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担保车辆合同
甲方(贷款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丙方(担保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为生产经营周转资金,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借款,丙方为乙方的借款提供担保,现三方就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__________元,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借款金额
本次借款金额为__________元;
第三,借款发放方式
在本协议签订__________天内,甲方将借款以__________的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同时为甲方开具收据。
第四,还款方式
本次借款的还款方式为__________(现金/银行转账/支票)偿还。
在借款期限届满前__________日,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筹款为还款做准备。
借款期限届满前,乙方按照约定的方式将借款本金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由乙方保留还款收据。
第五,担保条款
丙方同意为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
丙方同意以自己所有的__________作为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担保物,在本协议签署前和甲方一块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借款期限届满,如乙方未归还借款,甲方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丙方提供的担保物,并就相关价款优先受偿。
丙方担保的范围: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和诉讼费用)。
第六,违约责任
乙方借款期限届满未归还借款,视为违约,在归还借款前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利息,作为违约金。
第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其他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且甲方将借款交付乙方之日起生效,未经对方允许,任何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贷款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担保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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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借款车辆抵押合同
甲方:
乙方:
一、车辆品牌 ,型号 ,车架号 ,发动机号 ,颜色 ,抵押价格为 元。
二、抵押期限为 月(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到期不还款,乙方有权处理该抵押车辆的所有权。
三、甲方保证是上述车辆的原车主,享有该车辆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有权处理该车辆的使用权。
四、抵押车辆时甲方向乙方交付相关的权属,权利证书以及相关手续。
五、甲方保证该车辆以后不会变质为盗抢、诈骗、租赁、逃逸车辆,如发生的与保证的不符,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保证该车辆是车辆所有人抵押的,如不是车辆所有人抵押的,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
七、该车辆抵押前,应当面把车内的贵重物品取走,如在抵押期间甲方车内的遗留物品丢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八、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者,24小时后,乙方将享有该抵押车的转让、出售、再次转押以及其他方式的处理权和车辆使用权。
九、甲方保证该车辆不是租赁、盗抢车辆,是属于合法手续车辆,如出现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篇2:个人车辆抵押借款合同_合同范本
关于车贷的注意事项
1、大多汽车抵押贷款都是实行的押证不押车,也就说,只要你把自己汽车的相关证件抵押给贷款机构就可获取贷款,而汽车在安装上gps以后照常使用。因此,在办抵押之前,应先了解,汽车抵押是否押车,可尽量避免要押车的机构;
2、汽车抵押贷款的资金往往用于短期周转。若是需要长期贷款的,不适用于用汽车作为抵押来贷款;
3、由于汽车抵押贷款往往所产生的费用颇高,因此若是选择周期较长的车辆抵押贷款,在具备提前还款的情况下,可尽量提前还款。
4、借款人在选择机构上,应尽量选择正规贷款机构。如银行、工商注册的小贷工作。在此基础上才能真正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产生纠纷,法律也好解决。
个人车辆抵押借款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 借款事项
第一条 借款内容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 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_____天。月利息 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2. 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
3. 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 /天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视为甲方彻底违约,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二项 抵押事项
第四条 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 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_______________
2.车架号:_______________
3.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2. 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第七条 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同时签署《逾期变卖委托书》。
第八条 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5.借款人卷入或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6.借款人变更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未在5日内及时通知的。
第三项 其它规定
第九条 费用的承担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2.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篇3:个人担保借款合同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
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和《民法典》及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借款金额为_________元,借款利息按合同签订之日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_________%计算,并在还款时一并偿清,若发生逾期不还,将按_________%计算相应罚息。
第二条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天,借款方应保证按期偿还借款。如确需延期偿还,应在借款到期前七日内向贷款方提出书面申请,由贷款方审核是否办理续借手续。
第三条借款方以保险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作为质押,以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息和罚息。
第四条担保内容
1.保证人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保证人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人和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时,保证人保证在接到贷款人书面索款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地代为偿付。
4.保证人接受贷款人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并应及时提供财会报表等资料。
5.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并须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7.保证人应予赔偿因自身过失而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账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货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保证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保证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证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其他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或合同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公章:____________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篇4:质押担保借款合同优秀范本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借款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与用途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用于本借款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出借人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 第二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 个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实际借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借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为月息 %,服务费 元。
第四条还款
4.1还款方式为到期以现金方式一次性还本,每月初支付当月利息。
4.2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任何还款,均按照先还相关费用后还本的原则偿还,相关费用系指 利息、担保费、违约金,甲方、丙方为追回借款本息、违约金等所有支出费用或其他 约定的相关费用。 第五条 提前还款
乙方提前还款需及时通知甲方及丙方,已缴纳的担保费不退还。(注:利息最低以十五天为限。例:未满十五天,按十五天结算利息,超过十五天但未满一个月则按一个月结算) 第六条 罚息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偿还的借款,甲方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计收复利。罚息利率按在第三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 %确定。 第七条 借款担保
7.1丙方自愿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合法有效的(保证/质押/抵押)担保,第三人、借款 人也可以向保证人(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保证/质押/抵押)反担保,具体约定见本 合同的相关条款。
7.2本合同项下担保发生了不利于出借人、保证人债权的变化的,借款人应及时按出借人 或保证人要求另行提供经出借人、保证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或反担保。 第八条 违约及违约责任
8.1 发生下列条款之一情形的,构成借款人违约:
A 、借款人未完全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保证、义务或责任; B 、借款人或担保人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C 、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 失民事行为能力,而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或其继承人、受 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
D 、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等,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E 、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 的履行的;
F 、发生第7.2条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出借人认可的新的担保的;
G 、在经营性借款中,借款人的经营实体拒绝或不配合出借人对其财务和经营情况进行 调查、了解和检查的;
H 、影响或可能影响借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8.2 借款人未按时按期足额偿还借款本息,及其他产生的费用,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的,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或丙方提前清偿全部或部分借款以及所产生的利息、罚息、违约金 及其他费用,直至解除合同。对未及时按期归还本息的,由丙方代偿还后,丙方可以 扣除乙方部分或全部违约保证金,超过7天的,丙方可以采取一切强制措施向乙方及 反担保方追偿。
8.3 借款人违约,出借人和丙方有权采取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及其他措施或由丙方用民 间方式处理。
8.4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所欠借款本息按月支付利息的二倍乘以违约天数。
第九条 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任一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对全部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出借人和保证人有权向任一借款人索要和追索未偿还的借款本息和应付未付的其他费用。 担保条款
本合同项下借款由保证人(丙方)提供担保,借款人和保证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十条 保证方式 10.1 A、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乙方在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满不能 履行债务的或违约时,出借人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丙方在本合同 约定的保证范围 、保证期间内代为清偿。
B、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如乙方在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 清偿借款本息且确定无力清偿或违约,以至在合同经诉讼或仲裁,并就乙方财产 经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足以清偿时,丙方就其不足的部分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 围、保证期间内代为清偿。
10.2超出丙方的保证范围、保证期间的任何款项,丙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10.3丙方的保证责任随乙方履行合同还款义务或丙方代为偿还或出借人因乙方违约收回 借款等情况相应减少或解除。 第十一条 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费用。 第十二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不履行债务之日起一个月内;出借人依据合同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一个月内。 第十三条 丙方的代位求偿权
丙方在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即取代债权人的地位,
有权要求乙方或反担保人归还丙方垫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日千分之一)以及丙方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包括评估费、担保费、律师代理费5%)和损失等。 第十四条 乙方的义务
14.1、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向丙方支付费用,并在签订合同之时一次缴清:
(一)担保费: (二)违约保证金:
14.2、在接到丙方书面通知后五天内向丙方清偿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的全部款项。上述书面通知对乙方有法律约束力。超出五日的,丙方有权委托相关银行从乙方的帐户代为扣还相关款项。
14.3必须承担合同规定的债务(各)履行期届满(即还款期末)以后的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等。
14.4所有借款之用途必须符合合同的规定,不得挪作它用。
14.5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资金来源、时间、数额、等严格执行还款计划。 14.6未经丙方同意,乙方不得处理任何向丙方抵质押的物品。 14.7应甲、丙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丙方报送反映个人或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债权债务情况、借款使用情况、项目进度情况等财务报表及文件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积极配合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否则,由此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乙方承担。 14.8如需举借新债或实施可能影响丙方作为保证人利益的其它重大经营决策时,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14.9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企业若发生合并、分立、合资、合营、重组、兼并、股份制改造、清算等情形或实行承包、租赁以及因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转制变更时,均应提前三十天通知丙方,并征得丙方的同意。同时丙方有权参与上述各种情形下清产核资和有关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拟定。
14.10如需变更乙方的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信所、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等,应提前三十天通知丙方,并不得因此而影响丙方作为保证人的利益。
14.11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得实施出租、出售、转移、转让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而损害丙方权益的行为。
14.12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将本企业抵押给丙方的抵押物向保险公司投保并交纳保险费,并以丙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
14.13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合同(如改变借款用途),不得擅自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 14.14乙方的其它义务: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5.1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丙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借款金额3%的违约金。如发生代偿,乙方还应承担自代偿之日起日千分之一的利息。若因此给丙方造成其他损失,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含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一切费用)。
15.2如乙方未及时按期交纳利息,丙方将扣除部分违约保证金,超期长达15天者,向乙方追回本金及所有其应承担的全部费用,并将立即执行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和《出售协议书》。
15.3如乙方到期未及时归还本金,丙方将扣除全部违约保证金,超期长达7天者,丙方将立即执行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和《出售协议书》。 质押抵押反担保条款
本合同项下借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丁方)向丙方提供质押抵押物反担保时,抵押人、借款人、反担保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十六条 反担保人(丁方)向丙方交纳 元(小写:¥ 元)反担保保证金,并提供丙方认可的质押抵押物。保证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在接到丙方书面通知三天内向丙方清偿履行担保责任垫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因实现债权而产生的所有费用。 第十七条质押抵押反担保范围
质押抵押反担保范围包括:丙方在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十八条质押抵押反担保的期间为合同约定的债务到期之日起两年。 第十九条质押抵押反担保方式: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二十条质押抵押反担保物
20.1 质押抵押人、反担保人自愿向丙方为借款人担保的借款提供质押抵押反担保物,质 押抵押物详见《质押抵押物清单》 。《质押抵押物清单》 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质押抵押物清单》 对质押抵押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丙方行驶代位权时处分该抵 押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构成任何限制。
20.3丙方质押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质押抵押反担保物产生的孽息、及其从物、从权利、附 属物、添附物,以及因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 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20.4质押抵押反担保期间,质押抵押人或反担保人是该质押抵押物和反担保物的合法所有 人(使用人),不得隐瞒质押抵押物存在权属争议、共有、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 定质押抵押、出租等情况。未经丙方同意,不得擅自将质押抵押物转移、转让、出租、 出售、赠与、再质押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并不得实施降低质押抵押物价值的任何 行为。
20.5由于质押抵押人或反担保人的行为而使质押抵押反担保物价值减少,应在5天内向 丙方提供新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20.6本合同项下有关的登记、公证、保险、鉴定、运输、保管以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质押抵押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质押抵押物,保证质押抵押物的完好,质押抵押权存偿 期间,质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应通知丙方并将质抵押事实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 不得长于借款期限。以其他方式处分质押抵押物的,应事先征得丙方书面同意,并将 质押抵押事实告知买受人等相关人员,由此取得的收益用于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和费 用。 第二十一条质押抵押反担保物登记
21.1本合同签订后,质抵押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抵押登记手续,质抵押登记证 明在借款全部还清之前由丙方保管,质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 质抵押人应办理变更登记,乙方应予协助和配合。 21.2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丙方协助乙方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或将相关 权属文件退还出质人。
21.3出质人应当将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丙方,丙方验收无误后应当向出质人出具收押凭 证,质物的保管费由出质人承担。
第二十二条质押抵押权的实现
22.1在丙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乙方或反担保方在3天之内仍未清偿的,三方协商以质 押抵押反担保物折价优先受偿,也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拍卖、变卖该质押抵押反担保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2.2 质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丙方有权就不足部分 继续向借款人或反担保人及有利害关系的人追偿。 22.3 处分质押抵押反担保物时,抵押人应予积极配合。对本合同项下依法设定质押抵押的质押抵押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抵押人应当在六个月内主动腾空房屋。在处分质押抵押物过程中所产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从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第二十三条保险
当事人应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应不短于借款期限,保险金额应不低于借款金额。保险费用由投保人负担,第一受益人为丙方。 第二十四条违约责任
24.1如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造成丙方损失时,丙方按丁方反担保金额的2%向丁方收取违约 金,丙方将丁方交纳的保证金扣转为违约金,收归丙方所有。丁方还应向丙方赔偿所有 费用。
24.2如乙方和丁方未及时按期交纳利息,丙方将扣除违约保证金,超期长达15天者,向 乙方追回本金及所有其应承担的全部费用,并将立即执行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和《出售协 议书》。
24.3如乙方和丁方到期未及时归还本金,丙方将扣除全部违约保证金,超期长达7天者, 丙方将立即执行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和《出售协议书》。 其他条款
第二十五条 转让
甲方或丙方行使代偿义务后,可以无需征得借款人和反担保人同意,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他人。转让时应当通知借款人和反担保人,通知可以书面通知或在公开媒体上发布公告等形式作出。由于权利转让需要变更抵押或质押登记的,抵押人或出质人应予配合。 第二十六条公证经协商同意,各方应对本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不办理公证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乙方、丙方、质押抵押人和反担保人(丁方)同意本合同经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乙方、丙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甲方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或者丙方替乙方履行了代偿义务的也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十七条独立性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八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其他
29.1 出借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 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 29.2 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第三十条补充条款
30.1 本合同由各方共同申请公证机关出具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如任何一方违约, 则违约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并承担强制费、评估费、担保费、律师代理 费5 %及其它实现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
30.2本合同各条款,已经各方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各方已确认对本合同内容不存在误 解或疑义。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共同借款人(签字):
保证人(丙方)(公章):
反担保人(丁方):
抵押(质押)物所有权人:
年 月 日
抵押质押物清单
抵押物清单
质押物清单
抵押(质押)物所有权人签名:
年 月 日
篇5:抵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本
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清单(详见及财产有效证书)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________(大写)元整,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 ,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一、抵押财产中的代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二、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________元整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借款延期,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抵贷款。
第五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价证券在抵押期内到期时的处理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一、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十一条 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一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由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由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乙方可以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贷款或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四、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五、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六、甲、乙任何乙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八、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还清时自动失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抵押财产清单及财产有效证书一式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 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或其授权代理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市________县(区)
注:如果合同当事人为非法人单位,应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篇6:借款抵押担保合同买车
债权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为确保甲方与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保证,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乙方保证范围为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_____)
第三条本合同保证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为__________________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债务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本保证合同_____于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合同无效而免除。
第五条乙方承诺对借款人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上始终保留相当于借款人借款余额的______%的款项作为履行保证义务的保证金。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索款通知后______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如乙方未主动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权甲方从其开立的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偿还贷款本息时,有权依第五条规定的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义务。
第七条乙方保证如发生借款合同项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况时,借款人又不及时还款的,乙方立即开始履行保证义务。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接受甲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资产状况的有关资料。
第十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变更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借款人与甲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应征得乙方同意;未经乙方同意的,乙方只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和期限内承担责任。但甲方由于国家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三条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担保余额的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补偿。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提交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或提交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______份。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7: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书_合同范本
( )银借合同字第______号
经中国××银行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下称借款方)和________(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种类)贷款(大)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 ┃ 分期用款计划 │ 分期还款计划 ┃ ┠───────┬──────────┼──────┬───────────┨ ┃日期 │ 金额 │日期 │ 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
第三条 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利息。
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愿作为借款方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方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
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 贷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借款方及保证人到期不能归还,又未与贷款方签订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加收______%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方及保证人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 当借款方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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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公司车辆抵押借款合同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
住址 :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借款的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抵押车辆品牌: 型号:数量: 台 机动车牌照号码: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元整 。抵押车辆评估价值:人民币 元。
第三条、借款期限: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约定,乙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抵押权。
第五条、抵押的范围包括:
《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书》项下的借款本息与综合服务费;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罚息、以及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第六条、双方责任:
1、 甲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2、 抵押车辆在乙方封存。
3、 抵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4、 在抵押期间,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车辆。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5、 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乙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甲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乙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甲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 随车手续:由乙方保存。
7、 乙方行使抵押权处理抵押车辆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甲方承诺抵押物一旦被乙方行使抵押权,甲方无条件、无偿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本金、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第十条、提示条款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 方:乙 方:
年月 日年月 日
篇9:担保借款合同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甲乙丙三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三、借款期限:______,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四、借款利息:自支用借款之日起,以转入结算户数额按月利率 ‰计算。
五、还款方式:
1.甲方可在借款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利息按月清偿。
2.甲方可提前还款,但要全额支付利息。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不还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加收50%的罚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2.甲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偿还全部款项及全额利息。
七、担保条款:
1.丙方同意为乙方向甲方提供担保。丙方担保的主债权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元。
2.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3.担保期限: 年。
八、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消偿后自动失效。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篇10:车辆抵押的借款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性别:
身份证件号码:
户籍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专有信息的定义
1、本协议所称的“专有信息”是指所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通信或与该产品相关的其他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和其它信息,上述信息必须以如下形式确定:
2、对于书面的或其它有形的信息,在交付接乙方时必须标明专有或秘密,并注明专有信息属于甲方或乙方。对于口头信息,在透露给接收方前必须声明是专有信息,进行书面记录,并注明专有信息属于甲方或乙方。
3、乙方:本协议所称的乙方是指接收专有信息的一方。
4、甲方:本协议所称的甲方是指透露专有信息的一方。
5、权利保证:甲方保证其向乙方透露的专有信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权益。
二、保密义务
1、乙方同意严格控制甲方所透露的专有信息,保护的程度不能低于乙方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但无论如何,乙方对该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不能低于一个管理良好的技术企业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
2、乙方保证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对甲方提供的专有信息进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和坚持令人满意的作业程序来避免非授权透露、使用或复制专有信息。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存在或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三、使用方式和不使用的义务
乙方同意如下内容:甲方所透露的信息只能被乙方用于评价产品商业开发的可能性;不能将甲方所透露的专有信息用于其它任何目的;除乙方的高级职员和直接参与本项工作的普通职员之外,不能将专有信息透露给其它任何人;无论如何,不能将此专有信息的全部或部分进行复制或仿造;乙方应当告知并以适当方式要求其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遵守本协议规定,若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违反本协议规定,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四、例外情况:
乙方保密和不使用的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专有信息:有书面材料证明,甲方在未附加保密义务的情况下公开透露的信息;有书面材料证明,在未进行任何透露之前,乙方在未受任何限制的情况下已经拥有的专有信息;有书面材料证明,该专有信息已经被乙方之外的他方公开;有书面材料证明,乙方通过合法手段从第三方在未受到任何限制的情况下获得该专有信息。如果乙方的律师通过书面意见证明:乙方对专有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规、判决、裁定(包括按照传票、法院或政府处理程序)的要求而发生的,乙方应当事先尽快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当尽最大的努力帮助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该专有信息的透露。
五、专有信息的交回:当甲方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交回专有信息时,乙方应当立即交回所有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专有信息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该专有信息的文件。没有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丢弃和处理任何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专有信息。
六、否认许可:除非甲方明确地授权,乙方不能认为甲方授予其包含该专有信息的任何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它的知识产权。
七、救济方法:
1、双方承认并同意如下内容:甲方透露的专有信息是有价值的商业秘密;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对于保护专有信息的秘密是有必要的;所有违约对该专有信息进行未被授权的透露或使用将对甲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和持续的损害。
2、如果发生乙方违约,双方同意如下内容: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的方法对该专有信息进行保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违约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的费用、合理的律师酬金和费用、所有损失或损害等等。
八、保密期限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协议的条款。除非甲方通过书面通知明确说明本协议所涉及的某项专有信息可以不用保密,接收方必须按照本协议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对在结束协议前收到的专有信息进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协议有效期限的限制。
九、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
十、争议的解决:
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本协议纠纷的管辖法院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十一、生效及其它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签订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于签订之日生效,任何于协议签订前经双方协商但未记载于本协议之事项,对双方皆无约束力。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经典车辆抵押借款合同_合同范本
在借款合同中,.借款合同必须符合国家信贷计划的要求,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来参考一下借款合同,有时间的来参考哦
车辆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做为抵押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小写),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 壹辆,排量: ,颜色 ,车牌号为: 发动机号为: 。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情况声明、暂管。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第六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汽车抵押借款合同模板
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 借款事项
第一条 借款内容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 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_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_ 年___ 月__ 日止,共计 _____天。月利息 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2. 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
3. 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 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 /天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视为甲方彻底违约,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二项 抵押事项
第四条 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 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_______________
2.车架号:_______________
3.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2. 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第七条 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同时签署《逾期变卖委托书》。
第八条 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5.借款人卷入或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6.借款人变更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未在5日内及时通知的。
第三项 其它规定
第九条 费用的承担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2.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用车抵押借款合同参考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向乙方借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 ,车号为 发动机号为: .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 抵押期限、抵押款。
抵押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抵押款为 元整
第三条 抵押情况声明、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一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抵押情况声明,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抵押情况声明上签名,加盖手印,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XX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其它方式处分。
第六条 其它
1、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向XX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抵押人: 抵押权人:
年 月 日订立
篇12:担保借款合同样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出质人:(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__借款,经出质人质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金额(大写)
用途__________
种类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
期限__________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提款和还款
1.分期提款、还款计划
分期提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
第三条 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质押内容
出质人自愿以____________等动产、权利(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主动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1.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
3.质物评估价值____________万元,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___万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4.质物未设定其他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5.出质人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将质物移交贷款人占有,质物的权利证书和相关文件一并移交贷款人保管,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善保管质物。贷款人为安全、方便也可将质物委托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保管。
6.质押财产在质押担保期间,由质押人办理财产保险,保险单由贷款人保存,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较贷款人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7.按担保法规定,应办理质押合同登记的,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所登记质押权存续时间,应与质押担保期间一致。
8.未经贷款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9.质物的保险、鉴定、运输、保管、评估、登记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10.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11.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时,有权按第四条第11款规定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12.当出质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债权。
13.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条款的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4.出质人应予赔偿因其自身过失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 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帐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担保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_____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出质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担保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抵押物清单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出质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出质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 款 人
借款人 公 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签 章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 款 人
贷款人 公 章
(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 签 章
(或授权代理人)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 证 人
(1) (2) (3)
保证人 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章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3:个人大额度借款担保协议
甲方(借款人):见本合同“立约人信息”条款的约定
乙方(贷款人):见本合同“立约人信息”条款的约定
甲方向乙方申请额度借款,乙方同意提供额度借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额度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借款额度见本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
本合同所称借款额度(也简称“额度”),系指乙方根据对甲方的信用评价及甲方提供的担保而确定的,甲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支用的借款本金的限额。对于可循环使用的借款额度,在借款额度有效期间内,只要甲方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余额不超过借款额度,甲方可以连续申请借款,不论借款的次数和每次的金额,但在任何时点甲方所申请的借款本金金额与甲方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余额之和不得超过借款额度。对于不可循环使用的借款额度,在借款额度有效期间内,甲方可以多次申请借款,但甲方可支用的借款本金金额与甲方累计已经支用的借款本金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借款额度。
本合同所称的额度借款,系指借款人按本合同约定使用借款额度所发生的借款。
第二条 借款额度有效期间
见本合同第二十条的约定。
第三条 借款额度的使用与可用额度
一、在额度有效期间和借款额度内,甲方可以根据需要申请借款,双方办理相应的手续。
对于不可以循环使用的借款额度,如分次支用的,借款额度须在借款合同生效后一年内支用完毕;超过一年未支用的,其额度自动失效。
二、可用额度是指甲方在每次支用时,根据本合同项下已经发生的支用情况计算得出的,本次可以支用的最高金额。
在额度从未使用之时,可用额度=借款额度。
如额度已经被使用,可用额度的确定须区分额度是否可以循环:对于可循环使用的额度,可用额度=借款额度-当前合同项下所有贷款的本金余额;对于不可循环使用的额度,可用额度=借款额度-合同项下所有的贷款本金累计发放额。
第四条 单笔借款的支用
申请支用借款额度时,甲方应提交《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额度借款支用单》,经乙方审核同意并经甲方确认后,乙方按约定发放贷款。借款金额、用途、期限、利率、还款方法等按本合同约定及《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额度借款支用单》中约定内容确定。
乙方放款时,将所发放的贷款直接划入双方在《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额度借款支用单》中约定的账户。 对于单笔的贷款,以乙方首次将款项划入甲方指定存款账户之日为起息日。借款期限自起息日起算,贷款的到期日根据借款期限长度相应推算,但任何情况下不得超过借款额度有效期间的截止日。
第五条 额度项下借款发放的前提条件
对于甲方的支款申请,除乙方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满足下列前提条件,乙方才有义务发放借款:
1.甲方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及其他法定手续;
2.本合同设有担保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已生效且持续有效;
3.甲方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
4.法律、法规、规章或有权部门不禁止且不限制乙方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借款;
5.双方约定的其他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
第六条 贷款利率、罚息利率和计息、结息
一、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单笔贷款利率可采用固定利率、浮动利率或其他利率方式,以《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额度借款支用单》中约定为准。
二、罚息利率
(一)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单笔借款,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以该笔贷款所对应的《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额度借款支用单》约定为准。
(二)若本合同项下单笔借款发生逾期,逾期罚息利率以该笔贷款所对应的《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额度借款支用单》约定为准。
本合同及其附件中所称基准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如果中国人民银行
不再公布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基准利率是指银行同业公认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如无银行同业公认的贷款利率,则基准利率是指乙方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合同项下单笔借款首次发放时,基准利率按借款起息日的基准利率确定;本合同项下单笔贷款利率或罚息利率依合同约定调整时,基准利率按利率调整日当日的基准利率确定。本合同项下单笔贷款的利率调整日为起息日在每年的对月对日,当月无起息日对日的,则以当月的最后一日为利率调整日。
在确定“同档次贷款利率”时,对于单笔贷款,应按照该笔贷款的期限长短确定所对应的贷款利率期限档次。
如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后的新利率政策,对于贷款利率商业银行在一定幅度内可自行决定适用标准的,乙方有权在该规定幅度内选择某一利率标准适用于本合同项下的单笔贷款,甲方同意遵守该标准,按该标准履行义务。
三、计息和结息
(一)贷款利息自单笔贷款发放到甲方账户之日起计算,按日计息。在计息时,每月的计息天数均按30天计算,日利率、年利率、月利率三者之间的关系为: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30,但甲乙双方另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对于本合同项下单笔借款,乙方将依照约定的还款法及当期应执行的利率在每期约定还款日的前一日结计甲方当期应还本金、利息及罚息(如有)。甲方应当在每期还款时限前足额偿还当期应还本息。借款到期后如仍有未偿清的本金、利息或罚息的,乙方将按照与借款到期前相同的结息频率,在每个约定还款日的前一日结计甲方当期应还本金、利息及罚息,直至全部应还本金、利息及罚息清偿完毕。但对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借款,借款到期后如仍有未偿清的本金、利息或罚息的,乙方将按照每月一次的结息频率,于约定还款日的前一日在每月的对日结计甲方当期应还本金、利息及罚息。
(二)本合同项下单笔贷款的约定还款日,依该笔贷款所对应的《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额度借款支用单》确定。
第七条 还款
一、还款原则
本合同项下甲方的还款首先用于偿还本合同约定应由甲方承担而由乙方垫付的各项费用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剩余款项按照下列原则偿还:
(一)对于本金逾期超过九十天仍未收回的贷款,或者利息逾期超过九十天仍未收回的贷款,或者法律、法规或规章另有规定的贷款,按照先还本后还息的原则偿还;
(二)对于除上述(一)以外情形的贷款,按照先还息后还本、息随本清的原则偿还。
二、还款方法
本合同项下的单笔贷款可以使用以下还款方法中的一种,具体依所对应的《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额度借款支用单》确定:
1.等额本金还款法。
2.等额本息还款法。
3.一次还本付息还款法。即指甲方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偿还所有贷款利息和本金的还款方法。
4.其他乙方同意的还款法。
三、还款方式
(一)委托扣款方式:甲方授权乙方直接从甲方在乙方系统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扣收应还款项。如该委托扣款账户为甲方之外的第三人名下账户,则该第三人应签发授权书,授权乙方从该账户中扣收甲方应还款项。
委托扣款方式下,甲方最迟应在每期约定还款日的前一日柜面营业终了前将当期应还款项足额存入指定委托扣款账户内。
甲方未能在约定还款日的前一日柜面营业终了前将应还款项足额存入指定委托扣款账户造成借款拖欠的,乙方有权自约定还款日开始计收逾期罚息和复利,并有权在该期约定还款日及此后的任意时间直接从甲方在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划应还款项,但该扣划并不构成乙方的义务。
储蓄存折、借记卡扣款结果通过甲方到乙方指定的营业柜台补登存折方式或打印对账单方式反映,每期不再另行寄发对账凭证。
(二)柜台还款方式:甲方直接到乙方指定的营业柜台以现金、支票、银行卡等办理还款。该还款方式下,对每期应还款项,甲方须最迟于约定还款日的前一日到乙方办理还款手续。
甲方未能在约定还款日前一日足额偿还应还款项的,乙方有权自约定还款日开始计收逾期罚息和复利。 若甲方在约定还款日前一日之前,到乙方指定营业柜台足额偿还当期应还款项,乙方将按照“按日计息”原则将甲方因提前偿还当期款项而多还的利息结转至下期(但乙方对该部分多还的利息不计付存款利息),用于抵扣甲方下期应还款项中相同数额的利息。
四、提前还本
本合同项下的单笔贷款,甲方可以申请提前还本。甲方提前还本,需事先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后,方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金。甲方提前还本的,须到乙方指定的营业柜台办理还本手续。
甲方提前还本时,应首先偿清拖欠本息(如有)。甲方提前部分还本的,还须先结清当期应还本息。 甲方申请部分或全部提前偿还贷款本金的,乙方按照提前还本时本合同执行的贷款利率、提前还本的金额以及当期的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此前已计收的借款利息不再调整。
甲方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的,乙方有权收取提前还本补偿金。甲方申请提前还本时,可同时申请缩短借款期限。申请经乙方书面同意后方生效,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因此支付一定数额的缩短借款期限补偿金。具体按照所对应的《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额度借款支用单》约定执行。
第八条 借款期限、还款方法的变更
(一)对于本合同项下单笔借款,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甲方可以向乙方申请缩短借款期限,但应事先提出申请,经乙方批准后,双方签订借款期限变更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借款期限变更后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变更之日起,贷款利息、罚息利率根据新档次的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规则确定(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已计收的利息不再调整。
(二)对于本合同项下单笔借款,甲方在借款期限内可以申请变更还款方法,但应事先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批准后,双方签订还款方法变更的相关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甲方申请变更借款期限或还款方法的,乙方可以因此要求甲方缴纳一定的费用。
第九条 甲乙双方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借款;
(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家庭资产、财务资料、生产经营方面的个人资料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及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有关个人身份、还款能力及个人信用的资料。甲方应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四)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归还借款本息、缴纳合同约定的各类费用;
(五)甲方应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
(六)甲方如要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七)甲方应接受乙方及其授权代理人通过合理方式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八)采用委托扣款方式还款的,甲方应按以下要求确保乙方有效扣款:
1.提供真实合法的委托扣款账户资料;
2.按约定将每期还款额足额存入委托扣款账户中;
3.甲方如变更委托扣款账户的,应在约定还款日之前十五个工作日到乙方指定的柜面办理变更手续;
4.如委托扣款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余额不足等情况而造成乙方无法全额扣收本息的,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合法有效还款账户,或及时补足账户余额并向乙方申请扣款,或及时到乙方指定的营业柜台还款。
(九)甲方应在知悉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抵押财产被列入拆迁范围、强制征用、强制报废等可能造成抵押财产灭失情形的;
2.抵押人、出质人与第三人就抵押财产、质押财产(质押权利)发生任何纠纷的;
3.对甲方履行还款义务产生或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行政措施等的;
4.在借款全部清偿前,甲方个人及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可能对其债务清偿能力造成不利影响的;
5.甲方作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发生合并、分立、股权变动、增减资本、合资、联营等情形的;
6.发生其他对甲方履行还款义务产生或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十)甲方不得将借款用于股票等有价证券投资、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期货买卖,不得用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消费与投资。
(十一)如本合同有两个以上(含两个)借款人,则各借款人应就本合同项下全部合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即乙方有权要求任何一个借款人履行全部合同义务。
二、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但因甲方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二)应对甲方提供的有关个人资料予以保密,但中国建设银行业务需要使用、个人征信使用或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有权了解、核实有关甲方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还款能力、个人信用和家庭财务状况;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借款申请和借款额度使用有关的资料;
(四)有权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以及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
(五)甲方的资信情况发生变化,可能或已经对其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时,乙方有权调低、暂停直至取消甲方借款额度;
(六)有权要求甲方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和费用,有权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各项权利,要求甲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各项义务;
(七)有权将甲方的个人信用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个人信用数据库,并有权向上述个人信用数据库或有关单位、部门及个人查询甲方的信用状况,查询获
得的信用报告限用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用途范围内;
(八)甲方未按期足额偿还其在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款项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开立的任一账户中划收人民币或其他币种的相应款项,且无须提前通知甲方。如扣划款项为外币,乙方有权按扣收时中国建设银行公布外汇牌价的银行买入价折算成人民币清偿甲方应付款项。如甲方对乙方还负有本合同项下债务以外的其他到期债务的,乙方有权决定将前述扣收款项首先用于清偿其他任一笔到期债务。
第十条 违约及违约处理
一、违约情形
(一)甲方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均构成违约:
1.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或其他应付款项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3.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无效的或不完整的信息、文件或资料的;
4.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其收入或信用情况进行检查的;
5.甲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不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6.甲方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不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7.甲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不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8.甲方或其财产合法继承人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乙方认为可能或已经对其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的;
9.甲方低价转让、无偿转让或隐藏财产、减免第三方债务、怠于行使债权或其他权利,乙方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
10.甲方未履行对中国建设银行负有的其它到期债务,或乙方发现甲方有其他拖欠债务的行为的;
11.甲方的个人及资信情况或还贷能力出现其他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国籍变更、住所地变更、婚姻情况变动、家庭财务状况恶化、收入降低、失业、重大疾病、拖欠其他债务等),乙方认为可能或已经对其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且甲方未追加乙方认可的担保的;
12.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对其偿还债务能力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或甲方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13.甲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的,构成甲方违约:
1.违反保证合同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的;
2.作为保证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承包、托管(接管)、租赁、股份制改造、减少注册资本金、投资、联营、合并、兼并 、收购重组、分立、合资、(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被)申请破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或重大资产转让、低价或无偿转让财产、减免第三方债务、怠于行使债权或其他权利、停产、歇业、被有权机关施以高额罚款、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法正常履行职责、涉及重大法律纠纷、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影响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能力的;
3.保证人拒绝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
4.保证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5.保证人丧失或可能丧失保证能力的其他情形。
(三)抵押或质押期间内,抵押或质押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的,构成甲方违约:
1.因第三人行为、国家征收、没收、征用、无偿收回、拆迁、市场行情变化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抵押财产或质押财产(质押权利)毁损、灭失、价值减少;
2.抵押财产或质押财产(质押权利)被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留置、拍卖、行政机关监管,或者权属发生争议;
3.抵押人或出质人违反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的;
4.可能危及乙方抵押权或质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四)担保不成立、未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担保人违约或者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其担保责任,或担保人出现部分或全部丧失担保能力、担保物价值减少等乙方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其他情形或者拒绝履行担保义务,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的,视为甲方违约。
二、违约救济措施
出现上述任一违约情形,乙方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1.停止发放本合同及《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额度借款支用单》项下的借款;
2.调低、暂停直至取消甲方借款额度;
3.宣布各笔或单笔贷款立即到期,要求甲方立即清偿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对甲方挪用的部分,自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之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按合同约定规则计算出的罚息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方式计收罚息和复利。对于甲方未按时还清的任意一期借款本金和利息(包括被乙方宣布全部或部分到期的借款本金和利息),自逾期之日起至拖欠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按合同约定规则计算出的逾期罚息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方式计收罚息和复利。对于既逾期又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择较重者计收罚息和复利,不予并处。
5.从甲方在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开立的任一账户上划收任何币种款项用以抵偿甲方应付款项;
6.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7.要求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8.行使担保权利;
9.本合同项下执行浮动利率的借款,如甲方存在不按时足额还款情形的,乙方有权对甲方尚未归还的全部借款上浮贷款利率、罚息利率,具体按乙方确定并通知甲方的标准执行;
10.委托第三方或通过任何公众媒体发布公告等方式进行催收或追偿;
11.以法律手段催收或追偿借款本息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12.解除合同;
13.有权采取的其他救济措施。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权利义务的转让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单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经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二条 杂项约定
一、 费用的承担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项下与借款有关的登记、评估、保管、鉴定、公证、律师服务、保险等费用(如有)以及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乙方可以向甲方收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二、公告催收
对甲方从事违法违规行为,拖欠借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乙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有权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告催收。
三、乙方记录的证据效力
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乙方有关本金、利息、费用和还款记录等内容的内部账务记载,乙方制作或保留的甲方办理提款、还款、付利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及乙方催收贷款的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甲乙双方之间债权关系的确定证据。甲方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乙方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四、权利保留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不影响和排除其根据法律、法规和其它合同所享有的任何权利。任何对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能视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或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限制、阻止和妨碍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它权利的行使,也不因此导致乙方对甲方承担义务和责任。
五、双方间其他约定见本合同第二十二条。
第十三条 合同的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见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的约定。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传递给其他方的通知,须按本合同所列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进行。 甲方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于发生变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变动方承担。乙方发生需通知甲方的事项时,也可采用在乙方网点张贴公告、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方式通知。
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项下业务办理过程中使用的个人额度借款支用单、贷款支付凭证、提前还本申请书等文件或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 甲方陈述与保证
一、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二、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三、甲方有权签署本合同。
甲方:乙方:日期:
篇14:质押担保借款合同优秀范本
合同编号:
借款人: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__借款,经出质人质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提款和还款
1.分期提款、还款计划: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
第三条 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质押内容
出质人自愿以____________等动产、权利(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主动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1.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
3.质物评估价值____________万元,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___万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4.质物未设定其他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5.出质人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将质物移交贷款人占有,质物的权利证书和相关文件一并移交贷款人保管,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善保管质物。贷款人为安全、方便也可将质物委托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保管。
6.质押财产在质押担保期间,由质押人办理财产保险,保险单由贷款人保存,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较贷款人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7.按担保法规定,应办理质押合同登记的,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所登记质押权存续时间,应与质押担保期间一致。
8.未经贷款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9.质物的保险、鉴定、运输、保管、评估、登记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10.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11.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时,有权按第四条第11款规定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12.当出质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债权。
13.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条款的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4.出质人应予赔偿因其自身过失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 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账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担保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__________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出质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担保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抵押物清单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出质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出质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签约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5:民间车辆抵押借款合同
贷款抵押人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_____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_____________元整。
2.贷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本贷款只能用于__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
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_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贷款期限为:______________个月,即自_____年_____月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日止。
4.贷款利率:_________________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_____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_________________
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贷款_____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
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_____年_月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___。
2.制造厂家:_____________。
3.型号:_____________。
4.件数:_____________。
5.单件:_____________。
6.置放地点:_____________。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_____________。
8.抵押期限:_____________年(或为:_________________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______,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___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___%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经______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篇16:担保借款的合同
抵押人:_________抵押权人: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____号_________栋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层____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__m2。
第二条: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六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7:担保借款的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因经营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经丙方自愿作为保证人提供担保,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借款。现各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借款期限为____ 年__月_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由丙方作为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义务。
第二条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提供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乙方出具借款凭据。
第三条乙方应于_____年__月__日向甲方归还上述借款,每逾期一日按借款总额的__%向甲方承担预期违约金,直至所有债务完全履行之日止。
第四条丙方保证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归还借款、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其他相关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及违约金和其他费用全部清还之日止。
第五条丙方对上条所列事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归还借款、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其他相关费用,甲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追偿通知之日起__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增加合同项下借款金额,应征得丙方书面同意。丙方代乙方清偿本合同借款、违约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乙方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乙方财产状况的变化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亦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第九条在甲方债权尚未完全实现之前,若乙方、丙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应提前__日书面通知甲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乙方、丙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的,应在变更后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条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各方均已充分注意和理解本合同所有条款,对本合同文字和内容均无疑义。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持___份。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
(单位公章)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篇18:个人担保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保借字( )第 号
贷款人:
借款人: ; 配 偶:
保证人:
1、
2、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合同各方协商一致,订此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和期限
(一) 贷款种类:
(二) 借款用途:
(三)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
(四) 借款期限:(月),即自____月____日起
至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 借款利率
1.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
(1)浮动利率
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月利率 ,上浮 %,执行月利率 。合同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本笔借款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调整利率。因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而相应调整本笔借款执行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①立即生效。自基准利率调整日起,借款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上述计算方式确定新的执行利率;
②贷放日生效(一定)。自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借款发放对应日按照调整后的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上述计算方式确定新的执行利率,度内有多次利率调整的,以最后一次调整的基准利率为准。
(2)固定利率
1.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上浮 %,执行月利率 。合同期内不随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调整而相应调整。
2.逾期贷款的罚息依逾期贷款金额和实际逾期天数计算,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加收 %执行。
3.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依违约使用贷款金额和实际天数计算,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加收 %执行。
4.本合同采用浮动利率方式的,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贷款人有权根据罚息计算方式相应调整本合同罚息利率。因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而相应调整本笔借款罚息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5.日利率月利率30,月利率年利率12。
第三条 提款
1.下列条件未满足的,贷款人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
(1)借款人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并办妥相关手续。
(2)未出现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3)本提款条件的设立,并不代表贷款人有义务据此条件放款,贷款人未满足提款条件的放款,不构成贷款人的履约瑕疵。
2.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贷款资金划入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以下账户,户名: ,账号: 。本授权是不可撤消的,贷款人的划付即为借款人的提款。
第四条 还款
1.借款人同意按 (□月□季□半年□年)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 (□月□季末月□____月和____月□年末月)的____日。如借款本金的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与本金一并结清。
2.借款人委托贷款人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中直接扣收到期应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扣款账户户名: ,账号: 。借款人应于每期还款日前在上述账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应还借款本息款项。如借款人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余额不足等情况而造成贷款人无法全额扣收本息及相关费用的,借款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新的还款账户或及时补足账户余额,如借款人要变更还款账户,须提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3.贷款人扣划所得款项按先前期、后当期和先利息后本金的顺序抵充借款人应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五条 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1.有权按合同的约定取得贷款。
2.配合贷款人对贷款使用的日常监督检查,按贷款人的要求如实提供各种资料、文件和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3.按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4.借款人基本情况发生变化、出现重大不利于贷款安全的情形或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保全措施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5.应承担与本合同有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正费、抵押登记费、评估费、鉴定费、运输费、保管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六条 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1.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2.应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经营情况、借款使用情况、担保人状况及抵押物情况。
4.借款人出现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5.借款人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未能按合同的有关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书面通知借款人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贷款。
6.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保证人未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保证人的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第七条 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1)保证人为本合同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本合同项下保证人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到期的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3)本合同项下每笔贷款的保证期间为该笔贷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贷款为分期偿还的,保证期间为该笔贷款每期还款日起。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贷款被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贷款人确定的贷款提前到期之日起。
(4)借款人到期应付未付的全部债务,保证人应无条件的直接向贷款人支付款项以清偿借款人所欠的债务,同时授权贷款人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或从其在其它金融机构开立的有关账户中依法扣收,并放弃一切抗辩权。
(5)贷款人与借款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保证人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未征得保证人同意增加合同金额、延长贷款期限的,保证人有权仅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期限承担担保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将主债权转让给
第三人的,保证人仍在原保证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保证人失踪、下落不明、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将由其监护人、财产监管人以保证人的财产为限对债权人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如保证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将以保证人的遗产对债权人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7)保证人发生对保证能力有重大影响的状况,应当采取措施,按贷款人的要求确保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得以实现。保证人工作、地址(住址)、电话等基本情况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贷款人。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各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有权按逾期利率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应付未付利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
3.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担保权,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2)借款人连续三期(含三期)或累计六期未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借款人失踪或被宣告失踪而无财产代管人、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4)借款人的财产代管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5)借款人、保证人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或发生其他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4.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要求任一借款人承担全部务,并可依法行使担保权。
5.因借款人、担保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保证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6.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7.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支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计算方式相同。
第九条 其它条款
1.本合同中保证担保条款的内容,如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本合同中其它条款的效力;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是独立的、不可撤销的、持续的担保,不受本合同中其它条款效力的影响。
2.本合同所称到期或届满包括但不限于
(1)本合同中规定的正常到期
(2)本合同中约定的每次分期还款
(3)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规定的还本付息日及贷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视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
3.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填写的地址为各方同意的通讯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以上地址,均视为已送达,通讯地址如有变动,应于____日内通知签约各方。
4.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需要修改本合同条款时,须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另有约定或三方在合同外另有约定的除外。双方约定终止本合同或因借款人违约导致合同中止或解除合同时,本合同之规定仍可以适用于合同项下任何尚未归还的借款。
第十条 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各方当事人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当书面通知其他合同当事人,并经各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1.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 (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三条 附则
1. 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发放日期、到期日期、借款利率等内容与借款借据记载不相一致时,以借款借据记载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借款借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 份、贷款人 份,担保人份,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特别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保证人注意对本合同内容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保证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不存在异议。
签约时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篇19:个人担保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____借款,经保证人提供最高借款余额的保证担保,货款人同意根据资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发放上述贷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间和额度内,不再逐笔办理保证担保手续。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借款金额为_________元,借款利息按合同签订之日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_________%计算,并在还款时一并偿清,若发生逾期不还,将按_________%计算相应罚息。
第二条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天,借款方应保证按期偿还借款。如确需延期偿还,应在借款到期前七日内向贷款方提出书面申请,由贷款方审核是否办理续借手续。
第三条借款方以保险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作为质押,以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息和罚息。
第四条担保内容
1.保证人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保证人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人和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时,保证人保证在接到贷款人书面索款通知后5日内无条件地代为偿付。
4.保证人接受贷款人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并应及时提供财会报表等资料。
5.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并须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7.保证人应予赔偿因自身过失而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账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货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保证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保证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证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其他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