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货物进口报关代理合同
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及时向乙方提供进口货物报关、报验及提货所需的全套资料,以便乙方办理货物通关手续;
2. 甲方负责提前通知乙方货物的流向、数量;
3. 甲方负责及时支付乙方的代理包干费及实报实销的费用;
4. 如甲方需要乙方代办国内铁路或水路运输,需传真确认到货地点、收货人、件数等;
5. 甲方及时审核乙方开立的费用发票,在无误的情况下及时向乙方支付。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作为甲方的港口货运代理人,代甲方办理报关、报检和接卸仓储工作;
2.乙方接到甲方的有关单据并根据甲方提供的船名从速办理报关、报检及发运、仓储工作,如因乙方的懈怠影响货物通关、装运等工作,乙方承担相应的压箱费、堆存费、滞港费等相关费用;
3. 在货物接卸期间,对第三方原因产生的溢短残损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办理有关索赔事宜;
4. 乙方负责在海关结关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海关核退的进口付汇报关单及关税、增值税税单正本邮寄给甲方,若有延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 费用标准
1. 40英尺标准集装箱
1) 如应甲方要求,乙方只负责接货到港区提货为止,乙方负责掏箱、装车。甲方支付乙方一次性包干费:1100元/40尺。
2) 甲方指定仓库交货:港口至天津地区:包干费 1500元/40尺。港口至塘沽地区:包干费1200元/40尺。以上费用不包括关税,增值税,商检费。THC费用实报实销。
2.散货
港区提货:
1) 舱底交货:一次性包干费35元/吨+舱底交货费(实单转)。
2) 船边交货:一次性包干费35元/吨。
运至甲方指定仓库运费:
1) 港口至天津地区:22元/吨。
2) 港口至塘沽地区:10元/吨。
铁路运费、铁路装车费根据乙方提供的铁路货运单据实报实销。 以上费用不包括关税,增值税,商检费。
3. 仓储费用:每天0.13元/空干吨,入库费6元/空干吨,出库费10元/空干吨,由提货方承担。出库时乙方凭甲方出库单并向甲方电话确认后方可放货。乙方负责妥善保管入库货物,严格做到按集装箱号存放,并做好防火、防盗、防雨,严禁不盖篷布存放。仓储费用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将费用明细表及发票邮寄于甲方,甲方接到发票审核无误后将款项及时支付给乙方。
四、 其它条款
1. 乙方提供费用发生的票据抬头均按“绥芬河市三都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如有特殊要求的,甲方以书面形式传真乙方为准。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更改的传真件同具法律效力。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及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篇2:海运货物出口运输合作协议
经由站名及线名:_________
货物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搬入,指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装车或船
地点:_________
换装清单顺序号码:_________
┌──┬──┬──┬───┬──┬───┬───┬───┬───┬──┐
│车种│车号│标记│整车 │承运│ │第一转│ │第二转│ │
│ │ │载重│或零担│船名│ │出船名│ │出船名│ │
├──┼──┼──┼───┼──┼───┼───┼───┼───┼──┤
│ │ │ │ │航次│ │航 次│ │航 次│ │
├──┼──┼──┼───┼──┼───┼───┼───┼───┼──┤
│ │ │ │ │航线│ │航 线│ │航 线│ │
┢━━┷━┯┷┯━┷━━┯┷┳━┷┯━━┷┯━━┿━━━┿━━┯┷━━┪
┃发站 │ │ 到站 │ ┃第一│港名 │第二│港名 │第三│港名 ┃
┃(局) │ │(局)或│ ┃换装├───┤换装├───┤换装├───┨
┃或起运港│ │到 达 港│ ┃地点│站名 │装地│站名 │装地│港名 ┃
┠─┬──┼─┼────┼─╊━━┷━━━┿━━┷━━━┿━━┷━━━┩
┃托│名称│ │开户银行│ ┃ │ │ │
┃运├──┼─┼────┼─┨换装站、 │换装站、 │换装站、 │
┃人│地址│ │帐 号│ ┃港日期戳 │港日期戳 │港日期戳 │
┃ │电话│ │ │ ┃ │ │ │
┠─┼──┼─┼────┼─┨ │ │ │
┃收│名称│ │开户银行│ ┃ │ │ │
┃货├──┴─┼─┬──┼─┨ │ │ │
┃人│地址电话│ │帐号│ ┃ │ │ │
┠─┼─┬─┬┴┬┴─┲┷━┹─┬────┴──────┴──────┤
┃托│ │ │ │货物┃计费重量│费 率 记 载 │
┃运│货│包│件│重量┠──┬─┼─┬───┬────────────┤
┃人│物│ │ ├──┨承运│铁│水│铁 路│水 果 │
┃标│名│ │ │托运┃人 │路│路├─┬─┼─┬─┬─┬─┬─┬──┤
┃记│称│装│数│人 ┠──┼─┼─┤运│费│等│费│等│费│等│费率│
┃ │ │ │ ├──┨公斤│公│公│价│率│级│率│级│率│级│ │
┃ │ │ │ │公斤┃ │斤│斤│号│ │ │海│ │江│ │(河)│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货物 次搬入记载 │ │铁│海│江│河│
┃合计││合计│┃ │费用项目 │路│运│河│运│
┃件数││重量│┃ │ ├─┼─┼─┼─┤
┃ ││ │┃ │ │公│海│公│公│
┃ ││ │┃ │ │里│里│里│里│
┠──┼┴──┴╂─┬─┬─┬─┬─┬──┼─┬───┼─┼─┼─┼─┤
┃托记│ ┃月│日│货│件│重│经办│ │运 费│ │ │ │ │
┃ │ ┃ │ │名│数│量│人签│承├───┼─┼─┼─┼─┤
┃ 载│ ┠─┼─┼─┼─┼─┼章─┤ │装(卸)费 │ │ │ │
┃运事│ ┃ │ │ │ │ │ │运├───┼─┼─┼─┼─┤
┃人项│ ┠─┼─┼─┼─┼─┼──┤ │换装费│ │ │ │ │
┃ │ ┃ │ │ │ │ │ │时├───┼─┼─┼─┼─┤
┃ │ ┠─┼─┼─┼─┼─┼──┤ │港务费│ │ │ │ │
┃ │ ┃ │ │ │ │ │ │核├───┼─┼─┼─┼─┤
┠──┴────╂─┼─┼─┼─┼─┼──┤ ├───┼─┼─┼─┼─┤
┃运单提出时间 ┃ │ │ │ │ │ │收├───┼─┼─┼─┼─┤
┃ 年 月 日 ┃ │ │ │ │ │ │ │ 合计 │ │ │ │ │
┃发货人(盖章)┃ │ │ │ │ │ │ │ │ │ │ │ │
┡━━┯━━━━╃─┼─┼─┼─┼─┼──┼─┼───┼─┼─┼─┼─┤
│承记│ │ │ │ │ │ │ │ │ │ │ │ │ │
│ 载│ ├─┼─┼─┼─┼─┼──┤交│ 运费 │ │ │ │ │
│运事│ │ │ │ │ │ │ │ ├───┼─┼─┼─┼─┤
│人项│ ├─┼─┼─┼─┼─┼──┤ │ │ │ │ │ │
│ │ │ │ │ │ │ │ │付│装(卸)费 │ │ │ │
├─┬┴─┬─┬┴─┴─┴─┴─┴─┴──┤ ├───┼─┼─┼─┼─┤
│货│受理│ │ 货物分次交付记载 │ │换装 │ │ │ │ │
│物│站港│ │ │时│费 │ │ │ │ │
│变├──┼─┼─┬─┬─┬─┬─┬─┬─┤ ├───┼─┼─┼─┼─┤
│更│电报│ │ │ │ │货│件│重│经│ │港务 │ │ │ │ │
│运│挂号│ │月│日│时│名│数│量│人│核│费 │ │ │ │ │
│输├──┼─┤ │ │ │ │ │ │章│ ├───┼─┼─┼─┼─┤
│记│变更│ ├─┼─┼─┼─┼─┼─┼─┤ │ │ │ │ │ │
│载│事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费用│ ├─┼─┼─┼─┼─┼─┼─┤ │ │ │ │ │ │
│ │处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处理│经├─┼─┼─┼─┼─┼─┼─┤收│ │ │ │ │ │
│ │站港│办│ │ │ │ │ │ │ │ │ 合 │ │ │ │ │
│ │日期│人│ │ │ │ │ │ │ │ │ 计 │ │ │ │ │
│ │戳 │签│ │ │ │ │ │ │ │ │ │ │ │ │ │
├─┼──┼─┼─┼─┼─┼─┼─┼─┼─┼─┴───┴─┴─┼─┴─┤
│记│编制│ │ │ │ │ │ │ │ │ │ │
│录│港站│ │ │ │ │ │ │ │ │货物于 月 日到达│货物交│
│事├──┼─┼─┼─┼─┼─┼─┼─┼─┼─────────┤付日期│
│项│记录│ │ │ │ │ │ │ │ │ │ (戳) │
│ │号码│ │ │ │ │ │ │ │ │货物于 月 日卸下├───┤
│ ├──┼─┼─┼─┼─┼─┼─┼─┼─┼─────────┤ │
│ │内容│ │ │ │ │ │ │ │ │ │ │
│ │摘要│ │ │ │ │ │ │ │ │货物于 月 日通知│ │
└─┴──┴─┴─┴─┴─┴─┴─┴─┴─┴─────────┴───┘
注意事项:
1.本运单应用钢笔、毛笔填写或加盖戳记代替、不使用铅笔填写;
2.粗线内各栏由托运人填写。
附件
附件:水陆联运货物承运收据
┌───────┬───────┬─────┬──────┬─────┐
│发站或起运港 │托运人名称 │ │到站或到达港│收货人名称│
├────┬─┬┴┬──────┴──┬──┴┬──┬──┼──┬──┤
│ │ │ │ │ │ │ │ │ │
│货物名称│种│件│ 重 量 │费用 │铁路│海运│江运│河运│
│ │类│数├────┬────┤项目 ├──┼──┼──┼──┤
│ │ │ │实际重量│计费重量│ │公里│海里│公里│公里│
├────┼─┼─┼────┼────┼───┼──┼──┼──┼──┤
│ │ │ │ │ │运 费│ │ │ │ │
├────┼─┼─┼────┼────┼───┼──┼──┼──┼──┤
│ │ │ │ │ │装(卸)费 │ │ │ │
│ │ │ │ │ │换装费│ │ │ │ │
├────┼─┼─┼────┼────┼───┼──┼──┼──┼──┤
│ │ │ │ │ │港务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 计│ │ │ │ │ │ │ │ │ │
├────┴─┴─┴────┴────┼───┼──┼──┼──┼──┤
│承运时核收 │ │ │ │ │ │
├──────────────────┼───┼──┼──┼──┼──┤
│ 支票 号 收款人 (盖章) │合 计│ │ │ │ │
└──────────────────┴───┴──┴──┴──┴──┘
篇3:海运出口货物订舱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托运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承运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办理甲方货物海运出口订舱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办理甲方有关货物的海运出口订舱事宜(具体货物品名、数量、装卸港等以甲方提交的订舱单为准)。
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订舱单如实地填写货物的品名、数量、质量、装卸港口等内容。
对于填写错误而导致的损失或者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船期预报以及截止接单日期。
上述船期预报不构成双方对船舶驶离装货港和抵达卸货港具体的时间约定,仅作为甲乙双方办理海运订舱事宜的参考。
4、甲方应根据船期预报,在截止接单日之前将订舱单送达乙方。
对于超过截止接单日甲方要求加载的货物,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对于确实无法加载的货物,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的货物包装应适合海洋运输或者货物的特殊属性,包装外面应注明搬运、储存、防护等标识,具体的包装标准参见____。
甲方如果对货物的储存、防护或者出口运输有特殊要求,应在订舱单上注明。
在甲方货物包装明显不适应海洋运输或者货物特殊属性时,乙方对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灭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对于货物本身以及货物包装不当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仍应由甲方承担。
6、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办理配载等手续。
除甲方能证明乙方在配载上有过错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货物未能如期配载,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7、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船--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
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船舶在开航前,甲方要求解除订舱的,参照《海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8、对于预付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乙方在配舱回单上应标注运费基价。
甲方应于货物发运前,按照运费单价及货物数量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支付运费。
如标注的运费单价有误,甲方应在船舶开航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则视为接受乙方所标注的运费基价。
9、对于其他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乙方在在配舱回单上应标注运费基价和运费支付的最后期限。
甲方应于上述期限届满前,按照运费单价及货物数量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支付运费。
如标注的运费单价有误,甲方应于上述期限届满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则视为接受乙方所标注的运费基价。
10、甲方应在运费支付期限届满之前,将运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对于逾期支付的款项,甲方应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
1、港杂费等其他费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转来的帐单后五个工作日之内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对于逾期支付的款项,甲方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对于预付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在甲方未结清所有费用之前,乙方也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乙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3、乙方在办理甲方货物出口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_____元人民币或每公斤____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4、如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海事法院审理。
或者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各单位自行决定。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6、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天,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将合同延长____天。
合同期满前,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17、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引、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4:海运出口货物订舱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促进运输及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海运出口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同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 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海运出口业务代理人,具体代理承办如下业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责任与范围
2.1 甲方责任
2.1.1 甲方必须准确及时提供托运的货物及相关单证,并保证单证相符,单货相符。
2.1.2订舱时,甲方应及时传真或送交乙方正确之托运单,并加盖甲方“订舱公章”或“公司业务章”。甲方对所提供指示、唛头、标签及联系方式的正确性负责。
2.1.3 甲方订舱,亦应出具书面委托书。并应提供有关出口报关文件,依不同贸易性质备齐所需之单证,应包括:合同、商检证明、核销文件、主、被动许可证、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及国家规定有关批文等合法、合格文件。托运单内容应注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价及特别要求。
2.1.4 甲方委托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必须以书面等方式通知乙方,并与甲乙方操作人员电话确认,甲方承担因变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若情势已发展至无法更改,或违反船公司、海关规定,乙方有权拒绝接受变更要求。
2.1.5 甲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时经妥善包装且坚固适货的,能经受正常装卸及远洋运输。
2.1.6 甲方托运贵重物品,怕挤压的物品、易碎品、化工品、冷冻品、冷藏品、危险物品、活动物等必须事先向乙方提出书面声明,明确指出货物性质及其防护措施和装卸、摆放等各方面的特殊要求。
2.1.7 甲方所出运之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半危品和国家不允许出口的物品。
2.1.8 甲方如因本协议第2.1.1至第2.1.7条款各方面责任之一存在缺陷造成的货物遗失,灭失或损坏,甲方负责;若因此给乙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2.2 乙方责任
2.2.1 乙方负责代理甲方所委托之出运,包括:
2.2.2 乙方依甲方要求安排出运,正常情形下,开航日起30-40天内乙方得按时将有关文件,单证归还甲方。
2.2.3 乙方对已签收之甲方单证文件负有妥善保管责任,不得遗失。
2.2.4 对于因乙方过错造成货物遗失,灭失,损坏或延迟,甲方作为托运人无权向乙方索赔。
乙方因其过错确需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应于损害发生后七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乙方不负赔偿责任。对于有保价的货物,乙方按保价金额赔偿;货物没有保价的,乙方按《海商法》关于承运人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三、结算条款
3.1 费用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甲方收到乙方运费发票后,应立即核对金额。如在收到发票三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甲方确认发票金额。乙方垫付的费用,甲方实报实销。
3.3 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三十日内结清费用。
3.4 协议结算所涉及汇率按业务发生当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执行。
四、特别条款
4.1 乙方遇船期更动、体积、重量、件数不符,应于货物进港前主动通知甲方,并与甲方电话通知确认,甲方亦得及时与乙方书面确认上述更动内容或要求退关,否则,乙方有权将货物正常出运。
4.2 拼箱货物,如遇货物体积,重量双方有争议之情形,甲方付款暂以乙方仓库丈量标准付款,待货物运抵目的港,依目的港返回之正确体积,重量为准,采取多退少补之方式双方共同确认运价。
4.3 甲方付费必须按时结清,否则乙方有权留置甲方之任意单证及货物直至甲方结清应付费用。
4.4 甲方目的港收货人,经乙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逾时未提货或放弃货物,目的港所产生之额外费用及退运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五、在执行本协议中若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经协商不成后,依法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签订日起一年为限,协议期满日之前,甲乙双方如未获对方正式书面通知,本协议则自动延长执行一年。在协议期内,双方从事得所有海运出口代理业务完全遵照本协议之规定,不再另签单独协议。
七、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留存。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付款账户:________________
美金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付款账户:________________
美金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篇5:海运进口货物转运委托合同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账户?:
乙方:(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经办人:
联系电话:传真:
银行账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办理甲方货物海运进口转运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港口为其代办下列海运进口货物的交接、国内转运业务。
货物基本情况如下:
货物来源:
货卸码头:
进口日期?船名?提单号码?麦头
合同号码?货物?名称集装箱数量20’40’
包装数量?毛重体积
2.代理运输方式为,自至到站(专用线)/港,交收货人(全称)。
4.甲方对于货物运输的特殊要求如下:。
5.甲方在对外签订进出口贸易合同时,应明确规定提单通知人为乙方,并将编制的货物装船标志告知乙方。
6.甲方应在船抵港日天前,将下列报关必须的单证文件送达乙方:
(1)提单及其他航运单证;
(2)商业发票
(3)装箱单
(4)进口贸易合同
(5)进口免税表/许可证/手册/证明;
(6)报关委托书
(7)海关、铁路部门或港务局临时或特殊要求的其他文件。
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报关单证无讹,且单单一致和单、货一致,因单据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7.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报关、报验时,须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并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
8.货物体积、重量、件数与托运单不符的或货物溢短装、残损时,转运用铁路运输时,以铁路部门记载的货物状况为佳;转运用公路运输时,以公路部门出具的公路运单上记载的货物状况为准;并以此作为_____依据。
9.由于甲方未及时付清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或提供单据不及时而造成货物运输延迟或者被乙方留置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10.当发生以下情况时,乙方对于货物灭失或者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1)天灾,包括自然灾害,例如但不限于雷电、台风、地震、洪水等,以及意外事故,例如但不限于火灾、爆炸、由于偶然因素造成的运输工具的碰撞等;
(2)战争或者武装冲突;
(3)抢劫、_____等人为因素造成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
(4)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
(5)_____、停工或者乙方雇佣的工人劳动受到限制;
(6)甲方的过失造成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
(7)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
(8)货物包装不良或者标志欠缺、不清;
(9)非由于乙方或者乙方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导致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对于第6款免除责任以外的原因,乙方不负举证责任。
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要迅速办理各项委托事宜。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运输信息,及时传递应返回的运输单证。乙方对于其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元人民币或每公斤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2.凡_____责任只到卸货港口(库、场)或者集装箱拆箱后的货物,乙方为维护甲方的利益可代为办理加保手续,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不同意在港口办理_____,则应在合同中注明或者在货物抵港前书面通知乙方。
13.双方可以约定代理费用的支付方式,或港口费用实报实销加上代理费用;或采用统一代运包干费率。
代理费率:
(1)散货
(2)集装箱:标准箱非标准箱
(3)大件咨询费
(4)每件提单起码费用
(5)_____费
(6)其他费用
14.不属于代理人代垫费用范围的海关关税、检验费、国内运输_____费、运费等费用一律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16.甲方在船抵港前将代运预算费用汇入乙方账户,多退少补。
17.合同双方可以依据《_____》的有关规定解除合同。
18.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中国海事_____委员会,根据该会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9.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天,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将合同延长____天。合同期满前,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20.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月?日
篇6:海运货物出口运输合作协议
月度运输合同编码:_________
货物交接清单编码: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
┌──────┬─┬──┬─┬───┬─┬───┬──┬───────┐
│第一程船名或│ │航次│ │起运港│ │到达港│ │ 应收费用 │
│第一程承运人│ │ │ │ │ │ │ │ │
├──────┼─┼──┼─┼───┼─┴───┴──┼───┬─┬─┤
│第二程船名或│ │航次│ │第一 │ │第一 │ │ │
│第一程承运人│ │ │ │换装港│ │程运费│ │ │
├──────┼─┼──┼─┼───┼────────┼───┼─┼─┤
│第三程船名或│ │航次│ │第二 │ │第二 │ │ │
│第一程承运人│ │ │ │换装港│ │程运费│ │ │
├─┬───┬┴─┴──┼─┼───┼────────┼───┼─┼─┤
│托│全 称│ │收│全 称│ │第三 │ │ │
│ │ │ │ │ │ │程运费│ │ │
│ ├───┼─────┤ ├───┼────────┼───┼─┼─┤
│运│地址、│ │货│地址、│ │第一 │ │ │
│ │电话 │ │ │电话 │ │换装港│ │ │
│ ├───┼─────┤ ├───┼────────┼───┼─┼─┤
│人│银行、│ │人│银行、│ │第二 │ │ │
│ │帐号 │ │ │帐号 │ │换装港│ │ │
├─┴┬─┬┴┬─┬──┼─┴───┴──┬─────┼───┼─┼─┤
│发货│货│件│包│价值│ 托运人确定 │ 计费重量 │ │ │ │
│符号│名│数│装│(元)│ │ │ │ │ │
├──┼─┼─┼─┼──┼──┬─────┼──┬──┤ │ │ │
│ │ │ │ │ │重量│体积(长× │重量│体积│ │ │ │
│ │ │ │ │ │(吨)│宽×高m3) │(吨)│(m3)│ │ │ │
├──┼─┼─┼─┼──┼──┼─────┼──┼──┼───┼─┼─┤
│ │ │ │ │ │ │ │ │ │总 计│ │ │
├──┼─┼─┼─┼──┼──┼─────┼──┼──┼───┼─┼─┤
│ │ │ │ │ │ │ │ │ │大 写│ │ │
├──┴─┼─┼─┼──┼──┼─────┼──┼──┼───┼─┴─┤
│合 计│ │ │ │ │ │ │ │ │收款章│
├────┴─┼─┴─┬┴──┴───┬─┼──┴──┤核算员│ │
│约定装船日期: 月 日│约定运到期限:│费用结算方式:│ │ │
├──┬───────┴───────┴───────┼───┤ │
│特约│ │ │ │
│ │ │复核员│ │
│事项│ │ │ │
├──┴─────────────┬─────┬───┴─┬─┴───┤
│装船日期: 月 日 时至 月 日 时止│收货人签章│托运人签章│承运人签章│
│ 船舶签章│ │ │ │
├────────────────┤ │ │ │
│运到日期: 月 日 时止 │ │ │ │
│ 船舶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本运单经承托双方签章后,具有合同效力,承运人与托 │
│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责任界限均按《水│
│路货物运输规则》及运杂费用的有关规定办理。 │
└─────────────────────────┘
篇7:货物进口报关代理合同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联系人: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进出境运输报关手续及相关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定本《代理报关协议书》,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货物进出境的运输报关手续,以及提货、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等有关事项。
第二条 乙方代理权限
乙方的代理权限仅限于办理清关或者转关运输、报关、报检、验放,将甲方货物安全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
第三条 代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期限为壹年,自 年 月起至 20__ 年 月止。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报关时所需的有效合同、发票、提单、法律文件及授权委托书;
2、甲方向乙方提交发票时应同时附中文译文;
3、甲方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等有关规定,委托乙方报关的货物不存在伪报、低报、漏报等现象;
4、甲方委托乙方代办报关手续,以及提货、送货所涉及货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5、按照第六条的规定,按时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办理甲方货物的进出口报关、检验、检疫、提货、送货等手续;双方约定在甲方提供单据及时及齐全情况下按时将货物运输到双方约定地点。
如因海关及检疫原因造成的清关及派送等延误,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应予以理解。
具体情况双方另行协商!
2、乙方在代理甲方办理报关、检验、检疫、提货、送货等手续过程中,有义务保证甲方货物完整、安全,不得损坏或丢失(货物由于进出境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破损除外);
3、乙方在代理报关过程中,应当为甲方保守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甲方的技术资料、合同、协议书等法律文件和有关信息,也不得将该类信息用于与履行本协议无关的目的;
4、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乙方只有经过甲方书面授权后方可利用甲方的文件、资料或代理甲方行使权利;乙方应于履行完本协议项下服务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返还该文件和资料;
5、因第三方原因导致甲方货物缺损或丢失,乙方有义务督促第三方出具书面证明;
6、乙方对所进口商品的质量等本身问题不承担责任。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其的服务进行转委托。
若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乙方应对其转委托的第三方所提供的服务向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报关费用
报关费用见一报价单。
第七条 结算
乙方应将上月报关费用结算清单于次月五日前提供甲方,甲方自收到乙方结算清单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经审核无误后,乙方开正规发票给甲方,甲方自收到乙方正规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代理报关协议书》的各项规定,即构成违约,违约方有义务纠正其违约行为,并应赔偿因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如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乙方相关费用将根据日千分之5的违约金向甲方收取。
直至甲方付清所有费用为止。
同时,乙方有权停止办理甲方委托的事项,或对甲方所交付的文件和货物行使留置权,直至甲方付清所有欠款为止,由此产生的保管费、仓储费、以及风险和损失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争议仲裁
本《代理报关协议书》中任一条款与《代理报关委托书》背面委托报关协议通用条款不一致时,应以委托报关协议通用条款为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代理报关协议书》而发生的分歧,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时,甲、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和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十条 终止或变更
甲、乙任何一方终止或变更本《代理报关协议书》时,须提前三十日向对方发出终止或变更的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签定书面终止或变更协议书后,本协议书即可终止或变更。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效力
1、本《代理报关协议书》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代理报关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其它事宜本《代理报关协议书》的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篇8:货物进口报关代理合同
受托方(以下称甲方):
委托方(以下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出口协议书代理出口的商品说明:
二、代理出口协议书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同乙方指定的外方签订外销合同,该合同内容需要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
2、甲方同乙方指定的供货方签订购货合同或三方购货合同,该合同内容需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
3、按照乙方提供的货物数据及时制作出口报关运输及随寄需要的发票、装箱单、货运委托书、保险单等单据。
4、在自身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对需办理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等的货物,在受到乙方委托后应该积极予以办理各种手续及时取得有关单证,但免除不能及时取得有关单证的责任。
5、货物若需甲方负责商检,甲方则应及时认真作好商品的商检通关工作,以免延误通关等后续工作的进行。
6、在甲方负责报关运输的方式下,积极联络货运代理公司进行定仓保险等事务,保证出口货物安全、及时顺利的出口清关,不延误指定装船日期,但对货物的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7、及时做好货款在各种方式下的结汇工作,按约定的结算方式同乙方进行结算并规定比例收取代理费。
8、作好货款的核销工作,催促乙方在指定的期限内收到外汇货款,及时收回外汇核销单及出口报关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外汇核销。
9、若货物需退税的,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按退税机关规定的完整的退税凭证后应及时完成退税工作,按协议的结算款项同乙方结算。
10、积极协助应由乙方完成的各项其他工作,在外贸上给予能力范围内的各种支持。
三、代理出口协议书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甲方同外方及供货方签订的协议内容负责,并承担不能完成协议的一切后果。
2、按时、按量、按质准备货物,货物备妥后及时把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毛净重等数据告诉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制作各种单据。
3、对需要出口配额及许可证的货物,应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完成。也可以委托甲方在能力范围内予以全权办理。但承担甲方不能及时取得该些单证的后果。
4、若由乙方负责货物的商检、订仓、保险及海关清关等工作,乙方应同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并保证报关单据上的货物与实际装船出口的货物在品质、规格、数量上的完全一致,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5、应积极催促外方在指定的期限内(出口报关后三个月内)将货款汇入甲方的指定帐户,并承担不能收到外汇货款和收汇晚于规定期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对于收汇超过三个月的应事先经甲方同意。实际收汇金额低于报关金额不得超过500美元。
6、按协议规定与甲方进行货款计算和支付出口代理费(结算方式单独列项)。
7、在出口清关后的收回出口外汇核销单和出口报关单(核销联)并交于甲方。交于甲方的时间必须在出口报关(以出口报关单上出口时间为准)后90天内,以便甲方及时进行外汇核销。
8对于要出口退税的业务,乙方必须在出口后4个月内保证甲方完成出口核销。对于核销所需要单据遗失或修改的业务必须在4个月内通知甲方,由甲方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延期手续;出口报关单(退税联)必须在出口报关(以出口报关单上的出口为准)后60天内交于甲方,对于出口报关单退税联遗失或修改的业务必须60天内通知甲方,由甲方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的延期手续;应在该货物清关后(以出口报关单出口的时间为准)最迟60天内将出口对应的增值税发票交于甲方,并且增值税发票开票时间在20天内。对于超出上述期限的,造成不能退税的,甲方不承担责任。对于各种退税单据由于有各种错误记录、未通过退税部门的验证及不符合税务机关关于出口退税的规定从而不能进行退税的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必须退回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退税款项。如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变动的,双方应另行协商。
9、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其他需甲方完成的工作,协调好中外各方的工作情况。
四、代理出口协议书结算约定条款:
1、纯代理方式:
(1)按货值的? %征收出口代理费,最低不少于人民币 元。
(2)乙方同时承担货款在结算中我方所产生的银行费用和清关费用及运输费用。
(3)对于外汇的折人民币汇率按甲方在银行结汇时提供的结汇汇率为准。
(4)具体资金支付:
A T/T方式下:甲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后,按汇率折算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该笔货款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的指定帐户。
B在L/C和托收方式下,甲方将全套准确有效的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帐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其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指定帐户。甲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甲方还是乙方制作的必须通过乙方确认,同时乙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出口退税的方式下:
(1)对于外汇的折人民币汇率按甲方在银行结汇时银行提供的结算汇率为准
(2)乙方同时承担货款在结算中我方所产生的银行费用和清关费用及运输费用
(3)甲方按照乙方出口货物价格RMB/USD收取代理费;在扣除双方约定的杂费后(如银行费用、利息、办证费等),甲方帐面余额凭乙方开具的等额发票支付给乙方。
(4)甲方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及时收到乙方开给甲方规定数额的经税务部门验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乙方必须在货物出运清关后60天内收回)和在收到国外的外汇货款之后才能支付给乙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该笔货款。
(5)具体资金支付:
A.T/T 方式下:甲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在符合上述结算条件下在两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B在L/C和托收的方式下,甲方将全套准确有效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帐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其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指定帐户。甲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甲方还是乙方制作的必须通过乙方确认,同时乙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不管何种结算,若需甲方返还利润部分的,乙方都必须开来合法的发票后,甲方才能返还利润部分。
篇9:货物海运出口订舱合同_合同范本
甲方: _______________(托运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承运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办理甲方货物海运出口订舱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办理甲方有关货物的海运出口订舱事宜(具体货物品名、数量、装卸港等以甲方提交的订舱单为准)。
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订舱单如实地填写货物的品名、数量、质量、装卸港口等内容。对于填写错误而导致的损失或者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船期预报以及截止接单日期。上述船期预报不构成双方对船舶驶离装货港和抵达卸货港具体的时间约定,仅作为甲乙双方办理海运订舱事宜的参考。
4.甲方应根据船期预报,在截止接单日之前将订舱单送达乙方。对于超过截止接单日甲方要求加载的货物,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对于确实无法加载的货物,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的货物包装应适合海洋运输或者货物的特殊属性,包装外面应注明搬运、储存、防护等标识,具体的包装标准参见______。甲方如果对货物的储存、防护或者出口运输有特殊要求,应在订舱单上注明。在甲方货物包装明显不适应海洋运输或者货物特殊属性时,乙方对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灭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对于货物本身以及货物包装不当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仍应由甲方承担。
6.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办理配载等手续。除甲方能证明乙方在配载上有过错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货物未能如期配载,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7.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船--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船舶在开航前,甲方要求解除订舱的,参照《海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8.对于预付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乙方在配舱回单上应标注运费基价。甲方应于货物发运前,按照运费单价及货物数量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支付运费。如标注的运费单价有误, 甲方应在船舶开航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则视为接受乙方所标注的运费基价。
9.对于其他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 乙方在在配舱回单上应标注运费基价和运费支付的最后期限。甲方应于上述期限届满前,按照运费单价及货物数量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支付运费。如标注的运费单价有误,甲方应于上述期限届满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则视为接受乙方所标注的运费基价。
10.甲方应在运费支付期限届满之前,将运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对于逾期支付的款项,甲方应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港杂费等其他费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转来的帐单后五个工作日之内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对于逾期支付的款项,甲方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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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货物进口报关代理合同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地址: 北京市__区金马工业区__国际物流基地
法定代表人: 张双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进出境运输报关手续及相关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定本《代理报关协议书》,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货物进出境的运输报关手续,以及提货、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等有关事项。
第二条 乙方代理权限
乙方的代理权限仅限于办理清关或者转关运输、报关、报检、验放,将甲方货物安全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
第三条 代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期限为壹年,自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报关时所需的有效合同、发票、提单、法律文件及授权委托书;
2、甲方向乙方提交发票时应同时附中文译文;
3、甲方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等有关规定,委托乙方报关的货物不存在伪报、低报、漏报等现象;
4、甲方委托乙方代办报关手续,以及提货、送货所涉及货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5、按照第六条的规定,及时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办理甲方货物的进出口报关、检验、检疫、提货、送货等手续;双方约定在甲方提供单据及时及齐全情况下尽快将货物运输到双方约定地点。如因海关及检疫原因造成的清关及派送延误甲方应予以理解。具体情况双方另行协商!
2、乙方在代理甲方办理报关、检验、检疫、提货、送货等手续过程中,有义务保证甲方货物完整、安全,不得损坏或丢失(货物由于进出境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破损除外);
3、乙方在代理报关过程中,应当为甲方保守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扩散甲方的技术资料、合同、协议书等法律文件和有关信息。
4、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乙方只有经过甲方书面授权后方可利用甲方的文件、资料或代理甲方行使权利;
5、因第三方原因导致甲方货物缺损或丢失,乙方有义务督促第三方出具书面证明;
第六条 报关费用
报关费用见一报价单。
第七条 结算
乙方应将上月报关费用结算清单于次月五日前提供甲方,甲方自收到乙方结算清单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经审核无误后,甲方自审核完毕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如因甲方未给乙方结算造成的各项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代理报关协议书》的各项规定,即构成违约,违约方有义务纠正其违约行为,并应赔偿因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如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乙方相关费用将根据日千分之5的违约金向甲方收取。直至甲方付清所有费用为止。同时,乙方有权停止办理甲方委托的事项,或对甲方所交付的文件和货物行使留置权,直至甲方付清所有欠款为止,由此产生的保管费、仓储费、以及风险和损失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争议仲裁
本《代理报关协议书》中任一条款与《代理报关委托书》背面委托报关协议通用条款不一致时,应以委托报关协议通用条款为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代理报关协议书》而发生的分歧,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时,甲、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和仲裁规则进行裁决。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十条 终止或变更
甲、乙任何一方终止或变更本《代理报关协议书》时,须提前三十日向对方发出终止或变更的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签定书面终止或变更协议书后,本协议书即可终止或变更。
第十一条 效力
1、本《代理报关协议书》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代理报关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其它事宜
本《代理报关协议书》的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年__月__日
篇11:货物进口报关代理合同_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托运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承运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办理甲方货物海运进口代理报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其办理下述海运进口货物的报关业务。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票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单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1)代理甲方办理约定货物的报关、报验;
(2)甲方其他的特别授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作为甲方的报关代理人,应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在代理权限内的任何责任和费用都应由甲方承担。乙方只对因自身的过失与疏忽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负有责任。
3.甲方必须保证报关货物不属于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物品。否则,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4.甲方保证申报的内容均真实、准确、无欺诈,且与报关单内容一致(具体见报关单)。如委托内容与报关单有出入,以报关单为准。如不一致,甲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报关行为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对于报关进展情况及时汇报。
6.甲方应在船抵港____天前,将下列报关必须的单证文件送达乙方,并保证所提供的报关单证无讹,且单单一致与单货一致:
(1)提单bill oflading或者其他运输单证other shippinc documents
(2)商业发票invoice
(3)装箱单packinc list
(4)进口贸易合同contract
(5)进口免税表/许可证/手册/证明
(6)海关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
甲方应在船抵港后,乙方报关前及时提交提货单。
7.乙方应在船抵港_______天向甲方报告到货信息,在海关开始接受报告后,乙方-俟接到甲方提供的完整的报关资料后,即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向海关申报。
8.甲方是进口货物的海关关税、海关监管手续费、代征增值税的义务缴纳人。甲方应在乙方报关前根据乙方估算的数额将上述款项汇至乙方帐户,以便乙方代甲方在纳税期限内向海关缴纳。上述款项延期送达,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及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由甲方承担。乙方无义务为甲方垫付上述费用,除非双方有书面的约定。
9.费用
(1)代报关费:__________________
(2)代报验费: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费用甲方应在乙方报关前连同海关关税、海关监管手续费、代征增值税汇至乙方帐户,多退少补,其他费用如报关滞报金、违约金、船公司及货代调单费等按实际发生额收取,另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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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货物进口报关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及时向乙方提供进口货物报关、报验及提货所需的全套资料,以便乙方办理货物通关手续;
2. 甲方负责提前通知乙方货物的流向、数量;
3. 甲方负责及时支付乙方的代理包干费及实报实销的费用;
4. 如甲方需要乙方代办国内铁路或水路运输,需传真确认到货地点、收货人、件数等;
5. 甲方及时审核乙方开立的费用发票,在无误的情况下及时向乙方支付。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作为甲方的港口货运代理人,代甲方办理报关、报检和接卸仓储工作;
2. 乙方接到甲方的有关单据并根据甲方提供的船名从速办理报关、报检及发运、仓储工作,如因乙方的懈怠影响货物通关、装运等工作,乙方承担相应的压箱费、堆存费、滞港费等相关费用;
3. 在货物接卸期间,对第三方原因产生的溢短残损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办理有关索赔事宜;
4. 乙方负责在海关结关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海关核退的进口付汇报关单及关税、增值税税单正本邮寄给甲方,若有延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 费用标准
1. 40英尺标准集装箱
1) 如应甲方要求,乙方只负责接货到港区提货为止,乙方负责掏箱、装车。甲方支付乙方一次性包干费:1100元/40尺。
2) 甲方指定仓库交货:
港口至天津地区:包干费 1500元/40尺。港口至塘沽地区:包干费 1200元/40尺。以上费用不包括关税,增值税,商检费。THC费用实报实销。
2.散货
港区提货:
1) 舱底交货:一次性包干费35元/吨+舱底交货费(实单转)。
2) 船边交货:一次性包干费35元/吨。运至甲方指定仓库运费:
1) 港口至天津地区:22元/吨。
2) 港口至塘沽地区:10元/吨。铁路运费、铁路装车费根据乙方提供的铁路货运单据实报实销。 以上费用不包括关税,增值税,商检费。
3. 仓储费用: 每天0.13元/空干吨,入库费6元/空干吨,出库费10元/空干吨,由提货方承担。出库时乙方凭甲方出库单并向甲方电话确认后方可放货。乙方负责妥善保管入库货物,严格做到按集装箱号存放,并做好防火、防盗、防雨,严禁不盖篷布存放。仓储费用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将费用明细表及发票邮寄于甲方,甲方接到发票审核无误后将款项及时支付给乙方。
四、 其它条款
1. 乙方提供费用发生的票据抬头均按“绥芬河市三都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如有特殊要求的,甲方以书面形式传真乙方为准。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更改的传真件同具法律效力。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及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海运进口货物转运委托合同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办理甲方货物海运进口转运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港口为其代办下列海运进口货物的交接、国内转运业务。
货物基本情况如下:
货物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卸码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进口日期:________ 船名:________ 提单号码:________ 唛头:________
合同号码:________ 货物:________ 名称:________ 集装箱数量:___________
包装:________ 数量:________ 毛重:________ 体积:________
2.代理运输方式为,自________至到站(专用线)/港,交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称)。
3.甲方同意支付与上述货物运输有关的港口费、舱底卸货费、定额费、劳务费、验箱费、滞箱费、特殊换单费等。
4.甲方对于货物运输的特殊要求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甲方在对外签订进出口贸易合同时,应明确规定提单通知人为乙方,并将编制的货物装船标志告知乙方。
6.甲方应在船抵港日天前,将下列报关必须的单证文件送达乙方:
(1)提单及其他航运单证;
(2)商业发票
(3)装箱单
(4)进口贸易合同
(5)进口免税表/许可证/手册/证明;
(6)报关委托书
(7)海关、铁路部门或港务局临时或特殊要求的其他文件。
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报关单证无讹,且单单一致和单货一致,因单据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7.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报关、报验时,须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并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
8.货物体积、重量、件数与托运单不符的或货物溢短装、残损时,转运用铁路运输时,以铁路部门记载的货物状况为佳;转运用公路运输时,以公路部门出具的公路运单上记载的货物状况为准;并以此作为收费依据。
9.由于甲方未及时付清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或提供单据不及时而造成货物运输延迟或者被乙方留置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10.当发生以下情况时,乙方对于货物灭失或者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1)天灾,包括自然灾害,例如但不限于雷电、台风、地震、洪水等,以及意外事故,例如但不限于火灾、爆炸、由于偶然因素造成的运输工具的碰撞等;
(2)战争或者武装冲突;
(3)抢劫、盗窃等人为因素造成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
(4)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
(5)罢工、停工或者乙方雇佣的工人劳动受到限制;
(6)甲方的过失造成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
(7)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
(8)货物包装不良或者标志欠缺、不清;
(9)非由于乙方或者乙方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导致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对于第6款免除责任以外的原因,乙方不负举证责任。
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要迅速办理各项委托事宜。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运输信息,及时传递应返回的运输单证。乙方对于其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元人民币或每公斤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2.凡保险责任只到卸货港口(库、场)或者集装箱拆箱后的货物,乙方为维护甲方的利益可代为办理加保手续,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不同意在港口办理保险,则应在合同中注明或者在货物抵港前书面通知乙方。
13.双方可以约定代理费用的支付方式,或港口费用实报实销加上代理费用;或采用统一代运包干费率。
代理费率:
(1)散货:________________
(2)集装箱:标准箱 非标准箱
(3)大件咨询费:________________
(4)每件提单起码费用:________________
(5)保险费:________________
(6)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
14.不属于代理人代垫费用范围的海关关税、检验费、国内运输保险费、运费等费用一律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15.为了甲方利益,无须经甲方特别授权乙方可以代为支付运费、关税等费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帐单之日起7天内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逾期不付,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保留通过留置货物或滞留单据来获得相关补偿的权利。
16.甲方在船抵港前将代运预算费用汇入乙方账户,多退少补。
17.合同双方可以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解除合同。
18.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9.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天,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将合同延长____天。合同期满前,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20.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篇14:海运出口货物订舱合同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托运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
银行帐户:
乙方:中国外运公司(承运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
银行帐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办理甲方货物海运出口订舱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办理甲方有关货物的海运出口订舱事宜(具体货物品名、数量、装卸港等以甲方提交的订舱单为准)。
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订舱单如实地填写货物的品名、数量、质量、装卸港口等内容。对于填写错误而导致的损失或者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船期预报以及截止接单日期。上述船期预报不构成双方对船舶驶
离装货港和抵达卸货港具体的时间约定,仅作为甲乙双方办理海运订舱事宜的参考。
4、甲方应根据船期预报,在截止接单日之前将订舱单送达乙方。对于超过截止接单日甲方要求加载的货物,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对于确实无法力口载的货物,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的货物包装应适合海洋运输或者货物的特殊属性,包装外面应注明搬运、储存、防护等标识,具体的包装标准参见____。甲方如果对货物的储存、防护或者出口运输有特殊要求,应在订舱单上注明。在甲方货物包装明显不适应海洋运输或者货物特殊属性时,乙方对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灭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对于货物本身以及货物包装不当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仍应由甲方承担。
6、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办理配载等手续。除甲方能证明乙方在配载上有过错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货物未能如期配载,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7、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船--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力口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船舶在开航前,甲方要求解除订舱的,参照《海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8、对于预付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乙方在配舱回单上应标注运费基价。甲方应于货物发运前,按照运费单价及货物数量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支付运费。如标注的运费单价有误,甲方应在船舶开航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则视为接受乙方所标注的运费基价。
9、对于其他 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乙方在在配舱回单上应标注运费基价和运费支付的最后期限。甲方应于上述期限届满前,按照运费单价及货物数量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支付运费。如标注的运费单价有误,甲方应于上述期限届满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则视为接受乙方所标注的运费基价。
10、甲方应在运费支付期限届满之前,将运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对于逾期支付的款项,甲方应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港杂费等其他费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转来的帐单后五个工作日之内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对于逾期支付的款项,甲方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对于预付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在甲方耒结清所有费用之前,乙方也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甲乙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3、乙方在办理甲方货物出口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_____元人民币或每公斤____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4、如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海事法院审理。
或者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各单位自行决定。)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6、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天,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将合同延长____天。合同期满前,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17、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引、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月日
篇15:货物海运出口订舱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托运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承运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办理甲方货物海运出口订舱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办理甲方有关货物的海运出口订舱事宜(具体货物品名、数量、装卸港等以甲方提交的订舱单为准)。
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订舱单如实地填写货物的品名、数量、质量、装卸港口等内容。对于填写错误而导致的损失或者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4.甲方应根据船期预报,在截止接单日之前将订舱单送达乙方。对于超过截止接单日甲方要求加载的货物,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对于确实无法加载的货物,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的货物包装应适合海洋运输或者货物的特殊属性,包装外面应注明搬运、储存、防护等标识,具体的包装标准参见______。甲方如果对货物的储存、防护或者出口运输有特殊要求,应在订舱单上注明。在甲方货物包装明显不适应海洋运输或者货物特殊属性时,乙方对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灭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对于货物本身以及货物包装不当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仍应由甲方承担。
6.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办理配载等手续。除甲方能证明乙方在配载上有过错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货物未能如期配载,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7.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船--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船舶在开航前,甲方要求解除订舱的,参照《海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8.对于预付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乙方在配舱回单上应标注运费基价。甲方应于货物发运前,按照运费单价及货物数量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支付运费。如标注的运费单价有误,?甲方应在船舶开航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则视为接受乙方所标注的运费基价。
10.甲方应在运费支付期限届满之前,将运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对于逾期支付的款项,甲方应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港杂费等其他费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转来的帐单后五个工作日之内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对于逾期支付的款项,甲方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对于预付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在甲方未结清所有费用之前,乙方也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甲乙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3.乙方在办理甲方货物出口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________元人民币或每公斤________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4.如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海事法院审理。
或者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中国海事_____委员会,根据该会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
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6.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天,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将合同延长____天。合同期满前,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17.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引、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日
篇16:海运出口货物订舱代理合同[页2]_合同范本
11.对于港杂费等其他费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转来的帐单后___工作日之内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为了维护甲方的利益,乙方无需甲方的特别授权可以代替甲方先行向有关部门垫付相应费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转来的帐单后五个工作日之内,将乙方垫付的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对于逾期支付的款项,甲方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对于乙方的代理费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转来的帐单后五个工作日之内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对于逾期支付的款项,甲方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3.对于第8、9、10,11、12条所涉及的各项费用,甲、乙双方可以协商以包干费用的形式支付如遇有关费用调整,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包干费率。
14.对于预付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在甲方未结清所有乙方垫付的费用之前,即使船公司签发了提单,乙方也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甲乙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5.乙方在代理甲方货物出口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并对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_____元人民币或每公斤_____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6.如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7.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_______海事法院审理。
或者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各单位自行决定。)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8.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______天,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将合同延长______天。合同期满前,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19.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共2页,当前第2页12
篇17:海运进口货物报关委托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海运进口货物的清关及运输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需在货物到达海港前(近洋船抵港2日内),向乙方提供进出口货物完整真实的相关文件(加盖公司印章)。
2.甲方应保证在接到乙方提供的关税,增值税税单正本或副本后,24小时内提供限额支票。
3.若由于甲方不能提供进出口货物单拒或用以缴纳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的限额支票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滞报金,滞箱费,港口费,滞纳金,转栈费等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将负责甲方的换单,报关,纳税,海关验货,商检,卫检,动植检,陆运等所有清关及运输手续。
2.在单据齐全,税款及时到位的情况下,乙方负责在货物到港后的5个工作日(最迟不超过7个工作日)内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3.由以下原因造成的延迟提货,不追究乙方责任:
(1)海关对货物申报有异议,甲方未及时提供相关资料配合乙方申报。
(2)海关在货物检验中提出问题,未及时解决。
(3)货物已通关放行,因甲方原因不能接受而延迟提货(甲方书面认可)。
4.乙方需将所有问题的文件及时通知甲方,由于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在货物运到甲方厂区或指定地点的其他地点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卸货。
6.乙方应保证货物在陆运途中的安全。如所运输的货物为有害化学品或危险品,需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证不因意外事故而对环境造成危害;如因运输原因对货物造成的损坏或因运输不当而产生的其他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7.乙方需在提货后7日内向甲方提供报关单原件并返还甲方提供的相关政府批文。
三、_____标准
1.集装箱货物_____标准:
(1)20英尺集装箱,包干费_________元;40英尺集装箱,包干费_________元。(以上包干费包括:港杂费,商检费,动植物检,卫检费,回空费,陆运费,报关费,劳务费,通关费,普通换单费。以上包干费不包括:海运提单换单费,海关验货摆箱费,特殊货物熏蒸费,消毒费,洗箱费,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修箱费,转栈费,滞箱费,滞报金。)
2.拼箱货物_____标准:
(1)每票货物包干费_________元。(包括:报关费,劳务费,通道费,录入费,三检提货手续费,仓储费,陆运费)
(2)换单费实报实销。
四、结算方式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将本月帐目清单(如实报实销则提供发票)送交甲方,甲接到帐目清单核对无误后通知乙方开据正式发票,发票开据后十日内付款。
五、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个月。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海运进口货物报关委托合同_合同范本
甲方:(托运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
银行帐户:
乙方:中国外运公司(承运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
银行帐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办理甲方货物海运进口代理报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其办理下述海运进口货物的报关业务。
合同号:发票号:
运编号:提单号:
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代理甲方办理约定货物的报关、报验;
(2)甲方其他的特别授权:
2、乙方作为甲方的报关代理人,应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在代理权限内的任何责任和费用都应由甲方承担。乙方只对因自身的过失与疏忽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负有责任。
3、甲方必须保证报关货物不属于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物品。否则,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4、甲方保证申报的内容均真实、准确、无欺诈,且与报关单内容一致(具体见报关单)。如委托内容
与报关单有出入,以报关单为准。如不一致,甲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报关行为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对于报关进展情况及时汇报。
6、甲方应在船抵港____天前,将下列报关必须的单证文件送达乙方,并保证所提供的报关单证无讹,且单单一致与单货一致:
(1)提单billoflading或者其他运输单证othershippincdocuments
(2)商业发票invoice
(3)装箱单packinclist
(4)进口贸易合同contract
(5)进口免税表/许可证/手册/证明
(6)海关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
甲方应在船抵港后,乙方报关前及时提交提货单。
7、乙方应在船抵港___天向甲方报告到货信息,在海关开始接受报告后,乙方-俟接到甲方提供的完整的报关资料后,即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向海关申报。
8、甲方是进口货物的海关关税、海关监管手续费、代征增值税的义务缴纳人。甲方应在乙方报关前根据乙方估算的数额将上述款项汇至乙方帐户,以便乙方代甲方在纳税期限内向海关缴纳。上述款项延期送达,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及每日万分之五的违 约金由甲方承担。乙方无义务为甲方垫付上述费用,除非双方有书面的约定。
9、费用
(1)代报关费:
(2)代报验费:
上述费用甲方应在乙方报关前连同海关关税、海关监管手续费、代征增值税汇至乙方帐户,多退少补,其他费用如报关滞报金、违约金、船公司及货代调单费等按实际发生额收取,另行结算。
10、甲方如对海关开征的税额款有异议,应按《海关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办理,先缴纳后申请减免,手续费自负。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办理退税手续,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11、需要变更的事项,甲方应在报关前提出,并应出具书面的变更通知书;报关后有正当理由更改的,甲方应书面委托乙方协助办理。由于变更引起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12、由于甲方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如申报不实、单证不全、迟延缴纳费用、货物属于违禁物品等,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并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13、由于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仅对甲方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但甲方事先声明的除外。
14、如因甲乙双方的过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给双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责任。
15、由于海关卫检、动植检审核、查验等原因造成提货延误,所产生的疏港费、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及其他额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16、由于海关的原因致使货物被扣押或者报关滞后,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同海关进行交涉,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7、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府政策的改变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者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货物被扣、不能报关或者报关滞后,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一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的有效的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8、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法院审理。
或者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各单位自行决定。)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 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9、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__天,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将合同延长__天。合同期满前,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20、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引、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篇19:货物进口报关代理合同
我单位现 (A逐票、B长期)委托贵公司代理 等通关事宜。
A、报关查验
B、垫缴税款
C、办理海关证明联
D、审批手册
E、核销手册
F、申办减免税手续
G、其他 )详见《委托报关协议》。 我单位保证遵守《海关法》和国家有关法规,保证所提供的情况真实、完整、单货相符。否则,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签字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委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签署《代理报关委托书》的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 托 报 关 协 议
为明确委托报关具体事项和各自责任,双方经平等协商签定协议如下: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报关单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到单证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进出口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收到单证情况合同
□发票
□提单号
装箱清单
□提(运)单
□贸易方式
加工贸易手册
□许可证件
□原产地货源地
其他
传真电话
报关收费人民币: 元
其他要求:
承诺说明: 背面所列XX条款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本协议的签署构成了对背面XX条款的同意。
背面所列XX条款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本协议的签署构成了对背面XX条款的同意。
委托方业务签章:______
经办人签章: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被委托方业务签章:______
经办报关员签章: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白联:海关留存、黄联:被委托方留存、红联:委托方留存)
中国报关协会监制
篇20:货物进口报关代理合同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联系人: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进出境运输报关手续及相关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定本《代理报关协议书》,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货物进出境的运输报关手续,以及提货、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等有关事项。
第二条 乙方代理权限
乙方的代理权限仅限于办理清关或者转关运输、报关、报检、验放,将甲方货物安全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
第三条 代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期限为壹年,自 年 月起至 20__ 年 月止。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报关时所需的有效合同、发票、提单、法律文件及授权委托书;
2、甲方向乙方提交发票时应同时附中文译文;
3、甲方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等有关规定,委托乙方报关的货物不存在伪报、低报、漏报等现象;
4、甲方委托乙方代办报关手续,以及提货、送货所涉及货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5、按照第六条的规定,按时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办理甲方货物的进出口报关、检验、检疫、提货、送货等手续;双方约定在甲方提供单据及时及齐全情况下按时将货物运输到双方约定地点。
如因海关及检疫原因造成的清关及派送等延误,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应予以理解。
具体情况双方另行协商!
2、乙方在代理甲方办理报关、检验、检疫、提货、送货等手续过程中,有义务保证甲方货物完整、安全,不得损坏或丢失(货物由于进出境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破损除外);
3、乙方在代理报关过程中,应当为甲方保守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甲方的技术资料、合同、协议书等法律文件和有关信息,也不得将该类信息用于与履行本协议无关的目的;
4、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乙方只有经过甲方书面授权后方可利用甲方的文件、资料或代理甲方行使权利;乙方应于履行完本协议项下服务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返还该文件和资料;
5、因第三方原因导致甲方货物缺损或丢失,乙方有义务督促第三方出具书面证明;
6、乙方对所进口商品的质量等本身问题不承担责任。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其的服务进行转委托。
若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乙方应对其转委托的第三方所提供的服务向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报关费用
报关费用见一报价单。
第七条 结算
乙方应将上月报关费用结算清单于次月五日前提供甲方,甲方自收到乙方结算清单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经审核无误后,乙方开正规发票给甲方,甲方自收到乙方正规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代理报关协议书》的各项规定,即构成违约,违约方有义务纠正其违约行为,并应赔偿因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如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乙方相关费用将根据日千分之5的违约金向甲方收取。
直至甲方付清所有费用为止。
同时,乙方有权停止办理甲方委托的事项,或对甲方所交付的文件和货物行使留置权,直至甲方付清所有欠款为止,由此产生的保管费、仓储费、以及风险和损失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争议仲裁
本《代理报关协议书》中任一条款与《代理报关委托书》背面委托报关协议通用条款不一致时,应以委托报关协议通用条款为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代理报关协议书》而发生的分歧,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时,甲、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和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十条 终止或变更
甲、乙任何一方终止或变更本《代理报关协议书》时,须提前三十日向对方发出终止或变更的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签定书面终止或变更协议书后,本协议书即可终止或变更。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效力
1、本《代理报关协议书》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代理报关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其它事宜本《代理报关协议书》的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