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建筑施工工程合同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施工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自建房底层隔层
2、工程地点:高村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钢筋、混凝土材料甲方自理)
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二、工程内容
模板工程、植筋、钢筋工程、混凝土浇捣工程、现场清理工作
三、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按照楼板实际浇捣面积乘以_______元每平方进行最终结算
工程造价为:¥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GB50300-20__《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优良。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超负荷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五十年,终身维修。
六、付款方式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2、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内付清。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
2、乙方:务必做好整个工程的协调和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施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要及时向甲方反映;对甲方提出的工程质量问题,积极进行整改。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本协议是在双方互利互惠的原则基础上签订的,单方面不能终止合同,如不执行本协议规定的条款行为,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将向守约方赔会违约金(壹万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本工程有植筋项目,在植筋过程中,要注意避开框架柱原来的主筋,如野蛮施工打断框架柱主筋,由乙方单方面负责加固柱子,并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植筋作为本工程关键的项目,要按照国家规范,确保梁主筋植入深度,保证工程质量。
4、乙方有权和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主材进行检查,如无异议,那甲方提供的主材质量是合格的。
5、如乙方不按甲方要求施工,甲方有权扣除部分工程款。
6、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壹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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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筑土建安装安全员劳务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业主的窗户安装施工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保证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为乙方提供饮用水等便利的工作条件。
2.为乙方支付窗户制作及安装费共计:壹仟玖佰贰拾圆整。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窗户安装前必须对窗户进行安全检查和验收,必须保证窗户各种各种结构安全可靠,方可安装。
2.安装窗户工作时,乙方必须遵循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系好安全带,酒后禁止安装工作。由此出现的安全问题和索赔纠纷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3.因窗户本身的设计、加工、安装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确保窗户质量符合标准,若三年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修缮。
5.旧窗拆卸、处理,新窗运输、安装,均由乙方负责,期间出现的交通事故、因房体、窗体脱落、搬运等造成的一切安全问题和损失,以及给其他人造成的安全问题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共同的义务
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要互相监督,互相帮助,公平处理,确保高空作业安装窗户顺利进行,安装结束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篇2:房地建筑施工合同协议书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兹有乙方现承包甲方发包的 工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5、质量要求: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DB31/30-20xx《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6、工期要求:
二、施工项目:
二、甲方工作:
1、甲方指派( )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相关事宜,全面、全权负责现场的管理工作,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用料、安全文明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用电。
三、乙方工作:
1、乙方( )为驻工地代表,常驻现场,负责履行合同范围内的应尽职责,按照
2、做好承包范围内各相关工种间的交叉配合工作,竣工验收交钥匙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
四、关于质量的约定:
1、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和施工图纸、作法说明及设计变更等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要求,相关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GB50303-20xx、GB50242-20xx、GB50327-20xx等)作为本工程的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如因乙方责任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或不能通过验收,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如因甲供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乙方需在每日工程结束后把现场清理干净方可离开现场;工程结束时需清洁包括成品在内的现场卫生,待甲方代表检查合格后方可验收。
五、关于工期的约定:
1、如因甲方不能按约给付乙方工程进度款而影响工期,乙方可停工,工期顺延。
2、如因乙方责任造成中途无故停工、窝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因业主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六、关于价款和结算的约定:
1、双方商定本工程合同承包价格( )元(人民币)。
2、本承包价格包含( )。
3、付款方式:( )
七、关于材料的约定:
1、甲方负责同业主联系及时提供乙方所需材料,并按时到场。经乙方验收入库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如因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
2、乙方须在预算定额范围内使用材料(包括临时用水用电),材料损耗按定额计,超支的不合理材耗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在承包价格中相应扣减。
3、所有进场的甲方供材,乙方不得擅自挪用。
八、关于安全施工的约定:
1、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和物管部门的规章制度,以及对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的要求。
2、乙方严禁在施工现场发生违法乱纪等行为。
九、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1、乙方须自行完成本施工任务,严禁乙方将本项目再次进行分包或转包。
2、因乙方责任原因而延误工期逾期完工,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赔付违约金100元。
3、乙方必须给进场施工的工作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在施工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4、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后即终止。其中未尽事宜 ,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3:建筑钢结构工程承包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及规模:
2.工程地点:富阳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3.工程范围:土建、钢结构等(不包括装潢、电力部分)
4.工程承包性质:包工包料。
二、工程质量、施工进度
1.工程质量:严格按照国家建筑施工规范进行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因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返工、经济损失、工期延误由乙方自负。
2.工期进度:核定总工期竣工日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日。
3.乙方必须认真做好安全文明施工,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订列相关安全措施。如出现人身安全事故以及其它一切事故责任自负。
4.乙方必须严格按标准化作业,各上岗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持上岗证。
三、工程款支付原则
1.工程总造价暂估为伍拾万元整。
2.工程款支付:
1)土建材料进场、施工人员到位后,支付总价的_____%。
2)钢架结构结顶后,支付总价的_____%。
3)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的_____%;根据计划工期,延误____天暂扣进度款_____%,延误_____天,暂扣_____%,以此类推。
4)总价的_____%做为保证金。
四、其他事项
1.在施工中如质量经常出现问题或返工,特别是主体工程质量严格不合格,管理无程序可视为无施工能力,作为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单位。
2.工程进度:工期进度完不成,视为违约,负违约责任。
五、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至工程竣工及价款结清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篇4:2025年建筑专业暑假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土木工程是一个讲究胸怀的专业,在烟台,多次在遥望大海,不仅让自己看到大海的胸襟,更对人生的得与失有了深深的思索,这次实习有所得,可得并非说说而已,要将所得转化为以后的实际行动,融入到自己的日常生活中去,并从中获益,纳百川,去其糟粕,才真有所得。
一、实习时间,地点 xx年7月6日------xx年7月13日;上海。
二、实习内容
参观上海世博园,上海市人民广场,上海市博物馆,上市规划展示馆,上海市美术馆,南京路步行街,外滩,同济大学老校区,上海体育场,上海体育馆,徐家汇商业区,静安寺广场,静安寺公园,上海金茂大厦,东方明珠,上海科技馆。
三、实习目的
1、 了解城市设计,博览建筑特点,步行街景观设计;
2、 了解校园规划特点,教育建筑特点,体育建筑特点,分析其功能分区,平面组合特点,体型组合及结构方案;
3、 分析商业建筑特点;
4、 了解城市交通换乘系统设计、城市园林景观设计及共享空间;
5、 归纳分析超高层建筑特点,城市大型商业广场布局及平面组成特点。
四、实习意义
通过此次实习,使我们了解了城市体系在现有体制下规划和管理开发区达到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使我们对城市和区域规划有了初步的了解。结合城市现状,对城市总体布局和总体规划有了深刻的认识。并了解到不同类型建筑在发展战略和实际开发所考虑因素的众多不同,了解了不同的规划特点,建筑特点。更深刻的人了建筑的功能分区,平面组合,体型组合等因素对建筑的功能,美感和使用的重要性。
五、实习结果与分析
上海市国际化的大都市,它的城市规划,建筑结构在上海的宏观规划和其文化中都占有重要地位。了解上海自身建筑的特点,规划方案以及与周边环境城市的关系,对于我们今后的学习有极大的帮助。
1、 校园规划特点及教育建筑特点
通过对同济大学的各建筑教学楼的参观与分析,总结出,对于教育建筑的功能分区主要在于其佛那个能使用的要求,并根据他们之间的密切程度按区段加以划分,同时还对主与此。内与外,闹与静等方面的关系合理安排。教学部分居于主要部分,置于主要地位也是有利地位,办公室次之,辅助部分再次之,三者在功能区分,有明确的划分,以防止干扰。但这三部分之间,还保持一定联系,而这种关系,在按功能区分明确的基础上加以考虑。在建筑体型组合上多为立方体与长方体等简单几何体的组合,内部空间在一定的次序中灵活多变。体型简洁,外形质朴而内部布局自由又不失严整。建筑功能和交通流线明确。平面采用分隔性的空间组合形式。
2、 体育建筑特点
在上海参观的主要体育类建筑为上海体育馆和上海体育场。从这两幢建筑的外观上对体育类建筑的造型有了初步的认识,主要是以圆形,椭圆形,方形等平面为基本形体向外扩张,给人壮观、严肃、朝气、活力、蓬勃向上的积极感受。体育馆的席位,常沿着比赛四周布置,有利于群周沿观众厅周围疏散。而规模较大的体育肩周,常常设有分区入场、分区疏散、集中或分区设置出入口的方式、在体育建筑这种需要重视人流疏散问题的建筑,常采用平面或立面两种方式的体系组织疏散。体育建筑,有的平面采用综合大厅组合形式,摆脱建筑空间的封闭性和建筑空间的开放性,具有环境开敞通透,使用机动灵活,空间利用紧凑,流动方形自然等特色。有才蚕蛹观演性的空间组合方式,以大型空间为主,穿插组合辅助空间。
3、 商业建筑特点
商业建筑在造型上活泼多变,富有创造性和娱乐性,色彩鲜明,造型优美,在空间的组合上复杂多变,内部空间紧凑合理,注重交通空间与商业空间的穿插和隔离;功能分区上主次关系明确、合理并紧密结合在一起,在商业建筑的空间里更能体现空间与空间之间的联系与分割的对立统一的观念。现代商业建筑外观的审美从外装修材料、立面形势、比例、色彩等都有所体现,比较强调人参与意识。
篇5: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C_合同范本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项目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______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项目主管单位:____________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___五、工程造价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万元),安装:________(万元)第二条施工准备一、发包方:1.____月___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维修。2.____月___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清除全部障碍物(包括架空的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的资料。3.本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4.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__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____份。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__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__份。二、承包方: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第三条工程期限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____天(日历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二、开工前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第四条工程质量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____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第五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____________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一、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万元,分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为____,金额________.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示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
,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以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以实施。第八条工程验收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三、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方方可使用。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违约责任承包方的责任: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发包方的责任: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解决:一、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二、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附则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附件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办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建筑楼房租赁合同书
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将属于其位于__的整栋楼房出租给乙方使用,出租房屋面积经甲、乙双方确认共_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用途
1、本合同租赁期限共__个月,自__起至__止。房屋为现状交付,乙方承租该房屋仅作为__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能挪作他用。
2、租赁期满不再续租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后7日内将房屋交还甲方。乙方如要求续租,须在租赁期满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另行签订租赁合同,租金另行协商确定。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__元整,乙方于每月5日前将当月租金以银行转账支付甲方,转账凭证作为交易凭证,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乙方应按期交纳房租,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当月房租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租金未含税。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__元,租赁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的,甲方于15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
租赁期内,乙方使用本合同所涉房屋所产生的水、电费用、电话费用、有限电视费用、网络费用、物业管理费用、清洁费用等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按时足额自行交纳上述费用给相关单位。
第六条乙方应合理使用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改变房屋结构或加建其他设施
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进行经济赔偿。乙方不修复或赔偿的,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在合约生效之日起,甲方在任何情况下进入合约中规定的房屋,都必须事先通知,得到乙方的同意后,方可在约定时间进入。乙方不得拒绝甲方查看房屋的要求。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内,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双倍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2、合同期内,如因政府征收或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应将房屋交还甲方,因征收发生的补偿费用全部归甲方所有。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当支付乙方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4、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乙方对转租他人的房屋未起到监管责任、导致出现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
恶意拖欠房租一个月以上。
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存在消防隐患,未能在甲方或消防部门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改正。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损害。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
1、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在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交还甲方,未按期交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逾期10个工作日仍未交还的,甲方可强制其搬迁。
2、合同终止时,甲、乙双方对房屋及装修、设施设备等进行移交验收,存在恶意毁损缺失的,乙方负责赔偿。乙方购买的附属物归乙方所有。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事项
1、租赁期内的一切消防安全责任、治安案件责任、计划生育责任、违纪违法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农村私人修建房屋
我国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上我国逐渐实现建筑工程承包的管理模式。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1.4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包保修的方式履行建筑施工承包责任。第2条:承包范围
2.1乙方承包范围:
2.1.1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以及图纸会审记录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及所包含的内容,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等的要求进行施工,除 工程外,均由乙方负责施工,具体内容如下: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照明。
2.1.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
第三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2甲方可指定发包的专业工程,不委托乙方施工:
2.2.1首层大堂装修、户内豪华装修、高低压配电、弱电工程、空调通风、煤气、智能化系统及周边防范、电信(包括宽带网)、电视、电梯及监控系统、幕墙、消防、市政园林工程、幕墙、中央空调及配套工程的专业设备安装等项目由甲方指定的分包单位承包,由甲方与专业工程公司签订施工分包合同,乙方须承担配合施工的责任。
2.3 甲定生产厂家乙负责采购的材料:钢筋:水泥:防水卷材:门窗:第3条:工程质量标准
3.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省市验收合格标准。
3.2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第4条:保修期
4.1本工程保修期为:
1、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年限。
2、防水工程________年。
3、管线设备工程________年。
4、装修工程________年。
5、缺陷责任期:6个月。第5条:工期
5.1总工期: 天(本工期为从甲方下发的开工文件起到完成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时间,不包括不属于乙方承包范围的各专业工程的工期)。
5.2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下发的正式开工令为准。
5.3节点工期:
5.4合同文件中提及的工期,不包括劳动假日、公众假日和恶劣天气日子。
5.
5.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5.5承包方必须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5.6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第6条:承包方式
6.1本工程采用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包经国家有关部门验收的形式进行总承包施工。
6.2在施工期间,其它有需要由乙方承包施工的项目(合同外项目、图纸会审变更部分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及所包含的内容),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相应费用、工期应经双方确认后调整。第7条:合同价
7.1工程款计价方式:
7.2付款方式:预付款:工程进度:工程结算款:第8条:合同生效
8.1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8.2合同订立地点: 。
8.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8.4本合同文本正本贰份,甲方、乙方各壹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第9条:其它约定
9.1甲方付予乙方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支付工人工资;若乙方拖欠建筑工人工资,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乙方与其工人之间的争议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2本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乙方须符合国家或省、市等的规范要求,且须保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索回已经支付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因乙方未履行上述约定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9.3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9.4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9.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合同。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别保存一份。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文2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住宅楼建筑工程承包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协议,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甲方名下私房住宅楼。
2、工程地点: 号。
3、承包范围:主体工程(从承台开始,圈梁,地台,一直到封顶)。内外墙批荡,四周外墙粘贴纸皮砖,楼梯贴步级砖,走廊、电梯口分别粘贴(详参照以下第4条)。楼层一至八层或共 层(不含夹层),框架结构,首层为商铺,夹层为摩托车库。二层以上为住宅套房,顶层为一个楼梯房,电梯机房(结算时作投影面积计算)。
4、承包方式:包清工。所有机械设备、排栅、模板、铁钉、铁线等全部由甲方负责。乙方只提供线锤、泥刀、水平尺、圈尺、灰刀等。注:本工程的水电安装工程(包括强、弱电),门窗制作安装、消防、排栅、防护网不包括在本承包内。
5、建设工期:本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其中主体工程 个月内完成)(详参照以下
第五条)。
6、工程质量:参照国家房屋质量有关要求执行。
7、承包价格:按每层投影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为人民币: 元整( 元)。包括天面楼梯屋、电梯机房,基础部分不计,化粪池不计。(凸窗部分只计一面,不计双面)
第二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用水、用电等有关方面,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准备后需的设备,材料运送到工地,但不负责材料运上楼层。
3、甲方指派人员监督及保护好建筑材料。
第三条 乙方工作
1、工栅搭设及施工现场每层的临时用水、用电以及放水保养。
2、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进度(作法说明),交甲方审定。
3、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作法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峻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的建筑物、设备管线,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处理,模板等材料的堆放、清理;以及消防等方面的安全工作,协调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住户的关系。
6、工程峻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7、负责峻工后周边、内部场地,室内地面的环境清理。
第四条 工程内容及包工范围
1、甲方以清包工的方式发包给乙方。乙方自带行装及必须的生活品及用具,施工所用的平水尺、圈尺、吊锤、泥刀、灰刀等常规的使用工具。
2、包工范围:
①从柱头承台底标高起至正负零基础、圈梁、平基、地面硬底化。
②电梯井、化粪池。
③主体框架结构及主体砌砖工程(砌砖外围墙砌18c,套间之间的间墙砌18c,电梯井到顶四周砌18c,其余为12c砖墙)。
④屋面工程的栏墙(包括楼面防水线的捣制)。
⑤室内外墙、天花板全部水泥混合砂浆扫(批)荡,主楼墙外四周围四面粘贴纸皮砖。
⑥电梯出入口四面墙全粘贴瓷砖到顶,公共通道地面贴地砖,墙裙贴1.6米至1.8米高瓷砖。
⑦夹层车库包括天花板全批荡,地面过水泥沙浆。
⑧顶层天面铺设30c至40c高的预制砖块隔热。
⑨首层电梯入口、楼梯通道地面贴砖,通道贴砖到顶。
3、使用的泵车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按图纸施工。若工程有变更修改,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变更。
第五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停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的作法说明和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安排施工人员进场,不得无故拖延、拒绝。应遵从甲方总施工进度计划和工期要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的,其翻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甲、乙双方应及时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进行检查与验收手续,要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及负责验收。
4、遇到以下情况之一者,经甲方审核批准后生效:A.重大设施变更B.不可抗力上述情况发生两天内,乙方应将工期延误内容书面报告给甲方,甲方收到报告后两天内给予答复。
5、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峻工,乙方应承担经济责任,每延误一天,罚款 元,从工费中扣除。因乙方原因中途停工,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6、工程峻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____日内验收,并办理验收有关手续。
第七条 关于工程工费的支付及结算约定
1、本工程根据施工进度情况分次拨付进度款,按完成工程进度分工种支付70%给乙方。余下部分待峻工验收后结算付清。具体按工种不同依照进度情况支付。如框架部分每完成一层,按 元∕平方计付70%的款项,以此类推。
2、工程峻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验收之日算起,保修________年,外墙及屋面保修________年。甲方从乙方工费中扣除人民币 元整( 元)作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则退还给乙方。
第八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相关的法规、规范。
1、乙方应按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任何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及其他需要的安全带、装置等。
2、按照施工规范的要求做好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根据需要设计现场照明和围护设施,防止发生工伤事故,确保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若因乙方责任发生的工伤事故,应积极处理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因此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
3、加强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抢,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所用水泥袋由甲方收回处理。
4、材料堆放整齐,确保现场整洁。
5、自行办理所属现场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6、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其他:工程峻工、付清工程款后,本合同自动失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后,可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时起即生效。希双方共同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2025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_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方,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条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条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地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理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包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篇9:建筑企业劳动合同
甲方:x
乙方:x
有乙方劳动甲方包装、装车、回料、散装糸统、设备润滑、环境卫生等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签定劳务项目劳动合同如下:
一、劳务劳动项目:包装、装车、回料、散装糸统、设备润滑、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等.
二、劳动期限:20x年3月至20x年12月.
三、劳动费用:包装、装车以每月实际包装量每盹2.92元/吨结算劳务费,回料每月4800元,散灰装车按每月3200元.
四、劳动费支付方式: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工作,甲方以现金按月向乙方支付劳动费用。
五、甲方提供条件: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六、劳动期内乙方的职责、任务和要求:
(一)、乙方及其所聘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和服从国家、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管理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甲方的公共财物和设施及环境。
(二)、在劳动期内,对所需人员的聘用、教育管理制度和对聘用人员的报酬待遇,由乙方自主负责决定。在劳动期内乙方及所聘人员所发生的劳务纠纷、由于违章操作、不服从指挥造成的工伤、病残和安全事故及处理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具体职责、任务和要求:1;每天根据公司发货室提供的装票据、吨位、品种库号等由包装负责人安排包装人员进行包装,严禁混包、漏包、多装、少装,所装货物必须码放规范、整齐;严禁无票装车或先装车后开票的现象发生。每日由包装负责人对包装称重系统进行校验,确保袋重合格。2;包装物由包装负责人到分厂领用,每次领用后办理出库手续,并建立台帐,每日据实核对包装物的使用量和破损数量,每月底根据袋装水泥产品的实际发出数、破损袋数与领用数进行核对,如有不符,查明原因,及时处理。3;包负责人在每天包装工作完成后,必须将发货票椐统计汇总后交到分厂核算员处登记保管。4;实行包干工资,包装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廷每日包装量,必须严格按每日公司发货室开出的数量足额包装。以上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匀由乙方承担。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本合同已经双方认真研究,慎重考虑而达成一致,均必须共同遵守,需要变更、解除或终止,必须经双方协商并一致同意,未经双方协商并一致同意不得变更、解除或终止。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故不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费用,按劳动费的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二)、如乙方未按职责、任务和要求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从新整改,如整改无效,甲方有权按不底于劳动费总额的10%扣减当月劳动费。
(三)、乙方及其所聘人员对甲方公共财物、设施、设备和环境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照价赔偿。
(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单方面变更、解除或终止的,各自向对方按合同期内劳动费总额的20%支付赔偿金。
九、未尽事宜: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定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悖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存档一份;财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印绝):
(盖章)
住址:
身份证件号码:x
年月日
年月日
篇10:建筑施工劳动合同_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代表: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建筑业劳动合同约定工程完成日期年月日止。合同期限如需变动,需及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二、工作岗位甲方安排乙方在班组从事 工作。乙方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工作时间甲方确因工作原因需要乙方加班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劳动报酬乙方工资按以下第种方式,按工期进度结算:
一按时计酬,日薪 元或月薪 元;
二按建筑面积计酬,每平方米 元;
三其它:若按工期进度结算工资超一个月的,在正常工作情况下,甲方须按月先支付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费元,待工程实际完成结算工资时扣减。
六、社会保险甲、乙双方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七、劳动纪律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施工规范、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甲方可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与不得解除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乙方因其它情况需要辞职,需在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一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应支付违约金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按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非因双方原因造成违约除外。
十、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联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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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住房建筑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研究决定将“新建住房”的建筑工程交给乙方承包施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合同书,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括
1、工程名称:。
2、结构类型:。建筑面积(以建设方的实际面积为准)。
二、承包形式
1、大清包:包工包料、该工程以乙方带资包工包料、甲方分期付款的形式(按图纸施工)承包给乙方。乙方一经承包,不得转包。
2、承包内容:以正负零以上,所有的工程项目,按图纸设计施工,包括架空层,外贴磁砖,屋面天沟、防水,塑钢窗护栏、散水、下水道,门前道路硬化,落水管及空调管。
3、水、电进户,有线、空调线、煤气管道进户门(防盗门)。
三、工程质量标准: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及图纸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优良。乙方要有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如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需返工、及材料浪费,乙方承担费用。每道工序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四、房屋造价:为 元/㎡的包干价。(实做平方)
五、材料供应:本工程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供应、保管和使用,严禁以劣充优,偷工减料,自觉接受甲方监督。
六、安全第一,文明施工。乙方应按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对所有进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严禁盲目指挥、冒险蛮干。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意外及工伤事故,所有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一概不负责任。
七、工程工期:本工程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完工。(因天气原因或节假日,工期顺延)
八、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第二层开始付款。每层付款元,主体完工付30%工程款。屋面、防水、外墙、涂料、内粉完工付50%工程款。水、电、内装、门、窗、楼道扶手、外落水完工付70%工程款。各种附属工程完工(下水道道路硬化)付80%工程款。甲方验收合格交付住房钥匙,付总工程款的付90%工程款。后期10%工程款做为保质金,一年内付清。
九、在一年内因质量问题,乙方应积极主动配合用户解决质量问题,如不及时维修,甲方有权在保质金中扣除维修费用。
十、甲、乙双方提出变更,共同协商。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身份证: 身份证:
月日 年日
篇12:建筑企业借款协议
合同编号:
贷款方: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_贷款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
第二条 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 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 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 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 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作担保。
第八条 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 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______公证处一份。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方: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签字)
借款方: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签字)
担保方: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篇13:成都LED建筑安装合同
保险单号码:
┌────────────────────┬────────────┐
│
投保人姓名、地址
│
│
├────────────────────┼────────────┤
│被保险人姓名、地址及其在本工程中的身份 │
│
├────────────────────┼────────────┤
│
│
└────────────────────┴────────────┘
本公司依照建筑、安装工程险条款及在本保险单上注明的其它条件,承保下
列财产:
┌─────────────┬────┬───┬───┬───┬──┐
│
保险项目
│保险金额│费率‰│保险费│免赔额│备注│
├─────────────┼────┼───┼───┼───┼──┤
│(1)建筑、安装工程(包括│
│
│
│
│
│
│永久和临时工程及物料)
│
│
│
│
│
│
├─────────────┼────┼───┼───┼───┼──┤
│(2)安装工程项目
│
│
│
│
│
│
├─────────────┼────┼───┼───┼───┼──┤
│(3)场地清理费
│
│
│
│
│
│
├─────────────┼────┼───┼───┼───┼──┤
│(4)被保险人在工地上的其│
│
│
│
│
│
│它财产(另附清单)
│
│
│
│
│
│
├─────────────┼────┼───┼───┼───┼──┤
│(5)建筑、安装用机器,设│
│
│
│
│
│
│备及装置(另附清单)
│
│
│
│
│
│
├─────────────┼────┼───┼───┼───┼──┤
│(6)其它财产
│
│
│
│
│
│
└─────────────┴────┴───┴───┴───┴──┘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大写)
¥
--------------
保险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保险费:人民币(大写)
¥
-----------
经副理签章:
保险公司盖章:
┌───────────────────────────────┐
│注意:收到保险单后请核对,如有错误应通知更正
│
└───────────────────────────────┘
签单:
复核:
登记:
会计:
签单日期:
年
月
日
篇14:建筑材料简易买卖合同模板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生产厂家:调兵山市绿色四季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厂; 规格型号及标的名称:绿色四季抹灰砂浆防裂粉; 数量:两吨(以实际发生为准); 单价:1.8万元/吨(每吨壹万捌仟元整); 合同价:3.6万元整(叁万陆仟元整); 技术指标:砂浆防裂粉企业阻裂手简介; 以乙方电话通知送货为准。
第二条:质量标准符合Q/DLHJ0002-20xx(绿色四季砂浆防裂粉)的技术要求与规定,GB50203-20xx(砌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三条:丙方对使用此产品的工程项目实行5内年保修;
第四条:丙方提供的砂浆防裂粉为内外墙专业防裂粉;对本工程未使用完,包装完好的产品原价回收。
第五条:交货方式、地点:
货到乙方工地,哈尔滨市长江路与泰山路交汇处悦山国际I栋施工现场;
第六条:丙方负责将产品运到工地,乙方负责现场装卸与保管,本品需放在干燥通风处放置,防水防油;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货到乙方工地付货款的90%,余款于第二年采暖期结束支付(20xx年4月30日);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建筑施工合同(HK08-005)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中质量保修期结束,合同三方无异议,合同自动解除;
第九条:丙方在乙方施工现场派驻现场技术员对抹灰墙面基层及掺有防裂粉的抹灰砂浆进行验收合格后,乙方严格按照丙方现场技术人员指导施工。
丙方保证乙方在抹灰过程中,现场代表指导必须全程跟踪监督指导,如发现乙方未按丙方现场代表指导施工,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项目部技术人员,并对未按要求施工的部位进行确认并形成书面记录(乙丙双方同时确认,确认单一式两份),如该部分出现质量问题,丙方可不负责。
第十条:违约责任:乙方保证抹灰的主材合格(水泥、砂子以材料二次复试为准),如因掺有防裂粉的抹灰砂浆而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如龟裂、空鼓现象),全部由丙方承担由此所产生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丙方阻裂手砂浆防裂粉宣传资料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丙方代表(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甲方代表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联系电话: 丙方代表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本合同一式三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供货单位各1份
篇15: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在京住所地通讯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乡镇______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终止。
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担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种)上岗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甲方应当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四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六条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______元,试用期满后日工资为_____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_____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手续,并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八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擅自停工等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安排的;
篇16:建筑行业劳动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 址:
性 质: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安徽省劳动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三)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岗位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 岗位工作,担任 职务,具体工作内容为: 。
(二)甲方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劳动定额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任务;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报酬
(一)岗位工资:乙方的岗位工资标准为 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岗位调整,按原有的工资标准执行。
(二)奖金:按月根据完成工作任务的优劣其他工资形式。具体办法在本合同第十条中明确。
(三)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者拖欠。
(四)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乙方工资。
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社会保险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甲乙双方均按统筹地区规定的费率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二)福利待遇
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停工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费等,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工作时间
1、标准工作制:乙方每天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
2、不定时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超过部分按加班加点计发工资。
3、综合计算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超过部分按加班加点计发工资,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节日假、公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因施工生产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长工时、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三)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需的劳动工具、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切实保障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可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劳动纪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二)乙方在合同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条件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失效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劳动规章制度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经考核不能胜任本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六)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职工而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须按国家、省有关企业经济性裁员规定所确定的程序进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五)、(六)项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的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的;
4、甲方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5、甲方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
6、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九)除上述第(八)项规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超过30日甲方应当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的;
2、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4、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没有提前30日通知对方或通知时间不足的,应当按相差的天数,以解除或终止合同前一个月的日平均工作为标准,支付赔偿金给对方。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1、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2、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出现本条第2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金与赔偿
(一)有关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政策与标准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赔偿费用: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赔偿费用;
2、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赔偿费用。
(三)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四)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第五项第一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五)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六)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二)其他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十三、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和省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7:建筑工程包工包料施工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位于建筑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特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工程内容:除本工程所需的商砼及钢材两项材料由甲方自行采购至工地外,其余所有本工程施工图中包含的内容由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卫生承包施工。。
四、工程造价:本工程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单价元,工程总造价。
五、付款方式:甲方按工程进度,在每月底按已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余款在本工程全面竣工并做好卫生清理后,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保修期满后,退还质保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工程质量并负责工地上与周边的一切协调工作。本工程在施工合同签订后,本工程的工伤保险由乙方自行购买,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在施工期间,甲方必须保证工程款的按时支付,如果由于工程款的拖欠,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合同工期:有效天气为能超出陆个月,如在超期陆个月后再超期,每超期一天,甲方惩罚乙方壹仟元人民币,以此类推。
八、保修责任:按国家规定执行,在保修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派人到场维修,否则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篇18:建筑材料简易买卖合同模板
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标的、数量和价款
合同暂定总价:人民币 ( )
二、质量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GB/T9846.3-88执行及其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三、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按照>及相关的产品质量标准规定执行,法律及规范没有规定的,按产品质量证明书的质量保证期限为准。 四、随货必备的技术资料:甲方应提供产品质量符合有关规范标准的书面证明资料、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产品合格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加盖公章。
五、标的物所有权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风险转移:送达乙方承建的 工程(以下均简称“乙方工程”)现场验收合格时转移。
六、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按实际合格数量验收。
七、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甲方送货至乙方工程施工现场,运输费用及上下车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指定收货人为 ,结算票据以其签字为结算依据。
八、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货到现场5日内检验完毕,标准按合同第二条执行;乙方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的,乙方有权将产品送国家相关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有关检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检验不合格,则由甲方承担一切费用,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九、结算方式、时间及付款
9.1 若所购货物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能够在签订本合同时确定详细数量和金额的,自货物按本合同约定交验给乙方后,每月20日甲乙双方进行对账,对账结束后10日内支付上月货款的 %,余款在用砖结束后两个月内付清。
9.2若所购货物甲乙双方约定按实际供货量结算的,选择下列第( 1 )项执行:
9.2.1由乙方项目负责人及材料保管人员办理上述材料结算单,并由甲方签字,甲方每次供材料达到 10 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时支付材料款的70%,尾款到本项目外墙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之后1个月之内结清剩余款项。甲方提供税务发票后,10日内乙方支付款项。
9.2.2双方其他约定: 检测送检费用由甲方自理。
9.3甲乙双方的材料结算书须加盖乙方或乙方授权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的公章才有效。
9.4如因乙方工程被业主拖欠工程款导致乙方不能按约支付甲方货款,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追索业主拖欠工程款的工作并且不得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在合同履行中,乙方发现甲方供应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和供货时间等不符合合同规定以及乙方要求的,乙方享有合同单方解除权,并可继续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1.1甲方违反合同、报价表或投标书约定提供产品,或提供不合格产品的,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有权要求退货并收回已支付的货款,同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11.2甲方要求乙方付款时应首先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和请求付款的书面申请,否则,乙方有权暂缓支付货款并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1.3甲、乙双方每一次结算后,双方同意:
11.3.1乙方接收甲方每次提供合法的货款发票和付款申请后在6个月内未按时付款的,乙方不向甲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1.3.2乙方接收甲方每次提供合法的货款发票和付款申请后支付货款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乙方向甲方只承担未按约付款额度每年4%的违约金。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由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方一 份,乙方 三 份。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15.1甲方保证对其所供应的材料不受任何第三人所有权、他物权和知识产权的追索,拥有合法的经销权或特许经销权,否则甲方将承担因此给乙方带来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15.2甲方声明:本合同签订之时,甲方已经知悉本批货物将用于乙方承建的 ,因此,本合同中涉及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给该乙方工程项目造成的损失、乙方对建设单位承担的赔偿金、因涉及诉讼或仲裁而支付的诉讼或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等。
15.3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产品质量法》、《环境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15.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账 号: 开 户 行: 经 办 人:
电 话: 电 话: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19:个人建筑塔吊短期租赁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第一条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冲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违约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承租方:鉴证意见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经办人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鉴证机关
电挂:电挂: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年月日
有效日期至年月日
篇20:2025年建筑工地实习总结范文_实习报告_网
实习总结
实习对于我们这些步入大学不久的学生有那么一点陌生,在我十几年的学生生涯中并没有实习的经历。但是我非常荣幸,在我大学的第一个暑假里,作为一名实习生来到了建筑工地。这是我第一次实习,他将全面检验我各方面的能力:学习、心里、身体、思想等。就像一块试金石检验我能否将所学理论用到实践中去,关系到我将来能否顺利的立足于这个充满挑战的社会,也是我建立信心的所在。所以我将投入百分之百的努力。
在这两个月的实习学习中,使我掌握了的关于建筑方面的实际知识,将理论知识全面的融于实际工作中,使我更好的得到了锻炼。6月28日,来到了位于武昌区复兴路综合服务中心项目部,开始了我的实习生活。
一、工程简介
该工程是由中核中原建设公司负责承建的高层住宅楼,设计标高达到104.27m。我在实习工作中是武汉江南建设公司的一员,主要负责监理公司的日常工作检查、文件、图纸、旁站等工作。
二、主体框架混泥土工程
㈠、模板:模板安装前要进行放线等工作,虽然这些工作是由施工方去完成,但经过两个月的实习,也基本掌握了防线的工序。
首先:引测建筑的边柱,墙轴线,平以该轴线为起点,引出各条轴线。模板放线时,根据施工图用墨线弹出模板的中心线和边线,墙模板要弹出模板的边线和外侧控制线,以便于模板安装和校正。
其次:用全站仪把建筑水平标高根据实际标高的要求,直接引测到模板安装位置。模板垫底部位应预先找平,杂物清理干净,以保证模板位置正确,防止模板底部漏浆或混泥土成形后烂根。
最后:将下层已经拆除的模板运到高层按编号、形状进行立模,立模前模板应涂刷脱模剂。
㈡、钢筋:本工程框架配筋采用平法标注,梁筋、柱筋、板筋、箍筋等均参照国家建筑设计图集03g101-1。
㈢、混泥土浇筑工程
混凝土质量的好坏,既对结构物的安全,也对结构物的造价有很大影响,因此在施工中我们必须对混凝土的施工质量有足够的重视。
由于工地上对混泥土的使用量大、所以混泥土是由专业的搅拌站运送过来,并由地泵、布料机运送到梁板上进行浇筑。砼浇筑以前由施工单位主管技术部门、工长组织有关人员对出盘混凝土的坍落度、和易性等进行鉴定,检查是否符合配合比通知单要求。
在监理工作中,对混泥土的浇灌工序也是相当重视,每次都有专人进行旁站,旁站的情况包括:检查砼料单、旁站浇筑过程、控制浇筑时间、督促振捣到位、并做混泥土强度试块。
㈣、混泥土养护工程:混凝土常见的裂缝,大多数是不同深度的表面裂缝,其主要原因是温度梯度造成寒冷地区的温度骤降也容易形成裂缝。振捣不到位也严重影响砼浇筑质量。
混凝土早期养护,主要目的在于保持适宜的温湿条件,以达到两个方面的效果:一方面使混凝土免受不利温、湿度变形的侵袭,防止有害的冷缩和干缩。另一方面使水泥固水化作用顺利进行,以期达到设计的强度和抗裂能力。因此混凝土浇筑后的最初几天是养护的关键时期,在施工中应切实重视起来。
三、内容总结
在对本工程主体的监理过程中,熟悉并了解到很多内容:
㈠、房屋构造:1、了解建筑物的结构形式、构造特点、建筑作法、承重方式、施工方式、抗震等级及基础类型、构造形式及施工方法;2、了解建筑物的墙体类型、结构布置、细部构造及施工特点;3、了解该建筑物板、梁、柱等的类型,配筋方式及其与墙、梁的连接构造、楼地面、屋面构造及顶蓬构造特点;4、了解建筑的楼梯、阳台等的详细构造、建筑装修构造。
㈡、建筑材料:了解水泥、砖、砂、石子、钢筋等主要材料的规格、标号、特性及使用要求;
2、了解混凝土、砂浆的配合比、标号、生产工艺所用设备以及养护要求;
3、了解各种钢筋加工及有关装饰材料的情况。
㈢、建筑施工了解各施工工种的工艺过程,生产特点以及各工种之间的配合及穿插作业情况;
2、砖混结构施工工序,现浇构件的施工工序;
3、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的施工配合及工序要求。
四、图纸、文件
对于学建筑的我们来说,认识图纸是非常重要的,这是一定要会而且必须要懂的知识,两个月的实习期,我接触了很多的图纸:墙柱平法施工图、梁板平法施工图、结构平面图、水电安装图、局部大样图……
渐渐的已经熟悉了那些建筑的蓝色图纸。
实习期间也运用学校所学的基础autocad知识,为建筑方案画过几张图纸。从轴线到墙体的实线,到局部的虚线,等各种编号、标号,一步步的完成着,并结合设计说明完成了上级布置下的任务。
作为建筑监理公司的一员,还得参加每周举行的监理例会,并做记录,整理成文件下发到各单位。其次、在监理公司呆久了,对监理公司的制度、职权有一定的了解,了解了什么是工程师联系单、工程确认单、检查通报,知道暂停令的书写格式,明白罚款单的书写规格等等。
五、其他
在实习期间,也充实自己的理论知识,并没有放下自己的课程。利用空闲时间预习了我们在以后将学到的书,包括《建筑房屋学》、《建筑力学》、《施工管理与实务》。还研究过《国标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3g101-1》、《国标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6g901-1》、《建筑设计autocad》、《监理资料》等书。
不实践很多问题都考虑不到,实践后才知道什么情况都可能遇到,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本次实习中比较严重的问题有以下几个
问题一:对理论知识掌握不够扎实,某些概念都很模糊。
问题二:对于最新的施工规范不知道,致使不能很快的判断出施工的对错。
问题三:对于一些施工顺序还不太明了,对每一个施工过程的操作不了解。
首先本此实习最大的收获就是学会了适应环境。未去工地之前我从没想象过两个月的实习我能坚持下来。但是通过这次实习我适应了这种工地生活。虽说以后不一定去工地工作,但有了这段时间的锻炼,不论以后做什么工作心中都有了一种吃苦耐劳的毅力,也学会了适应环境。
其次,通过这次实习使我对工程方面的有关知识在实际上有了更深一些的了解。应该说在学校学习再多的专业知识也只是理论上的,与实际还是有点差别的。这次实习对在结构上哪些地方须考虑施工时的安全问题,在绘图时哪些地方该考虑实际施工中的问题。到即能施工又符合规范要求,达到设计、施工标准化。没有这次实习也许绘图只是用书本上的照搬照画,不会考虑太多的问题,更不可能想到自己的设计是否能施工。工地虽苦,但能学的是一些现实东西,锻炼的是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实习结束后好好总结一下,首先,通过两个月的实习,通过实践,使我学到了很多实践知识。所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通过旁站,使我近距离的观察了整个主体建筑的构造过程,学到了很多很适用的具体施工知识,这些知识往往是我在学校很少接触,很少注意的,但又是十分重要基础的知识。
大学生活是紧张而又充满期望的日子,学习的闲暇时总是憧憬着背起行囊,远离亲人朋友以及师长护佑,去走真正属于自己的路。然而当我们终于可以像刚刚长满羽毛的雏鹰般离开长者们搭建好的巢穴,独自一人走上社会工作这个大舞台时,却发现人生的道路原来是如此的坎坷不平,任何人的成功都是经历一番狂风暴雨的。短短两个月的实习生活中,让我学会了不少东西,会对我以后工作有很大帮助的,这是我人生的第一次走入社会,第一次走向工作,感觉生活真的很不容易。
实习实质是毕业前的模拟演练,在即将走向社会,踏上工作岗位之即,这样的磨砺很重要。希望人生能由此延展开来,真正使所学所想有用武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