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货物买卖合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执行。
本合同共____页第____页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年__月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号
买受人
代表人
出卖人
代表人
订货单位
邮政编码
供货单位
邮政编码
结算单位
电话
结算单位
电话
通讯地址
传真
通讯地址
传真
结算银行
帐号
结算银行
帐号
结算方式
结算期限
税登记号
代签合同单位代表
质量标准:
到站
整车
记事
验收方式及期限:
收货单位
零担
通讯地址
交货方式
出卖人
运输方式
交货地点
买受人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交货时间
运杂费何方承负: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包装要求及费用:
金额总计
违约责任
出卖人不能交货,向买受人偿付不能交货货款总值%的违约金买受人中途退货,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违约金其余违约责任,双方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鉴证意见:经办人:
鉴证机关
年月日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另附,本合同附件____份
此合同一式份,出卖人份,买受人份,鉴证机关份。
地质机构仪器产品买卖合同附表
地质
本合同共____页第____页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出卖人合同编号:______号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或图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期
单位
金额
备注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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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货物销售买卖协议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产地、数量、单价、金额:产品名称中晚稻(两优)金额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质量标准、及质量、重量的检验方法:
1、质量标准:以甲方稻谷存放仓库内存实物为准,乙方验货认可,对货物质量无异议。
2、重量检验方法:以货物入库计量衡器计量为准,货物入库时乙方已经确认数量,并对数量不持异议。
第三条交货地点、方式、期限:
1、交货地点:甲方稻谷所在仓库(公司号库)。存放在乙方仓库内,货物所有权为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甲方货物做任何形式的变动,乙方支付货款后(预付款除外),甲方按照乙方支付货款数量开具对等价值货物的出库单,乙方按照开具的出库单数量转移该部分货物的所有权。
2、交货方式:仓库交货,甲方不承担交货过程所产生的费用。
3、提货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按照乙方支付货款金额,甲方分批次安排出库。
第四条包装:散装。
第五条损耗及计算方法:甲方不承担损耗。
第六条货款支付及票据结算:
1、先款后货。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2日内支付预付款________万元,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预付款充抵最后一笔货款。在年月日前支付总货款的50%,在月日前支付总货款的80%,在月日前支付总货款的100%。
2、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货款且双方签订书面结算协议后向乙方开具相应的全额增值税发票。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补充: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未变更合同条款继续有效。
第八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应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7日内通知另一方,并提供不能履行或延期或部分履行的书面证明。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15日,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的履行或解除进行协商。如60日内甲乙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产地数量(吨)单价(________元/吨)金额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期支付预付款和货款的,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一年期)的1.3倍计算向甲方支付利息。乙方逾期支付预付款或货款达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自行处理货物,乙方已交付的全部预付款及货款不予退还,甲方另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乙方未按照甲方指示擅自出库及侵犯甲方的货物所有权,视同乙方为欺诈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双倍赔偿。
3、在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货款销售价格在基础聚格上另行增加________元/吨,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月________日支付货款在基础聚格上另行增加________元/吨。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并由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若以传真件签署,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传真件有效,乙方有义务将签字盖章后的合同正本在传真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邮寄给甲方。
第十二条下列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其他条款一起构成本合同的整体: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
买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卖方: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鉴于买方为____需要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列货物,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买卖标的
1.名称:________
2.品种:________
3.规格:________
4.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
(1)以实物表示货物质量。包括凭成交货物的实际品质和凭样品两种方法。根据提供样品者的不同可分为:卖方样品,买方样品,对等样品。
(2)以说明表示商品质量。即以文字、图表、照片等方式说明商品质量。
A.凭规格买卖:利用一些足以反映商品品质的主要指标,如化学成分、含量、纯度、性能、容量、长短、粗细等来确定货物的品质;
B.凭等级买卖:通过同一类商品按规格上的差异,分为品质优劣各不相同的若干等级来确定货物的品质;
C.凭标准买卖:通过由国家或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同业公会、交易所或国际性的工商组织规定标准作为说明和评定商品品质的依据;
D.凭说明书买卖:以说明书并附以图样、照片、设计图纸、分析表及各种数据来说明商品的具体性能和结构特点,主要适用于机、电、仪等技术密集型产品;
E.凭品牌或商标买卖:只凭商品的商标或品牌进行买卖,而无须对品质提出详细要求。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约定货物质量要求:________。
第二条 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具体由双方当事人根据政策、外商资信及市场行情,合理商定。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5%的货物数量。
2.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毛重:货物本身的重量加包装物的重量,一般适用于低值商品。
(2)净重:货物本身的重量,即除去包装物后的商品实际重量。
(3)公量:在计算货物重量时,用科学仪器抽去商品中所含的水分,再加上标准含水量所求得的重量。适用于棉花、羊毛、生丝等具有较强吸湿性的商品。
(4)理论重量:对某些按固定规格生产和买卖的商品,每件重量大体相同,可以从件数推算出总量。
(5)法定重量:一些国家海关法规定,商品重量加上直接接触商品的包装物重量为征税的法定重量。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条 包装
1.须用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适合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和多次搬运、装卸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及抗震能力,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货物散失。以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目的地。
2.包装箱内的商品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商品名称、质量、规格、数量等并附有完整的维护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等。
3.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或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机场;
(3)收货人;
(4)货物名称、规格;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4.在运输包装内装有爆炸品、易燃物品、有毒物品、腐蚀物品、氧化剂和放射性物资等危险货物时,都必须在运输包装上标明用于各种危险品的标志,以示警告,使装卸、运输和保管人员按货物特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以保护物资和人身的安全。
5.每一包装的尺寸、毛重、净重以及其他必要的注意事项,例如;“不要倒置”、“防潮”、“小心轻放”、“固定”等,无论何时如有必要应以不褪色的颜料印刷在每件包装的表面。
6.凡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卖方应负责及时补齐、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卖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或丢失时,买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卖方____天内到达现场调查。卖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买方协助卖方尽快处理,同时卖方应尽快向买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合同需要。
7.包装费用由________方承担。
第四条 运输
1.运输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1)海洋运输:按经营方式不同,又分为以下两种:
A.租船运输:可以装运各种合法货物,以运输货值较低的粮食、煤炭、木材、矿石等大宗货物为主。
B.班轮运输:适合于运输小批量的货物。
(2)铁路运输:运行速度快、载运量较大、受气候影响小、准确性和连续性强。
(3)航空运输:运送迅速;节省包装、保险和储存费用;可以运往世界各地而不受河海和道路限制;安全准时。适合于运输易腐、鲜活、季节性强、紧急需要的商品。
(4)邮政运输:简便、快捷。
2.运输单据:
(1)海运提单:全套洁净已装船提单,作成空白抬头,由发货人空白背书注明“运费到付”/“运费付讫”并通知目的港的买方。
(2)航空运单:提供一份空运单,注明“运费到付”/“运费已付”,交付买方。
(3)航空邮包:寄一份航空邮包收据给买方。
(4) ________。
3.运输线路及费用负担:卖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而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买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买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卖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未经买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卖方负担。
4.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买方如要求变更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卖方,以便卖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买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对货物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接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装运
1.装运时间: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____天内予以装船。
2.装运港(地):________。由卖方提出,经买方同意后确定。
3.目的港(地):________。由卖方提出,经买方同意后确定。
4.分批装运和转运: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是否订立此条款。
5.装运通知: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________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____天,向买方提供________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________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货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________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________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________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6.滞期和速遣费用: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第六条 保险
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条件下发运货物,应由买方负责投保。
如果在CIF或CIP条件下运送货物,卖方应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________平安险,或________水渍险,或________一切险。另投附加险应包括:________。
第七条 价格与货款支付
1.计价货币:________;单位价格金额:________;总价:________。
2.付款方式:
(1)信用证。在卖方向买方提示由________银行开出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___%的价款,即________。
银行保函有效期到:________装运后________天,如果是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装运后________天;________最后一批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________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月。根据卖方装运的货物自动按比例减少保函金额。
(2)信用证-即期付款。买方应于________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第一天(装运日)前________日,________合同签订后________ 日内,通过________银行,以________电传,________SWIFT,________信函,________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为受益人、不可撤销的、金额为________的________即期付款信用证________议付信用证。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交单据。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陈述“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为准”。
(3)信用证-延期付款。买方应于________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的第一天(装运日)前________日,________合同签订后 ________日内,通过________银行,以________电传,________SWIFT,________信函,________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凭________即期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交货通知或多式联运单据________提示单据,进行________承兑________延期付款________议付。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交单据。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内容“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为准”。
(4)托收-凭单付款(D/P)。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并附上所需单据。买方应于(委托银行)提交汇票及所需单据时立即付款。
(5)托收-承兑交单(D/A)。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买方的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________天付款的汇票及所需的单据以便承兑。买方应于卖方第一次出具汇票及所需的单据时立即承兑,并于汇票到期日付款。
(6)汇付。买方应于________收到所需单据后________天内;提单日后________天内,以________电汇,________信汇,________票汇方式将货物发票金额贷款支付到卖方指定银行的卖方账户。
3.有关单据。卖方应准备并向买方提交如下单据:
(1)汇票。向________(银行的名称,在信用证付款方式下)或________买方(在托收付款方式下)出具汇票。
(2)运输单据(选择如下之一):
A.标明通知收货人或________的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该提单为________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已付或运费待付。
B.签发给卖方不可转让的海洋运单,标明运费________预付;________已付或________待付,通知________
C.多式联运单据
D.航空运输单据(空运单据/空运货单)
E.铁路运输单据
F.信使及邮递收据
(3)其他单据:需要原本________份和副本________份。
A.商业发票
B.________保险单________保险凭证
C.由________出具的质量检验证明/检验报告/分析证明
D.原产地证明________FORMA(普惠制原产地证)
E.装箱单
F.重量单
G.________发货通知书________装船通知
(4)其他单据(如果需要)________。
4.银行费用。依照根据上述选择的付款方式,买方应承担发生在________开证行(如以信用证支付),________托收行(如以D/P或 D/A方式支付),________汇付行(如以汇付方式支付),所在国的所有银行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应承担发生在该国以外所有银行费用。
第八条 检验
1.检验的时间和地点
(1)在出口国检验
A.在产地检验,即货物离开生产地点(如工厂、农场或矿山)之前________天内,由卖方或其委托的检验机构人员或买方的验收人员对货物进行检验或验收。在货物离开产地之前的责任,由卖方承担。
B.在装运港/地检验,即以离岸质量、重量(或数量)为准。货物在装运港/地装运前________天内,由双方约定的________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检验,该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决定交货质量、重量(或数量)的最后依据。检验机构对货物检验后,货物运抵目的港/地,买方如对货物进行检验,即使发现质量、重量(或数量)有问题,也仍然有权向卖方提出异议和索赔。
(2)在进口国检验
A.在目的港/地检验,即以到岸质量、重量(或数量)为准。在货物运抵目的港/地卸货后的________天内,由双方约定的目的港/地的 ________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该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决定交货质量、重量或数量的最后依据。如果检验证书证明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并确属卖方责任,卖方应予负责。
B.在买方营业处所或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对一些需要安装调试进行检验的成套设备、机电仪产品以及在卸货口岸开件检验后难以恢复原包装的商品,双方可约定将检验时间和地点延伸和推迟至货物运抵买方营业所或最终用户的所在地后的________天内进行,并以该地约定的________检验机构所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决定交货质量、重量或数量的依据。
2.检验标准和方法
(1)根据《商检法》规定,凡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检验;没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可以参照国家商检部门指定的国外有关标准进行检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检验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或者检验项目,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此外,合同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将买卖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数量和包装条款作为检验的重要依据。
(2)商品检验的方法主要有感官检验、化学检验、物理检验、微生物检验等。
第九条 索赔
1.索赔依据: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________最终目的地________卸货港后向检验机关申请检验货物的权利。如果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及对安全、卫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规定则买方应向卖方发出索赔通知,并有权以上述条款规定的检验机构签发的检验证明作为依据向卖方索赔,并在________列出索赔理由。
2.索赔期限:
(1)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之日后________日内只要该日不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日;
(2)在保证期内发现故障或缺陷的情况下,最迟应在发现故障后________周内。
3.卖方在收到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后不迟于________日对买方的索赔要求作出答复。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答复,则买方的索赔要求被视为接受。
第十条 税收
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由中国政府根据生效的税收法律征收的所有税收由________支付。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税收应由________支付。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 终止合同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一方进入解体或倒闭阶段;
(2)一方被判为破产或其他原因致使资不抵债;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双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仲裁机构的裁决,合同解除或终止;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8)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9)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构申请改变仲裁裁定。
仲裁费用由败方承担。
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执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六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七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篇3:货物买卖协议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研究协商,为按时按质完成位于 互相遵守执行。
一、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由甲方提供适合石材安装施工的场地,配套设施(如水、电、脚手架、斗车、水泥、沙等),乙方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二、施工要求,按甲方设计方案,乙方提供材料以及人工安装,提供经验进行施工。
三、安装范围:
(1)正面走廊墙身采用角码离逢干挂方式施工。石材材料采用虾红荔枝面;
(2)正面走廊地板、步级采用水泥、沙混合方式施工,石材采用芝麻灰、火烧面;
(3)一楼电梯间墙身采用角码抽坑角码干挂方式施工,石材材料采用金碧米黄光面加厚板(16-18mm);
(4)一楼电梯间地板采用水泥沙混合施工,石材材料采用幻彩红光面(正常板);
(5)电梯间门口架空层地板采用水泥沙混合施工,石材材料采用芝麻灰、火烧面。
四、结算方式:
(1)正面走廊墙身390元/m2(乙方包工包料);
(2)正面走廊地板215元/m2(乙方包石材、工人安装、甲方提供水泥沙);
(3)一楼电梯间墙身490元/m2,抽坑磨边10元/m(乙方包工包料,不包含电梯门套线);
(4)一楼电梯间地板450元/m2(乙方包石材、人工安装、甲方提供水泥沙);
(5)一楼电梯间门外架空层地板215元/m2(乙方包石材,工人安装,甲方提供水泥沙)以上按安装面积结算。
五、付款方式:自定本协议后,甲方支付叁万元作定金,乙方按甲方提供现场进行量度,适合石材尺寸开料、采购,乙方货到工地甲方支付该货款70%,每月30日结算当月的90%进度款,剩余部份待工程完工后五天付清。
六、如有其它不详部分,由甲乙双方再议。
七、如有违反以上协议,双方有权追究对方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望各自履行责任。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注:以上采用纯天然石材精心加工,如有颜色、花纹的瑕庛、差异,属正常现象。
篇4:货物买卖协议书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经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各条款,共同履行:
第一条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FOB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第八条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__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第九条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本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第十条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第十一条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第十三条装船时间:
第十四条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_______立方(吨)。
第十五条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_______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________U.S.D.。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十八条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买卖双方签字生效。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篇5:涉外买卖合同_合同范本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为卖方和_________为买方。双方同意买卖_________,其条款如下:
1.合同货物:_________
2.产 地:_________
3.数 量:_________
4.商 标:_________
5.合同价格:_________
6.包 装:_________
7.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8.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_______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9.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_____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10.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_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11.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12.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13.装船时间:当日_________:_________或次日_________:_________装船。
14.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________立方吨。
15.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________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u.s.d._________。
16.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出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买方(签字):_________ 卖方(签字):_________
证人(签字):_________ 证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货物买卖协议合同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乙方和甲方订购_______货物,甲方应于_____日内交付乙方。
第二条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仅能交付一部分,应于_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乙方若不同意,可解除合同。
第三条如因天灾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甲方不能照期交货或不能全数交付,可延长交货期。但其延期日数应经双方议定。
第四条买卖价款议定每件人民币____仟____佰元,共人民币____万____仟____佰元,于甲方交货同时悉数付清。
如乙方不能付清,甲方可停止交货,直到解除合同。
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乙方预知届期不能付款的,可于____日前通知甲方延缓交货日期,倘甲方不同意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如给甲方造成损害,应负赔偿之责。
第六条甲方所交付货物如与样品不相同时,乙方可要求更换或解除买卖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市场价格如有升降变动,各方不得主张增减货物,或借故解除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货物买卖合同责任纠纷上诉状
对于货物买卖合同责任纠纷上诉状的情况,我的回答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上诉人(原审原告):_________________潘__________,男,汉族,1975年9月2日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安徽省滁州市__________区丰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9幢301室,邮编:_________________23__________01,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182550__________6__________
被上诉人一(原审被告一):_________________上海_______________电子有限公司,住址:_________________金山区_____镇环东一路__________5弄__________号1586室,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陆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20__________1,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139610307__________15__________11821__________
被上诉人二(原审被告二):_________________陆根_____,男,汉族,1971年10月19日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321083__________711019_____________,户籍地:_________________江苏省兴化市茅山镇府前街_____号,邮编: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13,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浦东新区__________庆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家宅_____号,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139610307__________150211821__________
上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请求撤销(20__)金民三(民)初字第1772号判决书第二项,依法改判支持原审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要求被上诉人二向上诉人支付欠款人民币 _________ 元的利息,自20__年12月1日起按年利率6%计息,直至付清之日”;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二承担。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原审判决驳回上诉人主张利息的诉请,实属欠妥,具体理由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双方约定货到付款,被上诉人二并未依约行事。上诉人考虑到维持合作,故允许被上诉人二在收到货物后迟几天付款,该事实可从已付几笔货款中得到印证,但上诉人并未同意可以无限期延迟付款,且与一般交易习惯不符。
2、上诉人曾采用多种方式,不断向被上诉人二追讨货款,并通过借高利贷(月利2分)维持生意,对此被上诉人二亦已明确知晓,且其曾承诺在20__年11月底前将全部欠款结清,但事后依旧没有履行。
综上,被上诉人二应当支付上诉人同期贷款利息,以弥补违约造成的利益损失,否则有失公平。现上诉至贵院,请求二审法院支持上诉请求。
此致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篇8:货物买卖协议合同
合同号:____ 日 期:____ 地 点:____
买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卖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____
第九条 保险: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中国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计____。该信用证在中国银行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寄给买方。
(3)中国银行在收到合同____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金额为____。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第18条,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买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四十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名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二十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四十八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买方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
(5)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买方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6)在目的港卸货和内陆运输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款 ( 1)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之前对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进行精确全面的检验,并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必须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____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负有责任,且买方在本合同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须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费用。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若卖方在收到买方上述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 仲裁
(1)凡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程序仲裁。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
(4)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它条款。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超过货物总值的5%,罚金率按每星期0.5%计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撤销了合同,卖方仍须向买方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如果上述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符,将以后者附加条款为准)
第二十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买方: 卖方:
年 月 日
篇9:中外货物买卖合同模板
甲 方:
乙 方: 上海远泰建筑石材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上海 一、产品名称、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注: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以实际面积结算,单价如上。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 本合同产品乙方均按国家标准进行生产,甲方要求的产品等级见上表中产品等级,乙方所有产品的质量等级、颜色、厚度等均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2、 因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应负责及时调换符合需方质量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3、本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2年,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4、如甲方超出合同数量,超出部分应提前20天通知乙方。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新府中路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由乙方负责。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本合同产品在交货前的一切损耗及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本合同产品在交货之前或之时均应有与之质量相符的妥善包装,且因包装本合同产品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已包括在本合同价款中。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本合同产品的验收标准以本合同第二款第一条约定的内容为准,验收方法以实现合同目的所采用的通常方法为准。
八、随即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无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 本合同第一款中约定的工程数量均为暂估工程数量,结算时以甲方的实际采购数量乘以本合同与之相对应的产品单价结算。
2、 本合同第一款中约定的暂估工程数量如少于工程实际使用数量时,乙方应负责补足实际用量。 3、 付款方式:
(1) 每月20日提交当月形象进度,次月5日审核完毕,次月25日支付核定进度款的80%,累积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停止支付。
(2) 在符合预期质量工期目标及竣工资料正确移交后,根据审价报告,累计付至最终结算
总金额的95%。预留5%保修金,(预留保修金不计利息)。
4、 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贰年。
5、本工程提供: 工程款 发票。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无
十一、违约责任:按 合 同 法 办 理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特别约定:甲方与乙方已就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了充分协商并已将本合同及对应的主合同相关条款逐条向乙方作了解释,现甲、乙双方已全面掌握本合同及主合同所确定的各方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对签署该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和法律后果也有了充分认识。
依据甲方与业主(或总承包商)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简称主合同),甲方将主合同内部分劳务工程施工分包给乙方,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并确认本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十三﹑工程工期
1.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开始进行准备
2.进场时间发生延缓时乙方应不定期主动与甲方现场代表联络,了解进场时间做好进场施工准备,并应于甲方通知开始24小时内组织施工人员及机具设备、设施进场施工。
3.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整体工程工期总控计划及现场特定要求(如有)分期或全部完成分包工程,无条件且绝对配合甲方的整体工程工期总控计划要求。
4. 因考虑项目的规模,乙方必须在承接的所有施工楼面根据不同的工程量同时间合理按排人力。十四﹑工程图纸
甲方应在分包工作开工1天前,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分包工程图纸一套,同 时乙方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图纸深化。 十五﹑双方约定
1.甲方按业主(或总承包商)及相关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到的乙方分包工程项目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
2.甲方按业主(或总承包商)及相关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到的乙方分包隐蔽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等。 十六﹑施工安全
1.由于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或安全措施不力,在接到甲方发出的通知及警告后,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纠正及改正,乙方因任何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和损失概由乙方承担及赔偿。
2.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及相关部门,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甲、乙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3.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均由乙方承担。
4. 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
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 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十七﹑安全防护
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乙方提供使用计划,经甲方批准后,由甲方负责供应。
十八﹑工地保险
1.乙方应为自身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2.如需由甲方代为乙方办理及支付费用时,乙方同意甲方从应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直接扣除。
十九﹑工地清洁
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均能做到落手清并根据甲方规定要求完成其分包工程的每 日场地清洁及垃圾清运工作,甲方、业主(或总承包商)对此等工作不满意时,乙方在甲方指令及规定时间内后仍未采取有效措施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重 新完成,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甲方损失将由乙方承担及赔偿。 二十﹑成品保护
1. 乙方有义务和责任保护其自身及他人完成的任何工作成果,且有义务和责任保护至甲方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到业主(或总承包商)接收为止。
2. 所有施工必须遵守工程施工规范,且必须被甲方、业主(或总承包商)及有关政府部门或机构认可。
二十一﹑工程资料
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工程资料。 二十二﹑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办理。 二十三﹑疑义申诉
1.乙方因保留相应资料,在甲方根据主合同向业主(或总承包商)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或其它资料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并出示相应资料。
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乙方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主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时,甲方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业主(或总承包商)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甲方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乙方。
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4.甲方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甲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出现时,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乙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乙方的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 天内,向甲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 报告及有关资料;
3)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 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乙方应当阶段性地向甲方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 21天内,向甲方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5.乙方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乙方索赔。 二十四﹑争议解决
1.乙方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业主(或总承包商)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自觉接受甲方工程管理人员包括委派的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和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不允许有违抗和任何争吵的事情发生。
3.乙方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 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4.乙方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5.乙方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以及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罚款。
6. 乙方要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它设施。7.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8. 在签定完合同后叁日内,乙方必须提供现场所有施工人员信息,乙方所现场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以供总包单位办理综合保险。 二十五﹑质量要求
1. 工程质量要求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及说明、甲方质量管理规范及国家现行的相关工程施工验
收规范和标准,和主合同有关质量要求及标准的约定. 二十六﹑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产品采用分批供应,每批产品的供货日期、数量及品种以甲方通知为准,但应
给乙方合理的准备时间,乙方必须保证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按时交货。 2、 在保修期内,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3天
内派人完成修理,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有乙方负责。
3﹑当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节点内供货和施工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有追索乙方赔偿的权利
4﹑乙方进场施工前必须提交施工的专项方案并接受甲方项目部的监管。
5﹑乙方供货到交货地点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对该产品进行验收,只有经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的验收单才能作为本合同产品的结算依据。
6﹑本合同至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均有同等效力。
合同签订日期:年 月日
篇10:中外货物买卖合同CFR或CIF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
买方和卖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
一、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_____________。
二、合同总值:_____________。
三、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_____________
四、装运港:_____________
五、目的港:_____________
六、装运期
分运:_____________。
转运:_____________。
七、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善所致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八、唛头
卖方必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_____________
九、保险
在cif条款下:
由卖方出资按%发票金额投保。
在cfr条款下:_____________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十、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天,通过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计。该信用证在银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1)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运输公司。
(2)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3)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4)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5)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6)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2.在cif条款下
(1)套按发票金额%投保的保险费。
(2)卖方在装运后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给买方,两份寄目的港运输公司。
(3)银行在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金额为。
(4)按本合同15条和18条,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买方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买方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方承担。
十一、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只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吨,长米,宽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买方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r条款下: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3)款执行,以致买方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十二、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1)基础设计图。
(2)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图。
(3)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4)零配件目录。
(5)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1项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付货款。
十三、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起开始计算。
十四、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说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买方须申请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13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应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天。
十五、索赔
1.若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且买方在本合同13条、14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须按下列之一种或几种索赔:_____________
(1)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_____________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费用。
(2)按照货物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若卖方在收到买方上述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十六、不可抗力
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十七、仲裁
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按下述项仲裁:_____________
1.提交中国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程序仲裁。
2.提交双方同意的三国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
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条款。
十八、延期和罚款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得超过货物总值的%。罚金率按每星期%计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10星期,买方有权撤消合同,尽管撤消了合同,卖方仍须向买方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十九、附加条款
本合同由双方于年月日在国市用文签署,正本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份,合同以下述款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天内,由双方交换确认书后生效。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篇11:货物买卖合同分期付款
合同号: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 ――――――――――――――――――――――――――――――――――――――――――――――――――――――――――――――――――――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唛头
卖给方必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保险
在cif条款下:
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
在cfr条款下: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中国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计――――。该信用证在中国银行――――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立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g。在cif条款下:
全套按发票金额110%投保――――的保险单。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给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在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金额为――――。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18条,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买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四十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名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二十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四十八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须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r条款下:
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买方未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6)在目的港卸货和内陆运输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款(1)中规定的技术文件。
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贫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与合同规定的质量、卖方。
篇12:涉外互购货物协议
合同编号:76693
买受人
签订地点:
计量单位:
合同编号
出卖人
收货单位
到站
品种
规格
标号
产地
等级
单价(元)
总数量
总金额
交(提)货时间、数量
路局
车站
专用线
买受人 出卖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户名称 帐户名称
帐号 帐号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E-Mail E-Mail
1.本合同按《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8.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
2.运输方式:
9.违约责任:
3.结算方式:
10.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4.交(提)货地点、方式:
5.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6.验收意见:
11.其他约定事项:
7.检验标准、地点、期限及费用负担:
备注
买受人:(章) 出卖人:(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3:国内货物买卖合同
买方: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照______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____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_________(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险: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
第五条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
2、验收方式:______(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检验机构按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总价:_________(明确币种及大写)。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预付货款及金额、预付时间)。
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8、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附加条款: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其它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___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单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受权代表:(签字)______ 受权代表:(签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 委托代理人: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于____(地点)
表达货物买卖合同样本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达成以下买卖合同。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二、产品质量与质保
1、质量标准:
2、质保期限:
三、检验/验收标准、方法
按国家标准与方法。
四、产品价款与结算方式
1、产品总价款为 元(大写: 圆整)。
2、结算方式:
五、交付与运输
交付地点:
运输方式与费用: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应支付守约方违约金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等)。
七、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到对方。
八、不可抗力
因火灾、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
九、争议解决
因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产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 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企业货物买卖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此合同。
一、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二、工程名称:成都锐凯机电有限公司生产车间A1、B1
工程地点:清白江工业园区施工工艺要求:防火涂料涂膜厚度必须符合国标。备注:质量及施工标准:按国家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承包方式:包公包料
工程内容包括:按图纸和实际需要。
三、合同单价x元/㎡
合同总价:工程量暂定x㎡,总价款x元,大写
注:结算经实际钢结构展开面积发生的涂刷面积为准。
四、甲方主要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工程、技术、质量、工期、安全交底,监督焊工处理好焊口(焊口干净、饱满、达到现场监理验收标准)
2.为乙方提供施工条件,其中包括现场的水、电、脚手架等。
3.向乙方提供其现场施工人员的住宿和材料库房。
4.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检验和验收。
5.甲方在乙方进场后,向乙方出示钢结构电焊验收报告,以证明现场已具备涂刷作业条件。
五、乙方的主要责任
1.乙方对其雇佣的施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有责任保证其人员的人身安全。施工现场因违章作业发生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其经济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赔偿。
2.雇佣人员的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工作需要,工人最小不得小于18周岁,不得超过55周岁。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3.乙方必须提供材料厂家的检验报告、合格证及相关资料。
4.乙方严格按照钢结构涂刷施工工艺操作,保证施工质量。
5.在质保期间内,如属于乙方质量问题需要维修,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服务;如因认为破坏或者其他一切非正常损坏原因需要维修,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乙方终身成本维修。
6.乙方负责防火涂料施工消防验收。
7.乙方进场后,严格遵守现场管理制度,配合甲方项目经理的管理。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1.乙方进场3日内,甲方预付总工程款的30%作为定金;
2.工程完工50%,甲方支付30%;
3、全部面涂刷完毕3个工作日内双方按照验收标准验收,验收合格后5日内甲方应付清工程余款,即工程总款的40%。
4.变更工程项目的,甲方应按双方协商好的价格支付涂刷完成工程款的同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七、工期
1.合同工期:按甲方进度要求,从进场施工之日起个晴天内,完成本工程。
2.以下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1)不可抗力,其中包括地震、江涝、战争等。
(2)设计变更原因。
(3)业主原因。
八、双方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擅自撤除合同一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
2.无正当理由,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乙方催讨时仍不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或甲方原因而造成延迟完工,每逾期一天,按本合同工程价款的1‰支付给乙方。
4.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国家规范要求,乙方必须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则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款的1‰.
九、附则
1.本合同一经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单方无权终止合同。
2.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与矛盾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列入补充条款,之后补充条款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20__年x月x日20__年x月x日
篇15:货物买卖协议书
卖 方:___ 地址:___ 邮码:___ 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___ 职务:___
买方:___ 地址:___ 邮码:___ 电话:___
卖方与买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履行,并严格信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质量
第二条 数量、单价、总值
卖方有权在3%以内多装或少装。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____%按fob值计算。
第三条 装运期限
第四条 装运口岸
第五条 目的口岸
第六条 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__%投保。
第七条 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________国的____ 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15天在________国到期。
第八条 单据:卖方应向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第九条 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只、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条 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电报通知买方。如果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途径
因执行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 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买 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篇16:2024年正规货物买卖合同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物资招投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总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及金额
1、合同总价为 (元)。
2、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可另附表)
第二条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按国标执行,无国标时按行标执行,并满足甲方特殊要求。
第三条 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满足多次装卸、搬运及长途运输要求;具备防潮、防震、防损功能;标记清楚详实;包装物无回收要求。
第四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一个月内或按甲方要求。
2、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
3、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乙方自行安排并承担相关装卸费用。
4、与买卖相关的单证转移: 随货同行。
第五条 到货验收:
到货进行初步验收,需抽样送检物资待送检合格视为验收;特殊需逐一检测物资需全部检测合格视为验收合格。
第六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1、结算方式: 银行汇款
2、结算期限: 到货验收入库一个月内,提供合格发票,付款90%,留质保金10%。
第七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7_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3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 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相关条款执行。
第九条 其它:
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均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附加条款:
1、 所供物资必须全程质保,出现质量问题及时免费给予调换。
2、_调换产品同样适用上款的.约定。 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自 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双方来往函件,以合同规定的地址邮寄或以传真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本合同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7:货物买卖协议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主体资格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合法缔约主体资格的证明。
二、合同标的
(一)供应的商品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有效期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购销商品确认单》。在合同期内,调整商品及价格时,以双方确认的《购销商品确认单》为准。
(二)乙方应当按《购销商品确认单》提交相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进口、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以及相关质量检验证明。有专利、注册商标标识的,还应提供国家颁发的有关证明。
三、商品价格
(一)除属于国家定价的商品外,乙方对所供货商品自行定价,乙方报给甲方的价格,应公平合理。乙方应以书面送达方式向甲方报价。
(二)经甲方书面确认之乙方《购销商品确认单》将作为本协议之附件。双方约定:报价单中商品的价格作为商品到达甲方指定收货地点并交付给甲方的实际成交价格,包装、运输、装卸等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变更商品单价时,必须提前三天将该类商品的新报价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变价。
(四)甲方订单不另标明交易价格,以保障双方交易价格之机密性,双方成交价格应以本条第(二)项所述之报价单为准。
四、商品质量
(一)乙方供应的商品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具有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B、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产品产地、生产厂名及厂址。
C、有产品说明书(包含对规格、等级、所含成份的名称及数量的说明)。
D、有使用期限说明书(包含: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限、失效期限的说明)。
对于上述资料,如果商品包装物上已有印刷,或者贴在商品上的商标(标志)上已具备的,可以不另行提供。
(二)乙方应在标明的该商品的保质期限及保质条件下对商品的质量全面负责,同时自付费用承担提供商品质量所引起的相关责任。
(三)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假冒伪劣商品,所提供的商品,其剩余保质期时间必须在原有保质期的2/3以上。
(四)乙方供应的商品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
(五)乙方所提供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执行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六)因商品的售后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经乙方确认后,甲方先行垫付的,甲方可在乙方货款中直接抵扣或由乙方直接给付。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七)为保障消费者权益,贯彻国家食品等安全方面的有关规定,甲方可对乙方提供的商品每年度进行4次的定期抽检,由此产生的检验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也可进行不定期抽检,抽检商品质量合格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不合格的则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出具检验报告单。
商品在销售过程中由政府专门机构依有关规定进行的质量检验,如检验部分收取费用的,抽检商品质量合格的,检验费由双方共担,不合格的检验费则由乙方承担。
由消费者投诉而送检的商品,检验后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上述检验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甲方需提供政府专门检验机构合法收费凭证,并以凭证金额向乙方结算。
五、交货及验收
(一)交货实行送货制,即:乙方应按订单所规定的时间(以开出日起四天内)将商品运至甲方所指定的交货地点交予甲方。
(二)乙方交货时,货到现场时商品从卸货到进入甲方仓库中所发生的搬运工作一律由乙方负责,货到现场时甲方收货人员仅点收箱数量或件数,以后甲方开箱时如发现商品数量、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则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应按订单一次性交完商品,不可多交或少交、分批交货。遇到特殊情况,可同甲方相关人员协商。
(四)乙方交货时,应提供甲方订单复印峻或传真件,乙方根据甲方订单复印峻或传真件开具送货单,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甲方根据订单和送货单验收,点收完毕后,双方交接人员签字。
六、退、换货
(一)乙方货品进入甲方超市,如出现质量上问题或滞销,乙方应对供应的货品实行二包:包退、包换。但在退换滞销货品时该货品的剩余保质期时间应不少于原有保质期1/3,单件外观无破损且未使用。
(二)对出现滞销或问题商品,乙方应尽快安排退换货。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退换货类别,如五天内乙方仍未安排货品的退换,所涉及到需退换货品的保质期的全部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按退货通知确定数量直接从应付货款中扣减。
(三)甲方收货后在实际销售时开箱发现商品有残损或短缺,乙方应组织退换或补货。
(四)甲方收货后发现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存在隐蔽瑕疵或其他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组织退换。
七、质量保证金
乙方货物进入甲方场地销售前应向甲方缴纳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届满或验收交接日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
八、对帐
(一)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一次,对帐日期为每月3日至10日,对帐期限为8天。
(二)甲方更改订单在合理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来实现。如乙方在收到该更改订单的书面通知后二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乙方同意按该更改订单交易,且交易单价不变。
(三)如乙方在收到甲方更改订单的书面通知后二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则甲方的更改无效。如果乙方要求有条件地更改订单的,则乙方应同甲方相关人员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予以处理。
(四)乙方应在收取货款时,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附送货单结算联。
九、结算
甲方以下列方式结算货款:
乙方开户行:
帐号:
税号:
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帐期30天
十、合同的终止
(一)乙方不能按订单规定的交货期限履行交货义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如果要求推迟履行、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其延期履行后仍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三)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修改、终止合同。
(四)双方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致合同义务不能履行的,合同可以终止。
(五)出现本合同其他条款中有关允许一方终止合同的情况时,也可以终止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
(一)乙方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违反本合同“商品质量”条款的,甲方从乙方交纳的质量保证金里扣除损失的10倍作为违约金并终止合同。
(二)乙方供给甲方的商品价格如高于乙方供给其它同类客户的价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该订单商品金额的5倍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配送率累计3次达不到95%,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交货义务且逾期2天以上,则按未交货物的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须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并支付甲方违约金伍万元。
十二、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二)合同期满前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甲方仍然下达订单且乙方接受的,视为按原合同继续履行。
十三、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行政机关投诉处理;协商不成的,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其它
(一)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明确授权代理人和具体执行交易过程中各环节代理人以及代理行为的法律效力,从而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二)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双方约定的形式送达。
(三)一方向另一方收取货款或者费用的,应向对方开具发票或收据。
(四)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不得与本合同相冲突。
(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七)乙方需缴纳作为新品促销服务费。
(八)年终返利
年配送额0-50(含)万元返%;
年配送额50-100(含)万元返%,以此类推。
酷算方式:乙方于年月日前将年终返利转账至甲方,甲方提供相关票据。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盖章:盖章:
签字日期:年月日
篇18:货物买卖协议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公章)供货单位(乙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篇19:买卖合同货物买卖合同
双方同意买卖,其条款如下:
1.合同货物:
2.产地:
3.数量:
4.商标:
5.合同价格:...
6.包装:
7.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8.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
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计算为限。
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9.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若卖方不执行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10.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11.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
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12.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
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13.装船时间:当日13:00或次日8:00装船。
14.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立方吨。
15.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载重吨船来说,每天...。
16.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出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买方:卖方:
证人:证人:
日期:
篇20:国内货物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按下表所列要求购买甲方商品:
第二条质量要求:甲方所出售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第三条验收方法:乙方足额付给甲方货款,甲方按第一条表格所列要求交付商品。
第四条违约责任:甲方不能按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总货值的_________%偿付乙方违约金。收付定金的,甲方不能履行合同,双倍偿还乙方定金;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第五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先自行协商或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解决不成时,按以下第项处理。申请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