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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标准范本法律有效汇总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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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写借条的法律效力_借条范本_网

范文类型:借条欠条,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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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写借条的法律效力

通常情况下,借贷双方应该先订立借款合同,然后再出借钱款。但具体生活是复杂多样的,先拿钱后补写借条的情况也经常发生。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补写的借条的法律效力如何,换句话说,补写的借条有效吗?下面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了补写借条的法律效力相关内容,供你参考。

补写借条的法律效力相关内容

一、补写的借条的法律效力如何

借条是借他人财物时写给对方的条子,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如果没有借条,别人就能赖账。而欠条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

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 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两年。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时,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xx年内不主张权利,则丧失胜诉权;但是从出具欠条之日起,两年内不主张权利的,丧失胜诉权。

事后补写的借条是否有效,要看如何写。借条有两种,一种是交付凭证,一种是结算凭证。那么事后补写的借条,则是结算凭证。陈志群律师建议,此类借条应当写清何人何时借款多少数额等内容,这样的借条则为有效,但是一定要注意不要跟实际借款经过有冲突,否则容易成为债务人赖账的可趁之机。

二、补写的借条有效吗

为避免补写的借条无效,补写借条时宜将下列内容写入借条中:

1、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2、借款时约定的还款期限

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3、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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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快速有效追讨债务方法_借条范本_网

范文类型:借条欠条,全文共 1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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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有效追讨债务方法

网络上有这么一句话:借钱的时候你是大爷,还钱的时候他是大爷。债务追讨一直都是比较麻烦的事情,要成功追讨债务都是讲究方式方法的,不能采取非法的手段,否则不仅不能追到债务还会导致自己身陷囹圄。那么,我们该如何快速有效追讨债务?下面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了快速有效追讨债务方法,供你参考。

快速有效追讨债务方法

一、申请支付令

支付令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律规定的一种督促程序,目的是使债权人的债权得以迅速实现。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等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根据此规定,债务人在接到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应当在15日内清偿债务或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在规定时间内收到债务人书面异议的,即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去法律效力。但债务人在此期间既不清偿债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的,则支付令取得与生效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债权人可根据支付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外,需要提醒的是,一些债权债务明确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形式索取。

二、申请先予执行

先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在某些案件作出判决以前,为解决原告当前的生活急需等困难,先向被告执行一定财物的临时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指出,在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劳务报酬纠纷以及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纠纷等民事案件过程中,对符合先予执行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裁定先予执行。申请先予执行应具备下列条件: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对等给付的义务,只存在一方当事人享有权利,另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行使权利的紧迫性,即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急需实现其权利,如不实现势必严重影响其生活或生产;须有当事人的申请;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三、申办强制执行公证

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经审查核实认为无疑义的,对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并依法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债务人不履行公证文书规定的义务时,债权人可不经过诉讼程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证明活动。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发布的《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中规定,公证机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

(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三)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

四、提起代位追偿诉讼

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代位权的发生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2、债务人须享有对第三人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

4、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使其到期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以上就是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如何快速有效追讨债务的知识,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咨询华律网专业律师,或者直接委托华律网律师帮您摆脱法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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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借条复印件的法律效力_借条范本_网

范文类型:借条欠条,全文共 12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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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复印件法律效力

在借款纠纷案件中,常会出现当事人无法提供借条原件而仅能提供复印件的情况。借条原件在转换为复印件的过程中,既有可能准确无误地反映出案件的事实 ,也有可能被篡改、变动,使其真实性得不到保障。那么在作为证据使用时,借条复印件的法律效力如何呢?简言之,借条复印件有法律效力吗?下面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供你参考。

借条复印件的法律效力

一、借条复印件的法律效力如何

借条复印件在作为证据使用时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经过与原件核对无误或者对方当事人不表示异议,即被采信;另一种情况就是因无法与原件核实或者遭到对方当事人的异议即被否定。

在使用借条复印件作为审判案件的证据时,需要注意两点:

1、复印件作为间接证据的证明力,不能因为其真实性上存在瑕疵而完全被否定。

2、作为传来证据的复印件,特殊情况下证明效力甚至高于形式上的原始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规定》中对未经核实的复印件,并没有完全否定其证明效力,而是对其证明效力进行了有效的约束和规范。仔细推敲,我们就可以得出,即使是无法与原件核对或遭到对方异议的复印件,只要严格按照间接证据和传来证据的运用规则进行查证,仍可以被采信。

二、借条复印件有法律效力吗

间接证据运用规则是:第一,不能单独证明待证事实,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第二,每一个间接证据都应能查证属实;第三,每一个间接证据都与事实的某一方面有客观的联系;第四,各间接证据之间不存在矛盾,内容和形式均一致;第五,各间接证据得出得结论都是肯定的,并且具有唯一性,具有排他性。

借条复印件只是不能单独作为有效证据采信,并非指复印件丝毫不具备证明力。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是真实性存在瑕疵的间接证据,而间接证据并非不具备证明力。也就是说,如果复印件之外,还有其他的间接证据也能够佐证其待证事实,而这些证据均真实有效,且对方不能提出强有力的反证,那么,复印件就能够具有强势证明力。

传来证据由于经过了中间环节的传播,在其形成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差错和失实。因此,就其证明力而言,准确性和真实性比原始证据要差。但是,传来证据也有一个例外,就是如果传来证据形成在案件事实的最初阶段,其证明力就要比经过流转的原件更具有证明力。

综上,对于复印件证明效力的确定,必须要结合证据与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各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在复印件与其他证据能够形成证明体系,具有证明优势的高度盖然性后,根据证据规则和法官自由心证的确认,复印件就能够具有相当于直接证据和原始证据的证明力。

以上是关于“借条复印件的法律效力如何”以及“借条复印件有法律效力吗”的相关法律材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生活中,由于疏忽大意或者某些意外事件的发生,很可能导致借条原件毁损、灭失,此时如果您还持有借条复印件,那么根据具体情况,借条复印件也是可以作为证据被采信的。至于借条复印件何时可以作为证据,何时不具有法律效力,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让律师结合您的实际情况,给您作最恰当的解释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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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被改动的借条法律效力相关问题_借条范本_网

范文类型:借条欠条,全文共 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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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动的借条法律效力相关问题

借钱给他人时,出借人可以通过订立借条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债权。一般来说,只要有借条,要回欠款是不难的,但是若借条的某一条款有涂改的痕迹时,被改动的借条法律效力如何呢?这也就是说,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借条被改还有法律效力吗?下面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了被改动的借条法律效力相关问题,供你参考。

被改动的借条法律效力相关问题

一、被改动的借条法律效力如何

借条被改是否有效,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实质性的影响。对方找人模仿您的笔迹,增加了利息内容。对于增加的利息部分,是无效的。而对于借款本金,并无实质性的影响,故本金部分是有效的。

签订借款合同的基本要求:

1、借款合同必须依据国家批准的信贷计划和有关规定签订,以保证国家信贷平衡和资金管理。银行应对申请贷款的企业进行审查,主要审查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否有销路,审查企业的贷款是否专款专用。

2、贷款方应对贷款申请人进行资信和经营情况调查,不应同无保证的企业签订借款合同。

3、政府机关、财政部门、事业单位、群众团体以及没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不能充当借款保款证人。

4、借款合同的利率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利率签订,否则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

二、借条被改还有法律效力吗

借条修改后是否具有效力主要看借条的主要内容是否作出了修改,其中借条的主要内容为: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综上,如果借条被改动,首先要看改动是否涉及实质性问题,若不涉及,则改动无关紧要;若是涉及借款合同约定的实质性问题,那么应该在改动处加盖印章,以证明改动有效,否则,改动的借条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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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欠条和借条及收条的法律效力你知道多少呢?_借条范本_网

范文类型:借条欠条,全文共 3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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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和借条及收条法律效力知道多少呢?

欠条借条收条三者之间有什么关系呢,他们的法律效力你们知道多少呢?下面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了欠条和借条及收条的法律效力,供你参考。

欠条和借条及收条的法律效力

一、欠条、借条、收条的法律含义、证明的事实及映射的法律关系

欠条、借条、收条是生活工作中常见的条据,这三种条据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含义却相差甚远。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借条,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收条,是收领人向送给人出具的表示收到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用来反映或者证明“收到”的事实。

二、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很多人对什么时候该打借条,什么时候该打欠条总是不能准确把握,其实区分两者并不难。欠条和借条至少有两点是不同的:

其一,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所有权人的东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早已存在,打欠条的目的就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

其二,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在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某一个时间点。

实践中把借条写成欠条或者反过来把欠条写成借欠的情况很多,造成文不对题,结果往往给事实的印证,法律关系的认定以及权利人利益的实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A跟B关系非常好,B向A借了3万元应急,B打了一个欠条给A,没有约定还期,那么过了两年之后,如果没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情形,A再向法院起诉要求B还款,就很容易被法院认定为超过了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其根本原因在于,欠条自债务人出具时起,债权人即享有向其主张还款的权利,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而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是两年,两年以后再去主张,当然就丧失了时效期间。如果当初B给A打的是借条,同样没有约定借期,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出借人A过了两年再向借款人B主张还款,自其主张之时诉讼时效才开始起算,此时A起诉B,法院当然可以依法支持。所以虽一字之差,却差异重大,结果截然相反。

三、出具欠条、借条、收条的注意事项

1、内容要相对完善。欠条要写清欠款的数额币种、或者物品的数量以及名称、品质、规格或者型号等基本自然属性,拖欠的原因,返还的日期,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还要写清债权人、债务人的准确名称或者姓名,最后要由债务人署名或者签章并写清出具的日期。借条除了要写清上述事项外,还要写清借期、利息(或者租金)及逾期不还的罚息(或者违约金)等事项。收条除了要写清上述相关事项外,要特别写明法律后果是什么,比如“至此,双方债务结清”,“至此,双方委托代理合同终止”等。

2、用语要准确。杜绝使用模糊用语,如“大概”、“估计”、“可能”、“差不多”、“算是”、“或许”等等;含义要清晰明确。笔者碰到很多人这么写借条:“A借B壹万元”,从字面上分析让人糊涂,到底是A借了B的钱还是B借了A的钱呢?其实写清楚并不难,比如可以写“A借给B壹万元”或者“A向B借壹万元”就不会产生歧义。

3、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签章,但现实中也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去抗辩呢?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一式两份)条据,双方作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会因此伤了感情。

4、主体身份要确认。如果是公司,查一查公司是否已经注销,公司名称是否准确(公司名称差一个字就是另一个公司了,比如“山东立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山东坤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就是两个不同的公司),自然人是否成年(判断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姓名是否与身份证相符合(特别注意:同音异字也会留下麻烦)。此外,主体的基本身份信息也要留下,比如自然人的年龄、住址、民族、职业当然还有联系方式,公司的住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等。最好的是双方互相留下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是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数字一定要有大写。可以只写大写的数额,最好是大小写对应,这样就不容易被修改了。如果只写阿拉伯数字1234567890,很容易被添加和修改。再有就是技术层面的注意事项了:举例说“130000元人民币”,尽量不要写成“拾叁万元人民币”,而要写成“壹拾叁万元人民币”,目的也是为了防止被修改成“X拾叁万元人民币”。

以上各项都是为避免法律风险而作的有益预防,当然“益”一般是有方向性和对立性的,对此方有益对彼方可能是有害或者是不利的。但益和弊是相对的,完善的条据对交易双方是公平和对等的,能够达到一种利弊平衡的效果,从而最大限度保障交易的安全,避免无谓的法律风险,保护“善意交易人”的合法权益。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事实证明,正因为有了“漏洞”和“缝隙”,才滋生、助长了一些人的“邪念”,所以不论从哪种意义上讲,我们都应该写好条据,不给恶人可乘之机,同时也保护好自己。

四、瑕疵条据的预防和补救

你是否遇见这样的情况:有时欠条上没有写明出具日期,或者没有写明欠的谁的钱,或者虽然约定还款日期却没有在欠条上体现;有时出具欠条的背后其实并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而是因为婚姻家庭纠纷而不得已出具的;有时写欠条是因为被胁迫、被欺骗、被诱导等原因而出具的;……等等。碰到这些情形,该怎么办呢?

1、对于条据内容和形式欠缺的补救:

一种方法就是事后以书面形式补正。让出具人对不完善的事项再出具一张《说明》、《补正》或者《证明》等对错误、欠缺或者遗漏的事项作以补充,或者重新出具一份内容完善的条据,作废掉原来有瑕疵的条据。另一种就是权利人主动补救。如果出具人不愿意再出具这样的书面材料,权利人就要收集其它证据去完善这些不足,比如对双方谈话、对话作录音,对能够反映实体关系的其他证据注意收集和保存等等,以防不测。

2、对背后另有原因的条据的补救:

这样的条据在出具时往往是在“权利人”的要求下或者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情况下所为,事后出具人认为对已方不公,或者情况有变,或者本身就是出于儿戏而反悔。这种条据的补救比较困难,主要是因为对方一般不同意补正并且已经有所防备,但也并非对此就束手无策了。事物的发生总要留下痕迹,真实的事实一定会有较多的证据可以取到并加以印证,而不真实的事实要成立其实也很难。所以碰到这样的情形其实应该满怀信心,收集尽量多的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证明真实的情况,真实的事实,真实的法律关系,找出虚假事实的破绽和漏洞,找出对方真实证据与虚假待证事实之间的逻辑裂痕,中断证明链,坚决斗争到底,这样一来,柳暗花明的结果就离你不远了。

3、对受违法犯罪行为影响而无奈出具的条据的补救

对这种条据的补救除了依靠第2项当中的方式方法外,还可以向公安、检察等司法机关报案,是治安案件的就立治安案,是刑事案件的就立刑事案。当然对于这类案件到底是否真的违法犯罪,司法机关在把握尺度上,各地偏差很大。即使同是一个地方的司法机关,甚至同一司法机关内部的不同的办案人员往往也是争论不休。这主要是根源于法律或者司法解释的规定很模糊,可操作性差,而且还有几个不利于立案的内部规定: 20xx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的通知》、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20xx)》等,致使司法机关在追查这样的经济犯罪时畏首畏尾,担心深陷泥潭不能自拔,要想彻底改变这种局面需要从立法根源上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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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学生借条的标准格式_借条范本_网

范文类型:借条欠条,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生,全文共 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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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借条的标准格式

打借条时不要使用多音、多义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生借条的标准格式,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小学生借条的标准格式篇一

因举办中心比赛活动需要,现向中心预借经费*元,并承诺于本月*日前核销,逾期罚款。此借条一式两份。

借款使用细则:

借款人:

借款日期:

小学生借条的标准格式篇二

借 条

今由于 的需要,于 年 月 日向 借用 等物品,并确保在使用完毕后完好归还。

经办人: 团委老师签名盖章

借用单位:

年 月 日

小学生借条的标准格式篇三

借条

今借到黄子华与X年6月30日向借了一本《语文毕业复习宝典》,准备于X年10月1日还给原主。

借物人:黄子华

X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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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法律有效的借条样本

范文类型:借条欠条,全文共 8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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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人们都免不了会向别人借钱或别人向你借钱,这时最好就要写一借条,那借条应怎样写呢?为了尽可能不发生纠纷,借条怎么写具有法律效力?下面为您介绍:

注意写借条格式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借条书写格式及内容举例如下:

借条

今A借给B人民币壹万元整,即¥10000.00元,自20xx年2月9日至20xx年8月8日,期限6个月,利率为每月0.8%,利息共计人民币肆百捌十元整,即¥480.00元,全部本息于20xx年8月8日一次性偿还。

借款人:B(签字、手印、签章)

借条的有效期分两种情况:

1、只有借款时间,并未约定还款时间的,债权人即可以在两年诉讼时效到期之前,也可以在认为债务人经济状况恶化,无力偿还欠款时随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借条上明确约定还款时间时,则诉讼时效的计算自约定的还款时间起两年内。 注意事项:

由于借条是发生借贷关系的凭证,因此,借条的持有人就是当然的债权人。在借款时写下了借条,但在还款时却在债权人找不到借条的情况下,债务人把钱还了回去,这种做法既不符合民间帐目清好弟兄的习俗,又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犯了大忌,一旦债权人否认收到还款的事实,反而以借条为证据向债务人、乃至人民法院提出要求债务人还款的主张,债务人在举证不能的情况下,就要承担败诉的后果,岂不冤枉?!

因此,在此情况下,可以继续跟债权人索要借条,或让其给书写于某年某月某日收到的数额为某某元的还款的收条,以做为还款的证据,即使将来发生以借条为由继续向债务人要钱的状况,也完全可以凭借手中掌握的收条对抗其恶意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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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有关于十分标准的借条范本

范文类型:借条欠条,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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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因_________________原因,

今因_________________向_________借取人民币(大 写)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利息按照年利 率____________ 支付(即每一万元利息为___________/年) 。 本息于____________还清,以此为据。

_________借取人民币 (大写) ______________ 小写¥__________,利息按照年利 支

付(即每一万元利息为___________/年) 。本息 于____________还清。此为借款人之存根,非 借据。

借款人: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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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万借款借条堪称范本却不受法律保护为什么?_借条范本_网

范文类型:借条欠条,全文共 2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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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借款借条堪称范本却不受法律保护为什么?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借条是十分重要的证据之一,对明确双方当事人借贷关系成立与否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审判实践中,有的当事人出具的是“欠条”,有的提供的是“借条”,各有不一。下面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8万借款借条堪称范本却不受法律保护的案例,供你参考。

8万借款借条堪称范本却不受法律保护的案例

任某听说走私香烟能赚大钱,决定铤而走险。筹措资金时,任某将自己的打算向战友贾某和盘托出。贾某看在战友的情面上借出了8万元。结果,任某在推销香烟时被查获。贾某得知后,持借条把任某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作出民事制裁决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收缴用于非法贩卖香烟的借款8万元。

这是任某给贾某打的借条内容,可以说堪称完美无瑕:

为了做生意,现收到贾某(身份证号:234567…0898)以现金出借的¥80000.00元(人民币捌万元整),借期陆个月,月利率6‰(仟分之柒),贰零壹叁年拾贰月捌日到期时本息一并还清。如到期未还清,愿按月利率10‰(仟分之拾)计付逾期利息。立此为据。

借款人:任某

(身份证号:765432…1817)

贰零壹叁年陆月捌日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法院不支持原告贾某的诉讼请求呢?8万用人民币就这么没了吗?贾某很不服气,接下来小编就给您讲讲,请朋友们认真阅读,千万不要大意!

7个方面关键要素决定了借贷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包括: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

(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

(三)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

(四)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

(五)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实践已充分表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扰乱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从根本上损害了群众利益,给经济生活和社会安定造成了严重危害。按照国务院(1998)第247号令第18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所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这是因为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本身是违法行为,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也是不合法的,参与者由此造成的损失,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一)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二)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三)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该批复还规定:借贷利率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办理。无效的民事行为不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因而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果。

4、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

《贷款通则》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务。”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违反国家金融法规,属于无效合同。依照有关法规,对于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法院除判决返还本金外,对出借方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利息应当收缴,对借款方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5、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6、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图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7、高利贷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由此可见,高利贷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结合本文开头的案例做一分析解释: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本案中,贾某的出借行为显然违法,故法律予以惩戒。

同样,我们再看2个法院判例,便于朋友们理解:

案例:乘人之危。

万某的儿子突发疾病需住院治疗,为此万某急匆匆向邻居滕某借款1万元。滕某提出要按月息5%给付利息,迫于情势,万某违心写下了一张半年后归还1.3万元的借据。还款期到,频遭催债的万某实难以高息还款,诉至法庭。法院审理认为:原告的行为系乘人之危发放高利贷,属无效民事行为,判决万某偿还滕某本金1万元及利息541.6元(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计算)。

点评:

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一方以欺诈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所谓乘人之危,是指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某种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并做出违背其真意的意思表示。本案中,高息借款并非万某的真实意思表示;滕某在主观上具有乘人之危的故意,所取得的利益明显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综上,原告的行为符合乘人之危的构成要件。

案例:手段非法。

李某和张某原是生意伙伴,后因关系恶化绝交,但张某尚欠李某部分货款。今年5月,李某将张某非法拘禁并逼迫其写下6.5万元的借条(事后张某就非法拘禁一事向公安机关报案,该案另案处理)。同年8月,李某持借条起诉,要求张某归还全部欠款。法院经审理,判定李某用胁迫手段使张某写下的借条无效,只认定张某偿还其承认的3.2万元欠款。

点评:

《民法通则》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所谓胁迫,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做出违背真实意思的表示的行为。本案中,张某出具欠条的行为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故法院认定为无效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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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补写的借条的法律效力如何_借条范本_网

范文类型:借条欠条,全文共 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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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写的借条的法律效力如何

通常情况下,借贷双方应该先订立借款合同,然后再出借钱款。但具体生活是复杂多样的,先拿钱后补写借条的情况也经常发生。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补写的借条的法律效力如何,换句话说,补写的借条有效吗?下面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了补写欠条的相关说明,供你参考。

补写的借条的法律效力如何

借条是借他人财物时写给对方的条子,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如果没有借条,别人就能赖账。而欠条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

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 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两年。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时,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xx年内不主张权利,则丧失胜诉权;但是从出具欠条之日起,两年内不主张权利的,丧失胜诉权。

事后补写的借条是否有效,要看如何写。借条有两种,一种是交付凭证,一种是结算凭证。那么事后补写的借条,则是结算凭证。陈志群律师建议,此类借条应当写清何人何时借款多少数额等内容,这样的借条则为有效,但是一定要注意不要跟实际借款经过有冲突,否则容易成为债务人赖账的可趁之机。

为避免补写的借条无效,补写借条时宜将下列内容写入借条中:

1、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2、借款时约定的还款期限

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3、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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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借条怎样写才有效_借条范本_网

范文类型:借条欠条,全文共 1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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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怎样写才有效

村干部每次直返都打欠条,却没想过给钱,商家应该怎么办?借条怎么写才合法?下面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案例,供你参考。

村干部吃饭打白条近6万元难收回,民间借条怎样写才有效

黄陂六指街的78岁陆老先生有个10多年的心病:他开餐馆期间,16个村、5家单位,在他的餐馆吃饭打白条,现在他家餐馆关闭已经6年了,还有6万多元欠款,至今讨要无门。

昨日,陆老先生向本报求助,希望能帮他讨回自己的血汗钱。

陆老先生介绍,1989年11月他在当时的甘棠镇上开了一家小餐馆,小餐馆生意很好,附近村委会遇事也到他的餐馆吃饭。但是,村委会干部吃饭后往往以村委会的名义打白条欠账。想到是“村里的”,陆老先生并不在意,随着欠款越来越多,20xx年起,陆老先生不堪重负,讨要欠款。开始还能要回一点,之后就要不回了。直到20xx年餐馆关闭,还差6万多元。

长江日报记者在陆老先生处看到,欠条有数十张,都已发黄。其中,有4张欠条上记载的是“早点”,早点欠条多的15元,最少的7元。还有几张是《武汉市黄陂区村级债务核定书》,每张都记载着一个村欠账总数。陆老先生说,这是欠账的村将“小白条”收走后,打的“大白条”。

在陆老先生的统计表上,共有16个村欠款5.91万元,最多的一个村是甘棠村,欠款2.35万元。另外还有林业站等5家单位,欠款6936元。

陆老先生告诉记者,为了讨要欠款,10多年来,他不断往街里跑,区政府跑,都无功而返。后来跑不动了,儿子接着跑,得到的结果都是一样:承认欠钱,但没钱还。

昨日,六指街办事处办公室主任刘光涛受访时承认,欠陆老先生的钱是事实,街纪委也介入了调查,曾专门召集欠款村书记开会,协调他们还款。刘主任叫苦,这些村都很困难,一时难以还款,街里又不能强迫村里,只能是差得比较少的先还。

【法律解读】

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 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 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xx年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四、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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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有效法律借条样板

范文类型:借条欠条,全文共 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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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

今有×××向×××借到人民币大写_____万_____千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上述借款约定于200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前还清,逾期不还,借款人应承担违约金_____。双方约定本纠纷由_____人民法院管辖。

借款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借款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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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借条的8个法律陷阱_借条范本_网

范文类型:借条欠条,全文共 1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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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的8个法律陷阱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那么你知道借条的8个法律陷阱吗?下面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了借条的8个法律陷阱,供你参考。

借条的8个法律陷阱

1.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

案例:王某父子向朋友张宗祥借款20万元,并打下借条,约定一年后归还欠款及利息。想不到王某父子在借条署名时玩了个花招,故意将“张宗祥”写成“张宗样”。张宗祥当时也没有注意。到还款期后,张宗祥找到二人催要借款,谁知二人却以借条名字不是张宗祥为由不愿归还。无奈之下,张宗祥将王氏父子告到法院。尽管法院支持了张的主张,但张也因在接借条时的不注意付出了很大代价。

律师提醒:打借条时不妨请借款人把身份证号写上去,这样即使借款名字书写潦草,也可以凭身份证号确定其人。

2.是己借款,非己写条

案例:王某向张某借款10000元。在张某要求王某书写借条时,王某称到外面找纸和笔写借条,离开现场,不久返回,将借条交给张,张看借条数额无误,便将10000元交给王。后张向王索款时,王不认账。张无奈起诉法院,经法院委托有关部门鉴定笔迹,确认借条不是王所写。后经法院查证,王承认借款属实,借条是其找别人仿照自己笔迹所写。

律师提醒:借条书写现场完成、不得离开视线。

3.利用歧义

案例1:李某借周某100000元,向周某出具借条一份。一年后李某归还5000元,遂要求周某把原借条撕毁,其重新为周某出具借条一份:“李某借周某现金100000元,现还欠款5000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又可以解释为“尚欠”。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周某不能举出其他证据证实李某仍欠其95000元,因而其权利不会得到保护。

案例2:张某向王某借现金3000元,向王某出具借条一张:“借到张某现金3000元,20xx年8月17日”。后王某持该借条向人民法院起诉,张某当庭辩称此借条证实王某借其款3000元,要求王某归还现金3000元。后经证实,张某在书写欠条时,把本应写在现金3000元后的借款人名字故意写在“借到”二字后面的空格处,致使欠条出现歧义,以达到不还借款的目的。

律师提醒:借条内容应反复阅读,不留歧义。

4.以“收”代“借”

案例:李某向孙某借款7000元,为孙某出具条据一张:“收条,今收到孙某7000元”。孙某在向法院起诉后,李某在答辩时称,为孙某所打收条是孙某欠其7000元,由于孙给其写的借据丢失,因此为孙某搭写收条。类似的还有,“凭条,今收到某某元”。

律师提醒:写清借款原因,“收”“借”分明。

5.财物不分

案例:郑某给钱某代销芝麻油,在出具借据时,郑某写道:“今欠钱某芝麻油毛重800元。”这种偷“斤”换“元”的做法,使价值相差10倍有余。

律师提醒:写明借款用途,事由列清。

6.自书借条

案例:丁某向周某借款20xx0元,周某自己将借条写好,丁某看借款金额无误,遂在借条上签了名字。后周某持丁某所签名欠条起诉丁某归还借款120xx0元。丁某欲辩无言。后查明,周某在20xx0前面留了适当空隙,在丁某签名后便在后加了“1”。

律师提醒:金额的阿拉伯数字后面追加汉字大写,谨防篡改。

7.两用借条

案例:刘某向陈某借款18000元。出具借据一张:“借到现金18000元,刘某”。后刘某归还该款,陈某以借据丢失为由,为刘某出具收条一份。后第三人许某持刘某借条起诉要求偿还18000元。

律师提醒:将借据遗失一事明确载明。

8.借条不写利息

案例:李某与孙某商量借款10000元,约定利息为年息2%。在出具借据时李某写到:今借到孙某现金10000元。孙某考虑双方都是熟人,也没有坚持要求把利息写到借据上。后孙某以李某出具的借条起诉要求还本付息,人民法院审理后以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的规定,驳回了孙某关于利息的诉讼请求。

律师提醒:事先明确约定,并记载于借条之上。

写借条,要注意这8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借款用途;

5.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6.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7.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8.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借条不规范的四种常见情况1.借款文书不规范或干脆没有,导致文义含糊、不确切,利息约定不明确;

2.借贷双方名字书写不规范;

3.借条不是借款人本人亲自书写;

4.还有碍于双方友好关系,干脆没有任何文书,借款事实存在与否都很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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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有法律效力的借条范本

范文类型:借条欠条,全文共 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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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 (出借人)借给 (借款人)人民币 整,即¥ 元。借款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利率为每月 ,利息共计人民币 整,即¥ 元,全部本息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整,即¥ 元。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

注:

1、本借条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

2、借款人与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借条的附件,与本借条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借条出具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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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法律有效的借条样本

范文类型:借条欠条,全文共 11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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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民众之间的相互借款越来越普遍借贷的数额也越来越高 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日渐增多。在这类纠纷中债主提供法院的证据往往只有一份“借条”在法律上称之为“孤证”即没有其他证据相互佐证。因此民间借款中如 何写好借条需要注意一些事项。

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 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xx年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四、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

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五、借款时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较典型的案例是张三向李四借款10 万元,同时出具借条写明借款10万元。几个月后张三归还李1万元,遂将原借条撕毁张三重新为李四出具借条一份:“张三原向李四借款10万元现还欠款 1万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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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借条的法律效力范本

范文类型:借条欠条,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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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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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最具法律效力的借条范本

范文类型:借条欠条,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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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 条

今 借给 人民币(大写数字)××圆整,即¥××元。借款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利率为每月 ×%,利息共计人民币(大写数字)××圆整,即¥××元,全部本息于×××× 年×月×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数字)×× 圆整,即¥×× 元。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

注:1、本借条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2、借款人与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借条的附件,与本借条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借条出具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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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借条的标准格式_借条范本_网

范文类型:借条欠条,全文共 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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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的标准格式

借条:

借条是没有严格的标准格式的,要简单就简单得不可以再简单了,只要写明借款金额,能够证明双方的借贷关系,经借款人签名确认后,不盖章也是准数的。

例一:

后来,由于因借条的纠纷不断增多,为了能准确有效的依法保护贷方的合法权益,写借条都要要求内容简短精明,语言通俗易懂,字迹清淅,而且内容还要说明借款原因以及事实。出借人的姓名,借款金额(一定要大小写)、币种,如果是有利息的还要注明利息的计算方式。大额借款需要担保的,还要要求担保人签名盖章,然后经借款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例二:

借条

因在电脑城购买一台电脑资金不足,向张三借到人民币现金贰仟(¥.00)元整,经双方协商一致按

照工商银行同期利息的四倍计息,并约定于XX年12月30日前本息一并归还完毕,空口无凭,特立此据。

此据

借款人:李  四(盖章)

担保人:王麻子(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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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借条剪裁过还有效吗_借条范本_网

范文类型:借条欠条,全文共 1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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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剪裁过还有效

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那么你知道借条剪裁过还有效吗?下面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案例,供你参考。

借条剪裁过还有效吗案例

借条上下两端被剪裁,被起诉的借款人辩称被剪掉部分有一句重要的话,证明这张借条上写的话不能当真,故否认借款存在。法院审理认为,司法鉴定意见书结论为借条下方被剪裁部分“倾向有字迹存在”,不能证实被告提出的下方另有其他文字的主张,一审判决被告还钱。

原告李某和被告徐某曾有生意往来。李某诉称,徐某因故向其借款8万元,并出具借条,但到期后徐某并未还款,故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还钱。法院审理中,徐某否认存在欠款,辩称借条虽系其亲笔书写,但系在与李某做生意期间用来教李某如何书写欠条的样本,欠条底部原有一句证明该字条用途的话,但被李某剪掉。

法院经调查发现,借条在抬头“借条”两字以上及落款“借款人徐某” 以下部分均经过剪裁。物证司法鉴定部门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结论为“下方被剪裁部分倾向有字迹存在”。

法院认为,依据被告向原告出具的借条,确认原、被告之间为借款关系。该借款关系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应确认为合法有效,被告理应归还上述款项。被告否认欠款存在,亦不认可证人证言,主张借条下方被剪裁部分另有其书写的表明借条用途的一句话。司法鉴定意见书结论为借条下方被剪裁部分“倾向”有字迹存在,该鉴定结论不能证实被告提出的落款下方另有其他文字的主张。此外,被告未能提交相应证据,故原告提交的证据优于被告。综上,一审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 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8万元。

延伸阅读

写借条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

1、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

2、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比如:a借b一万元……这样的语言无法明确是谁向谁借钱,应当用“借给”而不是“借”,没有明确方向性。

3、不要书写借条的原因关系,比如:因为什么原因向你借钱,这个与借条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借贷民事行为,导致借款人引用该条件进行抗辩。

4、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体现在借条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借条当事人的过程。因为,有时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书写借条的,那么,该借条的签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5、也是最重要的,借款人的签名一定要亲眼所见,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来签署名字,就会导致借条失去证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经书写好的借条或事后书写的借条,必须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借条。

借条本身必须是一张完整的纸,不能是撕过或裁剪过的纸张,曾有一个真实的案例是:一个借款人分几次偿还借款,每次偿还就书写在借条的下部,最后,贷款人把下部撕去,否认借款人前面几笔还款的事实,将借款人告上法庭,要求其全额偿还。借款人以借条有撕去部分作为抗辩,最后被法官结合其他证件采纳借款人,判决贷款人败诉。

因此,借条的完整性也非常重要,防止借款人以借条不具有完整性作为抗辩,因为法院并不了解撕去的部分是否有其他意思表示,而民事诉讼中,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你作为原告主张撕去的是空白无用的废纸,是需要自己举证,如果举证不能就要承担败诉的结果。

还有一个是诉讼时效的问题,2年的诉讼时效是从还款日开始起算,如果从还款日起两年内,你未向借款人主张债权就丧失胜诉权。虽然从法理上,你只要向借款人要求还款就中断诉讼时效,但是,你要证明自己某日确实向借款人主张过债权是非常困难的(这种情况下由贷款人证明),在实践中基本没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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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借条怎么写才有效_借条范本_网

范文类型:借条欠条,全文共 11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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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怎么写才有效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民众之间的相互借款越来越普遍借贷的数额也越来越高 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日渐增多。在这类纠纷中债主提供法院的证据往往只有一份“借条”在法律上称之为“孤证”即没有其他证据相互佐证。因此民间借款中如 何写好借条需要注意一些事项。

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 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四、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五、借款时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较典型的案例是张三向李四借款10 万元,同时出具借条写明借款10万元。几个月后张三归还李1万元,遂将原借条撕毁张三重新为李四出具借条一份:“张三原向李四借款10万元现还欠款 1万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huang)”,又可以解释为“还(hai)欠” “尚欠”。由此产生争议对出借人非常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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