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出纳的基本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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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企业资金的管理与调配,完成日常收支及记账工作。
2.办理各种支票、汇票等收付款业务。
3.负责库存现金、发票及空白支票等重要票据的管理。
4.负责本企业现金、银行结存工作及日记账的编制与管理。
5.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业务。
任职要求:
1. 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具备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优秀应届毕业生也可);
3.具备财务的专业知识,包括国家相关财务法律法规、税法,熟悉结算报销等程序;
4.能熟练使用专业的财务软件,包括会计电算化和其他财务软件(例如用友软件);
5.工作认真、细致,有责任心;
6.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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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员的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国家、地方、企业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程,负责落实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意识的宣传和培训。
二、参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的制定和管理方案的编制。
三、参与本项目危险因素的识别、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参与本项目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管理策划。
四、负责对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运行和活动进行控制、推进、检查,以及不合格项的整改;监督检查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执行状况。
五、负责对本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收集及环保意识的宣传和培训。 六、参加本项目编制的年、季、月生产计划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参加生产会议、安全技术交底。
七、协助做好工伤职业病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按事故报告规定填报职工伤亡事故月报报表。
八、负责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事故的应急处理准备和响应,负责编制事故紧急预案及预案的演练。
九、负责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内外沟通与协调。
十、负责项目人员体检、保险等事项的跟踪管理。
猪场管理员工制度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5条 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 员工应聘职位时,应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 公司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10条 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三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1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2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20xx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3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符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4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被劳动教养的;(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5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4)公司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 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17条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1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19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1条的情形除外)。
第20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1条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22条 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
销售内勤的岗位职责说明_说明书_网
销售内勤的工作是销售人员内外交流的桥梁,是客户联系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销售内勤的岗位职责是什么吗?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您整理的“销售内勤的岗位职责”,供您参考。
销售内勤的岗位职责说明
1、 汇总编制业务人员年度、月度及每周工作总结,督促业务人员市场开发及新客户开发情况并做成报表呈交总经理以便公司确立完善的销售管理制度。制定资金回笼使用计划,督促业务人员的应收账款;核实业务人员差旅费报销单、出差路线图、费用的明细,监督其业务费用按规定使用。
2、 汇总业务人员每月的询价此次、出差天数,呈报公司领导,以使对业务人员进行考核。
3、 制定月度、季度、年度销售合同汇总,对销售和单单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编制每个月、季、年度合同履行情况的统计表并归档装订。将结果报销售经理,根据需要,合同执行情况可反馈给顾客。
4、 接、收、发、保管一切商务来电来函及文件。定期为客户寄送产品宣传资料和邮件广告等。对客户反馈的意见进行及时传递、处理。做好客户资料的管理工作,建立客户档案,维护客户信息,分析和整理客户长单信息以及库存情况和备货情况。
5、 按合同要求给制造商做好衔接工作;
6、 根据合同编制应收账款明细,并对应收帐款实施管理;
7、 协助业务人员回款,提供应收账款及其相关信息;负责每月对所负责客户的对账、开票及协助销售经理收款。
8、 协助销售人员编写商务文档,编制投标文件。对合同规定内的文件如质检报告、合格证等相关文件的制作;
9、 按要求进行市场信息及同行动态收集并每天提供信息简报,每天整理销售经理和销售 专员前一天送货单据的复核(货品、单价等)。并上报销售经理。
10、 制定订电话销售计划,掌握电话销售技巧,积极开拓市场,按时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任务;电话拜访客户,发送产品资料。
11、 协助销售经理和销售人员输入、维护、汇总销售数据;每天追踪当天所负责客户的送货情况及时与调度联系并短信回复客户和汇报销售经理。
12、根据公司的营销政策建立核算总账及明细账目,按时登记明细账目;未开发票的合同,建立发票预约机制,做到发票开出已否心中有数,有据可查;
13、根据公司营销管理制度准确有效开展业务人员销售费用的会计核算、管理、服务,如出差费用的结算、报销、提成的核算等工作;
a) 每个月度对合同履行,资金回笼,业务费支出情况进行统计和上报;
b) 与财务人员做好发货、回款情况的对接;
c) 与本公司财务人员及客户单位做好对账业务工作。
14、每月应收对账函100%完成;
15、每天对要到期客户向业务发短信息提醒。超期应收款未收回的,销售助理承担30%的责任。
16、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任务。
销售内勤的岗位职责有哪些
1、对合同执行状况进行跟踪、督促,建立每个合同的《合同履行一览表》,编制每个月、季、年度合同履行状况的统计表。将结果报销售公司经理、销售经理,及通报给销售工程师。根据需要,合同执行状况可反馈给顾客。
2、编制年度及月度工作计划及资金回笼使用计划;汇总及总结各片区的年、月资金回笼及资金使用状况;督促业务员的资金回笼。监督其业务费用按规定使用。
3、根据公司的营销政策建立核算总帐及明细帐目,按时登记明细帐目。
4、接、发、处理、保管一切商务来电来函及文件。对客户反馈的意见进行及时传递、处理。建立用户档案。
5、依据公司营销管理制度准确有效开展业务人员销售费用的会计核算、管理、服务,如出差费用的结算、报销、工资奖金的核算等工作。
6、每个月度对合同履行,资金回笼,业务费支出状况进行统计和上报。
7、按合同要求给制造商做好衔接工作。
8、根据合同编制应收帐款明细,并对应收帐款实施管理。
9、协助业务人员回款;带给应收帐款及其相关信息。
10、协助销售人员编写商务文档,编制投标文件。
11、按要求进行市场信息收集并每一天带给信息简报,以邮件方式报销售公司经理。
12、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销售内勤的岗位职责是什么
1、协助销售部经理和销售人员汇总销售数据;
2、提供分类的商务报表及部门销售业绩的统计、查询、管理;
3、负责建立、整理代理商档案、商业客户档案、临床终端档案,建立有效的客户信息档案,确定销售行为的合法性;
4、协助各类市场销售会议的组织和安排工作;
5、负责接收和传递各区域及营销员工各种报表和申请;
6、负责及时提供市场所需的各类文件资料及样品;
7、做好客户发货、窜货、换货、退货的管理与监管工作;建立发货、退货、窜货台帐;
8、负责各区域招标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反馈,按要求及时制作招标文件;
9、做好业务电话的登记工作;
10、负责起草、打印销售部各类文件;
11、协助销售部经理进行业务谈判;
12、严守公司秘密,完成上级主管交办的其它工作。
饭堂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了解食品卫生知识,学校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为此,特制定学校伙食团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二、学校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四、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卫生知识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五、学校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整理存档备案。
公司会议管理制度范文
会议室是学校专门用于召开学术报告、会议、培训、组织活动和接待客人的场所,为了充分利用会议室的功能,使会议室的管理和使用更加规范化、合理化,以确保各类会议的正常召开,特制定本规定。
一、会议室使用细则
1、会议室由总务处负责管理、使用登记与调度、设备维护等相关事宜,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不得擅自挪用会议室多媒体设备和桌椅等物品。本管理办法所指的会议室包括:1212波司登培训教室(大会议室)、1221会议室1、1312培训教室、1321会议室4、1319会议室5、1406党员活动室(四楼)、1408会议室。
2、会议室实行提前预约制度。为避免会议发生冲突,相关人员(部门)使用会议室,须提前3天通知总务处,填写,以便统一安排。临时召开的紧急会议需用会议室时,要及时向总务处提出申请并在会后进行补办相关登记。各部门使用会议室使用时领取会议室钥匙。
3、各部门申请使用会议室时,需明确使用时间、参加会议人数等,如有需总务处协办的事项请提前注明,总务处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相关工作的的准备工作。如需使用会议室的设备,应提前向总务处说明,以便提前准备,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4、如遇会议之间发生冲突,要坚持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学校会议优先于部门会议,部门会议之间本着重要、紧急优先的原则自行协商解决。
5、使用会议室的部门,必须爱护会议室的设施,保持会议室清洁。用后应及时整理:检查安全(电源),关好窗、空调,锁好门,将钥匙交还总务处。
6、开会期间,请爱惜会议室的设备及物品,自觉保持卫生,禁止吸烟,禁止乱扔纸屑,尽量保持室内清洁。
7、会议结束后,使用人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关闭会议室内各种电器设备的电源,特别注意必须等待投影仪散热,指示灯变红后方可切断电源,关好门窗。相关人员及时整理会议场地,如发现设备故障或公务损坏及时报至总务处,及时维修,确保其他会议的准时进行。安全责任人为申请者所属处室主任或系部主任。
8、与会人员要爱护会议室内的公共设施,损坏赔偿,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总务处同意不得将会议室的各种设施拿出会议室或转做他用。
9、平时卫生由学校卫生员每天早晨负责打扫。会议室活动结束后,由学校卫生员对会议室进行清扫和整理,将移动的桌椅及时放回原位(必要时请相关部门协助帮忙),以方便其他部门使用。
10、当组织活动或培训时,由活动的组织者临时负责会议室卫生及设备安全。任课教师使用会议室,要安排学生课后做卫生。
二、本规定由总务处制定,经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系统集成工程师的职责职能
职责
1、负责数据备份/容灾/安全保护系统实施和维护;
2、服务器、桌面、应用虚拟化系统实施和维护;
3、存储系统实施和维护;
4、基础应用(AD、DHCP、邮件服务器、文件服务器)环境搭建和维护。
5、负责按照设计的要求完成项目现场的实施部署工作,主要实施内容包括虚拟化,存储,备份&容灾。
任职资格
1、大专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IT系统集成业相关工作经验;
2、熟悉IT主流软硬件产品,以及外资制造型企业IT系统基础架构;
3、了解虚拟化技术,对VMware/hyper-V虚拟化产品有使用或者维护经验;
4、了解数据保护的重要性,了解主流备份、容灾和数据安全产品,如Veeam BR、Veritas Backup Exec、netbackup等;
5、了解主流存储协议,对EMC和Netapp等厂商存储产品有安装或者配置经验;
6、具有熟练的文档编写能力,能够编写项目的实施交付文档。熟悉Excel/word/powerpoint/visio/project办公软件;
7、为人踏实诚恳、能够吃苦耐劳、有团队合作精神,有强烈的求知欲望,热爱IT行业;
8、计算机相关教育背景,对服务器、存储、网络基础知识较为熟悉;
电商岗位职责
1.负责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开通阿里巴巴、亚马逊、Ebay等渠道,制定销售战略、销售计划及量化销售目标;
2.负责组建阿里巴巴、亚马逊等团队并对整体运营管理。制定月,季度,年度销售目标,带领团队达到销售目标;同时保证账号健康发展;
3.负责制定产品营销活动策划,并对营销活动的实施进行调研、分析、预测、推广手段设计及效果评估等;
4.负责收集、分析市场、产品情报及竞争对手状况,并制定实施相应措施;
5.负责处理客户问题,包括售前咨询、售后维护以及妥善处理各种争议、投诉;
6.负责学习研究平台政策,及时作出应对计划;研究和尝试各种外贸营销手段以提高产品的排名和成交率;
7.负责销售团队建设,帮助建立、补充、发展、培养销售队伍,负责新员工的管理培训工作;
8.有效整合公司的内、外部资源,通过合理的运营,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
审计经理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
职责:
1、 负责公司内外网的构建、运行维护、网络管理、服务器维护、操作系统和基础软件维护,管理日常监控工作,负责运维故障应急处理,以及运维流程改进;
2、 负责与外部合作公司的对接,对合作项目进行全面的管理和运作;
3、 负责各部门日常的IT类技术支持;完成整个公司相关信息化设备、软件及网络维护和管理工作;
4、 负责公司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和实施,负责公司网络安全的管理建设工作;负责公司信息系统的架构设计,保证系统设计合理,满足业务发展需求;负责信息化项目的需求分析、数据库整合等工作;
5、 负责与公司各部门沟通,拟定各类业务流程制度; 参与各类新系统业务流程制度调研、拟定;
7、 IT部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公司IT管理体系,协助、指导并维护IT系统战略与操作规划,监督与IT相关的制度执行;
8、 指导IT部门员工完善OA、ERP系统维护、硬件管理、运维服务、信息安全等工作;
任职条件: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和挑战,作风干练,事业心强,敬业务实;
4、 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计划与执行、项目推进及谈判能力。
质量主管工作职责归纳
1、在运营过程中开发和实施质量控制管理体系, 包括程序和作业文件的编制;
2、负责产品质量过程控制,协调解决产品质量问题;
3、负责管理团队,组织团队对质量事故进行分析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4、了解客户的政策和程序,根据客户需求正确执行;
5、利用管理手段对工艺进行持续性的改善活动;
6、执行诊断、故障排除、分析和使用质量工具和统计技术;
7、对团队成员进行培训,包括产品、工艺及质量工具;
8、提供新产品的质量介绍,APQP、PPAP文件。
IT经理主要的工作内容
职责:
1. 负责公司信息化系统的规划、实施与维护;
2. 负责管理并提升公司的网络和通讯系统,负责信息化建设(包括总部与分公司之间的局域网互通、虚拟化平台搭建、基于域的IT策略实施等);
3. 负责公司资产管理工作包括网络设备、服务器、软件许可、办公电脑、打印机在内的资产管理工作。
任职要求:
1. 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 3年以上乙方ERP(SAP)、MES实施和开发经验;
3. 3年以上甲方IT部门管理经验,有公司信息化架构设计能力和对具体系统的技术判断能力;
4. 了解并具备网站总体开发建设能力;
5. 了解计算机系统结构及软硬件管理, 服务器操作系统管理及计算机网络管理技术。了解Fortinet、Cisco、Barracuda、H3C、Dell等常规品牌的网络、WLAN、服务器、存储等设备,熟悉VMware、Windows域、Exchange等常用基础应用系统;
6. 较强的中英文沟通能力;
辅料采购员的岗位职责
1.了解和掌握新采购的商品的名称、规格、型号、特点、产地、进价、售价、销售和行情等情况。
2.了解和掌握商业行情、市场信息及营销情况,掌握本酒店的客情状况,按商品销售的特点和规律进行采购。
3.采购高档、名牌商品要按计划进货,做到既不积压,又不脱销,供销对路。
4.根据门市的营销情况有计划地进行采购和进货,保证供销。
5.要与供货单位保持良好的贸易关系,讲究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不索贿受贿,不以次充好。
6.采购的形式有两种:一是购销,二是代销,在采购业务活动中,能够代销的最好不要购销。
7.采购的货款也有两种:一是人民币付款,二是外汇付款,在采购业务活动中能用人民币付款的最好不要用外汇付款。
8.客户要求对畅销的商品以购销的形式,或要用外汇付款时,要按购销协议办理有关手续。
9.在进行大宗商品订购时必须有经理和财会人员一起参加洽谈,签订协议,并严格按协议执行,讲究信誉。
10.进货后,要按物品的毛利率,根据进价决定售价,但对不同的物品可根据它们的销售情况和毛利率、品质下浮或上浮。
店面管理制度
店长:负责整个店面的营运管理、包括店面物品陈列、店面卫生、店面办公设备、店面产品及店面人员管理
导购:负责顾客解说产品并促成成交,店面清洁和店面陈列。导购的直接上司是店长,故相关的店面技术及销售都必须服从店长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1、店员的职业素质:爱岗敬业、严以律己、以诚待人、积极工作的心态、创造
性思维、持续学习(不达标的一项3分)
2、店面人员的文明规范:着装整齐、大方得体、佩戴胸牌语言文明、行为规范、
克以奉公、诚实待人、乐于奉献、实现价值(不达标的一项3分)
3、店面人员的仪容仪表:头发:干净无异味、不飘然异色、不留怪发型、手:
无过多首饰、无染指甲,着装:服装统一、要求干净、整齐、无掉扣开线处,站立:上身稳定、双手安放两侧、不要背着双手也不要双手抱在胸前插入裤袋,身子不要测斜、坐姿端庄、不能翘二郎腿(不达标的一项3分)
4、所有员工早上必须9点上班、9:05由店长主持晨会、分工当天的工作安排、
注意事项(没按时完成一项3分)
5、9:15打扫卫生、检查办公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行(没按时完成的一项3分) 6、17:10开始写当天的工作日志、17:20开始整理店面、17:30下班(没按时完
成的一项3分)
7、延时、拖拉、没有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扣分3分并根据公司损失尽心赔偿)
8、严守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岗(前一项3分、缺岗10分)
9、上班时间不干私活、不吃零食、不打瞌睡(每次考核一项3分)
10、严禁上班时间聚众聊天、无所事事、不得随意带来亲戚朋友走访。离岗超过十分钟以上到30分以内像预告通知、30分钟以上到3小时需向店长请假、半天以上到一天请假需向店长书面请假并由经理同意(每次考核一项3分)
11、同事之间团结奋进、不得相互排斥、造谣,不拉帮结对、分帮派(每次考核一项3分)
12、接待客户要热情、礼貌、积极、不卑不亢。(每次考核一项3分)
13、严禁当着客户发牢骚、对客户评头论足、指指点点、不得怠慢客户(每次考核一项3分)
备注:所有人员必须执行上述规定、违反一次扣除考核相关分、店长负责执行、经理助理进行监督、发现店长监督不善、扣除店长双倍考核分。所有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设备管理制度综合
1、交接班制度是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必须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2、接班人员应提前十五分钟进入施工现场,了解工作内容及工作环境,并对设备进行检查,认真查阅运行日志,询问当班人员设备的运行情况。
3、交班者应主动向接班者介绍设备运行情况,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隐瞒,否则发生事故由交班者承担。
4、接班者在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由交班者处理,如接班者愿意接受处理,可由接班者接班后继续处理,一时处理不好的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作详细说明并报告上级相关领导。
5、接班者不得扳弄不属于检查范围内的设备。
6、在开、停机和处理事故以及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接班者应主动离开现场,如交班者邀请接班人员帮助处理事故和操作,在接班者愿意下可以协助交班者处理。
7、交班者在交班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运行日志、工具等物品摆放整齐以便接班人员的查验。
8、交班者应在双方签字后离开作业现场。
9、机械动力设备履历书、机械设备司机手册、司机交接班记录必须及时如实填写。
定期检查制度
1、工区日常检查:工区现场旁站员、专职安全员、物资设备部、工区总工程师、工区长根据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分工,对本项目施工过程中设备实施日常检查考核。
2、根据工区自身情况,组织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并进行考核。帮助整改设备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升工区设备管理能力。
3、工区日常检查:
(1)工区施工现场旁站人员每天跟班作业,对现场施工设备实施24小时不间断检查,检查及整改结果记入当班旁站员记录。
(2) 工区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本工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行不定时随机检查,检查及整改情况记入安全质量检查整改记录本。
(3)物资设备部每周至少全面检查一次,检查情况记入设备检查记录。
(4)工区长每半月必须组织本工区各作业班设备安全管理进行一次检查考核评比,按检查考核结果实施工区奖罚规定。
4、安全检查整改的要求
(1)每次机械设备检查考核后要召开总结会议,会议上公布检查总结和检查发现问题,参加人员要签到。
(2)在机械设备检查中发现好的典型事例,要及时给予表扬奖励,总结推广,以点带面。
(3)对查出的事故苗头或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填发《设备安全监察通知书》或《安全监察指令书》,做到边查边改,做好跟踪验证。
(4)如果各级安全监察人员在检查中该说未说,该改未改,工作不细致、不全面,今后凡发生事故,均要追究到个人。
5、项目部每周不少于三次,对施工现场设备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以文件形式发到邮箱,并督促工区整改,并根据整改情况复检。
6、项目部每晚夜间巡查,对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抽查。
公司物资放行管理规定范文
第三章 执 业
第二十条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者多项资质的单位,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
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应当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
第二十一条 注册建造师的具体执业范围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执行。
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注册建造师可以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或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咨询,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的签字盖章。
第二十三条 注册建造师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应当达到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 注册建造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使用注册建造师名称;
(二)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三)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四)保管和使用本人注册证书、执业印章;
(五)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
(六)接受继续教育;
(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八)对侵犯本利的行为进行申述。
第二十五条 注册建造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二)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三)保证执业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接受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执业水准;
(五)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等秘密;
(六)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七)协助注册管理机关完成相关工作。
第二十六条 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
(二)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
(三)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
(四)签署有虚假记载等不合格的文件;
(五)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
(六)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七)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八)超出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九) 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告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告知本行政区域内市、县、市辖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人员出示注册证书;
(二)要求被检查人员所在聘用单位提供有关人员签署的文件及相关业务文档;
(三)就有关问题询问签署文件的人员;
(四)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及工程标准规范的行为。
第三十条 注册建造师违法从事相关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告知注册机关;依法应当撤销注册的,应当将违法事实、处理建议及有关材料报注册机关。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机关依据职权或者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可以撤销注册建造师的注册:
(一)注册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四)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的,应当予以撤销。
第三十二条 注册建造师及其聘用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向注册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
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应当包括注册建造师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注册建造师的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
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
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结合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有效控制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学校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使用状况,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 学校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 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财务的副校级领导协助校长管理学校财务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校长对财务工作的领导职责:领导本校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
第六条 学校单独设立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是学校唯一的一级财务机构,在校长和分管财务副校级领导的领导下,履行学校财务管理职责。
计划财务处的工作职责: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计划财务处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计划财务处是学校管理职能部门之一,财务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与各个职能部门有着密切的联系。各个职能部门所发生的与价值有关的经济业务需要通过会计核算来反映和监督,会计核算上的部份原始资料要通过各个职能部门提供,而且计划财务处和各个职能部门均肩负着互相及时反馈信息的职责,因此计划财务处与学校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促进。
会计核算的组织形式:学校的会计工作集中在计划财务处。学校内部各部门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只负责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对原始凭证根据需要作必要的汇总,定期将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汇总表送交学校财会部门,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并据以编制记帐凭证,然后根据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登记总帐和明细帐,再定期编制会计报表。
第七条 学校计划财务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专职财会人员并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财会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财会人员的调入、调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任免或者撤换,应当由学校计划财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第八条学校直属二级独立核算单位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所属行业的会计制度、规则准则,参照国家、省市、行业和学校相关规定和相应办法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学校其他非独立法人单位或部门不得设置二级财务机构。财务确需开展单独核算的,由计划财务处委派会计人员。委派人员的编制、考核归计划财务处统一管理,委派人员的工资、绩效和福利由学校承担,委派人员的相关经费在受派单位的成本费用、收益分配中考核并体现。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九条学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是学校年度内所要完成的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的货币表现,是学校日常组织收入和控制支出的依据。
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十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平衡、分级编制、责权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执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学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收入预算编制坚持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
第十二条学校计划财务处提出预算建议方案,经学校审议通过后报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方案再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预算执行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者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高等学校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收入预算调整后,应相应调整支出预算。
第十四条 决算是指学校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准确、及时地编制年度决算,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规范决算管理工作、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七条 学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
1.财政教育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教育拨款。
2.财政科研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科研拨款。
3.财政其他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本条上述拨款范围以外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即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
1.教育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学生个人或者单位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考试考务费、培训费和其他教育事业收入。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教育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学校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教育事业收入。
2.科研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化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等取得的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不包括按照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即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八条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十九条 学校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二十条 学校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学校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经营支出,即学校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学校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各项经营支出应当与其经营收入相配比。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二十六条 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六章 结转和结余管理
第二十七条 结转和结余是指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学校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二十八条 学校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学校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学校以后年度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七章 专用基金管理
第三十一条 专用基金是指学校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三十二条 专用基金包括:
(一)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学校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二)学生奖助基金,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事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事业支出的相关科目中列支,用于学生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的资金。
(三)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其他专用资金。
第三十三条 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八章 资产管理
第三十四条 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三十五条 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十六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前款所称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
第三十七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第三十八条 学校对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残值。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规范管理。
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动植物等,不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不计入学校支出。
第三十九条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照规定处理。
学校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 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
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程竣工验收、资产交付使用和财务决算。
第四十一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学校通过外购、自行开发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应当合理计价,及时入账。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计入事业支出。
第四十二条 学校应当对无形资产在其使用期限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对于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摊销办法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无形资产摊销不计入学校支出。
第四十三条 对外投资是指学校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进行的投资。
学校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有关审批程序。
学校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
第四十四条 学校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学校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四十五条 学校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学校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四十六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第九章 负债管理
第四十七条 负债是指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四十八条 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及预收款项、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借入款项是指学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各类款项。
应付及预收款项包括学校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款项。
应缴款项包括学校收取的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代管款项是指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
第四十九条 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五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具体审批办法由学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第十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五十一条 学校应当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
第五十二条 成本核算是指按照相关核算对象和核算方法,对学校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计算。
第五十三条 费用是学校为完成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而发生的当期资产耗费和损失。
第五十四条学校应当在支出管理基础上,将效益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计入当期费用;将效益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按照有关规定,以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形式分期计入费用。
第五十五条 费用按照其用途归集,主要包括:教育费用、科研费用、管理费用、离退休费用和其他费用。
教育费用是指学校在教学、教辅、学生事务和其他教育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科研费用是指学校为完成所承担的科研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学校为完成行政管理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校级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学校统一负担的工会经费、诉讼费、中介费、印花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等。
离退休费用是指学校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方面的各项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学校无法归属到本条上述费用中的其他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对附属单位的补助、上缴上级支出、财务费用、捐赠支出等。
第五十六条 学校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一定原则和标准合理分摊。
第五十七条 学校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逐步细化成本核算,开展学校、院系和专业的教育总成本和生均成本等核算工作。科研活动成本的核算应当细化到科研项目。
学校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后,应当建立成本费用与相关支出的核对机制,以及成本费用分析报告制度。
第十一章 财务清算
第五十八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学校发生划转、撤销、合并、分立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五十九条学校财务清算,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六十条 学校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学校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二)学校撤销的,全部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三)学校合并的,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四)学校分立的,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分立后的学校,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第十二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六十一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学校应当定期向各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六十二条 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第六十三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学校收入及其支出、结转、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投资、绩效评价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四条 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科学设置财务分析指标,开展财务分析工作。
财务分析指标主要包括反映学校预算管理、财务风险管理、支出结构、财务发展能力等方面的指标(财务分析指标见附表)。
第十三章 财务监督
第六十五条 学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预算编制、财务报告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均衡性;
(二)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结转和结余的管理情况;
(四)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
(五)负债的合规性和风险程度;
(六)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纠正。
第六十六条 学校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第六十七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第六十八条 学校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六十九条 学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应当执行本制度。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条 学校应当根据本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报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七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起施行。
广告业务员的岗位职责
工作职责:
1. 负责完成公司规定的销售指标,负责公司电视媒体的前期客户开发工作及媒体广告的销售工作;
2. 负责调查广告市场的发展方向和趋势,根据市场的方向和趋势对广告的销售作出战略决策;
3. 负责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和广告合作事项的确定,监督广告事项的如期进行,跟进广告合作事项的后期工作;
4. 负责收集广告客户的意见和建议,对公司的销售策略、广告、售后服务、产品的研发和销售作出相关的建议;
5. 及时了解客户媒体需求,了解客户状态,为客户提供适当的广告策划方案,保持客户的持续沟通;
6. 负责认真执行公司销售管理规定和实施方案,不断提高业务销售水平;
7. 负责填写有关销售表格,作出销售分析和总结报告。对销售的广告业务要有后期的分析和总结。
任职要求:
大专及以上学历,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市场营广告策划、市场营销、广告传播相关等专业优先;
对广告传媒行业有一定的了解,个人要富有全局意识,应有良好的市场拓展及媒介渠道开发能力。
3.个人与客户在交谈时要有较强的文字功底与沟通能力,在一个人的情况下也能独立完成各种文案撰写,并且熟练操WORD、EXCEL、PPT等电脑应用软件的操作。
4.工作时能够为人员组织和指导市场调研,面对工作具备先进的营销理念、较强的市场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
工作中要服从管理与调配,勤奋上进、自信乐观,精益求精的工作精神及良好的敬业精神及团队合作精神。
前台工作岗位职责内容
1、向广大妇女宣传妇联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领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社区的三个文明建设。
2、制定街道妇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上传下达工作信息,掌握各妇代会服务站工作,活动进展情况,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
4、负责向妇联汇报,沟通工作情况,督促检查各服务站工作开展。
5、负责培养和选树下岗工及志愿者个人和集体的先进典型总结工作。
6、为妇女儿童办好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7、开展“三八”红旗手(集体)和“五好”家庭活动。
8、配合有关部门对妇女进行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的宣传教育工作。
9、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家庭、及争创双合格”
房地产公司销售经理的岗位职责及注意事项
1、开发公司重点目标客户;
2、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
3、开发、维护重点客户,维持与重点客户的长期、良好关系;
4、按照销售计划与目标,严格执行。
5、负责重点行业大客户和潜在大客户的开发、拓展、维护、销售工作
6、负责重点客户的沟通、谈判、签约及回访、维护工作,分析客户需求
7、能够独立面对并服务重点客户的项目直接决策人或高管人员
8、挖掘与重点客户的长期深度合作商业机会,保持与重点客户良好且长期的关系
9、不断挖掘客户潜在价值,以达成客户与公司间___价值的合作方式
借条根据最新法律规定拟定
借条
因__________,今借到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以转账方式出借的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圆整)。借期_____(月/年),月利率_____%,上述借款定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期时还本付息。逾期未还,则按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计付逾期利息。
如借款人未按上述既定时间还本付息,出借人为维护权益向借款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险费、交通费等)均由借款人承担。
对于因借款引起的纠纷,双方确认司法机关可以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送达诉讼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出借人确认以下任何方式均可送达:
1、手机短信送达
送达手机号:__________,手机号持有人:_______________。
2、电子邮件送达
电子邮箱为:__________,邮箱持有人:_______________。
3、邮寄送达
邮寄地址: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确认以下任何方式均可送达:
1、手机短信送达
送达手机号:__________,手机号持有人:_______________。
2、电子邮件送达
电子邮箱为:_______________,邮箱持有人:_______________。
3、邮寄送达
邮寄地址:____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共同确认:上述送达方式及送达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以及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同时双方保证送达地址准确、有效,如提供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借款人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