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全文共 10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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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经营和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合法拥有房产权利(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现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1、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 。
2、借款利息为_______ 。
3、乙方已知该房产已向_______银行_______抵押贷款 元整,贷款期限为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本次抵押为余额抵押,双方约定房产权利价值为______万元整。
4、借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按实际收到借款日起算)。借款__个月,到期一次性全额归还本金及利息。
5、甲方以位于___市___区______________的房产,房地产权号:沪房地_________号,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的自有房产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到所属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办理房产他项权利证)。乙方在《房地产登记证明》办妥后将借款全额支付给甲方。
6、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借款利息。
7、甲方承诺:甲方抵押物在抵押给乙方之前,未出租给任何人,也未与他人签订过租赁协议。在抵押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本条款的情节,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以国家法律法规处置抵押物。
8、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甲方应向乙方承担逾期的利息,逾期利息为 。
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系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合同签订地:_________,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如有纠纷向上海市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___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执壹份。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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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款协议
_____银行_____行(以下统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产业政策,集中资金,保证重点,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企业(或项目),需甲方支持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贷款____________万元,并委托____________(开户行)与乙方签订借款合同,具体内容按借贷合同执行。
二、乙方应根据国家产业、产品发展方向的要求,加强内部管理,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技术和经济效益,安全有效地使用贷款。
三、乙方按季分别向甲方报送财务报表、固定资产项目建设进度等有关资料,并接受甲方委托人的监督检查。
四、甲乙双方应同努力,加强协作,加快项目建设速度,力争早出效益(或促进资金及早到位,加速周转)。
五、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由各方代表人签字后生效并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最新借款合同范本
出借方(甲方):
身份证号:
住 所: 联系电话:
借款方(乙方):
身份证号:
住 所: 联系电话:
甲方因为周转需要向乙方借款,乙方有相应的自有资金并同意出借。经双方协商,特订
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计(大写) 元整;上述款项用于 经营周转 。 第二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 (月息)。 第三条 借款和还款方式
1、借款期限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还款方式如下:借款期满一次性还本完毕。借款期间乙方可提前还款。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收回借款。
2、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向乙方归还借款的,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发生的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本
合同争议由 北京朝阳区 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条 其他
1、本合同经甲方和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 二 份,甲方、乙方各执 壹 份。
3、本合同由甲乙双方20 年 月 日在 北京朝阳区 签订。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字):
收 条
今收到 依据 年 月 日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交来借款人民币 元(借款 元为通过 (现金或转账)支付)。
收款人:
年 月 日
个人担保借款合同
借 款
第一条 借款
1.1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见本合同第15.1条。
1.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见本合同第15.2条。
1.3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见本合同第15.3条。
1.4借款利率:________________见本合同第15.4条。
1.4.1 借款利率以贷款发放时适用的贷款人挂牌公告的同期限同档次利率确定,据此确定的利率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并按下列公式换算:________________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1.4.2 贷款发放后遇贷款人利率调整,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按15.4.2条处理。
1.5 贷款人有权决定在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基础上为借款人执行优惠利率,亦有权根据情况调整上述优惠利率的执行期间,有权调减或取消利率优惠幅度。
1.6 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等与借款凭证记载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先决条件
未满足下列任何一个条件,贷款人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________________
2.1 担保人具有为本合同担保所需的资格及/或取得合法有效授权。
2.2 借款人、担保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单据并办妥相关手续。
2.3 借款人按照贷款人关于支付管理的规定,如实声明贷款用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4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质押担保的,有关登记、交付、保险等法律手续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担保物权、保险持续有效。
2.5 借款人、担保人、担保物未出现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条 借款提取方式
3.1受托支付
3.1.1 受托支付是指借款人提出不可撤销的申请并委托贷款人将借款通过借款人账户直接划入借款人交易对象的账户。
3.1.2 如本合同订立时借款人已明确交易对象,双方应在本合同第16.1条中约定相关支付信息,同时借款人向贷款人递交交易证明材料,经贷款人审核同意后发放借款。
3.1.3 如本合同订立时借款人尚未明确交易对象,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第16.1条约定的期限内,待支付对象确定后填写《个人贷款资金支付授权委托书》,并向贷款人递交相关交易证明,经贷款人审核同意后发放借款。
3.1.4 借款人对支付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借款人的支付委托申请存在与本合同约定不符、交易资料不完备或者不真实等情形的,贷款人可以不发放、不支付相应的借款;由此造成借款人对交易对象违约或者形成其他损失的,贷款人不承担责任。因借款人提供的支付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导致贷款资金支付失败或支付延误,由此造成借款人对交易对手违约或者形成其他损失的,贷款人不承担责任。
3.1.5 借款人承诺: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将借款资金按本条约定进行划款,即视同贷款人已依据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且借款人收妥借款资金。借款人了解并自愿承担与本条约定相关的所有风险。
3.2 自主支付
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将借款划入第16.2条约定的结算账户,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3.3 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调整个人贷款资金支付方式的,贷款人将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3.4 提款回转
3.4.1 因本合同项下借款依据的、与用款相应的商务合同不能全部实际履行、被解除、被撤销或无效等非贷款人原因,导致借款人已提取的借款超出借款人为相关交易实际支付款项的或者发生交易款项回转的,借款人应当向贷款人归还相应的贷款资金。
3.4.2 借款人未按约定方式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的,贷款人有权收回未按约定支付的贷款资金。
3.4.3 贷款资金按照本条约定归还至贷款人前,按第1.4条约定计息、结息。
第四条 还款
4.1 还款方式、结息周期、结息日、还款周期、还款账户等见本合同第十七条。
4.2 借款人应于每期还款日前在第17.2条所述借款人账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借款本息的款项,贷款人可直接从该账户中划收借款本息。该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当期借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划收。贷款人不划收的,该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处理;贷款人划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处理。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要求变更指定还款账户,须经贷款人同意。
4.3 贷款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行使抵销权的,借款人的异议期间为七个工作日,自贷款人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通知借款人之日起计算。
4.4 借款人的还款,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按以下顺序清偿:________________
4.4.1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存在数笔到期债务,且借款人的还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借款人的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
4.4.2贷款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对借款人行使抵销权的,所抵销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贷款人依法行使代位权时,次债务人向贷款人的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
4.5借款人的还款不足以清偿应付债务数额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还款用于清偿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五条 提前还款
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借款人在还款时对提前还款部分按照实际借款期限和本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提前还款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补偿金,比例见本合同第十八条。
第六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6.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不得将贷款用于投资股市、期市或任何其他股本权益性投资。本合同第16.2条约定的自主支付账户若为借款人签约借记卡,不得是第三方存管账户或购买基金及其他股本权益性投资使用的卡。
6.2 按贷款人要求如实提供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单据。采用自主支付方式的,借款人应保留用途证明材料。
6.3 借款人有义务配合贷款人进行贷后检查及贷款支付核查。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定期向贷款人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所贷款项的用途证明。借款人未按约定提供用途证明,或提供虚假用途证明,或贷款用途不符合约定的,贷款人有权随时宣布提前收回借款,并按约定向借款人计收相应罚息。
6.4 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6.5 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收入状况等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
6.6 出现本合同第12.2条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6.7 借款人同意接收贷款人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电子渠道发送的与贷款相关的信息服务及相关通知。借款人如遇手机、手机号码或电子邮箱等变更、暂停、遗失、被盗等情况,应及时通知贷款人,以免贷款信息泄露。若未来贷款人决定对信息服务收取费用,双方将另行商定。
第七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7.1 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使用情况、担保人及担保物情况。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7.2 借款人出现本合同第12.2条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7.3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担保权的费用时,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
7.4 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者担保人的违约行为进行公开披露。
7.5 贷款人在办理本合同项下相关业务及履行风险管理程序时,可根据需要向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或其他数据信息系统查询、打印和保存借款人的个人信息和信用报告;可按照有关规定向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或其他数据信息系统提供借款人基本信息和银行业务信息。
7.6 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担 保
担保担保
p第八条 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见本合同第19.1条。
担保的共性条款
8.1 适用于本合同项下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共性条款。
8.1.1 担保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担保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8.1.2 担保人承诺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授权。
8.1.3本合同项下借款同时存在物的担保(含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证担保的,贷款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本合同项下借款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物的担保人的(含借款人提供物的担保),贷款人有权就其中任X或者各个担保物行使担保物权。贷款人已经选择某一担保方式/担保物来实现债权的,也可同时主张通过其他担保方式/担保物来实现全部或部分债权。
8.1.4本合同项下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其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当贷款人放弃借款人的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8.1.5担保人、担保物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或者担保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动的,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8.1.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与担保人协议以担保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担保物的价款优先受偿。保证人支付的款项或者处分担保物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权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等:________________
A.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贷款人未受清偿;
B.担保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C.担保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D.借款人、担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
E.担保期间,担保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F.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G.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
H.其他严重危害贷款人权利的情形。
8.1.7 担保人为债务人(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存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数笔债务提供保证,且担保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贷款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对担保人行使抵销权的,所抵销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贷款人依法行使代位权时,次债务人向贷款人的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
8.1.8担保人以本合同项下的担保物为一个或数个债务人(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债务人)与贷款人之间存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数笔债务提供担保,且担保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
8.1.9 担保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利率风险,并承诺承担因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变动而增加的担保责任。
8.1.10 主合同借款合同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担保条款的效力,担保人仍应按照担保条款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8.2 适用于本合同项下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共性条款
8.2.1担保物详细情况见本合同第19.2条。
8.2.2担保物暂作价见本合同第19.3条。
8.2.3 担保物权的效力及于担保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合物、混合物、分离物、代位物、加工物、孳息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产或权利。
8.2.4担保物为共有的,担保人承诺已征得共有人的同意。
8.2.5 担保物保险
A.如果贷款人要求,担保人应对担保物办理保险,保险期限不应短于借款期限,保险金额应不得低于贷款金额,并指定贷款人为该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据原件交贷款人保管。
B.担保期间,担保人应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并履行保险合同(含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下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担保人未按时足额缴付保险费或者办理保险(续保)手续的,贷款人有权代缴保险费或者代办保险(续保)手续。相关费用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贷款人直接从担保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
担保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单方或者与保险人协商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保险合同,不得放弃保险金的请求权或者向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D.担保物发生保险事故,担保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及贷款人,并负责索赔事宜。因怠于通知或索赔,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8.2.6 担保期间,担保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恢复担保物的价值或者提供贷款人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8.2.7担保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对担保物作出赠与、转让、出租、再抵押、许可使用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处分担保物的,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
8.2.8 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等,贷款人有权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8.2.9 贷款人转让部分债权的,有权不转让相应的担保物权。贷款人转让担保物权的,担保人应当协助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担保的个性条款
8.3 保证
8.3.1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8.3.2 一次性还款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分期偿还的,保证期间为每期还款日起二年。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本合同债务被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贷款人确定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8.3.3保证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的,贷款人有权直接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直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全部清偿完毕止。划收的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所有债务的,贷款人有权决定清偿顺序。
8.3.4贷款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行使抵销权的,保证人的异议期间为七个工作日,自贷款人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通知保证人之日起计算。
8.4 抵押
8.4.1 抵押人应如实告知拖欠税款、抵押物建设工程价款等款项及抵押物已设定抵押、已出租等情况。
8.4.2 抵押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到有关登记机关申办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或其他权利证书由贷款人持有,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抵押人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8.4.3 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对抵押物负有妥善管理和合理使用的义务。贷款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抵押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抵押人应当予以配合。
8.4.4 关于抵押房屋拆迁的特别约定
A.若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房屋发生拆迁、征收或类似情形(以下统称"拆迁"),借款人、抵押人应在知悉拆迁消息后的10日内通知贷款人。
B.若拆迁采用产权调换补偿形式,借款人、抵押人应与贷款人协商提前清偿债务,或以拆迁调换的房屋继续为借款设定抵押并签订相关协议,配合贷款人为调换房屋办理预告登记和抵押登记,并承担相关费用。在新抵押登记办理完成前,借款人、抵押人应当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
C.若拆迁采用货币补偿形式,贷款人有权就获得的拆迁补偿款优先受偿;借款履行期未届满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抵押人将拆迁补偿款通过开立保证金专户或存单等形式为债务提供担保并签订相关协议。
D.借款人、抵押人违反本条承诺或约定的,应按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数额的一定比例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具体比例见本合同第20.4条,同时贷款人有权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抵押人和抵押物共有人履行担保责任。
8.4.5抵押物发生或可能发生毁损、灭失的,抵押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需及时向贷款人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毁损、灭失证明。
8.5 动产质押
8.5.1出质人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将质物及贷款人要求的相关资料交由贷款人保管。需要办理登记的,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相关权利登记证明材料由贷款人持有。
8.5.2 质权存续期间,贷款人应当妥善保管质物。贷款人可以自行保管,也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由此而支出的保管费由出质人承担。因贷款人保管不善造成质物毁损、灭失,造成出质人损失的,贷款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5.3 借款人归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的,贷款人应及时返还质物。出质人应及时接收质物;出质人不接收的,贷款人有权提存质物及相关单证,费用由出质人承担;出质人因未及时接收质物所造成的损失,由出质人自行承担。
8.5.4质物价值发生了减损变动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或出质人补足质物价值或提供其他形式担保的,借款人或出质人应在贷款人要求的时间内履行。
8.6 权利质押
8.6.1需要交付权利凭证的,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将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相关的权利凭证交付贷款人。贷款人应当妥善保管出质人交付的权利凭证。需要办理出质登记的,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到登记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手续,相关权利登记证明材料由贷款人持有。
8.6.2 出质人声明并保证:________________出质权利不存在被申请撤销、启动无效宣告程序、异议、查封、冻结、监管、提起诉讼或者仲裁、挂失、止付以及其他影响质权实现的情形。
8.6.3 出质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缴纳与出质权利相关的各项费用,履行各项法定义务,以保证出质权利在质权存续期间持续有效。
8.6.4 以汇票、本票、支票、仓单、提单、债券以及其他须背书转让的权利凭证出质的,应当背书记载"质押"字样。
8.6.5 用于出质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本合同项下债权到期的,贷款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变现,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8.6.6 用于出质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后于本合同项下债权到期的,出质人同意贷款人提前兑现或者提货,所得价款用于清偿债务。
8.6.7 借款人归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质权人应当及时返还权利凭证。出质人应及时接收权利凭证。出质人不接收的,质权人有权提存该权利凭证,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违 约 责 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在借款人、担保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因贷款人原因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2 借款人未按双方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贷款人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上浮比例见本合同第20.1条。逾期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9.3 借款人未按约定提供用途证明,或提供虚假用途证明,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上浮比例见本合同第20.2条。借款人不配合贷款人核查贷款用途或违约使用之日无法查明的,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计收罚息。在此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9.4 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应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违约使用罚息)和借款逾期后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罚息和违约使用罚息)。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内按合同约定借款执行利率计算复利,自借款到期之日起,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逾期借款的应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
9.5 借款人、任X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贷款人有权要求其限期纠正违约行为、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有权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者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9.6 担保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所担保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数额的一定比例计算,比例见本合同第20.3条;给贷款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同时给予全额赔偿。
A.未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
B.未如实告知拖欠税款、抵押物建设工程款及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已经设立抵押、已出租或者被查封、冻结、扣押、监管等情况;
C.未按合同约定办理登记、变更登记、保险手续,未移交质物、权利凭证;
D.未按贷款人要求恢复担保物价值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E.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处分担保物;
F.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影响贷款人实现担保权的行为。
其 他
第十条 费用承担
与本合同有关的公证、登记、评估、鉴定、见证、运输、保管等费用由借款人、担保人承担。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1.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方式解决。具体方式见本合同第二十一条。
A.诉讼。由双方约定的人民法院管辖。
B.仲裁。提交各方约定的仲裁机构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1.2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2.1 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贷款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12.2 本合同所称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还款能力;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下降;担保物价值减少、毁损、灭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担保物所有权归属第三人或者出现权属争议等影响贷款人实现担保权。
12.3 本合同所称担保物包括抵押物、质物和出质权利。
12.4 贷款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借款人或担保人的异议期间为七个工作日,自贷款人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通知相关当事人之日起计算。
12.5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涉及业务术语的,各方同意依照贷款人有关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12.6 本合同项下《个人贷款资金支付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7 其他约定见本合同第二十四条。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份数见本合同第二十五条。
第二部分 特别条款
特别条款用于确定前述XX条款的相关内容,各方当事人承诺严格遵守以下约定: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立约人信息
立约人
个人姓名或单位全称
贷款人(债权人)
借款人(债务人)
担保人 (□保证□抵押□质押)
担保人 (□保证□抵押□质押)
担保人 (□保证□抵押□质押)
担保人 (□保证□抵押□质押)
担保人 (□保证□抵押□质押)
担保人 (□保证□抵押□质押)
第十五条 借款
15.1 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
15.2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 。
15.3 借款期限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15.4 借款利率。
15.4.1执行月利率为 ‰。
15.4.2贷款发放后如遇贷款人利率调整的,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贷款按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
A.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借款利率调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贷款人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新的借款利率执行,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
B.在贷款期限内不调整。
C.其他 。
第十六条 借款提取方式
16.1 受托支付信息
收款人户名(姓名)
收款账号
开户行
金额
用途
(表中栏目不够填写而增加的附表,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如本合同订立时借款人尚未明确交易对象,借款人应在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的期限内向贷款人申请资金支付。
16.2 自主支付账户信息
采取自主支付方式的,贷款人将借款划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结算账户(户 名 账号/卡号 ),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第十七条 还款
17.1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还本付息:________________
A.实行利随本清方式还款,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跨年度借款,借款人要在每年12月20日结清借款利息。
B.按 (月/季)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 (月/季末月)的20日。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结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C.分期还款的,按□季/□每 个月还款,还款日为每季末月或期末月的20日。借款人与贷款人商定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还款,计算公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
(1)等额本息还款法:________________
每期还款额=
(2)等额本金还款法:________________
每期还款额=+(借款本金-累计已归还本金额)×期利率
D.其他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
17.2借款人还款账户为以下第 项所列账户:________________
A.同本合同第16.2条约定的账户。
B.其他账户户名 账号/卡号: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八条 提前还款
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按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之 (大写)支付补偿金。
第十九条 借款担保
19.1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
19.2 担保人同意以 提供担保。上述担保物详见(清单名称及编号) ,该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 上述担保物暂作价人民币(大写) ,不作为贷款人处分该担保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贷款人行使担保权构成任何限制,其最终价值以实际处理担保物所得价款为准。
第二十条 违约责任
20.1 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
(大写)计收罚息。
20.2对违约使用借款从违约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 (大写)计收罚息。
20.3对担保人的违约行为, 按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数额的百分之 (大写)收取违约金。
20.4对借款人、抵押人的违约行为, 按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数额的百分之
(大写)收取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 争议解决
争议解决按以下第 种方式执行。
A.诉讼。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仲裁。仲裁机构全称: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二条 权利保留
一方若未行使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权利,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承担部分或全部义务、责任,并不构成该方对该权利的放弃或对该义务、责任的豁免。
一方对另一方的任何宽容、展期或者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均不影响其根据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任何权利,也不视为其对该权利的放弃。
第二十三条 变更、修改与终止
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或修改,任何变更或修改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在其项下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前不得终止。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借款人 份,贷款人 份,担保人各 份,
份,效力相同。
借款人、担保人声明: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本合同相关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应我方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我方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
贷款人(盖章"公章或信贷业务合同专用章"):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财产共有人(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财产共有人(签字、手印)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财产共有人(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财产共有人(签字、手印)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财产共有人(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财产共有人(签字、手印)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法人担保人 法人担保人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外汇及配套人民币借款合同
借款单位:(以下简称借方)
贷款单位:(以下简称贷方)
借方根据_______号文件,_____(项目)所需资金向贷方提出申请,经贷方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大写)
外汇_____万美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
外汇贷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配套人民币贷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利率
外汇贷款年利率为___%,配套人民币贷款年利率为___%,贷方按季收取利息,如借方未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复息计收。在合同履行期中,如遇到利率调整或计息办法变更,按中国工商银*总行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借款期限
外汇贷款为自第一笔用汇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配套人民币贷款为自第一笔用款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五条借款使用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___天内,借方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___天内应对外签订定货合同。定货合同副本和用汇计划送交贷方,经贷方审查同意后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用汇,借方应事先征得贷方同意并及时调整用汇计划,以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第六条借款偿还
借方偿还本息所用货币与所借币种必须相同,并保证在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归还。还款计划如下:
外汇贷款自第一笔用汇后第___个月开始偿还,共分___次还清,每次____万美元。
配套人民币____年__月归还____万元;
____年__月归还____万元。
如因特殊原因,借方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应在到期前两周内向贷方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方同意修改原还款期限,重订利率。
第七条还款担保
借方请____为借款保证人,并由保证人按贷方的要求出具担保书。一旦借方未按期归还本息,由保证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借方未按规定用途用款的,须向贷方支付未用或超用部分___%的违约金。
2.贷方因本身责任未按用款规定提供贷款的,应按延期天数向借方支付未贷款金额___%的违约金。
3.借方未按规定使用贷款,贷方有权停止和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如发生挪用贷款,借方除在限期内纠正外,对贷款挪用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付_%的罚息。
4.借方未按期归还贷款,贷方有权从借方的其它账户中扣收,并对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加收___%的利息。
第九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贷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1)借方向贷方提供不真实的情况、报表和资料的;
(2)借方由于各种原因无力偿还贷款本息,资产总额又不足以抵偿负债总额的;
(3)借方的保证人已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代偿能力的。
第十条贷方有权按合同规定检查、监督借方使用贷款情况。借方应向贷方提供有关报表和各项资料。
第十一条借方所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凭证、留成外汇申请书、用款和还款计划及有关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议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借、贷方双方及保证方各执1份;副本_份,交_____等单位各执1份。
第十四条本合同附件:
借款方:(公章)贷款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担保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2025借款保证书范文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现住地址:
贷款人:×银行×支行
地址:
借款人在本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售货单位)购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向贷款人申请借款。根据《银行个人消费贷款试行办法》,贷款人经审核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贷款金额及支付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整。
二、贷款支付的先决条件:借款人办妥贷款担保手续。
三、借款人在此委托贷款人,在办妥全部贷未手续之日起的5个营业日内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借款人购买耐用消费品名义划入商品销售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借款用途
四、借款专项用于《个人消费贷款申请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 )所载购买公司所售耐用消费品。贷款期限
五、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________ 年________ 月,自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 年 月_________ 日止。遇合同借款日期与借款凭证记载日期不一致的,以借款凭证载明的日期为准。贷款利率
六、本合同贷款月利率现为______ ‰。本合同约定利率执行期为一年,期满后贷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和当时的利率水平确定下一年的利率。 贷款偿还
七、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取扫月等额还款方式,分 期9月)归还,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在贷款发生的次月起每月二十日从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账户扣收或由借款人在贷款发生的次月起每月二十日前银行本贷款发放行还款,直至所有贷款本息、费用清偿为止。
八、现每月还款本息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_ 佰_________ 拾_________ 元_________ 角________ 分。本合同约定每月还款本息额执行期为一年,期满后根据贷款剩余本金、贷款剩余期限和当时的利率水平确定下一年的每月还款本息额。
提前还款
九、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
(一)借款人提前归还未到期贷款本金的,应至少提前三个银行工作日书面通知贷款人,该书面通知送达贷款人处即为不可撤消。贷款人在该月×日至该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内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二)借款人经贷款人同意可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积欠本金,利随本清。贷款人不计收提前期的利息,也不退还或减免按原合同利率已收取的贷款利息。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项或几项发生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借款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一)借款人违反本合同之任何责任条款。
(二)借款人发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之疾病、事故、死亡等和担保人发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合并、重组、解散、破产等影响借款人、担保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责任能力之情况。
(三)借款人或担保人涉入诉讼、监管等由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宣布的对其财产的没收及其处分权的限制,或存在该种情况发生的可能的威胁。
(四)借款人与耐用消费品销售单位发生退回全部商品之情况。
合同公证
十一、贷款人和借款人在本合同签订后,贷款人认为必要时,在贷款人指定的公证机关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借款合同公证,如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且累计三个月未能按期如数还款的,贷款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自愿接受执行,于此情况下不再适用本合同第九章规定。
十二、同时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和本贷款的公证费用由贷款人负担。
十三、单独办理本贷款的公证费用由借款人负担。违约责任
十四、借款人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对其欠款加收每日万之 的逾期罚息。
十五、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并且担保人未代借款人履行偿还欠款义务的,贷款人有权终止借款合同,并向借款人、担保人追偿,或依法处分抵押(质)物。
十六、借款人申请贷款时提供的资料不实或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质)物出售、出租、出售出借、转让、交换、赠予、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抵押(质)物的,均属违约,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或处置抵押(质)物,并有权向借款人或担保人追索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发生的相关费用。
十七、与耐用消费品销售单位因质量原因发生纠纷时,不得以此为理由不归还贷款本息。
合同纠纷的处理
十八、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争议,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贷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签名:diyifanwen.com
日期:年 月 日
关于民间借款借条范本
答辩人:繁昌县万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芜湖市繁阳镇环城东路84号
法定代表人:陈建,总经理
答辩人就答辩人与原告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在成立清算组后已经对公司清算的事宜进行了公告,原告起诉答辩人仍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而提起的诉讼请求应予以驳回。
原告在起诉状中共提供了六组证据,其中第六组证据中的《繁昌县万好置业有限公司清算报告》中显示万好置业于xx年4月24日成立清算组并通知债权人申请债权,xx年9月29日万好置业将清算事宜在《芜湖日报》进行了公告。xx年12月31日万好置业清算完毕。
第六组证据中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显示,繁昌县工商行政部门于xx年4月15日准予对繁昌县万好置业进行注销登记。
可知,万好置业在清算过程中已经尽到了通知告知义务,万好置业解散的事实也得到了国家行政机关的许可,所以在法律上万好置业作为独立的民事责任承担主体已经消亡。新成立的万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在工商行政部门依法进行登记的企业法人,其余万好置业是不同的民事主体,原告在起诉状中仍然要求万好房地产有限公司承担本不应该承担的债务责任的诉求于法无据。
综上所述,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请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实,依法予以驳回,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繁昌县万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借款不还起诉书
民事起诉状
原告:
性别:* *年*月*日出生,汉族,
身份证号码:
现住,手机:固话: 被告:
性别:* *年*月*日出生,汉族,职业:
身份证号码:
现住,手机: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元,和到期未归还借款的两年利息*元;
2、判令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年*月**日,被告因其丈夫需要资金,向原告借*元人民币,约定还款日期为*年年底,并出具借条一张。
还款日期到期后,被告未及时归还借款。*年初,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借款,被告说其手头没有钱无法按时归还借款;*年期间原告多次催讨未果。
*年年初至四月期间,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借款,被告态度一次比一次恶劣,还恶言对待。 之后被告电话也不接,即使接通也匆匆挂掉。
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特提起诉讼,请贵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认为:被告从原告处借款,依法应当承担还本付息义务。
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民事权益,现向贵院提起诉讼。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个体经营借款合同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正规民间个人借款协议书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原因:鉴于甲方刚在凯里经济开发区香山别苑楼盘购买了一套203平方米的商品房,目前急需周转资金交付首付,故与乙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
一、借贷原则:以人为本,诚信为先;甲方力争尽早还清借贷款及约定利息。
二、借贷金额: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贷款利息:月利息为%,利息从借款生效之日起计算,还贷时同时结清利息。
四、借贷期限:原则1至5年(不超过5年),最低年限1年。若在借款期间甲方有能力偿还,可提前还清部分或全部借款及利息,结算方式与麻江信用联社相同;乙方在1年期满,如急需用钱,可与甲方协议停止合同,结算方式同上。
五、违约责任:本协议效力相当于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保护,若有违约,将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按手印):_____________________,协议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按手印):_____________________,协议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模板汇总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万仟______元(¥:________)。
二、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_____‰,按_____结息。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甲方将款项以现金交付乙方使用。
五、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____月,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方式:借款到期前全部结清。
七、保证条款:
1、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甲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
2、保证人对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至乙方还清所有借款本息为止。
八、违约责任: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的违约金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保证人:
乙方:
保证人:
证明人: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汇借款合同范文_合同范本
借款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中国银行___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其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特向乙方申请____万美元(或其它外币)外汇贷款。按照贷款办法和有关规定,业经乙方审查同意,为明确经济责任,特签订本借款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确认向乙方借得现汇___万美元(或其它外币),买方信贷___万美元(或其它外币)。
第二条 借款期限 现汇___年__月。(从第一次用汇之日起到还清本息止)买方信贷____年__月。按本合同所附的用款计划(略),乙方保证及时提供。如因甲方未按计划用款而造成乙方组织外汇资金的利息损失,甲方按乙方规定支付外汇承担费。
第三条 贷款利息率为年息,现汇为___%(或按中国银行总行公布的浮动利息计息),按__月浮动;买方信贷为___%,按___天计算。在借款期间,每半年计息期应计的利息,如甲方未能支付,由乙方直接借记甲方借款帐户内,实行复息计算。由于计息增加的贷款额,不占用贷款额度。
第四条 借款使用:在引进的技术设备成交后,应将合同副本送交乙方,甲方委托乙方全权办理进口开证,审单付款等事务。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外汇,不挪作他用,如果发生挪用,其挪用部分,乙方加倍加收利息。
第五条 借款偿还:甲方在借款期终止日,全部清偿贷款本息。甲方因故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时,由担保单位负责按期归还借款本息的外汇额度和相应等值的人民币(包括延期偿还的罚息)。对逾期未还的贷款部分,甲方同意加付___%的罚息。
第六条 本合同所附的《用汇、还汇计划》和《还汇(款)保证书》及甲方担保单位出具的保函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在法律上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第七条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借款使用的有关情况、报表、资料,为乙方检查信贷工作提供方便。双方应积极合作,努力促成项目的早日建成投产。
第八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到期结清本项债权债务时终止。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份,送__(有关单位)备案。
甲方:____(公章) 乙方:中国银行______行(公章)
负责人:___(签章) 负责人:_____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国家助学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借款人(以上简称甲方):
有效证件号码:
住所:
编码: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及账号: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电话:
编码: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小写)______;(大写)____万____仟元整。
第二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___月,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借款利率和计息方法
每学期、学年度发放贷款的利率,根据发放时中国规定的利率档次进行确定,按___结息。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计息方法变更,贷款人无须通知借款人,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或计息方法也做相应调整。贷款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借款用途
此贷款只能用于甲方在校期间的学杂费及生活费用。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做他用。
第五条?本合同所称债务是指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六条?甲方应在乙方开立个人储蓄或信用卡账户,并留有足够的余额,授权乙方于约定的还款日自动从该账户中扣收应偿还债务。
第七条?提款方式
甲方借款的学杂费部分由乙方按学年度分次划入甲方就读学校所指定的账户(或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储蓄或信用卡账户),甲方借款的生活费用部分由乙方按学期分次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储蓄或信用卡账户。
年?月?日发放贷款?元,期限?月,利率(月)
年?月?日发放贷款?元,期限?月,利率(月)
年?月?日发放贷款?元,期限?月,利率(月)
年?月?日发放贷款?元,期限?月,利率(月)
年?月?日发放贷款?元,期限?月,利率(月)
第八条?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______(一次性归还贷款本息法/月均还款法/递增还款法)归还。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息由财政贴息50%,其余50%由甲方按___偿还。
第九条?还款计划
甲方从支用借款的次月开始,按___偿还贷款本息。(如甲方享受贷款宽限期,利息从支用借款的次月开始按___偿还,贷款本金自宽限期满的次月开始偿还。)还本付息日为当月的20日。
采用月均还款法,按照现行利率,甲方每月应归还贷款本息额每学年度确定一次,每学年度内每月应归还贷款本息为:
第?年每月?元?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第?年每月?元
第十条?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采用如下第?种方式担保:
(一)由___提供连带责任还款保证,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为_____。
(二)由___提供抵押担保,并另行签订《抵押合同》,编号为_____。
(三)由___提供质押担保,并另行签订《质押合同》,编号为_____。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偿债能力明显下降,或抵押物、质押物贬值、毁损、灭失,致使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更换保证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质物以担保本合同项下债务。
第十一条?提前还款
甲方在合同生效一年后,若有足够的资金来源,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但必须在还款日前___天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对提前还款的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时间计收利息。
经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的部分,借款人不得要求再次提用。
第十二条?甲方声明与承诺
甲方声明如下:
(一)甲方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本合同基于其真实意思表示。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书面材料均为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甲方承诺如下:
(一)接受乙方的信贷检查与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二)甲方承诺当发生如下事件时将及时通知乙方:
1.住所发生变化;
2.个人财产状况发生恶化;
3.涉入重大诉讼或_____案件;
4.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情形。
(三)甲方不迟于每一笔本息到期前___天存入足额资金以备支付。
第十三条?扣划
甲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的任何款项,可由乙方从甲方开立在中国各机构的账户上直接扣划。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如甲方未按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息,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乙方达成协议,乙方有权就逾期部分按每日万分之___的比例计收利息。
如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就挪用贷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___的比例计收违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在公开报刊及有关媒体上公布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违约行为,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并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立即到期:
(一)甲方逾期未付本金或利息超过___日;
(二)甲方逾期及挪用款项总额达___元人民币;
(三)甲方在第十二条中的声明不真实或违反其所作的承诺;
(四)借款人在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址后30天内未将变更后的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址通知贷款人;
(五)甲方在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六)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在担保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影响甲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七)甲方或保证人财务状况严重恶化;
(八)抵押物、质押物贬值、毁损、灭失、被查封或冻结,甲方未按乙方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九)甲方死亡、失踪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或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十)甲方受到司法或行政处罚,以至影响债务清偿的。
第十五条?费用
与本合同订立、履行及纠纷解决有关的费用,均由甲方支付或偿付。
第十六条?转让和权利保留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乙方给予甲方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第十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__日通知合同对方当事人。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八条?法律适用、争议解决及司法管辖
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在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如下第___种方式加以解决:
(一)依法直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第十九条?附件
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效力:
1._______;
2._______;
3._______;
4._______。
第二十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方及乙方授权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二十一条?特别提示
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甲方已经与乙方进行了充分的协商。
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公章)
授权签字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介绍人(盖章)见证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
借款承诺书范文
全体股东郑重承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实施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审批及管理暂行办法》,经全体出资人共同研究,一致同意按照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家小型贷款公司,议定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股份公司名称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备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正式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名称核准通知书为准。
二、公司经营小额贷款业务及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住所拟设立在,注册人民币*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
三、公司股东共*人。其中企业法人*个,自然人*个,股东及其认缴出资额的具体情况以公司股东名册所记载的事项为准。
四、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及时到银行开设公司验资账户。股东应当在公司验资账户开设后规定的时间内,将认缴的出资以货币方式一次足额存入公司验资账户。
五、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股份,应当向已足额缴纳股份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支付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六、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七、全体股东同意指定为代表或者由委托的代表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具有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八、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涉费用由各股东按实际认缴比例分摊。
九、公司在今后的经营中不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不从事高利贷,不从事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采用暴力等非法手段收贷。如果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全体股东将承担应付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授信额度借款合同
一、甲方给予乙方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大写)【贷款金额大写】万元,授信方式为短期贷款。在额度有效期内,乙方在完善担保条件后 □可循环□不可循环使用该授信额度。
二、乙方不得利用该授信获得的资金用于法律法规禁止的用途。
三、该授信额度是指在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内甲方给予乙方在同一时点贷款余额的最高限额,并非指期间内历次使用金额的累计额。
四、甲方给予的上述授信额度并非构成甲方必须按上述授信额度足额发放的义务,乙方使用授信额度,需要逐笔申请,经过甲方逐笔审批和同意后发放。
第二条 授信的有效期限
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____月,即【贷款期限】,授信宽限期为2个月,即授信额度下的所有贷款到期日不能超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该“有效期”是指本合同所约定的授信的实际发生期,即在该有效期内乙方均有权提出用款需求,贷款发放日和到期日以《用款协议》为准,《用款协议》和对应的借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利率及费用
一、授信项下的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即在贷款有效期内保持不变,单笔贷款的利率和还款方式由《用款协议》确定,还本付息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二、额度承诺费。乙方按授信额的%每年向甲方缴纳额度承诺费,在签署授信额度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甲方承诺在授信有效期内优先满足乙方的用款需要,无论乙方使用或足额使用与否,额度承诺费一旦收取不予退还。
三、账户管理费。乙方在授信有效期内向甲方申请用款时,每月需按用款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账户管理费,在签署《用款协议》时一次性支付。
第四条 还款
一、乙方于本合同生效后在甲方的开户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并应于每月还款付息日前在该账户内存入足额的资金以偿还当期到期债务。
二、本授信项下的贷款偿还方式由单笔《用款协议》确定。
第五条 提前还款
贷款发放后,乙方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不得少于人民币壹万元的其整数倍。
第六条 乙方未按还款计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甲方达成协议,即构成贷款逾期。甲方有权就逾期贷款部分按本合同约定的逾期利率计收逾期罚息。
第七条 担保条款
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方式为【贷款方式】(保证抵押质押),担保人需与甲方另外签署《最高额【贷款方式】合同》。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系列用款协议中乙方的全部义务和责任,包括乙方应偿付的贷款本息及其他甲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对乙方逃避甲方监督、拖欠授信本息、提供虚假资料、虚构借款用途、违约或违法使用授信的,有权实施信贷制裁,有权通过新闻媒介实行公告催收;
二、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随时提前收回未到期的部分或全部授信额及乙方应付的利息,或者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乙方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项下的贷款金额:
1、乙方涉入或将要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他重大法律纠纷;
2、乙方逃匿、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及重大民事纠纷;
3、担保人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其担保能力受到严重损害的;其他足以影响乙方偿债能力或乙方有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的;
4、乙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或挤占挪用贷款的,对其挤占挪用部分,在按上述利率计息的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甲方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对其未偿还部分,在按上述利率收息的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罚息部分不重复收取。
上述“重大”是指每一项纠纷或投资或财产处分等行为涉及的金额达到或超过授信额。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一项义务,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贷款总额1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乙方逾期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的,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50%计付罚息,直至本息还清为止;乙方逾期偿还贷款本息超过____日的,除按上述约定支付罚息外,还应按贷款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为签订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信息与资料有任何一项虚假的,均应按贷款总额的 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甲方有权以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或者要求乙方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合同或者要求乙方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的,通知送达乙方即生效。
3、因乙方逾期偿还贷款本息,甲方委托律师以非诉讼或者诉讼方式催收贷款所发生的调查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案件受理费、律师代理费及其他合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后,甲方对其任何违约行为予以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执行均不表明甲方对违约行为的默许或认可,也不表明甲方愿意放弃追究乙方的任何违约责任。
第九条 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均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为确保乙方按时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同意就本合同下的所有贷款向公证处申请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在发生违约情况下,甲方可直接向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并向管辖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承诺,如逾期未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上述债务,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十条:协议生效及其他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就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变更事项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 份,均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及 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
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公司名称)
乙方:(你的基本信息
2025年小额贷款借款合同
借款人(甲方):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向甲方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1.1 流动资金贷款;
1.2 项目贷款;
1.3 按揭贷款;
第四条 借款期限及还款方式:
(1)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季计收□按月计收(择其一),到期利随本清。利息
(2)本金□按月□按季(择其一)按借款借据载明的期限分期归还,利息□按季计收□按月计收(择其一),最后一笔贷款清偿时利随本清。利息若按季计收结息日为每季度末月 (3)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在到期日一次性付清。
(4)按月等额还贷本息方式。甲方从乙方发放贷款的次月开始,按月等额还借款本息,
(5)递减法还贷本息方式。甲方从乙方发放贷款的次月开始,每月等额偿还借款本金,
4.3 借款实际放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 贷款利率
5.2 本合同执行浮动贷款利率,
本合同签订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期贷款基的还款方式相对应)。
5.4 无论采用哪种利率方式,日利率的计算基准均为每月30天,换算公式为:日利率=月利率/30
第六条 甲方提前归还借款,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借款天数计收贷款利息。
第七条 借款展期
甲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15个日历天前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同意后签订借款展期书面协议。
第八条
8.1 借款及所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为收回贷款所生产的公证、评估、鉴定、拍卖、诉讼或仲裁、送达、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全部费用)等。
8.2 乙方依本合同或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有权根据需要选择不同顺序对以下各项进行清偿:
(1)支付行使抵押权等担保物权所产生的公证、评估、鉴定、拍卖等全部费用;
(2)支付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诉讼或仲裁、送达、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3)清偿甲方所欠乙方的利息;
(4)清偿甲方所欠乙方的主债权、违约金、赔偿金等。
8.3 甲乙双方之间存在多笔已到期借款合同的,乙方有权决定甲方每笔还款所履行的合同的顺序。
第九条 借款担保
9.2 若借款人或担保人发生贷款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事件,或担保合同变为无效、被撤销或解除,或借款人、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或因其他原因而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或担保人在担保合同或与贷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或担保物贬值、毁损、灭失、被查封,致使担保价值减弱或丧失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新的担保、更换保证人等以担保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若借款人无法提供满足贷款人要求的新的担保、更换保证人,则贷款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本合同并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全
部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
第十条 提款时间及方式
(2)按下列时间分期提款:
(3)将该笔借款直接支付至如下帐户:
10.2 超过上述时间未提用的部分,贷款人有权拒绝借款人的提款申请。
10.3 借款人按(1)和(2)款约定提款前必须向贷款人开具正规收款收据或经贷款人认可的其他借据。
10.4 借款人选择分期提款的,应当书面确认分期提款事项。分期提款的,贷款期限不予延长,甲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还款,并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借款期限支付利息。
第十一条逾期和挪用
11.1 甲方未按约定期限归还借款,乙方对逾期的借款从逾期之日起计收违约金,每逾期一天应计收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逾期之日双方正在执行的贷
金,每挪用一天,应计收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逾期之日双方正在执
11.3 对既逾期又挪用的贷款,违约金按照上述第一款和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中较高的违约金标准计收。
11.4 甲方未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对甲方未按时支付的利息从欠息日起按本条第1款确定的违约金计收标准计收违约金。
11.5 如遇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调整(重新定价),本条约定的逾期违约金或挪用违约金随之调整,计收违约金自调整之日分段计算。
第十二条违约及处理
12.1 下列事项之一即构成或视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1)甲方隐瞒企业财务状况和/或经营状况、企业财务状况和/或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借贷高利贷尚未清偿、注册资本减少或未按时缴足、抽逃资金、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或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2)甲方提供的资料存在隐瞒或重大失实,或在贷款申请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
(3)甲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4)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而进行任何形式的分立、合并、兼并、联营、托管(接管)、对外投资、与外商合资、合作、承包经营、租赁经营、重组、转赠、改制、计划上市等经营方式的变更或企业产权组织形式变更行为;
(5)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减少注册资本,或以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主要资产或者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或其他形式的担保,或以其主要资产进行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等承担重大负债的活动,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情形;
(6)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结构等工商登记事项,没有在变更后七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甲方为自然人的,还包括甲方没有在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财产等发生变化后七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的);
(7)甲方有偷逃税等违反税收征管的行为,或被行政机关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的;
(8)甲方终止营业或者发生被宣告破产、歇业、解散或被撤销情形;
大影响的合同;
(10)甲方或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仲裁、刑事及其他法律纠纷;
(1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利息或归还任何一期到期本金;
(12)甲方在任何金融机构的债务到期而未清偿或未及时清偿;
(13)甲方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约定;
(14)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的约定;
(15)甲方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业协会设立或批准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中出现不良信用记录;
(16)甲方提供的借款担保出现风险(包括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和履约能力严重下降、未经乙方同意在担保物上设置新的重大负债或他项权利、担保物毁损、灭失、被冻结、查封、扣押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以及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情况等),而甲方又不能提供令乙方满意的新的担保的;
(17)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或出现其他乙方认为可能影响甲方或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情况。
12.2 出现前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乙方有权视具体情形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甲方和/或担保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
(2)对于尚未发放的贷款,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发放;
(3)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宣布本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借款和其他应付款 项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并要求甲方立即清偿;
(4)行使担保物权和/或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5)要求借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借款人赔偿因其违约 而给贷款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可得利益损失)。
第十三条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进行检查、监督(甲方为自然人的,乙方还有权检查监督包括甲方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甲方应当按时如实提供乙方要求的有关资料。
乙方对甲方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应当保密(应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披露、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汇报及内部通报的除外)。
第十四条
14.1 乙方向甲方发放贷款前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本合同及其附件已生效;
(2)甲方已按双方约定开立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账户;
(3)甲方已按乙方要求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已生效且持续有效并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4)发放贷款前,未发现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的违约事件;
(5)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条件。
14.2 上述条件任何一项未满足,乙方有权拒绝发放贷款,但乙方同意放款的除外。 第十五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5.1凡当事人之间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金融争议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5.2 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章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及所涉债务完全清偿时终止。
第十七条 本合同需签署三份或三份以上,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二份,担保人(若有)各一份,登记机关(若有)各一份,公证机关(若有)一份。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18.1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18.2 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包括双方往来文件、司法或仲裁文书)只要发往该地址,均视为有效送达。甲方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当在变更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如甲方提供送达地址不准确或未及时提供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及时送达的,甲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18.3 甲方承诺,甲方对乙方债务的清偿顺序优先于甲方股东对甲方的借款,并且不亚于其他债权人的同类债务。(注:如甲方为公司,建议选择适用。)
18.4 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乙方有关本金、利息、费用和还款记录等内容的内部帐务记载,乙方制作或保留的甲方办理提款、还款、支付利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
凭证及乙方催收贷款的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本合同项下债权债务关系的确定证据。甲方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乙方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第十九条声明条款
19.1 甲方清楚的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19.2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相应的法律后果已经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个人借款合同范本简洁版
合同编号: 131224-JK01
出借方(甲方): 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借款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现住址:联系方式:
担保方 (丙方):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现住址:联系方式:
乙方因为购买住房需向甲方申请借款,并提供
作为担保人,甲方有相应的自有资金,同意出借。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种类: 企业借款给本企业内员工
第二条借款用途: 支付配偶住院治疗费用
第三条借款金额: 10,000.00元 人民币(大写) 壹萬圆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无利息借款。但如不能如期还款,则按照国家利率的两倍加收罚息。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期限自 20xx年 12 月25 日起,至 20xx年 10月 25日止。
2.还款分期如下:自20xx年 1月 15日起,共分十期偿还,约定 每月15日 工资发放时直接扣除 1,000.00元 ; 至20xx年 10 月 15日截止,第十期全部扣除还清,甲乙双方借贷关系终止。
第六条保证条款
1. 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2. 乙方须提供以下证件和复印件:
①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 户口本全部内容页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 现所在医院出具的病例证明等有效证件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同期银行规定的利率的二倍加收罚息。
2.乙方如逾期不还借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最新国家规定的利率的二倍加收罚息。 3 . 乙方在还款期限内离职或因其它原因无法还款时,由丙方担保人 承担剩余未偿还金额,并追以二倍的罚息(以最新国家规定的利率为准)。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乙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三份,每方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约日期: 20xx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签约地点:
信托资金借款合同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担 保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____ ‰,按季收息,利随本清。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第五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____ 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 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账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_ 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账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xx年____月____日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产抵押的借款合同_合同范本
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债务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做油漆玻璃投资,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产证(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十万元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油漆玻璃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时间为一年,即自__起,至__止。
4、借款利息:月息为2分,一年利息为二万四千元整。
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房屋产权证(证号: )
2、抵押物价值:乙方房产证经双方议定估价为__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
(二) 乙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超过六个月,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付借款本息。
(3)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3、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订立时间
短期工程借款合同
甲方:
乙方:投资策划有限公司
经介绍,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借款合同,严格履行。
一、借款金额:元人民币。
二、借款用途:学校基本建设工程付款。
三、借款时间及本息结算还款办法:
借款时间: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月息贰分。每季度末结算一次。乙方若有资金和还款能力提前还款,甲方同意乙方提前一个月声明并按实际使用时间提前归还本息。
四、质押物品及化解风险的措施:
乙方用公司和学校一号办公楼《房屋所有权证》作抵押。乙方不能按时归还本息,甲方有权将质押房屋变卖收回本息或按每月所借款额的3%加收滞纳金。
五、上述合同一式三份,自签字到款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存一份。若有争议,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留印:乙方签字盖章:介绍及见证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