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关于县市场中介机构存在情况调研报告_情况汇报_网
中介机构是市场机制运行的最主要主体之一,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承担着比较重要的责任。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各类中介机构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据笔者调查,目前我县经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中介机构已经有8大类112家,这还不包括一些未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大量的中介机构的存在,给人们的社会生活经
济活动带来了便利,满足了市场,也满足了人民群众的需求。但是,目前,中介机构市场存在着的一系列问题,对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一定的扰乱,同时也给社会的信用体系建设带来了严重影响。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地加以研究,努力抓好中介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使其规范、健康地发展壮大。
一、当前中介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企不分或事企不分
许多中介机构的服务行为是市场行为,但一些行政因素、行政行为在干扰和妨碍市场行为,致使中介机构不是站在中立的立场上服务,失去了公正性。具体表现在:①部分行业的中介机构还没有完全同行政部门脱挂;有的行政部门的下属单位仍在履行本属中介机构的业务,而一些比较特殊的垄断性行业,只有较少的一、二家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借助行政部门的影响承揽业务,不许他人插手。②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还有在中介机构兼职的情况;业务人员双重身份,既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时又是中介机构从业人员。③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本人或以配偶子女的名义在中介机构入股,参与中介机构的分红;有的以办公场地折合股份,有的以支持中介机构发展的名义直接用现金入股,还有的则以家属子女的名义进行参股。④行政部门在中介机构报销费用,有的甚至直接由中介机构给机关部门发放奖金、福利。⑤机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参加中介机构组织安排的高消费活动,活动的费用由中介机构承担。由于上述一些因素的影响,导致了中介机构同行政部门的千丝万缕的联系。
(二)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
主要表现在:①黑市中介;不注册登记,不交纳税金,无经营执照,无资金场所,从业人员无执业资格,仅凭一张广告,一个电话,或一个简易的招牌从事中介活动。②私下交易;不按行业规则办事,唯金钱是从,有人肯出钱就什么业务都可以做。③超经营范围承揽业务;明明是经核准从事职业介绍的,但房屋出租、二手房销售等等都做。
(三)盲目收费或只收费无相关的服务
表现在:①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不明确,收费存在盲目性。②一些服务项目虽经物价部门核定,但弹性较大。③一些独家经营性的服务项目或垄断性行业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高,或只收费但无相关的服务。
(四)无执业资格或业务水平低
一是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不熟悉不清楚,对相关的行业规定也不熟悉;二是未经上岗培训,也未参加过相关部门及上级组织的学习考试;三是服务效率低,业务不熟练。四是持有效上岗证件、具执业资格者较少。服务不是以质量取胜,而是靠拉关系、找熟人、走后门。
(五)承诺不兑现或弄虚作假
有的中介机构为承揽业务随意承诺,承诺了不兑现;有的业务承揽后半途而废,收取的费用又不退还;有的出具的文书不真实,搞虚假证明、虚假报告,或对被服务的项目、被鉴定的物体本身就不清楚不了解,不进行现场的调查勘测或测定,而是凭借服务对象的授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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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宣化区总工会关于劳动争议相关情况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近几年来,随着国有企业的重组、改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社会各界对《劳动法》的宣传、贯彻,使劳动法律法规不断深入人心,劳动者的维权意识明显增强,企业与劳动者的关系本质上表现为经济利益关系,在这种社会关系中由于企业与劳动者的地位不同、经济取向不同,经常会出现劳动争议。为了解掌握宣化区工会系统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及参与处理劳动争议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不足,研究下一步工作重点,切实发挥工会在劳动争议调处中的作用,我会以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形式开展调研,并积极和区人力与社会保障局、区人民法院等有关单位联系,掌握了宣化区总体情况。现将调研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劳动争议的现状
(一)总体情况和发展趋势
近年来,随着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相继实施,以及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创建活动的开展,劳动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劳动用工逐步规范,劳动关系总体和谐,职工队伍基本稳定,但劳动用工不够规范现象时有发生,劳动争议逐年增多。
(二)基本特征
1、从劳动争议的内容来看: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工伤待遇等经济利益争议案件为多数,少数的是为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就近三年来我会解决劳动争议136件案件来看,其中农民工讨薪、工伤案件44件,企业与职工劳动纠纷案件92件。这些数字都表明劳动争议的焦点都集中到劳动者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上,有些已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2、从劳动者对劳动争议的态度来看:劳动者大多都更具理性化,有的已经能够通过法律咨询,走调解、仲裁、诉讼的路子,能够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3、从处理结果来看:劳动者胜诉率高于用工单位。
(三)劳动争议产生的主要原因
1、用人单位违反法规制度。农民工劳动争议多发的原因主要是建筑市场不规范,违法承包、非法分包现象长期存在造成。企业与职工劳动纠纷主要发生在私企、民营企业、宣钢附企,用人单位劳动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劳动者一旦发生工伤、或用人单位恶意辞退劳动者等情况,职工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有效保护,是此类案件多发的主要原因。
2、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随着全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和《劳动法》的贯彻执行,劳动者能够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遇到问题他们能够通过法定渠道来为自己讨个公道,给个说法,而不是莽撞地进行越级上访。
3、企业工会干部不得力。由于企业工会的作用不能充分发挥,本来是能够由企业工会协助解决的事情,由于机制不完善,工作不到位等因素从而致使劳动争议形成。
二、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典型经验
1、在日常宣传的基础上,创新宣传方式。近三年来,我会利用各种媒体,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我们以区总工会网站为平台,及时发布工会工作信息。同时通过《宣化时政》、宣化区电视台等媒体,大力宣传《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引导广大职工学法、懂法和用法。每年法制宣传日、禁毒日等重点时点,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现场接受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并与有关部门走上街头,进入工厂,深入社区,向职工群众发放维权、治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资料XX0余份。今年,我会利用城区内118块公交车站牌等进行普法宣传。
2、组建高素质有特色的职工维权队伍。目前,我会有一支汇聚了2名具有律师资格的律师,3名大学法学教师,及工会、残联、民政局、司法局、企业法律顾问等10名工作人员。他们以过硬的素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奋战在维护职工权益、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的一线。
在法律援助特别是为农民工讨薪的工作中,我会干部和维权中心的调解员不辞劳苦,多次往返当事人双方,费尽周折,直到双方当事人满意为止。为了说清一个细节,他们有时要跑20多趟,他们的执着也让一些欠薪的老板深受感动,大家表示“为了你们的那份认真,就是砸锅卖铁也要把欠发工人的工资补发了。”面对部分欠薪老板“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的态度,甚至是威逼恐吓,我会干部和维权中心的调解员不但没有退缩,而是挺直腰板、理直气壮地为农民工维权,正是靠着“不达目的誓不休”的执着精神,通过有理、有据的“辩争”,共为上千名农民工拿到了自己用汗水换来的薪水。
3、通过不断探索、创新维权方法。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时间长、成本高的特点,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过程中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探索出向相关责任单位发“协调函”的案件调解方法。即:向相关责任单位说明事实经过及相关法律规定,指出他们的违法侵权行为,要求他们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妥善处理好农民工工资问题,并要求他们在规定期限内给予答复。“协调函”发出后均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使问题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有效解决。以“协调函”调解案件的方法已被作为典型经验在张家口市工会系统全面推广,目前又被部分省、市工会引入推广。
在调解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时,我会尝试各种方式,总结经验,从中找到利于争议双方的简单易懂的沟通方式,设计、印制了“劳动争议调解申请表”,“劳动争议调解通知书”等,简明扼要的表达引起争议的事项。设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室,将《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内容以“用人单位须知”、“劳动者须知”等形式分类制作图板悬挂在调解室墙上。同时设计绘制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执行程序图,为劳动纠纷调解的顺利进行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4、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我会开展的工资集体协商活动,督促企业和职工履行责任、承担义务、践行承诺,实现企业发展、职工受益、社会和谐的目标。企业工会将向企业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并借助职代会特别是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平台,向中小型非公企业延伸,向劳动密集型非公企业地域拓展,扩大工作集体协商覆盖面,充分利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载体,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实行公开,以此可以降低劳动争议发生的几率。
三、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劳动争议基层调解组织机构不健全。一些乡镇和行业适应实际需要设立的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则因法律规定不明确,工作开展缺乏保障,因此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往往没有得到有效地解决,劳动争议基层调解职能弱化。
2、企业工会在调解中的职能有所弱化,作用难以发挥到位。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受制于企业行政,工作处于被动。加之一些用人单位领导对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缺乏正确认识,不重视,不支持,这使得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中的工会代表难以或无法居中调解用人单位和自己所代表的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
3、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人员的调解能力有待提高。影响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用发挥的原因有许多种,如工会在单位的地位不独立,调解人员兼职多、单位的行政部门对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干预过多等,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调解人员的调解水平。
四、加强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1、要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网络。第一,在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和零散人员较多、劳动争议案易发的行业和区域,乡镇、街道总工会应积极建立行业性、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本行业、本区域内未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第二,在乡镇、街道一级,建立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工会组织参加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指导站,加强对企业劳动调解工作的指导,主要负责基层难以解决的群体性、疑难复杂劳动争议案件的调处工作。
2、要加强对调解人员的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对调解工作的认识和调解能力。相关部门定期对劳动争议调解员进行《工会法》、《劳动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定期培训,提高其调解工作能力。其次,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必要的培训,使其对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有正确的认识,要让他们明白劳动争议调解真正的目的不是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作对,而是为了化解企业和职工之间的矛盾,从而达到职工理解企业,企业关爱职工的彼此信任、互利双赢的和谐企业良好氛围。
3、要尽快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预警机制,构筑劳动争议预防体系。第一,企业工会在依法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同时,要大力推动完善劳动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职代会和厂务公开制度,从源头维护职工权益,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第二,在企业内部以工会小组为单位成立预警工作组,各工段、班组设立预警员。对处在萌芽状态的争议案件、可能引发矛盾激化的事件进行疏导,提出解决办法。
篇3:农贸市场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我市公共事业的快速发展,城市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市容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为我市经济快速平稳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但与此同时,仍有诸多待解决的难点问题,尤其是违章建筑的存在,严重影响制约了城市的发展。违章建筑数量较多,分布较广,隐蔽性较强,危害较大,查处时也有相当的难度,如何妥善查处违章建筑也就成了城市管理工作者的工作重点与难点。本文就结合城中区域的实际情况,总结违章建筑的一些特点,阐明违章建筑的危害,分析其产生的深层原因,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案例探讨查处违章建筑时要注意的一些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对策意见。
一、我市城中违章建筑的基本情况
(一)违章建筑的定义
(二)我市违章建筑特点
二、违章建筑的危害
(一)浪费土地资源。违章建筑直接占用了大量的集体土地,甚至是基本农田,侵吞了集体资源,损害集体利益,造成国家资源的低效利用。
(二)提高开发成本。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开发的全面推进,科学合理规划的逐步完善,杂乱无章的违章建筑严重破坏整体规划。
(三)影响依法行政。违章建筑的横行,给国家的土地管理、村镇建设、农民建房管理带来了诸多不利因素,使法律法规得不到有效的贯彻执行,执法的权威产生了负面的影响,
(四)增加安全隐患。由于违章建筑多为简易结构,往往是由几个农民工随便搭建而成,因此,几年后它们都会变成危房,随时都会发生事故;路边的建筑物还会影响视线,造成交通事故。
(五)影响社会稳定。大量违章建筑的出现,影响着我们的居住环境。同时,由于这些建筑物都是未批先建的,到处乱建,达不到技术规范,容易造成邻里纠纷的大量出现,与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背道而驰。
三、违章建筑大量形成的原因
违章建筑上述的这些特点和危害致使它的查处成了工作难点与重点。为了更好的处理相关的违章建设,有必要充分认识违章建筑形成的深层原因。
(一)违章建筑大量产生的根源来讲:经济利益驱动是当事人敢于违法建设的主要原因,经营需要早已代替生活需要成为违章建筑的主要动机。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外来务工人员的大量涌入,租房效益大,而违法的成本又轻,造成了老百姓养猪不如出租的现象。同时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小车子已开进寻常百姓之家,随之也带来了大量车库或备用车库,还有不少家庭的厨房和餐厅也开始搬出主房,这些都产生了许多违章附房。
(二)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不公、处罚不力是违章建筑泛滥的另一个原因。由于判别建筑物是否违反规划,是以详细规划即详规为标准判断的。而在当时,详规要么很粗糙,要么根本没有,人们特别是领导干部中不少人对城乡规划特别是详规的法律效力一无所知,随意变更规划是常见的事。由于没有详规,或虽有详规却得不到严格执行,这就给行政执法机关判定建筑物是否违反规划、是否严重影响规划留下了非常大的自由裁量空间,而对这一自由裁量权却无约束机制。于是在同一地段,对类似的建筑,对甲认定为严重影响规划,决定拆除,而对乙则认定不严重影响规划,不予拆除。此类执法不公现象,不一而足。
四、违章建筑的对策意见
要指出的是,违章建筑不是仅仅依靠个别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查处就可以轻松解决的,要根本性的减少,甚至消除违章建筑,需要多方面多个层次的共同努力。
第一坚持法制宣传。提高群众法制意识,强化违章建筑危害意识,使居民充分认识到整治违章建筑的重要性(20xx信访工作调研报告)和必要性。创新监督形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使群众能举报,愿举报,敢举报。
第二归类分期处理。首先,针对新生及翻盖违章建筑,必须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拆除,通过网格平台信息反馈、群众举报等,一旦发现有动砖动土迹象,就立即介入,查明情况,坚决依法处理,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其次,对于历史遗留违章建筑,根据具体情况,可通过整体环境改造、专项整治、民心工程等,分期分批,逐步解决。
第三加强执法力度。实践表明,执法力度稍有松懈,违法建筑者就得寸进尺,违章建筑便死灰复燃,同时还带来了相互攀比,你家盖一层,我家盖二层、三层。为此,对违章建筑的查处,必须从严打击,严厉查处,绝不能再搞“以罚代处”,要达到重创正在违章建筑者,震慑有意违章建筑者的目的。对于严重阻碍执法的违法人员,性质恶劣,影响面广的违章建筑,必须实行强制措施,决不可让其心存侥幸;对于无视政策、明目张胆、正面挑衅的,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必要时让司法介入,以维护法律尊严。
第四完善相关法律目前,针对楼顶违章建筑,主要以自拆为主,对坚决不拆除的城管大队也面临法律难题。执法大队并没有强制拆除权,如果申请法院执行,法院表示也有难度,因为要拆露露台的违章房必须穿过业主的合法房屋。因此,需要规划、建设、城管等多部门联合调研,健全相关法规,增强其操作性和强制性,起到严厉整治的目的。
综上所述,违章建筑以其分布广,数量多,隐蔽性强,危害大的特点,严重阻碍了城市的规划发展,查处违章建筑更是城市管理工作者的重点与难点,在查处违章建设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同时要加强执法力度,坚持法制宣传,做好违章建设者的思想工作。只有通过各个部门的联合,不同层面的共同努力,违章建设的情况才能得到根本的改善。
篇4:农贸市场调研实践报告_社会实践报告_网
这个暑假我并没有一直待在家中,而是积极的走出来,参加社会实践,我想在实践中更多的提高自己的能力,让自己的各种本领都得到更多的提高,这是我一直以来不断的想法,我想我会做好的,我会一直不断的努力下去,最终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能力!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种类的多样化,食品数量的不断增加,食品安全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农贸市场则是人们获取食物的重要场所,农贸市场和里面的各类蔡的卫生状况直接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所以我们食品安全宣传实践服务团队—“健康卫士”就对高沙农贸市场进行了一次实地调查!
一、高沙农贸市场所在地高沙社区基本情况
高沙社区原名高沙大队,始建于1930年8月1日,占地面积2平方公里,社区XX年5月14日被区政府批准为高沙社区居民委员会。它位于国家级开发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部,省重点工程“高教园区”西侧,杭州绕城高速公路南面。高沙商业街交通便利,居民与学生流动量日趋增大,有学在下沙,生活在高沙之称。西侧紧连杭州市政府规划落实的1.73平方公里大型居住区(经济适用房),居住人口约9万余人,东邻浙江省最大的高教基地(杭州下沙高教园区),面积10.29平方公里,教职员工、学生15万余人。黄金地段属杭州市副城区之一,规划人口65万余人,市场前景广阔。而高沙农贸市场则位于高沙社区的南部!
二、高沙农贸市场的设施情况
高沙农贸市场始建于XX年,当时农贸市场的设施比较简陋,摊位也比较少,农贸市场外没有现在的各种食品店面。据我们从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处了解到,当时农贸市场的卫生设施也没现在的好,来买菜的多数是高沙本地人。
但2009年时,按杭州市农贸市场提升改造的要求,高沙社区投入资金100多万元对农贸市场进行了升级改造,改造之后的高沙农贸市场宽敞明亮,大大改善了顾客的购物环境,原来简陋的棚架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个干净整洁的瓷砖柜台。全新的高沙农贸市场已于09年11月26号正式开门营业。我们采访了一位正在买菜的高沙居民,她表示新的农贸市场不仅更卫生而且更漂亮了,有一种逛超市的感觉。
现在的高沙农贸市场共建有147个摊位,其中蔬菜摊82个,肉类摊30个,家禽摊3个,海鲜摊11个,冷冻摊8个,豆制品摊6个,干货摊4个,水果摊3个。还有其他店面72个。
另外,我们还在市场门口看到有检测室和称量室,通过与值班室人员的交流我们了解到,市民们如果买到一些食品后怀疑有卫生问题可到检测室进行检测,这样就对该农贸市场的食品卫生起到监督作用。
三、高沙农贸市场和其农副产品的卫生情况
正如我们采访的那位居民说的那样,现在在高沙农贸市场里买菜好像在逛超市一样。在高沙农贸市场里,同期设施建造得很好,空气较清晰,闻不到那些难闻的异味。走道基本都是干燥的,看不到瓜果菜叶等垃圾。农贸市场配有专门的灭蝇设施,抑制了病毒细菌通过苍蝇传播。
我们在市场入口处的电子“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结果公示表”上看到市场里的所有菜都已通过检测合格。我们在值班室里了解到各类菜的检测合格率为98%,而已经在市场里销售的菜市通过检测的。我们也观察到农贸市场里的瓜果蔬菜确实较为新鲜,一般畜肉食品的颜色气味外观都属于正常,但部分海产品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海产品本身带有一定鱼腥味加之天气较为炎热,招来苍蝇和蚊虫,不过许多商贩都采取了一定措施,都能保证海产品的安全合格。总体可得高沙农贸市场的卫生状况良好!
四、 我们的建议
1、农贸市场的垃圾箱应及时清倒,以免带来异味,引来苍蝇。
2、农贸市场的管理人员应多去市场里检查检查,发现不卫生或过期的食品应及时消除。
3、农贸市场清洁工人应随时清除市场走道角落里的垃圾。
4、部分蔬菜摊位的残叶应及时清理。
5、部分海鲜摊位应及时更换水桶里的水。宰杀鱼后留下的鳞片等应及时清理干净。
6、部分家禽摊位应注意通风,定时检测家禽的情况。
总结:通过我们“健康卫士”一上午的调查可得,高沙农贸市场的卫生情况良好,农副产品卫生状况良好,无农药残留、食品过期等状况,在销售的产品都已经过检测并合格,市民可放心使用。
这一次调查只是我暑假实践中一次小小的实践,我要做的还有很多,不过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我相信我会在今后的实践工作中做的更好,相信自己的能力一定能够做到,这是最起码的,我相信我会在实践中学到更多!
篇5:改善餐饮业农贸市场食品卫生安全环境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卫生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已成为百姓日常生活中十分关心的问题之一。今年是奥运决战之年。据估计,2019年奥运会期间,将有近40万人次来我区观看比赛。这将为我区的旅游产业发展宣传石景山提供机遇。同时,也是对我区相关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的一次考验。立足于构建和谐社会;立足于迎接奥运会的举办;立足于加强和改善我区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和环境,我们采取专委会联合集中视察、党派互动、委员联组、明查暗访、问卷调查、居民座谈等多种形式,重点对我区贯彻《食品卫生法》、农贸市场、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环境状况及监督管理进行了调研。
一、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情况
(一)食品经营企业单位现状
我区现有与食品有关各类经营企业单位4769户。农贸市场28家(较规范11个,设施较简陋的有17个;总摊位数2554个,从业人员近万人);餐饮单位1137户,目前在816户餐饮单位(集体食堂321户除外),现已完成量化分级的647户,其中A级29户,占4.5%;B级113户,占17.5%;C级468户,占72.3%;D级37户,占5.7%。
(二)调研结果显示
居民普遍掌握一定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居民在选择餐馆和购买食品时,根据收入情况而定。大部分工薪阶层首选超市购买熟食食品或鲜肉;就近到农贸市场购买蔬菜;选择中型以上、大众化既干净又实惠或有一定品牌特色的餐馆就餐。但大部分老年人、低收入者和外来务工人员在购买熟食品和肉食品时更喜欢到农贸市场;在外就餐则喜欢到方便低廉的小餐馆。老百姓普遍对加快建设规范化农贸市场呼声较高,对无照经营、食品加工的卫生状况及食品质量表示不满,对小餐馆及大排档食品卫生安全表示担心。特别是对居民区周边的大排档要求对其“严格监管”的呼声强烈。
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规范执法监督管理力度不够
食品卫生安全领域法律支持不够。存在法律法规滞后和处罚偏轻,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的现象。对违法生产加工经营者打击力度不够。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涉及多部门监管,职能交叉重叠。部门之间难以实现无缝隙监管,不能形成较强的合力,影响工作效率。
推行和宣传餐饮业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力度不够。强化明示餐馆执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的措施也不够到位。
(二)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有待进一步改进
在餐饮业推行的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中,部分餐馆没有按照食品卫生量化分级要求明示A、B、C、D等级牌;部分中小餐馆不知道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大部分老百姓不知道其作用。
卫生状况级别档次低的餐馆数量占绝大多数,与食品卫生安全要求有较大的差距。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更加讲究饮食健康、营养、卫生和安全。但是,目前我区上档次有规模有特色,或大众化既干净又卫生的餐馆数量少,达到A、B级标准仅占22%;而低档次、无特色、卫生环境差,需整改或应取缔的餐馆数量多,评定为C、D级标准的达到78%。
餐饮业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部分中小餐馆、小加工、小卖店的操作间面积狭小,操作条件不符合卫生要求;生、熟食品储藏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和管理规定;厨房卫生环境脏、乱、差;部分经营人员及从业人员无健康证;部分餐馆、摊点无餐具消毒措施;部分单位的管理者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超范围经营。
大排档食品卫生安全问题突出。部分在路边或是居民楼底层经营大排档的餐馆,经营者自己没有执照,使用的是借或租来的经营执照;不具备食品卫生条件,食品的冷、热制作加工、储藏等设施都是临时性的。
食品准入存在漏洞。调研中我们了解到,虽然大部分餐馆能够按照食品准入制度要求,从指定供销厂家和市场采购猪肉、蔬菜、水产品等重点商品。但部分餐馆仍然存在不按指定渠道私下进货问题。
(三)不规范农贸市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不到位
我区农贸市场的总体设施状况列在城八区之末。由于不规范的农贸市场管理不到位,为市场内的食品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
1.市场投入及管理不到位。由于市场不规范,市场的主办方不愿意进行投资建设或配备相应的设施,市场内经营食品的条件和卫生环境差。市场管理人员只管收取摊位费,对市场缺少有效的管理。
2.对食品经营及从业人员管理不到位。市场内从事食品加工经营的小餐馆、小加工的人员及从业人员普遍存在无食品卫生许可证、无执照、无健康证的情况;熟食品、干货制品暴露经营,卫生环境条件差;超范围经营;食品进货渠道混乱,票、证不全;餐饮服务人员主要是外地务工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偏低且流动性大。
3.食品卫生与安全的其他问题。我区衙门口地区的向丰宝龙农贸市场无证经营的现象较为严重。另外我区部分自然村外来人口居住的大杂院,成为伪劣假冒食品的制作窝点。制作加工和供应的“烤鸭、肉馅、鸡排、腊肠、酒”等食品和饮料令人担忧。
三、几点建议
(一) 进一步加大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力度
建立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理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职能,形成高效、统一、权威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体系。
压滤机滤布增加食品卫生安全专项资金投入。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解决监管人员不足等问题;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高监管人员整体职业素质和规范执法水平。
加快对我区现有不规范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争取市有关部门对不规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资金的支持,用足对新建社区菜市场的政策。政府应对投资建设经营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市场的社会单位或个人,给予分级的政策优惠或资金补贴。研究制定食品卫生安全长远规划。
(二)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监管执行力
一是严把食品卫生安全准入关。加强对食品卫生安全源头的控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安全准入制度。抓责任的落实、加大日常监督的频次。
二是强化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监管量化分级管理。对所有参加卫生质量量化分级管理的餐馆,要求在门口挂A、B、C、D等级牌,定期进行检查,加大动态管理力度。对达到A、B级标准的餐饮单位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发挥其示范和带动作用;将监督重点放在级别低、风险度较大的餐馆;依法规范中小餐馆,促使其上档次、上水平;对卫生环境差餐馆限期整改,提高级别档次。在我区奥运场馆周边地区进行试点,参照卫生部在海淀区试点实行的公示餐馆卫生状况的脸谱方式,强制执行餐馆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强化餐饮业自律意识。指导建立餐饮行业协会、商会,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餐饮行业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与服务,使其成为行业治理的主体。强化经营者的自律意识,树立良好的企业行业形象,促进餐饮行业发展与管理。
结合2019年奥运会的举办,滤布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出台高标准的《管理办法》或《保障服务奥运行动规划》。重点对奥运会场馆周边的餐馆和大排档等进行24小时食品卫生安全“无缝隙”监管。确保在奥运会期间不出现食品卫生安全问题。
三是加强对农贸市场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管。对现有不规范农贸市场内的食品加工、经营者及摊位,进行重新审核登记建立档案;严格实行每日对农贸市场所经营的食品、蔬菜、水果检查进货渠道及检测票证和台帐管理制度;严格要求市场主办方合法经营,对出现超范围经营和管理不到位的,要依法处罚;坚决取缔不规范农贸市场内临时性、无执照、无上下水、无消毒保障的食品餐饮摊点;建立农贸市场食品卫生安全保证金制度,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提高市场的自我约束力。为所有的农贸市场配备相应的简易检测(箱)设施,让大家买着放心,吃着安心。
(三)深入开展食品卫生安全宣传教育
有关部门应加大对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方面的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加大向社会广泛宣传的力度。不仅让餐饮行业知道食品卫生质量A、B、C、D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也要向社会和老百姓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强化其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其知法、懂法、守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借助迎奥运的宣传,使经营者树立石景山的主人形象意识。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向社会发布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以警示违法行为。
通过调研,大家一致认为:我们应借助北京举办2019年奥运会的机遇,大力改善我区的餐饮业和农贸市场的食品卫生安全环境,大力推进我区的旅游产业发展和CRD建设,保障我区老百姓的食品卫生安全,为奥运会的顺利召开提供食品卫生安全保障,为首都新城区的建设做出我们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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