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克股权转让协议
出让方:(甲方)
住址:
受让方:(乙方)
住址:
鉴于甲方在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 %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 %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 %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二、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 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 %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 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 元;
(2)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 元。
三、甲方保证与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四、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乙方对本次受让甲方转让目标公司 %股权的行为已得到了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对目标公司的基本状况有所了解;
(3)乙方保证其具有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能力;
(4)乙方保证在其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后将进一步促进和支持该公司的发展。
五、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 方承担。
六、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
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七、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或其附属、补充条款的约定均视为该方对另一方的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2、本合同的违约金为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的 %,损失仅指一方的直接的、实际的损失,不包括其他。
3、遵守合同的一方在追究违约一方违约责任的前提下,仍可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履行。
九、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 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
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终止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相关规定。
5、甲、乙双方应配合公司尽快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审批手续,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公司存档 份,工商登记机关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方(甲方): 年 月 日
受让方(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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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股权转让协议
本《关于【目标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目标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转让方、受让方及目标公司,以下各称“一方”,合称“各方”。
鉴于:
1.【目标公司】是一家依中国法律有效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主营业务为。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2.受让方系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受让方拟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投资目标公司,拓展其务板块。
3.受让方同意,在本协议第三条所述之前提条件均已满足或已经有权一方豁免后,依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受让转让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即目标公司万的出资额)及该等股权所代表的一切权益。
4.转让方同意,在本协议第三条所述之前提条件均已满足或已经有权一方豁免后,向受让方交割标的股权。
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平等协商一致,就前述标的股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一.1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文内另行定义,下列词语应具有如下含义:
“权益”标的股权以及其他所有与之有关的权利和利益。
“财务报表”指由转让方及目标公司提供给受让方的关于目标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担保权益”指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第三方权益。
“工商主管部门”指有权主管公司登记、注册事宜的中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
“关联方”就任何主体而言,指(i)若其为自然人,指该等人士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姊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姊妹及其配偶以及为该等人士或其前述关联人士而设立并存续的信托,或该等人士及其前述关联人士所控制的主体;(ii)若其为法人、非法人组织、机构或其他形式的实体,指直接或通过一个或多个中间人间接控制该主体的任何一方,或该主体直接或通过一个或多个中间人间接控制的任何一方,或者与该主体共同被一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一方。“控制”指:(i)某一主体直接或间接拥有另一主体50%以上的有表决权的股票、注册资本或其他股本权益,无论通过拥有证券,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行使;或(ii)拥有任命管理层、董事会或类似决策机构大多数成员的权力,或(iii)通过合约安排或其他方式,能够控制该另一主体的管理或决策。
“交易”指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进行的交易。
“交割”
指本协议第3.2条先决条件均满足或未满足的条件已相应地被受让方或转让方豁免,标的股权全部无瑕疵地由转让方转让给受让方。
“营业日”指除星期六、星期日或中国法定节假日之外的任何一个公历日。
“元”指中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中国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法律解释、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央政府各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授权发布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任何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政府发布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经该等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政府授权的地方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重大不利影响”指单独或者累积对目标公司的资产、业务、运营、财务或其他状况作为一整体已经造成或合理预期将会造成价值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损失或价值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其它负面影响的任何事件、情形或变化。但若此等损失或负面影响是由于以下原因所导致的,则不应被视为本协议项下所述的重大不利影响,包括:(i)整体经济的变化、行业或市场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变化,无论此等变化是普适性的,还是仅针对公司运营所处的区域而言;(ii)中国法律或管制政策的变化;(iii)政治环境的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战争行为、武装敌对行动和恐怖主义行动)。
“主体”指自然人人、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信托、非公司企业、合资企业、政府机关或其他机构或组织。
“主营业务”指目标公司根据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所授予的合法资质所开展的主要经营业务。
“交易文件”指本协议、因本交易而修订的目标公司章程及与本交易有关的其他协议和文件。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罢工、骚乱等)、政府颁布法律及政策等导致本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形。
一.2 解释
本协议中提及某一条或某一款时,除非另有明确规定,该提及应为本协议的一条或一款。
第二条 交易
二.1 股权转让
根据协议条款约定之条件,转让方应当向受让方转让,且受让方应当从转让方受让目标公司%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未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以及其他所有与之相关的权益。
该等权益和权属应当免于任何和所有权利负担,亦不受任何第三方权益的制约或限制。
二.2 股权转让对价及其支付
转让方和受让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之日,目标公司100%股权总估值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
各方同意,转让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即,目标公司万元的出资额,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未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作价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转让给受让方,转让后,受让方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即,目标公司万元的出资额,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未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各方同意,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的股权中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由受让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该等股权的出资义务。
在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本协议第3.1条所述先决条件已得到满足或被有权豁免有关条件的一方书面豁免的情况下,受让方分三期向转让方支付标的股权转让对价(以下简称“转让对价”):
(a) 在本协议签署并生效后,在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本协议第3.1条所述先决条件均已得到满足或被受让方书面豁免之日起五个营业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转让对价的20%作为首期支付款,即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b) 自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资料提交至工商主管部门之日起五个营业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转让对价的20%作为第二期价款,即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c) 自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五个营业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剩余的转让对价,即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二.3 股权转让交割
(a) 转让方应当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积极准备及敦促目标公司准备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事项所需资料,并在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第2.2条的约定支付首期支付款后五个营业日内向工商主管部门提交相关资料。转让方应当积极配合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b)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成之日为交割日,且本协议第3.2条规定的所有股权交割先决条件应得到满足是股权转让交割的前提(根据第3.2条经有权豁免有关条件的一方书面豁免的除外),交割应以转让方、受让方约定的方式进行。
(c) 受让方应于交割日向转让方提交下述文件:
受让方已经向转让方适当按本协议第2.2条的约定支付了截至交割日应当支付的转让对价的证明文件。
(d) 转让方应于交割日向受让方提交下述文件:
(i)目标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和/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以便核对复印件,决议批准事项为完成本协议项下所述交易而修订目标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授权签署、交付和履行有关交易文件;
(ii)目标公司于股东会作出同意本次股权转让、股东变更、章程修订决议之日起五个营业日内向受让方签发的出资证明书原件、股东名册复印件(含有转让方已实缴注册资本的信息);
(iii) 能够证明交易相关的目标公司股东变更、章程修正案备案、董事及监事变更等事宜均已完成的工商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以便核对复印件。
第三条 先决条件
三.1 受让方付款的先决条件
除非经受让方书面豁免,受让方支付首期股权转让对价前,转让方应承诺以下第3.1(a)项至3.1(g)项所述条件已经达成或得到满足:
(a) 受让方已经完成对目标公司的财务、法律及业务尽职调查,并对尽职调查表示满意。转让方及目标公司应当尽力配合受让方进行上述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安排客户会面、提供相关合同、以及目标公司的法律文件和财务资料等,转让方及目标公司已经以书面形式向受让方充分、真实、完整披露了目标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对外担保以及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全部信息。
(b)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十五个营业日内,转让方及目标公司应当收回其与关联方之间的如附录一所列的应收、其他应收款项,并清偿其与关联方之间的如附录一所列的应付、其他应付款项,并向受让方出具令受让方满意的证明文件及书面承诺,承诺非经目标公司审议通过,转让方及目标公司不会促使目标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而损害目标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c)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个营业日内,目标公司应当制定并审议通过令受让方满意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依照该等制度审议公司各项关联交易。
(d) 目标公司股东会和/或董事会对本交易及交易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的同意均已取得。
(e) 除转让方外,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同意就本次交易放弃优先购买权,并出具相关书面文件。
(f) 转让方及目标公司与受让方签署《关于【目标公司】之股东协议》。
(g) 目标公司未发生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三.2 股权交割的先决条件
转让方将标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的前提是,在交割日或交割日之前,除非经转让方书面豁免,以下第(a)项至(d)项所列条件已经达成:
(a) 受让方(内部有效审议程序)对本次股权转让及相关交易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的同意均已取得。
(b) 受让方已按照本协议第2.2条约定支付当期应当支付的股权转让对价。
(c) 中国的任何政府部门或管理机构未发布、制定或执行禁止进行交易的法律、法规、规则、命令或通知;受让方不存在任何未决的诉讼、仲裁、争议、调查或者其他法律程序或未决事项禁止进行本协议项下的交易、导致本协议无效或不能履行。
(d) 本协议第五条中受让方作出的全部陈述和保证在所有重大方面在本协议签署日是真实的、正确的,并在交割日同样是在所有重大方面是真实的、正确的,如同在交割日作出的一样。
除非经受让方书面豁免,在交割日或交割日之前,转让方应承诺以下第(a)项至(e)项所述条件已经达成或得到满足:
(a) 转让方在本协议第四条作出的陈述及保证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真实的、准确的,并在交割日同样在所有重大方面是真实的、准确的,如同在交割日作出的一样(但若此等陈述及保证已指明其针对的是某一特定日期,则其应被视为仅就该日期之情形而作出且于该日期在所有重大方面是真实、准确的,而非于本协议签署日和交割日而作出)。
(b) 目标公司已向受让方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受让方记载于目标公司股东名册。
(c)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目标公司的股东变更及章程修订的工商变更登记已办理完成。
(d) 中国的任何政府部门或管理机构未发布或执行禁止进行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命令或通知;转让方和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未决的诉讼、仲裁、争议、调查或者其他法律程序或未决事项禁止进行本协议项下的交易、导致本协议无效或无法履行。
(e) 目标公司未发生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第四条 转让方及目标公司的陈述与保证
除另有指定时间外,转让方及目标公司共同、连带地在本协议签署日及交割日向受让方作出如下各项陈述并保证:
四.1 转让方的资格、合法权益
(a) 转让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完全的权力签署和提交有关交易文件并根据有关交易文件承担法律责任。
(b) 于交割日,转让方对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拥有完整的、排他的、合法有效的、可依法处置的所有权,不受任何担保权益的约束。
四.2 不违反
(a) 签署、提交或履行有关交易文件,完成有关交易文件项下责任或义务或遵守有关交易文件的规定不会: (i)导致或构成对以转让方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协议的条款、条件或规定的违约;或(ii)违反适用于转让方或其任何资产的批准文件。
(b) 就转让方合理所知,转让方签署和履行有关交易文件与其适用的所有法律、以其为一方的或对其资产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任何法院判决、任何仲裁机关的裁决、任何行政机关的决定并无违反或抵触。
四.3 同意
(a) 不存在任何如不取得,本协议项下交易就无法进行的需第三方向转让方作出的同意,或该等同意已由转让方取得,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除转让方以外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目标公司股东会已作出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有效决议。
(b) 转让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第2.3条的约定及时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且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时,应配合提供工商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以及转让方及目标公司有义务及时予以获得并提供的其他文件。
四.4 资格、公司股权
(a) 目标公司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b)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c) 目标公司不存在已出资的注册资本非法撤资、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返还的情况。
(d) 转让方及其关联方持有目标公司的100%股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方及其关联方对目标公司应当缴纳的出资均已缴足,其已缴纳的注册资本完全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5 授权、协议有效性
转让方、目标公司拥有完全的权利和能力,以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并完成有关交易文件项下责任或义务。有关交易文件经转让方、目标公司正式签署后,按照其条款对转让方、目标公司构成有效的、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并可根据其条款对转让方、目标公司强制执行。
四.6 监管机构的批准及执照
目标公司就其设立、有效存续以及经营其目前所经营的业务所需的所有证照、同意及其它许可及批准已经取得,程序合法合规,并具有完全的效力及作用,而且该等证照、同意及其它许可及批准即使有效期即将届满,目标公司已在法定期限内办理有关续期或重新换证的手续。
四.7 财务资料
目标公司的财务报表根据适用的中国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地反映了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完整。
四.8 中止营业
目标公司未有发生中止营业或进入清算或破产程序,其业务或资产未被相关机构接管或托管。
四.9 税费
目标公司所执行的税种、税率及享受的税收优惠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无未缴、欠缴及其他违反法律规定可能受到税务机关处罚且将对于目标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四.10 雇员
(a) 目标公司已和全体雇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比例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b) 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重大违反劳动、雇用、社会保险和/或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或情形。
(c) 就转让方和/或目标公司所知,没有任何雇员或其他人员或者以前被聘用的雇员或其他人员威胁要对目标公司提出,也没有其他人威胁要就任何雇员或其他人员或者以前被聘用的雇员或其他人员对目标公司提出,涉及因该雇员或其他人员或者以前被聘用的雇员或其他人员被目标公司雇用或聘用而造成或产生的任何意外、伤害、未支付的薪金、加班费、遣散费、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款项、假期或任何其它事项的索赔,而且没有尚未解决的此类索赔。
四.11 业务合同
目标公司正在执行的所有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主营业务合同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为合法有效,且均处于正常履行状态,有关合同的履行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不存在合理预期将对于目标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违约事件或潜在纠纷。
四.12 负债
除已于财务报表记载的以外,目标公司没有任何其他借款或债务。
四.13 诉讼
除本协议附录二已披露的情形外,目标公司不涉及其他的未决的或据转让方合理所知威胁要提起的,合理预计将会对目标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民事、刑事、仲裁或行政程序。
四.14 知识产权
对于目标公司经营其主营业务所需的知识产权,均由目标公司合法拥有或经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提起的可能给目标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争议、权利请求,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权利或限制。
四.15 其他
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影响本次交易或导致受让方无法实现本合同目的的其他重大不利因素。
第五条 受让方的陈述和保证
受让方向转让方作出如下陈述和保证:
五.1 资格与性质
受让方拥有合法的权利和能力签订有关交易文件并根据有关交易文件承担法律义务。
五.2 授权、协议有效性
受让方具有合法的权利和能力签署和提交有关交易文件,并完成本协议项下交易。有关交易文件经转让方和受让方适当签署,构成对受让方的合法、有效且有约束力的义务。
五.3 不违反
就受让方合理所知,受让方签署和履行有关交易文件与其适用的所有法律、以其为一方的或对其资产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任何法院判决、任何仲裁机关的裁决、任何行政机关的决定并无违反或抵触。
五.4 资金和能力保证
受让方有足够的资金和能力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受让方用于支付本次支付股权转让款的资金来源合法。
五.5 同意
不存在任何如不取得,本协议项下交易就无法进行的需第三方向受让方作出的同意,或该等同意已由受让方取得。
第六条 过渡期安排
各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至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除非征得受让方的事先书面同意,目标公司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a) 引入其他投资者或被收购、兼并,或主动申请破产或解散公司;
(b) 转让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资产;
(c) 为任何个人、企业或其他实体提供担保;
(d) 签署、变更、解除任何金额超过50万元的与公司经营性活动无关的合同;
(e) 进行任何利润分配;
(f) 就上述任何一项签订合同或作出承诺。
第七条 税务、成本及费用
七.1 税收责任
根据中国法律,因进行本协议所述交易产生的应由转让方缴纳的任何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等),由转让方自行承担。
根据中国法律,因进行本协议所述交易产生的应由受让方缴纳的任何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等),应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七.2 成本和费用
转让方、受让方应各自承担其已支出或即将支出的与本协议所述交易有关的尽职调查及准备、谈判和制作所有文件的费用,包括聘请外部律师、会计师和其他专业顾问的费用,以及谈判、准备本协议和完成本协议所述交易而产生的费用。
第八条 保密
八.1 保密义务
各方应当尽所有合理之努力,并采取所有必要之措施,对下列信息予以保密,并且确保其各自的管理人员、雇员、代理人、专业顾问及其他人士对下列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其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此等信息(以下合称“保密信息”):
(a) 本协议的条款以及条件,包括本协议的存在本身;
(b) 与本协议相关的谈判;
(c)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以前或以后已经取得或可取得的,关于目标公司的客户、经营、资产或主营业务等方面信息。
八.2 保密义务的例外
第8.1条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以下情形:
(a) 为了评估或执行本协议的合理相关目的,而向需要知晓保密信息的一方当事人的关联方披露;
(b) 为了评估或执行本协议的合理相关目的,而向需要知晓保密信息的一方当事人的管理人员、雇员、代理人、专业顾问披露;
(c) 根据适用法律、任何证券交易所或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或任何政府机关作出的任何有约束力的判决、命令、判令或规定要求披露,但披露程度仅限于强制披露的范围且应事先通知其他方;
(d) 已成为公众所知的信息(但非因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八条的规定而成为公众所知)。
第九条 违约赔偿
九.1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陈述与保证存在不真实、不准确或误导之情形,则应赔偿其他各方因此而遭受或招致的任何费用、损失、责任、损害赔偿和开支(以下统称“损失”)。
九.2 受让方迟延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对价的,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的违约金为迟延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三。若受让方逾期支付各期股权转让款超过四十五个营业日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且受让方应按下述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a) 股权交割前受让方逾期支付的,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款总金额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转让方可在已收取的股权转让款中扣除该等违约金;
(b) 股权交割后受让方逾期支付的,受让方除应当配合转让方办理股权变更手续(恢复原状)外,应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款总金额的百分之十作为违约金,转让方可在已收取的股权转让款中扣除该等违约金。
本协议因上述情形终止的,在本协议终止之日起十个营业日内,转让方应将其已收取的股权转让款扣除受让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后剩余部分返还给受让方。
九.3 因转让方未如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转让方应当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
因转让方违反本协议第3.1条约定的付款先决条件中的(b)、(c)项,每逾期一日的违约金为受让方应当支付的首期股权转让款金额的万分之三。因转让方未如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每逾期一日的违约金为受让方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金额的万分之三。转让方逾期四十五个营业日仍未履行的,受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九.4 因转让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交割先决条件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不能进行交割的,受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九.5 本协议因第9.3条、第9.4条约定情形或转让方其他违约行为而致使本协议被解除或终止的,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十个营业日内,转让方还应向受让方返还其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及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并应按照股权转让款总金额的百分之十向受让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6 违约的一方按照本协议第9.2条、第9.3条、第9.5条支付违约金后,仍应按照本协议第9.1条的约定赔偿对方的损失。
第十条 协议的解除
十.1 解除协议的情形
本协议生效后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之前,出现以下情形的,由转让方、受让方协议解除、依据本协议约定解除或依据法律规定解除:
(a) 转让方、受让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b)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转让方、受让方均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协议。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应及时通知对方。除非因不可抗力导致通信困难,否则主张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相关证明。
(c) 因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陈述与保证存在不真实、不准确或误导之情形,导致本协议目的落空、无法履行的;或,经另一方催告、通知后,仍不予纠正的,另一方有权通知解除本协议。
(d) 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十.2 解除协议的效力
(a) 一旦本协议被解除,转让方、受让方应被解除其在本协议下各自的义务。第八条(保密)、第九条(违约赔偿)、第十条(协议解除)、第十二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第13.2条(通知)、第13.5条(无其他受益人)、第13.6条(可分割性)、第13.7条(并非放弃权利)、第13.9条(效力优先)除外,每一上述条款在本协议解除后应继续有效。
(b) 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协议被解除的,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或进行其他主张的权利。
(c)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解除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解除各方责任。但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该方责任不得免除。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十一.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暴动、罢工、法律法规变更、政府行为等。
十一.2 一方由于遭受不可抗力的直接影响而无法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只要其满足以下条件,就不构成违约:(1)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直接造成的;(2)该方已尽商业上的合理努力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并已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不可抗力给其他方或目标公司造成的损失;(3)不可抗力发生后,该方已立即书面通知其他方和目标公司,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五个营业日日内提供相关书面资料和证明文件,包括陈述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理由说明。
十一.3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决定是否修订或终止本协议,以及是否部分或全部免除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十二.1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和履行应受中国法律管辖。
十二.2 协商
转让方、受让方若就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首先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3 仲裁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果争议在首次协商后三十日内不能以转让方、受让方均接受的方式解决,则争议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会按照该仲裁委员会当时的仲裁规则通过仲裁最终解决。仲裁具有终局性。
第十三条 其他
十三.1 修改和修订
依照适用法律,本协议或其附件的修改、修订或补充须通过协议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书面协议进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如补充协议的约定与本协议的约定冲突的,以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十三.2 通知
本协议项下的一切通知和其他通讯应为书面形式,并且若亲自交付、传真(经确认)、挂号信、由特快专递发出(如邮政快递)或电子邮件寄至被通知方的下述地址(或由各方通知指明的其他地址或电子邮件)时,应视作已经发出。
转让方
地址:
电话:
邮编:
电子邮件:
受让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电子邮件:
目标公司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电子邮件:
十三.3 生效
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十三.4 文本
本协议由中文写成,共签署捌份,各方各持贰份,并向工商主管部门报送壹份,其余由目标公司留档,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5 无其他受益人
本协议无意授予本协议各方以外的任何主体任何权利或救济。
十三.6 可分割性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本协议签署后因被判定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或因本协议签署后的立法行为而成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本协议的其余条款将不受影响。各方应尽其一切合理努力,以符合该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条款订立目的的有效条款,取代该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的条款。
十三.7 并非放弃权利
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或权力,不得作为对该等权利或权力的放弃;单独或部分地行使任何权利或权力,亦不得妨碍将来对该等权利或权力的行使。
十三.8 转让
未获受让方事先书面同意,转让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权益、责任或义务。
十三.9 效力优先
转让方与受让方需就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订立满足工商主管部门变更登记要求的股权转让协议和/或其他交易文件的,该等协议或交易文件与本协议冲突、歧义或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以下无正文,签字页附后)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目标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签字页)
转让方(签字):
签署时间: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目标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签字页)
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目标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签字页)
目标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
附录一:
【目标公司】与关联方
应收、应付及其他应收、应付款项明细
序号交易对方款项金额(万元)
应收款项
其他应收款项
应付款项
其他应付款项
附录二:
披露清单
年月日(“本披露清单出具之日”)
本披露清单(“本披露清单”)系根据受让方与转让方关于【目标公司】(“公司”)于年月日签署之《关于【目标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出具。本披露清单就与《股权转让协议》第四条所述事实和情况不一致的情况做出披露。
除另有说明,本披露清单所披露的事实均截至本披露清单出具之日,且本披露清单中提及或定义的术语含义与《股权转让协议》的定义一致。本披露清单披露之事实适用于对《股权转让协议》第四条所有标题和标号项下事宜进行披露。本披露清单所涉及的所有披露信息构成一个整体,所有的标题和标号仅为阅读方便而设,并不改变披露清单的解释,亦不会以任何方式限制任何披露的效力。
本披露清单对所有可能的违约或违反法律、法规的信息的披露不应被理解成对此等可能的违约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已经存在或已经发生的提示或承认,并且本披露清单的所有内容均不构成永新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或范广峰及其关联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权利或义务的承认,也不构成对其利益的否认。
截至本披露清单出具之日,【目标公司】作为原告、被告或第三人参与的正在进行的诉讼、仲裁或执行案件如下:
序号原告被告案由标的额审理法院案件进度
篇2:个人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甲方将持有公司的股份与乙方就股份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持有公司 %的股份共 元出资额,以 万元转让给乙方(大写:),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份。
3、甲方应承担股权权利无瑕疵的保证义务,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5、乙方承认公司章程及本合同规定,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6、甲、乙双方之间的股份转让合同,经公司股东会股东过半数股东表决通过后,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完成股东名册变更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司股东变更登记手续。
7、因股份转让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手续费、税费等)由承担。
8、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9、本合同经公司股东会过半数股东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10、公司股东会关于甲、乙双方股份转让的决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构成本合同的内容。
1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企业股权转让协议书模板
本意向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于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由以下双方在中国鞍山市铁东区签署:
当事人
甲方(转让方):辽宁阳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一家注册于中国鞍山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让方):北京公司,一家注册于中国北京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北京五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在北京市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已经全部缴足,甲方为标的公司的股东并持有标的公司100%
2.北京五环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店公司”)系标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在北京市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酒店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已经全部缴足,标的公司是酒店公司的股东并持有酒店公司100%股权。
3. 甲方同意在标的公司和酒店公司现状的基础上,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包括标的公司章程和中国法律规定的公司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乙方认可标的公司和酒店公司现状,并同意向甲方购买甲方持有的标的公司100%的股权。
4.就本协议附件《股权转让协议(草案)》的内容与格式为双方所满意。待本协议条件成就后,双方同意按《股权转让协议(草案)》内容与格式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
5.甲乙双方股东会或董事会已表决通过转(受)让目标股权议案。各方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 股权转让 是指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将其目前持有的标的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的事项。
2. 标的股权 是指甲方持有并拟转让给乙方的标的公司的100%股权。
3. 转让完成日 是指乙方付清全部股权转让款之日。
4.工作日 是指除中国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工作日。
5.日 是指日历日。
第一条 本协议宗旨及地位
1.1 本协议旨在于,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乙双方就标的股权转让事宜业已达成的全部意向作出概括性表述,及对有关交易原则和条件进行初步约定,同时,明确相关工作程序和步骤,以积极推动股权转让的实施。
1.2 在股权转让时,甲、乙双方应在本协议所作出的初步约定的基础上,就有关股权转让、资产移交、债务清偿及转移等具体事项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届时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将构成双方就股权转让有关具体事项达成的最终协议,并取代本协议的相应内容及本协议双方之间在此之前就相同议题所达成的口头的或书面的各种建议、陈述、保证、承诺、意向书、谅解备忘录、协议和合同。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格支付
2.1 标的股权数量:甲方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
2.2 标的股权转让价格确定: 116014万元人民币,该价格为不变价格。
2.3 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1/10,即11601.4万元,作为意向金,该意向金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转为股权转让款。
2.4 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6亿元人民币。
2.5股权转让完成日后2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44412.6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 保障条款
3.1 乙方承诺,于本协议签订时或之前,向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存款*元人民币,作为乙方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的保证金。如乙方不履行《股权转让协议》,或在履行《股权转让协议》过程中发生违约情形,甲方有权扣留保证金。如乙方完全履行《股权转让协议》,该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
3.2 甲方承诺在收到乙方意向金(即11601.4万元)后,至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日或本协议解除或终止之日,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与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就标的股权出让事宜再行协商或谈判。
3.3 乙方可根据需要对标的公司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乙方尽职调查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即“乙方尽职调查期间”)。如需甲方提供相关资料的,甲方予以配合。
3.4如甲方违反3.2款约定,乙方可以终止本协议,甲方应返还乙方意向金;如甲方提供的资料真实(或表述为达到本协议4.1款先决条件)但乙方在尽职调查期间届满时仍未与甲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或者乙方在尽职调查期间届满时仍未完成尽职调查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不予返还乙方意向金。
3.5如乙方在尽职调查期间,发现存在对本协议项下的交易有任何实质影响的任何事实(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未披露之对外担保、诉讼、不实资产、重大经营风险等),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列明具体事项及其性质,甲、乙双方应当开会讨论并尽其努力善意地解决该事项。如乙方逾期未就上述事实向甲方提交书面通知,视为乙方认可不存在上述事实;若在乙方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2日内,乙方和/或标的公司不能解决该事项至乙方(合理)满意的程度,乙方可于书面通知发出满2日后,以给予甲方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3.6双方拥有订立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权利,并保证本协议能够对双方具有法律约定力。
第四条 股权转让协议
4.1 于下列先决条件获得满足之日起2日内,双方应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乙方对标的公司调查了解后,未发现存在对本次交易有实质性影响的重大事实(或发现该等重大事实但经双方友好协商得以解决)或表述为“甲方在乙方尽职调查期间内提供的材料具有真实性”。
4.2 除非双方协商同意修订或调整,正式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应与本协议及本协议附件之《股权转让协议(草案)》约定一致,并不得与本协议相关内容相抵触。
五、保密条款
5.1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所有有关对方的各种形式的下列事项承担保密的义务:
范围包括商业信息、资料、文件、合同。具体包括: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协议的谈判; 协议的标的;各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任何商业信息、资料及/或文件内容等保密,包括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项等。
5.2 上述限制不适用于:
(1)在披露时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的的资料和信息;
(2)并非因接收方的过错在披露后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的的资料和信息;
(3) 接收方可以证明在披露前其已经掌握,并且不是从其他方直接或间接取得的资料;
(4) 任何一方依照法律要求,有义务向有关政府部门披露,或任何一方因其正常经营所需,向其直接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披露上述保密信息。
5.3除为本次股权转让之目的或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机构规定的需要外,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
5.4 如本协议未能完成,双方负有相互返还或销毁对方提供之信息资料的义务。
5.5 该条款所述的保密义务于本协议终止后应继续有效。
第六条 本协议终止
6.1 协商终止:本协议签署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终止。
6.2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个月内,甲乙双方未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届时,甲方的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视为合同已解除或终止。
6.3 违约终止:本协议签署后,一方发生违约情形,另一方可依本协议规定或法律规定单方终止本协议,及或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第七条 生效
本协议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后始生效。
第八条 其他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当事方于文首书写的日期签署本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篇4:麻织物股权转让协议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书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鉴于:
深圳市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X年X月X日成立,由甲方、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X万元。其中甲方占%的股权,已出资人民币XX万元。经股东会会议通过,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合同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将其持有的公司%的股权以人民币XX万元(¥X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2、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转让标的的排他性和无瑕疵
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或附带任何其他第三方义务,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深圳市X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协议规定,适当地、全面履行义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五、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由协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向深圳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
2、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七、有关费用的承担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股权转让有关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高交所)见证后生效。转让双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见证手续并在本协议生效后30日内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一式肆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公司、高交所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备案。
转让方(签名):
受让方(签名):
年 月 日订于深圳
篇5:上海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鉴于:
1、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为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 。现甲方全体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100%的股权以人民币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公司及全体股东于 年 月 日召开股东会,通过了本次股东权转让事宜。
2、公司原股东一致同意并且确认放弃对上述转让股份的优先受让权。
为此,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XX公司”原股权结构及持股比例
1、公司的原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
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 万元人民币,其中:
(1) 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 %;
(2) 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 %。
2、乙方指定 、 两人作为股权变更登记股东,股权变更登记后 将持有XX公司 %的股权; 将持有XX公司 %的股权。乙方及两名登记股东作为一致行动人、共同受让人(证件资料 详见附件一)。
第二条 “XX公司”基本概况及现有资产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XX公司”为在中国境内乙方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与销售。股东 为法定代表人,公司注册地址为: 。
(二)“XX公司”现有资产
1、XX公司名下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拥有坐落在用地,使用面积为X平方米,其土地使用权号 ,原土地出让年限为 年 月。
2、甲方承诺并保证上述资产及该宗地已取得手续的真实性、合法性,并保证上述资产权利清晰,无任何权属纠纷。并保证XX公司对外无任何经济纠纷,如发生一切经济和其他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3、甲乙双方已经对土地的状况做必要的查看,并到房产、规划、土地管理部门进行了必要的了解。
4、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审计机构对XX公司股权转让前该公司对外的债权债务进行审计,若审计报告结果显示XX公司对外持有债权的,债权全部归甲方股东所有;XX公司外尚欠有债务的(包括但不限于债务、债务利息及违约金),债务均由甲方承担清偿责任,且在甲方清偿完毕该部分债务前,乙方有权暂不支付相应数额的股权转让款直至甲方将该部分债务清偿完毕止。
第三条 股权转让价格、支付方式、股权转让流程
(一)股权转让价格
在综合考虑XX公司目前的经济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甲方全体股东将其持有的XX公司100%的股权以人民币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二)股权转让款支付方式及股权转让流程
1、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 万元至甲乙双方设立的共管账户。乙方支付上述款项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XX公司51%股权及法定代表人变更材料递交工商局,甲方完成股权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将 万元股权转让款解除监管并划转至甲方相应股东名下。
2、在将上述51%股权变更资料提交工商局当日,甲乙双方办理XX公司及土地相关资料的交接(所办理交接的土地及XX公司相关的资料清单详见明细表)。甲方将上述51%股权变更资料提交工商局后30日内为XX公司债权债务公示期。
3、债权债务公示期满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剩余 万元股权转让款至双方共管账户。乙方支付剩余款项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XX公司剩余49%股权变更材料递交工商局,甲方完成剩余股权变更登记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将 万元股权转让款解除监管并划转至甲方相应股东名下。
第四条 交接、确认
1、51%股权转让手续递交工商登记部门之日,甲方应当将XX公司的现有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土地资料交付给乙方,由乙方办理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变更手续。
2、甲乙双方的资金共管账户收到乙方 万元股权转让款之日,甲乙双方共同将XX公司原印章全部交由指定第三方封存,甲方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为乙方 后,由乙方重新制作新印章,公司原印章全部予以销毁。双方同意XX公司以原印章签订文件所负的债务及所持债权均由甲方承担和持有,包括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未审计到的债权债务;XX公司以新印章对外签订文件所负的债务及所持的债权均由乙方承担和持有。
3、双方确认: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乙方按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
第五条 股权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产生的税费的承担
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负责向工商登记主管部门依法办理股权变更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乙方予以协助或配合,股权变更登记所需的税费由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乙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全部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并依法承担相应税费。
2、股权转让后,甲方应按协议约定将“XX公司”所有相关文件材料以及土地项目的相关材料手续移交给乙方。
3、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承担“XX公司”的相应债务,享有“XX公司”的相关债权。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协助甲方办理本次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并依法承担相应税费。
2、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依法承担股东权利和义务。
3、甲方不按协议约定完成相应义务的,乙方有权延迟支付下一阶段的股权转让款项。
第七条 协议的终止及违约责任
1、在乙方的配合下,若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股权转让款,并应按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将已付的款项全部退还并支付乙方违约金后,乙方将以变更至其名下的股权及法定代表人变更至甲方指定主体名下的变更材料递交工商局。
2、若乙方未能按期将两笔股权转让款足额支付至共管账户或者未能按期将资金划转至甲方相应股东名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将股权及法定代表人变更至甲方指定主体名下的变更材料递交工商局,并应按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将以上材料递交工商局后,甲方将已收取乙方的款项扣除违约金等款项后支付乙方。
3、在本协议履行期限内,如果出现了对于其发生无法预料也无法避免,对于其后果又无法克服的事件,导致本次股权转让事实上的不可能的,甲乙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因此原因导致本协议解除的,乙方应当将全部股权变更至甲方指定主体名下,变更当日,甲方应将乙方已付所有款项全部退还乙方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第八条 保密
甲乙双方对于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获得对方的有关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任何一方对未履行本条约定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其它
如果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时另行签订的工商局备案的股权转让协议及收据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各方确认,真实意思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工商局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及收款证明与本协议及收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约定及实际收据为准。
第十条 协议效力
1、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双方产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2、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附件一:甲乙双方证件资料复印件
附件二:XX公司相关资料清单(原件)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成交确认书及补充合同
6、土地出让金和契税发票
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及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
附件三:XX公司印模变更交接确认单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
篇6:公司全部股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鉴于:
1、公司董事会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
2、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转让其持有股份须报送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
______公司是根据《公司法》登记设立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______万元,实收资本______万元。现甲方决定将所持有的公司______%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______万元,实缴注册资本______万元)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______公司______%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______万元,实缴注册资本______万元)以______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该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将转让费______万元人民币以(现金或转帐)方式分______次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甲方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______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具有完全的处分权。
2、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均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转让方未向受让方披露的现存或潜在的重大债务、诉讼、索赔和责任。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公司的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三条?乙方保证
1、乙方受让甲方所持有的股权后,即按______公司章程规定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
2、乙方承认______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盈亏分担
公司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按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五条?股权转让的费用负担股权转让全部费用(包括手续费、税费等),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在公司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协议,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协议。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对签约双方具有平等的法律效力,若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保证,除非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免责,违约方应向协议他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格______%的违约金,因一方违约而给协议他方造成经济损失,并且损失额大于违约金数额时,对于大于违约金的部分,违约方应予赔偿。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按照提交_____时该会现行有效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法律适用
本协议及其所依据之相关文件的成立,有效性,履行和权利义务关系,应该适用________法律进行解释。
第十条?协议生效的条件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其他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________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篇7:方股权转让合同范本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
住所: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某某某公司(以下简称“___”)章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股权的转让:
1、甲方自愿将其持有的某某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甲方转让的某某公司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
4、甲方向乙方保证其是所转让股权的真实持有人,并拥有完全的处分权。
5、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任何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在股权上设置任何的抵押、质押,也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6、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某某公司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7、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就某某公司股东名册上的股东名称或份额进行变更。
8、甲、乙双方的股权转让须征得公司其他全部股东的同意。
第二条 转让款的支付:
1、在本协议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人民币给甲方(或者是乙方先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余下的万元,乙方于某某公司完成股权变动登记后一个月内一次性全部支付给甲方,或者把付款的日子写具体)。
2、本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为:。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的违约金。
2、违约方在支付了违约金后,守约方仍然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中规定的义务。
第四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向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某某公司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某某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股东持股份额,并换发出资证明书。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4、甲、乙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甲方的持股证明书等资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8:2025股权转让协议模板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受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现有_________________公司由甲乙双方合伙经营,各占50%股份,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_________________公司50%股份转让给乙方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甲方转让给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50%股份乙方同意接受。
2、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万_______元(¥______________)转让款在本协议签订后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本合伙公司债权债务已核算清楚,无隐瞒,甲乙双方均已认可。
4、自转让之日起,甲方不再是本公司合伙人,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
5、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全部财产和经营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6、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7、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一份,_________机关留存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甲方须配合乙方办理一切转让手续。
9、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9:上海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厦门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设立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万元,实收资本________万元。现甲方决定将所持有的公司________%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万元,实缴注册资本________万元)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
第一条 转让标的、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厦门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万元,实缴注册资本________万元)以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备注:_____________所转让的股权中如认缴的注册资本尚未全部到资,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所转让的占厦门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的股权中尚未到资的注册资本________万元由乙方按章程规定如期到资。)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该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将转让费________万元人民币以(备注:_____________现金或转帐)方式分________次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厦门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具有完全的处分权。该股权未被人民法院冻结、拍卖,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受让方利益的瑕疵,并且在上述股权转让交割完成之前,甲方将不以转让、赠与、抵押、质押等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方式处置该股权。公司不存在转让方未向受让方披露的现存或潜在的重大债务、诉讼、索赔和责任。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公司的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3、乙方受让甲方所持有的股权后,即按厦门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
4、乙方承认厦门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盈亏分担
公司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厦门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按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 股权转让的费用负担
股权转让全部费用(包括手续费、税费等),由________方(备注:_____________可由双方自行约定)承担。
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在公司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协议,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协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对签约双方具有平等的法律效力,若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保证,除非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免责,违约方应向协议他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格________%的违约金,因一方违约而给协议他方造成经济损失,并且损失额大于违约金数额时,对于大于违约金的部分,违约方应予赔偿。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协议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及其所依据之相关文件的成立,有效性,履行和权利义务关系,应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第九条 协议签订的时间及地点
本协议由转让双方于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________会议室)订立。
第十条 协议生效的条件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厦门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0:正规的股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住所:
受让方:(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年月日在广州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将原认缴出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转让给乙方,转让金万元;
2、乙方同意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有限公司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
从年月日起,乙方即成为有限公司的股东。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
□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署:乙方签署:
其他股东签署:
年月日
篇11:麻织物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深圳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300162)
住所:深圳市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乙方:______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第一条、股权回购
鉴于甲方收购乙方持有的标的公司 49%的股权,标的公司目前的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股东认缴 出资实缴 出资股权比例(%)
1 ______有限公司
2 ______有限公司
3 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4 ______有限公司
合计 100%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 49%股权原收购价款现金部分加计当期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并加上乙方购买甲方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实际出资金额为回购价款的作价依据回购甲方持有的标的公司 49%的股权。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股权回购价款=购买甲方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实际出资金额 32,210 万元+现金对价 6100 万元+现金对价利息费用
利息费用为:甲方向乙方支付每笔现金对价之日起至乙方按本协议第二条所约定的向甲方还款之日止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第二条、款项支付及交割
1、乙方应按以下安排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6100 万元及相应利息费用:
(1) 于本终止协议书签署之日起 7 日内支付 400 万元及相应利息;
(2) 于 20__ 年 5 月 30 日前支付 3000 万元及相应利息;
(3) 于 20__ 年 8 月 31 日前支付 2700 万元及相应利息。
2、( 1 )乙方应于本终止协议书签署并生效之日起 7 日内将其按照原股权转让协议之约定以协议大宗交易的方式购买的甲方股份(以下简称为“乙方所持股份”)全部质押给甲方并办理完毕股份质押登记程序(质权人为甲方),乙方办理完毕股票质押登记程序之日起三年内须将所持股份变现,且应当于变现资金到达共管账户(以乙方名义双方共同设立)后当日将所得款项支付至甲方账户。如变现金额少于 32,210 万元,则差额部分(即 32,210 万元+乙方持有股份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变现金额)由乙方于变现后 2 日内以现金方式向甲方补足。
(2)如变现金额高于 32,210 万元及乙方持有股份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则乙方应将超额部分的 50%一并支付给甲方。
3、乙方同意于本终止协议书签署并生效之日起 7 日内办理完毕标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甲方委派至标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退出的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甲方同意于本终止协议书签署并生效之日起 7 日内协助乙方办理甲方持有的标的公司 49%的股权之股东变更为乙方、甲方委派至标的公司的董事等人员退出标的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甲方同时应将标的公司的资质、印鉴等与乙方标的公司相关的全部文件、材料移交乙方。
第三条、合同终止及责任承担
第四条、承诺与保证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本终止协议书签署并生效之日起至双方按照本终止协议书第一条、第二条之约定完全履行完毕本终止协议书之合同义务后,双方承诺并保证:
1、双方就股权转让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签署、履行及终止不存在任何纠纷,并保证本协议签署后互不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
2、本终止协议书的订立和履行适用中国法律,并依据中国法律解释。因本终止协议书产生争议的, 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深圳市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保密
双方对于本终止协议书以及与本终止协议书有关的事项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终止协议书的任何有关事项向除本终止协议书以外的第三方披露,但是因以下情况进行的披露除外:
1、双方根据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如中国证监会)或证券监督部门 的决定、命令或要求,或法院、仲裁机构的判决、裁定或裁决,而进行的披露。
2、向在正常业务中所委托的审计、律师等工作人员进行的披露,但前提是该等人员必须对其在进行前述工作中所获知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3、该等资料和文件可由公开途径获得或者该资料的披露是法律法规的要求。
4、向法院或者根据任何诉前披露程序或类似程序的要求,或根据所采取的法律程序所进行的与本终止协议书有关的披露。
第六条、其他
1、本协议正本一式陆份,由双方各执一份,其它各份供报送主管机关审批或备案使用,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需要经过甲方通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乙方通过董事会审议后方可生效。
3、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四、 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关于终止与的协议书》是鉴于公司在受让______ 49%股权后,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公司与______发现在______的经营管理理念上双方存在较大分歧,也无法实现较好地融合。 终止本次交易是本着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根本原则,双方完成该协议项下的股权回购后,公司将不再持有______的股权。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与______签署《关于终止与的协议书》是鉴于公司与______发现在______的经营管理理念上双方存在较大分歧,也无法实现较好地融合。终止本次交易是本着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根本原则。终止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终止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定价原则符合市场惯例,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深圳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关于终止与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2:影视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______(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系依中国法律成立的______(有限责任公司),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万元人民币,甲方合法持有目标公司______%的股权(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
2、甲方愿意转让其持有的占目标公司______%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
3、目标股权已经在______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受让方,由于有多个受让方,目标股权采取拍卖方式进行转让,乙方已经通过上述程序依法被确定为买受人(适用于拍卖转让方式)/目标股权已经在______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受让方,乙方是唯一的受让方,因此目标股权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适用于协议转让方式)。
4、乙方愿根据拍卖成交确认书确定的价格受让目标股权(适用于拍卖转让方式)/乙方愿根据本协议确定的价格受让目标股权(适用于协议转让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将其合法持有的目标股权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第一条 转让基准日与风险承担
1、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基准日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自转让基准日起,与目标股权有关的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2、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甲方已经按照一定的程序向乙方提供了与目标股权转让相关的文件资料,并根据乙方的咨询尽其所知的就目标股权的相关事项做出了说明及解释,双方在确定转让价款时已经充分考虑了目标股权存在或者可能存在的各种瑕疵;为签订本协议,乙方已经对目标股权进行了充分、全面的调查,乙方自愿承担因目标股权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各种瑕疵造成的风险,并保证不会以该等风险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会以该等风险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
3、自转让基准日起至股权转让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之日的期间内,以及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对于目标公司因经营亏损等原因导致目标股权价值降低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不对目标公司在任何时点的净资产以及目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作任何形式的担保或保证。
第二条 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款的确定及支付
1、乙方确认,其受让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款总计为人民币______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为含权转让,甲方不主张对目标公司转让基准日以前年度利润及截至转让基准日的本年度利润进行分配。但转让基准日前目标公司已宣告分配但尚未支付的利润仍归甲方所有。
2、乙方以一次性付款的方式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具体支付日期为年月日。
第三条 目标股权权属转移
1、双方一致确认,自目标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乙方享有目标股权并行使与目标股权相关的权利。
2、目标股权转让手续,应于本协议签署后___个月内开始办理,并在开始办理后个月内办理完毕;如目标股权转让依法需报经有关政府部门审批或核准,审批或核准期间不计入本款约定的期间;各方未按对方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的,履约期间应作相应顺延。
第四条 各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乙方均就转让及受让目标股权依法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本协议的签署人均获得合法有效的授权,有权签署本协议。
2、甲方保证其依法享有转让股权的处分权;在股权过户手续完成前,甲方持有目标股权符合有关法律或政策规定。甲方未在目标股权上设立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益,但甲方在签约前已向乙方告知目标股权存在权利负担等权利限制的除外。
3、乙方在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后,甲方保证积极协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甲方保证协助乙方取得目标股权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5、本协议书签署并生效后至股权转让手续完成前,甲方承诺不就其所持有的上述目标股权的转让、质押、托管等事宜与其他任何第三方进行交易性的接触或签订意向书、合同书、谅解备忘录、或与股权转让相冲突,或文件包含禁止或限制拟出让的股权转移的条款的合同或协议等各种形式的法律文件。
6、乙方保证其作为目标股权受让人取得目标股权的程序完全合法,保证根据本协议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支付目标股权全部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完全合法。
7、乙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促使目标股权过户成功(包括但不限于获得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等)。
8、乙方保证未签署任何与本协议书的内容冲突的合同或协议,并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
9、不论本协议能否得以履行,乙方保守其所知悉的目标公司和甲方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秘密,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10、乙方进行尽职调查过程中不得干涉、影响目标公司和甲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 与目标股权转让有关的费用和税收承担
1、与目标股权转让行为有关的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
2、除法律对费用承担另有规定或本协议中双方另有约定的以外,为完成本次目标股份转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或者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视为违约,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向对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损失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而支付的律师费、交通费和差旅费以及先期支付的评估、招标、拍卖费用等。
2、违约情形
(1)甲、乙任一方拒不履行、拖延履行股权变更登记协助义务。申请资料提供方未按规定及时提供申请资料,经登记部门书面提示或登记部门不予书面提示后经相关方书面催告后十五日内仍未提供的,视为拖延履行。
(2)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3)任一方违反依据本协议或商业习惯形成的通知、保密和协助义务的。
3、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______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或者解除
1、本协议生效后,未经各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如需变更本协议条款或就未尽事项签署补充协议,应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协议,协议自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解除,甲方已收取的款项应当在协议解除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不包括其间已付款孳生的利息),除此之外甲方或者乙方均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1)因不可抗力事件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者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个______月内无法恢复履行的。
(2)非因甲、乙任一方过错,在申请提交有关行政部门后______个月内仍无法获得批准、核准或无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3)协议解除的,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终止。
(4)凡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损失,另一方仍有权提出索赔,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争议,甲、乙双方选择如下第______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2、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协议经有权机关审批后生效的,则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______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该公司存档______份,工商登记机关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3:最新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
(受让方)乙方名称(或个人姓名及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受让方)丙方名称(或个人姓名及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第二章 协议标的及其转让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 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 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持有 公司 %的股权。
第四条 转让基准日:双方同意以 年 月 日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基准日。在该基准日之前的股东权利义务由甲方享有或承担,在该基准日后的股东权利义务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三章 股权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
第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股权转让总价为人民币 万元。(如属无偿转让亦需明确)
第六条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天内向甲方支付 %股权转让价款,余款在审批机关批准本协议后 天内支付。
第四章 协议双方承诺及声明
第七条 甲、乙双方承诺关于本次股权转让各方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董事会(或股东会)之批准、授权,并已获得合营他方的同意。
第八条 公司在本次股权转让以前所发生的一切债务、纠纷或可能给乙方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甲方已经在本协议生效前予以说明或记载,否则不利之法律后果由甲方独立承担。
第九条 甲方保证所持有 公司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股权纠纷。
第五章 履约和违约责任
第十条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所有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法律手续,在这些手续完成之后,乙方能够合法拥有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全部股权,并可对抗任何第三人对此提出的异议。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已付的转让款及利息,并向甲方收取人民币 万元违约金。
第十二条 乙方未按本协议第六条之规定支付转让款,每延迟1日,须向甲方支付转让款总额 ‰ 的违约金;延迟付款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已收取的转让款不予退还。
第六章 争议解决
第十三条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通过 解决。
第七章 协议生效及其他
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经珠海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协商,所签署之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其余送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 市签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书
第________届第________次股东会决议
时间:
地点:
股东参加人员:
主持人:
记录人:
应到会股东________方,实际到会股东________人,代表额数________%,会议以当面方式通知股东到会参加会议。全体股东经过讨论,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同意转让方________将其在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________.
二、同意修改后的章程。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一份报工商机关,有关各方各执一份。
四、本决议经到会股东签字(盖章)后生效。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简单股权转让合同范本
甲方:身份证号:地址:
乙方:身份证号:地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甲方转让公司的股份给乙方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以人民币元(大写:)的价格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给乙方。
二、甲方保证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合法有效的,保证其在公司的出资真实合法,保证其对本协议所涉股权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本协议所涉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担保,不存在任何正在进行或潜在的民事、刑事或行政诉讼。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致的所有法律责任及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与公司原始股东享受同等的权利。
四、甲方保证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意甲方转让公司的股份给乙方,并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七、股权转让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到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原股东承担相应责任。
八、付款方式:____。
九、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其有关税、费按法律规定由承担。
十、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应该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5%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的损失。
十一、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本合同自将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
1、身份证复印件。
2、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股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转让方:
篇16:股权转让热门合同
股权转让的补充协议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就__________公司股权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已在工商部门进行了相应变更登记,为了保障双方利益,经友好协商,甲方与乙方自愿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甲方保证已转让给乙方的__________公司的股权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因甲方股权瑕疵导致给乙方及__________司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保证在乙方受让股权之前,__________公司对外的债权、债务及业务合同等已全部结算清楚;公司没有为任何第三方提供过任何形式的担保;公司的税费等国家相关部门应收的费用已全部结清;公司的电费、水费、房租等相关公司营业基本费用已全部结清;公司与员工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已全部结清,不存在任何纠纷;公司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的任何纠纷纭。若以上甲方保证之项目出现问题导致公司需要承担支付责任的,由甲方直接承担上述项目的支付责任;若支付责任已由乙方或公司承担,则乙方或公司可向甲方追偿。
三、甲方保证在乙方受让股权之前的公司营运期间,公司的各项证件、手续、印章、票据,均是真实、合法、有效、完备的,均符合南京市工商局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乙方受让股权后,如果公司因上述证件、手续、印章、票据在受让股权之前存在问题导致公司或乙方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处罚,此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已将公司的公章、空白合同、空白支票等所有公司证件、文书全部交给公司,并保证截止至股权转让前从未对外使用过公章签订过任何合同或文书,若股权转让后有任何原公章、合同、支票导致公司须承担责任的均由甲方承担,若乙方或公司已承担相应责任的,则乙方或公司可向甲方追偿。
五、乙方受让股权后,若在公司工商登记资料变更过程中仍需要甲方协助对公司工商资料变更的,甲方应协助办理。
六、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持份。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及法律效力同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7:正规的股权转让协议书
委托人(甲方):
标的公司:
居间人(乙方):
签订地点:
鉴于:
1、 甲方因获知乙方能够提供股权转让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股权转让,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股权转让出资方,而乙方亦获知甲方的上述意愿。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期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标的公司的股东组成及资产情况
上海 有限公司:
上海 有限公司:
第二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并尽可能促成出资方与甲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协助股权转让的数额为不低于元人民币,受让股权比例为两标的公司 %的股权。
第三条:居间人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受委托时甲方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资格证明。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控股标的公司的相关情况。
3、乙方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内容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应配合乙方与意向公司的谈判;
6、甲方应按协议要求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第四条:居间报酬、费用及支付方式
1、若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符合股权转让的金额及受让股权比例的股权转让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金额的%作为
乙方佣金,此佣金的有关税款及居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应在股权转让款全部到位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佣金。
除本条规定的佣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的报酬。
2、若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与甲方签署出资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佣金或任何形式的居间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佣金,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六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在对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预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的全部和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否则需要承担对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以及间接损失(包括律师费等诉讼相关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解除及管辖法院
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需要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有效期为 ,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的。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致使本合同履行可能违法的;
5)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7)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双方承诺
1、乙方应本着诚信、专业、高效的职业精神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
2、甲方为所提供的一切资料负责,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3、甲方不应要求乙方做出有违强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的事情。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篇18:股权转让协议外汇交易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______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第一条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5、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中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
6、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____%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7、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二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三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企业股东股权转让协议书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5、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中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
6、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7、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二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三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第四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篇20:广西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方与受让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转让方在广西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转让方 将其在上海 有限责任公司的 %股权转让给受让方 。
二、受让方 以其持有的股份,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相应的责、权、利。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生效后,由公司尽快完成相关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转让方、受让方各执一份,并报工商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上海市 .
转让方签字盖章:
受让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