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安置房承租合同
全文共 3133 字
+ 加入清单发包人:(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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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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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乙方承包甲方 室内装修工程与施工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书如下:
装修项目:
具体如下:
装修地点:
装修方式:本项目装修采取乙方包施工、材料、沙发、灯饰全包干方式,包干内容主要有: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效果图、施工图以及乙方报价清单等进行施工。
如因施工图纸表达不清晰或不合理,乙方应该与甲方充分沟通协商,并取得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包施工及管理:乙方对本项目装修施工实行一次性包工、包料、包沙发、包灯饰、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施工水电费与管理费,包各项保险费与应缴税费等一切有关事宜与费用。
乙方在施工中涉及的任何工程质量与施工人员及机械的安全事故、管理事宜与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乙方工程收入应缴交的有关税金和管理费,均由乙方自行担负。
装修工期:本项目设计装修工期定为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具体时间以乙方进场时间开始计算。该工期届满时,乙方须保质保量完成施工,将样板房交付甲方使用(乙方如超期交付使用每天支付人民币壹万元整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装修施工质量要求:
本项目主要装修材料的质量要求是:材料品牌产品、材质、颜色与甲方共同协商确定,用料、相关工艺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的详细说明选材和施工,材料的选择确定须经甲方书面认可。
本项目建设装修的质量要求是:严格按照经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图纸和作法说明、设计变更通知等组织施工;操作规程全部符合《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的要求,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的指标,装修效果使甲方满意为止。
本项目整体效果及质量标准是:应在总造价的基础上,将利润控制在不超过10%的范围,以达到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本工程。总体效果和质量要高于现有宝安中心区在售楼盘的电梯大堂标准。
本项目的免费保修期为壹年。免费保修期自本项目装修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装修费用
采取一次性造价包干的方式,甲方应付给乙方的本项目室内装修施工费用(详见附件工程报价清单)等,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为 元/㎡计算,即折后总额为一次性包干总价人民币 元整 (¥ 元),结算时不再增加调整工程造价。如乙方没有按照工程报价清单的工程量施工,未施工部分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工程报价清单如数扣除。
装修的具体项目详见经双方确认的有关施工图纸、工程报价清单。费用总额的确定为双方充分协商的最终结果,对于核算中可能存在的漏算、错算、少算等因素均已全部考虑在内。乙方所提供的工程报价清单,仅供签合同时给甲方参考,总之该项目的承包价应做到项目达到甲方满意为止。如果乙方提供的工程报价清单不能满足该项目的需要,不够部分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超出实际施工工程量,甲方有权如数照扣。除非甲方对装修项目再作重大变更(重大变更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否则甲方不予认可增加),否则对装修费用不再作任何增加调整,包括施工中对个别项目的局部修改和验收中可能出现的返工现象等,均由乙方在本合同装修费用总额内处理。
付款方法
乙方按本合同书规定的要求施工时,甲方分四期按下列方式支付本项目装修费用;
第一期:乙方施工人员和施工材料进场、完成装修总工程量的30%后,甲方付给乙方本项目装修费用总额的20%,
第二期:乙方施工完成装修总工程量的60%后,甲方再次付给乙方本项目装修费用总额的25%, :
第三期:乙方施工完成装修总工程量的80%后,甲方再付给乙方本项目装修费用总额的25%,:
第四期:样板房室内装修完工且所有家私配饰及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后,甲方7天内支付本项目装修费用总额的25%,即人民币 ;预留数额为装修费总额5%的质量保证金人民币: ,在一年质保期满后付予乙方。
双方责任
甲方:
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接头。
按时支付装修费用,否则逾期10天后,每天支付欠费数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乙方:
严格按照经甲方审定的施工图纸、作法说明和原材料等级与规格、建设项目质量要求等组织施工。在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定、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等。及时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及时向甲方说明施工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寻求解决。服从甲方、甲方委托的设计单位对样板房装修的修改意见,否则,若装修项目质量不合格,在工期允许的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立即返工并按期竣工;在工期不允许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不付予乙方任何费用;乙方须无条件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装修费用,并付给甲方等于该费用两倍金额的违约金。
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有本项目装修施工交付甲方使用。若出现不按期开工或中途擅自停工,造成延误项目竣工、推迟使用的现象时,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本合同,不付予乙方任何费用;乙方须无条件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装修费用,并付给甲方等于该费用两倍金额的违约金。乙方不按期开工或中途擅自停工的,甲方有权另请其他工程队施工,其他工程队施工的成本高于本合同造价的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负责。
遵守有关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的建筑物、环境绿化、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否则担负相应的责任。
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施工场地或附属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否则担负相关责任。
及时通知甲方参加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的检查验收。若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不合格,须无条件返工,返工费用乙方自负,并不得延迟装修工期,按合同期限竣工。如因此延误工期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承担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
及时通知甲方参加装修项目的竣工验收。装修项目竣工后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装修项目成品进行保护,否则如有任何毁损灭失均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乙方在工程中的材料应按甲方认可的材料样板提供,如有材料代用,应经甲方书面同意,费用增加由乙方承担,如有工期损失不预顺延。
乙方在施工现场须做广告宣传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工程竣工后乙方提供1套完整的竣工图及光盘。
工程竣工验收及标准
工程竣工后2天内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期为三天,由双方派代表到工程现场验收。验收以合同附件,工程附图所载明的质量及技术标准进行,同时提供相关主材合格证书。经验收合格,则由甲方当即签发验收合格证书给乙方,乙方则应立即清理并退出工程现场,将工程交付甲方使用。如验收不合格,则由乙方负责立即修理、更换或重做,所需时间计入合同工期。
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壹年,自工程验收合格后正式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如出现工程质量乙方责任问题,在不影响甲方正常营业和使用的前提下,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并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到场维修。如乙方不维修或维修不当,甲方有权自行维修,但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质量保证金里扣除。
十一、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或签订有关补充协议处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相同的效力。若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书或有关协议发生纠纷无法协商解决的,可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起诉。
经双方确认的与本项目建设装修有关的设计图纸、作法说明、设备清单、设计变更通知和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文件是本合同书的附件,与本合同书具有相同的效力。
本合同书原件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
施工图纸
工程报价清单
甲方:
签字盖章:
时间:
乙方:
签字盖章: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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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购买商品房合同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买受人为一人时其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
买受人为两人以上的,其共有情况为【共同共有】【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的约定份额具体为: 。
(以上买受人的共有情况将作为办理房屋登记的共有情况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出让 方式取得位于 、不动产权证号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单元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规划用途为 ,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暂定名】【现定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施工许可证号为 。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销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阳朔县房地产管理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现房销售许可证为: 。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 【栋】 【单元】 【层】 号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 住宅_,属 _结构,层高为 米,建筑层数地上 层,地下 层。有 个阳台,阳台为【非封闭式】【封闭式】【无】。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最终数据以开发报建数据为准。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2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1、按建筑面积计价,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 元,总价款(小写) ¥ × 元,(大写) × 仟 × 佰 × 拾 × 万 × 仟 × 佰 ×_ 拾 × 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
总价款(小写)¥ 元,(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小写)¥ × 元,(大写 × 仟 × 佰 × 拾 × 万 × 仟 × 佰 × 拾 × 元整。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该商品房交付时,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公示房屋登记机构备案的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并向买受人提供该商品房的面积实测数据(以下简称实测面积)。实测面积与第三条载明的预测面积发生误差的,双方同意按照第 3 种方式处理。
1、根据第四条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 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 3% 以内 ( 含 3%) 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 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 3% 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 / 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在 3% 以内 ( 含 3%) 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 3% 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 3% 以内 ( 含 3%) 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 3% 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房屋实际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合同约定面积×100%
2、按套(单元或者幢)计价的,出卖人承诺在房屋平面图中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该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
此 栏 空 白
3、双方自行约定:
(1)该商品房单价不变,出卖人和买受人按照产权登记面积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多退少补,互不计息;
(2)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面积处理按上述约定执行。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全部房价款计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2、分期付款:买受人共分 期付款,首付款计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应于签订本合同时付清,第二期房价款计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应于 年 月 日前付清,第三期房款计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应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3、贷款付款:买受人于签定本合同之日起支付总金额的 %及以上首付款,计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余款计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以【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方式支付至出卖人账户。(具体约定详见附件五)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1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90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3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5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4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此 栏 空 白 。
第八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规定,将取得符合下列第 1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90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因不可抗力(含异常天气、异常地质状况、政府或公用事业部门行为、公共垄断、自然灾害、战争、暴乱等)或突发性社会事件(如罢工、静坐、游行示威等)或买受人逾期付款等原因;
3、因国家、地方重大政治、经济政策实施,或国家、地方有关法令、规范性文件等实施导致工期、开发进度、验收等受到影响的;
4、因政府有关部门调整规划、临时限制行为导致工期受到影响的,或停水、停电导致停工的(以有关部门文件、通知或报纸刊登的相关预告、通知或监理单位的施工记录为准);
5、因气候异常停工的(以监理单位的施工记录为准);其他按国家或地方政策法规或规章规定可以顺延施工工期的情形出现的。
因上述原因使出卖人可能延期交楼或延期办理产权证的,出卖人应在上述事件发生后九十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并向买受人提供相关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如报纸、政府部门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资料、催缴通知等)。对因上述原因而发生延期交房或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出卖人有权相应顺延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1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90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3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4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此 栏 空 白 。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__空白 ;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因以上变更导致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的,该商品房单价不变,并按变更后的实际面积计算房款及其他税费,合同其他条款不变。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详见附件 。
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此 栏 空 白 。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的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2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未达到约定标准部分,由出卖人继续施工直至达到约定标准。
3. 空白 。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交房之日水通、电通 ;
2.空白 ;
3.空白 ;
4.空白 ;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出卖人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满足买受人正常使用要求,并至少提供临时用水用电。;
2.空白 ;
第十五条 房屋登记。
一、预告登记
(一)出卖人与买受人共同申请预告登记,双方约定于【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签订】之日起 90 日内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出卖人未按约定申请预告登记的,买受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二)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的预告登记为可选项。
二、初始登记、转移登记
(一)出卖人承诺于 年 月 日前,办结该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并通知买受人。
(二)出卖人不能在前款约定期限内办结该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手续,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约定分别处理:
1、约定日期起 90 日内,出卖人应办结该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手续,按已付房价款的 0.1% 承担违约责任;
2、约定日期起 90 日以后,出卖人仍不能办结该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手续,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3 项处理:
×(1)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后协助买受人办理退房手续,买受人办理完退房手续后,出卖人在 30 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款,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2)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自约定日期至办结该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手续之日止,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_空白_的违约金。
√(3)买受人退房的,应在本条约定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出卖人书面提出,出卖人在收到买受人书面通知后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款无息退还买受人,并按已付房款的1%赔偿买受人损失。若买受人不退房的,逾期在3至6个月内的,出卖人按已付房款的0.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超过6个月的,出卖人按已付房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三)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2 种方式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1、双方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2、买受人同意由出卖方指定代理人全权代理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第十六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此 栏 空 白 。
第十七条 共有权益的认定:
买受人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买卖双方对共有权益的认定如下:
1、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屋面使用权归该楼宇业主所有;
2、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外墙面使用权归该楼宇业主所有;
3、物业服务用房归全体业主所有;
4、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5、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6、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
结构部分归全体业主共有。
第十八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住宅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1种方式解决:
√1、提交 桂林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 贰 _份,买受人 壹 _份,阳朔县房地产管理所
壹 份,不动产局 壹 份,按揭银行 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阳朔县房地产管理所 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_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阳朔县 签于 阳朔县
经办人:
审核人:
财 务:
商品房购房合同范本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道________小区拆迁安置房________栋________室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_元整的价款出售给乙方。乙方首付人民币________元整需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给甲方____________,余款分期按月支付,每月人民币为________元,需于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____月壹年内付清,每个月的支付期限为月底的最后一天。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___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乙方交付首付款后年内甲方和村委会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生效之日,甲方和村委会保证乙方享有居住权利和使用权并通电通水,甲方保证签订合同之前该房屋与任何个人和组织没有债务和利益纠纷,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或《出租合同》;
六、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甲方应当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收到乙方的首付房款即时将房屋的钥匙交给乙方确保其居住权和使用权,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___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元。
3、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___%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4、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5、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6、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年内,产权证和土地证因为甲方的原因不能办理,甲方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后,土地证和产权证因为甲方的原因仍然不能办理,每逾期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7、如果因为本合同第五条的原因,造成乙方损失或不能居住的,甲方必须向乙方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人民币为元,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后,侵权仍在继续的,每逾期___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___元。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起诉或仲裁。
八、本合同自乙方支付首付款给甲方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见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见证人: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规2025商品房购房合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_________区/市(县)_________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进行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土地用途为:_________。
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造《_________》【暂定名】【现定名】商品房,主体建筑物的建筑结构为_________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_________层,地下层数为_________层。
乙方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现房产权登记备案号为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购买_________路_________幢(号)_________层___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政府批准的规划用途为_________。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是【非封闭式】。
据甲方暂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建筑层高为_________米。
该房屋建筑设计及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2;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3;该房屋相关情况说明(抵押关系、资料关系、相邻关系及小区平面布局)见本合同附件4;该房屋《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书见本合同附件5。
第三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根据甲方暂测的房屋建筑面积,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四条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含附件3中装修、设备价格)是指该房屋和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的总价格。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除该房屋建筑面积的暂测与实测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变动。
第五条在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以青岛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甲方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按下列约定处理:
1、按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计算多退少补;
2、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过部分的房价款;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上述解除权时,必须在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之时或之前提出,否则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第六条签订本合同时,该房屋建设工程(形象进度)已建设到_________。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如期、足额将房款交付于甲方的预售款监管帐户(预收款监管机构:_________、帐户名称_________、帐号:_________)。预收款按政府规定监管使用。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附件1中约定明确。
第七条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额的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_____天后,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案追究乙方责任:
1、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_________%,甲方有权在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剩余房款退还给乙方。如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不足赔偿的,甲方有权追索。甲方如行使上述解除合同权的,应当自合同约定之乙方应交付房款期限届满止的3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没有通知或逾期通知的,视为放弃权利。
2、_________。
第八条签订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见附件2),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在获得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变更协议。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_________%违约金。
第九条 甲方不得擅自变更已经与乙方约定的小区平面布局(见附件4),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小区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如不能恢复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_________%违约金。
第十条甲方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将取得的商品房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以及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不可抗力发生时采取了适当救护措施,并在_________日内书面告知乙方的;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一条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期限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_____天,乙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案追究甲方责任:
1、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_________。
第十二条该房屋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甲方应在交付之日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房屋的手续。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会同甲方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交接。房屋交付的标志为_________。
在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出示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的证明文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同时,甲方应当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实测面积的有关资料。
甲方如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规定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所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未按期接收房屋,从甲方通知的乙方应当接收房屋之日起承担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并承担该房屋毁损灭失的全部风险;如果由此导致甲方承担其他连带责任,甲方除按照承担连带责任的实际损失进行追讨外,另可以按日追究乙方合同总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2、_________
第十三条 甲方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甲方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如因甲方的责任,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处理:
1、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_________。
甲方在产权登记中应当履行的义务成就的,应当向乙方发出办理产权登记的书面通知,自乙方接受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若乙方不履行其在办理产权登记中所应履行的义务,导致产权登记迟延办理或无法办理,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转移至乙方。如乙方未按约定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乙方接收催告书后,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约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至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甲方保证在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时该房屋没有甲方设定的抵押权,也不存在其它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房屋交付后出现与甲方保证不相一致的情况,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赔偿乙方。
第十六条甲方交付的该房屋系验收合格的房屋。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3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_________倍给予补偿。如主体结构不符合本合同附件3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赔偿乙方。
双方商定对标准的认定产生争议时,应当共同委托本市(或者国内)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一方向另一方发出共同检测的书面意见后_________日内,另一方不作答复的,视为同意对方可以单独委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同意该机构做出的书面鉴定意见。
第十七条该房屋交付后,房屋权属证明办妥前,乙方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第十六条第二款的方式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赔偿乙方。
第十八条乙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起_________天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全部退还乙方,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_________%,在退还房价款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所称已支付的房价款是包括乙方直接支付的和通过贷款方式支付的房价款。
第十九条自该房屋验收交接之日起,甲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保修范围和保修期由甲乙双方参照国务院颁布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之规定,在本合同附件5中约定。
第二十条甲方已选聘_________物业公司对该房屋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并与其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见附件五)。因该房屋规划用途为_________用房,甲乙双方已签订了《_________使用公约》(见附件5)。
第二十一条乙方购买的房屋及其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自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甲方与_________订的编号为_________的_________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中约定的(本合同甲方的)与该房屋相关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转移给乙方。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项下乙方享有的权益(房屋期权),乙方可以依法转让、抵押。乙方依法行使上述权利时,甲方应予协助。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他任何联系,必须采用用书面形式,且首先采用直接送达方式送达,直接送达不能、或者另一方在省外、国外的可采用挂号邮寄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于另一方签收时视为已送达;如以挂号邮寄的方式,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戳为准)第_________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若邮件被退回的,可以使用我国法律所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
第二十四条 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的补充条款、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与正文条款不相一致的,以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的正文、补充条款、附件以及补充协议中的填空部分,手写体与铅印或者固定格式(如图章条款)不相一致的,以手写体为准。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变更协议进行约定。
第二十六条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要求索赔。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商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由甲方负责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本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若甲方逾期不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登记备案后,如发生协议解除本合同的事实时,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天内双方持解除合同的书面文件到_________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本合同登记备案的手续。
第二十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向_________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本合同登记备案情况注记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本合同,已予登记备案。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房地产交易管理所(章)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1: 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附件2: 该房屋建筑设计及平面图 附件3: 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 附件4:该房屋相关情况(抵押、租赁、相邻及小区平面局) 附件5: 该房屋《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书 补充条款:_________房屋交接书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乙双方对_________室(_________车位)进行验收交接,双方确认: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房屋为_________室(_________车位)。该房屋的实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分摊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实测建筑面积的测绘机构为青岛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认定的_________。
2、该房屋的总房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乙方已付清全部房价款/乙方已付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甲方已开具发票/收据给乙方。
3、本交接书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买卖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
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国籍: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联系电话: __【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联系电话: __
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 、编号为_______ 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为___________ 。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 【暂定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 。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
批准机关为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 【预售商品房】(以下简称该
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经 规划部门批准,见本合同附件
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该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
项目中的:第____ 【幢】____ 【座】___ 【单元】____ 【层】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_ ,属 ____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 层,地下___ 层。
该商品房阳台封闭式的___ 个,非封闭式的___ 个。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___ 平方米,其中____,套内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__________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买受人在签订本买卖合同时,应与出卖人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该商品房属预售,按【套】【整层】出售,按【套内】【整层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 元,总金额( 币)______________
2、该商品房属预售,按整幢出售,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
房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 元,总金额(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该商品房属现房,按【套】【整层】【整幢】出售,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本条款适用于商品房预售,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合同约定计价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计价面积发生差异(含误差,下同),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差异值为士0.6%以内(含本数)的,买卖双方不作任何补偿;
2、差异值为士0.6%以上(不含本数)至士3%以内(含本
数)的,买卖双方按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多退少补;
3、差异值超过土3%以上(不含本数)的,买受人可选择多退少补或退回所购商品房。选择退房的,出卖人应在买受人书面提出退房申请的30日内退回已收的全部购房款及利息(以付款日起至退款日上为期,以退款日同期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计价面积,面积差异百分比= x100%合同约定计价面积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___ 种方式付款:
l、一次性付款
2、 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买受人应按以上约定的付款方式,将商品房预售款直接存入该商品房项目预售款专用帐户,开户银行为 ,专用帐户为 。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向出卖人换领交款收据。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八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
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种方式
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____ 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目,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___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_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 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该商品房预售后,出卖人不得擅自变更该商品房项目的规划、设计。确需变更的,出卖人应书面征得买受人同意。不同意变更的买受人可要求终止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在受买人提出终止合同申请的30日内退回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以付款日起至退款日止为期,以退款日同期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
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干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
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关干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 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贵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七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
2.该商品房所在楼字的外墙面使用权;
第十八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使用,
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____页,一式 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__ 份,买受人 __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__________ 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签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___年___ 月___ 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用地依据及商品房坐落位置
甲方以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__。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地块规划用途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甲方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______,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_________,属________结构,建筑层数为_________层。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
本房屋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层_________室,施工进度情况参照由甲方提供的照片;房屋所在楼房共有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层,乙方所购房屋以自然习惯计数处于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层,朝向为_________,房屋结构为_________,房屋用途为_________。
第二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乙方有权退房。
乙方退房的,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乙方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乙方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甲方承担,产权归乙方。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甲方返还乙方;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甲方双倍返还乙方。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三条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_________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乙方付款在三十天内退回。
第四条 价格与费用
甲方与乙方约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为(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上述房价款外,甲方依据有关规定收取下列税费:
1.代收_________,计(币)_________元整;
2.代收_________,计(币)_________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代收税费合计(币)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 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
该商品房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房价款和代政府收取的税费可作相应调整:
1.由于该商品房属于政府定价的预售商品房,有权批准单位最后核定的价格与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价格不一致,按政府有关部门最后核定的每平方米价格调整。
2.预售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代政府收取的税费标准调整时,按实际发生额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付款时间约定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并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_________银行(帐户名称: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_%,计(币)_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_%,计(币)_________元;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交接商品房时的付款额约定
在双方交接该商品房时,乙方累计支付的款额应当占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_%,计(币)_________元。其余房价款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完权属登记手续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付清。
第八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__天后,即视为乙方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当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___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外,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_________(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_________(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施工中遇到异常的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
(3)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须经_________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_________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
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_________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十条 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个月内胺_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乙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当出示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甲方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甲方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甲方承担。
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甲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乙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甲方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甲方的责任,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处理:
1.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关于物业管理的约定
该商品房移交后,乙方承诺遵守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在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甲方指定_________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乙方遵守负责物业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保修责任
自乙方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对该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设施承担建筑施工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1.墙面保修_________月;
2.地面保修_________月;
3.顶棚保修_________月;
4.门窗保修_________月;
5.上水保修_________月;
6.下水保修_________月;
7.暖气保修_________月;
8.煤气保修_________月;
9.电路保修_________月;
10._________保修_________月。
保修期内,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无须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乙方的房屋仅作_________使用,乙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之房屋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甲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设施、公共用地的使用性质。
乙方所购楼宇,如发生出租、抵押、转让等法律行为,应经_________市公证处办理公证后,由_________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 甲方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下述第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甲方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甲方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
第十九条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接时已清除该商品房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如交接后发生该商品房交接前即存在的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条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_号划拨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甲方与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随之转移给乙方。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商品房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_________[经甲、乙双方签字/经_________公证(指外销房)]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除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外,责任方须按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已付款(已收款)的_________%赔偿对方损失。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由甲方向________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用钢笔填写的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代理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代理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预购商品房抵押合同范本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的履行,抵押人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
第二条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七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定地点:
合同签定时间:
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样本
(暂行)
法定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 电话
借款人(抵押人) 电话
住址:
本人有效身份证编号:
借款人为购买 (以下称“房产商”)的 (以下称“房产”),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贷款币种:
1.2 贷款最高额为 元(大写 元)整。
1.3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 年。自一九 年 月 日至一九 年 月 日止。分 期等额归还。
第二条 利率和利息的计算
2.1 贷款利率为“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 个百分点(libor+ %)。每期计息日的 的libor为 贷款利率的libor,但每笔放款的第一个计息期的libor为该贷款发放日的libor。libor采用 个月浮动。
2.2 贷款利息以贷款的实际发放天数计收,以360天为一年。
2.3 结息方式:
第三条 贷款条件
3.1 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a.《房产抵押贷款申请书》和《贷款申请人资料》;
b.与房产商签订《预购房屋合同正本》或《购房契约》;
c.房产商出具的购房预付款的凭证。
3.2 借款人到贷款人指定银行开立购房专户,今后有关购房费用,均通过该账户结算。
第四条 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根据“预购房合同”规定,当贷款人收到房产商付款通知书后,主动将贷款划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并借记借款人账户。向借款人发出付款通知书。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人应遵照本合同1.3条款规定,按时偿还。
5.2 每次还款日前十五天之内,借款人应将本期归还的贷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购房专户。由贷款人在还款到期日,主动在购房专户中扣除其款项,无须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条 提前还款
6.1 借款人如果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必须在三十天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6.2 提前还款只限于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的贷款或下期的还款。
6.3 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支付提前还款金额的0.5%至1%补偿金。
a.借款人在贷款不足一年(含一年)内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之一补偿金;
b.借款人在获得超过一年后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0.5%的补偿金。
第七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7.1 手续费:贷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之内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的 %手续费。
7.2 在购房与贷款过程中所涉及的契税、保险、法律手续、抵押登记、抵押物的处置等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 由于借款人违约行为使贷款人遭受损失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有关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八条 保险
借款人必须按贷款人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 保险公司 分公司办妥 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限应长于贷款期限1-3个月,保险单正本须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将保险单正本送交贷款人。
第九条 借款人的保证
9.1 保证按合同规定,按时按金额还本付息。
9.2 向贷款人提供一切资料真实可靠,无任何伪装和隐瞒事实。
9.3 抵押房产的损毁,不论任何原因,均须负责赔偿贷款人的损失。
第十条 贷款人的责任
10.1 按合同有关规定,准时提供贷款予借款人。该贷款人以购房者的名义转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的账户。
10.2 借款人按合同规定,付清贷款总额,利息以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将抵押的《房产买卖契约》或《房产权证书》交还给借款人。
第十一条 违约及处理
11.1 下列事项构成违约:
(1)借款人在付息日、还款日未能或未能足额支付应归还的本金及应付的利息,造成贷款逾期和欠息;
(2)借款人失去执行合同的能力或某些事件之发生使得本合同之执行成为违法或不可能;
(3)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条款。
11.2 违约的处置:
(1)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1.1(1)的行为时,贷款人从借款人违约之日起按逾期和欠息金额在原定利率的基础上加收20%的罚息;
(2)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1.1(1)和/或11.1(3)的行为时,经贷款人书面通知后从违约之日起60天内借款人仍不纠正;或借款人发生11.1(2)行为,贷款人有权宣布全部贷款到期,同时,要求借款人偿还已发放的贷款金额及利息。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需经借款人和贷款人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双方签署书面协议。
贷款人:
借款人:
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书
出售方:(甲方)
地址: 电话:
购买方:(乙方)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 月 日
国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制定。
第一条 甲方经市府国土局批准,取得位于深圳市 用地面积 的土地使用权。
地块编号: 使用年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系定名为 ,由甲方预售。
第二条 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购上述楼宇的第 幢 号(第 层)。建筑面积 ,土地面积/(其中:基底分摊 、公用分摊 、其它 )。
第三条 甲方定于 年 月 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过 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3.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须凭深圳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订购之楼宇售价为: 单价 元/,总金额 币 千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整(小写 万元)。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银行:
帐户名称:
分期(一次)付款(见附表一)。
第五条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如逾期 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
第六条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日期交付给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计算付款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 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深圳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并负责保修半年,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已付款项及全部利息在三十天内退回乙方。
第八条 甲乙双方在楼宇交付使用并付清楼款后,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书》,经市府主管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发给《房地产权证》,乙方才能获得房地产权。
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连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条 乙方所购楼宇只作 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和用途,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
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 预售的楼宇,乙方不许转让、抵押,否则,违反市府有关规定,后果自负。
第十一条 后面的附表一、二均为本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应提请深圳市仲裁机关仲裁或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房地产审判庭裁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公证机关、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各一份。
出售方: 购买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
附表一 建筑期购楼分期付款
一、第一次付款自签约日起 日内付全部价款的 %;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小写: 万元)
二、第二次付款自签约日起 日内付全部价款的 %;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小写: 万元)
三、其余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 %;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小写: 万元)
附表二
本合同售价中已包括的主要项目:
商品房买卖经纪合同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就乙方购买甲方开发的_______________车库(下称“车库”)事宜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下称“购房合同”),现经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就该购房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事宜,特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同意乙方退房。乙方在本协生效之日起天之内,持上述车库购房合同及付款收据原件等相关资料,向甲方办理退房手续。
二、甲方办理完所有退房手续后,立即退还乙方全部购房款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并无须支付任何利息。
三、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四、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甲乙双方就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的签订,以及该合同已经履行和未履行的权利义务,均无任何异议,互不追究责任及损失。
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终止履行,合同规定的双方所有的权利义务终止,甲、乙双方不再对该合同承担本协议书规定范围之外的任何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争议解决条款: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双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个人商品房房屋委托出租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出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出租具备以下条件的房屋,并协助其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____年_月_日至____年_月_日。
第三条 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乙方应到房屋现场对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进行核实,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的,乙方应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
乙方陪同承租人现场看房的,甲方应予以配合。
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与房屋状况不一致造成承租人拒付看房成本费的,甲方应支付全部费用。
第四条 甲方义务
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___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应出示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应保证自己提供的房屋资料真实、合法;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应对乙方提供的承租人资料保密;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
第五条 乙方义务
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房屋用途和甲方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寻找承租人,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承租人现场看房及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收取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____。
第六条 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_________。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 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____。
第八条 转委托
甲方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乙方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而甲方拒绝修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的,或提供虚假的房屋资料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____。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必要费用的,应按照____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承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推荐合同法律师: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在委托期限内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的,应按照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____。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房屋基本情况一览表
房屋所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权证号: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楼房总层数: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套房屋层数:____________________
朝向:________
户型:楼房为_____室_____厅_____卫,平房为_____间
月租金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致租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修情况: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 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线电视接口□;
防盗门□;
天然气□;
煤气□;
集中供暖□;
土暖气□;
热水器□;
电话□;
空调□;
家具清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器清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房屋出租居间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经丙方介绍,本着满意自愿的原则,甲,乙,丙三方签订以下房屋租赁定金条款。
一、现甲方将北京市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____室
共计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
二、甲、乙协定出租物业,月租金为______________元,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起租日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定金有效期为此协议签定之日起______天内有效。
三、乙方在自愿的基础上,交付房屋承租定金____________元给甲、丙双方。
甲、丙双方各支持乙方交付定金的50%。
四、乙方向甲、丙双方交付定金后,将视为丙方代理服务成功,丙方所收取的房屋定金,在甲、乙双方正式签定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将作为代理服务费的一部份,不予退还乙方。
五、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违约此协议:甲方将租赁意向定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六、甲方与乙方出现纠纷,双方应按照此协议的规定解决,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应积极配合双方解决纠纷。
七、此协议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法律效应。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按诚信原则由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品房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__渡假村__组团内__楼房__栋,建筑面积为__平方米。租用期三十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二、租用期限内房屋租金为__人民币(含建筑税)。乙方分两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的十天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60%为__万元,房屋验收合格后的十天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余款额。
三、租用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它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
四、租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第三、四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凭单据、发票和有关规定文件,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
六、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归乙方使用。
七、在房屋保修期内(水电设施半年、土建一年,采暖设施一个采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保修。
八、乙方服务人员的临时户口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__万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
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即本合同房屋租金的三十分之一乘以剩余租期年数),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__万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
3.不满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租期按一年计算。
十、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应享受优先购置权,并无需另行支付购房款,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在租用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灾害,房屋遭到毁坏,按照房屋建设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
十三、甲方已声明本合同所指标的楼房是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经营的,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法令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的。如在租赁期限内如遇与国家新的政策、法令、规定相悖,使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时,甲方每年按房租总金额的百分之十乘以乙方实际租用年数计扣房租。
十四、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十六、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十七、本合同附件(由甲方提供)。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略)
2.____渡假村别墅暂行管理办法(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地址及电话: 地址及电话:
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
商品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面积:____________
具体结构图: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租赁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一年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按季度交费,一个季度为:_____________元(大写:)
房屋转让金: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备注:房屋转让金为甲乙双方在自愿互利的前提下签订,甲方保证乙方以后如果不再经营自己餐饮项目的时,可以自由转让房屋,转让金两万五千元可以从被转让方的转让金里扣除自己付给甲方的转让金。甲方保证乙方在正常经营期间不得与其他方签订合同,以保证乙方正常经营,如有违约按半年的房屋租金赔偿乙方损失。
房屋租金每年涨幅幅度需按商场______________∕年递增。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房屋租金_____________元(大写:)即__________到__________以后从__________到__________续签下季度房租。房租交定后合同随之生效。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__________内,甲方拿出五天给乙方作为装修期。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如有甲方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用期间,一般日常维修保养,均由乙方负责。若属常规房屋大修,费用则由甲方承担.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
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所有需付费的项目和物品等,如水,电,燃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供暖设备等等,均由乙方自己付费。
第十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2.拖欠租金累计达一个月。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一条提前终止合同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20%—50%做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与印刷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本合同共2页,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
签约日期:签订日期:
深圳商品房预售合同书范文
出售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国藉: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码:
电话:
分协议书
第一条甲方经批准,取得位于____市用地面积____㎡的土地使用权。
地块编号:____使用年期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系____定名____,由甲方预售。
第二条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购上述楼宇的第____幢____号。建筑面积____㎡,土地面积/㎡。
第三条甲方定于____年__月__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过___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须凭____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订购之楼宇售价为:____单价元/㎡,总金额____币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元。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银行: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
分期付款
第五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如逾期___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
第六条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日期交付给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计算付款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并负责保修半年,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已付款项及全部利息在30天内退回乙方。
第八条甲乙双方在楼宇交付使用并付清楼款后,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书》,经市府主管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发给《房地产权证》,乙方才能获得房地产权。
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联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条乙方所购楼宇只作____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和用途,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
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预售的楼宇,乙方不许转让、抵押,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一条后面的附表一、二均为本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按下列项解决:
1.由仲裁机关仲裁;
2.由人民法院裁判;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公证机关、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范本【1】
贷款人(抵押权人): 分行
法定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
电话:
借款人(抵押人)
电话:
住址:
本人有效身份证编号:
借款人为购买 (以下称“房产商”)的 (以下称“房产”),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贷款币种:
1.2 贷款最高额为 元(大写 元)整。
1.3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 年。自一九 年 月 日至一九 年 月 日止。分 期等额归还。
第二条 利率和利息的计算
2.1 贷款利率为“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 个百分点(LIBOR+ %)。每期计息日的 的LIBOR为 贷款利率的LIBOR,但每笔放款的第一个计息期的LIBOR为该贷款发放日的LIBOR。LIBOR采用 个月浮动。
2.2 贷款利息以贷款的实际发放天数计收,以360天为一年。
2.3 结息方式:
第三条 贷款条件
3.1 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a.《房产抵押贷款申请书》和《贷款申请人资料》;
b.与房产商签订《预购房屋合同正本》或《购房契约》;
c.房产商出具的购房预付款的凭证。
3.2 借款人到贷款人指定银行开立购房专户,今后有关购房费用,均通过该帐户结算。
第四条 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根据“预购房合同”规定,当贷款人收到房产商付款通知书后,主动将贷款划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并借记借款人帐户。向借款人发出付款通知书。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人应遵照本合同1.3条款规定,按时偿还。
5.2 每次还款日前十五天之内,借款人应将本期归还的贷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购房专户。由贷款人在还款到期日,主动在购房专户中扣除其款项,无须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条 提前还款
6.1 借款人如果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必须在三十天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6.2 提前还款只限于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的贷款或下期的还款。
6.3 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支付提前还款金额的0.5%至1%补偿金。
a.借款人在贷款不足一年(含一年)内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之一补偿金;
b.借款人在获得超过一年后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0.5%的补偿金。
第七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7.1 手续费:贷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之内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的 %手续费。
7.2 在购房与贷款过程中所涉及的契税、保险、法律手续、抵押登记、抵押物的处置等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 由于借款人违约行为使贷款人遭受损失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有关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八条 保险
借款人必须按贷款人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 保险公司 分公司办妥 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限应长于贷款期限1-3个月,保险单正本须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将保险单正本送交贷款人。
第九条 借款人的保证
9.1 保证按合同规定,按时按金额还本付息。
9.2 向贷款人提供一切资料真实可靠,无任何伪装和隐瞒事实。
9.3 抵押房产的损毁,不论任何原因,均须负责赔偿贷款人的损失。
第十条 贷款人的责任
10.1 按合同有关规定,准时提供贷款予借款人。该贷款人以购房者的名义转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的帐户。
10.2 借款人按合同规定,付清贷款总额,利息以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将抵押的《房产买卖契约》或《房产权证书》交还给借款人。
第十一条 违约及处理
11.1 下列事项构成违约:
(1)借款人在付息日、还款日未能或未能足额支付应归还的本金及应付的利息,造成贷款逾期和欠息;
(2)借款人失去执行合同的能力或某些事件之发生使得本合同之执行成为违法或不可能;
(3)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条款。
11.2 违约的处置:
(1)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1.1(1)的行为时,贷款人从借款人违约之日起按逾期和欠息金额在原定利率的基础上加收20%的罚息;
(2)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1.1(1)和/或11.1(3)的行为时,经贷款人书面通知后从违约之日起60天内借款人仍不纠正;或借款人发生11.1(2)行为,贷款人有权宣布全部贷款到期,同时,要求借款人偿还已发放的贷款金额及利息。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需经借款人和贷款人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双方签署书面协议。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范本【2】
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债务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做油漆玻璃投资,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产证(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十万元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油漆玻璃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时间为一年,即自__起,至__止。
4、借款利息:月息为2分,一年利息为二万四千元整。
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房屋产权证(证号: )
2、抵押物价值:乙方房产证经双方议定估价为__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
(二) 乙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超过六个月,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付借款本息。
(3)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3、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25商品房装修工程合同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乙方):中山市西区装饰
甲方有一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商品房,现委托乙方对该商品房进行室内装修。该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形式。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对该商品房的装修进行设计(附相关图纸及工程项目预算一份)。
一、工程名称:室内装修及水电工程。
二、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及工程量:本工程属包工包料形式。施工项目以预算表项目为准,施工中如有漏报项目或增加项目,则按实际结算项目数量结算工程款。
四、工程总造价:按图纸及工程项目预算表甲乙双方暂定工程总造价合计人民币约: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正(工程款不含税金;装修工程款以最终结算数量计算。)
五、付款方式: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先付给乙方(工程定金)总工程款的30%___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水电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工程款的20%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泥水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工程款的20%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木工工程验收合格)支付总工程款的20%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月____(批灰工程验收合格)支付总工程款的10%______________元)。
六、施工期限:从甲方缴交工程定金并水电开通之日起________天内完成。如因甲方改变设计方案、工程款不到位、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或遇台风、暴雨、火灾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工期顺延。
七、保修期:保修为年,保修期内属工程质量损坏,乙方需无偿保修。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签定“工程移交报告和质量保修协议”(如属人为损坏或天然灾害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八、责任:(1)因甲方修改图纸或变更施工方案而造成的工期未能按期完成及材料、人工损失等费用由甲方负责。若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下改变施工方案,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施工方案的变更以双方签定的变更项目为准。
(2)甲方应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现场以及水、电源接口(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施工用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清除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物。并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费用由甲方负责)。
(3)乙方需指定施工负责人,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频繁撤换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保证施工安全、及防火安全,若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损失由乙方负责。
(4)如由于甲方所选购的材料导致施工质量出现问题的,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工程未经双方验收确认,甲方不能入住,否则示为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只对甲方履行保修责任。
(6)附工程的验收标准(水电、泥水、木工、批灰部份)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工程结算后自行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中山市西区装饰工程部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单位:职务:身份证号:家庭住址:邮编:电话:
甲方(与上述甲方系夫妻关系):
单位:职务:身份证号:家庭住址:邮编:电话:
甲方夫妻身份证、结婚证见合同附件一
乙方(买方):
单位:职务:身份证号:家庭住址:邮编:电话:
乙方(与上述乙方系夫妻关系):
单位:职务:身份证号:家庭住址:邮编:电话:
买方夫妻身份证、结婚证见合同附件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买卖商品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乙方决定购买甲方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商品房(以下简称商品房),商品房位于苑幢楼第单元楼号房屋。商品房建于年月日,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属_砖混_结构,建筑层数为6层。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共_____平方米,共_室厅卫。(该商品房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三)。
第三条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依法随之转移给乙方。
第四条商品房总金额为共万___千___百___拾___(人民币)元整。(括弧外填汉字大写,括弧内填阿拉伯数字,发生争议以汉字大写为准)
第五条乙方应当在甲乙双方共同到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进行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之日付房款%。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者要求乙方每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0.1%的违约金。
鉴于乙方经济困难,甲方同意乙方在乙方居住该商品房3个月内付清房款的%。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每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0.1%的违约金。
甲方应当在甲乙双方共同到房产登记机关进行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本条第一款日期将商品房钥匙交付给乙方。否则从该日起,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0.1%的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携带有关商品房登记过户所需的所有证件、资料、票据等,到市房产局将商品房办理产权登记过户给乙方。否则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第日起,违约方每日向未违约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0.1%的违约金。
该商品房登记过户由乙方负责,甲方协助,所需契税、评估费等过户费用由乙方负担。商品房无法登记过户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甲方应当立即退还所收全部房款,并自确定不能登记过户之日起有权要求甲方每日支付乙方相当于总房价0.1%的违约金。
甲方应当在甲乙双方办理完毕付清房款之日将商品房钥匙交付给乙方。否则从乙方付清房款之日起,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0.1%的违约金。甲方要将房子在过户交屋前,将室内清扫干净,不能留有垃圾,废弃物等。
第七条甲方承诺该商品房内从未发生过任何人死亡、从未发生过恶性伤人等涉嫌犯罪案件、以及从未发生过其他使社会一般人居住在该房产生精神紧张、惊恐等不利益的不法事件,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乙方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甲方应自该事件发生之日起7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逾期则甲方再每日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0.1%的违约金。
该商品房所有权转移后,甲方承诺其不欠任何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等。如发生此种情况,甲方承诺在接到乙方所称甲方拖欠上述费用通知之日起7日内结清。否则从乙方通知甲方之日起第8日起,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0.1%的违约金。
该商品房所有权转移过程中及转移后,甲方承诺其他任何第三方不会对乙方所购的商品房及该房屋相关设备、设施等提出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留置权、交纳土地出让金权利等)要求,不会要求乙方支付除房款以外其他任何价款才能使乙方达到取得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设施、设备的目的。如发生此情况,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乙方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甲方应自该事件发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0.1%的违约金,直至甲方将上述妨碍乙方利益行使的事项消除。
第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任何一处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在修改处签名捺手印认可,否则所作修改无效。
第九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2_页,一式_3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提交市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__月__日签于____年__月__日签于___我保证甲方以后不会违约,如果甲方违约,我承担保证责任。
甲方保证人:身份证号:单位:
年月日
我保证乙方以后不会违约,如果乙方违约,我承担保证责任。
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_合同范本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商品房现房买卖。商品房现房是指由建设单位建设,已完成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尚未进行销售的商品房。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4.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
5.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选择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选择申请仲裁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外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
7.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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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租赁合同_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用甲方坐落在_________渡假村_________组团内_________楼房_________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租用期30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二、租用期限内房屋租金为_________人民币(含建筑税)。乙方分两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的10天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60%(_________万元),房屋验收合格后的10天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余款额。
三、租用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他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
四、租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第三、四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凭单据、发票和有关规定文件,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
六、乙方所租用的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归乙方使用。
七、在房屋保修期内(水电设施半年、土建一年、采暖设施一年采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保修。
八、乙方服务人员的临时户口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 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30天内付清)。
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即本合同房屋租金的1/30乘以剩余租期年数),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 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30天内付清)。
3.不满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租期按一年计算。
十、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应享受优先购置权,并无需另行支付购房款,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在租用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灾害,房屋遭到毁坏,按照房屋建设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
十三、甲方已声明本合同所标的_________楼房是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经营的,甲乙双方是在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法令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的。在租赁期限内如遇同国家新的政策、法令、规定相悖,使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时,甲方每年按房租总金额的10%乘以乙方实际租用年数计扣房租。
十四、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十五、本合同一式八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十六、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十七、本合同附件(由甲方提供)。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略)
2._________渡假村别墅暂行管理办法(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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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以租代售租赁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出租人:北京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承租人:
(下称:“乙方”)
住 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鉴于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花园别墅之物业,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建设部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于年月日订立本租赁合同书(下称“本合同”)。
第一章 出租之物业
第一条 出租物业之坐落
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花园别墅区座之物业(下称“该物业”)。该物业之平面图见本合同之附件一。 第二条 该物业之面积
该物业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为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 第三条 该物业之装修及设施状况
该物业之装修及设施状况详见本合同之附件二。 第四条 该物业之用途
乙方租赁该物业,用于住宅
第二章 租赁期限
第五条 该物业之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下称“起租日”)起至年月日(下称“止租日”)止。
第三章 该物业之交付
第六条 交付与签收
甲方应于起租日前天,即于年月日向乙方发出书面出租交付通知,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之该物业。乙方收到该交付通知时,办理书面签收手续。 第七条 承诺与保证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及向乙方交付该物业时,不可撤销地向乙方承诺并保证:
(一)甲方开发该物业之法律手续齐备。
(二)该物业未受到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的限制。
(三)甲方系该物业之惟一、合法的所有权人,且该物业之权属无任何争议。
(四)该物业之开发、建设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符合安全标准,并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之有关规定,符合该物业租赁之使用要求。
(五)乙方承诺同意于本合同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该物业设置抵押。
第四章 租金及其他费用
第八条 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一)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租金,并同意向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
(二)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押金元。甲、乙双方商定,该物业租金之支付标准与方式详见本合同之附件三(以租代售付款表)。该物业之物业管理费(与市政设施使用费以下又合称为“其他费用”)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币元/月(甲方有权根据北京市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进行调整)。首期租金与物业管理费于年月日分别向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其余当月租金与物业管理费于每的第日之前分别向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支付。乙方并同意在付清首期租金与物业管理费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3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基金及水、电、燃气基金和维修基金。 第九条 市政设施使用费
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保证按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代为收取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暖气、电话、传真、有线电视等市政设施使用费。乙方将于收到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转交之市政设施使用费缴费通知后天内缴付有关费用。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并承诺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市政设施使用费之手续费或附加费。 第十条 租金及其他费用之支付方式
乙方将按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之规定以方式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之银行账号支付该物业之租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之银行账号见本合同之附件四。
第五章 以租代售之条件与实施
第十一条 乙方之购买权
甲方向乙方出租该物业,系按以租代售方式进行的。乙方基于本合同享有于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时购买该物业之权利,即于本合同租赁期届满时,乙方已付清本合同附件三之各期与全部款项,即为乙方正式购买该物业之明确的意思表示。 第十二条 以租代售之条件
(一)以租代售之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该物业之以租代售价格(包括含租金之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币元,并以该价格作为该物业之出售价格,即甲、乙双方就该物业签署之《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下称“该契约”)规定的甲方向乙方出售之价格。该物业购房价款总计为币元。
(二)该契约之付款方式
将本合同之租金支付作为该契约之购房价款支付之组成部分。由于甲方给予乙方分期付款的优惠,乙方于签署该契约的同时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补偿金,该补偿金的计算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以各该期应付租金为本金,按各该期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三)该契约文本
甲、乙双方同意采用市房地局制定之《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文本或市房地局新文本。 第十三条 以租代售之实施
(一)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作出购买该物业的明确意思表示后或于1999年8月一次付清全部购房价款后,甲乙双方于日内,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之条件签署该契约及其补充协议。
(二)乙方按该契约及其补充协议之规定向甲方付清该物业之购房价款后,甲方该物业之权属证件即开始办理。
第六章 该物业之修缮与室内装修
第十四条 该物业之修缮
甲方对该物业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二之装修及设施状况的部分,应于该物业起租日起天内予以修缮至符合上述要求。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负责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对该物业承担保修责任。 第十五条 该物业之室内装修
甲方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该物业后,乙方有权对该物业进行室内装修。本合同依约终止时,乙方应及时将该物业交还甲方。乙方应于交还该物业时,将其恢复原状或按甲方要求对装修予以保留。乙方对该物业之装修费用,甲方不予退还或作出任何补偿。
第七章 双方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责任
(一)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物业交付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收回该物业。
(二)甲方负责该物业之保修,负责对该物业及其设备、设施和附着物等进行日常维修,以保证该物业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甲方保证该物业公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及24小时的保安工作。
(三)乙方选择履行该契约时,甲方应按该契约规定履行该物业卖方之义务。 第十七条 乙方责任
(一)按本合同规定,按期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二)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该物业及其附属设施,乙方在租赁期间或将来购房后,不得随意更改该物业的结构、外观、设备和用途,亦不得在亭院内搭设任何建筑物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应当遵守该物业之《物业管理公约》。
(四)对于甲方对该物业进行之日常维修,乙方得给予甲方进出该物业之方便,并给予适当协助。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之事由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可抗力事件包括:
(一)人力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
(二)人力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其他事件。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事由之主张
本合同双方在向对方提供有关主管部门之证明文件后,方可作为主张本合同免责的事由。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甲方之违约责任
(一)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与甲方有关或与该物业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甲方未能于本合同规定的该物业之交付日期向乙方交付该物业,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期间自该物业应交付之日第二日起到实际交付日止,以该期间甲方应收之租金金额的日万分之进行计算。逾期超过天,甲方未交付该物业,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全部已付的租金及其他费用,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自乙方实际付款日起至甲方将全部款项实际退还乙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一条 乙方之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应当按未付之租金部分的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天,乙方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拖欠之全部租金及其他费用。乙方除向甲方继续支付上述违约金外,并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自乙方应付款日起至乙方将全部款项实际支付甲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租金押金作为乙方履约的保证。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单方中止合同,该押金不予退回;如至年月,履约正常,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则该押金充抵租金。
(二)因乙方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十章 附则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税费
本合同所发生之税费,由甲方和乙方分别按政府规定缴纳。 第二十三条 合同效力与法律适用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即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及其附件之手写与印刷文字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须经甲、乙双方附签。
(三)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五条 文字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用中文书写,任何译本只做参考,其他文字文本之条款或意思表示与中文文本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二十六条 通知与送达
(一)所有通知可用电传、传真或挂号邮件发出。各方相互发出的通知及书信须按照本合同所列的各方地址发出。
(二)每一方在任何时候更改其通讯地址时,可用电传、传真或挂号邮件通知另一方。
(三)任何用电传或传真发出的重要通知或书信应该使用信件挂号寄出加以确认(但未能发出此种确认不得使电传或传真发出的通知或书信失效)。
(四)任何用电传或传真发出的每一通知或书信,发出时间须被视为收到时间(但如果发出当日并非一营业日,则下一营业日开始营业时须被视为收到时间,以及用传真发出时,发出的电传机自动显示出收件人的电传号码及接收代号时须被视为收到时间);如用信件发出,在人手交递时或在出寄后14天,须被视为收到时间。 第二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八条 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两份,由见证律师事务所及有关机关备案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章)(签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见证人: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 师: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