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_规章制度_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十三条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第十六条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七条 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第十九条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条 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一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第二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第二十三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二十四条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二十五条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六条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 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第二十八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第二十九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第三十条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第三十一条 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三十二条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第三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第三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四)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第四十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及其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二)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的,由监察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规定的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和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国务院或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认为需要调查处理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的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XX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1989年3月29日公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2月22日公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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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房屋征收决定格式
因x镇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需要,xx县人民政府决定征收燕尾港镇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并于20xx年1月24日作出《关于对燕尾港镇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灌政发〔20xx〕22号)。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燕尾港镇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征收范围:
征收范围东至自然巷、灌河口、五灌河一线,西至老324省道一线,南至小南堆,北至纬九路。具体以规划红线图确定的范围为准(详见规划红线图)。
三、征收期限
自本项目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至项目征收结束。
四、征收签约期限
评估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含30日)内。
五、签约奖励期限
评估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含30日)内。
六、征收补偿方案:附后。
七、房屋征收部门:灌云县房屋征收局。
八、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燕尾港镇人民政府。
九、现场接待地点及联系方式:燕尾港镇镇区棚户区改造征收工作组(原燕尾港镇人民政府院内),联系电话:
十、监督举报电话:0518-888288(县监察局)。
上述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被征收人及利害关系人如不服《关于对燕尾港镇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灌政发〔20xx〕22号),可以自本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连云港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xx县人民政府
年1月24日
篇2:态度决定一切范文
有的人中了百万大奖,甘愿将其捐献给福利事业;有的人考试失利,坦然面对现实反省自我;有的人被失败一次次打倒,却毫不退缩,鼓起勇气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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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那些挫折、困难、它们最怕的是我们坚定的态度。缺点并不可怕,只要我们用欣赏、发展的态度去看待,渐渐地,就会发现它正逐步成为我们的优点、我们的长处。就好比一个平称上的左右两边的砝码,左边是现在的生活,右边是我们的心态,想要使天平的左右两边平衡,就得不断地向右边加平正的心态,不断的改变自我。
噢,突然想起了一首歌:“每一次都在徘徊孤单中坚强,每一次就算很受伤也不闪泪光……”是啊,用平正的心态去发现世界。因为,心态决定一切!
篇3:运动会表彰决定范文
市直各机关妇委会(妇女小组):
近年来,市直各机关妇委会和妇女干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妇女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本单位党组织和上级妇女组织提出的各项任务,立足本职,锐意进取,为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20xx年是“三八国际妇女节”100周年,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调动市直机关广大妇女干部投身“五个重庆”建设的积极性,中共重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重庆市妇女联合会决定表彰中共重庆市纪委重庆市监察局机关妇委会等10个妇委会为市直机关“优秀妇委会”,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陈天梅等20名同志为市直机关“先进妇女工作者”。
希望受到表彰的“优秀妇委会”和“先进妇女工作者”以此为新起点,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
得更大的成绩。希望市直各机关妇委会及妇女工作者以受表彰的“优秀妇委会”和“先进妇女工作者”为榜样,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积极推动市直机关妇女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构建和谐重庆,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而努力奋斗!
附件:纪念“百年妇运”表彰名单
中共重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妇女联合会
年2月 日
篇4:复议决定书
〔________〕________府行复________号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该局局长。
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________人社工认字________年第________号《工伤认定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作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提交补正材料,本机关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依法受理。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本机关向被申请人送达了《提出答复通知书》,被申请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本机关递交了《行政复议答复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本机关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第三人邮寄送达了《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第三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意见及证据材料。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决定书》。
申请人称: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
综上,被申请人作出的《决定书》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特申请复议予以撤销。
被申请人称: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我局对向某工伤认定的行政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请维持我局的行政行为。
经审查查明: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
综上,被申请人作出的《决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维持被申请人作出的________人社工认字________年第________号《工伤认定决定书》。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原具体行政行为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5:行政复议决定书样本
申请人:(公民:姓名,住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地址)
被申请人:(名称,地址)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称: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称:_______________
经审查查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机关认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向 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决定为最终裁决,请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履行。)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盖章)
篇6:表彰决定公文范文
各教学点:
在20xx年教师节来临之际,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促进我学区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激励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根据太石学区教育教学奖惩方案和校委会研究决定,刘晓强所代二年级语文考试成绩全县第5名,荣获荣誉证书一本,奖金300元、刘晓强所代三年级科学考试成绩全县第2名,荣获荣誉证书一本,奖金350元;杨选林所代三年级数学考试成绩全县第4名,荣获荣誉证书一本,发奖金350元;冯丽花所代四年品德考试成绩全县第4名,荣获荣誉证书一本,发奖金250元,授予田云英“师德模范”、王斌“优秀班主任”、段春燕“优秀教师”、李建平“先进教育工作者”、豆大辉“先进教育工作者”光荣称号,各发荣誉证书一本,奖金200元。同时号召全区教师向优秀学习,学习他们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的高尚情
操,求真务实、团结协作、勇于探索、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的工作态度,严于律己、乐于奉献的优秀品质,与时俱进,锐意创新,努力拼搏,奋发向上,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打造高效课堂,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而努力奋斗!同时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把荣誉当作新的起点,再接再历、不断进步,为我乡教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个人名单
x小学
年九月十日
篇7:成立清算组的决定
公司于 年 月 日在 (地点)召开了公司第 次(临时)股东会。
依照《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执行董事(或董事会)召集,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已于15日前以 (口头、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公告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代表公司表决权 %的股东参加了会议。会议由 (职务)主持。 经代表公司表决权 %的股东同意(代表公司表决权 %的股东反对、代表 %的股东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1、公司成立清算组,其成员由 组成,其中由 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2、清算组成立后应按《公司法》的要求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股东(法人)盖章
(自然人)签字:
篇8:妇女节表彰决定怎么写
各处(室)、各年级:
一学期以来,我校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全校广大师生积极进取,敬业爱岗,勤奋好学,各个专业的技能大赛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充分发挥了郧西职业教育的龙头作用,学校正向着健康有序的方向迈进。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先进个人和班风正、学风浓的先进班集体。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对高一3等8个文明班级、可传文等94名学习标兵、杨静等51名三好学生、卜小薇等53名文明学生、何至炳等20名优秀班干部、张天宇等20名优秀团干部、郭杰等51名优秀团员、邹欣怡等11名优秀学生会干部、朱冰冰等4名优秀播音员进行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同学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并以此为契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向着更高的目标迈进。同时,号召全体同学向他们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刻苦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附件:表彰名单
x年2月29日
篇9:土地行政复议决定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事实根据和理由: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_行政复议机关
篇10:事故处理协议参考
甲方(单位):
乙方(工人): 、 、 年 月 日出生,住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于 年 月 日发生伤害事故,经治疗后复查,现已康复。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后续治疗费用、住院生活补助费、误工费(包括住院期间和医嘱确定的休息期间)、护理费、一次性支付伤残待遇、解除劳动关系补偿等依法应由甲方承担的全部费用共计人民币 ,此款在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付清。
3、乙方收到上述费用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劳动关系即行终止。同时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有关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放弃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权利,并放弃其他劳动者权利,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5、若甲方迟延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款项,则每迟延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额的3‰作为滞纳金,滞纳金总额最多不超过本协议第2条约定的甲方应付款总额的10%。
6、乙方领取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费用后,又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和责任要求的,乙方应当退还甲方为解决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承担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应向甲方支付已从甲方领取的所有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
7、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公平、合理。
8、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的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10、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甲方签章: 时间:
乙方签字: 时间:
见证人:
篇11:民政局行政复议决定书
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于年月日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你机关第三人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文号:_________________)的要求,现答复如下:_________________(针对申请人提出的问题作出答复,同时说明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
此致
(行政复议机关名称)
附件:
1、第三人答复书一式三份
2、证据材料清单及相关证据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有委托代理人的)
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篇12:销售劣质中药饮片处罚决定书
(_____)药当行罚[20__]__________号
被处罚单位(人):______________药店地址: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男年龄: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
经查,你(单位)有下列主要违法事实:_________________20__年11月2日在日常检查中,发现__________药店销售劣药(过期失效)3种,共计25瓶(盒/支),价值135.50元(详见物品清单)。
上述事实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三项之规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_________________1.没收上述劣药(详见清单);2.处以销售劣药货值金额135.50元的二倍的罚款即271.00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贰佰柒拾壹元整)。
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_____________银行缴纳罚款。逾期每日按3%加处罚款。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__________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3个月内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______________执法人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篇13:林业行政处罚决定
刘:
我局执法人员于20xx年03月18日01时05分在xx市xx镇xx酒店路口巡查发现,你使用粤SJ2小型轿车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非法营运,违反了《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你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xx0元)的处罚决定。
经核查,由于文书送达程序有误,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为此,我局决定撤销原作出及已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号:粤东交罚[20xx]01723号),重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制作相关文书并送达你处。由于你拒收我局邮寄送达的撤销文书的通知,依据《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
xx市交通运输局
年9月28日
篇14:表彰先进单位的决定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校发〔20xx〕96 号)的精神,学校组织了20xx届优秀本专科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经评审,教育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何泳儿等1778位同学获“江西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称号,现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学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同时希望全校其它同学以他们为榜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实践,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努力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物理与通信电子学院20xx 届“江西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获得者名单
电子信息工程
陈斯铭 陈维柱 邓 楠 谷兴龙何淑霞 黄路瑶 季春晖 孔德敏 李佳芮 李云峰 倪 虎 万思明 汪雅蓉 王正旺 温 灏许文亮 叶 湾 尹文兵 张文静 张亚坤 赵忠娟 祝天培 邹泽琼
通信工程
曾可卿 付晨远 付 溢 葛 婷贺雪莉 胡昱容 李 白 李恒民 李 飘 刘礼萍 刘 怡 罗诗仪 孙新丽 谭梦源 汤 莉 陶佳佳 王 飞 王 萍 王秋苹 王 妍 魏步彬 项世明 严明月 杨 佳杨雨桥 张子豪
物理学
宾 倩 陈 戈 陈 烨 丁秋梅冯韵儿 郭靖宜 韩 鼎 洪双艳 黄清华 李 青 刘桂萍 柳菊荟 罗志俊 戚亚娟 王金华 王 盈 魏晓丹 夏 莹 赵艳霞 周会兵 朱 琛 朱家春 邹黎勤
篇15:2025交通事故处理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______(受害人母亲),身份证号:______;
地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邮编:______
受委托人姓名:______,男,身份证号:______;地址:______,联系电话:______邮编:______
具体委托事项、委托范围:委托人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______路段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一事由______其代理权限为全权代理。
委托人: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受委托人: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篇16:购房合同丢了如何处理
首先,弄清楚可被执行的财产都有哪些?
动产(汽车、家具、电器等等,能卖成钱的都算上吧)、不动产(房屋、商铺、具有使用权的土地等等,拿不走但能折成价的)、现金、股权投资(上市公司股票、权证、包括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债权、其它应收账款、无形资产(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
申请人掌握一些查找技巧非常重要。
一是从经济往来线索中查找
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签订的合同、往来函件、传真,被执行人的网站,以及在经济往来过程中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住址或办公地点、联系方式、动产、不动产及各种收益、债权、银行账号等基本情况、财产保全的情况以及证明材料、被执行人的行踪等等,发现隐匿财产的线索。
二是从被执行人处取得财产线索
套取、跟踪被执行人(法人)的出纳,发现其账户上有钱的开户行;追踪被执行人门前经常停放的车辆;关注被执行人单位或家庭住址附近的银行。
还有一招有时会起到关键作用:悬赏举报!
三是委托律师查询
通过律师查询简单快捷,合法合规,可以查明以下信息:
工商档案查询借款人开户行、账户、账号,股权、子公司、分公司、股东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验资报告股东出资是否虚假、到位,有无抽逃出资;被执行人缴纳水费、电费、税款情况;知识产权的相关情况;不动产的位置、产权使用状况等;名下登记车辆情况。
四是协助法院调查或申请人民法院签发财产调查令
五、尤其是近年来,支付宝、移动支付、微信支付等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执行成功的案例越来越多,查封、冻结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将会成为执行工作中的一项常态化措施
篇17:借条写错的处理方法_借条范本_网
在生活中,签订过合同的人都知道,在合同里写明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同的当事人依法享有权利,并履行义务,可以说合同成为双方当事人行动的指南,因此,合同对当事人来说很重要。那借条写错了如何处理,也就是说借条写错了该怎样解决呢?下面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了借条写错的处理方法,供你参考。
借条写错的处理方法
一、借条写错了如何处理
借款合同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证据,它的内容包括当事人双方、借款时间、借款金额、借款用途、还款时间等,债务人应当严格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债义务。借款合同一旦出错,必然会损害其中一方的利益。那么借款合同写错了怎么办呢?
1、修改借款合同。
合同的签订必须是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错误的借款合同显然不是双方或一方希望看到的。因此,该错误的借款合同可以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进行更改,这一点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中有所体现:“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修改借款合同是对写错的事项进行修改,因此其他依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如果一方或者双方想要进行变更,也可以经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
2、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是对原本的合同的补充,其补充事项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对合同相关事项进行更改或者补充说明的。因此写错了借款合同后,可以用补充协议的方式对错误的地方进行说明并修正,确保合同的合法合理更合乎当事人意志。
二、借条写错了该怎样解决
对于借款合同写错了的情况,如果对方拒不更改,那么有效的合同只会损害一方的利益,因此对违反当事人真实意志的合同,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该合同进行撤销,并对已借的财产进行处理。但是申请撤销合同需要提供能证明申请人言论的证明,因此证据的搜集还是非常重要。
以上是关于“借条写错了如何处理”和“借条写错了该怎样解决”两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我们都知道,合同中写明的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注意把合同写错,有可能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或者损失。为了保护您的利益,在借条写错了要注重改正。如果您遇到了借款纠纷,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
篇18:复议决定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复议请求:
1、
2、
事实和理由:
此致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本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9:查封扣押决定书
xx市镇工艺喷塑厂: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
投资人:秦
地址:xx省xx市xx区九龙湖x村
经我局调查,发现你厂实施了以下违法行为:在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擅自建成喷漆项目并投入生产使用,喷漆废气未经有效处理直排,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我局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镇环改字〔〕1 号),责令你厂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同时告知你厂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
经我局再次督查执法,你厂生产设备尚未拆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对你厂喷漆生产设施(详见清单)予以查封,查封期限自x年1月19日至x年2月17日,查封物品就地存放于你厂生产车间内。在此期间,你厂不得擅自转移、启用。
封条共 4条,编号为:-1;-2;-3;-4.
如你厂对本查封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xx市xx区人民政府或者xx市环保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查封物品清单
以上清单,物品与实物一致。
xx市xx区环境保护局
x年1月19日
篇20:污水处理年度工作总结
水是生命的源泉。水环境直接关系我们的生活品质、健康安全。开展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五水共治”,是省、市、区政府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更是关乎我们每一个人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构建“碧水蓝天、人水和谐”的宜居环境是我们共同的愿望。在即将过去的20xx年中在医院领导指导下、在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下,完成了污水百分之百达标排放。我坚持不断地学习理论知识、总结工作经验,加强自身思想修养,努力提高综合素质,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较好的完成了医院赋予自己岗位的各项工作,下面将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等简要的做一个汇报:
一年来,我处处以优秀班组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带头模范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在日常工作过程中,注重强调从自身找问题,身体力行,努力起到表率作用,在医院领导的指导下开展好各项工作,认真领悟医院精神,较好的起到了纽带桥梁作用。业余时间坚持上网学习,了解污水处理的先进技术,向兄弟班组学习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技能,工作能力也相应的得到提高。通过六月份《污水设施运行》培训,系统的学习了污水处理工艺知识,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平时做好日常运行维护使污水达标排放,污水水样送检工作。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也很清醒的认识到自己还存在很多的不足与缺点,请领导和同志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批评和指导,这对我今后的提高是十分重要:
1、在协助管理工作过程中,还缺乏管理的主动性。今后我将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
2、考虑问题局限性强,对接受新工作的思路不是非常清晰。今后要尽快转变思想,开阔视野,遇到自己疑惑的问题要不耻下问,做到“三多”:多汇报、多请示、多请教。感谢领导的支持和同志们的帮助,在此对领导和班员表示衷心的感谢!以上是我对一年来思想、工作情况的总结,不全面和不准确的地方,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做好个人工作计划,制定目标,使自己的工作做到更好,不负同事们的期望,不辜负领导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