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承包合同样本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为拓展建筑市场业务,商定甲方在上饶省成立分公司由乙方负责承包经营。立足上饶,面向全国,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共同达成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双方平等自愿,以资共同遵守。
一、经营区域:上饶市。
二、经营项目范围:甲方所有资质证书所许可的资格范围(若公开招标或甲方己派员联系的业务、已跟踪的业务,乙方不得参与竞争,以信息反馈记录为依据)。
三、承包经营方式: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四、承包期限:乙方承包期暂定为 年,即自 起至 止。
五、承包经营目标:
1.经营指标: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每个经营年度完成财务产值不低于千万元。总公司对分公司给予扶植政策,鼓励分公司在上饶创造业绩、扩大公司在本地的影响力,为树立品牌企业打下坚实基础。
2、在承包期内乙方向甲方交纳管理费指标:上缴底数为每年 万元人民币(无论完成财务产值或施工产值多少都要保证),在经营年度第一个月十日前上缴给甲方。
3、乙方出资承揽施工项目,每年保底管理费外,在承揽工程超过1亿元业绩的部分按照施工合同额的 收取管理费。
4、由分公司联系跟踪运作,总公司出资并施工的项目,其利润分配原则为: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别得利润的 和 。在承包合作经营期间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乙方承包经营区域内直接承揽与分公司经营业务冲突侵害乙方区域经利益。
5、合同履约率:合同履约率为100%。6、质量、安全指标:工程竣工一次性合格率达100%;杜绝重大工程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及群体职业病现象发生,安全轻伤事故率控制在0.2%以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0以下。
7、在经营期内,分公司负责的工程项目获省级优质工程质量奖,总公司奖励分公司 万元;分公司负责的工程项目获市级优质工程质量奖,总公司奖励分公司 万元,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质量奖及鲁班奖的视投入资金精力确定。
六、甲、乙方职责:
1、甲方职责:
a、提供在上饶工商部门注册分公司的证件及合法手续,办理省外建筑业企业驻上饶分支机构备案和政府建设职能等其他部门要求办理的入市备案手续和中标施工备案手续。负责提供乙方承接业务和拓展市场投标、施工项目报建、与业主函件、验收所需的印章、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及其施工业绩等各种证件和相关资料,委托和授权乙方在经营区域内投标。甲方为乙方办理投标所需的各项证明书。
b、按照上饶市场需要为乙方在上饶开立总公司一般转账账户,缴纳上饶地方营业税、收支工程款和及时进出投标保证金,方便乙方财务人员使用在上饶开立的一般帐户银行印签章。
c、甲方保证及时将乙方汇入甲方基本账户的投标保证金及时汇至招标业主指定账户,业主退回的投标保证金应及时退还给乙方原汇入帐户,不挪用乙方投标保证金。
d、甲方应办理乙方要求开具的外出经营税收活动管理证明,税收外经证,除印花税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e、根据施工合同的规定要求甲方开具银行保函的:
a、现金保函,乙方与甲方协商现金比例。
b、合同履约保函,甲方要求乙方现金担保不能超过保函额度的20%现金。
f、协助乙方职业技能培训,办理岗位证书,乙方为工程技术人员缴纳的社保甲方应及时办理手续。
2.乙方职责:
a、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充分发挥一切有利因素,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抓好市场开拓和施工任务的承接工作。
b、负责做好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工作、协助甲方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负责人变更、各种备案和每年度的年检工作。
c、诚实守信,认真全面履行与业主签订的项目施工合同,并承担履约的全部责任。足额纳税,守法经营。
d、负责认真贯彻执行甲方的合同、质量、技术、安全、财务、印章等管理制度、措施和办法,回避经营风险,确保承包经营目标的实现。
e、负责按甲方劳动人事管理部门的规定选择和使用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班组,并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与合同约定发放劳务人员的工资。
f、遵守工程所在地政府颁发的有关城管、环保、消防、治安、劳动管理、计生等管理规定和甲方的有关制度接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指导。承担办理上述范围内有关手续费用支出,以及因违犯其规定导致的经济、行政处罚与法律责任。
g、负责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为自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统筹及其他一切保险,并按照国务院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和工程所在地政府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之规定,为施工项目劳务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否则,乙方应承担其经济损失与民事责任。
七、违约责任:
1、因乙方施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违反法律法规、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不按时缴纳给总公司管理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2、因甲方保障服务时效问题影响到乙方信誉,例如甲方财务人员不能及时转帐、保函和外出经营税收活动管理证明不能及时开出、投标资料更新不能及时到位、投标文件变更不能及时加盖公章、因拖拉时间耽误开标、或个别有意刁难等问题,乙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八、其它:
1、为保证本合同实施,乙方应备足资金,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甲方缴纳 万元年承包费用,并在三日内准备好分公司办公房屋,待甲方办理完毕分公司、入上饶各种备案手续后三日内将年承包费的余款转入总公司基本帐户。总公司为乙方开具经营年承包费收据。
2、乙方在承包经营分公司中的经济合同,原则上由乙方自己签订,若确需甲方法人签订的,乙方邮寄或到上饶签订,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具体建设工程施工履约过程中需对外签定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购货合同等,原则上不以分公司的名义签定,如确需签定的,应当予以登记并且甲方有权监督。
4、乙方为分公司配备的工作人员数量应满足业务拓展需要,办公设备和交通车辆、工程机械等一切开支经费均有乙方出资。
5、自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名义的上饶分公司的承包经营一切投入均由乙方自行出资,甲方确认分公司名下的实有财产均属乙方所有,甲方以无形资产作为出资方式进行投资,实有投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本协议期满后双方结算时分公司实有财产由乙方自行处理。
6、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分公司及下属项目工程部与建设单位等发生的合同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而进行的法律诉讼,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应的证件、授权委托诉讼和协助,因提供协助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垫付,待诉讼结束后由具体责任方承担,如因甲方拖延使乙方错过有利时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则甲方负责相应责任。
7、乙方对分公司按规定配备相应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具有对分公司的人事任免权,制定各部门、各管理人员的责任制度和相应的工作流程,并及时将人事资料报甲方备案。积极培养引进人才,特别是建造师、项目经理、工程师和各类工程技术管理人才。
8、为使分公司发展正规化、制度化,乙方必须严格贯彻执行甲方实施的质量认证体系规范要求,保证企业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标准化。
9、甲方委派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对乙方在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帮助指导检查督促,如发现乙方在施工及经营管理中存在问题,有权提出整改意见、或责令限期改正或停工。有必要时甲方可以参加乙方负责的工程竣工验收。
10、乙方承包经营期届满,双方未续签承包经营协议,则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两年内将债权、债务清算完毕,在清算期间为有利于乙方回收债权,乙方可继续使用公司相关手续。
11、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发生但尚未收取的债权由乙方享有,甲方应当对乙方催收债权提供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发生但尚未支付的债务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垫付,则有权向乙方追偿。
13、乙方确认在甲乙双方结算之前,分公司及其所属项目部的工程款、工程借款和用上述款项购置的财产(包括赊帐购买的建材等财产)属于乙方财产,严禁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侵占、挪用,否则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附件:
1、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期满终止或提前解除,乙方应无条件移交由公司承办的所有资料,甲方无条件将乙方资金归还到乙方指定帐户。
3、本协议自乙方办自行理完毕入上饶手续,乙方领取《建筑业企业进上饶分支机构备案手册》并缴纳保底年承包经营费用后合同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本合同壹式 4 份,甲方执2 份,乙方执2份,并经双方法定代理人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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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司股东借款合同优秀样本
借 款 人: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出 借 人: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作为借款人的股东,现借款人向出借人申请借款,款项用于扩大公司经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
1.1、借款金额______人民币 。
1.2、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借款用于借款人扩大公司经营。借款人须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出借人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
1.3、借款期限约定借款期限为______个月,自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4、借款利息年利息率8%。
第二条 借款的发放
2.1、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出借人没有义务发放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
借款人已按出借人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文件,办妥借款等相关手续;
没有发生可能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有不利影响的事件。
2.2、上述条件任何一项未满足,出借人有权拒绝发放借款。
2.3、放款账户 出借人将该笔借款划入借款人指定的接受该笔借款的账户后,即视为出借人已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借款,借款人认可向出借人所借的上述借款,并向出借人承担还款责任。账户如下:
户名:______账号:______;开户行:______。
第三条 还款
3.1、还款方式 借款人选择下述第3.1.2条还款方式:
3.1.1、借款人选择一次性还本付息的还款方式,即最迟至借款期限届满之日止,一次性还清所有借款本息。
3.1.2、借款人选择分期付息,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的还款方式,还款计划明细如下:每月月初 5 号支付利息,借款期限届满之日止,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
3.2、还款账户 借款人须于还款日前将借款本息足额存入出借人指定并认可的有效账户,视为归还借款。账户如下:
户名:______;账号:______;开户行:______。
3.3、提前还款 借款人可在借款发放日后向出借人提出提前还款申请。
第四条 出借人的权利与义务
4.1、出借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借款本金等借款人应付的费用,行使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4.2、出借人有权监督借款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4.3、出借人有权转让其对借款人拥有的债权,并有权采取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在公众媒体上公告等方式通知借款人转让事宜,以及对借款人进行催收。
4.4、借款人同意出借人将借款人的信用信息,包括借款人基本信息、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信息及还款记录等,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及当地人民政府授权的个人信用征信机构。
第五条 借款人的权利与义务
5.1、借款人有权按合同约定取得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5.2、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
第六条 借款的提前到期
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出借人有权单方面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全部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借款本息等借款费用并结清其他一切有关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效力与变更
7.1、合同效力 对于本合同条款,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或以口头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本合同项下各条款间相互独立,各条款的效力不受其他条款的影响。某条款或某部分条款无效的,其他条款仍有效。
7.2、合同变更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借款人要求且出借人同意变更的,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与本合同相对应的借据或其他债权债务凭证以及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8.2、本合同约定的告知义务的履行,自告知方向被告知方所约定的住所邮寄送达后即为送达,或向所约定的移动电话发送信息后即为通知。
8.3、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借人、借款人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
篇2:公司劳务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退休人员,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_年。
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终止。
第二条 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五条 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八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的;
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九条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仅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条 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为乙方购买一张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意外伤害保险卡,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保险期间与本协议期限相同。
『本文由第 一·范 文 网整理,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
第十二条 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第十三条 依据本协议第九条、第十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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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电脑公司用工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雇请人):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雇请乙方。经双方自愿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x元(其中生活费,房租,水电费每月xx元)。
二、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 岗位,承担 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职责和执行制度的情况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四、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8小时工作制度,因工作需要,有时要进休息换班,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
2、甲方执行本市中等工资标准规定,保证乙方的工资收入不低于本市当年规定的中等工资标准。
3、乙方工资按 元/月,试用期满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工作表现在位认证由甲方负责给予乙方加薪。
4、甲方每月十五日如期发放工资,(逾期未发工资的,从超过发薪日期第六日起,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1%的标准赔偿给乙方)。
五、社会福利待遇
1、 退职费,凡在本单位连续鉴定用工合同,合同期满后,视工作年限发一次性退职费,满三年的发给人民币800元,满五年的发给人民币1500元,满八年的发给人民工币xx元,满十年的发给人民币3500元。
2、 探亲休假,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时间达到两年以上者,分别可享受探亲假待遇,休假其间发给基本工资,路费自理。工作满两年可享受七天假期,满三年可享受十天假期,满四年以上者可享受十四天假期。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双方一致同意的。
(2)、乙方试用期不合录用条件或乙方不愿供职的。
(3)、乙方被叛刑,送劳动教养、以及有贪污、盗窃、赌博、打架斗殴、营私舞弊等严重问题,或因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和屡次违犯劳动纪律,经教不改的。
(4)、甲方有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乙方的人身自由,强迫劳动、侮辱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5)、甲方连续二个月不支付乙方工资的。
(6)、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的。
(7)、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有一方提出解出劳动合同的,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甲方辞退:(1)甲方因生产经营,技术条件等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需裁减人员的。(2)乙方患病或因公负伤的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
3、如在合同其内提出辞工没有得到批准离开的甲方有权不退还给乙方压金和当月工资。
4、在合同期内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被甲方开除的,甲方不退还压金和当月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甲方:
乙方:
篇4:建筑公司承包合同样本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监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以甲方与建设单位签定的总合同有关条款为准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部分工程给由乙方承包施工。现将有关事项,订立以下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
3.施工范围:
4.工程数量:
第二条:开竣工时间:
开工时间:月 日
竣工时间:年月日
(如延误工期按每延期壹天扣罚工程款的总额的 %处罚,建设单位同意顺延除外。)
第三条:质量等级:
第四条:合同价款: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甲方)的最终决算为准。
第五条:承包方式及核算原则,与工程款支付方法
1. 乙方实行内部独立核算,履行完纳税义务后确保上缴,自负盈亏,超收全留,欠收自补。
2. 乙方上缴额以建设单位与甲方最终形成的工程决算为基数,由乙方向甲方缴纳 %的利润。
3. 凡工程款必须由甲方统一直接向建设单位收取,扣除应缴各项税费后,由乙方支配使用,严禁乙方假借甲方或自己名义收取建设单位工程款,如发现未经甲方授权擅自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款时,发生一次按收取工程款的5%作为甲方的赔偿金。
第六条: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其被授权范围 (附授权委托书)
第七条:质量安全要求:
1、乙方须按设计文件、甲方技术交底和甲方技术指导下进行施工。
2、乙方承包的工程必须以满足甲方施工条件为准。
3、乙方对所承包工程的施工质量承担全部责任。如果甲方技术交底不到位、技术指导不到位造成质量或其他由甲方失职造成的返工由甲方承担。
4、乙方须严格按《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甲方的技术要求下施工,采用专项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确保人身及机械设备的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各项义务,要求乙方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及质量要求进行施工,监督,检查,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对于乙方违反相关安全、质量规范的,甲方有权依照公司制度进行经济处罚。
2、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开工和竣工工作。
3、协助乙方做好施工安全防护,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及其它工作。
4、督促乙方提供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并审核批准。
5、甲方不定期对工程进度、安全、质量进行检查、监督,甲方必须在技术上给予支持和指导,甲方技术员必须到场配合乙方施工。
6、如果乙方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或拒不执行甲方监督整改的通知,或直接从建设方结算工程款,在外擅自以公司名义赊欠材料,拖欠工人工资,使公司受到损失者,或有充分的事实表明,乙方已无能力继续组织施工,以及不具备施工条件或违章不止或连续2次达不到业主进度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撤出工地,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当进度、质量、安全无法满足合同规定要求时,甲方有权直接根据现场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等情况对乙方的人员、机械、材料作出调配安排,乙方必须服从调动。
8、在工程验收完工后,积极促使建设单位完成工程决算工作,决算款项到位后,在提取应缴的一切税费后,将剩余工程款支付乙方。
9、因工程问题发生纠纷后,甲方可向建设单位主张权利和义务,也有权依照本合同规定的责任范围向乙方主张权利和要求其承担义务。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行业各项施工规则》以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及措施。甲方对建设单位的承诺,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2、在确保工程施工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必须按设计文件、甲方要求和规范组织施工,乙方应在甲方的技术指导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3、无条件执行甲方所派质检、安全技术人员对工程安全质量所提出的意见,严格执行公司的质量技术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对建设单位负责。
4、乙方应严格制作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工程自检、材料送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工程有关的一切技术资料,负责按月上报工程量,并经建设单位签证后交甲方存档,乙方负责所承包工程相关竣工文件资料的收集、积累、整理交由甲方装订成册备案。
5、在施工中认真做好安全质量管理,服从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施工期间杜绝重大伤亡事故,一般事故率控制在千分之六以内,如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责任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全额承担上级部门对公司的罚款及产生的相应的费用。
6、坚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施工引起造成环境污染或破坏,赔偿费用由乙方承担。
7、随时接受甲方、建设单位和监理的检查和检验,有缺陷或不合格的部位按规定整修或返工直至达标。乙方必须派遣有资质的施工员、安全员驻现场对施工及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监督并做好相关技术、安全资料。
8、建设单位的处罚,全部进入项目,最终落实到乙方,由承包方无条件承担。乙方须支付自己所承包工程项目的一切费用。
9、严禁擅自以甲方的名义对处签订协议或工程转包,以及赊欠任何材料、物品,否则一切后果自负,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乙方施工的队伍,必须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不允许乙方私自用工,也不允许乙方及乙方聘用的任何人,以甲方或乙方的名义对外出具欠据。否则,按其出具欠据金额的15%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11、项目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确保分工种按时结算民工工资,不得拖欠。为此,在本项目第二次工程款到帐后,项目承包人在提取工程进度款时,应在甲方帐户内预留20%的预发工资款,在各工种完成本工种工作量后,由承包人列出工人名单及所发放的工资数额,在公司财务人员或甲方驻工地代表的监督下,由项目承包人将工资给民工发放到位,项目承包人不得以甲方名义向任何人出具欠款凭证,如有发生,每发现一次,将按照其出具欠款额的15%对项目承包人给予处罚,可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2、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行业部门规定的标准给其参加施工人员提供食宿、施工条件、劳动保护,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条: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供应及采购
1、对用于建筑工程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必须进行检验,验明三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无证的不得使用,并严格执行材料出入库制度,确保所购材料全部用于本项目,否则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建筑材料、配构件的供应和采购应依照建设单位与甲方的施工合同中的具体约定执行,如由建设单位供应全部或部分的,则甲方协助乙方对所供材料及构配件进行联合验收,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三证不全的不得使用。
3、依照建设单位与甲方的施工合同,如由施工单位(甲方)供应及采购全部或部分的,则所供材料由甲方负责检验。
4、建设单位未能如约支付工程款,则工程又不能停建或缓建的,如由甲方采购材料,则由甲乙双方负责检验,并由乙方签字后计入项目成本。
5、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必须是国家认可的三证齐全的合格产品,并经过甲方驻工地代表同意后方可自购材料,所购材料必须由甲方驻工地代表进行检验后在购货凭证(发票)上签字方可确认,履行财务手续并计入生产成本。
6、工程承建过程中,如需乙方垫支的,应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履行财务手续方可实施,并在结算时计入工程成本。
第十一条:竣工验收和结算
1、由乙方按施工合同约定时间提交竣工资料、验收报告及竣工图,并于竣工日前会同甲方、建设单位及质检部门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验收。
2、验收之后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的,由建设单位和甲方对工程予以结算,工程结算乙方必须会同甲方持单位证件、收据进行结算,严禁乙方私自从建设方结算工程款,否则,甲方对结算工程款不予认可,并视乙方违约,其结算时间和价款为甲乙双方内部核算的依据。 第十二条:保修
1、保修内容、范围、期限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执行。
2、保修金及支付办法;保修金按5%总造价预算,在保修期满后,根据实际保修情况予以结算,乙方不得私自收取保修金,如有发生将以违约论处。
3、保修期间乙方必须及时履行保修义务,经甲方通知后,乙方仍不履行的,甲方可派人员进行保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特殊约定条款:
1、保证金:乙方向甲方提供 万元的质量保证金,作为其履行合同的保证,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按时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并不出现任何经济纠纷的,甲方如数将保证金退还乙方。
2、乙方经甲方同意后自购的部分材料,如确需出具欠条的,应由甲方出具委托书并由驻工地代表和乙方共同采购负责人共同签字,乙方擅自以甲方名义出具的欠条,甲方概不认可,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须严格按甲方与建设方签订合同规定的工期交工验收,逾期交工的,由乙方按工程总造价的日万分之四承担逾期交工的违约金。
2、乙方不听从甲方人员指挥或违规施工造成质量问题,除依法承担返工、重作、赔偿损失的责任,还应承担总工程款的5%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未履行约定义务的,承担乙方因此而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运、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4、乙方必须严格履行甲方同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本协议,如乙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无能力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最终决算后双方无争议即终止。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非双方故意或过失,而因双方不能预见的客观原因而致工作停建、缓建的,除工期予以顺延外,其它损失双方及建设单位均不承担,不可抗力的事由须由建设单位及甲乙双方共同认可,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商榷,达成协议的,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其它留存。
与本项目有关的,以及其它的材料,如和本协议抵触的,以本协议为准,授权委托书和保证书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承包人) 年 月 日 乙方:
篇5:建筑公司聘用合同样本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 甲方聘用乙方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在甲方单位注
二、 合同期限:甲方聘用乙方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证,期限为用时间从甲方将乙方证件到湖南省建设厅注册成功之日算起。
三、 聘用待遇:乙方在聘用期间,甲方每年支付乙方壹万柒仟元薪金。注册成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三年费用伍万壹仟元整。
四、 双方职责:
1、 合同签订三天内,乙方向四方提供其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一寸免冠彩色相片5张、二寸彩色相片2张,最高学历证书、身份证、职称证书(甲方检查原件后留复印件)及其他甲方注册过程中需要的材料。并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及聘用期间包括年检等其他相关手续。
2、 甲方保证乙方注册证书年检及时、有效,保证乙方继续教育等工作及时进行,保证乙方所有证件妥善保管,如有遗失,由甲方补办。
3、 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参加年检与继续教育等。并负责乙方每年的继续教育,协会培训费用(含继续教育期间标准的差旅费用),但必须凭相关票据向甲方报销。
4、 有执业的甲方应在乙方《执业手册》上登记聘用期间的执业情况。
5、 乙方若取得其他注册类证书,甲方应予以接受,费用另行协商。
6、乙方在聘用合同期间内应遵守甲方所有的规章制度。
7、为方便乙方续期注册,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在本合同期内的年检、再继续教育证明,前提条件为:乙方已将职业资格证书交由甲方保管。如果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使用乙方证件中标工程,双方同意按工程大小与项目管理承包人协商乙方工作报酬。
8、甲方在使用乙方证书、证件时,不得损害乙方的名誉权等各项权利。乙方不得打着甲方的牌子去外承担任何项目,否则按所承揽项目产值的双倍交给甲方。
9、乙方将《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交由甲方管理及使用。甲方应保管好乙方的一切证件,如有遗失,甲方应负责补办,一切费用归甲方。
五、本合同条款货币形式均为人民币,本合同所指报酬均为税后金额,如本合同发生缴税情况,概由甲方承担。
10、若需续签合同,应在合同期满前50-60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甲方应在合同期满后15天内退还乙方此前由甲方保管的全部证书、证件,国家建设部证明。因甲方原因乙方超 过一个月不能办理转注册有关手续的,甲方应按每月贰仟元支付延期使用费。反之,若在合同期内,因为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资质受损或降级,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与名誉损失,按每月贰仟元计。
1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长沙市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
12、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效力。
13、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解聘、聘用报酬付清后失效。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6:小额贷款公司合同样本
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签约各方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制定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章 贷款 第一条贷款种类:农户贷款
第二条贷款用途: 。
第三条贷款金额(人民币): 圆整。
第四条贷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贷款利率;本合同利率执行基准利率 % (上/下)浮 %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的,于下一年度的公历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不在另行向借款人发书面通知。
第六条罚息利率;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对逾期部分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 %。罚息计算期间自逾期之日起至应付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逾期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上调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罚息利率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相应上调。
第七条贷款人将款项发放至借款人开立的指定银行账户内, 户名: ,
账号: ,
开户银行 。
即视为贷款人履行了本合同项下提供贷款的义务并且借款人已经收到了贷款人提供的贷款,借款人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情况下的、因该笔贷款而产生的所有债务的偿还义务。
第八条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先决条件包括:
(一) 贷款人要求提供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放贷款前需借款人提供的资金支付计划,或者{贷款受托支付通知书}及交易合同等与贷款支付相关的交易背景资料),借款人已全部提供,并且其所载
(二) 借款人已填妥与本次提款有关的借据,贷款凭证。借据,贷款凭证。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具体贷款条件与借据,贷款凭证记载不相一至时,以借据,贷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三) 借款人须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办妥与本贷款及贷款项目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及其他法定手续;若贷款人要求,还应办妥本合同的公证手续;
(四) 若本合同项下贷款有担保,借款人应确保根据贷款人要求办妥担保合同及担保物的公证,登记和,或担保物的保险等法律手续,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五) 借款人未发生本同所列之一约事件;
第九条贷款担保:本和同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涉及抵押担保的另行签订抵押合同。
第十条贷款偿还:
(一) 还款原则。贷款人有权依据法律法规、财政部及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决定贷款偿还的扣款顺序。还款方式:□利随本清、□按月还息到期一次还本,□按季还息到期一次还本。
(二) 如果借款人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向贷款人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 保证
第十一条本合同中约定的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因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所产生的全部债务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保证人保证向贷款人履行还款义务。
第十二条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赏金、贷款人实现贷款项下债权及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公证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款项。
第十三条保证人在此无条件地并不可能撤销地向贷款人保证: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贷款人有权向保证人发出还款通知,保证人在接到贷款人的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即应按通知中所载明的偿还金额、方式向贷款人支付该等款项。
第十四条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贷款人无需事先向借款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出付款要求或对借款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或采取任何其他措施以实现债权,即可直接要求保证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如贷款人针对贷款还享有其他担保权利的保证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要求贷款人先行行使其他担保权利。
第十五条保证人声明与承诺如下:
(一) 保证人具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二) 保证人已仔细阅 并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合同的内容,保证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如保证人为法人,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署本合同经过合法的授权。
(三) 保证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四) 保证人签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发反保证人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以及适用于保证人的任何法律和法规。
(五) 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保证人或其财产的、并将会对保证人的财务状况或保证人根据本合同履行其义务的能力构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
(六) 如有涉及保证人或其财产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保证人应立即将详情通知贷款人。
(七) 保证人不得采取任何可能损害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的行为。
(八) 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处置其主要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设置第三人权益、对外投资、公司分立等,以至于影响 保证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九) 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债务尚未完全清偿前,保证人将不会就其已向贷款人履行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向借款人追偿或主张权利。
(十) 保证人向贷款人进一步陈述、保证并承诺,前述陈述和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根据当时的事实及情况始终是真实和准确的
第十六条一旦保证人未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声明、承诺或义务,或发生了针对保证人或其财产的查封、扣押、重大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对或有可能对保证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事件,贷款人即有权行驶其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条项下的权利。
第十七条贷款人和借款人协议变更本和同项下贷款及其相关条款的内容,除贷款展期或增加本金金额外,无需征得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将在变更后的保证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八条本合同项下所设立的保证担保独立于贷款人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担保,并不受任何其他担保的影响。并且,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应受到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可能发生的任何争议的影响,不应受到借款人对保证人任何债务或义务的履行或未履行的影响。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 有权随时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并对贷款的使用提出意见。
(二) 有权随时检查抵押物的情况,并提出意见。
(三) 有权自行决定本贷款合同项下各类文件、契约、权利文件、凭证等的保管地点、保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第三人进行保管。
(四) 有权要求借款人不时提供与本合同的签署和/或履行有关的资料、信息;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贷款人不时要求的各种协助;有权调查、征信借款人、担保人的资信情况。
(五) 在借款人未提供贷款人要求的文件和资料或提供文件资料未令贷款人满意时,有权拒绝借款人的任何提款申请或要求。
(六) 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贷款人可以享有的其它权利。
第二十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 借款人享有依照本合同约定获得贷款的权利。
(二) 借款人有义务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三) 在借款人有职业、收入、住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时,借款人应立即通知贷款人该等变化。
(四) 借款人有义务配合贷款人对贷款的使用情况和抵押物的检查,对于贷款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借款人有义务依照执行。当抵押物非因贷款人过错毁损或灭失,或导致价值减少,足以影响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清偿的,及时将情况告知贷款人并提供新的等值抵押物或恢复抵押物价值。
(五) 承担因签订、执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公证、鉴定、评估、登记等费用。
(六) 贷款人依照本合同约定处分抵押物时,予以无条件配合。
(七) 在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提供信息资料和/或协助时,提供相应的信息资料和/或协助。
(八) 借款要有义务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第四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下列任一事件均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项:
(一)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还款;
(二) 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贷款人提供的任何文件、资料或凭证或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声明在任何方面被证明是不正确的、不真实的或具有误导性的;
(三) 借款人在任何方面未能实现或遵守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或违反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责任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支付金额、支付条件、支付方式等;
(四) 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行为能力,又无合法继承人或受赠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其合法继承人、受赠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五) 就保证人而言,发生了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项下的任何事件;
(六) 出现了对或可能对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情况。
第二十二条 一旦发生上条所述任何违约事件,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 要求借款人和/或担保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或消除违约状态;
(二) 拒绝借款人的任何提款要求或申请;
(三) 宣布所有已贷出的贷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及律师费等);
(四) 按本合同约定的逾期罚息利率就所有逾期金额向借款人计收罚息。
(五) 要求追加、更换保证人、以贷款人认为合适的方式增加抵押物;
(六) 宣布行使或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利;
(七) 从借款人或保证人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任何币种的任何帐户直接扣划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应付而未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和保证人并在此同意和授权贷款人进行本条约定的扣划;
(八) 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保证人、抵押人不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第五章 其他条款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各方互相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作出,发送至本合同列出的有关方的地址或传真。本合同各方之间的文件往来,如以专人送递,在交付后即被视为送达;如以挂号信方式发送的,在挂号信寄出后三日即被视为送达;如以传真发送,在发出时即被视为送达。但借款人、保证人和/或抵押人发给贷款人的文件,则需在贷款人实际签收后方可视为送达。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各方的通讯地址或传真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合同的其他当事方。在合同的其他当事方依照本条的规定收到另一方通讯地址或传真变更的有效通知之前,另一方的原通讯地址或传真仍应被视为该方的有效通讯地址或传真。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各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各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则在贷款人所在地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或由当事人各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解决。本合同任何附表或附件,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抵押物品清单、贷款借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以,与本合同正文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双方协商一致,决定【 】(1.适用;2.不适用)本条款之内容:合同各方当事人同意对本合同进行公证,承诺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当债务人、担保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债务或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担保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担保人对债权人根据合同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没有任何异议。
第二十八条 补充条款:
(一) 借款人指定 为本合同的联系人,联系人地
(二) 其他约定: 。
第二十九条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公证机关各执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贷款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借款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保证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保证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篇7:物流公司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出租方(甲方):
地址: 电话:
电报挂号: 银行帐号: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电话:
电报挂号: 银行帐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1.甲方根据乙方上级主管部门______的批准并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租进______(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1、5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11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随即转归乙方。
第三条 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海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合计额。
2.租金用美元额度支付时: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30天内将本合同预计所需要的美元额度采用银行划拨的方式______次划入甲方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美元额度户头。
租金用甲方同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贸易内部结算价格(1美元兑换×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3.租金直接用外币支付时:
租金用租进或购进租赁物件的同一货币计价和支付。
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规定的支付日期内直接汇入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帐户。
美元帐号:
日元帐号:
西德马克帐号:
4.租金用调剂美元支付时:
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中国银行调剂美元价格(1美元兑换×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
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第四条 租金的变更和罚款利息
1.在租赁期内,由于我国政府或租赁物件出口国政府增减有关税项、税率等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2.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与其概算租金不符时,甲方在租赁物件全部交货后,用书面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三的利息。
[newpage] 第五条 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4项所列的卸货港(以下简称交货地点),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向乙方交货。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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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企业劳动用工合同样本
甲方:
乙方:性别:年龄: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书,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动协议期限
第一条本协议生效日期20年07月01日,本协议有效期暂定12个月,试用期1个月。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担任厨师工作岗位。
第三条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保证项目部饮食合理供应,达到规定的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五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六条乙方需持有效的厨师健康证及厨师从业资格证书,交风场登记备案。
第七条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八条已方如有事需要离开风场,必须提前和风场负责人打招呼,否则将扣除20元押金。由此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负责。
第九条厨师必须保证足够的饭菜,保证职工吃饱、吃好,职工因工作不能按点回来吃饭,必须保证留足足够的饭菜,正常开饭几个菜,必须保证晚点回来的人一样的待遇。
四、劳动报酬
第十条乙方必须按规定完成日常工作内容,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3500元/月(大写:叁仟伍佰元),工作不满一个月,实行日薪制,以月工资乘以工作天数除以本月日历天数作为结算工资方法,当月工资下个月20前发,第一个月扣押20元作为押金。
五、劳动纪律
第十一条乙方应遵守甲方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乙方工作过程中注意讲究个人卫生,确保无不利厨师职业疾病发生。
第十二条乙方应积极学习,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保证菜品质量,科学合理搭配膳食,保证营养,满足多数人生活习惯,照顾个别情况。
第十三条乙方对采购员采购的食品原材等应及时整理进行核对,妥善存放,确保食品原材质量。对厨房内外卫生进行随时打扫清理,包括2个雅间至厨房区域的卫生,每餐产生的垃圾及时处理,食堂内垃圾不得堆放超过4小时,确保食堂卫生,特别是夏季及时处理剩菜剩饭,灭蝇灭鼠,确保食堂内无蚊蝇乱飞老鼠乱窜现象。
第十四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协议。
六、劳动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五条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
第十六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第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每年进行一次体检,体检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私自离开风场,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形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满足不了甲方新的要求,通过学习仍不能满足甲方工作要求,甲方可解除本协议。
第十九条乙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协议,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协议: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期限届满,劳动协议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协议期满前15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协议。
七、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二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或当地部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它条款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财产保险公司代理合同样本2025_合同范本
编号:
委 托 人 (甲 方)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代理 人 (乙 方) :
为促进保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 保证保险代理行为合法、公正、有序进行,并切实维护甲、乙双方的 正当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依照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及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代理的管理规定,甲、乙双方就保险业务代理 合作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代理范围:
1、保险险种及地域范围
险种名称
2、代理业务范围: (1)代理推销保险产品; (2)代理收取保险费; (3)未经甲方书面委托,乙方对所代理的保险业务无理赔权,亦不得代理甲方签定订立任何赔付协议或作出任何形式的赔付承诺。财产保险公司代理合同范文节选!
二、保费和手续费结算:
保费和手续费结算:
1、乙方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并于出具保单正本三个工作日按 甲方制定的结算程序与甲方结算该业务保险费。
2、甲方在乙方转交的保费到帐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代理手续费 支付给乙方。
3、甲方按实际所收保费向乙方以转帐形式支付代理手续费。各险种代理手续费标准为:
险种名称
代理手续费比例(%)
三、权利和义务:
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对乙方作好《保险法》及保险代理业务相关法规的宣 传工作,并依据中国保监会的要求,协助乙方有关人员取得相应的资 格证书。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投保单、保险条款、宣传材料及与代 理业务相关的资料, 并负责对乙方进行包括单证管理在内的保险基础 知识培训和实务培训。
3、甲方有权对乙方代理的全部保险业务及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 检查,乙方须积极主动配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代理业务范围及代理权限内为甲方 代理保险业务。超权限代理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 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5、乙方不得将其经授权代理的保险业务转授第三方代理。
6、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并依据甲方制定的各 项保险代理规定、承保规定和操作程序办理代理业务。
7、乙方在办理保险业务时,须使用甲方提供的宣传资料、条款、 费率、单证及各种表格,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修改或翻印甲方的任何文 件和资料。
8、乙方在代理销售保险时,应如实向投保人转告投保声明事项, 引导投保人依法履行如实告之义务; 向投保人就保险合同条款进行说 明,并对免责条款依法进行“明确说明” 。
9、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将保费及利息划付给甲方,甲方则 应及时向乙方按比例支付代理手续费。
10、乙方代理的保险业务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乙方有 义务在获知客户出险信息后即时通知甲方。
11、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和信用,对外签定抵押合同或出具担保 函,不得以甲方出具的保单进行质押活动。
四、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但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双方约定解除或依合同规定可单方 解除合同起,代理期限即行终止。
五、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如确有特殊原因 需变更时,须双方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变更。
2、甲、乙双方可在合同期限内要求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 30 天 通知对方。
3、乙方在代理保险业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自动 终止: (1)擅自变更保险条款,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 (2)在保险代理业务中有欺诈、背信、伪造文书行为; (3)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欺骗保险公司; (4)挪用侵占或贪污保险费; (5)被保监会收回或吊销《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或《保险兼 业代理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 ,或者被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收回或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4、若乙方违反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执业管理规定,甲方有权终止 本合同。
5、本代理合同终止时,甲、乙双方应立即开始并在 15 日内结清 一切保险费、代理费及有关帐务,办理未决赔案、保险单证等文件的 交换,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6、本代理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保险代理 业务。
六、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缴交保费,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 并收回乙方代收的保险费。
2、乙方如超出本合同规定的代理范围开展业务,或在开展业务 过程中违反甲方有关业务规章制度,经甲方制止仍不改正的,甲方有 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 求乙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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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建筑公司承包合同样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并在实际运作时严格遵守四法三条例 (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福建省建筑管理条例 》),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承包经营范围及期限
1.乙方的业务经营范围为:市政工程、房屋建筑、装修装饰、消防设施、土石方工程等业务。
2.承包经营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暂定为三年 。
3.合同承包期满,履行本协议,乙方的承包权可优先 。
二、上缴甲方管理费
1.暂定从 20__ 年 6 月 15 日起至 20__ 年 6 月 15 日止,每年 月 日联单前由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一周年包干管理费共计贰拾万元整,未按时缴纳管理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分公司承包权;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所管辖区内的承包经营权及甲方提供的各种有效证书、证件和公章及财务专用章。
2. 乙方在一年承包期内必须完成20__万元以上的经营产值 。若未完成规定产值,甲方有权自行收回乙方的分公司承包权,乙方亦无任何索赔权;若超出20__ 万元经营产值 ,甲方不另增加乙方的管理费 ,并优先获得下一年度承包权。
三、工程质量、安全及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1.乙方对其管辖地区内的施工项目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确保工程质量满足施工合同需要。
2.乙方对其管辖地区内的业务负有安全生产及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必须符合国家及当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预防和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3.因乙方在其管辖地区内出现的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而引发的返修、赔偿、罚款等均由乙方承担,每发生一起并向甲方一次性赔偿企业名誉损失费壹拾万元整。
4.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辖区内的业务进行质量、安全指导,提供技术支持,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辖区内的业务进行质量、安全监督。
5.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的各类检查由乙方负责迎检,必要时可要求甲方参加。
6.若乙方管辖地区内当年有三个以上在建项目的,必须创质量、安全优良工程奖各一项。
四、工程款、税费缴纳及资金管理
1.乙方管辖区内的工程项目,工程款转入乙方在当地设立的账号。
2.乙方必须按国家及地方规定缴纳各项应缴税、费,不得有偷税、漏税违法行为。
3.乙方有义务自觉接受当地税务部门的合法检查。
4.因乙方承接业务需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由乙方自行办理。特殊情况可同甲方协商,但必须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
5.乙方承接的工程项目,工程款进入乙方账号后,乙方必须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拖欠,凡遇到与承建工程相关的资金纠纷一概由乙方承担。
五、公章、介绍信及各类证书的使用
1.为便于乙方开展业务,甲方向乙方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体 系认证证书各壹本,公章、财务专用章各壹枚,介绍信壹本。项目经理证书及五大员证书视业务情况由甲方提供。
2.乙方在使用公章时必须严格遵守与甲方签订的公章使用协议书 。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介绍信仅限于在乙方管辖区内承接基建业务使用,不作它用。
4.因证书年检换证,乙方必须按甲方通知如期将相关证书交至指定部门。
5.因乙方原因导致相关证书损毁、遗失的,其补办费用一概由乙方承担。
六、项目管理
1.乙方负有对其管辖区内承接项目的管理职责,有义务对所管辖内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应即时签订内部管理合同,明确双方管理责任,若项目出现经济纠纷,分公司的对外债务由乙方承担并进行清偿,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2.乙方应确保所辖项目不得出现拖欠民工工资现象。
七、编制工程预(结 )算及标书
1.乙方可自行编制工程预(结)算和标书,经甲方审查后盖章。
2.若乙方委托甲方编制预(结)算和标书,按甲方的相关规定收费。
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投标决策、咨询,有权利监督乙方的市场行为。
八、分公司开支
1.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开支,乙方的管理人员工资自负。
2.甲方不向乙方提供任何设备、仪器、交通、通讯工具等。
九、奖罚机制
1.为加强在建工程项目的监督与管理,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在建工程监督管理费 。5000万元经营产值以内不另缴纳监督管理费;若经营产值超过5000万元的 ,每超出1000万元乙方须交纳甲方在建工程监督管理费5万元,依此类推。
2.若乙方在承包期内管理完善,完成本协议的经营、质量、安全任务,获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好评的,甲方将超出部分收取的监督管理费的50%给乙方作为奖励;如未完成协议约定的工程优良奖,甲方不予奖励。
3.乙方承建的工程因工程质量、安全、市场行为违规导致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处罚,停止招投标的,在停止招投标的期限内必须继续缴纳承包管理费, 且每出现一次乙方必须赔偿甲方名誉经济损失费10~20万元。
十、其它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合甲方的各项质量 、安全检查。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涉及违反本协议的 ,可诉诸法律。
3.本协议壹式陆份,正本贰份 ,双方各壹份 ,副本肆份 ,甲方叁份,乙方壹份,签字盖章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gc-fg060050
合同编号:
甲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负责人:尚晓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甲方)就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 (乙方)为中标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g060050)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 “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 “采购服务”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用户提供汽车维修,包括汽车大修、总成修理、保养、小修和专项维修(保险维修业务、新购车辆免费维护保养除外)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 “用户”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处维修采购的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 所属在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1.4 “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5 “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6 “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7 “招标文件”是指《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g060050 )。
2.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fg060050 )。
3.合同的组成
3.1 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1.1 本合同条款
3.1.2 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
3.1.3 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3.1.4 中标通知书
3.1.5 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3.2 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定点承诺
4.1 维修范围
4.1.1 甲方确定乙方为20xx~20xx年度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汽车维修厂。乙方可以承接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所属在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称用户)车辆维修。
4.2 维修价格
4.2.1 用户进行车辆维修时,乙方应按投标承诺的价格优惠率和质量保修期按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执行(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将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公示乙方的中标价格。如整车生产厂下调维修工时费、维修零配件费时,乙方应按投标报价承诺的优惠相应下调价格,调整结果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如整车生产厂上调维修工时费、维修零配件费时,则中标报价维持不变。
4.3 费用结算
4.3.1 车辆维修后,乙方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填写《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验收单》(附件二、以下称《验收单》),打印并经用户签字确认,乙方据此直接与用户结算,并为用户开具合法的汽车维修业专用发票。
4.4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4.1 甲方的权利:
1.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的方法是:乙方的基本分为10 分, 甲方根据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通报表彰或处罚扣分,乙方的考评结果,将作为其下一年度参加 甲方汽车维修定点采购审查时的审查依据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减1分,将被甲方处以没收履约保证金10%的处罚;当得分为零时,取消乙方的定点维修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甲方汽车维修定点采购活动。
2.对维修竣工出厂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有权与用户一起要求乙方无偿返工。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给甲方或用户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接受用户对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行为的投诉。如投诉情况属实,通知乙方及时纠正,并按第九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3.对用户拖欠乙方车辆维修费不承担任何责任。
4.4.2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向乙方确认用户名录。乙方据此认定甲方车辆维修单位成员,并履行本合同。
2.负责协调乙方与用户在汽车定点维修方面的关系,与有关部门一起解决和处理车辆维修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
4.5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5.1 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用户提出的除车辆维修服务和乙方承诺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权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户在车辆维修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3.对经费未落实或不足的车辆维修业务,有权拒绝承修。
4.5.2 乙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及用户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严格履行《中央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服务承诺书》(附件三)中规定的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3.乙方根据用户的报修要求填写维修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如乙方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检查出了维修单维修项目以外的问题,应立即告知用户并提出正常的维修方案。若乙方发现用户车辆存在维修单以外的问题,但用户不同意按乙方的维修方案进行必要的维修而出现的车辆事故,乙方不负责任。
4.用户维修的车辆在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给予免费维修,如因维修部分质量问题而出现责任事故,经有关单位的技术检验确属不是用户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按有关车辆维修行业的管理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如不具备履行承诺的条件时,乙方除可自行利用社会资源解决外,也可委托甲方推荐的社会专业机构代理,相关责任义务由乙方与代理机构自行协商承担。
5.违约责任
5.1 乙方对所提供的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1.在定点采购期间,如乙方被降低资质,将取消其定点维修企业资格。
2.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罚、扣分:
(1)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违反本合同“乙方的义务”条款的,每项扣1分;
(2)乙方被投诉,经调查属实的,一次扣1分;
(3)维修竣工的车辆,在质量保证期内返工两次或以上的,扣1分。
(4)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在甲方通知其纠正的限期内未能纠正,扣1分。
(5)乙方拒绝接受甲方检查或提供虚假资料,扣1分。
(6)乙方3次不按时报送维修统计报表的,扣1分。
5.1.1 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中标的,向用户提供回扣的,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响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1.2 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户可向甲方投诉:
(1)乙方超过合同规定的价格收取费用,
(2)乙方向用户提供的服务,质量明显不满足供货合同、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标准的;
(3)乙方向用户提供的,明显高于市场同类维修价格的;
(4)乙方其它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
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超过2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10%的履约保证金;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达到3次(含)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参与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汽车维修厂招标项目的资格。
5.2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5.3 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5.4 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甲方有权在中央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 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 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 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 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7.履约保证金
7.1 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100,000)。
7.2 乙方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规定全部服务义务时止。
7.3 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予以补足。
7.4 甲方将在本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8.保密条款
8.1 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2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释
9.1 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9.2 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9.3 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0.争议的解决
10.1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2 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10.3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1.合同的终止
11.1 本合同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1.2 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11.2.1 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11.2.2 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 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11.2.4 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合同终止。
11.3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1.3.1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的。
11.3.2 乙方向用户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3 用户对乙方有效投诉达3次的。
12.法律适用
12.1 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3.权利的保留
13.1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13.2 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3.3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14.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4.1 合同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14.2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通知
15.1 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
15.2 甲乙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账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 华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
电话:
传真:83084974
开户银行及账号:民生银行北京东单支行01240
乙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15.3 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方承担。
16.合同修改
16.1 对于本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16.2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合同生效
17.1 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
17.2 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财政部备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8月 日 20xx年8月 日
篇12:广告经营公司章程样本_合同范本
广告经营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和_________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为: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厂广告;商标、标识、包装;装演及其它印刷品等设计制作、影视制作、中介服务等市场调查及信息咨询。
第三章 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与出资额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七条 股东名称
甲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八条 股东以现金方式出资
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权利;
3.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认缴出资权;
5.依法转让出资权;
6.对公司其他股东转让出资的优先购买权;
7.公司终止清算后,依法分得剩余财产权;
8.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状况权。
第十条 股东之间可以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
第十一条 股东应履行以下义务:
1.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3.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遵守公司章程;
5.自觉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五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二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公司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五条 公司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1.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4.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5.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在每年一月召开,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召集并主持;
6.召开股东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六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连任。
第十七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股东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4.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
5.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补亏损方案;
7.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8.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解散的方案;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1.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公司设总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条 如果执行董事兼任总经理,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
8.经执行镇农授权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9.公司章程和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职工代表任监事,由公司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总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和总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总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七章 公司的利润分配
第二十四条 公司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二十五条 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公司的亏损未弥补前不进行利润分配。
第八章 财务会计和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六条 公司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于下一会计年的2个月内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七条 公司应依国家有关法律交纳各项税收。
第二十八条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劳动用工的法律、法规、执行劳动用工制度。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九条 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时,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财产清算。
第三十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满后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第三十一条 公司依照前条第1项、第2项规定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三十二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按《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十三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定,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做注销公司登记公告。
第十章 其它规定
第三十四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五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股东会。
第三十六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事项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经各股东方共同订立,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一式_________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股东(盖章):_________ 股东(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3:企业融资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企业融资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企业的融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将万元(大写:万元人民币)融资给甲方,甲方同意每年支付分红万元人民币给乙方。
二,付款方式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三,甲方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所融资资金用于公司运作。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融资乙方的出资后,其阳川企业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与乙方无关。
四,乙方保证条款
乙方承认《阳川企业章程》及本合同的规定,保证按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五,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甲、乙方双方如要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应在协商一致后生效。当发生下列情状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
2,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并不因此损害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甲方退回融资金额。
六,争议的解决
凡甲、乙方因本合同发生有履约纠纷,各方一致同意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年。
八,遇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方通过协商另行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篇14:公司采购合同样本
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地促进甲、乙双方业务的开展,进一步规范市场,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精神,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装饰装修材料以下简称材料,合作经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合作品牌:
二、合作期限为 年,自________年___ 月___ 日起至______ 年___ 月_____ 日止。
三、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总部直接签署合作协议,建立合作关系;
四、产品价格:
1、乙方必须要规范市场价格体系,保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在同一地区内以统一的最低售价(市场最低折扣____折、伟美之峰折扣____折),乙方如有价格变动需提前一周时间通知甲方负责人,同时将该材料的最新价格提供给甲方(以传真件为准),如乙方市场价格体系变动未及时通知甲方并影响甲方利益的,甲方所受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客户不管是甲方人员或电话通知带到乙方展厅,或自行到乙方展厅购买材料都享受在甲方给客户的最低优惠价位,一旦销售成功,经核实是和甲方有关的客户,乙方应根据最后成交价格按协议给甲方进行返利,乙方不得低于市场最低价位出售,一经发现,甲方将向乙方素取违约金壹万(¥10000)元
3、甲、乙双方如有特殊客户要下浮售价,必须经过双方负责人协商并作出书面意见方可按比例扣除双方应得返利,否则按正常成交价返利。
4、乙方促销产品需提前 3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5、 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代理的各类装饰材料报价明细表,作为甲方选购的依据(具体品牌及价格以乙方提供的产品价格为标准);在执行协议期间,乙方出现货源紧缺或因厂家停产的产品,需要用其他同质量,同外观产品替代的,要提前 1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负责人,在得到甲方认可后,乙方才能供货,否则协议终止
6、乙方应充分维护甲方关于公司的内部条例,条规,不得越过甲方整体与甲方私人合作或私拿折扣点给设计师,一旦发现,视为乙方违约,赔偿违约金壹万(¥10000)元整;
五、送货,补货、退货制度
1、甲方在够货 45 天内,在保证货物不发水、不受污、不损坏的情况下,乙方都将按甲方购物是的原价退给甲方实际货款
六、结算方式
1、甲方在采购材料时,由采购人员在乙方正规销售单上签字,乙方保存好单据并附带发票到公司财务部进行统一结算,结算方式按月(单)进行结算,
2、甲方客户订购产品时一律以现款现货进行结算,甲方和乙方的返利结算按每单退补完进行
七、甲方权利、义务:
1、权利:
(1) 甲方可以指定下属分公司(分店)与乙方指定的专卖店进行合作;
(2)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产品,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3) 甲方对乙方不能按合同及时供货的可以按合同法的约定,提出赔偿。
(4)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及时返还甲方应得的返利
(5) 对于乙方擅自违约的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补偿;
2、义务:
(1) 甲方积极向终端用户介绍、推荐乙方的产品;
(2) 甲方积极协调乙方与终端用户的主材供需事宜;
(3) 甲方按终端用户需求,应提前 1 天向乙方或乙方授权装饰公司会员店订购所需产品,按乙方制定的标准文本进行填写,注明所订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地点、联系电话及收取的订金金额(订金金额不得高于贰佰元人民币)等;
(4) 甲方应授权指定专人(含分部)与乙方进行接洽,代表甲方行使权利并对行为负责;如被授权人发生变故(调离岗位、离职等),甲方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八、乙方权利、义务
1、权利:
(1) 对于甲方违反乙方价格政策及结算制度的行为,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警告,直至终止协议;
(2) 对于甲方擅自违约的行为,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补偿;
(3) 对于甲方蓄意扰乱乙方销售市场的行为,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4) 对于甲方攻击、贬低乙方,损坏乙方品牌形象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出合理解释,情形严重的,终止合作协议;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2、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目录、产品说明书、技术标准、检验检测报告、价格表等文件、资料;甲方应指定专人与乙方进行接洽;
(2) 乙方有义务给甲方提供产品相关知识的培训;
(3) 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 乙方在产品装卸、运输及安装过程中,应遵守双方约定的要求,并遵守甲方作业环境的要求;
(5) 乙方应对所供产品承担保修义务,保修期为一年,自安装之日起算,不是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更换
九、合同的解除:
1、本协议规定终止之日前 30 日,双方协商续约事宜;
2、本协议规定终止之日后没有续签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3、本协议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协议自动解除;
4、因不可抗力如战争、严重自然灾害、国家政策或法规等因素使本协议不能正常执行,本协议自动解除。
十、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签署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凡因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参照本协议第九条第 1 款解决;如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可提交怀法院,采取法律诉讼解决;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建筑公司聘用合同样本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岗位、职务,乙方如不服从甲方安排,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辞职申请,否则,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三、工作时间
第三条 甲方实行每日8小时、每周5天工作制。
第四条 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协商同意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休息。 四、劳动报酬
第五条 甲方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工资 元。 五、劳动保险
第六条 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条 乙方患病、工伤、致残、死亡等待遇,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乙方的劳动保护、安全卫生条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七、劳动纪律
第九条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八、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九、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其他约定: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十四条 双方因在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从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 附则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专项协议、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和甲方规章制度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篇16:贷款公司抵押合同样本
借款人:
抵押人:
经贷款人(抵押权人)、借款人、抵押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贷款人同意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内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最高贷款限额为人民币(大写) 。借款种类与用途以借款借据为准。在上述借款期间内,借款人应在最高贷款限额内逐笔向贷款人提出申请,贷款人有权根据国家信贷政策和贷款人实际情况对各笔贷款进行逐笔审批并决定是否发放。
第二条 借款期限:本合同项下各笔借款的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据约定为准。
第三条 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由贷款人、借款人根据当笔贷款发放时的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商定,具体以当笔借款借据为准。
第四条 还款方式:本合同约定利息支付方式为按 (月)付息,每 (月)的 2 日为结息日,次日为付息日,逾期付息视为违约。本金至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归还,利随本清。但如借款借据特别约定了当笔贷款还款方式的,则当笔贷款的还款方式依此约定。
第五条 合同的履行:
一、借款人应在银行开设帐户,贷款人将贷款划入该帐户时即视为履行了发放贷款之义务。
二、贷款人收回到期贷款本息或依约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借款人应按时将本息交至贷款人帐户。
第六条 抵押财产:
一、抵押人以本合同附件《抵押财产清单》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二、除非贷款人、抵押人和借款人三方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抵押人应根据贷款人的要求办理必要的抵押登记手续后,抵押财产上因附合、混合、加工、改建等原因而新增的物也作为贷款人的抵押担保。
三、若抵押财产发生毁损,抵押效力仍及于抵押财产残值或修复后之抵押财产全部价值。抵押财产价值减少时,借款人应在三十日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抵押财产或其他有效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偿债务。
第七条 抵押人自愿以有完全处分权的财产(见附件《抵押财产清单》)作为抵押财产,为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所有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同时特别约定如下:
一、抵押担保范围为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抵押财产的费用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二、抵押效力及于抵押财产之从物、从权利、孳息及赔偿金、保险金、补偿金等物上权利。如贷款人要求抵押人办理抵押财产保险,则抵押人须为抵押财产办理足额的保险。在抵押关系存续期间,贷款人为该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抵押物出险时保险理赔款在贷款人扣除本金、利息后多余部分应返还抵押人);抵押人应将抵押财产权利凭证及保险单等交由贷款人保存;抵押人授权贷款人代为抵押人办理全部保险理赔手续,并确认如贷款人出示本合同条款于保险公司或第三人即足见贷款人有特别代理权。若抵押财产发生保险责任内的损失时,抵押人应将所得保险理赔款提前偿还相应贷款本息或交由贷款人予以提存。
三、抵押登记手续由抵押人负责办理,贷款人应密切配合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四、本合同对应的其中某笔主债权债务无效,并不影响整个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效力。
五、本合同贷款人债权如另设有人的担保和/或物的担保,无论物的担保是由债务人提供还是由第三人提供的,当贷款人主张债权时,贷款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也可以同时要求保证人和物的担保承担担保责任,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居于同一清偿顺序。
六、如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抵押人必须及时告知抵押权人。
第八条 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
发生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和提前处置抵押财产清偿贷款:
一、未按期偿还贷款本金或未按期支付利息或未按借款借据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
二、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
三、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四、未按期归还贷款人其他贷款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到期债务的;
五、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六、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任何侵害的;
七、卷入重大不利诉讼的;
八、被行政机关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
九、因经营不善而停产歇业的;
十、隐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或抽逃资金(本)的
十一、未征得债权人书面同意而实行承包、委托经营、托管、租赁、合资、兼并、合并、分立、转赠、股份制改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的;
十二、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住所地或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未在变更一个月前书面告知贷款人的;
十三、发生偷(逃)税、破产、解散、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撤销)营业执照的;十四、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债务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第九条 抵押财产存在如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和提前处置抵押财产清偿贷款:
一、抵押财产存在任何未书面告知贷款人的瑕疵或负担,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财产为限制流通物、被监管、被出租、被留置、抵押财产存在拖欠购置价款、维修费用、国家税款、损害赔偿金等情形或者抵押财产已为第三人设定担保。
二、抵押财产存在权属争议;抵押财产为公益设施、禁止流通与转让的财产。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借款人违约及其他违约责任:
(一)未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加收 %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二)未按期偿付贷款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三)未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的贷款在挪用期间按约定利率加收 %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四)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须经贷款人同意;经贷款人同意后,贷款人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天数向借款人收取利息。
第十一条 信息使用:借款人、抵押人同意贷款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金融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有关信息系统上录入(查询、披露)借款人、抵押人的有关信息。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纠纷,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种方式解决。
第十三条 其他:
一、本合同第一条中最高贷款限额指最高贷款本金余额不得超过最高限额,但如因本金计息、费用承担等原因而使债权超过最高贷款限额的部分仍在抵押担保的范围。
二、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借据及其他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所发生的抵押登记费、保管费、保险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和提存费等,由借款人承担。
四、本合同被担保债务已经清偿,如这种清偿被有关法律文书确认为无效的,本合同仍然有效。
五、合同的生效和解除: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依法应办理抵押财产登记的或者贷款人要求办理抵押财产登记的,在办妥抵押财产登记手续后,借款人方可要求贷款人履行放款义务;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应办理抵押财产登记或贷款人要求办理抵押财产登记而抵押财产登记手续未办妥的,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六、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抵押人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按借款人、抵押人的要求对各条款予以充分说明;本合同各条款在订立前均进行了充分磋商;借款人、抵押人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七、借款人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八、本合同一式 三 份,贷款人、抵押人、借款人、 各执一份,效力同等。
本合同附件:抵押财产清单。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篇17:合资公司投资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有关法规,中国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国(或地区)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定合资经营合同,组成了______合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合资公司名称为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_。
合资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____省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
第三条合营各方的名称、法定地址、法定代表分别为:
甲方:中国______公司
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法定代表的姓名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乙方: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
法定代表的姓名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第四条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合资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合资公司宗旨为:使用先进技术,生产和销售产品,达到水平,获取合营各方满意的经济效益。(注:每个合资公司都可以根据自己特点写)
第七条合资公司经营范围为:设计、制造和销售产品以及提供技术服务。
第八条合资公司生产规模为:
____年____。(表示量的单位)
____年____。
____年____。
第九条合资公司向国内、国外市场销售其产品,国内、国外销售比例和数量。
____年:向国外和港澳地区销售百分之___,在国内销售百分之___。
____年:〃___,
〃___。
销售渠道、方法、责任。(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十条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或另一种货币)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元。(或另一种货币)
第十一条合营各方出资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______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___。
其中:现金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元
厂房_______元
土地使用权_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_元
其他______元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______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___。
其中:现金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_元
其他______元
第十二条合营各方应按合营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出资额。
第十三条合营各方缴足出资额后,经合资公司聘请的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主要内容是:合资公司名称,成立日期,合营者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日期,发给出资证明书日期等。
第十四条合营期内,合资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数额。
第十五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增加须经合营各方一致同意,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不论全部或部分,都须经合营他方同意,一方转让时,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七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董事会一致通过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以下同)批准,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董事会
第十八条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九条董事会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一)决定和批准管理部门提出的重要报告(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供销等);
(二)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四)订立劳动合同;
(五)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六)讨论通过本公司章程的修改;
(七)讨论决定合资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
(八)决定聘用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等高级职员;
(九)负责合资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十)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二十条董事会由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名董事,乙方委派___名董事,董事任期为四年,可以连任。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
第二十二条合营各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须书面通知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例会每年召开一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在公司所在地举行。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缺席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六条董事长应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__天发出召集会议的书面通知,写明会议内容、时间和地点。
第二十七条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如届时未委托他人出席,则作为弃权。
第二十八条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不够三分之二人数时,其通过的决议无效。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签字,代理人出席时,由代理人签字。记录文字使用中文或中文___文同时使用。该记录归档保存,并由董事会指定专人保管。在合资经营期限内任何人不得涂改或销毁。
第三十条下列事项须经董事会一致通过。
(每个合资公司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三十一条下列事项须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或过半数董事通过。
(每个合资公司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五章管理部门
第三十二条合资公司设经营管理部门,(可根据该公司的具体情况)下设生产、技术、劳资、财务、行政等部门。
第三十三条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_人,由董事会聘请。首届总经理由___方推荐,副总经理由___方推荐。
第三十四条总经理直接向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组织领导合资公司的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
第三十五条合资公司日常工作的重要问题的决定,须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联合签署方能生效,需要联合签署的事项,由董事会具体规定。
第三十六条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为____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
第三十七条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兼任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
第三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公司的商业竞争行为。
第三十九条合资公司设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和审计师各一人,由董事会聘请。
第四十条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由总经理领导。
总会计师负责领导合资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合资公司开展全面经济核算,实施经济责任制。
审计师负责合资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查、稽核合资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向总经理并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四十一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和其他高级职员请求辞职的,应提前__天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
以上人员如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解聘,如触犯刑律,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财务会计
第四十二条合资公司的财务会计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合资公司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十四条合资公司的一切凭证、帐簿、报表,用中文书写。如他方提出要求,可加注______文。
第四十五条合资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帐单位,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价计算。
第四十六条合资公司应在中国银行或中国银行同意的其他银行开立人民币及外币帐户。
第四十七条合资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四十八条合资公司财务会计帐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
一、合资公司所有的现金收入、支出数量;
二、合资公司所有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
三、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及负债情况;
四、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
第四十九条合资公司管理部门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经审计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董事会会议通过。
第五十条合资各方有权自费聘请审计师查阅合资公司帐簿,查阅时,合资公司应提供方便。
第五十一条合资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其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五十二条合资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以及合营合同的规定办理。
第七章利润分配
第五十三条合资公司按法律规定提取储备基金、公司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以上基金在合资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确定。
第五十四条合资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按合营各方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进行分配。但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另行规定者除外。
第五十五条合资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后三个月内公布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的利润额。
第五十六条合资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年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分配。
第八章职工
第五十七条合资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办理。
第五十八条合资公司招雇职工,由当地劳动部门推荐,或者经当地劳动部门同意,由合资公司自行招雇,经考核,择优录用。
第五十九条合资公司有权对违犯合资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可予以开除。对开除、处分的职工,须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第六十条职工的工资待遇,参照特区的有关规定,根据合资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规定。
随着生产的发展、职工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合资公司应适当提高职工工资。
第六十一条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合资公司将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生产和工作。
第九章工会组织
第六十二条合资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六十三条合资公司工会是职工的代表,它的任务是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与公司商谈有关事项,团结教育职工,搞好生产,遵守纪律,执行劳动合同。
第六十四条合资公司工会可指导、帮助职工同合资公司签订个人劳动合同,或代表职工同公司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
第六十五条合资公司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职工工资、奖惩、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纪律等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意见和要求。
第六十六条合资公司工会参加调解职工和合资公司之间发生的争议。
第六十七条合资公司每月按合资公司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工会经费。合资公司工会经费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
第十章期限、终止、清算
第六十八条合资公司合营期限为___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九条合营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并在合营期满六个月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十条合营各方如一致认为终止合营符合各方利益时可提前终止合营。
合资公司提前终止合营,需董事会召开全体会议作出决定,并报送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
第七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合营一方有权终止合营。
(每个合资公司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而定)
第七十二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组成清算委员会,对合资公司财产进行清算。
第七十三条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对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算、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董事会通过后执行。
第七十四条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表公司起诉和应诉。
第七十五条清算费用和清算委员会成员的酬劳应从合资公司现存财产中优先支付。
第七十六条清算时,清算委员会对合资公司的资产应根据帐面折旧程度,参考当时的价格重新估价。
第七十七条清算委员会对合资公司的债务全部清偿后,其剩余的财产按合营各方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七十八条清算结束后,合资公司应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报告,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回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
第七十九条合资公司结业后,其各种帐册,由原中国合营者保存。
第十一章规章制度
第八十条合资公司通过董事会制定的规章制度有:
1.经营管理制度,包括管理部门的职权与工作规程;
2.职工守则;
3.劳动工资制度;
4.职工考勤、升级与奖惩制度;
5.职工福利制度;
6.财务制度;
7.公司解散时的清算程序;
8.其它必要的规章制度。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七十九条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八十条本章程用中文和__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八十一条本章程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修改时。
第八十二条本章程于19__年__月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省____市签字。
甲方:______公司乙方: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签字)代表______(签字)
篇18:公司债券担保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为筹集_________工程建设资金,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同意,决定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证券公司承销,向社会发行公司债券_________元,期限_________年,年利_________%,到期本利一并还清,不计复利,逾期不计利。甲方保证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手续合法,发行工作能如期完成,如因手续不合法或发行工作不能如期完成时,乙方有权请求甲方赔偿损失。
二、乙方愿就本次发行充任甲方保证人,当甲方不能如期偿还本息时,乙方代甲方偿还。乙方保证责任为不可撤销责任。乙方不履行保证义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三、乙方代甲方支付公司债券本息后,有权要求甲方于乙方付清本息日起_________月内,偿还乙方代付本息总额并按月息_________%利率加算利息,甲方迟延偿还时,应按每日_________‰比例,另向乙方偿还迟延利息。
四、公司债券偿还期届至_________月前,甲方应向乙方通报自己偿还能力。甲方逾期不通报,致乙方不能代偿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五、甲方如期通报后,乙方应作好代偿准备。乙方不能如期如数代偿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六、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在不妨害公司债权人前提下,协商解决。
七、乙方同意甲方将本合同(本合同主要条款)写入其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八、甲乙某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应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或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为凭。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9:装饰公司聘用合同样本_装饰公司聘用合同模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 现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定本合同,以便在今后工作中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一年。 _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
二、岗位职务及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工作,担任 职务,附《 公司管理负责人责任书》。
第三条 乙方应按甲方的相关制度及有关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乙方工实行月工作制。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制定有关工作规范。
第六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和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和培训。其费用由甲方承担,若乙方违约解除合同,应赔偿甲方此项费用。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对乙方进行薪酬分配。
第八条 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为 元。并视经营情况和乙方贡献大小向乙方发放相应数量的奖金。
第九条 甲方因特殊原因需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依法安排乙方换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十条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临时下岗待工的,甲方应保证乙方每月生活费不低于基本工资的60%。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负伤,其工资及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 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做有损客户和甲方利益的事。
第十四条 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有关培训,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十三、十四条规定,甲方可给予其相应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应经济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十六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相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 因乙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在合同期内甲方需对乙方作升(降)职的,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有违反本合同第十二、十三、十四条规定情节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在三十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固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外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员工代表或工会意见,并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如依本条第一款解除合同后,甲方在六个月内再录用人员的,应优先录用乙方。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以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固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乙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 劳动的;
2、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即行终止。当事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的,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或解除本合同所可能涉及的经济补偿或赔偿,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合同一方或双方应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也可直接向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二十九条 甲方所制订的《力城公司管理负责人责任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其他约定: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四川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法定代表:
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