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学生安全责任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规,为进一步明确学校、家长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的职责和责任,为了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生的人生安全,现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协议:
一、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的职责和责任:
1、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利用班会、校会和安全法制课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消防知识、食品卫生知识、防暴力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学生的防护意识和自救能力。
2、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3、学校不得使未成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它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4、学校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5、教职工要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对旷课的,学校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
若违背上述各条,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将对责任人视其情节、后果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解聘等处理。情节、后果严重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其民事、刑事责任。
二、家长(监护人)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管理的职责及责任:
1、安全教育职责及责任:家长(监护人)必须加强对自己子女(被监护人)的安全教育,严格要求子女做到:一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三无车船”和“非客运车船”,不得驾驶摩托车、电动(瓶)车、其他机动车辆,文明行路,不在公路上玩耍、踢球、做游戏、追逐车辆等,以防交通事故;二是不吸烟、不玩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以防发生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三是教育孩子不吃零食和不购买“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以防食物中毒;四是教育孩子不要与品性不端的社会闲杂人员接触和交往,以防孩子犯罪和受到伤害;五是教育孩子不要疯、打、闹,不到有危险的地方玩耍和下河、塘、堰洗澡,以防意外伤害事故;六是带孩子开展一些健康有益的活动,不准孩子打牌、赌博、吸烟酗酒,不进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防孩子养成一些不良习惯,以防学生暴力犯罪;七是教育孩子遵守学校管理制度,遵守学校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做到勤学守纪;八是生病或其它原因,不适宜上体育课要提前告诉体育老师和班主任,不能上学时要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并递交请假条,请假条要家长签名,如因生病不能到校上课的,须由家长或监护人电话向班主任请假(待返校后完善请假手续);九是督促学生要准时上学,按时回家,不要在路上逗留玩耍或未经家长许可擅自到同学或亲戚朋友家玩,放学后也不要在校园里逗留玩耍;十是教育孩子不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不打架斗殴、不辱骂他人。
因以上原因出现的学生伤害事故应由其监护人(家长)承担责任。
2、安全事故责任,除以上条款外,出现下列情况,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条: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二)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三)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五)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第十二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第十四条 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若出现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任何一方都必须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按规按序妥善处理,不得无理取闹,《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学校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四、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学校、学生监护人各执一份;自学生家长签订之日生效,学年(期)结束(或毕业)时失效。
学生班级
篇2:夏令营安全责任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青少年活动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营员:_______________
营员监护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方(达拉特旗青少年活动中心)举办20__年寒假夏令营科技主题团队活动,乙方自愿选择参加主题活动,已包含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和保险费等。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就参加课外活动的安全等责任问题签定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组织本届团队活动,须选派责任心强的教师、教官管理营员,开营至闭营活动期间,随时了解营员的思想动态和健康状况,对营员发生的问题及时解决,并每天向家长通报活动情况,发布活动信息。
2、甲方因客观原因(如气候异常、政府临时法令、营员不足等)未能开营时,须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交纳的营费,相关损失(预订交通、食宿、培训等)全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在夏令营期间须制定详细的活动日程表,并提前告知营员及其家长,甲方须严格执行日程安排,甲方有权根据特殊情况调整日程并及时通报营员家长,甲方可根据活动要求对日程安排的活动细节进行个别调整。
4、甲方在夏令营期间为所有营员每人购买安全责任险一份,如有意外事故发生时,由保险公司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5、甲方安排营员住宿环境须安全卫生,卫浴消防等设施齐全便利,三餐实行营养配餐制,提供足量有利于孩子健康生长的饮食。
6、甲方负责准备常用药品如治疗普通感冒、腹泻、外伤、蚊虫叮咬等方面的药品,营员发生伤病时甲方及时予以用药,如需要时须第一时间送医院治疗并及时通报家长。
7、甲方负责每天摄录夏令营活动情况,负责每天将活动照片、活动视频编辑制作并发布于网络信息平台。甲方有权对包涵乙方影像在内的照片、视频作品进行编辑处理,并拥有对该作品的所有权益(包涵但不限于所有权和知识产权)。
8、甲方保证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组织各项活动,遵守营员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教师和教官在活动中起道德表率作用,不得打骂营员,否则甲方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营员)自愿参加甲方组织的夏令营团队活动,并同意甲方对乙方于活动期间学习和生活的全部安排(包括交通、食宿、训练、学习、游览、网络信息发布、保险等)。
2、乙方需身体健康,保证没有传染性、精神性或遗传性等特殊疾病,无异常心理状态。乙方应如实向甲方通报营员的身体健康情况,否则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3、乙方在交纳营费后因个人自身原因不能参加夏令营时,需于开营前三日外(不含第三天)持营费收据、协议书、已领取的夏令营装备物品,到组委会当面办理退费手续。夏令营装备物品发生破损时按标价从营费中扣除。已购买交通票据(火车票、飞机票等)费用从营费中扣除,并将相关票据交由乙方自行办理退票手续和承担相关手续费。开营前三日内(含第三天)及开营以后不再予以退费。
4、乙方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品、刀具等危险品,一经发现没收处理,如造成损失追究责任。乙方禁止携带钱款,禁止携带相机、游戏机、首饰等贵重物品及娱乐用品,手机可以带,但丢失、损坏责任自负,由此造成注意力分散团队纠纷等后果责任自负。
5、乙方在活动期间必须服从老师和教官的指挥,不得单独行动和私自离开活动场所。在没有老师教官允许并组织、监护的情况下,不得自行参加有可能造成身体伤害的活动,如游泳、攀爬、打闹等,否则造成损失责任自负,并通知家长领回。
6、乙方在活动期间如有身体不适或其它特殊情况时,不论何时、何地,应立刻向老师报告。
7、乙方在活动期间要遵守国家法律及有关管理规定,诚实守信,禁止发生打架骂人等不文明行为。
三、备注:
1、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不可协调时,双方均有权利诉诸法律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
3、本协议从本营开营起生效,闭营后自动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青少年活动中心(公章)
乙方(营员姓名):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监护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3:安全监理责任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鉴于由甲方承担主体责任的“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宝公司”)生产现场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液氨约8.05吨亟需进行安全处置,且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该危化品(液氨约8.05吨)的安全处置服务,现根据处置危险化学品及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服务需要,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将对“欧宝公司”现场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液氨和浓硫酸,进行安全处置的委托书提供给乙方。对于浓硫酸的处置,由甲方按处置方案要求采购选用的碱性中和物,并配置到现场。
2、甲方应协助乙方对“欧宝公司”的液氨储存现场,进行调查、勘察、取样分析,同时向乙方提供有关液氨储存的记录资料,现场装置设施的图纸材料,“欧宝公司”厂区平面布置图、地址位置图。
3、在处置过程中,基于液氨罐相关阀门阀兰(已超过使用期效)严重锈蚀等现状和危险化学品的特殊性,可能造成的影响,为确保安全处置,甲方需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三江县政府提出,对在现场处置过程中及一旦发生意外的应急救援提供支持和帮助。
4、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关于‘欧宝公司’液氨现场处置方案及应急防护预案”,除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备外,不能转给第三方,且该方案仅适用于甲方承担主体责任的“欧宝公司”现场液氨处置。
5、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处置费用、结算方式,按要求向乙方支付。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规标准,并根据甲方的委托书落实有关液氨安全处置工作。
2、乙方结合相关专业技术要求,进行液氨储存现场的调查、勘察、取样分析、处置试验,并编制好“液氨现场处置方案”、“液氨处置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呈交给乙方报送市政府有关部门备查。
3、在征得_______当地政府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批准后,乙方负责对现场储存的液氨,按照“液氨及浓硫酸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处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消除液氨的危险性和毒害性。对浓硫酸进行中和处理,按处置方案乙方提供现场技术指导。
4、乙方在处置该危险化学品时,负责配备自行所需的专用设施、防护器材、救援器材、监测仪器、防护用品,以及处置过程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
5、乙方负责处置过程中,对危险化学品处置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的相关技术问题、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指导服务。
三、甲、乙双方应尽的义务
1、在危险化学品液氨的处置过程中,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制度及技术规范,并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执行。
2、在处置过程中遇到其他问题或者分歧时,双方应协商解决或请示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3、在现场处置过程中,如意外发生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双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共同解决。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
五、付款方式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应当在协议生效后三日内将服务费人民币 元整(¥ )支付至乙方指定帐户;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4:供电公司安全责任合同
甲方(委建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 的施工安全,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并明确安全责任,经建设单位(甲方)与施工单位(乙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
一、 安全生产目标
⑴、杜绝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⑵、杜绝一般机械设备、火灾、爆炸事故和重大交通事故
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程、规定、标准及办法,切实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各级安全保证体系,努力减少其它事故。
二、 安全规程、标准
⑴、《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⑵、《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⑶、《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⑷、《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电公司发布)
⑸、《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
⑹、《农网35kV及以下线路运行维护、建设改造工作中防人身及倒杆事故的有关安全措施》(甘肃省电力公司)
⑼、其它安全生产指令、规定、标准
三、 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
(1)、现场的负责人、工作监护人、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安全施工的安全等级和技术资质应符合工程施工安全要求。
(2)、配备有满足本工程需要,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
(3)、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专职安全员。
四、建设单位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
⑴、开工前必须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确保符合各项安全要求。
⑵、开工前必须对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⑶、履行安全合同中规定的由建设单位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五、施工单位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
⑴、施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有关本项工作的安全知识和安全规程的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在施工时要按照劳动保护规定为参加施工的人员配备足够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器具。
⑵、开工前必须自上而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全体施工人员均应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特殊工程(电工、焊工、起重工)必须持证上岗。
⑶、隐蔽工程等复杂性较大的工程,应制定单独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交叉作业防高空附件坠落,高空坠落物等措施。
⑷、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 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⑸、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
⑹、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应对本施工企业安全施工(人员安全、机械器具完好、工程质量)负全部责任。如在施工当中发生违章作业或没做好防护措施所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建设单位概不负责。
⑺、施工单位必须接受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对建设单位安全监察部门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建设单位安全监察部门。
六、工程合同价款总计工程款付至50%时,甲方开始预扣10万元工程款作为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中若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则扣除50%的安全保证金,并处以等额罚款;若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则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并处以等额罚款。乙方未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安全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与乙方。
七、安全管理
⑴、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法规、行业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三级网络(企业、站队、班组),落实安全检查员,并制定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
⑵、施工班组要坚持安全日活动制度、班前会制度(安全交底)、班后会小结和现场清理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⑶、执行参建单位施工安全联系制度,保证各项安全规定和措施的落实。
⑷、乙方应执行安全监督与安全网例会、安全日活动、安全分析会、安全检查和安全通报制度和安全施工考核办法。
⑸、临时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知识和安全规程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或配带胸卡上岗。
八、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安全监察部门和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施工当中的不安全情况,有权纠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共印制六份,其中正本二份,副本四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甲方副本二份,乙方副本一份,监理公司副本一份。
十、未尽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委建单位:甲方(章)施工单位:乙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
合同经办人:合同经办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 编:邮 编:
联系签定时间:
联系签定地点:
篇5:安全生产责任协议
甲方:
乙方: 队(科、室) (工种、岗位)员工
一、甲方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及条件。
2、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
3、甲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并对乙方进行安全培训。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甲方安全生产章制度和“三大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乙方必须积极主动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乙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单位负责人报告,以便有关人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有效的处理,消除事故隐患和其他不安全因素。
4、乙方有权拒绝违章指导、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三、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不履行以上义务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2、乙方不履行以上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乙方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应承担责任。
四、本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自劳动合同终止时作废。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6:供电公司安全责任合同
甲方: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甲方将堆场作业车试验发包给乙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堆场作业车技术合作协议》的同时,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为《堆场作业车技术合作协议》补充条款,在双方签订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一、试验项目
1、试验名称:堆场作业车
2、试验地点:
3、 承包范围:对ZL30装载机进行堆场作业车改装试验;技术培训和生产工人培训。
4、 承包方式:乙方负责技术指导/包工包料/技术指导+人工雇佣
二、 试验项目期限
本试验工程具体开工日期由甲方提前一周通知。有效工期以工程承包合同为准。
三、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乙方人员施工所需机械、工具及安全用具进行审查。
2.协助乙方清理作业场地,开工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区域内违反有关安全规程制度或不按工艺要求操作,忽视施工安全、质量的情况,甲方有权予以制止,直至停止乙方工作,令其进行整顿,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4.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甲方人身及设备事故,由甲方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调查、统计上报,并追究乙方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单位全部承担。
5.因甲方违反有关安全规定和约定的安全条款经乙方提出而甲方仍坚持执行发生事故时,甲方应负全部责任,乙方未提出异议的,甲、乙双方应负同等责任。
6.严禁违章指挥,因甲方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甲方应负主要责任。
7.甲方应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中建设单位应负的责任,因违反本条例而造成的事故,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乙方安全责任
1、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试验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3、施工单位负责施工中全过程安全管理,对承包工程施工负全面的安全、文明、质量责任,开工前对参加施工人员必须进行体检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学习和考试,合格后方可允许进入施工现场参加施工。
4、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5、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6、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7、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工程须由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不限于以下条款)
(1)高处及交叉作业;
(2)起重及大件吊装作业;
(3)焊接安全用电;
(4)焊接与切割的防火防爆。
(5)操作铲车和堆场作业车。
8、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及安全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向施工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9、在有危险性生产现场区域内作业,对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高空坠落以及引起生产设备事故、电网事故时,应事先制订专项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交甲方审查合格后实施。未履行本责任擅自施工作业而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10、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管理,遵守安全规程,施工纪律,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施工中严格执行定置管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11、由于乙方负主要责任发生人身及设备事故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向甲方赔偿。
12、施工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进行施工而造成的事故及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13、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工程监理、甲方制定的有关制度及规定等,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凡违反上述规定进行施工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4、发生甲方违章指挥、强令施工人员冒险作业或者施工过程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乙方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及施工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乙方有权建议甲方组织施工人员撤离危险现场。
五、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1.施工人员生产现场必须带安全帽。
2.在没有脚手架或者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2米及以上时,施工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乙方自配)
3.严禁不办理开工手续作业。
4.严禁施工人员酒后上班作业。
5.严禁施工人员误动、误碰运行设备或超越指定的工作范围。
6.严禁施工人员翻越、拆除防护栏杆或其它安全设施。
7.严禁施工人员误动、误蹬带电设备。
8.严禁施工人员高处作业时,上下抛掷工具、材料。
9.严禁工作联系不清,盲目施工。
10.未经甲方同意,严禁使用消防水设施(火灾除外)和乱接临时电源。
11.施工现场有烧伤或烫伤可能时,施工人员应注意防护,并避免靠近热体。
12.脚手架应按规定搭设牢固,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13.高处作业应按规定装设安全围栏、警告标志,注意做好安全防护
14.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必须履行以上安全注意事项以及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如因乙方违章而发生事故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六、本协议安全责任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起执行。
甲方:
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篇7:安全生产责任协议
工程名称: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1、分包形式:
劳务分包 □
专业分包 □
2、专业(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结束工作日期:
总日历工作天数:
4、管理目标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卫生环境,双方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无重伤、无死亡、无坍塌、无中毒、无火灾、无重大机械等事故,现签定本施工协议。
5、安全管理负责人
乙方应建立和健全安全、治安管理制度并配有分管领导及专职或兼职人员。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工作,并负责与甲方联络。
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及文明生产工作。甲方应加强协调,发现重大不安全因素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乙方应及时整改并整改后的情况书面反馈甲方。甲乙双方应共同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6、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6.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6.2甲方应对乙方的资质(包括施工能力、技术,即对在当地近三年来的施工安全记录。最好要有保荐人)进行严格审查,即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书,施工简历和近3年安全施工记录;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工人的技术素质符合工程施工要求;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满足要求(个人承包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对乙方的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等进行安规的培训教育后,方可签订有关合同。不得与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6.3甲方在工程开工前负责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经双方交底人员签字;对于危险性区域的作业应进行专门的安全交底,并要求乙方事先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项目部审核合格后派员监督实施。
6.4提供必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防护设施由甲方提供的,交付使用前双方要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对乙方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6.5提供必要施工用电条件,并保证符合安全标准。按照有关安全用电标准对乙方的施工用电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责成乙方予以整改。
6.6督促乙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建立档案并在甲方备案。
6.7督促乙方做好施工人员进场安全培训和考试并建立三级教育档案、安全交底等工作,并要求乙方把该部分安全资料原件提交甲方存档备案。
6.8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6.9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10 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6.11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监督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6.12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6.13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提供协助救援服务。
6.14对乙方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6.15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甲方有义务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6.16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的违章行为作出处罚,并责成乙方人员限期整改,对于严重性违章、屡教不改及其他不安全因素等,甲方有权做出批评、警告、经济处罚、停工、责令出场等处罚。
6.17甲方有权暂停不听指挥、调配、健康状况不佳等乙方在现场施工人员。
7、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7.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以及项目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规、行业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分承包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
7.2接受甲方的施工资质审查,并负责提供有关资料。严格按照施工资质范围施工,不得承接超资质范围的施工任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不得将分承包项目再次转包。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有权拒绝总承包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
7.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合格的施工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企业安全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法人身份证、法人委托证、被委托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必要时应提供原件);对实际承包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家庭住址。
7.4乙方必须设置现场专职安全员(队伍超过30人)或兼职安全员(队伍在30人以下),监督本单位作业人员施工的全过程;派驻现场的工作负责人、工程技术等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应符合施工安全要求,并对现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是否足够和适当、精神状态是否良好等负全部责任。
7.5施工前,乙方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有关施工项目工作的安全知识和安全规程培训教育后方可上岗,并报甲方项目部备案,必要时由甲方组织对乙方有关施工人员进行安规的培训及考试。施工时,乙方应按劳动保护规定为参加施工的人员配备足够合格的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必须按规定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体格检查并达到参加施工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7.6乙方进场施工,须经领导同意,并指定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同时,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尽力为乙方提供便利条件和服务。
7.7乙方施工前,必须经场地安全监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与本公司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
7.8开工前,乙方必须编制项目作业指导书,并经公司安全监督审查通过;
7.9对管辖范围由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等)的搭设、拆除、维护和改造负有全部责任。必须符合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并符合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必须向总承包单位报告。
7.10对管辖范围的施工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二级配电箱以下部分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从所辖线路中拉接电源。
7.11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并符合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使(租)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在使用前向甲方备案。
7.12乙方进入生产区域(施工现场)内进行施工的人员,应保持稳定,并提供施工队组织机构、施工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因人员不足需雇用人员时应办理有关手续,同时进行安全教育并将新雇用人员名单和安全教育结果报甲方核备。
7.13 施工人员进场时,必须佩带施工证、戴安全帽、穿统一服装,如有高空作业,必须配戴安全带。
7.14金属焊接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外埠来京从事电焊作业的人员,必须持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安全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明,并申请换领《北京市特种作业临地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焊工严禁进行电焊作业。
7.15操作时应穿电焊工作服、绝缘鞋和戴电焊手套、防护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系安全带。严禁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域内、运行中的压力管道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内以及受力构件上焊接和切割。如不按上述规定,出现的一切责任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7.16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外埠来京从事电焊作业的人员,必须持原所在地(市)级以上劳动安全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明,并申请换领《北京市特种作业临地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
7.17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酒后不准操作。
7.18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 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7.19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
7.20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天然气等,施工单位必须填写申请单,经管理人员同意,由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天然气地点,电器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并由施工单位安装合格计量仪表后方可使用。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7.2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应根据动火级别由施工单位向甲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甲乙双方安全人员必须在现场监护;如乙方不按上述规定操作,出现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7.2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扣除部分甚至全部风险劳务费用。对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7.23乙方人员受委托搬运甲方设备、材料时,尤其是易滚动的或非常笨重的设备、材料时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车辆运输时严禁人货混装等。
7.24乙方有责任对所派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避免发生盗窃、打架斗殴等违法事件,否则后果自负。
7.25乙方须在工程开工前向甲方提供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并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严格执行。重大施工项目必须有施工方案。开工前必须向施工部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7.26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生产技术部门及有关技术人员的监督指导,对甲方安全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其他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有关人员的违章指挥。
7.27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保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向甲方备案。
7.2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时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甲方备案。
7.29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甲方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应向甲方及时报告。
7.30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活动。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帮助。
7.31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7.32服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并负责所辖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证所辖区域消防通道畅通。
7.33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7.34对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乙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7.3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在1小时内向甲方报告,并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迟报或者隐瞒不报生产安全事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7.36如有违犯上述规定,出现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8、补充条款
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责任人: 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8:学生安全责任书范文特殊体质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兹有我校___年级学生___ ,因身体残疾,行走不便等原因,故学校特与该生家长签订特殊体质学生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负责学生在校期间的正常教育,家长负责住校陪护学生就读,负责该生在校内外期间的生活起居安全;
二、为防止该生出现意外事故,每天上下课及校内其他活动均由家长亲自陪护接送;
三、若因学生家长违犯规定,致使学生在校内外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的,后果完全由家长和学生本人承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四、该生家长必须密切配合学校教育孩子,监护学生在校表现。
五、此协议一式三份,家长,班主任,学校各一份。散方签字生效。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班主任: 学校德育处:
x中学
年 月 日
篇9:项目部安全责任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煤气区域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6号)、《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__)和凌-钢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乙方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预防煤气区域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经双方充分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为凌-钢生产设备的维修工程项目。
第二条协议期限:
第三条煤气区域维修安全管理内容
维修主要指竖炉、高炉、转炉、烧结机煤气设备的维修。
(一)应制定三个方案:一是检修工作方案;二是停气和吹扫方案;三是送气置换方案。
方案应包括组织指挥机构,检修内容和涉及范围,检修程序,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等内容;应办理有关作业的许可证,做好安全确认,并进行严格检测并记录,做到统一指挥,令行禁止。
(二)负责施工的单位必须与业主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同时经各有关部门认可并办理相关手续。
施工企业应对自身范围的安全工作承担责任。
(三)检修实施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
(四)作业人员应随身佩戴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作业环境有害气体浓度超标或氧气浓度不足时,应佩戴空气或氧气呼吸器,设专职监护人。
(五)作业场所应设有逃生及救援通道。
(六)维修规定内容不得改变,否则必须重新申请。
项目完成后由凌-钢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七)施工作业要求:
1.施工中要严格遵守制定的施工单项安全措施,动火点必须备有相应、有效的灭火器材和一氧化碳测定器;进入煤气设备或管道内作业,必须配备便携式一氧化碳测定器和便携式氧气测定器,并采取联系呼叫措施予以安全确认;工作人员每次进入设施内工作的间隔时间至少在2小时以上,中间到无煤气地点休息。
2.带煤气危险作业,如带煤气抽堵盲板、带煤气接管、高炉换探料尺、操作插板等,不应在雷雨天进行,不宜在夜间进行;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佩戴空气正压呼吸器或隔绝式防毒面具,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工作场所应备有必要的联系信号、煤气压力表及风向标志等;
(2)距工作场所40米内,不应有火源并应采取防止着火的措施,与工作无关人员应离开作业点40米以外;
(3)应使用不发火星的工具,如铜制工具或涂有足够厚度润滑油脂的铁制工具;
(4)距作业点10米以外才可安设照明装置;
(5)不应在具有高温源的炉窑等建、构筑物内进行带煤气作业。
3.带煤气动火补焊等作业,必须保持管内煤气正压不低于100pa,在动火点附近安装校验有效期内的适用压力表,专人连续监视压力,并用对讲机保持联系,无法确保规定压力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八)停气应做到:
1.确认全部止火。
使用按规程规定有效可靠的装置关闭入口煤气及仪表导管阀门,检修设备与运行中的设备要用盲板或眼镜阀可靠切断。
打开末端放散管,确保内部煤气吹净。
2.末端放散应高出煤气管道、设备或平台4米,距地面不小于10米,车间内部或距车间10米以内不经常操作的放散管必须高出建筑物的屋檐,操作时应站在上风口,必要时在放散口附近划定警戒区,区内禁止有火源,并注意煤气不要逸入周围房屋。
3.高炉煤气管道停气时,从煤气来源阀门后附近通氮气赶煤气,也可采用打开所有人孔,自然通风或强制送风赶残余煤气。
4.焦炉煤气或混合煤气管道停气时,向管道始端通入氮气,也可先通入高炉煤气赶残余煤气,后按赶残余高炉煤气的方法处理。
5.排水器由远而近逐个放水驱除内部残余煤气。
6.在管道末端和各死角处做爆发试验,如点不着,可停止通氮气,打开人孔通风,待含氧量达18%和一氧化碳含量合格后,方可进入管道内工作。
(九)送气应做到:
1.清除管道内杂物,清点工具,人数齐全后封闭人孔和手孔。
2.所有阀门应完好无损,能按要求关闭和开启。
3.将排水器灌水满流,保证达到规定要求的水封高度,关闭排水管阀门和试验头阀门。
4.管道及附属设备上停止动火作业,煤气管道周围不得有火源和大于200℃的高温物质。
5.打开末端放散管,从管道始端通入氮气赶空气,在末端放散管附近取样试验至含氧量低于2%。
6.打开阀门引入煤气,同时停止通入氮气,以煤气赶氮气在末端放散管处做爆发试验,连续三次合格后关闭放散管。
7.打开仪表导管的阀门,恢复仪表指示。
8.改扩建及大修后的煤气管道必须经严密性试验和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送气。
(十)发现煤气泄漏,不能盲目冒险作业和冒险抢救。
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乙方负责。
”乙方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现场由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二)乙方施工前,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特殊工种上岗操作证、本次工程的安全施工方案、相关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相应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为甲方提供施工人员的具体人数及姓名。
(三)施工前,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经安全教育人员进入作业现场,患有心脏病、高血压、恐高症、癫痫病等人员高空作业,不许使用未成年工上岗。
进入现场必须自行配备和正确穿戴好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
(四)需使用甲方或凌-钢的机械、电器、起重设备时,必须经甲方或凌-钢主管单位同意,方可使用,乙方不得私自使用、操作以上特殊设备;自带设备、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否则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关的安全责任。
(五)乙方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项目区域外的场所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相关的安全责任。
(六)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区打架斗殴、酗酒,严禁酒后上岗。
如果遇到雨雪雷电等特殊气候时,野外、高空、外房顶作业,必须停工。
(七)乙方负责此项目过程中的现场施工全部安全责任,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事故的分析结果,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五条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篇10:建筑施工安全责任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确实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特签订本责任合同。
工程项目:
施工地址:
一、安全责任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都应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甲方要对 乙方人员进行场前安全教育,逐日进行安全检查,特别对于高空作业人员要有安全防范措施。乙方管理人员为义务安全员,必须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甲乙双方相互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防火等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2、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 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3、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 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4、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等各 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等以及督促检查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甲乙双方都应监督施工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5、乙方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施工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 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操作施工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产生后果自负。
6、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并按规定验收后方可使 用,严禁在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7、乙方施工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
8、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经省、市、区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起重吊装作业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气、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气、机械设备。
9、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 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电焊、气焊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后果均有肇事方负责。
10、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保护,甲方 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和甲方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一、文明工地安全管理制度细则:
安全目标:轻伤在2‰以下,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发生 机械事故。
安全约定条款:乙方必须达到省级文明工地的安全要求,否则按协议 书有关条例执行。
1、安全设施管理。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动施工用电、脚手架及防护措施,对于现场机械、电器设备应符合要求,否则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安全带。对于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操作,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其工作,并严肃批评教育甚至罚款处理,乙方高空作业时如不按安全规定操作所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
3、安全帽。对于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如不戴安全帽进入现场,甲方处罚乙方每人每次20元,并赶出工地。
4、室外高空作业。乙方人员应首先检查脚手板、护身栏杆、架子扣件是否牢固方可操作,如发生隐患,应立即向甲方报告。直至加固到符合安全要求方可施工,否则乙方不得施工。
5、室内作业。必须检查脚手板、马凳是否牢固,特别在“四口五临边”,操作人员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和配备安全工具,否则所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6、日常安全教育。由乙方班组长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及反馈。 项目部;每次组织安全教育大会,若不参加每人每次处以 元罚款;
乙方进场人员没有进行安全教育,每发现一人处罚 元。
7、违章处理。对乙方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人员每次处罚 元。 ①高处作业未穿防滑鞋,未按规定铺板和设置防护栏杆。
②2米以上(含2米)高处作业未系好安全带。
③没有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不全的高处作业。
④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
⑤非本工种人员乱摸乱动机电设备。
⑥未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⑦不走正式安全通道,翻爬栏杆、脚手架等违章行为。
⑧高处作业向下抛投物体。
⑨机电设备缺防护装置,未按操作规程操作。
⑩破坏现场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未经工程管理部门批准,随意挪动或拆除。
三、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乙方必须确保所有进场的人员,年满18岁且身体健康。老、弱、病、残、家属、小孩及童工不得进入现场,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在施工工地由于乙方内部管理不严而误伤他人,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人员与其它人员发生打架斗殴事件,责任自负,并且甲方将按《文明施工规定》严加处罚。乙方人员外出发生走失和其它任何不安全事件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人员和家属未经项目部许可不得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内摆摊设点,开食堂、卖副食,以防止中毒和发生意外。
4、施工现场所有材料进场必须按规定码放整齐、达到文明工地要求,工序交接时(钢筋料:余料、扎丝、套筒、保护帽、垫块、清理干净、竖向报验时无任何相应材料,并清扫周围地面;木工:顶板、梁内、结构架内材料、地面清扫、拆模后材料清理、地面粗扫等;混凝土工:板面扫水、放线后楼面清扫干净、拆模后楼面清除清扫每次浇砼后施工面、车辆进出口路面清扫、余料处理等;外架工:每日检查密目网、防护、脚手板、拉结点、外架上的材料清理等;钢筋加工:钢筋分类、分项、码放整齐,挂标示牌、废料进箱施工区域清扫等)所有工种完工报验时,必须达到以上规定,并检查外架上无任何材料。宿舍要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无异味排好值日表并有专人负责。甲方每周至少两次不定期检查,各班组、各房间,评比打分。对最差房间或班组进行 — 元处罚。文明施工之花费按现场人员均分。生活区楼上水池及一楼
5、职工在施工现场,生活区有节约设施材料及水电的责任,对随意浪费者,甲方将对其处以该设施材料原值 — 倍的罚款。各班组进入宿舍按每人 — 元作为插头、灯泡、电线、排插及完工后清理房间垃圾的押金。严禁赌博、集众闹事、酗酒等不文明行为出现,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除对当事人处以 — 元罚款,并对所属班组处以 — 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交公安部门处理。
6、施工现场内(包括生活区)严禁乱倒垃圾,严禁随地大小便,一经发现,乱倒垃圾每人每次 元,随地大小便每人每次 — 元整。
7、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对成品、半成品造成破坏的,除令其修补完好外,另外以 — 元罚款。严禁偷盗和损坏公物。违反者对当事人处以被盗材料原价 — 倍罚款。
8、临时用电。乙方必须从甲方指定的电箱,并有专业电工接用电源,严禁私自乱拉乱接。
9、机械管理。乙方自带机械设备及工具,安全由乙方负责。使用甲方机械,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合理使用,按要求进行维护及保养,禁止野蛮操作。因自身因素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由乙方独自承担。
10、治安保卫。
①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及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
②乙方人员必须符合有关外来人口管理规定,做到手续齐全,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证件。
③所有人员携带物件出门必须有物资部开据出门证。
④外来人员必须持有关证件到门卫处办理来客登记。
⑤任何人不得翻越围墙及大门,不得扰乱门卫秩序。
⑥乙方集体宿舍不得男女混住,不得卧床吸烟,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 ⑦宿舍不得存大量现金(1000元以上)及贵重物品,以防被盗。
11、 消防保卫。
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随便动用明火,施工用火必须办理动火令。 2电气焊割作业必须符合国家禁火区域划分和分级动火审查手续动火。
3木工棚、钢筋棚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刨花、木屑、锯末应及时清理,做到工完场清。
4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进入现场必须登记,并有专人看管。
5教育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灭火常识,会使用灭火器材,下班前对灯、闸、锁等认真检查。
6、其它。在工地现场所发下的整改通知、处理措施、工作联系单等与《发包合同》、《招标文件》、《建筑施工安全责任合同》、《工地文明施工规定》、《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及《保证书》,《承诺书》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工作,甲方专职安全员在日常进行巡查发现,对屡教不改的安全现象进行处罚,每月罚单附施工任务单,结算给与扣除。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齐全后生效,协议作为分项承包合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财务部一份,工程完工结算完毕,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1:停建工地安全管理责任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 _______________工程的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决定》、《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同时依据甲乙双方合同要求,特签订本协议。
(一) 说明
1、 施工期间,甲方授权 同志为本工程甲方项目现场安全负责人,联系方式: 乙方授权 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现场安全负责人,其联系方式: 。上述甲乙双方现场安全负责人全负责各自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员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并留下书面变更记录。
2、 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及本协议要求,分别认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3、 甲乙双方在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职责过程中,需要甲乙双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工作程序执行,确保法律法规要求的职责得到落实。
4、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合同及本协议内容在施工过程中留存的书面记录,做为甲乙双方履行各自安全职责的主要证据。
5、 本协议所称伤亡事故均包括对第三方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
(二) 安全责任划分原则:
1、 甲乙双方分别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均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作为法人单位应当履行的责任,切实加强各自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体系。
2、 甲乙双方作为法人单位均应当分别履行的责任主要包括:
1)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2)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
3)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确保实施;
6)对本单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施工生产过程中,要督促作业人员遵章施工;
7)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如实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并履行签字手续,同时督促作业人员遵照执行;
8)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标准或规范、做好防护措施;
9)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0)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 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其他要求。
(三) 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制定施工现场总的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规范现场的安全管理,协调甲乙方之间、乙方同其他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2、 在乙方提出关于明确乙方安全责任区的书面要求后,甲方负责根据工程现场情况及甲乙双方合同要求,为乙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并负责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变更乙方的安全责任区。
3、 甲方负责根据工程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用电。
4、 如乙方提出相关要求,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书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员,并由双方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对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由乙方负责及时制定各专项施工方案,并依照执行。
甲方进行的交底侧重于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隐患。
甲方未履行上述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总包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方面的隐患的解决,由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操作规程或标准规范对乙方人员的操作行为进行安全交底,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2条。
5、 甲方负责根据相关规定,明确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要求。
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
6、 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相关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各项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必须履行书面手续,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关方签字确认。
需要进行机械材料告知、报验、验收、取得使用登记牌等工作由乙方负责申请报验,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3条。
乙方需报验的分项工程范围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报验的安全防护措施范围由甲方确定。
7、 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责任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各类隐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头形式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检查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和范围内隐患未及时得到消除导致的事故不承担主要责任。
8、 当乙方根据本协议乙方责任第16 条、第18条要求,书面提出某作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无法施工时,甲方负责和乙方共同协商,消除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工人的安全,隐患消除完毕,需留存相应的资料,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9、 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开展安全教育,甲方应在乙方入场后,与乙方共同对其施工工人进行一次入场安全教育(教育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还应在施工过程中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现场负责人应对甲方每次进行的教育记录进行签认。
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工人进行的安全教育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事故人员缺失安全教育不承担主要责任。
10、 甲方有权对于乙方施工人员在生产工作中的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甲方有权对不满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员提出更换。
11、 甲方对乙方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落实合同及本协求情况,有权进行监督,对乙方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对违反合同及协议的行为,有权及时制止,同时,因乙方违法或违反合同、协议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有权进行索赔。
12、 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作为总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四) 乙方责任
1、 乙方现场安全负责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同时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乙方使用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人员对现场进行管理,本单位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 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3、 乙方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设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3人。
乙方上述人员配置不到位或无证上岗,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4、 乙方必须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的工人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同时,乙方进入本工程现场,必须向甲方提供准确的现场施工工人名册交甲方管理人员,施工过程中临时调整人员时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伤亡事故,若事故者未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册不符合,不论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5、 乙方应保证本单位工人身体条件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员,由于乙方工人身体条件不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或乙方私自使用上述人员,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6、 乙方不得将承接的工程非法再次转包,乙方违反本规定,发生在非法转包单位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首先向甲方提出关于明确乙方安全责任区的书面申请,确定责任区后,要和甲方履行签字手续。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未向甲方提出上述要求,或未经甲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即开始施工,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安全责任区划分的原则为:施工区以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内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业面、材料存放场地以及乙方人员进出工作面所必经的施工区域等为乙方安全责任区域,办公区和生活区以乙方人员办公、生活的区间为责任区域。
8、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9、 乙方负责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场前,做好本单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 “三级安全教育”及其他各类教育,并及时组织受教育人员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乙方还必须对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并留下教育资料存档。
乙方需将对工人开展的“三级安全教育”、考核记录在完成考核后三日内,报甲方专职安全员备案,并留书面记录,甲乙双方分别留存。
乙方未按照规定对施工工人开展教育和考核,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报上述资料,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0、 对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由乙方负责及时制定各专项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须制定符合本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按程序进行审批,同时乙方负责组织实施方案。由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或乙方未落实方案导致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1、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责任区内,合理组织施工,不按甲方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张、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序,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2、 乙方负责根据标准、规程、操作规程、甲方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对下属每一位施工工人进行侧重于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隐患的安全交底,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违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应急措施等,务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掌握自我保护的知识,并负责督促工人执行交底。
安全交底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须在交底上签字接收。安全交底一式三份,由工人、乙方单位分别留存一份,同时,乙方还必须在交底签字完毕后一日内,报甲方一份进行备案。
乙方施工人员未接收安全技术交底,或未按照交底要求施工,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报上述资料,发生伤亡事故的,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3、 乙方负责按照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甲方签发的技术交底或安全交底等要求,及时做好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施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等安全生产工作。
对于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进行验收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乙方按标准做到位后,在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进入工作面之前,必须填写报验表,书面报甲方进行验收,待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并履行验收签字手续后,方可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分别留存报验资料和验收资料。
乙方需报验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范围,同甲方责任第7条内容。
乙方未按要求做好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或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未经验收私自施工(以甲乙双方签认的验收单为准),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4、 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同甲方责任第6条内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15、 当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移交乙方后,乙方负责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日常维护,确保其有效性。
乙方在未向第三方移交分部、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前,对因己方负责范围内的分项工程或安全防护措施存在缺陷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16、 乙方除按第15条做好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有效性的保障工作外,还必须经常性的检查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各类隐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
乙方需将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检查情况或检查记录,每日及时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以使甲方协助乙方解决其安全责任区的隐患,保证乙方操作工人的安全。
乙方未履行检查职责或未发现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隐患,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发现安全隐患未按上述要求向甲方及时汇报或隐瞒不报,甲方即认为乙方能够独立解决该隐患,此类隐患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7、 当甲方按照甲方责任第9条要求,对乙方安全责任区的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后,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文字或口头的整改要求,及时纠正本单位的安全隐患,并要以整改反馈单的形式向甲方反馈整改情况,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时纠正隐患,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8、 乙方负责在安排本单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务前,派专人检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措施、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有无安全隐患,若存在安全隐患,能够内部解决的,乙方必须及时将隐患解决后方能安排工人作业,若需和甲方协调解决的,乙方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反馈,待双方共同将隐患排除后方准施工。
若乙方安排工人作业前未检查有无安全隐患,或发现隐患不进行整改也没有书面反馈给甲方要求排除既自行组织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乙方安全要求,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19、 乙方负责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安全物质条件前,要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认真检查物质条件能否满足安全规定并保证己方安全生产需要,对于满足己方需要的要与甲方履行交接手续,对于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必须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履行交接手续后方准使用。
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不正确使用安全物质条件导致伤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安全物质条件发生缺陷等导致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本条阐述事项的典型事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9.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电器设备,未报请甲方同意,在使用前也未进行检测是否合格后即行使用,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9.2乙方人员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动用、乱开甲方机械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
20、 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
因施工生产需要拆卸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协商一致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拆除后,乙方安全负责人员必须对该施工区域进行重点监控。
安全防护措施的拆除必须留存双方签认的书面记录。
乙方对本单位施工工人擅自拆除或未按甲方批准的拆除要求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所造成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21、 乙方负责为本单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护目镜、手套等各类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不能以货币等非实物的方式代替,同时乙方相关管理人员必须督促施工工人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乙方为工人配备的上述物品,在向工人发放后,必须将发放清单及物品合格证明材料,交甲方备案。
乙方未向工人提供防护用品,或提供不合格防护用品,或乙方工人不正确佩戴防护用品,或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2、 乙方不得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和设备,乙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各类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且受力性能、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乙方对自带的上述设备、设施必须建立管理制度,并进行有效管理,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和报废必须符合相关标准。
乙方自带的上述物品,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单进行备案。
乙方自带的设备设施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3、 乙方进行爆破、吊装、土方开挖等危险作业时,必须派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乙方进行上述作业时,现场无专人进行安全管理,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4、 乙方自带进入施工现场的氧气、乙炔、油漆、涂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和发放,同时要书面报甲方同意后,在楼外设专库存放。
乙方自带的上述物品,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单进行备案。
乙方私自使用上述物品,管理不善导致的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的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5、 乙方负责采购合格、卫生的食品及配料,并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乙方对本单位工人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26、 乙方负责督促本单位工人保持生活住所的干净整洁及良好的住宿习惯,对于发生在工人住所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7、 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管理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或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8、 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以下无法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进行杜绝的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8.1非工作时间工人突然死亡、2米以下非高处作业发生摔倒导致伤亡、挪动大件材料发生意外伤亡等;
28.2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或系挂安全带,但在摘带移动作业位置时发生伤亡事故的;
28.3在现场或生活区吸烟,违章动用电气焊、明火而发生的火灾事故导致伤亡事故的;
28.4 私自拆除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并从防护拆除处摔落造成的伤亡事故。
29、 乙方在非允许施工时间内施工,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30、 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外,生活区外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1、 乙方必须服从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作为分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32、 乙方负责每月25-28号书面向甲方汇报本单位工人(含管理人员)伤亡事故情况,并不得瞒报事故。
(五) 其他事宜
1、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补充,与工程合同具备同样法律效力,协议内容如有和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符者,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 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施工现场发生施工人员伤亡事故时,本协议作为区分甲乙双方责任的主要文件,协议未阐明的事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
3、 本协议经立协议双方法人单位盖章或现场负责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合同任务结束。
4、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项目经理部(或法人单位)各存放一份。
甲方法人单位: 乙方法人单位:
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乙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2:施工安全责任合同电力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乙方在甲方进行高空作业中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为了方便于双方的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职责书。
1、乙方务必遵守《 》和《 》,以及____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
2、乙方务必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特殊工种务必持证上岗(电工、焊工和有线高空作业等)。
如无证操作造成人身事故或火灾,将由乙方负责。
3、施工单位的施工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职责人,现场施工负责人为现场安全职责人。
施工单位的第一职责人对施工人员及现场安全负责。
4、作业前乙方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监护人应时刻对现场进行监护。
5、乙方施工人员施工时务必严格按照《高空作业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施工。
系好安全带,带好安全帽,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6、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因安全职责造成我伤亡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职责。
7、施工现场严禁动用明火。
8、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协议,遵守各项作业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
篇13:停建工地安全管理责任合同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1),强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实现“零死亡”的目标,实现“四消灭、一达标”,即:消灭死亡事故,消灭重大机电事故(如塔吊倾覆、断臂、吊车倾覆等),消灭火灾事故(一次性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消灭轻伤、重伤事故的发生,确保项目部达到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项目部标准。杜绝“三违”,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在生产中安全生产,规范职工行业行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经充分协商特签定本责任书,此责任书与劳务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二、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等。
三、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乙方进场后,甲方对乙方人员进行三级教育培训,乙方要确保全部人员参加培训,且必须全部考核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乙方每天都应召开班前会,每周五有班组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乙方应确保全体作业人员参加甲方组织周一的安全例会。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杜绝“三违”现象,在组织施工时,必须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四、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方案和安全交底进行作业,并严格按JGJ59—11标准和其他安全规章制度进行文明施工。
五、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由甲方提供,其它由乙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六、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七、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有擅自使用方负责。
八、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九、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的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十、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甲方和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查责任。
十一、甲方的安全管理目标
1、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四消灭、一达标”,即:消灭死亡事故,消灭重大机电事故(如塔吊倾覆、断臂、吊车倾覆等),消灭火灾事故(一次性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消灭轻伤、重伤事故的发生。
2、严格执行工地的有关规定,确保本建设工程项目达到JGJ59—99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的要求。
3、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杜绝非典型肺炎或其他传染病的出现及传播。
4、培训教育:对进入现场的操作人员培训覆盖率100%,持证上岗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十二.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纪律处罚规定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不戴安全帽者罚款200元,不正确使用者(如不系好帽带)罚款200元。
2) 高空危险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违者罚款500元。
3) 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严禁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物件等,违者罚款200元。
4) 违章动火及在施工现场内戏耍打闹者罚款200元。
5) 坐在脚手架防护栏上休息和在脚手架上睡觉,罚款200元。
6) 擅自挪动或拆除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牌、安全标志,罚款200元。
7) 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施工人员,清退出施工现场。
8) 严禁酒后上岗者,一经发现,立即清退出施工现场,并处200元罚款。
9) 违反其它安全操作规程者,依照有关条款给予经济处罚或清退。
10) 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施工人员不准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准故意破坏工地安全标志板牌、数字牌。违者罚款200元。
11) 使用各种机械设备,必须通过电工接线,严禁私拉乱扯。违者罚款200元。
十三、乙方因违反JGJ59—11标准或没按甲方的施工方案、安全交底作业,发生安全事故或乙方在不属于工作时间内,所发生的任何负伤损失及相关医疗费用概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损失。
十四、乙方因违反甲方的现场安全纪律及文明施工要求,不接受甲方的管理及惩罚,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并将其清退出场,概不负责乙方的任何损失。
十五、补充条款:
十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章) 乙方: (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日 期:
篇14:停建工地安全管理责任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的安全,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安全协议。
1.乙方人员必须在甲方指定的作业区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作业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2.乙方在作业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治安、防火、防爆等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3.乙方应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有分管安全的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乙方必须认真做好本单位职工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员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5.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乙方进入甲方施工作业前,必须经甲方安全教育交底之后方可作业。
6.乙方作业过程中,如需要使用能源介质等,必须经甲方领导同意,由指定的专业人员使用,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7.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工器具,乙方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未经确认不得使用,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8.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因违纪安全管理规定或因意外发生工伤事故的,必须上报上级公司和政府部门,并同时报告甲方。甲方配合乙方人员实施救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若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乙方除承担上述相应责任外,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与此相关的其他损失。
9.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入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持证上岗。
10.乙方员工不得酒后进入作业现场。
11.乙方施工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12.乙方须教育员工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治安管理条例,不得同甲方员工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不得盗窃和私拿甲方的物品。如有违反,由乙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并移送保卫部门处理。
1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天进行清理干净,施工结束,乙方对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对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乙方施工完毕后,清理出的垃圾堆放在甲方指定的场地内,否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
14.乙方在施工作业期间应遵守甲方的定制管理制度,物料要摆放整齐,工器具用完之后要归位,做到整洁、整齐、文明。
15.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和保护现场,并上报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16.乙方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乙方停工整顿。乙方人员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项目款内扣除。
17.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18.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19.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5:2025年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尊敬的家长,请您认真阅读本协议。为加强我校学生的管理,确保您子女的安全,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与您签定《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应对子女的教育、安全管理负责。子女在走读期间家长应有以下教育、安全管理责任:
1、学生走读期间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对子女的安全和校外的管理全权负责。
(1)教育和管理好孩子不做任何危险的事,不要燃放烟花爆竹,不要玩危险性的刀具或玩具,不要去河边、坑边玩耍、滑冰,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2)严格控制火源,让孩子注意在用电、煤、液化气、天然气、柴草煮饭时,防止失火,以免造成危险。冬季用煤取暖一定要有烟囱,防止发生煤气中毒。
(3)注意食品卫生。特别是不吃变质、腐烂的食物,不吃不卫生、无商标、无生产日期或过期的食品,不购买流动小摊点的任何物品,同时注意各种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如果孩子发生疾病,应及时送往正规医院就诊。
(4)教育孩子不坐无牌无证、超员等有安全隐患车辆。经常教育子女上学和回家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遇路口小心行走,行路靠右、靠边,不在路上停留或打闹,不接触陌生人。12周岁以下学生不得骑自行车。
(5)过路口时要左右看,要慢行。
(6)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及放学后的校外安全责任,家长全部负责。
(7)家长督促子女按时回家、到校,不到有危险的地方。子女在该回家的时候没有到家,家长必须立即查明情况,跟老师联系。
2、家长应向学校提供家庭准确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主动了解学校上课的作息时间,严格按照作息时间督促子女按时到校学习。
3、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或不能上学,家长须及时向班主任请假。
4、家长要教育子女服从学校的管理和教育,并做到以下几点:
①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②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校,不滞留学校;③不打架、不骂人、不欺骗老师及其家人,遇事不隐瞒、不谎报真情。
5、学校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上课后私自离校,所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承担。
此责任书由家长签字生效。
学生姓名: 班 级: 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学校签字:
篇16:安全生产责任协议
为在黑龙江省宁安市卧龙乡英山村、爱林村等7村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黑龙江省宁安市国土储备整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承包人黑龙江省鸿庆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现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的检查,监督乙方加强所辖标段安全隐患的监管。
二、乙方职责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落实宁安市卧龙乡英山村、爱林村等7村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建设指挥部有关安全生产通知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驻地办各项安全生产的监管机构和安全生产监管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监管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活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安全监管工作与“三大监控”同时进行。
3、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责任制。从总监到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都要重视对安全生产监管,做到一环不漏,人人有责。总监是安全生产监管的第一责任人。驻地监理工程师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在任何时候都应监督施工单位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监督施工单位必须持证施工,持证上岗,遵守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工作督查,严禁无证施工及无证上岗。
6、加强对易燃材料和爆炸物的监管,要禁止施工单位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督查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督促施工单位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完整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对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督促施工单位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施工现场相关的安全标志牌是否设立。
10、督查施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落实;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正文一式二份,副本四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宁 乙方: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篇17:2025年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未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不准在道路上骑电瓶车。为保证学生的安全,学校建议家长不要让您的孩子骑电动车、摩托车上学。经学校多次思想工作后,学生因为家远仍坚持让孩子骑电动车、摩托车上学的,为加强学校对骑电动车、摩托车学生的管理,切实保证学生人身的安全,本着对学生、家长和社会负责的原则,家长需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学校、家长双方均应经常向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教育学生文明骑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家长教育孩子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平时经常检查孩子的车况,并对孩子校外骑车状况进行监控,以防意外的发生。
第二条:家长同意学生骑电动车、摩托车上学的,需教育和引导孩子做到如下几点:
1、严禁骑车进入校园。
2、要经常检修车,确保车况完好。车刹、喇叭声响是否灵敏、正常。
3、骑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边行驶,不逆行;转弯时不抢行猛拐,要提前减慢速度,看清四周情况,打开转向灯或以明确的手势示意后再转弯。
4、经过交叉路口,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的行人、车辆。
5、骑车时不多人并骑,不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闹。
6、骑车时不不载过重的东西,不骑车带人,不在骑车时戴耳机听音乐等。
7、骑车时,必须带头盔。
8、学习、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知识。
第三条:学生在骑电动车、摩托车上学、放学途中或外出、离校期间发生事故,造成本人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学校应积极配合处理,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学生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___中学
年 月 日
篇18:教师安全责任协议书
体育教师除履行任课教师安全职责外,还要履行以下几项安全责任:
1、每节体育课必须对学生进行相关项目的安全教育和保护措施。
2、按照体育课堂常规,体育教师在体育课或训练中必须带领学生先做准备动作,教育学生在练习中要运用正确的技术动作和体育锻炼习惯,确保学生在体育活动中不发生人身伤害。
3、教师在做示范动作时,也要注意自身安全。教授每个动作或技术前,先向学生或队员介绍相关项目的安全常识和保护方法。
4、体育锻炼既要教育学生勇敢顽强,又要教育学生小心谨慎。听从教师的安排。
5、体育课和课余训练时,体育教师必须亲自带领、指挥安排好学生和队员,按照课时计划上好每堂课。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防体育事故发生。如果教师无故离开,发生事故由体育教师负责。
6、体育器械使用前,体育教师必须事先检查有无安全隐患,在确保器材场地安全的情况下方可使用。如果因为没有事先检查,发生事故应由体育教师负责。
7、掌握所任班级有特异体质的学生(心脏病、重感冒等不能参加剧烈体育活动的学生)要有记录并安排特异体质学生其力所能机的活动或见习。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责任人留存,一份学校存档。以上各条必须遵守,若有违反造成损失的,由学校和有关部门视其情节和危害的轻重,对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追究。
甲方:中学(章)
乙方(责任人签名):
校长(章)
篇19:教师安全责任协议书
为加强教师队伍的管理,使学校的管理走向正规化,明确学校与教师的责任,保障教师与学校的合法权益,按照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的要求,特制定如下安全协议:
一、学校管理
1、学校负责检查、维护学校教学设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2、每学年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应有安全工作的内容并按计划实施。
3、学校给全体教职工购买平安险。
二、教师管理
(1)教师应于指定的时间内到校上班,不能按时到校的教师应说明原因并向学校主管领导请假,不能按时到校且不请假的教师,学校视为迟到或旷职,有权依据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产生相关的意外事故与其他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2)教师在校期间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上班期间遇事外出要请假。不请假外出者,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3)教师在校上班期间应不聚赌、不酗酒、不打架斗殴、不带小孩,凡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伤害及意外事故责任自负。擅自将小孩带校园出现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4)教师上下班,应乘坐有载客营运资质的车辆,凡因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而出现的安全责任,学校不负有任何责任;有自驾车辆上下班的教师,应严格遵守我国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学校不对车辆行驶期间的任何安全事故负有责任,车辆进校后不得私自驾车外出,外出应向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并留有请假条,教师上下班不得搭载他人(轿车、摩托车、电动车等),驾(骑)车外出如遇意外及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5)教师个人有事不能按时到校的应通过他人捎带请假条或自己通过电话向主管领导告知原因并请假,事后到主管领导处补假或销假,期间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6)教师在校期间从事与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个人行为致使本人发生意外的,学校不负有任何责任。
三、学生管理
1、上课铃声一响,任课教师必须马上进入教室,任何教师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擅自调课,教师不得中途擅自离开课堂。
2、重视做好学生思想工作,不能体罚、变相体罚、谩骂、讽刺挖苦、驱赶学生。在校期间要关注学生行为,学生出现行为异常时,要及时询问、制止、防止发生意外情况。学生上课时,教师不准以任何理由让其离开课堂。无特殊情况,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指派学生外出。不得提前下课、放学。
3、体育教师在上课时,要组织好学生,在学习中要做好示范动作,并有保护措施。
4、实验教师在上实验课时,要组织好学生,提前向学生讲清注意事项和实验安全,并做好示范。注意保管好实验药品及器材。
5、教师是课堂安全的直接责任人,上课期间,学生突发疾病或发现学生有异常情况,任课教师应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班主任,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的就医工作。班主任应及时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重大事故应及时向学校报告。
6、如有学生无故没有按时到校,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其家长取得联系,追查缺课原因。科任教师每节上课时,应清点该班学生人数。对缺席的学生应逐一核实,对去向不明的学生应及时和班主任联系,进行核实。
7、班主任任安全课教师,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组织学生学习自救方法和自救措施。
8、放学后,教师若滞留学生,教师必须在场。节假日,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让学生来校。
9、两操后学生上楼梯由班主任组织有序上楼,每节课后,学生下楼安全由本节科任教师负责。
10、学校实行“首遇负责”制度,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师要负起责任,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学校
11、除上述内容外,教师必须同时遵守执行学校其它安全管理制度。
12、对于因工作疏忽而造成学生伤害的,要依据相关规定或法律追究其责任。
1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一年。此协议一式两份,教师和学校各执一份。
苏州新区希望小学
学校法人(签字):__________
20 年 月 日
责任教师(签字):__________ 20 年___月___日
篇20:施工安全责任合同电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立责任书单位: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施工期间的人身、设备安全,以及运行中设备的安全运行,进一步明确施工中甲乙双方职责,落实安全责任,根据电力行业颁发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特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有关条文如下:
1、甲方安全职责:
1.1甲方应对乙方事先提交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和安全施工资格证书进行审查及备案,了解在此前的施工业绩及施工安全情况。
1.2审查由乙方提供的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和企业法人代码及税务登记证书进行审查及备案。
1.3审查由乙方填写的外包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表,包括施工人员概况、特种作业人员及“上岗证”复印件,审查由乙方提供须主管部门确认的工程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名单证明原件。甲方按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施工证。
1.4甲方应对乙方事先提交的该工程的“三措”计划进行审查和指导,合格后监督乙方严格执行,必要时或根据乙方请求及《安规》要求增设甲方专人监护。
1.5协调乙方提出的沿线交叉跨越线路停电配合等工作,必要时应会同乙方现场实地踏勘,商定施工方案。
1.6开工前甲方负责向乙方负责人和现场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全面交待现场工作条件及工作环境,对有关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1.7施工期间甲方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监督,发现违章作业及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可及时制止、纠正,必要时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1.8负责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有关职责。
2、乙方安全职责
2.1必须具有国家行政部门发放的有效的“三证”: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全套复印件、建设部门颁发的《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施工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2.2提供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同时应提供受法人委托签订经济合同、签订安全责任书的证明书原件及“进(出)城承包工程许可证”。
2.3开工前乙方应填写《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表》、《施工(工作)人员概况》,提供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名单及“上岗证”复印件,提供经主管部门确认的工程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名单的证明原件。
2.4开工前组织对全体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工作任务,使全体施工现场各级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项。对施工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活动和总结,并有记录,必要时请甲方派员参加。
2.5开工前提供维护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作业计划、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对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必须订立单项措施。
2.6禁止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残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新入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与参加劳动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交待现场安全注意事项,相关记录、资料正确齐全,方可进场作业。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禁止使用临时工、民工或劳务协作工,临时招用的民工进行适合现场作业的安全教育后方可进行地面辅助作业工作,民工、临时工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7施工期间,各种交通工具、设备和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工程使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防护设施的必须有安全检查记录。交通工具、设备和工具的维修与保养,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伤亡事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2.8施工时,乙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明确安全员。对在正在使用的设备上施工的,应与甲方一起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才能施工。施工中一旦发现有安全隐患的,乙方应立即停工,并报告甲方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整治后确保万无一失再施工。施工人员进行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切实保证施工中的人身、设备安全。
2.9乙方施工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方可参加施工。对从事垂直运输机械、安装拆卸、爆破等特种作业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全体施工人员(包括民工)必须按甲方规定佩证上岗。
2.10乙方应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乙方对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电力、通信线路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如没有防护,或防护不当而导致既有设施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11及时详细地对沿线交叉跨越、高低压线路等进行实地踏勘,提供书面资料,便于甲方协调配合。
2.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督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施工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乙方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甲方提出的有效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2.13负责合同中规定由乙方承担有关职责。
3、安全考核:
3.1若因乙方人员违反本责任书或违反《安规》及安全规章制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3.2若因合同期内乙方维护不力或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并且可以作出取消其代维资格,合同终止的处理。
3.2若因乙方人员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无违反本责任书或违反《安规》及安全规章制度,并在合同期内没有发生责任安全事故,甲方应对乙方在安全工作上给于适当奖励。(建议奖励20__元左右)
4、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责任书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责任书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