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生产安全管理制度范本_规章制度_网
本公司为了加强生产管理,有效地运用物料、人力,设备并使之在时间上、数量上适当地配合,以便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并达到降低成本,互惠双赢的目的,特制订以下规定:
一、服从领导,听从分配,工作积极主动,不挑拣,不讲价钱,工作期间不带情绪,团结互助,不讲不利生产的话,不做不利于生产的事,统一行动规划,按时生产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
二、保守公司机密,对私自泄露机密者给予开除并扣发工资。
三、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提前请假,并认真写请假条,事假一天由组长批,两天(含两天)以上有车间主管批,并报陈生(生产总负责人),否则视为旷工。每旷工一天罚三天正班工资,每迟到1—5分钟罚款5元、5—20分钟罚款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四、认真做好对玻璃的验收工作,清洗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产品不予印刷,如将不合格产品印刷,造成次品按本班破碎处理。认真检查玻璃面上是否有灰尘,胶布、水珠等污染物,如有要及时清理完毕后方可印刷。
五、上班前认真检查生产设备(如:印刷机、网板等)并定期保养,确保安全生产,如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如因不检修或人为原因造成事故者,责任人及车间照价赔偿。
六、印刷油墨必须提前调试好,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调配确保印刷质量,对于新进的每一批油墨,先试验没有问题后再印刷。如果印刷出现问题由调墨人负全责。
七、印刷时认真检查质量,操作按程序,如发现异常立即停下并检查原因,不能扩大损失,对于印坏的玻璃及时处理,如不严格把关造成的损失,该班承担原料费用。
八、冲网时必须冲刷干净,由组长负责并记录,如因网不净造成损失者由冲网人负责。在领网或交送网过程中,因抬网不慎造成网版损毁的,由抬网人负全责,罚款100元。
九、下班后如实填写报表,如虚报一块扣2块,搞好本车间及卫生区卫生,如发现卫生脏、乱、差罚款10元。
十、生产区禁止吸烟,对辱骂他人、打架、斗殴者一律给予开除。
十一、加强本班技能或知识学习,增强上进心,坚持做好每天班前及班后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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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政令畅通,做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同时对各项工作及时的沟通和总结,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
3、内容与要求
3.1本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2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安全生产有关事项,并做好会议记录。
3.2.1
会议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3.2.2
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2.3
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2.4
研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有明确的目的和具体计划(安全月、年检、季检、月检计划的布置、落实)。
3.2.5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3.3审查、批准新建、改建、大修的设计、计划以及工程验收和运行工作的监控。
3.4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卫生的安全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和妇女保护工作。
3.5研究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在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新技术、新设备时,要有计划的组织进行职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6审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
3.7审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内容。
3.8审批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落实方案。
篇2: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各种问题,保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如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学习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镇村社三级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
2、安全生产状况分析会议制度。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状况。分析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监管职责。
3、汇报会议制度。安监站定期向镇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状况。
4、检查制度。安监站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掌握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动态。
5、安全办公会议由安监站组织,办公室负责做好记录并构成会议纪要下发各村、各单位。
篇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了解前段时间安全、生产、工艺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和工艺操作等工作。
2、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
3、通报违章违纪,先进事迹,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会议,总结本阶段安全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布置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每次会议要有专门的议题,形成会议纪要。
三、每周一召开“安全生产例会”。会议参加对象为各部门负责人及公司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上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汇报,总结,指出不足和需改进的地方,对难以改进的局面由公用交接班召开班前、班后会,由车间负责人及交班班长对上一班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汇报,交待注意事项,同时由车间负责人补充,并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安司和厂部领导研究解决。会议不仅要对上周的安全生产情况做总结,更重要的是对下周的安全生产做布署。同时利用例会对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四、科室、车间(部门)级安全会议要求每月一次,由科长、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召开,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传达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精神,指出工作过程中的不足以及需注意的事项;教育员工各种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指出一个月来生产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及处理方法。
五、班前、班后会由班长或车间主任负责召开,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各班组利全生产的精神,强调安全生产,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
六、各专业性安全会议由各主管职能部门领导负责,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由召集人负责记录。
七、紧急会议视情况由部门领导决定召开。
八、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九、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
十、安全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的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十一、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按公司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篇4: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目的
透过对本公司重大危险源的辫识和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生产场所和储存区的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3.定义3.1危险物质
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物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3.2单元
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公司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3.3临界量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为重大
危险源。3.4重大事故
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共众带来严重危害,或对
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3.5重大危险源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
界量的单元。3.6生产场所
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储罐存放区
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3.7储存区
专门用于储存危险物质的储罐或仓库组成相对独立的区域。4.职责
4.1安全环境部组织生产单位对生产场所及储存区危险物质最大储存量进行计算。4.2安全环境部负责组织生产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及一般危险源进行辫识、传递和建档。4.3安全环境部负责组织生产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及一般危险源进行定期评估,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测、监控。
4.4安全环境部负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传递至相关单位、从业人员。
4.5安全环境部、各生产单位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源相关从业人员进行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
的培训。
4.6安全环境部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4.7安全环境部负责将重大危险源构成报告,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5.工作程序
5.1重大危险源的辫识
5.1.1根据GB18218-20__《重大危险源辨识》中危险物质的界定,本公司的属于应
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危险物质。
5.1.2安全环境部组织相应的生产单位,对存在危险物质的生产场所和储存区进行计算单元的划
分,并对各单元进行最大储存量计算。
5.1.3安全环境部根据各单元的计算结果,按表I中临界量值对重大危险源或一般危险源,构成
评估报告。5.2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5.2.1安全环境部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档案资料包括物质名称、数量、性质、地理位置、管理
人员、安全规章制度、评估报告、检测报告等。
5.2.2安全环境部将本公司的重大危险源构成报告,报昆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和有关部备
案。重大危险源报告应包括重大危险源的详细状况、可能产生的事故类型、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
5.2.3重大危险源报告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新知识的获取、的发展状况进行修订,报告修
订后要重新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5.2.4设备组定期(根据国家对设备规定的检测周期)对重大危险源和主要设备、安全设施和强
检仪表进行检测,并将检测报告保存于安全环境部。
5.2.5重大危险源的检查按《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中的规定执行。5.3防护器具、设备设施的管理
5.3.1安全环境部负责指导有关单位按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中规定的防护器具、设备设
施的配备标准,对重大危险源和一般危险源所属岗位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器具、设备设施,并将所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器具、设备设施进行登记。
5.3.2单位负责人和岗位人员经常检查防护器具、设备设施,保证防护器具、设备设施齐全。5.3.3安全环境部及时对防护器具进行校验和更新,保证岗位所配备的防护器具的有效性。5.4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的演练
5.4.1重大危险源所属单位应制定相应重危险源应急救援处置方案。
5.4.2安全环境部根据《危险化学品事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
救援预案》
5.4.3安全环境部、各生产单位每年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演练计划,演练计划,计划应包括
演练时间、地点。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演练每处公司至少一次,各生产单位进行二次。5.4.4安全环境部、各生产单位负责人在演练前组织对参演人员进行《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培
训。
5.4.5安全环境部对演练过程进行记录,参加演练的人员和观摩人员参演练过程进行评估,安全
环保科将演练及评估状况做好记录。
5.4.6安全环境部根据演练的评估状况,及时对《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
篇5: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保证生产安全正常运行,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部所有人员。
三、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项目部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2、项目部经理——主持、召开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产会议。传达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内容及精神,计划、实施本项目部月度、季度、年度安全工作任务。
四、程序
1.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
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每月月底召开月度安全工作会议。
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底召开公司季度安全工作会议。
3)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年12月中旬召开年度安全生产会议。
4) 参加会议的人员——项目部全体员工。
2.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议程。
1)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会议议程以总结项目部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为主。
2)提出各生产班组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需要改
进的不足,值得提倡的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和工作作风。
4)解决本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
5)制订下个月度、季度、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五、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分析会议。
发生员工死亡事故、重大生产设备设施事故、重大生产环境等事故调查分析会,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或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召开事故调查分析会议。
篇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我公司安保部《安全工作管理办法》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段实际,切实把安全工作抓实抓好,确保安全工作目标完成,向安全要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管理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保安全生产,杜绝重大和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一般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 各单位要本着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的精神,站在政治的高度,保稳定,促发展,坚持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强化管理,严格要求,从大处着眼,从小事做起,严抓细管,警钟常鸣,持之以恒,努力创造安全生产良好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段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是负责全段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负责全段安全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和表彰工作。段长主管,党总支书记分管,工会负责具体工作。
第五条 基层各单位要层层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本单位安全工作有领导、监督、检查、总结和表彰权。
第六条 根据“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要有明确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做到层层有责任,事事有人管,做到分工不分家,齐心协力抓安全。
第七条 各级安全组织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贯彻上级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及条令、条例。
2、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要点。
3、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及出现的新情况,制定修改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监督、检查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和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准备等情况。
5、负责本单位事故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6、负责本单位宣传教育和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7、组织召开安全分析会,分析研究安全形势、总结表彰安全生产工作中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八条 各单位安全员的主要任务是:
8、做好具体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令、条例和本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落实。
9、负责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上传下达,各级领导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10、负责草拟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安全生产各种材料,规划内业建设标准。
11、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职工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各项有益活动。
12、负责抓好先进典型的培养宣传和经验推广工作,增加知名度和透明度,充分发挥典型的榜样作用。
13、负责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广泛收集听取群众意见,当好领导参谋和助手。
14、协助领导处理本单位事故、统计和上报。
15、对不利于安全生产的命令、安排等有制止和向上级反映的权力。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员有权制止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和行为。
第三章规章制度的建设
第九条 各单位要认真制定适合本单位生产性质的市处规定的七大安全生产g规章制度。
第十条 安全教育制度。
16、段每季搞一次专项安全教育,全年不少于4次;基层各单位每月搞一次专项安全教育,重要部位(厂、站、车队、分公司)每半月搞一次安全教育;各桥、涵、油路工地、养护作业班组要每天进行班前、班后教育。
17、教育要切合实际,要采取多种形式如办班、板报、标语、口号等向全体职工和管理人员灌输安全生产的必要性和事故的危害性。
18、要抓好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教育。
19、段每年要对全段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段审核合格发证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 安全检查制度
1、安委会每季进行一次专项安全检查,还要开展不定期检查和临时检查。
2、基层各单位要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养护分公司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养护作业班组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拌合站、预制购件厂生产大忙季节、各种油库、材料库、施工工地每天检查一次。
3、安全检查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
4、安全检查内容包括:(1)查思想。主要指对安全工作的认识;(2)查现场。查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各工种人员是否执行操作规程,有无违章指挥现象;(3)查隐患。查出隐患是否及时整改;(4)查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贯彻落实;(5)查管理体系是否齐全,管理手段是否可行。
5、凡是专项安全检查,各单位领导要亲自带队,严格检查,不留任何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要求,并要跟踪检查落实情况。
6、厂、站、工地、分公司、养护作业班组,查出隐患,能够自己整改的应自己整改,应报段整改的要及时报段处理。
第十二条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1、段及所属单位要做到逢会必讲安全,做到“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段班子每年要召开4次以上安全形势分析会,研究分析安全工作形势,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总结安全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及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
3、安委会每年要召开3次以上安全会议,布置、指导、总结各种安全活动,提出要求,总结阶段安全工作。
4、基层各单位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总结交流情况,查找问题原因,明确下步安全工作重点。
5、段每年召开一次安全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基层各单位每年召开2次以上安全工作现场交流会。
6、安全工作会议要有详细的工作记录,字迹工整,保持完好。
第十三条 安全责任制度
1、安全工作实行网络管理模式,安全指标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使安全工作事事有人问,处处有人管。
2、制定、修改、完善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以岗设责,避免以人设责。
3、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按责任状内容认真抓好落实。
4、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要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层层抓好落实,广泛形成横到边、竖到底的安全管理格局。
第十四条 安全报表制度
1、段及基层各单位负责报表的同志,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执行报表制度,做到报表要真实、及时,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
2、段在每月5日前报市处人事科,基层各单位在月末报段工会。
3、基层各单位必须按月报表,段实行报表扣分制,好的加分,差的减分,作为年终考核成绩内容的一项。
第十五条 安全奖惩制度
1、奖惩严明是抓好安全工作的强有力措施,安全奖惩制度必须坚持一个“严”字,决不能流于形式。
2、段严格按责任状内容考核基层单位负责人,坚决执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完成任务者奖,否则要罚。
3、基层单位必须按责任状内容进行考核,对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奖励、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严厉批评和必要的经济处罚。
第十六条 安全档案制度
1、各单位必须建立安全档案,安全档案要由专人负责。
2、安全档案主要包括: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法规、条例、上级下发的安全生产文件,各级安全工作会议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总结汇报材料和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安全生产检查记录等。
第四章 公路工程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 工程队和施工工地必须建立安全组织,工程队要设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内业工作。工地应设一名专(兼)职安全员,做到组织分工明确,密切协作,安全员必须高度负责,坚持在一线检查督促。
第十八条 工程队专职安全员要制定完善适合本单位生产性质的各项规章制度,各类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施工现场制度上墙,规范统一。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和检查记录要认真详细,按要求坚持经常。
第十九条 工程队安全员要搞好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新上岗职工和临时工,签订有法律效力正式的安全合同,把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当作大事抓。
第二十条 工地专(兼)职安全员要抓好工地安全基础设施工作,要有醒目的安全旗和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要有固定的安全标语牌和多面安全标语旗,大造安全氛围。
第二十一条 杜绝以包带管,危险性较大的生产作业点要设专门安全监护人员,严禁违章指挥。
第二十二条 拆旧桥及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要事先拿出施工方案报段,经段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二十三条 放炮作业时,必须做好危险区内安全警戒工作,同时核准装炮数和已爆数量,及时排除哑炮。爆破材料要按公安部门要求专人负责异地存放,并建立严格的审批出、入库手续,放炮员必须是懂技术、会操作、工作细心、持证上岗,否则不能担任此项工作。
第五章公路养护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 道工上岗前,要根据生产、环境特点搞好班前安全教育,提出具体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 道工上路要着安全标志服、带安全帽,时刻警惕过往车辆。
第二十六条 道工野外作业时,禁止班前喝酒,严禁在公路上打闹追逐,禁止扒
乘运输车辆,路面铺料时,禁止道工站在车上随行随铺,回砂车作业时,车上要有“小红旗”警示标志,禁止超速行使作业。
第二十七条 在傍山路面施工时,严格检查陡坡有无石块松动和裂缝,路面施工后,及时清理堆积杂物,保证路面畅通,采备沙石料时,禁止掏洞取砂,防止塌方伤人。
第二十八条 抓好公路水毁修复工作,对险桥、险路地段要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或排除隐患。
第二十九条 认真做好雨季防汛工作,坚持“三雨上路”及时排除路面积水,防止水毁,要开好便道,设置明显的标志及便道绕行标志,确保行车安全。坚持以“雪”为令,及时铲除积雪,上好沙石料、防止车滑、保证公路畅通无阻。
第六章车辆、设备安全管理
第三十条 严格执行车辆、设备一、二、三级例保及大、中、修、报废更新制度,驾驶、操作人员要经常擦拭保养,确保车辆、设备完好率。
第三十一条 驾驶员、操作手要自觉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法规,严格遵守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
第三十二条 严禁非驾驶员操作手上岗作业,严禁车辆、设备带故障运行,严禁驾驶员酒后开车,私自出车,开疲劳车、带病开车,开英雄车。
第三十三条 段机关行政用车由段办公室统一调派。
第三十四条 基层各单位正常业务、生产用车由基层单位调派。
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车辆外借及县外出车必须经段长批准。
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要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严格按责任状内容进行奖惩。
第三十七条 人为造成车辆事故或损坏,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承担经济损失。
第三十八条 车辆维修要提前请示各单位办公室或主要领导,维修费定期结算、入帐。
第三十九条 驾驶员不准给其它车辆或个人加油,否则,处以所加油料10倍罚款,情节严重的调离工作岗位。
第四十条 县外及长途出车加油须经各单位办公室或主要领导批准。
第四十一条 车辆燃油量根据行车里程核定,燃润材料费每月或每季核销一次。
第七章要害部位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条 各单位必须把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当做大事来抓,要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严格的制度,强化管理、抓好落实,经常组织检查,及时解决。
第四十三条 汽、柴油库、材料库院内、闲人免进、禁止在院内吸烟,节假日,特别是春节,严禁放鞭炮烟花,巡逻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
第四十四条 各单位要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配齐配全必要的消防器材,电线有老化现象,该换的换,该补的补,要确保消防器材的数量及质量。
第八章各种事故及扣分标准
第四十五条 交通事故。特大行车交通责任事故为0;行车死亡频率百万公里0.32人,事故频率百万公里5次;事故伤亡率百万公里2人。
第四十六条 厂务事故。千人伤亡率为0;千人重伤率为0.2人;千人轻伤率为5人。
第四十七条 扣分标准按段与各单位领导签订的责任状规定指标执行。
第九章事故分类及处理
第四十八条 事故分类及轻重伤划分按国家规定执行,任何单位不得有其它更改和变动。
第四十九条 事故处理。
1、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决书为准。
2、厂务事故应根据《辽宁省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处理条例》处理。
3、其它有些事故可按上级有关文件和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处理事故一定要公正公开、不留后患。
第十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五十条 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制度,完成单位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指标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五十一条 对因管理不善而发生的重大事故或未达到单位规定的安全生产指标的要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并行使安全否决权。
第五十二条 对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的事故责任者或玩忽职守、官僚主义、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领导及管理干部,由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和损失程度,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
第五十三条 段与基层各单位签订的安全工作责任状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对未出现事故并完成段规定的安全生产指标的单位给予奖励,出事故的单位除风险抵押金不予退回外,还根据责任与情节,对单位一把手,主管安全的领导、安全员分别进行罚款。
第五十四条 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造成经济损失数量较大的单位,段要追究领导者的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单位性质的安全管理办法。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由段工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在执行中有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篇7: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总则
为遵守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公司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重大危险源的确定:
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对公司生产、储存、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进行辨识,我公司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数没有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本公司没有重大危险源。
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职责:
1、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2、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安健环质团队,负责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公司重大危险源的使用管理部门为生产部,具体实施单位为联悦气体。
四、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1、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工作与本单位的安全评价一齐进行,安全评估报告的相关资料在安全评价报告中体现,一般状况不单独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2、在本单位的安全评价报告中,无重大危险源。
五、重大危险源的备案:
安健环质团队应在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后15日内,填写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连同重大危险源档案材料,报送赣州市萝岗区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六、重大危险源的场所和设备管理:
1、建立设备管理档案,按国家的管理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定期检测检验。2、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操作规程。
3、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即时处理;
4、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
七、附则
1、本管理制度若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2、本制度由安健环质归口管理。
3、本制度解释权在赣州联悦气体有限公司。
4、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8:2025安全生产职责书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特大事故,避免和减少各类旅游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市旅服委、高新区管委对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要求,高新区旅服办和内各旅游企业签订以下旅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 目标
1.不发生企业职工责任死亡事故。
旅游星级饭店不发生宾客责任死亡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事故。
2.旅行社在组织旅游过程中不发生因组织不当造成游客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事故。
3.旅游景区不发生游客责任死亡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事故。
4.执行好《山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社会综合治安事件。
二、责任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各旅游企业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要求,旅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明确、措施有力。
2.建立健全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落实企业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职责。
3.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企业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原则,逐级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企业内部各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4.旅游企业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服务应对客人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并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5.开展多种形式的旅游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按要求认真做好员工的安全知识、救护常识培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积极开展公众旅游安全宣传教育,为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做出努力。
6.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一旦发生旅游安全事故,要及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并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7.做好旅游安全生产的防范工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和旅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并适时进行演练,提高事故的预防能力。
8.及时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报告本旅游企业发生的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书签字人如工作变动,接任人为自然签字人。
三、 履约期限自签订本责任书至下年度签订责任书止。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篇9:2025安全生产职责书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治理,确保完成本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条例X年你单位必须履行以下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完成以下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具体内容为:
一、工作职责
(一)综合治理
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治理职责。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亲自审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主要领导要按要求参加市交通局召开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研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协调、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2.负责下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治理责任状,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3.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及时排查处理事故隐患。
4.把安全生产中亟待解决的要害性技术列入科技开发计划,年度科技开发项目要安排有安全科技开发项目。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企业的安全技术改造。
5.建立完善高危企业风险抵押金制度,确保事故抢险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6.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约见警示、黄牌警诫暂行办法》,对事故隐患不整改、年内重复发生同类型一般事故、发生险肇事故、发生死亡事故和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予以约见警示和给予黄牌警诫。
7.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8.按时向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半年和全年履职报告、自检自评考核情况以及有关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贯彻落实情况等材料。
(二)加强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治理
1.按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监督治理办法(试行)》规定和市确定的市、县(市、区)、乡、村级20xx年度重点监督整治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项目,制定有关项目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落实监控责任,实施有效监控,监控率达100%。
2.年内完成重大危险源的申报登记建档、安全评估、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应急技术培训、警示标志设置、安全检查、监控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治理。
(三)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做到有组织、有计划进行,各项整治做到工作内容和目标明确,下达各项整治有具体实施方案,经费保证,完成任务的情况有总结。经过专项整治,生产经营场所重大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四)加强基础工作和强化源头治理
1.负责好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企业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并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及时有效的整改。
2.组织企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活动。
(五)加强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
负责督促企业单位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治理机构,配足安全生产治理人员。依法应当设置安全治理机构或配备专安全治理人员的企业要达到100%。
(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要与安监部门周密部署开展联合执法,重点解决好本系统内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2.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3.辖区内安全生产执法落实到位,执法中要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行政,执法环境良好。
(七)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1.组织企业单位进一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按照国家、自治区、市以及市交通局的统一部署,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有序进行,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能按时完成,职工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有所增强。
3.企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生产、安全治理的负责人100%经过安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关证照。
4.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治理人员100%经培训考试合格,做到持证上岗。
5.企业单位特种作业人员100%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证书,持证上岗。同时督促企业要严格执行全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
(八)加强应急救援和事故治理工作
1.加强企业单位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年内至少组织一次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2.督促企业单位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落实应急救援人员,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并落实救援预案涉及的救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保证应急救援启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3.企业单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后,按国家和自治区、市事故治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市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及上级有关部门,杜绝瞒报和迟报现象,并迅速组织、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4.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按时限结案率达到100%。
二、控制目标
有效预防伤亡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年度总控制指标以内,力争20xx年的安全生产比上年稳定好转。
三、履职考核
(一)你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作为你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绩的考核内容。
(二)市组织督查和考核以本责任书规定的工作职责和控制目标为依据。《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三)安全生产履职考核评定办法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3个档次。考评分90分及90分以上为优良,90分以下至70分(含70分)为合格,低于70分为不合格。
(四)考核以“季度自查、阶段督查,年终考核”的方式进行。市每季度组织督查组对你单位进行督查,次年1月中旬对你单位进行全面考评。
(五)你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单位安全生产考评办法,严格检查考核制度,做到奖惩兑现。
X年XX月XX日
篇10: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及一线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各项目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须齐全、到位。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无安全措施不准施工,未经验收的安全设施一律不准使用。
4、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对特殊工种按规定进行体检、培训、考核,签发作业合格证;未经培训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
5、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新工人入场后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新进场工人、调换工种工人,未经安全教育考试,不准进场作业。
6、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上报,严肃处理未遂事故的责任者。
7、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有材质证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网、安全带必须检验后方可使用。8、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全部安装漏电保护器。
9、施工用电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10、任何机械设备不准带病作业。
11、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12、在安全教育基础上,每半年组织全体职工安全知识考试一次。
13、坚持各级领导、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值班制度,每班必须有安全值班员。
篇11:生产经理岗位安全职责
1、负责公司产品生产组织,协调。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确保市场需求。保证不断货,不退货。
2、 负责现场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3、 工艺管理。
3.1负责生产技术管理,指导日常生产技术工作;
3.2负责生产工艺管理工作,制订相关规章制度,制订产品工艺和技术操作规程,检查督促生产部门贯彻执行;
3.3 负责生产工艺改进信息的收集、验证和实施;
3.4负责生产过程中与技术相关的过程质量控制、可追溯标识的管理;
3.5 负责公司与工艺、质量相关记录的统计、信息反馈;
4、组织生产过程异常问题的解决方案, 汇总生产过程中的异常问题。
5、负责专业生产设备质量技术选型工作
6、负责产品工价制定。
篇12:工厂生产主管的岗位职责范围
1、负责组织和保障生产工作按照IVD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进行;
2、负责配合技术部参加生产工艺流程审定工作,及时安排、组织试生产,不断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组织车间人员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工艺技术和质量问题,保证产品质量,优化资源配置;
3、制定车间生产计划,组织车间生产,掌握生产进度,保证车间生产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4、负责生产部人员管理及安全、防护、清洁等定期培训工作;
5、负责仪器设备、厂房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生产环境、设施、设备,满足生产质量要求;
6、负责车间各项管理制度、程序文件和标准的制定、培训和组织的实施;
7、负责相关生产设备验证、工艺验证、清洁验证的实施工作。如:批生产记录、工艺规程和工艺验证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对每批批生产记录及车间其它相关记录进行收集,审核;
8、负责车间品种中试放大工作,并根据试样结果分析,总结;
9、负责设备、物料、文件和环境的日常监控;
10、参与偏差调查,对偏差进行分析,监督纠偏预防措施的执行;
11、与相关外部门的协调工作等。
篇13:安全生产奖励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控制和消除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推广应用安全系统工程,以系统工程的原理、标准及技术方法,对施工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评价、及预测系统中的危险性,采取综合安全措施,来消除或控制危险的发生,防止潜在危险转成实际危险,从而保证施工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结构安全、财产安全和安全的施工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施工现场危险告知
1、危险源调查
首先对生产目的、工艺过程,操作条件和周围环境,作较为充分的调查了解,然后再按照过去的经验和同类施工中所发生过的事故,分析对象中是否也会出现类似状况,查找能够造成人员受伤,物质损失的危险性。
2、识别危险因素
潜在的危险性往往是很难辨识的,危险性是固有的潜在性质,应采取根据现场实际工程特点系统地去辨别它,才不会造成遗漏。
3、建立重大危险源告知,一般风险源以《施工作业危险源告知书》下发给施工队伍。重大危险源实行现场公示,公示资料包括重大危险源名称、出现的时段、涉及的危险因素、控制措施、职责部门和职责人,在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作业点附近挂牌公告。
4、安全培训
组织上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根据各工种作业特点讲解其工作时周围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针对各种危险因素采取的安全对策,防止或者避免危险的发生,将涉及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重大危险源预警控制
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预警监控工作。
2、成立预警控制安全领导小组(具体安排如下)
组长:林凤国(项目经理)
副组长:王洋(总工)张建国(安全总监)王立国(工区经理)秦文学(工区经理)
组员:宁世凯(工程部部长)侯永寿(安全环保部部长)
张昭(计划合同部部长)王冬(物资设备部部长)
李继光(综合部部长)任海涛(工程质量部部长)
王景运(试验室主任)董波(安全工程师)
各施工队负责人、各施工队伍安全员
3、由安全预警领导小组组员及各施工队长、各队工班长进行日常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回报。
4、日常监控的结果是整个系统共享的,信息交流务必是上传下达,信息公开化。
5、发现问题立即限期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6、当现场发生事故时有关人员立即组织力量抢救,当出现的事故出现难以控制时,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忙。
7、根据危险源可能出现的意外事件,配备应急救援物资。
8、务必坚持日常预警监控与定期重点预警监控相结合,互为补充和促进。
篇14: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 生产班组必须坚持开好班前后安全会,即班前布置安全生产,班后要总结安全生产,并使之形成制度性
三、 各车间每星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总结本周安全生产工作的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四、 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各部门、车间领导参加,主要内容是传达政府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或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当月全公司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分析工伤事故案例等。
五、 根据需要,公司、车间、班组可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六、 各级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重要事项必须形成纪要或决议并上报。
七、 公司安全生产会议作出的决议和工作安排,必须层层落实,办公室负责督办、检查
篇15:生产经理岗位安全职责
1、高层管理职位,负责其功能领域内主要目标和计划,制定、参与或协助上层执行相关的政策和制度;
2、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及下属员工的管理、指导、培训及评估;
3、编制年度生产计划、生产作业计划,进行生产调度、管理和控制;
4、负责组织生产、设备、安全检查、环保、生产统计等管理制度的拟订、修改、检查、监督、控制及实施执行;
5、设置并实施产品的进度、生产方法和流程;
6、与其他部门协作在一定数量、质量、时间表和成本要求下保证高的生产效率。
篇16: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为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和解除事故隐患,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护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具体内容如下:
查领导、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组织、查教育培训、查事故处理。
二、安全生产检查标准:
所有检查都以公司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五个标准,公司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施工现场创建达标管理办法为依据。
三、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2、专业安全生产检查。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4、特殊性安全生产检查。
四、安全生产检查实施: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分为日检查、周检查、月检查、季度检查。
(1)、日检查:项目安全员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填写日检表
(2)、周检查:每周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项目文明施工各相关人员参加,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3)、月检查:每半月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项目文明施工各相关人员参加,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填写《市施工现场检查评分纪录表》及《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4)、季度检查:由公司安全监管部组织,公司文明施工检查小组成员参加,对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验收检查。填写《市施工现场检查评分纪录表》及《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2、专业性检查:由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对现场进行安全防护、用电安全、机械安全、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由主管领导组织,安全监管部及相关部门参加。具体内容如下:冬季安全生产检查、雨季安全生产检查。《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4、特殊性检查:由各级领导带队,相关部门参加,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特殊节假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消防等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篇17: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生产管理,及时全面地了解下属单位的生产状况,及时有效地布置生产工作,持续生产管理渠道的畅通,保证生产工作安全、有序地开展,公司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
2、会议时间
公司安全生产会每月召开一次,时间定为每月第一个星期二下午。
3、会议地点
会议地点原则上在公司总部。
4、参加人员会议由工程部经理主持。
5、会议议程:
5、1、各检修分公司、项目部汇报上月生产状况和本月生产计划。
6、各分公司、项目部在会议召开2日前将汇报材料用电子邮件发送到公司工程管理部和质量管理部(安全监察部、客户服务部)。
7、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18: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加强化学工业设备动力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民所有制化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设备和动力的管理工作。设备管理包括:化肥、化工、新型材料、橡胶塑料加工、化学矿山、机械制造生产及动力供应、机电修理、起重运输的设备、仪器仪表、管道、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等(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工作。动力管理包括:水、电、汽、风、冷的生产管理和监督使用。
第三条:企业的设备管理应当依靠技术提高、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设备动力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设备和动力工作进行综合管理,不断改善和提高装备素质,坚持设备完好和稳定的动力供应,在确保安全生产的条件下,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以取得企业最好的投资效益。
第五条:对化学工业企业主要设备实行由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分级监督检查和由企业负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并按照职责对企业设备动力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化工各级管理部门应按照化工企业集中程度和行业共性,进取推进检修专业化协作工作,支持开展压力容器、防腐蚀、润滑、密封和维修技术的研究工作。
第七条:企业应根据工艺流程特点和装备水平,在不断完善现有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维修技术的基础上,进取采用先进管理方法和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的各种维修先进技术。
第八条:企业厂长在任期内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方针政策,实行生产与设备并重的原则,全面负责企业的设备动力管理工作,并在职责目标中包括以下设备动力管理资料:
(一)到达并坚持无泄漏工厂标准。
(二)必须明确与设备动力管理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大修理基金和设备折旧基金,并保证用于设备大修及改造更新。
(四)有关设备动力的技术经济指标(包括设备改造更新计划,设备新度系数等)由厂长与主管部门签定。
设备较复杂的大、中型企业,可委托设备副厂长具体负责设备动力管理工作。
第二章:化工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及企业主管部门设备动力管理工作职责
第九条:化工部在设备动力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制定化工行业设备动力管理的,规划和规章。
(二)组织化工系统的设备动力检修专业协作。
(三)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化工企业的设备动力工作。
(四)组织交流和推广设备动力综合管理的先进方法和检修新技术。
(五)组织设备动力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六)参与化工设备动力的发展规划,引进设备审查和进口设备国产化等工作。
第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在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化工部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地区化工设备动力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本地区化工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
(三)组织地区性化工设备动力检修专业化协作,推广检修、动力供应社会化和通用配件商品化工作。
(四)组织本地区化工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经验交流。职工的业务培训。为企业的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供给信息和咨询服务。
(五)收集汇总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统计报表并负责分析处理和上报。
(六)参与基建项目的投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七)参与企业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八)组织检查验收无泄漏工厂和设备评优活动。
第十一条:企业主管部门在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决定,调查研究掌握设备技术状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二)组织、监督企业加强设备动力工作的基础工作,做好厂际设备检查评比和设备技术状况分析及设备动力管理工作总结,收集汇总上报机动季(月)报表。
(三)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审批所属企业的固定。资产的增值、调拨和报废工作;并参与重点基本建设项目、技措、安措方案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四)组织所属企业编制年度大修、系统(装置)大修计划,搞好综合平衡和审批工作,并检查计划完成情景。
(五)督促、检查企业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施、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参加设备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
(六)开展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和推广。
(七)协同有关部门搞好设备动力技术力量的培训考核工作。
第三章:设备的规划、选购及安装调试
第十二条:企业必须做好设备的规划、选型、购置(或设计、制造)及安装调试等管理工作。企业购置重要生产设备时,应由厂长(设备副厂长、总工程师)召集计划、财务、生产工艺、设备动力、物资供应等部门人员,对新设备技术性能提出要求,并进行技术经济综合论证后,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第十三条:企业自制设备,要严格遵照国家的设计、制造标准。设计方案应在收集现有设备使用、检修经验的基础上采用先进技术,并邀请设备动力、操作使用方面的人员参加设计方案的研究和审查。设备制成后,应附上完整的技术资料交付使用部门。
第十四条:企业选购的进口设备,应当有使用和安装说明书、必要的检测仪器和维修备件。企业应在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参加下组织开箱检查,认真对设备资料、随机备件和专用工具进行清点、验收,并及时组织安装、调试和投入使用;如发现问题,应当在索赔期内提出索赔。
第十五条设备制造部门应当与用户建立设备使用信息反馈制度,供给必要的技术资料,做好设备售后服务工作。
第四章: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加强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并到达以下基本要求:
(一)设备必须具备操作使用规程、维护规程和安全规程,各生产岗位必须具备设备管理专责制、巡回检查制、维护保养制和交接班。
(二)对操作人员要加强培训。操作人员须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定期进行技术考核,作为技术晋升的依据。新工人须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什操作。
(三)建立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坚持“五定”、“三级过滤”,在保证设备润滑良好的条件下,力求节俭油料消耗。
(四)设备应经常坚持整洁,消除跑冒滴漏,到达设备完好和无泄漏标准,搞好礼貌生产。
(五)备用设备应处于良好状态。停用闲置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要注意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对于传动设备还要定期进行注油盘车(氮封设备要定期检查保压情景)。
第十七条: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对动力、在重、运输、仪器仪表、蒸汽锅炉和压力容器等设备的维护、检测和现场试验,及时消除缺陷和隐患,坚持完好状态,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章:设备的检修
第十八条:设备检修应以时间周期为依据的计划检修为主,逐步发展到以设备实际状态的监测为基础的检修制度。
改变修理方式时,应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执行计划检修的设备必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料:
(一)设备的检修规程。
(二)设备检修的工时定额标准。
(三)设备安全检修规程。
第十九条:企业应根据设备检修周期、实际运转状况以及综合平衡结果,编制年、季、月的大、中、小修计划及系统(装置)停车大修计划,作为编制生产计划的依据,检修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调整计划应报请主管部门批准。
设备检修要按照科学礼貌检修的要求,编制好检修方案。不具备施工条件,不得草率停工检修。
第二十条:企业提取的大修理基金及设备报废残值和有偿调拨资金,应由设备管理部门编制计划,统一掌握使用,财务部门监督。设备进行改造更新时,大修理基金可同折旧基金合并使用,以满足技术提高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备品配件是检修的重要物质基础,一般应集中在设备动力部门统一管理。为了保证设备正常维护和计划检修的需要,要抓好用、管、修、供四个环节,同时作好进行备件的国产化工作。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当在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先进的修复技术进行修复利用。节俭检修资金。
第六章:设备改造与更新
第二十三条:企业设备动力部门应设专人负责设备改造和更新工作,参与编制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企业对重要设备的改造和更新,必须事先进行安全可靠性和技术经济论证,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一十五条:企业设备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主要用于设备的改造和更新。
第二十六条:企业对设备改造验收后新增的价值,不论费用来自何种渠道,都应当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
第二十七条:企业对属于下列情景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更新。
(一)经过预测,继续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二)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三)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四)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五)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布不能继续使用的。
(六)其它应当淘汰的。
第二十八条:企业出租、转让或者报废设备,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出租、转让、报废设备所取得的收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改造和更新。
第七章:设备动力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二十九条:企业工程竣工时,基建部门必须会同设备动力部门及有关单位共同进行验收,贴合质量标准并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重要项目厂(矿)领导必须参加。
新安装设备的技术资料、随机附件及专用工具等,应由基建部门在验收时一并移交给生产单位。
企业设备动力部门在设备正式投入生产前,必须建立健全有关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和台帐,主要设备必须建立健全完整、准确的技术档案,包括化工专用设备的设计制造的技术资料,安装、试车记录,地面标志,历年检修、试验、鉴定及结构改善记录,主要易损件图纸,累计运行时间、设备事故记录等。
第三十条:企业必须制定设备检修的工时、资金、消耗、储备定额及实际消耗的统计分析。
第三十一条:企业在抓好设备完好率、静密封点泄漏率的同时,并对装置开工率、负荷率、设备运转率、出力率、大修完成率,维修费用、设备事故等进行统计分析和经济技术评价工作,并按化工部制定的统计表上报。
第三十二条:化工企业设备动力管理要坚持安全和效益相结合的原则,设备制造、使用、维护、检修、改造、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都要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化工部颁发的“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安全检修制度、规程。作业过程应遵守“化工企业通用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十三条:企业发生设备事故,按设备事故管理制度办理、其中,特大事故必须在24小时之内上报化工部;对隐瞒事故或逾期不报的企业要追究职责。
第八章:动力管理
第三十四条:企业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的同时,应认真做好动力供应平衡工作,加强对动力生产管理和监督使用,确保正常供应和安全经济合理运行。做到生产有计划、使用有标准、消耗有定额、物料有计量、节能有措施,不断降低动力消耗定额和成本。
第三十五条:为了确保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企业应编制电气预防性试验、事故防范措施计划,以及提高设备效能的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十六条:做好工业用水的管理工作,进取采用循环水(化学污水的处理排放除外),加强水质处理。
第三十六条:加强供热、风、冷的管理工作,确保生产需求。
第九章: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八条:大力开展人员培训,提高各级设备动力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维修人员的维修技能,提高操作人员对正确使用设备的认识与了解。培训设备动力管理及维修的后备力量。
(一)部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设备动力管理人员和重点化工企业负责设备动力管理的厂长、设备动力处(科)长以及部分设备动力管理工程师的培训。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以及一些中心城市的化工局(公司)负责对企业设备动力管理工程师及中小企业负责设备动力管理的厂长、设备动力科长(股)长的培训。
(三)企业要组织好基层设备动力管理人员(包括机械员,工段长等)和维修人员、操作人员的培训。
第三十九条:企业设备动力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一般应当由具有中专以上文化水平(包括经过自学、职业培训到达同等水平的),具有必须实践经验并到达化上系统管理岗位科、处长职务规范标准,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
第十章:奖励与惩罚
第四十条: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及其它化工主管部几可根据需要组织开展设备动力管理的评优活动,对设备动力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企业,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四十一条:企业根据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需要,可定期开展评比竞赛活动。评比竞赛活动能够在单位间、个人间及机台间进行。对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职工和团体应当给予奖励。
第四十二条:企业主管部门对于因设备管理混乱、设备严重失修而影响生产的企业,应当令其限期整顿,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企业领导人员或者有关职责人员的行政职责。
第四十三条: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操作、使用、维护,检修规程,造成设备事故和经济损失的职工,由其所在单位根据情节轻重,分别追究经济职责和行政职责;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原则上亦适用于团体所有制化工企业。科研、基建等化工部门可参照执行。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与国务院有关规定有抵触时,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由化工部生产综合司负责解释。
篇19: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进厂必须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六、发现机、电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必须立即关闭电源、挂牌、停机检查、维修,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必须要安装防护罩。
七、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八、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九、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电器保险丝要适当,不准任意调大或调小,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不准用湿手湿布去擦电器设备。
十一、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十二、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
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篇20: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贡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
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
(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l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卜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
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末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人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卜办理相关手续。
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电梯
第三十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儿
第三十三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屯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此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九、检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一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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