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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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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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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商品房预售合同

全文共 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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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按下表所列要求购买甲方商品:

商品名称 货号 规格 质地 颜色 单位 单价 数量 金额

合计金额: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 (¥:_____________)

备注:甲方预收乙方定金_________元,乙方尚欠甲方货款_________元。

第二条 质量要求:甲方所出售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企业标准( )(由甲乙双方选择一种标准,在括号内打√)。

第三条 验收方法:乙方足额付给甲方货款,甲方按第一条表格所列要求交付商品。

第四条 违约责任:甲方不能按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总货值的____%偿付乙方违约金。收付定金的,甲方不能履行合同,双倍偿还乙方定金;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第五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先自行协商或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解决不成时,按以下第( )项处理。

(1)申请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六条 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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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合法商品房出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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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买人: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房屋买卖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二、上述房屋包括附属设备,经双方约定房屋价格:____________;总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由乙方首付给甲__________元,然后______年___月___日付清____________元整,剩余房贷有乙方自付。

三、双方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一次性交清房款;甲方同时将房屋钥匙、房屋产权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交付给乙方。同时双方应该同时为对方出具相应的收到凭证。

四、甲方必须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为交易本人,绝无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或产权亲属关系。

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经济损失。

五、双方对房屋质量无异议,房屋交付后,因房屋质量引起的纠纷,双方不相互承担赔偿责任。

六、甲方并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对此乙方完全知晓。乙方同意甲方关于房屋产权过户的承诺:甲方在能办理产权登记时应该第一时间办理产权登记,甲方办理完全产权登记后,应立即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七、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户登记时,甲方应予全力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使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八、合同生效后,房屋升值与甲方无关。

九、本协议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收、费用,概由甲方负责。本协议签订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费用为乙方负责。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十、甲方在房屋出售给乙方即乙方付清房款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后不得将房屋另行转让给他人,如若违约本约定应赔偿房款总价外还应赔付房款总价款20%的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该共同遵守。如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该赔偿对方房屋总价款20%的违约金。

十二、甲方法定继承人一致同意此次房屋买卖交易,并且同意本协议所有条款,甲方法定继承人无此房屋的继承权与使用权。

十三、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起诉至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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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合法商品房出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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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方:身份证号码:

购房方:身份证号码:

关于购房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市街道区幢单元室,建筑面积平方米,以总价人民币万元整出售给乙方,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

二、甲方承诺:

1、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无任何家庭纠纷。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或其它纠纷。

2、因出租或纠纷等原因所产生的任何问题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3、保证自签订本协议起内,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办理完更名手续。

4、保证乙方支付首付前缴清已产生的物业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相关费用。

5、承诺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更名给乙方,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整。

三、乙方承诺:

1、保证按约定价格向甲方购买该房屋;

2、乙方支付给甲方定金万元整,并在签订协议起内支付首付款万元整,剩余房款在办理完更名手续内全部支付完毕;

3、保证承担房产更名产生的相关费用;

4、承诺因乙方原因不再购买该房屋,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整。

四、本协议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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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合法商品房出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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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氏:性别:出生:出生日期

国籍: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第一条经批准,甲方取得位于_____市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地块编号_____从_____到_____使用_____年。

甲方在上述土地上的建筑名为____,将由甲方预售

第二条乙方自愿向甲方订购上述建筑的_____楼(层),建筑面积为_____m2,土地面积为/m2(其中地下室_____m2,公用_____m2,其他_____m2)。

第三条甲方计划于年月日向乙方交付。

有下列特殊原因的,可以延期交货不超过_____天:

1.不可抗力自然灾害;

2.施工中遇到的异常困难和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3.甲方无法控制的其他因素。

上述原因必须以_____市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为依据,方可延期交货。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订购建筑的售价为:_____单价/平方米,总金额_____元(小写:_____元)。

付款方式:乙方应向甲方指定的银行付款;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账户号码:_________

分期付款(一次性)(见表1)。

第五条如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内付款,甲方有权要求支付违约利息。

逾期超过_____天仍未支付未付款项和利息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将该房屋出售给他人。

第六条甲方未能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日期交付乙方使用的,应自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日期后第二天起计算付款利息,赔偿乙方损失。

第七条甲方出售的房屋须经__市建设质量检验部门审批,并负责保修半年。

如果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拒收该房屋。

退房后,甲方应在30天内将已付房款及所有利息退还乙方。

第八条房屋交付使用并付清房款后,甲乙双方应签署《房地产转让合同书》,乙方应在市主管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并出具《房地产权证》后方可取得房地产权。

在使用期间,乙方有权享受与该建筑相关的公共通道、设施和活动。

同时,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社会公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条乙方购买的房屋仅供_____使用。

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的结构和用途。

任何损坏应自费修复。

乙方购买的建筑物占用的土地,应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乙方不得转让或抵押预售房屋,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11条后的附表1和附表2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如有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无法达成和解,应适用以下第项:

1.由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2.人民法院应当裁决案件;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公证处、房地产登记机关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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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商品房购房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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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下述房产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一、交易房产基本情况

1.1房产规划用途成套住宅,土地用途住宅、商服。

1.2座落位置:西安市曲江新区春林路以南、西康高速以东、规划18号路以西、五典坡路以北

4幢2单元2层20222号。

1.3《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号,该房屋已在房屋主管部门备案登记,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1.4建筑面积:95.77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70.83平方米,分摊共有建筑面积24.94平方米,所有权人为。

1.5随同转让的附属设施、设备:详见附件《设施、设备清单》。

1.6抵押状况:有抵押,尚欠贷款余额约人民币×元整。

1.7租赁状况:无出租。

二、房屋价款及支付方式

2.1房价款:人民币壹佰叁拾贰万元整,该房价款不包含该房产转让和过户所产生的契税、个税、律师服务费等税费和房产大修基金。

2.2房价款的支付方式:分期支付。

2.2.1首期房价款计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支付;

2.2.2第二期房价款人民币壹万元整,乙方于该房产交付完成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支付。

2.2.3第三期房价款人民币壹万元整,乙方于该房产过户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三日内

向甲方支付。

三、房屋交付

3.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产交付期限为:该房产开发商向甲方交付完成之日起30日内。甲、乙双方对该房产进行查验、清点,确认无误后,甲方将该房产交付乙方,且甲乙双方签署《房产买卖交

接书》,视为交付成功。

3.1.1在签署《房产买卖交接书》之日,甲方须结清该房产交付日之前发生的所有物业、水、电、暖气等费用,交付日以后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2随同该房产一起转让的附属设施、设备及室内装修的价格均已包含在房价款内,甲方应将该房产内的附属设施、设备在正常可使用状态或者乙方认可状态下与该房产一同交付乙方。

四、过户

4.1甲乙双方约定在该房产符合过户条件后30日内申请办理该房产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五、交易税、费支付

5.1交易过程中甲乙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税费,同时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应缴纳税、费由乙方代替甲方支付,乙方应缴纳税、费由乙方自行支付。

5.2签署本合同后,若相关部门调整交易中的相关税、费,对于增加部分应由乙方全部承担。

5.3若该房产转让价款低于房地产交易中心对于该房产的评估价格,则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房产交易中心评估的价格为申报价缴纳税、费。

六、违约责任

6.1本合同签署后,若甲、乙双方任意一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房价款的30%的违约金,违约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差旅费、鉴定费、中介费、通讯费等。

6.2本合同签署后,若甲方未能按约将该房产交付乙方,或由于甲方原因未能按约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视为甲方违约,按照逾期时间,分别以下列方式处理:

6.2.1逾期在三十日之内,甲方应向乙方每日支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于实际交房或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当日支付,合同继续履行。

6.2.2逾期超过三十日,则乙方有权主张解除本合同。乙方主张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解约通知之日起七日内,退付乙方已付购房款,同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6.1条约定的违约金;乙方不

主张解除合同的,甲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同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房价款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至房屋交付或房屋产权转移手续完成之日。

6.3本合同签署后,若乙方未能按约向甲方支付房款,或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约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按照逾期时间,分别以下列方式处理:

6.3.1逾期在三十日之内,乙方应向甲方每日支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于实际付款或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当日支付,合同继续履行。

6.3.2逾期超过三十日,则甲方有权主张解除本合同。甲方主张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解约通知之日起七日内退房,并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6.1条约定的违约金。甲方退付乙方已付房款本金,乙方实际占有使用甲方房屋的,参照同地段租金计付甲方房屋使用费用。甲方不主张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同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未付房价款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至实际支付房款或房屋产权转移手续完成之日。

6.4甲方保证其本人以及本合同声明的共有权人享有该房产完全的所有权,并不存在法律上禁止买卖的权利瑕疵和限制,已取得该房产所有共有权人同意由甲方代表其签署本合同的授权。如因此因导致本合同最终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甲方愿意承担一切违约责任和法律后果。

6.5若非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原因而导致本合同交易未能按期完成,则甲、乙双方均同意有关交易日期相应顺延。

6.6本合同签署后,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届时甲方须在合同终止日起十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无息退还乙方,若甲方已经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则乙方须在合同终止日起十日内将该房产腾退与甲方,同时参照同地段租金计付甲方房屋使用费用。

七、其他相关约定

7.1对于本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事宜,甲、乙双方可通过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补充或变更,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7.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若通过协商未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该房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7.3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首部书写的文件送达地址即为本合同项下任何书面通知的送达地址,若因受送达方拒收或因联络地址错误而无法送达的,均视作通知方已依本合同在付邮日已书面通知相对方,通知也可以是电子邮件,若为电子邮件,则以邮件发出视为送达。电子送达视为书面送达。若任何一方联络方式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

7.4在签署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均已知晓并了解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对各自权利、义务均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履行。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用以备案壹份,叁份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署日期:年月日

乙方:

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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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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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自愿将甲方所有位于老隆镇福荣街供电大楼宿舍706号房产转卖给乙方。现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老隆镇福荣街供电大楼宿舍706号房产及屋内所有家俬(沙发一套、饭桌椅一套、床3张、衣柜3只、桌3张、热水器及厨房设施若干)一同转卖给乙方。转买价为人民币贰拾壹万玖仟元整(219000.00元)。

二、过户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同意全程无偿陪同乙方办理公证手续和过户手续。

三、付款方式:分两期付清,第一期:_年7月10日至_年8月10日止付拾万元(¥100000.00元)。第二期_年8月11日至_年9月11日付清尾款人民币壹拾壹万玖仟元整(¥119000.00元)。

四、付清房款之日,房产权、房产证及屋内家俬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交付甲方定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交付甲方购房定金两个月内,甲方不得再次转卖房屋。如甲方再次转卖须赔偿乙方人民币贰万元整(¥_0.00元)。

六、如乙方到期未付清房款,甲方有权重新处理房产,并扣除乙方贰万元整(¥_0.00元)。

此合同一式四份,双方两位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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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9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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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需方:(简称“甲方”)

供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钢筋事宜,议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产品名称、品种、等级、数量、金额

1. 甲方拟向乙方购买的多规格Ⅰ级、Ⅱ级、Ⅲ级钢筋如下。 注:

1.表中所列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乙数量以施工需求为准,当实际数量不足表中所列数量 时,乙方不得以所需求不足向甲方索赔。

2.合同综合单价为材料运于施工现场的交货价格,包括出厂价、税金、运杂费、拟获得的利润及各种风险。

3.综合单价为单批价格,实际价格按双方每月或每批确认价格进行结算。双方确认价格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迟供货。

4.综合单价中出厂价为可变价格,其他价格为固定价格。

5.具体钢筋数量以及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二条、钢筋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1、乙方的钢筋质量包括现场取样检验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要求,包括B149

9.1-20《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49

9.1-20《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等。

6、

9、12米定尺,钢筋直径正公差总体数量比例不超过30%。

2、各种规格光圆盘条钢筋符合GB14981-20标准要求,钢筋直径正公差总体数量比例不超过30%。

3、钢筋标牌应完整,出厂检验报告应齐全。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折叠、结疤油污;钢筋表面可有浮锈(黄锈),但不得有严重锈蚀(褐红色锈)及锈皮;钢筋表面凸块和其它缺陷高度和深度不得大于所在部位尺寸的允许偏差。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

(1)甲方提前3天书面通知乙方进场计划,乙方应按甲方书面通知进场计划按时交货。

(2)乙方应在钢筋进场前提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收货准备,提供卸货场地。

(3)项目施工期约为:12 个月。钢筋供货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 的施工现场。

3、本合同联系人:

4、本合同指定收货人:

5、交货方式:乙方负责送货至甲方工地,卸至甲方指定的卸货地点,并承担装、运、卸等费用。乙方在装、运、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交通事故以及其他责任自行承担,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交货时应向甲方提供该批货物的质量证明书和准用证,冷轧带肋钢筋还要提供原材料的质量证明书。

4、包装要求:钢筋应捆扎;钢筋每捆应挂有不少于二个标牌,注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钢 筋牌号和规格。螺纹钢应在钢筋表面轧上牌号标志、厂名(或商标)和直径。

第四条、钢筋检测和验收:

1、数量验收:

(1)计量方式:全部钢筋过磅计量。甲方可采取点条法计算复核过磅重量(点条法依据五金实用手册上的米重计算进行复核,点条时买卖双方派代表共同参与),以现场过磅单数量为准,共同签认数量计量结果。

(2)数量计量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完成。计量完成后,甲方与乙方应在入库单及送货单上签字,入库单及送货单上应明确收货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收货人姓名、单位等。甲方委托 为指定收货人员,无指定人员签字的入库单及送货单无效。入库单一式四联,供货方执一联、甲方执三联;送货单一式三份,甲方二联、乙方一联。

(3)凡经计量的钢筋,乙方必须将其在交货地点落地。凡进入 项目施工现场的钢筋,除非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将其运出项目施工现场。

2、质量验收:

(1)甲方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对钢筋进行初步验收,包括生产厂家、外观、检验报告与型号对照等。对验收不合格的钢筋,甲方有权拒收。钢筋的现场验收应由运输车辆司机或乙方所派的.指定人员、甲方的专职材料员、驻地监理共同参与。验收时,验收人员应对每批钢筋的质量证明书上的内容与实际货物(炉批号,牌号)进行核对,核实到货数量,并作相应记录,如发现情况异常,验收人员有权拒绝卸货,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材料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员在材料签收单上签名并盖项目部材料专用印章确认。

(2)甲方应按国家标准、行业要求及时对钢筋进行取样检验。当出现检验结果不合格等异常情况时,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3)乙方签订本合同前,必须向甲方(或甲方项目部)提供所供应规格钢筋的质量检测报告(原件,或加盖乙方公章的复印件)(检测报告带CA章,前后不超过2个月);

(4)甲乙各自委派的材料验收人员不得随意变更,如果一方验收人员发生变更时,双方应及时用公函形式通知对方作相应的更改。这部分往来所产生的公函,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材料进场后,甲方按有关规范抽检,检验费用由甲方负责。若出现质量争议,以

第三方的检测报告为最终结果(但该结果不能免除乙方所应承担的材料质量责任)。如果鉴定为不合格,质检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将不合格材料运走。因材料质量造成甲方返工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返工损失,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第五条

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委托 分公司(或项目部)具体负责本合同的履行,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中需求、签(验)收、结算、支付等合同约定甲方应承担的权利与义务;

2、合同签署后,甲方于

天(日历日)内向乙方提供本项目使用的钢筋需求计划,以便乙方组织货源。实施供应前,甲方需在每月____日前正式向乙方提交书面的月度以及各批次钢筋用量计划和具体供货需求时间,每批次计划实施前

天(日历日),甲方传真通知乙方;

3、实施供应时,若甲方因故对申报批次计划有变动要求时,应在到货前 天(日历日)传真告知乙方,以便确认此批次计划的调整。如该批次计划的钢筋已发货,甲方应积极配合并予以签收,而不应拒收,但甲方仍可就已签收钢筋与乙方协商调换事宜,涉及费用双方协商;

4、原则上甲方需求的钢筋乙方应在钢筋需求期限内供应完毕;若因甲方原需求超出该供应期,甲方必须提前

天(日历日)以传真方式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调整供应计划;

5、当钢筋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钢筋的供应能力不能满足甲方施工进度需求时,甲方将有权做出如下决定,乙方对此不得存在异议: ⑴对已进甲方仓库的不合格钢筋清理出场,处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⑵甲方重新外购钢筋以保证施工进度的需要,外购部分的到场单价高出乙方供应综合单价部分,从乙方钢筋款中扣出以补偿甲方; ⑶若经甲、乙双方采取措施后,仍无法满足合同要求时,则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合同违约终止所产生的未结算货物,除不合格品由乙方负责清理出场外,合格材料的结算,由双方另立补充协议予以完善。

6、按合同约定进行计量支付。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负责甲方指定的

项目钢筋的运输与供应,并负责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手续、费用;

2、乙方所提供的钢筋的质量必须符合本合同第2条的技术要求,必须满足甲方现场施工的设计要求和施工要求。所供此批钢筋的质量证明书上的内容必须与实际货物(炉批号,牌号)相符,保证产品质量达到质检部门检验标准,并合符国家环保要求;钢筋捆扎整齐,钢材质量证明书和送货单(及提货时的过磅单)一并随货同行;不合格品不得用于甲方工程,不合格钢筋的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3、当钢筋的质量或供应能力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除按本条第

(一)款第5项的规定处理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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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品房认购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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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商品房认购

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认购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认购甲方商品房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认购标的的基本情况

1.1乙方所认购的商品房为甲方开发的位于市区项目中的第楼单元号房。

1.2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阁楼面积为平方米。以上面积均以房地局测绘中心最终测绘面积为准。

二、认购标的的价款

2.1该商品房按照建筑面积计价,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房款计人民币元。阁楼按套计价,单套为人民币元。

2.2房屋总价款为2.1所列款项之和,共计人民币元。

三、认购款

3.1乙方应当于本认购书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认购款计人民币元。乙方逾期未支付认购款的,该认购书自行解除,无须另行通知,甲方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人。

3.2甲方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签约通知次日起日内,到销售现场与甲方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协商一致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

3.3乙方未在3.2条约定的期限内与甲方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的,该认购书自行解除,无须另行通知,乙方已支付的认购款不予返还,甲方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人。

3.4甲、乙双方在3.2条约定的期限内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自第3.2条约定的期限届满次日起超过日的,本认购书自行解除,无须另行通知。甲方应当在本认购书解除次日起日内将已收取的认购款无息返还给乙方。

3.5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乙方已交纳的认购款抵作该商品房的购房款,无须返还给乙方。

四、其他约定

4.1在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变更认购人的,需征得甲方的同意。。

4.2乙方在本认购书中提供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是甲方通知乙方的依据。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若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信息不能联系到乙方的,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五、附则

5.1本认购书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认购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本认购书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后本认购书自行终止。本认购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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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销商品房预购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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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抵押权人) 分行

法定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

电话:

借款人(抵押人)

电话:

住址:

本人有效身份证编号:

借款人为购买 (以下称“房产商”)的(以下称“房产”),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XX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贷款币种:

1.2 贷款最高额为 元(大写 元)整。

1.3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________年。自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 期等额归还。

第二条 利率和利息的计算

2.1 贷款利率为“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 个百分点(B %)每期计息日的 的B为贷款利率的B,但每笔放款的

第一个计息期的B为该贷款发放日的B.B采用 个月浮动。

2.2 贷款利息以贷款的实际发放天数计收,以360天为________年。

2.3 结息方式:

第三条 贷款条件

3.1 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a.《房产抵押贷款申请书》和《贷款申请人资料》;

b.与房产商签订《预购房屋合同正本》或《购房契约》;

c.房产商出具的购房预付款的凭证。

3.2 借款人到贷款人指定银行开立购房专户,今后有关购房费用,均通过该账户结算。

第四条 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根据“预购房合同”规定,当贷款人收到房产商付款通知书后,主动将贷款划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并借记借款人账户。向借款人发出付款通知书。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人应遵照本通用版合同.3条款规定,按时偿还。

5.2每次还款日前十五天之内,借款人应将本期归还的贷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购房专户。由贷款人在还款到期日,主动在购房专户中扣除其款项,无须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条 提前还款

6.1 借款人如果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必须在三十天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6.2 提前还款只限于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的贷款或下期的还款。

6.3 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支付提前还款金额的0.5%至1%补偿金。

a.借款人在贷款不足________年(含________年)内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之一补偿金;

b.借款人在获得超过________年后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0.5%的补偿金。

第七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7.1 手续费:贷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之内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的 %手续费。

7.2 在购房与贷款过程中所涉及的契税、保险、法律手续、抵押登记、抵押物的处置等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 由于借款人违约行为使贷款人遭受损失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有关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八条 保险

借款人必须按贷款人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 保险公司 分公司办妥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限应长于贷款期限1-3个月,保险单正本须注明贷款人为

第一受益人,并将保险单正本送交贷款人。

第九条 借款人的保证

9.1 保证按合同规定,按时按金额还本付息。

9.2 向贷款人提供一切资料真实可靠,无任何伪装和隐瞒事实。

9.3 抵押房产的损毁,不论任何原因,均须负责赔偿贷款人的损失。

第十条 贷款人的责任

10.1 按合同有关规定,准时提供贷款予借款人。该贷款人以购房者的名义转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的账户。

10.2 借款人按合同规定,付清贷款总额,利息以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将抵押的《房产买卖契约》或《房产权证书》交还给借款人。

第十一条 违约及处理

1

1.1 下列事项构成违约:

(1)借款人在付息日、还款日未能或未能足额支付应归还的本金及应付的利息,造成贷款逾期和欠息;

(2)借款人失去执行合同的能力或某些事件之发生使得本合同之执行成为违法或不可能;

(3)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条款。

1

1.2 违约的处置:

(1)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

1.1

(1)的行为时,贷款人从借款人违约之日起按逾期和欠息金额在原定利率的基础上加收20%的罚息;

(2)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

1.1

(1)和或1

1.1

(3)的行为时,经贷款人书面通知后从违约之日起60天内借款人仍不纠正;或借款人发生1

1.1

(2)行为,贷款人有权宣布全部贷款到期,同时,要求借款人偿还已发放的贷款金额及利息。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需经借款人和贷款人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双方签署书面协议。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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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抵押担保大额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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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自愿公平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房产抵押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为了确保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日已达成的合同(以下简称为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并拥有使用权的位于____市____镇,面积为_____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为抵押物)的全部权利抵押给乙方,作为履行该主合同的担保

第二条本抵押合同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工程款,违约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三条甲、乙双方特别声明,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有关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物的登记手续。甲方还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在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前,土地使用权等证明文件可以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抵押期间,未经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处置或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甲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甲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发生以下情况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办理: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第六条;

(二)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九条甲方保证乙方对主合同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工程款,违约金的利益有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

第十条处分抵押物的价款不足清偿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第十一条处分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十二条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甲方在占有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如不履行上述责任,须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三)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甲方保证在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在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债务人已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偿了债务或已提前清偿了债务,或甲、乙双方签定房地产转让合同并完成登记后,抵押权自动撤销。

第十五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物:

(一)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产生后,甲方未依约清偿债务或所延期限已到甲方仍未清偿债务。

(二)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产。

第十六条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构成违约行为。

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一切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既得利益、预期利益和为处理此违约行为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等)。

第十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的协议。在未达成书面的协议之前,本合同的各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八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在双方协商后仍未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补充协议必须是书面的。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关房产管理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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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租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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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 房屋概况

第1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甲方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和独立使用权,并有权将该房屋依照本协议规定有偿租给乙方;甲方所出租房屋不存在任何权属、其他经济纠纷。

第2条 出租房屋概况

甲方将座落在娄底市涟钢娄星北路的自有房产,娄星支公司院内的附楼三层闲臵房、房前6米空地和车库,整体出租给乙方作为创办幼儿园的场所,无抵押。厨房前约120平方米无偿供乙方户外活动使用,租用场地实行封闭式管理。 附房屋-平面示意图:

第二部分 租赁期限

第3条 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遇以下情况应顺延:

1.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乙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非甲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

4.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 租金条款

第4条:乙方在合同成立时须缴纳押金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租金每年人民币52800元(大写:伍万贰仟捌佰元整),续租租金从第二年递增3%(百分之三)。

第5条:租金按每半年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26400元(大写:贰万陆仟肆佰元整)的租金;半年期满时,乙方应在一星期内向甲方支付下个半年的租金,承租期以此类推。

第6条:租金支付地点:甲方办公楼。 7条:租金支付方式:转帐。

第四部分 其他相关费用

第8条 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甲方方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撤销、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第9条 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等由乙方方承担;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用等由甲方承担。

第五部分 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第10条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第11条 租赁期间,甲方欲对房屋设立抵押权,须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乙方在15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甲方的行为。如乙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书到达甲方的次日起计算。

第12条 甲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必须征得乙方同意。

第13条 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第六部分 房屋修缮

第14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3天内予以修缮,超过3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

第15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乙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甲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

第16条 租赁期间,房屋内原有的家电、家具等附属设

第17条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屋内原有的施、设备的维修由甲方负责,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七部分 保险责任 第18条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房屋的保险。若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八部分 甲方权利与义务

第19条 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20条 在承租期内,如甲方确因国家政策性变化,或由总公司成立新的分支公司时甲方确需用房,方可收回附楼作为公司办公之用,但须提前半年通知乙方,并按乙方所租年金标准,对乙方用于房屋装修改造的费用进行补偿,但不承担其他损失。合同期满后,如乙方不愿再租用,装修归甲方所有。

第21条 乙方承诺所租房屋仅用于开办幼儿园,亦不得擅自转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在租住期间如造成房屋损坏或不按时缴纳水电费的,公司有权在押金中扣除或采取停水、断电或终止合同等措施。

第22条 合同有效期内,除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外,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第九部分 乙方权利与义务

第23条 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合同约定办理合同解除的相关手续及费用结算。

第24条 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内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甲方应允许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

第25条 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乙方需续租,应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10天内甲方不予以书面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乙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1年,自期满次日起计。

第26条 乙方在承租期内自觉遵守甲方院内的公共秩序和有关管理制度,教育和管理好儿童,尽量避免午休时间内住户的吵闹干扰。

第27条 家长接送儿童的车辆,应安排在大门外等候,不得随便进入院内。

第28条 乙方承租后,应自己单独安装电表和水表,每月按水电管理部门收取甲方的营业电费标准,按时向甲方交纳。

第29条 乙方在租住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

第十部分 不可抗力和例外

第26条 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

第27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28条 不可抗力影响如持续1个月以上,任一方均有

第29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非因乙方原因,房屋发生漏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30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7天内返还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关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部分 争议解决

第31条 本合同归中国法律、法规管辖。 第32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提交娄底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房屋所在地法院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部分 合同生效

第33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部分 违约责任

第34条 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内足额支付房屋租金,每迟延1日,应向甲方支付应付租金的3‰作为违约金。如乙方在逾期三个月未及时缴纳房租的,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和应付的租金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乙方的各种损失。

第35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2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1)因房屋质量存在问题,或因消防安全不符合要求,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的;

(2)因该房产的产权、债务纠纷而影响到本合同履行和乙方正常使用的。

(3)无正当理由变更合同的或无正当理由中途解除本合同或导致本合同不能诚信履行的。

(4)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

第37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2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借、与他人调剂交换或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的房屋用途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经营和违法犯罪活动或在租赁房屋内贮藏违禁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

第十四部分 索赔

第38条 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返回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及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交付的中介费用、乙方的来回搬迁费用、乙方已经支付和虽未支付但将要产生的装修费用、乙方为正常居住生活需要而添加的固定设备安装费用。

第十五部分 其他 第39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第40条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5年。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41条 因所租赁房屋本身及其附属物质量量问题造成第三人损害的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对第三人之损害有过错的除外。

第42条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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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郊区商品房预租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9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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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出租]承租方(乙方):

预出租方(甲方):

[预租]预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出租/预租)的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1 甲方____(出租/预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区/县)____路__(弄/新村)__(号/幢)___室(部位)__(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___([出租]实测/[预租]预测)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房屋类型为____,结构为____。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出租]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证书编号:______]。

2)[预租]预售许可证[许可证编号:_______]。

1-2 甲方作为该房屋的____(房地产权利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____(已/未)设定抵押。

1-3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

(二)、

(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年__月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预租]房屋租赁期自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签订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__币)__元。[出租]月租金总计为(___币)___元。(大写:___万___千___百___十___元___角整)。[预租]月租金由甲乙双方在预租商品房交付使用书中按实测建筑面积计算面积计算确定。 该房屋租金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 乙方应于每月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支付违约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庆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个月的租金,即(___币)____元。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等费用由___(甲方/乙方)承担。

5-3 __(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 ,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 除本合同附件

(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元/平方米(__币)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7-2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合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8-2 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8-3 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9-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装染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____月的;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0-1 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____日内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 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路性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0-4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5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________(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10-6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没收乙方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十一、其他条款

11-1 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___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11-2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签署后的15日内,应有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______(甲方/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起责任。 本合同自_________(签字/登记备案)生效。

11-3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以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4 甲、以双方在签署本和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5 甲、以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下列两种方式由甲、以双方共同任选一种):

(一)、提交 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1-6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_________ 份。其中:甲、以双方各执一份,(上海市/ _____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一份,以及__________ 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

[出租]承租方(乙方):

预出租方(甲方):

[预租]预承租方(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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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住宅商品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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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JINCOMMERCIAL HOUSE SALE CONTRACT

(JF-20__-009)

填 写 说 明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前,须认真协商各项条款。合同一经签字或盖章即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任何条款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或盖章确认。

2、合同空格部分若为空白句,应用“/”划掉。涂改之处,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合同自订立之日起30日内,当事人应到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登记备案。合同发生重大变更、解除及合同文本遗失的,应及时到原备案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4、本合同不得翻印。

合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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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经纪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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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商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资格

1.具有法人资格,固定的营业场所,有一定的付款能力。

2.与当地教育部门有良好的关系。

3.严格遵守甲方的代理销售策略及本协议有关规定。

4.具备以上条件,第一次定货数量不少于_________套,以后每次定货数量不少于_________套。签定本协议,填写_________,即可取得相应代理资格。

二、代理产品、地区、期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地区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为甲方_________软件及_________系列产品的代理商,享受代理商代理价格。

三、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在乙方提交订货计划的前提下,甲方负责保证足够的货源。

2.甲方在一定范围内为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宣传材料。

3.在协议期间,甲方根据乙方的销售数量和实际情况,有权终止乙方代理资格。

4.乙方的合法销售用户递交的用户登记表经甲方确认后,即成为甲方的注册用户,注册用户可享受相应的网上服务和软件升级服务。

5.甲方对乙方的商业行为和法律行为及经营不善所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四、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按实际情况填写_________。

2.乙方在代区域内以合法方式销售产品。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与其他企业签定经销同类商品的合同。

3.乙方必须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

4.乙方销售的产品均须由甲方合法获得,保证决不对甲方产品复制,拷贝。

5.乙方在代理销售甲方产品时,应主动要求用户认真填写用户登记表,并及时反馈给甲方。

6.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在区域范围内设立代理。

7.协议到期或其他原因终止协议,乙方未售出部分可返还甲方,甲方按本协议所定代理价格全额退还。但需扣除邮递等中间费用。

五、代理价格,销售指标

1.甲方对乙方的供货价格,乙方对客户的价格,均由另外的销售价格表确定。甲方因各种原因需变更价格,应于调整前____月通知乙方。

2.签定本协议的代理商无销售任务,可随时按代理商价格到甲方订货。

六、订货、付款及货运

1.乙方向甲方订货时,须提前一周填写,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加盖单位公章,传真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定货单和货款后,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发货。

2.结算方式:按定货单结算,款到发货。

2.甲方承担乙方所进代理商品到乙方所在地的铁路费用。

3.乙方在收到货物_________个工作日之内验货,如有商品破坏,须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同一次验收合格。

七、售后服务 商品的售后技术服务由乙方负责,如乙方确有困难,可请求甲方帮助,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本协议条款,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

2.甲乙双方如发生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 德和法律或损害对方利益,均可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的效力。

九、法律效力

1.协议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在于甲方。

2.变更本协议的条款中任何内容,需有双方签字的正式书面更改文件。

3.甲方对乙方的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到期终止后可以续签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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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商品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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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工作单位:______居间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住所:___________

甲方欲购买房屋一套,特委托乙方提供卖房人的信息,帮助甲方与卖房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咨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欲购买房屋的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_____区;

建筑面积和格局:_____

房屋用途:____(住宅或公寓或商业用房等);

房屋朝向:______

房屋建成年限:____

房屋总价款:______

付款方式:_____一次性或需银行贷款。

房屋性质为央产房或经济适用房或房改房或商品房,或者房屋性质不限。

以上为基本意向,最终以甲方实际看中的房屋为准。

第二条:甲方委托事项

1、乙方代为寻找卖房人;

2、乙方带领其实际参观房屋;

3、乙方代为审查卖房人基本情况等。

第三条:甲方义务

甲方根据乙方通知参观房屋;

甲方经乙方介绍认识卖房人,不得私下与卖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支付居间费用。

第四条:乙方义务

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要求挑选合适的房屋。

乙方通知甲方参观房屋,应当提前x小时。

乙方应当向甲方如实提供卖房人的信息;

如甲方需银行提供贷款支付购房款,乙方指导甲方办理银行贷款。向甲方提供合作的银行、银行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以及银行认可的律师事务所等。

第五条:委托期限

本合同委托期限为x月,期满之前,甲方不得解除委托。

或甲方可以解除本委托,但因其解除委托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期满乙方未找到卖方的,本合同终止。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定委托合同。

第六条:乙方报酬

乙方完成居间事项,即甲方与乙方提供的卖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x元的居间服务报酬。该报酬于甲方与乙方提供的买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支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如有违约,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选择其一)。

本合同共x页,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 乙方:____

_____年 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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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商品房房屋委托出租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2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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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出租自有房产一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房产位置、面积和用途

一、甲方将自有的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屋),委托给乙方出租。

二、乙方如需改变该房产的内部结构、使用空间时,须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二条委托期限

首度委托限期为五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首度委托期限期满后,双方应协商续签租赁协议。

第三条房屋的租赁排序

一、乙方所接受委托出租房屋的租赁使用排序严格按照签定本协议的先后次序进行计算机程序自动循环排序。该程序的修改密码由将来的业主委员会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动,甲乙双方只能输入或查询,在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的情况下,不能进行任何修改。

二、如遇在委托期限内甲方自己使用该房屋时,则计算机程序自动将该房屋的排序放在最后,进行重新排序。甲乙双方签定的本协议将继续有效。

三、甲方若要自行使用该房屋,工作日须提前一天通知乙方,遇法定节假日须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视为该房屋出租一次,计算机程序自动将该房屋的租赁排序放到最后,若甲方未能按约使用该房屋,计算机程序亦自动将该房屋的租赁排序放到最后,若在甲方通知乙方之前,该房屋已出租或被预定,则乙方有权将甲方安排在其它房间。

四、在委托期限内,甲方自行寻找的客户,不按电脑排序安排房间,可直接租赁甲方委托乙方出租的房间,同时计算机程序亦自动将甲方房间的租赁排序放到最后。

第四条经营利润及支付方式

一、乙方在协议期间可将该房屋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给第三者使用。

二、该房屋出租所得毛收入在扣除以下各项费用后即为该房屋的经营利润:

1、乙方的经营管理费。如管理及服务人员工资、员工福利、奖励佣金、酒店经营营业税等;

2、酒店消耗品。如酒店消耗品(包括卫生纸、小香皂、牙膏牙刷、洗发水、浴液、一次性拖鞋、一次性纸杯、信封信纸、鞋擦、卫生袋、垃圾袋、保洁用品、消毒用品等);

3、冷热水费、电费、电话费、燃气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

甲方在协议期间将以上1至3条所示费用的总和控制在房屋出租所得毛收入的30%以内。

三、经营利润的支付时间、方式:

1.乙方需在次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经营利润。

2.乙方可以用现金、银行转帐支票、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经营利润。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在委托租赁期间开始时向乙方提供该房屋。

二、在协议期内,甲方需保证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的房屋内的家具、电器等所有配套设施、设备,完全按照甲方自本项目开发商处接受该房屋时的全套配置,一并交与乙方,甲方不得私自搬走或更换,并按照第四条第二款中的规定承担实际发生的经营费用。

三、协议期间,应按北京市有关规定缴纳因租赁房屋所放生的各项税费(由乙方代扣代缴)。

四、甲方在将房屋委托给乙方时,必须交清房屋的维修基金、本年度物业管理费、冬季采暖费、房屋内财产保险费等费用。否则在协议期限内,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五、在协议期间,甲方可随时查询房屋出租情况,甲方可采用以下办理查询:

1、乙方设立网站,随时反映酒店的房屋出租情况,供业主查询;

2、酒店大堂设有自动查询机,机内记录当月的房屋出租记录;

3、乙方每天将房屋经营情况打单记录供甲方随时查询,记录期为一年,同时乙方定期向甲方寄送。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对该房屋作自由转租经营,但不得将其用于非法活动,且不得在房屋内村放危险物品。

二、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规定向甲方收取该房屋的各项管理费用。

三、保证该房屋在租赁期间内部的清洁卫生。

a)保证该房屋及内部配套设施等在租赁期间的良好使用状态。

b)协议期满时应及时向甲方交付该房产,该房屋内原有家具、电器等应完好如数返还甲方,并保证房屋完好,如有损害、丢失的,

应负责照价赔偿(房屋、家具、电器、床上用品、装修等自然损耗折扣除外)。

c)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及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每延迟一日,按月租金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七条经营利润分配

委托出租房屋的经营利润以天为分配单位,并按照同类型房屋分别平均分配。计算方式如下:

委托房屋的日经营利润=当日同类型房屋的经营利润总和÷当日委托出租同类型房屋的数量

第八条设施、设备损坏责任及费用的承担

一、本协议期内,凡因乙方人为或乙方出租给第三者所造成的设施、设备的损坏应由乙方负责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二、在本协议期内,如因甲方使用所造成的设施、设备的损坏应由甲方负责更换承担相应费用。

三、在本协议期内,该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家具、电器、床上用品等的自然折旧费用由甲方承担。(详见第十条)

第九条甲方自用房屋有关事宜

一、甲方若自用房屋,则不参加使用当日的酒店经营利润分配。

二、甲方临时自用房屋,若未按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预先通知乙方,则乙方可视当时房屋出租情况予以安排,若确实无法安排时后果甲方自负。

三、甲方若自用房屋,不必交付租金,但应当自行承担实际发生的水、电、电话费、酒店消耗品等费用。

第十条固定资产重置费(折旧费)

自甲方委托乙方经营之日起,第一年度固定资产重置费为零;第二年度起,每年从甲方应得的经营利润中提取4%作为固定资产重置费。该项费用专款专用,由乙方单独设立银行帐户予以保管,专用于房间装修维护、家用电器、床上用品、卫生洁具的修理与更新。该费用一旦动用须事先报请业主委员会审定,在业主委员会审定通过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协议生效及其它

一、甲方须交清房屋维修基金、本年度的物业管理费、冬季取暖费后,本协议方生效。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三、本协议执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及政府政策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两份。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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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品房预售合同书范文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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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出 卖 人 : 买 受 人 : 房屋座落: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制定

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年 月

目 录

说 明

专业术语解释

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状况第三章 商品房价款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第五章 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六章 规划设计变更

第七章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第八章 合同网签备案

第九章 前期物业管理第十章 其他事项

说 明

1. 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共同 制定,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存量房买卖。各地可在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 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 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4. 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 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本合同文本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5. 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

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划×,以示删除。

6. 本合同中标注*的内容为必填项,未标注*的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或不填写。标注为#的内容在其处于有效状态时为必填项。

7. 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9.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房 地产行业协会等相关机构调解,也可以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或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本合同说明部分,买受人已经阅读,并签名: 。

专业术语解释

1.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2. 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

3. 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板结构面之间或楼板结构面与地板结构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4. 套内建筑面积: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5. 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 2.20M 以上(含 2.20M)的永久性建筑。

6.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7. 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 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8. 分割拆零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成套的商品住宅分割为若干部分分别出售给买受人的销售方式。

9. 返本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定期向买受人返还购房款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10. 售后包租: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在一定期限内承租或者代为出租买受人所购该企业商品房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11. 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12. 合同网签备案:是指房屋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备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品房买卖合同

(预售)

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其开发建设的房屋,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商品房买卖相关内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

(房屋为共有时,可在下表中相应增加买受人)

共有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共有方式共有

份额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1. 出卖人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坐落于 × 市 × 【区】【县】【市

】 × 【乡/镇/街道办事处】 × 【路/街/巷】 × 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地块所在区县代码为 × 。

2.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项目核准名称为 兴安灵渠历史文化街区(财神庙街)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 ,容积率为2.4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 ×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 × 年 × 月 × 日,竣工日期为 × 年 × 月 × 日。

第二条 预售依据

该商品房已由 × 批准预售,预售许可证号为 × 。

第三条 商品房基本情况

1. 房屋座落: × ,该商品房所在楼层的起始层为 × ,终止层为 × ,名义层为 × ,层高为 × 米;

该商品房为【地下停车库】【地下停车位】【乙类人防工程车库】【乙类人防工程车位】【首层架空层车位】,乙类人防工程车位(库)在战时应服从人防部门统一调配使用。(购买车库、车位需填写)。

房屋竣工后,如房号发生改变,不影响该商品房的特定位置。该商品房的平面图见附件一。

买受人已购买本小区商品房,房屋坐落为 × (购买车库、车位须填写)。

2. 建筑主体: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的建筑总层数为 5 层,其中地上 × 层, 地下 2 层;主体结构为【钢结构】【钢/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混合结构】【砖木结构】【其他结构】;【有√】【无】电梯。

3. 房屋居室:该商品房为【一居室】【二居室】【三居室】【四居室】【五居室】【其它√】,有 X 室 X 厅 X 厨 X 卫 X 【X】;该商品房有 X 个阳台,其中X 个阳台为封闭式, X 个阳台为非封闭式(阳台是否封闭以规划设计文件为准)。

4. 预测面积:该商品房的房产测绘机构为 兴安县众擎规划测绘信息中心 ,测绘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50325MA5K9F119H ,其预测建筑面积共 ×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 平方米,分摊共有建筑面积 × 平方米。

该商品房共有共用部位见附件二。

*5. 户型结构:该商品房的户型结构为【平层√】【错层】【复式楼】【跃层】

【其他】。

6. 房屋朝向:该商品房的朝向为【东】【南】【西】【北】【东北】【东南】

【西南】【西北】向。

*7. 房屋类型: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房屋类型)为【住宅】【商业用房√】

【办公用房】【工业用房】【仓储用房】【车库】【服务型公寓】【车位】【农产品批发用房】。

8. 有出售(或赠送、出租)车位、车库或者停车设施的,有关该物业买卖、赠予、租赁合同事项,双方另行约定。

9. 有出售(或赠送、出租)储藏室、绿地或其他物业的,有关该物业买卖、赠予、租赁合同事项,双方另行约定。

第四条 抵押情况

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已抵押√】【未抵押】。

#抵押类型:【该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该商品房在建工程设定抵押】

#抵押人:桂林屹正文旅投资有限公司,#抵押权人:广西兴安民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抵押登记日期:20__ 年 06 月 30 日,#债务履行期限:3 年, # 抵押登记机构:兴安县不动产登记局。

抵押类型:【该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该商品房在建工程设定抵押】

抵押人:X,抵押权人:X, 抵押登记日期: × ,债务履行期限:X。抵押登记机构:X。

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预售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三。

第五条 房屋权利状况承诺

1. 出卖人对该商品房享有合法权利;

2. 该商品房没有出售给除本合同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 该商品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

4. X;

5. X。

如该商品房权利状况与上述情况不符,导致不能完成本合同网签备案或 X 的, 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

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4.35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第三章 商品房价款

第六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一)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2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不含装饰装修) 价款:

1. 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 (币种) × 元,总价款为 × (币种) × 元(大写 × 元整)。

2.

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 (币种) × 元,总价款为

× (币种) × 元(大写 × 元整)。

3. 按 × 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 (币种) × 元(大写 × 元整)。

4. 按照 × 个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 (币种) × 元(大写 × 元整)。

(二)该商品房【有】【无】装饰装修,装修工程价款为 × (币种) × 元

(大写 × 元整)。

*(三)该商品房(含装饰装修)全部价款合计为 × (币种) × 元(大写 × 元整)。

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定金 × (币种) × 元(大写

× 元整),该定金于【本合同签订】【交付首付款】时【抵作商品房价款】【返还买受人】。

(二)买受人采取下列第 × 种方式付款:

1. 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应当在 × 年 × 月 × 日前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

2. 分期付款。买受人应当在 × 年 × 月 × 日前分 × 期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 首期房价款 × (币种) × 元(大写 × 元整)应当于 × 年 × 月 × 日前支付。

× 。

3. 首付加贷款方式付款:【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和公积金组合贷款】

。买受人应当在 × 年 × 月 × 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 × (币种) × 元(大写 × 元整),占该商品房全部价款的 × 。

余款 × (币种) × 元(大写 × 元整)向 × (贷款机构)申请贷款支付;余款 × (币种) × 元(大写 × 元整)向 × (贷款机构)申请贷款支付。

买受人应当于 × 年 × 月 × 日前向贷款机构提交贷款申请材料,办理贷款审批手续。

4. 其他方式: X。

(三)出售该商品房的全部房价款应当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该商品房的预售资金监管机构为 × ,预售监管账户开户行为广西兴安民兴村镇银行营业部,账户名称为桂林屹正文旅投资有限公司,账号为 。

该商品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见附件四。

买受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交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第八条 逾期付款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时间付款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1. 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 逾期在 90 日之内,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1 的违约金。

(2)

逾期超过 90 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7 日内按照累计应付款的 3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

出卖人不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2(该比率不低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第七条及附件四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X。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九条 商品房交付条件

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 1、2、X 项所列条件(可多选): 1.该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

2. 该商品房已取得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实测绘);

3. 满足第十条第(一)款中出卖人承诺的基础设施设备达到的条件;

4. X。

5. X。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第十条 商品房相关设施设备交付条件

(一)基础设施设备

1. 供水、排水:交付时供水、排水配套设施齐全,并与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网

连接,实现一户一表。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

X;

2. 供电:交付时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实现一户一表。X;

3. 供暖:交付时供热系统符合供热配建标准,使用城市集中供热的,纳入城市集中供热管网,

该商品房无供暖;

4. 燃气:交付时完成室内燃气管道的敷设,并与城市燃气管网连接,保证燃气供应,实现一户一表。

详见附件五;

5. 电话通信: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6. 有线电视: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7. 宽带网络: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以上第 1、2、3 项由出卖人负责办理开通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第 4、5、6、7

项需要买受人自行办理开通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如果在约定期限内基础设施设备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2) 种方式处理:

(1) 以上设施中第 1、2、3、4 项在约定交付日未达到交付条件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第 5 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 × 元的违约金; 第 6 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 × 元的违约金;第 7 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 × 元的违约金。出卖人采取措施保证相关设施于约定交付日后 X 日之内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2) 出卖人采取积极补救措施满足买受人正常使用要求,并至少提供临时用水用电。

(二)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为准)

1. 小区内绿地率:X 年 X 月 X 日达到 X;

2. 小区内非市政道路:X 年 X 月 X 日达到 X;

3. 规划的车位、车库:X 年 X 月 X 日达到 X;

4. 物业服务用房:X 年 X 月 X 日达到 X;

5. 医疗卫生机构:X 年 X 月 X 日达到 X;

6. 幼儿园:X 年 X 月 X 日达到 X;

7. 学校:X 年 X 月 X 日达到 X;

8. X;

9. X。

以上设施未达到上述条件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 小区内绿地率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出卖人按规划许可标准进行整改。

2. 小区内非市政道路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出卖人按规划许可标准进行整改。

3. 规划的车位、车库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出卖人按规划许可标准进行整改。

4. 物业服务用房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出卖人按规划许可标准进行整改。

5. 其他设施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出卖人按规划许可标准进行整改。关于本项目内相关设施设备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五。

第十一条 交付时间和手续

(一)出卖人应当在 20__ 年 12 月 31 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二)该商品房达到第九条、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交付日期届满前 10 日(不少于 10 日)将查验房屋的时间、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材料的通知书面送达买受人。买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书的,以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届满之日为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以该商品房所在地为办理交付手续的地点。

X。

交付该商品房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满足第九条约定的证明文件。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不能满足第九条约定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第十二条处理。

(三)查验房屋

1. 办理交付手续前,买受人有权对该商品房进行查验,出卖人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和办理交付手续的前提条件。

2. 买受人查验的该商品房存在下列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的其他质量问题的, 由出卖人按照有关工程和产品质量规范、标准自查验次日起 90 日内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再行交付。

(1) 屋面、墙面、地面渗漏或开裂等;

(2) 管道堵塞;

(3) 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4) 灯具、电器等电气设备不能正常使用;

(5) X;

(6) X。

3. 查验该商品房后,双方应当签署商品房交接单。由于买受人原因导致该商品房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 详见补充协议相关约定;

(2) X。

第十二条 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十一条约定的时间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 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 逾期在 90 日之内(该期限应当不多于第八条第 1(1)项中的期限),自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 1 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应当不低于第八条第 1(1)项中的比率)。

(2) 逾期超过 90 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

款之日起,按照 4.35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

息;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 3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

款万分之 2(该比率应当不低于本条第 1(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2.X。

第五章 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十三条 面积差异处理

该商品房交付时,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测绘报告,并向买受人提供该商品房的面积实测数据(以下简称实测面积)。实测面积与第三条载明的预测面积发生误差的,双方同意按照第 4 种方式处理。

1. 根据第六条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

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 3?以内(含 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

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 3?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 按照 ×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买受人选择不解除合同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在 3?以内(含 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 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 3?以内(含 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 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

实测套内建筑面积-预测套内建筑面积

×100?

预测套内建筑面积

2. 根据第六条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

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 3?以内(含 3?)的,根据实测建筑面积结算房价款;

(2)

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出 3?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 按照 ×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买受人选择不解除合同的,实测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在 3?以内(含 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 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实测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 3?以内(含 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 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实测建筑面积-预测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误差比=

预测建筑面积

×100?

(3)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3. 根据第六条按照套计价的,出卖人承诺在房屋平面图中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该商品房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

X。

4. 双方自行约定:

双方同意不因该商品房面积差异而解除合同,该商品房发生面积差异时,该商品房单价保持不变,出卖人和买受人按照产权登记的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多退少补,互补计息。

第六章 规划设计变更

第十四条 规划变更

(一)出卖人应当按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条

件建设商品房,不得擅自变更。

双方签订合同后,涉及该商品房规划用途、面积、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等规划许可内容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变更的,出卖人 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 10 日内将书面通知送达买受人。出卖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买受人应当在通知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书面答复。买受人逾期未予以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三)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

日起,按照 4.35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 0.1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约定如下: 出卖人应当按照买受人累计已付购房款的 0.1?向买受人支付一次性违约金及赔

偿金。

第十五条 设计变更

(一)双方签订合同后,出卖人按照法定程序变更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涉及下列可能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情形的,出卖人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 10 日内将书面通知送达买受人。出卖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1. 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 供热、采暖方式;

3. X;

4. X;

5. X。

(二)买受人应当在通知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书面答复。买受人逾期未予以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三)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

日起,按照 4.35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 0.1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约定如下: 出卖人应当按照买受人累计已付购房款的 0.1?向买受人支付一次性违约金及赔

偿金。

第七章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十六条 商品房质量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

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合格,并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价款(含已

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4.35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 价款一倍】【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由出卖人采取措施至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合格并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二)其他质量问题

该商品房质量应当符合有关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发现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质量问题的,双方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 及时更换、修理;如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X。

2. 经过更换、修理,仍然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4.35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由出卖人予以更换、修理并恢复正常使用。

(三)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

该商品房应当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产

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

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 1、3 方式处理(可多选)

1. 及时更换、修理;

2. 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3. 未达到约定标准部分,由出卖人继续施工直至达到约定标准;

4. X。

具体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标准的约定见附件六。

(四)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和民用建筑节能措施

1. 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地方】标准,标准名称:《民用建筑

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20__ 年版),标准文号:GB50325-20__。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建筑隔声情况符合【国家】【地方】标准,标准名称: ×

,标准文号: × 。

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或建筑隔声情况经检测不符合标准,由出卖人负责整改, 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 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价款(含

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4.35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 责任。经检测不符合标准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整改后再次检测发生的费用 仍由出卖人承担。因整改导致该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出卖人应当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2. 该商品房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未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相应标准要求补做节能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X。

第十七条 保修责任

(一)商品房实行保修制度。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该商品房为非住宅

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具体内容见附件七。

(二)下列情形,出卖人不承担保修责任:

1.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害;

2. 因买受人不当使用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害;

3. 其他不属于《商品房质量保证书》质保范围的维修事项。

(三)在保修期内,买受人要求维修的书面通知送达出卖人 60 日内,出卖人既不履行保修义务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及维修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八条 质量担保

出卖人不按照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约定承担相关责任的,由 X 承担连带责任。关于质量担保的证明见附件八。

第八章 合同网签备案与不动产登记

第十九条 预售合同网签备案

(一)买卖双方当事人就合同条款协商一致后,出卖人应当登录房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备案, 并将本合同网签备案情况告知买受人。

(二)有关预售合同网签备案的其他约定如下:

因买受人原因导致出卖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该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

(一)双方同意共同向房产管理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该商品房交易手续和不动产登记。

(二)因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730个工作日(约定时 间或约定条件)取得该商品房的不动产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3种方式处理:

1. 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 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

,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自买受人应当完成房屋交易手续和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期限届满

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部完成房屋交易手续和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X的违约金。

2.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出卖人自买受人应当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止,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买受人已付房价款万分之X的违约金,并于买受人实际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X日内向买受人支付;

3.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在本条约定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出卖人书面提出,出卖人在收到买受人书面通知且在买受人配合出卖人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结《买卖合同》撤销备案手续、缴清欠付的出卖人受让债权款项(若有)后30个工作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款无息退还买受人(在买受人未予配合前,出卖人有权顺延退还购房款时间),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购房款的0.1%赔偿买受人损失。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出卖人按买受人累计已付购房款的0.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三)因买受人的原因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该商品房的房屋交易手续和不动产登记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九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区域

(一)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四至为: 东至 X ;

西至 X ; 南至 X ; 北至 X 。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 ×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0 平方米,位于

X【号楼】【幢】【座】X 层 X 单元 X 号;地下建筑面积为 × 平方米,位于 X【号楼】【幢】【座】X 层 X 单元 X 号;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

× 平方米,位于 X【号楼】【幢】【座】X 层 X 单元 X 号。(注:物业服务用房为多处时,双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内容)

×

物业管理区域规划平面图详见附件九。

第二十二条 前期物业管理

(一)出卖人依法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为兴安县天天商贸服务有限公司。

(二)物业服务时间从 20__ 年 5 月 1 日到业主大会成立并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止。

(三)物业服务期间,物业收费计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物业服务费为 5 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商品房在交付前的物业费由出卖人承担,商品房交付后的物业费由买受人承担。

(四)买受人同意由出卖人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查验并承接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卖人应当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的备案情况书面告知买受人。

(五)买受人已详细阅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同意由出卖人依 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成立后, 由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或续聘物业服务企业。

该商品房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见附件十。

第十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一)买受人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以下部位归业主共有:

1. 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2. 该商品房所在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绿地(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

3.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4. X。

(三)双方对其他配套设施约定如下:

1. 规划的车位、车库:详见附件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

2. 会所:X;

3. X。

第二十四条 税费

双方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相应部门缴纳因该商品房买卖发生的税费。 因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导致买受人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增加的税收负担, 由买受人承担。

出卖人不得代收买受人因购买商品房应缴纳的契税,买受人应按规定自行到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契税。

第二十五条 销售和使用承诺

(一)出卖人承诺不采取分割拆零销售、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二)出卖人承诺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建设和出售,不擅自改变该商品房使用性质。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三)出卖人承诺对商品房的销售,不涉及依法或者依规划属于买受人共有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处分。

(四)出卖人承诺已将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告知买受人。具体内容见附件十一。

(五)买受人使用该商品房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用途、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

(六)X。

(七)X。

第二十六条 送达

出卖人和买受人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真实有效。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以【邮政快递√】【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对方。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的,应在变更之日起 5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买受人信息保护

出卖人对买受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执行公务的需要,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出卖人及其销售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对外披露买受人信息,或将买受人信息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

第二十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通过消费者协会等相关机构调解;或按照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X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九条 补充协议

对本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见附件十二)。

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 或不合理的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三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39 页,一式 × 份,其中出卖人壹份,买受人壹份,【兴安县房地产服务所】壹份,【不动产登记局】壹份,【按揭银行】 × 份,【 × 】 × 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签字或盖章): 买受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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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商品房买卖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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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 地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委托代理机构: ×

注册地址: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买受人: [买受人1]

本人 姓名: [买受人1] 国籍: 中国

居民身份证 : [身份号码1]

地址: [地址1]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

× : × 国籍: ×

地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出让 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出让证号 为: 号 南宁国用( 20__ )第 647286 号 。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15981.05 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 批发零售、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 20__ 年 12 月 18 日至 2083 年 12 月 17 日止。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 暂定名 : 宝能城市广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建字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号为 。

× 。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 预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南房预字(20__)第 198 号 。

× 。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邕宁区龙岗大道9号宝能城市广场香樟组团 [房号] 号 【项目名称:宝能城市广场 ,房屋代码: [房屋代码] ,所在层: [楼层] 层至 [楼层] 层】。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 [用途] ,属 钢筋混凝土结构,层高为 大于2.2 米,建筑层数地上 [地上层数] 层,地下 1 层。

该商品房有封闭式阳台 0 个,非封闭式阳台 [非封闭式阳台数] 个。

该商品房 合同约定 建筑面积共 [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面积] 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 [公摊面积] 平方米(有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构成说明及分层分户尺寸图见附件二)。

该商品房面积测算单位: 广西天图数字测绘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宁市建政路21号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 丙测资字45013010

资质等级: 三级

法定代表人: 何信民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南宁市建政路31号

邮编: 530023 。

第四条 该商品房的权利瑕疵

1、出卖人告知买受人,该商品房存在下列权利瑕疵:

(1)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已设定抵押并办理抵押权登记,抵押权人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抵押权登记日期为 20__年9月10号 。

(2)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并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抵押权人为 × ,抵押权登记日期为 × 。

(3) × 。

2、出卖人在办理该商品房预售许可手续前已取得抵押权人同意,并承诺对该商品房存在的上述权利瑕疵按以下第 ( 5 )种方式处理:

(1)本合同签订后 × 日内注销该商品房的抵押权登记。

(2)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前注销抵押权登记。

(3)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注销抵押权登记。

(4)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前注销抵押权登记。

(5) 办理分户产权登记前注销抵押登记 。

3、因出卖人原因导致上述注销抵押权登记手续迟延办理,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 3 )方式处理:

(1)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 × 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受人,并按总价款 的 × %赔偿买受人损失。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理退房的有关手续。

(2)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每迟延一日 × 元计算,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按本合同第十七条第四款 。

第五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该商品房价款按下列 1 方式计算:

1、该商品房属 预售 房,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该商品房单价为( 人民币 )每平方米 [套内单价] 元,总金额( 人民币 ) [总价(小写)] 元(大写: × 亿 × 仟 [佰万] 佰 [拾万] 拾 [万] 万 [仟] 仟 [佰] 佰 [拾] 拾 [元] 元)整。

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的购买费用已计入上述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单价内,不再

另行计价。

2、该商品房属精装修房,买受人应另支付精装修价款。精装修价款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精装修标准为( 人民币 )每平方米 0 元,总金额( 人民币 ) 0 元(大写 × 佰 × 拾 × 万 × 仟 × 佰 × 拾 ¥ 元)整。

第六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双方约定以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计价套内建筑面积与实测计价套内建筑面积有差异的,以实测计价套内建筑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实测计价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计价套内建筑面积发生差异的,双方同意自行约定如下:

1、(1)套内建筑面积差异比绝对值在0.6%以内(含0.6%)的,双方互不补差价;

(2)套内建筑面积差异比绝对值在0.6%以上至3%以下(含3%)的,面积差异比绝对值在0.6%至3%之间(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多退少补,任何一方不得解除合同;

(3)套内建筑面积差异比绝对值在3%以上的,买受人可选择多退少补或退回所购商品房。

2、买受人接到出卖人产权测绘面积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出卖人指定的地点补交面积差价款;买受人逾期不补交的,买受人须按日向出卖人支付应交房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如产权测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则在办理产权登记备案手续后的1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向出卖人申请领回面积差价款。

面积误差比=(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100%

合同约定面积

3、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4、按附件六补充协议第10条约定执行。

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付款方式种类]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同意在签署本合同后,于 [一次性年月日]前付清总房款的100%,即人民币 [一次性总价大写]元整(¥[一次性总价小写]元)。

2.分期付款

(1)买受人同意在签署本合同后,在 × 日内分 × 期向出卖人支付所有房款,第一期房款由买受人于 × 年 × 月 × 日前向出卖人支付,首期房款占总房款的 × %,计人民币 × 佰 × 拾 × 万 × 仟 × 佰 × 拾 × 元整(已含定金)。

(2)第二期房款计人民币 × 佰 × 拾 × 万 × 仟 × 佰 × 拾 × 元整由买受人于 × 年 × 月 × 日前向出卖人支付。

(3)第三期房款计人民币 × 佰 × 拾 × 万 × 仟 × 佰 × 拾 元整由买受人于 × 年 × 月 × 日前向出卖人支付。

3、其他方式(按揭方式)

买受人于 [按揭年月日] 之前付清总房款 [首付百分比] %的首期款计人民币 [首期款(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首期款(大写)] 圆整),余额计人民币 [按揭款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按揭款大写] 圆整)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买受人办理完毕住房银行按揭手续,贷款金额及年限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其他约定详见附件六第3条。

双方同意买受人支付的预售款应“专款专用”于所购商品房项目的工程建设,在该项目取得《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前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为保证预售款专用于工程建设,买受人应将商品房预售款支付至以下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专用账户开户名称: 南宁宝能置业有限公司

专用账户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营业部

专用账户账户:

第八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该商品房总价款的 ×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三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按附件六补充协议第5条约定执行。

第九条 交付期限及交付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 年_ 月_ _日前,将具备以下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该商品房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五方单位联合验收合格并完成规划条件核实及房产局的配套验收。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不可抗力事由之日起 30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非出卖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灾害、公共突发事件而影响工程进度,或是出卖人无法事先预见和控制的客观原因(如市政停水、停电、政府指令暂停施工、规划发生变化、施工时间限制、交通管制等)造成工期延误的;以及因政府机构的行为或为遵守政府新出台的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而引起工期延误的。

第十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特殊原因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以下方式处理: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 90 日,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壹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90 日后,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30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无息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买受人已付总房款的 5 %赔偿买受人损失。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理退房的有关手续。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壹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该商品房所在栋与相邻栋正面间距减少的;或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30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无息退还给买受人。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理退房的有关手续。

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和买受人应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对延期交房的责任及产生的相关费用约定如下:

1.由于买受人原因,出卖人未能送达《交付通知书》的,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2.买受人收到书面通知后,未在通知的期限内前来办理交房手续的,视为出卖人已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按期将该房屋交付给买受人,自通知约定的交房期限届满之日起房屋毁损、灭失等风险即由出卖人转移至买受人,买受人亦必须依据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费,且买受人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每日100元人民币的标准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办理房屋的交接手续的,出卖人有权拒绝买受人提出的任何整改维修要求。;

3.其它按本合同附件六补充协议约定执行。

第十三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附件三)。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方式处理:

买受人及时书面通知出卖人,经双方确认属实后,由双方协商整改或由出卖人在合理期限内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十五条 出卖人关于建筑节能内容的承诺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建筑节能指标(均按照设计院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国家节能设计规范标准安装)。

第十六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规定的要求。

1、供水排水供电设施为 年 月;

2、园林绿化及景观为 年 月;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因出卖人原因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由出卖人在合理期限内解决;

2、非出卖人原因导致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交付时间顺延。

第十七条 合同登记备案、预告登记和不动产权登记的约定。

1、属于商品房预售的,本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应当不超过30日),出卖人应按规定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2、出卖人与买受人协商一致,本合同登记备案后 30 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预告登记,出卖人未按约定协助办理预告登记的,买受人有权单方申请办理预告登记。

3、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1 )种方式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1)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730 日内,向房屋登记机构为买受人申请不动产权登记,并将以买受人为产权人的不动产权证书交付买受人。

(2)买受人自行办理

买受人自行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出卖人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日内办结《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并将房屋登记机构要求的需出卖人提供的证件资料提交买受人。

4、因出卖人过错,导致本条约定的上述手续迟延办理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3)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 × 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受人,并按总价款的 × %赔偿买受人损失。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理退房的有关手续。

(2)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每迟延一日__×__元计算,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按本合同附件六补充协议约定执行

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本条约定的上述手续迟延办理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保修责任。

1、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2、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按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

保修期内,买受人发现该商品房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应及时通知出卖人或其受托人;出卖人或其受托人接到买受人的报修通知后应在 72 小时内到场检查(双方另约时间的除外),并根据工程质量问题的实际情况与买受人商定具体维修日期,及时、合理安排维修。买受人应在出卖人或其受托人检查、维修期间给予必要配合。

出卖人或其受托人怠于履行该商品房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的,应当按下列第 (2) 种方式承担责任:

(1)按每迟延一日 × 元计算,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 双方据实另行约定 。

该商品房在保修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买受人经济损失的,出卖人按下列第 (2) 方式赔偿买受人:

(1)买受人的实际经济损失。

(2) 双方据实商定,但赔偿范围不得高于买受人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

双方对该商品房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委托南宁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检测,另一方应当配合和协助检测工作。检测结果支持一方主张的,由对方承担检测费用。

3、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房屋损坏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九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用途]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买受人不得改变楼房外观(包括未经物业服务公司和政府规划部门同意擅自加装防盗网、招牌、遮阳棚、空调等),买受人进行室内装饰必须经物业服务公司批准后方可施工且应遵守物业服务公司的装修管理规定。

地下停车库(位)、地面规划停车位、架空层及会所等由出卖人投资建成的物业,其产权及其他权益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在小区入伙后确定将上述物业出售或出租,并与需求方签订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

第二十条 前期物业服务。

1、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 南宁宝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资质证号为: 南房物审【20__】XZ022号 ,资质等级: 三级 。

2、前期物业服务期间,物业服务收费价格为住宅1.65元/月/平方米,写字楼 5.8 元/月/平方米,商铺 3.5 元/月/平方米,车位 0.83 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最后以物价局核定价格为准。交房时物业服务费由物业服务企业按全年收取,业主入住后物业服务费可按月收取。公共水电分摊(以实际使用量按建筑面积分摊),电梯电费分摊(以实际使用量按户分摊)。

3、出卖人负责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4、《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和《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详见附件。买受人已详细阅读有关物业服务的全部内容和《临时管理规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并承诺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第二十一条 专项维修资金。

按南宁市政府的规定,新建商品房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均由出卖人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垫资缴至南宁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在专户银行开设的维修资金专户;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因此双方约定,买受人应在签订本《商品房买卖合同》后30日内按照政府的有关规定交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给出卖人,如买受人逾期交纳该专项维修资金的,应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五 的违约金,交房时如买受人仍未付清该专项维修资金及逾期违约金,出卖人有权按政府文件规定暂不交房给买受人。

政府规定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的缴费标准为:未配置电梯的,按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5元; 配置电梯的,按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每平方米77元。若政府规定发生变更,以最新的缴费标准缴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2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六)。

第二十四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49 页,一式 [合同份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__贰__份,买受人__壹_份,南宁市房产管理局 贰 份,按揭银行 [按揭银行份数]_份。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 】: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于 南宁市 签于 南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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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装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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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自己座落在 楼单元 房(面积为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具体事项如下:

一、房屋租赁期间,乙方保证房内墙壁、门窗、水电、煤气、暖气、闭路、电话等完好无损,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二、房屋租期为年,即从20 年 月 日至20年月日止。租金每年 元,(小写元),即签定之日预付 年租金。

三、租期内,水、电、暖气、煤气、物业等费用由乙方自付。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在支付租金的同时,交付甲方押金:小写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本协议结束后,如甲方查看房屋及房内设施完好后,可全额退还乙方。

五、乙方应注意房屋及人身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

六、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规经营或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七、签定协议后,双方按以上条款执行,共同守约。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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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349 字

+ 加入清单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机构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号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_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售商品房备案机关为_______________,现售备案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已向买受人出示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其他有效用地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白蚁预防合同及出卖人的营业执照、开发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经有权机关批准的房屋所在层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____【单元】【层】_______________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属______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______米,位于所在建筑设计标高±0.000【地上】【地下】第_______________层。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______层。

该商品房阳台为封闭式_______________个,非封闭式_______________个。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共有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位置及共有分摊建筑面积计算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该商品房所在建筑采用的节能措施、指标见附件三。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___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元整。

2.按【套】【间】【位】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元整。

3.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元整。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上述购房款外,其他由出卖人代收的费用项目按以下标准、时间收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间】【位】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双方可在附件六另行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任何一项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书面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含买受人向银行按揭贷款部分的本金及已支付利息,下同)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但共有分摊部分面积增加超过其合同约定面积3%的,买受人不承担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如属预售商品房,买受人应当按时依约定将房价款存入到指定的银行预售款监管帐户上。监管帐户应当与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申报的一致。

监管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管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购房款的_______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元整。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购房款的_______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元整。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购房款的_______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元整。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_____________日,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________日后,买受人在出卖人书面催告日后仍未支付应付款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交付条件与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_____年月___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同时符合下列各项约定条件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和消防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生活给排水、用电、管道燃气、电信、有线电视、消防、邮政信报箱等设施达到设计要求条件;

3.小区内部道路、绿化、室外照明、消防、环卫及其他商业、社区服务和管理等公共配套建筑、基础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完成。分期建设的,该商品房所在分期建设部分应按规划设计要求全部完成,并与在建工程之间设置有效的隔离设施和施工安全设施;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上述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按逾期交房由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2.买受人同意接收,出卖人支付买受人(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元违约金。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_____日内书面告知买受人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__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款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__________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条第(1)项和第七条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下列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变更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及形状、朝向;

(2)变更小区总体规划设计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备设施;

(3)变更房屋节能措施及指标;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不退房。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书面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因出卖人原因,造成买受人损失的,出卖人应当给予______________合理补偿。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条件已达到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要求收取本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费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该商品房在向买受人交付时没有出卖人设定的抵押权、产权纠纷和其他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按时办理本合同登记备案、按揭贷款、预告登记、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室内分隔、装饰、设备标准、节能措施及指标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室内分隔、装饰、设备标准、节能措施及指标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节能设施差价。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向当地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预登记,并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交付买受人。如因出卖人原因,买受人不能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书面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同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买受人已付款的____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经买受人书面委托,出卖人可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代办权属登记,相关费用等具体事项在合同附件六中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住户不当使用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六条 除附件二所列本幢计入分摊面积的公共部位外,以下其他公共部位和小区内公共场所的所有权属全体业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买受人购买的该商品房仅作______________用途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建筑屋顶、外墙、外窗(含天窗)的隔热、保温结构和用途。买受人擅自改变的,相应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担。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承担相应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八条 前期物业服务约定

本商品房项目由出卖人依法以【招标】【协议】方式选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提供前期物业服务,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等见合同附件四。

专项维修资金由买受人按有关规定缴交,计人民币_______拾_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元整,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前缴交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商业银行监管账户上。

监管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管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买受人已详细阅读并理解本合同附件四有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附件五临时管理规约的全部内容,买受人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按期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同意按本合同附件四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价格和方式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并同意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第二十条 文书送达

本合同确定的联系地址为各类通知、文书送达的地址,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和登记机构,否则造成相关通知文书无法送达的,将视同已经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请求当地消费者委员会调解处理,或者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六),但补充协议中不得含有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的内容。

双方同意以下有关广告、宣传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_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份(其中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时存档壹份),买受人____________份(原件不少于一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份。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日内,由【买受人】【出卖人】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预告登记。

第二十六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由出卖人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合同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_____ 买受人(签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买卖合同如何写4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资格证书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

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1、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座落于_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号】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为: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_________,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_________.

第二条 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__区_________县_________路、道、街。

设计用途_________;建筑结构_________;建筑层数为_________层。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为(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币)_________元。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4、_________.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万元)

2、分期付款。

(1)第一次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2)第二次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3)其余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3、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_________%,其余价款可以向_________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_________.

第五条 房产交付

1、房产实物状况、权利状况,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不得交付。

2、出卖人须于_________前,将该房产及相关证明交付买受人。如遇不可抗力,双方约定处理方式:_________.

3、上述相关证明包括:_________.

第六条 产权转移登记及其他相关设施登记

1、协议订立后,买卖双方应在30日内,到房屋所有权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按照有关规定,其他相关设施应办理登记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

3、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其他相关设施登记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出卖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____日内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人应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买受人有权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种约定,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应支付买受人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人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出卖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出卖人应退还买受人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人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出卖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的实际损失超过出卖人支付的违约金时,出卖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_________.

第八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处理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__日内的,出卖人有权追究买受人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买受人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出卖人有权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种约定,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买受人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买受人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买受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买受人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3、_________.

第九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一)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_________(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二)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三)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四)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五)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六)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七)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十条 出卖人关于房屋产权状况的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若出售的商品房设有他项权利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征得他项权人的书面同意,并以书面形式公示和明确告知买受人。

第十一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二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

本项目物业管理用房为_________㎡,位于_________幢_________单元_________房号_________,轴线范围_________.

出卖人与该商品房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水;

2、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电;

3、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气;

4、_________;

5、_________.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三条 风险责任的转移

该商品房的风险责任自交付之日起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如买受人未按约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出卖人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买受人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约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四条 保修责任

自买受人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出卖人对该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设施承担建筑施工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1、墙面,保修_________月;

2、地面,保修_________月;

3、顶棚,保修_________月;

4、门窗,保修_________月;

5、上水,保修_________月;

6、下水,保修_________月;

7、暖气,保修_________月;

8、煤气,保修_________月;

9、电路,保修_________月;

10、_________,保修_________月。

保修期内,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无须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五条 质量争议的处理

买受人对该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质量问题,买卖双方产生争议时,以_________出具的书面工程质量评定意见作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六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

3、_________.

第十七条 房屋的用途

1、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2、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八条 物业管理

该商品房移交后,买受人遵守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在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出卖人指定_________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买受人遵守负责物业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声明及保证

出卖人:

1、出卖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卖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卖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出卖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卖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买受人:

1、买受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买受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买受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买受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买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十条 保密

买卖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二十一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买卖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四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_、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六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买卖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出卖人、买受人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卖人(盖章)_________ 买受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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