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管理规章制度
(一)局党组会议制度
1、参加人员。党组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党组书记决定召开。会议人员由局党组成员组成,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每次参加人员须过半数,依据会议的内容可请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2、时间安排。局党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3、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决定、决议;
(2)研究全市审计工作的长期发展规划;
(3)部署全局的重要工作;
(4)讨论决定局内设机构设置和人事工作,决定任免、奖惩干部;
(5)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研定机关党总支工作任务;
(6)召开民主生活会;
(7)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8)研究其他需由党组会议决定的事项。
4、组织安排
(1)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成员参加并通过,方可形成决定;
(2)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成员会前提出,报党组书记确定。
(3)人事教育科负责会务工作;
(4)党组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并起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审定后,签发至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
(5)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列入督查;
(6)会议记录定期立卷存档。
(二)局长办公会议(业务会议)制度
1、参加人员。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参加会议人员由局领导、办公室、综合科、财政科组成。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2、时间安排。局长办公会议每周一上午8:30分在局五楼会议室召开,因故可以临时通知。
3、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省审计厅、市委和市政府关于审计工作的有关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2)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省厅会议精神的措施和实施方案;
(3)审定审计工作安排、重要请示、报告和领导讲话稿,以及全局重要工作部署;
(4)讨论和审议有关审计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立和完善审计管理办法、措施等;
(5)讨论研究局机关年度财务预算安排和财务支出事项;
(6)讨论研究干部职工工作和生活中的有关事项;
(7)讨论决定各科室的业务分工;
(8)需要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的其他重要事项。
4、组织安排
(1)科、室、局上会议题应准备会议材料,并将电子版于周五上午下班前送局办公室。
(2)办公室进行汇总后,报局长或会议主持人审定,并送计算机审计科进行投影准备。
(3)局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会务,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局长或主持会议的副局长审定签发。会议纪要发各相关部门落实。
(4)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列入督查;
(5)会议材料立卷存档。
5、将业务会议并入局长办公会议。审计业务会议由会议召集人主持召开,参加人员包括局领导、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综合科复核人员、审计组组长和其他有关人员。
(三)局务会议(县区审计局局长会议)制度
1、参加人员。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其他局领导主持,参加人员为局领导、县区审计局长、
各科室局主要负责人。
2、时间安排。局务会议一般每季度末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
3、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省厅重要指示、决定、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
(2)传达贯彻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
(3)研究部署年度工作及下一个时期的审计工作重点;通报有关全市性工作和局机关的重要情况;
(4)县区审计局、科室局主要负责人总结交流工作;
(5)讨论和审议有关审计工作规章制度;
(6)需要由局务会议讨论的其它事项。
4、组织安排
(1)局务会议议程由局长办公会议确定。
(2)需要印发会议讨论的材料由有关部门负责准备并提前送综合科。
(3)会务工作由综合科负责,负责会议通知和记录,并根据需要起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审定签发。
(4)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列入督查,会议材料立卷存档。
(四)专题工作会议制度
1、专题工作会议主要研究解决、协调涉及多个部门的专题工作。
2、专题工作会议由局领导召集并确定议题,会议的组织工作由牵头科室负责人组织。
3、会议决定的事项需要印发会议纪要的,由牵头科室整理,送会议召集人签发,并以专题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
(五)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制度
1、参加人员。中心组学习由局领导、综合部门负责人参加。
2、时间安排。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一般每月15日左右举行。
3、会议主要内容。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史党建知识;学习现代科技、管理科学知识和各类相关的法律法规。
4、组织安排
(1)局人事科负责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的会务工作;
(2)拟定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
(3)准备每期的学习内容、做好考勤和记录工作;
(4)认真做好会议的总结及其它具体工作。
(六)职工集体学习制度
1、参加人员。局在职全体工作人员。
2、时间安排。周五上午8:30在局九楼会议室。
3、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省厅重要指示、决定、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
(2)传达贯彻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
(3)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审计重点工作;
(4)通报有关全市性工作和局机关的重要情况。
(七)淮南市审计局业务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化解审计风险,推动审计机
关效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和《审
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机关对审计项目实行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制度,未经审计业务会议研究决定的,机关各科室一律不得作出审计报告。审计业务会议根据审计项目的重要性原则分为重要审计项目审计业务会议和一般审计项目审计业务会议。
重要审计项目审计业务会议是指对重要审计项目的审前调查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实施方案、审计报告及其他特定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的专门会议。一般审计项目审计业务会议是指除对重要审计项目外的其他审计项目的审前调查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实施方案、审计报告及其他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的专门会议。
第三条 审计业务会议根据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召开,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议定审定事项,并形成书面材料和会议纪要。
第四条 审计业务会议审定的重要审计项目主要指:
(一)署定、省定或市局制定审计工作方案统一组织由不同级次审计机关或多个审计组
参加的审计项目;
(二)需要对外公告的审计项目;
(三)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要审计项目;
(四)审计查处违法违纪金额100万元以上或拟作出收缴违法违纪金额5万元以上或审
计查处问题复杂、情节恶劣的审计项目;
(五)被审计单位与审计组对审计报告中的有关问题存在较大分歧的审计项目;
(六)审计查处涉及追究个人经济、行政或刑事责任事项的审计项目;
(七)其他需要提交审定的审计项目;
第五条 重要审计项目审计业务会议,由分管副局长提议,经局长或其指定的副局长同意并主持召开。
第六条 重要审计项目审计业务会议,参加人员包括局长、分管副局长、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审计组组长(或主审)、综合法规复核人员等相关人员。
第七条 除本制度第四条规定的审计项目及审计事项以外的审计项目,应当经一般审计项目审计业务会议审定。
第八条 一般审计项目审计业务会议,由分管副局长决定并主持召开。
第九条 一般审计项目审计业务会议,参加人员包括分管副局长、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审计组组长(或主审)、综合法规复核人员等相关人员。
第十条 提交审计业务会议讨论审定的内容主要包括:审计基本情况、审计评价、查明问题及定性和处理处罚依据、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者的意见、审计组意见、业务科室意见和综合法规复核意见。
第十一条 审计组所在部门或主办部门负责办理重要审计项目审计业务会议、一般审计项目审计业务会议的会议通知、会议材料准备、会议记录,根据经会议主持人审签的会议决议编写审计业务会议纪要,将业务会议纪要形成书面材料2日内印送至局各位领导及有关科室,并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第十二条 审计业务会议讨论的书面材料、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应归入审计项目档案。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20xx年4月22日起施行。
(八)会议纪律及有关规定
1、局领导不能参加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须向局长请假;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提出;
2、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不得迟到、缺席,如遇特殊情况应在会议开始前20分钟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3、会议期间应保持安静,不得随意走动;
4、会议期间应关闭手机,有特殊情况不能关机的,应把响铃声设置为振动状态,不得在会场接听电话。
5、会议地点,除局在职全体工作人员集体学习外,以上各类会议的会场均设在局五楼会议室。
6、会议形成的各项决定,由会议确定的部门,按规定的时间,负责具体落实,相关部门作好配合工作,不得推委扯皮,拖延不办。
7、会议内容未公布之前,参加会议人员应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密,散布会议内容。如有违反会议规定的,一经发现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公司关于印发公司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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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12月30日)
为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公司的办公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印发〈集团公司(股份公司)会议制度〉的通知》(中油办字〔20xx〕672号)精神,对公司会议制度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调整,自20xx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现将修订后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依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会议制度》,对相关会议制度作相应调整。
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会议制度
一、公司领导工作例会
(一)领导工作例会由公司经理或经理委托的副经理主持,一般于每周一上午召开。
(二)领导工作例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集团公司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公司各分管领导通报上周工作情况,安排本周工作任务;公司主要领导通报重要事项,确定议定事项。
(三)领导工作例会参加范围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经理助理、副总师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四)领导工作例会由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和记录,议定事项形成《经理办公会纪要》,由经理办公室负责起草,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后,由经理或主持会议的副经理签发。
二、公司经理办公会议
(一)经理办公会议由经理或经理委托的副经理主持,由经理根据需要决定召开。
(二)经理办公会议议题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或由机关各部门提出建议,经理确定。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
(三)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公司重大事项,主要任务是:
1. 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集团公司的重要会议、文件、指示和决策精神,落实公司党委的工作部署;
2. 审议公司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审批重大投资项目、资产重组和对外合作项目;
3. 审议决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和内部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
4. 审议公司业绩考核、薪酬分配方案和基本工资制度;
5. 研究公司内部管理体制、组织机构设置与调整方案;
6. 研究决定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7. 研究公司重大改革方案和部署;
8. 审议通过公司重要规章制度;
9. 讨论公司年度工作报告,听取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和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汇报;
10.经理认为应研究审议的其他问题。
(四)经理办公会参加范围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经理助理、副总师。根据会议议题,机关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五)经理办公会议议定事项形成《经理办公会纪要》,由经理办公室负责起草,由经理或主持会议的副经理签发。
(六)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的有关文件原则上会前要送达与会同志阅研。经理办公会议的材料、记录、纪要均为公司涉密文档,应妥善保存,并于下一年度的三月底前归档。查阅会议材料、记录、纪要须经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
三、公司季度经营形势分析会
(一)季度经营形势分析会由经理主持,一般在每季度第一个月中旬召开。
(二)季度经营形势分析会主要任务是:研究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建设项目和投资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成本控制情况,主营业务、兼营业务生产运行和指标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三)季度经营形势分析会参加范围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经理助理、副总师和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四)季度经营形势分析会由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和记录,议定事项形成《办公室通报》,由经理签发。
四、公司专业办公会议
公司专业办公会议是公司领导成员依据公司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工作分工或受经理委托,就专项工作召开的办公会议。
专业办公会议由公司副经理、总会计师、经理助理、副总师召集和主持,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议由有关业务部门负责组织和记录,经理办公室配合。会议议定事项形成《专业办公会纪要》,由会议组织部门起草,经理办公室负责审核,主持会议的公司领导签发。
五、公司年度工作会议(领导干部会议)
公司年度工作会议一般每年元月中下旬召开。根据需要在每年7月中下旬召开公司领导干部会议。
公司年度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集团公司重要会议、文件和指示精神,总结上年度工作,安排部署本年度工作;通报公司重大事项。公司领导干部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集团公司领导干部会议精神,总结上半年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
年度工作会议参加人员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经理助理、副总师,公司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干部会议参加人员范围视会议内容决定。
公司年度工作会议和领导干部会议的组织工作由经理办公室负责。
六、专业(业务)工作会议
拟于下一年度召开的涉及所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相关专业(业务)工作会议,有关部门要于本年度12月上旬以前编报会议计划,报经理办公室综合平衡。特殊情况需要在计划外安排召开的业务工作会议,由主办部门提出申请,经理办公室审核,公司经理批准。
以公司名义召开的专业工作会议,参加人员为公司各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处室负责人,一般不得邀请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确需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专业工作会议应尽可能采用视频会议形式。
机关各部门召开的部门综合性会议或业务会议,要贯彻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尽量减少会议,压缩会议时间,精简会议人员,并应尽可能采用视频会议形式。部门综合性会议或业务会议,参加人员为各单位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一般不邀请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确需参加的,须报公司分管领导同意。
七、其他会议制度
公司其他会议制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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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第一条 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第二条 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第三条 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第四条 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第二章 财务审批制度
第五条 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通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支部书记审批报销。
第六条 重大开支应由村民代表大会或议事会讨论同意,由村两委申报,驻村干部审核、包片领导审批同意后才能开支。
第七条 对村内各项开支发票手续不健全、要素不齐全、字迹不清的,村主任应拒绝审批报销。
第三章 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第八条村级报账员负责村内财务收支、往来结算、各项统计报表、记好村内现金日记账,将村内各项收入、支出汇总,每月底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手续,核对账户余额。
第九条 村级报账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第十条 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政纪律,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一条 村级报账员严格执行核算、监督的职能,写好年度核算分析,参与拟定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监督财政计划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财务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涂改和故意毁灭会计原始凭据及有关财务资料,不得设立账外账,违者要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 现金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村报账员(出纳)管理村内现金(银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现金(银行存款)。
第十四条 库存现金不得白条抵库,不准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更不准坐支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超过规定库存限额5000元。
第十五条 不准将村内集体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第十六条 村报账员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记,登好现金日记账,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并与主管部门记账服务中心核对账款余额,双方签字。
第十七条 各项收据手续不健全、内容不清、字迹模糊、票据不规范、开支不合理的,要坚持原则,出纳有权拒付。
第五章 民主理财制度
第十八条 民主理财小组应由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3―5人组成,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 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督村级财务实施,对财务收支有知情权、审核权、决策权。
第二十条 民主理财小组在监督中,发现违反村内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第六章 财务公开制度
第二十一条 村级财务公开由镇财政所提供财务公开资料,每月进行财务收支公布,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
第二十二条 公开的方式以在集中安置小区公示原始凭证复印件,财务决算单等为主。
第二十三条 对群众所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向群众解释和纠正。
第七章 财务收支预算制度
第二十四条 村级财务收支预算应严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现金,勤俭节约的原则,确保村内资金正常运转。
第二十五条 编制收支预算计划,经村两委研究决定,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六条 严格执行年度财务收支计划,量财而出,合理使用资金,做到增收节支,不得超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计划和增加村内债负。
第二十七条集体兴办公益事业,年度预算筹资筹劳和募捐款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并报主管部门审核,递交乡党委、政府批准后才能预算。必须专款专用,乡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他用。
第八章 票据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 村内收款收据一律由镇财政所统一管理,禁止村内购买白条收款收据使用。
第二十九条 购买物资要开具发票,报账员(出纳)不得私自开白条证明报销,发票经审批签字才能报销。
第三十条 村向各单位收款,收款方必须使用四川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往来结算的收据,否则拒付。
第三十一条 村内各项收入、支出票据统一由镇财政所进行保管,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第九章 财务审计制度
第三十二条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有关部门和乡镇企业单位都必须接受镇财政所监督管理,并按审计有关程序定期审计或不定期审计,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进行拒绝。
第三十三条 在审计过程中,被审单位财务人员必须如实提供资料,如有隐瞒,除处以罚款外,并追究责任。
第三十四条镇财政所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单位审计后,审计事务所负责作出审计结论,被审单位在接到审计结论后,如有异议,在15天内向主审单位提出复议。否则,按审计结论执行。
第三十五条 在审计当中发现有关经济问题要及时处理整改,对较重的经济问题要移交乡党委、政府及有关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篇2:仓库货架安全管理规定
一、加强对师生安全用水、电、气的常识教育,特别重视对 教师和家属的教育,制定师生用水、电、气的突发事件的处 置预案。
二、教职工用水、电,由学校统一安装,统一管理,按各户 实用水电表计算,收取水电费。 三、学校内严禁使用耗电量大的电器,对超负荷使用者,学 校有权制止,对制止不听者,要给以罚款。
三、如水电表等仪器发生故障,不走或不正常,应及时向总 务处报告,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维修。
四、严禁偷水、电,若因此造成线路和电源设备的损坏,按 其价格赔偿,引起重大事故,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如水电线路需要更换必须经总务处批准,不准随意动线 路。
六、爱护公共场所水电器材,节约用水用电,学校总务人员 经常检查、维修水、电线路。
七、教师用液化气必须遵守操作规程,随时检查气罐、有关 线路等,注意用气安全。
看了水电气安全管理规定3篇
篇3:火工品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火工品管理制度
火工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火工品的存放:
地面的火药库的炸药、雷必须分别贮存,必须有专用仓库存储,并设专人管理,不准任意存放,严禁将爆炸物品分发给个人保存。
1、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2、库内储存的爆炸物品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必须分库存放,库内严禁存其它物品。
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不准将易燃易烧、易爆炸的其它物品带入仓库,禁止在炸药库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
4、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要及时报告保卫科。
5、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炸物品应及时清理出库,予以销毁,销毁前要登记造册,提出实施方案,报保卫科向公安机关备案,到安全的地方妥善销毁。
6、发放爆炸物品时,要查验各种手续,按批准数量发放,不得随意增减。
7、经常保持库区的消防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做好防盗、防洪、防爆等安全防范工作,实现安全储存。
第二条 火工品的领取和发放
1、火工品的发放认真执行火工品领退制度,每班按时发放,每班未用完的火工品必须按时交回,各队组用不完的炸药、雷,发放员应分别保存、交下一班发放时取走。
2、火工品发放必须是专职火工品发放员,不得代替。
3、火工品领取时必须是放炮员凭单据,并在单据后签字后方可领取,其它人员不得代替。
4、发放火工品时发放员必须首先检查炸药箱、雷箱是否完好,有锁没有,炸药雷必须分运,装箱上锁。
5、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拿、私用、私送、转卖、转借爆炸物品和器材。
6、火工品发放记录不得随意涂改,一旦需要涂改,必须另起一行进行说明,并在涂改区划一横道,予以标注,同时,由发放员本人签字或盖章。
第三条 火工品的使用
1、火工品领到工作面后,严禁乱扔乱放,不使用不得开锁。
2、炸药箱、雷箱必须分别存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器设备的地点。
3、现场班组长与放炮员将当班实际消耗的炸药、雷核对清点清楚,不得徇私。
4、在现场使用时,班组长与安全员要对爆破员进行监督,严格按照规程要求从事爆破作业。
第四条 火工品回收制度
1、专职爆破员在生产现场使用民爆物品时,严格执行当班领取、当班清退的规定。
2、爆破员下班后要求严格执行清退手续,剩余的炸药、雷要求当班退回库房,不得私自存放。
3、保管员对清退回库房的炸药、雷要认真检查、清点,在确认无误后,互相履行签字手续,严防意外。
第五条 火工品的贮存
1、火工品必须专库存放,按规定储存,不准超量,性质相抵触的爆炸品要分库存放,严禁和其它物品混存。
2、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坚持日清月结,帐目清楚,帐目相符,做到先进先出,保证库存物资不变质。
3、对过期的和失效的火工品,要及时反映,请示有关领导,报公安机关批准妥善处理。
4、保持库内安全设备齐全,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搞好卫生,保持库共,库内清洁,通风良好。
第六条 火工品的运输:
1、火工品运输的一般规程:
(1)禁止用翻斗车,自卸式汽车和摩托车运输。
(2)禁止与其他货物混装。
(3)禁止炸药和雷混装混运。
(4)严禁摩擦,撞击,抛掷火工品。
(5)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箱边缘,雷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两层。
(6)装载和运输时,严禁烟火和携带发火物品。
(7)运输时应有专人押运,非押运人员不准同车乘坐。
2、井下运输:
(1)运送时,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信号工,做到停车不行人。
(2)在上班或人员集中的时间内,禁止运送。
(3)禁止爆破器材在井口房或井底车场停留。
(4)炸药和雷分别放在两个专用背包(木箱),禁止装雷装在衣袋内。
(5)领取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禁止乱丢乱放。
(6)不得携带爆破器材在人员集中的地方停留。
(7)运送炸药和雷人员不得相跟,两人间距至少大于5米。
篇4:车辆管理制度范本_规章制度_网
大厦内虽然安排好了停车位,但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停车,需要按照大厦的车辆管理制度才能进入停车,否则会被惩罚。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车辆管理制度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车辆管理制度范本(一)
为加强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转,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我办(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管护,统一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具体负责实施。
二、调派车辆的原则是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三、关于车辆使用管理
(一)每天上班时间,本办(公司)的车辆统一集中在单位门前停车场,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根据用车计划进行调派并做好用车登记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做好用车登记手续,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调派车辆;离开市辖区用车的由单位领导审批,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
(三)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外借期间,车辆的用油和司机的补助,由借车方承担。
(四)车辆调派使用时,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不够安排时,可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人员驾驶,其他人擅自驾车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其承担。专职司机和有合法驾照人员因违反交通规则由其承担责任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五)司机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司机要积极采取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
四、关于车辆用油管理
(一)市内行车加油,原则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经单位领导同意才可现金加油。市外行车需加油时,须凭盖有税务、加油站单位印章的正式发票报销。
(二)润滑油更换按规定里程报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核准后进行更换,登记工作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负责。
五、关于车辆维修管理
(一)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司机提出申请,小故障由司机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机会诊,能自己处理的故障尽量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处理维修。
(二)在市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
六、关于车辆管护工作
(一)车辆与司机相对固定,因工作需要调整时,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办(公司)领导用车相对固定,办(公司)领导离开贵港不用车时,其使用的车辆和司机要照常到办(公司)报到,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统一安排使用。
(二)没有安排使用的车辆,上班时间必须停放在办(公司)门前停车场;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由司机或相对明确保管该车的同志保管,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能出车使用。
(三)司机要经常检查车辆状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保持车况良好,长途用车前要做细致检查;车辆要保持清洁卫生,统一持卡到定点地方洗车。
(四)车辆年审、养路费购置、车辆保险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人员具体办理,并做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司机或相关人员要认真保管好车辆,防止丢失和人为损坏。如因保管人责任心不强,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要追究其责任,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七、每个月初,由单位投资财务管理科(部)统计好每辆车上个月外出公差、维修、用油等情况并统一公布,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要将每星期的用车登记情况报单位领导。
车辆管理制度范本(二)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行政部副总监及车辆管理员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2、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2.1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各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务用车,须填写《部门用车申请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
2.2.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2.2.1 用车申请审批通过的,请到行政部填制《车辆外出登记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公里数等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2.2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2.2.3 各部门使用车辆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车辆钥匙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更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如果在外借过程中发生一切事故由驾驶员全权负责,公司给予辞退。
2.2.4 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行政部副总监或车辆管理员批准。
三、车辆用油管理
1、职责
1.1 行政部副总监、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2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2、车辆油卡管理
2.1 公司所有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2 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行政部副总监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2.3 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人员,及时修理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
2.4 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应经车辆管理人员同意。
2.5 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时备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应做好备用卡使用记录,便于月底数据统计。
2.6 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
3、充值申请流程
3.1 车辆管理人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500元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3.2 车辆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须做好《车辆用油统计表》工作,并保证将《车辆用油统计表》及时上报财务,财务在对油卡充值审核时要对上次充值的用油情况进行审核。
3.3 车辆油卡充值申请审核通过后,财务部将以支票或现金转交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应提供正确的公司名称,并指定专人领取,及时充值
3.4 车辆管理人员给油卡充值后,应将各车辆充值明细连同增值税票一齐带回公司部。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职责
1.1 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1.2 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车辆有问题时到行政部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保养维修合格;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2、工作流程
2.1 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2.1.1 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车、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2.1.2 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2.1.3 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2.1.4 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2.1.5 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 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2.1.7 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2.1.8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正规的4S店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
2.2 定期保养
2.2.1 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
2.2.2 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报告行政部,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2.2.3 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车辆管理员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2.2.4 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
2.2.5 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2.2.6 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行政部副总监或车辆管理员同意,在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2.2.7 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领导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车辆管理人员鉴定、审核----行政副总监签字----走报帐中心报销。
2.2.8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车辆罚款管理
1.1 严禁酒后驾驶,酒后驾驶出现事故者,由个人负责所有事故责任,且公司予以辞退。
1.2 驾驶员不按交通规则行驶(超速、限号、闯红灯、违规停车、违规掉头等),所有产生的费用和扣分自行承担;但遇到特殊情况(如领导赶飞机、赶会议等)时违规行驶,经领导批准同意,造成的违章由公司承担。
1.3 在处理违章前,应到行政部报备,未报备的,公司不予承担责任。
1.4 驾驶员在离开车辆时,必须锁好车门、车窗,并开启安全防盗装置,防止车辆或车内物品被盗。因个人行为,未及时锁好车门、车窗或未开启安全防盗装置而造成车辆或车内物品丢失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司机承担。
1.5 驾驶员对自己所驾驶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应保证证件齐全。发现证件缺少、已过期或即将过期的,应立刻上报行政部门。以便得到及时的处理。因证件不齐全或已过期未及时上报行政部门而被交管部门罚款的,所罚款项费用不予报销。
1.6 下班或公休期间,没有接到工作任务的驾驶员必须注意休息,保证合理的睡眠,严禁疲劳驾驶。因个人行为疲劳驾车而引发交通事故或交通意外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驾驶员全部承担,公司给予辞退。
1.7 接到出车任务的驾驶员,必须准时出车并选择最佳路线行驶,不得延误用车人的时间,若遇到临时交通管制或因大雨、冰雪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而不能准时到达任务地点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到用车人和车辆管理部门,以便及时作出调整。对因故意拖延时间或中途办理与出车任务无关事宜的司机,情节严重的将直接辞退。
2、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2.1 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2.2 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
2.3 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单交于驾驶员,然后保险公司系统会将该起事故的理赔号码发送至驾驶人员所留的手机上,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
2.4 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帐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之公司帐号。
2.5 当公司已确定收到该笔理赔金额时,驾驶人员应凭载有理赔号的受理单或理赔号来财务部领款或办理冲账手续。
2.6 财务部应根据所报理赔号与银行到账凭证载明的号码与车牌号对应,确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冲账,否则不予办理。
六、对用车者服务
1、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驾驶员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2、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3、驾驶员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4、当乘车人上车后,驾驶员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5、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驾驶员一般不得离车;
6、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驾驶员应予以帮助。
七、行车安全措施
1、严禁未取得驾驶证、行驶证、准驾证以及驾驶车辆与证件标明车型不符等无证驾驶车辆行为。
2、严禁超过道路限制车速以及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和企业内部明令规定车速的超速驾车行为。
3、严禁饮酒后8小时之内及醉酒后24小时之内驾驶车辆的酒后驾车行为。
4、执行紧急任务,需日夜兼程的车辆,必须配备两名或两名以上驾驶员,禁止驾驶员疲劳驾驶。
5、严禁驾乘人员行车中不系安全带以及安全带佩戴不规范或安全带失效的不安全行为。
6、严禁行车不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警指挥驾驶操作的违反交通信号行为。
7、严禁行车中强行超车、违规超车变道、强行会车、争抢车道、占道行驶、弯道超车、坡路超车等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争道抢行行为。
8、严禁超过核定载客人数、超过核定载货质量以及超宽超高的超员超载驾车行为。
9、严禁车辆的制动、转向、灯光、电子控制等系统以及轮胎、喇叭等关键部件存在不安全隐患运行的带病驾车行为。
10、严禁车辆运行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聊天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八、驾驶机动车必须禁止的行为
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5、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6、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7、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九、驾驶员注意事项
1、驾驶员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2、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3、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4、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5、驾驶员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6、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管理责任者报告。
十、驾驶员安全教育
1、未经劳动、公安交通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人员,不熟悉车辆性能者不能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2、应坚持做好例保工作,车辆制动器、喇叭、转向系统、灯光等影响安全如作用不良不准用车。
3、严禁翻斗车、自卸车车厢乘人,严禁人货混装,车辆载货应不超载、超高、超宽,捆扎应牢固可靠,应防止车内物体失稳跌落伤人。
4、乘坐车辆应坐在安全处,头、手、身不得露出车厢外,要避免车辆启动制动时跌倒。
5、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在场内掉头、倒车,在狭窄场地行驶时应有专人指挥。
6、现场行车进场要减速,并做到“四慢”:道路情况不明要慢;线路不良要慢;起步、会车、停车要慢;在狭路、桥梁弯路、坡路、叉道、行人拥挤地点及出入大门时要慢。
7、在临近机动车道作业区和脚手架等设施,以及在道路中的路障应加设安全色标、安全标志和防护措施,并要确保夜间有充足照明。
8、装卸车作业时,若车辆停在坡道上,应在车轮两侧用楔形木块加以固定。
9、人员在场内机动车道应避免右侧行走,并做到不平排结队有碍交通;避让车辆时,就避让于两车交会之中,不站于旁有堆物无法退让的死角。
10、机动车辆不得牵引无制动装置的车辆,牵引物体时物体上不得有人,人不得进入下在牵引的物与车之间,坡道上牵引时,车和被索引物下方不得有人作业和停留。
十一、个人形象
1、驾驶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2、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3、注意个人言行;
4、在驾驶过程中,应保持正确的姿势。
本标准规定了豫商黔投投资有限公司涉及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豫商黔投投资有限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公司行政部。
车辆管理制度范本(三)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全区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道路运输企业是否使用交通运输部公告的通过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的系统平台和车载终端,系统平台是否向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二)监控平台是否接入联网联控系统、是否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是否建立或者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率高于90%;
(三)是否按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现场检查:各级运管机构要在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经营场所开展日常性的执法活动;
(二)定期检查:配发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证年审、《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审验、《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包车客运经营许可证明》、《车辆营运证》等到期换证;
(三)根据需要开展暗访和第三方检查;
(四)举报投诉检查:根据投诉举报开展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措施
(一)到经营者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二)查看有关道路运输证件;
(三)查看相关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情况;
(四)检查相关动态监督管理台账;
(五)收存车载终端安装证明。
五、监督检查程序
(一)监督检查的检查记录应当存入经营业户档案。
(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社会个人或者组织举报的未接入符合标准的、通过省运管局备案的平台,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三)对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进行监督检查必须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时不得少于两人。
(四)运管工作人员检查时必须出示有关证件,应当有被检查人或者见证人在场(暗查时除外)。应注意仪容仪表,言行举止得体、文明,使用执法规范用语,礼貌待人。
(五)运管工作人员对依法查阅、复制的材料或者被检查人报送(提供)的材料中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应当为其保密,不得泄露。
(六)运管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不得防碍被检查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检查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七)检查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检查的人和被查人或者见证人签名或盖章。被查人或者见证人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八)被查人有违法、违章行为或者未按承诺的条件从事被许可事项活动的,运管工作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且应对执行(改正)情况进行跟踪:
1.违法、违章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决定。
2.未按要求配备安全监管人员、履行监管责任的,应当责令限期(立即)改正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履行义务,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3.未建立或者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度低于90%的,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六、监督检查处理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作出如下处理:
(一)通报并责令整改;
(二)不予发放《道路运输证》;
(三)不予审验《道路运输证》;
(四)罚款;
(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X有限公司
XX年XX月
车辆管理制度范本(四)
第一条 目的
为切实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使用,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的管理,整合资源,优化配置,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更有效地使用各种车辆,为公司的良好运行提供强有力的后盾保障,做好公司的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有效、有序运行。为加强驾驶员管理,规范其行为,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机动车辆的管理、控制、以及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 车辆的管理:
1、公司所属各种车辆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和调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指派驾驶员出车。驾驶人员私自出车造成交通、车辆机械等事故,应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并无条件离岗。
2、公司所属车辆均由办公室负责对其的安全检查和保养保修,并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3、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办公司负责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车辆的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4、公司各部门所用车辆应每月至少将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签报"办公室"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送情调整修理。
5、未经公司同意,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违犯者,如发现一次即扣除当天薪金,发现三次者自动离岗,造成事故者要由其负全部责任。
6、车辆需要购置附件及物品,均由办公室负责购买,确需驾驶员购置的应报公司待批复后,再行购置,否则公司不予报销。
7、各类车辆驾驶员应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业务技术水平,坚持安全第一,文明驾驶,优质服务,增强工作责任感。
8、车辆行驶当中,如遇突发故障需要维修时,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就近安排维修(换下的旧零件须带回交公司验证)。
9、公司所属车辆的年审和各项交通规费的缴纳均由办公室统一办理。驾驶员要主动配合办公室办理车辆年审和各项交通规费的缴纳工作。车辆年审以行驶证期限为准,不得延误,如因延迟年审发生的滞纳金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10、公司一般员工办事,办公室原则上不予安排车辆。特殊情况,办事人员应事先填写《用车申请表》报经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签批后,办公室方可派车。
11、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对车辆实行择优送配,正确使用,定期检查,修制维护的全过程综合管理。
第四条 车辆的使用
1、车辆的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先涉足特殊用车,后其它事务的原则安排。
2、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向办公室申请,说明车辆使用事由,地点、时间,办公室根据需要统筹安排。
3、外单位借车,必须经公司领导人批准后,办公室方可安排,并做好用车(派车)记录。
4、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驾驶员负责在出车前搞好车辆安全检查及车辆的卫生。
5、车辆收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在公司制定的场所,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6、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示后方可执行。
7、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合帐,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公里耗油标准核算油料,并做好每月核对无误。
8、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特殊情况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五条 车辆的保养
1、日常保养、检查、维护,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的内外清洁。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响动,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立即补充或更换。
2、驾驶员应每周进行一次保养,每月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3、对车辆表面附着物要及时清洗,清理发动机罩,车门边缘和所有盖板上的所有接逢处时应用海绵仔细擦洗,并冲洗干。
4、车辆车窗应及时清除橡胶痕迹,油类等,风窗刮水片应定期清洗并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调换。
5、定期保养合金轮壳,长期保持合金轮壳的漂亮外观,光亮整洁。定期检查汽车底盘,及时修补及重涂保护层,以保护车辆免受腐蚀及损伤,定期更换机油,定期清洗空气滤清器滤芯。
6、保持车内无浮尘,无异味,脚印和杂物、头垫、椅垫及脚垫平整清洁,车内应保持空气清新,行李厢整洁,工具摆放有序。
7、车辆每行驶到规定公里数时,应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到公司制定修理厂进行维护保养。
第六条 车辆的费用管理
1、车辆的油费实行"总量控制"包于使用的办法。办公室根据用车业务量的多少,提出具体的用油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公司非专人用的车辆,因公所发生的一切过路,过桥,停车,补胎等费用,公司据实报销,因私出车所发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车辆的修理保养费用由办公室统一汇总,经财务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因私修理费用自理。
4、当月行车产生的费用,须在次月五日前整清(节假日推延)如过期,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5、公司所属车辆的年审,年检,及养修费用由公司汇总后统一支付。
6、车辆行驶当中,所有的违章费用,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7、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办公室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办公室管理。
8、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9、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10、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部门负责结算维修费用。
第七条 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无照驾驶,未经许可将车借于他人使用而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的,由驾驶人负担损失,并予以罚款200元每次或免职处分。
2、违章停车、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3、各种车辆如在行车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时,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并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指示,及时向交通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积极配合处理好现场。如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4、在执行公务中,因以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外,再视实际情况处理。
5、在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视责任具体处理。
6、对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问题,谨慎回答交通警察的询问。
第八条 奖惩办法
1、对模范执行车辆规章制度,工作成绩显着地驾驶员给予奖励。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奖励,年终对照本规定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进行综合评比确认后,实施奖励。
2、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① 凡发生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当月奖金。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调离岗位直待开除公司。
② 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③ 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④ 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50元,造成损坏,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其责任。
⑤ 未带齐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得,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⑥ 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⑦ 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
⑧ 驾驶员无故不出车,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驾驶员全额负担。
车辆管理制度范本(五)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三、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
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篇5:公司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一条 保卫人员值班巡逻,必须按规定着装并佩带各种警用器械。
第二条 值班人员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园区治安保卫工作、安全防火工作,及时处理各类治安事故和治安案件,不能处理的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三条 加强夜间巡逻,确保园区内部各项安全,严防治安事故发生。
第四条 提高警惕,明确任务,善于发现可疑迹象和隐患并及时处置。
第五条 严格执行园区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认真负责,注意自身安全,做好交接班工作,并填好值班巡逻记录。
篇6:火工品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火工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火工品的存放:
地面的火药库的炸药、雷管必须分别贮存,必须有专用仓库存储,并设专人管理,不准任意存放,严禁将爆炸物品分发给个人保存。
1、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2、库内储存的爆炸物品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必须分库存放,库内严禁存其它物品。
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不准将易燃易烧、易爆炸的其它物品带入仓库,禁止在炸药库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
4、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要及时报告保卫科。
5、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炸物品应及时清理出库,予以销毁,销毁前要登记造册,提出实施方案,报保卫科向公安机关备案,到安全的地方妥善销毁。
6、发放爆炸物品时,要查验各种手续,按批准数量发放,不得随意增减。
7、经常保持库区的消防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做好防盗、防洪、防爆等安全防范工作,实现安全储存。
第二条 火工品的领取和发放
1、火工品的发放认真执行火工品领退制度,每班按时发放,每班未用完的火工品必须按时交回,各队组用不完的炸药、雷管,发放员应分别保存、交下一班发放时取走。
2、火工品发放必须是专职火工品发放员,不得代替。
3、火工品领取时必须是放炮员凭单据,并在单据后签字后方可领取,其它人员不得代替。
4、发放火工品时发放员必须首先检查炸药箱、雷管箱是否完好,有锁没有,炸药雷管必须分运,装箱上锁。
5、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拿、私用、私送、转卖、转借爆炸物品和器材。
6、火工品发放记录不得随意涂改,一旦需要涂改,必须另起一行进行说明,并在涂改区划一横道,予以标注,同时,由发放员本人签字或盖章。
第三条 火工品的使用
1、火工品领到工作面后,严禁乱扔乱放,不使用不得开锁。
2、炸药箱、雷管箱必须分别存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器设备的地点。
3、现场班组长与放炮员将当班实际消耗的炸药、雷管核对清点清楚,不得徇私。
4、在现场使用时,班组长与安全员要对爆破员进行监督,严格按照规程要求从事爆破作业。
第四条 火工品回收制度
1、专职爆破员在生产现场使用民爆物品时,严格执行当班领取、当班清退的规定。
2、爆破员下班后要求严格执行清退手续,剩余的炸药、雷管要求当班退回库房,不得私自存放。
3、保管员对清退回库房的炸药、雷管要认真检查、清点,在确认无误后,互相履行签字手续,严防意外。
第五条 火工品的贮存
1、火工品必须专库存放,按规定储存,不准超量,性质相抵触的爆炸品要分库存放,严禁和其它物品混存。
2、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坚持日清月结,帐目清楚,帐目相符,做到先进先出,保证库存物资不变质。
3、对过期的和失效的火工品,要及时反映,请示有关领导,报公安机关批准妥善处理。
4、保持库内安全设备齐全,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搞好卫生,保持库共,库内清洁,通风良好。
第六条 火工品的运输:
1、火工品运输的一般规程:
(1)禁止用翻斗车,自卸式汽车和摩托车运输。
(2)禁止与其他货物混装。
(3)禁止炸药和雷管混装混运。
(4)严禁摩擦,撞击,抛掷火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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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办公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养犬的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市市辖区区域内的所有组织和个人,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广州市公安局是本市养犬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机关,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畜牧兽医、工商行政、卫生防疫、市容环境卫生部门依照各自职能和本规定,协同公安机关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养犬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 本市越秀区、东山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芳村区的行政街范围内以及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风景名胜区为限制养犬地区(以下简称“限养区”)。 前款规定范围以外的地区为非限制养犬地区(以下简称“非限养区”)。 限养区的变更,由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会批准后公布。
第五条 限养区内养犬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犬。
第六条 限养区内的军事机关、公安机关、海关因工作需要养犬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并向市公安局备案;科研单位、动物园、杂技团、马戏团因科研、展出、表演等需要养犬的,须经市公安局批准,申领《养犬许可证》,并应实行圈养。 前款规定以外的单位不得养犬。
第七条 限养区内申请养犬的个人,每户只准养一只,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护照;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独立的单元住房或者房屋;
(四)所养犬只须是躯干长度少于60厘米,躯体高度少于40厘米的玩赏犬。
第八条 个人领取《养犬许可证》,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领取《申请养犬登记表》。公安派出所在8日内按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核,并报区公安分局审批。区公安分局在7日内作出准养或者不准养的决定;
(二)申请人持批准养犬的决定、犬只的彩色照片并携带犬只到市(区)畜牧兽医部门,由畜牧兽医部门对犬只的种类和体型进行检验,并对犬只进行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后,对犬只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并发放《犬类免疫证》;
(三)申请人持批准养犬的决定、《犬类免疫证》和犬只的彩色照片到市公安局办理登记,领取《养犬许可证》和犬牌。 港、澳、台同胞和外国人申请养犬的,须持回乡证或者护照向市公安局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按前款第(二)、第(三)项规定办理。
第九条 限养区内经批准养犬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每年指定的时间内携带犬只到原发《犬类免疫证》的畜牧兽医部门为犬只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并在《犬类免疫证》上进行登记后,持《养犬许可证》和《犬类免疫证》到市公安局办理年度审查手续。
第十条 限养区内经批准养犬的个人,领取《养犬许可证》时应缴纳登记费10000元。满一年后对犬只进行年审时应缴纳年审费6000元。 登记费和年审费上缴市财政。
第十一条 非限养区养犬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对犬只进行检疫,经检疫合格的,应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犬类免疫证》和免疫牌。每年还需接受原发证的畜牧兽医部门对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并进行登记。
第十二条 《申请养犬登记表》、《养犬许可证》、犬牌、《犬类免疫证》、免疫牌由市有关主管部门统一印制。任何人不得伪造、倒卖、涂改。
第十三条 限养区内经批准饲养的犬只死亡、走失,需要继续饲养犬只的,应在年审前重新办理手续,可免交登记费;不再养犬的,应到市公安局办理注销手续,缴回《养犬许可证》。 将犬只转让他人饲养的,受让人应按本规定第八条第(一)、第(二)项的规定办理手续后,持转让人的《养犬许可证》到市公安局办理过户手续。 第十四条 限养区内个人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为犬只佩带犬牌;
(二)为犬只束犬链、戴口罩,由成年人牵领、看管;
(三)犬只排泄的粪便应立即收集清理;
(四)不得携带犬只进入除为犬只检疫、免疫接种、诊疗的场所,以及道路、公园、广场以外的公共场所。携带犬只进入公园的,还应遵守公园的有关规定;
(五)不得携带犬只乘坐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
第十五条
限养区内养犬,不得妨碍他人正常生活。犬只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时,养犬人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第十六条 限养区内禁止从事犬只养殖、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七条 在非限养区开设犬只养殖场、销售店(档)的,须申请市畜牧兽医部门对其卫生设施、防疫设备是否合格进行审查并报经市公安局批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八条 从事犬只诊疗服务的单位和个人,须报经市畜牧兽医部门批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九条 发现狂犬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协同公安机关立即予以捕杀。 狂犬病暴发、流行时,市人民政府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组织力量防治,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切断狂犬病的传播途径。
第二十条 犬只伤害他人时,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害人送至医疗卫生部门诊治,并及时将伤人犬只送到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检查处理。 因养犬人或者第三人的过错,致使犬只造成他人伤害的,养犬人或者第三人应当负担被伤害人的全部医疗费用,并赔偿被伤害人其他损失。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第五条,未经批准擅自养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按每只犬处以5000元罚款。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第九条,逾期不办理年审的,由公安机关责令补办年审手续,并处以3000元罚款;逾期不为犬只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的,由原发证的畜牧兽医部门责令补注射疫苗,并处以500元罚款。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的,由畜牧兽医部门责令补办有关手续,并对养犬单位按每只犬处以500元罚款;对养犬的个人按每只犬处以200元罚款。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的,由公安机关没收有关证件及违法所得,并处以6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其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对逾期不办理注销手续的处以100元罚款;对逾期不办理过户手续的处以1000元罚款。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的,作如下处理:
(一)违反第(一)(二)项的,由公安机关处以200元罚款;
(二)违反第(三)项的,由环境卫生部门处以50元罚款;
(三)违反第(四)、(五)项的,由公安机关处以500元罚款。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并处以500元罚款;经多次教育不改的,没收犬只和吊销《养犬许可证》。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取缔,没收犬只及违法所得,并对经营者按每只犬处以20xx元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的,由工商部门或者公安机关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对经营者按每只犬处以1000元罚款。 第三十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的,由畜牧兽医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20xx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无证的、走失的,遗弃的和被没收的犬只,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理。
第三十二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任何人均可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对群众举报应予受理,经查证属实的,由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为罚款金额的10%。
第三十三条 行政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照《行政复议条例》和《行政诉讼法》申请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五条 县级市的养犬管理工作,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篇8:办公用品管理制度范本_规章制度_网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办公用品的管理,明确办公用品的申购、审批、采购、验收、报销及领用等规定,减少办公费用开支,特制定以下规定。
第二条 办公用品的申购及审批规定:
1、常规办公用品的申购:由综合管理部保管员根据每月用量及库存情况,于每月的月底进行统计申购。
2、非常规办公用品的申购:各部门需使用的办公用品如属于非常规用品,首先须报本部门经理审批,然后报分管副总经理和行政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由综合管理部采购,如果价值超过2019元以上的,还必须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
3、综合管理部采购人员填写申购单时,必须详细注明所申购用品之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及申购部门等,对于常规的办公用品,应固定一个物美价廉的品牌,不宜随意变更。
第三条 办公用品的采购规定:
1、采购人员应根据已审批的申购单要求进行采购,有疑问的须即时反馈,否则出现采购错误,由采购人员承担责任。
2、采购人员采购办公用品时,务必把握“货比三家、物美价廉”的原则,确保所购用品质量。
3、在价格和质量基本稳定的情况下,不应随意更换办公用品的品牌,否则综合部保管员有权拒收。
4、所有办公用品由综合管理部统一采购,特殊用品经行政副总批准后可由申请使用部门购买,且均须提供发票(以加盖印章方为有效)和购买处地址及电话,以便市场调研。
第四条 办公用品的验收及报销规定:
1、综合管理部保管员负责办公用品的验收。
2、保管员验收办公用品时,必须严格依据申购单的有关要求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有质量问题的,一律作退货处理,对数量或单价有疑问的亦可拒收,并向上反映。
3、所有办公用品必须凭正规发票后附入库单,经综合管理部保管员验收签字,综合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和总经理审核签字后,财务方可报销。
第五条 办公用品的领用规定:
1、办公用品由综合管理部统一保管、发放,各部门需使用办公用品的可按审批程序到综合管理部处领取,综合管理部保管员原则上按照《办公用品消耗标准》予以发放。
2、各种笔芯、铅笔、墨水、橡皮、双面胶、胶带、文件夹、文件袋、回形针、大头针、大小便笺、稿纸等易耗品,可由本部门经理签字同意,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后领用。
3、圆珠笔、中性笔、涂改液、笔记本等常用品的领用,除需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外,还须注意领用周期,原则上领用周期为三个月(对于已领过圆珠笔或中性笔的,原则上以后只能领用笔芯)。
4、计算器、电话机、U盘、墨盒等非消耗性用品的领用和更换,除需本部门经理签字同意,经综合部经理审批准外,领用时还须以旧换新。
5、打印机、传真机、饮水机、碎纸机、电脑、办公桌椅、文件柜、保险箱等贵重办公用品用具的领用,必须由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并执行交旧领新制度。
6、领用人员离职时,须清还领用之办公用品(易耗品视情况而定),如有丢失的须按原价扣还。
第六条 本制度从二O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篇9:业务员管理规章制度范本_规章制度_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能使公司运作有秩序地进行,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切身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涵盖业务员思想道德行为准则、日常工作规范条例、账款管理制度、客户关系管理办法等。
第三条 凡公司业务员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业务员思想道德行为准则
第一条 业务员应思想端正,品德高尚,诚实守信,对公司拥戴忠诚,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的安排。
第二条业务员之间应相敬相爱,团结互助,要具备团队意识,有矛盾纠纷要妥善解决,或上报公司领导寻求调解,不得私下用武力等不良方式,一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予以解聘。(此条之所以严厉,是因为在销售业务领域,矛盾特多,比如抢单等现象)
第三条业务员是对外代表公司形象的重要“代言人”,每个业务员在客户面前,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或举动,不得作出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如经发现,或有客户投诉涉及公司形象的,经公司调查属实,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
第四条公司本着充分保障每个业务员利益的原则,严禁业务员之间出现抢单或划单的行为。抢单,是指甲业务员在洽谈的业务,乙业务员利用关系或以让出自己提成点数等别的手段抢走此业务;划单是指,甲业务员将自己的单划到乙业务员的名下。公司一经发现有抢单或划单的行为,扣除双方当月全部工资及奖金,并在全公司通报一次。如第二次再犯,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予以辞退。
第五条业务员应善待公司的任何财物。如有恶意破坏者,除要求赔偿外,公司予以扭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不小心损坏者,比如灯具,公司按成本价从其工资中扣除。
第六条业务员在外不得以公司名义、打着公司的旗号从事与业务无关的活动。如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立即予以解聘,并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七条业务员应具备职业操守,遵守公司相关的保密规定,不得将公司的商业秘密告诉竞争对手。如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立即予以解聘,并根据合同内容中的相关保密协议向法院起诉。
第三章业务员日常工作规范条例
第一条 业务员严格遵守考勤管理规定,具体奖惩规定详见《业务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业务员每天必须向负责主管口头汇报前一天的工作详情,如有困难,寻求解决困难的办法。每周周一提交“周工作总结”的书面报告。此项规定旨在发现并解决业务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总结归纳,帮助提高业务员的业务水平。
第三条业务员在上班期间,要求着装整洁,形象健康,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暴露的服装,不得有披头散发、敞衣露背、穿拖鞋等有碍观瞻的举止。
第四条业务员在上班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公司的电话不得用来做与工作无关的闲聊。
第五条业务员在上班期间,不得瞎晃闲逛,不得到各个部门串岗聊天消磨时光,影响他人的工作。
第六条业务员的请假规定。业务员每个月请事假不得超过三天。事假超过三天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30元,当月旷工超过15天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如事假有特殊情况的,应写出情况说明报上级主管审批。请病假应提供相关的病历。
第七条公司对优秀业绩者会给以特殊优待假期,具体假期时间视公司而定。
第八条业务员如需出差洽谈客户的,业务员必须提前向上级主管申请,经批准,方可外出。出差期间应有详细计划,并报以上级主管备案。出差旅费的具体报销办法见下章《账款管理制度》。
第四章 账款货物管理制度
第一条业务员每天从财务处领取“收款账单”,当天下班前必须将收回的账款(现金或支票)交给出纳,与财务核对剩余的“收款账单”是否对数。业务员收回账款后,才能凭账款开取发票。因业务的灵活性,如果业务员当天不能在下班前赶回公司,可以于次日与财务交接“收款账单”,再重新领取新一天的单子。
第二条若有客户因某些原因,收到货后却不能及时交款,业务员必须收取客户的“签收单”或借条凭据,上面须有客户自己注明的未付款项,并签字盖章。业务员必须把客户的“签收单”或凭据交回财务处,自己留复印件。
第三条坏账准备金。所谓坏账,是指那些收不回账的。为提高业务员的警惕性,也是为了防范业务员的利益不受侵害,增强业务员的自我保护防范能力,公司特设“坏账准备金”。公司每月从业务员的工资里提取150元作为本人的“坏账准备金”。当年度满,如果未发生吊账问题,公司全数奉还准备金,并予以适当奖励。如果真有客户赖账或跑账,首先由业务员出面追讨,追讨不成,由公司出面用法律手段解决,这其间的诉讼费用的一半由“坏账准备金”提取。公司出于人性化考虑,也出一半。如果“坏账准备金”不足诉讼费用的一半,从业务员工资中扣除。如果诉讼无果,成了“死账”,由业务员承担全部死账,诉讼费用由公司来出。(此条任主可作详细斟酌,也可以不设此条。)
第四条每月28号下午四点为当月最后回款时间。业务员不得将已收款项故意挪至下月。一经发现,从工资中扣除500元。
第五条对于那些暂时收不到账的规定:公司本着“出货见款”的原则,要求业务员在客户收到货物后当即予以收款,但由于一些非人为的原因存在,客户暂时交不出款的,业务员除了交回客户的“签收单”或借条凭据到财务处外,还应及时报知直接上级主管备案,在这期间,业务员应主动提醒催促客户,超过十天仍未见到款项的,应与上级主管协商妥善追款办法。
第六条业务员出差旅费报销的规定:为了提高业务员出差洽谈业务的成功率,遏止乱出差的现象,特制定本条。以签单为基准,单没签成,不报销;签成单,报销其交通总费用的80%,且不超过签单金额的2%,如若超过,以2%支付给业务员。
第七条业务员为谈业务请客吃饭报销的规定:以签单为基准,单没签成,不报销;签成单,报销实际消费数字的60%,且不超过成交金额的2%,如若超过,以2%支付给业务员。(作者附注:第六、七条任主看情况而定,因为这两条规定一出来,就可能会出现业务员凡是签成单都要报销,去哪里找来一张餐饮发票,谎称这是请客户吃饭的。无形中公司增加了额外的成本。杜绝办法就是,要嘛不规定,要嘛被充一条,限额限量,比如洽谈金额超过两万的,一个月不能报销超过三次的)
第八条对于货物的管理,公司实行货物出借制度。在与客户洽谈中,有时需要货物的现场展示,为了方便业务员的谈判,业务员可从仓管处借出货物,业务员开具借条。货物必须在两日内交还,交还的货物不能有破损,破损的货物由业务员照价赔偿。
第五章 客户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业务员应该认识到,客户是我们的衣食父母,维护客户关系的重要性。
第二条业务员每月必须详细整理新增客户的资料,包括姓名、地址、客户的实力或规模、尽可能多的关系网等等,将其填入“客户档案”里,复印一份交予公司备案,公司将严密保管这些资料。
第三条业务员要养成定时回访客户的习惯。每次将回访客户的内容及经过简要地记述下来,上级主管会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如被查到毫无记录的,处以200元的罚款。
第四条公司会全力配合业务员和客户的洽谈工作。包括协助洽谈,提供便利等等。
第五条业务员要正确处理客户的投诉。仔细倾听是最重要的。这能充分显示出对客户的尊重,即使客户火冒三丈,也会先消掉几分气。积极寻求与客户的沟通之道,切实考虑解决客户的疑问或困扰。
篇10:2025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物资的验收
1、物资入库(进场)应及时验收,认真填写“物资入库验收单”。
2、验收工作应对物资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逐项进行。
3、大宗物资的验收,实行三级验收制度:由仓库人员、技术人员和项目部共同进行。
4、主要物资的入库验收应具备合格证和材质证书。
5、不合格物资应拒绝入库,并通知有关人员联系退换。
(二)物资的保管
1、对库存物质应采用标识、标记、标牌等方法分类存放,妥善保管。
2、及时做好建账、立卡、存放、保管等工作。
3、及时做好防火、防盗、防潮湿等工作。
4、做好物资盘点工作,做到月清月结,确保帐、卡、物、相符。
(三)物资的发放
1、物资发放应根据生产的需要,及时、认真、准确。
2、项目部领用消耗材料时,必须持各主管技术员签发的领料单,注明材料的数量及规格,仓库要按各项目部建立其领用、发放台帐。
3、出库物资要按照“先进先出,易损先发的原则,先发旧料后发新料,先发零料后发整料。”不再使用的工机具应及时清点入库,做好回收登记。
篇11:车辆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为加强公务车辆(以下简称公车)的使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严格用车制度,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确保行车安全,节约各项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公车的日常管理由驾驶员、车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共同负责。
1、机关车辆实行定车定人管理,驾驶员必须做好车辆的保养、维修、年审、保险和交纳养路费等工作,精心爱护车辆,经常检查车辆安全状况,保持车容整洁,使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性能状态。严禁擅自将公车外借,严禁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
2、公车必须在单位定点的加油单位使用IC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专卡专用,车辆油耗必须与车辆的技术参数及所运行的公里数相符。
3、公车保险必须在定点保险机构和险种范围内办理。
4、车辆使用费用的管理:
(1)车辆的例行保养、清洁按实际费用给予报销。
(2)车辆修理实行定点维修。维修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向分管领导请示,维修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向综合科提出,经同意后实施。除应急情况外,驾驶员不得擅自购置配件或先修后报。维修费用一次一报。
(3)过路(桥)、停车费用报销时,应填写报销凭证并写清楚起讫地点,一月一报。
(4)在定点加油单位以外加油的费用不予报销(出差等特殊情况除外)。
5、公务用车,用车人必须向车管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提出申请,由车管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统一调度,统一派车。
6、派车本着“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的原则进行,车辆紧张安排不过来时,用车人不得无理取闹。因公赴外地开会、出差、学习的,原则上不予专程接送。
7、所有公车全部安装GPS卫星监管系统,每辆车两张卡,分别由综合科负责人和驾驶员保管,凡用车必须刷卡。出车前驾驶员到综合科负责人处领取机动卡,车辆发动后五分钟内必须刷卡。
8、非工作日用车,驾驶员需事先填写《非常规用车申请表》,经车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车,否则视为违规用车。
9、未经申请批准出现非常规用车的,驾驶员需在出车后3个工作日内填写《非常规用车事后说明表》,经车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查通过后,视为常规用车,否则视为违规用车。
10、驾驶员在出车任务完成后,及时将车辆驶入指定地点停放,并向派车人汇报出车情况。未实行定点停放的,视作违规用车。
11、不准动用公车接送子女学、亲属上下班及办其它私事,未经审批私自出车的,视为违规用车。
12、公车使用情况实行定期公开制度,每季度对公车使用情况在本单位公示栏进行定期公示。
13、凡被发现公车私用的,按每公里1.00元向当事人收取用车费用,还将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全办通报,并将处理结果报市纪委监察局备案。
14、下列情况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1)违规驾驶公车的;
(2)私自出车、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的;
(3)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4)酒后驾驶车辆的;
(5)公车在工作之余,未按规定及时进入单位指定地点停放造成损失的;
(6)有其他违反车辆管理规定的。
15、给予驾驶员出车以每公里0.1元的车公里补助,年终一次性领取;
16、驾驶员一年中未发生交通违章而被处罚的或处罚数额低于400元的,给驾驶员以400元差额部分的奖励。
篇12:公司管理的规章制度
首先要按照设备使用管理制度规定的原则,正确划分设备类型,并按照设备在生产中的地位、结构复杂程度、危险系数以及使用场所、维护难度,将设备划分为:特种设备、常用设备、一般设备三个级别,以便于规程的编制和设备的分级管理。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经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安装项目或增置电气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操作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施工安装完毕,由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报告”方可投入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部门要与生产部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培训。
第七条使用人员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达到一定的程度,方可独立操作。
第八条操作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设备管理部门要安排专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做记录。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之前,设备管理部门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部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将附有设备管理部门确认的“报废申请单”上报生产总部,申请报废,再由后勤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三条发生设备事故,设备管理部门主管、生产部门主管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四条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
第十五条设备管理部门主管、设备操作人员,当事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生产总部及总经理。
第十六条对重大事故由设备管理部门上报生产总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七条事故处理完毕,设备管理部门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十八条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十九条属设备自然事故,设备管理部门要及时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条设备管理部门要编制设备检查保养计划,填写“设备检修记录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六条维修人员根据月检修保养计划,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内容,并做好记录。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生产设备发生故障,须由车间或生产部报设备管理部门。由设备管理部门派员及时维修。
第二十八条设备管理部门主管或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作记录”上登记收到时间,根据设备故障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二十九条维修人员在收到后24小时内不能修复的,由设备管理部门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并上报生产总部,联系外援,尽快修复。
七、设备运行动态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三十一条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制度,各使用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检查点。
第三十二条建立健全巡检制度,保证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负责对特种设备的巡检任务。各使用部门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序,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员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员除负责重要的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第三十三条信息传递与反馈
1、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车间管理,由车间管理通知设备管理部门或维修人员,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做好维护工作。
2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处理外,要将信息向设备主管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维修人员巡检时除做好记录,还要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设备主管反应。
4、设备管理部门列出主要问题,及时安排处理,并登入台帐。
第三十四条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凡属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三十五条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1、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检查,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设备管理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整改计划。
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做出评估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八、设备故障处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第三十七条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故障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注意操作,加强观察。
第三十八条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故障,必须协同维修人员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三十九条在安排处理每项故障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故障扩大影响。
篇13: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董事长(经理、法定代表人):
1.严格遵守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主奖惩办法。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和有效实施。
4.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救援预案。
5.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及存在的不安全问题。
6.在事故调查组的领导下,领导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迅速采以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亲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的重复发生。
7.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公司主管生产副经理:
1.在公司董事长领导下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董事长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组织制定并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参与编制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
4.组织制定项目经理部、分包队伍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及指标。
5.领导组织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施工现场设置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统一标准,安全生产考核。
6.审批每项工程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所需材料设备,并协助项目部调配。
7.领导组织公司定期(每月)的、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8.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障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9.组织并配合董事长主持做好工伤事故、配合调查组做好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10.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董事长汇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保障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
11.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
1.在公司董事长的领导下工作,对公司施工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协助董事长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所必需的技术要求。
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严格审查依施工组织设计所列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负责审批如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1)地下暗挖作业;
2)深度超过1.5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
3)人工挖扩孔桩作业;
4)脚手架、水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
5)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业;
6)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
7)起重吊装作业;
8)拆除、爆破作业。
3.审批季节性施工技术措施时,要重点审查其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4.对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严格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安全的工艺要求,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6.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篇14: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车辆安全管理,确保驾乘人员及车辆安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直属机关及下属各地子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
一、车辆管理归属
1. 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确定车辆管理形式。即:使用部门管理,单位综合部统一管理,总务人事部统一管理。
2. 各单位车辆管理归属确定后,要明确各车辆的管理人。
3. 各单位车辆管理人、部门主管、安全员、副总经理、安全主要负责人均有对车辆安全管理的服务、引导、监督、奖惩职责。
4. 各单位车辆管理归属信息以安全办所规定格式上报至安全办。车辆管理信息变更的,在变更后2个工作日内上报安全办。
二、车辆检查、保养、维修
(一)车辆检查
1. 日查
⑴ 专职司机或车辆管理员于每天晨会后对车辆外观、油量、防冻液、玻璃水、轮胎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需加补的加补,需维护的维护,需报修的报修。
⑵ 专职司机每日下班前需对车辆外观、轮胎胎压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胎压不达标准的及时进行补充。
2、月查。
每月最后3天,选择适合时间对车辆底盘、发动机传动部件,对机油油量、颜色、有无明显杂质等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需维修的,及时申请。
(二)、车辆保养项目:更换机油、机滤、空滤、玻璃水。
依据车辆的品牌、车型、单次保养里程、保养项目的要求,及时申请,在公司相
应服务站保养。
各单位车辆保养里程及相应保养项目,按安全办所定格式上报安全办。
(三)、车辆维修
1、因行使程的正常磨损而发生的故障的维修,向公司申请,并在公司相应服务站维修。
2、因检查不及时、维护不到位造成的故障的维修,申请维修时需说明原因,并加附已拟定的本次维修费用各相关责任人承担的数额。
3、因交通事故发生的车辆维修,在公司相应的服务站维修。
4、公司没有相应服务站,单位拟定维修厂,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5、所有维修必须向公司申请,经公司批准。
三、车辆年检办理及保险缴纳
1. 车辆管理人员要依据车辆年检时限提前一个月向公司申请办理年检。
2. 车辆保险的缴纳由车辆管理人申请办理。
3. 投保公司、投保险种、保险金额按公司规定执行。
四、派车单制度
1. 派车单内容及格式由公司综合部确定,派车单的印制由公司综合部办理,派车单印制费用由使用单位担负。
2. …….市内的办公、业务用车均需填写派车单,派车单需车辆管理人及部门主管签字后方可出车。
3. 到……市以外地区办理业务,派车单需再经本单位安全主要负责人签字。
4. 派车单填写应清晰、完整、真实。
5. 车辆管理员每周一将上周派车单信息记入电子管理档案。每月1~5号将上月派车单依续装订,并归档。
五、准驾制度(另单独行文)
六、办公车安全管理
1. 执行公司车辆安全管理相关制度。
2. 行车前依派车单目的地,按顺畅、节约的原则合理规划行车路线。
3. 如因工作需要变更预订路线或返回时间推迟,均需及时向车辆管理人及部门主管电话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
4.因工作不能在下午下班前回到公司用,必须报经车辆管理人、部门主管批准;因工作,车辆当晚不开回公司的,须报本单位安全主要负责人批准,车辆管理人需到门卫更改预计返回时间。
5. 车辆外出停放须遵守交通管理规定,需防备环境因素的损坏,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6. 到,……市以外地区办理业务的用车
⑴ 须选择车况较好的车辆。
⑵ 司机若不是本车专职司机,司机应对车辆按日查要求对车辆进行检查,并做好交接记录。车辆返回后,司机要与车辆管理员一同对车辆外观进行检查。
⑶ 司机必须符合准驾要求。
⑷ 出差前司机要认真查询行程路线,对路线、路况有大致了解。
⑸ 因天气、业务等原因不能按时返回的,要向车辆管理人、部门主管、单位安全主要负责人汇报。车辆管理人要到门卫更改派车单预计返回时间。
七、……..公司车辆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一、处理原则:反应迅速、领导关注、损失尽小、追究责任、引以为戒。
二、事故汇报程序、汇报时限:
1、当值司机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122或110。
2、当值司机报122后立即向车辆管理人报告;当值司机在报110后立即向安全员报告。
3、车辆管理人、安全员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下一步流程,或安排当值司机报保险公司或向上一级领导汇报后进行下一步流程,但须在两小时内报公司安全办。
4、事故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处理,专人负责理赔。
5、事故赔付、理赔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事故报告交至公司安全办。事故报告应包含或提交:① 事故经过及交警对责任的认定情况,提交交警认定书复印件;②赔付、理赔及车辆维修情况,提交理赔款到账账单复印件、我公司车辆维修工单复印件,我方主要责任以上情况的提供对方车辆维修发票复印件;③ 对本次事故的处理意见;④本次事故后,进行的安全教育及采取的防范措施,提交教育、培训会会议记录复印件及会议场景照片(电子版)。
8、公司研究并作出处理决定。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施行。
篇15: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动力科备案。
第二条、经设备动力科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检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动力科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施工安装,由设备动力科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报告”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员要与生产管理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动力科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设备动力科考核合格,上岗操作。
第八条、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设备动力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拆除、报废之前,设备动力科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设备动力科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将“报废、拆除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申请批准后,交付供应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废、拆除。
第十四条、报废、拆除旧设备由生产管理部、设备动力科、安全环保科分工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发生设备事故,设备主管、生产管理部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事故发生后1个工作日内)。
第十七条、设备主管、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生产管理部经理。
第十八条、对重大事故由维修部门通知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事故处理完毕,生产管理部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第二十一条、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生产管理部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生产管理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生产管理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篇16:机关管理规章制度
一、每周组织乡镇机关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半天,必须人人参加,并要有专用的学习记录本。
二、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政治与业务相结合、自学与集中辅导相结合、专题学习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多种途径的学习活动。
三、突出重点,强化学习,按“更高标准、更严管理、更具公信力”要求,争创学习型机关。
四、各种政治、业务学习的内容,时间、地点、方式、要求,由办公室作出计划安排,报领导集体审定后组织实施。
五、加强学习督查,办公室应对学习情况及效果进行考查、督查、通报,并纳入年终个人考核。
六、鼓励自学成才,参加脱产或业余职称升级学习。
考勤制度
为强化机关工作人员出勤考核,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确保正常有序的机关工作秩序,特选定如下制度:
一、机关设立工作去向牌,每天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考勤登记,考勤登记经核对后由办公室每月公布一次。考勤记录将纳入年终考评。
二、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三、干部职工每日工作动向须由本人在工作去向牌上及时登记,上班不作登记的,作旷工处理。
四、外出联系工作或开会,必须向主管领导通报,并在工作去向牌登记。
五、严格休假,请假制度。
1、干部职工的探亲、公休、婚、丧假和因病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按现行的《劳动法》和公务员管理条例执行,由本人向办公室出具请假凭据。
2、休探亲假、公休假,应由本人提前一个星期申请,经主管领导审定,报办公室安排。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一、机关财务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少花钱,多办事。
二、加强各种票据管理,做到专票专用,收取的除“四害”经费必须在五天内足额,直接缴纳财务室,任何人不得截留、挪用或以支抵收。
三、因公借款。由借款人出具借款单,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公务工作结束后3天内(如遇休息日顺延),到机关财务报帐。
四、差旅费按岳市财[1996]行字58号文件《关于转发湖南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的通知执行。
五、机关股室的日常办公用品,由股室提出采购计划,经办公室汇总,报主管领导核定,交办公室统一购置。
六、财会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现金管理制度,秉公办事,及时反映存在的新问题,新情况,做到帐目齐全,凭证规范,内容真实,报表及时、准确。
文明办公制度
一、工作人员上班要服装整齐,精神饱满,讲究文明,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不准随便离岗,有事要请假。
二、工作人员要履行职责,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敬业爱岗,努力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人员要不断加强自我学习,采取分散学习与集中学习,理论学习和实践学习相结合的形式,提升业务能力。
四、工作人员要爱护公共财务,讲究公共卫生,节约用水用电,严禁在办公区大声喧哗或争吵。
五、工作人员必须年初制订工作计划、工作措施,期中有检查,年终要有工作总结。
六、工作人员要按照岗位责任制分工和有关规定办事,需要通过主管领导同意的事,不能擅自表态,自作主张。
七、上班不许打牌、上网等从事非工作活动。
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车辆使用范围为:接待上级业务部门及其他有关方面的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重点保证单位领导工作用车;适当安排单位其他人员因紧急公务用车;退休老同志因特殊情况需用车时,应尽量优先予以考虑。
二、司机人员必须服从办公室的统一调度安排,未经办领导或办公室批准,不得私自出车。任何人不得随意要求司机出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车辆转借他人使用,否则出现后果责任自负。
三、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台帐。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并做到每月核对无误,司机人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特殊情况需增补油票的,须报领导批准。
四、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办公室报领导批准。
五、司机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及工作纪律,守时守点,要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如有特殊情况须事先说明。要做好车辆日常维护,时刻保持车容、车况良好。
六、司机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不准违章行(停)车。因违章造成的罚款一律由司机人员承担。发生肇事的,根据责任界定承担相关的经济责任。
七、机关车辆不得用于迎亲送葬,否则一切责任由派车人和司机负责。星期六、星期日双休日,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出车。
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一、爱护公共财物是每个工作人员应尽的职责。
二、单位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造册登记,由使用者负责保管。
三、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配备,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购买。
四、低值易耗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制订计划,统一购买、保管,工作人员根据需要临时领取。
五、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节约用水用电和爱护房屋,下班时要及时关闭电器和门窗。
六、凡损坏公共财物者,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公共卫生制度
一、公共卫生指办公室、会议室、走道、厕所、楼梯同等公共场所的卫生。
二、每日上班前按责任范围打扫卫生,每周五下午为大扫除时间,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由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评比。
三、严禁在会议室吸烟,力争创建无烟办公室。
四、共同维护公共卫生,不得随意乱丢瓜皮果壳及其它废弃物。
五、办公室必须做到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整齐。
档案管理制度
一、凡是反映本办职能活动,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音像制品等均应立卷归档。
二、办公室和服务站均应搞好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将其分门别类,于每年12月底由办公室统一立卷归档。
三、定期开展档案鉴定工作,对于保管期满应予销毁的档案,经审核鉴定后,送区档案馆统一处理。
四、根据室藏档案各自的特点,采取不同的保管形式和方法,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五、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本办人员查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外单位人员须持单位介绍信;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未经批准不得抄录、复制所需档案,不准涂改、折叠、撕毁档案。
六、档案柜应随时落锁,并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霉、防尘、防虫鼠、防高温、防有害气体和防污染工作,以保证档案安全。
七、档案人员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篇17: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一、本中心易制毒化学品只供检验室检测样品时使用。
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由分管的中心副主任全面负责,中心办公室和检测中心负责人监督实施。
三、易制毒化学品由中心药品库房负责购买、管理,单独建帐。
四、易制毒化学品购买时卖方应持合法证照,在确认证照合法时才予购买。
五、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应有二人管理,二人同时到场后才能领取药品,严禁借用和赠送。
六、药品库房管理人员每年的6月和12月向市缉毒队以书面形式报告当年购买、使用、储存等情况。每年的1―3月到市缉毒队进行年审。
七、领取易制毒化学品时,检验室持检测中心负责人审批手续,二人以上到中心药品库房登记领取。
八、检验室在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做实验时必须建立台帐,注明使用量、存余量、使用人,每年6月和12月初向中心药品库房报领用量、使用量、存余量。
九、检验室的易制毒化学品需专人管理,帐日清晰、准确。严禁流失他人之手。
十、需销毁的易制毒化学品,经领导批准后由检验科二人以上会同中心办公室人员共同处理。
十一、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严格操作程序,造成易制毒化学品外流的,将查找责任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篇18: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减轻汽车各部件的磨损,防止在运行中发生故障,延长汽车的使用寿命,降低燃料、配件及轮胎的消耗使汽车经常保持完好状态,特定出如下保养制度。
一.例行保养:指驾驶员在每天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进行的保养,作业内容有
1.打扫、清洗汽车内外卫生。
2.检查安全机构,各部机件紧固和轮胎气压。
3.检查添加燃料、润滑油。
二.一级保养:车辆每行驶500-300公里进行一次一级保养,以清洗、检查、润滑、紧固为主,内容是:
1. 清洗化油器、空气、汽油滤清器,更换机油。
2. 按规定部位润滑脂,检查变速器、转向器,后桥的润滑油面高度,不足时添加。
3. 检查转向紧固情况,离合器自由行程,制动器磨擦片间隙和各部件连接部位的紧固情况。
4. 检查灯光、分电器触点的工作情况,以及电池液液面高度。
5. 放出贮气筒的积水。
三.二级保养:车辆每行驶8000-120xx公里进行一次二级保养,二级保养是除执行一级保养作业内容外,调整、检查发动机和底盘各部件工作情况,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内容是:
1. 清洗化油器、空气、燃油、机油粗滤清器、更换机油细滤清器,换机油。
2. 检查调整气门间隙,紧固发动机螺栓,并检查发动机有无漏水、漏油情况。
3. 拆检发电机、起动机、清洗整流子和炭刷,润滑轴承。
4. 检查分电器技术状况,调整间隙。
5. 检查电路、灯光、喇叭、雨刮工作情况。
6. 检查调整离合器与压板的间隙及踏板的自由行程。
7. 检查转向器横直拉杆,转向节主肖套、转向臂各接头的磨损情况,并调整前束。
8. 拆检转动轴万向节和轴承磨损情况,紧固变速器二轴和主减速器螺帽有无松动。
9.查制器,拆制动鼓,紧固制动底板螺帽,制动蹄和制动鼓的磨损情况,调整间隙,油制动检查分原皮蜿有无咬死漏油,气制动换分原膜片,气管,调整制动踏板自由行程。
10. 查变速器,减速器各部件的轴向间隙磨损程度和工作情况。
11. 按规定润滑各润滑点,检查轮胎气压和磨损情况,进行轮胎换位。
12.更换安全配件时,一定要购买正品配件,要注意配件的使用条件,如轮胎的负荷、速度等级及尺寸等。
篇19: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_规章制度_网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是促进学校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下面是第一范文网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常规工作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关于消防工作,我国已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各班要认真学习这些法律法规,并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查隐患,找漏洞,防患于未然。诸如校园建筑的配电箱、电路、电线的布局,易燃品的堆放,建筑物的安全出口等。
3、防消结合的含义是购置消防器材、配备专兼职人员、研究总结、推广普及消防知识和技术,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在火灾发生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二、制订消防责任书,落实消防责任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以下消防工作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学校实际、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疏散应急
照明装置,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学校与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在落实消防责任制的过程中,必须掌握以下工作情况,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防火检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以及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和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抓好消防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消防宣传的目的在于提高学校的防火意识,在每学期开学初召开安全教育大会,在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动”、“11•9”消防日抓好消防宣传,在平时还应把消防知识的内容纳入教学计划中,同时利用主题班会、队会和升旗仪式对师生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增强其处理火灾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和自救能力。
四、消防督查
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主要有:
1、定期监督检查和抽样性监督检查。
2、对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3、对校内违规违法使用电器设备的监督检查。
4、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5、其他根据需要进行的专项监督检查。
6、校内的教学楼、实验室、食堂、礼堂、图书室、供电设施、会议室、多媒体教室、中心机房等集中区是火灾隐患检查的重点区域。
7、要利用寒暑假的空档对以上重点消防场所,进行集中检查、维护、保养,以备开学行课时安全使用。
(二)消防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
1、重仪器设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必须有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并登记造册,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2、实验室仪器设备放置要定位,并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别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防盗等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善可用状态。
3、实验室内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实验人员每天应清扫设备和场地、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
5、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如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清理好周围易燃物品,确保安全。
6、实验室电源开关、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维修及整改;实验员下班前必须关闭电源开关,下班后因实验需要继续使用电器的,必须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人看护;实验室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线,以免用电超负荷。
7、消防设施及器材应保持性能良好,严禁丢失、挪用及人为损坏。
8、学生上实验课前必须进行防火教育,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有关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识,确保实验课期间的安全。
9、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的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党支部负责人、分管副校长、政教处、总务处、食堂等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生政治、学习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4)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宿舍、食堂、保管室、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打印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砂箱、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更换药剂。
4、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空调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仪器保管员不准在仪器室里做易爆易燃剧毒的演示实验,易爆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化学危险品室每周至少打开1~2次。
7、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8、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学生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一)消防常规工作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关于消防工作,我国已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各班要认真学习这些法律法规,并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查隐患,找漏洞,防患于未然。诸如校园建筑的配电箱、电路、电线的布局,易燃品的堆放,建筑物的安全出口等。
3、防消结合的含义是购置消防器材、配备专兼职人员、研究总结、推广普及消防知识和技术,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在火灾发生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二、制订消防责任书,落实消防责任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以下消防工作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学校实际、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疏散应急
照明装置,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学校与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在落实消防责任制的过程中,必须掌握以下工作情况,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防火检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以及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和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抓好消防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消防宣传的目的在于提高学校的防火意识,在每学期开学初召开安全教育大会,在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动”、“11•9”消防日抓好消防宣传,在平时还应把消防知识的内容纳入教学计划中,同时利用主题班会、队会和升旗仪式对师生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增强其处理火灾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和自救能力。
四、消防督查
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主要有:
1、定期监督检查和抽样性监督检查。
2、对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3、对校内违规违法使用电器设备的监督检查。
4、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5、其他根据需要进行的专项监督检查。
6、校内的教学楼、实验室、食堂、礼堂、图书室、供电设施、会议室、多媒体教室、中心机房等集中区是火灾隐患检查的重点区域。
7、要利用寒暑假的空档对以上重点消防场所,进行集中检查、维护、保养,以备开学行课时安全使用。
(二)消防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
1、重仪器设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必须有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并登记造册,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2、实验室仪器设备放置要定位,并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别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防盗等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善可用状态。
3、实验室内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实验人员每天应清扫设备和场地、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
5、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如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清理好周围易燃物品,确保安全。
6、实验室电源开关、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维修及整改;实验员下班前必须关闭电源开关,下班后因实验需要继续使用电器的,必须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人看护;实验室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线,以免用电超负荷。
7、消防设施及器材应保持性能良好,严禁丢失、挪用及人为损坏。
8、学生上实验课前必须进行防火教育,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有关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识,确保实验课期间的安全。
9、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篇20:机关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积极响应党中央提出的建设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的号召,促进我乡干部理论学习,全面提高机关干部自身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特制定《长石乡机关干部学习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中心组学习制度
党委中心学习组由乡党委委员组成,每季度开展1—3次集中学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重要文章、文件、法律法规,由分管宣传的领导负责编制学习计划和准备学习资料,由党委书记和分管组织宣传的分管领导组织学习。
(一)学习目的
党组中心组学习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的重要措施,是提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途径。
1.提高思想理论水平。通过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原理,深刻领会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历史地位,自觉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形势和分析问题,始终保持思想上的清醒和坚定。
2.提高政治水平。通过系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以及现阶段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定正确的理想和信念,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
3.提高领导水平。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坚持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宗旨意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二)学习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原理,重点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及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论述。
3.《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各项规章,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加强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的重要内容。
4.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基本知识。
5.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
6.农业、科技、管理、历史、文化等基本知识及其在实践中的最新发展。
(三)学习形式
个人自学与集体研讨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学习与运用相结合。通过精心设计学习主题,认真安排重点发言,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讨论与交流、学习讲座等多种有效形式,把分散学习与集中学习、学习基本观点与调查研究、理论研讨与决策论证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努力使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四)组织管理
1.乡党委委员为党组中心学习组成员。中心组学习可根据学习内容和主题需要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2.乡党委书记任中心组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研讨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
3.由分管宣传的领导任中心组副组长,负责编制学习计划和准备学习资料,由党委书记和分管组织宣传的分管领导组织学习。
(五)几点要求
1.保证学习时间、内容、人员的落实。集中学习研讨一般每季度开展1—3次,每次集中学习半天。个人要有专用学习笔记本,用于撰写学习体会、发言提纲、读书心得等。个人要认真撰写学习体会文章,全年不少于1篇。要利用多种途径开展学习经验交流,提升学习效果。 每次集中学习研讨,要提前做好准备,自学有关内容,写出提纲,积极发言。
2.端正学风,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要把学习同增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结合起来。把学习同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
3.要建立并实行学习考勤、报告和档案等制度。中心组成员要自觉参加集中学习研讨,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研讨的,要向组长请假,并做出补课安排。
4.要按年度建立党组中心组学习档案专卷,内容包括学习计划和总结、集中学习会议记录、考勤记录、纪要或学习简报、学习研讨发言提纲、个人自学计划、学习心得体会文章、论文与调研报告和其他有关中心组学习的材料。
二、党课学习制度
(一)学习目的。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把讲党课制度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有效促进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员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党员素质。
(二)主讲人。一般由分管党务的领导干部为党课主讲人。
(三)教材使用。党课教材由各个党课教员结合工作实践进行授课。也可以根据《党建研究》、《党建内参》和《党课》等党建刊物,结合实际自行编写党课教材。
(四)讲课时间。原则上每季度举行一次党课,讲课时间由主讲人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五)学习的原则、内容及方法。党课教育要以党的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进行。
教育内容要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突出党的性质、宗旨、纲领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党员标准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国际国内反腐败斗争形势教育;正反典型教育等;抓住“热点”和“难点”问题,根据不同类型党员的思想实际和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同时,党课教育要根据党在不同时期的任务和目标,针对党员的现实思想反映,增添具有时代特色的教育内容。
党课主讲人在授课前要精心组织党课材料,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了解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确定党课主题,认真撰写讲稿或提纲,使党课教育做到说理透彻、观点鲜明,有的放矢,理论联系实际,确保授课的质量和效果。
在教育方法上,要把教育内容、要求和施教方法的统一性与多样性、共性与个性结合起来,除教员讲授、灌输以外,采取党员互相研究讨论,民主议事,观看电教片,召开座谈会等各种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党课的吸引力。
(六)组织实施。机关党支部应制定出党课教育计划,一般应制定一年的计划,安排好党课的时间、讲课主讲人、党课内容等。课后,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讨论,消化党课内容,巩固党课效果。
(七)学习要求:统筹兼顾,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要以学习活动为载体,从学习中总结工作经验,寻求改进工作方法、解决问题的措施,增强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文化素养,逐步把学习活动引向深入,实现以学习促进工作,以工作需求加大学习力度,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八)严格学习纪律。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按时参加学习,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向秘书科请假;学习期间因工作或特殊情况早退者,须经秘书科准假后方可离开;学习执行签到制度。
三、自学制度
(一)学习目的:全面提高乡干部的综合素质,积极引导干部充分利用业余时间潜心学习各种知识,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文化层次,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二)学习内容: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四个方面内容为学习重点,没有完全掌握的集中学习内容和集中学习以外的其他重要内容。
(三)学习要求:所有在乡干部要积极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每名干部要结合各自实际,根据单位总体学习计划,拟定个人的自学计划。
班子成员的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由党委书记负责督查,一般干部的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由相应分管领导负责督查,并纳入干部年终评优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