.1 乙方应按送修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项目,并将竣工车辆交付甲方验收使用。
9.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维修项目和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延长维修时间。
10.误期赔偿
10.1 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维修时间或没有按照送修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以及不按期办理车辆交接手续, 除合同第11条规定外,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每车每天叁佰元收取,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壹万元整,一旦到达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11.不可抗力
11.1 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乙方不应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1.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甲方、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11.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甲方。除甲方和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以上的,甲方、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2.税费
12.1 政府税务部门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13.履约保证金
13.1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3.2 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14.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应申请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5.违约终止合同
15.1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经乙方维修出厂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达3次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其他维修厂家修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厂生产的零部件用于送修车辆的;
(4)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以旧件换取送修车辆零部件的;
(5)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6)每月不认真、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报送维修情况统计表的。
15.2 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甲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15.3 甲方未按规定与乙方结算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究经济赔偿。
16.乙方服务
16.1 乙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16.2 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如发现违规行为累计三次的,甲方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定点维修厂的资格的处理。
17.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8.合同生效及其他
18.1 合同应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8.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18.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8.5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篇7:2025关于房屋维修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20xx关于房屋维修合同
篇一:
甲方:
乙方:
为保证楼顶漏水维修质量签订如下协议,确保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就地维修标准及要求
1、乙方自愿选择楼顶维修形式并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2、维修标准:维修时必须在保证不影响居民居住安全前提下进行。维修以解决防漏为主。
3、维修要求:
① 保障小区内居民的合法权益,营造优美安全的居住环境,乙方在维修动工建设之前须通知甲方进行实地勘察,否则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② 乙方自行组织维修施工队,并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工作,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③ 乙方要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负责清理完该工程造成的余泥杂物,并服从甲方对该工程的建设管理,逾期不清理的,甲方组织人员清理,费用由乙方负担,并从甲方付给乙方的工费款中扣除。
x、就地维修工期:在正常天气下 天内必须完工。
5、维修后保质:建设工程维修部位的保修期限自最后一次维修完工之日起重新计算。在没有外界及人为破坏情况下,屋面防水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即维修后应当继续最低保修5年。
第二条 维修工程款的发放
乙方维修楼顶漏水工费款不能超出预算,若超出,不足部份的由乙方
自行解决。
第三条 其它约定
1、 乙方因维修而影响隔壁住户的,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附后),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时生效,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
一份。
x、 补充协议:
①、 ②、 ③、 甲方(盖章):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篇二:
甲方:女子学院教职工宿舍物业服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邵百林(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山东女子学院教职工宿舍7号楼1单元201室、x01室三个卫生间和201室外墙维修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山东女子学院教职工宿舍7号楼1单元201室、x01室三个卫生间渗水修复和201室外墙渗水修复。
二、承包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包工包料对维修项目进行施工。
三、质量标准:施工质量双方同意参照《济南市建设工程管理条例》 的规定,卫生间、外墙防渗漏的保修期为5年,保修期内因质量原因所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均由乙方承担。
四、施工期限:20xx年x月x日做卫生间渗水修复,x月9日前做完外墙渗水修复。
五、工程造价:甲方按照卫生间x00元/个,三个卫生间,合计1200元;外墙防水x0元/m2,需做50 m2,合计XX元。以上费用共计叁仟贰佰圆整。
六、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先付贰仟柒佰元,伍佰元作为质保金,两年后支付。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签订日期:20xx年x月5日
篇8:零星维修合同范文_合同范本
甲方:湘电集团公司 乙方:湘潭公司
为保证甲方投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维修质量和效率,提高客户满意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就零星维修工程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维修工程内容
维修工程内容分为房屋防水维修和其他零星维修两类,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维修的项目,具体以书面委托函(委托函格式附后)为准。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施工、维修的项目,以书面委托函形式通知乙方。
2、甲方在乙方施工完毕后及时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3、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四十八小时内安排施工、维修人员到位,并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施工、维修内容。
2、乙方负责跟踪项目的施工,并于施工结束后通知甲方验收。
3、乙方有义务对承接工程的质量承担责任,并对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承担无偿返修责任,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工程验收交付后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义务。
4、乙方有义务根据工程需要提供施工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自觉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采取施工保卫安全等技术措施,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确保现场施工人员及第三者安全,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自行解决施工照明并保证用电安全,制定安全防火责任人,物件堆放整齐。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并服从甲方的安排与施工协调。
6、乙方有义务确保文明施工与施工场地及周边的整洁,按规定做好施工场地交通、夜间施工、建筑垃圾与渣土、生活垃圾等运输、工程、生活污水和噪音排放的申报工作,并承担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及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乙方有义务采取恰当措施保护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公共设施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由于乙方施工措施不当造成污染、侵损、破坏周围地下管线、公共设施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堵塞排水管网等,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有义务承担与其施工、维修工程有关,或其施工、维修工程进行期间,或其施工、维修工程导致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坏导致的损失、费用、索偿或诉讼的法律责任,并保障甲方免负该责任。甲方对任何雇员的意外或伤亡,不论该人是否受雇于乙方,皆不负任何法律上的赔偿责任,乙方须保障甲方免付任何有关的索偿、要求、诉讼、成本、费用和支出。
9、乙方对其不具有施工、维修资质或能力的工程,应如实向甲方反映,否则因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验收要求:须甲方、业主、物业(如果有)共同签字确认,签字程序由乙方办理、甲方配合。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每季度结算一次,乙方结算办理完毕后,开具经甲方认可的合格发票并办理完相关付款手续后,甲方按结算总金额的95%支付,留5%质保金,质保期满后协商返还。
2、甲方预决算员审核的价款中均已包含完成该项工程所需要的: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费、安全防护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管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等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维保期间的所有费用。
六、结算要求与结算方式
1、结算要求:
(1)乙方在每季度结束后25日内,凭合同约定格式的书面委托函和甲方现场施工员签证的工程量办理结算,逾期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的,由乙方按¥1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结算计算审减额大于乙方送审额10%以外的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同意甲方可直接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该部分审计费用。
2、结算方式:
(1)土建部分:执行20xx年《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
(2)安装部分:执行20xx年《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
(3)维修部分:执行20xx年《湖南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
(4)主材:价格以施工同期市场信息价格为结算依据。
(5)人工工资:土建部分61元/工日,装饰部分72元/工日。
七、质量保修责任
1、屋面防水维修的质保期限按该维修房屋主体的质保期限执行。
2、其它维修项目及本合同未约定的质保期限的项目按相关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能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四十八小时内安排施工、维修人员到位,或未能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施工、维修内容的,甲方有权责令其改正;如果乙方累计三次未能及时安排人员到位,或累计三次未能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施工、维修内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如未能及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九、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2、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和谐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提交湘潭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合同有效期为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4、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价格审核部门负责人:
价格审核部门经办人:
年 月
2 年 月 日 日 日
篇9:机器维修合同_合同范本
一、经双方友好协商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的____机维修事宜特签定本合同。
二、____机状况
机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数器读数 :___________________
安装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维修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服务内容
1.甲方机器出现问题时,请尽早和乙方联系,并详细反馈机器使用状况及故障现象,以便及时解决。
2.在甲方的____机出现问题,乙方接到报修后,市内在4工作小时内,外地在12工作小时内上门为甲方服务(国家法定节假日可提供预约服务)。
3.合同期内,乙方根据甲方的机器状况,定期上门进行维护保养,一般每月一次。
4.合同期内,如果机器需要更换配件,乙方需经甲方同意,只收取材料费,不再收取维修费。
5.合同期内,甲方须使用乙方提供的消耗材料及零配件,如由此而发生质量问题导致机器出现故障,由乙方负责,否则由甲方负责。
6.合同期内,乙方按优惠价供应甲方机器所需要使用的____纸、消耗材料及零配件,并免费送货上门和安装。
四、根据____机的状况,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收取甲方____机年维修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元。
五、本合同自交费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
六、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防水合同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工程名称和工程地点
工程名称:曼哈顿国际社区6、7、8#楼
工程地点:
二、承包方式 甲方负责项目管理、提供主材及垂直运输机械、电力供应;乙方提供承建制劳务队伍包工包辅材包小型工具及设备、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质量、包工期的方式承包。
三、承包范围
设计图纸中所有结构的防水工程项目包括屋面、厕所、厨房、地下室等所有防水施工面, 甲方对乙方承包的屋面防水工程实行限额用料,限额材料的种类和数量,由甲方在施工任务单中另行确定。超用部分材料由乙方承担。
四、工作内容 完成上述工程承包范围的所有工作内容以及相应的现场材料场内转运、清理,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所需的用工以及图纸范围内的防水等,内架的搭拆、周转材料的上、下车及堆码等用工。清理、修补基层表面,材料卸车、转运、堆码,清洁表面,保证工完场清,包斗车、灰铲、灰桶及螺杆孔修补、电灯、电线等手工工具。
五、工程工期
本工程总工期为 个月,开工日期暂定为:20xx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指令为准;竣工日期为:20xx年 月 日。
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合同终止日期:乙方完成
工作任务时止。
六、 合同价格
单价:屋面防水每平米 元,据实结算厨房厕所每平米 元,据实结算
七、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的施工质量以现行的国家施工规范和防水工程质量检查评定标准及设计图纸、施工说明、等技术文件为依据,乙方所施工的工程质量确保一次交验合格,如果施工完毕后达不到质量要求,乙方需免费整改直至达到规范要求。
2、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双方约定的标准,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工,停工和拆除、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甲方的材料费,工期不顺延。
八、安全及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必须向操作工人配发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改善劳动条件。
2、乙方应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但乙方在分项工程施工成品后,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修补、清理,不由乙方负责。
3、乙方工作人员不需按规定搭接施工用电,如违规操作用电,造成的损失和安全事故,均由你乙方承担责任。
4、服从甲方现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的监督检查,接受整改意见,限时完成整改,确保施工质量。
十二、付款方式
1、 每月完成的工程量经甲方和业主方及监理方验收合格后十日内支付当月完成的70%人共工资,剩余工资由完工后一个月内结清。
2、如果在施工中由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引起业主方及监理方罚款,费用均由你乙方承担。
十三、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四、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待工程结束、款项结清除保留保修条款外,其余条款自行终止。保修条款在保修期满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合同范文试行_合同范本
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合同(试行)
维修养护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人)就_________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一、本合同的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二条所列的通用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二、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为:
1.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签订前双方所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纪要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四、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其中:发包人__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__份。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1.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 词语涵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用词用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1.2 承包人:指专用条款写明的与发包人正式签署合同的当事人。
1.3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4 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5 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6 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总报价及承诺招标文件规定条件和要求的文件。
1.7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承包人授标的通知书。
1.8 工程维修养护:指对工程的安全检查、日常巡查、防护、保养、维修,维持、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
1.9 合同价格:指合同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人的总金额。
1.10 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分摊的其它费用。
1.11 承包期:指承包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历时。
1.12 天:指日历天。
1.13 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
1.14 不可抗力:指台风、超常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和罢工、战争等异常现象以及政府颁布新政策、法律和采取新措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2条 合同文件。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除专用合同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2.1 合同(包括补充合同或协议)。
2.2 中标通知书
2.3 招标文件
2.4 专用合同条款。
2.5 通用合同条款。
2.6 技术条款。
2.7 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第3条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语言。
3.2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的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3.3 施工中必须使用技术条款规定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黄河水利委员会的规定和管理办法;没有相应规定时,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维修养护工艺,经发包人批准后执行。
第4条 联络。本合同中有关各方的联络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办理签收手续。
2.双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第5条 发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5.1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维修养护期内的总体维修养护计划。
5.2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单项维修养护计划。
5.3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与工程维修养护相关的档案资料。
5.4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及其基本资料和数据。
5.5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维修养护人员及设备的驻留场地。
5.6 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按时支付维修养护款。
第6条 承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6.1 在签订合同后及时进入维修养护现场,完成维修养护准备工作,并认真执行发包人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严格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标准及质量要求完成维修养护工作。
6.2 按发包人要求编制维修养护方案和实施计划,并提交发包人审批。维修养护方案中应包含文明施工和科学管理措施,保证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
6.3 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条款有关规定,防止因对噪音、扬尘、废水、废油不进行控制和治理及生活垃圾不及时清除而造成环境破坏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6.4 自行解决维修养护工作中的用电、用水、排水、照明、通信等,并承担一切费用。
6.5 负责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及设施的保护工作。维修养护时做好工作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保护,造成损坏承担一切费用。
6.6 在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除维修养护工作区和生活区及其施工废弃物。
6.7 按发包人要求及时提供各种报表及维修养护工作计划、进展情况、管理信息等。
6.8 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有关维修养护资料和文件。
第7条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可指派专人具体负责管理某项维修养护工作的实施,并将被指派人的姓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执行其指示。
第8条 承包人代表。承包人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应由承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发包人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工作进度
第9条 实施计划。承包人应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发包人的指示,编制实施计划提交发包人审批。发包人按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限内予以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实施计划已经批准。
第10条 延误开工。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开工条件,可以延长工期的,承包人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不可以延长工期的按专用条款的约定给承包人予以赔偿。
第11条 暂停工作。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人发出暂停全部或部分维修养护工作的指示,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指示立即停止工作。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工作,承包人在暂停期间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当维修养护工作具备复工条件时,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复工通知中指定的时间复工。若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第12条 单项维修工作工期延误。发生以下情况造成工期延误时,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12.1 增加合同中任何单项项目的工作内容。
12.2 增加合同中任何单项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百分比。
12.3 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12.4 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人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12.5 不可抗力: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2天内,就延误的原因、项目内容、延期要求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发包人提出报告,经发包人审查确认答复。发包人收到报告后7天内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报告已被确认。非上述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
第13条 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工期提前。某项工作如需要提前完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完工日期可以提前。承包人按此协议修订进度计划,发包人应在2天内给予批准。发包人应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完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3.1 提前的时间。
13.2 承包人采取的赶工措施。
13.3 发包人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13.4 赶工费用和奖金。
4.质量与检验
第14条 质量管理。承包人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将一份包括质量管理机构的组成、主要人员资格、试验设备清单、质量检查程序和细则等的维修养护质量保证措施报告,报送发包人审批。
第15条 检查和返工。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技术条款的规定和发包人的指示,对维修养护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其维修养护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记录,填制工程质量评定表,定期提交发包人审查。承包人应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的条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对于不合格的维修养护项目进行修补返工,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修补返工的费用。因发包人原因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再发现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和处理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维修养护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正常进行,检查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影响正常维修养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维修养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16条 质量要求。质量应达到水利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水利行业没有具体标准的项目应达到技术条款的质量要求。
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能返工且返工后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的,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用;能返工但返工不可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并承担违约责任;不能返工的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返工的费用。
双方对维修养护质量有争议,可提请专用条款约定的部门裁定,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17条 合同价格调整
合同价格在合同书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作调整。
17.1 发包人确认的变更。
17.2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增减和调整。
承包人在上述情况发生后,将调整原因、内容、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予以复核,批准后通知承包人。
第18条 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的核实确认
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发包人在接到报告7天内核实已完维修养护工作任务和应支付的维修养护款,若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需要修改,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示进行修改,重新提交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发包人应在3天内对修改后的月进度付款申请报告签字确认。
第19条 维修养护款支付
发包人在签字确认后14天内不予支付维修养护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减缓维修养护工作速度,直至停止工作,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若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同意签订延期付款协议,发包人可延期支付维修养护款。协议应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利息计算方法。
第20条 维修养护款结算
维修养护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完工结算报告。发包人收到完工结算报告后应在28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办理结算。
6.变更
第21条 变更
21.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和性质。
(3)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经批准的施工顺序。
21.2 变更的程序和指示:
(1)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变更后必须按变更要求执行,若不同意变更,应在2天内答复发包人。承包人未在2天内答复发包人,则视为承包人已同意发包人提出的变更要求。
(2)没有发包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进行变更。
第22条 确定变更价款和工期。做出第21条规定的变更后,如果变更项目引起维修养护方案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影响了其原定维修养护费用时,应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由承包人提出变更报价书,承包人和发包人充分协商后作出调整价款和完工日期的变更决定;除此之外,不予调整合同价款。
因承包人违约必须作出的变更,因而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验收
第23条 验收
合同期满或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单项维修养护工作时,可进行合同期满验收、阶段验收或单项验收。
23.1 阶段验收或单项维修养护工作验收。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后,承包人应7天内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交验收报告(附验收资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报告后7天内通知承包人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和结论作为本合同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
23.2 合同期满验收
合同期满后14天内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交验收报告(附验收资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报告后7天内通知承包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由发包人签署验收证书,颁发给承包人。
8.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24条 争议的解决。发包人和承包人出现争议时,要求调解、仲裁或诉讼的,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采用以下的方式解决:
24.1 提请行业经济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对调解结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原因使调解结果无法执行,任何一方可提请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
24.2 签订仲裁协议或确定仲裁范围和仲裁机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以调解和仲裁或诉讼判决未果为借口拒绝或拖延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工作,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25条 违约。发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通知,要求发包人在期限内履行合同,否则有权暂停维修养护工作,直至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导致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赔偿因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承包人不能按发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实施、维修养护标准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或发生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以及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发包人对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限期整改,暂停支付维修养护款,直至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承担采取改正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合同,应提前7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26条 索赔。发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承包人可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按以下规定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26.1 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的申请报告。
26.2 索赔申请报告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以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
26.3 发包人在接到索赔申请报告后7天内进行调查审核,并做出决定,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索赔申请报告后7天后未予答复,应视为批准。
9.其他
第27条 安全施工。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发包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规定,检查、监督上述工作的实施,对承包人故意延误或拒绝改正的,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承包人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通知发包人和上级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28条 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用专利技术时,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时,须报发包人并双方签订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因侵犯专利权等的诉讼及承担有关费用的约定后承包人才能实施。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的变更,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发包人,若建议被采纳,需由发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后方可实施。
第29条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承包人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发包人通报情况,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2天向发包人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发包人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按下列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
30.1 工程本身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30.2 人员伤亡由其所属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0.3 造成承包人设备、机械的损坏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0.4 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30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书上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承包期满,维修养护工作终止,未完承包工作内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处理后,并且除此之外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时,合同自然终止。
专用合同条款
前言
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
1.词语涵义及合同条件
第1条 词语涵义。
1.1 发包人:_________
1.2 承包人:_________
1.3 发包人代表:_________
1.4 承包人代表_________
1.9 承包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历时总天数_________天。
第2条 合同文件。
若还有其他构成合同的文件时,按照签署日期的先后,插入合同中,签署日期在后的应排在前面,并列出全部文件的名称和顺序。
第3条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示例,仅供参考)
如果双方商定合同使用语言文字为汉语即:
3.1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是汉语。
2.双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第5条 发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5.1 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整个维修养护期内的总体维修养护计划的时间:_________
5.2 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单项维修养护计划的时间:_________
5.3 _________。
5.4 _________。
第6条 承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_________
3.工作进度
第12条 单项维修工作工期延误_________。
第13条 工期提前_________。
4.质量与检验
第14条 质量管理_________。
第16条 质量要求_________。
5.合同价格与支付
第17条 合同价格及调整_________。
第19条 维修养护款支付_________。
第20条 维修养护款结算_________。
6.变更 第22条 确定变更价格和工期_________。
7.验收 第23条 验收_________。
8.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24条 争议的解决_________。
第25条 违约_________。
第26条 索赔_________
9.其他
第28条 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_________。
技术条款
1.一般规定
第1条 说明
1.1 工程概况:
(1)工程位置:所属县;上下邻接;起至桩号等。
(2)工程类别:堤防工程,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水闸工程等。
(3)工程数量:堤防长度、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座数及坝垛数、水闸座数等。
1.2 水文气象:气象特征、降水量及分布、气温
1.3 对外交通条件_________
第2条 合同项目工作范围及内容(承包范围及内容)_________。
第3条 维修养护工作会议与报表
3.1 发包人在每周或每月定期召开周、月协调会议或专题会议,检查承包人的工作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和维修养护工作质量情况,协调解决维修养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2 承包人应在每周或每月按发包人规定的格式提交周、月进度报告,其主要内容有:上周(或月)维修养护工作进度计划、要求和实际完成的累计工作量以及影响工作进度的因素和本周(月)采取的改进措施;维修养护工作质量(含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记录及处理情况)等。
第4条 质量管理
4.1 承包人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选派有经验的维修养护技术人员对维修养护工作的各个环节的质量进行检查,及时向发包人报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4.2 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承包人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符合工程维修养护标准后,报请发包人检查验收。
第5条 治安保卫与维修养护工作安全
5.1 承包人应教育维修养护人员遵纪守法,维护工地社会治安,协助治安管理机构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5.2 承包人应对劳动保护、照明安全等安全防护工作负责,并制定安全防护规程,定期召开安全会议进行安全教育。在工作范围内设置必要的标志和信号。
第6条 环境保护
6.1 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禁止随意弃土、堆放材料,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不得使有害物质(扬尘、废水、废油)污染土地、河流。若因违反环境的有关规定而受到处罚或要求赔偿,承包人应负全部责任。
6.2 承包人应保持维修养护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定期清理维修养护废弃物和垃圾,并将其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6.3 在全部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除已征得发包人同意的外,承包人必须拆除一切应该拆除的临时维修养护设施和临时生活设施。拆除后的场地应彻底清理。凡发包人决定保留的设施,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处理的办法。
第7条 技术标准和规范
7.1 承包人在执行本合同时,所有的材料、设备、维修养护工艺和维修养护工作质量检验均应遵照合同技术条款所引用的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规定和技术要求。本合同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不限于):
(1)《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d223-1999)
(4)《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1999)
(5)《黄河防洪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6)《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实施细则》
(7)《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标准》(试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8)《堤防工程养护修理规程》(征求意见稿)
(9)《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75-94)
(10)《水闸工程管理技术规范》(sl170-98)
(11)《水利工程闸门及启闭机、升船设备管理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12)《水闸安全鉴定规定》(sl214-98)
2.工程维修养护 承包人应对工程进行日常巡查、保养和防护,及时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保持工程完整、安全和正常运用;降雨期间应加强巡查,对因雨水对工程造成的损坏随时采取临时措施(如对积水进行合理排除或圈堵,及时关闭护路闸等)。
第8条 堤防工程
8.1 堤顶维修养护
(1)堤顶高程、宽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
(2)未硬化堤顶应保持花鼓顶,达到饱满平整,无车槽及明显凸凹、起伏;降雨期间及时排水,雨后无积水,平均每5.0米长堤段纵向高差不应大于0.1米,横向坡度宜保持在2%-3%。
(3)硬化堤顶应保持无积水、无杂物,堤顶整洁,路面无损坏、裂缝、翻浆、脱皮、泛油、龟裂、啃边等现象。
(4)泥结碎石堤顶应适时补充磨耗层和洒水养护,保持顶面平顺,无明显凸凹、起伏。
(5)堤肩应达到无明显坑洼,堤肩线平顺规整,应植草防护。
(6)边埂应达到埝面平整,埝线顺直,无杂草。
(7)堤防土牛应达到顶平坡顺,边角整齐,规整划一。
(8)备防石位置合理,摆放整齐,便于管理与抢险车辆通行,无坍垛、无杂草杂物,垛号、方量等标注清晰。
(9)管护基地房台应达到边坡平顺、台面平整清洁、规整化一。
(10)堤防路口不能蚕食堤顶,硬化路口路面坚固无损。
(11)未硬化堤顶的维修养护应做到:①根据堤顶干燥程度,及时进行洒水养护。②对堤顶坑凹及时进行补土填平、夯实,雨后进行刮平碾压。③堤顶泥泞期间及时关闭护路闸(杆)、排除积水。
8.2 堤坡(淤区边坡)维修养护
(1)堤坡(淤区边坡)应保持竣工验收时的坡度,坡面平顺,无残缺、水沟浪窝、陡坎、洞穴、陷坑、杂草杂物,无违章垦植及取土现象,堤脚线明确。
(2)淤背区、淤临区、前戗、后戗高程、宽度、坡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保持顶面平整,沟、埂整齐,内外缘高差符合设计要求。
(3)砌石堤坡和混凝土堤坡按险工、控导工程养护标准执行。
(4)对雨后出现的局部残缺和水沟浪窝、陷坑等,应及时按标准进行恢复,严格掌握工程质量。
(5)上堤辅道应保持完整、平顺,无沟坎、凹陷、残缺,无蚕食侵蚀堤身现象。
8.3 护堤地维修养护:护堤地要达到地面平整,边界明确,界沟、界埂规整平顺,无违章取土现象,无杂物。
第9条 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
9.1 坝、垛、护岸顶面
(1)宽度、高程符合竣工验收时或设计标准,顶面平整,无凸凹、裂缝、陷坑、浪窝,无乱石、杂物及高秆杂草等。
(2)沿子石规整、无缺损、无勾缝脱落;眉子土(边埂)平整、无缺损。
(3)备防石位置合理,摆放整齐,便于管理与抢险交通,无坍垛、无杂草杂物,坝号、垛号、方量等标注清晰。
9.2 护坡
(1)土坝坡:坡面平顺,草皮覆盖完好,无高秆杂草、水沟浪窝、裂缝、洞穴、陷坑。
(2)散抛块石护坡:坡面平顺,无浮石、无游石、无缺石,无明显外凸里凹现象,保持坡面清洁。
(3)干砌石护坡:坡面平顺、砌块完好、砌缝紧密,无松动、塌陷、架空,灰缝无脱落,坡面清洁。
(4)浆砌石护坡:坡面平顺、清洁,灰缝无脱落,无松动、变形。
9.3 根石
(1)根石台的高程、宽度、坡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保持台面平整,无浮石、杂物。
(2)根石坡平顺,无明显外凸里凹现象,无浮石、游石。
(3)联坝参照堤防工程标准执行。
第10条 水闸工程
10.1 管理范围内应保持整洁美观,搞好绿化美化。
10.2 土工建筑物无水沟浪窝、塌陷、裂缝、渗漏、滑坡和洞穴等;排水系统、导渗及减压设施无损坏、堵塞、失效;土石结合部无异常渗漏。
10.3 石工建筑物块石护坡无塌陷、松动、隆起、底部淘空、垫层散失;墩墙无倾斜、滑动,无勾缝脱落;排水设施无堵塞、损坏、失效。
10.4 混凝土建筑物(含钢丝网水泥板)无裂缝、腐蚀、非正常磨损、剥蚀、露筋(网)及钢筋锈蚀等情况。
10.5 水下工程无冲刷破坏;消力池、门槽内无砂石杂物;伸缩缝止水无损坏;门槽、门坎的预埋件无损坏。
10.6 闸门无变形、锈蚀、焊缝开裂或螺栓、铆钉锈蚀、松动;支承行走机构运转灵活;止水装置完好;门体表面涂层无大面积剥落。
10.7 启闭设备运转灵活、制动性能良好,无腐蚀,运用时无异常声响;钢丝绳无断丝、锈蚀,端头固定符合要求;零部件无缺损、裂纹、非正常磨损,螺杆无弯曲变形;油路通畅,油量、油质合乎规定要求。
10.8 机电设备及防雷设施的设备、线路正常,接头牢固,安全保护装置是动作准确可靠,指示仪表指示准确、接地可靠,绝缘电阻值合乎规定,防雷设施安全可靠,备用电源完好可靠。
第11条 围堤、格堤、防汛道路
参照堤防工程标准执行。
第12条 生物防护工程
12.1 防浪林、行道林、适生林、护堤地林及险工、控导、护滩(岸)、水闸的树木生长旺盛,无病虫害,无滥砍滥伐和人、畜破坏。行道林和险工、控导、水闸的树木修剪整齐、美观,鱼鳞坑、浇水沟规整,存活率达到98%以上。防浪林、适生林、护堤地林株行距适宜,存活率应达95%以上;林区无高秆杂草。
12.2 堤防、险工、控导、水闸等适宜植草的工程部位,草皮整洁美观,覆盖率达到95%以上,无高秆杂草。
12.3 有景观功能的工程绿化,可参照园林景区进行养护。
第13条 管理设施
13.1 位移、渗流、应力应变、震动反应等安全监测设施完好。
13.2 远程监控系统的现场设施、设备(仪器、传感器等)完好无损坏,运行正常。
13.3 排水沟完好,畅通无损坏,无孔洞暗沟、沟身无蛰陷、断裂,接头无漏水、阻塞,出口无冲坑悬空,沟内无淤泥、杂物。
13.4 公里桩、百米桩、边界桩、断面桩、坝号桩、高标桩、交界牌、指示牌、标志牌、责任牌、简介牌、纪念碑等埋设坚固,布局合理、尺度规范,标识清晰、醒目美观、无涂层脱落、无损坏和丢失。
13.5 水尺无损坏,标尺清晰,基座涂层无脱落;测流测沙桥完整、稳固,铁件无锈蚀、无涂层脱落。
13.6 照明、通讯、安全防护等设施完好。
13.7 护路闸(杆)开合灵活,标识齐全、醒目美观,埋设坚固无损坏,涂层无脱落。
13.8 管护基地房屋、防汛屋、守险房、启闭机房、测流测沙房等,坚固完整、门窗齐全无损坏,墙体无裂缝、墙皮无脱落,房(屋)顶不漏水。
13.9 景点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干净整洁无损坏、涂层醒目无脱落。
第14条 工程资料
工程检查记录要清晰、准确、完整、规范,各类工程的维修养护资料要清晰整洁,内容真实、齐全、准确、规范,并要求及时上报、存档。
维修养护资料包括:内部工作制度和办法,汛前汛后工程普查资料,险工、控导工程根石探测资料,堤防隐患探测资料,维修养护方案及实施计划,工程鉴定资料,原材料质量鉴定资料,检查检测试验资料,单项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总结,维修养护大事记,维修养护日志,维修养护工作总结报告等。
篇12:防水维修工程承包协议书
甲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脚手架工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并接受合同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一:工程简介
1、工程名称:紫辰明珠3—2#楼
2、工程地点:盐亭县赐紫路140号
二、承包范围:为本工程提供施工用的脚手架搭设,拆除及日常维护。
1、本工程施工用的脚手架施工范围包括:主体工程外立面脚手,防护{棚钢筋棚、木工棚、搅拌机棚等},防护通道、塔吊防护栏杆、塔吊搭台、四口五临边封闭、操作平台、垂直隔离、斜道、通道、楼梯间栏杆等脚手架的搭拆及维护。
2、挑架型钢的安装和拆除及预埋件的制作、安装和拆除及维护;含焊,割等。
3、安全网、挑网、隔离网、竹片,挡脚板的安装和拆除、维护等。
4、为甲方提供的本工程脚手架材料、型钢及挡脚板刷油漆。
5、为保证文明工地的创建,乙方所提供的脚手架施工必须满足项目文明施工创建的要求。
6、1—14层已搭设好的外架,如有整改另算。
三、合同价款的确定与结算:
1、乙方承担的工程量按甲方与项目部结算的地上建筑面积计算。
2、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单价按15层以上施工建筑面积每平方
3、在春节前按所搭设外架面积的70%支付人工工资,春节后,按每六层支付一次70%的进度款,主体封顶后,一个月内付总工程款的70%,剩余尾款,在该工程外架完全拆除,并将所有外架材料收完,分类堆放,一个月内结清所有剩余款。
4、电梯井内操作架按现场要求而定,如需搭架每层 元,施工电梯操作平台和防护架不在合同范围之内。
5、承包总价确定以后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如乙方中途未能按协议履行,所搭设的工程量不再结算给乙方,作为违约补偿。
四、质量要求:
l、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发布的《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l30—20_)及施工标准规范利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工程质量检验评测,遵循施工操作规程,按规范要求进行搭设。
2、严格按照定额规定及施工方案要求完成架子搭设的工作内容,乙方搭设物甲方按JGJ59—99标准检查,质量应达到要求。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管。
五、工期及进度:
1、本脚手架工程乙方须组织合理人员,工期如期按照项目部要求。如受工期限制,甲方有权限令乙方及时增加人员,如乙方不能增加,甲方有权自行增加,一切费用从乙方工程款减除。
2、乙方按甲方确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周密安排,配备足够的材料及人员,若乙方因人员的原因影响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进度拖延一天甲方将对乙方处以20_元/天·栋的罚款。。
六、材料管理:
1、乙方需用的材料必须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必须在30个时内将祠料运到施工现场。
2、施工所用材料每天施工后收集在相对集中处,并按甲方要求堆码整齐,扣件收回到扣件棚。因乙方乱堆乱放给甲方材料造成损失,甲方有权按损失大小做出相应处罚。
七、后勤及安全管理:
1、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接受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要求和规定。乙方进场时提供员工上岗证、操作证、照片、身份证复印件。甲方配合办理暂住证、安排住宿、食堂就餐。
2、 乙方对员工日常生活和施工前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如造成安全事故在3000元内由乙方负责。超出范围之外由甲方承担。
3、在脚手架验收合格交付项目作业人员投入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加强使用检查,经常维护保养,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以确保脚手架处于安全稳定状态。
4、乙方施工作业人员不得擅自拆除脚手架构件,不得随意改变其用途和超载使用。
5、乙方按项目部要求在不同部分张挂安全文明施工标语及标牌,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氛围。
6、如有后勤及其他问题甲方全力配合乙方解决。
八、文明施工管理:
1、乙方必须按项目部施工方案和形象进度实施,严格执行国家现行发布的标准和操作规程。
2、为确保职工的身心健康,乙方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项目部的相关生活管理规章制度。
3、做好现场落手清工作,做到二仁完场清、材料尽。乙方的施工任务完成后,必须将使用过的钢管、扣件、竹片等材料清理干净,并在甲方指定地点内堆放整齐,如有乱放乱堆现象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乙方及其下属施工人员所产生的罚款,由乙方承担,施工现场务必保持清洁、完好。
4、乙方自行招用务工人员,自主与务工人员签订务工协议,自管其下属人员的生活,正确处理奸劳动报酬的发放:凡因乙方管理失责或履行义务不当而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甲、乙双方责任及义务:
乙方对甲方实行总负责,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论是乙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停工待工、人员组织、劳动力不够等问题)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可对乙方进行罚款或索赔。
1、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委派 全面履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施工进度、成果保护、工序交接、文明施工、以及合同的全面履行。
(2)、甲方配合乙方在施工前就经审批的脚手架搭拆方案进行交底。
(3)、施工过程中甲方配合项目部合理制订施工作业周期,及时将工程进度计划材料、以利于乙方就劳务储备安排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4)、根据施工甲方配合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负责质量安全管理和监督。
(5)、对乙方施工的分包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项目部有权对乙方施工中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由乙方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如乙方拒不整改或未按期完成整改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直至将乙方清除出场。
(6)甲方随时有权就乙方施工内容的质量和是否按照方案进行施工进行检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可随的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2、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委派全面履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施上进度、成果保护、工序交接、文明施工、外架和安全防护搭设、以及合同的全面履行。
(2)施工时材料必须按照甲方指定位置进行堆放,脚手架拆除材料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堆码。
(4)乙方必须接受项目部完成施工内容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制订的施工作业方案进行搭拆施工,搭设完毕需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挂上合格验收牌后方能投入使用,未挂合格验收牌严禁使用,否则谁使用谁负责。
(6)乙方在施工中应服从甲方安排,如乙方在搭设过程中不符合规范要求,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必须严格执行项目部各项规定。
十:争议解决:
l、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则在甲方所在地方人民法院依法解决,因诉讼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由于不可抗拒力造成的不能履约或不能及时履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118 条执行。
十一、其它事项
1、合同中未约定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未尽事宜按合同法。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工程款结清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物业房屋维修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
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平等交易的原则,就乙方负责为甲方维修电机,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维修内容及金额:________RMB(含税价)
二、乙方负责将带出维修,维修后送回甲方工厂。
三、工期:合同签署后________日内完成维修。
四、付款: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
五、验收:维修结束后在甲方工厂验收。
六、质保:质保期______个月,从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七、售中售后服务: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在一周内更换。
八、违约责任:如因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完成维修,每延期一周,乙方按合同总价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乙方原因延期交货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同时乙方赔偿甲方所以而产生的直接损失。
九、不可抗力:甲乙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即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________日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解决:所有因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所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十二、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代表: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篇14:物业维修工程委托审价合同_合同范本
委托方: 业主大会(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筑面积:
平方米结构类别:
预算造价:元
决算造价:元
2、物业业管理企业:
3、施工单位:
4、监理单位:
5、其他:
第二条 合同内容(取消的条款,在其编号前括号内标示"×")()1、甲方委托乙方编制该工程预算(或概算);()2、甲方委托乙方审核该工程预算(或结算);()3、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工程造价技术经济鉴定;()4、其他。
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可向乙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技术经济报告;
2、甲方可向乙方询问委托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内容(政府有规定者例外);
3、甲方可向乙方书面阐述对工程及具体问题的意见;
4、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修缮方案和必要的施工图纸及其他有关的书面资料;
5、甲方为乙方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配合;
6、甲方须按约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7、其他。
第四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可向甲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各类技术经济资料;
2、乙方可要求甲方对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补充有关资料;
3、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工作进展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4、乙方接受本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委托内容的,应当加强维修工程事前、事中、事后的跟踪检查;
5、乙方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合法的原则,认真、细致、周到地进行服务工作;
6、其他。
第五条 合同费用
1、甲乙双方按照市房地资源局和市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基本费:按为取费基础,计元。人民币(大写):
3、差额费:按为取费基础,计元。人民币(大写):
4、甲乙双方商定:按元,一次确定,不另调整。人民币(大写):
5、上列三款费用不得同时计取,如发生差异,应按其中金额最大一类收费。
6、付款办法:
第一次支付:元。人民币(大写):支付日期:年月日
第二次支付:元。人民币(大写):支付日期:年月日如有余款,待合同履行完毕时,一次结清。
第六条 合同时效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双方确定,本合同所含工作内容至年月日结束。
3、双方完成工作,付清费用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七条 违约责任本合同如发生违约,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合同费用总额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2、乙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合同费用总额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办法甲方或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如协商不成,按下列途径处理(取消的条款在其编号前括号内标示"×"):()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所达成的一致意见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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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变压器维修合同范本
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经双方协商,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以下简称乙方)维护甲方花苑酒店的配电室设备和楼内电气设备。协议内容如下:
一、职责划分:
1、甲方负责花苑酒店的配电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现场电气设备可靠使用,确保运行设备不超负荷运行,从而延长设备运行周期。
2、甲方专业人员对乙方在花苑酒店配电室装置的配电设备的正常操作运行和现场电气设备维护工作专业部门负责人有生产指挥权。
3、甲方负责对电气设备日常的管理、协调处理检维修中与生产相关的事宜,积极配合乙方做好维护工作。
4、甲乙双方领导应就较重要工作进行及时沟通。
5、甲方应尽量提供正常维护所需的必要资料、图纸等,且资料、图纸是竣工资料及正在使用的。
6、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现行的各种规章制度。
7、乙方在工作范围内应严格服从甲方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安排,切实为生产装置保驾护航。
8、乙方负责甲方花苑酒店运营及生产过程中的电气设备正常维护和检修。
9、乙方应确保所维护的电气设备的完好率达到花苑酒店配电装置规定的要求,且不低于中石油装置的维护要求。
10、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贯标认证工作,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按时完成相应的工作。
12、乙方维护人员必须每日定时进行巡检,并做好巡检记录。
13、乙方应做到主要设备抢修不过夜,一般问题不过天,特殊情况协商解决。甲方需要乙方进行抢修时,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半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开始工作。乙方确保所维护设备的安全平稳长周期运行。
14、乙方负责建立电气设备档案,整理积累和保管各种基础资料,报甲方处备案,维护所需的各种资料说明书,甲方应尽量提供,如不能提供,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15、维护中所需要的常规工具由乙方自行解决,随机带来的专用设备应由甲方提供。
16、乙方应根据甲方花苑酒店经营运行安排,合理安排检修,对到检修周期,但因装置长期运行没有检修机会而且必须检修的的电气设备,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检修条件,乙方应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检修,如因甲方不能停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但排除以下情况:
①对二个月内即将到维修周期的主要电气设备,如遇装置停工机会,应提前安排检修而乙方未安排的。
②对已检修的电气设备运行不超过其1/3检修周期的。
二、双方权利:
1、甲方有现场指挥作业的权利,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
2、甲方对电气设备维护质量有检查评定的权利,甲方可不定期对乙方维护人员进行测评,对连续测评最后一名人员可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3、未经甲方安排的电气技措项目施工,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4、甲方负责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并办理有关手续(如火票等相关手续)。
5、乙方负责审核管理配电室工作的第一、二种工作票等,对电气专业的施工队伍进配电室施工,由施工单位开具第一、二种工作票,乙方审核并配合操作等,对非专业的队伍在配电室施工作业,由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并提出施工要求,同时进行监护。
6、乙方有向甲方上报电气设备大修改造项目建议的权利和义务。
7、乙方在维护时,对使用不正常、有故障的电气设备有权提出电气改造项目的建议权,并进行换型和选型,报甲方项目生产管理部及甲方相关职能部门批准。
8、乙方有权拒绝设计不合理未完工的技改技措项目电气设备的维护工作。
9、方有权拒绝违章操作,有权拒绝在不符合安全施工规范条件下作业,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10、乙方有义务根据设备运行周期,提前提供更换配件的型号,并报甲方及时审批和采购。
三、维护范围:
根据《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中石化(1992)生字69号电气分册》和电气设备维护检修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维护检修,除变压器的大修及电气预防性试验外,干式变压器、事故发电机、高低压配电柜(含保护器)、直流电源柜为维护范围,具体工作内容为:
①根据甲方项目工程管理部或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对所管辖范围内的电气设备的故障处理、抢修等负责。
②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和照明装置的维护检修。
③负责配电室及配电间的管理、维护工作。
④配电盘、现场配电箱和配电室和变压器的卫生清扫及检查巡检。
⑤检查测量直流电源及蓄电池电压、电流和温度是否正常,定期进行充电活化。
⑥负责装置配电的停送电操作。
⑦负责电气设备运行的日常倒闸操作。
⑧负责配电室直流屏。
⑨乙方应在每个月底派专业领导与甲方项目生产管理部及甲方相关职能部门一起对维护质量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乙方应在下月10日前进行整改。
四、维护检修考核要求:
(1)乙方负责认真对甲方的电气设备进行维护,每天进行巡回检查,做到疑点不放过,设备缺陷不漏掉,及时查找出故障和设备隐患,同时了解所管辖范围内的电气运行状态,并做好巡检记录,记录每季度末交甲方项目生产管理部或甲方相关职能部门,没有做到每一项次扣一分.对甲方提出的问题未及时整改,甲方可加倍考核。
(2)乙方保证甲方电气设备的完好率达98以上,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推、不拖,一般问题处理不过天,重要设备、主要设备故障处理不过夜,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半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开始工作。乙方确保所维护设备的安全平稳长周期运行,没有做到每一项次扣一分。
(3)乙方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检修中作到文明施工,保证工完料尽场地清,没有做到每一项次扣二分。
(4)乙方人员在接到操作命令或发生事故时,应迅速组织进行操作或对事故进行处理,同时作好相应的记录,没有做到每一项次扣一分。
(5)对于日常停送电操作,乙方人员必须根据装置检修作业票的要求进行停送电操作,并记录停送电时间、原因及操作人,以保证停送电的正确性,没有做到每一项次扣一分。
(6)由乙方派专人维护天虹花苑酒店的电气设备(名单报甲方处),并保证定时巡检,随时联系到乙方维护人员;维护人员必须能独立顶岗,能够处理一般性故障,没有做到每一项次扣一分。
(7)乙方在工作范围内应严格服从甲方花苑酒店主楼职能管理部门的工作安排,切实为装置保驾护航,没有做到每一项次扣一分。
(8)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贯标认证工作,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按时完成相应的工作,没有做到每一项次扣一分。
(9)乙方维护人员必须每日定时进行巡检,并按甲方规定做好巡检记录,没有做到每一项次扣一分。
(10)乙方未按要求时间到岗和装置故障未排除前,随意停止故障的排除工作,没有做到每一项次扣一至五分。
(11)由于乙方维护问题造成甲方的生产受到严重影响,视情况一次可扣乙方10-70分。
(12)乙方维护人员应持证上岗,并佩带标志,没有做到每一项次扣一分。
(13)乙方未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项目生产管理部或甲方相关职能部门提出配件采购计划、检修计划,甲方有权对乙方每缺一项扣一分,如影响正常运营,甲方可按影响大小加倍考核。
(14)乙方将运行检修记录每季度维护打分后,交甲方保管,
五、验收标准和方式:
1、质量标准(具体质量标准如下):
①中石化公司92年版《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
②有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2、验收方式:
根据双方协商确定的技术服务要求、现场设备的运行情况和维护方的服务质量,每月由甲方单位负责人根据甲方考核制度的要求对乙方的维护水平进行评分,根据当月评分结果对维护方进行考核。
六、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报酬:
每年双方根据所维护的设备确定月维护费用为¥18,190.0,全年维护费用为¥218,280.0,以上价格是不含税价.技术更新、技术改造等技措项目,费用另行结算(具体费用明细表见附件《天虹实业有限公司花苑酒店配电室维护费明细表》)。
2、支付方式:
①维护费每季度结算一次,本季度维护检修费在下月10日内进行结算,甲方生产管理部对每月的维护打分有审核权,甲方结算室根据生产管理部审核的乙方每月考核得分数的百分比给予结算维护费。
②对维护工作中所正常消耗的电气指示灯、各种控制保险等消耗材料,每件在10/每件以下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10/每件以上的电气元件或备件的更换须经甲方项目生产管理部或甲方相关职能部门同意(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时旧电气元件或备件交甲方处。
③结算维护费时,乙方必须出具甲方项目生产管理部或甲方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考核证明书,由甲方项目生产管理部或甲方相关职能部门签字认可,到甲方财务资产部办理。
④电气设备的电气预防性试验,根据甲方生产管理部每月的检维修计划按规定程序进行施工,无计划不得施工。
⑤电气设备检修所涉及的机械台班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按本合同条款约定时间进行及时结算,按协议价款5支付违约金;甲方没有执行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乙方有权中止本合同的执行。
2、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进行维护,甲方按本合同中维护检修考核要求及时考核。
八、其它:
1、本协议是双方就电气设备日常维护检修工程的年度协议,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本协议任何一方要求另一方提供额外的服务,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条款。
3、发生不可抗力及未尽事宜时,双方通过协商决定。
4、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三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5、解决纠纷争议办法: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白天电话:_____________
夜间电话: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
篇16:维修合同范本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职工餐饮中心中央空调维修项目 工程地点:山东西王生化科技有限公司职工餐饮中心
第二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合同签订后,预付款到账后两天内开工
工期:管路维修20天,压缩机更换5天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0天
第三条 维修内容
第四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合同金额(大写):壹拾万元整(人民币); :100000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合同款的30%作为开工预付款,压缩机更换完毕三日内再付合同款的30%,工程完工合同后付合同款的30%,余款在合同满一年付清。
第五条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六条 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约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第八条 要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施工中的一切安全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合同签字生效 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条 合同订立时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7:空调维修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维修空调事宜,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负责维修甲方办公室的_____台空调(挂机)。
第二条、乙方的维修内容为
1、清洗空调。
2、添加制冷添加剂。
3、配置_____个空调遥控器。
4、保障空调正常工作的其他维护内容。
第三条、乙方保证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维修后的空调如数交付甲方,并自交付之日起_____年内,空调再次发生故障时,乙方应及时免费保修。
第四条、乙方必须保证空调拆卸后的完好无损,承担维修期间保管拆卸空调的盗失责任,保证维护后的安装固定。
第五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维修工作转包给第三方,也不得擅自更换不需要更换的空调零部件。确需更换,应通知甲方,并保证更换零部件与原装部件的一致或与整机功能性能的匹配。
第六条、甲方验收维修空调合格后,一次性支付乙方空调维修费。费用依据乙方维修工作内容核算(含税费)。其中:
1、空调清洗保养并添加制冷剂_____元/台。
2、配置万能空调遥控器_____元/个。
第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规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建筑维修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承揽甲方 房屋维修工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依据《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房屋维修工程
1.2工程范围:
1.3工期: 至 共计 天。
1.4质量标准:达到按国家相关专业规定的专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5合同价款:预算价格 (大写)¥ 包工包料。因设计变更或甲方根据需要要求进行变更,合同价款可作相应的调整,变更按实际增减工程量双方协商解决,并按发包人提供的增减工程量预算为依据进行价款调整。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时一次性调整。
1.6工程施工完毕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周内一次性支付工程总款的 %预留 %的工程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后支付。
第2条 甲方权利义务
2.1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工作,协助乙方全面履行合同。
2.2对乙方分包经营中的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环保施工等有协调、监督、检查权利,并与甲方签订相关的安全、技术协议。
2.3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协调、管理,有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有不履行合同的情况,甲方有权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严重的直至终止合同。
第3条 乙方权利义务
3.1负责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3.2乙方应按照现场文明施工及环保有关条例进行施工,遵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3.3乙方在现场施工应接受甲方及甲方委托施工的项目部施工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积极配合现场其他施工队伍的施工。
第4条 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环保施工
4.1乙方应按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制订质量管理目标,落实质量责任制,确保实现施工合同和甲方要求的质量目标。
4.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乙方在承揽期间应具体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承担在现场作业期间因乙方原因而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乙方需接受甲方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考核,相关考核金额作为违约责任处理。
第5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5.1本工程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及验收规范》等国家制订的施工以及验收规范和甲方验收约定文件与设计要求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验收约定文件中有关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选择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
5.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称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6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甲乙双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的各项义务应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7条附则
7.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险时或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订协议
7.2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维修合同(二)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一致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维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最新工程维修合同范本最新工程维修合同范本。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施工内容: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 》明细表完成所有施工内容。
3、委托方式:
4、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工(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 ),详见《 》。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1、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提供的涉及品牌、等级等的主要材料,需甲方现场验收。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现场。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通知工地施工人员。增减项目的价款,完工后立即结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 %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工期,每日按工程价款额的 %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额的 ‰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或者不能及时提供到位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统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期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承信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看管费和相关费用。第八条:违约责任及安全责任
合同行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的 %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和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乙方在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负责事故,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或杂物必须按物业管理要求及时清除。
第九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篇19:维修协议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 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甲方确定乙方为 X市公务用车的协议维修单位。
本协议所称汽车维修是指汽车维护和修理的泛称,包括汽车的大修、总成修理、保养、小修和专项维修(不包括汽车轮胎和蓄电池)。本协议所称的一类汽车维修企业是指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此类企业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生产。本协议所称的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是指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的企业。
为保证公务车辆协议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依据维修行业管理有关规定,就公务车辆的协议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收费标准
参加政府公务车维修服务的企业,必须对政府公务车维修实行价格上的优惠并保证对公务车维修在同等条件下实行最优惠的价格。具体优惠办法如下:
维修收费计价公式:维修费总金额=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材料进货价×(1+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费×(1+外加工管理费率)
实行明码标价。乙方应当在其营业结算室醒目位置以固定形式张贴公布计价公式、工时单价、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管理费率,并提供《XX市汽车维修工时定额》(珠交字[20xx]2号)供车主查询。
乙方应按本协议的承诺,在XX市汽车维修协会规定收费上限标准的基础上给予价格优惠,其中工时单价为______元/小时、材料管理费率为____%、外加工管理费率为_____%。为保障市场的充分竞争,乙方可以在其所报优惠率范围内给予公务车维修更优惠的价格和优惠率,但应及时通知甲方,报甲方备案。对经甲方备案的价格和优惠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调整。同时乙方应保持对所有公务车维修优惠价格和优惠率的统一性,不得对送修车辆区别对待。
严格执行本协议所承诺的收费标准。汽修配件价格,不得高于甲方配件价格数据库内的价格,更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随时提供真实的材料进货价信息。汽车配件价格发生变化时,需将配件价格变化情况上传到市政府采购中心配件价格数据库内。
二、甲方的义务
(一)负责监督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车到中标的协议维修厂(包括乙方)进行协议维修(不含汽车轮胎和蓄电池)。
(二)负责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车维修经费的查询以及专用卡结算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协调乙方与纳入政府采购单位车辆维修方面的关系,并与有关部门一起妥善处理车辆维修纠纷。
三、乙方的义务
(一)汽车维修的优质服务要求
1、守法经营、按章办事。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1997和gb/t16739.2-1997规定的经营范围认真搞好车辆维修服务,杜绝不良行为,维护甲方及车属单位的权益。
2、严格履行各项服务承诺,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3、设置公务车辆维修专门接待柜台,有专人提供从接车到验车出厂的全过程服务。为公务车提供优先服务,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维修服务,保障车辆单位用车需要。并利用计算机为送修的公务车辆分车建立维修档案,向甲方提供有关车辆维修的档案信息。
4、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急修快修、救援、24小时服务、免费拖车等服务。乙方应以最快速度响应并提供服务,并保证对所有公务车提供相同优质的服务。在XX市行政区域内车辆发生故障需急修的,应及时派员抢修。给予公务车在XX市行政范围内免费提供2小时内响应、24小时拖车服务以及免费接送维修服务。
5、根据“送修单”上填写的拟维修项目对送修车辆进行检测、拟定维修方案和计价,未征得送修方同意和认可,不得擅自更改维修项目。报价应充分考虑车况、部位、安全、经费等因素,向送修单位提出合理的报价及维修方案,由送修单位确定。
6、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送修人同意,可以用旧件,但汽车修理企业必须在材料清单中注明为旧件。
7、妥善保管好更换的旧件,出厂时交送修方处理,未经送修方同意不得擅自丢弃。对可以维修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不得与任何人串通,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损害甲方或车属单位的利益。
8、严格执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全车大修、总成大修、二级以上维护或1000元以上维修项目“合同化”和车辆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维修质量标准不得低于行业标准,任何情况下,不免除乙方维修质量的责任。
9、事故车辆经保险公司理赔的项目,不得再行结算。
(二)汽车维修的结算要求
1、所有参加报价的汽车修理厂都必须联网进行汽车维修、档案材料的管理。
2、维修项目、配件等材料更换必须事先征得送修人同意方可进行维修换件。在维修过程中新增加或变更维修项目、配件材料的,也应事先征得送修人同
意,双方就加项延长时间及维修费用等问题进行商定。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要退还送修人,并在委托维修单上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材料、部件及计价情况。
3、汽车维修厂在结算收费时,必须使用电脑打印结算清单,必须标明维修项目名称、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材料进货价(必须标明正厂还是副厂)、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费、外加工管理费率,应将修理项目的工时费、材料费、外加工费分列清楚。
4、对公务车辆的维修结算,一律使用公务车辆专用卡,并严格对卡对车辆维修、结算。除维修结算外,乙方不得允许专用卡以任何方式套取现金或顺带购物。对竣工的送修车辆,严格核对送修单、结算单、车号、维修专用卡卡号,核对无误后,方可结算。不可提前结算或弄虚作假,原始修理清单及相关档案要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5、对竣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送修单位有权要求维修企业无偿维修至合格;如与“送修单”上项目不符,又未征求送修单位或甲方同意,送修单位或甲方有权拒付维修费或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当次修理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
6、为实现对协议维修厂刷卡交易、联网监控的目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乙方须向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分行交纳1.5%(包含网络维护费)的银行卡刷卡交易费。
(三)汽车维修的质量要求
1、经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的车辆不得再计价收费。车辆竣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竣工车辆出厂后正常保养、合理使用的情况下,“大修”的车辆保证正常行驶10000公里或90天内无故障;二级维护保证正常行驶3000公里或30天内无故障;一级维护行驶1000公里或10天;小修保证正常行驶1500公里或15天。
2、质量保证期内发生因维修质量引发的故障,承修的汽车修理厂必须优先免费修理。严格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控验制度,车辆返修率要控制在3%以内。并建立汽车维修档案,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
(四)汽车维修的联网监控要求
1、维修企业必须对车辆维修实行计算机管理。乙方必须通过计算机对车辆基本情况、技术档案、维修档案、汽车配件材料、计费结算等进行管理。车辆技术档案包括车辆基本情况记录(车辆库,通过政府采购网下载)、车辆技术状况等级鉴定(年审)记录、车辆检测记录、其他应当建档的记录。车辆维修档案包括车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汽车大修、总成修理、汽车小修、二十四小时拖车、代办车辆年审和其他有关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维修服务费用记录、其它应当建档的记录。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格式和时限将车辆维修有关数据上传至XX市政府采购站点()。
3、乙方必须能与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联网。政府采购中心建立汽车维修中央数据服务器,并建立维修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公务车辆库、汽车配件价格库、维修结算清单库及政府采购卡维修支付费用库五个专门数据库。采购中心将对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并通过政府采购网向送修单位、维修厂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供数据查询和数据分析报告。
4、乙方需准备必要的软、硬件,确保最迟于20xx年1月1日能与政府采购中心联网上传数据。
(五)乙方无条件接受由XX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其履约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乙方同意自觉遵守《公务车协议维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违反该规定时,同意无条件接受监督部门及甲方根据该办法对其的处理。
四、甲方的权利
(一)甲方有权会同XX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协议维修厂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的管理、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查处(监督管理办法由XX市政府采购中心起草后各相关部门会签)。公务车协议维修投诉受理由XX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
(二)对竣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上项目不符,有权与车属单位一起要求乙方无偿返工;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给甲方或车属单位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进行索赔。
五、乙方的权利
(一)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车属单位提出的除维修服务及乙方承诺以外的其他要求。
(二)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及车属单位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提出的不正当要求、做出的违规行为,乙方有权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三)对维修经费未落实、维修经费不足的送修车辆或无理取闹的送修人员,有权拒绝接待(对收费是否落实,可事先通过银行卡查询或向采购中心查询);对已竣工车辆,未办理好维修经费结算手续的,有权拒绝提车。
六、监督管理
(一)甲方负责结算系统的正常运作和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汽车维修经费的查询以及专用卡结算的监督管理。对维修经费未到位或维修经费不足的车辆,乙方可拒绝承修,否则,甲方对维修费的拖欠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由XX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的方法是:乙方的基
本分为3分,XX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根据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通报表彰或处罚扣分,乙方的考评结果,将作为其下一年度参加XX市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务审查时的审查依据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减一分,将被甲方处以没收履约保证金三分之一的处罚;当得分为零时,取消乙方的协议维修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XX市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务。
(三)在协议执行期间,如乙方被XX市交通局降低资质,将取消其协议维修企业资格。
(四)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罚扣分:
1、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三、乙方的义务”条款的,每项扣1分;
2、乙方被投拆,经调查属实的,一次扣1分;
3、维修竣工的车辆,在质量保证期内返工两次或以上的,扣1分。
七、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送修单”上约定的维修项目和期限完成维修工作,如无特殊情况,逾期未能完成的,每迟延一日,将按每日维修金额千分之五的数额承担违约责任。
(二)如甲方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出现物品遗失或车辆损毁,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如因维修质量问题给甲方或车属单位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八、协议的修改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协议条款做适当变更。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接受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技术监督部门的协调或珠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
十、协议期限
(一)本协议有效期自二○○五年一月一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务车协议维修合同生效。
(二)本协议未尽之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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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房屋维修协议书_合同范本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 房屋概况
第1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_________(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2条 房屋法律概况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_________
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
房屋的使用面积:_________
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_________
第3条 出租房屋概况
(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二部分 租赁期限
第4条 房屋租赁期限: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遇以下情况应顺延:
1.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
4.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 租金条款
第5条 租金每月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整)。
第6条 租金按_________(月/季/半年/年)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_________元(_________币)的租金;以后应在每_________(月/季/半年/年)最后一个月的_________日前付清下一_________(月/季/半年/年)的租金。(也可以约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7条 租金支付地点:_________。
第8条 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现金、支票、汇票、转帐等)。
第9条 甲方收取租金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 保证金和其他相关费用
第10条 为保证乙方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____个月的租金,即(_________币)_________元。保证金收取后,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11条 当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未缴纳租金或者其他费用时甲方有权利从保证金中扣取。乙方应补足保证金。如果乙方经甲方通知后_________日内未补足的话,则甲方可以单方解约,并追究乙方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12条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第13条 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_________方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撤销、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第14条 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等由_________方承担;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用等每月每平方米共计_________币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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