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住房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协议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同编号:
邯郸市XX公司
第一条 :1、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2、 编制报价单以《邯郸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 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3、 合同报价单应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为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 施工图纸及室内环境设计
1 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1.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2、双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图案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的要求。
第三条 甲方工作
3.1 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原则。
3.2 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3.3 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3.4 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3.5 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间的关系。
3.6 不得有下列为:
(1) 禁止随意改动房屋主休和承重结构。
(2) 禁止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 禁止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彻底、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 禁止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3.7 凡必须涉及3.6款的施工项目,房屋产权人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3.8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3.9 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并签字认同。
第四条 乙方工作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报价单上所有施工项目。
4.2 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管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到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4.3 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
4.4 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尊重期民族风俗习惯。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并由甲方签字认同。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六条 材料供应
6.1 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科方式和内容进提供。
(1) 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 应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签字备案。
(3) 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十种《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和经行政部门批准具备有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部门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4) 如双方对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其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保管和质量控制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他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顺延。
7.3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应顺延。
7.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7.5 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八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8.1 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材料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 材料验收;
(2) 隐蔽工程验收;
(3) 竣工验收。
8.2 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
8.3 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8.4 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8.5 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8.6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水漏工程保修期为五年;水电保修期为五年。
第九年 工程款支付方式
9.1 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2 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门、窗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9.3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9.4 工程款全部结算后,乙方向甲方开盖章收据为工程主要凭证。、
9.5 工程款支付次数变更(注此条款仅用于合同金额大于壹拾万元合同)。由原三次结算工程款变更为四次;第一次,开工三日前付合同总价款60%;第二次,水、电,木作基础工程完工付合同总价款35%,第三次,水、木工、电工、瓦工全部完工付增减项部份价款;第四次,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款5%。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0.2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0.3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支付第二、第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 向 人民法院起诉;
(2)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附则
12.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
12.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2.3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2.4 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2.5 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2.6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场主办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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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大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发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按照《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
1.2?工程内容:房屋间数_________室_________厅;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3?承包范围:_________
1.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5?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_________日。
第2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2.1?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2.2?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_________%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_________。
(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3)成本加酬金:_________
2.3?工程预付款: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____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_________。
2.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_________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_________
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4条?发包人工作
4.1?指派_________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2?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4?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4.5?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4.6?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5条?承包人工作
5.1?指派_________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5.2?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3?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4?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5?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6?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6条?材料供应
6.1?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6.2?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6.3?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7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7.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3?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7.4?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8.1?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_________标准(可选择优良或合格)。
8.2?优良工程等级增加的经济支出_________。
8.3?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8.4?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8.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8.6?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9条?工程变更
9.1?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9.2?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第10条?竣工结算
10.1?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发包人接到竣工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
10.2?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双方签字,三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11条?工程保修
11.1?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第12条?违约责任
12.1?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_________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12.2?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_________元违约金。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_________%。
12.3?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2.4?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12.5?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6?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12.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8?双方约定其它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13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大连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不可抗力
14.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_________。
第15条?______________。
第16条?合同生效
16.1?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17条?合同份数
17.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
第18条?合同备案、鉴证
18.1?合同备案、鉴证:发包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第19条?其它约定_________。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2: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2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方案或作法说明壹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要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洁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增加工程量的双方需在现场核查并签证。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 设计变更和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报告之日起,三天内不组织人员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5.4、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和安全事故,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7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3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
拨款分3分进行拨 款金 额
材料、工人进场施工
工程竣工验收完毕
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
第7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件),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乙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8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有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乙方提供的图纸和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如乙甲方对图纸进行修改, 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9条 违约责任和保修责任
9.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 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3、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9.4、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5%,用于保修期间的维修开支,若无维修一年后退还给施工方。
第10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 附 则
11.1、 本合同一式 份, 双方各执 份。
11.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1.3、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 话: 电 话: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名: 户名: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3:无锡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北京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发包方(简称甲方):(业主)联络方式:
承包方(简称乙方):(施工工程队负责人)
身份证:联络方式:
家庭住址:家庭固定电话:
第一条工程概况
1.装潢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钢筋混凝土;房型____房____厅____套,建筑面积约____平方米。
3.承包方式:清包工。
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窗套门套的制作,地砖、瓷砖铺贴,吊顶安装,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安装,储藏室、家具打造,清洁工程,搬运工程等其他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关于搬运工程的补充约定: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承诺在免费的前提下尽力要求装修材料供应商将装修材料送货至甲方房屋内。但如遇材料供应商坚持只负责送货到甲方住宅楼下的情况,则乙方负责将该等装修材料搬运到房屋内)。
5.总价款:¥_约____元(包括清洁费和搬运费),大写(人民币):_____元整_。
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承担的装修工程中涉及的人工。如甲方决定对该房屋初定装修工程项目进行变更,包含增加或删减,该总价款不做变更。
6.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工期_约____天(以上规定工期为指导工期,为保证施工质量,原则上不少于以上工期,也不应超过工期15天。如遇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等问题,则相应顺延竣工日期)。另,如双方经过协商,对工期的延长达成一致意见,则按达成的统一意见执行(如延长工期后遇春节假期,甲方允许乙方春节期间停工____至____天)。
第二条关于乙方职责的约定
1.乙方(即)在装修期间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提供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和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担的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只针对乙方(即)提出赔偿。
2.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需保证全程在现场进行施工和管理(陪同甲方进行材料选购除外。如遇特殊情况,需与甲方协商并且获得认可)。
3.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
第三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全部工程用装修材料均由甲方提供,装修施工设备、工具由乙方提供。
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必须负责进行材料的搬运上楼工作。
4.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误,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5-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错误过大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或者由乙方负责运输退回供应商。
5.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协议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甲方聘请设计师进行设计,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及特别要求(具体内容见参见设计施工图纸)。乙方负责按有关行业规定进行施工。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6.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如橱柜防火门,台面,ppr水管等),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7.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参照北京市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8.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确认手续(见附件三《工程竣工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9.工程保修期三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可酌情收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负责长期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直至甲方重新进行该房屋的装修工程。
第五条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见上述第三条)及与乙方协商,且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见附件一),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施工。
3.乙方应注意煤气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类安全保证,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员注意安全,产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经双方认可,工程款付款时间表如下: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时间│付款比例│金额│
│协议签订完毕,正式开工十日内│10%│元│
│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10%│元│
│完成木工、瓷砖铺贴等工程,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20%│元│
│完成粉刷和油漆工程,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20%│元│
│完成安装,清洁工程,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10%│元│
│竣工验收,甲方验收通过当天│20%│元│
│保修尾款,甲方入住后____月内│10%│元│
│合计│100%│元│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于《工程付款确认单》签字确认(见附件四)。
第七条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当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召集的现场交底。
(2)全权负责协议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更换人员,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50元违约金。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付款的,逾期部分在逾期期间按同期活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50元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5.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协议约定向:
-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协议协议,解除本协议。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中止协议,而无需获得乙方的认可。
第十一条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1_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1_套,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协议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协议一式_2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协议附件
附件一: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略)
附件二:设计施工图纸及要求(略)
附件三:工程竣工验收单
附件四:工程付款确认单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住址:住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北京
附件三:
工程竣工验收单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日期│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检验签名│
││名称├───────┬───────┬────┤│
│││合格│不合格│补验││
│验收意见│甲方:乙方:│
│整体工程││
注:(1)分项检验评定:合格打"√",不合格打"×",补验合格打"√"并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四:
工程付款确认单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日期│金额│双方签字│
│1││元││
│2││元││
│3││元││
│4││元││
│5││元││
│6││元││
│7││元││
│8││元││
│合计││元││
篇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
【发文编号】GF—20__—0207
全文
合同编号:______
发包人: 承包人:
住所: 住所:
委托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
电话:法定代表人: 电话:
BP机号: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4.1 开工前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
| 支付次数 | 支付时间 | 支付金额 |
|------|--------|--------|
篇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
1.2开工日期: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
总日历工期天数:______
1.3质量等级:______
1.4合同价款:______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3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3.1合同语言:______
3.2适用标准、规范:______
3.3适用法律、法规:______
第4条、图纸
4.1图纸提供日期:______
4.2图纸提供套数:______
4.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______
第5条、甲方代表
5.1甲方代表姓名和职称(职务):______
5.2甲方赋予甲方代表的职权:______
5.3甲方代表委派人员的名单及责任范围:______
第6条、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6.1监理单位名称:______
6.2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称:______
6.3总监理工程师职责:______
第7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8条、甲方工作
8.1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______
8.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
8.3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______
8.4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______
8.5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
8.6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
8.7向乙方提供的设施内容:______
第9条、乙方工作
9.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______
9.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______
9.3施工场地防护工作的要求:______
9.4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______
9.5符合施工场地规定的要求:______
9.6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措施:______
9.7建筑成品保护的措施:______
第10条、进度计划
10.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
10.2甲方代表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
第11条、延期开工
第12条、暂停施工
第13条、工期延误
第14条、工期提前
第15条、工程样板
15.1对工程样板间的要求:
第16条、检查和返工
第17条、工程质量等级
17.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追加合同价款:______
17.2质量评定部门名称:______
第18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1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______
第19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20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20.1合同价款形式(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合同、可调价格合同等):______
20.2调整的方式:______
第21条、工程预付款
21.1预付工程款总金额:______
21.2预付时间和比例:______
21.3扣回时间和比例:______
21.4甲方不按时付款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
第22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2.1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______
第23条、工程款支付
23.1工程款支付方式:______
23.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______
23.3甲方违约的责任:______
第24条、材料样品或样本
第25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5.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______
第26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27条、材料试验
第28条、甲方变更设计
第29条、乙方变更设计
第30条、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第31条、确定变更价款
第32条、竣工验收
32.1乙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______
32.2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和份数:______
第33条、竣工结算
33.1结算方式:______
33.2乙方提供结算报告的时间:______
33.3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______
33.4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______
33.5甲方违约的责任:______
第34条、保修
34.1保修内容、范围:______
34.2保修期限:______
34.3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______
34.4保修金利息:______
第35条、争议
35.1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36条、违约
36.1违约的处理:______
36.2违约金的数额:______
36.3损失的计算方法:______
36.4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______
第37条、索赔
第38条、安全施工
第39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
第40条、不可抗力
40.1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______
第41条、保险
第42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43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43.1合同生效日期:______
第44条、合同份数
44.1合同副本份数:______
44.2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______
44.3合同制订费用: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代理人:______ 代理人:______
电话: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传真: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 帐号: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鉴(公)证意见:______
经办人:______
鉴(公)证机关(盖章):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篇6: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4、工程面积:
5、工程期限:
本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第二条、工程项目价款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
2、报价单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表》。
第三条、工程图纸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四条、材料供应
本工程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经甲方按预算材料及乙方提供的样品标准验收,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对与甲方认可的材料,乙方使用后,如甲方提出更换或提高标准,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而增加的施工工费及材料费。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按项目报价执行。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_____次,按下面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1)工地开工前付_____元。
(2)工程进行一半时付_____元。
(3)工程结束付_____元。
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_____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第六条、工程工期
1、甲方要求比合同范X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2、在
1、条件下,本工程合同范X施工期约定为______工作日。
3、本工程合同范X约定施工期以收到
第一期工程款当天起计算_____工作日。
4、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5、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6、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七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
2、本工程以施工图纸、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特殊施工做法及质量标准、设计变更和______省地方标准《______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3、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6、甲方对工程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乙方工程部反映投诉,以免给双方造成更大的返工或损失。
乙方工程部电话:_______。
7、乙方自检合格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材料进场的验收、各个节点完工的验收,由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甲方若不能按约定日期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
第三人进行验收确认,且甲方认可该验收结果。甲方未按约定日期参加验收且未委托
第三人进行验收,延误工期由甲方承担。
8、工程内容全部施工完毕后,乙方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____日内须参加验收,若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参加验收,视为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提供工程质量合格证明(含试水记录)和
第三方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合格证书。
甲方对室内空气质量有异议时,可请有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单位予以认证并自负费用;若检测不达标则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还需负责治理工作及承担治理费。(由于甲供材料、配饰等原因引起的由甲方承担所有费用)。
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提交水电隐蔽工程图。双方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双方未办理竣工合格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或更换钥匙视同验收合格;甲方确需提前入住的,由双方以其他事项书面约定。
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且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甲方可先行入住。
第八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1、因甲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因乙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维修责任
本合同工程验收交付之日起,乙方负责为期________年的保修(凭签发的工程保修单为准),保修范围:乙方所装修项目应有的质量保证。属甲方人为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的质量问题,及甲方自行装修项目或自购材料装修项目,导致质量问题的则不在保修范畴之内。
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第十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______%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范X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本合同范X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合同范X签约地人民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施工图纸共_____张
2、装修预算书(经甲乙方共同签字确认)共_____页
3、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5、其他:本合同共_____页
(附件)
______________工程装修预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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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合计
材料及共计说明(包括备注)
发包方(签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签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_______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金额单位:________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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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单位
品种
规格
数量
单价
金额
供应时间
供应至的地点
发包方(签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签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江苏省住宅装饰工程施工合同格式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和义务,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条款。
一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期限
1、经双方协定:工程总工期为_____天,自20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20___年___月___日竣工验收。
2、乙方在开工的前一天以电话或书面的形式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 3、在施工期间,如遇如下列情况,工期相应延长
(1)甲方不能提供场地,水电,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的。
(2)遇雨天不能做工的要按实际天数顺延。
(3)不在承包范围内临时增加的项目,或者较大的设计变更而影响施工进度的.要相应的延长天数。
(4)在施工中如停电,停水四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四小时以上,影响施工的。
(5)甲方未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内支付进度款,影响施工进度的。
(6)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施工的。(如甲方未能确定图纸或有关部门协商不好的情况下)
三、 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有关建筑装修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和物业管理部们的监督。
2、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半成品或成品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并根据合同约定和甲方指定品牌材料施工,进场需甲方签字方可使用。
四、 工程款支付方式与结算
1、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应支付总造价的30%备料款,约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水电进场支付总造价的60%款,约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木工进场支付总造价的80%款,约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油漆进场支付总造价的95%款,约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5%余款验收后全部付清。
2如甲方未能如期付款,造成工程工期延期,由甲方自行负责。 五、 双方约定事项
(1)工程的设计方案及图纸由乙方供,(除全国加盟店、连锁店、及客户已有图纸外)待甲方签字后方可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要修改或变更设计内容、所发生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需要甲方签字确定方能生效),若没有增加的费用则以实数结清。
(2)甲方负责提供水、电等到位,乙方方可施工。
(3)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做好与施工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如城管、
消防等),在施工过程中,如有物业部门或相关部门要求办理的相关施工证件或者押金之类费用应由甲方负责办理。(属乙方范围的乙方自理)。
(4)工程验收交付使用后,因甲方未能按照消防,用电等规范使用而发生意外事故,不属于乙方责任及保修范围。
(5)保修期限一年,在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保修。(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或是人为损坏的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6)工程竣工经双方验收签字后,甲方方可使用。
(7)工程结算是按照合同签定的单价和工程实际发生的数量(包括增加的项目)结算。(预算表上的数量只作为参考数)
六、 违约责任
1、 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或使用不合格材料、达不到环保要求,造成返工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要服从甲方监督,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符合环保要求。
(3)乙方在工程完工后的第一天需通知甲方验收,并附带验收单一份。
(4)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工,甲方有权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按工程款的千分之五,0.005%每天收取)
2、 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负责乙方施工现场的用电,水及材料的存放场所。
(2)甲方在乙方送达材料验收单一天后未签字,视为材料合格。
(3)甲方在乙方工程验收通知单送达三天后不进行验收的,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4)工程未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5)甲方如在工程施工中需要变更图纸、和增加项目、价格的变动,甲方需要在变更图纸和增加项目表上,和价格表上签字,否则乙方视为甲方同意。
(6)甲方在中途未能按照合同支付款项,乙方有权停工如造成有关损失,责任有甲方承担并要求赔偿损失。
(7)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需在七天内支付剩下余款,如未能按时支付,造成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所带来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并有权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按工程总额千分之五,即0.005%每天)
(8)如遇特殊情况未能支付的,甲方需签写字条(所欠金额、付款时间)但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内(规定时间为10天)如过期未付,造成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所带来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并有权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按工程总额千分之五,即0.005%每天) 附件
1、本合同一式两份,(附件两份)双方各执一分。
2、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即生效:在工程移交、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工程款后,除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条款期满后,即本条款自动终止。
3、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定补充合同,其补充合同内容,同等生效。
甲方(签章)甲方代表联系电话
乙方(签章)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依照>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 发包人义务
3.1 开工前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3.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 承包人义务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6.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7.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8.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方式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开工前三日
工程进度过半
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 元
支付 元
支付 元
工程进度过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算工程尾款。
8.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8.4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 月(详见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9.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9.5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9.6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11.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1.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1.3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份。
11.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____________(签字)承包人: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9:内墙装饰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合同,供甲乙双方信守:
一、工程概况和工程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酒店装修
2 一楼、四至七楼
二、甲乙双方的一般责任
1、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装修工程所需的相关文件,履行合同的约定的义务;甲方提供乙方装修施工图,由乙方提供施工决算书及相关技术文件,甲方收到通知后72小时未予答复,视认可相关文件约定;(附预算书一份)
2、乙方要求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返工,所造成的工料费由乙方负责,工期不予顺延;
3、甲方在工程中途变更设计,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在分顶工程施工完成后甲方再次变更,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4、施工现场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非乙方造成的原因)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经济补偿;
5、现场施工安全由乙方自行监督;因乙方施工造成的消防和人身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应积极配合施工安全管理,甲方人员违章闯入工地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当事人及甲方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
6、甲方应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的畅通和安全。
7、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较好的施工(周转材料)场地,提供临时设施及用房若干;
8、乙方负责装修工程垃圾的清理、外运由甲方负责。
三、工程工期
1、甲方如要求中途暂停施工,则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2、如发现下列情况竣工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增加和设计变更,凡因甲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维能保证施工需要而影响进度的;
(2)一周内费乙方造成的停水、停电及停工累计48小时以上;
(3)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和其他因素(非乙方负责所造成因素);
(4)合同约定或甲方代表书面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3、乙方如为按约定工期完成,扣罚乙方工程款每天叁佰元整;
4、本工程的开工日期20xx年1月8日起至20xx年7月8日止,工期为180天;
四、合同价未予支付
1、本工程预算总造价约为人民币伍佰壹拾贰万元。
(1)施工进场10天内,支付总工程款的10%计人民币伍拾壹万贰元;
(2)施工进场后60天内,支付总工程款的70%计人民币叁佰伍拾捌万肆仟元;
(3)施工进场后150天内,付总工程款的10%计人民币伍拾壹万贰元;
(4)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乙方提供决算书后,经甲方审计后付总工程款的100%。
(5)保修期限为 贰 年,质量保证金为总工程款的5%,保修期内,由于装修质量所产生的返修费用由甲乙双方承担,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所造成的返修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保修项目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2小时派员修复。
五、承包方式
该工程甲方以包工包料方式发包;项目所需主要原材料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采购,详细项目和材料设备品牌,按预算书和签证单价为依据,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增减项目,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增减工程量计算,价格以签证为准。
六、工程量验收及交付使用
1、该工程竣工后,甲乙双方组织有关人员按图纸、国家规范、预算书项目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应办理相关签证和交接手续。(乙方应提供完整的验收资料正壹份)。
2、工程竣工为经过验收,甲方因工作需要,进驻使用,需与乙方协商进驻后对产品造成的损坏,由甲方自负。
七、争议、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对本工程合同发生争议,原则上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调解无效,可经当地劳动仲裁机构裁定或向 市人民法院起诉。
2、因一方违约,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由违约方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并支付另一方工程总造价的5%违约金。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则工期顺延,并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4、经定期间,甲方未能按期审核完毕并提供审计报告的,这以乙方送交甲方的工程决算书和竣工报告为决算依据。
八、本协议签订后未尽事宜,在施工过程中经双方商议后书面补充,补充部分与该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壹拾贰份,双方各执壹份,附《装饰工程(预)算书》。
十、付款方式:公司帐号: ,开户行: ,收取本公司合同所有装修款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大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权益保护法》、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装饰(土建)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及施工图纸)。
1.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部分承包;清包工,甲方负责全部供料的三种方式中,最终确定的方式为:
1.4 工程期限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 甲方责任
2.1 负责到政府相关部门及物业管理部门办理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手续及费用,(乙方应交的物业管理费及保证金除外)。
2.2 负责提供水电为乙方使用。
2.3 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正常施工。
2.4 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工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 批手续,甲方擅自同意乙方拆改,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2.5 负责工程质量检查的进度的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
第三条 乙方责任
3.1 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操作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任务,如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理。
3.2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进行保管保护。
3.3 乙方有责任依法保护合同内的权利,有力对抗外界不正常干扰和排除影响正常施工秩序。
第四条 工程变更
4.1 工程项目如需变更,须双方协商一致,调整有关费用,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工程项目变更单》之后,方可进行,决不可私自更改,否则,后果由私自更改者负责。
第五条 工程工期
5.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任务而影响工期,工期应顺延,使乙方造成的误工,应付误工费。误工按现场实际施工人数计算,误工费按每工日伍拾元收取。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法影响工程质量,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2 因乙方未按约定完成任务而影响工期,工期不应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返工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在三天内整改验收合格。
5.3 因工程变更或外部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工期应顺延。造成乙方误工损失费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6.1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组织验收。办理工程款结算,办理移交手续(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清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工程款付足 %后,余款 %在 天内付清, %留作保质金,在 年内付清。
6.2 工程保修期贰年。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应签署《工程保修单》,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二年,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第七条 工程的价款及结算
7.1 本工程的总造价为人民币 元,总造价以合同(附件一)项目为准,预算表只是作为签定合同的依据。大写(人民币)材料费: ,人工费: 管理肥: ,设计费: 税金(3.14%) ,垃圾清运费:其它费用: ,双方约定,如果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增减部分的工程款按实计算。
7.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每次支付金额占总金额的%包工包料 纯包工
第一次 开工前三日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油漆工进场)
第三次 验收合格后按下约程序注:本表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7.3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单,结算经甲方审定同意的情况下,并签署《工程结算单》。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协商一致解决。
第九条 附则
9.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关于个人装修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按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图纸和预算项目的装修工程内容。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部份材料由甲方提供)
1。5、工期:天。(按甲方通知进场施工当天计,即从年月日起计)
1。6、工程质量:按图纸保质保量施工、符合环保要求、并达到合格等级。
1。7、合同工程价款(人民币大写):(详见预算表)。
第2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作法说明和现场交接交底,交出可施工现场。
2。2、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室内水、电源。
2。3、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办理内部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及其他事宜。
2。4、协调办理有关的手续,解决与乙方施工的牵涉其他有关问题。
2。5、如需要拆改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办理相应手续,协调物业管理公司与装修之间的具体问题。
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作法说明的现场交接,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按甲方要求如期开工。对各班组施工人员作好技术和安全交底。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施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工作。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7、进场前办妥施工人员的工地出入证,接受施工安全教育。
3。8、进场人员必须备齐证件,随时接受甲方及有关人员检查。
3。9、乙方必须做好施工安全措施,施工安全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督促。若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因一方责任,影响工期,一切责任由责任方负责。
4。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能顺延。
4。3、因甲方逾期付款,逾期交场地,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本工程保修期
5。2、甲、乙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如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3、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1、双方商定本工程结算以实际工程量及参考预算单价为准。
6。1、2、在预算项目内有发生施工完成才结算,没有做的项目不结算。
6。1、3、增加的工程项目按甲方签认计算。
6。2、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6。2。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款。
6。2。2、乙方完成,甲方支付%工程款。
6。2。3、乙方完成,甲方支付%工程款。
6。2。4、余款(保修金除外)在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在双方确定结算后天内甲方支付完毕。
6。2。5、乙方以人民币工程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十天内结清。
6。3、本工程项目的增减约定
6。3、1、工程所发生的在预算项目之外的工程项目,均需双方商定并办理签认确定手续,才能进行结算。甲方确定不做的项目不能结算。
第7条有关材料供应的约定
7。1、工程施工所需材料由乙方采购供应至施工现场,如商定需由甲方采购的材料由甲方供应至施工现场。
7。2、甲、乙双方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可进行检验。
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第9条违约责任、争议或纠纷处理
9。1、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9。2、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9。3、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10条附则
10。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接受甲方监督外还应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
10。2、本合同正、副文本各两份,双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效力。
10。3、本合同从双方签订之日起执行至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0。4、附件:《装修工程报价(预算)表》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
篇12: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为了加强对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20xx年9月国家住建部颁发制定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相关范本。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一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
第一部分、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和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地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委托监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合同价款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6.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7.向乙方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和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八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合同价款与调整。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及范围。乙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乙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三条、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付。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字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从计量结果签字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材料样品或样本。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乙方供应材料。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七条、材料试验。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八条、甲方变更设计。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回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九条、乙方变更设计。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乙双方协商分享。
第三十条、设计变更对工程影响。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一条、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在双方协商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有关工期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有异议,按第三十五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二条、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三条、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14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15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五条、争议。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4.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条、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其他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索赔。甲方未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在发出索赔意向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4.甲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批准;
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条、安全施工。乙方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的使用。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实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分摊或分享。
第四十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四十一条、保险。在施工场地内,甲乙双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乙方办理施工场地内自己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当乙方为分包或在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四十二条、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四条、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答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第二部分、协议条款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1.2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工期天数:
1.3质量等级:
1.4合同价款: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3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3.1合同语言:
3.2适用标准、规范:
3.3适用法律、法规:
第4条、图纸
4.1图纸提供日期:
4.2图纸提供套数:
4.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5条、甲方代表
5.1甲方代表姓名和职称(职务):
5.2甲方赋予甲方代表的职权:
5.3甲方代表委派人员的名单及责任范围:
第6条、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6.1监理单位名称:
6.2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称:
6.3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第7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8条、甲方工作
8.1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
8.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8.3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
8.4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
8.5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8.6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7向乙方提供的设施内容:
第9条、乙方工作
9.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9.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9.3施工场地防护工作的要求:
9.4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
9.5符合施工场地规定的要求:
9.6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措施:
9.7建筑成品保护的措施:
第10条、进度计划
10.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0.2甲方代表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
第11条、延期开工
第12条、暂停施工
第13条、工期延误
第14条、工期提前
第15条、工程样板
15.1对工程样板间的要求:
第16条、检查和返工
第17条、工程质量等级
17.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追加合同价款:
17.2质量评定部门名称:( 励志天下 )
第18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1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19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20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20.1合同价款形式(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合同、可调价格合同等):
20.2调整的方式:
第21条、工程预付款
21.1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1.2预付时间和比例:
21.3扣回时间和比例:
21.4甲方不按时付款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22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2.1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23条、工程款支付
23.1工程款支付方式:
23.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23.3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24条、材料样品或样本
第25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5.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26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27条、材料试验
第28条、甲方变更设计
第29条、乙方变更设计
第30条、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第31条、确定变更价款
第32条、竣工验收
32.1乙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
32.2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和份数:
第33条、竣工结算
33.1结算方式:
33.2乙方提供结算报告的时间:
33.3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33.4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
33.5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34条、保修
34.1保修内容、范围:
34.2保修期限:
34.3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34.4保修金利息:
第35条、争议
35.1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36条、违约
36.1违约的处理:
36.2违约金的数额:
36.3损失的计算方法:
36.4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37条、索赔
第38条、安全施工
第39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
第40条、不可抗力
40.1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
第41条、保险
第42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43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43.1合同生效日期:
第44条、合同份数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二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乙种本)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2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折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
| 拨款分 次进行 | 拨款 % | 金 额 |
|----------|-------|------|
| | | |
|----------|-------|------|
| | | |
|----------|-------|------|
| | | |
---------------------------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天内,结清尾款。
第7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9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0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其它约定
第12条、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码:邮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户名:户名: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附表一:工程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
篇13:建筑装修施工合同
第1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补充,修改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1.2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9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0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1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2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3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4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 图纸及作法说明: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用以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及作法说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图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图及相应文字说明).
1.16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7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8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9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0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
1.21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双方约定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 )本合同协议书
( )中标通知书
( )投标书及其附件
( )本合同合同条款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图纸及作法说明
( )工程量清单
(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适用的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碗需使用其他语言文字时双方另行商定).
3.2 本合同文件适用的法律,法规;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地方性法规及相关规定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结合本工程特点,需进一步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地方法规及有关规定:
3.3 适用的标准,规范: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修缮及房屋建筑的标准和规范适用于本工程.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商定需进一步明示的标准和规范:
(1)国家标准,规范:
(2)行业标准,规范:
(3)地方性标准,规范:
3.4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部分有:
应由发包人在 日内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在 日内按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所发生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第4条 图纸及作法说明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内容,时间及套数:
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2 发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的保密要求
0 因采取保密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元,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若违反约定并有确凿证据证明属承包人泄密而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一切损失赔偿.
4.3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及作法说明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外,应将全部图纸及作法说明退还给发包人.
4.4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的承担:
0 4.5 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第5条 工程师
5.1 发包人委托 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工程师性名: 职务: 其职权主要内容:
发包人在实施监理前应将委托监理的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 在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5.3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1)本工程如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工程师的职权不得与监理工程师交叉,其具体职权:(2)本工程如不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应负责本合同的全面履行.
第6条 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0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0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工程师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工程师的职权,履行前任工程师的义务.
第7条 项目经理
7.1 承包人委派的项目经理的姓名:________ 职务:________
0 7.2 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0 7.3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的,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0 7.4 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项目经理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项目经理职权,履行前任项目经理的义务.
0 7.5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第8条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对需要而且可以腾空的建筑物,应在开工前______天将影响施工的障碍物清理完毕.对建筑物内确属不易腾空的设备,家具,陈设等采取相应遮盖保护措施;
(2)向承包人提供出供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及施工通道的范围,要求及时间:
(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煤气,热力,通讯等设备管线的时间,规格,地点及使用要求: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地质和各种管线资料的时间及内容:
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交通等批准手续的名称和时间:
(6)提供确定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的时间:
(7)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设计交底的时间:
0 (8)协调施工场地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其他设备管线的保护及与毗邻的其他单位关系,并负责支付相应费用:
0 (9)协调施工场地内不同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的要求:
0 (10)双方约定由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工作:
8.2 属发包人应完成8.1款的工作,发包人可将其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内容:
并承担相应费用.
8.3 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第9条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成与工程配套设计的内容和提交的时间:
报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此项费用的计算: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的名称和时间:
(3)在腾空后单独由承包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设置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设备,围拦设备,并负责安全保卫,其具体要求:
(4)对不腾空,不停止使用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的建筑物施工,设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设备,围拦设备,并负责安全保卫,其具体要求:
(5)对本工程需夜间施工的具体要求及费用的计取:
(6)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的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需要办理的手续: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但因承包人的责任发生的罚款应由承包人承担;
(7)对施工场地各种管线和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内容要求及费用承担:
凡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罚款或其他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
(8)建筑结构加固,改造,补强,修缮,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等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施工,未经工程师批准,承包人不得随意改变作法;
0 (9)非建筑结构加固,改造,补强,修缮,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必须按照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施工,未经工程师批准,承包人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防火墙,增加荷载,随意改变管线走向等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负担;
(10)已竣工工程尚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成品保护期间,凡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承包人自费给予修复.但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其修复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对成品保护提出的特殊保护要求及费用的承担:
(11)双方约定对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要求:
0 (12)双方约定由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9.2 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 进度计划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师在收到后 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提供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的时间,按单位工程提供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要求:
10.2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条款.
第11条 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 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第12条 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13条 工期延误
13.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和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条款约定提供所得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双方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 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14条 工程竣工
14.1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第15条 工程质量与样板
15.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 双方约定在 制作样板及样板间,作为质量评定验收的实物标准.样板及样板间应按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规定制作,经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共同封存,由发包人承担制作样板及样板间的费用计算:
15.3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16条 检查和返工
16.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第17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问验收的部位:
对上述部位达到验收条件时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或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以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图纸及作法说明等的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18条 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成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19条 工程试车
1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设备及设备管线工程的范围相一致.具体试车的内容及范围:
19.2 设备及设备管线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的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 设备及设备管线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重新维修,拆改及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的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的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和试车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外,试车费用另由发包人承担的计算: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第20条 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房屋修缮及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21条 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22条 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3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经双方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
(1)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风险范围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但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约定为:
(2)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加酬金的构成及计算方法:
(3)可调价合同.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包括下列内容及调整方法:
(a)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的合同价款;
(b)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处公布的价格调整;
(c)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d)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3 双方约定采用可调合同价款的,在双方约定的调整因素发生后14天内,承包人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第24条 工程预付款
24.1 双方约定工程预付款时间: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时间及比例:
24.2 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同期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5条 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图纸及作法说明核实计量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图纸及作法说明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第26条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方式和时间:
按本合同条款第24.1款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进行.
26.2 本合同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合同价款,第33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同期贷款利息.
26.4 发包人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第27条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经双方商定,由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应规定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内(附件二)作为本合同附件.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提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泥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应根据下列情况分别承担责任: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第28条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双方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
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验收.
28.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第29条 材料的样品及样本
29.1 双方约定,双方任何一方采购或提供的下列材料均需提供样品或样本:
29.2 由发包人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需提供指定的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29.3 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认定验收后共同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不符合样品或样本标准的,由供货方承担责任.
第30条 材料试验
30.1 双方约定对下列材料必须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及其他试验(包括防水,冻溶,强度测试等):
(1)属应作防火阻燃试验的材科:
(2)属应作毒性反应试验的材料:
(3)其他应作试验的材料及试验内容:
30.2 由承包人负责组织进行上述各类材料试验,但不具备专业测试条件的可委托
进行试验,试验费用由发包方负担.
30.3 试验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并运至施工场地的,应立即退货或由采购方运出施工场地,由此造成的各种费用支出,由采购方负责.由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经测试不合格,由发包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八,工程变更
第31条 工程设计变更
31.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修缮,装修标准或范围时,发包人应报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及作法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1.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0 31.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及作法说明,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致使发包人因此而直接或间接获得收益,所发生的费用分担和利益的分享应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另行约定.
31.4 工程设计变更,双方均应主动办理变更洽商手续.承包人应按变更洽商的要求实际履行.
第32条 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33条 确定变更价款
33.1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3.2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3.3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3.4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变更价款,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33.5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
33.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工程验收与结算
第34条 竣工验收
34.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的详细内容,时间和份数:
34.2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4.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报告已被认可.
34.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4.5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4.6 双方约定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其验收程序按本合同条款34.1款至34.4款办理.
34.7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支付方法.
34.8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承包人不得交工,发包人也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第35条 竣工结算
35.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价款及本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5.2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5.3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科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5.4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5.5 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第36条 质量保修
36.1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及本市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6.2 双方约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三)的具体时间及要求:
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三)应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违约责任,索赔和争议解决方式
第37条 违约责任
37.1 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条款第24条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条款第26.4条款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条款第35.3款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支付工程结算款,应承担的责任:
(4)发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赔偿承包人损失金额或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分别为:
37.2 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条款第14.2款约定的因承包人不按协议书约定的时间竣工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条款第15.1款约定的因承包人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发包人损失金额成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分别为:
37.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38条 索赔
38.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8.2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条款(3),(4)规定相同.
38.3 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本合同条款38.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第39条 争议解决方式
39.1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9.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第40条 工程分包
40.1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部分工程内容:
分包施工单位为: 承包人应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40.2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40.3 工程分包不能免除承包人任何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0 40.4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第41条 不可抗力
41.1 双方结合本工程对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04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灾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灾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0 41.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因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1.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42条 保险
42.1 被修缮或装修的建筑物,构筑物已办理过人员或财产保险的仍然有效,未办理保险的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被修增或装修建筑物,构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2.2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科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2.3 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2.4 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2.5 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2.6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及相关责任: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及费用:
(2)承包人投保内容及相关责任:
第43条 担保
43.1 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相互提供下列担保,被担保方与担保方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的内容,方式及相关责任为: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的内容,方式及相关责任为:
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3.2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44条 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4.1 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的内容:
发包人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
44.2 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的内容:
经工程师认可,由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44.3 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45条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5.1 文物古建筑施工,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提出保护方案,并征得文物管理部门的批准后实施,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5.2 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45.3 在施工中根据历史文献记载或传说,并经文物管理部门初步认定,施工场地某部位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并要求仔细挖掘时,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因挖掘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在48小时内未予答复,视为同意.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的书面报告,但实际确实挖掘出相应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仍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45.4 施工中发现文物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历史文献记载或传说并经文物管理部门初步认定施工场地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但施工中未能采取挖掘和相应保护措施,致使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受损,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5.5 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第46条 合同解除
46.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6.2 发生本合同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6.3 发生本合同条款第40.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6.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双方约定的其他原因:
46.5 一方依据46.2,46.3,46.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46.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6.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7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合同条款内容做进一步具体化约定,并修改,完善,补充条款如下:
第48条 合同终止
48.1 除本合同条款第36条以外,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8.2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49条 合同份数
49.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一份.
49.2 本合同副本共 份,发包人保存副本 份,承包人保存副本。
篇14: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合同书
现在很多买了房子的业主都会为了省事,把剩下的装修交给装修公司或者一个装修工程队来承包。但是,为了双方的利益不受到伤害跟有一个保障,最好是签订一份装饰工程承包合同来维护各自的利益,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承包合同,希望大家来参考哦 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 ( 简称甲方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 ( 简称乙方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____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
7)92 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 、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 、装饰施工地点:____区 ( 县 ) ______路______弄 ( 村 ) ______号____楼______室。 3 、住房结构:__________房型________房______厅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平方米。 4 、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 、承包方式:__________ ( 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 。 6 、总价款:________元,大写 ( 人民币 ) :__________ 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___ 管理费:___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税金 (
3.41%) :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 、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 、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 、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 、本工程执行 DB08-62-97 《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 DB3130-1999 《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____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本工程由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 ( 详见附件见 ) 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 、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 、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____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 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 ) 。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额 对预算设计认可 签订合同之日 1000 元,
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二至五天 65 % 施工过程中 工期进度过半 30 % 竣工验收 当天 5 %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项目变更表 100 % 注:装饰工程有形市场另有规定的,亦可按市场规定办理。 2 、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3 、工程保修期________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 ( 详见附件七 ) ,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1 、甲方工作: 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或部分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X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 、乙方工作: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指派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 % 支付违约金。 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 %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 ( 包括罚款 ) 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 、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 ( 包括罚款 ) ,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____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 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 、合同经双方签字 ( 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 ) 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___ % 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
1.
2.
3.
4.
5. 十
一、本合同一式 _____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 ( 签章 ) :乙方 ( 签章 ) :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装饰工程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纸》)。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工程期限_____历天,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期以材料进场日
第二天起计算)。
1.6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过程中有增减项目的,由双方协商同意并签名确认后增减该部分费用。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同意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甲方义务
3.1开工前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X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X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如甲方不采取必要保护措施而造成家具、陈X损失的,有甲方自行负责。
3.2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交纳物业管理处和报批的全部费用
3.3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
3.4负责协调乙方与邻里之间、物业管理处之间的关系;
3.5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6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各项工作;
3.7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3.8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所用的自购材料。
第四条乙方义务
4.1指派为乙方驻工地监理,负责本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3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严格按图纸或说明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4保护好原场所室内的家具和陈X,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4.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双方签名确认,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装饰装修工程增减项目单)。
第六条材料的提供
6.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当符合设施要求,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验收后应负责妥善保管。
6.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经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8.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规定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签定本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即元。
第二次:木工进场,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即元。
第三次:扇灰油漆进场,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即元。
第四次:工程完工及竣工验收后,结算完毕,甲方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5%,即元。
8.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算工程尾款。
8.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收据。甲方所支付的工程款,以乙方财务部开出并盖财务专用章收据为准。
8.4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____月
第九条双方责任和工期延误处理
9.1以下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损失由甲方负责,工期应当顺延:
(1)不能提供水、电;
(2)不能保证每天8小时以上工作时间(含加班);
(3)不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设备;
(4)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5)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增加施工项目;
(6)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逾期验收或无故怠于验收;
(8)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9.2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1)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范造成人员伤害的,由乙方负责;
(4)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5)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9.3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受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9.5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6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9.5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第十条关于设计和施工及验收的约定
10.1乙方设计师完成的施工图,必须在商定的时间内会同甲方审图,经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施工。
10.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图纸进行施工(安装)。
10.3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图纸、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的理由、工程部位、时间、材料等。乙方根据变更要求,尽快向甲方提交变更所采取的措施、增减的造价,因停工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材料耗损、费用损失等清单,并报告甲方。甲方收到报告后两天内做出签字答复或协商解决。
10.4隐蔽工程验收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验收期为两天。甲方未按时验收的,乙方可自检后如实填写隐蔽记录,对乙方的自行验收结果,甲方应予以承认。
10.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天内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能验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否则视为甲方通过验收。如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10.6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以及双方协商一致、签名确认的其他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____市装饰协会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1
3.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1
3.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
3.3本合同一式_贰__份,双方各执__壹__份,合同自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正式生效,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1
3.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签字)乙方:东莞XX公司(盖章)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地址:地址:____镇路 电话:电话: 装修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书 合同编号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装饰装修工程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有关事项,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守约。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地点:
1.2 工程内容(附工程设计图纸及文字说明和工程预算书) 装饰内容以图纸和预算为依据,实际施工如有增减应征得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增减部分按实际结算。
1.3 承包方式:经充分协商双方确定为_______________类承包方式。 a类为包工包料b类为包工不包料
1.4根据设计图纸及工程预算书内容和承包方式。 双方确定合同额为 元,金额大写(人民币) 。 设计费为 元,金额大写(人民币) 。
1.5 施工期限:根据国家建设装饰工程工期定额、双方商定。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1.6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
6.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现场场地,电源线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1.
6.2不属于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施变更,提供工程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出于施工无法进行而影响进度。
1.
6.3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而影响正常施工的。
1.
6.4甲方现场负责人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1.
6.5因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而影响施工。
1.
6.6未按合同规定拨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1.
6.7因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甲方义务
3.1 开工前_______________天,为乙方接通施工现场、电、水、交通、负责直协调工作。 施工期间:甲方需派现场负责人会同乙方对隐蔽工程进行24小时检查验收,合格后并签署意见,由乙方保存作为竣工验收依据。
3.2 不拆动原建筑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3 做好及时供应工作,发现材料不足时需立即补足。
3.4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理负责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 乙方义务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4.2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严格执行市(区)县有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协商一致,鉴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 工程验收
6.1 隐蔽工程:甲方需派技术负责人会同乙方对隐蔽工程24小时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并签署意见,由乙方保存作为竣工验修依据。
6.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验收单,逾期即视为该工程验收合格,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第七条 工程款交付方式
7.1
第一次于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_%,即_______元。
7.2
第二次于工程进度的_______%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__%,即______元。
7.3
第三次于工程进度的_____%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即________元。
7.4 工程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填写工程结算清单,____日内付清余款。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2 未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8.3 因单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8.4 甲方未按期支付
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8.5 由于甲方原因,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8.6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8.7 由于乙方原因,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第九条 保修
9.1 本工程保修期为________年,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
9.2 乙方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保修期外的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9.3 人为破坏及外来因素,甲方指定或提供材料的质量原因,自然灾害和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不在保修范围。
第十条 纠纷解决方式 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可以提请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它项目具体规定 1
1.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垃圾清运费(此费用不在工程价内) 1
1.2 工程竣工决算以实际工程量计算为准。 1
1.3 增减项目由双方协商,双方签证为依据。
第十二条 附则 1
2.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1
2.2 甲、乙双方直接鉴定合同,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1
2.3 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和款项结清后自动终止。 1
2.4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签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市(区)县有关签证部门进行签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
2.5 合同的其它附件。 附件
一:装饰装修工程预算书 附件
二: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件
三: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
四: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附件
五:工程结算单 附件
六:工程保修单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条款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盖章)(盖章)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返
篇15: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家庭装饰
甲方: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甲方装饰的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县______路____幢____号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室______厅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工程施工报价单》和图纸。
5、承包采用下列第______种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乙方包清工。
6、本工程由__________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______天,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_______元。如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_____天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计_____元;
木工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元;
油漆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_元;
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甲方工作
1、甲方在开工前,应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登记;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_______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______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赔偿责任。
5、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乙方提供的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均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和防火要求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项的发生。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办法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5、工期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五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元。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期贰年,其中水、电工程保修期为伍年。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才能签订《工程保修单》。
十、纠纷处理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到所在地消费者协会或房产管理部门投诉。当事人也可以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处理:
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1、工程施工报价单
附件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4、工程项目更单
附件5、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6、工程包修单
附件7、施工业务通知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附件一:工程施工报价单
序号
项目
单位
单价
数量
合计金额
工艺做法、用料说明
甲方代表: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或设备
名称
品牌
规格
型号
质量
等级
单位
数量
单价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乙方验收意见
甲方代表: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装饰内容
材料
规格型号
品牌
等级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价
甲方验收意见
甲方代表: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
变更内容
原价格
新价格
增减金额
详细说明
工程原定金额___________元
甲方已付金额___________元
增加工程金额___________元
减项工程金额___________元
金额___________元
结算应付金额___________元
甲方代表: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日期
检验项目名称
检验结果
甲方签名
整体
工程
验收
意见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注:分项检验评分:合格打“√”,不合格打“×”,补验合格打“√”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六:工程保修单
公司名称
保修电话
用户姓名
登记编号
装修房屋地址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现场施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验收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修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维修记录
甲方代表: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贰年,其中水、电工程保修伍年。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本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附件七:施工业务通知单
客户姓名施工地点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施工日期联系电话
序号业务名称具体安排要求
说明:
甲方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合同
项目名称:?设计单位:?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室内装饰设计工作,本着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_____》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装饰工程、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章、条例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名称、设计要求、设计内容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装饰设计范围建筑面积㎡,
4、?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同时做到功能合理、经济、造型新颖、堂皇、满足业主要求的同时提供创意及专业建议。
5、?设计成果及服务范围:
⑴初步设计方案;
⑵彩色效果图3-4张,超出的按¥2,000元/张计算;
⑶施工图一式肆套,电子文件壹套;
⑷协助甲方制定施工招标文件;
⑸提交施工图时,提供现场施工交底工作;
⑹提供现场监理服务,每月1-2次(异地项目参考第⑽条执行);
⑺如果甲方需乙方每周提供3天或以上的设计监理工作,则按¥80元/平米进行_____(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⑻施工图纸包括:设计施工说明、材料表、门表、灯具表、家具表、平面布置图、立面图、地面拼花图、天花布置图、剖面图、主要节点施工大样图、照明点位布置图、插座点位布置图及1份主材料样板(本合同未含的专业有:结构、消防、空调、强弱电系统图、给排水系统图、电梯设备、景观施工图、广告位设计、灯光舞美设计);
⑼提供设计进度表;
⑽若项目不在深圳市范围内且合同总金额超过¥200,000元以上(包含¥200,000元),如果需要乙方人员出差,乙方共提供2次现场监理服务,超出部分按第⑿条执行;
⑾若项目不在深圳市范围内且合同总金额未超过¥200,000元以上(包含¥200,000元),如果需要乙方人员出差,按第⑿条执行;
⑿甲方需提供乙方设计人员出差的相关差旅费,具体标准如下:1、路费:飞机经济舱;2、住宿费:四星级以上酒店;3、膳食补助:200元/天。以上提及的路费与膳食补助款需在乙方设计人员到达甲方现场后,即刻
以现金形式付给设计人员并即时为设计人员预定好住宿房间,反之,路费与膳食补助、住宿费将增加到阶段性设计费里。
第三条?设计_____、付款方式
1、?单价进行计算。
2、?(大写?)
3、?付款方式:
3.1、签约后三个工作日内,付设计费的定金30%,元整。(大写?)
3.2、效果图方案确定后三个工作日内,付设计费的30%,(大写?)
3.3、交施工设计图后三个工作日内,付设计费的35%元整。(大写?)
3.4、余5%部设计费。(大写?)
3.5、以上每项款项都应一次性付清。
3.6、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承担,税率为7%。
4、除设计费外,以下内容由甲方另行支付,但设计方必须提供书面证明:
4.1获取第三方专业服务的费用,比如测绘、测试或消防布局图制作等。
4.2本合同中没有规定但甲方另行提出要求的特殊服务所产生的费用。
4.3除约定提供的设计成果外,甲方另外提出的增印文件费用或增加材料样板将按照打印或制作成本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4.4本合同所附设计范围之外的设计内容双方另行协商计算。
第四条?设计交付时间
1、?第一阶段:自双方所签订合同生效及收到甲方提交的本项目有关资料及文件之日算起开始进入方案设计,
2、?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设计方案经甲方签署确认后的之相关彩色效果图。
3、?第三阶段:在第二阶段设计方案经甲方签署确认后的工程所有施工图。
4、?第四阶段:经双方完成第三阶段工作确认后即开始与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图交底、施工监管以及竣工验收后协助甲方布置室内氛围。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按照各设计阶段协议的规定,按时向乙方提交本项目有关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修改费另行商议。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的审批工作并出示书面确认函。
(3)?甲方有特殊情况,必须终止设计的进行,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付乙方接到通知时已完成部分设计的费用。
(4)?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总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乙方为本合同所设计的图纸保有版权,只供甲方作为本合同指定地点施工专用,甲方不得转让出版或其他用途。
(5)?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付金额千分之十逾期违约金,在甲方付清前一阶段的费用前,乙方有权拒绝提交下一阶段的设计成果,相应的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如甲方延迟付设计款超过十个工作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延迟进度款的双倍设计费。
(6)?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总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则应付清全部设计费。若施工设计图已完成,而工程非因设计原因未能进行时,甲方则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3条”将“第(1)、(2)、(3)、(4)”项设计费应一次付清给乙方。
(7)?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含2次)的设计修改,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工作量增加设计费,设计费另行商议。
(8)?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9)?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10)?凡甲方在设计图纸上签字或付清全部设计费后三天内未提出书面异议者均作为甲方对设计图纸的签收和确认。
2、?乙方责任
(1)?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设计定金,即设计首期款(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编制设计文件,按照设计阶段协议书的规定,按期交付甲方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质量。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设计费的千分之十。
(3)?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及甲方提出的变更意见负责修改补充。
(4)?乙方负责向施工方做设计技术交底,指导工人施工及解释图纸,协助解决施工中提出的技术难题。
(5)?协助甲方选择材料,并帮助甲方监控材料质量。
(6)?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技术经济资料,如有此种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六条?其他
1、?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盖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2、?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参照甲方意见进行修改,以不违反合同规定为原则,在协商基础上达到双方满意。
3、?本合同中所称室内装修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甲方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4、?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或施工企业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或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5、?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议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6、?甲方不得另行委托他人设计,否则乙方凭证明文件,通知甲方解除委托合同,没收已收的设计费用,甲方向乙方赔偿合同总金额双倍的毁约费用,乙方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7、?本合同书系指委托设计,如需施工另行签订施工委托合同书。
8、?甲方订立工程施工合同时,应约束承包方(施工方)服从乙方监督指导工程的进行,
若承包方与乙方有争议,甲方应出面协调,若责任在承包方而导致工程停顿时与乙方无关。若因施工发生困难,要求更改设计时,甲方应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后,修改设计图纸。
9、?甲方在初步设计批准后,不能以设计内容不满意为由拒绝支付设计费,双方应以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10、?本合同书为双方同意签订,双方不得以其他文件提出对本合同书作其他解释。本委托合同书如某一项经双方协商同意无效时,需加盖委托方与设计方的公章,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实施。
1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请深圳市人民法院解决。
12、?如需乙方提供fa票或收据,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供的fa票或收据时,需即时以现金或支票的形式交付给乙方设计款及与所提供fa票等额税率的税金(税金需以现金方式支付)。
13、?甲、乙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按下列通讯地址为准。
甲方:
乙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侨香路香年广场C座702室
14、?若通讯地址有变,应以书面通知对方。
1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所有关于本工程的协议及甲方和乙方认可的来往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7、?本委托合同书双方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条款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篇17: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使 用 说 明 及 释 疑
1、本合同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承、发包住宅装饰装修工程。
2、工程承包方(乙方),必需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依法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格。外地进郑施工企业要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是企业法人下属分支机构,需有企业法人出具的委托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持有有效的法人代表委托证书。
3、工程发包方(甲方),对需装饰住房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已取得拥有合法居住权人的正式委托。对本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具有法定发包权。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达标)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共同验收,签署《工程竣工验收单》确认工程合格后,视为竣工。
6、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7、工程实践证明:垃圾清运、施工环境污染补偿、燃气管网改造、表前水电路改造,以及其它等外部费用由甲方直接给付相关单位或部门可减少工程施工的不必要麻烦。
8、本合同文本不得拆减页,增加条款可另行补充;划线部分必须填写,不得留空。
9、建议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登记备案各一份。
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甲方)名称(业主姓名):________
甲方现居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资质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专业等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处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处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处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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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装饰装修合同样本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____________人民政府第141号《____________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家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
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住房结构:______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承包方式样 :(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
6.本工程由_________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_____天,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 总价款:(大写)____________元(其中:设计费____________元,管理费(______%)元,税金(______%)元)。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计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计天: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计元: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计____________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 甲方工作
1. 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 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消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 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 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 乙方工作
1. 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 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 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 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 甲方提供的材料: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 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经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通讯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的发生。装运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详见附件四),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或工期改变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办法
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杭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 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以书面承认。
6. 工期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七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双方应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预算及图纸等),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______%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______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______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支付违约金。
3.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______乙方支付甲方______元。
4. 甲方未输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
1. 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 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4. 本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十、纠纷处理
住宅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 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篇19:家庭装修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居装修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家庭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址:
1.3 施工内容; 装修预算书中的全部工程项目和内容;
1.4 委托方式:( )包工包料;( )包工部分包料;( )包工不包料;
1.5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1.6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工程合同价款
2.1工程合同预算价款为 元人民币(以工程预算书价格为准)。
2.2工程合同结算价款,由工程预算书中工程项目单价及装修工程实际工程量合计,和装修工程增减工程项目及价格组成。工程竣工后进行结算。
第三条:工 程 监 理
3.1装修工程监理,由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定《工程监理合同》。
3.2委托 监理单位进行装修工程监理,监理单位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 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3.3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配合甲方委托的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把关。
第四条 施工图纸
4.1甲方按照装修设计合同中提交的设计图纸,提交施工图纸给乙方。
第五条 甲方责任及义务
5.1 提供确认图纸和 原始水电线路图纸;
5.2 腾空或部分腾空需装修的房屋,清除影响施工障碍物;
5.3 办理物业管理相关手续,通水通电;
5.4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通道、电梯、消防设备等公共设施的使用和保护;
第六条 乙方责任及义务
6.1 按照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6.2. 提供所需材料清单(含规格、数量)和材料进场时间表;
6.3 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及上岗证复印件;
6.4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6.5.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及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第八条 工期约定及延误
8.1 公休日工期照旧,重要的节假日经协商放假时,工期顺延。
8.3如因甲方提供材料延误或中间工程验收不及时产生停工和误工,竣工时间顺延。
8.4 如非甲、乙双方原因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按累计时间核算,八小时为一个工作日,竣工时间依累计工作日向后顺延。
第九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的约定
9.1 经甲方、乙方及监理工程师协商,并一致同意,分以下阶段验收;
9.2 工程验收依据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签证;
9.3 工程验收依据相关法规和标准为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和深圳市建设局《深圳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9.4 验收合格项目,双方签字确认;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另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第十条:工程支付款
10.1 经双方协商,以如下第 条方式支付工程款:
10.2 支付方式:
10.2.1 甲方按预算金额分四期支付工程款
第十一条 保修条款
11.1 保修前提条件为竣工验收合格和甲方付清尾款;
11.2 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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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装修施工合同范本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签订此装修合同。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 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一条、 工程价款与支付
1.本工程价款计算确定为人民币 万元。决算金额不得超过本金额,超支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2.工程款的拨付:合同签订后付工程造价25%的工程预付款,工程完工支付25%,其余的50%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第二条、 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经协商本工程的质量等级约定为合格。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市技术监督局的要求。
2.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施工图来进行,必须达到效果图的标准,完工后达到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3.工程质量达不到上述要求时,乙方负责无偿返修,直至达到要求,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各种相关费用损失。
第三条: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会审施工图纸,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因甲方原因影响施工工期将相应顺延,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于开工前一周提供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资质证明及工程进度、材料设备计划等施工必备手续,施工过程使用的水、电、汽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原材料,如因使用原材料不合格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无论是否超过保修期,乙方均负责赔偿直接和间接损失。
3.乙方负责施工安全,施工期间因乙方造成的一切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4.合同生效一周内乙方必须进入现场施工,如逾期未进入现场施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返还预付款并按法定标准(1%)支付违约金。
5.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期完工所造成的损失,经甲方确定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后,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竣工验收与保修
1.工程竣工一周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收到竣工资料10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2.工程竣工验收后,按照国家有关保修条例要求在乙方所承包的范围内,工程保修期为一年。
第五条:争议的处理
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请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调解,经调解后如双方未达成协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六条:未尽事宜及补充条款如下:
1.甲方派出人员及监理人员有权对工程进行总体监督,包括
工程质量、材料质量与使用,对违反合同的施工以及施工质量等问题有权提出修改,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对于修改期间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2.随着工程进度情况,乙方应及时整理相应的内业资料并及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验,待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经市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并由乙方办理验收合格手续。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号: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