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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单身宿舍管理制度【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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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班宿舍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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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保安宿舍的规范化管理,建设一个良好的集体生活环境,现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保安宿舍管理由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委员会成员由班长/副班长及队长/主任组成,负责保安宿舍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其具体职责为:

1、 填制入住者名册,负责来访登记,并于每月月底前交公司;

2、 负责公物的检查、保养和维护,落实防火防害对策;

3、 监督入住者遵守规章制度;

4、 负责入住者与公司的沟通联系;

第三条:入住者必须为公司保安员,其他因特殊情况需要入住的,入住前须填写入住申请表,并由公司决定是否批准入住后方可入住。

第四条:入住者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自觉维护保安宿舍的生活秩序和公众道德。

第五条:入住者必须严格遵守下列事项:

1、 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各种公共设备、设施;

2、 保持宿舍的清洁卫生;

3、 注意节约水电、煤气;

4、 注意用火安全;

5、 遵守公共道德,注意维护纪律秩序。

第六条:入住者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不得改变宿舍或附设设施的原有形态;

2、 不得在宿舍内进行商业活动或类似的活动;

3、 不得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危险物品;

4、 不得在指定场所以外用火或吸烟,自己生火煮饭;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5、 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吵闹、放音乐等,使用电视、收音机不得防碍他人休息;

6、 起床后被子叠放整齐、洗换衣服不得堆积在宿舍内,暂不用的衣、鞋必须放整齐或放入柜内,保持宿舍整洁;

7、 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各种小动物;

8、 宿舍内不得留宿亲友,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与保安员关系及进出时间;

9、 不得在墙壁、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0、 爱护清洁,不得随地吐痰、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在地上,废物垃圾应放入垃圾筒内;

11、 房间清洁由住宿人员轮流负责;(每天清扫1次)

12、 节约用水用电,人去灯灭,关风扇;

13、 不得在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14、 早班人员应于晚上24:00前,中班人员应于凌晨1:30分前回到宿舍就寝,宿舍在凌晨1:30分前必须熄灯(特殊情况除外)。

15、 电话使用要长话短说,不得霸占;

16、 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丢失者责任自负。

第七条:入住者在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当向管委会汇报。

1、 建筑物或附属设施损坏时;

2、 火灾、水灾或失盗时;

3、 宿舍内出现传染病患者时;

4、 出现其他需要通报事项时。

第八条:入住者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在3日内退房:

1、 不具备公司员工身份,辞退保安员;

2、 违反规定被公司认为不适宜再住保安宿舍者;

3、 公司出于某种考虑,命令退房者。

第九条:保安宿舍包括配套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修缮,原则上由公司承担。因入住者过失或故意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全额负责。宿舍内的附设设施需要修缮时,由入住者直接向管理员提出申请。入住者不得对宿舍和附设设施进行改装。

第十一条:入住者应注意公共个人卫生,保持厨房、冲凉房、食堂、厕所的清洁卫生。

入住者应积极参加定期大扫除,(每月一次)努力保持宿舍内部清洁。

入住者应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注意个人健康,定期接受公司的健康检查,积极配合统一的防疫消毒活动。

入住者不得在走廊、楼梯、出入口和紧急出口处堆放杂物。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和安全装置的使用方法。

第十二条:凡违反第六条中第一项至第四项的处50元------300元的罚款;凡违反第五项至十五项的处10元------50元的罚款。凡违反规定造成损害的由责任人负责照价赔偿,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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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会议上的讲话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会议相关,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人事,全文共 6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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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大家上午好!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推动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深入学习有关人事管理政策,今天,在这里召开我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会议,以会代训。这次参会的人员主要有,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市人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全体同志、市直167个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事管理的人事科长和16县区的分管局长及人事股长及有关人员。

事业单位改革是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事业单位特质的现代人事管理制度。其主要内容组成有选人制度、用人制度、工资福利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改革的重心是选人、用人制度改革。今天会议主要内容是就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设置实施等人事管理工作进行布置和进行业务培训。

一、全市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回顾

我们回顾近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设置这两块工作。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回顾

市直自开始选人制度改革,我市制定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家人事部出台6号部长令,。

省人事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文件,照文件要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必须认真落实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制度,实行公开招聘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动态化管理,我市出台了《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对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范围做出了明确规定:凡是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和逆向流动人员,均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择优聘用。按照文件要求,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选调计划也纳入了公开招聘范围。自此,我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选人制度已基本建立,市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达到了100%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进一步规范了我市事业单位入口关,同时满足了全市事业单位长足发展的人才需求。据初步统计,自公开招聘以来,我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进人员达千人以上。

各县自以来,全市16个县(市、区、山)人保部门参照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操作要求和规程,制定了各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启动了全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在我市近几年实行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中,各级人保部门高度重视,按照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原则,认真履行指导、监督职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我市的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大中专毕业生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曾在《中国人事报》上得到了刊发和推广。

1、分级管理,加强领导

市县两级按照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原则,为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在每次招聘工作中,市人保部门都成立以局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县里也成立了领导机构。具体负责制定招聘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指导招聘组织实施全过程。在制定实施方案过程中,对用人单位提出的不符合招聘原则的要求和歧视性条件,坚决纠正。为保证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

2、严格程序,阳光操作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严格实行了三公开:招聘信息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人员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市监察部门、招聘主管部门的监察部门监督。

(1)招聘信息公开。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发布的招聘信息公告都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才网等有关媒体上发布7天以上。招聘信息包括用人单位的招聘岗位和计划数、岗位资格条件、报名方式、招聘办法、考试时间等事项。

(2)招聘程序公开。我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是在市委组织部、市人保局的指导和市监察部门监督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权限、规范的程序统一组织实施。公开招聘程序包括: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接受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初审;组织笔试、面试和考核;身体检查;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办理聘用手续。

(3)招聘结果公开。我们制定查分信息系统供报考人员查寻笔试、面试成绩,并将报考人员的入闱笔试、面试及拟聘用人员等招聘结果信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才网等媒体上公示7天,便于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在这些方面有些县区也做得不错,如:都昌县实行考试全程录相,星子县面试邀请外地考官并邀请政协人大场外监督,庐山管理局面试全过程电视录播等,如瑞昌市、修水县、共青城市、德安县认真实行招聘方案审核备案制

3、坚持公平公正原则。

在 公开招聘的考试过程中,我们严格实行公平、公正原则,招聘采取的是笔试、面试和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在招聘笔试过程中,制卷、改卷工作严格实行封闭制和领导负责制。

4、问题和不足。我们在看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的看到县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涉及到广大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涉及激烈竞争的就业,涉及到社会公平正义,受到了社会、媒体、家庭及社会的广泛关注。近年全国出现了多起公开招聘违规事例,反应强烈。4月,海南省三亚市事业单位开展公开招聘,将原本不符合资格条件的8名本系统工作人员亲属纳入招聘考试范围。经调查核实后,取消了8人考试成绩;又如江西乐安县公开招聘工作因违规操作反响强烈。其中我市市直之下的有的县区公开招聘工作因违规操作,也受到媒体关注。(1)、事业单位招聘存在不及时报市里审核备案,产生的社会反应的。(2)、招聘对象特殊化引起全国关注事例,产生的不良影响;(3)、招聘纪律不严,程序不到位等。从这些都是以后在招聘中应注意和避免的。

(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回顾

按照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事业人事制度改革的部署,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九办字〔〕10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8月开始,在全市开展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

7月份,省政府召开了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会议,省委、常务副省长同志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全省各地加快工作节奏,尽快使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进入运行轨道。3月份,全省在宜春市召开了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座谈会,各设区市就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总体情况以及遇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交流。会后,省厅下发了《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赣人社字92号),是对岗位设置工作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提出的解决办法。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和会议要求,我们开展了全市岗位设置工作的前期工作。

一是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结束后我们对该项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形成了贯彻意见,向市委、政府作了汇报,市政府、市政府转发了《市人事局关于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九办〔〕107号),在8月开始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10月成立了临时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并就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进行了布置。

二是对全市事业单位情况进行了摸底调研和岗位设置和方案申报审核,目前,全市有事业单位2845个,核定编制82617个,实有人数81892人。市直共有267个事业单位,参加岗位设置的事业单位有214个,岗位总数17153个,其中管理岗拟设2857个,专技岗拟设11192个,工勤岗拟设3104个,已核准通过170个单位(有些主管部门将其下属事业单位合并设岗后,再分到各事业单位。合并有171个单位),有44个事业单位因机构性质、规格、领导职数、单位职能等不明确暂缓进行岗位设置。16个县市区已核准14个县市区完成,开发区、庐山局正待市审核和核准。这里特别要提到的,市直设置阶段工作中,教育等系统组织严密,行动迅速,县区岗位设瑞昌,修水岗位设置审核材料准备充分。

三是我们在认真研究国家、省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政策文件,在赴外地市学习经验,结合实际,针对全市事业单位情况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开展市岗位设置与岗位竞聘工作的指导意见》,这次会上将下发。

四是为加强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今年五月成立了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在目前全市岗位设置的按编设岗阶段工作已基本完成的基础上,将进入下步岗位设置的实施阶即岗位聘用、岗位工资兑现阶段,下一阶段就是事业单位在完成岗位设置方案上报、核准、岗位竞聘、合同签订、市人事部门认定的前提下,兑现相应岗位的工资待遇。现在已从人事、教育、卫生部门抽出精干人员,采取脱岗的方式,负责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的具体工作。

五是存在问题和不足,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工作起步早,但因机构合并、职能调整等原因,设置实施工作一度停滞。从前期岗位设置情况看:

(1)认识不到位。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就是要建立新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通过设定岗位、竟聘上岗、签订聘用合同,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在具体实施中一些单位还存在岗位设置工作就是签订聘用合同,而对通过设岗、竞聘上岗,实现管理方式的转变、促进单位的长远发展没有明确的目标和思路。认为聘用制不过是搞形式,认为一签定终身的现象依然存在。

(2)工作不平衡。进展有快有慢。岗位设置情况复杂、问题多。市、县(市、区)很多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较少,单独进行岗位设置比较难。难在很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因编制少,又受结构比例限制,基本上没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很多单位对此很有想法。岗位设置与现行编制管理不配套。目前有部分事业单位随着事业的发展,有的职能强化、有的职能弱化,但是这些单位的编制数和三类人员的结构比例一直没作及时调整,存在难处。

但各地、各部门领导重视,在设置阶段,动手早、信息采集和岗位设置核准工作均走在全省的前列。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座各位共同努力、辛勤工作的结果,在此应当充分肯定!还希望大家再接再厉,继续完成下步岗位设置实施工作。

二、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下步工作安排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安排。继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加强领导,严格程序,阳光操作。 一是要把握选人制度核心。公开招聘的核心是公开。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无论是考试招聘还是考核招聘,都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是招聘要规范。首先公告要规范。公告是整个公招工作的行为规范,一经发布必须严格遵守。公告不得设置指向性、歧视性条件,不得设置与岗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不得违反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擅自放宽公招的对象、范围、条件和开考比例,不得擅自设置加分条件,专业设置原则上以教育部规定的学科专业名称为准,专业要求不宜过窄,综合管理岗位一般不限制专业。其次程序要规范。程序是公招结果合法有效的保证。公招的程序性问题,有明确规定,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再次是操作要规范。无论是从招考方案的制定到招考公告的发布,从组织报名到资格审查,从实施考试考核到进行体检,从拟聘用人员公示到办理聘用手续各个工作环节都必须按规定规范操作。按照我市下发的《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和在职考试选调工作人员操作规程》,这次会上将作讨论。第三是要严把六道关口。(特别是各人事部门)即公招方案、公招公告制定、考生资格审查、笔试组织实施、面试组织实施、审批六道关口,杜绝因公告表述不严谨、对象范围确定不适当、资格审查把关不严,笔试、面试操作不规范等带来的负面影响。

2、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工作安排

总体安排:按照我市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的总体安排,整个实施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实施准备阶段。从上半年开始至本月中旬,主要作好充分准备工作,包括组建工作领导机构、全面动员部署、抓好试点、组织专题培训等几个方面的工作。会议结束后,各县区、市各主管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要进一步认真学习培训会精神,全面、准确地掌握政策规定,熟悉开展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的方法步骤和基本要求,为顺利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打好基础。

二是组织实施阶段。从9月16日开始到11月30日结束。按照制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没有上报的要上报,核准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开展岗位聘用、拟聘人员审核备案等个方面工作。

三是验收认定阶段。从12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止。各事业单位认真总结岗位设置和组织岗位聘用情况,形成书面认定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验收后,按规定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确认。

三、做好全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要求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要求

1、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部门的职能作用,人社局职能不能被拿走或弱化。

2、市县分级管理,实行报备制。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度;公开招聘备案核准内容主要包括: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招聘方案及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备案核准程序分别为:制定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公开招聘实施方案及公告,经市人保部门审核同意并备案。备案核准批复以市人保部门正式文件批复为准。

各县区在报送公开招聘方案及公告时,须由县区人保部门分管领导带领相关责任人员,到市人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进行面审。

3、加大监督力度,发挥职能部门的指导监督职能

强化监督制度。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我们要求各县市区主动接受监督,每次必须邀请市纪委、监察部门派员全程监督。对每位评委和工作人员都严格遵守回避制度,净化招聘环境。对每位评委和工作人员都严格遵守回避制度,净化招聘环境。

(二)对加快推进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要求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事业单位实施人员聘用的基础,是落实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的迫切需要。各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在今年底前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一是要加快工作进度。今年11月底前制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开展岗位聘用、拟聘人员审核备案等个方面工作。除已经批准参公管理外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都要完成岗位设置管理。 目前,全市工作进度不一,有基本完成的、有部分完成的、还有没有开展的。如果事业单位未进行岗位设置并实施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工资则全部只能在相应岗位的最低等级,若不及时开展此项工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晋升时间和工资福利待遇自然会受到影响。请各区县、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抓紧组织实施。要求在11月底前完成岗位设置实施工作方案上报和完成认定工作。

关于有的正在申报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问题。在未批准参公管理前,这些单位属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未纳入参公管理的所有事业单位必须进行岗位设置管理。

二是要严格执行政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确保改革的平稳实施,各区县、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政策,不得违反规定突破规定的结构比例,不得因人设岗,不得将临时聘用人员纳入实施范围,要坚决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避免给以后的工作带来被动。

三是完成实施后兑现工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在按国家规定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之前,专业技术人员暂按所聘职务对应岗位的最低等级套改岗位工资,待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经核准后,再按确定的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也就是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的兑现必须是在已完成岗位设置方案上报、核准、岗位竞聘、合同签订、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前提下才能进行。因此,各单位应尽快进行岗位设置方案上报,方案已经核准的事业单位,要尽快研究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组织人员竞聘上岗,在完成岗位竞聘、重新签定或变更岗位聘用合同、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前提下,兑现有关人员的工资待遇,切实维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是做好数据库管理基础工作。为提高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凡是纳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及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都要纳入数据库管理。目前,这次会上还要对此套软件作讲解,在全市岗位设置管理推广使用,为实行数据库管理打好基础。

五是进一步完善聘用制管理。聘用制度是事业单位的一项基本用人制度,是实现事业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关键环节。事业单位在完成首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后,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人事管理制度。

总之,要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做到合理安排。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印发的岗位设置实施报送方式和时间安排表要求,要按照部、省工作部署,尽快建立聘用制度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各地、各部门要注意操作环节需把握的原则,严格政策,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发扬民主,稳步推进。按时按质地上报设置岗位实施方案,确保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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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职工宿舍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9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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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公寓是国家和学校投资改造,提供给在我校工作的的单身教职工居住场所。为保证青年教职工能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入住条件

(一)人事处登记在册的留校、调入的且家住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外的未婚青年教职工申请入住,需经所在单位同意。

(二)附中、附校登记在册且住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外的未婚青年教师,由单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方可入住。

(三)学校独立核算企业在职未婚青年职工住房应由企业在社会上租赁解决,确有困难且家住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外的,由所在单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入住。房租每月每床120元。

(四)寒、暑假期间,若青年教师公寓有空房间,在校博士生、博士后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借用探亲间,住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房租每月每床100元。

二、入住时每人须一次性交住房租赁保证金和备品押金共500元,退房时返还,不计利息。

三、入住人员调出须先退床方可办理报退手续。

四、入住人员在取得住房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两个月内必须退床。如有特殊情况,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学校批准,方可继续租住。

五、入住人员不得将床位借给他人使用、擅自调换房间,不得拒绝安排新人入住、私自占用别人床位,不得留异性住宿,违者将取消居住资格。

六、入住人员必须保持室内公共设施完好,如有损坏,由居住人赔偿;应保持公共卫生,不得私自占用走廊等公共场所,不得在走廊内堆放杂物、垃圾。

七、入住人员要管理好煤气、水、电,节约能源,保证安全。要努力做好安全防范及消防工作。

八、任何人不得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及房屋结构,一经发现,取消居住资格,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九、严禁乱拉乱扯电线及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电器;违反规定并造成损失的,须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赔偿责任。

十、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滋事,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

十一、应退床人员到期仍不退床的,按每月每床500元收取违约金。

十二、自学遵守作息时间(晚11:00-早5:30关闭大门),自觉遵守其他有关规定。

十三、公寓管理人员和清扫人员应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自觉执行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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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职工宿舍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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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宿舍卫生

1、地面(内外)整洁,无垃圾、污水。

2、门窗、墙面、瓷砖干净、无污渍。

3、床上、床下物件干净,摆放整齐。

4、生活用品干净、摆放整齐。

5、不准向窗外扔东西。

6、寝室长每天应安排值日生值日,其余学生应配合寝室长监督值日生搞好值日工作。(如值日生特殊情况请假不在,寝室长应重新安排值日生)

二、宿舍纪律

1、按时起床,按规定时间到教室,不迟到不早退。

2、提前五分钟就寝,睡觉铃响后应及时安静入睡,寝室长和任何一个同学对违纪学生应及时制止,不听劝告者应及时报告教师。

3、任何同学不得乱串寝室,睡觉时不得串床。

4、爱护公物,损坏按规定赔偿。

三、宿舍安全

1、在最后一个离开宿舍的同学必须带好钥匙、锁好门。

2、宿舍内禁止学生乱拉电线、插座及使用手机等小电器,发现电路、电闸、灯头等有不安全时,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班主任。

3、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

5、严禁喝酒、吸烟、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

注:其余末定之内容按《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社会公德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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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宿舍空调使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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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加强空调规范使用。本着正确使用、安全管理、节约能耗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一、办公及生产区域空调管理规定

1、空调开启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参照公司作息时间表),下班后随即关机并切断电源。

2、空调制冷设置不得低于26度,会议室、大型办公区域设置不得低于22度,冬季制热设置不得高于24度。

3、总机房、配电房、控制室等特殊场所和工作岗位空调的开启时间报公司批准后,方可开机使用。

4、使用部门如发现空调运行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行政部门报修,以便得到及时检查和修理。

5、各部室需指定专人妥善保管空调遥控器。

二、员工宿舍空调管理规定

1、员工宿舍使用空调产生的电费由该寝室入住人员共同承担。

2、员工宿舍空调遥控器由该寝室领用人负责保管,一旦出现丢失由领用人负责赔偿;如果领用人离职或退宿,必须将遥控器退还至宿舍管理员处,由该寝室另选保管责任人领取遥控器。

3、公司试岗宿舍及客房使用空调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4、因个人行为导致空调损坏和遥控器损坏或丢失,所产生的费用由保管责任人及该寝室全体人员共同承担。

三、空调使用标准及要求

1、空调使用条件:夏季,室外温度高于30度;冬季,室外温度低于8度(以天气预报为准),方可开启空调。

2、严禁在冬天开启制冷或在夏天开启制热,否则,将对压缩机造成严重损坏,影响其正常使用,重新开机要间隔3—5分钟。

3、空调开启后,房间内最后一位离开的人员必须关闭空调,不允许开无人空调。

4、空调开启运行中,应关闭窗户,将门虚掩。

5、壁挂式空调的开启与关闭要使用遥控器操作,禁止打开内机手动开关机,以免发生触电事故或造成空调损坏。

四、空调维护维修规定

1、各部门负责于每年的5月、12月对本部门使用的空调空气滤网进行清洗,混料及车间等粉尘较多场所,必须每月清洗一次。公司领导办公室及公共场所空调由行政部门负责清洗保养。

2、新添置或安装的空调,在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由行政部门负责联系空调厂家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保修期满后的维修,由行政部门负责联系人员进行维修。

3、空调安装完毕后,空调的质保单、说明书、保修卡等售后服务资料由行政部门统一存档、保管。

4、公司空调的安装、移装、维修及管理统一归口行政部门负责,其他部门未经公司批准不得私自拆卸或移装空调。

5、空调报修流程:

办公区域空调报修流程:使用部门填制《空调维修申请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行政部门物业主管确认→行政分管领导审核→公司领导审批→交至行政部门物业维修组办理

员工宿舍空调报修流程:行政部门物业维修组填制《空调维修申请审批单》→行政部门物业主管签字→行政分管领导审核→公司领导审批→行政部门物业维修组办理

五、处罚规定

凡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情况事先经批准的除外),将对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各处以100元/次的罚款,并在全公司通报批评。

1、未按空调使用管理规定启用空调者;

2、未按空调维修维护规定保养或维修空调者;

3、因使用不当或违规操作,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者,除按规定处罚外,并由责任部门或当事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六、附则

1、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行,之前规定终止。

2、本规定由行政部门负责解释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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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倒班宿舍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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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搞好文明宿舍创建活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宿舍卫生包括学生个人卫生,学生宿舍室内卫生和公共卫生三个部分。规定了学生宿舍卫生的基本要求,是衡量、检查、评比学生宿舍卫生的标准与依据。

第三条 学生个人要求

1、保持正常合理的生活规律,积极锻炼身体。

2、经常洗澡、理发,及时换洗衣服、床单、枕巾。

3、个人生活用品、物品按规定摆放有序,整齐合理。

第四条 宿舍内卫生由该宿舍全体人员共同负责,实行轮流值日制度(室内人员每人值日一周)。

宿舍值日生的职责是:

1、按宿舍卫生基本要求和学生室内物品摆放标准打扫整理房间。

2、督促本宿舍同学整理个人卫生,按规定摆放物品。

3、完成本宿舍规定的其他值日工作。

第五条 学生宿舍卫生要求

1、门窗:门窗洁净,玻璃明亮,无破损,无糊纸及张贴物。

2、地面:地面整洁无痰迹、积水、污迹、烟蒂、果壳、废物等。

3、墙壁:墙壁整洁无涂画,无张贴字画及乱贴装饰物品。

4、床:床上被子叠放整齐,床单干净平整。

5、桌子:桌面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6、空气:室内空气清新。

7、宿舍仪容:宿舍面貌应文明、整洁、高雅,室内物品摆放得当、合理,无乱拉绳索、电线,乱晾挂衣物及其他破坏整体形象的物品,不用违禁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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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宿舍的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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熄灯时间:每天凌晨12:00之前。 舍长:

1、保持生活环境的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

2、宿舍区内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养三鸟和其它宠物,不允许养狗。

3、讲文明礼貌,不从楼上抛丢垃圾、杂物和倒水,不准弄脏和划花墙壁。

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垃圾、杂物要倒在垃圾池、桶内。

5、注意安全,不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不准使用明火炉具(用电炉具)及超负荷用电。

6、预防火灾,严禁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

7、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安静,在中等、晚上休息时间不使用高音器材,大声吵闹,不进行有噪声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8、美化环境,爱护花草树木和一切公共设施。

9、各住户生活区的卫生要经常打扫,保持整洁。

10、 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宿舍区的秩序。

11、 尊老爱幼,尊敬他人就息习惯,学会互相帮助、互相体谅,共创和谐就息空间。

12、遇到他人行为看不惯或他人影响自己休息的,听从舍长安排,调配工作,不能发生过激行为,否则肇事方的,按开除出厂处理,造成他人伤害的,工厂追究肇事方的相关赔偿及法律责任。

13、得不到被访方、全休宿舍员工的同意,来访方一律不允许进入被访方宿舍区域,非本厂员工一律不能进入和留宿,否则视事态的性质对当事人按“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等厂规处理。

14、 其它未述,请自觉执行,有需要帮助的,请与厂长或技术员、前台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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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倒班宿舍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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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学生住宿管理,规范学生行为,营造良好的寝室文化与环境,维护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安全秩序,培养具有“信、敏、廉、毅”素质的创业型人才。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多校区管理重心下移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养成的重要课堂,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加强宿舍文明建设的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有序”的宿舍环境,培养学生的文明行为习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是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措施。

二、本校住宿学生必须按照学校指定的寝室和床位住宿,不得随意调换寝室和床位。学生一律不准擅自在外住宿,一经查实,学校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同时,学生未经批准在外租房住宿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后果均由学生本人负担。学生不得在宿舍留宿校外人员,有特殊情况留宿校外人员,应征得楼栋管理员许可,并进行住宿登记后方可留宿。

三、住宿学生应自觉服从物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教育与管理,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宿舍内禁止学生在上课期间睡懒觉、酗酒、起哄、乱扔或燃烧物品,禁止在寝室内使用蜡烛。

四、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午休时间及晚上九点以后,女生不得进入或滞留男生寝室;逾熄灯时间叫门进楼者,视晚归处理,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五、学生要爱护公物,室内一切设备和家具不得损坏丢失,毕业离校时应如数归还。人为损坏丢失,应照价赔偿。各寝室要节约用电用水,学生宿舍用电用水实行定额使用,超出定额应支付超量费用。寝室内严禁私拉电线及使用电炉、电热杯、大功率音响、电熨斗、电暖器、热得快等各种电器,违者除没收外,还要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对于因违章用电而造成火灾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产,寝室内不要放置超过100元以上的现金,学生离开寝室应及时锁门。对于学生上课期间发生被盗事件,造成财务损失的,经公安保卫部门查实属于外来人员入室盗窃,应追究值班员的经济责任。

七、寒暑假期间,学生宿舍楼原则上实行“封楼”管理,如确因学习和路途遥远等因素而需留校的,学校实行集中统一安排住宿,留校住宿学生需按规定办理有关住宿手续,交纳必要的水电财产押金。

八、节假日学生外出,在向所在学院办理有关审批手续,逾期不返校者视为在外住宿处理。

九、各寝室要认真搞好室内卫生,严格执行卫生值日制度,严格执行社区规定的垃圾清出寝室时间,确保公共场所的清洁工。按照整洁、美观、格调高雅、方便生活的原则布置寝室,严禁在墙壁、家具上乱涂、乱贴、乱画,争创文明寝室。不准随地吐痰、乱抛果皮纸屑、废旧电池,不乱倒茶水和污水。严禁盒饭进入寝室,注意保持卫生间的卫生,尊重清洁工的劳动。

十、学生科根据文明寝室评比办法,在一学年评出文明寝室(校级文明寝室、院级文明寝室)合格寝室、不合格寝室。

十一、对评比选出的文明寝室,学校(学院)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挂“文明寝室”牌,文明寝室是考核班级工作、团支工作、党小组工作的一个重要指标,是考察入党积极分子表现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学校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重要条件。对于不是文明寝室的成员,评选时一般不予考虑。文明寝室多的班级,评选优秀班集体时优先考虑。

十二、本条例由学生管理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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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职工宿舍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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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单身宿舍住宿人员休息、生活、学习环境,保障住宿人员的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 住宿人员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综合办审查报总经理批准,并到保卫部门备案,由总务根据床铺情况进行安排。住宿人员应服从总务处的安排,不得私自调换床位和房间,如有私自调换者,则令其立即恢复原位,否则取消住房资格。

二、 住宿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卫生规定,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乱倒剩菜剩饭,不准在楼道墙壁上乱涂乱画,每周定期擦拭门窗、玻璃,不许在门窗玻璃上贴报纸或广告画,按时清扫卫生,保持公寓内清洁干净,物品放置整齐有序。

三、 住宿人员严格遵守防火规定,注意用电安全,公寓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气灶用完后关毕总门,防止发生泄漏事故,造成损失的要加重处罚,并取消住房资格,宿舍内严禁长明灯,做到人走灯灭。在宿舍内吸烟人员,要注意吸烟安全。

四、 加强治安管理,做到群防群治,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宿舍,不准留外人在宿舍内住宿,加强互相监督,发现可疑人员立即向保卫部门报告,要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出门时应锁好门,防止发生盗窃现象。

五、 维护公共秩序,遵守公共道德,公寓内严禁大声喧哗,不准聚众赌博和做其它损害公共道德的违法事情,不准影响他人休息,爱护公物,外出关好门窗,防止被风吹坏,单床、衣柜、学习桌保持完好,发现人为损坏者应照价赔偿,分不清责任的由本宿舍人员共同赔偿。

六、 调离本公司人员应及时到总务处退回自己床位,交清公寓内公用物品,并交回自己的钥匙,否则总务处拒绝在调离单上拒绝签字,长期出差者(两个月以上)要通知总务处,否则取消住宿资格。

七、 此规定即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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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宿舍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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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规范保安部员工内务管理,确保员工具有良好的一日生活秩序和作息生活环境.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全体保安员内务管理.

3.0 职责

3.1 保安公司长/班组长负责督促检查员工的内务生活.

3.2 指定宿舍管理员负责员工宿舍的管理.

4.0 程序要点

4.1 内务检查

4.1.1保安公司长视情况安排每周或每月至少一次内务管理检查:

a)检查时由保安部联合管理处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进行。

b)检查时如发现有违反内务管理的现象及行为,应立即进行处理;

c)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作为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

4.1.2 班组长对本班次的员工内务卫生进行检查:

a)班前检查个人卫生是否符合公司有关规定;

b)班后检查员工是否按时作息等;

c)将检查结果记录在>上.

4.1.3 宿舍管理员每天不定期地巡视宿舍内务情况:

a)及时制止违反内务管理的行为;

b)将巡视情况记录在工作记录本上;

c)对于一些不服从管理的员工,应记录并向相应的部门主管反映.

4.2 环境卫生标准

4.2.1 宿舍地面干净,无痰迹,果皮,纸 ,烟头等垃圾.

4.2.2 床铺干净整齐,被子折叠放整齐,床面上无杂物和乱堆放的物品,床单,被褥干净无味,鞋于床下摆放,干净无异味.

4.2.3 帽子,皮带,口杯,水桶等物品均按指定位置摆放,衣服均在晾衣区域晾晒.

4.2.4 墙面,门窗,和其他区域无乱写,乱画,乱刻,乱张贴,乱悬挂现象.

4.2.5 宿舍内每月进行灭蚊蝇.蟑螂工作,宿舍内害虫少,冲凉房和洗手间及时冲洗 ,没有污垢,杂物 和臭气.

4.2.6 室内无易燃,易爆,剧毒及其他危险物品.

4.3 作息标准

4.3.1 按规定时间起床,每晚零点前所有非当班员工必须熄灯就寝,中班人员可以延长至凌晨1:30分前熄灯就寝.

4.3.2 宿舍电视房的开放时间为上午9:00时-晚上23:00时.

4.3.3宿舍管理员按规定时间准时开关电视房门,凡遇不遵守作息制度的员工应给予记录并上交其部门负责人处理.

4.3.4 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

a)保安员在上班时间内生病或特殊情况需请假时,请假时间在2小时以内向班组长请示;8小时内由主管队长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需部门主管经理批准方可外出;

b)培训期间由培训负责人和当值教员批准。

4.3.5休息(假)期间,如有突发事件,一经召唤,立即返回公司,听候调遣.

4.4 宿舍管理制度

4.4.1爱护宿舍内公共设施,设备和公共财物,不随意损坏或占为已用,保持公物的完好.

4.4.2 不私接电源,不存放危险和色情物品,不在宿舍内私设集会,舞会,聚众喝酒,赌博.

4.4.3未经许可不带外人进入宿舍,不留外人在宿舍住宿.

4.4.4保持室内安静,不在室内大声喧哗,,打麻将, 不影响其他人员休息.

4.4.5轮流值日的值日生应认真 清扫责任区的环境卫生,认真履行卫生监督职责.

4.4.6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灯,关水.

4.4.7不随意动用他人物品,不私自调换房间,床位或占用空床位.

4.4.8妥善保管个人物品,自行车按规定停放在指定的位置.

4.4.9洁身自好,不传播庸俗,色情物品,画册.影碟等 .

以上制度适合公司日常管理,同时在培训期与《培训人员管理制度》同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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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公司宿舍空调使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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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维护公司物品的安全,保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强公司管理,确保公司财产达到有效管理。

二、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所有使用门锁钥匙的部门(含行政楼、开发中心、各生产部门、仓库、宿舍,及各重要文档存放的钥匙)。

三、保管原则

行政部保管公司备用钥匙一套(财务重要部位钥匙由财务室负责人保管),各部门钥匙由其部门第一负责人保管使用,特殊重点部门房间钥匙经总经理批准后可安排专人保管。

四、具体保管内容

1. 行政楼、消控室、大门钥匙 由监控保安负责管理;

2. 行政楼各部门钥匙由各部门负责人管理。公司任何人在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下复制或借给其他人员使用,否则出现问题,该部门负责人应负相关连带责任;

3. 特殊部门(含门禁)需经总经理批准,由人事部给予开通;

4. 办公家具(含存档案橱柜之钥匙)由使用人保管,不得外借

5. 5.厂区生产部门、各仓库钥匙由该部门第一负责人管理、签发。

五、钥匙保管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6. 任何保管、合理使用,高度负责、严肃认真;

7. 不得将钥匙随处乱放,以防止被盗或仿制;

8. 不得随意借用他人使用;

9. 如钥匙遗失,应立即向主管领导及行政部报告,并采取补救保护措施;

10. 宿舍钥匙由宿管员统一安排发放,员工退宿时应及时交回钥匙。出门忘带、遗失由宿管核对身份后给予开门,严禁宿管对陌生人员开启宿舍之门;

11. 项目部负责公司所有门锁的维修保养;

12. 公司宿舍橱柜请员工切勿放入贵重物品,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六、钥匙保管人员应遵守下列条例

1.离职时应将钥匙交行政部负责人;

2.钥匙遗失是,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备,个人不得私自配制;

3.公共区域钥匙(门禁)由总经理批准,报备行政部,由人事部负责开启;

4.门锁坏了,应及时通知行政部,由行政开具工作联系单,由项目部维修更换,其余人不得私自拆装;

5.不得任意借予外人使用。

七、奖惩措施

1.如发现钥匙丢失,该员工需按价赔偿其直接损失;

2.如遇该员工利用钥匙做违规违法之事,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3.连续发生3次丢失钥匙情况,将取消其对钥匙的保管权利。

嘉兴恒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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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单位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1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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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党组织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3 术语和定义

3.1 党费

本规定中的党费是指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

4 职责

4.1 人事处(党委组织部)(以下简称人事处)

4.1.1 是党费的归口管理部门;

4.1.2 负责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

4.2 所属各单位党委组织部门

4.2.1 负责统一管理党费;

4.2.2 负责管理、监督、培训党费管理人员;

4.2.3 负责检查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

4.3 所属各单位党委

4.3.1 负责将缴纳的党费上缴到党委组织部;

4.3.2 负责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3.3 负责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者书面报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 5 管理内容

5.1 党费收缴

5.1.1 党员每月应向所在党组织缴纳党费。

5.1.2 缴费标准

5.1.2.1 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基本工资为基数,按以下比例缴纳党费: a) 税后月收入3000元(含)以下的按0.5%;

3000—5000元(含)的1%;

c) 5000—10000元(含)的1.5%;

d) 10000元以上的按2%。

注: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岗技)工资和工龄工资。

5.1.2.2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缴费比例执行5.1.2.1条款。

5.1.2.3 企业内部退养的党员,月收入5000元(含)以下的按照0.5%,5000元以上的按照1%交纳党费。

5.1.2.4 离退休员工中的党员,月收入5000元(含)以下的按照0.5%,5000元以上的按照1%交纳党费。

5.1.2.5 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交纳党费。

5.1.2.6 各类不在岗党员,及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依靠抚恤和救济为生的党员,每月缴纳党费2角。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5.1.3 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5.1.4 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转临时党组织关系的党员,向临时关系所在的党组织交纳党费。

5.1.5 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党费,全部上交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5.1.6 遇特殊情况,经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补交党费,但补交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5.1.7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5.1.8 党组织除按照规定收缴党费外,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5.1.9 所属各单位党委在次季度初十天内,将上季度所属党员缴纳的党费上缴到公司党委组织部,其中第四季度党费在当年12月10日前上缴。党费上缴比例仍为党员缴纳党费总数的55%。各单位党委要充分重视党费收缴工作,确保按时上缴,不得少缴、拖延。

5.2 党费管理

5.2.1 党费工作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党费必须单立账户,专款专用,党费账簿归档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

5.2.2 党费应当存入国家正式批准成立的国有银行,不得存入其他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

5.2.3 加强对党费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5.2.4 所属各单位党委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2.5 所属各单位党委,每年12月10日前必须把全年党费收缴使用情况向公司党委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内容包括:

a) 本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

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

c) 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中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和建议; d) 党费收支、结存情况表。

5.3 党费使用

5.3.1 使用党费要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5.3.2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使用范围是:

a) 培训党员;

订阅、购买有关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

c) 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d) 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5.3.3 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经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5.3.4 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向上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5.3.5 对违反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以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6 流程

暂无

7 相关文件

7.1 相关的公司体系文件

7.2 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依据性文件

7.2.1 《党费工作手册》

7.2.2 《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

7.2.3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

8 记录

8.1 党费缴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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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单位内部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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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第四条 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 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第五条 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二)重要性原则。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部控制应当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六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第七条 单位应当根据本规范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包括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 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管 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第二章 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

第八条 单位应当建立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对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和客观评估。

经济活动风险评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外部环境、经济活动或管理要求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对经济活动风险进行重估。

第九条 单位开展经济活动风险评估应当成立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单位领导担任组长。

经济活动风险评估结果应当形成书面报告并及时提交单位领导班子,作为完善内部控制的依据。

第十条 单位进行单位层面的风险评估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一)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情况。包括是否确定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是否建立单位各部门在内部控制中的沟通协调和联动机制。

(二)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情况。包括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是否实现有效分离;权责是否对等;是否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岗位责任制、内部监督等机制。

(三)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包括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

(四)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建立工作人员的培训、评价、轮岗等机制;工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五)财务信息的编报情况。包括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经济业务事项进行账务处理;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六)其他情况。

第十一条 单位进行经济活动业务层面的风险评估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一)预算管理情况。包括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单位内部各部门间沟通协调是否充分,预算编制与资产配置是否相结合、与具体工作是否相对应;是否按照批复的额度和开支范围执行预算,进度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等问题;决算编报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二)收支管理情况。包括收入是否实现归口管理,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向财会部门提供收入的有关凭据,是否按照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和票据等;发生支出事项时是否按照规定审核各类凭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存在使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的情形。

(三)政府采购管理情况。包括是否按照预算和计划组织政府采购业务;是否按照规定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和执行验收程序;是否按照规定保存政府采购业务相关档案。

(四)资产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资产归口管理并明确使用责任;是否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账实不符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是否按照规定处置资产。

(五)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包括是否按照概算投资;是否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是否建立有效的招投标控制机制;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套取建设项目资金的情形;是否按照规定保存建设项目相关档案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六)合同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合同归口管理;是否明确应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范围和条件;是否有效监控合同履行情况,是否建立合同纠纷协调机制。

(七)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 单位内部控制的控制方法一般包括:

(一)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内部控制关键岗位,明确划分职责权限,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二)内部授权审批控制。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办理业务。

(三)归口管理。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采取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并确定牵头部门或牵头人员等方式,对有关经济活动实行统一管理。

(四)预算控制。强化对经济活动的预算约束,使预算管理贯穿于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

(五)财产保护控制。建立资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机制,采取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六)会计控制。建立健全本单位财会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机构建设,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强化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处理程序。

(七)单据控制。要求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经济活动业务流程,在内部管理制度中明确界定各项经济活动所涉及的表单和 票据,要求相关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填制、审核、归档、保管单据。

(八)信息内部公开。建立健全经济活动相关信息内部公开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信息内部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

第三章 单位层面内部控制

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单独设置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者确定内部控制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工作。同时,应当充分发挥财会、内部审计、纪检监察、政府采购、基建、资产管理等部门或岗位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

第十四条 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应当相互分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集体研究、专家论证和技术咨询相结合的议事 决策机制。

重大经济事项的内部决策,应当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重大经济事项的认定标准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五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及分工,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单位应当实行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轮岗制度,明确轮岗周期。不具备轮岗条件的单位应当采取专项审计等控制措施。

内部控制关键岗位主要包括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以及内部监督等 经济活动的关键岗位。

第十六条 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

单位应当加强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升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七条 单位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建立会计机构,配备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会计人员。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第十八条 单位应当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内部控制。对信息系统建设实施归口管理,将经济活动及其内部控制流程嵌入单位信息系统中,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素,保护信息安全。

第四章 业务层面内部控制

第一节 预算业务控制

第十九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预算内部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评价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二十条 单位的预算编制应当做到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编制及时、内容完整、项目细化、数据准确。

(一)单位应当正确把握预算编制有关政策,确保预算编制相关人员及时全面掌握相关规定。

(二)单位应当建立内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产管理、基建管理、人事管理等部门或岗位的沟通协调机制,按照规定进行项目评审,确保预算编制部门及时取得和有效运用与预算编制相关的信息,根据工作计划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第二十一条 单位应当根据内设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对按照法定程序批复的预算在单位内部进行指标分解、审批下达,规范内部预算追加调整程序,发挥预算对经济活动的管控作用。

第二十二条 单位应当根据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收支,确保预算严格有效执行。

单位应当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机制。定期通报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第二十三条 单位应当加强决算管理,确保决算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加强决算分析工作,强化决算分析结果运用,建立健全单位预算与决算相互反映、相互促进的机制。

第二十四条 单位应当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愧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第二节 收支业务控制

第二十五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收入内部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收款、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二十六条 单位的各项收入应当由财会部门归口管理并进行会计核算,严禁设立账外账。

业务部门应当在涉及收入的合同协议签订后及时将合同等有关材料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依据,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账。财会部门应当定期检查收入金额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对应收 未收项目应当查明情况,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催收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有政府非税收入收缴职能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项目和标准征收政府非税收入,按照规定开具财政票据,做到收缴分离、票款一致,并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或者私分。

第二十八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财政票据、发票 等各类票据的申领、启用、核销、销毁均应履行规定手续。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票据专管员,建立票据台账,做好票据的保管和序时登记工作。票据应当按照顺序号使用,不得拆本使用,做好废旧票据管理。负责保管票据的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险柜等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

单位不得违反规定转让、出借、代开、买卖财政票据、发票等票据,不得擅自扩大票据适用范围。

第二十九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支出内部管理制度,确定单位经济活动的各项支出标准,明确支出报销流程,按照规定办理支出事项。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申请和内部审批、付款审批和付款执行、业务经办和会计核算等不相容 岗位相互分离。

第三十条 单位应当按照支出业务的类型,明确内部审批、审核、支付、核算和归档等支出各关键岗位的职责权限。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应当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一)加强支出审批控制。明确支出的内部审批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越权审批。

(二)加强支出审核控制。全面审核各类单据。重点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支出凭证应当附反映支出明细内容的原始单据,并由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超出规定标准的支出事项应由经办人员说明原因并附审批依据,确保与经济业务事项相符。

(三)加强支付控制。明确报销业务流程,按照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签发的支付凭证应当进行登记。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当按照公务卡使用和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业务。

(四)加强支出的核算和归档控制。由财会部门根据支出凭证及时准确登记账簿;与支出业务相关的合同等材料应当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

第三十一条 根据国家规定可以举借债务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债务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债务管理岗位的职责权限,不得由一人办理债务业务的全过程。大额债务的举借和偿还属于重大经济事项,应当进行充分论证,并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单位应当做好债务的会计核算和档案保管工作。加强债务的对账和检查控制,定期与债权人核对债务余额,进行债务清理,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

第三节 政府采购业务控制

第三十二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管理、验收管理等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 单位应当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政府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招标文件准备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验收与保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三十四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预算与计划的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等部门或岗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根据本单位实际需求和相关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按照已批复的预算安排政府采购计划。

第三十五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管理。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归口管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建立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财会、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或岗位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

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申请的内部审核,按照规定选择政府采购方式、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对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等事项应当加强内部审核,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第三十六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管理。根据规定的验收制度和政府采购文件,由指定部门或专人对所购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证明。

第三十七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的管理。指定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参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工作。

第三十八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的记录控制。妥善保管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各类批复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等政府采购业务相关资料。定期对政府采 购业务信息进行分类统计,并在内部进行通报。

第三十九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安全保密的管理。对于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单位应当与相关供应商或采购中介机构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设定保密条款。

第四节 资产控制

第四十条 单位应当对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资产内部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资产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四十一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合理设置岗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一)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二)严禁一人保管收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财务专用章应当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应当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负责保管印章的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

(三)按照规定应当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当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第四十二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开立、变更和撤销银行账户。

第四十三条 单位应当加强货币资金的核查控制。指定不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会计人员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盘点库存现金,核对银行存款余额,抽查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是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对调节不符、可能存在重大问题的未达账 项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四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强化对配置、使用和处置等关键环节的 管控。

(一)对资产实施归口管理。明确资产使用和保管责任人,落实资产使用人在资产管理中的责任。贵重资产、危险资产、有保密等特殊要求的资产,应当指定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并规定严格的接触限制条件和审批程序。

(二)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资产的调剂、租借、对外投资、处置的程序、审批权限和责任。

(三)建立资产台账,加强资产的实物管理。单位应当定期清查盘点资产,确保账实相符。财会、资产管理、资产使用等部门或岗位应当定期对账,发现不符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建立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资产的统计、报告、分析工作,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管理。

第四十五条 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对外投资的管理。

(一)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对外投资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估、对外投资决策与执行、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二)单位对外投资,应当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三)加强对投资项目的追踪管理,及时、全面、准确地记录对外投资的价值变动和投资收益情况。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对外投资中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未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和不按规定执行对外投资业务的部门及人员,应当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五节 建设项目控制

第四十六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内部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 确保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四十七条 单位应当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议事决策机制,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决策过程及各方面意见应当形成书面文件,与相关资料一同妥善归档保管。

第四十八条 单位应当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审核机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概预算、竣工决算报告等应当由单位内部的 规划、技术、财会、法律等相关工作人员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出具评审意见。

第四十九条 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单位应当采取签订保密协议、限制接触等必要措施,确保标底编制、评标等工作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第五十条 单位应当按照审批单位下达的投资计划和预算对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超批复内容使用资金。财会部门应当加强与建设项目承建单位的沟通,准确掌握建设进度,加强价款支付审核,按照规定办理价款结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建设项目,单位应当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支付资金。

第五十一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做好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五十二条 经批准的投资概算是工程投资的最高限额,如有调整,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批准。

单位建设项目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第五十三条 建设项目竣工后,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组织竣工决算审计,并根据批复的竣工决算和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档案和资产移交等工作。

建设项目已实际投入使用但超时限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单位应当根据对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暂估入账,转作相关资产管理。

第六节 合同控制

第五十四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内部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合同的授权审批和签署权限,妥善保管和使用合同专用章,严禁未经授权擅自以单位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严禁违规签订担保、投资和借贷合同。

单位应当对合同实施归口管理,建立财会部门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实现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相结合。

第五十五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合同订立的管理,明确合同订立的范围和条件。对于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当组织法律、技术、财会等工作人员参与谈判,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相关工作。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谈判人员的主要意见,应当予以记录并妥善保管。

第五十六条 单位应当对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对方或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可能无法按时履行的,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单位应当建立合同履行监督审查制度。对合同履行中签订补充合同,或变更、解除合同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第五十七条 财会部门应当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办理价款结算和进行账务处理。未按照合同条款履约的,财会部门应当在付款之前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五十八条 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合同登记的管理,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详细登记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情况,实行对合同的全过程管理。与单位经济活动相关的合同应当同时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

单位应当加强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商业秘密。

第五十九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合同纠纷的管理。合同发生纠纷的,单位应当在规定时效内与对方协商谈判。合同纠纷协商一致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合同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并根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第五章 评价与监督

第六十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或岗位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定内部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

内部监督应当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保持相对独立。

第六十一条 内部审计部门或岗位应当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等,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六十二条 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内部监督检查的方法、范围和频率。

第六十三条 单位负责人应当指定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对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出具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六十四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 部门应当对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提出检查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单位进行整改。

国务院审计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对单位进行审计时,应当调查了解单位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有效性,揭示相关内部控制的缺陷,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单位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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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职工宿舍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38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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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系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学习的场所,住宿生的一日生活是否有序,直接关系到校风的建议,关系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为提高住宿生的品德修养,提高住宿生的独立生活能力,自控能力,确保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树立正确的舆论风气。特做如下规定:

一、 学生宿舍纪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清扫卫生,按时进教学楼上课。并带齐学习用具。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回宿舍楼。按时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说笑吃喝、听收录机,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装和使用台灯。

2.在楼内必须保持肃静,不得追跑打闹,不得大声喧哗,使用音响时不要干扰他人。

3.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住宿生不得串楼层,串宿舍,男女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带校内外非住宿生进宿舍和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东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亲自找值日老师请假并进行考勤登记,返校后主动销假,同时交家长证明。让别人代请假或事后补假均无效。星期六、日不回家者,应主动通报宿舍值日老师。住宿生未经家长或学校教师同意不得在学校外任何地点留宿。

5. 在上课和上晚自习时间,住宿生未经老师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晚间不得任意离校。

6.严格遵守晚自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必须在规定教室上晚自习。对于在校园内其他地方学习或故不上晚自习的学生一律按旷课处理。上晚自习要保持静。不说话,不下位子,不吃东西,不随便离开教室,不在黑板上乱写画,不乱仍废弃物,做好卫生保洁工作,下课不得在教室楼道从事任何体育活动。

7.晚自习下课铃响后,学生应在十分钟内关好教室门窗,关好灯,迅速离开教学楼,回宿舍做好睡前准备工作。

8.住宿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不吸烟,不喝酒,不违法经商,不谈恋爱,不传播淫秽思想,不打架、不骂人,不偷盗。住宿生要明辨是非,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向老师反映。

9.住宿生要特别注意学校对学生提出的“三个为重”、“四个关心”的原则,严格要求自己。不做损害他人利益的事情,不妨碍干扰他人的正常休息。

10.未经允许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吃别人的食品。不随便抄拿他人的物品,(如:暖瓶,文具,日常用品等)借钱、借物要归还。

11.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费水平应符合家庭经济状况,要节约开支,不攀比,不要追求过度消费。

12.住宿生节假日回家时应主动向家长汇报自己在学校的生活学习情况,积极主动帮助家里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3.住宿生要有较强的人身安全意识。平日注意登高时的人身安全,用电、用火的安全。学生宿舍未经允许不得引进火种,不得安装和使用台灯、电炉、电锅、电扇、电吹风等用具。不得随便拆改电路、乱拉电线、乱安插座。

14.住宿生个人钱物放在小柜内要及时锁好,贵重的物品不要带到学校来。宿舍内不得存放箱包。

15.住宿生要尊重教师和工人师傅,见面主动打招呼,要服从老师的教育和管理,要尊重工人师傅的劳动,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撞他人。

二、学习宿舍内务卫生要求

1.学生宿舍必须全天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碎纸、无果皮、无痰迹、无积水。做到墙壁上无脚印。不在宿舍内外乱扔废弃物。

2.学生宿舍必须整齐划一。做到窗台、柜顶、床上无杂物(杂物一律放入物品柜)。床头只能摆放学习书籍,书籍要摆放整齐。床上被褥要按要求叠好,码放整齐。床上不得放各种包、袋、书本,衣物及他杂物。床下只许放脸盆,毛巾统一挂齐,床架上不挂任何东西。

3.住宿生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宿舍卫生的清扫工作,早上7:10前,下午1:50前,晚上10:10前,做好宿舍卫生,接受老师和值周生的检查。

4.坚持扫除制度。每个住宿必须按照扫除分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在早上7:10前认真完成个人的扫除任务。

5.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包括周一从家带饭者)不得在宿舍进餐或吃零食。

6.要保持盥洗室、浴室、厕所的整洁卫生。不得将废弃物、剩菜剩饭、果皮等倒入洗脸池、大、小便池中。大便后要放水冲洗便池。

7.注意节水、节电,做到人少少开灯,人走灯灭。

8.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

9.住宿生要搞好个人卫生,每天晚上熄灯前要洗脸、洗脚、刷牙。床单、枕巾、被罩要保持清洁,定期换洗。

10.不得将个人衣服、鞋袜、破旧杂物等堆放在宿舍内以保持房内干净整齐。

12.住宿生要支持室长和值周生的工作,有不同意见要向老师提出,合理解决。

13.实行纪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当天公布检查结果,每周进行以室为单位的积分评分统计,评比纳入学校优秀寝室评比。

三、值日生和室长工作职责

(一)值日生职责

1.各宿舍按床位顺序,每人轮流负责宿舍一周的值日工作。

2.值日生负责本宿舍全天的卫生工作,做到通风换气、扫地、拖地、擦窗台及柜顶。暖瓶排放整齐,及时清理垃圾,不得将垃圾扫至床下及门外楼道,注意关灯锁门。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规要求,在起床、卫生、扫除、熄灯等方面监督检查全宿舍同学的落实情况。如发现好人好事或违纪行为,必须于当日或次日晨主动向老师报告。

4.值日生必须服从室长的监督和检查,支持室长工作。

(二)室长职责

1.每学期友宿舍全体同学选出一名表现突出的同学做室长。室长要和宿舍成员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优秀宿舍。

2. 室长必须提醒本宿舍同学按时起床、出操、按规定执行有关请假制度、按时上课、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室长有权监督检查值日生及舍员的纪律、卫生、财产保管等工作。室长不负责任将追究舍长责任,同学不服从管理将追究同学责任。

3. 室长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学的出勤情况,对有事情请假回家或外出未归的同学,要在熄灯前及时汇报给值班老师。

4. 室长要注意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5. 室长对工作应认真负责,以身作则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全宿舍同学应支持室长工作。

四、学生宿舍公物保护要求

1.学生宿舍楼的一切设施不得安装、拆改电路,不得在宿舍使用电炉,热得快、电吹风等电器。

2.爱护宿舍的门窗、玻璃、窗帘、床、物品柜、抽屉、取暖设备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坏。用手开门、关门要轻,不得摔门踢门。离开宿舍时要锁好门。周六或节假日离校时要切断电源,关好窗户锁好门。由于打闹或管理不善而损坏公物要赔偿。

3.要爱护室内、楼道的墙壁、楼梯扶手,不准在上面涂写刻画,不得在墙上钉钉子挂物品,贴画等。

4.不得向楼下泼水、仍废弃物。

5.公物损坏后应主动向值班老师报告并到主管部门赔偿,若不主动报告,经查出加倍赔偿。

6.凡故意破坏公物者,从严处理。

五、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制度

1.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盗、防坏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学生个人的钱、餐卡、收录机等物品,一律放入物品柜中,用自己的锁锁好。

3.学生住宿只带简单行李、日常用品、常用必备的衣物等。贵重物品、多余物品及各种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带到学校。

六、学生宿舍的奖罚办法

1.学校对住宿生的各项要求,均要经常检查并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2.每学期评选出优秀寝室、优秀室长、优秀个人等荣誉称号,给以表扬和奖励。平日对于模范遵守各项宿舍规定的表现突出的寝室个人可酿情加分。

评选优秀个人和集体的条件是:

1)思想健康,是非清楚、

2)努力学习,积极向上。

3)遵守纪律,爱护公物。

4)团结协作,互相帮助。

5)尊敬老师,听从指挥。

3.学校的三好学生、优秀生在寝室必须获得“寝室优秀个人”的称号,否则将失去评三好学生、优秀生的权利。

4.对违犯宿舍管理条例的学生将酿情给于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停宿和退宿的处罚。

七、对住校学生家长的要求

1.注意多在思想品德上关心孩子,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正确的引导和教育,加强于学校的联系。

2.住宿生由自己安排使用的时间较多,家长应特别注意培养学生在思想、学业、娱乐等各方面的自控能力。

3.注意处理好既要培养孩子自立能力又要加强教育管理的关系。

4.严格把握和了解节假日,离校和返校的时间及留宿地点。

5.孩子因病、因事不能返校,应在当日打电话通知学校,事后补交书面证明。

6.节假日回家要注意孩子的饮食卫生,不要暴饮暴食。

7.应根据家庭的实际水平帮助掌握孩子合理的消费水准,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反对铺张浪费,多读消费,不要让孩子随声带过量的钱,对孩子的开支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反对攀比,不要助长孩子的虚荣心。

8.帮助老师了解您孩子的身体情况及病史,准备少量的常用药。

9.督促孩子搞好个人卫生,每隔三周换洗一次床上用品。

10.无重要事情请不要到校看望孩子,必要时到校找孩子,应先到值班室登记,允许后方可进入宿舍。未经允许家长不要用自己孩子的钥匙自行打开门,进入宿舍取放物品,或在宿舍休息。

11.家长请勿在学生床上躺卧,请勿在楼道、宿舍吸烟。对负责学生宿舍工作人员,请称呼“老师”,请勿使用不规范用语。

12.要培养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请家长不要到宿舍帮助孩子洗衣服,整理内务及清扫宿舍卫生。

13.学校宿舍办公室电话系工作电话,不作传呼电话使用。请勿用办公室电话找孩子。

14.住宿生若因违纪备学校给以停宿或退宿处理,家长应配合学校教育, 尽快妥善安排好学生的住宿问题。

15.家长应将自己的家庭及单位的详细地址和电话告知学校,以便必要时联系。

16.学生在校上课期间,因临时患重病需送医院救治时,学校将立刻通知家长或监护人。但是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找到家长或监护人的情况下,为了学生安全和康复,学校老师有权按照医院要求,作出医疗担保,不同意此项条款的家长需在住校前,将自己的意见告知学校,学校可另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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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宿舍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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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员工宿舍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设立本规章制度。

一、 住宿员工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管理、监督。

二、 禁止在宿舍从事一切违法活动。

三、 宿舍属公司的物品,不得擅自搬离宿舍或挪做他用。否则给予记过、罚款,重则追究刑事责任。

四、 爱护宿舍公务,不得故意破坏,否则需照价赔偿。

五、 所有住宿员工不得擅自留宿他人(包括亲属,朋友),如确有临急需要,需预先向宿舍管理人员申请,以作登记,备案,再上报公司领导,经批准后,方可暂宿。

六、 员工所分配的钥匙要妥善保管好,不得私配或转借非住宿人员使用。

七、 经分配好的房间,床位不得私下调换,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换,要与宿舍管理人员商议,共同解决。

八、 做好宿舍安全措施。

1、 禁止携带不安全物品进入宿舍,严禁私自存放酒精,天那水、硫酸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于宿舍。违者罚款20~200元,造成事故,责任自负。

2、 安全用电:严禁私拉电线,改装电路,禁止使用

大功率,不安全电器。不准使用电热丝烧水。违者罚款20~200元。造成事故者,负其责任。

3、 不准在宿舍乱燃烧物品,烟蒂不得乱扔,不准在床上吸烟,违者罚款5~30元,造成事故,后果自负。

4、 安全使用煤气,须做到谁用谁关,用完即关。发现有煤气泄露现象,要即时作出处理或告知宿舍管理人员,以免发生事故。用完煤气不关者,记小过一次并罚款10元,屡犯者处罚加重,因此而造成事故要负其责任。

5、 做好防盗措施;

① 贵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好。

② 持有宿舍钥匙的员工,不得将钥匙转借非本宿舍人员使用,没分配到钥匙的住宿员工,需借用要对其负责,用完即还。否则发生宿舍失窃事件,要追其责任。

③ 上班、作息或宿舍无人时,要将门窗关锁好。上班时,最后离开宿舍之人要把大门关锁好。晚上最后回宿舍,或最后作息离开大厅之人要负责把大门关锁好。

④ 值日之人,睡前要检查一遍煤气,水龙头是否关紧,关好,大门是否关紧,锁好。人是否回齐或叮嘱在厅未休之人把门、窗等关好。

九、 严禁在宿舍做不文明行为

1、禁止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打架等不良行为。

2、不得有影响他人休息行为,如作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吵闹,电视机音量要关小。

3、禁止在宿舍内搞男女关系,不检行为。如无正当事由,男的不能随便进入女的房间,女的也不能随便进入男的房间。

4、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晚上12点停止一切娱乐活动,并检查未归宿人员。12点后原则上不允许员工进出宿舍。早上8点30分以前不得有任何性质的娱乐活动,或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4、未经主人许可,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

(触犯以上第九条规定,可按情节轻重做警告,记过等处罚)

十、 做好宿舍卫生工作。

1、宿舍卫生清洁一人一天轮流值日。清洁范围包括大厅,阳台,厨房,卫生间。值日之人应保证各公共地方整洁。地面干净,桌、椅、电器无尘。摆设整齐,垃圾及时倒除。(不搞卫生者,一次处罚一个星期宿舍卫生清洁,屡犯作记过罚款处理)

2、 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烟灰等杂物。吸烟者以不影响他人为主。(违者作搞卫生或处罚处理)

十一、 做好节能工作。

1 宿舍的照明灯具,风扇,电视等电器人离不用时,要关闭。(违反一次,罚款20 元)

2、 节约用水不得有浪费行为,使用热水冲凉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违反一次,罚款20元)

十二、 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退宿

1、 无正当理由而不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管理。

2、 未经宿舍管理人员或公司领导同意而擅自作出对宿舍利益损害严重者。

4、 严重影响舍邻或同事休息,警告未果者

3、 有盗窃行为者。

各住宿人员严格遵守以上规章,以建立和谐的宿舍气氛。 本规章制度自确立之日实施,不完之处后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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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宿舍空调使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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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长期出差人员出差期间相关费用的报销,现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 30天及以内固定地点的出差,其住宿费、交通费中的长途车费、餐费原则上按环球字[20xx]第91号文件《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执行。如果可以租房且能节约费用的情况下,也可采用超过30天固定地点出差的标准进行报销。

二、 30天以上固定地点的出差(不含驻外的片区经理及业务员),相关费用报销标准如下:

(一) 餐费报销:按《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报销。

(二) 交通费报销

1、长途车费(含火车、高铁、飞机等)按《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报销。

2、市内交通按8元/天进行包干,无须提供发票,直接从工资中发放。

(三) 住宿费报销

1、公司、客户等未提供住宿的人员,原则上在附近租房住宿,租房补贴(含水电、供暖)标准如下:

2、租房时给予被褥添置费:春、秋季补200元,夏季补150元,冬季补350元,一个地点仅补一次。

3、如因工作原因,实际租房期限小于计划期限,且房租已支付的,出具支付凭据后,租房补贴可按整月支付给出差人员,否则按实际出差天数计补贴。

4、各业务区/单位根据实际出差的期限及具体情况,权衡租房与按天报销住宿费成本的高低,遵循就低不就高的原则,选择节约成本的方式解决住宿。

5、出差人数众多时,原则上由公司统一租房解决住宿问题,不再对出差个人支付租房补贴。

(四) 其他费用报销

1、6月至9月出差可补防暑降温补贴300元/月。

2、10月至次年3月出差黄河以北地区,住处无法解决洗澡的,可补贴洗澡费180元/月。

(五) 以上(二)、(三)、(四)各项补贴为含税标准,出差人员无需取得发票,由出差人员部门提供相关数据经权责领导审批后,每月直接从员工工资中发放。

(六) 出差广州安排在公司自有住所居住的,乘地铁上、下班,发生的交通费按地铁车票据实报销,交通费、住宿费不再补贴。

三、 本规定自20xx年7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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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工地宿舍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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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二章 入住与退房相关手续

第四条 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 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行政人事部申请住宿。

4.2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 不得携眷住宿。

4.4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 退宿:员工离职 (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当日内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保卫人员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如房间钥匙等)移交手续,并于当日内在行政人事部指定人员监督下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三章 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条 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 公司为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员工必须严格服从行政人事部的统一安排,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房间、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或多占床位,若有更改则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对于每月不在宿舍住宿达5天(特殊情况除外)的员工,公司将收回床位,取消该员工住宿资格,另行安排人员入住。

第八条 宿舍评出宿舍长,负责本宿舍的管理工作,住宿人员必须服从舍长的有关安排,不服从者将依规定处罚。

第九条 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伤风化之行为。

第十条 员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户;在未受邀请或得到室员允许的情况下,不得私自进入他人宿舍或动用他人物品;违者一经发现以盗窃嫌疑论处,视情节轻重处理或交公安机关。

第十一条 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十二条 注意安全,放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三条 员工宿舍的公用水电设施若有损坏,宿舍长必须及时报告行政人事部派人修理,如不报告出现事故由该房室员负责。室员不得擅自违章维修,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四条 按时作息,宿舍就寝时间以不超过晚间十时为原则;休息后不得有干扰他人宁静之行为。上、下夜班员工应保持安静。

第十五条 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酌情处理,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六条 除有关人员查房、检修外,任何男士不得进入女宿舍,女员工不得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在男宿舍逗留;员工亲友来访,男性不得进入女宿舍,女性不得长时间(超过两小时)逗留;若确需长时间逗留,须报经行政人事部批准。

17.1 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

17.2 每个宿舍由宿舍长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下水道因卫生不清洁造成的堵塞由责任人承担其维修费用,如无法明确责任则由所住房间员工平均分摊。

17.3 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7.4 宿舍及宿舍区内一律禁止饲养家禽、家畜。

17.5 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第十八条 行政人事部每周对宿舍卫生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每月综合评比一次,确定相关的奖惩制度并据以实施。

第十九条 员工必须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取长补短,和睦相处。

第二十条 处罚规定。违反上述款项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通报、记过、开除及10元-100元罚款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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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宿舍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0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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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和文明建设,保证全体学生有一个文明、整洁、舒适、安全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房舍管理

第一条 学生入学时,须签订住宿协议,按宿舍管理办安排的房号、床位住宿。各年级学生未经宿舍管理办同意,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

第二条 学生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及配发物品由宿舍管理办与寝室长核准无误后,登记并签字,存档备查。学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调整搬迁宿舍时,不得破坏或带走原房间的家具、设施。

第三条 学生毕业或中途休学、退学等,必须在离校前到宿管室办理退宿手续,经宿管室核查宿舍家具财产完好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并在两天内搬离学生宿舍。

第四条 寒、暑假学生一律不留宿,学生离校前自己存放好行李物品。

内务管理

第五条 各年级少先队、学生会负责人在德育处统一安排下组织对本年级的宿舍进行检查、监督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每个宿舍应订出内务卫生公约和轮值表,推选出一位责任心强、威信较高的同学当宿舍长并落实轮值制度。

第六条 每天早上上课前各宿舍值周生应将本房间清扫干净。当天如发现地面还有垃圾,值周生应再扫一次。全体住宿生应做好房内、门前、房后的保洁工作,将垃圾、杂物装入垃圾桶里。不得往地面、窗外、楼下扔东西、吐痰、泼水。房间门前走廊由该房间负责清扫、保洁。

第七条 在宿管室安排下定期进行大扫除,冲洗房间地面、擦门窗、桌椅,并按宿管办及年级的安排轮流冲洗楼梯、走廊和打扫窗檐。做到地面、窗檐干净,天花板与墙壁无脏物、无蜘蛛网,门窗、桌面干净整洁。

第八条 各年级学生会成员在定期检查或平时巡查时,如发现问题,将通过德育处责成寝室长、值日生及该房间的同学按要求立即补做。

第九条 维护宿舍楼的环境卫生,严禁把杂物、剩饭菜等倒在走廊、厕所、冲凉房、水沟。便后要冲水。

第十条 宿舍内物品摆设应规范、整齐,严格按照学校《学生宿舍内务管理规范》(见附件)办理。

第十一条 班主任和各班班长、生活委员、应经常督促检查。学校和各年级定期组织检查评比并公布结果。

生活秩序管理

第十二条 学生在上课、自修、午休时间和晚上熄灯后必须保持宿舍安静。不许大声喧哗、吹拉弹唱或进行其他课外文体活动(需要活动的在班主任与宿管室协调下方可进行)。

第十四条 晚上全校学生宿舍在规定的时间自行熄灯,关锁宿舍大门。学生必须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对超时熄灯的房间或熄灯后迟归者要进行批评、登记。对于屡犯或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 学生手机、电子游戏机等玩赏物品不得带入宿舍。以免影响他人和自己休息。

第十六条 严禁在宿舍内起哄、酗酒、赌博、打麻将、打架斗殴、敲打盆桶、摔瓶子等,不得在宿舍内打球等。

第十七条 上课期间,学生不得随意进入宿舍,如有事,须持有班主任签条,并到宿管室登记方可。

第十八条 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严禁留宿异性。未经宿管室批准,男女生不得相互进入宿舍。

第二十条 学生宿舍作息时间 (参见学校作息时间)。

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 学生和来访者必须遵守学校宿舍的制度,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外来人员来访必须进行验证登记。上课时间,宿舍房间内不得单独逗留外来人员。

第二十二条 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床上点蜡烛看书,严禁在宿舍抽烟,不得在宿舍区内生火煮食及焚烧废纸、木板杂物等。

爱护消防设施,不准将消防设施用于非消防用途。

第二十三条 宿舍区内严禁存放管制刀具(或铁棒器械),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违者交学校保卫科按章处理。

第二十四条 提高警惕,注意防盗。如发现宿舍区内有身份不明的可疑人员要立即查问或及时报告值班人员;要妥善保管好个人和公共财物,不急用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柜员机);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离开宿舍应锁好抽屉、关好门窗;发现门、窗损坏要及时报修。

第二十五条 学生应协助宿管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自觉接受查询。发现宿舍被盗失窃时,应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 严禁学生在楼顶或露台活动;禁止在走廊、楼梯处嬉闹。

水电设施管理

第二十七条 自觉遵守用水用电的规定,共同节约能源。做到人离关水关电,消灭长流水、常明灯等浪费现象。

第二十八条 白天尽可能不用太阳能水,以保证晚间学生的洗漱之用。

第二十九条 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使用违章电器(如电炉、热得快、取暖器、电炊具等电热器具、非安全器具或未经批准的其他大功率电器设备)者,一经发现,除没收违章使用的电器外,并视情节给予罚款50~100元。

第三十条 学生因学习需要在宿舍自备安装各类较大电器设备,须到宿管室办理登记备案。

第三十一条 学生宿舍内的电器、设施、供水、供电、家具等,不得擅自拆除和搬离学生宿舍。如有丢失或损坏,责任人应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和纪律处分。

第三十二条 不得在宿舍墙壁、门窗上乱写、乱涂、乱画、乱钉,不得向窗外、便池乱扔杂物。

第三十三条 学生宿舍区内发生水电故障、家具及房舍设施损坏、下水道、排污管堵塞等,应由本宿舍成员及时到后勤处报修。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由校学生宿舍管理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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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宿舍空调使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9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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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强化生产处设备管理,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来解决生产运行中出现的设备故障和缺陷,努力促进向计划性和预防性检修转变,尽量减少设备故障率和经济损失,切实保障生产平稳、安全运行。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处设备检修管理。

二、管理职责

(一)生产处负责制定设备管理制度,并监控、指导和考核日常运行情况;

(二)运行班组负责所使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及一般故障的排出,重大故障及时报修;

(三)维修班负责生产处设备管理,定期点检和巡检,及时修复故障。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一)设备点检目的:通过点检准确掌握设备运行状况,维持和改善设备性能,预防故障发生,减少设备故障率。

1、岗位点检

(1)设备运行中的异响、振动、异味;

(2)设备润滑系统工作情况(油温、油质、油压、油位、冷却等);

(3)目测设备零部件是否开裂、变形、开焊;

(4)检查设备的地脚螺栓、紧固螺栓是否松动;

(5)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可靠;

(6)设备负荷大小;

(7)设备运转过程中的温度、压力、电流等;

(8)设备其它特殊要求的情况。

2、维修点检

(1)监督、指导岗位的日常点检,复核各岗位的日常巡回点检记录;

(2)检查生产处在线设备的运行技术状态,及时发现异常和隐患。在做好记录的同时,确定设备应修理的部位及更换零件情况,及时组织维修;

(3)检查生产处设备卫生状况。

3、生产处点检

(1)监督、检查生产处设备巡回点检制度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各岗位日常点检质量、巡回点检记录;

(3)检查主体设备的运行技术状态,对有异常的设备进行精密点检和诊断,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来解决问题。

(二)设备巡检

主要包括定期、不定期、交接班、特殊情况检查等内容。

(1)设备、系统的运行、备用是否正常;

(2)运行设备、系统的有关参数指标是否合格(如:声音、振动、压力、温度、液位等);

(3)设备系统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4)设备、系统附件是否齐全完好;

(5)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其他现场设施的完好情况;

(6)生产现场和设备、系统的卫生状况;

(7)有关防暑度夏、防寒防冻设施的完好情况。

(8)常用工器具的数量和完好情况。

(9)有关记录、指示的情况及变化趋势。

(10)原则上重要运行设备和系统每1个小时检查一次;辅助设备和系统每2个小时检查一次;运行设备和系统有缺陷时在原规定检查时间上可缩短一半时间。

(三)设备维护保养

1、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要做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全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2、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各项主要工作:

(1)正确使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反复巡检,停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搞好调整,认真执行操作指标,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

(2)精心维护,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排除隐患;搞好设备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无缺;

(3)经常保持设备和环境清洁卫生,做到沟见底、轴见光、设备见本色、门窗玻璃净;

(4)搞好设备润滑,坚持“五定”和“三级过滤”(五定:定点、定时、定质、定量、定人;三级过滤:从领油大桶到岗位储油桶过滤,岗位储油桶到油壶过滤,油壶到加油点过滤)。同时对润滑部位和油箱等定期进行清洗换油。

3、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4、维修人员对所包修的设备,应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合操作人员搞好安全生产;

5、生产处所有设备、管线等维护工作,必须有明确分工,并及时做好防冻、防凝、保温、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6、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检查人员应根据有关规程规定和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并及时汇报;

7、检查中对设备遇有疑问或不明白的问题,必须及时上报,不得随意乱动设备或将其退出运行状态(紧急特殊情况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及时停车后及时汇报);

8、巡检中发现设备着火或危急人身安全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持灭火器实施抢救。对于现场无法停电的设备,应及时汇报,联系拉闸停电再行处置。

(四)设备维修

1、设备出现故障必须严格履行报修制度,应由岗位操作人员向当班维修人员申报故障,并填写好《设备故障报修单》;

2、维修人员接到设备报修通知后,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检查,分析故障原因,提出切实的解决措施来修复设备;

3、设备修复完成,维修人员应监督不少于半小时,确定真正满足设备正常运行要求后,方可在《设备故障报修单》上签字认可;

4、设备维修时,应悬挂醒目状态标识,以防止误操作而发生安全事故;

5、严禁对设备故障隐瞒不报和无故推诿、拖延维修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生产处相关制度从严处置;

6、设备修复后,维修人员应及时填写《设备故障检修记录》,详细说明故障原因、处置结果,当班运行班应对维修质量进行确认,当班班长应在《设备故障检修记录》上签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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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单位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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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地管理使用条例

1. Dance room是供应于导师为学员进行授课培训专用,由授课导师安排上课秩序,管理人员、负责其他管理;

2.凡玩咖队员、学员有需使用Dance room的,除课程表安排授课时间和学员、队员、老师交流时间,须提前一天与管理人员汇报取得批准,准予使用;

3.有寄放衣物者,请自身保管好钥匙,课程结束后退还与管理处;

4.室内设备人人爱护,不得擅自玩弄,如有损坏室内设备者应承担赔偿损失;

5.为保持室内整洁,该舞蹈室严禁吸烟,请勿随地吐痰,喝完后的饮料瓶等杂物请自觉扔进垃圾桶中;

6、

二.人员管理与处罚条例

1. 该舞团自成立以来一直保持团结友好共同进取的精神,每一位成员应以此为基本原则,完善各个层次上对内、对外的人际关系;

2. 玩咖是一个力求自我突破激发梦想的健康集体,凡队内人员不得有辱骂、猥琐、贪贿等不良行为;

3. 做为团队的一份子,应做到严格要求自己,利用其他时间努力练习,心思不可松散,更不可好高骛远;

4. 严禁队友之间或与团队以外的人发生口角、斗殴事件,严重者给予强制性卒队处理;

5. 队员之间应该相互交流,不该有舞种类别轻视,积极交流与配合,共同学习促进,提高自己的舞品、舞德、以舞会友,舞出自己;

6. 每一位成员,都严禁以玩咖为名义或穿着专属服装在外肇事招摇,或做以不良炫耀,被发现者给予降级或卒队处理;

三.授课导师

1. 每位授课导师都为该专业资深教师,也代表着玩咖的职业形象,言行举止不应过于狂躁鲁莽;

2. 导师在每一期的课程结束时都应自行做以调整更新,以备即下一期课程需要;

3. 每位授课导师可自带一至两名专属助教,给予提供课程中的帮助;

4. 导师在授课过程中不可以接听电话及回复手机短信,或是与学员进行闲聊浪费课程时间(中途休息时间可以给予回复来电);

5. 每个课程的导师应定期给学生进行考核,例外的学生因做好辅导工作;

6. 授课时间上,导师应提前十分钟到达现场并签到,特殊情况须在提前汇报说明,如不能赶来授课,应找代课老师,违例者以扣除20%做为公费处罚,迟到早退授课导师,扣除10%作为公费处罚;

四.工作室的使用

1.工作室作为主导部门,非舞社人员严禁进入,工作室内严禁喧哗玩闹;

2.工作室除办公会议以外,其对外招呼客户使用,非舞社人员勿进;

3.管理员应做好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工作室环境卫生工作,以提供给大家一个更舒适的上课环境;

五.演艺管理

1. 私人接手的Case应及时与管理人员报备,确保耽误队内其他重要事宜,不得私自接手及其分配;

2. 每一位成员都能遵守自身角色,用心对待认真配合,不得有不厌其烦的轻藐态度;

3. 由于部分成员舞种类别不同,编排上会出现偏差,此时应寻求指导配合练习时间,以达到跟进集体脚步,提高演出质量;

4. 演出时部分成员出现意外状况,其他人员不得讥笑和嘲讽,应友善给予批评要求其成员多加练习;

5. 所有演艺及工资费用由主要管理人员发出,即以公司制形式发放工资费用(即每月月底);

6. 参加演出活动的人员,应做好演出准备工作,带齐服装与演出道具,上台演艺者必须自带舞台妆容及首饰搭配,以完善专业舞台形象;

7.演出现场严禁出现嬉笑玩闹等不雅行为,破坏团队形象等;

8. 参加演出的人员应提前半个小时到达现场。

六.管理层人员守则

1. 管理者应具备和蔼亲切,沉稳大方,谈吐文雅有礼的交际形象 ;

2. 管理者要有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判断和实事求是的思想,不尚空谈,敢于承担责任,以身作则,要以个人的职业品德赢得部属的信赖;

3. 管理者要有创新精神和应变能力,对工作勇于探索,改变观点,破除陈规陋习,不断战胜自我,勇于突破;

4. 管理者应不断增进知识,提高个人及性格修养,做到庄重、热忱、坚定、沉着、大方、自然;

5. 管理者应善于审时度势,具备敢于拍板决断的大将风格,决不能畏首畏尾,急躁冒进,处理事情冷静沉稳,懂得宛转、圆滑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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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宿舍空调使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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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天气炎热,项目部本着关心职工的心理,给工人宿舍配备空调,具体管理制度与规定如下:

1、为加强空调使用管理,项目部与空调专业维修站进行调试已完成,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空调故障,必须及时与项目部联系,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移动空调或擅自拆卸空调部件。

2、使用空调的使用时间安排,员工就餐时方可使用空调,具体空调开启时间:中午(12:00-------13:30)下午(18:30-------00:00) 且温度设定与中风,并做到人走机关,其他时间一律不得使用空调。长时间不使用必须拔下空调插头,高温天气时间相对延长。

3、项目部安全员与值班电工将随时对空调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未按规定使用的,将对其责任人及工人每人处罚50元。(处罚的金额按照次数的增加而增加)

班组长签字:

宿舍责任人签字:

中天五建芊域阳光一项目部

20xx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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