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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具体实施时间(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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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p实施顾问的具体职责概述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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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 负责ERP软件项目整体实施进度、实施质量、实施成本的控制和把握,协调客户、研发等公司资源,保障项目的顺利交付;

2. 进行需求调研、差异分析、解决方案编制、需求方案编制以及用户培训、实施上线等实施服务;

3. 挖掘引导需求,制订解决方案或优化方案,执行方案以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应用效果;

任职要求:

1. 30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管理房地产或相关专业毕业。;

2. 具备2年以上的管理软件客户服务或项目实施经验;

3. 对数据库SQL语言及计算机网络知识有一定了解;

4. 具有良好的体系化、结构化思维及问题分析、诊断能力;

5. 能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PPT、Word、Excel等),具有一定的文档编制能力;

6. 具备较强的学习与公众表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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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实施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31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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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文化建设是新时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有效手段。为此,市教育局将20__年确定为校园文化建设年并下发了有关文件。本着认真落实上级部门指示精神的目的,借此浓厚我校的文化氛围,为学生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教育局20__年校园文化建设年为契机,以教学育人、环境育人为原则,以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为目标。立足学校实际,因地制宜地完善本校文化基础设施,创新校园文化内容,拓展校园文化活动领域,努力探索校园文化建设长效机制,力争用三年时间把本校打造成一所特色鲜明、文化气氛浓厚的育人摇篮。

二、园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丁胜柏 校长

副组长:周发明 副校长

熊立中 主任

组员: 佘吉文 会计

三、本年度校园文化建设总体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3—4月份)

(1)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中心学校《20__年校园文化建设实施方案》,领会精神,提高认识,营造全校上下认真贯彻该《方案》的思想氛围。

(2)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认真研究、谋划出一套切合本校实际的校园文化建设实施方案。

(3)进一步宣传校园文化建设以及把20__年确立为校园文化建设年的现实意义,通报本校《校园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并把相关内容向各位教师和各班级进行责任分解,打造一个对校园文化建设工作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2、全面实施阶段(5———10月份)

(1)5—7月份,以校园环境“绿化、美化、净化”为主题进行活动。

(2)8—10月份,按照“全方位、多角度、细致化”的要求,广泛、深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其他工作。

3、巩固提高阶段(11—12月份)集中开展校园文化建设自查工作,准备迎接上级检查。

四、主要工作目标

1、浓厚学校的文化氛围,提升学校的文明程度。学校不仅仅是传承知识的场所,更肩负着育人的历史重任。在育人的诸多因素中环境影响是不可忽视的。通过建设校园文化,把学生置身于一个文化气息浓、文明程度高的氛围之中,使其耳濡目染地接受熏陶、受到鞭策。

2、完善校园软件建设,提升校园文化品位。一所学校的精神品质和文化品位是这所学校的灵魂。通过校园文化建设,把本校的价值观念、指导思想、办学理念、历史传统、精神风貌、办学特色、办学目标、校训、校歌、校徽、校旗进行宣讲展示,使全校师生熟知本校校园精神,并确立为共同的座右铭。

3、打造洁净的校园环境,提升学校的外部形象。以教育为先导,以制度为保障,师生互动,群策群力,把学校装扮得色彩和谐、布局合理、窗明几净、鸟语花香,用花园似的环境愉悦师生身心。

4、建立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焕发学校的青春活力。在抓好教学的同时,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地开展第二课堂活动,让学生富有个性地成长,让学校充满昂扬向上的朝气。

5、按照中心学校的总体目标要求,力争用3年的时间把学校创建成规划科学、设施完备、制度健全、理念前卫、文化氛围浓郁并具有长效机制的和谐校园。

五、具体工作措施

1、进一步搞好环境美化工作。在巩固环境区卫生,制度化地对学校草坪、花坛、树木进行修剪养护的基础上,依据学校财力,结合校园实情,遵照实用、经济、美观、健康、和谐的原则,对学校环境进行更为完美的设计和改善,今年的主要工作是在校园安装适量的既能靓丽校园又起到照明作用的景观灯。

2、进一步完善学校的规章制度。作为“依法治校试点校”,我校历来重视制度建设,今年我们将以“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年”为契机,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将学校的制度汇编做进一步修改,使原有的制度与时俱进,更合时宜,更加具有操作性、实效性,更能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更能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的开展。

3、光大校园精神。首先创作校树、校花;其次,把本校的校训(诚信、严谨、勤奋、创新);办学思想(为学生一生奠基,对民族未来负责);教风(敬业、奉献、善诱、爱生);学风(勤学、善思、活泼、求真);校风(管理育人、教书育人、环境育人、服务育人、领导育人)以及校树、校花的含义反复向师生宣讲,使全校人人了解其内容,并努力内化为个人理念,变成个人追求。

4、加大管理力度,提高管理档次。对原有各功能室舍的相关设施进行全面检修,重新规划室内物品摆放,认真进行卫生清理,清除卫生死角。对教室、办公室、荣誉室等公共场所的物品进行重新整理,将其摆放整齐,营造“祥和、快乐、温馨”的学习工作氛围。专辟教室建立档案室,将本校的有关资料尽量搜集整理齐全,适时举办校史展览,近三年内举办一次大型校庆活动,藉此增强师生对母校文化的认同感和学校的凝聚力、向心力。

5、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首先对教职工进行廉政教育,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促使广大教师廉洁从教;其次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宣讲实际案例,用活生生的现实鞭策教师廉洁从教;再次,在校园张贴廉政标语,设置廉政建设橱窗,用这种特殊氛围警示教师廉洁从教。

6、浓厚校园文化氛围。继续坚持校园广播,用健康向上的内容弘扬正气,激励学生;对原有的文化长廊、文化墙、以及教室、实验室、楼道墙壁、校园各处悬挂张贴的名伟人画像、漫画、名言警句、标语牌、条幅进行全面检查,结合近期学校实际工作,该更新的更新,该添加的添加;各教学班的板报、壁报、读书角、校园的橱窗两周一换,遇有重大节日随时更换,校内艺术展每学期展出一次;校刊每月一期,在教学班倡导创办班刊,学校定期组织评比。

7、努力开发校本课程。本着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增进对家乡的了解和热爱的目的,发动师生广泛收集有关家乡历史的、地理的、政治的、生物的等方面的资料,组织教师进行筛选、研究,开发具有当地特色的校本教材,以此为平台,培养学生个性,挖掘教师潜能,浓厚学校学术文化气息。

8、丰富校园文化活动。20__年,我校将重新组建学生会,由校委会牵头,学生会、教务处、体卫艺组、教学班配合,在学校范围内开展一系列的校园文化活动。

(1)校级活动。举办一次艺术节和庆新年“交通安全进校园”文艺汇演;清明节去为烈士扫墓;坚持每天早晨升国旗、每周一国旗下讲话和课间跑操。成立或完善合唱团、舞蹈队、器乐队、文学社、各种兴趣小组等,搞活第二课堂:不定期组织篮球赛、拔河赛、会操表演、歌咏赛、越野赛等文体赛事;开展“书香校园”、“书香班级”、“书香家庭”活动。

(2)班级活动。确保每周一次班会,并作到主题明确,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资料齐全;适时开展书画、作文、手工制作、演讲比赛等活动,活跃班级风气。

(3)个性活动。本着“因材施教、挖掘潜能、培养特长”的目的,按照“五定”要求,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一些文体、科技、学科兴趣小组活动。

9、加强校园建设,不断完善教学设施。装修教学楼,硬化路面150平方米。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分工。为保证校园文化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校委会成员、师生代表组成的校园文化建设领导机构,负责全面领导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同时将校园文化建设的主要工作内容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监督到岗,检查应时,改进彻底。

2、全校动员,全员参与。师生作为学校的主体,不但是校园文化的受益者,更是校园文化的建设者、传播者、弘扬者。如今,我校广大师生对校园文化建设的认识已经到位,积极性已被充分调动起来,这是我校校园文化建设各项工作必将落到实处最为有利的人本因素。

3、建立机制,长抓不懈。校园文化建设对教育教学有着非同寻常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可谓功在当前、利在今后。但是,这是一项系统、长期的工程,绝非一朝一夕之功。为此,我校制定了细则,形成了制度,并将按部就班,扎实推进。

4、树立典型,榜样引路。每学期末在全校范围内评选文化建设先进班级,对其先进事迹、经验给予表彰、总结,从而收到一点带面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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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经济分析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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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所有权转移时间经济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本文认为总体而言,法律应当规定特定物。这能给社会整体带来更多的利益或者减少损失并且能够促成当事人有效违约,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但在某些情况下,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将来的立法应当考虑对特定物制度进行一定的限制。

「关键词」经济分析/特定物/有效违约/不完全信息

民法理论一般认为,物可以根据其属性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特定物指具有固定的属性,不能以其它物代替、世上独一无二的物。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的属性,可以用品种、规格和度量衡加以计算的物,具有可替代性。(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92页;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6页以下。)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有许多法律意义,其中重要的一项是这一分类直接决定合同交易时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注:其它法律意义有,例如,当特定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对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时,债务人可以免除给付该特定物的义务。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页。)如果民法条文中直接明文规定特定物,一般认为,在买卖合同成立时,该特定物的所有权当即转移给买方。相反,而如果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特定物,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卖方所有。由于在合同成立后到标的物交付之前大都存在一段时间间隔,有没有这一规定将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在这段时间内对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和保管费用的分担。(注: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以下页;前引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5页。)

我国现行民法中没有明确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但对财产所有权的交付时间作了笼统的规定。《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它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此规定,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标准。可以认为,无论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财产所有权均从财产交付时转移。但在民法中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并相应地规定在特定物买卖合同成立时就转移其所有权,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许多民法学者认为应当有这一规定,理由主要有两点。(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一是有利于保护第一个买方的合法权益。当规定了特定物,特定物的所有权从买卖合同成立时就移转给买方,卖方在与买方订立合同之后就不能再将该特定物卖给第三人,即一物二卖;否则就构成对买方的所有权的侵犯。依照所有权的绝对性和优先性,买方首先可以要求卖方继续交付标的物,其次可以主张卖方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卖方实际上是在处分买方的财产。相反,如果没有规定特定物,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合同成立之时,则卖方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有所有权。当卖方一物二卖时,其行为不构成侵犯第一买方的所有权。而买方只有一项合同债权,它只能根据合同债权要求卖方继续履约;它既不能诉卖方侵权,也不能因其债权而享有对第二个买主(即第三人)的优先权。这样的规定“很可能会助长卖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物数卖,甚至投机取巧,买空卖空,影响社会商品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二点理由认为,如果特定物从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所有权,可以更好地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理由是因为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买方要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他因此会受到激励而及时地去领取标的物,以降低风险和避免更多的保管费用。

一、假定

本文将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以确定哪种安排更优。本分析将通过以下的例子来说明:卖方s生产一件特定的玉器,所需成本8万,而买方b认为该玉器的价值为12万元,则交易就会在8万元和12万之间的某一点发生。假设双方以10万元成交。由于该玉器一般不易从市场上购到替代物,所以b按照交易习惯预付10万元。依上述特定物之定义,该玉器为世上独一无二的特定物。假定双方在合同成立时都认为s不会一物二卖,不愿另花时间和精力为这个问题单独谈判,合同中因而没有对这一问题作特别规定。但在合同成立之后,s交付玉器之前,存在另一可能有兴趣购买该玉器的第三人t.t可能有三种出价,一是等于原价10万元,二是高于原价15万元,三是低于原价的5万元。t对玉器的出价事先不为s和b双方所知。为了计算上的简便,本文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它的利润不因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而变化,因而在计算整个社会利益时,t的利润不会被计算在内。本文还假定t的三种出价出现的机会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 to law and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

对于t的三种出价,s如果认为自己在进行一物二卖后能够逃避责任,它就会在把玉器买给b之后、交付给b之前再把玉器卖给t.为了简便,我们可以假设s和t之间的交易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另一个重要的假定是当s试图将玉器卖给t时,由于谈判成本的存在不会去阻止s;并同样因为交易成本的存在,b不会试图从t手中再次将玉器购回。否则照科斯定理,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无论法律如何规定,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达成资源的最优分配;也就是说,在法和经济学看来,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法律制度的规定是无关紧要的。(注:这其实是科斯定理的第一步,即假设交易成本为零时的情况。实际上交易成本一般是不为零的,而科斯定理的进一步推导则是,当交易成本不为零时,最优的法律规则是能够最有效的减少交易成本的规则。见ronald h.coase,the problemof social cost,3j.l.&econ.1(1960年)。)最后还必须假设法律的执行成本在各种情况下都是一样的;或者可以忽略不计。

表一: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示例

s是卖方:s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

b是买方:b认为玉器值12万元。

s与b的成交价是10万元;b事先交付合同价款。

t是第三人:

t认为玉器的价值分别为5万、10万、和15万元,等于它的出价:

三种出价的可能性一样。

s在订立合同将玉器卖给b之后、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按t的出价卖给t.

s与t的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表二:一物二卖是否规定特定物制度两种情况下造成的后果

规定特定物 不规定特定物

卖方不能逃避责任 × ×

卖方能逃避责任 × ×

二、卖方不能成功逃避责任

先考察s不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所谓不能成功逃避责任,是指s在进行一物无法携款成功消失。也就是说,b和t仍可以找到s,按照法律规定向s索偿,并且事实上能够追回损失。

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明确规定特定物,意味着当玉器所有人s和买主b的买卖合同成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事实是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此时,b有所有权,它可以向s要求交付玉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s和t之间后来的合同无效,并基于所有权向t索要玉器。如果b向t直接要回玉器,t在此之后可以基于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而向s索回t已付的款项。但无论它们之间解决纠纷的先后顺序,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属于b,s将退回t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t的三种不同出价不会影响最终的结果:由于s和t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无论t事先付5万、10万、或是15万给s,s都要原封不动地返还给t.此时,只有s和b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按照这一合同,b付10万元而从s处获得玉器。与交易发生前相比,b实现其预期利润12万减去10万等于2万元:s也实现利润10万元减去8万元成本等于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是4万元:t得回它的出价,不赚不赔,收益为整个社会增益4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如果不规定特定物,则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给b之前一物二卖,将玉器再次卖给第三人t时,按照法律的规定,s和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s当时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然s和b之间的合同也是有效的。那么谁应当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是t最终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因为此时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玉器已经交付给t,t当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而s和b之间的合同虽然也有效,但b仅有一个基于合同的债权,无法与t的所有权对抗。b因而没有向t索要玉器的权利;它只能向s主张债权。由于s此时未能成功逃避责任,它无法向b支付玉器,因而对b负有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的赔偿原则,需将b放到一个好像没有违约发生、合同正常履行时的位置,那么b不仅可以向s要回原价款10万元,还可以要回它对该玉器的预期利润2万元,共12万元。(注: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是实际损失加可预期的利润。见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英美法关于这一原则的规定可见bettyho,hongkong contract law,butterworths,1994,p.434-508.)

这时社会的收益情况与t的出价相关。当s以5万元卖给t时,s不仅要退还b的10万元价款,还需偿付b2万元预期利润,共退还给b12万元。s一物二卖,两次总共获得15万元(从b手中获10万元加从t手中获得5万元)。退还b以后,它实际只获得3万元(15万元总额减去退给b10万元价款和2万元利润)。由于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它实际损失5万元(3万元减去8万元)。由于b未获得玉器,但获得b的赔偿共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为负3万元(b的2万元加上s的负5万元)。按前文的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它的收益等于零。与交易发生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此时为负3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将玉器再次卖给t时,s需赔偿b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再减去它的8万元成本,不赚不赔(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再减去8万元成本);b的利润不变仍为s付的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t的收益仍等于零。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即为b的利润2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卖给t时,s在付给b2万元利润后,减去8万元成本,获益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s和b两者的共同利润,即整个社会的收益为7万元(s的5万元加上b的2万元)。

至此,我们可以做一个总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无论t的出价多少,5万、10万、或15万,规定时整个社会的收益每次均为b和s的共同收益4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收益为三次收益的总和12万元(4乘3)。而当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收益按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7万加2万减3万等于6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收益。

表三:卖方不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规定特定物 2 2 0 每次均为4:三次共为12 与t的出价无关

不规定特定物 -5 2 0 -3 当t的出价为5时

0 2 0 2 当t的出价为10时

5 2 0 7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6

三、卖方成功逃避责任

当卖方可以成功逃避责任时,b和t无法找到s;或者找到s时s已经一文不名无用处;或者,向s追回赔偿损失的交易成本无限高。总之,s一物二卖带来的损失,此时只能由b和t分担。为了计算上的方便,本文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

规定特定物民法中如果规定特定物,由于在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时,b有权根据其所有权声称s是在处分b的财产而法院直接申请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并向t索要玉器,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在一般情况下属于b.所谓一般情况,是指t不是民法中所指的善意第三人的情况。在特殊的情况下,t可能是善意第三人,根据现在或者将来的立法,它可能因此而获得玉器的所有权。(注: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为目的,移民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取得动产所有权的制度。而善意第三人取得该动产的前提条件之一便是真正地占有动产。但我国民法中目前并无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明确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也只是提到了在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它共同共有人的财产时,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见上述《意见》第89条。但现行的各种民法教科书均有这一制度的介绍,司法实践中也许会运用这一原则去保护其它情况下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新近的民法典草案也明文规定了这一制度。因此,t也许可以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而获得所有权,或者至少要求b作出适当补偿。)但必须注意,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的应用范围是很狭窄的,它要求第三人必须是善意,即不知情、在标的物价格上没有获得不当利益、尽到合理的询问义务等等,有偿地取得“委托物”而不是“脱离物”动产的所有权;并且这一制度不适用于国家为所有权人的情况。(注:参见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XX年版,第363-372页。)此时的关键问题在于,无论b或t谁最终拥有玉器的所有权、或者最终取得所有权的人是否要对未取得所有权的人进行补偿,都只是在b和t之间对s恶意逃避责任带来的损失的分担不会影响社会整体的收益(或损失)的总和。因此,为了计算的方便,我们不妨假定在这种情况下,均由b享有玉器的所有权而且无需对t进行补偿。换言之,t是s一物二卖的唯一受害者。当s一物二卖,以5万元的价格再次将玉器买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依照上文的分析和假设,t必须将玉器还给对玉器有所有权的b.此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5万元。b仍然得到了玉器,实现了它原来的预期利润2万元。根据我们先前的假设,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那么,与交易前相比,此时整个社会实际损失是b和t的收益(损失)之和,共3万元(b的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5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10万元。b的利润不变,为它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后实现的利润2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获益等于8万元(b的2万元减去t的损失10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时,t的直接损失是1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是13万元(b的利润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15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如果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由于卖方s和第三人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此买方b不能向t索要玉器,它只能向s追偿,而由于s能够成功逃避责任,b只能自己承担损失。此时,无论t以何种价格从s处购买玉器,都不会影响b受到的损失。b的损失等于它事先付给s的预付款10万元。虽然此时s违约,但由于b无法找到s索偿,b也不可能兑现自己的预期利润2万元。t得到了玉器,不赚不赔,收益为零。依前文所达,本文不计算s逃遁后的“收益”。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即为b的损失10万元。我们可以在此再做一个小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不规定特定物时,无论t的出价多少万,整个社会的损失每次均为b的损失预付款10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损失为三次损失的总和30万元(10乘3)。而当民法中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损失为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13万加8万加3万等于24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可能减少给社会带来的损失。

表四:卖方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不规定特定物 不计 -10 0 每次均为-10:三次共为-30 与t的出价无关

规定特定物 不计 2 -5 -3 当t的出价为5时

不计 2 -10 -8 当t的出价为10时

不计 2 -15 -13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24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表明,无论卖方能否在一物二卖后成功逃避责任,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设定特定物均将优于不设定。一般而论,当一个社会法制越健全,卖方就越难在一物二卖后逃避责任;反之,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卖方在一物二卖之后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就越多。但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人们在交易时就会更为小心地去防范可能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因此实际上出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可能反而会减少。无论如何,由于两种情况得出的结论都是规定特定物优于不规定,逃避成功比率的高低在此没有影响。

不过,由于一些问题尚未回答,本文尚不能直接断言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比如,规定特定物是不是更有利于有效违约、促进物流?现在的结论在当事人信息不充分即当第一买主不了解卖方是否拥有玉器真正所有权时是否适用?

四、有效违约

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是规定特定物与否会不会妨碍合同中的有效违约。在传统民法看,一物二卖不仅是违约行为,而且是不道德的,甚至可能是触犯刑律的恶意欺诈,所以理所当然应当被禁止。但在法和经济学看来,道德与否是不相关的;社会资源能否最大化、是否能达到最优的配置,则是它判断事物的重要标准,如果不是唯一标准的话。换言之,如果某项一物二卖行为能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它就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反之,则是无效率的。而资源的最佳配置在于某项资源或物品是否分配给愿意为该物出价最高的买主。比如,为什么a愿意比b出价更高去购买一块土地呢?这是因为这块土地对a比对b更有价值;也就是说a可以用这块土地生产更多的价值。(注:see richarda.posner,economic analysis of law,4th ed,pp10-11,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92.)那么这块土地就应当配置给a.而自由交换能促使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如果自由交换的物流越顺畅,社会资源的配置就越容易达到最佳的状态。有效违约就是促进物流的一种方式。如果一项法律规则能使资源达到最佳配置和有效违约,就是一项有效率的法律规则;反之则是无效率的。回到上面的例子,如果第三人t比买方b愿意为玉器出更高的价钱,则卖方s就应当违反事先与第一买方b的买卖合同,将玉器卖给t,这就是有效违约。反之,如果b的出价更高,则玉器应当归b所有,s如果仍然违约而将玉器卖给t则是无效违约。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规定特定物还是不规定特定物能够把玉器配置给出价最高的买主。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毋需考虑卖方s能否成功逃避责任,因为s的逃避行为不会影响t和b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也不会影响到底t还是b最终拥有玉器。

如果民法中规定特定物,s在第一次将玉器卖给b时,b就已经拥有了玉器的所有权,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玉器的最终都是归b所有。(注:当t是善意第三人时,它可能因此而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如前文所述,这种情况适用的条件限制很多,在实际中出现不多。有这一点上,本文将这一情况忽略不计。)在第三人t的三种出价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中,只有15万元高于第一买方b所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那么,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价更高。而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由于我们事先假设在t的三种出价中,每一种出现的可能性都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to law and 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那么在大致三分之二的情况下,玉器归b所有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说,民法中如果设定特定物,达到物的最优资源配置的可能性要大。如果民法中没有规定特定物,由于s在没有交付玉器给第一买方b之前,所有权一并转移,s仍然拥有所有权。当s一物二卖时,不管t的出价如何,玉器的最终都归t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对玉器赋予的价值12万元更高。而仅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t的出价高于b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此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达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由于t的三种出价的可能性是均等的,只有三分之一的情况资源达到了最优的配置。所以,不规定特定物时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可能性要小。

有效违约的分析看起来仍然支持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我们知道,上述分析都基于一个假设:卖方s在决定一物二卖时,它并不能确切地知道它最终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而如果它事先就知道它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结论就会不同。比如,如果卖方s在与第一买方b订立买卖合同之后,经过反复权衡,发现能在一物二卖之后完全逃避责任的可能性很小、或者没有,它就会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作不同的决定。(注:在此必须假定s能够了解法律的规定。如果它不能了解法律的规定,它就会做出完全不同的博奕反应。而且还必须假定它的预测是正确的,否则就会影响本文的推导。)当法律规定了特定物时,它就不会选择一物二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玉器总是归b所有。(注:t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是例外。)而s与第三人t的买卖合同总是自始无效,s总是无法从t出的、也许是比b高得多的价款中获利。(注:同样,例外的情况是,当t是善意第三人,s可以因t最终获得所有权而获利。)但当法律不规定特定物时,s就会因t的出价而作不同的决定。如果t的出价是5万元或10万元,从前文的分析可知,s将玉器在以10万元卖给b以后又卖给t,根据t的不同出价,b的损失不同。当t的出价是5万元时,s的损失是5万元(t的出价5万元减去付给b的预期利润2万元再减去自己的8万元成本)。同理,当t的出价是10万元时,s的损失为0(t的出价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元利润再减去8万元成本)。在这两种情况下,进行一物二卖的后果都会比仅卖给b的情况要差(只卖给b,s可以获利2万元),所以s不会一物二卖。但如果t出价15万时,s就会选择卖给t,因为它可以因之而获益5万元(t的出价15万减去8万成本再减去2万给b的利润),高于买给b时的2万元。根据有效违约的分析,因为玉器最终归出价15万的t所有,这一结果达到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从社会的整体利益上看,这时社会整体增值了7万元(s获益5万元加上b的获益2万元),也要高于不设定特定物时,社会整体增值的4万元(s和b各有利润2万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规定特定物的状况要优于规定有特定物时的状况。也就是说,如果s事先知道它无法成功逃避责任,规定特定物妨碍了可能存在的有效违约。一般而言,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s成功逃避责任的可能性会降低。那么,随着我国法制的进一步健全,规定特定物会妨碍了可能的有效违约,从而会产生不利的经济后果。但必须指出,这种情况要求卖方s能够事先正确的推测一物二卖后的结果,而且要求t的出价相当地高出b赋予玉器的价值,出现的可能性也是不多的。(注:同时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还带来抵消作用。因为即便规定了特定物,由于善意第三人制度的存在,s在t是善意第三人时,仍可以在t出高价时,违反与b的约定,而将玉器卖给t获利。)

如果s事先知道它能够成功地逃避责任的情况下,它总是会恶意地选择一物而不存在有效违约的问题,因而对上文的分析不产生影响。

五、不完全信息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均是基于买方b明确知道卖方s为玉器的真正所有人的假设也就是说,b在购买玉器时能确定地知道它自己肯定是第一买主。在法律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b便理所当然地拥有玉器的所有权。但这一假定并不能覆盖所有的真实情况。实际中有些情形是买方b对s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这一信息是不完全的。b并不能清楚地知道物的占有人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如上文所引,有学者认为,规定特定物可以保护第一买方的利益,而且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但这一观点也仅仅考虑到买方b确知卖方s为真正的玉器所有人的情况,同样是不全面的。比如,在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第一买主b在与s订立买卖合同后,心里似乎很踏实,因为玉器的所有权立即转移到它名下。但问题是,b如何保证自己一定是真正的第一买主?如果在它之前还有一个买主,虽然它自己认为自己是第一买主但其实不过是第二买主,或者第三、第四买主。而特定物要归于真正的第一买主所有。这样,任何当个买方在进行交易之前,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必须彻查货物的历史,以保证自己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但要了解这一信息,确定谁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不仅要付出成本,而且有时成本还相当大,很显然,这样的规定其实是不能真正地保障物流的顺畅,也不能保障所谓的“第一买主。”社会的经济秩序也许很稳定,因为人们轻易不敢轻易购买特定物。但这样的稳定是以缩减物流为代价的,因而可能是不经济的。

相反,如果不规定特定物,所有权从交付占有时转移,物流反而会被促进。理由很简单,任何买主只要占有了该物,就拥有所有权,不用担心有其它权利人来主张权利。在购买该物之前,也没有必要去彻查物的来源,从而节约社会资源,真正地保障交易顺畅和安全。

从不完全信息的角度分析,不规定特定物要比规定特定物似乎更有利于促进物流。不是与本文第四部分以前的结论自相矛盾吗?这一分析到底能否起到限制、甚至前面的分析的作用取决不完全信息的情况在社会中出现的多少。如果买主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能了解前手卖主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那么应当更倾向于对规定特定物作一定的限制。反之则不应当对规定特定物作出限制。这个问题需要有足够的经验数据,才能下结论。(注:在此可以看到法律经济分析的局限性。在此,它无法告诉我们实践到底是如何的。而实际的情况又是它作进一步推演的前提。这是法律社会学就找到了它的入口,因为它关注事实到底是什么。这也是为什么有学者提倡两种方法的结合。see robertellickson,order with law,introduc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一般而言,按照德克海姆分工和交换的理论,在原初社会中,社会上没有或很少社会分工,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因而对交换的需求很小,交换的范围也很小。人们因此对物品的来源比较容易了解。而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分工很细,专业化很强,社会变得更复杂,人们必须通过大量的交换来获得所需的物品,交易的数量和范围空前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难了解到物的真正来源。(注:参见emile durkeheim,the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w.d.halls英译本,1984年)。)从这个角度分析,有必要对特定物制度的作用保留一定的怀疑,至少要作一定的限制。

在我看来,这其实是现代民法倾向于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原因。(注:近现代各国民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瑞士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以及前苏联及东欧各国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转引自王利明、王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研究”,见—/new paee 19.htm,登录于XX年10月31日。)大多数民法法系国家都在规定特定物的同时也规定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很明显这两种制度有时是有冲突的。因为按照特定物的规定,第一买主当然地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则规定了例外,即当善意第三人为善意、有偿地占有“委托物”时也可以优于第一买主而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显然,在同时规定了特定物和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体系中,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对特定物制度的限制。

六、结论和含义

综上所述,本分析所得的结果不完全一致。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信息完全时,即确知卖方为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这一结论可以从社会整体利益和有效违约两个角度上得到证实。

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首先,考虑到我国的法制进一步健全,卖方在进行一物二卖后卷款而逃的可能性变小,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妨碍有些情况下的有效违约。而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信息不完全时,即不一定确知卖方为其占有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这个一般结论更需要限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一个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的办法。

因此,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不能就此下一个一边倒的结论。立法必须权衡利弊作出选择。总的来说,我国应当首先规定特定物,以填补在这方面立法的不足,以使社会利益最大化和促进有效违约。同时考虑到我国已逐步完成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物流与前相比已大大增加,将来的立法可以更多地考虑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

本文的这一结论与近来要求在民法中明确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的观点是一致的。在一个物流停滞的社会,一般倾向于保护原所有人静的利益,而一个物流频繁的社会则更倾向于保护占有人动的利益。(注:这一观点来自我的同事邬枫(lutz-christian wolff)博士。)起草《物权法》或《民法典》时,学者们更多地支持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相信是基于促进物流的考量。(注:参见梁慧星:《制定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又见梁慧星主持:《中国民法典

本文研究特定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不过是用法律经济分析的方法来研究我国的具体法律制度的一个尝试。我国法律中还有许多具体制度有待这一研究进路带来更令人信服的论证。比如,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房地产规划制度、侵权法中的归责原则、环境法如何规定以保证可持续发展,等等。诚然,法和经济学的研究必须建立在许多假设之上,这是由于经济学必须选择一些假设去简化问题,以便更好地关注和理解问题的某些特定特征。所幸的是,这些假定并不一定不切实际,而有艺术性的选择假设恰恰可以为我们提供洞见。(注:见polinsky,economic analysis as a potentially defectiveproduct:a buyers guide to posners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pp4—5,87 harv.l.rev.1655(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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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创卫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30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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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三创一办”工作的决定,为强力推进康城花溪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执行力,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各项目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根据贵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指挥部文件《贵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指挥部关于开展综合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筑创卫发[20xx35号)、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地“三创一办”工作的通知》(筑建通[20xx9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花溪区建管站、质检站、创卫办的总体安排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三创一办”为契机,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目标,大力倡导绿色施工,全面规范施工现场管理,着力提高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水平,努力提升我七冶土木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整体形象。󰀀󰀀

二、工作目标󰀀󰀀

按 “三创一办”工作的要求及标准,整合现有资源,科学调配管理力量,量化工作内容,细化工作标准,层层落实责任,通过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使我单位的文明施工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达到“三创一办”相关标准和要求。󰀀󰀀

三、组织机构󰀀󰀀

为加大项目部对“三创一办”工作的管理,决定成立康城花溪工程项目部“三创一办”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宋光伟(康城花溪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 副组长:谭述明(康城花溪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

“三创一办”负责人:黄吉权(康城花溪工程项目部技术负责人)󰀀 成 员: 余兴贵(主管工长)󰀀󰀀

赵本泽(施工员)󰀀󰀀

夏天 (健康教育及宣传负责)

󰀀󰀀 董秀芬(后勤负责)󰀀󰀀

󰀀四、工作职责󰀀󰀀

针对各项目实际情况,按要求制定“三创一办”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本项目的“三创一办”工作目标,从三区分离、场地硬化、围场美化、渣土清运、噪音及扬尘治理、宿舍、厕所及食堂管理等各方面综合策划、精心安排。󰀀󰀀根据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所需资金,并确保专款专用。󰀀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三创一办”工作进行组织策划和实施指导。项目部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三创一办”工作的具体开展。󰀀󰀀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本项目“三创一办”工作的开展情况定期进行自查自纠,整改责任落实到人,限期完成整改并定期总结。󰀀󰀀

󰀀󰀀五、工作标准󰀀󰀀

(一)实行“三区”分离󰀀󰀀办公区、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必须分开设置;严禁在尚未竣工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

(二)场地和围挡管理󰀀󰀀

进出口道路做硬化处理,加强施工现场环境管理,施工现场环境保持干净整洁;工地围场作业,围挡高度不低于2米,围挡处侧应进行美化。󰀀󰀀

(三)临时设施管理󰀀󰀀

办公区使用装配式活动板房,保证室内通风良好,设置排水设施,󰀀󰀀冬季应有保暖措施、防煤气中毒措施,办公室内应具备有效的防止使用大功率电器措施。󰀀生活区设在附近居民区内,项目部给员工租房补贴,员工自行租房吃住。

󰀀(四)渣土外运管理󰀀󰀀

渣土运输车辆实施密闭运输,设专人清扫以防污染道路,设置车辆出门清洗设施及排水设施,禁止轮胎带泥上路和抛洒滴漏污染城市卫生现象。󰀀󰀀

(五)噪音及扬尘治理󰀀󰀀

夜间施工必须制订防噪音扰民措施,合理组织施工顺序及作业时间,按规定明确施工时段,防止超时作业造成噪音扰民。󰀀󰀀土石方及拆除施工作业要采取防尘措施。󰀀󰀀

(六)厕所管理󰀀󰀀

施工现场厕所采用水冲式,蹲位采用隔板分隔;厕所铺贴瓷砖。墙面、地面铺贴瓷砖,有排水、通风设施。厕所由专人负责管理,随时清扫,保持清洁卫生,经常喷洒防蚊蝇药水,防止蚊蝇孳生;生活区内应设置相应数量的垃圾池或垃圾桶(箱);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

󰀀󰀀󰀀六、工作计划󰀀󰀀

(一)20xx年4月底前,场地围挡,围墙美化完。󰀀󰀀

(二)20xx年5月5日前,在醒目位置悬挂“三创一办”宣传标语;场地硬化、出入口设置清洗措施。󰀀󰀀

(三)20xx年5月20日前,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四)20xx年5月底前,按《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地“三创一办”工作的通知》(筑建通[20xx90号)文件要求,由专人收集、整理、归档创卫相关资料。󰀀󰀀

(五)20xx6月1󰀀日——6月3日,迎接、配合贵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家组等部门的创卫检查工作

(六)20xx年6月——12月,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加大健康教育力度,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做好创卫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应亲自抓好“三创一办”工作,迅速开展动员部署,从组织领导、策划实施、协调落实等方面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营造声势。󰀀󰀀项目部要大力宣传,以发放宣传品、设置宣传栏、设立“三创一办”监督岗、开展评优活动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营造“三创一办”工作的社会氛围,提高建设行业职工和社会公众对“三创一办”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使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和自觉参与“三创一办”行动。󰀀󰀀

(三)强化考核,严格问责

󰀀1、为确保“三创一办”工作任务的实现,土木公司将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凡没有按时完成“三创一办”工作任务的,将扣发年终奖。项目部要将每一项工作进行细化量化,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确保落实。󰀀󰀀

2、“三创一办”工作落实不到位、任务未完成,在上级检查考评中不达标,除按公司的目标考核、奖惩办法执行外,还将对该项目部和项目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3、建设单位不履行职责,给予通报批评,网上公示。󰀀󰀀

七冶土木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康城花溪工程项目管理部

20xx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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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幼儿园消防安全活动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全文共 11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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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意图:自然是如此美好,生活是如此安宁。然而,躲在和平、文明背后的火魔,正窥视着我们。在所有的自然灾害中,发生频率的,莫过于火灾。一个小小的火星可以使人类创造的物质、精神财富化为灰烬,可以夺走人最宝贵的生命。新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明确指出: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然而对于火,幼儿缺乏相应的防火知识和能力。因此,增强幼儿的防火意识,提高幼儿的防火自救能力,加强幼儿防火安全教育至关重要。

活动目标:

1、让幼儿感受火灾的威胁以及火灾带来的危害。

2、让幼儿懂得逃生自救的基本技能。

3、让幼儿认识消防设施设备,提高防火意识。

活动准备:

1、《火灾案例》录像。

2、人手一块湿毛巾。

3、安全出口指示牌,灭火器。

活动设想:价值分析:

一、谈话导入活动主题教师:小朋友,你们见过火吗?火有什么作用?

教师小结:火可以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多方便,但如果我们用火不当,就会发生火灾,危害我们的生命了,所以我们一定要小心用火。

二、教师播放《火灾现场》视频片段,引导幼儿进行观看。

通过观看视频,引导幼儿回答:火灾对我们有什么危害?幼儿回答后,教师总结

三、出示以下幻灯片,引导幼儿说说发生火灾时该怎么办?

(1)如果发生火灾了,该怎么办?

教师小结:发生火灾时要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并讲清楚你的详细地址、姓名及电话号码(告诉幼儿切记不能随便拨打火警电话)。

(2)如果家里起火了该怎么办?教师小结:家中一旦起火,不要惊慌失措,如果火势不大,应迅速利用家中的灭火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扑救。

(3)如果火势很猛,浓烟很多,我们有什么办法逃到安全的地方?教师小结:受到火势威胁时,要当机立断披上湿衣服、湿被褥等向安全出口方向冲出。穿过浓烟逃生时,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师:湿毛巾要折叠6-8层才能防止浓烟呛入鼻孔,然后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并猫着腰走。(让幼儿练习折叠湿毛巾捂住口鼻并猫着腰走)。

(4)发生火灾了,可以乘坐电梯吗?;为什么?教师小结:遇到火灾时不可乘坐电梯,要向安全出口方向逃生。

(5)如果所有的逃生线路被大火封锁了,该怎么办?师小结:若所有逃生线路被大火封锁,要立即退回室内,用打手电筒、挥舞衣物、呼叫等方式向室外发送求救信号,等待救援,千万不能盲目跳楼。

(让幼儿练习挥舞衣物、呼叫等求救方法)。

四、学习消防安全儿歌

你拍一,我拍一,生命安全数第一,你拍二,我拍二,学习消防在一块儿,你拍三,我拍三,消防站里去参观,你拍四,我拍四,安全通道莫堵死,你拍五,我拍五,弯腰行走口鼻捂,你拍六,我拍六,易燃物品勿乱丢,你拍七,我拍七,正确使用灭火器,你拍八,我拍八,电器起火拉电闸,你拍九,我拍九,着火快打119,你拍十,我拍十,消防教育要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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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辞职申请书具体理由如何写

范文类型:辞职信,申请书,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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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您好:

感谢您抽出时间阅读我的一封真诚辞职信。我是怀着十分复杂的心情写这封辞职信的。自我进入医院之后,在大家的关心、指导和信任下,我在护士的工作中获得了很多机遇和挑战。经过在医院的工作,我学到了很多知识,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对此我深表感激。由于我自身能力的不足,近期的工作让我觉得力不从心。为此,我进行了长时间的思考,为了不因为我个人能力的原因而影响工作,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我决定辞去目在医院工作。由此给您带来一定程度上的不便,对此我深表抱歉。

非常感谢各位同仁在我在医院期间给予我的信任和支持。在医院的这段经历于我而言非常珍贵。将来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为自己曾经是医院的一员而感到荣幸。我确信在医院的这段工作经历将是我整个职业生涯发展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祝医院领导和所有同事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对我的给医院离职带来的不便表示抱歉,同时我也希望医院能够体恤我的个人实际,对我的申请予以考虑并批准。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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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年营业税实施细则全文_细则_网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3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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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营业税实施细则全文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20xx年营业税实施细则全文,欢迎大家阅读。

20xx年营业税实施细则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65号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已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条例规定的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

加工和修理、修配,不属于条例规定的劳务(以下称非应税劳务)。

第三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以下称应税行为)。但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包括在内。

前款所称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第四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

(一)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二)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三)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四)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第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一)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二)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

(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

第一款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第七条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

第九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条例第一条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十条 除本细则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外,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但不包括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

第十一条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第十二条 中央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铁道部,合资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合资铁路公司,地方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地方铁路管理机构,基建临管线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基建临管线管理机构。

第十三条 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三)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第十四条 纳税人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退还已缴纳营业税税款或者从纳税人以后的应缴纳营业税税额中减除。

第十五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

第十六条 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第十七条 娱乐业的营业额为经营娱乐业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门票收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饮料、茶水、鲜花、小吃等收费及经营娱乐业的其他各项收费。

第十八条 条例第五条第(四)项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是指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

货物期货不缴纳营业税。

第十九条 条例第六条所称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凭证(以下统称合法有效凭证),是指:

(一)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二)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三)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四)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

第二十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本细则第五条所列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其营业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三)按下列公式核定:

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其营业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营业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当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第二十二条 条例第八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

(一) 第一款第(二)项所称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是指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

(二) 第一款第(四)项所称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是指普通学校以及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

(三) 第一款第(五)项所称农业机耕,是指在农业、林业、牧业中使用农业机械进行耕作(包括耕耘、种植、收割、脱粒、植物保护等)的业务;排灌,是指对农田进行灌溉或排涝的业务;病虫害防治,是指从事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的病虫害测报和防治的业务;农牧保险,是指为种植业、养殖业、牧业种植和饲养的动植物提供保险的业务;相关技术培训,是指与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业务相关以及为使农民获得农牧保险知识的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的免税范围,包括与该项劳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和医疗用具的业务。

(四) 第一款第(六)项所称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是指这些单位在自己的场所举办的属于文化体育业税目征税范围的文化活动。其门票收入,是指销售第一道门票的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是指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销售门票的收入。

(五)第一款第(七)项所称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包括出口货物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

第二十三条 条例第十条所称营业税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起征点。

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5000-20xx0元;

(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二十四条 条例第十二条所称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

条例第十二条所称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五条所称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天。

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五条所称自建行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自建建筑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第二十六条 按照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自应当申报纳税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第二十七条 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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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管理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31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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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核心,按照行业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相结合、业主自主管理与社区自治相结合的“三结合”原则,强化属地管理职能,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建立健全规范、稳定、有效、和谐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促进文明社区与和谐宁南建设。

二、职责任务

(一)强化属地管理,建立责权明确的工作体系

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领导下的“两站一中心”物业管理体系,承接市区物业管理部门下放的部分职能,具体落实辖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组织、监管工作,。

1。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职责

(1)会同主管部门参与辖区物业管理招投标、新建居住小区的物业承接验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核、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负责物业维修资金续筹与使用审核,物业服务质量检查考评,物业管理项目交接监管等。

(2)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改选和换届工作,并对业主委员会的备案提出审核意见;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日常运作。

(3)对本辖区内没有物业管理或物业公司弃管的住宅小区,在业主大会没有确定管理方式之前,负责组织街道物业服务中心有偿提供物业基本服务。

(4)协调处理辖区内有关物业管理投诉和信访方面的工作。

(5)对未按规划建设配套共用设施、社区和物业管理用房,或配套用房、设施存在质量问题的,提请有关部门责令开发建设单位整改。

(6)组织建立辖区物业管理的领导机构。

2。社区居委会职责

(1)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派代表参加筹备工作;会同开发建设单位组织新开发的小区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并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依法选举;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换届和新老业主委员会的交接工作等。

(2)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负责传达街道对社区公共利益作出的决定,对业主委员会的决议提出建议和意见。

(3)配合街道办事处建立辖区物业管理责任体系,并融入到社区综合管理当中。

(4)成立物业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日常监督,并及时把信息反馈给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

(5)负责协调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关系。

3。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老旧小区内住宅及公共设施、公共秩序、居住环境、卫生、绿化、停车场、装修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接受业主委员会或业主管委会的监督,广泛听取业主、使用人意见,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定期参加业主大会,为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质服务。

(3)受理业主来访、查询、委托、投诉等事宜,能解决的及时解决。

(4)建立健全住户档案,完善老旧小区管理台帐。

(5)检查、督促清洁人员做好楼道和小区环境卫生工作,加强老旧小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6)定期检查保养公用设施设备,对下水道、化粪池适时组织疏通清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每天不少于两次在小区内巡逻,遇突发事件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对小区进出车辆进行管理、疏导,保持出入口畅通。

(9)按时保质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物业管理其他工作。

(二)完善分类管理模式,逐步实现物业管理规范化

1。已实施市场化物管的小区管理要求: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协调业主对物管公司的监管;加强物管公司的培训指导,不断提升服务水准;对物管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考评,为主管部门年审提供基本意见;参与优秀小区评比活动,推广优秀小区的管理和服务模式,推动物业管理规范运行。

2。单位自管小区的物管要求:督促自管单位切实担负起物管责任,及时将各级有关检查考评情况向物管公司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3。不具备市场化运作的老旧小区的接管要求:由街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有偿提供基本物业服务,经过一段时期运行,逐步过渡到由业主委员会与街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签订服务委托合同,进行基本业务规范管理。

4。对经济适用房住宅区的接管要求:经济适用房住宅区属于政府保障性住房,原则上由街道物业服务中心统一实施物业管理,实行低标准收费。开发商按规定建设一定比例的商业用房,其收益用于补贴物业管理费的不足。

(三)加大帮扶力度,推进物业管理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加大对小区居民的宣传力度,增强居民花钱买服务的意识。组织社委会协助物业公司收取物业管理费,以收费促管理,以管理促环境,以环境再促收费,形成良性循环。二是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协助搞好出新小区房屋维修、保洁护绿、治安巡逻等工作,为物业管理创造条件、提供支持。三是鼓励具有一定实力的物业管理企业参与竞争。提高市场份额,推进物业公司规模化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整体水平。

三、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物业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郭治宇同志兼任,谢洪同志任副主任,各社区成立社区物业管理服务站,站长由社区主任担任,联系电话:。

四、机构设置

为便于机构运转,街道成立物业管理办公室,下设立“两站一中心一小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物业管理过程中的事务处理。

1。街道物业管理矛盾投诉调解站

站长:储德顺

成员:陶芸

2。街道物业管理应急维修服务站

站长:丁勇

成员:加盟企业

3。街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常务主任:谢洪

成员:袁洋王子成孙桂勇杨日富

徐长祥周明福陈杰丁勇

孙子明陶芸徐雅珍干程

4。社区物业管理监督小组

各社区居委会成立物业管理监督小组,实行二级监管。一级监管,由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与各社区主任组织实施,履行区物业科下放职权与职责;二级监管由小区“四位一体”组织实施,由居委会社工代表、社区业主代表,社委会代表、物业公司代表组成,社委会主任任组长,负责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日常监督,并及时把信息反馈给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

五、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阶段(6月12日前)

(1)调查辖区内住宅性质。分已实行物业管理小区、自管小区、失管小区,摸清范围、楼幢数、居民户数等情况。

(2)外出调研,深入试点单位调研住宅小区属地化管理经验。

(3)落实办公的场地,各种制度及网络流程图上墙。

2。宣传发动阶段(6月20日前)

(1)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两站一中心一小组”人员动员会。

(2)通过各社区物业执行机构。召开社区居民骨干、楼幢长、党小组长、社区积极分子,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提高社区居民对实行物业管理的认识,积极协助物管公司开展工作。

3。全面实施阶段(6月21日—6月30日)

“两站一中心一小组”全面开展工作,切实为社区居民开展物业服务。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级领导要从建设新型现代社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的高度出发。认真领会物业管理体制创新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措施,建立问责体系,确保体制创新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做好舆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的意义、作用及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采取散发宣传单、印制便民手册、宣传板报等方式,积极引导业主自觉遵守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树立物业管理是消费、是商品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住宅小区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3。明确职责,落实要求。各职能科室要齐抓共管,相互配合,落实支持物业工作的各项政策。各社区要建立物业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体系,抽出精干力量落实社区责任及考核标准。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要认真组织检查考核工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严格督办并通报检查结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4。突出重点,加大投入。各社区要加大对本辖区物业管理的监管,特别对老旧小区要重点扶持,完善各项公共配套设施,并延伸服务内容。同时,街道将采取争取一点,自筹一点的办法,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给予必要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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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戏曲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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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71号),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戏曲传承发展,根据《韶关市中小学戏曲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韶关市中小学戏曲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通过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培养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兴趣,增强学生戏曲艺术素养和审美素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实施目标

面向全体学生,采取示范先行、全面推广的工作方法,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工作实效的工作要求,遵循“先试点,再推广,三普及”的目标,20xx年启动全县“戏曲进校园”工作,民族实验学校、乳源第一小学和金禧小学被确定为韶关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试点学校,同时被确定为我县第一批“戏曲进校园”试点校,也鼓励其他学校创造条件积极开展试点工作。20xx年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做法,进一步扩大试点面,努力实现县城学校全面开展并推广到乡镇学校。

三、实施内容

(一)列入课程计划。积极探索戏曲教学进课堂,将戏曲文化纳入音乐课程内容,有计划组织教学。

(二)组织优秀剧目进校园活动。结合学校实际及学生身心特点,选择优秀、经典的戏曲艺术作品进校园展演,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优秀戏曲剧目进校园活动,推进高雅艺术,尤其是戏曲艺术活动常态开展。

(三)加强师资培训。依托高校、专业艺术院团的戏曲、话剧、歌舞剧等专业专家,采取市、县、校三级培训,对辖区有戏曲特长的教师、音乐舞蹈教师进行戏曲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理论水平和专业教学技能。

(四)鼓励学生戏曲社团建设。各中小学校要根据区域戏曲种类和学生戏曲爱好、专长实际,引导建立不同剧种的戏曲社团,为学生提供学习交流平台。利用音乐课、大课间、活动课及学校少年宫项目组织学生进行戏曲唱段的学唱。鼓励中小学校聘请戏曲专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担任学校学生社团兼职辅导员,举办戏曲知识讲座,进行戏曲文化知识普及。

(五)推进艺术特色学校创建。各中小学校要将戏曲教育纳入艺术特色学校创建内容,加强课程建设、普及教育、社团建设、特色活动、成果展示等内容建设,鼓励、扶持有条件的中小学校积极开展戏曲特色教育,培育戏曲特色学校。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县教育局成立领导小组,由分管艺术工作的副局长任组长,职能股室负责人任副组长,各试点学校分管艺术工作副校长为成员,艺术干事任联络员。各中小学要充分认识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戏曲进校园”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把戏曲教育教学作为学校艺术特色项目精心打造,统筹安排场地、经费、师资、课时及有关教材(普及性读本),不断总结开设戏曲教育的经验做法,全力打造学校艺术特色项目。

二要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民族实验学校、乳源一小、金禧小学三所“戏曲进校园”试点学校要成立领导小组,分管艺术工作的副校长为学校“戏曲进校园”的具体责任人,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强化措施,定期研究,确保取得实效。要通过音乐课课堂教学及专项测试全面普及戏曲相关基础知识,要通过创建戏曲社团为平台,培养具有戏曲天赋的艺术特长生,促进个性化成长,要把戏曲教育师资培训纳入教师培养培训计划,把戏曲艺术项目融入到全校、全县文艺表演和竞赛活动中。

三要整合资源,确保成效。各中小学要积极加强与宣传、文化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解决戏曲推广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开展戏曲教育专项艺术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县教育局将不断加强戏曲进校园工作的指导和检查,以举行现场展示会等形式,为推进我县戏曲艺术工作发展提供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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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两新党组织创优实施方案_实施方案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8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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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新党组织创优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区委的统一部署,根据x市xx区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委办发〔2011〕15号)精神,结合“两新”党组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把握总体要求

全区“两新”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根本要求,以“与党一心、守法经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创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三级示范点”、“两新”组织党员“三级先锋岗”为载体,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和党建工作机制“双建”行动有机结合起来,一手抓党组织组建和示范点创建,一手抓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引导和监督“两新”组织守法经营,健康发展。

二、明确主要内容

全区“两新”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紧紧围绕“两新”组织党建工作“1394”工作思路,积极构建我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体系,以创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三级示范点”和“三级先锋岗”为载体,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提高全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促进“两新”组织科学发展。

(一)“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三级示范点”

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市委两新工委的部署,在“两新”组织党组织中广泛开展“三级示范点”创先争优活动活动,分别由市、区、街镇(部门)党组织评选和命名。基本要求是:

1.领导班子好。党组织领导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运转规范,政治核心作用得到充分体现;党组织负责人有较高的政治素养、思想觉悟、群众威信和业务能力,并进入企业决策层发挥作用。

2.党员队伍好。党员主动亮明身份,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积极参与党组织开展的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素质高、能力强,多数处于生产经营、技术和管理骨干岗位;党员数量相对稳定,有适量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无违法违纪现象。

3.工作机制好。党组织各项管理和工作制度健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富有实效。在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中发挥作用,主动与农村、社区或其他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民主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规范,不断深化和扩大党内民主,实行党务公开。建立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围绕生产经营开展特色鲜明的主题实践活动。有党建阵地,工作和活动经费有保障,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活动。切实担负起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政治责任。

4.发展业绩好。通过党组织的大力推动,“两新”组织年度主要经济或业务增长指标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名列前茅;员工收入随整体效益提高协调增长,养老、医疗、工伤事故保险等社会保障政策落实较好;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法违纪案件。

5.群众反映好。党组织认真落实“走访员工、排查困难、化解矛盾”等三项制度,积极协调各方利益,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和纠纷,“两新”组织内外关系和谐;积极维护员工、业主和国家等各方的合法权益,为“两新”组织发展和员工群众排忧解难;积极响应党委、政府号召,引导“两新”组织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认真组织参与捐赠等社会公益活动。

(二)“两新”组织党员“三级先锋岗”

“两新”组织党员“三级先锋岗”是我区在“两新”组织党员中推行的创先争优活动载体,分别由区、街镇(部门)、“两新”组织党组织授予“红心党员先锋岗”称号。基本要求如下:

1.政治素质高于一般员工。能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本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能主动亮明党员身份,自觉维护党员形象,不散布有损党利益的不当言论,有较强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2.道德品质好于一般员工。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勇于奉献。3.业务技能强于一般员工。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勤于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在一些重要领域、关键岗位担负重任,成为行家里手、带头人、领头雁。4.工作业绩优于一般员工。具有较高的工作效率,完成任务更出色,工作成效更显著,创造的实绩更多、贡献更大、影响更好,成为员工榜样和行业标兵。5.带动作用胜于一般员工。思想和行为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导向性,成为优秀的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宣传员、联系服务群众的勤务员、敢于担当急难险重任务的战斗员。四、方法步骤全区各“两新”组织党组织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党员的岗位特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载体,按照全区的统一安排,分三个步骤九个环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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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班社会活动教案实施方案参考

范文类型:教学设计,方案措施,全文共 9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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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意图:

现在的孩子独生子女居多,由于家长和长辈的过度娇宠、溺爱,让孩子如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风霜,孩子们在困难面前只会哭闹、或依赖大人帮忙解决,自己总是回避困难。因此我设计了本次活动,让幼儿懂得只有勇敢的面对困难才能学到真本领。

活动目的:

1、理解故事内容,培养幼儿勇敢和不怕困难的精神。

2、让幼儿懂得只有不怕困难,才能真正学到本领的道理。

3、发展幼儿的思维力,想象力和语言活动力、丰富幼儿词汇。

活动准备:

1、多媒体课件、录音机、磁带。

2、提前布置好春、夏、秋、冬的场景。

3、绘画工具、布偶。

活动过程:

一、教师以“故事多多姐姐”的身份出场,自我介绍。

1、“我”教师走进教室.

2、“我”教师:小朋友们好!还认识我吗?(幼答)我是来自动画城的多多姐姐,自从我们栏目举办了“幸运星旅行记”以来,收到了很多小朋友的来信与参与。今天很高兴来到这里,并恭喜你们成为本周的幸运星,一起加入我们的幸运星旅行吧!(给幼儿佩带幸运星饰品)我们的口号是“故事多多,乐趣多多”,那么今天我们旅行的第一站就是动画城,跟我出发吧!(随音乐一起入场)

二、与幼儿一起观看课件(动画片),让幼儿初步感受。

1、教师:噢,动画城到了,请小朋友赶快找好位置坐下,我们的动画片马上要开始啦。不过呢在动画片开始以前啊,还给小朋友提出了一个问题,让小朋友带着这个问题来看动画片,我们一起来听听它说什么?

2、重复问题.带幼儿一起看课件.

三、播放课件。

1、看完动画片后,幼儿之间相互交流,讨论问题,然后请个别幼儿回答.

2、丰富幼儿词汇.

四、带幼儿一起复述故事,理解故事,让幼儿懂得只有不怕困难,才能真正学到本领的道理。

1、复述故事。

2、总结.应该向大雁学习。

五、教师带幼儿一起在已布置好场地,以提问、引导的方式带动幼儿一起复述故事。

1、出发到“神秘森林”。教师:现在多多姐姐要带小朋友去一个神秘的森林。

2、出现“神秘嘉宾”。到了森林门口,教师拿出已准备好的布偶玩具。教师:哦,差点忘了我还请来了神秘嘉宾呢,请小朋友转过身去,闭上眼睛,(教师迅速套上布偶)。

3、教师拿着布偶进入“神秘森林”,幼儿自己去看自己去找自己去发现春夏秋冬.

4、幼儿在森林自己表演.

六、幼儿动手活动,教师协作。

幼儿在教师已准备好画布上,自己做画。

七、延伸活动。

幼儿根据自己绘画的场景或是手拿布偶玩具自由的进行游戏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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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戏曲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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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主题:诵读千古美文,争做博学少年。

二、活动目标:

1、激发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陶冶他们的情操和审美情趣,全面提高整体素质。

2、使广大的师生借经典诵读的平台,更新知识,发展智力,开阔视野,为终生学习发展奠基。

三、参赛对象:城西滩小学全体学生

四、比赛要求:

1、所选诗词内容脱稿朗诵,时间为三分钟左右。

2、学生参赛的诗词是学生认识的或感兴趣的。从诗词内容、语言表达和服装动作等多方面综合评分。

3、各班可在朗诵的形式上要有所创新,可播放背景音乐,获取良好的艺术效果。

4、朗诵要求语音清晰准确、抑扬顿挫、情感丰富、表情达意、仪表得体大方具有感染力。

五、比赛时间:

9月27日下午,,以班级为单位,按抽签的先后顺序进行比赛。

六、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获奖的班级均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七、评选方法及评委:

评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该班级的最终得分。

评委:薛卫军 佟建国 赵学东 李君剑 冯建秀 张涌

张锁霞

八、其他人员分配:

1.摄影: 段丽娜

2 .统分:王治平 官占昭

3. 音响播放:呼雨杰 李美娟

4 .奖状书写:赵永象

九、有关注意事项:

1、各班必须在9月20日课间操时间将所选诗词题目上交到少队处,不交者视为弃权。

5、各班应精心策划做好本次比赛的各项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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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幼儿园2024年特色班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全文共 2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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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校指导思想,紧紧围绕街道党工委提出的“打造江阴教育高地,建设临港新城教育中心”的目标,转变教育观念,落实教育行为,本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放大园本特色,优化教育环境,强化内涵建设。同时注重对教育特色的加强,争取做实一日教学,做深特色教育。

二、班况分析

在经过小班一年的集体生活,班级幼儿已初步了解一定的常规要求,养成了较好的行为习惯,卫生习惯和学习习惯。现对本班幼儿进行分析,具体如下:

1、优势表现:

小班下学期的幼儿其思维方式主要还是建立在直觉行动思维的基础上,但是在认识活动中,幼儿开始出现具体形象思维的萌芽,并且行为的有意性也开始发展。通过 一系列的主题活动、区角活动及游戏活动,幼儿的有意注意、有意记忆等水平有所增强。特别是在区角活动及创造性游戏中,幼儿的责任感、行为的目的性、坚持性 均得到了一定的锻炼和提高。

在语言方面,班级幼儿学会了安静的倾听,能用普通话较完整的表达自己的想法,语言的连贯性及理解能力有了一定的提高。

在社会性发展方面,大多数幼儿喜欢幼儿园,愿意亲近老师,能主动参加集体活动,乐意和同伴一起游戏,并且尝试与同伴一起分享玩具,并体验其中的快乐。

在科学方面,幼儿对周围事物的探索欲望不断增强,并且在老师的引导下乐意用多种感官感知周围的事物,尝试进行简单的比较、分类。在日常活动中,幼儿喜欢操作,并能在操作的过程中发现一些简单的知识,会和同伴一起分享自己的所见所闻。

在艺术方面,幼儿能用自己喜欢的颜色、材料和工具大胆的进行美术活动。班级大部分幼儿喜欢音乐活动,能大胆的进行歌唱和表演。

2、努力方向:

我们将针对不同年龄、不同特点的幼儿开展个性化教育。加强瘦弱幼儿的体育锻炼,特别要让幼儿多练习触物跳、奔跑等体育活动,多给幼儿机会进行体育竞赛;鼓 励瘦弱的幼儿早点上幼儿园参加丰富多彩的晨间活动;针对班级幼儿语句连贯性不够、大胆表述能力不够的情况,本学期要加强幼儿的阅读训练,有计划、有步骤地 实施早期阅读,丰富幼儿词汇,着重培养幼儿的倾听能力和大胆表述能力。通过讲故事比赛、小小主持人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激发幼儿的讲述欲望,从而使幼儿在 语言表达的连贯性、完整性及大胆方面得到有效的锻炼和提高;在美术活动中,要特别注意几个胆小孩子的个别教育,注意家园的密切联系,以确保教师与家长教育 方法的一致性,逐步让孩子想画、敢画、喜欢画。争取通过新学期的努力,使幼儿各方面的能力上一个新台阶。

三、学期目标:

本学期将在培养幼儿喜欢上幼儿园的基础上认真规范幼儿的一日常规,努力做好保教工作,注重礼仪、养成教育,切实落实进一步培养孩子的自我服务能力及助人为乐、尊敬师长、和同伴友好相处等情感,使他们在自己原有的基础上都得到更好的发展。

四、保育工作:

1、严格遵守园内规章制度与时间安排,结合全园性活动开展好班内各项活动,时时不忘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

2、提醒幼儿剪指甲,要求幼儿早晚刷牙、饭前便后洗手,保持衣服、手脸干净。

3、帮助幼儿养成正确洗手的习惯,并自觉在餐前便后洗手。在成人提示下按时进餐、午睡、活动。

4、帮助幼儿形成爱护公共卫生的意识,做事有条理。活动后能收拾、整理物品。

5、切实为幼儿提供洁净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按照园内卫生保健要求,作好扫、拖、擦、洗、消毒等卫生工作,整理和保管好幼儿的玩具、图书、衣物等学习生活用品。

6、认真作好各类记载及登记工作,配合保健室和妇幼保健站做好幼儿体检的工作和疾病预防工作。

五、家长工作:

家庭是幼儿园的重要合作伙伴,应本着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则,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并积极支持,帮助家长提高教育能力。我们三位保教人员将牢牢树立 为家长服务,为孩子服务的意识,利用各种途径积极做好不同家长的思想工作,让家长放心,安心的把孩子交给我们。这学期我们主要从这几方面开展家长工作:

1、每天利用家长接送孩子的时间,相互交换,传递信息,取得家长的密切配合。

2、幼儿两天不来园,电话及时了解不来园情况原因,对生病幼儿及时进行家访和电话联系,在幼儿园进行个别照顾。

3、有针对性地召开家长会,让家长了解新的“主题活动”,说明我们的观点、做法及建议。诚恳邀家长参与、配合。更深入地了解幼儿园、教师、孩子发展情况。

4、针对孩子不同性格﹑特点﹑特长,有目的有计划进行多种形式家访。

5、 及时更换家长园地的内容,让家长了解更多育儿信息;及时做好临时的通知工作。

6、加强家园联系窗的力度和网络作用,上传班级活动的资料,让每个家长都关心,参与家园工作中。

7、请家长帮助收集废旧物品﹑半成品材料,丰富班级活动区。

六、工作重点:

九月份:

1、开学工作安排,幼儿一日常规训练。

2、各班搞好室内外环境创设。

3、各班召开家长会。

4、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5、制定学期教学计划和班务计划以及课题研究计划。

6、庆祝教师节。

7、师资培训。

十月份:

1、亲子游戏活动。

2、结合“国庆”节,对孩子进行爱国教育。

3、加强幼儿安全教育工作。

4、各班创设活动区角。

5、各班学习律动。

6、观摩教学活动。

7、安全疏散演练活动。

8、师资培训。

十一月份:

1、学习新律动。

2、组织教师外出参观学习。

3、各班开展“家园互动”活动。

4、开展“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活动(穿衣、穿鞋、叠被子比赛)。

5、对幼儿进行讲文明、懂礼貌教育等养成教育跟班观察。

6、观摩教学活动。

7、教学大比武。

十二月份:

1、为庆“元旦”活动做准备。

2、开展“小手真棒”活动,展示幼儿作业及美术作品。

3、班级特色活动展示。

4、对幼儿进行团结友爱教育。

5、区域活动交流。

一月份:

1、开展“庆元旦”系列活动。

2、各班玩教具制作评比活动。

3、观摩教学活动。

4、学期面临结束,对幼儿进行假期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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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管理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21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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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太原市教育局有关养成教育精细化管理文件精神和要求,力求学校管理精细化和科学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学校精细化管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太原市教育局有关养成教育精细化管理文件精神和要求,力求学校管理精细化和科学化,通过精细化管理树立“细节决定成败,态度决定一切”的理念,落实“谁的岗位谁负责”,“谁的分管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要把管理的每个细节落实到每个教师和职工身上,做到处处有人管,事事有人抓。

二、工作目标

1、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措施得力,方法得当,责任明确,检查到位,严格细致,做到事事有人管,事事有人做。

2、校园布局合理,做到绿化、美化、净化、教育化、人文化;教育教学、消防安全、教职工生活设施齐全。

3、教职工敬业爱岗,为人师表,无私奉献。

三、具体内容

1、学校行政管理

学校制定发展规划和学期计划,明确学校办学理念、办学宗旨、办学目标、管理措施,要求严密、细致、具体可行,做到职责分明、制度完善。学校制定的各项具体工作计划、方案、管理制度等要细致,

把可能出现的情况和处理办法都及时考虑进去,经过一定程序的论证、审议之后,予以实施。尽可能减少具体工作中不必要的失误和损失,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平时要深入一线,走到科室、年组中去,在检查、督促的同时掌握第一手素材。使学校运行稳健,同时能在群众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带着大家干,做给大家看,要多关心群众生活,做教职工的知心朋友,体现管理的人文化。

2、教育管理

教育管理工作要有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重视养成习惯的培养、重视健全人格的培养、重视法律知识的普及,做到目标层次化、活动制度化。在教育实施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务实的作风,每学期制定工作计划并做好总结工作。

在安全方面,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和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安全管理。和每位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在每个节假日放假前,学校利用例会、晨会对全校师生进行安全、防水、防盗、防电等为主题的安全教育。坚持每天教师值日制度,成立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制定学校安全工作预案、重大、突发事件制度和预案

3、教师管理

强化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制定师德考核方案,每年进行一次师德考核,针对反馈进行考核与整改。每学期进行民主测评,意见征集活动。推行教师聘任制。

通过绩效工资考核方案以激励教师工作积极性。加强教师业务培训和专业提高,制定教师专业发展平台,学校在进行常规的教师专业素质培训同时,培养网络管理、艺术人才、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特殊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学校充分发挥教职工的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坚持校务分开制度和每学期对干部队伍民主测评制度,在发挥教职工主人翁意识的同时增强干部队伍的勤政廉政自觉性。学校党支部要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建立党员学习制度和例会。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党性教育的长效机制。

4、服务管理

总务处要做好年度资金的收入入账、开支的预算、教学设施、设备的采购,登记造册。使用回收制度,加强过程管理,各项维修、建设等工作。坚持开源节流的总务管理宗旨。制定每月学校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学校电路、电器、教学用房、体育器材等设施、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门卫制度,门卫对进出人员要进行登记。办公室等其他职能科室要履行好科室职责,为学校的发展服务。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阶段(2—3月)。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学校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制定本校《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提高全校教职工对精细化管理的认识。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4—6月)。各部门全面落实《精细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修订有关制度,全面进行教风、学风、校风建设。全校教职工都要树立强烈的质量意识,不断提高德育管理水平和课堂教学质量。学校要求各部门都要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目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层层把关,认真抓好落实。学校精细化管理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部门工作进行检查。

第三阶段:督查整改创优阶段(7—11月)。学校将组织领导小组对各部门精细化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精细化管理工作中做得好的部门进行表扬,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第四阶段,总结深化阶段(12月)。继续落实精细化管理,建立并完善长效精细化工作机制,组织考评,进行“精细管理年”专项总结,推动学校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工作措施

1、成立学校实施精细化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文斌

副组长:韩锁柱

成 员:李延茂 史瑞霞 秦 娟 杨志峰 侯太林 樊艺文 刘雅娜 王良敏 郭志红 刘国华

2、实施“块状”管理,以决策中心、安全与教育质量中心、服务和保障中心为主线,管理责任具体化、管理任务明确化,各部门制定本部门工作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

3、学校制定各岗位职责,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使各项工作的管理有章可循,有制度可依。

4、各部门定期进行检查与考核,制定各部门月考核方案、学期考核方案、年终考核方案,把工作的业绩与奖惩挂钩,激励学校管理人员积极工作,教师积极进取,形成工作合力。

5、转变观念,重视管理过程中的“尊重、关心、信任、激励”等人文性细节管理

总之,学校通过精细化管理,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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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城乡规划法实施细则全文_细则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细则,全文共 61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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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法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四章 城乡规划的修改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xx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第五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七条 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第八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

第十条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增强城乡规划的科学性,提高城乡规划实施及监督管理的效能。

第十一条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

第十二条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用于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审批。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镇空间布局和规模控制,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等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镇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代表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报送审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者镇总体规划,应当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意见和根据审议意见修改规划的情况一并报送。

第十七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

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

第十八条 乡规划、村庄规划应当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

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规划区范围,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电、垃圾收集、畜禽养殖场所等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建设要求,以及对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的具体安排。乡规划还应当包括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庄发展布局。

第十九条 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条 镇人民政府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一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可以组织编制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乡规划、村庄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第二十三条 首都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应当统筹考虑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布局和空间安排的需要。

第二十四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一)有法人资格;

(二)有规定数量的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注册的规划师;

(三)有规定数量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相应的技术装备;

(五)有健全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规划师执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制定。

编制城乡规划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标准。

第二十五条 编制城乡规划,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勘察、测绘、气象、地震、水文、环境等基础资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编制城乡规划的需要,及时提供有关基础资料。

第二十六条 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第二十七条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批准前,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量力而行,尊重群众意愿,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城乡规划。

第二十九条 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妥善处理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的关系,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

镇的建设和发展,应当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安排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文化站、幼儿园、福利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

乡、村庄的建设和发展,应当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引导村民合理进行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第三十条 城市新区的开发和建设,应当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充分利用现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体现地方特色。

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第三十一条 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有计划地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以及受保护建筑物的维护和使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城乡建设和发展,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统筹安排风景名胜区及周边乡、镇、村庄的建设。

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应当与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统筹安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的原则,充分考虑防灾减灾、人民防空和通信等需要,并符合城市规划,履行规划审批手续。

第三十四条 城市、县、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近期建设规划,报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

近期建设规划应当以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内容,明确近期建设的时序、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近期建设规划的规划期限为五年。

第三十五条 城乡规划确定的铁路、公路、港口、机场、道路、绿地、输配电设施及输电线路走廊、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管道设施、河道、水库、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防汛通道、消防通道、核电站、垃圾填埋场及焚烧厂、污水处理厂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以及其他需要依法保护的用地,禁止擅自改变用途。

第三十六条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第三十八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第三十九条 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应当及时退回;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第四十二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

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

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报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四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第四章 城乡规划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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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全文_细则_网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3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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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全文

为了加强化妆品的质量管理,促进企业完善生产合格产品的条件,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定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下面是详细内容。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化妆品的质量管理,促进企业完善生产合格产品的条件,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原国家经济委员会发布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颁发的《编写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要求》以及有关化妆品法规的规定,结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实施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实行生产许可证的化妆品,包括护肤、发用、美容三类产品。其中护肤类发证产品有雪花膏、香脂、润肤乳液、洗面奶、护肤水、爽身粉、痱子粉、化妆粉块、香粉;发用类发证产品有洗发液、护发素、洗发膏、头发用冷烫液、染发水、染发粉、染发剂、发乳、发油、发用摩丝、定型发胶等;美容类发证产品有唇膏、指甲油、花露水、香水等。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生产化妆品的企业,不论企业的所有制和隶属关系,凡生产化妆品的企业只有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才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格。无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自行生产、销售或进行其它形式的交易活动,违者按原国家经委等七个单 位联合颁发的"关于实行《严禁生产和销售无证产品的规定》的通?quot;(经质[1987]180号)及其它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由中国轻工总会负责归口颁发、管理和监督实施;其它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均不得自行发证。

第二章 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发放和管理

第五条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发证部门为"中国轻工总会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轻工发证办")。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中国轻工总会质量标准部认证处。

其主要职责:

(一)组织编写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二)审核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报告及地方主管部门的预审意见;

(三)推荐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审核其检验报告;

(四)负责组织审查组对企业进行质量体系审查;

(五)负责生产许可证的审批、发证、管理、监督与注销。

第六条 "轻工发证办"会同"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协会"组成化妆品小组,负责化 妆品生产许可证各项具体工作。

第七条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工作由中国轻工总会化妆品质量监督检测中 心等12个检测单位承担(见附件六)。

其职责:

(一)按化妆品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检测方案和补充规定。

(二)对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化妆品进行产品质量检测,并提出书面报告。

(三)按"轻工发证办"的安排,对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化妆品进行质量监督抽查,并及时提出书面报告。

第八条 企业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

(一)申请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企业正常批量生产的产品,必须经生产许可证检测单位检验,证明各项指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及本细则规定的质量要求(详见细则附件二);

(三)企业必须具备生产必备条件和质量保证能力,达到能够持续稳定生产出合格品的要求。包括:必须具有按规定程序批准的正确、完整、统一的技术工艺文件;必须具备保证该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计量检验与测试手段;必须有一支足以保证产品质量、进行正常生产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及计量检测人员等组成的队伍,并能严格按照生产工艺和技术标准进行生产、试验和测试;必须建立并实施有效的管理制度(详见细则附件二)。

第九条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与审批程序:

(一)企业申请产品生产许可证,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轻工业厅、局(总公司)和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机构加盖公章,由轻工业厅、局(总公司)统一上报。

(二)申报企业属新投产、新转产不足半年时间者,持当地省级及计划单列市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证明,可准予申报。

(三)申报企业投产、转产时间超过半年者,由当地省级及计划单列市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按查处生产和销售无生产许可证产品的有关文件规定处罚后,持罚款单和证明,可准予申报。

(四)审查企业质量体系,由轻工发证办组织审查小组或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轻工业厅、局(总公司)会同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机构组成审查小组(成员报"发证办"认可)按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负责对企业的质量体系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抽封样品,填写检测样品封样登记表(见附件八),同时通知企业在规定日期内将样品送有关检测单位。对企业的质量体系"轻工发证办"保留不超过30%的抽查权。

(五)考核产品质量。检测单位收到样品后,在规定时间内按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完成产品质量测试判定,将测试报告及时寄申请企业,同时将测试结果汇总后送"轻工发证办"和有关省、市轻工业厅、局(总公司)各一份。

(六)汇总上报。轻工业厅、局(总公司)将产品质量测试和企业质量体系审查结果 填在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审查结果汇总表(见附件五)上,连同企业的质量体系审查 结论表(见附件四)原始资料及企业申请书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寄"轻工发证办"。

(七)审核发证。"轻工发证办"根据审查结果,对符合发证条件的经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编号发证,同时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统一公布。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从产品测试报告发出之日起或质量体系审查不合格通知之日起,允许企业进行一般不超过半年时间的整改,再次提出申请,第二次审查仍不合格者,取消申请资格。

(八)经济联合体中的企业,化妆品使用同一种商标和厂名的,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由龙头厂提出(写明各分厂名称)或分别由联合体各厂提出。中国轻工总会将对经济联合体中所有厂点均要进行检查,全部厂点符合本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件的,生产许可证发给龙头厂或分别发给联合体中各企业。如联合企业中使用不同商标和厂名的单位,必须单独提出申请书,经检查评审符合规定条件的,分别发给生产许可证。未经检查合格的联营厂、分厂均不得擅自使用龙头厂的生产许可证。

第十条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

第十一条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标记及编号方法:

凡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在化妆品产品的大、小包装盒(瓶、袋)外表面和随产品附的说明书上标明该产品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标明方法统一规定为XK16-108并接证书编号。如:XK16-108 ××××。

第十二条 企业已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要纳入地方的定期监督检查《受检产品目 录》。各地方加强对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产品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测,并将日常监督的抽查检测结果及时通知企业主管部门并抄报轻工发证办。连续两次国家、省、部级抽查不合格的企业,注销生产许可证。

第十三条 企业对审查结果、生产许可证颁发和注销有异议时,可向"轻工发证办" 提出要求复审的报告。"轻工发证办"接到要求复审报告后,应在两个月内予以答复。企业对其答复或复审结果仍有意见时,可向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申请裁决。

第三章 费用与管理

第十四条 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第十一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以及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27号文公布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凡申请化妆品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应缴纳有关费用。项目包括:审查费、产品质量检验费和公告费。

产品质量检验费由企业直接交检验单位。其它费用交轻工总会。汇款地址:中国轻工总会机关服务局,开户银行:北京工商银行阜外大街分理处,帐号:492―264003―14。公告费按实际支出收取。交款单位汇款时请注明"许可证费用"、单位和详细地址。收费标准按国务院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四章 处罚

第十五条 对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注销并收回其生产许可 证。由"轻工发证办"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备案。

(一) 粗制滥造,降低产品质量;

(二) 经复查,不符合本细则第八条规定条件的;

(三) 将生产许可证转让其它企业使用的,或未经审查批准自行给联营厂使用的;

(四) 企业持有生产许可证的产品,不再生产时。

第十六条 各级参加颁发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原国家经委发 布的《发放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见附件九),违法者要追究责任并给予必要处分。

第十七条 企业必须执行《受检企业须知》(见附件十),凡发现企业通过请客送礼、行贿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生产许可证者,一律取消其资格,并在全国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根据有关法律追究企业和个人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细则由中国轻工总会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细则已经国家技术监督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技管许发(1994)20号文批准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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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班社会活动教案实施方案参考

范文类型:教学设计,方案措施,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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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目的:

1、初步懂得要注意安全,保护自己,知道不做危险动作。

2、学习履行一些简单的安全行为。

二、活动重难点:学习履行一些简单的安全行为。

三、活动准备:黄色标记、玩具小象。

四、活动过程:

(一)情景导入,引起幼儿对活动的兴趣

1、出示布娃娃,引起幼儿的兴趣:今天老师请来了一位小客人,小象它怎么了,怎么身上有那么多的创可贴?哪里受伤了?提问让幼儿发散思维。

2、我们来听听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二)用一个故事导入在学校什么东西是危险,并联系幼儿生活经验进行拓展。

1、听故事,理解故事内容。

2、请幼儿详细描述自己受伤的过程。

(三)幼儿仔细观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1、让幼儿仔细观察教室里,有没有不安全的地方师:看看我们的教室里有哪些东西,小朋友要特别注意,不能随意乱碰

2、发现了问题之后,让幼儿将这些地方贴上黄色标记,已警示小朋友要注意。

(四)活动的延伸

刚才小朋友说得真棒,今天我们一起学了很多本领,还知道很多事情是危险的,这些危险的事情我们不能做,我们要做一个健康安全的好宝宝。可是教师的外面也有许多需要小朋友注意的地方,下节课你们能不能

找出来告诉老师,哪些地方需要贴上黄牌,好不好?

四、活动反思:

出示布娃娃,引起幼儿的兴趣,通过问题让幼儿发散思维。然后联系幼儿生活经验进行拓展。寻找室内不安全的地方,让幼儿通过贴黄牌,激发幼儿的兴趣。但幼儿的有意注意时间比较短暂,部分幼儿注意力不集中,在教学过程中,教学形式应该多样化,以吸引幼儿的注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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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目标在各年段具体实施的探究》课题研究报告[页4]_综合实践活动总结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1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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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目标在各年段具体实施探究课题研究报告

因此我们思索,是不是在开展活动前,应该先要让学生知道综合实践活动要做什么,如何做。例如,要培养学生学会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学会设计活动方案;学会进行调查、进行访谈、进行实验;学会处理收集回来的资料、撰写活动总结或报告。实验中,我们首先把第一次案例研讨活动中学生的所有活动过程的录像和学生汇报时的资料呈现给孩子们,让学生们看看录象中的学生是怎么样生成课题,怎样探讨活动方案,怎样利用课余时间到菜市场、水果摊、新华书店、超市等地进行调查的实况录像,以及他们采用了哪些形式进行汇报等一些形象生动的资料代替了教师枯燥无味的解说,让学生先模仿开展综合实践活动。

但是不是所有的综合实践活动都必须经历四、五个活动阶段?是不是所有的汇报都要逐个地介绍?我们又进行了新的摸索。我们把原来的活动课程的内容和综合实践的调查,采访相结合,在低年级推出了短周期的活动。如《品说桔红糕》和《玩具总动员》这两个活动都只有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确定要研究的内容,并进行社会简单的调查。第二个阶段把调查的内容进行简短的汇报,并当场在课堂上进行设计和制作。而在《漫话安平桥》的汇报课上,我们打破了常规的课堂模式,让学生们离开座位,自由选择想要了解的内容到其他小组去参阅收集到的资料,然后讨论交流自已的感想、困惑及收获,这样就把自主性学习延伸到课堂。

同时,我们还发现在许多综合实践活动中,老师们容易偏重活动形式,忽略具体活动方法的指导;偏重学生活动方案,忽略教师指导方案等,学生的深度体验不够,个别存在着“形式化”的倾向。因此,我们认为在实施综合实践活动时,教师应增强活动方法指导的有效性。于是我们结合某个活动主题的某个情景侧重对学生渗透一、两种活动方法和能力的培养,不断地以内容为载体,进行系统、有趣、实效地活动方法指导,从而强化、促进学生科研能力的成长。如:在《多彩的服装家园》主题生成课中,教师重点对学生进行制定和设计活动方案、搜集与处理资料的指导。在《走进南音》活动策划课里,教师既放手让学生探究,自己找路走,又恰当指导,让学生生动形象地学会了问卷调查、上网查资料、采访、宣传等探究方法。在《网络“利”与“弊”知多少》的主题活动中,教师重点指导学生怎样开展小组合作学习,怎样进行调查,怎样做好活动的总结及写好活动的结题报告。

如今,综合实践活动在我校已经成为一种实实在在的常态课,课堂上老师们能轻松驾驭,活动中学生们能自主、顺利、有序、深入地开展。

4、评价形式由教师的单向评价向各种形式相结合发展。

综合实践活动评价的目的是为了激发学生对本课程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从而促进本课程的开展,因此对学生的评价是实现课程目标的重要环节。

刚开始实验时,我们强调教师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的成长,捕捉学生的闪光点,给予激励性的口头评价或书面评价。如:关注学生在活动中是否积极投入,努力想办法解决问题,主动地与同学讨论。还将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各种表现和活动产品如研究报告、模型作品、主题演讲等作为评价他们学习情况的依据。但是这样的评价还是教师单方面的评价,是单向的评价。

第二个学期,我们开始在每个活动过程中引入评价表,评价表中有小组评、自评和教师评。小组评即小组长组织大家用举手表决的办法来评定;自评就是给机会给学生提出小组评自己评得不合适的地方;教师协调就是教师介入组织学生重新评,帮助学生公正的评价。在评价完成之后,充分考虑学生是否接受评价成果,给学生“申诉”的机会,这不仅体现了评价是一个充满人文关怀的过程,更体现了评价是民主、平等的过程。

第二年,我们又采用了星级评价。通过观察,关注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行为、情绪情感、参与积极性等表现,并将其作为评价他们的标准,尽可能地抓住他们的闪光点,采用即时评价的方式,及时地奖励各种激励星。如:在小组中团结合作,就能得到一个“合作星”;在成果汇报时表现突出就能得到“汇报星”;在活动中积极动脑筋,想出了新方法新点子,有自己独特的见解等,就能得到“智慧星”;在活动中能搜集整理好资料,就能得到“资料星”……这样让每个孩子及时地体验到了成功的喜悦,增强了自信心,激发了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为了便于学生搜集在活动过程中所得的星星,及时地了解自己的表现,我们在学生的“成长记录卡”上设计了一个“光荣榜”,让学生把所得的各种星贴在上面,同时学生每得5颗星就可以换一件小礼品(一张表扬卡、一个成长记录袋、一张活动照片、一本记录本等),在学生中形成了你争我夺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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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校园三八妇女节活动策划实施方案模板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9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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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大型电视直播主题活动——郴州市妇联特别策划

巾帼心向党·百年正辉煌

_____年郴州市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暨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

向各级各类妇联组织,向各行各业的妇女姐妹们,表达温暖祝愿与美好期望!

02

大型群众性朗读主题活动

郴州妇联系统庆祝建党100周年特别策划

话心声·给党听

_____年郴州巾帼心向党系列活动

1、启动郴州巾帼心向党大型群众性朗诵活动。在“三八”妇女节期间,号召各级妇联组织启动“话心声·给党听”——郴州巾帼心向党大型群众性朗诵活动,动员全市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表达林邑儿女爱党颂党的赤诚情怀。

2、开展“话心声·给党听”线上作品征集活动。为庆祝中国共产党诞辰100周年,邀请各界妇女以朴实感人的语言,通过照片、视频、绘图、书法等形式向党表达自己的心声,呈现妇女干部、妇女群众对党的爱(作品请发至郴州市妇联组宣部邮箱:____)。

活动时间:_____年3月-7月

03

户外心理拓展主题活动——郴州市心理咨询师协会策划推出

三月女人天·亮丽伊人节

心理户外拓展主题活动,让广大妇女同胞们愉悦身心,增强团队活力、创造力、向心力,提升妇女同胞自信心、幸福感和获得感。

04

关爱女职工亲子主题活动——郴州市广播电视台策划推出

我的广电·我的家

关爱女职工及亲子主题活动,邀请女职工的孩子跟随妈妈工作一天,让孩子更加了解妈妈工作的岗位,理解妈妈的工作,对部分采编一线女职工及孩子全程拍摄“我的妈妈在广电”纪录短片

05

大型义诊主题活动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东院策划推出

情系妇女健康·湘雅名医面对面

大型专家义诊活动

时间:3月6日9:00-12:00

地点: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东院妇科门诊

06

大型招聘主题活动

郴州市妇联与市人社局等单位联合推出

喜迎建党百年·春风送岗暖人心

大型招聘主题活动

通过搭建女性求职者与企业的线上线下双向交流平台,帮助广大城乡妇女姐妹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

活动时间:_____年3月上旬-3月中旬

07

普法维权主题活动

市妇联联合公、检、司等相关单位联合推出

建设法治郴州·巾帼在行动

普法维权主题活动

线下,开展法治宣传“进机关、进村居、进企业、进家庭”的“三八”维权周活动;线上,通过“__”微信公众号发布《民法典》《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信息,强化对妇女群众的维权意识和维权服务。

活动时间:_____年3月-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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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项目开发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2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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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场分析

(一)果汁市场形势分析

一种产品流入新市场,必须通过各种各样渠道流通于市场,与消费者接触.才能实现产品的销售量.

渠道分析:

1,酒店,餐饮渠道

果汁销量有限,但是定位很高,像汇源一直在做酒店.可以采取卖店的销售方式.

2,批发渠道

一般批发商对新产品都比较感兴趣,因为在批发商眼中,新品的政策多,利润大.

3,商超渠道

商场业态较为集中,所以覆盖小,但能拉动品牌.便利连锁店,小型超市,较多但无法保证哪里会用心销售你的产品.

4,团购渠道

团购出现一般是由于庆典活动,节日送礼自饮等.送礼市场大于自饮市场,自饮市场主要集中在中低档,送礼市场主要集中在中高档,两者都有向上拓展的空间;消费者购买考虑的因素主要是口味,价格,品牌等,其中口味和品牌越来越受消费者的关注.

(二)当地果汁市经验分析

露露和一洲雪梨汁是同年建起来的,只是双方的定位不同,露露走的是低档平民路线,而一洲是高档贵族牌子,记得那时侯有燕窝雪梨汁.

一段时间,一洲还是不错的,但最后走向衰落,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我觉得定位,经营的不科学,是最主要的原因.

赵州雪花梨的魅力还是很大的,在外面,赵州雪花梨的知名度和美誉度都很高,很多朋友不止一次说到,他们吃真正的赵州雪梨时的感受,尽管现在的梨树品种多了,但真正好吃的,我感觉还是传统的雪梨味道最好,"赵州雪花梨"本身是一个巨大的无形资产,如果,真要做一个以梨为原料的企业,应该打好这张牌,可以借鉴葡萄酒种植酿造的方法,企业也参与到果树的管理中,因为现在很多果农都给梨套袋子,我觉得这很影响梨的口味.但现在要做的是把产品定位好,打出特色,形成潮流.

雪梨果汁定位于 档,是做出品牌命名,包装和销售决策的主要依据.离开定位,一切都是空谈.

二,项目分析

(一)发展新品牌的意义:

1,传承"天下第一梨"品牌文化

文化是一个品牌的灵魂.赵县文化悠久而灿烂,赵州桥文化,柏林寺文化,尤其是雪梨文化.赵县有上百年的25万亩雪梨,春季万顷梨园,繁花如雪,二十里花海,飘香醉人;中秋时节,秋高气爽,硕果累累,挂满枝头,梨果飘香,伸手可及.梨果是赵县的传统优势产业,","中国雪花梨之乡",年产量3.8亿公斤,所产"赵州"牌雪花梨以其独特的品质享誉国内外,被誉为"天下第一梨",荣获"中华名果"称号.在新品的开发上我们致力传承雪梨品质弘扬雪梨文化,打造优秀雪梨品牌.

(二)总体市场构成:

三,项目可行性分析

价格定位:1.5-2.0元的中低档价位.

目标消费群:

市场需求:价格在1.5-2.0元之间的果汁饮料品牌极少,是一个很大的市场空间.

品牌定位: "雪梨果汁"—源自万亩梨园的佳酿.(待定)

理由:

(一) 果汁时尚化

随着70,80后成为当今社会的主流消费群体.果汁潮流化,白领化,的发展方向将趋于必然.此外,中低档价位产品将占整个果汁市场的主导.

1,目标人群:

中档的果汁消费群以中产阶级为主,年龄介乎于25—45岁."雪梨果汁"把70,80年代后作为培养对象.这个阶层的构成较为多样化,有独撑门户的个体经营者,有在企业中独当一面的中高层管理者,有一部分靠技术,知识进入企业的高级知识分子,有一部分新任的行政官员.这类消费人群受传统的品牌影响不是很深.消费承受能力属于中高等水平,是"雪梨果汁"主要的消费人群.

2,主要特质:

注重生活品质,有文化,追求时尚,比较讲究包装;

事业发展之中,位居公司中高层,有一定的经济基础;

社交广,经常参加各种社交活动,渴望人际关系和-谐;

工作生活节奏快,期望有舒缓身心的压力,希望在工作之外有另一种生活方式,形象和心情.

3,消费特点:

消费属于感性消费,容易受广告宣传,品牌文化,情感与圈内他人口味影响并跟风.

4,媒体接触习惯:

A喜欢看新闻类,体育类,电影类节目.

B 阅读以时尚,体育杂志为主

C 习惯社交娱乐场所:中高档酒店,餐厅,夜总会(在这些场所,酒类是不可缺少的主要饮品)

5,潜在消费 :

夜场消费水平逐渐提高,大量的年轻消费人群日趋稳定.夜场消费的酒水品种从以前的啤酒,红酒,威士忌还出现了大量的果汁,如可乐,雪碧,茶饮料等品种.《雪梨果汁》无论是口感或是价格的定位符合这类消费群体,自然容易为消费者所接受.这也雪梨产品的一个潜在的市场.可在包装上,瓶型上打破传统果汁的概念;再导入夜场果汁饮用概念(如:加冰块,苏打水,或调酒饮用等)从而扩展"雪梨果汁"的销售渠道,提高雪梨果汁的知名度.

(二)细分营销

细分营销主要体现为功能细分,渠道细分,消费群体价格细分,区域细分,口感细分这几个方面.运用细分营销战略,并能够细致执行的果汁企业,都取得了良好的市场业绩.如:专门针对礼品市场,或专门对学生群体,或者是专门女士饮品等;专门针对单位的"特供饮品"等."雪梨果汁"的开发也将根据产品销售渠道,目标人群而进行.

(三) 价格定位科学合理,物美价廉

果汁能产生如此巨大的消费量,与果汁的价格有很大关系.由于生活习惯的原因,消费者每周都要喝酒几瓶.这样,物美价廉的果汁便成了消费者的首选.《雪梨果汁》定位在中低端,高贵而不贵,自然容易为消费者所接受.

(四)区域市场分析

目标市场定位:重点开发河北,河南,宁夏,甘肃,山西,陕西,内蒙古等.逐步把雪梨汁做成全国性的一流长线品牌.

四,市场销售预测及公司目标:

(一)根据产品开发进度, 20xx年1月做出销售计划,启动春节市场,打好新品市场基础.

(二)到20xx年,在一年的时间内实现2500万的销售额.

(三)预计20xx年突破6000万.

以上是我针对贵公司开发雪梨产品的设想和建议,呈上,合作为盼.

名称预设:1,"赵州桥雪梨汁""安济(赵州桥别名)梨汁"-----适合中低端大众消费

2,"百分汁百雪梨汁"——适合学生青年消费

3,"万倾梨园雪梨汁"----适合高端白领中年以上人群消费

4,"非梨雪梨汁"----时尚人群

5,"魅梨雪梨汁"---女性消费

广告语:1,天下第一梨汁

2,我只要XX0%的果汁

3,千年赵县,万顷梨园,一杯真情

4,来而不买,非梨也!

5,选择也是一种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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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策划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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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体情况

圣诞节晚会目标:XX大学的风采、扩大XX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学生会、工业大学人文学院行政管理研究会的影响。

地点:

主办单位:共青团工业大学委员会

晚会筹备工作管理方式:阶段式管理和项目式管理相结合

二、工作人员和项目组

工作人员

顾问:XX教授

项目组:

(1)第一项目组:节目组

组长:

组员:

任务:

a、完成节目收集、筛选及后期的排练、彩排工作

c、主持人的选择、形象设计及台词审核;

b、负责节目的编排及晚会全流程的衔接

d、准备好晚会所需的一切服装道具;

(2)第二项目组:宣传组

组长:

组员:宣传部、公关部(外联部)两部理事

任务:

a、利用海报、横幅、网络、广播、传单等方式开展宣传

b、现场摄影及DV摄像

(3)第三项目组:公关组

组长:

组员:公关部(外联部)、宣传部二部部员

任务:a、负责联系商家以及完成承诺

给予赞助商的服务工作。

b、联系晚会前热场商家、校内商家及食堂等

(4)第四项目组:礼仪组

组长:

组员:主席团行政助理、公关部、礼仪部

任务:a、确定晚会邀请的嘉宾并且及时送出请柬;

b、到校礼仪队确定礼仪队(人数待定);

c、物品购买及工作证制作:包括晚会小礼品及请柬、摄影

大赛礼品等;

d、晚会当日准备好会场服务物品,如水杯、茶叶等,并接

待好领导及老师

e、联系媒体报道、记者、及摄影人员;

(5)第五项目组:舞台组

组长:

组员:行政部理事

任务:a、监督并确保舞台的搭建及时及质量;

b、晚会期间舞台灯光设备、音箱设备的安装,化妆室、换衣间的选制。

(6)第六项目组:机动组

任务:晚会期间,负责会场纪律维持、会场后勤保障以及处理紧急情况

三、各阶段任务及工作分配

晚会前三个阶段:

本阶段主要完成宣传、节目收集、主持人确定及确定赞助商

; ①节目收集:由节目组负责。采取各个部门提供节目和从陕西科技大学、西安工业大学各学院收集节目两个渠道。另外,从校外邀请专业节目表演作为补充。确定主持人

②赞助商确定:由公关组负责。联系商家,并配合商家作好宣传工作

③前期宣传:由宣传组负责。海报设计及张贴、横幅。

本阶段主要完成节目筛选及排练、中期宣传、礼仪小姐确定、舞台灯光音响确定、物品购买。

①节目筛选及排练:由节目组负责,统筹组监督,地点暂定西安工业大学图书馆礼堂。到陕西科技大学、西安工业大学各学院选取优秀节目,并进行排练。

②中期宣传:由宣传组负责。该阶段展开网络宣传、广播宣传。

③舞台确定:由舞台组负责。请结合节目组舞台要求,联系制作公司。

④物品购买及礼仪小姐确定:由礼仪组负责。物品需要情况征求各部。

本阶段主要完成晚会全过程确定(包括节目单确定)、第一次彩排、末期宣传、领导邀请、场地确定、媒体报道确定、工作证制作、费用收集。

②末期宣传:宣传组负责。宣传单(抽奖券和节目单)设计和发放,广播宣传,及晚会当日抽奖券的收集。

③领导邀请、工作证制作、场地确定及媒体报道确定:由礼仪组负责。

④费用收集:由统筹组负责。务必收正规发票,若此期无法收齐务必于晚会开始前收齐。

晚会当日流程:详见晚会当日工作流程(附录1)

晚会后期工作:

(1)为演员分发小礼品

(2)费用处理

(3)书面总结

(4)VCD制作及网络宣传

四、节目单

节目次序节目名称类型节目长度演员姓名演员联系方式备注(资金预算及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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