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学生管理规定
1、实验室由专管教师负责管理。
2、实验台凳应编号,学生上课要排队进入室内按编号就座,保持室内肃静、整洁,不准打闹、喧哗,不准在台上、墙上乱刻乱画。
3、上实验课前,教师必须预习实验内容,明确目的要求,熟悉方法步骤,掌握基本原理。
4、学生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5、学生要自己动手,亲自操作,仔细观察实验现象,认真记录,实事求是填写报告,不允许抄袭别人的实验结果。
6、实验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发现迹象应立刻报告教师处理。
7、仪器、药品和试剂不得滥用和损坏,因违章操作损坏仪器、设备,照价赔偿。
8、室内物品一律不得私自带出室外,违者批评教育。
9、实验完毕,必须清点仪器,在原处摆放整齐,做好清洁工作,有秩序离室。教师要关好窗,锁好门,失职造成损失,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篇2: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方针: 定置管理 定期检查 严格考核 严格奖惩
3、管理目标:干净整洁 井然有序 做到“日常状态就是最好状态”
4、管理范围: 所有住校学生
二、住宿生常规
1、听到起床铃后,宿舍长负责催叫住宿学生起床,迅速整理内务工作。
2、出早操时要静、快、齐,以本班为单位,由带队学生整队出操。其他学生不得以借口不起床、不出操。特殊情况报值班教师处理。
3、按时打饭、就餐,打饭时要排队,严格按学校规定时间就餐。值日生打回饭后,做好汤、菜、馒头的发放,严禁乱抢乱夺,值日生发放汤菜时要注意卫生,不要撒在地板上。就餐期间出现问题及时报值班老师解决。要珍惜粮食,珍惜他人劳动,剩饭菜禁止乱洒、乱倒,要倒到指定位置。
4、就餐时,只能在本宿舍,不能以任何借口到其它宿舍与同学一起就餐。
5、早上饭后学生离开宿舍,由本宿舍值日生打扫卫生
6、按时到校上课,到上课前20分钟离开住宿区。各宿舍舍长要检查本宿舍学生离开情况,发现问题要报告值班教师,值日生要在离开宿舍前关好门窗。上课期间不准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须持有班主任分管主任准许的假条。
7、午间有午睡时,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午休,禁止在室外活动,禁止在宿舍内喧哗,打闹等,不能影响他人休息,更不能乱串宿舍。
8、按时上晚自习,不允许无故迟到,早退,旷课。晚自习时要认真学习,不准说话、打闹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9、下晚自习后,立即回宿舍,准备就寝,做好洗漱等睡前准备工作,值班教师查床时,舍长及其他同学做好配合,准确无误后舍长签字。熄灯铃响后不准再说话、打闹等出现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更不准外出宿舍。
10、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区,同学之间要讲文明,不说脏话,要讲团结,遇到困难要互相帮助,要讲究仪表。言行举止、仪表要符合学校的要求。
11、晚间遇到停电时,要在教师的指导下,正确使用火烛,以确保师生安全。
三、住宿生规则
1、按统一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寝;
2、遇到突发事件或病、事假及时报告值班人员;
3、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前返回宿舍;晚上点名后不得私自离开;
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
5、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
6、节约水电,严禁私用电器,严禁乱动公用电源,严禁在宿舍内烧水;
7、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宿舍,若有特殊情况,持班主任证明,方可进入;
8、严禁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私自逗留,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人员;
9、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严禁乱串宿舍。
11、做好宿舍保卫工作,不准把蜡烛等火种带进宿舍,不私拿同学的物件。
12、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准直接去亲戚、同学家过夜。
13、不得向窗外、楼下及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
14、不能把收音机、录音机、随身听、等带入宿舍。
15、不能在床、门、门窗玻璃、墙壁等处乱贴乱画。
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为应对校园内举办大型活动期间发生的各种有关安全、稳定事件,做到对事态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控制局面、减少伤害和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大型活动申报制度》中所界定的活动举办期间,出现以下几种情形,应及时启动本预案:
1、活动场所建筑物(含临建)坍塌;
2、活动场所发生火灾;
3、现场秩序失控,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4、现场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
5、其它影响安全的、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及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分工协作、各负其责。
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重视安全工作,增强忧患意识,将“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贯穿于活动的策划、筹备、举办等各个环节。
4、快速反应,从容应对。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机制,一旦发生安全事件,要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
三、前期工作:
1、信息报告:
大型活动中发生安全事件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汇报同时报保卫值班室,并视事件发展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2、先期处置:
每次活动的主办单位领导为本次活动的第一安全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为本次活动的安全责任人,活动期间组织者不得离开活动现场,随时掌握现场情况。安全事件发生后,主办方、承办方以及在场的有关部门、人员,在上报的同时,要及时、有效、果断的开展工作,控制事态、减少损失。
3、应急响应:
学校接报后,有关领导视情况及时启动本预案。
四、应急处置:
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应对大型群体性活动安全事故指挥部”:
总指挥:孙海东 安全领导小组组长
副总指挥:刘君 领导小组副组长
成员:政教主任、大队部、后勤管理、各班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一)办公室:
主任:靳志平
具体职责是:
1、掌握突发安全事件的全部情况,按指挥部的要求收集、汇总、上报有关情况,下达上级指示精神。
2、统一调配人、财、物,负责做好处置事件的具体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
3、负责安排值班,督促检查反馈各组工作落实情况。
4、调动机动车辆。
5、接待安排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
(二)疏导组:
组长:杨乐
具体职责是:
1、对大型活动开展期间可能发生的不稳定事端提前进行预测、评估。
2、事件发生后,要以最快速度组织辅导员、班主任等有关人员即刻赶赴事发现场,面对面开展疏导、化解工作,引导现场人员有序撤离。
(三)后勤保障及救护组:
组长:邬和平
具体职责是:
1、活动开展前做好医务人员、救护地点、医疗器械、药物的准备工作。
2、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护。
3、对重伤员送医院继续治疗。
4、保护好水、电、暖等设施,保证安全用餐、用水、供电、供暖。
(四)供应组:
组长:邬和平
具体职责是:
1、搞好应对安全事件所需设备、设施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2、提供救助用房及相关的仪器设备。
(五)财务组:
组长:孙军
具体职责是:
1、保障处置安全事故期间所需的资金。
2、搞好财产损失的评估和统计。
(六)善后处理组:
组长:杨乐
具体职责是:
1、做好受伤人员的慰问安抚工作。
2、做好受伤害人员亲属的接待、沟通和思想工作。
(七)宣传组:
组长:杨乐
具体职责是:
1、掌握事件过程中张贴的口号、标语、大小字报及散发的传单,积极把握好正确的舆论导向。
2、保证广大师生的知情权,在事件的各个不同阶段,及时向广大师生通报相关情况。
3、负责媒体采访的接待工作。
4、对网络宣传进行监控。
(八)保卫组:
组长:杨义
具体职责是:
1、维护事发现场及周边秩序。
2、协助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3、配合公安部门完成现场保护、线索调查和取证等工作。
篇3:高中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住宿学生要树立节约用水、安全用电的思想。学生宿舍按学校用水用电规定(水3立方/人,电3度/人)定量供应,定量范围内免费使用。超额部分的费用由学生自行支付,节约部分按50%奖励。自行支付的费用由住宿人员共同承担,宿管中心每月初公布上月水、电使用情况,宿舍舍长在接到用水、用电缴费通知后主动到宿管中心交纳费用,超用水、电的收费标准按学校现行标准计收。
二、逾期不交纳超用水电费的宿舍,宿舍中心实行停电处理,直至该宿舍交费办理手续为止。凡被中心实行停电处理的宿舍,取消该宿舍当月水电定量免费使用的权利,按实用数量计收费用。对无理取闹或擅自接通水、电源者予以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三、为了确保学生宿舍用电安全,严禁使用350瓦以上的电器,如电饭锅、电水壶、电炉、电热杯、电热棒等。违者,除没收电器外,并处以罚款及通报批评。
四、由于使用不安全电器或高瓦数电器造成用电设施损坏的,恢复设施费、维修费由学生宿舍成员支付;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学生因学习(如电脑、录音机、台灯等)需增加宿舍内线路的,应报宿舍中心批准后,由专业电工协助安装;学生负责所需材料等各种费用。禁止在宿舍区乱拉乱接电线、电话线、上网线。
六、严禁擅自启用消防水龙头。违者,赔偿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并给予警告以上的处分。
七、严禁搭线偷电,或在水表、电表作弊,破坏水电设施等行为。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八、为了增加水电费缴交的透明度,如果学生对缴交费用有疑问时,可查看水、电表记录。
九、宿舍内实行自觉关灯制度,晚上11:30后不按时关灯累计达三次的宿舍,作停电一周处罚.
篇4:学生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学习和生 活秩序,保障学生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校学习的在籍学生。
第三条: 学校对违反本条例的学生,坚持以教育为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学生凡有违反校纪校规和社会公德的行为,均按照本条例处理。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令的行为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条: 对违反本条例的处分分下列七种: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记大过; (五)留校察看(期限一般为一年,此项对毕业班不适用); (六)劝其退学: (七)开除学籍。 劝其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报市教委备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的处分由政教处会同有关年级或班级提出意见,作出处理决定。
第六条: 对于违反学校纪律,尚不够处分的学生,视情节轻重可分别进行个别教育、年级点名批评、全校点名批评。
第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从本班当月量化总分中扣1--2分。
(一)在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达到12至24学时的,一学期各科作业累计达30次不交者;
(二)考试舞弊,情节轻微的;
(三)扰乱公共秩序,影响他人学习、工作和生活,经教育不改的;
(四)有偷窃行为或抢劫行为的;
(五)有赌博行为的;
(六)隐匿、毁弃、私拆他人信件的;
(七)参与、唆使打架的;
(八)因过失造成少量公私财物毁坏拒不赔偿的;
(九)隐瞒、包庇、纵容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偷看并传播、宣传色情、凶杀、迷信的坏书刊、录相,经教育不改的; (十一)抽烟、喝酒,经教育不改的;
(十二)违章使用学生证,有损学校声誉的;
(十三)其他违反校纪校规的。
第八条: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留校察看的处分,从本班量化总分中 扣2—4分。
(一)在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达24至50学时的,一学期各科作业达60次不交者; (二)考试舞弊情节严重的;
(三)故意损坏公物拒不赔偿的;
(四)因过失造成公私财物较大损失拒不赔偿的;
(五)有偷窃行为,情节较重,经教育不改的;
(六)有敲诈行骗行为的;
(七)参与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
(八)参与、唆使打架,造成一定后果的;
(九)有流氓行为的;
(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
(十一)抽烟、喝酒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二)不服从管理,进行威胁和打击报复的;
(十三)其他违反校纪校规情节较重的。
第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劝其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从本班量化总分中扣3—5分。
(一)一学期旷课累计达四周以上者;一学期各科作业累计达100次不交者;
(二)有明显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和行为,经教育不改的;
(三)组织、煽动闹事,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有偷窃行为、情节严重、屡教不改、影响极坏的;
(五)唆使、组织、参与打架,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
(六)有侮辱妇女及其他流氓行为,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 极坏的;
(七)进行威胁和打击报复,后果严重的;
(八)进行诈骗造成严重后果的;
(九)因过失造成公私财物重大损坏的;
(十)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
(十一)留校察看期间违反校纪校规的;
(十二)有其他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屡教不改,情节恶劣,影响极坏的;
第十条:对于违反本条例的学生,学校有关部门必须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予以处理。
第十一条:违反本条例应当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但时间超过一年未被发现的行为,学校原则上不予追究,但行为人再次违反本条例的,学校将从重处理。
第十二条:
对于违反条例应当受到处分,但由于行为人主动承认错误,认识深刻,有立功表现的,学校可以从轻或免予处分;对于欺骗组织、态度恶劣、屡教不改的,学校可以从重或加重处分。 第十三条: 凡属学生思想、道德品质、生活作风及过失行为的处理,由学校政教处负责。属于违反学习纪律、考试纪律的处理,由教导处负责;属于违反国家法令、破坏校内治安、打架斗殴、偷盗及其他治安事故的处理,由保卫科负责。
受处分学生的处分决定及撤消处分的决定由政教处统一载入学生档案。
第十四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属政教处。
第十五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5:学生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
一、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本科生、研究生、进修教师入住学生宿舍,由招生部门通知入住学生和进修教师。
二、入住学生宿舍的同学持录取通知书和交纳住宿费的收据,在各院系迎新站领取宿舍钥匙后持住宿凭单到楼长办公室登记后方可入住(交免冠照片一张)。
三、入住者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床位。经学校批准学生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四 、入住期间办理休学、退学、出国等离校手续后一周内,必须搬离并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学生毕业离校时退还宿舍钥匙、电话机等物品。
五、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学生宿舍内墙壁和家具设备上,严禁剔、凿、钉钉子及自行拆装更改使用功能,禁止使用利器刻划或将炽热的物体置放在家具设备上,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认真遵守《学生宿舍文明卫生考核规定》,积极倡导入住者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轮流值日自觉保持整洁,不要在书桌床铺上堆放杂物,床铺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齐。
七、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禁止在宿舍楼内做饭,禁止将剩饭菜倒入盥洗池内,禁止在阳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八、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九、学生宿舍楼内禁止张贴各种营销广告和淫秽图片,禁止各种形式的经营活动,禁止饲养各种小动物,禁止停放自行车。
十、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节约用水和用电暂行管理办法》,学生宿舍内除正常使用计算机、电视机、收录机、电风扇外,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电加热和电制冷、电炊器具。不准私接电线。违反规定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
十一、学生宿舍执行晚间熄灯制度,本科生楼23:00熄灯,硕士生楼24:00熄灯,熄灯后严禁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考试期间、假期的熄灯时间另行安排。
十二、自觉遵守《学生宿舍会客管理规定》,会客时应主动出示证件,经楼管人员登记核准后方可入内,22:00后禁止在宿舍内接待来访人员,男宾未经楼管人员同意不得进入女生宿舍。
十三、学生宿舍楼内严格禁止留宿异性。
十四、严格禁止出租床位和留宿同性客人,留客每人每天罚款50元,并令其立即离开宿舍楼。
十五、学生宿舍计算机和校园网的管理使用,参照《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执行。
十六、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是学生宿舍的管理服务部门,负责学生宿舍管理、设施维护、日常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对违规违纪学生提出处理意见。
十七、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应会同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及各院系健全各楼“楼委会”和各室室长管理制度,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积极作用。
十八、对违反以上规定学生的处理,按照《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处理。
十九、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xx年x月x日
篇6: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住宿生常规
1、按统一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寝,起床后迅速整理内务工作,由值日生打扫卫生,离开前关好门窗。下晚自习后,立即回宿舍做好洗漱等睡前准备工作,准备就寝,舍长查清人数后报宿管人员,值班人员查床时,舍长及其他同学做好配合。同学之间要讲文明,不说脏话,要讲团结,遇到困难要互相帮助,要讲究仪表。言行举止、仪表要符合学校的要求。
2、熄灯后,不能在宿舍内说话、吵闹,影响其他人休息;
3、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前返回宿舍;晚上点名后不得私自离开;
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按时起床、熄灯就寝;
5、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
6、节约水电,及时关灯,严禁私用电器,严禁乱动公用电源,严禁在宿舍内烧水;
7、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宿舍,若有特殊情况,经允许方可进入。
8、严禁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私自逗留,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人员;
9、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严禁乱串宿舍;
11、做好宿舍安全保卫工作,不准把蜡烛等火种带进宿舍,不能私拿同学的物件;
12、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准直接去亲戚、同学家过夜;
13、不得向窗外、门前或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
14、不能把手机、随身听等带入宿舍;
15、不能在床、门、墙壁等处乱贴乱画;
16、遇到突发事件或病、事假及时报告值班人员;
三、检查、评比标准:
(一)宿舍纪律:
1、晚寝熄灯铃响后不就寝,说话、打闹等每人次扣2分;玩手机、游戏机等每人次扣5分;外出玩耍(上网等)夜不归宿者或留宿他人者,每人次扣10分; 打架者扣10分。
2、私自更换床位房间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
3、值班人员点名查人数时,无故不在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
4、私自移动宿舍内设施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查不到具体人,扣宿舍集体分。
5、课间无故进入宿舍而无批条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6、宿舍纪律较差,扣5分,若是混合宿舍,不明确责任人则分别扣宿舍内班级5分。
7、没有班主任批准而私自回家、在亲戚、同学家过夜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并给与相应处分。
8、吸烟、私自把有关火种带入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0分;
9、破坏室内外设施,除索赔外,每人次扣5分。
(二)、宿舍卫生、内务整理:
1、卫生(5分):要求打扫干净,垃圾清除,无污水,床底等无杂物,宿舍内无卫生死角,窗玻璃干净无尘土、无贴画等,窗台干净无尘土;宿舍经常开窗透气,保持空气新鲜,不能有异味;暖壶、洗刷用具等相关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不得乱放。值日生未打扫者扣班级5分,垃圾未清除、打扫不彻底、垃圾倾倒于门口处、物品摆放杂乱等酌情扣1——3分。
2、床上:要求被子、枕头折叠摆放整齐,统一放一端;床面伸展、干净,无饭渣、杂物等;.不叠被每人扣2分,卷苫、席者每人次扣2分。
3、鞋、盆:每人的鞋、脸盆必须整齐摆放在床下;否则每次扣所在班级1分/每人次。
4、墙壁:墙壁无乱写乱画、无贴画、无铁钉、无粘钩乱挂物品,否则每次扣1分/每人次。
5、门前大小便者每人次扣10分。
(三)、奖惩
1、各个寝室选举产生一个舍长,负责本寝室日常的纪律、卫生、内务等管理事务;
2、值日生负责好本寝室本天的卫生、物品排放等情况;舍长要做好督促、指导;
3、宿舍纪律、卫生、内务的检查、管理由管理人员及值班教干、班主任、学生会检查,成绩记入班级量化管理积分。
4、宿舍内有违纪现象,而不能明确具体学生的扣本宿舍学生所在班级积分;
5、对于混合宿舍,各班主任要协同管理。宿舍整体扣分、卫生得分为各班共有;
6、住宿生自行车摆放与走读生自行车摆放一同抽查记分;
7、根据检查积分等情况,每月评选“文明宿舍”,学期末根据宿舍纪律、卫生、内务整理等情况评选优秀舍长,并给所在班级加5分。
篇7:学院学生会各部门干部工作职责_学生会工作总结_网
学院学生会干部工作职责
第一条:院团总支学生会学生干部,从各年级中选出,统一由院团总支和学生会领导。
第
二条 : 我院团总支、学生会由书记处、主席团、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习部、文体部、信息服务部、劳动生活部组成。
第三条:书记处设书记一人,由我院团总支负责老师担任 ,设副书记一人;主席团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书记统管系学生会全面工作,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在书记的指导下协助书记搞好我院团总支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书记处、主席团职责:
1 、起草和制定我院团总支学生会的有关重要文件、计划和方案;
2 、负责主持我院团总支学生会每周一次的部长会议(即常务委员会会议)以及每月一次的全体学生干部会议(即全体委员会会议);
3 、负责我院团总支学生会的常规工作以及人员调配工作;
4 、负责督促检查各部工作完成情况;
5 、负责和主持我院团总支学生会的全面工作以及全院各班、团支部的领导工作;
6 、对全院学生干部进行管理。
第四条:办公室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组成。主任负责本部总体工作,给副主任安排具体的工作任务,副主任在主任的安排下,协助主任搞好本部工作。
办公室职责 :
1 、负责我院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室以及室内各种文件资料的管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2 、负责我院团总支学生会文件的收发和归档工作,管理好物资、办公用品,按规定发放物资和用品;
3 、拟定我院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开展工作、组织活动的通知并下发至各班级、团支部;
4 、根据工作的需要主持召开各支部书记、副书记、班长、副班长工作会议;
5 、协助书记处、主席团的工作,协调系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关系;
6 、负责作好常务委员会会议和全体委员会会议记录并检查各部门的会议记录情况;
7 、负责拟定和修定《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室办公室管理制度》;
8 、完成上级学生联合会对应部门安排布置的工作任务。
第五条:组织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二人组成。部长负责本部总体工作,给副部长安排具体的工作任务,副部长在部长的安排下,协助部长搞好本部工作任务。
组织部职责:
1、负责新生团员入学注册,老生团员离校前的档案转出工作;
2 、负责年度团籍注册,登记团员花名册和收缴团费工作;
3 、负责召开每月至少一次的各班组织委员工作会议,了解我院各支部的组织状况以及思想动态;
4 、负责我院各级学生干部(包括各班班干、团干部)的纪律、思想、作风的考核和管理;
5 、组织和督促各支部开展团员组织生活会,协助团总支作好各支部的考核工作,按时向团总支提供评分数据;
6 、负责业余团校的报名、考勤以及办理各项手续,作好新团员发展工作;
7 、督促检查各支部组织委员开展工作;
8 、负责我院团总支学生会新成员的考查、审核、发展工作;
9、加强对中国青年志愿者的发展、组织和管理;
10 、完成上级学生联合会对应部门安排布置的工作台任务。
第六条:宣传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二人组成。部长负责本部总体工作,给副部长安排具体的工作任务,副部长在部长的安排下,协助部长搞好本部工作。
宣传部职责:
1 、负责主持召开每月一次各支部宣传委员会工作台会议;
2 、负责安排我院各团支部班刊的主题,并作好检查和评比工作;
3 、负责每月一次墙报的更换工作;
4 、积极宣传党、团组织的方针、政策以会议精神;
5 、组织我院同学参与校内校外举办的各种书画、征文活动;
6 、督促各支部宣传委员开展工作;
7 、按时向团总支提供评分数据;
8 、负责假期期间校团委安排的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工作。
第七条:学习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二人组成。部长负责本部总体工作,给副部长安排具体的工作任务,副部长在部长的安排下,协助部长搞好本部工作。
学习部职责:
1、负责配合好教务科、学生科的《教室日志》、《教师学生考勤表》的收发工作;
2、负责组织参加有意义的讲座、学习和知识性的竞赛;
3、负责主持召开每月至少一次各班学习委员工作会议;
4、负责维持我院晚自习纪律以及晚自习的考评工作;
5、督促各班学习委员开展工作;反映我院学生对教师、教学、学习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按时向学生科提供评分数据,以及向学生科上报我院纪律情况,及时上报违纪和缺旷名单;
7、完成上级学生联合会对应部门安排布置的工作任务。
第八条:文体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二人组成。部长负责本部总体工作,给副部长安排具体的工作任务,副部长在部长安排下,协助部长搞好本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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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严肃学生会各项纪律、对学生会成员进行约束、管理与监督、使学生会的工作稳步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生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制度及学校其他规章制度;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认真履行职责义务。
三、学生会干部要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积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并在此基础上做到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四、服从学校及团委领导,积极完成分配的各项任务。
五、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同学之间、同学与老师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六、学生会成员应万众一心、团结一致,经常交流沟通,互相学习。
第二章 细 则
学生会的工作部门为纪检部、环保部、出勤部。
纪检部:负责早自习,午自习的纪律检查,校园内违纪行为的监督与检查。
环保部:负责各班级包干区卫生的检查,以及学生破坏校园环境的检查与监督。
出勤部:负责早上和中午迟到和旷课的检查。
学生会主席负责三个部门工作的汇总和记录,监督和检查学生会成员的工作。
各部门部长负责协调、帮助该部成员完成工作。
礼仪
学生会成员应举止文明、仪表端庄,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名、扣分
(一)穿奇装异服、穿高跟鞋、穿拖鞋或鞋拖的(扣1分)
(二)校内骑车、溜车的(扣1分)
(三)烫发、染发、留怪异发型、染指甲、化妆的(扣1分);
(四)拉帮结伙、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吸烟喝酒、脏话不断的(扣2分)。
(五)利用工作之便故意迟到的(扣1分)
(六)不尊重老师、以大欺小、侮辱同学的(扣2分)
(七)到班级执勤时应该给予值班老师请示,获得批准后方可检查,顶撞、辱骂老师,不服从老师管理的(扣2分)。
例会
学生会将定期召开例会,不定期召开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
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或结束,召开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通报学生会年度工作情况,部署或总结学期工作任务,宣读工作要点,进行优秀部门及干部表彰,主席团及各部部长作简短发言。
学生会干部或成员在例会中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名、扣分。
(一)迟到、早退、无故旷会的(扣2分);
(二)不遵守会场纪律,说话、讨论、大声喧哗等扰乱开会的秩序的(扣2分);
(三)开会期间看书、睡觉等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扣2分)。
值勤
学生会值勤人员在值勤时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名、扣分。
(一)迟到、早退、旷勤的,检查工作结束后故意在外逗留的;(扣1分);
(二)徇私舞弊、公报私仇、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的(扣1分);
(三)嬉笑打闹、交头接耳、看课外书等做与值勤无关的事的(扣1分);
(四)无正当理由与同学发生冲突,打架骂人的(扣2分);
(五)和其他同学、特别是违纪同学嬉笑打闹的(扣2分);
(六)讲人情或怕得罪人而不记录、值勤人员之间互相通融的(扣1分);
(七)值勤或开会不带笔和本子的(扣1分)。
请假
(一)学生会干部不能参加会议和值勤的,需向本部部长或主席请假。
(二)学生会干部请假准许后,部长或主席应安排人员替岗。
工作证
工作证或值勤证是证明学生会成员身份的证件,学生会成员应保持工作证或值勤证完好无损,并在开会、值勤等工作时间佩戴。工作证或值勤证应一律佩戴在胸前,并将带有姓名、职务或“值勤”等字样的一面朝外,证件丢失不再补办。
学生会成员在工作证使用中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名、扣分。
(一)开会、值勤时不佩戴工作证或值勤证的(扣2分);
(二)工作证或值勤证转借非学生会成员的(扣2分)。
奖励
量化实行100分制,每名违纪学生会成员所扣分数,均计入所在部门总量化所扣分数。
(一)半个学期中得分最高的部门给予部长以及该部成员奖励和表彰。
(二)半个学期中得分前三名的学生会干部分别给以奖励。
(三)学期末总分最高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有为有位
篇9: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日常管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郑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所有学生宿舍管理。
第三条 学生宿舍管理坚持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相结合,以“强化管理、预防为主”为基本原则,进一步加强协作、明确职责,建立各单位齐抓共管、共同维护学生宿舍文明安全的长效机制,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和安全稳定。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能
第四条 学校成立“郑州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有关校领导担任,委员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校团委、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后勤集团公司、各院(系)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办公室主任分别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同志担任。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本科生日常管理工作,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是学校学生宿舍管理的领导机构。委员会各组成部门接受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各组成部门和院(系)负责人为本单位宿舍管理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厘清职责,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第五条 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和修改宿舍管理办法;
(二)对学生宿舍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措施及问题进行决策;
(三)监督检查宿舍经营、管理、服务和收费等事项;
(四)协商解决学生、学校和宿舍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五)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学校应设立园区管理员工作津贴,每人每月应不低于480元,按月发放。
第七条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分别负责本科生、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是组织各院(系)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管理和安全教育的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协调、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协调各单位和各院(系)开展学生宿舍内部安全、卫生、文明教育和“星级文明宿舍”检查评比工作,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倡导文明健康的宿舍文化生活;
(三)加强学生行为规范管理,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对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学生进行教育与处理;
(四)做好学生退宿、换宿、校外住宿的审批工作;
(五)选聘宿舍园区管理员,指导成立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六)落实辅导员入住宿舍制度,加强辅导员宿舍楼值班管理。
第八条 校团委是负责学生宿舍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宿舍文明养成的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协调开展宿舍文化节等宿舍文化活动,培育积极、向上、温馨的宿舍文化;
(三)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知识宣传;
(四)组织开展大学生宿舍文明养成教育;
(五)配合开展“星级文明宿舍”检查评比工作,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第九条 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公司、郑新公司是负责学生宿舍服务、管理的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负责学生宿舍的分配、调整、退宿和日常管理,学生宿舍分配应按院(系)、年级、班级集中住宿的原则进行,少数民族学生不单独安排宿舍;
(三)负责学生宿舍楼基本设施的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负责宿舍楼内部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
(四)负责学生宿舍的水电暖供应、维修等后勤保障工作,定期对学生宿舍供水、供电、供暖线路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更换不合格设备,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用水、用电管理;
(五)选拔、培训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组织宿舍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宿舍检查,及时查处违章电器和违章用品;
(六)制定学生宿舍管理细则,加强宿舍门禁系统管理,严格学生宿舍住宿管理,除统招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外禁止安排其他人员入住,如有特殊情况须报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办理;
(七)每个学生宿舍园区应安排一间园区管理员值班室,宿舍楼每层(单元楼每单元)应安排一间辅导员值班室;
(八)在学生宿舍楼内设置监控设备,负责监控设备的运行、维修及监控资料的存储;
(九)对宿舍楼相关设施、宿舍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彻底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十)其他有关学生宿舍服务、管理工作。
第十条 保卫处是督查学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的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在学生宿舍楼内建立消防监测系统,在学生宿舍楼周边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和报警系统,及时更新学生宿舍各种安全设施;
(三)定期对学生宿舍楼内消防设施、安全通道进行检查,及时配齐消防设施和更换消防器材;
(四)指导、配合相关单位组织消防安全演练;
(五)查处在校园内售卖禁用、劣质电器的商户;
(六)加强学生生活园区安全巡逻,深入排查安全隐患;
(七)对学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彻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台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八)其他有关学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 院(系)是学生行为规范管理和安全教育的直接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组织开展学生宿舍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事件处理能力;
(三)培育积极、向上、温馨的宿舍文化,积极配合开展“星级文明宿舍”检查评比工作,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和生活习惯;
(四)组织实施辅导员入住宿舍制度、辅导员夜间值班制度、副书记和班主任走访宿舍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严查学生外宿等情况;
(五)定期开展学生宿舍内部安全、卫生和文明检查,并做好记录;
(六)及时、准确向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上报学生宿舍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
(七)及时、妥善处理本院(系)学生宿舍各种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
(八)严格校外住宿审批管理,认真组织好在校生回迁老校区住宿工作。
第十二条 各单位要按照相应职责,把学生宿舍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履行维护学生宿舍安全稳定的责任。
第十三条 学生宿舍楼设辅导员宿舍,入住人员应为学生辅导员或研究生助管等工作人员。学生宿舍按楼设宿舍管理员,由后勤集团公司或郑新公司选聘、管理和考核;按园区设园区管理员,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选聘、管理和考核。
第十四条 学校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作用,成立“郑州大学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成员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从学生干部、研究生助管中选拔产生。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属于学生自治组织,在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参与学生宿舍的管理服务,监督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执行。
第三章 学生校外住宿管理
第十五条 学生在学校学生宿舍内住宿。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学生宿舍以外居住的,应填写《郑州大学校外住宿申请登记表》,经学生家长、所在院系辅导员和主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并经学生处和后勤处签字盖章,同时交到园区宿管备案后方可在校外住宿。
第十六条 各学院应当加强对在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准确掌握在外住宿学生人数、地址及联系方式,并报学生处、后勤处、保卫处备案。
第十七条 学生在校外居住期间,应当遵纪守法。学生在校外居住期间出现问题的,由本人和家长承担。
第四章 奖惩制度
第十八条 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学校对宿舍设施、安全、卫生的检查。学生在宿舍内的表现将直接纳入学生综合测评、品德鉴定等工作中,并与个人、班级、学院等评先评优资格挂钩。
第十九条 学校鼓励学生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团结互助、热爱集体的良好作风,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定期开展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检查。
第二十条 对在维护学生宿舍安全、文明、健康、和谐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宿舍有存放、使用禁用电器、私拉乱接电线、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等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或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给予当事学生以下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一)在宿舍存放和持有违章电器的给予警告处分;在宿舍内私拉电线和使用违章电器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在宿舍使用明火、焚烧物品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二)在宿舍饲养宠物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三)在宿舍酗酒、吸烟的给予警告处分。
(四)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和刀具凶器等进入宿舍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五)在宿舍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者,对参与打架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对组织策划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六)未经批准,随便调换、私自占用学生宿舍或出租床位,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未经批准,擅自留宿非本宿舍成员,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因留宿非本宿舍成员或让其进入宿舍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七)正常休息期间,在宿舍内聚众喧哗、打闹以及举办活动聚会,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八)凡用麻将、扑克及其他任何方式和手段进行赌博或变相赌博者,一经发现,没收其赌具和赌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组织赌博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九)收看和传播书刊、网页、录像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十)通过网络、手机短信等方式传播虚假信息、不良信息、泄密或对计算机系统、网络进行攻击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十一)破坏宿舍环境卫生,扰乱学校宿舍公共场所正常秩序,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十二)扰乱宿舍管理秩序,对其他人的正常学习生活造成影响,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十三)在宿舍内擅自装修;刻画、涂抹、张贴、弄脏室内外墙壁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交纳维修金。
(十四)在公寓内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营销活动(如:宣传、散发、张贴广告、启事者,代理、招揽生意者,上门推销、摆摊设点、销售货物、从事传销活动等)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十五)擅自移动、挪用、损坏消防器材或安全设施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因移动、挪用、损坏消防器材或安全设施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十六)其它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造成公私财物损坏的,应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学生发生上述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根据检查结果给予该生辅导员通报批评,并在辅导员工作综合考评中予以扣分。一学年内被通报批评三次及以上的,取消该生所在院(系)与该生辅导员全年的评优评先资格。
第二十二条 对于因学生管理工作不力、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追究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和相关院(系)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 对于在校团委牵头组织的学生宿舍文化活动中出现安全事故的,学校将追究校团委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 对于因学生宿舍水电设计、安装等宿舍服务不到位、基本设施维护更换不当、住宿管理不严等引发安全事故的,学校将追究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公司或郑新公司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五条 对于使用单位发现上报的治安、消防隐患,如消防器材、监控设施缺失、治安防范漏洞等问题,保卫处未进行及时整改维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学校将追究保卫处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生有违反本相关规定的行为,但情节轻微,不足给予处分的,应由学生所在院系给予通报批评,监督其改正错误。
篇10:学生外联部规章制度
一、执行考勤制度是建立学校良好秩序的必要措施,通过考勤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及时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纪律性教育,培养学生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纪律的良好习惯。
二、学生必须积极参加教育计划的一切学习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学生早读、上课、晚自习、实验、实习、升旗、课间操及学校规定的一切集体活动都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超过请假者均以旷课论处,由各班按管理条例进行处理,具体执罚。
三、因病或特殊事情不能参加学习及活动者,必须事前填好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病假需要医生证明,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年级主任批准,三天以上报政教处请主管校长批准。
四、放假回家应按规定时间离校和返校,无故提前离校或不按时回校者,作旷课论处。放假没有按时返校者,又没有家长的电话请假,班主任在当天晚上要与家长取得联系,核实学生的真正去向,按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五、学生请假必须凭家长签名的请假条,或电话请假。班主任将学生及家长签名的请假条统一收藏保管,然后要求学生填写政教处下发的请假条,班主任签名同意后,门卫才给予放行。
六、自习、上课的考勤由当节任课老师负责,各年级部自行制定学生考勤登记表,任课老师按学生到岗情况在登记表上填写:“全到”或“缺几人”,并签名,若有缺勤的,课后务必通知班主任,同时值日班干应在班务日志计载具体情况。其它情况考勤由值日班干负责。
七、发现无故旷课的学生由班长及时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通报家长,同时报告年级部主任,并调查了解学生去向,情况严重者报告政教处或校长室。查实情况后,按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八、每天晚二班主任要检查班务日志,及时了解当天的考勤情况,对于未请假旷到的学生及时进行处理,查明原因,减少安全隐患,并告知家长。
九、每学期结束时,班主任须将学生全学期出勤情况抄入学生档案或成绩报告单并告知学生家长,且与评优相结合
篇11:学生管理规定
一、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2、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3、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4、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不打架,不赌博。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
5、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的书刊、音像制品,不听不唱不健康歌曲,不参加迷信活动。
6、爱惜名誉,拾金不昧,抵制不良诱惑,不做有损人格的事。
7、注意安全,防火灾、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中毒等。
二、诚实守信,礼貌待人
8、平等待人,与人为善。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谦恭礼让,尊老爱幼,帮助残疾人。
9、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好,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
10、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真诚相待、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欺侮同学,不戏弄他人,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11、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友善,要讲普通话。接受或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
12、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不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13、不随意打断他人的讲话,不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他人要道歉。
14、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答应他人的事要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不说谎,不骗人,不弄虚作假,知错就改。
15、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16、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17、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加讨论,勇于发表见解。
18、认真预习、复习,主动学习,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19、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遵守活动的要求和规定。
20、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不在教室和校园内追逐打闹喧哗,维护学校良好秩序。
21、爱护校舍和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乱涂改刻画。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损坏东西要赔偿。
22、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服从管理。
23、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不自卑,不嫉妒,不偏激,保持心理健康。
四、勤劳俭朴,孝敬父母
24、生活节俭,不互相攀比,不乱花钱。
25、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齐。
26、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珍惜时间,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坚持锻炼身体。
27、经常与父母交流生活、学习、思想等情况,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
28、外出和到家时,向父母打招呼,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或留宿他人。
29、体贴帮助父母长辈,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关心照顾兄弟姐妹。
30、对家长有意见要有礼貌地提出,讲道理,不任性,不耍脾气,不顶撞。
31、待客热情,起立迎送。不影响邻里正常生活,邻里有困难时主动关心帮助。
五、严于律己,遵守公德
32、遵守国家法律,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33、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跨越隔离栏。
34、遵守公共秩序,乘公共交通工具主动购票,给老、幼、病、残、孕及师长让座,不争抢座位。
35、爱护公用设施、文物古迹,爱护庄稼、花草、树木,爱护有益动物和生态环境。
36、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慎交网友,不进入营业性网吧。
37、珍爱生命,不吸烟,不喝酒,不滥用药物,拒绝毒品。不参加各种名目的非法组织,不参加非法活动。
38、公共场所不喧哗,瞻仰烈士陵园等相关场所保持肃穆。
39、观看演出和比赛,不起哄滋扰,做文明观众。
40、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
班级管理制度
(一)班干部职责
班长:负责班级全面工作。每月召开一次班委会,制订工作计划草案。做好班委会会议记录。
副班长:协助班长做好工作,做好课堂考勤工作和学校以及学院活动的考勤。
学习委员:负责沟通师生之间的信息交流,向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对教学的意见,组织班级学生开展各类学习活动和基本技能训练。
生活委员:负责学生的后勤工作,协助班主任处理班级生活事务,发生情况主动与相关老师联系
劳动委员:负责班级责任区集体劳动的安排及监察并及时反馈信息。
体育委员:负责开展经常性的体育活动及组织参加各种体育比赛。组建并管理编辑体育队伍。
文娱委员:负责开展班级的文艺活动,丰富课余生活。(文娱委员每学期必须组织一次班级文艺活动) 宣传委员:做好班级活动及黑板报的宣传工作,并及时宣传时事信息。
(二)学生课堂常规
1、课前认真做好上课准备,学习用品要整齐安放在课桌指定的位置。
2、听见上课的预备铃后,尽快安静有秩序地进入教室,在自己的座位上静候教师上课。教师走进教室,宣布上课后,班长发出"起立"口令,师生相互问好,在教师示意下,学生方可坐下。
3、迟到的学生在教师同意后,应轻手轻脚走进教室,不得妨碍同学上课。
4、上课时,精神饱满,坐姿端正,自然挺胸,两手放在规定的位置,不做小动作,未经老师许可,不能随便离开座位和教室。
5、上课时要专心听讲,积极思考问题。读书做到心到、眼到、口到。努力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勇于提出问题,积极参加讨论。发言、提问,要按规定的姿势举手,在教师指名后才能发言,发言时要姿势端正,说普通话,声音响亮,语句完整,并注意文明礼貌用语,发言完毕即自动坐下。
6、对教师布置的作业要认真、独立完成,遇到困难时,如果经过思考还是不懂,要主动请教师辅导。作业要整洁,格式符合规范,做到按时交。
7、写字要严格保持"眼离书一尺,胸离桌一拳,握笔手指离纸一寸"的正确姿势。
8、下课时,教师宣布"下课",班长发出"起立"口令,在教师招呼后,学生方可平静有序地走出教室。
9、值日生应督促全体同学保持教室整洁,一下课就帮助教师整理教具,擦净黑板。
(三)班级环境管理制度
1、班级环境要求
(1)、教室前黑板上方正中挂国旗。
(2)、劳动、卫生等方面的工具一律摆放在教室后内墙角。
(3)、奖状、锦旗一律挂在教室后黑板上方,做到整齐、美观。
(4)、 “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值日生表”等贴在规定位置。墙壁、讲台、课桌等不得乱贴、乱画。
(5)、教室黑板报内容每半月更换一次,围绕当月主题;雏鹰天地内容丰富多彩,版面设计要有特色和创意,讲究艺术美
(6) 教室保持良好的通风和整洁。
(四)班级公物保管制度
(1)公物保管由班主任负责,登记后张贴上墙。
(2)公物领借、归还应及时主动,并能严格按制度办事,不任意挪用其它班、室公物。
(3)班级公物师生应节约使用、安全运作,不损坏、勤擦洗。
(4)公物应安放整齐、协调和谐、清洁美观、有条不紊。
(5)公物有损坏应及时报告总务处,按有关规定处理。
(6)学校替各班添置的公物,一律包管到教室,按规定存放。
(7)每学期由总务处定期与不定期组织检查。
(五)优秀班集体的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 班集体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勤奋、严谨、团结、创新”的良好班风。积极开展班队活动,形式新颖,效果良好,班会每月不少于一次。全班同学在思想、学习、生活上互相帮助,班集体凝聚力强。
2、班级管理 班干部以身作则,有号召力,善于管理,班级管理制度健全,班级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必须有班务日志等书面材料);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3、学风建设 班级学风严谨,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认真,学习气氛浓厚,能较好地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4、基础文明 全班同学注重基础文明建设和个人品德修养,维护社会公德,尊敬师生,团结友爱 ;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5、组织纪律 班级纪律严明,全班同学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共秩序、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6、校园文化活动 积极参加校园文化艺术活动,积极开展各项文体活动及科技创新活动;注重身体素 质的提高,坚持参加早锻炼,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得有特色。
篇12:学生会秘书长职责
1、履行主席的决议分配,落实主席部署的工作任务,监督各职能部门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向主席汇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完成学生会日常事务。包括档案、文件打印、派发、短讯收发等管理工作,落实学生会内部制度的执行情况。起草有关文件,草拟有关条例制度,并提交领导,老师审议后整理成档案加以保存;
3、协调主席与各职能部门之间以及各学生干部之间的工作关系,并通过各种渠道增强学生会的整体凝聚力,使之更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
4、做好学生会干部的管理工作,深入了解学生干部的工作开展情况;做好学生干部的档案管理和评定工作;
5、发挥桥梁作用及时反馈基层信息,增进我院学生会和各院学生会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6、定期公布学生会的工作进程,收集基层学生干部和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建议;
7、做好学生的综合测评工作,公平、公正地为学生年度奖学金的评定准备数据材料。
篇13:学生管理规定
一、 班级基本目标:
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三个学会:
一个中心是:以学习为中心;
两个基本点是:纪律和卫生;
三个学会是: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处事。
学会做人:道德上做个好人,学习上做个能人。
学会学习:学习上要不断进取,培养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并要持之以恒。
学会处事:学会处理与老师的关系:听从领导,服从分配,一定不能做出出格的事。
学会处理与同学的关系: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使班级在一个良好的、正气的环境中发展。 学会处理与父母的关系:孝敬父母,珍惜金钱,勤俭节约,为父母争光。
二、班级精神
自信、合作、务实、奋进是本班的精神。
自信:自信是成功的前提,所有的同学都应该树立坚定的信心。
合作:班级是个大家庭,同学之间要和睦相处,对班级的事要积极参予,加强合作,要认识到集体的力量和团结的重要性。
务实:脚踏实地,一步一层;积极肯干,苦干加巧干;不轻浮,不自满,不自欺,不欺人。
奋进:胸怀大志,理想永存;锐意进取,刻苦勤奋;鞭策自身,激励他人。
三、班规
1、每位学生应做到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礼貌待人,不顶撞老师、不与同学发生冲突、不用不雅语言。
2、所有作业必须独立完成,不准抄袭,考试不准舞弊。
3、自觉维护学习秩序,不迟到,不旷课,不早退。
4、不沾烟酒,不打架斗殴,不得有早恋迹象。
5、课间不得有追逐、起哄、大声喧哗、串班现象。
6、有事请假报告,不得隐瞒欺骗。
7、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要求完成劳动、卫生任务。
8、遵守寝室纪律,服从管理,积极营造良好的卫生和休息环境。
9、爱护公物,对班级工具使用要用心,不要丢失。
10、学生文明行为“十必须”、“十不准”
①必须衣着整洁,不准奇装异服。
②必须举止文明,不准打架骂人。
③必须遵纪守时,不准迟到早退。
④必须刻苦学习,不准考试作弊。
⑤必须生活俭朴,不准吸烟喝酒。
⑥必须尊敬师长,不准傲慢无理。
⑦必须孝敬父母,不准顶撞骄横。
⑧必须团结同学,不准歧视欺侮。
⑨ 必须热爱劳动,不准好逸恶劳
⑩必须关心集体,不准损坏公物。
四、班级管理机构
1、班长 :
班级实行班长负责制,在班主任不在时代表班主任。负责宏观调控班级所有事务,及时收集、反映学生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与班主任保持工作联系,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维护班风、学风建设,重点负责教室课堂自习的纪律。
2、团支部书记:
负责团委的工作和团费的收缴,负责黑板小组的组建、黑板报的评比及组织学校团委组织的比赛如演讲比赛、歌咏比赛、文艺会演等
3、学习委员:
学习委员应协助班长主动做好围绕学习开展的各项工作,协助教师搞好教学工作的开展,带领各科科代表做好工作,建立一个富有浓厚学习风气的班级
4、体育委员:
负责两操一课组织领队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学校组织的体育比赛如运动会、篮球赛、越野赛、跳绳比赛、乒乓球赛等
5、卫生委员:
负责平日及大扫除的卫生工作,主要是检查、督促、把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同学清扫
6、生活委员:
负责学生的饭卡充值和挂失,班级用物的购买和保管班费等工作
7、文艺委员:
负责每天两次课前一首歌的组织工作,协助团支部书记组织好歌咏比赛、文艺会演等。
8、室长:
负责宿舍内的卫生和纪律,确保有一个良好的卫生和休息环境。
9、课代表:
各科代表负责完成各科教师布置的任务,要做到腿勤、手勤。
附: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班委会和班主任
篇14:学生外联部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包括总则、奖励、惩罚和附则四个部分,针对分团委学生会各个部门和所有成员。
第二条 制定原则
(1) 有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有度。
(2) 本奖惩制度按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进行民主决策,民主评议,组织部考核和分团委书记意见相结合。
(3) 在奖励上要坚持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犯错误的成员,要坚持思想教育和处分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组织部具体负责分团委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考核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和不称职干部按相关规定进行奖惩。
第四条 奖惩对象:旅游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所有成员
第二章 奖励制度
第五条 奖励分集体奖励和个人奖励
第六条 奖励项目
(1) 设立以下集体奖励
最佳部门奖 先进部门奖 和谐部门奖
(2) 设立以下个人奖励
最佳干部奖 先进个人奖 优秀工作者
第七条 奖励方式
(1) 授予荣誉称号
(2) 通报表扬
(3) 颁发奖状、锦旗或证书
(4) 颁发奖金或纪念品
(5) 其他
第八条 奖励条件
(一) 获得最佳部门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1) 部门成员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学校稳定;
(2) 部门成员工作目的明确,工作态度端正,工作效率优良;
(3) 部门成员团队合作意识强,关心学生会集体利益,注意维护集体形象;
(4) 部长能以身作则,工作热情高,能团结和带领成员积极开展创优活动;
(5) 部门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二) 获得先进部门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1) 部门成员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学校稳定;
(2) 部门创新、创优活动突出,为院系、学校争得荣誉,受到多次表彰;
(3) 部门成员能够做好表率作用,部门活动及其他方面能够引领和带动其他部门,对学生会整体有较大的影响。
(三) 获得和谐部门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1) 部门成员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方向,维护学校稳定;
(2) 部门成员关系和睦,团队意识强;
(3) 部门与其他部门关系友好,互帮互助,共同进步,受到其他部门好评;
(4) 部门能较好的处理与学生的关系,能够积极友好热情为学生服务,受到老师和学生的好评
(四) 获得最佳干部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1) 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护学校稳定
(2) 工作热情高,工作态度端正,在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
(3) 对学生会工作有重大贡献,受到多次表彰;
(4) 在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受到大多数成员好评,并得到老师和学生的认可;
(五) 获得先进个人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1) 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 护学校稳定;
(2) 在工作中处处起表率作用,并多次提出创造性建议,且取得良好成效;
(3) 在工作中注意创新与创优,且成绩突出,受到多次表彰
(六) 获得优秀工作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 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 护学校稳定;
(2) 工作热情高,工作态度端正,积极完成各项工作
(3) 关心集体,团结同事,热心服务同学,任劳任怨
第三章 惩罚制度
第九条 惩罚种类
(一) 口头警告
(二) 警告
(三) 严重警告
(四) 劝退
第十条 惩罚细则
(一) 过失
一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次者,将受到口头警告,二次者受警告处分,处800字检讨,三次及三次以上者,处严重警告处分,处1000字检讨
(1) 在校内穿奇装异服
(2) 在校内抽烟
(3) 在校内公共场合,与异性过分亲昵
(4) 在教学区嬉戏打闹,大声喧哗
(5) 理奇异发型
(6) 除生活区及体育课,在校内穿背心、拖鞋
(7) 服务同学时,有不雅举动者(如:理头发、掏耳朵等)
(8) 在校内乱扔垃圾、纸屑
(9) 会议期间仪态不端正者
(二) 严重过失
在一学年内有下一列情形之一一次者,将受到警告处分,处800字检讨,二次者处严重警告处分,处1500字检讨,三次及三次以上者,处劝退处分。
(1) 聚众酗酒
(2) 工作期间与同学发生争执
(3) 值班、例会、活动迟到或早退
(4) 工作懒散拖拉,、粗心大意、态度不端正
(5) 没有按时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
(6) 例会期间,扰乱会议(包括:通讯工具、交头接耳、嬉戏打闹等)
(三) 重大过失
在一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次者,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处1500字检讨,二次及二次以上者,处劝退处分
(1) 拒不服从上级安排
(2) 泄露学生会内部文件或活动的相关机密
(3) 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公徇私
(4) 无故不参加值班、例会及相关活动
(5) 重大失职,对学生会声誉造成影响
(6) 无故拒绝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7) 挑拨部门之间的关系,散布谣言,影响学生会声誉
(8) 以学生会名义,开展满足私人利益的活动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奖励
(一) 各类奖励每学年评选一次,对集体和个人严格要求,宁缺毋滥
(二) 在各奖项的评选过程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并进行严厉处理
(三) 个人奖项评定中,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 学年内考试、考查课有补考或重修者
(2) 学年内有违纪行为者
(3) 学年内所在部门被评为不合格部门者
(四) 以上奖项评定后,送组织部备案
第十二条 惩罚
(一) 违法,违反校纪、校规,并受到处分者,直接开除
(二) 以上惩罚中,除劝退外,口头警告、警告、严重警告由组织部考核,并由组织部备案入档
(三) 劝退处分,由组织部整理材料,上报分团委书记批准,方可执行,由组织部备案入档
(四) 如有异议,可向分团委副书记或分团委书记申诉
(五) 以上规定中,如主席、分团委副书记、各部部长及组织部成员违反,将加倍处分。
篇15: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在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的领导和指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为广大同学健康成才而服务的学生管理机构, 其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成为我院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广大同学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场所。
第二条 学生会全体同学自愿并热情服务于广大同学,全心全意、尽职尽责、不谋私利。
第三条 学生会的精神是:团结、务实、服务、高效。
第四条 自觉维护学生会集体荣誉,团结合作,不计个人得失。
第五条 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工作,不得影响正常学习。
第六条 学生会机构组成: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秘书处、外联部、勤工部、文体部、心理信息部、宿管部、劳保部、女生部、生活部、治安保卫 部、自律部、学习部、大学生教育爱好者园地、宣传部)。
第二章 细 则
一、各部长及部门成员职责规定
第一条 对部长的职责规定:各部部长负责制订本部学期工作计划,根据计划向部门成员分配任务,且随时询问了解计划执行情况,并定期召开部门例会,听取部门成员对部 门内工作建议及任务完成情况;部长有责任和义务对部门成员的活动操作能力进行培养和提供锻炼的机会,充分发挥每个成员的特长,使部门成员团结协作,提高工 作效率及工作质量;在完成本部门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各部部长应尽力协调和组织本部成员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第二条 对各部部门成员职责范围的规定:按时出席每次全体会议及部门会议;各部门成员应服从部长领导,按时完成任务。在此基础上,可以对工作提出合理建议或设想; 及时向部长汇报工作,汇报思想;积极协助其他各部工作;积极参加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第三条 各部部长、部门成员应严格遵守逐级汇报、格尽职守的工作原则。
二、例会制度
第一条 每周五下午在学生会办公室召开例会(主席团、各部长),听取工作汇报,开展讨论,总结经验,指导下阶段工作(指导老师必须参加)。
第二条 各部按照自己部门的实际情况每星期召开例会,部门成员汇报工作情况及工作体会;各部长应认真听取汇报,对部门成员工作予以指导,并对近期工作作出明确分 工;各部每次例会必须有详细的会议记录;主席团成员将不定期参加各部会议。
第三条 学生会成员出席例会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或者早退。生病或有事需提前向部长请假,否则将一律视为缺勤。第四条 三次无故迟到算一次缺勤,三次缺勤将由主席团下发劝退通知当事人并予以辞退。第五条 出勤情况将作为年终评优以及换届选举的依据,并记入学生会干部档案表。(由秘书处负责)
第三章 人事制度
第一条 各部部长人选由平时工作表现、主席团及学工处老师综合评审确定;副部长由部长提名经主席团审批后,正式聘任为副部长。
第二条 对各部部门成员采取招聘形式,每学年根据各部实际情况招聘新成员,迎新工作在主席团的统一指导下完成。
第三条 应聘人员经面试后,在所在部门试用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各部长根据其在此期间的表现作出评估,表现突出者即可成为学生会的正式成员,试用期不合格者应予 以辞退。
第四条 学生会干部若自愿退出学生会,部长需提前两周,部门成员需提前一周向组织递交退部申请,经主席团批准后方可正式退出学生会。
第五条 各学生会干部的表现将记录在干部档案表中;每学期期末,将进行学生会成员的综合测评,由主席团对部长,部长对部门成员作出工作鉴定;当学生会干部退出学生 会时,组织将对其进行工作总评,并记录在档案其中。
第四章 奖惩制度
第一条 对积极完成本职工作的部门成员,由部长在本部例会上口头表扬,并作相应的记录。
第二条 根据其在学生会工作中的贡献,部门成员给予综合测评0.51分的加分,部长给予以11.5分的加分。
篇16:学生管理规定
第一条 计量器具的检定制度和仪器设备的校验制度
1、为保证实验结果准确可靠,所有精密量具均需定期经计量单位检定或根据规定自行校准后使用,不合格者不能使用;
2、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等量具均需采购标准合格产品,经计量部门认可的计量员自行校准后使用;
3、每台仪器设备在使用前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校准,校准后才能使用,发现异常情况,影响检测精确度时应停止使用,修复并检定校准后才能用于检测。
第二条 标准仪器和标准物质的保管制度
1、究过程中,凡需要使用的标准物质,必须用国家或部门颁布的一级或二级标准物质;
2、本实验室使用的各类样品,必须是国家或部门、省级颁布的统一标准,须存放在避光、防潮保质的地方,妥善保管、定期更换;
3、各种标准同业应有专人配制,专人标定,要有明确的标示,标准溶液取出使用后不得再倒回原标准液瓶内,超过保存期的标准液不得使用;
4、本实验室标准仪器必须按“计量法”的规定,送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才能使用;
5、建立标准品购入、管理、使用登记制度。
第三条 原始记录的填写、保管和保密制度
1、使用所内印制的统一规格的原始记录本和报告用纸;
2、原始记录要由研究人员亲自填写,使用钢笔,字迹要清楚,使用名词、术语要简明、真实。数据要更改时,应将错写数据划掉并在其上方改写正确数据;
3、工作完毕,必须及时进行数据处理,计算结果,发现数据有疑,要立即检查原因,不能删除或篡改与预期结果不符的数据;
4、研究任务完成后,原始记录应整理清楚后归档,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5、研究人员对研究情况及结果有保密的义务,未经许可不得外传,本实验室的重要技术和正在研究中的课题及重大研究成果,尚未公开发表前不得外传。
第四条 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维修、报废制度
1、划添置必要的仪器设备,按规定手续验收、登记,并经计量部门检定发证后才能使用,并建立仪器台帐;
2、使用大型仪器设备的检定人员必须熟悉使用仪器的使用保养方法,并持有操作合格证;
3、使用仪器时先检查仪器是否完好正常,按操作规程使用后进行登记,并注意做好仪器的清洁、保养工作;
4、每台精密仪器必须按规定定期检查,检验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
5、仪器不得“带病”工作,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以便组织维修;
6、大型精密仪器建立专人保管使用制度,外来人员未经批准和考核不得单独操作使用;
7、仪器确已损坏,无法修复时,邀请有关专家报废鉴定,填写仪器报废单,经主任批准后,按资产管理权限上报。
第五条 安全制度
1、做好放火、防盗、防毒、放失密等各项工作,各实验室都要安装消防设备,配备有必要的防毒设施;
2、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须建立妥善的保管、领用、登记制度;
3、水、电、火源的使用必须按规定进行,每日检测工作结束仔细检查,以防万一,停水、停电时必须关好水龙头和切断电源,避免来水、电发生;
4、实验室内不得抽烟、洗衣、烧煮食物,冰箱内不得存放私人食品,检测工作时不得高声喧哗和嬉闹;
5、工作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六条 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制度
1、级有关部门的下达任务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委托检测任务,安排年代和季度工作计划;
2、工作计划的内容包括任务安排、物资设备计划、人员培训计划等;
3、根据年度计划适时制订度和月度计划,每次制订前对上一阶段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教育;
4、年终自下而上进行年度总结,分工作总结和单项业务总结,整理归总后报中国农业科学院气象所和部、院上级机关。
第七条 三废处理制度
1、各实验室必须按照国家公布的环境保护法规,处理好“三废”(废水、废气、废渣),不得随意乱倒、乱放、乱排;
2、检验分析中废液,只含一般酸、碱,要稀释到符合标准后排放,含有剧毒药品的集中倒入废液缸内,经化学处理后深埋或派放;
3、消化试样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所产生的废气全部通过风道抽送到高空派放;
4、制备样品浓缩后多余的废渣、要集中管理,无毒的倒入垃圾箱,可能污染环境的埋于地下;
5、不遵守制度造成污染,要批评教育,造成人参危害的要追究责任事故至刑事责任。
第八条 人员培训制度
1、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必须根据自己工作性质,努力精通本专业的有关业务技术,以自学为主,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2、根据部、院的统一安排,有计划地安排有关人员短期脱产进修学习,积极参加国内外相关学术活动;
3、助研以下研究人员也要提交一篇技术小结,以促进业务水平的提高。
篇17:学生管理规定
为使班级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而制定本条例,本条例对本班有效,所有班级成员都必须严格遵守。
一、 班级基本目标
以学习为中心,搞好纪律和卫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处事。提高智商,发展情商!
学会做人:道德上做个好人,学习上做个能人,表现上做个有素质和修养的人。 学会欣赏,学会赞美!
学会学习:学习上要不断进取,培养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并要持之以恒。
学会处事:正确处理原则性和灵活性之间的关系,注意理性和感性的区别应用。 学会处理与老师的关系:听从教育,服从安排,一定不能做出出格的事。
学会处理与同学的关系: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使班级在一个良好的、正气和谐的环境中发展。
学会处理与父母的关系:孝敬父母,心存感激!珍惜金钱,勤俭节约,为父母争光。
二、班级精神
自信、合作、务实、奋进是本班的精神。
自信: 自信是成功的前提,所有的同学都应该树立坚定的信心。
合作: 班级是个大家庭,同学之间要和睦相处,对班级的事要积极参予,加强合作,要认识到集体的力量和团结的重要性。
务实:脚踏实地,一步一层;积极肯干,苦干加巧干;不轻浮,不自满,不自欺,不欺人。
奋进:胸怀大志,理想永存;锐意进取,刻苦勤奋;鞭策自身,激励他人。
三、班规
(一)、加分情况:
1 、每做一件好事或拾金不昧,视情况加 1 — 5分。
2 、与坏人坏事作斗争,视情况加 1 — 10 分。
3 、积极参加各项有益活动,参与加1-3分,在学校的活动中得奖的按学校政策的得分加分。
4 、凡向班主任或班干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加 1 — 3 分。
5 、住宿寝室被评为“文明寝室”,成员每人加1分。
6 、室长和科代表每周加 1 分(无被学校扣分者)。
7 、班干对本职工作积极负责,积极参加班级及上级布置的各种活动,完成者加 1-3分,获奖者按加分情况第 3 条另加相应分。
8、每次考试总成绩进入全级前 10 名者,操行分加 4 分。 总成绩进入年级前20名者加5分,前40名者加4分,前60名者加3分,前80名加2分,前100名加1分。
以上加分须报班主任批准!
(二)、扣分、处罚部分:
1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凡被学校扣分者,在班上加倍扣分。并且不能和正分抵消。
2 、无故迟到、早退,每次各扣 1 分。 ( 迟到包括班级规定的提前到时段。有大预备时间按大预备铃响后1分钟开始计时、其余按上课铃响 1 分钟后开始计时 ) 。
3 、无故旷课者:每旷 1-10 节扣 3 分/节。 10 节以上(不包括第 10 节)每节扣
3.5 分。另迟到、旷课视情节轻重,按校规的相关规定处理。
4 、按时完成作业,欠交一次扣 1分,考试作弊一次扣 5--10 分,测验欠卷一次扣 3 分。
5 、上课听耳机、玩手机、吃零食、讲话、睡觉、丢纸条、看课外书,各扣 2 分。
如果被老师收缴,一次性交纳班费10元。
6 、教室是学习场所,凡是在教室及走廊大声喧哗或打闹者视情节轻重扣1—3分。 7 、讲究卫生,在教室或者宿舍乱丢垃圾,乱倒饭菜一次扣2分,并令其打扫干净。座位不干净一次扣1分。
8 、劳动(含大扫除),不参加班集体劳动扣 2 分,并罚扫清洁。大扫除不做或者不按规定完成,被扣分者,则双倍扣分。
9 、在寝室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者,除没收东西外每次扣 5--10 分。
10 、坚决服从室长安排,自觉维护全寝室成员的利益,违者扣 1 — 3 分。
11 、按时起床,起床后整理好个人卫生、违者扣 1 分。
12 、寝室值日生把宿舍卫生搞好,内务整理好。违者重做值日一天并扣 1 分。
13 、不经允许,不得带外人入室,违者扣 2 分,并后果由其自负。
14 、按时作息,作息时间大声讲话的各扣 3 分。
15 、在休息时间内,在宿舍内吵闹、打牌、下棋、弹琴等,影响他人休息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扣 3 — 5 分。
16 、赌博、酗酒一次各扣 10 分,抽烟依次扣1-2分。
17 、有盗窃、打架、斗殴行为、谈恋爱,经教育不改、且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视情节扣 10 — 20 分。屡教不改者,劝其退学。
18 、班干违纪加倍扣分,情节严重者取消职务资格。
19 、对班干有意见要向班主任汇报,不准以各种手段打击班干,违者扣 2 — 4 分,班干不允许以权压人,违者扣 2 — 4 分。
20、不假离校、翻围墙出校者,视为严重违纪,扣 3 — 5 分;出现安全责任的,概由学生本人负责,与学校和班级无关。情节严重者,劝其退学。
未尽事宜,参考学校的规章执行。另外,严重违纪者没有享受相关优惠的资格。
篇18: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每个宿舍选举出宿舍舍长一名,协助学校管理学生宿舍,并负责宿舍的公物领取和保管,负责本宿舍学生在宿舍内的组织纪律。
二、住宿学生应按学校分配的宿舍入住,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房间。
三、每个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晚上22:30熄灯熄灯就寝,周末为23:00,按时起床,午休,不得在宿舍、走廊起哄、吵闹、喊叫。熄灯后不允许开各种音响设备,不许弹奏乐器。
四、宿舍内按规定摆放的床位,配备的桌椅,未经宿舍管理人员允许,不准随便挪动,被褥衣服要折叠整齐,毛巾、脸盆、牙具、茶具,碗筷,鞋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
五、住宿人员必须爱护宿舍内外一切公物和设施,任意损坏和丢失要由当事人酌情赔偿,无责任人由该宿舍人共同赔偿。
六、宿舍内要保持整洁,不得在墙上乱涂乱画,或钉钉子,墙上不得张贴任何字画,不得使用电炉或用其它炉子生火做饭烧水等。未经允许不得乱接电源。
七、各宿舍需排出值日生表,值日生负责当天本宿舍内及宿舍外走廊卫生。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服被褥、床单等。
八、必须爱护宿舍楼道内一切公物和措施,如有损坏除按价赔偿外,情节严重者要给予纪律处分。
九、宿舍内提倡健康有益的活动,抵制不文明行为,不讲污秽言语,不看低级趣味黄色书画报,不听庸俗的录音,宿舍内严禁吸烟,喝酒,。
十、男女生未经值班员允许不得互窜宿舍,校外人员不得在学生宿舍内留宿,确需住宿者须经班主任批准。私自留宿舍者要承担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
十一、住宿学生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关心,不搞小团体,不以大欺小。
十二、凡在校住宿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回校,不准无故在校外住宿。如有特殊情况未回宿舍住宿,但没有办理请假手续即视为 “夜不归宿”。
十三、学生有一次无故“夜不归宿”者,视情况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通知家长。
十四、学生住宿期间所消耗的水、电费由各宿舍成员共同承担。 十五、其它规定参照《学生违纪条例》、《学生宿舍管理违纪处理条例》。
篇19:学生外联部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晚自习的管理、规范晚自习管理秩序,现就晚自习有关事宜作如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有关规定:
1、教导处和德育处具体负责晚自习的安排和管理工作,要加强对晚自习纪律的控制、检查和管理,对晚自习纪律差的班级进行通报批评。
2、值班干部和教师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不得迟到。
3、晚自习时间学生不得迟到、早退、无故请假。
4、学生要规范着装,不得穿拖鞋、背心、吊带等衣服进入教室。
5、学生不得随意在外闲逛,出教室必须经值班教师同意,出教学楼必须经值班教师书面批准,并由值班干部签字同意。
6、值班干部要加强对晚自习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晚自习纪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如实作好记载,落实好责任人。
7、值班教师要准时到岗辅导,并负责息纪律和秩序的管理,中途不得擅自离开辅导岗位,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需向值班干部请假,由值班干部安排人顶替,不得脱岗。
8、成立晚自习学生自治小组,由学生会干部和各班学习委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对教学区域进行检查和管理,主要是登记学生迟到,早退情况,检查自习纪律,并对晚自习纪律情况进行记录学生自治小组,由教学部门值班人员负责管理。
9、晚自习任课纳入教师工作考核,其教育管理质量考核与日常课堂教学工作同等对待,并由值班干部检查考核。
二、晚自习值班干部职责
1、值班干部应该提前10分钟(6:50)到岗,分发任课教师课堂纪律记录本及班级学生点名册,并考核任课教师是否按时到岗。
2、负责校园的巡视、各任课教师教育教学情况的检查、记录好高考班补课教师放学的时间、处理学生中的违纪现象和校园内的突发事件。
3、处理晚自习过程中的突发事件,若遇突然停电现象,及时通知任课教师组织好学生安静坐在教室,待确定短时间不会来电后,才有序地组织学生离开教学楼,并安排教师巡视校园,协助门卫加强校门的管理,确保师生的安全。
4、晚自习结束时,与任课教师一道,组织学生有序地离开教学楼,防止学生因拥挤而出现安全事故。
5、晚自习结束后,收回《值班教师晚自习记录本》,并检查各教室及楼层门窗、电灯、电视、电扇及三楼铁门的关锁情况,锁好底楼大门。
6、21:00—22:00时,负责食堂、校园内部及周边环境安全的巡查工作。
三、晚自习任课教师职责
1、任课教师应在预备铃前(6:55时)到岗,组织学生作好晚自习的准备工作,并检查楼道各电灯使用情况是否良好。
2、任课教师负责班级学生的出勤检查,对迟到、缺席的学生调查原因并做好记载。对请病假、事假的学生,应有班主任的准假手续,否则以缺席处理。3、第一节课7:00—7:55组织学生认真收看《新闻联播》和《焦点访谈》节目;第二节课督促、指导学生自习、预习、复习(电视必须关闭)。
4、每节课上课铃响后,教师均要点名一次,维护和保持好课堂纪律,对课堂情况做好记载。
5、负责学生仪容仪表及着装的检查,对穿拖鞋、背心、吊肩带等不规范着装进教室的学生进行教育,并督促整改。
6、端正教育思想,热爱关心学生,严格管理,对违纪学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若遇本人解决不了的重大问题,可请值班干部配合解决。
7、晚自习结束后,教师要负责组织学生对教室和楼道清洁卫生进行保洁,督促班级学生关好电灯、电视、电扇和门、窗,并组织学生有序离开教学楼,防止出现拥挤、踩踏等安全问题,然后教师将《课堂纪律记录本》和《点名册》交值班干部后方可离开。
篇20: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为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建立一套健全的学生会内部管理机制,建设一支良好的学生骨干队伍,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发挥学生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真正体现“团结进取,求实创新,服务同学”的宗旨。结合实际情况,特定本条例。
第一条 学生会干部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养好的品德修养
1、要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要严于律己,言行一致,自觉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国家法令法规和校纪校规,处处以身作则,时时率先垂范。
3、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善于倾听各种意见,密切团结广大同学,要有进取精神。
4、要虚心接受广大同学合理的工作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
5、要有“服务同学”的强烈意识,不允许学生会干部有任何脱离和凌驾于广大同学之上的行为。
第二条 学生会干部要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工作作风。
1、要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善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用于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2、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精神,勇于承担学生会工作,善于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要从实际出发,有民主意识和创新精神。
第三条 学生会干部的其他素质。
学生会干部要勤奋学习,学习成绩良好,要主动积极关心和帮助成绩后进的同学。
第四条 学生会干部任命与选拔。
学生会干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开公平的前提下,采取推荐、自荐、公开招聘等形式产生,并坚持“能者上,庸者让,碌者下”的任聘原则。
二、各部工作
(一)、主席团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是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的最高组织和管理机构,学生会实行主席负责制,副主席分管负责制。按照《学生会章程》开展各项工作;
1、全面负责学生会组织的工作,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2、负责学校学生会的总体工作,支持学生会在团委指导下相对独立地开展工作;
3、接受团委监督和指导,支持各班班委会的工作并接受学生会全体成员的监督。
4、领导各部门开展工作,对各部工作进行考察、监督。随时抽查、监督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情况;
5、负责监督各部长的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树立合作共赢的意识,联合开展大型活动;
6、有权抽调其他部门成员到分管各部从事协助工作。
7、负责定期召开学生会工作会议,研究学生会重大事项;召集和主持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
8、负责起草实施学生会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
9、代表和维护学生的利益,参与学院民主管理。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宗旨:
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领导和决策机构,是学生会组织的首脑和核心,负责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对学生会日常事务、大型活动和人力资源的实行宏观调控。全面主持学生会工作,并对各部门工作实施监督和指导,保证学生会正常运转。
(二)、学生会办公室
以协助学生会主席团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为工作中心,协调各部门的关系,负责校学生会自身建设的非职能部门,在学生会管理决策过程中,发挥着咨询、建议,参谋的作用。促进学生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1、协助主席团、常委会处理院学生会日常事务;
2、负责学生会日常公文的起草及处理工作,以学生会名义发布通知;
3、组织安排学生会工作月例会、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各类会议,做好各项会议的通知、负责准备、记录及考勤;
4、负责学生会各类档案的建立、管理工作,做好“学生会大事记”记录工作;
5、负责学生会的办公室、会议室和仓库的管理,负责学生会固定资产及各类物品的保管、使用及分配;做好活动经费的预算、支出、收入登记;
6、协助主席团开展学生会纳新、竞聘、考评、评优工作;开展各部门的培训,提高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水平;
7、协助主席团调配人手、传达通知、撰写有关文件,并对学生会工作进行新闻报道;
8、管理学生会各种文件、信函、报纸等,并对文件、信函登记,存档;
9、安排学生会干部值班工作;协助其他部门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学习生活部
以提高同学们学习意识、营造校园学习氛围为目的,开展各种同学喜闻乐见的活动。了解和掌握同学的学习情况,广泛听取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同学们在学习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师生之间搭起一座桥梁,促进师生的相互交流,协助教师共同探讨教改新方向。协助学校对学生公寓进行管理,引导同学营造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浓厚的学术氛围,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1、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如创作大赛、辩论赛、演讲比赛、书画大赛、知识大赛,提高同学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针对同学们的实际情况,组织各种类型的学习经验交流会、学术报告会、讲座和知识竞赛、辩论赛等活动,开阔同学们的视野,丰富同学们的知识。
2、邀请学校或举办各种与学习有关的专题讲座或报告会,开拓同学的学术视野;组织成立各种兴趣小组,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3、举办各种经验交流活动,如读书活动心得交流会,新老学生学习交流会、思想交流会等;
4、联系各班学习委员,深入了解和调查同学一定时期内的学习动向和意见,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并根据需要,定期召开各班学习委员工作会议,讨论同学们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商讨解决方案,并及时予以解决。促进教与学的交流、发展;
5、定期做好全校学生宿舍的卫生检查,统计公布检查成绩。督促和指导全校各学生公寓营造干净、舒适的生活、学习环境。
6、负责对寝室卫生、教学楼卫生、食堂卫生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比,及时总结,汇报,监督检查的结果及时向学院有关部门反映学生生活中的情况,协助有关部门解决;
7、举办寝室文化设计比赛,开展“文明寝室”的评比活动。
8、了解同学生活中的需求及困难,组织活动给予及时扶助。
9、指导各班生活委员开展工作,定期对各班生活委员进行开会、对卫生不好班级进行批评、同时也对卫生好的班级进行表扬,开展“无烟宿舍“评比活动;
10、做好伙食管理委员会工作;
11、协助其他部门的工作。
宗旨:
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系列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学生的专业技能训练,为全系学生创造一个优良的学习、生活环境。
(四)宣传部
以宣传学校团委和学生会各时期的工作与活动为中心任务,按照党的教育方针把握时代脉搏,对我校学生宣传校园文化,报道先进事迹的一个职能部门,与学生会其他部门协调合作、帮助各学院学生会通过各种渠道传播学生会文化及时向同学宣传先进的思想和事迹。
1、协助学校团委和学生会做好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制作各种活动的宣传海报、标语及横幅,布置学校团委及学生会举行的各种活动的背景及各种展览活动;
2、负责学生会各项重大活动的前期策划和全程宣传活动;
3、组织学生会各部和有关学生做好新生入学、欢送毕业生等宣传工作,管理好学校宣传栏;
4、配合形势,开展美化校园、提高思想觉悟的各种活动,如书画评比赛,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等,开展有关的艺术创作等活动;
5、指导各班宣传委员开展工作,组织各班开展手抄报的检查、评比;
6、并对一些重大的节日,实事进行及时准确的宣传;
7、定期召开每班宣传委员会议、进一步落实学样下达的通知与任务;
8、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五)文艺部
组织各种健康的群众性娱乐活动,举办各种艺术讲座、演出,帮助同学娱乐身心,陶冶情操,为同学创造文娱才能锻炼发挥的空间,丰富校园文化和广大同学课余文化生活的部门。
1、具体落实每学期的文艺汇演及周末舞会的组织策划实施;
2、举办各种形式的文艺活动,丰富和活跃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提高广大同学的艺术修养,策划和组织学校大型文艺汇演和比赛。如校园歌手大奖赛、元旦文艺汇演等。
3、落实各班文娱委员职责,发现培养文艺人才,指导各班文艺委员开展有益的文娱活动。负责每次文艺汇演的参赛选手的选拔、训练及组织工作。
4、举办各种文艺讲座、文艺演出等活动,提高同学们的文艺理论水平和欣赏水平,在学生中大力开展美育活动,提高学生的文艺鉴赏能力。
5、组织全校各班积极参加学校每年一次的校园文化艺术节,并且要组织编排节目代表学生会参加。
6、及时发现和培养文艺活跃分子,充分发挥文艺骨干的作用。
7、及时了解掌握同学们对文艺活动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反馈工作。
8、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宗旨:
通过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装点中新的文化舞台,将欢声笑语、莺歌燕舞,注入点线之间的大学生活!
(六)体育部
以增强广大学生的体质,推广体育运动为工作中心,积极举办各种体育比赛,并协助学院团委、学生会开展各类体育活动。
1、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组织多种有意义的体育活动;具体落实每学期的篮球联赛,足球赛,协助校运会的组织工作;
2、结合学校的工作安排,组织核实学生的体育活动;广泛开展各项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举办全系性的各种体育比赛和有关知识讲座,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提高广大同学的身体素质、运动水平和体育欣赏水平;
3、经常听取同学们对开展体育活动的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反映给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体育活动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4、负责院运动会参赛选手的选拔、训练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学生活动的部分安全问题;
5、定期召开各班体育文员会议进一步加强各班学生对于对体育锻炼的重要性,同时加强各班学生养成自觉锻炼的习惯;
6、加强与其他院校的沟通与交流,积极开展各种友谊比赛。通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比赛,增进友谊,强身健体。
7、负责组建各类健身俱乐部。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宗旨:
弘扬体育精神,锻炼身体素质,为同学服务,为中新争光!
(七)社团部
以服务学生、服务社会为宗旨,服务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服务广大学生的全面成才。大力开展敬老助残、义务家教、青年志愿者等社区援助活动,增强学生关心社会、服务他人的意识,促进学校或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协调各社团的关系,健全各社团组织结构,指导各社团工作的正常开展。
1、组织同学参与各种自强自立的实践活动,负责学生会联系校外社会实践的工作;负责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分配、联系以及管理工作。
2、组织和监督各项活动,保证服务质量,并做好记录,总结存档;
3、组织学校志愿者及志愿者相关活动;
4、负责组织全校学生寒、暑假的社会实践活动,评比优秀的社会实践论文;
5、为各个社团服务,解决各个社团所面临的问题;根据学生的需求发展新的社团;
6、指导各个社团加强自身建设,在务实创新的基础上办出社团的特色;规范开展各个社团的活动;做好社团的新老交替的继承工作;
7、制定并落实社团的大政方针、工作目标等;负责学校各类社团组织工作的指导与建设;
8、积极引导、管理、协调、服务、监督和考核全校的学生社团,通过组织学生社团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学术、科研、文体及公益活动,活跃校园文化,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9、加强与校内有关部门的联系,为学生社团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密切与兄弟高校相关学生社团组织的关系,互相学习,加强协作;扩大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寻求广泛的支持与帮助;
10、完成上级组织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务。
宗旨:
通过各项活动加强我系与社会及各兄弟院校的沟通和联系。负责我系学生会对外整体形象的设计。负责各项涉外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实施。提高学生会的知名度及影响力。
三、资产管理制度
1、凡学生会固定资产由学生会办公室统一管理,新增固定资产由学生会办公室登记造册;
2、学生会固定资产一律由学生会办公室专人保管,未经主管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借用或搬动,同意借用后,需填写借条交办公室备案;
3、学生会固定资产使用者须正确使用和认真保管,如发现损坏,使用者需积极保修。如属故意损坏(包括不按规定操作引起的损坏),应按价赔偿;
4、学生会办公室仅为学生会办公使用,非学生会成员不得无故进入办公室活动;
5、学生会活动室的房间钥匙,只限学生会工作人员所有,不得转借他人,任何人不得私配。所有放固定资产的房间钥匙,未经办公室的同意,不得私自使用。
6、节约运用所有学生会办公室资源,做到不浪费、不滥用。
四、财务制度
(一)财务管理和使用
1、学生会活动经费由学生会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监督;
2、学生会各部门开展各项具体活动前,必须向主席、学生会办公室领导提交经费书面申请和预算方案,经学生会办公室主任、主席、团委签字批准备案后,方可开支;
3、学生会各部门资金只限于预算范围内;
4、各部门进行经营性服务时,除支付工作人员一定酬劳外,余额全部纳入学生会活动经费。
(二)财务报销
1、学生会所有开销符合各部门的报销资金必须是事先申请并经主席、学生会办公室主任、团委领导批准备案领导批准备案的方可,否则不予报销;
2、学生会各部门所报销的发票一律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注明用途,由主席、学生会办公室主任、团委领导审核批准并签字后方可报销。
五、考核、奖惩措施:(具体考核标准另行通知)
(一)为了使考评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更好地规范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特实行工作考核制,学期末进行总结评定。具体规定如下:
1、每人基础分10分,在此基础上加(减)分,其中,干事的考评由各部部长、办公室负责平时考勤;
2、根据个人所得分数,对于分数低于5分者,本学期不得附加分,不得参加本学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于优秀者,学生会将颁发荣誉证书;
3、对于中途自动退出学生会者,取消其评选奖学金及学生会干部评优资格;
4、对于开除学生会者,此后一年不得参加任何团委、学生会、社团的评优活动,包括奖学金的评选。
(二)对违纪或没有尽职尽责人员的处理:
作为学生干部,学生会成员首先应自觉遵守好校规校纪基其它各种规章制度,为其他同学做好表率作用,若违纪或失职则给予以下处分:
1、学生会成员若违反了校规校纪,除按规定进行学校处分外。还要视情节撤销其在学生会内的职务,直至开除学生会,并不得参加本年度的各种评优活动;
2、学生会成员在思想上,行动上必须始终报有服务学生的思想,时刻心系学生会。若行为与学生会整体利益相违背,或只挂职而不干实事,则直接撤销其在学生会内职务;
3、坚持例会制度,对无故旷会或迟到者在例会上通报批评,并个人做检讨,累计达三次者,按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
4、发现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徇私舞弊,走后门,则撤销其在学生会内职务、并开除学生会;
5、学生会成员不按时值班,或值班时做与学习、工作无关的事则给予严重批评,累计达三次者撤销其职务;
6、学生会成员对自己部的活动必须按计划进行,对安排给自己的工作必须及时、认真地完成,有意见可以保留,且可以及时提出,否则完成不及时或耽误学生会正常工作的顺利进行,则本人需作认真检讨,且在例会中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若再犯则直接撤销其职务;
7、为使学生会能有顽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学生会成员在干好自己本部工作的同时,还要积极配合其他部开展活动。若发现有跟同学闹别扭或对非自己部的工作不关心者,则对其进行严重批评,若仍不改正则直接撤销其职务。
六、日常工作纪律制度
1、必须树立为学校,一切为学生服务的意识观念;
2、工作中不徇私舞弊,做个公私分明的好成员,不计较个人得失,能顾全大局,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认真工作;
3、能服从学校、组织的合理管理,乐于接受分配安排的工作任务,不讨价还价,做事讲究原则,按流程办事。
4、工作中必须讲究文明礼貌,讲究方式、方法,热情对待他人,对同学采取不恰当的手段进行管理;
5、学生会个成员必须仪表端正,不穿奇装异服,不剪怪发,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
6、各成员工作中必须尽心尽职,积极主动参与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有不怕苦、不怕脏、敢管、敢抓的品质;
7、各成员之间要团结友爱,工作中应戒骄戒躁、不互相轻视,不搞小集团、不闹矛盾,工作中互相配合,互相帮助,互相尊重;
8、学生会各成员在工作中必须准时参与各项工作,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不缺会,有事必须按程序请假。
七、会议制度
1、学生会会议包括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学生会工作月例会、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主席会议、部门会议等;
2、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学生会工作月例会,全体成员必须参加的会议,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3、每周一次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会议,时间为每周日晚7:00—8:30;
4、各部门会议依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
5、会议支持民主集中原则,会议议程要求紧凑,简要,有的放矢,畅所欲言;
6、为保证通知的畅通,不得无故关机拒接电话。开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特殊情况事先请假;
7、为保证会议的通知、到会情况,学生会办公室会在每次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学生会工作月例会、学生会初期大会、学生会期末大会分发会议通知单到每一位学生干部手中,确保通知到位。
7、正常上课期间,一个月内请假不能超过两次,违者予部通报批评;三次以上无故缺席,将开除学生会。
(一)部长工作例会及临时会议
1、每周一次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
2、时间:周日晚7:00;
3、参加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成员:主席团成员、学生会办公室主任及各部部长;
4、例会上及时总结前期工作的经验教训,并对下期工作进行计划安排;
5、临时会议,临时通知;
6、无故不到者,一次扣2分;
7、迟到一次扣1分;
8、病事假(需在开会前2小时将书面请假条交于正、副主席,签字有效。)并扣0.5分,否则扣2分;
9、找人代会扣1分(课事假除外);
10、一个学期旷会、迟到、请假次数超过5或者连续三次迟到者开除学生会。
(二)部门内部会议
1、开会时间以部长通知时间为准,有办公室负责考勤进行随机抽查;
2、无故不到者,一次扣2分,一个学期旷会、迟到、请假次数超过5或者连续三次迟到者开除学生会;
3、迟到一次扣1分;
4、病事假(须在开会前2小时书面请假条交予部长,签字有效)并扣0.5分,否则扣2分;
5、会议结束后要打扫办公室,把卫生工作干好,无故不打扫,所有参加会议成员各扣1分。
(三)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
1、无故不到者,一次扣3分,旷会、迟到次数本学期超过5次或者连续三次旷会者,开除出学生会;
2、迟到一次扣1分;
3、病事假(须在开会前2小时将书面请假条交予部长,签字有效)并扣0.5分,否则扣2分;
4、开会入场后不得交头接耳、保持会场安静。发现交头接耳者给与扣分2分;
5、开会期间认真听会并记录,不得睡觉、说话、吃东西、看其它书籍等。一经发现扣分2分。连续三次发现且不改正者,开除学生会。
6、未经批准私自接打手机将给予口头警告,再犯者给予扣2分处理。
八、值日考勤
1、值日实行负责人负责制,值日人员由办公室进行安排;
2、值班结束后,搞好卫生清扫工作,并管好门窗。保证办公室物品安全;
3、值日人员按时值日,不得无故不到,有事须找人代替;
4、值日中负责人没到一次扣2分,任务没完成,扣负责人3分,其他值日人员各2分;
5、干事无故不到者一次扣2分;
6、迟到扣2分;
7、有病、事、假的告知所在部部长,另找人代替,否则扣事假人2分。
九、处理好“五大关系”
1、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学习是我们学生的首要任务,但不可把“我要学习”作为推卸工作的借口;
2、处理好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
3、处理好与普通同学的关系;
4、处理好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
5、处理好部级之间的关系。
十、附则
1、本条例从**年4月12日起正式实施,请全体学生会干部认真遵守,互相监督;
2、本条例解释权修改权归北京中新企业管理学院学生会。
北京中新企业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