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后勤业务承包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咀、乙双方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私家车 经营出租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提供私家车 保证证件齐全,正常营运中。
(二) 乙方在营运中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如有违章、停运、罚款等违反规定的行为,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罚款;如有吊销经营手续,乙方按照市场聚赔偿甲方。
(三) 乙方必须在每年1月1日前购买全车保险,如:交强险、商业险(现阶段商业险不能低于30万元,以后根据公司要求递增)。甲方每年检查保险购买情况,禁止无保险营运。车辆到期乙方交甲方车时,乙方商业保险退回标准以保险公司退回标准为准,强险不退。如在营运中,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车勋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如有一方造成伤残,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四) 乙方在营运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修车、车体保养、年审、季审、气瓶审验、税收、公司费用等。乙方必须对随车证件按时审验,不能拖审。
(五)私家车 年租金根据市场聚格,每一年浮动一次,以市场中间价为准,具体价格协商确定后,在该协议上签字认可。 年 月 日开始,年租金 万 仟 佰元整,乙方每月一号交甲 仟 百元整,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六) 包车押金万元整,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甲方出具押金条为证。如有国家下发燃油补贴,归甲方所有(包括推迟下发的补贴), 年开始,在出租车承包期间燃油补贴按实发金额,甲方三分之一、乙方三分之二。
(七) 双方签订协议起,甲方将 私家车及随车证件交给乙方保管(证件包括:行驶证、营运证、二级维护卡、道路运输许可证副本、附加费证、计价器证卡、气瓶使用许可证、加气卡),如有丢失,由乙方负责补办并承担相关费用。
(八) 乙方在包车期间,如果经常出现不利于出租车营运的情况(违反法律法规、交通法规、出现交通事故等),所产生的结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包车协议并收回出租车及全部证件。
(九) 租车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车强制报废时间)。需要提前更新车辆时提前四个月结束该协议。在营运中如有变动,甲方提出卖车,乙方主动交出车辆及随车证件,甲方退回押金,终止协议。如乙方违约,提前结束包车协议,甲方不退押金。
(十) 以上条款甲乙双方信守协议,如有违背,甲方有权收回车辆,乙方有权不交租金。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家庭成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民事风险代理合同模板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河南华都律师事务所
甲方与 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合同法》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委托乙方进行相关工作。现经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充分协商,自愿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 等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承办甲方委托的事项,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师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者处理本事务的,应当经乙方同意。
乙方为了甲方的利益,需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的,应当经甲方同意,但在紧急情况下,乙方为维护甲方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谈判,并设法达成实现债权的结果;
2、代为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3、代为追加、变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5、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
6、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
7、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
8、有权就本合同约定的代理费用留臵案件款或物。
9、其他委托人授予的权利。
1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A、甲方的权利:
1、有权询问并了解乙方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为提高效率,可提前与乙方预约;
2、有权对乙方律师违纪或失职行为举报或投诉;
B、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如实陈述案情,提供真实证据,妥善保管好有关证据原件,如甲方丢失证据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证据原件、甲方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结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依约支付相应的费用。
2、不得擅自放弃实体或程序上的权利,不得做出不利于委托事项的行为;
3、按约定支付代理费及其他办案费用。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A、乙方的权利:
1、在不误所办案件的前提下,有权从事其他业务活动;但要保持通讯畅通;
2、如发现甲方歪曲事实,弄虚作假,捏造证据,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回;
3、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费,则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B、乙方的义务:
1、乙方因过错造成甲方的损失应在代理费数额内于以赔偿;
2、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正当途径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3、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资料,应当向乙方律师书面声明,乙方律师除经甲方书面授权或因处理本事务的需要外,不得向其他人公开披露该信息资料。
4、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现实债权,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
五、根据《河南华都律师事务所风险代理制度》,经甲乙双方同意按下第 种列方式收取代理费用。
1、甲方支付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律师事务所不垫付任何费用,由甲方首期交纳代理费 元,其余代理费按判决书判决或调解书调解数额的 %支付律师事务所。
2
2、甲方支付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律师事务所不垫付任何费用,由甲方首期交纳代理费 元,其余代理费按实现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 %支付律师事务所。
3、甲方支付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其他费用由律师事务所支付,按实现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 %支付律师费。
4、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一切费用均由律师事务所垫付,按实现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 %支付律师费。
六、下列费用应当由甲方另行承担:
1、司法、行政、仲裁、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经甲方同意后的专家论证费;
3、用于前期交通费、查询费、复印费等应当甲方承担或甲方同意承担的其他费用。
前款费用确有必要支出时,甲方应当向乙方预付。乙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而垫付的前款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律师偿还。
七、风险提示:以下风险可能导致败诉、案件久拖不决、无法执行等不利后果。
1.个别案件审理中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滥用裁量权;
2.被告(第三人)丧失清偿能力或下落不明;
3.被申请人无财产或无足够的财产可供执行;
4.甲方不提供或不充分提供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据或者不提供原始证据或超过举证时限提供证据。
甲方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风险提示”并充分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八、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约,乙方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并支付案件标的额 %的违约金;
九、如甲方未经律师所同意单方放弃请求、和解、撤诉或与案件对方当事人恶意串通的,乙方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向甲方追偿费用和损失。
十、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代理费、诉讼费等全部退还给甲方;
3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受托事务处理终结止(包括:和解、抵销、甲方决定放弃委托事项、执行终结及撤销诉讼等)。双方提倡使用书面方式,口头行为不具有对抗书面材料的效力。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内容以书面文字为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 份,承办律师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3:墙面粉刷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
承包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 工程楼的内外粉刷、屋面找平,一层地面混凝土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义务责任、权益,根据民法典及相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约定共同遵守具体如下:
一、承包范围
甲方提供图纸,乙方承包范围:屋面工程找平、内外墙粉刷、门、窗、梁角全部要粉,外墙保温、打底、线条、窗角边都在内,一层地面垫层砼浇筑及土建施工期间留下洞口修补,地面清理楼梯踏步侧面滴水,散水找平,其他楼层上地面不找平(包括开升降机在内)。
二、承包方式及单价
甲方提供搅拌机、翻斗车,其余工具有乙方自理,按图纸建筑说明上的面积㎡计算,单价 元平方米。
三、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正式开工十天后借支生活费,工程进度内墙到大面积粉刷完工后按 %结算,完成全部粉刷后经验收甲方按 %结算,其余 %为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后十天内结清。
四、施工进度、工期
根据甲方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甲方下达
的生产任务,各栋开工之日起, 天完工,因自身原因(如劳动力调配不力等)延误一天罚款 元,乙方组织劳动力人员数目必须满足工程进度要求,若不能满足进度要求甲方随时可以撤换新班组进场,乙方所做的工程量按 %结算,剩余 %由新班组结算。
五、安全要求
务必要与其他班组密切配合相互团结、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若违反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工伤事故在20__元以下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不得再转让合同,一经发现甲方将没收保证金,并清理出场,乙方不得在工地打架闹事,一旦发生,罚款贰万元一次。
因乙方原因中途不能履行本协议,所做实际工程量按70%结算,自动退场。
本工程协议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元保证金,进场天退还。
其他未尽事宜,甲方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按手印后,双方履行后各自义务后自行生效。
本合同具有法律保护: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篇4:木工班组承包合同_木工班组承包合同格式
发包人: 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的 分项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劳务承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以下约定,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承包方式及内容
1、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包工具及小型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及文明施工、包成品保护、包实体检验合格。
2、承包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考:按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包括现有图纸和以后图纸修改、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等)中混凝土结构工程的全部模板制作安装拆卸:包括地下室及上部工程所有的垫层、承台、底板、剪力墙、柱、梁、板及其他零星模板砼工程中的模板制作安装,零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二次浇捣的后浇带、栏板、外墙饰线、天面压顶、窗飘板、构造柱、过梁、卫生间反梁、女儿墙、机座等。)
3、承包要求:
⑴ 工具及小型设备包含铁钉、铁线、所有工具及除垂直运输设备以外的小型机具(如电锯、电钻、手锯、线、拖板线等);
⑵ 安装包含每项工作完工后的清场工作;
⑶ 包含配料、模板转运、场内的文明施工。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承包价格
1、工程量计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考:按模板安拆接触砼展开面积计算,后浇带如二次模板安拆,按两次计算,后浇带、施工缝等侧边的临时挡板或钢板网,不计算工程量。。)
2、承包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考:按_____元/m2综合工价计算,如出现施工过程中在零星签证,按_____元/工时的综合单价(在任何时间发生的零星签证均按此综合单价)计算; 本合同承包单价一次性包干,不因市场人工费用的上涨等因素而调整。)
3、承包价格已包括班组工人社保、加班费、夜餐补贴、机械运输费、模板转运费、配合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所有费用;
第四条 施工要求:
1、实测实量及质量要求:
⑴ 按地产公司与项目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及设计要求施工,集团标杆项目整体实测数据不能低于85%,非标杆项目整体实测数据不能低于70%。垂直度、平整度等相关实测数据达到地产公司及甲方的规定和要求,地产公司及甲方具体实测要求如下:
? ;
;
;
⑵ 必须执行现场的“三级”验收手续(即班级自检,然后报专职质安员验收,再报监理公司验收),要求每次按质按期一次验收成功,否则影响施工进度视为乙方延期;
⑶ 必须按设计图纸的要求、施工方案和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规定和规范进行组织施工。
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要求:
⑴ 乙方在浇捣砼时必须派不少于2名模板工跟班巡视,注意保证模板支撑稳定,校正吊模板和飘板模板的位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⑵ 模板制安必须满足监理对飘板、反梁、构造柱一次性浇捣砼的要求;
⑶ 模板施工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柱头满钉压脚板,以防漏浆;边梁长度大于3米时,必须钉板与内跨梁连接整体以防梁底外移;对拉螺栓的间距必须满足方案要求;每层水平标高由班组引测;
⑷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浪费的材料、返工所需费用、延误工期及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⑸ 模板的损耗要求严格控制,标准层模板制作完成后,园锯机不得上架,模板正常损耗需更换制作新模板时,必须经甲方批准。如现场模板浪费严重,经甲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仍没有较大改进时,甲方亦有权罚款处理;
3、验收要求:乙方负责成品验收工作和工程实体检测合格,一次验收通过实体检测。
第五条 工期要求
1、本工程总工期: 天,或以双方签字确认的进度计划要求为准。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竣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验收的竣工报告为准。
其他工期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考:⑴ 下层板面砼浇捣完成后10小时内,完成墙柱模板上架、按墙柱分别摆放到位、箍筋套入预留筋内;⑵ 下层板面砼浇捣完成后24小时内,完成墙柱模板制安;⑶ 梁板面模板完成后30小时内,完成梁板模板制安。)
2、暂停施工:如果出现停水、停电、机械故障、停工待料、自然危害、设计变更等情况,视为在乙方承包风险范围内,不向甲方计取任何损失费用(不可抗力除外)。
3、工期延误:本工程工期安排须严格按照甲方月计划、分段目标、总目标进行控制,施工计划均含节假日及气候条件的影响,乙方不得以气候、甲方因素及其它任何因素的影响为由而拖延工期。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是指有确凿证据证实因下列原因而直接造成乙方的原定工期计划延误:(1)不可抗力;(2)工程设计有重大变更;(3)施工图纸移交时间影响工期进度。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工期延误,乙方应在3天内提交工期顺延书面申请,逾期未提交,视为不影响工期。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每延误一天支付 5000 元的违约金。
4、如出现甲方与建设单位解除合同停止施工,本合同相应解除,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单价及符合质量要求的已完成工作量结算,乙方在15天内撤离施工现场。
5、如乙方在累计 周均不能满足甲方施工进度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已完工程按合同单价的70%进行结算。
第六条 质量要求
1、 (国家、地方标准) 。
2、 (行业标准及要求) 。
3、 (我司具体要求) 。
4、乙方对质量达不到要求却不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按以下方法处理:
(1)拆除。
(2)组织其他人员整改,工资按 元/工计算,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支付。
(3)罚款_____元。
(4)解除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5)由乙方整改不及时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须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考:主体封顶前工程款支付:甲方根据班组工人 元/人每月___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应保证用以支付班组工人工资,甲方向工人直接支付的工资,乙方认可作为工程款的组成部分。主体封顶后工程款支付:完成屋面以上结构后支付至完成产值的80%(包括已支付的班组工人工资及乙方预支款项等),余款在本项目模板工程(包括尾工)全面完工后三个月内付清。)
2、乙方按工人的产值和实名制考勤表做出工资分配表,并将《工资表》《考勤表》经工人签名后交甲方,由甲方将乙方工人的工资发至乙方或发至乙方班组工人,如甲方直接将乙方工人的工资发放至乙方的,需乙方工人签署委托书,委托乙方代收。乙方如不按量、按时发放工资、不按要求提供工人《工资表》《考勤表》交报甲方财务存底,甲方有权按照电子考勤机原始考勤数据为准,并且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并按当期发放金额的5%罚款处罚乙方,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按合同单价的80%结算。
3、甲方将乙方工人的工资发至乙方或发至乙方班组工人的,乙方或乙方班组工人应配合甲方财务签署收款收据或收款回执,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人工资至乙方或乙方班组工人。
4、乙方必须至少___个月提交一次工程量结算,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进行阶段性结算,确定工程量,并计算工程款,乙方视为认可。超出施工图范围的工作量必须当月办理确认签证及报进度或结算,逾期不办的不能补办,一律作废。
5、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 %工程款后,必须将内部工人的工资支付完毕。如发现乙方有拖欠工人工资现象,甲方代乙方支付工资给乙方的工人,除在工程款中予以扣除外,需向甲方支付工程承包总价10%的违约金,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6、本合同承包工作内容范围内不允许发生记时工,除本工程外确需发生的记时工,须经项目部需用工部门负责人或专业工长记时工当日签证的形式核定,三日内由项目负责人审查确认生效,按 元/工日包干计算;超出签证时间的计时工均不予计算。
7、如所签定计时工的工作内容已包括在乙方合同工作范围之内,项目所签定的计时工均无效,既使通过结算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追回。
8、乙方收到项目部开具罚款单的短信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需进行书面确认,否则将视为默认该罚款单。
第八条 安全文明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的一切安全制度,及时向甲方有关人员提出书面的合理化建议,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对班组工人,乙方必须进行班组书面安全教育,并由工人签字后上报甲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在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安全生产考试后,乙方方可安排职工上班,甲方有权对违反者进行罚款或令其停止工作。若班组工人发生安全事故造成自身或第三人伤亡的,赔偿费用在______元内,由乙方承担,超过______元的,甲方承担____%,乙方承担____%,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3、乙方班前应对每位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主要工序特别安全交底,进行“三上岗、一讲评”,并及时做好记录。
4、如乙方下属工人因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或者劳动争议需要进行赔偿的,甲、乙双方按照以下 条方式处理:
(1)工人的赔偿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先由甲方进行垫付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2) 元内的工伤赔偿费用由甲方负责,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如超出部分先由甲方进行垫付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劳动争议赔偿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先由甲方进行垫付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第九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⑴ 向乙方提供有关图纸资料,负责对乙方完成的产品进行验收,并办理有关的竣工验收手续;
⑵ 协助乙方合理协调各种工序的关系;
⑶ 向乙方进行安全、质量及技术的三底并有权对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及生活区违反政府有关规范、规定和项目部规章制度及不文明行为做出处罚;
(4)及时提供工程材料和设备;
(5)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提供安全防护设备,确保施工安全。
(6)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本工程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7)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对该分项工程的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负责乙方班组人员在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检查、监督和落实项目部安全例检时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宣传落实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文件、指示精神。
2、乙方班组人员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由项目部统一采购,按规定佩戴和使用,乙方不得私自采购和使用不合格及与甲方规定要求不相符的劳防用品。对甲方提供的机电设备和劳防用品,不符合安全规定要求的有权拒绝使用或有权提出要求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
3、认真做好各施工部位施工前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或汇报甲方,将隐患整改后再安排人员施工;有权拒绝甲方安全违章指挥,有权对违章指挥者越级上报。
4、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管理不符合规定造成的损失。
5、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现场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保卫的各项管理规定,如违反规定,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7、工程全部内容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将本工程交付甲方,不得以双方存在争议为理由拒绝将本工程交付甲方。
8、乙方应按本合同要求配备足够劳动力按需进场施工,若不能满足施工需求,经甲方督促后仍无法及时组织人员进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9、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及监理的监督检查,执行甲方的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贯彻甲方的质量、安全、环境方面的方针和目标。否则甲方有权扣留乙方工程款,直至甲方要求整改完成为止,如乙方拒绝执行,甲方有权按影响程度对乙方进行罚款。
10、乙方为现场负责人,全面负责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日常工作。乙方须长驻现场,如离开工地一天以上必须向项目生产经理请假,经批准方可离开工地,并准时参加甲方每周例会及其它临时性会议,同时需派一名管理人员配合管理、验收等日常工作。
11、及时足额向班组工人支付工资。
第十一条、纪律要求
1、场地一切电器设备不得乱动,需用电器、照明时,由电工检查无误后,方可使用。
2、不管任何原因,乙方人员不能私自拉工地的电源开关,如发生拉电源开关断电事件,罚乙方_____元/次。乙方必须对所有属下工人做好交底教育工作。
3、每阶段完工后施工现场进行清理,任何材料不准堆放在外排栅上,余料按指定位置堆放,做到工完场清。
4、乙方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工作证(胸卡)上下班,否则每人每次不戴安全帽或穿拖鞋上班罚款___元,不佩戴工作卡(胸卡)罚款____元。
5、乙方班组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的治安管理条例,不得打架、聚众闹事及赌博,如出现,则甲方对乙方处以每次罚款_____元,若情节严重的则送公安机关处理。
6、乙方班组不得在工地及宿舍周围内大小便,经发现每次罚款乙方___元。
7、不得在工地、宿舍范围内赌博,经发现每次罚款乙方_____元。
8、乙方人员入住宿舍严禁自带电器、厨房用具,如有必须由乙方收好并在工地外保存,严禁自带电器和厨房用具进入工地,经发现,每次罚款_____元,并由甲方收好代管,完工后返还。
9、严禁乙方人员带小孩(18岁以下)或家属以及外来人口进入施工现场以及生活区住宿,如违反则罚款____元/人?次,因此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10、乙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男性年龄必须为18至55周岁,女性年龄必须为18至45周岁,必须带齐上岗证、身份证、暂住证、计生证、当地劳务证等有关证件,并将其复印件交甲方存档,否则不准聘用,如因上述原因发生有关单位来检查罚款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1、如发现乙方人员偷材料的,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乙方每次_____元或以上的罚款。发现乙方有三次以上偷料行为的,按本合同工程总价的10%扣罚乙方。
12、如乙方与甲方因劳资发生纠纷的,乙方应与甲方积极协商解决,若乙方直接跳过项目部与公司直接上访劳动局或行政主管部门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5万元每次的处罚。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维修或拆除重新施工,所有返工的人工费、材料费由乙方负责赔偿。否则甲方有权另选班组进行处理,按第五条第5款处理。
2、乙方施工部分,不得再行转包,经查获,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及损失。
3、乙方未能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上述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减轻或免除合同中约定的应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4、甲方未能按约支付工程款的,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主持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其他条款
1、履约保证金: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以及服从甲方管理,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____万元。发生以下情形,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⑴ 支付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工期、安全事故损失;⑵ 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合同;⑶ 乙方未及时足额发放班组工人工资。
2、乙方授权 为常驻现场管理代表,负责本工程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签证结算等事宜,代表乙方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款后终止。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经甲方盖章方可生效,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班组负责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篇5:工程劳务承包协议书
甲方:
乙方:(劳务公司)
根据本工程具体特点,根据、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通江县通江·丽都尚城建筑工程劳务的人工费、文明施工、施工管理、设备机械费用等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事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承包内容:施工图(含散水沟)以内劳务的人工费、机具、文明施工、施工管理、设备机械、架料模具及其辅助材料等一切费用。
二、合同工期:
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除基础超深,重大设计修改,人力不可抗因素及室外附属工程外,双方不得更改工期,若有发生事况所有必须甲方主管负责人签字认,否则无效。
三、工程质量:
必须达到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质量等级为:力创优良,必须合格。
并保证达到:
(1)按设计施工图和甲方以及业主要求施工,施工行标准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50300—以及相关配套的现行国家规范标准;
(2)分户检测合格:即房间几何尺寸、层高均符合设计,偏差值小于规定误差值;
(3)实体检测合格:即设计梁板柱几何尺寸、钢筋位置、砼保护层厚度,偏差值小于规定误差值。
所完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以及由于乙方使用材料引起后续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的返工等,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四、承包内容:
1、甲方职责:
①负责提供本程材料;
②负责监督管理乙方施工,以及业主、监理等上级领导部门检查验收工作;
③负责审查支付乙方申报进度款所有工作;
2、乙方职责:
负责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和图纸会审记录内劳务费用,除门窗、水电安装、保温层、防水层外,其余所有人工费、机械、文明施工、施工管理等费用,即含以下列内容:
(1)施工图范围内所有设计内容施工人工劳务费用(含水电安装预埋费用);
(2)完成施工图所有设计内容的一切机械设备、施工用具和机具、模具架料及其铺助材料模具架料及其铺助材料自备,(机械设备如塔吊、提升机、搅拌机等;施工用具如钢筋、模工、水电工、砼工机具等;模具架料及其铺助材料如钢管及扣件、模板、安全网以及钉子、铁丝、绑扎丝、电线和灯(施工操作工作面内)等);
(3)完成施工图范围内所有设计内容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投入此项材料设备费用,即: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如安全教育、专职安全员管理等;②安全保证措施的人工、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以及劳保用品等,其他项目施工涉及的安全设施、材料(如外架和架板高凳等)应无偿使用;
(4)负责本工程临设搭拆人工费用;
(5)负责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施工管理费用,即①施工组织工作安排;②指导工人按图施工,并检查其质量合格,交验甲方以及监理或业主;③本工程按图施工抄平放线;④本施工内容以及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程材料管理及保卫工作费用;
(6)负责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人员施工安全保险费用,应达到不记名万元保险金额,承包范围内直接的、间接的(含提供安全设施所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7)负责配合有关施工项目的配合费用;
(8)负责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以及相关成品保护等费用;
(9)负:075096责相应工程的进场材料及使用临时设施材料的御货。
五、工程单价:
1、乙方所完成工程量计算方式:以施工图设计建筑面积计算一次性包干,单价按设计建筑面积计算元2。
2、所有粘贴(指内外墙砖、地砖)安设计图收方计价:外墙:元㎡;内墙:元㎡;地面:元㎡。
3、施工图和图纸会审记录以外和 元从以上变更另行按实计算(但所有变更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执行)。
六、工程款支: 付:
1、为了保证本工程质量信誉,乙方必须交纳万元质保金,签订本协议时缴纳。
若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拒退作违约金。
2、工程款先由乙方自行垫支,完成主体第八层框架后,支付已完工程量巡工程款;完成主体第十六层框架后,支付已完工程量60%工程款;完成主体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工程量75%工程款;装饰工程按主体工程的施工节点支付方式进行工程款支付;初验前支付至总价75%;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四月内支付至总价95%;其余5%,1年保修期满
3、无承包范围内的质量事故由甲方一次支付给乙方,若有发生的应当扣除发生费用一并扣减。
七、其他事项:
1、施工期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一切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监督管理,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2、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全体职工自觉按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在施工前要进行质量安全交底,坚持班前教肓,严禁酒后作业,严禁违章施工,保证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现场部分)合格,否则所出现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予以处罚。
上班不戴安全帽罚款元人次,高空不系安全带罚款元人次。
3、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按月支付工人工资,并上报甲方一份证明,禁出现拖欠工人工资闹事,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罚款元次。
4、乙方应爱惜甲方材料,严禁浪费材料,注意成品保护,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罚款元次。
5、乙方必须文明施工,严禁出现打架斗殴,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罚款元人次。
6、乙方应抓紧时间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影响其他工序施工,造成业主和公司对甲方处罚,以及给予第三人的赔偿,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7、若因业主方资金不到位給乙方造成损失按业主方給甲方劳务部分的赔偿额度直接支付給乙方
8、本协议双方自觉遵守,否则违约方应承担合同部分5%违约金。
9、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书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负责人(签章):
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
电话:
乙方:(劳务公司)
篇6:公司承包合同协议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甘肃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 甲方将位于下滩村一组面积_________亩 (土地类型)承包给乙方使用。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扩建厂房。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承包金总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
2.乙方向甲方分期交付承包金,首次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剩余承包金次年全额付清。
五、 地上物的处置 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地上物所有权亦为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应用。
5.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6.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可在承包的39;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甲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协助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其他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筑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5.如甲方擅自重复发包该地块,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签订未来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将原承包地交还给甲方。
7.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乙双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8.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及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以上约定,即视为违约。如甲方违约导致解 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按照土地面积上建筑的实际资产核算金额赔偿)、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因甲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
3.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土地面积上建筑的实际资产核算金额为准,价款一次性全额支付给乙方。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发包方(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沙石承包合同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站内的砂石分离工作委托给乙方管理,具体协议如下:
一、管理方式
1、 甲方指定沙石分离场的位置,由乙方负责购置安装机器设备并组织人员运作,分离后的沙石由甲方负责回收。
2、 甲乙双方每月按乙方与甲方指定人员确认的砂石数量,甲方按石子30元/m3,砂20元/m3 的回收单价结算给乙方;甲方保证有足够的沙石混合料及混凝土残渣给乙方分离,每月保底回收石子300方,砂200方。
3、 乙方负责砂石分离场内的设备维修与保养,更换的配件和劳保工具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委派1名管理人员负责协调甲方、乙方的沟通、管理。
2、负责免费提供足够的场地给乙方。
3、负责免费提供工作场地内的水、电。
4、免费提供乙方工人必须的住宿设施。
5、负责按时支付管理费给乙方。
三、乙方责任
1、负责组织足够人员进行砂石分离工作。
2、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和配件采购、更换工作。
3、负责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工资发放、福利待遇发放及意外保险的购买,负责工作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及劳动纠纷的处理。
4、负责与甲方指定人员登记确认每月砂、石方量。
5、负责对违反甲方制度的砂石分离场员工的处理。
四、结算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每月5号前核对上月分离的砂、石产量。甲方每月15号支付上月的管理费给乙方。
五、其他约定
1、乙方人员必须遵守汇江公司的规章制度及沙石场的管理规定,当甲方发现乙方不能胜任砂石分离场工作时有权提出解除合同,但甲方需回收乙方投资的沙石分离设备,一次性支付沙石分离设备款人民币叁万元整及未付的管理费。
2、当乙方要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知会甲方,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没收沙石分离设备并拒付未发放的管理费。
六、租赁期限:20xx年9月 1 日至20xx年1月31日。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日期:
篇8:销售承包合同
合伙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美容美发店事务。
第二条 合伙企业概况
名称:
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
经营方式: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2、乙方:出资额为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3、丙方:出资额为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出资评估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 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七条 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 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八条 财务、会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九条 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
篇9:机房噪音控制工程承包合同
发 包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水电承包方责任人: (以下简称乙方) 承包人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友好协商,为了按约定的工期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和完成工程项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守诺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 承包工程项目
1、 工程名称:鼎恒商业中心A区工程
2、 承包范围,张家港热镀锌设备基础工程模板安装。包括所有小行机械设备及木工锯,铁丝,钉子,生活,及上班的交通工具,所有材料的人工运输及垂直运输。甲方提供车辆由乙方负责装车,对拉杆的固定片焊接,木板的吊模支架焊接,所有的模板加固系统焊接,以及外拆模后的涨模处理,(注,在施工中如有质量,安全罚款由乙方自己承担)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主管的节点安排及材料协调.如果完成不了项目部的节点要求必须加班,乙方在现场仓库领用所有的材料必须安排专人签字领用.否则不给发放.如果领料人员在仓库过于发生材料纠纷.甲方将按照上海鹏涛工程公司条例罚款500元一次.将在每月工程款扣除。
3、 材料的使用规章制度.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要求作业人员在使用材料.模板,木方,不允许任意切割.如有局部特殊地方要通过现场主管进行确认才能切割.否则发现一次将按照进场价赔偿.赔偿价格将在每月工程款扣除。
4、 文明施工规章制度
在每一次施工完后的基础,框架结构以及设备基础,经过甲方现场主管技术确认是否合格.才能施工下一道工序,施工完区以内于剩的材料回收到现场施工员指定部位堆放整齐,.要按照甲方安排的节点安时完成.才能支付每月的工程量.进度款.否则不给结算。
5、 础38元。电气室+0.000以下35元。电气室+0.000以上38元
6、 工资支付方式,乙方要在每月的25号把本月的工作量急实上报乙方技术员,双方确认后,交预算员办理结算。甲方才能在25号以前支付工程款的65%,如乙方承包工程合同范围完成后,无相关违章违约条例退场时一次性付清。
7、 工程量结算方式,按照图纸的标高及混凝土的接筑面算量结算。
二、 工程质量等级和安全指标
1、 本工程的质量及安全等级必须达到优良,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满足业主质量安全要求和甲方质量安全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规范进行施工、
2、 乙方应严格遵守上级单位及本工程队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为零,杜绝一切伤亡事故的发生。现场作业人员如不听从管理人员的监督发生一切安全事故费用都由乙方承担,在员工下班后不允许任意携带任何物资出门.一旦门卫发现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三、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具有质量否决权。
2、 甲方负责本工程全面管理,有权对工程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有权指令乙方整改不妥之处。
3、 甲方指派量管理工作,指派 负责现场安全管理,指派 负责现场材料管理。甲方有责任对乙方进行各部位施工技术交底和引导,甲方提供中心轴线定位和标高基准点。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一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业主、主管部门、内部每一级管理人员的安排及提问。
2、 乙方一旦进入施工现场,甲方需召开施工协调会,乙方签字代理人及主管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会议。施工人员每天上下班时间与甲方上下班时间基本一致。
3、 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凡有损坏电器机具安全设施及材料,甲方根据发生事故的严重后果,进行分析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在工程款内扣除。
4、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总体进度安排,确保施工人员数量,若发生乙方停止施工,中途退约,造成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工程款及违约罚款。
5、 在打砼前模板支撑必须牢固,打砼时应安排施工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人员看模板支撑系统。在砼浇灌过程中,若出现支撑下滑、加固支撑松动,乙方必须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使砼浇灌顺利进行。
6、 乙方应采取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使本工程达到优良,严禁偷工减料。
7、 乙方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如在施工中违章违制,被有关部门罚款,所罚金额全部由乙方自负。
8、 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做到“三不”伤害;爱护和正确使用电器机具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如在施工中违章违制,被有关部门罚款,所罚金额全部由乙方自负。乙方应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每位职工具备起码的安全知识和意识。凡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2米以上架子上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带,平台上临边洞口四周必须设防护栏杆等。若乙方施工人员在无操作证、无交底的情况下而擅自动用机电设备而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9、 乙方必须服从治安管理条例及国家法律、法规、业主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包括用工制度),自行负责办理上岗证、务工证等有关证件和手续,并承担有关发生的一切费用。
10、乙方不得在工地及住宿地点打架、赌博、偷盗行为,若发生以上行为,甲方将扣除乙方工程总费用的10%作为违约罚款。(注,不允许从钢铁厂拿用任何东西出厂,如被保安发现所有的罚款由乙方自己承担)
11、工伤事故:由乙方原因所发生的安全事故,事故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费用由甲方分析落实情况后处理。安全事故的级别认定及处理遵循国家劳动安全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12、乙方如在甲方每月进行的综合考核评比中不合格,甲方将扣罚该工程款的10%质保金。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因为自行退出或违约而造成合同终止,甲方将扣除乙方已完成本工程量费用的20%质保金。
13、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按照甲方及业主施工预算供应材料,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及业主的现场材料管理制度,注意节约用料,不得浪费,若造成材料浪费(包括周转材料),乙方将按超用浪费直接金额的1.5倍以上赔偿给甲方及业主。
14、乙方在施工中的质量、工期进度、安全等不符合甲方及业主的规定和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将从乙方应得的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5、乙方在保证所承包工程质量高、工期快、安全无隐患的前提下,可以进行此承包范围以外的工作量。
16、乙方进场施工前,必须向甲方上报一份管理人员名单与甲方管理人员对口,便于工作安排。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要时增加人员应提前向甲方提出,便于工作安排。
17时间进场施工,则没收押金。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法律服务委托合同书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因与纠纷一案,特聘请乙方律师胡文林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现经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与互助原则充分协商,自愿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二条:甲方对乙方的授权为特别授权代理,即代为接收法律文书,代为出具律师函,代为和解,参加调解,代为提出、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上诉等。
条三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及时地向乙方代理律师叙述受托事项具体情况,及时提供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代理律师进行尽职调查以及处理代理事项的各项工作;
3.甲方应当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和决策,及时提出代理要求,甲方对乙方代理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具体、合理;
4.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第四条乙方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完成甲方委托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权益;
3.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委托事项承办行政机关的要求,及时、全面报送各种符合行政机关要求的材料,准时参加各项代理活动;
4.乙方律师应当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转达和解决承办行政机关对当事人的各项要求,及时通报代理事项进展情况;
5.乙方律师应当严格保守获知的甲方资料的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律师应当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事件中,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7.乙方律师应当为甲方代理事项单独建立文书档案,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甲方索要时应当及时归还甲方。
第五条、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应只限于与甲方以独立法人名义发生的活动相关。乙方指派律师没有合同义务为甲方职工、甲方参与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联合组织提供上述服务。
第六条、双方商定,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酬金万元人民币,如果在服务过程中发生了乙方指派律师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所必需的差旅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甲方应根据自己的财务制度规定予以实报实销。
第七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如果需要补充、变更或者终止,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第八条合同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代理律师;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
3.因乙方律师违反执业禁止规定、保密或者保管规定导致损害甲方利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或者指示、要求违反法律、违反律师执业规范;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案件事实等情形;
3.甲方逾期十日,经催缴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律师代理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违反执业禁止规定、保密或者保管规定,具有代理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一经有权机关确认,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用或者无故终止本合同,乙方已收律师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用。
第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办理完成时终止。
第十一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1:宾馆承包经营合同_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_________经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省市有关政策以及甲方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实际状况,本着实事求是、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共同签订__________________宾馆承包经营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第二条 甲方将_________宾馆的整体服务经营权交乙方承包经营。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乙方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 _________宾馆财务管理:乙方根据有关财务法规和规章制度,按有利于经营的原则自行管理。甲方不予干预,但要接受财务处和审计室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第四条 乙方应依据省市有关政策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参照旅游业旅馆、饭店服务标准,做好服务。优先安排来校进行外事、教学、科研及其它工作的中外宾客的接待工作以及学校承接的各种会议服务,在接待__________________时其住宿标准按当时对外的最低价再优惠_________%收取(实际收费标准与上述规定的差价由学院签单),在确保以上任务的情况下,寻找机遇,开拓市场,挖掘潜力,争取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五条 甲方监督学院资产的合理使用和协助乙方做好对外协调工作。
第二章 承包基数
第六条 乙方年承包费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_年总承包费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整,在每年_________月底前付清承包费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整,逾期不交,甲方有权按每月欠交额的_________收取滞纳金。
第七条 承包数的构成为现金、银行转帐及学院签单方式。关于学院内部签单结帐事宜:甲方内部各种签单结帐以院办签单为准。
第三章 承包期限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五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签订后,甲方给予乙方装璜时间八十天,期间免交承包费,其余费用全部自理。
第九条 合同期满,乙方完成上交费,双方可自愿续签合同,但乙方须在期满前六个月以正式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是否续签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四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甲方权利
一、对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管理的房产、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二、为乙方行使权利和义务的监督机构,监督乙方合法经营,甲方不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三、有权对乙方员工进行健康抽查,对乙方客房、餐饮及娱乐业收费标准适时进行审核监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省市旅馆饭店服务业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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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宾馆承包经营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位于______镇中心南路的______宾馆承包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______宾馆经营业务。
二、承包期限:暂定__________年零__________月,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承包金每年__________万元,乙方必须于每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当年度的承包金。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
2.将______宾馆移交给乙方经营。
3.将宾馆内现有设备、设施、家具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资移交给乙方使用为准)。
4.协助乙方办理各类经营所需的证照。
5.甲方如需在没有理由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2个月后即告解除。对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剩余承包期内应交承包金总额的%计算。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经营______宾馆。
2.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交纳承包金。
3.负责办理各类证照,确保宾馆正常营业。
4.承包期内必须爱护甲方移交的财物,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5.负责承包期内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及保养。
6.不得随意更改宾馆建筑结构及用途,如需小范围更改,必须先与甲方商量,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动工。
7.不得经营所确定的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如发生超范围经营业务,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8.承包期内,乙方保证依法经营宾馆,如有违法犯罪活动,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宾馆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10.乙方不得无故停止营业。
11.乙方不得做有损于甲方及______宾馆声誉和形象的事。
12.承包期内所有发生的工商、卫生、消防、治安、安全及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项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因此而产生的责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担。
13.承包期内发生的水电费、治安费、各类管理费等与本宾馆经营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4.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单进行财产清点验收,如有短缺或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必须按时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资,搬迁后3日内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15.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五、宾馆所有印章由甲方负责刻制、保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刻与宾馆有关的印章,乙方对外联系业务原则上以个人名义开展工作,确因业务需要盖具与宾馆有关的印章,必须先征得甲方同意。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纳承包金,则按每迟交一天支付滞纳金50元计算。如逾期超过十天仍未足额交纳承包金,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宾馆及其它财物,并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承包金和滞纳金。
2.承包期内,如乙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其它损害甲方及______宾馆形象和声誉的活动,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七、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篇13:乡镇宾馆承包经营合同
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巴音宝力格镇的林苑宾馆承包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
林苑宾馆经营业务。
二、承包期限:
暂定5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承包金每年5万元,乙方必须一次性缴清承包费万。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
2、将林苑宾馆移交给乙方经营。
3、将宾馆一楼大厅及卫生间、二楼营业室及5间客房、三楼10间客房和现有设备、设施、家具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资移交给乙方使用。
4、乙方若以林苑宾馆的无形和有形资产从事进行抵押贷款等金融活动,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将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5、对乙方经营服务中由于乙方原因所发生的员工伤害事故以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依照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由乙方独立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甲方有督促权。
6、协助乙方办理各类经营所需的证照。
7、努力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在乙方按时交齐有关费用情况下,保障乙方水、电、气的正常供应。取暖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水、电费用。
8、协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间的对外协调工作。
9、甲方如需在没有理由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2个月后即告解除。对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剩余承包期内应交承包金总额的10%计算。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一招法律及合同,自主经营林苑宾馆。
2、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交纳承包金。
3、负责办理各类证照,确保宾馆正常营业。
4、承包期内必须爱护甲方移交的财务,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5、负责承包期内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及保养。
6、不得随意更改宾馆建筑结构及用途,如需小范围更改,必须先与甲方商量,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动工。
7、不得经营《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如果发生超范围经营业务,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8、承包期内,乙方保证依法经营宾馆,如有违法犯罪活动,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宾馆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10、乙方不得无故停止营业。
11、乙方不得做有损于甲方及林苑宾馆声誉和形象的事。
12、承包期内所有发生的工商、卫生、消防、治安、安全及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项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因此而产生的责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担。
13、承包期内发生的水电费、治安费、各类管理费等于本宾馆经营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4、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单进行财产清点验收。同时乙方必须按时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资。
15、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16、严格按照区、市、旗旅馆业标准做好宾馆服务工作,加强职工的服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对顾客服务要规范,认真做好顾客投诉工作。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守约方有权依据合同文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一方如不能按期交纳承包金,则按每迟交一天支付滞纳金50元计算。如逾期超过十天仍未足额交纳承包金,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宾馆及其它财财物,并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承包金和滞纳金。
承包期内,如乙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损害甲方及林苑宾馆形象和声誉的活动,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六、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4: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书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造价:(大写)¥
5、承包方式:
6、开工日期(以接到甲方的开工通知为准):
7、竣工日期:
第二条 图纸及资料:
1、乙方负责绘制工程施工图(设计费用为零),经甲方签字,做合同附件;
2、工程款报价单,经甲方签字,做合同附件;
3、甲方变更施工指示,应有书面形式,做合同附件;
第三条 工程代表:
1、甲方代表(签字):
2、乙方签字(签字):
3、各方应对己方工程代表的人选,出具授权委托书,其中应注明委托权限。工程代表负责执行本合同以及施工期间的所有具体事宜。各方如中途更换工程代表,则更换方应向另一方做书面通知并重新出具委托书。
第四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满足施工基本条件;
(2)提供施工仓库用房;
(3)负责协调和其它工程商的交叉施工;
(4)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甲方认可的施工图纸施工,保证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
(2)做好施工管理,保持现场清洁,道路畅通,器材堆放整齐;
(3)负责对甲方指定人员的相关技术培训;
(4)不得随意拆改甲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管线设施等;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施工所供材料或设备,列出清单,由甲方负责人验收质量和数量,并经甲方负责人签字认可方可使用;
2、隐蔽工程须甲方现场验收,否则乙方可推迟该工程;
3、乙方在竣工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须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调试验收完毕,否则工程竣工之日视为工程甲方已验收合格日;
4、工程验收标准、方法、程序:甲方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应组织甲方、乙方和其它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参照《工程设计方案》、《工程合同》及相关资料设计标准和要求,由验收小组共同检验,并签署验收文件。
5、如工程未经验收甲方就单方使用,即视为工程质量合格和甲方验收合格;
第六条 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期为半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如出现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保修,若因甲方操作不当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坏的(除乙方施工质量及产品质量外),乙方可以收取维修费和材料费。
第七条 工程付款: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即元;
2、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 , 即元;
3、剩余5%作为质保金,即元,一年内付清。
注:所有工程款支付以电汇形式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第八条 工程变更:
1、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出开工申请,甲方同意后,出具工程开工通知单。乙方按通知日期进场施工,开始计算施工工期;
2、工程、工期变更:
(1)甲方未及时付款,施工工期顺延;从应付款日期算起,一直到款付为止,期间有几天则工期向后顺延几天,责任归甲方;
(2)因甲方没有尽到合同中规定的责任(第四条),造成施工工期延误,施工工程顺延,责任归甲方。
(3)因政府行为、相邻关系、下雨、下雪、大风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施工以及造成停工的,因此导致的工期延误,乙方没有责任,工期应顺延。
3、如甲方提出合同外的工程要求、改变设计要求、改变合同相关内容、设备位置等,应当作出书面文件告知乙方,该文件为合同附件。与此同时,以上新要求所导致的以下情况,由甲方负责,并及时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1)施工工期顺延;
(2)根据设备、材料和工程量增加,相应要增加的工程款;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因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而没有按时竣工,逾期一天按工程造价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因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或不按时付款,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如甲方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拖延三日以上,乙方有权停工,所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其它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4、一方擅自解除合同,应按没有履行部分工程造价的
第九条 商业秘密:
设计图纸、场所结构、设计方案、工作程、产品规格、产地及报价为商业秘密,任何一方不得私自保留、影印或提供他人。
第十一条 补充条款: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到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的一致性_合同范本
众所周知,在买卖合同中各国对标的物风险负担的立法,主要依据两种理论而各有不同。一种是“所有人负担风险”的原则,如英、法。英国《货物买卖法》规定,除另有约定外,出卖人应负责承担标的物的风险直至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为止。《法国民法典》第1138条第2款规定:“自物件应交付之日起,即使尚未交付,债权人即成为所有人,并负担物件受损的风险。”另一种就是“交付转移风险”的原则,如中、美、德。美国《统一商法典》是国际上最早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以标的物交付决定标的物风险转移的一部法律,它规定:“在合同既未约定又未选择贸易术语的情况下,从交付标的物时起,风险转移给买受人。”《德国民法典》第446条规定:“自出卖的物交付时起,意外灭失和意外减损的风险移转于买受人。”
我国《合同法》第133条充分反映了两者的区别:“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既两大原则多数情况下是一致的,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况。
一、 关于法律另有规定
所谓法律另有规定,在我国是指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除交付外,还需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产权过户登记)作为所有权转移的要件。完成过户登记之日才是所有权转移之时。
1、 特殊动产所有权应随交付同时转移
一般认为特殊动产(主要指车辆、船舶、飞机)的所有权转移也需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法律依据是《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包括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该条是将特殊动产设定抵押权的登记与不动产设定抵押权的登记一样作为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而我国《船舶登记条例》第5条采取的是“登记对抗主义”,此外,我国《民用航空法》对航空器采取的也是“登记对抗主义”,仅转移占有就足以转移所有权,完成交付,只是不能对抗第三人而已。对于车辆法无明文规定,“举重以明轻”,更应该是“登记对抗主义”。因而在这个问题上,担保法与我国《船舶登记条例》、《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可能是遵循国际惯例的需要)相矛盾,因为《担保法》的起草者忽视了特殊动产登记与不动产登记的不同,前者只是起物权转移的公示作用(在法国和日本法,公示只对第三人具有对抗作用,不是当事人内部物权取得的要件,在当事人内部,以意识表示一致
2、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也无必要
各国法律对此有两种立法例:一种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如中、德、中国台湾地区,中国台湾地区《民法》第758条规定:“不动产物权,依法律行为而取得、设定、丧失及变更者,非经登记,不生效力。”;另一种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如法、日。《日本民法典》第177条规定:“不动产的取得、丧失及变更,非依法规定进行登记,不得以之对抗第三人。”我国采用前一种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我国特殊的土地所有权制度。国家对土地和房屋的管理和控制都比较严格,存在大量的禁止和限制房屋买卖及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在我国土地所有权的买卖是被禁止的)。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大量的案例:有的法院为了坚持登记原则,否定交易中房屋实际交付的效力,在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交付了房屋、但是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法院判决认为这种情况下不能发生所有权的转移,甚至买卖合同都无效(后一种情况,至少在理论界已经不存在)。在这些判决中,房屋实际交付在法律上的重要意义完全被否定了。我们应该想一想,难道当事人自己所为的交付行为,在民法上都没有效果吗?仅仅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以前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理依据和效果的看法,应该是有问题的⑴。其实对于前一种情况可以直接适用禁止和限制流通物的法律规定,无须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来限制;后一种情况应直接适用效力待定(对于这类合同下文另有论述)的法律规定。
是否会产生善意第三人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通说认为善意第三人制度主要针对动产,对于不动产一般应适用公示公信制度,后者在善意的基础上,还要求经法定登记,本文借用这一概念是为了起到“举轻以明重”的效果),因为不动产不同于文物、武器,一般人很难从表面看出是否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这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房屋的占有人与登记人是一致的,只要查阅登记即可,未查阅而买受当然不为善意(至少有重大过失);另一种占有人与登记人不一致,这又可分为两种,一为占有人为所有人只是未变更登记,若只查阅登记而未查实占有人的不同——既未实地看房,与登记人为买卖合同同理也不为善意,二为占有人只是租用人或借用人,未查阅登记而与租用人或借用人为买卖合同同理也不为善意。通过以上分析可知,采用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的立法例并不会产生善意第三人问题。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我国对于房屋若采用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的立法例并无操作上的问题。进一步说,在房屋问题上法律完全可以规定所有权自房屋交付起转移,这也就解决了法律另有规定的问题。
为说明法律应如此规定的意义,借用一例⑵:甲和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甲以约定的价格将其房屋卖给乙。合同生效后,甲将房屋移交给乙居住使用,但并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某日下暴雨时雷电将房屋击毁(属意外事件或称“不可抗力”),问此时房屋的毁损风险由谁承担? 原文中说“一般认为房屋已经交付,风险应由乙承担”,但实质上“由于甲只是向乙转移了房屋的占有,没有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因此甲的交付义务并没有履行完毕。”也就是说风险应由甲承担。前一观点结论正确,适用法律错误(但符合《司法解释》⑶,该《司法解释》简化了问题,但与立法有冲突,并会产生一些不公平的情况;且该解释原则上只适用商品房);后一观点结论错误,适用法律正确。对于这一问题比较受到认同的观点是“以交付或登记孰先为之者,以其为准。”⑷但该观点也有一些问题,如已变更登记,但仍由出卖人占有,期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显不公平,而且出卖人是否有过错无论由谁举证都很困难。为解决问题至少要区分是否转移占有,是否变更登记,是占有、使用的风险,还是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非占有、使用)的风险,排列组合成8种情况分别加以规定。而采“登记对抗主义”根本就不存在这一问题。
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的立法例还有一个大量出现,又难以解决的问题——房屋双重买卖:买方在支付购房款后,已进住(一般进住前会进行一定的装修);在办理变更手续前,原房主又以更高的价格将房屋卖给了第三人,并办理变更手续。依现有的立法,前一个合同是无效的,买方应搬出并恢复原状。对此王利明教授在《房屋双重买卖的法律问题》一文中也指出“恢复原状在经济效益上是极不合理的。在此情况下,一种最为经济的办法是尽管不承认买方所享有的所有权但对买方提供完全的补救,但这种方式在实践中很难采用。因此,在法律上只能有一种选择,即当第三人主张其所有权,要求买方搬走时,为维护第三人的所有权,则必须宣告原房主与买方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责令买方搬出该房屋。尽管这种方法从经济效益上讲,要求买方搬出是不合理的,但这是确认并保护因登记而取得的权利所必须采取的方式,否则登记的公信力难以维护。”显然王教授本人也承认目前的做法是无效率的,只是没有更好的选择。而依经济分析法学最主要观点——任何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都应有利于资源配置的效益最大化,可见现有的立法是有问题的。另一方面,本例中的买方已进住,第三人至少是应知的,正如本文已论述的“未实地看房,与登记人为买卖合同不为善意”,即使取得了房证,也不应予以保护。王教授认为应予以保护是因为“只要受让人具有正当理由信赖登记内容,便构成善意。不动产的登记将使不动产的权利状态具有外部表征,如果权利人在转让不动产时出示权利证书,因此不发生第三人不知情的“善意”问题。” ⑸而笔者认为公示公信制度仍要在善意的基础上,此善意与彼“善意”的判断并无明显的不同。可以看出,采“登记对抗主义”同样也根本就不存在这一问题。
确认不动产交付占有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其意义十分重要。从保护交易安全的角度看,至少在承认实际交付的时候转移所有权对于买受人也就是物权取得人非常必要,因为,买受人这时不论从心态上还是在事实上都是在行使着所有权,如果不保护真正的权利人,就不能体现法律保护善意当事人的利益的精神,也会纵容恶意的规避法律的行为。依法经济学的观点,法院应以使将来的合同行为更有效率为目的来分配风险的损失,达到这个目的的一个规则是要把风险分配给能以最低成本承担这种损失的风险的一方⑹,即应有风险最小、成本最低的人承担,这时由买受人承担远比由出卖人承担风险小、成本低,因为买受人从心态上会更尽责,在事实上更方便。另外,坚持这一点也符合“标的物的风险随同所有权和交付转移”这一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交付之后不能再让出卖人承担风险,否则对于出卖人也是不公平的(如果标的物这时发生自然灾害的灭失,风险当然应该由买受人承担;但是如果依据债权形式主义的观点,风险应该由出卖人承担,这是不公平的)⑺。
关于当事人另有约定
一般认为有约定标底物所有权自某一时日到来之日转移,和约定无论标底物处于何处,买受人付请货款时所有权转移两种情况。
3、约定标底物所有权自某一时日到来之日转移的情况
对于第一种情况依在约定的时日标底物由谁占有又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由出卖人占有,这实际上是占有改定;二是由买受人占有,这实际上是简易交付;三是由第三人占有,这实际上是指示交付。这三种都为现实交付的代替,学说上称为拟制的交付,是交付的特殊形式,所以这种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仍自交付时起转移。
4、约定买受人付请货款时所有权转移的情况
这实质是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所有权保留制度对刺激消费,活跃市场,发展现代市场经济具有重要意义。英、美、法、德、日和我国台湾等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都普遍地采纳了所有权保留制度。我国《合同法》第13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义务的,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出卖人。”这是我国法律关于所有权保留的明确规定。而且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实践中已经开始大量采用分期付款买卖,利用所有权保留担保出卖人的价金债权受偿,已经越来越为我们所熟悉。
⑴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性质
关于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性质主要有所有权转移和债的担保两大学说,每一学说又分出几个观点。近来又有将两种学说融合的提法⑻。在两种学说都不尽完善的情况下,将两种学说取长补短,融合在一起是理论界通常的作法。但理论的完善往往因其完善而复杂,使得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从而降低其价值。理论的价值并不在于理论的完善,而在于解决现实的问题并合乎情理;并在这一前提下,应尽量简洁明确。
笔者认为在现有立法下比较合理的解释是:附生效条件的所有权转移是所有权保留的法律形式,而担保则是所有权保留的潜在实质。显然,出卖人约定所有权保留的用意并不在所有权保留本身,解除合同也不是所有权保留制度的目的和功能。它的真正用意是以所有权保留这种方式作为其获得全部价金的担保。按传统的理论,在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中,若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取回权,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的,有赎回权。理论上这一过程可以重复多次,徒然降低了交易的效率和安全性,造成了社会财富的浪费。更重要的是这种合同有诸多不明确和难以明确的地方,如买受人的违约到怎样的程度出卖人可以行使取回权?取回后已付的价金如何处置?出卖人经过多长的催告期,买受人丧失赎回权?出卖人取回后,标底物的使用费和养护费如何计算和抵消?以及孳息是否返还和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出卖人)是否承担责任等问题?还有如车辆若不确认所有人无法上牌使用,保留所有权就会增加过户的费用等等问题。有的问题无法回避,有的问题只能通过订立详细繁琐的条款来解决,大大增加了订约成本。
下面我们以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出卖人)是否承担责任的问题来说明这一合同逻辑上的矛盾。以车辆为例,车辆肇事致第三人损害,使用人不能承担的部分,车辆的所有人应承担补偿责任(实务中经常要求所有人承担连带责任,这无疑是错误的)。但这与保留所有权合同的初衷相矛盾,为此最高院不得不作出批复⑼来解决这一问题。
⑵所有权保留合同的本质
如果我们换一角度,只保留这一合同的本质,而剥去其外表,既无须保留所有权,只将标的物作为价金获得的担保,出卖人不会增加任何风险,合同将被大大简化。实际上,在美国《统一商法典》中对此已有所体现。该法将包括所有权担保在内的各种担保形式归入“担保权益”类。就所有权担保买卖而言,出卖人享有的是价金担保权益,至于所有权的归属,该法并不关注。《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一章第201条27项对担保权益的概念作出规定:“对于出卖人保留标的物之所有权者,不论其是否已托运或交付给了买受人,其效力仅限于保留了一个担保权益。”故《美国统一商法典》不称所有权保留,而称为价款担保权益。依此观点,并非出卖人之所有权受到限制,实系买受人系受限制之所有权,该所有权受附着于标的物上出卖人担保权益的限制,出卖人所保留者为担保权益,并非所有权⑽;但因各国多已从立法上确认了所有权保留这一制度,从而难以接受这一观念。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所有权保留已实现了所有权构成向担保权构成的转变。就其性质而言,形式上的所有权保留实质属于物的担保,应列入《担保法》而非《合同法》,作为债权新的担保方式。这与《担保法》的现有体例和内容并不发生冲突,因为我国现行《担保法》并非仅规范担保物权,还有债权性质的担保,如定金和保证。
以1999年律考卷四第1题⑾为例,该题是一个相当经典的教学案例,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究其原因是对于标的物风险的转移采用所有权主义还是交付主义、孳息的归属采用所有权主义还是交付主义,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占有人如何承担责任等问题,理论上并不清楚和完善。如孳息的归属以前采用的是所有权主义;《民法通则》只规定了“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未规定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无法承担责任时,所有人是否承担责任。笔者以为所有人当然应当承担补偿责任,但在保留所有权合同中又陷入了车辆肇事致第三人损害的怪圈。生活中,普通人就更难理解这些差异。
若作无须保留所有权,只将标的物作为价金获得的担保来理解则非常简单清楚,普通人也完全能够理解。唯一的区别在于价金付清之前,买受人与第三人订立的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按所有权保留的观点是效力待定合同;按担保权的观点若抵押未经登记,不能对抗第三人,则新合同有效 ,原出卖人只能就价金提出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请求或要求原买受人另行提供担保。依这一观点原出卖人可通过抵押登记来对抗第三人,不进行登记也有救济途径;依原有观点,则新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的状态,这不符合稳定交易,促进流转的合同法精神。
⑶关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一个普遍的观点是把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都视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其依据是《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简单的从逻辑上分析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但我们不仅要出于逻辑上的考虑,更要对其蕴含的利益取舍能否促进社会利益的最大化慎重考虑,才能保持逻辑的统一和法律上的公正与正义的兼顾。因这可能造成社会财富的浪费,为减少无效合同,促进交易,合同法特将其规定为效力待定合同。问题在于很多情况下权利人不可能追认,无权处分人也无法得到处分权,且买受人可依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不依赖合同的效力,还有一个买受人的撤消权问题不好解释。现行规定和认识的不妥,表现如下:(一)效力待定不利于保护合同相对人,维护交易安全(二)效力待定不利于制裁无处分权人。原因在于犯了与所有权保留合同同样的错误,被其表面现象所束缚,未认识其本质。应当借鉴世界上多数国家以及国际公约的立法,认定无权处分行为有效。善意相对人可以通过违约责任制度获得保护。认定无权处分行为为有效行为,不会出现厚此薄彼的结局。对于权利人而言,其利益不受任何影响,倒是无权处分行为人处于更为不利的地位:违约制裁。由此,反而更利于保护权利人的利益⑿。有学者认为 “如果第三人在交易中行为是善意的,或者无权处分行为因为权利人的追认或转让嗣后取得所有权,该行为也是有效的。” ⒀。但善意取得是以无效合同为前提的,否则善意取得应为继受取得,而不会是原始取得。笔者的观点如下: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合同有效,但买受人为恶意时,权利人可以恶意串通主张合同无效;未得到权利人的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事后未取得处分权,买受人可行使解除权;履行不能的(无处分权人未占有标的物或权利人基于所有权取回),无处分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这就避免了善意取得与有效合同之间逻辑上的矛盾。也与按担保权的解释结论相一致,从而进一步论证了这一解释的合理性。总之,“将无权处分行为认定为生效行为,方可获形式上的正当性与实际上正当性。”⒁
通过将无权处分合同区分为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依物权行为的独立性、无因性分析,债权行为是原因行为,物权的变动是物权行为,物权行为的效力和结果不依赖原因行为而独立存在。那么无权处分行为中的买卖合同作为债权合同是有效的,而物权行为即物权的变动效力待定。这样即保护了交易的安全,也未损害所有人的利益。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是否可以得出一个大胆的结论,所谓所有权保留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其实无须存在,或者名不副实。还其本来面目不但逻辑上更加统一,而且使原本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如果这一结论成立,则所有权保留合同其实所有权并未保留,仍是交付时转移。
二、 关于需第三人承运的合同
这里存在一个既无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也无约定的情况。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一般货交承运人时风险转移,这与货运单据交付买受人的时间会有不同。一般认为货运单据的持有人视为所有人,交付货运单据视为所有权转移,这样所有权转移就与风险转移的时间不同。若把交付单据视为附随义务,则货交承运人时,视为交付,所有权与风险同时转移。出卖人在运输过程中另行支配标的物只是一方违约的问题,这一问题将在下文中解释。但出于效率的考虑,单据可以多次转让,而且实行认单不认人的原则,这不是把交付单据视为附随义务所能解释的。因而,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且需要交付单据的,所有权转移与交付是分离的。
但交付货运单据视为所有权转移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这种观点的前提是将交付单据视为拟制交付,也就是说所有权转移与交付仍是同时的,而与风险转移的时间不同,这就与两大原则都相矛盾。其次,出卖人仍享有所有权即可以在运输过程中随时支配标的物,而支配前的风险却由买受人承担显不公平。
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除货交承运人、fob、cif等固定约定外,双方可另行约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可能出现通过意思自治将“所有权转移”从交付之中暂时分离出去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运输中(特别是国际贸易的运输),风险转移的意义远大于所有权转移的意义,因而风险转移受到重视和强调。《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只对风险的转移有约定,而未约定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该公约第69条第1款规定:“在不属于第67条(涉及运输的风险转移)和第68条(在途货物风险转移)规定的情况下,从买方接受货物时起,或买方不在适当的时间内这样做,则从货物交给他处置,但他不收取货物从而违反合同时起,风险转移到买方。”( 第67条、第68条的情况可另行约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对此上文已有解释)这被认为是公约采取“交付主义”的根据,原因在于各国对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规定差异较大,无法达成统一,这是由于约定造成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的情况。
三、 所有权转移与交付的概念和相互的关系
所有权转移其实是一种意识表示,买卖合同中现实的交付除非有相反的意识的表示(通过以上分析可知这时履行的不可能是买卖合同)应推定为一种转移所有权的意识表示,即默示的意识表示,有学者就认为:“买卖之交付别样于借用、租赁,就在于买卖之交付是所有权的交付。” ⒂此外拟制的交付首先是一种交付,同时是一种明示的意识表示,也就是说无论现实的交付还是拟制的交付,同时都有所有权转移的意识表示。
对于交付的定义是指交易中按照约定转移对物的实际占有和控制,既交付标的物⒃。我国台湾学者王泽鉴将其定义为“事实管领力之转移”。这种理解的问题在于:一、“交易”应限定为“买卖交易”,显然借用、租赁等合同中也存在一般意义上的交付——转移占有;二、这种理解将交付限定为现实的交付,而不包括拟制的交付,因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都不是通过物的占有和控制的实际转移来实现的。《法国民法典》虽然被认为采用“所有人负担风险”的原则,但第1604条已经明确规定:“交付是指将卖出物的所有权及占有转移给买受人。”,这说明其已经认识到两者是一致的。笔者认为正确的定义应为:“交付指以转移所有权为意识表示的对物的现实或拟制的占有和控制的转移”,这里已无须限定在买卖合同中,其他以所有权转移为目的的合同如借款合同、定做合同、租售合同与买卖合同一样转移占有既转移所有,因而风险转移的两大原则也是统一的。融资租赁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法律未有明确规定,但笔者认为由占有人(承租人)而非所有人(出租人)承担标的物的风险更为合理,这是由融资租赁合同的特殊性决定的。在对标的物的控制上,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比出租人更接近所有人的地位,因为出租人哪怕仅仅是监督都是既无权利,也无必要的;在这点上,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实质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因此笔者认为《合同法》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第250条:“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的规定应改为“所有权归承租人”。这样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在内涵上就一致了。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所有权转移与交付的分离,既是由于空间的距离造成时间上的滞后,也是为货款支付安全的需要而有意设置的。
四、 关于风险转移的例外
我国《合同法》在第142条对风险转移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后,在第143、144、148条对三种特殊情况进行了进一步说明。通说认为这是风险转移的例外。笔者不同意这一观点。第143条规定因买受人违约,致使标的物不能按期交付的,买受人承担风险,其实是一种强制性的占有改定的规定,视为已经交付,出卖人相当于无偿保管人。第144条规定路货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转移,其实是一种任意性的指示交付的规定,允许当事人另行约定。第148条规定出卖人根本违约时,买受人拒绝接受或解除合同,不承担风险。这种情况下,根本未交付,当然风险不转移。
合同法对合同无效或被撤消的、占有人占有期间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未加规定。有学者认为“返还义务人取得财产出于善意时,对非因其过错而灭失的财产可以免责。” ⒄物权行为是独立的,无因的,不由债权行为承担,而由履行行为完成。因而,不能因合同的无效而否认占有人在占有期间的所有人的地位,所以无论善意或恶意,占有人同时也是所有人。因此,除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外,风险转移两大原则是可以归一的。
五、 结论
笔者曾试图论证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实质上是可以统一的,但确有一些情况两大原则无法统一。在交易形式不断衍生和创新的今天,笔者不敢断言未来不会出现新的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的交易方式。但两大原则一致的范围远应比我们目前的理解大得多,这一现状是人为的割裂造成的。我们在使用某一原则时,只是对此的强调。现代各国普遍采纳交付主义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规则仅仅因为风险转移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而所有权的转移则被认为是一个抽象的、不可捉摸的甚至是难以证明的问题。其实合同签定后,交换的仅是权利,履行时交换的才是标的物和价金,风险转移之时正是所有权转移之时,仅在极个别的情况下,客观原因或主观约定使所有权转移的时间稍滞后于风险转移的时间。在买卖合同中,认清这一点的意义在于可以厘清众多有争议的问题;可以简化很多复杂的问题。
篇16:宾馆承包经营合同_合同范本
发包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位于_________承包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暂定_______年零___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承包金每年_______万元,乙方必须于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当年度的承包金。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
2.将_________移交给乙方经营。
3.将宾馆内现有设备、设施、家具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资移交给乙方使用(具体以《财产移交清单》为准)。
4.协助乙方办理各类经营所需的证照。
5.甲方如需在没有理由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2个月后即告解除。对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剩余承包期内应交承包金总额的______________ %计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经营_________宾馆。
2.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交纳承包金。
3.负责办理各类证照,确保宾馆正常营业。
4.承包期内必须爱护甲方移交的财物,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5.负责承包期内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及保养。
6.不得随意更改宾馆建筑结构及用途,如需小范围更改,必须先与甲方商量,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动工。
7.不得经营《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如发生超范围经营业务,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8.承包期内,乙方保证依法经营宾馆,如有违法犯罪活动,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宾馆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10.乙方不得无故停止营业。
11.乙方不得做有损于甲方及_________宾馆声誉和形象的事。
12.承包期内所有发生的工商、卫生、消防、治安、安全及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项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因此而产生的责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担。
13.承包期内发生的水电费、治安费、各类管理费等与本宾馆经营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4.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单进行财产清点验收,如有短缺或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必须按时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资,搬迁后3日内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15.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五、宾馆所有印章由甲方负责刻制、保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刻与宾馆有关的印章,乙方对外联系业务原则上以个人名义开展工作,确因业务需要盖具与宾馆有关的印章,必须先征得甲方同意。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纳承包金,则按每迟交一天支付滞纳金50元计算。如逾期超过十天仍未足额交纳承包金,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宾馆及其它财物,并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承包金和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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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保洁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搞好我村卫生保洁,美化村容村貌,提高村民环境生活质量,经村两委集体讨论决定,将本村范围内的拉圾清扫、清运工作承包给乙方,招收保洁员进行承包,经双方协商后特订以下协议:
一、保洁人员清理范围及责任:村范围内的所有地段拉圾进行清扫(从村牌口至环村路及村内道路),特别是卫生死角地段,房前屋后、河道、水塘、道路两侧、绿化带、公共厕所。乙方必须对垃圾箱内垃圾进行及时清运(每两天清运一次),特别夏季要求每天清运一次,清运过程中,垃圾不得随意乱倒,必须送汛桥垃圾中转站。
二、乙方必须无条件听从村卫生监督小组成员的监督和安排、指导,以及村民的监督。
三、甲方随时对乙方清扫地段进行检查,如发现卫生不合格,要及时改正。如发现未按要求清扫受到群众投诉或被市镇等上级部门检查不合格或被电视曝光,按镇委[20xx]68号文件规定,对乙方进行每次500元的经济处罚,连续3次取消合同。
四、乙方在环卫保洁、清扫、清运工作中,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甲方提供保洁车2辆、铁撬2把、扫帚2把,在承包期内工具损坏或失窃由乙方自行负责,承包期满后所有工具归还甲方。
六、乙方待遇:全年保洁承包额为 元整,每月领一次。
七、保洁承包期限:为期壹年,即二0年 月 日起至二0 年 月 日止。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希双方各自遵守,经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石油系统法律风险岗位防控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为进一步加强对地区企业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经总同意,我们于6月中下旬先后赴大庆油田、大庆石化、吉林石化、西南油气田、四川销售、川庆钻探6家单位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之前下发通知明确了调研重点,6家单位做了认真准备。调研期间分别听取了各单位情况汇报,与企业分管领导、总法律顾问、法律机构负责人、相关法律人员、部分机关处室及基层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和研讨,查阅了相关工作资料。总体感到,6家单位按照总部部署都在积极推进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已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些问题在地区企业中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及主要亮点
目前,6家单位都完成了本部机关层面重点涉法岗位防控指引编制,大庆石化、西南油气田和四川销售还全面或部分完成了基层单位指引编制;各单位均程度不同地开始组织指引培训和实施工作。总结6家单位工作组织及推进情况,主要有4个方面的亮点:
一是各单位对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认识比较到位,并给予了高度重视。大家普遍认为,将法律风险防控要求对应到岗位、落实到人头的思路,较好地解决了“有思路没抓手”,“有要求没落实”等问题,对提高岗位员工法律意识和技能、依法规范岗位履职行为、从源头避免违法违规事件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工作有效开展,6家单位研究制定了推进方案,组建了工作团队,企业总法律顾问和法律机构负责人定期组织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问题,在工作上投入了较大精力。其中,吉林石化邱克副总经理、西南油气田康建国副总经理、四川销售刘华治总会计师多次组织专题会议,部署、研究和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各类问题,在工作组织、横向协调和督促指导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作用。
二是在加强法律与业务融合方面采取了很多切实有效的措施,并见到了较好的效果。6家单位将加强法律部门与业务部门的沟通联动贯穿于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的全过程,通过组织业务人员开展法律风险写实、法律人员与业务人员“一对一”访谈、要求业务部门明确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并定期联席会议等措施,较好地调动了业务部门的积极性,避免了法律风险防控与业务管理“两张皮”的情况,确保了工作的实效性。
特别是通过吉林石化人事、财务、商务、安全环保等部门负责人在座谈会上的发言,我们切实感受到这些部门对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高度认同,并已经将其作为本部门一项重要的常规性工作,针对主要风险源点采取了很多管理举措,有的已经见到了初步效果。四川销售营销处、质量安全处、财务处、加油站管理处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不仅对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非常重视,而且能够熟练掌握业务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规,体现出较高的法律素质,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四川销售在加强法律与业务融合上已初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三是在指引培训和实施上结合自身管理实际做了大量探索实践工作,指引培训和实施工作有了一个好的开端。大庆石化结合普法工作,按照组织自学、集中培训和组织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指引培训,先后于今年3-4月份对机关200余名重要涉法岗位人员分两期组织了集中培训,对二级单位相关人员组织了法律风险防控知识考试,提高了相关人员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和技能。
吉林石化从持续加强现代企业法治理念培育入手,积极营造依法经营管理氛围,在此基础上通过综合培训、法律专业培训、处室业务培训三个层面抓实抓好指引培训工作,按领域组织编制交易、劳动、工程建设等专题培训教材22套,举办培训班36期,培训重点涉法岗位人员4100人次。在各业务部门建立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法律协管员负责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综合管理、相关涉法岗位分工负责的法律风险防控实施机制。为确保防控要求落实到位,吉林石化组织442名重点涉法岗位员工签订了遵守指引的书面承诺,同时将法律风险防控纳入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实行“月度量化考核、季度总结讲评、年度严格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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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配送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提高公司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及物流运输安全管理。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带车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陆路运输,货物的名称为食品,运输性质为门店配送。送货地点
三、甲方支付乙方车辆运输费 元/月,乙方支付押金 元/辆。押金共计 元,所有结算币种均为人民币。
四、乙方应该做好车辆的安全保养检修工作,保证车辆的安全作业,若乙方人员及车辆发生一切意外及安全事故而导致人员伤亡、车辆损毁、货物缺失等一切民事、刑事纠纷和经济赔偿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关联责任,并与任何第三方无关(货物生产厂家)。
五、乙方每天到厂部接货,必须和厂部办理每店总重量交接手续并签字确认,准时摆放到各门店指定位置,否则甲方有权保留扣除应付乙方运费的权利。
六、配送过程中,必须一车二人以上,每日配送,全年无休。
七、甲方根据配送过程中的变化,按实际情况调节每辆车的配送线路和每日的配送时间。
八、车辆由乙方自行提供,车辆产权归乙方所有,配送过程中,乙方运输为冷藏车,在物流配送全程必须达到甲方的温度要求,乙方每辆车要求每天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并提供完整的的消毒记录以保障甲方货物的安全并不受运输配送过程中的交叉感染。
九、如乙方虚报公里数一旦经查实,情节严重,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并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押金和权益金都不予退还。
十、每月对账日期为每月 ,结账日期为每月的 前。所有账目均由甲方负责运作往来,统一发放,乙方车辆为甲方物流专用车辆,如另有其他用途,须在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
十一、如果单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那么提出方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召会对方,押金退还,权益金不予退还,但如果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必须要等甲方的后续车跟上方可离去,否则押金及权益金不予退还。
十二、为满足食品安全运输要求,现由甲方统一提供每辆车一套安全监控设备,但使用费乙方自行承担。使用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操作,爱惜设备,否则造成一切后果乙方承担。
十三、甲方义务:
1、确保每月的 前把运费打到乙方指定的账户上。
2、线路后新开门店费用甲乙双方平均分配。
十四、合同到期,乙方享受优先续签合同的权利。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合同法办理。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0:通用饭堂承包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承包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具体内容
1、甲方有职工______人,其每人每天为______餐,早餐为人民币______元,午餐为人民币______元晚餐为人民币______元,夜宵为人民币______元,供给乙方办理伙食。
2、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厨房、厨具、餐具等。
3、甲方总务部每天将次日用膳人数通知乙方饭堂主管,乙方按此人数准备饭菜份量。
4、甲方在乙方交接前进行盘点,所剩的粮油、副食品等由乙方作价接收,解除合约时甲方须按价接收乙方剩下粮油、副食品。
5、乙方预付甲方半个月伙食费,结算时由乙方开具半个月用餐明细表与甲方核对无误后,甲方应在三天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乙方伙食费,不得拖欠。
6、在经营期间内,双方应按照合同条款通力协作,互相配合,双方不可无缘无故,轻率行事解除合同。
三、甲方责任
1、提供设备的维修保养。
2、提供乙方工作人员的住宿,包括水和照明用电费。
3、甲方无偿提供厨房所用的燃料、水、电。
4、不得随意停止承包和随增加收费项目。
5、甲方必须提前预报就餐人数,失误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权限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各种行政管理,如:卫生、安全、治安、消防、综合治理、监督等,特别要禁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一但发生类似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2、乙方因食堂工作人员失职影响甲方正常工作,(如无特殊情况下),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3、甲方有权对饭菜质量数量、卫生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乙方未达到饭菜质量,甲方有权要求进行适量赔偿或终止本协议。
4、根据食堂工作情况和员工意见甲方有权采用其他方式进行食堂管理。
5、承包方其他违约时,甲方须立即告知乙方,乙方应尽快调查落实,把处理结果告知甲方。
6、乙方除因特殊情况外,造成误餐或停餐,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7、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提出终止承包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上报______法院或______仲裁机关处理。
五、乙方责任
1、按甲方消防、厂规、治安做好工作。
2、食堂工作人员按卫生部门规定进行身体检查,费用自理。
3、经营场所进行定期防鼠灭蝇。
4、严格执行各项食堂管理制度,严格按食堂操作规程及卫生管理制度实施。
5、必须确保食物的质量,把住进货渠道及进货质量关,严禁购进变质变霉的食物,保证放心肉的卫生,做到食品卫生内部以及环境卫生,经得起上级部门检查并达到合格。
6、乙方工作人员须统一工作服装和卫生用品,费用自理。
7、乙主必须按甲方规定时间作息,准时开餐,开餐时间由甲方规定,如有变动应事先通知乙方。
8、乙方厨房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不得随意出入甲方车间及其它禁区域,如违反者,甲方可将依所规处罚。
9、甲方厨房现有之设备及餐具乙方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严格管理,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否则折价赔偿。
10、经营业务只限于饮食服务方面,方便甲方服务人员。
11、乙方在运作期间材料费自理,所需食堂工作人员的劳资,劳保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六、乙方的权限
1、有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有权自主聘用,调用工作人员。
3、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提出终止承包合同,并止报______法院或______仲裁机关处理。
4、如市场物价上涨过高,变成乙方在连续二个月亏损的情况下,有权向甲方提出增加伙食费用,甲方应尽快进行市场调查,若情况属实,应适当增加伙食费用。
七、其它
1、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时,乙方不承担甲方房产和设施的经济损失。
2、甲、乙双方员工应保持互相尊重,尽量不发生磨擦,更不许出现打架等事例,若有发生追究责任因此造成的伤害由无理的乙方负责。
3、节假日乙方照常为甲方职工服务,如需加餐乙方负责加工,甲方买菜或委托乙方采购。
4、乙方在承包期间属甲方的厨具和餐具,在添置之前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购买,向甲方报销。
5、承包结束时,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等全部清还甲方,配合甲方完成清算工作。
6、承包期满时是否续约或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均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
7、本合同若有未尽事谊,将由双方代表协商处理。
8、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