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大额度借款担保协议
全文共 8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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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贷款人):见本合同“立约人信息”条款的约定
甲方向乙方申请额度借款,乙方同意提供额度借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额度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借款额度见本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
本合同所称借款额度(也简称“额度”),系指乙方根据对甲方的信用评价及甲方提供的担保而确定的,甲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支用的借款本金的限额。对于可循环使用的借款额度,在借款额度有效期间内,只要甲方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余额不超过借款额度,甲方可以连续申请借款,不论借款的次数和每次的金额,但在任何时点甲方所申请的借款本金金额与甲方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余额之和不得超过借款额度。对于不可循环使用的借款额度,在借款额度有效期间内,甲方可以多次申请借款,但甲方可支用的借款本金金额与甲方累计已经支用的借款本金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借款额度。
本合同所称的额度借款,系指借款人按本合同约定使用借款额度所发生的借款。
第二条 借款额度有效期间
见本合同第二十条的约定。
第三条 借款额度的使用与可用额度
一、在额度有效期间和借款额度内,甲方可以根据需要申请借款,双方办理相应的手续。
对于不可以循环使用的借款额度,如分次支用的,借款额度须在借款合同生效后一年内支用完毕;超过一年未支用的,其额度自动失效。
二、可用额度是指甲方在每次支用时,根据本合同项下已经发生的支用情况计算得出的,本次可以支用的最高金额。
在额度从未使用之时,可用额度=借款额度。
如额度已经被使用,可用额度的确定须区分额度是否可以循环:对于可循环使用的额度,可用额度=借款额度-当前合同项下所有贷款的本金余额;对于不可循环使用的额度,可用额度=借款额度-合同项下所有的贷款本金累计发放额。
第四条 单笔借款的支用
申请支用借款额度时,甲方应提交《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额度借款支用单》,经乙方审核同意并经甲方确认后,乙方按约定发放贷款。借款金额、用途、期限、利率、还款方法等按本合同约定及《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额度借款支用单》中约定内容确定。
乙方放款时,将所发放的贷款直接划入双方在《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额度借款支用单》中约定的账户。 对于单笔的贷款,以乙方首次将款项划入甲方指定存款账户之日为起息日。借款期限自起息日起算,贷款的到期日根据借款期限长度相应推算,但任何情况下不得超过借款额度有效期间的截止日。
第五条 额度项下借款发放的前提条件
对于甲方的支款申请,除乙方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满足下列前提条件,乙方才有义务发放借款:
1.甲方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及其他法定手续;
2.本合同设有担保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已生效且持续有效;
3.甲方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
4.法律、法规、规章或有权部门不禁止且不限制乙方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借款;
5.双方约定的其他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
第六条 贷款利率、罚息利率和计息、结息
一、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单笔贷款利率可采用固定利率、浮动利率或其他利率方式,以《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额度借款支用单》中约定为准。
二、罚息利率
(一)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单笔借款,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以该笔贷款所对应的《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额度借款支用单》约定为准。
(二)若本合同项下单笔借款发生逾期,逾期罚息利率以该笔贷款所对应的《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额度借款支用单》约定为准。
本合同及其附件中所称基准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如果中国人民银行
不再公布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基准利率是指银行同业公认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如无银行同业公认的贷款利率,则基准利率是指乙方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合同项下单笔借款首次发放时,基准利率按借款起息日的基准利率确定;本合同项下单笔贷款利率或罚息利率依合同约定调整时,基准利率按利率调整日当日的基准利率确定。本合同项下单笔贷款的利率调整日为起息日在每年的对月对日,当月无起息日对日的,则以当月的最后一日为利率调整日。
在确定“同档次贷款利率”时,对于单笔贷款,应按照该笔贷款的期限长短确定所对应的贷款利率期限档次。
如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后的新利率政策,对于贷款利率商业银行在一定幅度内可自行决定适用标准的,乙方有权在该规定幅度内选择某一利率标准适用于本合同项下的单笔贷款,甲方同意遵守该标准,按该标准履行义务。
三、计息和结息
(一)贷款利息自单笔贷款发放到甲方账户之日起计算,按日计息。在计息时,每月的计息天数均按30天计算,日利率、年利率、月利率三者之间的关系为: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30,但甲乙双方另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对于本合同项下单笔借款,乙方将依照约定的还款法及当期应执行的利率在每期约定还款日的前一日结计甲方当期应还本金、利息及罚息(如有)。甲方应当在每期还款时限前足额偿还当期应还本息。借款到期后如仍有未偿清的本金、利息或罚息的,乙方将按照与借款到期前相同的结息频率,在每个约定还款日的前一日结计甲方当期应还本金、利息及罚息,直至全部应还本金、利息及罚息清偿完毕。但对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借款,借款到期后如仍有未偿清的本金、利息或罚息的,乙方将按照每月一次的结息频率,于约定还款日的前一日在每月的对日结计甲方当期应还本金、利息及罚息。
(二)本合同项下单笔贷款的约定还款日,依该笔贷款所对应的《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额度借款支用单》确定。
第七条 还款
一、还款原则
本合同项下甲方的还款首先用于偿还本合同约定应由甲方承担而由乙方垫付的各项费用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剩余款项按照下列原则偿还:
(一)对于本金逾期超过九十天仍未收回的贷款,或者利息逾期超过九十天仍未收回的贷款,或者法律、法规或规章另有规定的贷款,按照先还本后还息的原则偿还;
(二)对于除上述(一)以外情形的贷款,按照先还息后还本、息随本清的原则偿还。
二、还款方法
本合同项下的单笔贷款可以使用以下还款方法中的一种,具体依所对应的《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额度借款支用单》确定:
1.等额本金还款法。
2.等额本息还款法。
3.一次还本付息还款法。即指甲方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偿还所有贷款利息和本金的还款方法。
4.其他乙方同意的还款法。
三、还款方式
(一)委托扣款方式:甲方授权乙方直接从甲方在乙方系统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扣收应还款项。如该委托扣款账户为甲方之外的第三人名下账户,则该第三人应签发授权书,授权乙方从该账户中扣收甲方应还款项。
委托扣款方式下,甲方最迟应在每期约定还款日的前一日柜面营业终了前将当期应还款项足额存入指定委托扣款账户内。
甲方未能在约定还款日的前一日柜面营业终了前将应还款项足额存入指定委托扣款账户造成借款拖欠的,乙方有权自约定还款日开始计收逾期罚息和复利,并有权在该期约定还款日及此后的任意时间直接从甲方在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划应还款项,但该扣划并不构成乙方的义务。
储蓄存折、借记卡扣款结果通过甲方到乙方指定的营业柜台补登存折方式或打印对账单方式反映,每期不再另行寄发对账凭证。
(二)柜台还款方式:甲方直接到乙方指定的营业柜台以现金、支票、银行卡等办理还款。该还款方式下,对每期应还款项,甲方须最迟于约定还款日的前一日到乙方办理还款手续。
甲方未能在约定还款日前一日足额偿还应还款项的,乙方有权自约定还款日开始计收逾期罚息和复利。 若甲方在约定还款日前一日之前,到乙方指定营业柜台足额偿还当期应还款项,乙方将按照“按日计息”原则将甲方因提前偿还当期款项而多还的利息结转至下期(但乙方对该部分多还的利息不计付存款利息),用于抵扣甲方下期应还款项中相同数额的利息。
四、提前还本
本合同项下的单笔贷款,甲方可以申请提前还本。甲方提前还本,需事先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后,方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金。甲方提前还本的,须到乙方指定的营业柜台办理还本手续。
甲方提前还本时,应首先偿清拖欠本息(如有)。甲方提前部分还本的,还须先结清当期应还本息。 甲方申请部分或全部提前偿还贷款本金的,乙方按照提前还本时本合同执行的贷款利率、提前还本的金额以及当期的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此前已计收的借款利息不再调整。
甲方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的,乙方有权收取提前还本补偿金。甲方申请提前还本时,可同时申请缩短借款期限。申请经乙方书面同意后方生效,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因此支付一定数额的缩短借款期限补偿金。具体按照所对应的《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额度借款支用单》约定执行。
第八条 借款期限、还款方法的变更
(一)对于本合同项下单笔借款,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甲方可以向乙方申请缩短借款期限,但应事先提出申请,经乙方批准后,双方签订借款期限变更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借款期限变更后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变更之日起,贷款利息、罚息利率根据新档次的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规则确定(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已计收的利息不再调整。
(二)对于本合同项下单笔借款,甲方在借款期限内可以申请变更还款方法,但应事先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批准后,双方签订还款方法变更的相关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甲方申请变更借款期限或还款方法的,乙方可以因此要求甲方缴纳一定的费用。
第九条 甲乙双方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借款;
(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家庭资产、财务资料、生产经营方面的个人资料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及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有关个人身份、还款能力及个人信用的资料。甲方应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四)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归还借款本息、缴纳合同约定的各类费用;
(五)甲方应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
(六)甲方如要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七)甲方应接受乙方及其授权代理人通过合理方式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八)采用委托扣款方式还款的,甲方应按以下要求确保乙方有效扣款:
1.提供真实合法的委托扣款账户资料;
2.按约定将每期还款额足额存入委托扣款账户中;
3.甲方如变更委托扣款账户的,应在约定还款日之前十五个工作日到乙方指定的柜面办理变更手续;
4.如委托扣款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余额不足等情况而造成乙方无法全额扣收本息的,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合法有效还款账户,或及时补足账户余额并向乙方申请扣款,或及时到乙方指定的营业柜台还款。
(九)甲方应在知悉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抵押财产被列入拆迁范围、强制征用、强制报废等可能造成抵押财产灭失情形的;
2.抵押人、出质人与第三人就抵押财产、质押财产(质押权利)发生任何纠纷的;
3.对甲方履行还款义务产生或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行政措施等的;
4.在借款全部清偿前,甲方个人及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可能对其债务清偿能力造成不利影响的;
5.甲方作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发生合并、分立、股权变动、增减资本、合资、联营等情形的;
6.发生其他对甲方履行还款义务产生或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十)甲方不得将借款用于股票等有价证券投资、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期货买卖,不得用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消费与投资。
(十一)如本合同有两个以上(含两个)借款人,则各借款人应就本合同项下全部合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即乙方有权要求任何一个借款人履行全部合同义务。
二、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但因甲方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二)应对甲方提供的有关个人资料予以保密,但中国建设银行业务需要使用、个人征信使用或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有权了解、核实有关甲方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还款能力、个人信用和家庭财务状况;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借款申请和借款额度使用有关的资料;
(四)有权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以及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
(五)甲方的资信情况发生变化,可能或已经对其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时,乙方有权调低、暂停直至取消甲方借款额度;
(六)有权要求甲方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和费用,有权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各项权利,要求甲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各项义务;
(七)有权将甲方的个人信用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个人信用数据库,并有权向上述个人信用数据库或有关单位、部门及个人查询甲方的信用状况,查询获
得的信用报告限用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用途范围内;
(八)甲方未按期足额偿还其在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款项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开立的任一账户中划收人民币或其他币种的相应款项,且无须提前通知甲方。如扣划款项为外币,乙方有权按扣收时中国建设银行公布外汇牌价的银行买入价折算成人民币清偿甲方应付款项。如甲方对乙方还负有本合同项下债务以外的其他到期债务的,乙方有权决定将前述扣收款项首先用于清偿其他任一笔到期债务。
第十条 违约及违约处理
一、违约情形
(一)甲方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均构成违约:
1.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或其他应付款项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3.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无效的或不完整的信息、文件或资料的;
4.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其收入或信用情况进行检查的;
5.甲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不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6.甲方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不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7.甲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不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8.甲方或其财产合法继承人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乙方认为可能或已经对其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的;
9.甲方低价转让、无偿转让或隐藏财产、减免第三方债务、怠于行使债权或其他权利,乙方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
10.甲方未履行对中国建设银行负有的其它到期债务,或乙方发现甲方有其他拖欠债务的行为的;
11.甲方的个人及资信情况或还贷能力出现其他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国籍变更、住所地变更、婚姻情况变动、家庭财务状况恶化、收入降低、失业、重大疾病、拖欠其他债务等),乙方认为可能或已经对其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且甲方未追加乙方认可的担保的;
12.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对其偿还债务能力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或甲方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13.甲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的,构成甲方违约:
1.违反保证合同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的;
2.作为保证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承包、托管(接管)、租赁、股份制改造、减少注册资本金、投资、联营、合并、兼并 、收购重组、分立、合资、(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被)申请破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或重大资产转让、低价或无偿转让财产、减免第三方债务、怠于行使债权或其他权利、停产、歇业、被有权机关施以高额罚款、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法正常履行职责、涉及重大法律纠纷、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影响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能力的;
3.保证人拒绝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
4.保证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5.保证人丧失或可能丧失保证能力的其他情形。
(三)抵押或质押期间内,抵押或质押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的,构成甲方违约:
1.因第三人行为、国家征收、没收、征用、无偿收回、拆迁、市场行情变化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抵押财产或质押财产(质押权利)毁损、灭失、价值减少;
2.抵押财产或质押财产(质押权利)被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留置、拍卖、行政机关监管,或者权属发生争议;
3.抵押人或出质人违反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的;
4.可能危及乙方抵押权或质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四)担保不成立、未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担保人违约或者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其担保责任,或担保人出现部分或全部丧失担保能力、担保物价值减少等乙方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其他情形或者拒绝履行担保义务,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的,视为甲方违约。
二、违约救济措施
出现上述任一违约情形,乙方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1.停止发放本合同及《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额度借款支用单》项下的借款;
2.调低、暂停直至取消甲方借款额度;
3.宣布各笔或单笔贷款立即到期,要求甲方立即清偿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对甲方挪用的部分,自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之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按合同约定规则计算出的罚息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方式计收罚息和复利。对于甲方未按时还清的任意一期借款本金和利息(包括被乙方宣布全部或部分到期的借款本金和利息),自逾期之日起至拖欠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按合同约定规则计算出的逾期罚息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方式计收罚息和复利。对于既逾期又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择较重者计收罚息和复利,不予并处。
5.从甲方在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开立的任一账户上划收任何币种款项用以抵偿甲方应付款项;
6.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7.要求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8.行使担保权利;
9.本合同项下执行浮动利率的借款,如甲方存在不按时足额还款情形的,乙方有权对甲方尚未归还的全部借款上浮贷款利率、罚息利率,具体按乙方确定并通知甲方的标准执行;
10.委托第三方或通过任何公众媒体发布公告等方式进行催收或追偿;
11.以法律手段催收或追偿借款本息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12.解除合同;
13.有权采取的其他救济措施。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权利义务的转让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单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经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二条 杂项约定
一、 费用的承担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项下与借款有关的登记、评估、保管、鉴定、公证、律师服务、保险等费用(如有)以及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乙方可以向甲方收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二、公告催收
对甲方从事违法违规行为,拖欠借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乙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有权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告催收。
三、乙方记录的证据效力
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乙方有关本金、利息、费用和还款记录等内容的内部账务记载,乙方制作或保留的甲方办理提款、还款、付利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及乙方催收贷款的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甲乙双方之间债权关系的确定证据。甲方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乙方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四、权利保留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不影响和排除其根据法律、法规和其它合同所享有的任何权利。任何对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能视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或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限制、阻止和妨碍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它权利的行使,也不因此导致乙方对甲方承担义务和责任。
五、双方间其他约定见本合同第二十二条。
第十三条 合同的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见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的约定。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传递给其他方的通知,须按本合同所列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进行。 甲方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于发生变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变动方承担。乙方发生需通知甲方的事项时,也可采用在乙方网点张贴公告、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方式通知。
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项下业务办理过程中使用的个人额度借款支用单、贷款支付凭证、提前还本申请书等文件或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 甲方陈述与保证
一、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二、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三、甲方有权签署本合同。
甲方: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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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 元。
二、借款用途为: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 %,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日,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
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 价值 元作为借款抵押品。
由贷款方保管或公证机关保管。
(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4、乙方还款保证人 ,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
甲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
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的违约责任。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及抵押合同书
借入方: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
出借方:_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
甲方为了在_________事业进一步得到发展,需要_________美元的流动资金,因此,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__美元。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借款及抵押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借美元_________元(大写:美金_________元整),按甲方实际需要分期贷入。
二、支付方式:
1.乙方以美元币支付借款;
2.以电汇方式汇入甲方提供的中国境内的美元帐号;
3.乙方同意在提款期内,在接到甲方的书面提款通知后三日内,将美金_________元,汇入甲方提供的中国境内的美元帐号;
4.本笔借款的提款期为本协议生效后一年。
三、利息:
1.利息利率:年利率10%;
2.根据汇率变化,允许利率有20%的浮动,具体由双方当时协商;
3.利息本金:按实际借款金额;
4.利息日期:按实际借入天数计算;
5.还息时间:以实际收到借款日起算,每月计利息一次,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四、借款期限:
1.偿还期:贰年;
2.甲方视为经济情况,亦可以提前偿还借款;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全部本息于二年内偿还;
4.甲方在同时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乙方有优先清偿权。
五、抵押:
1.甲方同意以自己所有的_________全部产权房及_________全部产权房,共计_________平方米作为抵押,甲、乙双方依法向国家法律规定的行政主管机关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2.甲方按时偿还所借的本息,甲、乙双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国家法律规定的行政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六、违约责任:
2.甲方如延期偿还本息,除非乙方同意,否则要支付双倍利息;
七、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执行中友好的协商;
2.如发生纠纷,由______________委员会通过_____方式解决;
3.本合同自签署后,经外汇管理局登记后生效,本合同项下还本付息,事先经外汇管理局批准。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呈外管局存按_________份,律师楼存证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房屋买卖借款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通过丙方居间向乙方出售坐落于之房屋,三方分别或共同签署了相关法律文件(文件名称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现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一经生效,甲乙丙三方此前分别或共同签署的所有关于上述房屋买卖、代理及相关协议(无论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均告解除。除本解约协议书所确定之责任外,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担其它任何责任。
2.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_________________
3.1
3.2
3.3
3.4
3.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_________________
4.1
4.2
4.3
4.4
4.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_________________
4.1
4.2
4.3
4.4
5因履行本解约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此相关的任何争议,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6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此页无正文)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证件名称及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章):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本文件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个人按月结息借款担保合同
甲方:
借款人:住所: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开户行:帐号:
乙方:
贷款人:身份证号码:住所:
联系电话:;
丙方:
担保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住所: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于__年月日签订本合同,乙方愿意将其肆佰万元整贷给甲方,甲方愿按本合同约定的利息及费用如期支付给乙方。贷款金额和放款日以借据为准。为进一步明确借据以外的事项,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执行。
第二条:担保承诺人及其担保范围
担保人,担保责任:包括归还借款金、借款利息、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借款综合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因申甲方违约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担保承诺书和本合同具同等法津效力。
第三条: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
借款金额:人民币肆佰万元整
借款利率及期限:/30天,手续费:/30天,不足30天按30天计。
支付利息及手续费方式:甲方在借款当天一次性支付利息及手续乙方指定账户,指定开户行
户名:账号:。
借款期限:自__年月日至_年月日。超过期限乙方按借款本金的日息1%另外向甲方计收罚金。
第四条:合同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担保人一份。
第五条:通知条款
所有通知事项应寄往本合同首页所列地址,作为有效通讯地址。若上述地址发生变化,自通知以挂号、快递或电传方式发通知以上述方式发出的3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
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的,应按上述方式通知对方,并在收到对方确认函后,通讯地址变更方才有效。
第六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借款条例》相关规定办理。
若今后新颁布或修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与本合同的基本条款不一致的,双方应根据上述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的规定共同对本合同作出相应修改。
第七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依借款借据为准。
附件担保承诺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署日期:
借款合同书个人住房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1、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于前交付甲方。
2、贷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4、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
5、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
6、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格式
借款合同(企业借给个人)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 ,男,_____ 岁,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丙方):(基本情况分别参照甲方或乙方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为经营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并提供____作为保证人,甲方有相应的自有资金,同意出借。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千分之____(月息),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高利率,则按新利率的__________%作同时调整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2.还款分期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或者:借款期满一次性还本付息完毕)
第六条 保证条款
1.除丙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外,乙方用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处理抵押品。乙方到期如数归还借款的,抵押权消灭。抵押登记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助办理,费用承担为:
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同期银行规定的利率的二倍加收罚息。
2.乙方如逾期不还借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约定利率的二倍加收罚息。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 _____委员会_____;
第九条 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乙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三份,每方各留存一份。
甲 方(公章):
代表人(签章):
地 址:
乙 方(签字):
丙 方(公章):
代表人(签章):
签约日期: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
个人银行借款还款协议书
经_________银行______与________和_________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中__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贷款_______元,用于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年__月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还款计划: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作为借款方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方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
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帐号中扣收。
第六条贷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借款方及保证人到期不能归还,又未与贷款方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加收______%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方及保证人的存款帐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在借款方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保证人愿以其财产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借、贷及保证人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和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条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借贷人贷款人各执一份。
借贷人(签章):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签章):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制表单位:____________银行
民间借款合同简易版
借款方:__________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__________即抵押债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民法典》《民法典》规定立此合同,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签订本质押合同以作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自己名下(有处分权)的,牌照号__________,发动机号大架号__________。_)向乙方作质押。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元,(大写)。
第三条:
借款用途。
第四条:
借款月利息__________%,月综合费用__________%。
第五条:
借款期限______月,即由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和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的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甲方到期不能偿还乙方的借款,乙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甲方到期如数偿还了乙方的借款及利息,综合费用时,乙方将质押物退还给甲方。
2、甲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用于非法活动。
3、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
第八条:
双方自愿通过公证处对借款合同进行公证。公证费由甲方(借款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借款期内,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借款本息和综合费用,逾期3天以内的,按5日收利息和综合费用。逾期十日不还借款,按照本合同______月利息及综合费用乘,承担违约责任。
2、借款合同到期后,没有按时偿还乙方的借款,也没有提前和乙方协商续签借款合同和续交下月的利息和综合费用,乙方可凭本合同和公证书对质押物进行处分(销售)以偿还借款,利息和综合费用。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方不的提出异议并承担乙方因借款合同引起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起诉费,执行费,交通费等费用。
3、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它条款,应经双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丛台区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强制执行。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房屋借款抵押合同
抵押权人(出借方) 身份证号:
住 址: 电 话:
抵押人(借款方) 身份证号:
住 址: 电 话:
担保人(担保人) 身份证号:
住 址: 电 话: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 年 月 日会同担保人签定借款合同,抵押人同意与担保人协商拿房产抵押借款,房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于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合同全部条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同应于遵照执行。
第一条、民间借款
借款金额为 万元整,利息 元整。
第二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月。
第三条、借款利息:
借款利息为每月每元为 元整,共有借款 万元整,合计利息为 元整。
第四条、还本利息:
①每月月底将月利息 元整全部付给抵押权人,如果抵押权人未能按规定及时交付本息时,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抵押权人在原利息的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0%的罚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积计收。
②抵押人自愿提早交付本合同规定部分或全部借款时,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人并经认可,回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补偿金。
③如果抵押人舍弃房产,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前清还借款和利息。
④如果抵押人和担保人发生任何之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行本合同条款能力,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和担保人提前全部归还借款和利息。
⑤如果抵押人或担保人违反借款合同和本合同之任何条款,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提前清还借款和利息。
⑥如果抵押人或担保人利用借款进行违法经营,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归还借款和利息。
第五条、手续费及其它费用:
①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②由于抵押人及担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权人采取正当行为而引起的费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负责偿还,但该费用自发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收利息。
第六条、房产抵押:
①抵押人将房屋产权证书由担保人负责办妥并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②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和应当同时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③房屋抵押应是房屋和房屋地产一起进行抵押,不能分隔,房随地走,地随房走。
④抵押解除:该抵押人何时还清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同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即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之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及房屋抵押登记。
⑤抵押物之处分:
1、抵押人逾期 天内仍未清交全部借款及利息,抵押权人按本合同规定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归还时,抵押人即可通过拍卖转让、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处分抵押物的权力。
2、抵押权人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在依次扣除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所欠之一切款项,抵押人根据此合同应付之费用及杂费后,扣还抵押人所欠借款及应付利息。如有余款抵押权人将其退还抵押人或其他有权收取之士,如不足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担保人。
3、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七条、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它条款的同时,还应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①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②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处罚。如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③抵押人将抵押房产出租必须事先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且租约内必须标明抵押人背约时,从抵押权人发函之日起计一个月内租客即必须迁出。
④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并对抵押人有追索权,抵押人对担保人则没有追索权。
⑤按照抵押权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定一切有关协议,以确保抵押权人之合法权益。
第八条、担保人及担保责任:
一、担保人是本合同各项条款下借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
①担保额度:以本合同各项借款本息及与本合同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②担保期限:以本合同生效日起至担保人交付抵押权人全部借款和利息止。
第九条、其它
①对本合同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它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力。
③本合同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同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追偿欠款和本息及其它有关款项。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签字后生效,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反担保质押借款合同
出质人(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 号:
电 话: 传 真:
质权人(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 号:
电 话: 传 真:
乙方根据 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借款人)的申请及所附文件资料,同意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以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为确保乙方与借款人签订的 《委托保证合同》(以下简称委托保证合同)的履行,甲方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 辆库存车辆合格证向乙方提供反担保质押,为明确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依照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 甲方陈述与保证
1、甲方保证在本合同项下用于出质的车辆合格证的真实性,甲方保证在本合同项下用于出质的车辆合格证所对应的车辆是真实存在的。
2、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用于出质的车辆合格证及所对应的车辆是完全的、有效的,并对车辆合格证及所对应的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车辆合格证及所对应的车辆不涉及债权、债务纠纷,也不存在司法限制(如查封、扣押等)。
3、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没有以任何形式对车辆合格证及所对应的车辆进行出售、出租、抵押、质押、担保等,保证没有第三人对车辆合格证及所对应的车辆主张权利,本合同项下用于出质的车辆合格证及所对应的车辆不存在所有权、使用权及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
4、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用于出质的车辆合格证交乙方,质押期间该车辆合格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二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及数额
本质押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依《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委托保证合同》并由乙方提供保证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分行 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
第三条 甲方质押权利担保的范围
委托保证合同中保证人(本合同的乙方)的债权、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因委托保证合同而产生的保证人的其他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乙方代偿债务款项及其利息、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拍卖费、律师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第四条 出质标的
本合同项下用于出质的标的为甲方享有处分权的 辆库存车辆合格证。
第五条 质权的实现
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的,乙方为借款人代偿债务后,乙方有权以质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押权。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质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保护车辆合格证所对应的车辆,保持车辆合格证所对应的车辆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2、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拆解、赠与、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车辆合格证所对应的车辆。
3、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后,甲方转让车辆合格证所对应的车辆的,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清偿由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或存入乙方指定帐户作本案反担保专用资金。
4、在质权受到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甲方有义务通知并协助乙方免受侵害。
5、乙方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应当在原质押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借款人偿清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后,甲方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乙方有权选择以本条第二项规定方法之一种或几种提前行使质押权,并以所得款项优先受偿:
1、甲方或第三人擅自处分车辆合格证所对应的车辆;
2、甲方解散、被撤销、清算或被宣告破产,或作为自然人的借款人、甲方死亡且无人继承其履行义务或继承人拒绝履约;
3、甲方或第三人作出侵犯乙方合法权益,影响乙方实现债权、质押权的行为。
二、在出现本条第一项规定之情形时,乙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种或几种提前行使质押权,并以所得款项优先受偿:
1、与甲方协议、向公证部门申请制作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再由法院强制执行、向法院起诉等方式之一依法以质押物折价抵债或拍卖、变卖质押物。
2、要求甲方消除上述情形,若甲方不能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内消除上述情形,乙方则依法处分质押物。
第八条 违约及其处理
一、甲方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即构成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以任何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妨碍乙方实现债权、质押权;
2、因甲方的原因导致质押无效;
3、甲方对质押物无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等权利,甲方隐瞒质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设定质押等情况;
4、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条款。
二、出现上述违约事项,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甲方增加相应的反担保或重新提供反担保;
3、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4、以质押物折价抵债或拍卖、变卖质押物,并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5、乙方有权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和其它的应付费用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本合同独立于委托保证合同,不因委托保证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委托保证合同无效,甲方仍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担保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质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质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个人借款合同注意事项_合同范本
一份完整的借款合同,应该包括以下部分的内容:
一、债务人的身份资料(包括营业执照),作为借款合同的必备附件。
简单说,就是要债务人借钱的时候 提供身份资料。
为什么要债务人借钱的时候 提供身份资料呢?因为《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条件之一“有明确的被告”。打官司的时候,法院第一时间要求我们提供被告的准确身份资料,我们必须提供,否则法院不予立案。如果事先没有债务人的身份资料,等到真的要打官司的时候,才向债务人要身份资料,一般情况下债务人肯定不愿意给。
没有资料就立不了案,怎么办?届时只能委托律师去公安机关调查,如果朋上债务人不是本地人,那还得到外地公安机关去调查,相当的麻烦。
所以,签订借款合同时一定要债务人提供身份资料。债务人向你借钱的时候,什么要求都是会答应的。
二、要求债务人的配偶签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证明。
债务人借钱,为什么要配偶签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证明呢?
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简单说,一人负债,夫妻偿还。
所以,在实践中,借款债务诉讼,我们都是把夫妻俩作为共同被告。同理,债权人也应该提供关于被告夫妻关系的证据,如果不在债务人向你借款的时候准备,等到要打官司的时候才收集,不仅浪费时间,而且不一定能够收集到相应的证据。
三、要明确约定借款利息。
为什么要明确约定借款利息呢?因为:合同法211条规定“借款不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利息”。所以,利息必须明确约定。借款合同的利息,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正常借款期限内的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 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 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第二种:逾期利息。超出合同约定还款期限的利息。
现行的人民银行规定逾期贷款利率为原利率上浮30%-50%。
第三种:打官司法院判决后,迟延履行判决书的罚息。
民诉法第23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未能按生效判决或仲裁裁决规定的期限履行,则从迟延之日起,即原约定利息加倍计算。
四、关于复利的约定。
什么是复利? 就是利滚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7条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 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由于司法解释对复利的态度不支持,所以,建议大家在借款合同中尽量不要约定复利。
五、明确约定借款本息的还款顺序。
这是一项非常重要但又被忽视的权利。对债权人有利的还款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如果约定不明确,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常常会按照先本金后利息来处理。
六、应该明确约定诉讼律师费承担。
当债务人逾期还款,要打官司解决的时候,为维护债权人的利益,最好还是委托律师全程跟进。那么由此而发生的律师费,应该由债务人承担、由违约方承担。但如果你不明确约定,法院就不会支持。
七、关于债务担保
有条件的,应该尽可能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担保有以下2种形式:
1、保证人。这是最简单的担保方式,担保人签字即可。
通常我们要求债务人的亲属提供担保。理由有2点:1)如果其近亲属不同意担保,那么就要打个问号,为什么连近亲属不信任债务人?2)尤其要求债务人的成年子女、父母担保。因为,如果债务人有心逃债,经常会将财产转移至父母子女的名下,尤其是子女。所以,要求成年子女担保,可以断其逃债的念头。
2、抵押登记。
比如房屋、汽车等财产。但抵押登记的手续比较繁琐,要办理公证,登记,手续费。
八、要求债务人披露财产。
在信任的情况下,我们不需要办理财产抵押登记,但可以要求要求债务人告知其财产情况并提供有关资料。
如: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债权人、其他财产的复印资料。
掌握债务人的财产线索,一旦有动静,债权人可以立即查封其财产。
九、应该约定管辖条款
什么是管辖条款?就是万一要打官司的时候,我们去哪里打官司的条款?债权人应当事先约定对自己有利的管辖条款。
因为:如果不事先约定,那么法院执行的“原告就被告”的诉讼原理,通常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债权人要到债务人的地头去打官司。是实践中,这绝对是对债权人不利的。
以上是借款合同的9点主要内容。通过我们看到,签订借款合同是有很多法律技巧的。当事人与其在打官司的时候找律师,还不如签订合同的时候找律师,前一份好的借款合同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什么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呢?举例:法院判决给付还款本金10万元,合同期内的利息是2分息20xx元/月。债务人每月还款20xx元。如果借款合同约定了还顺序款为先利息后本金,那么债务人一辈子还不完。但如果没有约定还款顺序,那么债务人用4年2月可以还清本金,再用4年多还清利息。
可见,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约定还顺序款为先利息后本金,可以促使债务人积极履行债务、积极支付利息。
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书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元人民币(¥)。
2、借款期限:自20__年月日起至20__年月日止。
3、甲方以位于自有财产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并于本合同签订后,到海口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乙方将在他项权利办妥后三天内将全部资金付给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执行。
5、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否则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7、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8、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9、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应向海口市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抵押的登记、公证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10、本合同系经海口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方到期不履行义务,乙方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抵押物业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____字第________号
物保个人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借贷产生的相关权利义务关系约定如下:
一、乙方因个人资金周转需要,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出借。乙方保证借款的用途合法。
二、约定借款期间共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将出借款项全部以现金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在核对借款数额无误后应出具借条作为借款凭据。
如甲方实际出借日期与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出借日期不一致的,以实际借款之日作为借款起始日,借款期间不变,借款期限届满日也相应调整。
四、借款期间内,乙方应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______%)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付息期限为每个合同年度起始之日6个月内,乙方应不迟于此期限将应付利息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乙方可以提前支付利息。
五、乙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将全部借款归还甲方。如乙方通过银行还款,则相应的银行记录为甲方收到还款和利息之凭据,甲方不再另行出具收条作为收款凭据。如乙方通过现金还款付息的,甲方在核对还款数额无误后应出具收条作为还款凭据。
六、甲方指定收取还款的银行账户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七、乙方提前还款的,仍应按约定的借款期间支付利息。
八、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由合肥仲裁委员会裁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且甲方实际出借款项之时起生效。双方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以上内容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为充分协商后达成的一致结果,非格式条款。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民间私人借款及担保合同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
还款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还款方式:现金/__________支付。
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期日起付日息1%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附身份证复印件)
合同签订日期:
消费者借款保证合同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民间标准借贷合同民间标准借贷合同。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间标准借贷合同默认。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民法典》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民法典》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
地址:
电话号码:
借款方:
地址:
电话号码:
保证方:
地址:
电话号码:
公司借款标准合同书
借款合同编号:__________
贷款公司(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借款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自然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祥细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
借 款 合 同
借款人向贷款公司申请借款,贷款公司经审查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未经贷款公司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
第三条 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____个月,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止。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凭证上记载的日期为准。
第五条 保证金
借款人向贷款公司一次性缴付借款利息及其它费用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借款人归
还借款时支付利息和其它费用的保证。保证金在借款合同履行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利息及费用进行计收抵扣(保证金不计付利息)。
第六条 借款利率及利息、罚息和复息的计算
6.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
6.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时,按照固定利率,上调时相应上调、下调时保持不变。
6.3、本合同项下逾期借款的罚息利率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浮_____%。
6.4、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罚息_____%。
6.5、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罚息利率,按本条6.3款执行。
6.6、借款人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如同时出现逾期和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情形,贷款公司按二者中较高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6.7、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自实际提款之日起按月计息,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依次类推)。
6.8、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对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计收复息,复息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执行。
6.9、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逾期或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时,对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本合同约定的罚息利
率计收复息。
6.10、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实行利随本清。
第七条 提款
7.1、借款人提款前,应当满足下列前提条件,否则贷款公司有权拒绝借款人的提款申请:
7.1.1、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及其他法定手续。
7.1.2、若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有担保的,则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担保合同已依法生效。
7.1.3、未发生与本合同约定的违约事项。
7.1.4、借款人按本合同第五条之约定缴付借款利息及其它费用保证金。
7.1.5、已按贷款公司要求提供办理借款的其他相关材料。
7.2、借款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日期和金额提款。
第八条 还款
8.1、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按照约定的日期和金额偿还借款本金:
8.2、借款人提前归还本金的,应当于拟提前还款日前15个工作日向贷款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后,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本金。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方式为担保借款的,担保方式双
方协商确定。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第十条 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10.1、有权向贷款公司了解有关信贷政策、利率政策等。 10.2、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使用借款。 10.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贷款公司并征得贷款公司书面同意。
10.4、本合同项下借款如采用担保方式的,如担保发生了不利于贷款公司债权的变化,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公司的要求另行提供贷款公司认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担保。
10.5、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10.6、向贷款公司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所需书面及文字材料。 第十一条 贷款公司权利和义务
11.1、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但因借款人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11.2、应当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债务、财务、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资料及情况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1.3、在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向贷款公司提供的一切书面及文字材料,随同借款合同存档保管,不再退还借款人。
上海个人借款及担保合同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 ,地址 。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 ,地址 。
丙方(担保人):,身份证号 ,地址 。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向甲方借款的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资金周转需要,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该款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户名 ,开户行 ,账号 )。
二、乙方借款的期限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利息为月利率 %,利息按月支付;借款到期后,本金一次性偿还。
三、乙方未按约定支付借款利息,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借款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借款总金额的 %承担违约金;若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提起诉讼,乙方还应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四、丙方对乙方向甲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付的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丙方担保的期限为借款到期之日两年止。
五、因本借款合同发生纠纷,经协商不成的,甲方有权向其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身份证上载明的各方通讯地址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身份证上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民间担保借款合同书
乙方(贷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借款协议:
第一条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币整。
第二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利息及其支付方式
1、利息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日万分之_____计算。
2、利息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第五条还款方式
1、乙方应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返还借款本金,利息部分按第三条约定方式返还。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提供给乙方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方式返还利息及本金。
第七条保证条款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如乙方到期不能还款,甲方可直接拍卖该抵押物并就拍卖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的,按未提供部分的日万分之____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已使用期间的利息。
3、乙方逾期返还本息的,按应返还部分的日万分之____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协议
甲方(出借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及出借方式:
出借金额(大写): ( )。
通过下列种方式出借资金:
1、微信转账,出借人
借款人
2、银行转账,出借人银行账户:
借款人银行账户:
3、现金支付,另有借款人开具的收据作为现金收讫证据。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 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利率:______,按年/月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___年___月___日 起至___年___月___ 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甲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 的违约责任。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