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一、会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掌握本行业业务的有关知识;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
二、持证上岗(会计证、电算化合格证),定期参加财政部门规定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技能。
三、按照《会计法》和上级要求设立会计核算科目,建立帐册,设立总帐和明细帐、银行日记帐和现金日记帐。
四、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
五、对本单位的收入、支出进行全面的预测,按照收支情况,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并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执行。
六、正确分清各类收支,按月向董事会和校长汇报学校财务执行情况,协助校长做好学校财务管理工作。
七、学校所有的收费项目按物价局规定办理,亮证收费,所有收费全部入帐,不设帐外帐。
八、对往来款项设立明细帐,及时清理;对应上缴的款项,不拖欠挪用,及时上缴。
九、加强对学校资产的管理,确保学校资产不流失,按规定进行核算,固定资产的购入、使用、报废清理手续完整,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十、做好年终决算工作,全部报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口径一致,帐帐、帐表相符,编报及时说明详实。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十一、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帐册、报表等资料,定期立卷归档。
十二、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全部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并编制移交清册。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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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1.1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保障工作用车需要,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有效控制车辆费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务车辆、个人配车和自备车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车辆的分类
3.1 根据车辆资产归属和使用者的不同:分为公司公务车辆、个人配车和自备车三大类。 公司公务车指除个人配车外资产归属公司名下或以公司名义长期租用的车辆。
个人配车指根据公司管理需要为决策委员会成员、分公司总经理配备的工作用车。 自备车指凡由员工个人购买且用于上下班交通、工作外出交通使用的车辆。
第四条 车辆管理责任及职责
4.1综合管理中心行政部是公司所有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所有车辆调度、安全行车、车容车况检查、加油管理、新车购买及手续办理、车辆费用审核及缴纳等各项有关车辆管理的工作。
4.2综合管理部是分公司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分公司车辆调度、安全行车、车容车况检查、加油管理、新车购买及手续办理、车辆费用审核及缴纳等各项有关车辆管理的工作。
4.3公司车辆只能由公司驾驶员和经公司行政部/综合管理部考核并批准同意自行驾驶公司车辆的员工驾驶,其他人员一律不得驾驶公司车辆。
第二章 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第五条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
5.1 公司公务车辆使用申请
公务用车由使用人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行政部/综合管理部统一调配用车。
5.2 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5.2.1 行政部/综合管理部根据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合理派车,记录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并由申请用车人签字认可。
5.2.2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外出前,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和油量情况,按照车辆使用申请表上的时间按时来回,并填好相关数据。如无法按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行政部/综合管理部负责人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可延时返回公司。
5.2.3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车辆使用登记表及时上交行政部/综合管理部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
5.2.4 公司公务车不得擅自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过行政部/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批准。
5.2.5 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需持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法规和公司所在地区路况、路名。有效驾龄在半年以下者,禁止驾驶公司车辆外出公务。
第六条 车辆调度管理
6.1 公司公用车由综合管理办公室统一调度;个人配车的日常使用由使用者进行调度,必要时须服从行政部/综合管理部的统一调度;所有用车原则上需在前一天下午17:00以前填写《用车申请单》,紧急情况下未取得用车单时,需电话请示相关领导同意后方能派车,事后需补办手续。
6.2 公司各部门若需使用公司公务车、个人配车,须由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行政部/综合管理部办公室进行调度安排,并根据需要安排驾驶员,驾驶员凭《用车申请单》出车。驾驶员出车须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随车存放,一车一份,不得丢失并不定期存档,同时在行政部/综合管理部填写《用车登记表》。
6.3 公司车辆必须确保工作需要,下班后一律停在公司指定停车场(个人配备车辆除外),钥匙交回综合管理办公室。确因工作需要临时开车回家过夜,须在《用车申请单》中予以标注并说明原因,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行政部/综合管理部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车回家。
6.4 严禁私自借出公司车辆(包括公司内部员工之间的借用和向公司以外人员借出),各部门因对外协调等原因,需要外借公司车辆的,必须事先申请,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外借1天以内的,须经行政部/综合管理部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外借3天(含3天)以内的,须经综合管理中心负责人批准;外借3天以上报公司董事长批准。
篇2:厨房的管理制度
一、 厨房考勤制度:
1、 厨政部工作人员上、下班时,必须打考勤,严禁代人或委托人代打考勤。
2、 穿好工作服后,应向组长或厨师长报到或总体点名。
3、 根据厨房工作需要,加班的厨师留下,不加班的厨师下班后应离开工作地。
4、 上班时应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不串岗,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会客,看书报,下棋、打私人电话,不得带亲戚朋友到酒店公共场所玩耍、聊天、不得哼唱歌曲、小调。
5、 因病需要请假的员工应提前一日向厨师长办理准假手续,并出示医院开出的有效证明、因不能提供相关手续或手续不符合规定者,按旷工或早退处理。请假应写请假条书面备案。
6、 需请事假的,必须提前一日办理事假手续,经厨师长批准后方有效,未经批准的不得无故缺席或擅离岗位。电话请假一律无效。
7、 根据工作需要,需廷长工作时间的,经领导同意,可按加班或计时销假处理。
8、 婚假,产假、丧假按酒店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
9、 本制度适用于厨政部的所有员工。
二、厨房着装制度:
1、 上班时需穿戴工作服帽,在规定位置佩戴工号牌或工作证。服装要干净,整洁、工作时间不得裸背敞胸、穿便装和怪服。
2、 上班时间需穿工作鞋,不得穿拖鞋、水鞋、凉鞋。
3、 工作服应保持干净整洁,不得用其它饰物代替纽扣。
4、 工作服只能在工作区域或相关地点穿戴,不得进入作业区域之外的地点,禁止着工装进入前厅。
5、 必须按规定围腰系带操作,不得拖曳。
6、 违反上述规定者,按酒店处罚条例执行。
三、厨房卫生管理制度
1、 厨房烹调加工食物用过的废水必须及时排除。
2、 地面天花板、墙壁、门窗应坚固美观,所有孔、洞、缝、隙应予填实蜜封,并保持整洁,
篇3:宾馆卫生管理制度
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和被褥;勤换工作服。上班前和大小便后要洗手。要有健康意识,定期作体格检查,预防疾病,当发现有感冒、咽喉炎、肝炎、皮肤病时应主报上司,休假疗养好再上班。管理人员应十分重视服务人员的个人卫生与健康,要为他们创造一些必要的条件,并经常进行检查督促,使个人卫生形成制度。
二、工作卫生
1、当班时避免触摸头发或面孔,不能对着食品顾客咳嗽、打喷嚏;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吸烟。
2、手指不可接触到食物,亦不可碰触杯口、刀尖、筷子前端及汤匙盛汤部分。
3、服务员使用的抹布、垫布等每天要清洗干净,用开水浸烫,以减少或消灭细菌。托盘等工具必须保持清洁。
4、凡腐烂变质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坚决不出售。
5、从碟上掉落下来的食物不可给客人食用。
6、不可使用掉落地上的餐具及席巾。
7、对不干净的餐具和台布要及时送回洗洁处清洗,不可摆用。
8、严禁随地丢弃废纸、倒水、乱放茶水杯。
9、不同的食物不要随便混淆,以免有损味道。
10、在服务过程中要留心就餐者,发现病态者及带菌者,对其所用餐具要单独收拾,重点消毒。
11、收市时注意卫生,牙签、纸巾等杂料当尽力避免掉在地上,以免不雅和增加清洁困难。
12、在适当情况下,要经常使用托盘,训练自己成为一名出色的服务员。
篇4: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为保证食品卫生,保障职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制定如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 食堂有卫生部门发的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必须有健康证
二、 坚决执行食品卫生法规,严格执行“五四”卫生制度,即:
1、 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不收、不切、不做、不售腐烂变质食品。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食物,炊事员不做腐烂变质食物,售饭口不出售腐烂变质食物。
2、 炊事员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
3、 炊事用具用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 对食物存放“四隔离”: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药物,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5、 对室内外卫生实行“四定”:定人、定时间、定物、定制度。
三、 要求炊事员做到“五不准”制度:
(1) 不准穿背心拖鞋上岗。
(2) 不准在操作间吸烟。
(3) 不准用工作服擦汗
(4) 不准穿工作衣进卫生间。
(5) 不准随地吐痰
四、 餐厅、操作间、主副食库做到“四无制度”:无蛆、无蝇、无虫、无鼠。
五、 服务员工作态度要做到“四个一样”
1、 领导和职工一样对待。
2、 生人和熟人一样热情。
3、 领导在不在一样工作。
4、 平时与检查时间一样卫生。
六、 违反上述食堂管理规定的每条处罚50元。 炊事员个人卫生制度
1、 炊事员每年进项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得在食堂工作。
2、 上班要穿工作衣,戴工作帽,售饭人员要戴口罩。
3、 炊事员要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手、勤洗工作衣,上班时间严禁戴戒指,手镯耳环等装饰物品。
4、 严禁在操作间吸烟、随地吐痰、大闹。
5、 生病时应及时就医,不准带病上岗。
篇5:单位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1. 目的: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管理好本公司的厂服及员工着装,特制定为本办法。
2. 范围:本公司除保安人员外所有的厂服管理及着装管理。
3. 内容:
3.1 厂服的制作与发放:
3.1.1厂服的制作由总务部招商承制,按员工实有人数加制10% ~ 15%以备新进人员之用。
3.1.2 厂服有两种(不发裤子):
A. 办公室人员:冬装为浅灰色缩腰夹克衫,秋装为白色长袖T恤衫,夏装为白色短袖T恤衫。
B. 车间人员:冬装为灰色夹克衫,秋装为蓝色长袖T恤衫,夏装蓝色短袖T恤衫。
C. QC人员:
3.1.3 新员工入厂发夏秋冬服各两套。
3.1.4 员工办理完入厂手续三天后才可领取厂服。
3.1.5 制发服装时由总务课依据入厂手续登记表予以发放领。
3.1.6 厂服大小尺码有特大号、大号、中号、小号四种。
3.2 使用年限:
3.2.1 厂服穿着及保管以3个月为期,按领用之日起算,满三个月期限者公司则不予扣款。
3.2.2 厂服如未达使用期限遗失或故意损坏者,重新领用需按原价付款,其使用期限按原先领用之年限计算。
3.3 员工着装规定:
3.3.1 穿厂服即代表本公司之精神,必须保持整洁,假日可以不穿。
3.3.2 为方便工作,厂服可以穿出厂外。
3.3.3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大方、整洁、得体。
3.3.4 员工上班必须戴厂证,厂证应正面戴在左胸前规定位置上。
3.3.5 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头发不过耳,不准留胡子,女职员不得浓妆艳抹,金银或其它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3.3.6 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通报批评。
3.3.7 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篇6: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幼儿园、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上述学校参照执行。
第3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4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5条 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不具备条件或不需要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体制。即在一定区域内,设置中心财务机构,统一管理区域内中小学校的财务活动。学校只设报账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向中心财务机构报账。具体实行何种体制,由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6条 中小学校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技术职称、任免奖罚,应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定执行。
第7条 中小学校校办产业、勤工俭学项目的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机构统一领导。
第三章 单位预算管理
第8条 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中小学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9条 国家对中小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中小学校特点、学校收支状况、事业
发展计划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力可能确定。
第10条 预算编制原则
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学校应当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11条 预算编制方法
收入预算,应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教学和行政管理人员工资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
第12条 预算编报审批程序
中小学校预算由学校提出预算建议方案,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管理权限分别上报各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预算控制数。中小学校根据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各有关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13条 预算执行和调整中小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如果国家有关政策或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可以报请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调整预算。其余收入项目需要调增、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14条 收入是指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15条 中小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项事业经费,包括教育事业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公费医疗经费、住房改革经费等。上述财政补助收入,应当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不同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安排使用。(二)上级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三)事业收入,即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纳的杂费;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纳的学费;借读学生缴纳的借读费;住宿学生缴纳的住宿费;按照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的其他费用等。其中: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要及时足额上缴,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四)经营收入,即中小学校在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中小学校附属独立核算
的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社会捐赠,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16条 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17条 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18条 中小学校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事业支出的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二)建设性支出,即中小学校用于建筑设施方面的支出,包括用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等新建、改扩建建筑设施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即中小学校在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中小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第19条 中小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必须以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为前提。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经营支出应当与经济收入配比。
第20条 中小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报送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21条 中小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主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习和财政部门备案。学校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第22条 中小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篇7:宿舍管理员工作职责
2.负责安排新入职员工的住宿,做好登记,并告知宿舍管理相关规定;
3.离职人员退宿时,要严格检查携带物品,确保公司财物不流失;
4.监督、检查宿舍的卫生工作,分配清扫,维护员工宿舍正常秩序;
5.按标准定额,做好添购宿舍床垫、床、洁具用品、器具等计划编制和申购手续工作,做到既不脱档又不长期积存;并做好出入库登记、及时报销票据;
6.负责员工宿舍楼的钥匙管理工作;
7.负责员工宿舍楼的仓库管理工作;
8.负责建立在住员工信息管理档案、钥匙发放归还档案、物资领取台帐、仓库出入库台帐、宿舍楼固定资产台帐等;
9.负责宿舍楼区域内所有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及处理有关工程维修的工作;
10.保证员工宿舍生活用水、电的供应,发现跑、漏电情况要及时处理;
11.及时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
篇8:班级管理制度
一、思想政治教育
1、要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认真落实“尊师守纪,严谨求实,勤思敏学,百花争艳”的学风和“团结、自觉、拼搏、争先”的精神,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政治活动(包括各种演讲、故事会、班报、板报、投稿情况等);团会、班会活动及其他活动开展正常。
2、班委、团支部干部班子健全,分工明确,团结协作,要有为同学们服务的意识,有事业心、责任心,战斗力强,必须能圆满完成学校、班主任及任课老师交给的任务,经常及时地向学校和班主任汇报班组工作情况。
班主任要经常指导班干部工作,不断访谈学生,走访家长,耐心教育,严格要求。
二、卫生管理
1、每天由值日小组轮流打扫室内外卫生。
2、每天打扫二次,早饭后、午饭后。教室、卫生区要打扫干净。
3、每天检查二次,早上预备前10-15分钟、中午预备前学生会检查一次保持情况。
4、教学楼卫生(教室、走廊、教室后水沟)
(1)地面每天清扫二次,全天保持地面无纸屑、无杂物、无泥土。
(2)教室内物积存垃圾,无卫生死角。
(3)卫生工具、桌椅及桌面书籍、学习用具摆放整齐,桌面经常清洗、无污垢。
(4)门窗每天擦两遍,日光灯照、班牌每周至少擦一次,保持光洁明亮。
(5)墙壁要保持光亮洁白,无污渍、无球印、无鞋印、无乱写乱画,墙壁文件要用透明胶布集中张贴,要求整齐美观,国旗、锦旗、奖状整洁,空中无灰网。
(6)讲台、讲桌干净整洁,每堂课后马上擦净黑板,不在黑板上乱涂乱画,及时清除黑板边的粉尘。
(7)垃圾要倒到垃圾池,垃圾池外不能有漏洒。
(8)水沟中的垃圾要清除,不要有堵塞。
5、走廊的地面、墙壁、窗户要求干净、无污迹、无尘土、无蛛网。
6、不乱扔纸屑、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教室内吃东西。
7、不向窗外投掷杂物、倒水,不在教室内做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别人学习或卫生的活动。
8、厕所卫生每天清扫二次,厕所地面无杂物、无积水、尿道通畅,墙面无污迹、无张贴物,空中无灰网,厕所边水池要擦洗干净,地面无杂物。
9、个人卫生要做到勤换衣服,勤洗澡,勤剪指甲,勤理发。
三、学生管理
1、每周学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校,离校不逗留,放学30分钟内全部离校。
2、班主任必须较学生提前10分钟到校,每次放学后须在本班学生全部离校后方可离校,如有特殊情况,须委托其他任课老师代替。
3、学生请假必须履行请假、销假制度。
4、每次预备后,学生不得离开教室。
5、每逢集会或重大活动,队伍集合要快、齐、静。
6、学生在校言行必须恪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四、一日常规
(一)卫生清扫
1、每天上午和下午值日生要按时进行清扫。
2、教室内地面清洁,桌凳摆放整齐,物品摆放有序。
3、教室、走廊要清扫干净。
4、水沟中的垃圾要清除,不要有堵塞
5、垃圾要清倒到垃圾池内。
6.厕所地面清洁。
(二)上学和放学
1、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旷课,有事或生病要请假,请假条回执单要有家长签名。
2、放学要按时回家,不在路上无故逗留。
3、进入校园内不准骑自行车,到校后自行车要按规定在指定位置摆放整齐。
4、不经车主同意不准私自动用他人自行车。
5、上学和放学回家走路要遵守交通规则。
6、每天放学时必须确认教室门窗锁好关好,方可离校。
(三)上课
1、预备铃响后要尽快进入教室。
2、每节课提前2分钟做好课前准备,肃静坐好,顺和气扬,等候教师上课。
3、上课时要坐姿端正,认真听讲,紧跟老师授课节奏。
4、尊重老师的劳动,严守课堂纪律。
5、提问问题要先举手,得到老师批准后再发言,回答问题要起立。
6、上课要做到“三个一”(身离桌一拳,眼离书一尺,手离笔尖一寸)、“三快”(思维快,记笔记快,作练习快)。
7、室外课(体育、实验课)要提前2分钟排队到上课场地。
(四)课间操和保健操
1、按时参加课间操。
2、集合站队要做到快、齐、静,做操期间要做到间隔适当、步伐整齐、动作标准。
3、按时做眼保健操,做操时要认真对待,动作标准,以保证效果。
(五)课间休息
1、课间学生必须到教室外休息,但不能作剧烈活动。
2、在教学楼内不要大声喧哗。
3、语言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
4、行为文明,上楼梯时不推搡,不追逐打闹。
(六)自习
1、自习课不大声喧哗,不私自离开座位,不看与课业无关的书刊,不玩玩具。
2、自习课要做到“六个自己”:自己计划学习,自己看书钻研,自己查阅资料,自己整理笔记,自己完成作业,自己总结知识规律。
3、有疑难问题时要问老师,如果要问同学,须在不能影响他人的基础上进行。
4、自习课时学习要专心,不受室外事情干扰,提高学习效率。
(七)劳动
1、劳动课时学生要积极带工具,并妥善保管。
2、爱护工具,不准乱放垃圾,有借有还,丢失损坏要赔偿。
3、劳动中要积极主动,敢吃苦,不怕累,按要求完成任务。
4、遵守劳动纪律,保证安全。
(八)课外活动
1、严格按照课程表的安排参加课外活动。
2、听从指挥,有条不紊,保证安全。
3、遵守活动纪律,不在活动场所嬉笑打闹。
4、积极主动锻炼身体,学习技能,陶冶情操,达到活动目的。
(九)集会
1、队伍集合要快、齐、静。
2、站姿、坐姿要端正,队列整齐一致。
3、会议期间不说话、不吃零食、不做小动作。
(十)爱护公物
1、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
2、爱护桌凳门窗、墙壁等一切公共设施,损坏公物要自觉报告赔偿。
3、节约用电,各班的灯、电扇要专人管理,按时开关,爱护用电设备。
4、教室门窗要保护好,有专人开关。
5、不准在教室、院内、黑板、墙壁、课桌、凳子等公用设施上乱刻、乱写、乱划。
五、自行车管理(附:行路安全规则)
1、遵守交通规则,不抢行、不超车、不闯红灯,注意汽车安全,校园内不准骑车。
2、骑车的学生,上学时必须在校门口处下车,推车进校,放入指定位置,放学时必须将车推到校门口处才能骑车。
3、自行车必须在指定地点停放,前轮朝墙,车把向左,车尾整齐,不得越线。
附:行路安全规则
1、不骑车带人,不多人并行,不在马路上相互追逐。
2、骑车靠后边,走人行道,不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3、横穿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做到一等二看三通过,过路口时要看信号灯,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不准闯红灯。
4、不攀扶拖拉机、三轮车等机动车辆。
5、不骑机动车辆。
6、骑车不准二、三人互相攀扶、撒把。
7、要中速行驶,不准抢行、飚车。
8、放学后要结伴而行,不单人行走。
9、不在校园内骑车、遛车。
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1、为加强学校管理、严肃校纪、确保教学质量,凡学生因事、因病需要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假期期满后,应立即返校销假或续假。
2、学生请假半天以内者,由班主任审批。
3、凡需请假者,应由学生本人到班主任处填写请假条,经有关教师或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别人不得代假、捎假)。
4、正常上课期间原则上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持相关证明履行手续,但每学期不得超过一次。
5、因病不能坚持上课需请长期病假者,必须凭诊断证明方可请假。
6、因病或紧急情况,来不及到班主任处办理请假手续者,应由家长代替办理请假手续,但事后学生必须向班主任说明情况。
7、请长假的学生,必要时学校可与有关单位联系了解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欺骗学校,应取消批准的假期,按旷课论处,并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关处理。
8、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上课,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要求但未经批准,擅自不上课者,不按时销假、续假者应严肃处理。
篇9:宾馆票据管理规定
为规范医院员工的加班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医院的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加班含义
加班指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即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确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由医院依据其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安排的相应工作。包括:法定节假日加班、双休日加班、平时加班(包括医院安排临时性加班)。
除医院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认可的加班,均属于员工个人行为。
医院员工的指纹考勤记录只能证明员工进出医院的时间,不能作为加班考勤的依据。
二、加班范围
(一)法定节假日加班:
1.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及国庆节。
2.凡享受法定节假日加班费者不再计存休(调休)。
(二)双休日、平时加班:
1、医院对加班采用从严控制原则。
2、各科室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后,原则上应安排补休;确定无法安排补休者,可按本规定申请加班。
3、特殊情况需上报加班的起止时间、工作内容(加班事由),由科主任签字后报行政人事部及主管院领导。
三、加班的申报与审批程序。
1、各类加班在加班的次日应详细记载在加班明细表上,科室负责人应签字确认。
2、各类加班均按院办下发统一表格由科主任、护士长或负责人填写,报送分管院长审批。
3、加班表格在月初二号之前报行政人事部,经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财务科。
4、财务科主任应对全院加班表格进行全面审核、确立无误后,将加班补助随下月工资发放。
5、医院因突发应急事件临时安排的加班,由科室主任签字后上报人事部及主管院领导。
四、各相关科室加班规定
1、院部负责人及行政职能科室负责人为履行本职工作的加班,除正常审批程序确认的加班外,其他上班时间均属正常工作时间。
2、采购员、仓库保管员、药库保管员、药品会计、物资会计、水电工、司机、保安、财务、收费员为履行本职工作的加班,除正常审批程序确认的加班外,其他上班时间均属正常工作时间。
3、食堂人员、清洁员的加班,依据法律规定和双方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五、其它:
1、医院的行政各科室的加班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2、医院原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XX医院
篇10:图书管理员工作职责内容
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
一年来,在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图书馆围绕学校转型发展和图书馆年度工作计划,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图书馆先后被中共许昌学院委员会、许昌学院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20__-20__学年度)、“先进单位”(20__-20__学年度)称号。
一、扎实做好基层党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一)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
根据校党委部署,结合图书馆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图书馆坚持经常性教育为主,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不断丰富、创新学习教育活动。一是领导带头学习。图书馆党总支书记、馆领导、支部书记自觉带头讲好党课、带头学习研讨、带头整改落实。二是结合实际,在各个学习阶段,不断创新学习教育形式。在总支书记上党课、辅导讲座、外聘专家作报告、研讨学习、对照典型学习的基础上,开展了“做合格党员”承诺书签订、主题征文活动、知识抢答赛、办公礼仪讲座、微信知识竞赛、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参观等活动,深入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性教育,增强党员意识,强化党性观念,坚定理想信念。三是重视发挥榜样作用。通过优秀党员事迹宣传、党员公益岗活动,在职工中有效诠释合格党员标准,彰显党员风采,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二)重视领导班子建设
高度重视理论学习,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全馆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不断提高班子成员政治理论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党政联席会议和党务馆务公开制度,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进班子团结和理解。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按照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求,全面梳理人权、财权、物权、事权等各项权利,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查找廉政风险点,修改制定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图书馆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同时,深入开展廉洁自律宣传教育。通过观看图片展、知识竞赛、研讨学习等方式,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廉政教育。本年度,图书馆无违法违纪现象。
(四)积极开展整改落实工作
根据学校有关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精神,图书馆按照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要求,深入自查,制定了党务、行政工作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完成了支部发展不平衡、_工作薄弱、群众工作有差距以及“首问制”落实不到位、部分同志业务知识欠缺、文明环境有待改善等六项整改任务,推动图书馆全面深化党的建设和促进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五)做好_工作
开展了与_对象结对子、交朋友、定期谈心活动,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好党外人士参与图书馆建设的主动性。
(六)做好精准扶贫工作
根据学校精准扶贫工作有关要求,积极制定图书馆扶贫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建立扶贫台账。多次开展探视、访问活动,开展捐款捐物活动,解决帮扶对象实际困难。
二、强化内涵管理,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一)根据学校要求和图书馆发展需要,制定图书馆十三五发展规划,为图书馆未来五年的发展制定工作目标。
(二)完善机构设置。根据图书馆业务发展需要,经学校批准,进行机构设置调整。取消期刊部、技术与咨询部,增设技术部、特藏部和咨询部。
(三)完善制度建设。根据学校内控建设工作和“制度建设年”工作要求,对图书馆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新出台工作职责2项、工作机制1项,完善、修订管理规定、办法、细则、流程共28项,废止制度2项。
(四)加强管理监督。严格执行学校出台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坚持摆牌上岗、设立读者意见簿、投诉电话和网上留言栏目等,接受读者的监督;重视工作的定目标抓落实管理,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强文献资源建设工作,提高信息服务保障能力
我馆文献资源建设围绕着高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本校的办学定位与学科建设、读者多元化需求来开展工作,在完成纸质图书指标基础上,加强电子资源、特色资源建设,重视资源共建共享,努力提高文献信息保障能力。
一是购置纸质图书3.5万种、10.4万册;完成20__年期刊征订_种;更新20__年中外文数据库21个;加工入库过刊_册。
二是馆藏纸质图书电子化_种,设立专栏并开通在线阅览功能。
三是特色资源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完成魏晋文化、钧瓷文化数据库平台更新,上传新闻动态、论文等数据_条;启动魏晋文化、钧瓷文化文献书库建设工作;学苑文库挂牌,征集教职工专著、著作_册、获奖证书_余本。
四是重视资源共建共享。继续参加河南省高等教育保障系统(HALIS),共享CALIS图书编目数据、四库全书、年鉴、碧虚网等数据库。利用CASHL、CALIS为我校教师传递原文251篇、图书6本。继续加强图书资料共建工作,审校二级学院资料室书目数据_条。
五是履行全校文献资源管理职能。协助国资处开展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修订、全校图书资产清查工作,获得资产管理先进单位称号。协助质检处、发规处等以及河南省图工委完成数据统计、报告工作;基本完成全校教职工外借图书清理工作,收缴图书赔偿金_万元,收回图书_册。
四、加强读者服务工作
(一)服务时间与文献借阅。周开馆达94小时,电子资源24小时开放;寒暑假开展普通阅览室、报刊阅览、图书借阅、咨询等服务。全年借还图书36万册次,入馆读者126万人次。
(二)信息咨询与学科服务工作。通过院长信箱、网上留言、微博微信平台等方式解答咨询_余条;为马克思主义学院等6个院部提供定题跟踪服务12项;深入文旅学院等4院部教学一线开展学科服务,嵌入课堂资源检索与利用培训4次;为部分教师提供个性化推送服务;开展委托查收查引服务。我馆申报的“文献传递服务的嵌入式宣传推广”服务案例荣获“第二届全国高校图书馆服务创新案例大赛”优秀奖。
(三)探索数字化服务模式。积极推动移动服务工作,完善图书馆微信平台,开通读者咨询、书目查询、自助续借等服务;利用微信平台开展新生入馆教育工作;开通移动图书馆服务,读者通过手机可获取电子资源、信息查询、图书续借、在线阅读等服务;利用电子书借阅机提供3000种电子书浏览、下载服务。我馆网站被评为校20__年度“十佳”网站。
(四)空间服务工作。目前,我馆利用空间开展的服务有:普通阅览室实现全年开放;利用学术报告厅举办学术报告180多场;利用专家导引室开展读书沙龙、毕业指导等近30场;利用逸夫馆八楼报告厅、兴华分馆报告厅开展视频展播、读者协会活动等20余场。
(五)培养大学生素养。一是加强读者信息素质教育。开设文检课2门,全年授课_学时,听课学生_名。利用新生入馆教育平台,培训新生_多名。坚持周五开展馆藏资源培训,培训2500多人次。二是做好阅读推广工作。通过馆主页推荐图书_种、期刊_种,发布新书通报25批次。举办第12届读书活动,开展“真人图书馆”“经典诵读比赛”、世界读书日专题活动等21项活动内容。5月,获得省图学会“全民阅读先进单位”称号。三是指导读者协会开展活动。组织开展文明读者行、读者文化节、社团联谊活动等活动88项;开展志愿者活动23次,为学生提高综合素质搭建平台。
(六)合理调整馆藏结构与布局。已完成逸夫馆5个书库布局调整,20万册图书进入二线书库、14万册版本进入流通、整理20__组架位约65万册图书;启动古籍书库、特色文献库调整工作;完成兴华分馆密集书库、文学书库、专业期刊入库工作,加工图书20万册进入密集书库,3.3万册版本进入流通,整理153组架位约4.3万册图书。
五、人才队伍建设与科研工作
全年选派32人次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和学术会议、1人参加半年业务培训班;31人次参加教育部网络培训活动;组织业务骨干前往郑大等参观学习;开展电子数据库、办公礼仪等专题培训5次;开展第五届文明服务月活动,组织业务知识抢答赛、技能大赛、优质服务承诺等活动。
20__年全馆共立项35项,结项21项,获奖12项,参编著作2部,发表论文30篇,专利5项。
六、做好安全稳定、后勤保障、工会活动等工作
七、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一是制度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在转型发展过程中,一些工作规范或制度修订滞后。
二是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业务部门工作业绩尚有较大提升空间。如资源推介、阅读推广内容与形式、书目数据的规范化与正确率、特色资料的凸显等,需继续提高。
谢谢大家!
述职人:___
20__年__月__日
篇11:大院停车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出差管理规范,本着既节约开支、减少成本,又保证出差员工顺利完成公务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出差指员工离开公司办公区域,需外出办公完成公司指派工作或参加学习培训的行为。公司在职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转正员工、兼职会计。
第三条 员工出差依照以下程序办理: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时间、地点和事由,办理出差手续。其中出差当日可返回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出差一天以上的须由总经理批准。出差申请表报办公室留存,记录考勤,并由办公室根据出差申请单安排差旅、住宿等事宜。没有按规定办理出差手续的,视为旷工,且公司不予报销出差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第四条 交通费
交通费主要包括往返经济舱飞机票、火车票、长途汽车票、市内公交等;员工可根据需要选择安全、有效交通方式抵达出差目的地,并遵循以下原则:
1、出差目的地距离在800公里以内,可以选择火车硬座,长途汽车;
2、出差目的地距离在800公里以上或需10小时以上交通的,可以选择飞机经济舱。
3、员工在外出差时,选择安全、便利、快捷的公共交通方式,如:公共汽车、巴士、地铁、轻轨等,所发生的市内交通费实行实报实销原则,确因公务需要乘坐出租车的,可选择乘出租车,但在报账时,应注明乘车事由,乘坐人员,乘车起始点。
第五条 住宿费
1、住宿费指因住宿发生的房费,其他个人餐费、电话费、上网费、洗衣费以及其他服务类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出差员工报销住宿费时,不得将其他费用开在房费中,且在办理费用报销手续时,须将住宿费用明细单作为明细粘在报销单后。公司已为出差员工安排住宿的,则不予报销因其他原因发生的住宿费用。
2、员工出差如需预定酒店的,须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办公室,由公司负责统一安排预定。
3、凡出现在同一时段,有多名员工在同一地点出差的情况,在条件符合的前提下,办公室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员工合住。
4、住宿费用报销标准:总经理级别,实报实销;科长级别,150元/日;主管级别,100元/日;主管以下其他员工,80元/日。员工出差实际发生的住宿费低于标准的,实报实销,超过标准的,按标准报销,超出部分由员工承担。
第六条 差旅补助
差旅补助包含出差员工因公务发生的餐饮费和通讯费,出差1个月以内,补助按30元/天,单次出差超过1个月,按25元/天。如发生招待餐费,则取消当天一半补贴。出差补助天数以实际住宿天数计算。如当天往返,且出差时间超过8小时的,则按一天计算。
第七条 出差借款与费用报销
1、出差借款
(1)员工出差可事后报销也可事前借款。员工出差需事先借款的,可在办理出差手续后,到财务处办理出差借款。借款时应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经审批后到财务领款,其中借款金额小于1000元的,由办公室审批,借款金额大于1000元的,由总经理审批。
(2)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借款金额原则上限制为:普通员工借款在1000元以内,主管级员工及以上借款金额在20xx元以内,特殊用途超过20xx元的应由部门负责人注明原因报总经理审批。
(3)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3个工作日到财务部结算还帐。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2、费用报销
(1)员工出差完毕后应立即返回公司,并于3个工作日内凭有效日期证明(如车票)到财务处办理费用报销、差旅补贴等手续。费用报销严格按照以下审批程序办理:按财务规范填写部审批(1000元以下的由办公室审批,1000 财务部领款报销。
(2)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个人承担。
(3)如因工作需要发生招待费、应酬费等,应在费用发生前获得公司批准: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报办公室批准;费用在1000元以
上的报总经理批准。未经事先批准的此类费用,责任人自行承担。 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
第八条 其他注意事项
1、出差途中生病、遇以外情况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时间的,应打电话向公司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2、员工出差后,必须于每日下午5点前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
3、出差结束后,应于3天内提交出差报告。
4、本管理办法自总经理签字后实行,公示7天后正式生效。
5、本管理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公司可随时做出调整。
二〇xx年六月二十日
篇12:物流仓库管理员工作职责
1、登记
商品入库储存应有登记手续,登记要有统一的登记卡,登记卡的项目包含进货的品名、日数量、规格、出仓日期、数量、金额、以及每笔商品变动的经手人。一些大规格包装箱进仓,不但要填写好登记卡,在箱体上也应标示进货日期,以避免存储过期。
2、堆放和存储
(1)库存商品要进行定位管理,其含义与商品配置图表的设计相似,即将不同的商品
分类、分区管理的原则来存放,并用货架放置。仓库内至少要分为三个区域:第一,大量存储区,即以整箱或栈板方式储存;第二,小量存储区,即将拆零商品放置在成列架上;第三,退货区,即将准备退换的商品放置在专门的货架上。
(2)区位确定后应制作一张配置图,贴在仓库入口处,以便于存取。小量储存应尽量固定位置,整箱储存区则可弹性运用。若储存空间太小或属冷冻(藏)库,也可以不固定位置而弹性运用。商品储存货架应设置存货卡,商品进出要注意先进先出的原则。也可采取色彩管理法,如每周或每月不同颜色的标签,以明显识别进货的日期。
(3)堆放要有条理、注意整齐美观,不能积压的物品要平放在层架上。
(4)储存商品不可直接与地面接触,底下要有栈板铺底。一是为了避免潮湿;二是由于生鲜品保存的规定;三是为了堆放整齐。
(5)仓库物资的保管要根据各种物资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用不同方法分别存放。对于某些特殊物资如易燃、易爆、剧毒等物资,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6)仓库管理人员要与订货人员及时进行沟通,以便到货的存放。
3、仓库
(1)注意仓储区的温度和湿度,保持通风透气,采光好,干燥、不潮湿。
(2)仓库内要设有防水、防火、防盗等设施,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震、防锈、防盗、防毒等工作,要保证使物资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3)保持仓库整洁。
4、进出库
(1)商品进出库必须要由专人负责办好手续,日清月结。
(2)商品进出库要做好登记工作,以便明确保管责任。但有些商品(如冷冻、冷藏商品)为讲究时效,也采取卖场存货与库房存货合一的做法。
(3)退货、验货、报废都应该登记造册,经查验后方能取退。
(4)仓库存取货原则上应随到随存、随需随取,但考虑到效率与安全,有必要制定作业时间规定。
(5)仓库要由专人负责,注意门禁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便入内,对进入仓库的人员进行登记核准。 此外,管理仓库与供应、销售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生产供应等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物资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等提出建议,要适时提出存货不足的预警同志,以防缺货。
篇13:库房管理制度范例
1. 在日常工作中,库房一切工作指标应与公司财务相关要求相符。
1.1 库管员应虚心接受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并接受主管监督指正。
1.2 财务和主管人员有责任对库管员工作予以持续帮扶,并协助库管员共同推动库房工作的全面提高。
2. 库房锁门制度
2.1 为确保库房物资的绝对安全,库管员下班或是长时离开库房前,须先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后,再锁好库房,做到钥匙随身携带(严禁钥匙乱丢乱放)。
2.2 库管员短时离开库房的,应关门插锁(严禁库管员不在库房时敞开库房门现象)。
2.3 出现经提示也不予改正之违规行为的,每次经济处教5元。
3. 遇非上岗日,或是无人上班时间段,严禁私开库房门(领导同意的例外)。
4. 库房禁区限入制度
4.1 任何职员,未经库管员允可,严禁擅自踏入库房禁区。
4.2 经库管员允可进入禁区的,库管员应承担起监管责任,须跟随进行(确保其取放物资始终在自己的视野范围内)。
4.3 未经允可擅自进入禁区的,库管员应制止性提示。
4.4 对于明知故犯,或是经提示也不予改正的违规行为,每人次经济处教5元,情况严重的,必要时加倍处教。
5. 物资申购制度
5.1 库管员执行申购,填写《请购单》,主管领导实施审核。
5.2 物资申购记录品名、品牌、规格型号、技术要求、数量、用途等应全面、详尽、正确,不得出现似是而非情形;前期已出现采购不合格情形的,应加入提示性内容,应最大限度避免因申购记录描述问题导致的采购物资非所需物资情形。
5.2 尽可能集中申购。采取集中申购为主,零星申购为辅的方式进行;为了避免加大采购成本,集中申购时应全面、周密计划,尽可能减少零星采购次数。
5.2.1 常用物资:根据推估的次月或近阶段市场产品销售态势与《生产计划》,结合产品、物资库存情况,得出近阶段应生产产品可能的需求物资,全面掂量、集中提出物资申购总体计划;平时,再据实际变数情况,酌情、适时提出(零星)申购计划加以补充。
5.2.2 非常用物资:由使用者提出,并经主管同意;为避免申购过多,应查库有无,再按实际需求申购;严禁擅自加大购置数量。
5.2.3 呆滞物资:不合格的、存在问题的,或是规格型号不符、包括已停止使用的物资,一旦发现,库管员应第一时间隔离区分,做好标识与记录,防止混淆,避免再使用,及时上报处理;严禁再申购。
6. 物资采购与入库制度
6.1公司凭已审核的有效采购凭据《请购单》,统一分派采购人员实施采购;为了避免误购非需物资,采购人员应认真了解《请购单》记录,同时,不得出现无有效凭据或不照单进行的超范围采购行为。否则,未经特定领导批示同意不得办理入库手续,且不能费用报销。
6.2 采购人员购买物资,应质优价廉,做到货比三家与谨慎下单。对购件品名、品牌、规格型号、技术要求、数量、单价等符合性认真予以验证,努力避免不符合导致的调/换/退货情形出现。
6.3 涉及先款后货类物资的采购,尤其是面对异地或是信誉不确定的商家,采购人员须防患于未然,避免不法侵害,支付货款前,做到跟进有效防范措施:先全面验证对方资质,再对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按规与对方签订有效《采购合同》。在付款前,同时做到对方资质复印件与《采购合同》原件一并交行政办存档备用。
6.3 采购人员应力促商家出具送货单、收据或发票等有效售货凭证,并做到随所采购物资一同转公司库房验证。
6.4 采购人员凭库房与品检认签的入库凭证办理费用报销与费用核销手续。
6.5 采购人员所购经公司入库验证判定为非需与不合格的物资,不能办理入库手续,须自行承担退/换与相关损失责任。
6.6 库房每月或定期清理上报呆滞物资,经公司核准为非需或是呆滞物资的,采购人员须配合进行退/换货,力促降低公司的经济损失。
6.7 确保出入库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准确无误且真实可靠,库房应依据当日的《出库单》、《领料单》、《入库单》做好每天的物资上、下账工作,最迟不得超过第二天,财务部定期抽查。
6.8 物资入库,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并按相关要求相互认签确认。
6.9 物资入库,应先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
6.10材料验收合格,保管员凭有效凭据所开列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到位,入库单各栏应填写清楚,并随同相关凭证一起交财务科记账;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
6.11 入库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包括一旦发现进购物资单价呈现异常的),要及时通知主管和经办人处理;遇凭证到而货未到,或货已到而无发票等凭证,均应向经办人反映查询,直至消除悬念挂账。
7. 物资储存与出库制度
7.1 物资的储存
7.1.1 库管员负责物资的安全储存:对原辅料、产成品等在库物资进行有序化储存管理,不合格品须隔离堆放。
7.1.2 物资储存须做到防火、防潮、防盗与防霉变、防锈蚀、防染色、防鼠咬、防挤压、防碰挂,并做到易发现、一目了然、拿取方便。
7.1.3 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用途考虑划区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小的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定位编号。
7.1.4 物资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法。据货物特点,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垒放整齐。
7.1.5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应及时报告主管,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7.1.6 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达到“十不”(不锈、不潮、不冻、不腐、不霉、不变、不坏、不混、不漏、不爆)要求,使公司财产不发生保管责任损失。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7.1.7 保管物资,未经主管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折件零发,特殊情况应经主管批准。
7.1.8 禁止非库管员擅自进入库房禁区。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须经主管批准。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并力促消防器材备放到位、有效。
7.2 物资的发放
7.2.1 严控用料成本,避免浪费,按实际正常所需发料。库管员在发料时须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
7.2.2 领取物资,符合换领条件的,须执行换领的物资发放/领取原则。
7.2.3 发放物资时,库管员应在《领料单》上填明所领取物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并及时进行电脑账出库,领料人须在《领料单》上注明物料用途并签字确认。
7.2.4 实际发放物资情况应与领取认签记录完全一致,严禁出现无记录与认签记录不一致现象。
7.2.5 库管员在发放物资时必须与领料人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
7.2.6 超物资领取范围的,领料人未按规履行手续,库管员不得发放物资。
7.2.7 物资的发放须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7.2.8 过保质期、变质、失效或是已失去使用价值的物资,须按规报批处理,严禁擅自将就发放/领取、以致出现损失扩大化现象。
7.2.9 物资的领取须加强原则性控制,无关联人员不得擅自跨范围领取物资,做到所有发放/领取的物资都用于本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库管员有权进行监督控制。
7.2.10 为确保库房工作有效、全面、正常运转,公司全员领用物资应做到计划、集中进行,并自觉遵循库房发放/领取物资时限(特殊情况例外)的规定,做到不擅自违规。
7.2.11 为杜绝非正常多领/补领物资,对超计划的多领/补领物资的,领料人须出具有效手续(出具《补充领用物资申批单》,由领料人申请,注明补充领用的真实原因,班组长、车间主任核实后先后签署意见),库管员按批示意见发放物资,并妥善保管凭据,此凭据作为相关职员考评依据之一,按规及时送达会计处。
7.3 库房记录账册的相关管控
7.3.1 所有库房原始记录凭证,库管员应分类妥善放置、保管,不可丢失与随意遗弃。
7.3.2 记录须即时进行、字迹清楚、填写规范,严禁随意涂改,其出入存情况与实一致,日清月结不积压,月报工作及时跟进。
7.3.3 对于任何原因引起的盘盈盘亏,每月都要分析、加注原因后如实上报,以便做到账、卡、物、资金四一致。
7.3.4 库房电脑禁止他人随意动用,出现故障,应第一时间通知行政办;涉外维修的,库管员须在场把关,并提前提示与确保重要资料、内容的及时备份。
7.3.4 库管员在业务上,尤其是使用电脑财务软件中,为避免一些问题的出现,应按公司会计要求进行,若有业务上的任何疑问,应主动、及时与会计进行沟通解决。
7.3.4.1 对于原辅料的进购,核准入库的,及时对比进购单价情况(公司会计应给予库管员一定支持,及时建立并持续完善价格核验依据《已购物资单价明细》,一旦核对发现单价呈现超高或异常的,不予报账的同时应向主管反映),填写《采购进货单》,输入数量、单价(皮料、五金配件等从外地发运回来的物资单价应包含已摊的运费)应准确,计量单位应恰当、尽可能细小化。
7.3.4.2 对于产成品的销售出库,应开《销售出库》单,输入选择客户、仓库与折扣率务必准确。
7.3.4.3 对于领料出库,填单输入选择领料仓库、领料人与领料部门务必正确。
7.3.4.4 对于新增原材料、产成品等商品,填单输入选择货品规格、属性与类别务必正确;加权价(采购价或是成本价)填写正确,在价格信息里选择货品的单位。
7.3.4.5 产成品入库,库管员凭已经总检与相关经办人认签的《产成品入库单》及时进行电脑产成品入库上账;涉及产成品出库的,凭《销售出库》单及时进行电脑产成品出库下账。
8. 库房物资盘点制度
8.1 每月月末最后一天上岗日(若盘点时间不够,除产成品外物资可提前1天进行盘点),进行一次产成品、五金、耗材与包装物的盘点,同时按规做好物资盘点的原始记录《盘点表》。
8.2为了确保库房数据问题的及时排解,在平时,库管员可酌情进行有针对性的物资内部盘点,自觉进行好账务自查自纠与突出问题报告工作。
8.3 月末产成品与主要原辅料的盘点工作,由公司会计协同库管员一道进行,不得擅自改变;对一同盘点的原始盘点记录数据结果均予以认签确认。
8.4 月末物资盘点原始记录数据结果,相关盘点人都应及时签字确认,库管员再整理、形成《物资盘点报表》,对于任何原因引起的盘盈盘亏,进行透彻分析、加注原因后连同盘点表如实上报。
9. 工具管理制度
9.1 库管员应建立《工具领/借用本》,分类进行记录,促成主要使用人领/借用认签,将领/借用工具落实到人头进行专项管理。
9.2 对工具的管理执行主要使用人出面领/借用,并负责进行正确使用、保管、监管与归还的管理制度。
9.3 员工因工作需要使用的工具,包括辅助器械,主要使用人须到库房领/借用,并在《工具领/借用本》上签字确认;对于生产、办公现场,在本制度出台前既有的工具类,由库管员督促,车间安排清查罗列,再由车间主任落实完成责任职员的补签字确认。
9.4 员工领/借用工具,本人离职时须归还或是领/借用人员变更交接,出现非正常毁损或丢失的,酌情追溯领/借用责任人员或是直接责任人员的赔付责任。
8.5既有领/借用工具的职员,涉及离职的,须了结工具领/借用事宜后才能领用离职工资,库管员与公司会计均应认真执行把控。
10. 物资非公出借/领用制度
10.1 公司物资均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所需配备,原则上不允许出现公司物资非公出借与领用(若有,仅限于事先经公司老总亲自同意的才行)行为。否则,将对相关联责任人员进行惩罚性经济处教。
10.2 非公出借/领用物资的人员,须自觉在限期内归还。存在损毁、丢失或是未如期归还的,按规予以赔偿。
篇14:考勤管理制度
一、全体员工每日的正常工作时间一律以8小时为原则。上班时间公司视天气及生产需要而定,并做好事先通知。
二、每加班15—45分钟(包括45在内)记为半小时,超过46-59分钟以1小时计算。
三、考勤规定
1、迟到
上班前3分钟内不到工者视为迟到。
l 每迟到一次扣人民币5元。
l 迟到6-10分钟(指正常到岗时间后6-30分钟)以旷工1小时计算,超过半小时记旷工一天。
2、早退
下班时间未到或未经公司许可而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
每早退3分钟内记旷工1小时,如超过半小时为旷工一天
3、旷工
公司员工未经请假不上班者为旷工,旷工按三倍工价扣除。
l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不到工者均以旷工论处。
l 考勤员私自更改考勤记录的,经查明,双方均以旷工2日论处。
l 连续旷工三天者公司将做无条件除名处理,并扣除当月应发工资的10%。
4、事假/病假
员工请病、事假需遇严重生病或重要事情的情况下可申请,但必须事先批准,未经批准自行休假者将做旷工处理
l 生产工需请假者,填写请假条由当班组长或生产助理批准,假期超过三天需上报部门负责人。
l 班组长需请假者,填写请假条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四、休假规定
全年节日为七天,春节初一、初二、初三;五月一日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一天。春节期间当班人员工价按三倍计算,其它节日期间当班人员工价翻倍计算,若有其它休假,另行通知。
五、员工请假规定:
请假均以书面申请,批准人可酌情批准,假满销假,延假续补,否则按旷工处理,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六、考勤方式:
按照考勤本要求详细记录,月底统计填考勤统计表,并由考勤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于次月3号之前提交行政部。
以上制度自公布日起开始执行,望每一位员工积极配合,严格遵守。
篇15:宿舍卫生管理制度范文
为创造一个优美、整洁、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培养学生劳动观念,增强学生公德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宿舍卫生管理主要包括:个人卫生、宿舍内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环境卫生。
二、学生宿舍卫生采取日常专职卫生保洁、学生自我卫生清扫和开展卫生突击清扫三种管理方式。
三、对学生宿舍卫生管理按不一样区位和项目分别制定不一样规范,实行不一样检查标准和评比、奖惩办法。并定额包干,职责到人(室),量化管理。
(一)公共场所和环境卫生规范
1、公共场所和环境卫生由专职卫生保洁员负责。
2、每一天上下午两次清扫和擦洗楼道、楼梯,做到地面清洁,无痰迹、无垃圾、无污水。
3、每一天擦拭一次楼梯扶手,做到无尘土、无污物。
4、每一天清扫和擦洗水房、厕所,做到地面清洁,无积污水、墙面干净、上下水畅通、无跑冒滴漏、水池内外干净无污物、大小便池干净无便迹、无异味,水房厕所门干净。
5、每周擦拭一次楼内公共门窗玻璃、窗台窗框,做到干净、完好、无积尘。
6、每两周擦拭一次楼道墙裙,打扫楼内墙壁顶棚,做到无积尘、无蛛网。
7、每月用草酸洗刷大小便池一次,做到无臭味、无尿碱、无水锈。
8、认真做好季节性消毒、灭蚊、灭蝇、灭鼠、灭蟑螂工作。
9、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所用卫生工具等要妥善保管谨慎使用,尽可能修旧利废。
(二)个人卫生和宿舍内务卫生规范
1、个人卫生和宿舍内务卫生由学生自己负责。
2、学生要勤洗澡、勤洗衣,持续个人床铺整洁、卫生。
3、门、门框、窗框、纱窗干净见本色,无污物。
4、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无蚊蝇,无蟑螂。
5、门窗玻璃干净明亮,窗台、阳台干净无杂物。
6、床、桌、凳、书架等家具摆放整齐、干净。
7、灯具、墙壁、顶棚、暖气设备无尘土,无蛛网。
8、地面干净,无痰迹,无果皮纸屑,无污物。
9、桌上、书架上、桌洞内行李物品摆放整齐、干净。
10、床上物品干净整洁,被子叠成方块状,枕头放在被子里侧。南面宿舍被子统一靠床南头外侧摆放,北面宿舍被子靠床北头外侧摆放。
11、脸盆、暖瓶、饭碗、水杯、牙具、肥皂、毛巾等摆放有序。
12、床下物品摆放整齐、干净、不零乱。
13、宿舍内无床帷,无乱挂、乱拉绳线、乱张贴等现象。
14、宿舍整体布置健康、高雅、和谐、美观,无赌博等违纪现象。
15、宿舍内有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值日表和床头卡。
16、各宿舍门前三包,墙上无球印、脚印、乱写、乱画、乱贴,门口外无乱泼污水,无垃圾,三包范围以二室(对门与隔壁)的中心为界。
17、上课时刻内不准在宿舍睡觉(有证明或特殊状况除外)。
(三)个人卫生和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
1、室内洁净明亮(45分)
(1)地面洁净见本色,无痰迹、杂物、污水、死角。地面不干净扣5分,发现痰迹、杂物、污水、死角一处扣2分。
(2)门口外三包区域干净,地面无垃圾、污水,墙面无乱写、乱画、乱贴。发现一处扣3分。
(3)各种用具清洁,门、床、桌子、凳子、窗台、门窗框、书架、暖气设备等显本色,无灰尘污迹。一处灰尘污迹扣2分。
(4)窗纱、玻璃干净明亮,无积尘。窗纱、玻璃不洁净扣8分,一处不干净扣2分。
(5)灯具干净无灰尘。一处灰尘扣2分。
(6)墙面干净,顶棚无蛛网,无积灰,无乱贴、乱挂、乱钉。发现一处蛛网或乱贴等扣3分。
2、室内物品放置和谐有序(40分)
(1)床上物品摆放有序,被子方正,床面平整。被子不方正、床上乱放、床面不平整一处扣5分。
(2)床下物品摆放整齐。床下乱堆放扣5分。
(3)桌上、书架上、窗台上物品摆放整齐。一处乱放不齐扣5分。
(4)各种家具摆放合理规范。摆放不合理、不规范扣3分。
(5)无乱拉电线绳索,无床帷。一处乱拉扣2分。
3、其它(15分)
(1)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无蚊蝇。有异味扣3分,有苍蝇扣1~2分。
(2)室内有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值日表和床头卡。缺一种表格扣1分。
(3)室内簸箕、笤帚、垃圾桶、拖把等卫生洁具齐全。缺一种洁具扣1分。
(4)向走廊倒垃圾,发现一次扣1分,并责令清除。
4、说明
(1)单项卫生严重不合格者,该项目扣分直至扣满标准分为止。
(2)凡有下列违章项目之一,均为总分不及格:
房间未清扫;门口、室内有垃圾;被子未叠;室内有床帷;查房睡觉未起(特殊状况除外);使用违章电器、煤油炉、酒精炉等;有经商行为;留宿外人;毁坏或私拆宿舍设备;室内存放自开车;私自换锁;对检查人员不礼貌;其它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
(四)个人卫生和宿舍内务卫生评比、奖惩办法
1、个人卫生和宿舍内务卫生检查采取每日抽查和定期普查方式。
2、宿舍内务卫生每日抽查由专职宿舍内务卫生检查管理员负责,各系定期对所属学生宿舍进行检查、评比,按标准评分,做检查记录,并将结果公布张贴于楼内。
3、宿舍内务卫生定期普查由学生管理服务中心组织有关人员负责,按标准评分,做检查记录,并将结果汇总公告于布告栏内。
4、宿舍内务卫生每日抽查和定期普查百分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及格”四等。优秀85分以上、良好75-85分、一般60-75分、不及格60分以下。
5、宿舍内务卫生每日抽查和定期普查,每两周总结、每学期和每学年总评并将结果公布于楼内和布告栏内,作为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
6、定期进行“卫生先进系”评比。对评比结果运用摄像机、数码相机在校电视台、宣传栏上公布。
“卫生先进系”的评比,每学期进行一次,凡在一学期的宿舍内务检查成绩按月统计总成绩列在前三名的系,授予“卫生先进系”称号。
7、凡在上级检查中内务卫生不合格的宿舍加重处罚。
8、以上各项的评比结果,均直接影响所在班级参加优良学风班、优秀班群众和先进团支部的评选。
篇16:商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商会的名称是。英文名称是,缩写为。(商会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区域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的商会冠以“中国”、“全国”、“中华”、“全联”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商会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全联”等字样。商会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的名称。)
第二条 本商会是以行业或地域的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企业、团体和个人为主体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工商联的基层组织。
第三条 本商会的宗旨是:团结带领广大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坚持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引导和教育会员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坚持企业自主办会、服务立会、诚信兴会,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做贡献。
第四条 本商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商会住所:。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商会业务范围:
(一)宣传政策。积极在会员中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促进企业科学发展;支持和引导会员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二)提供服务。举办经贸活动,促进交流与合作;提供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培训等方面服务;增进与境外工商社团的交往,促进会员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三)反映诉求。畅通渠道,积极反映会员合理诉求;开展调查研究,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制和政策环境等提出政策建议;积极参与工商联建言献策工作;
(四)维护权益。帮助会员排忧解难,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五)加强自律。引导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制订自律公约,规范会员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增强会员诚信意识,倡导诚信经营,推动诚信建设;引导会员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六)完成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部门交办事项;
(七)其他。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会员分为企业会员、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一)企业会员包括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分控股的企业、港澳投资企业等;
(二)团体会员包括行业商会、行业协会、异地商会等经济类社团以及与企业相关的社会中介组织或机构;
(三)个人会员包括私营企业出资人和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等。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商会的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商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商会的意愿;
(三)属于本商会所在的业务领域和区域。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会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三)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秘书处颁发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商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商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商会的服务;
(四)对本商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进行监督;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其他。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商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商会的信誉;
(三)按本商会要求参加会议和活动;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办理本商会委托事项;
(六)其他。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通知本商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商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长办公会审议后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商会实行民主的组织管理制度,设立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会长办公会。根据需要设立常务理事会。
第十五条 本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监事会报告;
(四)制订和修订会费标准;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下列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到会会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一)本章程的修改;
(二)本商会的终止。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X年召开一次。
理事会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第十八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商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
(三)确认秘书长的聘任和解聘;
(四)筹备召开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
(五)向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七)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
(八)领导本商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理事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因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因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五条 会长办公会由会长、副会长组成。
第二十六条 会长办公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理事会议、常务理事会议;
(三)研究需提交常务理事会、理事会讨论事项;
(四)审议决定秘书长的聘任和解聘;
(五)其他需提交会长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
第二十七条 会长办公会议须有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应到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会长办公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因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八条 本商会的会长、副会长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商会业务领域和区域内社会形象好,代表性强,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三)热心商会工作,作风民主,办事公道;
(四)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九条 本商会会长、副会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由会长办公会提出建议,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方可任职。
第三十条 本商会会长、副会长人选须通过业务主管单位综合考察。任期一般不超过一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由理事会提出建议,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方可任职。
会长、副会长届中调整,须经会长办公会通过、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由理事会进行确认。理事会确认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三十一条 本商会会长为本商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商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因特殊情况,受会长委托、理事会同意,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可以由副会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本商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二条 会长的职权是:
(一)召集和主持会长办公会议;
(二)落实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议、常务理事会议、会长办公会议决议。
第三十三条 本商会设秘书长1名。秘书长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尤其是认真学习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熟悉工商联的性质和任务;
(二)了解本商会业务领域的发展情况,熟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社团管理规定,能够对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提出意见;
(三)具有较强的执行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谦虚谨慎,以诚待人,廉洁奉公,办事公道,有较高的思想道德水平;
(五)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六)身体健康,能专职从事秘书长工作;
(七)未受过刑事处罚;
(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十四条 本商会秘书长为专职,实行聘任制。由会长办公会集体研究提出人选,经业务主管单位考察后,由会长办公会聘任,并报理事会确认。理事会确认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如理事会不予确认,则需立即停止履行职责。秘书长在会长办公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主持召开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有关日常工作事项;
(三)组织协调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四)提名副秘书长及各机构主要负责人人选,报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五)提出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与解聘意见,经会长办公会同意后,办理聘用与解聘手续;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五条 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罢免:
(一)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严重违反本章程,营私舞弊、滥用职权的;
(三)严重渎职,给本商会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
(四)有其他应当予以罢免情形的。
第三十六条 秘书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一)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严重违反本章程和本商会内部管理制度的;
(三)营私舞弊、失职渎职,给本商会造成严重损失的;
(四)有其他应当予以解聘情形的。
第三十七条 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监事长1名,由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长人选须经过业务主管单位综合考察。监事会任期一般不超过一届。没有条件设立监事会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只设监事。
第三十八条 监事长(不设监事会的监事)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坚持原则,工作务实,清正廉洁,办事公道;
(三)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四)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第三十九条 理事会成员、秘书处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十条 监事列席理事会议、常务理事会议;监事长(不设监事会的监事)列席会长办公会议,但不参与表决。
第四十一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监事)负责向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向业务主管单位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其职权是:
(一)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当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或秘书长等的行为损害商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二)监督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的会议议题、程序和表决的合法性;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履行决议情况;
(三)检查财务和会计资料。
第四十二条 监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纪要报业务主管单位。监事长(不设监事会的监事)参加业务主管单位对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考核。
第四十三条 监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予以罢免:
(一)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严重违反本章程,营私舞弊、滥用职权的;
(三)严重渎职,给本商会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
(四)故意瞒报有关违法违规情况的;
(五)具有其他应当予以罢免情形的。
第五章 资产管理与使用
第四十四条 本商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五条 本商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商会的实际情况收取会员会费。会费收取标准须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财政部门备案。
第四十六条 本商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四十七条 本商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十八条 本商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和出纳。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九条 本商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监事会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条 本商会换届或更换会长及负责财务、资产工作的商会和秘书处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五十一条 本商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五十二条 本商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通过与修改
第五十三条 对本商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提交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五十四条 本商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经同意,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五十五条 本商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五十六条 本商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五十七条 本商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直接终止:
(一)连续2年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
(二)会员人数低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筹备成立最低数量;
(三)连续2年不召开章程规定的会议或召开会议达不到法定人数。
第五十八条 本商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五十九条 本商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六十条 本商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商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本章程经X年X月X日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六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商会的理事会。
第六十三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篇17:机关管理规章制度
为把组织部门建设成“学习型”部门,切实提高组工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内容
坚持一手抓思想政治教育、党性教育,一手抓知识更新和业务学习。组织干部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一系列重要文件、政策;认真学习及组织工作相关业务知识;有计划地组织干部学习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金融知识等。同时,鼓励干部积极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
二、学习方式
1、对与党建、组织工作密切相关的中央、自治区、州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讲话、重要工作部署、政策理论法规及部领导要求学习的文件,采取集中学习、座谈讨论的方式学习。
2、采取科(室)负责人轮流授课的办法,对干部进行组织工作业务知识讲座。即:科(室)负责人根据各自业务范围,选定一个专题,自行准备授课内容,向干部讲解相关业务知识和开展工作的方法、措施,达到相互交流、共同提高的效果。
3、对一些必须掌握的理论和业务知识,如党建、干部工作的重要方针政策、、干部任免审批程序等,采取集中学习、督促自学、组织测试的办法,提升学习效果。
4、定期组织干部收看与党建、组织工作相关的优秀电教片及各类警示教育片。
5、赴区内外考察、学习和培训的干部,要将自已的学习、收获形成报告,在机关学习会上交流,达到“促学”的目的。
6、对一些政策法规性强、理论层次深、专业要求较高的内容,邀请党校老师和教授、学者或外单位专业人士等进行专题讲座。
三、学习要求
1、要树立良好的学风。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养成勤谆书、勤思考的习惯,克服浮躁情绪,挤出时间学习,静心用心学习,进一步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
2、要严格学习纪律。坚持周一下午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实行学习考勤制度,制定学习考勤表,每次集中学习前点名,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许请假,不得无故缺席或早退。办公室将定期通报学习出勤情况。实行学习笔记调阅制度,定期不定期调阅学习笔记,检查自学情况。实行考学制度,定期不定期对政治、业务学习情况以笔试形式进行考核。调阅笔记、“考学”、“述学”情况作为干部年终考核评优定等的一项内容。
3、突出学习成效。机关党支部制定年度、月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的主体内容,增强学习的针对性。适时召开学习经验交流会,提高学习的效果。干部要在认真做好集中学习、自学笔记的基础上,每季度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
篇18:机关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单位职工考勤管理,规范职工上下班及休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X局全体人员。
第二章 考勤规定
第三条 考勤时间界定:
(一)“全年”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全月”为当月的1日至月末最后一天;
(三)迟到及早退以“次”为单位计算;
(四)缺勤及休假以“天”为单位计算,最小单位为0.5天。
第四条上班时间和签到时间的界定:
上班时间:早上9:00—12:00,下午13:00—17:00 签到时间:上午8:50-9:00;下午13:00-13:10
特殊情况,按照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执行。
第五条 迟到
超过签到时间上班(补签到)的视为迟到。
第六条 早退
提前30分钟及以上时间下班的视为早退。
第七条 病、事假
(一)病、事假指职工因病须治疗或休养、在工作时间内因私事须请假的情况;
(二)病、事假1天以内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分管领导由主要领导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未报办公室备案的视为旷工处理;
(三)病、事假1天以上者,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报主要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未报办公室备案的视为旷工处理。
(四)病假超过三天(含),需出具县(市)级医院的诊断书、病休或住院证明等方可请假,无证明或病假单过期不到岗者,按旷工处理。事假须提前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特殊情况,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后补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第八条 旷工。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
(一)未完善请假手续擅自脱岗的;
(二)请假未被批准而未到岗的;
(三)请霸王假的;
(四)假期已满未申请续假或申请续假未被批准未到岗的;
(五)不服从工作调整和安排,经说服教育仍不到岗的。
第三章 考勤制度
第九条 严格执行上班签到和去向报告制。
考勤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未签到人员要向分管领导说明事由,由分管领导告知办公室考勤人员,否则
按旷工处理;科室人员外出要向分管领导及办公室告知去向,分管领导要向主要领导告知去向,若未告知去向经发现的,视为无故脱岗,按旷工处理。干部职工要随时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联系不上,对工作造成影响的,每次扣发电话费40元,直至扣完当月通讯费,并进行全局通报批评。对因通讯不畅造成较坏影响,后果严重的除扣发电话费外,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出勤、签到、通讯畅通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十条 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
因事、病不能到岗,均应按照规定办理请假和销假手续。 第十一条 节假日安排的值班、加班必须遵守考勤制度。
第四章 考勤员职责
第十二条 考勤员严格按照考勤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如实填写考勤统计汇总表,并于每月月底统计汇总,交分管办公室领导审签,报主要领导审批后,予以公布。
第十三条 考勤员自觉接受对考勤情况的监督和检查。考勤人员在执行考勤中,如发现代为签到,将严肃追究考勤人员责任。
第五章 休假规定
第十四条 公休假、探亲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婚丧假、产假等假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 迟到、早退(脱岗)、旷工的处理。
当月迟到、早退或无故脱岗累计3次的,按旷工一天处理,累计3次以上的,给予全局通报批评并累计旷工时间,旷工情况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其它处理。
根据X局绩效考核方案及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规定若与国家有关规定冲突,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其解释权属X局。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1、X局上班签到表
2、X局请假申请表
3、X局工作人员 月(季度、年)考勤统计汇总表
篇19:公务车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律师会见制度,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执业权利的意见》及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司法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检察环节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第三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保障律师的执业活动,保障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第四条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其有关会见的规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第五条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应当由二人在场,其中一人为接受委托的律师,另一人可以是本所的律师、实习律师或者律师助理。律师异地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另一人可以是经人民检察院同意的当地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人民检察院派员在场的,受委托的律师也可以一人会见。 第六条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不得携领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人员参加会见;不得为犯罪嫌疑人转递信件、钱物以及其它看守部门所禁止的物品;不得将移动通信工具供犯罪嫌疑人使用;未经人民检察院和在押犯罪嫌疑人同意,不得对会见进行录音、录像和拍照。
第七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和实际需要,决定是否派员在场。派员在场时,所派人员不得干扰律师的正常会见。
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在侦查阶段羁押期间,根据律师、犯罪嫌疑人的申请,安排会见应当不少于二次。
第九条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监管场所内进行。
第十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向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出示以下材料:
一)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的授权委托书;
二)律师执业证,随行人员中一人可持实习律师证或者律师助理工作证;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
第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应在其具体办案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律师的会见通知并办理律师会见事宜。
第十二条 涉嫌犯罪的单位委托的律师可以会见在押的单位犯罪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涉案人员。
第十三条 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以便侦查部门调整时间,在48小时内向律师开具关于会见的公函并安排会见的具体时间。 •
第十四条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填写《会见在寸甲犯罪嫌疑人申请书》。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律师提出申请后5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第十五条 受委托的律师是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的,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当填写《会见在寸甲犯罪嫌疑人申请书》。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申请后3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在案件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可以通过犯罪嫌疑人的陈述了解案件以下情况:
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二)犯罪嫌疑人是否实施或参与所涉嫌的犯罪;
三)犯罪嫌疑人关于案件事实和情节的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关于其无罪、罪轻的辩解;
五)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
六) 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其人身权利、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
七)其他需要了解的与案件有关的情况。
第十七条 在案件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有权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控告、申诉、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律师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后5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第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手续时,应向律师提供《起诉意见书》及相关的法律手续和案件材料。
第十九条 律师对人民检察院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阻碍律师依法会见的投诉,由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统一受理。负责审查的部门在受理投诉后5日内向投诉人书面告知处理情况;投诉人不服书面告知处理意见的,可以向办案部门所在的人民检察院监察部门或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反映。
第二十条 律师在会见时违反法律、执业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侦查人员有权当场提出劝阻和警告;对不听劝阻和警告的,有权中止会见。人民检察院对律师在会见时违反法律、执业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可以将有关情况通知该律师事务所所属的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在一个月内告知人民检察院。
第二十一条 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因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需采取逮捕强制措施的,应报省检察院审查同意,并同时向该律师事务所所属的司法行政机关通报。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若本规定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的新规定相抵触的,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的规定。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江苏省司法厅
二0xx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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