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协议范本
全文共 831 字
+ 加入清单贷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___年________月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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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借款金钱担保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__
各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借款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具体约定: 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元整,即¥元,于订立本合同之同时,由乙方给付甲方,不另立据。
甲方借款用途为,乙方有权监控甲方此笔借款的使用情况。
甲方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利息总额为元整,即¥元。
借款到期当日,甲方须一次性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本息或有违约责任出现,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整,即¥元。
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本合同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
乙方可以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将本债权转让给他人,甲方不得干涉。
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保证条款: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本合同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
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担保人自愿为本借款提供担保,自愿以现在和将来的私人财产及所有收益为此笔借款提供连带借款偿还责任保证。
保证责任的发生:如果甲方在约定还款日未按约定向乙方进行清偿,乙方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乙方向保证人提出履行保证责任的要求,保证人不得援引任何理由加以抗辩和拒绝,并无条件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保证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
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保证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
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三条违约责任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1.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3.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4.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5.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6.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借款的行为。
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1.要求甲方立即归还全部借款,并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
2.要求连带责任担保人立即履行保证责任。
3.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方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借款合同针对自然人
甲方:______________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丙方:_______________,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自愿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__)供乙方购买机器支付首付款使用,该款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交付给乙方,乙方出具借款收据
二、利息
上述借款按每______月________%的利率计算利息,乙方应当于每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该______月利息。
三、借款期限
乙方所借上述款项的期限为________个月,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应当于到期日后三日内(即______年______月日前)将本金人民币贰拾壹万零叁佰伍拾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一次性偿还给甲方。
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提供借款,则应向乙方支付上述约定总借款金额的
%作为违约金;
2、若甲方无故提前收回借款,则根据借款剩余时间占总借款时间的比例乘以前款约定的金额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但不可抗力和发生其他重大事项严重影响借款的除外。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按约定支付当______月利息,则每逾一日按该______月应收利息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超过30日未支付当期利息,则甲方有权要求提前收回借款及已产生的利息,并按第四条第(一)款第2项约定的计算标准向乙方主张违约金。
2、若乙方到期未偿还借款本金的,则每逾一日按未还款部分%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担保
(一)乙方将机器壹台抵押给甲方,作为前述借款的担保。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将该机器拍卖、变卖或者以其他方式作价处理,甲方对所得款项具有优先受偿权。
(二)丙方陆为乙方的上述借款行为提供担保,若乙方违约,则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一式叁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三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诈骗报案材料范文
报案材料
XX市公安局网监:
我叫(XX公司),性别X,民族X,X年X月X日生,身份证号码:,住址X,工作单位X,联系电话。
我是游戏的爱好者,在X游戏X区X服务器,20xx年X月X日,我在X地方上网玩游戏时,一位名叫X的玩家在网上(地方)叫卖装备,X其联系电话是:X。
我就在(地方)用电话(手机或固定电话或小灵通或IC卡号码)打电话与其联系,其叫我将钱汇入其指定的帐户,我于X(时间)在X(银行)用X(姓名)身份证的存入XX元,然后与卖主联系,其(或关机或者别的情况)。这时我知道自己被骗了。
特此报案。
以上本人(本公司)提供材料完全属实,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报案人:(签名,捺印,公司或单位报案需加盖公章)
时间:XX年X月X日
附:汇款凭证复印件、本人及汇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对方帐户名:
帐号:X银行,号码
卖家电话号码为:
正式借款合同
借款方: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借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 款期内,月利为_____,借款服务费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年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借款逾期不还的部分,借款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
五、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借款方的借款,借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借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 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乙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向银行借款合同书范本
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银行
借款人: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借款种类为_________,借款用途为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实际放款日期与上述约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据为准。
第三条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___‰。若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本合同所约定利率不变;借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则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而作相应的调整,且贷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抵押人。
第四条还款方式:本合同约定还款方式为按_________(月、季或年)付息,每_________(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为付息日,逾期付息视为违约。本金到还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归还,利随本清。但如借款借据特别约定了当笔货款还款方式的,则当笔贷款的还款方式依此约定。
第五条抵押人自愿以有完全处分权的财产(见附件1《抵押物清单》)作为抵押物,为本合同贷款人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同时特别约定如下:
(一)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二)抵押效力及于抵押物之从物、从权利、孳息及赔偿金、保险金等物上权利。如抵押权人要求抵押人办理抵押物保险,则抵押人须为抵押物办理足额的保险。在抵押关系存续期间,贷款人为该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抵押人应将抵押物权利凭证及保险单等交由贷款人保存;抵押人授权贷款人代为抵押人办理全部保险理赔手续,并确认如贷款人出示本合同条款于保险公司或第三人即足见贷款人有特别代理权;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内的损失时,抵押人应将所得保险理赔款提前偿还相应贷款本息或交由贷款人进行提存。若抵押物发生毁损,抵押效力及于抵押物残值或修复后之抵押物全部价值。抵押物价值价减少时,借款人应在三十日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抵押物或其他有效担保。
(三)贷款人依法转让债权,抵押人仍应以抵押物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四)抵押登记手续由抵押人负责办理,贷款人应密切配合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五)本合同主合同若无效,但抵押条款仍有效,且抵押人同意对贷款人在主合同无效情况下的一切债权(权利)仍按本合同有关抵押条款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六)本合同贷款人债权如另设有人的担保或物的担保,则抵押人仍以全部抵押物价值作为贷款人债权的担保。
(七)如抵押物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抵押人必须及时告知抵押权人。如抵押人不及时告知而使抵押权人遭受损失的,抵押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第六条贷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日前以书面方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和抵押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另行签订展期还款协议。抵押人承诺对展期后的贷款继续以本合同所涉抵押物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并由借款人、抵押人根据展期还款协议办理抵押物抵押登记相应手续,贷款人予以配合。贷款展期后,其利率按累计期限的现行利率档次确定。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1、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加收______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2、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3、不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的贷款在挪用期间按约定利率加收______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4、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须经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征得贷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
5、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和提前处置抵押物清偿贷款:
(1)不按期偿还贷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据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
(2)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4)未按期归还贷款人其他贷款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到期债务的;
(5)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6)财产遭受哄抢等事件的;
(7)卷入重大不利诉讼的;
(8)被行政机关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
(9)因经营不善而停产歇业的;
(10)隐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或抽选资金(本)的;
(11)未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实行承包、租赁、合资、兼并、分立、转赠、股份制改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的;
(12)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住所地或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未在变更一个月前书面告知贷款人的;
(13)发生偷(逃)税、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撤销)营业执照的;(14)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贷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二)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贷款人未依约向贷款人提供贷款的,应向借款人承担下列责任:
1、按违约金额、逾期罚息利率和违约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2、向借款人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赔偿范围)。
第八条合同的成立、生效与解除: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抵押登记办妥之日起生效;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抵押人未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合同的履行
(一)借款人应在本行(社)开设账户,贷款人将贷款划入该账户时即视为履行了发放贷款之义务。
(二)贷款人收回到期贷款本息或依约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划。
第十条借款人、抵押人同意贷款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有关信息系统上录入(查询、披露)借款人、抵押人的有关信息。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
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附则
(一)借款借据和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所发生的抵押登记费、保险费、鉴定费、评估费和公证费等,均由借款人或抵押人承担。
(三)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抵押人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对本合同字体加粗部分向借款人、抵押人作了特别提示和充分的说明;本合同主要条款在订立前均进行了充分磋商。
(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贷款人持二份,借款人和抵押人各执一份,效力同等。
贷款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月__日
借款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月__日
抵押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月__日
抵押借款合同详细模板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 ,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 (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现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借款金额为: 元整(¥: 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三条、甲方以坐落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产籍号 )自有房屋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本协议约定的抵押借款的房屋应办理抵押权登记(即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
办妥抵押权设定时,乙方应将全部借款一次交付与甲方。
第四条、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所需的印花税、登记费及代办费均由甲方负担。本约办妥抵押权设定登记后,其房屋所有权、他项权利证明书均由乙方收执。
第五条、抵押担保范围: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第六条、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
第八条、抵押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履行完毕日止。
第九条、本约期限届满前后,若甲方还清借款,乙方应会同甲方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不得借词刁难或故意拖延。
第十条、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借款总额3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本息为止。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协商不成向本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执一份,房产交易中心留存一份。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成立,办理抵押权登记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5抵押借款合同样本
借款人(债务人): (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万元整,小写: ¥ 万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二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 止。
第三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月利率为 ‰
第四条 还款方式:借款到期时还清全部本息,如贷款未到期提前还款借款人应该按日支付利息给贷款人。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五条 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房产(产权证编号: )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第六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该房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七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20%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标准的借款合同范本
贷款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出的创业方案和项目,甲方已经审查批准,同意给予创业基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贷款人民币_________元,发放给乙方,专用于帮助乙方创业。
第二条 本款为无息贷款。
第三条 贷款期限
乙方对贷款使用期限为_______年,贷款期限自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贷款本金分两次发放,第一次从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内到位,第二次在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到位,每次发放金额各占贷款总额的50%。签订合同_______年之日归还贷款本金。如乙方不能按照期限归还贷款本金,将由担保方即丙方负责还款。
第四条 乙方保证将贷款用于经甲方批准的创业项目(专款专用),在收到贷款_________个月内,开展项目运作;乙方每季度向甲方如实提供一次贷款使用情况报告或项目进展情况报告;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甲方可以委托项目所在地团委对项目进行监督、协调)。乙方有按期归还贷款的义务,对项目运作经营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 甲方应在合同生效日起____个月内,按期按合同规定数额向乙方提供贷款。甲方有对乙方的经营进行监督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丙方用其工资对乙方贷款进行担保,并对乙方的行为负连带责任。
第七条 罚则
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开展业务,或是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及其他资料不真实,或者有违反合同有关条款行为,甲方将向乙方发出警告。在收到甲方警告后,乙方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不能纠正时,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回已发放的全部贷款,并要求乙方按商业贷款计算利息(时间自收到贷款之日开始计),并收取每天贷款总额千分之一的罚金。如乙方在发生上述情况时拒不执行合同,甲方可依据情况,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将由丙方承担归还贷款本金、商业利息和罚金,若丙方拒不执行,将接受经济、法律、行政的处罚。
第八条 合同生效前提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由取得甲方认可的国家公务员或财政全额列支事业单位人员即丙方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担保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合同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一)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未经甲方批准,不可延长贷款期限和更改经营项目,如违反合同规定,将按照合同第七条处罚。
(三)甲、乙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本合同的条款时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和丙方,并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和丙方,并就合同解除后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归还全部贷款本金。
(五)在规定贷款时间内,乙方因不可抗力发生改变经营方式、出兑或停业等情形时,乙方应归还贷款本金,若乙方不能还款,应由丙方负责还款,违约责任见第七条。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信地址时,应在变更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其他两方,否则将按恶意违约处理,按第七条罚则处理。
第十条 本合同后附担保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担保合同相抵触时,由甲方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贷款银行)中国银行××市分行
乙方:(借款人)
丙方:(担保人)
甲方已与乙方、丙方共同签署编号为《中国银行××市分行教育助学担保借款合同》,本协议为上述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甲方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及乙方的提款要求发放贷款。现乙方在自愿的前提下授权甲方在乙方毕业前收押乙方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大学颁发),直至上述合同约定之助学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由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在乙方毕业时,甲方收押乙方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时,无须再次事先通知乙方。
乙方同意在自甲方取得上述合同项下的助学贷款时,委托甲方将该贷款金额的5%直接划入甲方为乙方开立的个人专门账户,作为该助学贷款的保证金交由甲方和乙方所在学院共同保管、使用(具体保管、使用方法以甲方与乙方所在学院签署的《补充协议》为准)。如乙方出现贷款本息逾期不能按时归还情况时,则甲方有权在产生逾期贷款后10日内,以上述保证金垫付逾期贷款本息及罚息,待MBA借款学员归还所欠款项后,由甲方负责划回保证金账户。
上述合同项下助学贷款结清时,甲方将收押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退还乙方。上述保证金账户按其存款余额计算储蓄存款活期利息,甲方以该助学贷款结清日为准退还乙方全部保证金本息。
丙方作为保证人对上述协议内容并无疑义。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全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丙方:
(签章)(签字)(签字)
新版政府间借款合同
甲方(借款人):215;(写明借款人的基本情况) 乙方(贷款人):215;(同上)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215;元,于215;年215;月215;日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约定具体的利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公民之间也可以无息借款)
三、借款期限(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本协议自215;年215;月215;日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215;(签字、盖章) 乙方:215;(签字、盖章) 215;年215;月215;日 借据 今借到215;(姓名)人民币伍千元整,215;年215;月215;日前归还,月息按银行--(某种)存款计算。 借款人:215;(签字、盖章) 215;年215;月215;日
公司向个人借款合同范本
借款人: (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贷款人: (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是新成立的公司,现处于前期筹备阶段,为了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特向乙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 佰 拾 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从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为 月。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可顺延,顺延期限另行约定。
三、借款利息为 零 利息形式。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流动资金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活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货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2、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有关单位对
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甲方):(盖章) 贷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个人无抵押借款合同标准格式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地址:
联系电话:
重要提示:本合同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条款均是借、贷方及担保人真实意思表示。为维护合同主体的合法权益,请对合同条款中的黑体部分予以充分注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本合同主体多方协商一致,签订此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人及借款金额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二条借款人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
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借款不得用于国家法律和金融法规明确禁止经营的项目。
借款人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私自改变资金用途,更不得用作违法和犯罪使用。否则产生法律责任由借款方承担,并由借款方赔偿出借方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三条借款人借款期限
借、贷方约定借款期限为月/天。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借款交付
出借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借款以形式交付借款人。
借款人指定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第五条借款人借款利率和计息、结息
一、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为月利率%,遇法定贷款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二、计息:按债权人适用的计息方式计算利息。
三、结息和付息:
经协商一致,借款人采取下列第种方式偿还贷款利息:
1、按月付息,每一个月为一期,共期,每期元。
2、按季付息,每三个月为一期,共期,每期元。
3、按半年付息,每六个月为一期,共期,每期元。
4、一次性付息,每期元。
5、其他:。
四、违约金
若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还款,就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借款总额的百分之五收取违约金,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第六条还款
借款人应在借款到期当日将本金(即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存入出借人账户。
出借人指定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第七条借款的保证
为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借款人逾期未履行还款义务时出借人有权向保证人主张权利,要求保证人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损失。
第八条借款人及担保人承诺如下
一、保证人自愿以其个人及家庭所有财产对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二、借款人及担保人自愿接受出借人的检查和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三、借款人及担保人不以降低其偿债能力的方式处臵自有财产。借款人及担保人对第三人提供保证或以自身资产设臵抵押、质押担保时,必须及时通知出借人,并征得出借人书面同意。
四、借款人及担保人承诺当发生如下事件时将及时通知出借人:
1、在本合同或其他任何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2、经营出现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3、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4、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情形。
第九条违约事件及处理
一、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或视为借款人及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违约:
1、向出借人提供虚假资料、文件、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资料、文件、信息,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
2、未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3、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4、违反其所作的承诺;
5、在担保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影响借款人及担保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6、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7、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其他约定;
8、在与出借人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二、出现前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出借人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借款人及担保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
2、宣布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或部分提前清偿;
3、宣布借款人及担保人在其他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或部分立即清偿;
4、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终止或解除借款人及担保人与出借人之间的其他合同;
5、要求借款人及担保人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出借人造成的损失;
6、出借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条税费
因借款人的违约导致本合同在订立、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而增加的有关税收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税收、诉讼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偿付。
第十一条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经借、贷方书面同意可以进行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争议解决及司法管辖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约定同意直接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附件
下列附件及经借、贷双方及担保人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借款条款自出借人将所出借的款项交付借款人之日起生效,保证条款自保证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执有情况为,均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人:____________出借人:____________保证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之间借款协议范本
范本二
合同编号: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上述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与期限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资金共计人民币9000万元(大写:九千万元整,已交付)。
本合同借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如业务发展需要,甲方也可将该笔本金用于。
第三条利率与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据合同签订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为。
2.本合同借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息,以如下第种方式结息。
(1)由甲方于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还本付息。
(2)按年结息,结息日为。
3.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借款的本息汇入该账号。
开户行:开户名:账号:
4.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则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第四条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届满前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第五条贷款的担保
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款。
1.本合同借款无担保;
2.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的担保合同。
第六条甲方保证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七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间,甲方经营决策发生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合资、合作、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的,甲方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3.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者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5.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贷款,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6.如发生影响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7.保证人出现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或者作为本合同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时,甲方应提供乙方
认可的新担保。
8.借款期间,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八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2.对于磋商、订立、履行本合同的过程汇总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资料、数据等信息,乙方应当予以保密。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
(2)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4)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按照未付利息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清偿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权按照借款本金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公证事宜
任何一方提出公证本合同内容的,另外一方应当同意,公证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担保的,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以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范本二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____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____
保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规定____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元,用于____。
第二条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___,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____,逾期贷款加计利息20%,挪用贷款挪用部分加罚利息50%。
第四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担保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责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借款担保书
担 保 书
成都德鸿巨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 公司与贵司的借款合同,贵司同意向__________公司借款¥_____元(大写: ),本人同意为该借款担保。特开立本担保书,向贵司担保下列各项:
一、本担保书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书。
二、担保内容:包括借款本金(主债权)、利息、违约金以及贵司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三、担保期限:保证期限为还款期限到期后两年。
四、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我承诺:当 公司不论何种原由不能按与贵司签订的借款合同履行还款及违约金等有关费用时,则由我个人承担_______________公司应履行的借款合同义务的无限连带责任,即我保证在接到贵司书面追偿通知后3日内负责归还全部借款并支付相应违约金等。
保证人:
年 月 日
最高额抵押长期借款合同
抵押人:
身份证号:
住 所:
现居住地: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委托代理人:
(须提供抵押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身份证号:
住 所:
现居住地: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抵押权人:中国光大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 话:
传 真:
第一章 总则
为了确保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受信人”)与抵押权人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综合授信协议》(以下称“《综合授信协议》”)的履行,抵押人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抵押物抵押给抵押权人,为受信人在《综合授信协议》项下将产生的债务向抵押权人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以担保受信人按时足额清偿其债务。
抵押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抵押人的抵押担保。为明确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章 定义
第一条 主合同:是指抵押权人与受信人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以及抵押权人与受信人根据《综合授信协议》就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所签订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
第二条 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是指抵押权人根据《综合授信协议》向受信人提供包括本外币贷款、贸易融资、贴现、承兑、信用证、保函、保理、担保等表内外信用发放形式(统称“具体授信业务”)时,与受信人所签订的单笔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
第三章 被担保的主债权
第三条 抵押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依据《综合授信协议》抵押权人与受信人签订的全部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债权,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 ______________。
出现下列情形,主合同的债权确定:
(一)主合同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二)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三)抵押权人与受信人终止主合同或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终止本合同;
(四)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五)受信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吊销、注销、解散;
(六)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抵押担保的范围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
1.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抵押权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和
2.抵押权人在本合同项下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以及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应向抵押权人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第五条 抵押权人用于表明任何被担保债务或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款项的证明,除非有明显错误,应是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最终证据,对抵押人具有约束力。
第五章 抵押物
第六条 抵押物的数量、价值等详细情况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清单》载明(详见附件一),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在此以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向抵押权人抵押抵押物,以及现在和将来产生于抵押物上的所有权利、利益和收益,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作为合同一方签署的与抵押物有关的任何出售或出租合同所产生的任何权利以及因抵押物被扣押或被征用而使抵押人可以得到的赔偿的权利。
第七条 抵押物经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一致确认(无法一致确认时,由抵押权人所认可的有关中介机构评估),在本合同签字之日的价值为:(写明币种,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签署之日的抵押率为___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项下抵押率应保持在_____%以下,若超过该约定抵押率时,抵押权人随时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抵押权人可接受的其他有效担保。
第八条 抵押物的以及与抵押手续相关的所有有效证明和资料均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确认封存后,由抵押人交予抵押权人保管。
第六章 抵押人应提交的文件
第九条 抵押人应在受信人首次使用抵押权人在《综合授信协议》项下提供的具体授信业务前向抵押权人提供以下所列的全部文件。该等文件如为复印件,则须经抵押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字确认为真实、完整、有效的文本:
1.经抵押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签署的本合同的正本;
2.抵押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抵押物的权利证明及有关资料的原件;
4.证明抵押人资信情况的资产证明或其他资料;
5.抵押人根据本合同第十一章的规定取得的所有保险单、保险合约及其他有关单据或相应副本(视情况而定);
6.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已向有关抵押登记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或备案的证明文件;
7.抵押权人合理要求抵押人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七章 抵押人的声明和保证
第十条 抵押人在此向抵押权人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抵押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抵押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接受主合同和本合同的内容,抵押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3. 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并且以复印件形式提供的文件均与原件相符。
4. 抵押人合法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如抵押物属于依法须经有关方面批准或同意方可抵押的财产,抵押人保证其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批准或同意。
5.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所有权和处分权方面的争议。除本合同设定的抵押外,抵押物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担保、租赁、托管、共有、其他任何争议、瑕疵或任何限制,抵押物未被查封、扣押、监管或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以共有财产设定抵押的,应按照抵押权人的要求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
6.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与其他人签订涉及抵押物转移占有的合同;如经抵押权人同意,则抵押人应在与其他人签订的涉及抵押物(动产)转移占有的合同中要明确约定抵押物不能留置。
7.抵押人已取得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部门的批准和第三方同意,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不违反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协议以及适用于其的任何法律法规。本合同项下的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8.除本合同外,抵押人未曾订立任何其他协议以赠与、转让或其他方式处置全部或任何部分抵押物及其中的任何权利或利益,也没有在抵押物上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其他担保。
9.本合同附件一所列有关抵押物的情况是真实和准确无误的。
10.抵押人已按时支付所有与抵押物有关的应付费用及款项(包括但不仅限于各种税项),并已完全遵守和履行所有与抵押物相关的其他契约及条件。
11.为确保本合同和抵押权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强制执行性,抵押人已完成或将完成所需的所有登记、备案或公证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将抵押物在有关登记部门进行的登记。
12.本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对抵押人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
13.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抵押人或抵押物的,并将会对抵押人的财务状况、抵押物的价值或抵押人根据本合同履行其义务的能力构成严重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14.抵押人未发生或存在任何违约事件。
第十一条 抵押人的上述声明和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须始终保持正确无误,并且抵押人将随时按抵押权人的要求提供进一步的文件。
第八章 抵押人的承诺
第十二条 在被担保债务全部清偿完毕之前,抵押人应遵守以下条款的规定:
1.抵押人应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法律和法规,严格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证抵押物的所有权/处分权始终合法有效。
2.抵押人应向抵押权人提供有关抵押物的所有有效资料。
3.应抵押权人的要求,抵押人应随时向抵押权人报送反映其资信情况的资产证明或其他资料。
4.抵押人在收到任何政府部门或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任何有关抵押物的通知或命令的五个抵押权人工作日之内,应将该通知或命令的内容告知抵押权人。
5.抵押人应按期支付与抵押物有关的各种应付税项和费用。
6.抵押人应立即通知抵押权人以下任何事件:
(1) 任何违约事件的发生;
(2) 任何涉及抵押人或抵押物的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3) 抵押人变更居住地址和通讯方式。
7.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只要被担保债务尚未全部清偿完毕,除非得到抵押权人的事先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1) 转让、出租或以其他形式处分抵押物或其任何部分;
(2) 对抵押物(除本合同项下所设的抵押之外)再行设置或同意设置任何其它抵押或担保权益;
(3) 对抵押物作出任何违反现行法律和法规的任何行为,或进行任何有可能影响或降低抵押权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益的任何行为。
8.在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时,抵押人有义务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并采取措施使抵押权人免受侵害。
第九章 抵押物的占管
第十三条 在抵押权人实现本合同项下设立的抵押权之前,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在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物的完好,抵押权人有权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并提出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的要求。因管理、维护抵押物所发生的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第十四条 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的或任何结构上的改变。由于抵押人违反本条款而在抵押物上增添的不可分割的任何建筑、设施或固定装置将自动成为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一部分。
第十五条 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的,抵押人应及时告知抵押权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及时向抵押权人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发生毁损、灭失的原因证明并及时向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第十六条 抵押人应及时将有关抵押人的任何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抵押物或其价值的任何事件通知抵押权人。在抵押权人认为该等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抵押物价值减损时,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进一步的、抵押权人认可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种类的担保)。
第十章 抵押物的处分
第十七条 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出租或以其他形式处分抵押物所得到的一切款项均应立即存入抵押权人指定的账户。未经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提取上述指定账户中的任何款项。抵押权人可以就上述款项优先受偿。
第十八条 在抵押期间内,一旦发生本合同第十三章规定的任何违约事件,抵押权人即有权以其认为合适的方式依法实现本合同项下所设立的抵押权或处分抵押物,包括但不限于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物,或者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果采取变卖或折价方法处分抵押物,变卖价格或折价金额由双方协商并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在抵押权人依前款的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过程中,抵押权人有权依法采取下列行动:
1.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的市场价格在适当的时间变卖抵押物,并对抵押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2.要求抵押人偿付抵押权人为行使本合同或法律赋予其的任何权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抵押权人有权选择行使全部或部分上述权利或暂缓行使任何权利,抵押人应提供必要的配合措施。
第十九条 一经抵押权人要求,抵押人须协助抵押权人取得与抵押权人为实现其抵押权而处分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必要的批准或同意,并协助抵押权人办理其他一切必要的手续。
第二十条 抵押权人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按以下顺序处理:
1.用以支付抵押权人行使其权利或其处分抵押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开支(包括抵押权人为行使其权利而委托任何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所产生的费用);
2.用以支付抵押权人因处分抵押物而需交纳的税款;
3.用以偿还被担保债务;
4.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抵押权人应将余款交付抵押人。
如抵押权人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不足以清偿被担保债务,抵押权人仍有权依法继续向主合同债务人进行追索。
第二十一条 抵押权人依法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处分抵押物时,除因其故意或重大过失外,无需对因行使其权利或处分抵押物而给抵押人或抵押物带来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一章 抵押物的保险
第二十二条 在受信人首次使用抵押权人在《综合授信协议》项下提供的具体授信业务前,抵押人应自行承担费用并到抵押权人认可的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按抵押权人要求的险种对抵押物进行投保,并使之保持完全有效。保险金额应不少于抵押物的价值。
第二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权人应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合同》应经抵押权人认可,《保险合同》中不应有任何限制抵押权人权益的条款。
第二十四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所有的保险单、《保险合同》及其它有关单据或相应副本(视情况而定)应交由抵押权人执管。
第二十五条 如果抵押人延迟或未能办理上述投保,抵押权人有权(但无义务)依照上述方式或另行代为投保,抵押人须向抵押权人补偿抵押权人因进行该等投保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第二十六条 在被担保债务全部清偿之前,未经抵押权人事先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中断、取消或变更任何关于抵押物的保险。
第二十七条 在被担保债务全部清偿之前,抵押人应当按时支付有关抵押物的所有保险费或其他费用,并在保险期满时,及时续展保险。抵押人应当按抵押权人的要求将其付清保险费的支付凭证复印件提供给抵押权人。抵押人不得以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损害抵押权人在保险项下的权益。如果抵押人违反本条之规定,抵押权人有权(但无义务)以其自身的名义或与抵押人联名或以抵押人的名义,采取其认为必要的措施,维持该保险的更新和有效,并确认抵押权人在保险单项下的权益。由此发生的费用应由抵押人支付,并构成被担保债务的一部分。
第二十八条 如果发生了保险单中所列明的保险事故,抵押人应在保险单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及抵押权人。因抵押人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而引起的全部损失应由抵押人承担。
第二十九条 保险期限不得短于主合同项下的授信期限,且必须长于主合同项下的授信期限届满后 。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期限届满时,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如就抵押期限的延长达成一致时,抵押人须依抵押权人要求对抵押物的保险期限做相应延长。
第十二章 担保的性质和效力
第三十条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是一项持续的担保并且具有完全的效力直至被担保债务得到全部清偿为止。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所设立的担保独立于抵押权人为被担保债务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担保。抵押权人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前无需首先执行其持有的任何其他担保,也无需首先采取其他救济措施。
第十三章 违约事件
第三十二条 下述每一事件及事项均构成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1.受信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宣告解散、破产;
2.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履行债务期限已到,受信人未依约归还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
3.受信人与第三人发生诉讼,法院裁决受信人败诉,导致受信人存在无力向抵押权人偿付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可能性;
4.出现使抵押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其他情况;
5.发生主合同项下规定的任何其他违约事件;
6.抵押人擅自向其他方转让、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或对抵押物的任何部分的权益设定或试图设定任何担保权益,或有任何第三方就抵押物主张任何权利;
7.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声明、保证或承诺被确认为是不正确的或不真实的,并会影响抵押权人的权益;
8.无论是否已被给付任何补偿,抵押物或其重要部分被没收、征用或被强行购买或取得;
9.被担保债务的任何部分由于任何原因不再充分合法有效,或由于任何原因而被终止或受到限制;
10.发生了针对抵押人或抵押物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11.抵押物的价值实质性减少,而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权人要求重新设定或增加抵押物或增加其他担保;
12.抵押人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或发生抵押权人认为将会严重不利地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权利的其他事件。
第三十三条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后,抵押权人有权视情况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数项措施:
1.行使其在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所享有的违约救济措施;
2.按照本合同第十章的规定,以其认为合适的方式依法实现本合同项下所设立的抵押权。
3.行使其就被担保债务可能享有的任何其他担保权益。
第十四章 抵押登记
第三十四条 在本合同签订后十个抵押权人工作日内,由抵押人会同抵押权人到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由抵押登记部门出具的有关该项抵押登记的他项权利证书或其他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应交由抵押权人执管。
第十五章 税和其他扣减
第三十五条 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应付的所有款项应全额支付,不得作任何性质的冲抵、扣减或预提,亦不得附带任何条件。如果任何法律要求抵押人对其支付给抵押权人的任何款项进行扣减或预提,则抵押人应向抵押权人支付一笔另外的款项,以保证抵押权人收到的金额相等于在不作此类扣减或预提时所应收到的款项。如果抵押人是因税务上的原因而作出了上述扣减或预提,抵押人应将完税凭证的复印件递交给抵押权人。
第十六章 费用和补偿
第三十六条 抵押人作为委托人的,应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承担因签订、执行本合同所需的费用支出,包括公证、登记、保险等费用。
抵押权人为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权利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律师服务、鉴定、估价、登记、保管、诉讼的费用及其他所有实际开支)由抵押人承担。
第十七章 其他
第三十七条 未经抵押权人事先同意,抵押人不得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
第三十八条 无需事先征得抵押人的同意,抵押权人可将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全部转让予任何第三人,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同时转让给第三人,抵押人应当为此完成相应的变更手续。部分转让债权的,抵押人同意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是否转让由抵押权人决定并书面通知抵押人后生效。
第三十九条 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任何宽限、优惠或延缓,均不影响、损坏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利;并不应被视为抵押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和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第四十条 如果在任何时候,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方面是或变得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不受任何影响或减损。
第四十一条 在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
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所担保的债权未届清偿期的,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或者对上述款项进行提存。抵押人拒绝偿还或提存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采取保全措施。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双方互相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作出,发送至本合同首页列出的有关方的地址或传真。任何一方如变更其地址或传真,需及时通知对方。
双方之间的文件往来,如以专人送递,在交付后即被视为送达;如以挂号信方式发送的,在挂号信寄出后三天即被视为送达;如以传真发送,在发出时即被视为送达。但抵押人发给抵押权人的文件,则需在抵押权人实际收到后方可视为送达。
第十八章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及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法律),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法律)进行解释。
第四十四条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首先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在抵押权人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九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自抵押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抵押权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法律要求登记的,抵押权自在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设立。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时,应经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四十七条 在受信人或抵押人向抵押权人偿还全部被担保债务并已全部履行其在本合同及其他有关的文件项下的责任和义务后的____个抵押权人工作日之内,抵押权人应协助抵押人办理解除或注销抵押权的手续。因此而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应由受信人或抵押人支付。
第二十章 附件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之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一.《抵押物清单》;
二.
第二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抵押人持______份,抵押权人持______份,办理抵押登记的登记机构存留______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于_______签订。
第五十二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同意对本合同进行公证,承诺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当受信人、抵押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债务或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的抵押权人实现债权、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有权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受信人、抵押人对抵押权人根据本合同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没有任何异议。(本条为可选条款,双方当事人选择在本合同中【 】。1、适用;2、不适用。)
第五十三条 第十一章抵押物的保险为可选章节,双方当事人选择在本合同中【 】(1、适用;2、不适用)。
(本页为合同双方签署页,无正文)
抵押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抵押权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典当借款合同
甲方(出典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典人):_____________
合同约订履行地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典当合同:
一、质押典当车辆品牌: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台。
机动车行驶证号码: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__
二、典当金额:人民币_____万元整。评估价值人民币_____万元整。
三、典当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典当费用:月利率:_____月综合费率:_____合计:_____。
五、双方责任:
1.质押车辆在乙方封存。在典当期限内,乙方负责该车的安全并不得转让、出租、出售、拆动或损坏。
2.质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3.自典当期满之日起五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视为绝当。
4.绝当物品估价不足3万元的,由乙方自行变卖或者折价处理,损溢自负;绝当物品估价超过3万元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收入在乙方扣除当金本息、综合费用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不足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
5.本合同约定:借款人按月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即每月_____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当月综合费用。借期在五日内,利息和综合费用按日计算;借期在十日内,利息和综合费用按半个月计算;借期在十日以上(包括十日),利息和综合费用按整月计算。如借款人未能履行此约定,贷款人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借款人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
6.本合同所约定的利率和综合费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借款人必须按时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直至借款人清偿完债务为止。
7.超期赎当或续当,每日按典当金额的0.5增收滞纳金。
8.随车手续:__________,由乙方保存。
六、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当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及国家商务部、公安部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
甲方(印章):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机动车质押典当借款合同范本二
典当行(以下简称甲方):
当户(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本合同,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所有的机动车质押给甲方,作为当金担保。为明确当票以外的其他事项,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典当管理办法》,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质押车辆基本情况
典当车辆品牌:,型号:,数量台。
车牌照号:,车架号:,机器号:
车牌照号:,车架号:,机器号:
车牌照号:,车架号:,机器号:
第三条:质押车辆担保范围
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绝当后处分质押机动车的费用以及甲方可能产生的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本合同有约定具体数额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依照相关单位出具给甲方的收款发票额为准。
第四条:当金及借款期限
当金:人民币万元整,大写金额:整。
典当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费用:月利率,月综合费率:,合计:。
第五条乙方支付费用:
1、乙方按月利率,月综合费率:,合计:
支付利息和综合费用。当期在5日内,利息和综合费率按5日计算。
2、乙方如需续当,应于每月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当月的综合费用。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约定,甲方根据《典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当金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质押权。
第六条:当金给付时间及方式:
甲方在办理机动车质押手续后的当日,将当金、当票(客户联)及本合同(一份)一并交付乙方。
第七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乙方保证对质押的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并保证在与甲方签署本合同和当票时,所质押的机动车不存在本合同以外的其他质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诉讼等任何形式的所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
质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质押物进行质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的连带责任。
第八条:双方责任
1、质押车辆在交付甲方前,由甲乙双方共同对该车进行验车拍照(或录像),并由乙方当场签字确认。
2、质押车辆在甲方封存期间,甲方负责该车的安全并不得使用、转让、出租、出售、拆动(在当期内因车辆停驶时间长或自然老化造成的自然损坏除外)。
2、在质押期间,甲方须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质押车辆和各种有效证件与资料。若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甲方责任。
3、机动车质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时,乙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甲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乙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当金。
4、甲方未在约定时间支付当金,应按当金%向乙方给付违约金。
第九条:绝当物的处理:
乙方在本合同借款到期后逾期5日未办理赎当或续当手续,甲方视为该质押物为绝当。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之款项进行处理:
1、乙方同意甲方行使质押权利,依照《典当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2、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委托拍卖机构将上述质押物公开拍卖。其拍卖收入扣除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担保款项及拍卖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有关拍卖等手续,乙方委托甲方代理。
第十条:特别约定
本合同所约定的利率和综合费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乙方必须按时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直至清偿完债务为止。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综合费用,甲方每日按借款金额的1增收违约金。
随车手续:,由甲方保存。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如需仲裁,可另行商定。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是全国统一当票的补充借款合同,与当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及国家商务部、公安部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印章):乙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组织代码证号:
身份证明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机动车质押典当借款合同范本三
合同编号:典质字第号
当户(简称甲方):
住所:联系电话:
有效证件(照)名称及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典当行(简称乙方):
住所:联系电话:
经营许可证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民法典、典当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之规定,经协商一致,甲方愿意以车辆(当物)质押出当,乙方接受并提供相应的当金。鉴于当票的格式限制,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应就本次车辆质押典当办理质押登记,故订立车辆质押典当合同。
一、甲方愿意将其所有的新车合格证为____________车辆(详见附件)作为当物向乙方质押出当,质押权的效力及于当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附加物、孳息及代位物,如无特殊说明,本合同所称车辆或当物均包括上述所有内容。车辆估价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向甲方提供当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当金支付时间以当票约定记载的为准。
二、典当期限自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_止。典当月综合费率______%,月利率______%,本合同约定的典当期限、典当月综合费率与月利率与当票不一致的,以当票记载的为准。当期不足5日的,按5日收取有关费用。
三、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甲方收入综合费用和利息,综合费用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当金时预先扣除,当金利息由甲方于当期届满之日起5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典当期内或典当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续当,续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续当期自典当期限或前一次续当期限届满日起算,续当时,甲方应当结清前期利息和当期费用。甲方于当期或续当期届满之日之前续当的,已扣除的典当综合费用不予退还。
四、典当期满,按《典当管理办法》规定甲方既不赎当也不续当且逾期五天以上的,即视为绝当,乙方有权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典当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当物进行处置。甲方于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之绝当前赎当的,除须偿还当金本息、综合费用外,还应当按照________/日的标准补交当金利息和有关费用。
五、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当金本息、综合费、逾期的当金利息和有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质押权的费用及其他与此典当相关的一切费用(本合同中约定的当金、
当金利息、综合费用、逾期的当金利息和有关费用与当票约定不一致的,以当票为准)。实现债权和质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当物处置费、拍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六、无论何种原因,如甲方未按本合同之约定履行应付债务,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以质押车辆拍卖或折价变卖所得款项优先受偿。绝当物在本合同第一条中的估价金额不足3万元的,乙方可以自行变卖或折价处理,损溢自负。
七、质押期间的车辆由乙方占有保管,但不得出租、使用。
八、质押期间因车辆自然损坏,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质押期间因乙方过错车辆发生非自然正常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但质押车辆若有相关车辆附件险种可获理赔的,甲方应负责将乙方作为第一受益人,否则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予以赔偿;车辆发生遗失,按《典当管理办法》之规定执行。
九、甲方(包括但不限于其继承人、受让人、接管人及其他甲方权利义务承继人)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义务具有连续性,其效力持续到甲方偿清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当金本息、综合费用及其他一切费用和款项等)为止。
十、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依法处置甲方所质押的车辆:
(一)因甲方违约而由乙方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甲方未清偿的;
(二)甲方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三)甲方被依法宣告解散、破产的;
(四)绝当。
十一、甲方保证:
(一)甲方是合法的独立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二)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甲方真是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三)甲方对所质押的车辆拥有全部、有效、无争议、独立的所有权或处置权,如车辆(当物)为共有的,其将车辆(当物)出当应已获得所有的必要的同意和批准,并告知乙方此车辆共有人翔实情况;
(四)甲方向乙方所提供该车辆的全部证件、凭证、票据、资料等均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五)甲方所质押的车辆,在此前未向第三人设置抵押或第三人承诺不就该车辆设置抵(质)押,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
(六)甲方所质押的车辆,在此前未发生任何交通肇事及其他违法行为牵涉;
(七)甲方车辆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所质押的车辆赠与、转让、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给第三人,如经乙方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等价款,应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下的当金本息以其他一切有关费用和款项。
(八)甲方所质押的车辆的价值非因乙方原因明显减少的,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当物。
(九)甲方应协助乙方实现质押权并不会设置任何障碍。
甲方以上保证如有任何虚假作伪,甲方愿意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与乙方无涉。
十二、本合同与质押车辆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公证、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三、甲方违约的,乙方有权宣布债务提前到期,并要求甲方按应收当金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乙方因甲方违约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无法全部收回本合同项下当金本息、综合费和其他费用和款项而蒙受的损失),
甲方还需承担差额部分,同时,乙方享有追索权。
因甲方原因导致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办理质押登记并将有关证明文件和车辆(包括与车辆有关的一切相关证件、资料)交付甲方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收当金每日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予以补足。乙方签发当票的时间相应顺延。
十四、本合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诉讼管辖地为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十五、合同附件:《典当车辆情况表》壹份。
十六、本合同自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字即可)之日起生效,若质押车辆(当物)为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应在本合同公证时,签署有效的相关文件。双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依法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并将质押车辆转移至乙方占有,有关登记证明文件由乙方保管。乙方将质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且质押车辆(包括与车辆有关的一切相关证件、资料)转移至乙方占有后________日内,双方签署《当票》,《当票》为甲乙双方的借贷契约,是乙方向甲方支付当金的付款凭证。本合同在甲方清偿乙方全部当金本息和相应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款项后终止。
十七、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应及时向车辆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并将甲方所提供的全部证、凭证、票据、资料等交还甲方。
十八、本合同项下的当物续当,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在续当期间继续有效。
十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车辆登记机关管理部门壹份备案。
二十、本合同是典字________号当票的补充,作为当票的组成部门,效力独立于当票,对于甲方在当票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乙方仍有权以质押车辆(当物)或其价金优先受偿。
当户(甲方)(签字/盖章):
典当行(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年月日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借款抵押合同
编号:______年[ ]字______号
贷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
贷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第一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乙方发放住房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贷款用于乙方购买坐落于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镇)路(街)_________号_________房间的现(期)房物业,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 贷款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月。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_________,利息从放款之日起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规定执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贷款的发放
第五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_________号和__________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后,以乙方购楼款的名义将贷款分_________次划入售房者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以购买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之房产。
(一)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金额: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金额: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金额: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 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借款合同应正常履行。
贷款的归还
第八条 甲乙双方商定,自_________________起乙方用下列方式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乙方按月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_____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万元,共_________期。
乙方按季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季度第________个月的__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万元,共______期。
乙方按_________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_________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万元,共_________期。
第十条 乙方应在甲方开设存款账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甲方于每期还款日从该存款账户中以第八条规定的方法扣收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 乙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的时间归还,甲方将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罚息。
第十二条 乙方不按期支付贷款利息时,甲方对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十三条 乙方需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款额应为当期应付本息之整倍数,并在还款日_________日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并作为修改本合同的补充通知。
第十四条 乙方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部分,仍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方法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提前还本部分贷款的利息。
第十五条 乙方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甲方则不计收乙方提前还款部分的贷款利息。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二)乙方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三)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乙方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四)乙方连续三个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五)根据______号担保合同的约定,因担保人(物)发生变故,致使担保人须提前履行义务或甲方提前处分抵(质)押物的;
(六)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行为。
第十七条 发生本合同项下第十六条第(一)、(二)、(三)、(四)、(六)项规定的情形时,致使甲方宣布本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_________号担保合同同时到期,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义务或提前处分担保物。
合同的变更
第十八条 乙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之债务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甲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任一方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同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条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裁决。
第二十一条 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费用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及实际支出,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续费、公证费、房产过户手续费及其他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二十三条 乙方如不依本合同的规定付足应付的任何款项、费用,使甲方决定以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由此而引起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为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追讨,并从甲方实际支付之日起计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_________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并自在________号和____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
贷款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 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存款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个人住房商业性借款合同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货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
甲方向丙方购买自住的商品房,按照《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实施细则》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用银行信贷资金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向丙方购买________区(县)_______街道(镇)_______路(村)___弄______号________室商品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年另________月,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中长期贷款采用分期确定利率的规定,对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采取每年确定利率的方法,即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每年十一月底的利率水平,在当年十二月份公布下一年度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利率水平,利率的执行期限从下一年度一月一日到该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借款合同签订时,以当日银行公布执行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确定第一期贷款利率,执行期限到当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条 贷款拨付
甲方委托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登记部门认同(乙方确定认同标准)之日起的5个营业日内,将全部贷款连同甲方存入的自筹资金,以甲方购房款名义用转帐方式划至丙方的销售商品房存款户。
第六条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结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 人民币(大写)_______万______仟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银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甲方应在每月__日之前将当月还本息额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续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七条 贷款担保
甲方以购买的商品房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抵押担保。甲,乙双方签订《个人住房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甲,乙双方应向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丙方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在该商品房竣工验收交付给甲方并且将《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交乙方执管之前,如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丙方应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后一个月内负责代为清偿。
第八条 保险
甲方必须办理全额抵押房地产的财产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有关保险手续可委托乙方代办。抵押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
保险单须注明乙方为保险赔偿金的第一受益人,抵押期内,保险单正本有乙方保管。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若借款合同需要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
本合同存续期间,合同条款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相符的,原合同应依照法律法规作相应变更。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取得乙,丙方的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原合同同时终止。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月还款,并在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没有按月还款,一方按规定对其逾期本息按日利率万分之计收罚息。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没有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处分抵押物,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第十二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想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公证部门,房地产登记部门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份。
甲方:(私章)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私章)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保证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标准模板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冯 丽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西分社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贰拾伍万元整,(小写)25万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 购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120个月( 20xx 年0 月 日至20xx年0 月 日)。
第四条 借款利率罚息利率和计息、结息
一、借款利率为月利率 5.46 ‰,贷款逾期的罚息利率为12.35‰;挤占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为 15.66‰。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账户之日起计算,按季结息,入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自次日起计收复利。
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乙方无须通知甲方,本合同项下未到期贷款利息按合同利率执行。对贷款逾期和挤占挪用贷款的按联社新调整的逾期贷款和挤占挪用贷款利率执行。 二、结息;本合同项下贷款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
第五条 借款的发放与支付
一、 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
(一) 只有满足下列前提条件,乙方才有义务发放借款:
1、甲方已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及其他法定手续;
2、本合同没有担保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合同或其他担保方式已生效;
3、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甲方已向乙方提供乙方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且该些文件和资料继续保持有效;
4、甲方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
5、甲方对贷款资金支付方式采取自主支付的,办妥提款申请和提供符合贷款用途的相关资料及资金使用计划;
6、双方约定的其他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
(二) 乙方在甲方满足上述前提条件后三个法定工作日内开始发放借款。
二、 贷款资金的支付方式、标准与支付对象
本次贷款的支付方式确定为 1 。1、受托支付;2、自主支付 。
(一)采取乙方受托支付方式付款的, 甲方的借款由甲方不可撤销地授权或委托乙方在本合同担保生效后(或登记备案后),由乙方将贷款资金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对手。
(二)采取甲方自主支付方式付款的,甲方的借款由乙方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甲方账户,并由甲方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对手。 具体的借款支付金额与支付对手为甲方提款申请指定的支付对手和支付金额。甲方的提款申请、贷款支付授权委托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 还款
一、按季结息,到期还本。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二、分期还款的,按季结息,按合同约定还款。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三、甲方未按期还款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及其分支机构的存款账户中划收,本条约定视为甲方对乙方直接划收款项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不可撤销授权。
四、提前还款
甲方提前还本时,须提前15日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提前还款后,尚未归还的借款仍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执行。
五、贷款展期或延期
(一)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甲方需要将借款展期或延期,应在借款到期前,三十日内向乙方提出申请。乙方按照甲方的申请重新对甲方进行授信审查,经乙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或延期手续。
(二)乙方审查同意办理展期或延期手续后,借款期限和担保期限应有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或相应延长。
(三)如乙方不同意展期,则甲方仍按本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第七条 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抵押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
(一)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还款;
(二)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贷款资料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盖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 甲方的义务
(一)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有关贷款资料,并且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债;
(二)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挤占、挪用、不得用以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三)甲方承若:配合乙方进行贷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及相关检查;发生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及时通知对方;
(四)采用甲方自主支付的,甲方应定期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应按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贷款资金使用记录和资料;
(五)应积极配合并自觉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六)在未还清乙方贷款本息之前,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形成的资产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七)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要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可能影响其本合同项下还款能力的,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八 不以与任何第三方的纠纷为理由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的履行;
(九)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必须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或其家庭成员的工作情况、家庭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甲方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抵押物发生毁损,价值明显减少;质押物的权利价值明显减少;保证人的财务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不能归还任一金融机构的借款;发生其他影响甲方偿债能力的事件;甲方通讯地址、电话号码变更的;
(十) 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如进行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承包、租赁等足以影响乙方贷款权利实现的行为,应当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乙方,征得乙方同意,并按乙方要求落实本合同项下的清偿及担保;
(十一) 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评估、登记、保管、签订、公证等费用。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的权利
(一) 有权了解甲方的消费、生产经营活动,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的贷款文件资料;
(二)对于任何依据本合同发生的甲方应付乙方款项,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账户上扣划款项;
(三)乙方有权指定专门资金回笼账户,必要时可对该账户进行监控,并根据资金回笼情况提前收回贷款;
(四)借款支付过程中,甲方信用状况下降、还款能力不强、借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的,乙方有权补充借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有权变更借款支付方式。停止借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二、乙方的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发放贷款,单因甲方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二)对方提供的有关贷款资料应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违约情形
(一)甲方的违约
发生下列一项或多项情形的,构成甲方的违约:
1、 未完全适当地遵守或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保证义务或责任;
2、未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贷款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3、未按双方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4、未按约定方式进行贷款资金支付;
5、未按重大交叉违约事件;
6、未按期归还债务本息;
7、拒绝或阻碍乙方对借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8、转移资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9、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乙方认为可能或已经影响或损害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10、甲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人,而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代甲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
11、甲方涉嫌违法活动或刑事案件;
12、甲方经营发生严重亏损或拖欠任一金融机构贷款本息的;
13、甲方或担保人下落不明或无法联系;
14、所负的任何其他债务已影响或可能影响本合同项下对乙方义务履行;
15、在合同有效期内,实施承包、租赁、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或转移经营机制的行为,乙方认为可能或已经影响或损害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16、乙方认为足影响债权实施的其他情形;
17、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义务;
(二)保证人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视为甲方违约:
1、保证人发生承包、租赁、联营等情形,足以影响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
2、保证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他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3、保证人丧失或可能丧失担保能力的;
4、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人其他违约情形。
(三) 抵押人出现以下情形,甲方为提供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的,视为甲方违约
1、抵押人未按乙方要求办理抵押物财产保险的,或发生保险事故后,未按抵押合同约定处理保险赔偿金的;
2、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毁损、灭失、价值减少、抵押人未按抵押合同约定处理保险赔偿金的;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抵押人赠与、转让、出租、重复抵押、迁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
4、抵押人已经同意处分抵押物,但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未按抵押合同约定进行处理的;
5、抵押物毁损、灭失、价值减少,足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清偿,抵押人未及时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未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的;
6、抵押合同约定的抵押人其他违约情形;
(四) 出质人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的视为甲方违约
1、出质人未按乙方要求办理质押财产保险的,或发生保险事故后,未按质押合同约定处理保险赔偿金的;
2、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毁损、灭失、价值减少、出质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处理损害赔偿金的;
3、出质人经乙方同意处分质押财产,但处分质押财产所得价款未按质押合同约定进行处理的;
4、质物毁损、灭失、价值减少足以影响债务本息清偿的,出质人未及时恢复质押物价值,或未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的;
5、质押合同约定的出质人其他违约情形;
(五) 担保合同或其他担保方式未生效、无效、被撤销,或担保人出现部分或全部丧失能力的其他情形或拒绝履行担保义务,甲方未按乙方要求落实新的担保,视为甲方违约。
二 、违约救济措施
出现上述(一)至(五)项违约事件乙方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一) 有权提供终止合同,停止尚未发放的贷款,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宣布贷款立即到期,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本合同项下所有到期及未到期的本金、利息及费用。
(二)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对甲方挪用的部分,自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按罚息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方式计收利息和复利。
(三) 借款到期前,对甲方未按时还清的利息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贷款利率和结息方式计收复利。
(五)借款逾期后,对甲方未按时还清的借款本金和利息(包括被乙方宣布全部或部分提前到期的借款本金和利息),自逾期之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按罚息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方式计收利息和复利。借款逾期是指甲方未按期清偿或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分次还款计划期限归还借款的行为。
(六)甲方违约致使乙方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实现债权的,甲方应当承但乙方为此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催告费、律师费、查询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七)从甲方在乙方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账户上划款项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及根据儿童约定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八)要求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九)行使担保权利,实现担保物权。
(十)解除本合同。
第一条 账户资金监管
甲方指定在乙方开立账户(账户名:冯 丽;账号:6228930001098688389;开户社 城西分社 )作为监管账户,由乙方监督甲方按乙方约定使用资金,甲方应及时报告该账号资金流入流出情况。对资金监管账户资金的使用应优先使用贷款资金,贷款资金使用完毕后,剩余资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支付计算管理办理法》进行支付计算。
第十二条 乙方受托支付的特别约定
甲方与乙方约定由乙方受托时,甲方即将受托支付不可撤销地委托给乙方。 甲方约定乙方受托支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提供款申请时间内及时支付;甲方应该对其向乙方提供的交易对手的名称、账号、开户行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乙方有权按照受托支付要求,审核甲方的条件,并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有权要求甲方流入流出资金监管账户资金进出情况。
第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甲方不可能撤销地授权乙方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其本人信用报告,用于评价、审核甲方的贷款申请,并将此次产生的信用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报送。 (二)对采取乙方受托支付发生付款的,乙方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贷款支付授权委托书办理付款,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付款错误或甲方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的经济纠纷与乙方无关,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议解决。协议不成,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在起诉时期,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条件的提款仍须履行。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乙方与甲方签字或盖章(包括甲方按指印等)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当事人和甲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xx年0 月 日 20xx年0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