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汽车租赁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出租方车辆基本情况
车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_,必须使用____号汽油(柴油)。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车况(附行车证复印件):________年购买,无任何大修记录及安全行驶记录。
二、租用期限
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共计_____年。需延长租用期限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三、租车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租金及其结算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押金_____________元,在租车时一次性以_______方式缴付给出租方,还车时,在车辆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凭押金收据与甲方结算,结算时间为银行营业时间内。
五、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一)、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二)、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内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三)、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四)、向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后,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
(六)、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六、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一)、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二)、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三)、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其他人使用,不得将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验,实验,教练等活动。
(四)、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或者运行过程中,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并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的汽车修理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换车辆设备及装置,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五)、按期如数缴纳租金,押金。
(六)、应及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应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所有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缴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七)、如需续租车辆,需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办理手续。
(八)、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七、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以《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所示为准。
2、在本合同期满或者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人在还车时需缴纳交通违章保障金________元人民币,在15个工作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违章记录后归还。
八、车辆保险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者责任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保险,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车辆在租赁期间若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给承租方车辆,每迟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车辆的质量,型号必须按照承租合同的要求,如未按照承租合同的要求提供给承租方车辆,给承租方造成不便或损失,由出租方赔偿。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________元钱的违约金。
(四)、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五)、承租方无故辞退车辆,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负责赔偿。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难以继续履行的,造成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十、合同的解除
1、因车辆状况导致车辆无法正常驾驶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在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3日以上租金,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解除合同:
⑴、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⑵承租方将所租车辆抵押,质押,转让,转租,出售。
⑶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利益的情况
十一、其他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向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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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汽车租赁协议书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车期限
甲方将_________牌汽车壹辆,车牌号码_________,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还回,租赁期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需要续租车辆,以实际还车日期为本合同终止日期。
第二条 租金、押金标准及交纳期限:
1、每天(月)租金_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支票(_________)现金(_________),乙方接收车辆时向出租方付清。
2、乙方接收车辆时向出租方预交车辆押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支票(_________)现金(_________)。
3、乙方租期在一个月以上的,每月按合同签订日期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如未按期交付,收取滞纳金200元;如长期拖欠,以每10日为计算单位,加倍收取滞纳金。乙方应按合同签订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如提前还车,预付租金余款不予退还。
4、乙方所租车辆,每天(24小时)行驶不得超过2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按规定加收超驶费,超驶费的收取根据车型而定(后附明细及标准)。租赁时间超出合同所签定时间,4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4小时以上按全天计算。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车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2、负责办理乙方租赁车辆的车损险、车辆的第三者责任险、车辆盗抢险。
3、负责乙方所租赁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4、应协助乙方处理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和其它事故。
5、车辆发生故障,甲方提供_________区_________路内免费救援。
6、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督。
7、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享有其它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合法妥善安全使用车辆,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在租赁期间,乙方应每天负责对车辆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等作常规检查,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甲方联系。如因乙方疏忽未作上述常规检查造成车辆严重损坏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如确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先取得出租方的许可。
3、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改装,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不得将车辆交付与本合同不符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4、在租赁期间,乙方承担车辆租赁期的燃油费(须使用93#以上无铅汽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包括灯泡、轮胎、门锁、收音机以及因客户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等)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及其它费用。
5、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交通管理部门并通知甲方报保险公司,乙方先期支付由于交通事故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医疗和相关费用以及车辆的维修费用(乙方不得自行修理车辆),后将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裁决证明及种种有关的证明票据交于甲方,甲方据此向保险机关办理定损事宜,如果保险公司不能包赔所有损失,乙方必须承担之间差额。由于交通违章事故造成租赁车辆扣押及维修期间,乙方除租金外必须按照租赁车辆累计租赁总金额60%支付甲方停驶租金。因乙方使用车辆发生伤亡事故全部由乙方或担保人承担。乙方在租赁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损失,乙方应负担车辆损失之日起至甲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6、在租赁期间,发生保险事故,车辆停止计算租赁费用后,如租期未满且乙方向甲方指定修理厂交付了定额的20%车损金后,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替换车,替换车不保证与原租车辆为同种车辆,如遇法定节假日,甲方不能保证及时提供替换车。
7、保险公司险种赔偿之外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仅就乙方或甲方书面允许的驾驶人员发生的保险索赔事宜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8、在租赁期间,车辆发生碰撞事故,乙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20%,如乙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乙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
9、在租赁期间,乙方车辆如需驾离_________(地区),甲方提供必要证件,三日起租。
10、在租赁期间,如发生牌照丢失或损毁造成车辆不能继续使用,乙方除及时协助甲方办理补领手续外,还应在合同终止之前向甲方交纳补领牌照期间的租金和验车费换牌费350元。在租赁期间,如发生行驶证丢失或损毁造成车辆不能继续使用,乙方除及时协助甲方办理补领手续外,还应在合同终止前向甲方交纳补领行驶证所用费用及罚金共计人民币1000元整。
11、在租赁期间,车辆正常行驶中发生异常情况有可能造成车辆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将车送回本公司检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在租车期间不能随意拆除、更换汽车配件,一经发现,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所使用车辆按4S店修理金额全额赔付,与保险无关。
12、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或人为碰撞,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或保险不理赔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支付,还需对甲方的车辆加速折旧进行补偿(按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用的20%)。
13、乙方在租车期满后把所租车辆还回公司,办理还车事宜。在十五个工作日后,如查询无违章后退还押金总额。如有违章甲方通知乙方处理违章事宜,乙方出据交通违章罚款单据到甲方处退还押金。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赔偿乙方受到的损失。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赔偿甲方受到的损失,还应承担自身损失部分。
第六条 纠纷解决方式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各持正本一份。《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交接单》、《租赁车辆价格表》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天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
担保人(签章):_________ 担保人(签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公司汽车租赁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一、租赁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交纳抵押金并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如使用银行信用卡消费,则需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应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抵押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驾驶人员,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赁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或由__市__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检验报告》、《汽车租赁结算单》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代表: 代表:
篇3:小型餐饮商铺租赁合同书
承租方(乙方):
住所:
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将株洲市荷塘区桂花路亲和府门面租赁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方式
1、租赁合同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乙方应维持门面的原状进行经营,如需装修,在不影响建筑物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应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合同期满时,对损坏的设施,乙方应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对乙方装修保留的附着物,经双方同意可不拆除,但甲方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门面。
(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将门面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门面进行违法活动、经营或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门面严重损坏的;
(4)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纳租金的。
4、甲方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形下,单方终止合同或提高租金,将承担合同违约金 000元。
5、乙方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甲方终止合同或要求降低租金,乙方所交押金作为违约金补偿甲方。
6、合同期满是否继续租赁门面,甲、乙双方均应提前 个月通知对方。
二、租金及押金的交纳期限
1、租金每月 元,全年租金 元(大写: )。从 年 月 日开始 ,每 个月,交纳租金一次 元。每 交清。
2、乙方在合同签定之日,向甲方交纳押金 元。
三、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自行承担门面使用期间的水电费和其他税费以及门面易损部件的维修费用。
2、乙方应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依法经营,如因违法经营生产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由于甲方与开发商之间有未达成协议,所以门面租赁期限以甲方退门面之日为准。
四、如出现人类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话:
电话号码:
篇4:公司汽车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提车时里程:____________ 油箱油位: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还车时里程:____________ 油箱油位: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标的及期限
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一辆提供给乙方驾驶,油箱容量:__________________L,车牌号:____________浙__________,从_______年___月____日时起到_______年___月____日时交付给乙方使用,租期______(日/月),不足1日按1日计算,(日/月)租费用______元,共________元。
第二条:租金、押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1. 乙方在提取车辆的同时须向甲方交纳租金 _______元人民币。如乙方需延长合同期限,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方可继续使用,延时租金按_______元/天计算。
2. 乙方在提取甲方车辆时需要交付押金 _______元。还车时甲方退还_______元给乙方,如果租赁期内乙方未发生交通违法、事故、意外、车辆无损坏,在合同结束后25天内,甲方经过咨询交管部门后确定无交通违法、事故、意外将退还剩余押金给乙方。
3. 甲方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后即按本合同第一条安排车辆。并以交车之日起计收租赁租金及租赁时间。交车日为 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日 。
第三条:甲方责任
1. 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性能必须良好,各种证照齐全(包括汽车行驶证、交强险和商业险保单、年检证明等)。
2. 当出现交通事故或者意外发生,甲方应赶往现场或者相关部门,协助乙方处理。
3. 因甲方车辆自然磨损原因导致车辆故障,无法继续使用,甲方负责维修的所有费用,且维修期间提供同价位的替代车辆为乙方服务。
4. 甲方负责对租赁车辆投保车身险、第三者责任险、交通事故强制险、附加险,负责车辆在租赁期间的正常保养,负责该车的养路费、保险费、车检费。
第四条:乙方责任
1. 乙方使用户籍证明、驾驶资格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属伪造和无效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以及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法所造成的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行驶过程中因自身驾驶责任造成车辆的经济损失。
3. 乙方如在承包期间因违法驾驶(如超速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冲红灯等被电子眼监控摄录)而被罚款或责令承担其他责任,乙方须承担后续责任。
4.乙方任职司机须有C2以上的汽车驾驶执照。不得将汽车交给非C2以上汽车驾驶执照和驾驶经验的他人驾驶,如违反此规定,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此造成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拒绝赔付,乙方须承担所有赔偿责任及违约、违法责任。
5.乙方应安全驾驶此车辆,不能酒后驾驶,或交给喝酒后的人驾驶,或因对车辆的操作不当或不按车辆使用规定保养,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损害的,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乙方须承担所有赔偿及违法违约责任,并不得要求甲方无条件提供额外车辆使用。
6.乙方不得将车辆出售、典当、抵押、担保或其他超出本合同的其他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车辆以交付时为原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7.乙方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车辆换机油费用(以5000公里400元计算),含半年租以上车辆还需承担4S店根据汽车年限和公里数制定的保养计划(包括空气滤芯、汽油滤芯、空调滤芯器、助力转向油、刹车油、变速箱油、火花塞,轮胎)。
8.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乙方有责,应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车辆维修费用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每天_______元人民币),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如果乙方无责,事故对方全责,车辆维修期间甲方提供替代车辆为乙方服务,替代车辆的级别不做限制。
9.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通知甲方协助解决。如肇事后逃逸或驾离现场,乙方应承担所有违法、违法、赔偿责任。
10.租赁期内或租赁期满时,双方须共同检查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合同终止。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外观损坏(如车漆刮蹭),乙方应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需赔偿甲方损失,赔偿金额以4S店或甲方指定的汽车维修店给出的维修费用标准为准。指定的汽车维修店维修费用标准如下:____________
11. 租赁期间,汽车被盗抢或非车辆本身原因的自燃,乙方应承担保险公司赔付不足部分和车辆理赔期间的租金损失(每天 _______元人民币)。
12. 租赁的车辆只限在浙江省范围内行驶,超出了浙江省范围行驶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3. 租赁的车辆不能装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
14. 乙方不能利用租赁车辆充当教练车或学习驾驶。
15. 乙方不能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活动;进行体育、军事、竞赛和作测试使用。
第五条:车辆行驶里程范围
双方约定,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限定的里程为 公里,超里程 _______元/公里 。
第六条:油费计算
无论何种情况,乙方均需保留租用期间加油时的发票原件。
关于油费结算,按以下结算方式(二选一):____________
1. 原油位还车(建议采用)
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赁车辆时,租赁车辆的油量刻度表中的载油量至少高于该刻度表的1/4,乙方自理驾驶过程中的油费,并在还车时将油加至与取车时相同油位。甲方和乙方之间不涉及油费结算。此种情况甲方和乙方在交车前拍下油表位置,保留取还车仪表油箱刻度照片和拍照时间证明,协商一致即可。
2. 乙方未原油位归还车辆,请根据以下标准进行结算:____________
油量刻度细分到16格进行计算
油量差价计算公式=取车交接油箱刻度容量(升)-还车交接油箱刻度容量(升)=差额容量(升), 差额容量X当日油品油价=油量差价。
如乙方还车时未原油位返还,需按标准油量刻度差价补给甲方。
备注:甲方应保证在乙方取车时,油箱至少有1/4的`存油量。甲方应保证在还车时,油箱至少有1/4的存油量。
3. 乙方归还车辆油位多于取车时的油位,请根据以下方式进行结算;
若归还车辆时,还车油位高于取车时的油位刻度,且油位刻度差额≥1/8(即2/16),甲方应返还乙方该差额的油价费用。
第七条:交通违法
甲方在确认还车后的15-30天内查询租用车辆期间是否有交通违法,如果租车期间内没有违法,违法押金将在5个工作日内返还。
乙方应当谨慎驾驶,合法使用车辆,遵守交通法规。对于违法行为,乙方应当自行到交管部门缴纳违法罚款、消除违法记录。如乙方存在违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扣除违法押金、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等措施。
如乙方在甲方发出违法通知后7个自然日内(国庆节、春节期间延后7天)未缴纳罚款、消除违法记录,甲方有权将押金部分金额作为违法担保费用扣除,直至违法处理完毕,具体处理方式如下:____________
1)如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违法通知的7日内(国庆节、春节期间延后7天),自行处理违法,处理完毕后乙方必须将处罚决定书及银行缴费记录通过"交警12123"APP"违法查询"功能上传,甲方确认无误后退回押金,如不上传凭证,甲方有权不退还押金。
2)如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违法通知后7日内(国庆节、春节期间延后7天),仍没有处理消除违法记录,甲方有权没收违法押金;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及金额如下:____________
3)如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违法通知后7日内(国庆节、春节期间延后7天),因国家政策原因乙方无法自行处理违法的,甲方代为乙方处理违法,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如果乙方在租车结束后处理违法,且处理时需要使用车辆行驶证,因此将造成车辆由于无行驶证无法被使用,乙方需赔偿甲方的停运损失,停运损失费用标准为_______元/天。
5)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消除违法记录,如甲方发生不提供行驶证等恶意或者刁难乙方情况,影响乙方正常消除违法记录,乙方未能处理违法导致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6)如因乙方拒不配合消除违法导致车辆停运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停运损失,具体金额参见本章节第4)条规定。
7)不良用车处罚金:根据《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款商业车险将增加交通违法浮动系数,闯红灯、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导致车险费率上升;乙方在租车期间产生违法的,每笔违法将向乙方收取50元不良用车处罚金,用于之后甲方因违法过多保费上涨的补贴。
第八条:道路救援
若车辆在交易期间因故障或者事故无法行驶,乙方需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在事故车辆后方150米处摆放救援标志(警示三角架)并打开危险警示灯(双跳灯)。然后,立刻致电太平(95500)道路救援专线,救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期满时的处理、续租
1. 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应在租期满前24小时通知甲方,双方共同协商重新达成协议。
2. 不缔结新的合同时,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圆满结束。如因乙方原因继续使用,而不签订租赁合同,甲方有权收回车辆。
第十条:合同的终止
在本合同期内如发生本合同第三、四条所述的违约行为之一或有侵害其中一方的其他权利时,权利受侵害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权利受害方为甲方,甲方可收回租赁的车辆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如乙方为受侵害方,乙方可要求退还租金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额外设备的装配
乙方要求额外装配本合同外的零配件和设备时,必须在征得甲方的同意下进行,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其所有权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还车后归属甲方所有。
第十二条:纠纷解决方式
因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附件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指纹画押,且乙方交纳押金、甲方交付车辆起正式生效。
2. 本合同共四页,一式两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 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且乙方交纳定金起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
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篇5:深圳市汽车租赁热门合同
承租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型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金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始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终止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限驶公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超时加费超程加费: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有关车辆检测部门认定合格的,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6.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证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协助出租方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承租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 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承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 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 本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 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 提前解除合同归退租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未经出租方同意而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租赁车辆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担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 其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长沙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篇6:深圳市汽车租赁热门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车辆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期、足额收取双方认定的租赁费和相关押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拖欠租金逾期三日的,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终止合同。
2、负担出租车辆的保险费、车船使用税;年度检验、定期保养检修。
3、向乙方提供不低于一级技术状况的车辆,并提供齐全的行驶证件。
4、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5.负有对事故车辆及丢失车辆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的责任。
6、乙方在交还车辆后,甲方有权不计时的追究过程中所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含交通违法等),并承担甲方为此付出的所有费用(含交通费、误工费等)。
7、乙方没有按规定付租金的,甲方每日按欠费总额5%计算收取乙方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为追款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2、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严禁使用甲方车辆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使用车辆进行盈利性质的运输,严禁运送易燃、易爆、易腐蚀品等,在驾驶租赁车辆期间,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安全驾驶,爱护车辆,履行《机动车保险条款》中规定的保险人的义务。出现交通意外时,及时报警,不逃避,并承担违反交通规则所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安全行车严禁酒后驾驶,因酒驾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对向甲方提供的身份证、驾驶证、户口本、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欺诈行为,乙方必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应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
5、自行加注燃油料,且必须加注与车辆使用说明牌号一致的燃油料,否则造成的损失及修理期间的租车费由乙方负担。
6、按车辆使用说明对车辆进行日常的检查、保养,尤其要注意对机油、刹车油、冷却液、电解液、轮胎气压进行检查,对制动、转向、灯光、刮水器、喇叭性能进行监控。如发现异常,应即刻与甲方联系进行维修,如继续强行运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并支付500元以上违约金,终止合同。
7、必须保护甲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乙方不得利用所租车辆用于运营、非法运输和违法犯罪行为(如偷、抢、骗、赌、毒等),不得将所租车辆转租、转让、转卖、抵押、质押、抵债、典当、转借,如有违反,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经济责任,收回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一小时内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不得交与他人驾驶,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在租赁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10、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禁止私自更换、拆卸车辆的零部件、附件和设备装置及甲方所设的标志铅封等物。如有违约,应按被拆物件新件价格的10倍支付违约金。如发现乙方拆动里程表铅封,则从租车之日开始按行驶每日500公里,每公里2元计算,收取租金,并收回车辆。
11、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清洗干净的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如需要延长用车时间,须到本租赁部办理续约手续,如乙方超过租用时间6小时未与甲方联系,甲方有权追回车辆并没收押金,超过24小时未与甲方联系按诈骗报公安机关处理。
12、协助甲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如有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提交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三、担保方的权利和义务
担保方就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租金标准及支付期限
1、正常短租、月租、年租金按甲方现在标准执行。
2、日租车辆日限行300公里,月租车辆月限行5000公里,每超过一公里按每公里1元计算加收租金。
3、乙方提前退车,需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按提前天数租金的50%计算。
4、合同签定后乙方即时支付租金,短租一次结清,长期月租按月付款的,月起租日前2天支付租金,年租应一次付清或参照长期月租付款方式。
五、车辆的定期保养、年检和修理
1、车辆每累计行驶5000公里时进行定期强制保养,甲方将向月租和年租的乙方进行电话查询车辆累计行驶里程,乙方应及时回复,以便甲方安排强保日期。
2、强保日期前三天、年检日期前五至十天,甲方将与乙方电话联系约定具体日期和地点,乙方应保证准时准点到达。强保逾期不到甲方有权收取500元违约金,造成车辆损坏乙方须另行赔偿。年检逾期不到造成的罚款及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3、车辆需保养或发生故障或损坏需要修复时,必须到甲方指定的厂家修理,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己找修理厂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收取1000元违约金。
4、乙方在租车期间租用车辆发生故障或损坏需要修复,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车辆未修复好没有还车给甲方,乙方仍须交纳租车费用。
六、车辆续租和退车
1、租期在一个月以上者需要续租车辆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三天向甲方提出,如续租应到甲方办理续租手续,以保证乙方用车。
2、短租车辆续租应在期满前3小时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续租,并到甲方办理续租手续。
3、乙方退车应遵守约定时间,逾期4小时以内交当日租金的50%,超过4小时按全天租金计算。
4、退车时甲方提供的车辆相关证件丢失,乙方除承担补办所需的费用外,还需承担相应的误工费。丢失车钥匙赔偿600元、车辆牌照赔偿600元,同时暂不退押金,待牌照补齐,计算所有损失后结算。
5、乙方退车时如出现车内外物品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车辆外观发生划、蹭、磕碰等损伤需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厂修复,费用乙方自负,或由乙方委托甲方修理,乙方应确认甲方提出的修理价格,并按此支付。
七、车辆押金的收取和清退
1、车辆押金在合同签定后一次付清。
2、暂扣交通违章罚款押金3000元,退车15日后经网络查询无违章如数退还。
3、乙方退车时结算车辆押金,同时应扣除:拖欠的租金、应负担的赔偿和处罚的扣款项目。
4、以上两项扣除后,余数当时返还,凭押金收据第三联清退。
八、车辆事故及丢失的赔偿
1.保险条款以保险公司的解释为准。
2.承租期间如出现交通事故或车辆丢失,乙方应即刻向有关部门报案,同时应在一小时内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并同时提供全部相关证件,作为甲方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的根据。如因乙方延误,超出保险公司报案期限或乙方提供的证明不够理赔条件,其所有损失(含租金)全部由乙方向甲方赔付。
3.乙方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丢失,其原因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全部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付,同时租金照付。
4. 乙方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丢失等,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事故处理期间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中包括甲方协助处理事故所支付的费用和保险公司赔偿部分款额的先行垫付。乙方应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它责任。
5.乙方在租车期间发生事故,在事故未处理完,车辆未修复时,乙方仍须交纳租车费用。
6.公安交通部门和保险公司对事故结案后的赔偿金由甲方负责退还乙方,但免赔和不予赔偿部分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并承担车辆修理费用的20%,作为因事故造成车辆贬值赔偿,车辆修理费超过5000元时,按40%赔付给甲方。
7、承租方确实不能归还承租车辆时,除承担本合同及附件规定的责任外,出租方可要求承租方折价赔偿不能归还的承租车辆,折价率按新车票价以每月5%计算。例如:一辆新车发票价为10万元,行驶三个月,按每月5%折价率计算,三个月共折价10万×5%×3=1500元,实际赔偿价为10万﹣1500=98500元,逾期二个月不还,出租方可以视为承租方不能归还车辆。
十、本合同中《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交接清单》是合同不可缺少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它规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可作出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承租方(签章):
出租方(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负责人(签章): 担保人(签章):
身份证号:
经办人(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篇7:机械租赁合同施工用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为租赁机械配备操作手___________名,其每人工资___________元/月,由______方负责承担,并负责安排操作手的食宿,其食宿费用也由___________方负责承担。
第三条:_________租赁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需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租赁机械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附件所列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对租赁机械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机械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折合1个台班),每月累计不得超过_____小时(甲方免收租金天数对应的台班时间不
计入累计时间),确因工作所需超出______小时部分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设备租赁费按月租结算________元/月,______元/小时,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乘以8小时结算,超出工作小时加班部分,另计收加班费。
第六条:保证金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____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乙方交纳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保证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机械的缺损赔偿金后,保证金余额应退还乙方。
第七条:租赁机械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机械在交货地点,由甲方向乙方(或其代理人)交货。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机械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应自收货时起24小时内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机械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机械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机械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机械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货当天,最迟不超过交货日期三天内,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租赁机械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要求。
第八条:租赁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机械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燃油、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维修一次使用的配件__________元以下由乙方负责承担,在_______元以上由甲方负责承担。
2、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三天,如超过三天,每超一天,应免收乙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租金。
3、租赁机械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4、租赁机械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租赁机械运费的承担
租赁机械的进退场的费用、运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进场费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机械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_________(1)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2)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3)当租赁机械毁损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赔偿甲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在当日停机,如付款后继续租(使)用,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额____%的违约金。
3、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机械,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篇8:汽车租赁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期限,交付验车;
出租方将牌车辆辆,车辆号码,从年月日时起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收回,租赁期共。
交付地点:_,双方共同检验车辆,确认车辆现状安全性能符合要求并在合同附件上签字认可。租赁期满,出租方按合同附件标准验收回车辆。
第二条:租金﹑押金标准,交纳期限及违约金;
(1)承租方接收车辆时向出租方预交押金元。大写:_.(承租方未按规定履行合同或者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违章﹑肇事造成车辆损坏停驶等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出租方从押金中扣除)
(2)每天(日)租金元:共计人民币元,出租方于收回车辆时从承租方交纳的押金中按实际租用的天数扣除租金(包月按30天计算)
(3)承租方租车二个月以上的,每月签订合同时,提前三天向出租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租金,超过天数按日租金的40﹪向出租方交纳违约金。
(4)承租方所租车辆,每天(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280公里,超出部分由出租方按每公里加收元,承租方还车时,不超过1小时不收费,超出1小时收10元,超出2小时收25元,超出3小时收40元,超出4小时按半天收费,超出6小时按1天收费。(高档车另订超出价格)
(5)承租方还车后,如有违章罚款需租车本人带驾驶证亲自前来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违法﹑违章扣分需本人亲自办理)
(6)承租方交还车辆时,如车辆不清洁,出租方收取元洗车费作清洁车辆使用。另需在承诺书上签字确认所租车辆的还车时间。
第三条:出租方责任;
(1)向承租方提供公安部门年检合格及证照齐全的车辆。
(2)提供的车辆保险需按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3)协助承租方处理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其他事宜。
(4)租赁期间对租赁车辆的使用情况实施监控。
第四条:承租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行车,因违法﹑违记﹑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检查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要更换零部件,应事先与出租方取得联系,出租方认可后才能更换。车辆在租赁期间如发生故障时承租方必须与出租方取得联系,修复后方可行驶,否则后果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借﹑典当﹑抵押或交与无驾驶证人员驾驶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并负责承担租赁车辆被盗时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和其他费用。
(5)租赁高档车时,应出具本人及担保人合法有效的证明﹑证件及签字。
(6)在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时,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和第三者损失及其它所以责任和损失,(驾驶人不是承租人时驾驶人负连带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出租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车辆维修期间停驶的租金(停驶租金按日租金的90﹪计算及承担修理费总额30﹪的车辆折旧补偿,车辆发生小的损伤时负责赔偿出租方修理费)
(7)租赁车辆使用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立即通知出租方协助解决,不得擅自移动车辆和改变现场,待有关部门验定完毕,出租方同意后方可移动,否则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合同期满前向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支付逾期租金40﹪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未与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者,出租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五条:其他约定条款;
(1) 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2) 租赁期间内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应即时与出租方联系,必须到出租方指定的修理厂修理。
(3)如发生车辆被盗遗失,由承租方先行负责全额赔偿给出租方,保险公司赔付的一切款项由承租方获得。在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付后,不足车辆损失的赔偿费及因向责任人或保险公司索赔支出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赔偿。
(4) 承租方不得使用93#以下汽油,否则后果自负。
第六条:担保条件;
(1)担保人对担保承租方所租车辆,租金及其它费用负有连带清偿责任,如被盗﹑灭失﹑诈骗﹑交通违章罚款,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车辆损坏等一切民事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出租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承租方的损失。
(2) 承租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出租方的损失。
第八条:补充条款;
(1) 本合同一式贰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应,双方签字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或按有关规定解决。
(3) 发生纠纷,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则,财产租赁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纠纷﹑当事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昆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出租方(签字盖章) 承租方(签字盖章) 担保人(签字盖章)
地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驾驶证档案号: 现住址:
委托代理人: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篇9:机械租赁合同钻机
甲方(承租方):___________
车型:___________
乙方(作业方):___________
租赁使用地点:___________
为了确保挖机在租赁过程中正常运行,经甲乙双方就挖机租赁有关事宜进行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l、甲方承担挖机的柴油消耗和随机配备工作人员的食宿,以及设备的保管。
2、甲方提供作业任务,对于岩石部分应作出相应的爆破,严禁硬性作业。
3、甲方负责挖机作业全面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计划。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l、提供挖机一台,工作人员壹名,确保车况正常,如因机械故障,月度内维修保养时间不得超除三天,若有超出甲方可按租金比例系数扣减乙方的实际误工租金(月度工时达到时免扣)。
2、乙方自理挖机的维修配件和付油开支,以及业务往返的差旅费用。
3、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合理安排,真正做到安全高效,自理施工过程中自身人为造成的安全责任。
三、租赁期间作业时间规定:
月度租赁作业工时为小时,如因甲方原因或者是无作业任务等,乙方作业工时不足小时,乙方的租赁费不变:如作业工时超出小时以上的部分,甲方按每小时______元的标准再支付乙方的超时作业款。计时方式为挖机电脑计时,月度到期之日开具完工单。
四、进退场费用规定
甲方租赁乙方挖掘机期限不足2个______月的,进场费用由甲方承付,达到______个月的进出场费由甲乙双方各付________%。
五、租金标准
合同宗旨为月度租赁,即每月(三十天)挖机的基本租赁使用费为______元整,超出小时,以外的超时款另外计算(乙方不提供税票)。
六、租赁费用的支付
挖机自进场之日起每月租赁时间达到________天后一次性付清当月租金。
七、安全责任及设备保管
1、甲方必须提供安全的施工环境,正确指挥施工,如乙方觉得施工环境太差,工作难度太大,作业很不安全,可停止施工,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再施工。如甲方强行施工,造成设备及人员伤亡,甲方全部承担赔偿。
2、如出现甲乙双方事先没有预测的事故发生,造成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甲方承担责任。
3、属乙方挖机手责任,造成设备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责任人员必须听从安排,积极、主动配合甲方责任人员的指挥,优质高效完成每天的工作,并遵守甲方的作业时间和规章制度。
5、挖机在租赁中如出现被盗或人为破坏甲方负责赔偿。
八、综上所述,甲、乙双方互相遵守,确保施工正常进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挖机租赁使用起点日期为:___________
挖机进场电脑工作起点时间为:___________
柴油油箱表格指数为: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
篇10:厂房租赁合同书范本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租赁品种、租价及赔偿标准、维修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机具的运输、装卸送货时间、装卸由负责,退货时运输、装卸由负责。
三、租金按天数计算,不扣除节假日及气候影响和其他原因造成的停工天数,不足30天,按30天计算,超过30天,按天计算。
四、租赁机具的维修保养五、租赁期间,承租方要对租用机具安全使用,妥善保管,并负责维修保养,承租方退还租赁机具时,应清除机具上的砂浆、铁丝等杂物并上油保养。经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由承租方向甲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若需方违章作业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需方承担
六、乙方不得将所租用机具转让、转租给方使用,更不得变卖或做抵押品。
七、缴款方式,双方商定主体封顶支付租金的70%,剩余租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清。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承租方:________出租方: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
篇11:营业性汽车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车辆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将车牌号为____________车型号为____________ , ______座,颜色______ 。
状态良好,干净卫生、年检合格的车辆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赁期为 ,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止。租金为人民币: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______元)。包含司机服务费。(不含超时费,超公里费)。
三、租金支付
乙方每次租车前必须先交纳预定租赁期内的租金。租期一个月或超过一个月,按月预先付租金。每天行驶不超过______百公里,司机每天工作______小时,租期为一个月的车辆限行驶____________公里。超出公里部分按______元/公里计算。司机超时按______元/小时计算租金。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委派驾驶技术良好的专职司机为乙方驾驶所租赁的车辆,该司机需经乙方认可。
如所租赁的车辆因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甲方应及时调配其它车辆暂时替代。
司机在工作时应准时、有礼貌、服务热情、听从公司负责人的合理调度。
甲方保证乙方的乘车安全,如有意外,甲方负全部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必须按时交纳租金,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供车。
承担租赁期间的汽油费、路桥费、停车费、洗车费。
禁止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乙方应提供甲方车辆正常维修和保养时间。
租赁车辆由甲方司机负责保管,乙方无权驾驶所租车辆,否则后果自负。
如乙方指令甲方所派司机违章作业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车辆如服务于深圳市外,乙方应提供司机食宿。
乙方应为司机提供休息场所,以保证正常出车安全。
六、违约责任
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将扣除未到期租金30%为违约金。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2:汽车自驾租赁合同书
甲方(盖章):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本情况如下:车辆品牌: 车牌号:车辆类型:
二、合同期内车辆租赁总费用费用为 元整,合同终止后乙方提供发票之日一次性支付。
三、协议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乙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二)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负责在租赁期间进行正常保养,按期进行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须配合提供相应的资料配合甲方。
(四)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车船使用费和车船使用税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相关单据发票,实报实销。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甲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协助甲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二)乙方负责车辆年检,车辆保险;
(三)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
(1)甲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车辆转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13:租赁机械设备合同格式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根据乙方上级批准的项目和乙方自行选定的设备和技术质量标准,向_________购进以下设备租给乙方使用。
1、2、3、4、二、甲方根据与生产厂(商)签订的设备订货合同规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季交货。由供货单位直接发运给乙方。乙方直接到供货单位自提自运。乙方收货后应立即向甲方开回设备收据。
三、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设备的质量问题由生产厂负责,并在订货合同中予以说明。
四、设备在租赁期间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收货后,应以甲方名义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综合险,保险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将投保合同交甲方作为本合同附件。
五、在租赁期内,乙方享有设备的使用权,但不得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迁移安装地点。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一切方便。
六、设备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租赁从供货厂向甲方托收货款时算起,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包括手续费_________%),分_________期交付,每期租赁金_________元,由甲方地每期期末按期向乙方托收,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则按逾期租金总额每天加收万分之三的罚金。
七、本协议一经签订不能撤销。如乙方提前交清租金,结束合同,甲方给予退还一部分利息的优惠。
八、本协议期满,甲方同意按人民币——元的优惠价格将设备所有权转让给乙方。
九、乙方上级单位_________同意作为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保证乙方切实履行本协议各条款规定,如乙方在合同期内不能承担合同中规定的经济责任时,担保人应向甲方支付乙方余下的各期租金和其他损失。
十、本协议经双方和乙方担保人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两面三份,甲、乙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乙方担保人和乙方开户银行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篇14:蚌埠市工程机械租赁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书有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与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商定并签署。
经双方协商,拟以甲方租赁乙方的水泥搅拌车台,泵车台,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合同内容
1、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2、设备的保养、维修、辅助油料(含机油、黄油、液压油)等费
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承担设备的主燃油费等。
4、设备的每月工作日是自然月天数扣减2天的维修时间(仅限月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租方式)。
第三条设备的交付及进退场费用
1、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设备时,由甲方验证所交付的设备及其相关
零配件、备件和资料是否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的约定,并由甲方签收。如果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重新提供合格的设备。如乙方未能及时重新提供合格设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设备的退场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进退场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
安全事故或其它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承担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第四条租赁期限
1、保证施
工期限每年为7个月,租赁费每年不够7个月按7个月结算,超出7个月按实际天数结算(年度以实际租用天数
为准)。
2、乙方同意,本合同设备每台的进场时间和退场时间由甲方根
据其承包工程的施工需要决定。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进场或退场通知后,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准时进场或退场。实际的租赁时间,以设备物进入现场作业的时间至实际停止作业的时间为准。
3、甲方在冬季休息期间,设备将停止租赁费用的计算,具体休
息起止时间,由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1、甲方有权根据施工或管理需要安排设备的作业
1.2、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租金
1.3、甲方应乙方要求,甲方向乙方司机免费提供食宿
1.4、甲方应合理、正确指挥乙方设备的作业,不得强行要求操作人员违章操作,如甲方违章指挥造成的安全事故或其它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所有费用。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2.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2.2、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在租赁期间内对设备的使用权不因管理机关的决定或第三人就设备主张权利受到任何中断或侵害。
2.3、乙方按照甲方通知要求,必须按时提供设备和操作人员,保证设备证照齐全,操作人员有相应的有效证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商铺租赁合同范本书
出 租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供水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不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自行付费。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壹年,自 年___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
一、店面年租金共计为 元(大写: )。
二、水电费、物管费等相关费用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由乙方自行缴纳。
三、乙方往年支付押金叁仟元(如退租时设施完好、未欠水电费则全额退还)。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
二、乙方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进行,并须奠定“完工不毁”的原则。同时承租期内,如发生房屋和设备的损坏,乙方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三、乙方应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如有违规违法行为,以及发生意外情况,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负责。
四、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五、乙方需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 续租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如乙方未在时间内提出续租要求,甲方有权先行寻找承租人。
第六条 其它
一、乙方在有效合同期内如需改变经营性质须和甲方商议一致,乙方在有效合同期内如擅自终止合同,甲方不退还租金,同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在有效合同期内如有违反法律或严重道德败坏行为,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将店面转租与他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七条 违约
一、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二、任何一方若产生任何违约问题,赔偿金额为伍仟元。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以前所签合同同时废止。
二、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乙 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 年月日
篇16: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各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车辆
1.租赁车辆基本信息
租赁车辆详情见附件《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
2.交付的租赁车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行驶牌证齐全有效且为出租人所有;
(2)已在本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已按照国家、本市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办理相应保险;
(4)技术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行驶条件;
(5)车内配备有效的车用灭火器、故障车警示标志牌和必要的维修工具。
第二条 租赁车辆的用途
承租人承租租赁车辆的用途应当为日常自用,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非法营运活动,具体用途见附件《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承租人承租租赁车辆的期限见附件《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
2.租赁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承租人如需在租赁期限届满后继续承租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提前向出租人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后办理续租手续。
第四条 租车费用及支付方式
1.租车费用包括租金、增值服务费、超时费、超程费及约定的其他费用。租车费用标准及租金支付方式见附件《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
2.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应当支付的租车费用不受国家或本市采取的限行措施影响。
3.承租人应当在还车时一次性结清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的租车费用。
4.出租人应当在收取租车费用后及时向承租人开具符合规定的等额发票。
第五条 租车手续及车辆交接
1.承租人应当按照附件《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约定的证照种类提供证照原件供出租人查验,并经核对无误后将复印件交出租人存档。
2.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按照附件《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约定的交接车地点及方式,办理取车及还车时的车辆交接。
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共同对租赁车辆状况及附属设施、有效证件标志进行现场检验,确认无误后在《车辆交接单》上签字。签字确认的《车辆交接单》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六条履约担保
1.承租人向出租人提供的履约担保方式见附件《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担保范围包括: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交通违法罚款、交通事故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合同约定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的其他损失和费用。
2.选择保证金担保方式的,承租人应当在签订本合同时向出租人交纳保证金。出租人应当在收取保证金时向承租人开具相应单据,并不得将保证金挪作他用,不得在合同正常履行期间将保证金冲抵租金。在合同终止承租人交还租赁车辆时,除扣除担保范围内承租人应当承担的款项及保留交通违法保证金外,出租人应当将剩余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承租人;除扣除交通违法责任范围内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的款项外,出租人应当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剩余交通违法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承租人。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的款项,或保证金退还后发现存在其他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或其他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出租人仍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相应责任。
3.选择银行卡预授权担保方式的,承租人应当在签订本合同时向出租人提供合同约定额度的银行卡预授权担保。在合同终止承租人交还租赁车辆时,除扣除担保范围内承租人应当承担的款项外,出租人应当撤销剩余预授权冻结额度,承租人应当同时提供合同约定额度的银行卡预授权作为交通违法行为的担保;承租人交还租赁车辆后,除扣除交通违法责任范围内承租人应当承担的款项外,出租人应当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撤销剩余预授权冻结额度。预授权冻结额度不足以支付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的款项,或撤销预授权冻结额度后发现存在其他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或其他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出租人仍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相应责任。
4.选择保证人担保方式的,保证人应当按照出租人要求办理担保手续,并在担保范围内为承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责任。
第七条 出租人权利
1.按照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收取租车费用、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2.在不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前提下,通过合理方式了解租赁车辆的使用情况和安全状况;
3.要求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租赁车辆;
4.合同终止时收回租赁车辆及附属设施、有效证件标志。
第八条 出租人义务
1.在租赁期限起始时点前按照合同约定将租赁车辆及附属设施、有效证件标志交付承租人;
2.交付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租赁车辆技术状况、性能信息及保险信息;
3.负责租赁车辆正常保养、机动车检验并承担相应费用;
4.负责承租人正常使用租赁车辆出现故障的维修,由此导致承租人无法正常使用租赁车辆的,应当相应延长租赁期限或提供替换车辆,或按照合同约定租金标准减少租金;
5.因承租人原因导致车辆损坏,需由承租人承担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费用的,收取维修费用应当公平、合理,并向承租人明示修理项目和修理工时等原始清单。
6.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车辆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7.按照合同约定为租赁车辆投保保险并承担相应保险费用;
8.对所知悉的承租人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第九条 承租人权利
1.要求出租人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租赁车辆及附属设施、有效证件标志;
2.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租赁车辆;
3.要求出租人对租赁车辆在正常使用中出现的故障进行维修;
4.获得出租人提供的本市行政区域内车辆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获得出租人为保障租赁车辆正常使用所提供的服务,要求出租人负责租赁车辆的正常保养、机动车检验。
第十条 承租人义务
1.如实向出租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证照原件及其他手续资料;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车费用、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3.按照合同约定的燃料标准为租赁车辆添加燃料;租赁车辆的动力类型为电力的,应当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及标准为租赁车辆充电;
4.按照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租赁车辆,并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有以下行为:
(1)将租赁车辆用于驾校教练车或进行体育、竞技、抗震抗压等测试及其他具有破坏性的驾驶或实验;
(2)利用租赁车辆牵、推其他物体;
(3)利用租赁车辆运输、存放危险品或违禁品;
(4)利用租赁车辆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营运活动;
(5)利用租赁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和其他任何有损出租人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活动;
(6)将租赁车辆交由无驾驶证、驾驶证准驾车型与租赁车辆不符等人员驾驶;
(7)酒后驾驶或吸食(注射)毒品、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后驾驶租赁车辆;
(8)在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情形下驾驶租赁车辆。
5.安全、妥善保管租赁车辆及附属设施、有效证件标志。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需要维修时,应当送至出租人指定维修厂维修,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维修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6.协助出租人按照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正常保养、机动车检验;
7.不得侵犯出租人对租赁车辆的所有权,不得转借、转租、转卖、抵押、质押、典当租赁车辆;
8.保证租赁车辆由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变更驾驶员的,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
9.对非因出租人原因导致的救援,应当承担相应的救援费用,并可以自行选择救援单位;
10.合同终止时及时交还租赁车辆及附属设施、有效证件标志。
第十一条 交通违法行为处理
1.承租人应当对租赁期限内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及时、主动处理交通违法记分,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并在处理完毕后及时通知出租人。
2.出租人发现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限内有尚未处理完毕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承租人应当在接到出租人通知后15日内处理完毕。
承租人未在上述期限内处理完毕的,出租人有权将承租人或合同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将该等信息列入汽车租赁行业承租人失信记录。
第十二条 保险与事故处理
1.出租人应当为租赁车辆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并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为租赁车辆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等保险,租赁车辆已投保的险种及金额见附件《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出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投保的,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当比照保险公司保险赔付标准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有权在出租人已投保险种及保险金额外要求增加保险险种或保险金额,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2.租赁车辆出险后,承租人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护现场,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人,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险,并协助出租人办理相关手续。
3.属于承租人一方责任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超出保险实际理赔范围的部分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出租人对损害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属于第三方责任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由出租人向该第三方追偿,承租人应当提供相应协助。
4.承租人应当协助出租人办理保险理赔事宜,并及时将保险理赔所需资料送交出租人。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承租人先行垫付,并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保险公司赔付后3日内结清。因承租人原因导致无法获得保险理赔的,该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5.如租赁车辆被盗抢,出租人承担不低于80%的因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租人承担不高于20%的因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第十三条 出租人违约责任
1.逾期交付租赁车辆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未交付车辆日租金标准的20%支付违约金。
2.因出租人原因导致租赁车辆经具备法定资质的机动车检测机构认定不符合安全行驶条件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出租人按照该租赁车辆租金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承租人损失的,出租人应当补足。
3.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导致承租人无法使用租赁车辆的,出租人应当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按照停驶期间该租赁车辆租金的20%支付违约金。停驶时间超过3日的,承租人还有权解除合同,或聘请其他第三方提供维修救援服务,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4.未按照合同约定结算、退还承租人租金、保证金、保险垫款等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应付未付费用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承租人违约责任
1.承租人逾期交还租赁车辆或租赁车辆每日行驶里程超出合同约定公里数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出租人支付超时费或超程费。
2.承租人逾期支付租车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
3.承租人因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已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当将余款退还承租人。
4.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处理租赁期限内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的,除应当承担相当于交通违法罚款金额的款项外,每逾期一日还应当按照该租赁车辆日租金标准的10%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5.承租人有下列行为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的;
(2)转借、转租、转卖、抵押、质押、典当租赁车辆或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3)利用租赁车辆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营运活动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承租人未按照租赁车辆性能、正常操作规程及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车辆,致使租赁车辆受到非正常损坏、灭失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的;
(6)拒绝协助出租人维修、保养租赁车辆或按时参加机动车检验的。
因上述原因致使租赁车辆损坏、灭失或无法收回的,承租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因承租人原因导致租赁车辆被公安机关或第三方扣押的,承租人应当承担租赁车辆被扣押期间的租金及由此导致的其他损失。
7.未尽妥善保管租赁车辆及附属设施、车辆号牌、有效证件标志义务的,承租人应当赔偿出租人由此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补办车辆号牌、有效证件标志所需费用及租赁车辆由此停驶期间的租金。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各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按照附件《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约定的方式依法解决。
第十六条特别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可以在《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中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约定或补充协议中不得含有不合理地免除出租人责任、加重承租人责任或排除承租人主要权利的内容。
2.《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及《车辆交接单》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各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之签订页)
出租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住所:
签订日期:
承租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住所:
签订日期:
保证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住所:
签订日期:
篇17:租车合同_汽车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
驾驶证号码:
所租车辆名称: 型号: 颜色: 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将车辆出租于乙方使用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甲方将 号车交付于乙方使用。
租金:共计 元
行驶区域:在 范围内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
1、 依合同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关费用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乙方所需车辆;
2、 甲方保证所交付的车辆,其性能由车辆检测部门认定为技术状况合格且车辆配置及相关证件齐全;
3、 甲方应每月定期对租赁车辆进行检测和维护;
4、 如实告知乙方租赁车辆的相关信息;
5、 对所获得的乙方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
6、 甲方承担该租赁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燃油费;
7、 甲方要提供能够熟练驾驶所租车辆,并且持有有效驾驶证的驾驶员;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
1、 按合同的约定拥有车辆的使用权;
2、 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 按时根据合同的约定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2、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保持车辆原状。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其他设施;
3、 协助甲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4、 不得利用甲方车辆,做非法用途,不得装载易燃易爆物品;
5、 保护甲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典当、转借、转租所租赁的车辆;
6、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再向交警、公安部门报警并办理相关手续;
7、 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间,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五条, 免除和减轻责任
1、 双方因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第2款所称)原
因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2、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损失部分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扩大部分的数据为限。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方有如下行为的,乙方有权拒绝赔偿损失,并解除合同:
提供车辆相关的虚假信息;
第七条, 补充条款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者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应以本合同为准。
第八条, 其他
1、 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 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
未果的,可向租赁发生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含如下附件 :
1、 驾驶员身份证复印件;
2、 车辆保险单复印件;
3、 车辆行驶 证复印件;
出租方: 承租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篇18:汽车停车位租赁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处(出租人)
乙方:____________居____座______室业主(住户)姓名:_______________(承租人)
就乙方需租赁小区停车位,与甲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乙方租赁停车位的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停车场,停车位号码:_______,用于停放车型:_________,车牌号码:_________,车身颜色:___________。
二、用期限及车位租金: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月租金:__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须于每月30日前交付下个月的车位租金。
三、甲方收取的停车费只限于该停车位场地使用租金,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该车辆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购买。
四、租约期满,车主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十五天到管理处办理租手续;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该车位转租他人时不再另行通知。
五、租约到期后仍未办理续租手续的车主,该车辆进出时一律按《广州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收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停车位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小区停放。
六、乙方承诺并遵守甲方《停车场管理规定》,不得乱停乱放,占用道路或他人车位,凡进出小区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并凭业主证、住户证刷卡出入,否则保安人员有权不予放行。若乙方业主证、住户证遗失请及时到住户服务中心报失,在乙方报失前发生车辆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异议。
甲方:_________物业管理处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篇19:汽车场地个人租赁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县小区号楼单元室的房屋单间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合租),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计_______个月。
二、单间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按_______(月/季度/年)结算。每_______(月/季度/年)初3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_______(月/季度/年)租金_______元。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额负担,按时向有关部门支付水电等各种由租房者使用带来的消费。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并通知甲方。如果没有交清各种费用,包括房租费、水电费等,擅自离开,甲方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案、起诉。租赁结束时,乙方要通知甲方,甲乙双方需当面检查房主提供的物品和房屋破损情况,如有损坏,需按相关标准赔偿。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单间房屋租赁期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一个月的违约金。
六、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在租房期间,发生液化气爆炸、漏气,插座、拖地线漏电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七、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并提供相应的必备简单生活设备,在房租费按时交纳的前提下,由甲方交纳物业费。
八、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20:码头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承租方:______
出租方:______
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租赁乙方的机械设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机械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暂定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_月。
2.2租赁期限的计算
2.2.1租赁期限以机械设备进场双方验收完成后正式使用开始计算时间,到
机械设备通知退场时间为止。
2.2.2在合同期内,甲方可根据租赁机械设备运行状况和操作人员表现及工程实际施工需要决定租赁期限。除特殊情况外,甲方停止使用租赁机械设备需提前3天通知乙方。乙方停止服务、租赁机械设备退场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机械设备方可退场。本合同月租费为固定单价,不予调整。
2.2.3租赁时间签认:双方授权的委托人每天对服务的时间、内容进行签认,以便计算租赁费用
2.3甲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能力、数量和技术性能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更换或处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2.4甲方需要延长租期限的,应在租赁时间届满前_________日内,与乙方续签合同。
2.7合同期满时,甲方提前3天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应立即组织机械设备退场,并与甲方及时办理结算手续。
第三条租赁内容和地点
3.1租赁内容:配合甲方施工现场等服务内容。
3.2使用地点:____________。
第四条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4.1租赁方式:乙方为每台机械设备配备名操作人员,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
人员工资已包含在租赁费用中,食宿费用________元/人/天,该费用由—承担。
4.2乙方出租的机械设备,乙方应依法享有使用权,且机械设备使用权期限或机械设备自身的有效使用期限必须满足租赁期限的要求机械设备采用的专利技术依法取得,不得损害第三人的权利。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租赁费用
5.1本合同暂定租赁费总价________元。其中,不含税价款为________元,增值税税率为_______%,增值税________元。此价款仅为双方签订合同时的暂定价款,最终以双方结算为准。
5.2本合同租赁价格以当月________日历天数计算为一个月,不足整月者按实际租赁天数折算租赁费。
5.3机械设备的进退场及费用承担
5.3.1机械设备进场时,甲乙双方需确认机械设备出厂时间、已投入使用年限、机械设备原值、机械设备现值
5.3.2机械设备的进退场费用:______乙方负责机械设备进退场费用及进退场运输。
5.4双方特别约定:每年季节性停工期限为—月,此期间的租赁费不予计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施工现场停工,停工期间的租赁费不予计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但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因其他原因导致施工现场暂时停工,连续超过_______日以上,停工期间的租赁费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租金的」计算向乙方支付因机械设备自身故障造成机械设备不能使用,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赁费不予计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甲方每月给予乙方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时间为24小时。
5.5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
第六条租金的支付
6.1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
6.2双方约定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比例:
6.3乙方委托负责租赁费的收款工作,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______
开户行名称:______
账号:______
6.4双方特别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应付金额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________日内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
6.5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
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
7.1甲方权利义务
7.1.1提供安全的施工环境。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设备和人员的损伤,甲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7.1.2租赁期间为租赁机械设备运行提供合理、合适的动力资源。动力资源价格由甲方确定,乙方指定有权领料人填写相应收据后从甲方处领用,甲方根据实际调拨的数量从乙方的每月结算费用中扣除。租赁期间,甲方发现乙方人员偷取燃油等动力资源,乙方需赔偿甲方相应损失,同时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次的违约金。
7.1.3与乙方共同确认机械设备的服务内容和时间的签认工作,并按期办理
结算,并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租赁费。
7.1.4租赁期间为租赁机械提供指定的地点存放机械设备,指定存放地点可根据施工现场情况予以变化,存放地点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乙方或乙方现场操作人员。
7.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2.1按合同约定提供机械设备和操作人员,并为机械设备和操作人员购买相应保险。
7.2.2操作人员必须依法持有特种设备操作证等完成本合同所必须的资质证照,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服务负责租赁期间机械设备________日常维修、保养,承担相应费用承担机械设备的毁损、丢失等风险。
7.2.3提供机械设备地方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等证明文件,并将检验资料报告和操作人员证件一份到甲方存档,对于上路行驶的车辆,还应出具经公安车管部门审核的行驶证和年检证明,保险等相应运营证照。
7.2.4乙方应提供状况良好的机械设备和证件齐全的操作人员,机械设备必须经甲方验证合格,并应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维修和保养记录、作业人员操作证及《特种作业设备人员证》原件给甲方核实,并提供一套复印件给甲方。
7.2.5密切配合甲方的施工生产,满足甲方施工要求,无条件服从甲方施工人员的安排,配合甲方施工,保证24小时随叫随到,但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作业。
7.2.6与甲方共同办理机械设备的租赁内容和时间的签认工作。
7.2.7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存放机械设备,并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机械设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7.2.8乙方机械设备及操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现场负责人员的工作安排和派遣,若有不服从统一安排的,每次乙方应向甲方缴纳________元的违约金。
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7.2.9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机械设备调离甲方工地范围或者承揽私活,否则乙方必须缴纳给甲方________元/次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