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土方承包合同
全文共 1678 字
+ 加入清单发包方: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承包方:四川中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等有关规定,甲方将承建的蜀都惠园工程的基坑支护工程交由乙方承包,承包方式为双包(包工包料)。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蜀都惠园 1.2建筑面积:178000㎡
1.3工程地址:成都市成华区蜀都大道北侧(水碾河路) 1.4工程工期:40天 1.5质量等级:合格 第二条 承包范围
2.1基坑人工挖孔灌注桩及桩顶连梁 2.2基坑土钉墙支护(基坑喷锚支护) 2.3降水井施工及降水台班费 2.4基壁泄水管制作安装 第三条 工程承包价款
3.1分包工程款价按《四川省建设工程20xx清单计价定额》取费 3.2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当月)《工程造价》信息价执行 3.3分包工程税金甲方代扣代缴
3.4降水台班按甲方与建设单位计取的降水台班为准。
注:①以上单项工程工程量以实际完成量为准,并以甲方收方为结算依据。
②以上综合单价不含工程施工所需的水电费。 第四条 分包工程工期
4.1工期为40天,开工时间20xx年12月6日,完工时间20xx年1月15日。 4.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人民币:500.00元。 第五条 工程质量要求
5.1工程质量等的要求:一次性验收达到国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5.2因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质量原因所造成的分包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且返工至合格为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3工程质量检查验收,以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方案变更、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5.4乙方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在施工现场设专职质量检查员并做好自检记录,隐藏工程由乙方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建设、监理检查签字认可方能隐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第六条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6.1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坚持“谁分包,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6.2乙方的全体人员在进场时必须进行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等工作,由乙方现场负责人在入场教育和交底记录上签字,并附上接受教育和交底人员的名册,交甲方安全部门一份存档备案。
6.3乙方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发生的伤、残、亡等安全事故及各类职业病所产生的一切直接费和间接费用及善后处理工作均由乙方自行办理,并按有关规定作好统计上报工作。
6.4乙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隐患,禁止擅自动用甲方的机电设备,电气线路和从事特种作业。甲方对违反安全法规的人员有权处理,查到驱出现场或终止分包合同。乙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
6.5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做到文明施工,每道工序做到工完场清,保持工人宿舍的整洁,卫生。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
7.1乙方在本分包工程完工后,经建设、监理、施工检查合格后7天内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统计报甲方审核。甲方审核完毕后,按分包工程总价的97%支付乙方工程款,扣3%做质保金。(质保金在分包工程完工后6个月后支付,不计利息)。
第八条 其它
8.1乙方不得将该工程再次转包,甲方一旦发现有权终止合同。
8.2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管理混乱,故意拖欠工人工资,造成甲方名誉损失,或者故意停工,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企业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情节轻重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由乙方支付分包价款的1%违约金赔偿甲方。
第九条 附则
9.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9.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分包工程完工交验、付清全款后自动失效。 9.3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四川中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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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护锚杆工程承发包合同
发(总)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甲方)__
承(分)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乙方)__
根据_______________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支护锚杆工程
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建设规模、面积(工程量)和承发包工程的范围及内容:
本工程包括(按照图纸挡施1,2计算):
1.基坑东侧锚杆施工,边长______米,锚杆______条。
2.基坑南侧锚杆施工,边长______米,锚杆______条。
两项合计,锚杆______条,总工程量为______延米。
3.锚杆孔径为φ140,锚杆长分别为10,12,16,20米,锚杆主筋采用1φ25或1φ40。工作内容包括搭设平台架、锚杆钻孔、锚杆设置及灌浆。
第三条本合同所承包工程的工期定为______个工作天,工期计算的起止时间是: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开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在履约过程中,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和甲方责任、不可抗力所延误的工期等因素,经甲、乙方签证认可后,进行调整,从而最后确定竣工日期,乙方应按此竣工日期竣工。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及保修条件、期限,按本条第(一、二)项执行:
(一)按照国家及施?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按照国家《现行建筑施工规范大全》有关标准执行,工程包修_________年。
第五条承包方式
实行大包干。即包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锚杆每米单价包干:_________________元/米(包税金)。乙方负责按建设单位结算的总造价开发票,其中属于甲方的税金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总造价按上述承包范围和方式,计(概算)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圆整。(¥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结算以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单价不变。
第七条甲方应负责完成下列工作:
1.在开工前三天完成“三通一平”(包括进场道路),接通水、电源和办理报建、临时场地、占用道路等的批准手续。同时向乙方提交施工(安装)图纸与说明书和有关的技术资料各一份;水电安装图纸_____份;地质勘探资料一份;建筑(安装)许可证和报建审核意见书。
2.提供现场水电接点,材料堆放点及临时设施。
3.基坑南侧的地下管路,如煤气管、水管等,开工前应在施工图中标明。
4.按时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第八条乙方应负责完成下列工作:
1.在开工前天完成组织施工图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送交甲方,作为甲方检查监督执行施工计划的依据。
2.全面负责锚杆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
3.完工后,提供有效的竣工资料三份。
第九条乙方承包的任务,非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分包给第三方。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以及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规定做好试件和材料的试验,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在工程质量上必须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和甲方的监督,甲方发现其在主要形象上拖进度_____天时,或在主要工程上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时,经质监部门确认后,甲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____天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直至终止合同,调换施工队伍。因此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纸与说明书不符,重要结构或关键部位所需的材料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设备有缺陷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天内会同设计单位进行处理,并办理技术签证。否则,乙方有权停工,除工期顺延外,因此所造成的窝工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甲方派为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签证手续,督促乙方按规定搞好试件、材料试验和各项技术资料及报表整理,负责签证、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它事宜。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的供应及其消耗含量和价差处理,按本条第(二)项执行: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所需材料,全部由乙方负责,其费用和材料价格已按市建委穗建(198)号文的规定列入造价内,在施工过程中,如材料价格变动,按市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二)施工过程中,材料价格如有变动,不再调整。
第十二条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必须划(汇)入乙方的开户银行:________行,帐号:_________,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得将工程款转入第三方帐户或挪作他用。
一、工程备料款和进度款按本款第(二)项执行:
(一)按市建设银行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拨付规定办理,即在合同签订______天内,按总造价(当______年计划)的百分之______预付备料款,进度款按工程进度百分之______时付款百分之______,工程进度百分之______时付款百分之______,工程进度百分之______时再付百分之______,其余工程进度款由预付备料款抵充,留下尾款百分之五待审定竣工结算后付清。
(二)工程款支付办法:
1.在乙方进场之______日,按工程总造价_____________%支付备料款,即_____________元。
2.工程进度达_____________%时,按工程总造价_____________%支付进度款,即___________元。
3.工程进度达_____________%时,按工程总造价_____________%支付进度款,即____________元。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除按工程总造价_____________%待保修期满后支付外,其余一次付清。
二、工程结算:
乙方应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天内提出竣工结算,送甲方和经办银行审核,甲方应在接到结算之______日起______天内提出意见,逾期视作同意,由经办银行划帐,结算尾数。
双方对竣工结算确认后______天内,应进行退补结算。
第十三条甲方因生产或使用需要,确需变更设计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设计的技术资料,按规定办理变更工程手续,签订补充协议或变更合同,造价按工程增减的规定进行调整和结算。
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损失。
第十四条工程交工验收
1.工程交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增减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隐蔽工程在隐蔽前______天,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场检查,甲方不按时到现场检查的,乙方可自行检查后隐蔽,并认真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的,复查合格,所有费用和因此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所耽误的时间应顺延工期;复查不合格,检查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应负责无偿返修。若乙方未通知甲方到场检查,单方完成隐蔽工程的,甲方有权要求重新检查,不论检查结果是否合格,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工程(包括单项工程)竣工前五天,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在工程竣工后_____天(单项工程七天)内进行,并应按期验收完毕。工程质量及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签章,同时乙方将全部有效的技术档案资料向甲方移交。如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内容尚未完成者,由乙方在商定的期限内进行翻修或补建后,再进行验收,直至达到符合标准和要求为止。并按最后验收合格的______日期作为竣工______日期,由此支付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逾期组织验收的,除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如果验收合格的,按本款规定的验收______日期作为竣工______日期;验收不合格需翻修的,按实际逾期天数顺延工期。
工程(包括单项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因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上注明,提交甲方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由乙方另绘竣工图。
5.锚杆抗拔力按设计要求,即锚1抗拔力10T,锚2抗拔力20T,根据规范验收。不合格须补做,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奖励
1.提前竣工或赶工奖励:
2.乙方按期竣工,并经工程质监部门和主管部门检查鉴定或认可的优良级品工程的,甲方同意按工程总造价______分之______奖励给乙方。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供应材料、设备或逾期履行第七条各项规定之一者,从逾期______天次______日起,除应负担乙方的实际损失外,并按拖延天数顺延工期。
2.甲方不按期拨付工程款,从超过______天次______日起,按拖欠数额,按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直至结清之______日,停工期间的窝工和其它损失按实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乙方逾期竣工,从逾期______天次______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单项工程按该项工程造价)的______分之__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4.甲方逾期组织验收交工工程(包括单项工程),乙方逾期提交竣工结算的,从逾期______天次______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单项工程按该单项工程造价)的万分之三向对方偿付违约。
5.一方逾期结清或退回工程尾款者,从逾期______天次______日起,按应结清或退回数额,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对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第十七条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损失,按本条第(二)项处理:
(一)报上级有关部门裁定。
(二)工期顺延。
第十八条其它事项及补充条款
1.有关本工程的施工图纸与说明书和会审记录,以及图表、资料,双方进行的有关会议,洽谈记录,双方协商同意并经双方当事人签证的有关修改设计的变更文件等,都是据以施工和交工验收的技术资料,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乙方应加强防火、防盗、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和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遵守和执行安全、文明和深夜施工等的规定。否则,导致造成的损失和有关部门按规定给予的处罚或追究赔偿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本合同自签订之______日起生效,到工程交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之______日自然失效。本合同正本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副本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送建委、双方主管业务部门、经办银行、税务局、工商局及有关单位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单位意见: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基坑支护分包劳务合同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协议书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基坑支护分包劳务合同
承包方(全称):
分包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江苏万康房地产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发包方”)与承包方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及建设单位联系单( C2-20xx.10.20号、C2-20xx.10.24号),承包方和分包方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1、分包工程名称:五洲国际商住楼钻孔灌注桩、基坑支护、基坑降水。
2、分包工程地点:宝应县白田路西侧、宝应实验小学南侧(原党校内)。
3、分包工程承包范围:(1)五洲国际商住楼1#~7#楼设计图纸及变更单所涉及的所有钻孔灌注桩施工;(2)江苏省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五洲国际”商住楼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所包括的支护钻孔灌注桩、冠梁、挡土墙、钢筋混凝土护坡、水位观测孔、降水井点、降水管井、回灌井点等所有项目的施工。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安全、文明施工等。
三、分包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固定价+变更+签证
(1)1#~7#楼设计图纸中钻孔灌注桩:1261.8万元(中标价1246.8万元,破桩费15万元),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主辅材、水电费、二次转运费)、机械费(含工具费)、机械进退场费、机械闲置费、泥浆外运费、管理费、安全文明及技术措施费、成品保护费、原材料及混凝土试块检测费、临时设施费、保险费、规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破桩头费、桩头清运费、桩基检测配合费、城管交警协调等一切费用。
(2)五洲国际商住楼基坑支护、基坑降水:218.38万元,包括所有支护钻孔灌注桩、冠梁、挡土墙(含土方开挖、模板制安、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等)、钢筋砼护坡、水位观测孔、降水井点、降水管井、回灌井点等所有工作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泥浆外运费、水电费、安全文明措施费、原材料及混凝土试块检测费、成品保护费、临时设施费、保险费、规费、利润、税金、风险费、城管交警协调等一切费用。
(3)变更、签证:增加部分按照分包方投标文件中所报价格进行结算,并参照中标价的下浮比例同等下浮,变更、签证减少则相应减少。
(4)标准降水井点按照20套考虑,50根/套,各降水系统暂按运行150天考虑,结算时按实际运行天数及根数等结算。
2.结算方式:依据发包方发放给承包方的建设单位联系单中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若工程量发生增加或减少所产生的费用,
3. 付款方式:具体按照发包方发放给承包方的联系单中付款方式为准,若发包方不付款给承包方,则分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方索要工程款,且每次付款必须提供相应金额的税票。
四、工期
应满足承包方进度计划的要求,如因分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由分包方承担发包方对承包方的全部处罚,若造成工期延误,分包方必须送交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报告,且得到书面认可,否则,由于分包方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则按照承包方总造价的万分之五进行处罚,发包方不对承包方处罚,则承包方也不对分包方进行处罚。
五、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分包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部颁标准及相应技术规范标准和上级单位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施工。
3、因分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工程监理或质量监督部门认定的质量标准,分包方应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承担一切责任及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安全要求:
1、分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地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分包方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
2、分包方应对其在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不得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分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分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分包方人员在施工中及日常生活中所发生的一切人生安全问题,承包方概不负责,分包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七、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1、配合分包方协调与监理、发包方等单位的关系。
1.2、督促发包方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1.3、分包方如在施工中不服从发包方及承包方的指令,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一切违约责任均由分包方负责。
1.4分包方质量及进度等方面未能满足发包方等部门要求,发包方及承包方有权对分包方进行处罚,一切违约责任均由分包方负责。
2.分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2.1、根据承包方和发包方的施工进度计划按期组织足够数量的施工机械及施工人员进场。
2.2、所有机械报验必须符合国家及江苏省、扬州市的有关规定。
2.3、安排人员进行桩位放点、施工放线及安排人员协助承包方、监理进行桩位复核。
2.4、负责施工人员的现场安全和技术交底。
2.5、负责混凝土试块的制作、送检,负责钢筋、水泥、黄砂等原材料的送检复试。
2.6、负责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2.7、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8、根据工程进度、工程量组织足够施工人员和机械。
2.9、负责施工人员的食宿,并确保其安全。
2.10、按照规范要求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2.11、服从发包方及承包方的工作安排,严格按承包方批准后的方案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调整方案并报承包方批准。
2.12、文明施工,确保场内道路畅通,与周边保持良好关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13、分包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施工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资质,按照规定采取必要地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由于分包方在施工现场未能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造成的相关安全事故,分包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2.14、在施工中要对地下的电力、通讯管线等进行保护,如造成地下管线的破坏,分包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15、地方矛盾、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及费用均由分包方承担。
八、履约担保及管理费:
1、履约担保:分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叁佰万元,分包方承包范围的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且提供完整、合格的竣工资料后一个月内返还履约保证金贰佰万元,剩余壹佰万元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返还,且必须保证该工程最终沉降量在设计及规范允许
2、管理费:分包方须向承包方缴纳施工管理费,施工管理费按照分包工程总价的3%计取,分包方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承包方将按照发包方支付进度款金额的97%支付给分包方。
九、其它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2、其它未尽事宜在总包合同条款及C2-20xx.10.20号、C2-20xx.10.24号建设单位联系单内容下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结算付清尾款后自动解除。
3、发包方发放给承包方的C2-20xx.10.20号、C2-20xx.10.24号建设单位联系单作为本分包合同的附件,与此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承包方(公章):
代 表:
日 期:
分包方(公章):
代 表:
日 期:
基坑支护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就某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承包内容及方式
承包内容:
详见甲方提供基坑支护图纸(由于施工图纸造成塌方等损失甲方负责)。 承包方式:
包材料包设备包人工(甲方负责管理,所有材料费乙方负责,乙方免费配合甲方加盖印章及提供决算所需材料)
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单价合同270元/平方不含税金,按照甲方提供图纸约工程量 5000 平方(结算时按照实际喷射混凝土面积结算,预算造价 135 万元。(水电、白天钩机工作面由甲方提供并承担费用)
付款方式:
1、机械设备进场2日内付总价20%小计 10 万。
2、工程进度完成到喷射混凝土20xx平方付总价40%小计 20 万。
3、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甲方允许乙方机械设备退场付到决算总价97%。
4、余款3%基坑支护回填或乙方退场后3月内付清(时间以先到为准)
5、乙方委派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对质量、进度、安全、工程进度款支付。
四、合同工期。
甲方通知乙方进场5日后进行正常施工;合同工期20天。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事件时,双方认可工期顺延;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施工规范执行。
六、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服从甲方指派的人员和监理的管理,文明施工。
2、乙方负责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安全、进度。
3、乙方确保按基坑方案施工,保证质量,如出现安全、质量问题乙方全权负责(除外部因素造成的如外部荷载基坑边线2米内堆放超过10吨构件、基坑四周管道及不明水源侵泡及雨水冲刷等)
4、乙方在签订合同后5天内组织完成人力、物力、机械设备进场等工作,保证甲方工作顺利开展、工期顺利进行。
5、乙方应对现场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文明管理,施工中出现的安全事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医疗费用全部归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6、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做好材料机具堆放等现场管理。
7、乙方只负责原材料(钢筋、水泥)复检、不负责锚杆抗拉拔实验费用。
9、施工结束后,乙方退场,如果属乙方基坑支护方案和施工问题造成的质量安全问题,造成塌方,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提供精准的地质勘查报告,现场实际施工地质情况跟地勘报告有不符,在保证安全情况下,乙方有权提出方案变更。
2、甲方以书面形式提供给乙方现场施工所需的控制桩位和支护边线并负责其准确性、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
3、甲方负责协调当地关系,确保乙方机械设备等顺利进场。
4、提供乙方施工临时场地。
5、基坑支护施工方案不得擅自更改,更改后造价另议。
6、甲方负责挖掘机基坑支护工作面10公分以外土方修坡及地面平整。
8、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作现场地下已有埋藏物(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的资料及其具体位置分布图,若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现场工作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甲方承担民事责任;
9、基坑四周安全围挡由施工单位完成,乙方不负责。
八、工程质量验收及退场
1、须按施工设计方案施工(详见施工图纸)乙方基坑支护喷射混凝土厚度满足设计要求、锚杆长度、注浆量等施工工序,严把质量关,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扣款,施工结束后无权提出扣款。
2、基坑支护结束,甲方及时组织相关人员验收,5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法组织相关人员验收,视作基坑支护验收合格.
3、基坑支护施工结束,虽未经验收甲方施工队伍对基坑底(清基槽、做垫层等)进行施工,视作基坑支护验收合格。
4、基坑开挖之前,主体施工单位及甲方严格复核基坑开挖基槽上边线准确性,乙方按照基坑设计坡度施工,满足设计要求,否则乙方负责。
5、甲方允许乙方机械设备及工人退场视作基坑支护验收合格。
6、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5个工作日组织人员、设备安全退场。
九、其他
1、基坑支护回填时甲方通知乙方对周转性材料(钢梁、锚头、锚具,脚手架等)在乙方保证安全前提下拆除,拆除周转性材料(钢梁、锚头、锚具,脚手架等)归乙方所有。
2、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工程结算依据。
3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五份,乙方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款结清后失效。(签订合同负责人不是法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
日 期
基坑支护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本项目寿阳县中心区棚户区回迁房I2地块(一标段)1#楼、4#楼、5#楼土方开挖全部工程施工发包给乙方工程,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该项工程基础土方开挖施工任务,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平等、互惠、自愿的前提上,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寿阳县中心区棚户区回迁房I2地块(一标段)1#楼、4#楼、5#楼
2、工程地点:寿阳县西关路以东,南大街以北
3、工程承包范围:
在甲方指定的项目位置,甲方提供开挖土方的范围 ,由乙方开挖,项目范围内符合甲方图纸要求的土方含承台土方,包括土方运输、存土场费用,平整(不包人工平整)、人工平整产生的土方搬迁外运项目工程。
二、质量标准:
1、土方开挖工程均按设计要求及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按照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要求进行施工。
3、中间工序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四、合同工期:
工期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结算方式:
开挖及外运每立方米土方20元:(包含外运土方运输及处置堆放场地)一次性发包(不含税收)工程量以开挖图纸结合实际放坡以双方现场实测核定为准。乙方应在分包工程全部完成7日内.持甲方验收资料向甲方负责人申报完成,甲方负责人确认验收达到合格后视为完工. 付款方式;
在土方工程开挖后_____天付_____几万元(或百分之多少),余款在土方开挖工程全部竣工结算后____天内付清乙方。
安全施工:
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施工规范要求,乙方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清理现场及街道抛洒土,冲洗道路等。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工程质量事故和人身安全事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负。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确定的质量要求与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施工,保持现场街道卫生整洁。
六、双方责任:
1、乙方负责基坑整平,修整边坡、坑底标高控制,部分地段机械无法进入的,人工配合开挖等一切质量要求。
2、乙方要认真考查施工现场,充分考虑到工程施工中各种因素的影响。
3、乙方施工过程中场内外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因乙方施工造成甲方桩管损毁的,乙方必须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
4、施工时,乙方应采用大、小挖掘机配合施工。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土方运输沿线的清扫或清洗由乙方负责,必须协调好城管或其他主管部门的关系并承担由于土方运输而引起的责任和费用。
6、乙方不得在甲方的场地斗殴、惹是生非,一切要听从甲方现场人员指挥。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开挖任务: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与乙方的合同关系。
7、基坑开挖遇到地下管线时,必须和甲方沟通,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开挖。
8、基坑开挖遇到古墓及不明洞穴时首先应立即停止土方的开挖,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并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通知文物局相关人员进行古墓鉴定。等待文物局相关指令后方可再行施工。
9、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坑支护合同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基坑支护合作中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本合同签定的前提及基础
1、 发包人经招标程序确定了专业工程承包人及专项施工方案,指定施工承包人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2、 乙方对其方案的可行性及施工质量负责,甲方负责监督乙方按确定的专项方案施工,负责管理乙方的质量行为,负责为乙方的施工提供必要的配合。
3、 本合同为合作合同。
二、 专业分包工作对象及内容
工作内容:
工程地点:南阳市独山大道与建设路交叉口西北角
三、 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20xx年03月24日
结束工作日期:20xx年04月07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15天
四、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法
1、 根据乙方在发包人招标时的约定,该基坑支护工程中素喷混凝土部分单价为 元/M2,锚干支护部分为 元/M2,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量。
2、 发包人对乙方付款办法:该项工程款由发包人(南阳鑫邦房地产)支付,支护工程完成后付 %,筏板工作完成后付 %,基础土方回填完后付 %。
五、 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 甲方负责检查、监督乙方按其在发包人招标时所报方案进行施工(该方案已经发包人认可确定并转达甲方),负责检查乙方所进各种原材料的材质情况及施工质量情况;
2、 甲方负责与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内工作关系。
3、 甲方负责该项工程款的按时拨付。
4、 甲方有权拒决不合格工程,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六、 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 对本合同施工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对甲方负责,组织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 根据总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分阶段制定各分项进度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每拖延一天罚款伍百元(下雨、停电等因素工期相应顺延)。
3、 严格按照确定的施工方案、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得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4、 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5、 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在施工现场保证做到工完料净,文明施工。
6、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械、周转材料及其它设施。
7、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8、 乙方必须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 乙方应为其施工现场人员及第三人、材料、机械设备办理保险。
10、 乙方在施工过程及竣工后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11、 乙方负责地方关系的协调。
12、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工作内容转包或再分包。
13、 乙方在施工中的施工用水、用电按实计量,支付给甲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
工程地点:位于
二、承包范围
完成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图(水电工程勘察院设计20xx.06.18版)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IV型拉森钢板桩、坡面喷射钢筋混凝土、预应力锚索、锚管、灌注桩、钢筋混凝土冠梁、腰梁、单双轴混凝土搅拌桩、木桩、基坑顶底排水沟及集水井(坑)、基坑顶部1.5M范围内的硬地化、止水、排水、机械安拆及进出场,施工场地铺筑等,协助基坑支护工程监测、 完工后施工现场的清理、 施工资料编制、整理、装订成册等,为完成施工范围所有项目并达到规范质量要求必须采取的施工措施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三、施工内容
3.1 该工程分为两个施工标段:
1)一标段: 地块基坑支护工程;
2)二标段: 地块基坑支护工程;
3.2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IV型拉森钢板桩
(2) 坡面喷射钢筋混凝土面层
(3) 预应力锚索
(4) ¢48锚管
(5) ¢1000灌注桩
(6) 钢筋混凝土冠梁、腰梁
(7) 单、双轴混凝土搅拌桩
(8) ¢80稍径木桩
(9)基坑顶、底排水沟及集水井(坑)
(10)基坑顶部1.5米范围内的硬地化
(11)施工项目产生的止水、排水等一切其它所需的措施项目等。施工期间的排水工作,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措施保证抽水、止水、排水的及时性,否则,由此造成基坑泡水等而产生的经济及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不是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基坑泡水而产生的经济损失不由乙方负责。
四、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核定单价、总价包干的方式。
4.1 包干总价中包括施工范围内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工程达到验收标准所必需的所有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调试费、试验费、施工配合费、施工用电用水费、泥浆制备及清运费、成品保护费、验收费(政府主管部门的检验、试验及相关费用,但不包含基坑监测、沉降观测的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材料检测、机械及机械安拆和进退场、抽水排水、工程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管理费、措施费及规费、利润、税金、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政府标准合同文本规定的不可抗力以外的所有风险及其他一切可预见或不可预见因素等。
4.2本工程所需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在采购前7天内通知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考查品牌、质量确认符合要求后,再行采购,但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其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4.3施工阶段的临建和产生的废弃物,施工完成后于退场前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清理,不得影响后续施工,每拖延一天按拖延一天工期罚款。
五、付款方式
5.1本工程不支付工程备料款(预付款),工程正式开工后,按每月实际完成合格工作量的_ _%支付给乙方作为本月工程进度款,乙方在每月25日向甲方申报当月完成进度结算书和进度款申报表,甲方和监理应在下月5日前办好审批手续,并且在办好审批手续后10天内支付给乙方上月工程进度款。
5.2 在基坑土方开挖到位后,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经甲方、监理、设计方等相关方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双方核对完成;接乙方书面请款报告十二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_ _%。
5.3 预留结算价款的 %作为本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待基坑回填完成后,接乙方书面请款报告,九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5.4 符合以上付款条件后,乙方应先向甲方提供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成,甲方支付该期应付款时,乙方须开发票至
本工程结算价款的100%。
六、合同价款及结算办法
6.1 合同价款:本工程经双方核定后的包干总价 元(大写: 元人民币)。
6.2 按核定后的单价总价一次性包干,若实际施工无设计修改变更增减指令,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结算调整的要求。
6.3 包干总价是根据招标文件、合同、施工图纸等文件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确定的,为施工范围内表述的全部工作内容,即使并不明确,乙方均按合同总价一次包定,在完成合同范围内工程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结算调整的要求。
6.4 乙方投标报价清单中未列的项目,视为已包含在包干总价中;各项综合单价被视为完成该分项工程全部工序内容的综合单价;
6.5 甲方指令发出的变更增减,工程量按现场签证据实计算,价格按以下结算原则执行:
① 变更增减的项目是《包干总价清单》中已有的项目,则价格按《包干总价清单》中甲方确认的核定单价及实际发生的变更增减数量计算,如《包干总价清单》中存在相同项目但单价不同,则单价按《包干总价清单》中的最低的核定单价执行。
② 变更增减的项目在《包干总价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该类似项目的核定单价双方协商确定。
③ 变更增减的项目在《包干总价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也没有类似的项目时,单价按市场价或套用以下标准两者取低者计算(计价软件采用晨曦软件),材料单价按施工期间《宁德建设工程信息》加权平均价计算:
1)20xx版《 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2)20xx版《 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3)20xx版《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综合单价表》
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xx年 7 月 31 日前执行的相关配套文件及补充定额
5)按《包干总价清单》的计算方法结算。
6.6 工程拉森钢板桩实际打拔天数按5个月(从甲方要求的每一个施工段最后一根桩施打完毕之日起算,至甲方通知乙方拔桩之日止)包干在总价中,实际天数超过5个月后,每超过一天按 元/吨计算。计算天数以现场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天数为准。
七、工期要求
工程总工期为:地下室一层与地下室二层之间的水泥搅拌桩施工工期为 15个日历天;所有水泥搅拌桩、灌注桩的施工工期为20 个日历天;拉森钢板桩、松木桩施工时间根据基坑土方开挖的先后顺序分阶段施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工期延迟处罚:合同工期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价2‰罚款。
八、工程施工:
质量要求
8.1¢20的锚杆、¢48锚管、¢1000灌注桩成孔后,必须经甲方现场工程师检查达到设计要求,土渣清理干净并办好工程隐蔽记录后方可进入下一步工序,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钻孔检测;
8.2乙方负责做好现场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并对发生施工安全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法律责任和连带责任负全责;
8.3必须遵守甲方的工程管理制度,如有违规,视为违约,按违规每条500元/次/人处罚;
8.4乙方有责任密切监测边坡及周围地表、建构筑物的位移变形,制定落实抢险预案。发生险情时,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进行紧急处置,务必实行先抢险后查责任的原则;由乙方原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所引起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由乙方承担;
8.5若因乙方未按设计图纸、技术规程和技术规范施工,发生基坑边坡倒塌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除修复倒塌的边坡外,还需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6认真审查设计图纸,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反映解决。若因甲方提供的图纸有错误,乙方并没有发现问题,而按错误的图纸施工导致发生的工程事故使边坡存在安全隐患,经有关专家认证属图纸的问题,则责任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经济与法律责任。乙方有责任修复存在安全隐患的边坡,修复的全部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8.7工程竣工未交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保护,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出资修复;
8.8竣工后约定的保修期内,乙方应制定好应急预案,并于基坑开挖到地下室施工期间,派驻有施工经验的工程师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组织处理工作,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九、质量标准及工程验收
本工程验收标准按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执行,须满足国家、省、市的基坑边坡支护施工工程验收标准的要求,并验收合格。工程完工,由市质检站及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如检测不合格,处罚5万元,同时由乙方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直至验收合格,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从检测不合格起到返工验收合格止,按合同总价每天3‰处罚。
十、工程保修期
保修期限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次日起计,到地下室工程回填完成验收后止。
十一、其他事项
11.1乙方施工期间使用的水、电源由甲方指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工期要求完善投标制定的施工方案,经甲方审核批复后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内容实施。接甲方进场通知后2日内,应准时入场,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准时进入工地,应经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延期进场施工,延期第三天经甲方书面通知催促乙方还未进场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每天3‰的违约金,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书7天内还未进场施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请其他施工队伍进场,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11.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一旦转包,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其的合同关系,并按照合同价的1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11.4混凝土采用宁德生产的 钳固 或 鑫亚 牌的商品砼,钢材采用 中钢 、三钢 或 武钢 产品,水泥采用 海螺 、 炼石 或 红狮 品牌。同时出具相应原材出厂合格证明和试验报告。
11.5甲方或监理对施工质量进行随机抽检,对不合格的产品甲方可要求投标方无条件更换或返工,直至合格。
11.6施工过程中,乙方由于因施工组织、施工技术措施原因而增加的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
11.7 甲方发出要求服务通知后,乙方须及时做出回应,并保证在5小时内赶到现场履行保修义务。
十二、履约担保
12.1 在合同签订前,乙方按招标文件约定方式向甲方指定账户提交 万 元(大写 : 元整 )银行保函作为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
12.2 甲方指定账户:
开户单位: 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支行
账 号:
12.3 履约保函退还: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日历天内退还。
十三、 其他
13.1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付清全部工程尾款日合同自行终止。
13.2 《包干总价清单》作为合同附件附后(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甲 方:
乙 方: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合同订立地点: 中国..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基坑支护降水施工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
1.4 工程内容:
1.5 承包方式:
1.6 技术要求:
《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GJ/T111-98)。《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99
第2条 工程图纸
2.1 图纸提供日期:月 2.2 图纸提供套数:平面图及基础施工图 第3条 双方驻工地代表
3.1 3.2 甲方驻工地代表的权力和职责
3.2.1 联络甲乙双方单位,协商解决工程有关事宜;
3.2.2 代表甲方实施权力和职责;
3.2.3 监督现场施工质量;
3.2.4 协调工程生产计划,确定施工变更;
3.2.5 验收签证乙方工程技术资料;
3.2.6 协调工程实施中乙方与有关部门和周邻关系。
3.3 3.4 乙方驻工地代表的权力和职责
3.4.1 联络甲方、协调施工现场的各项工作;
3.4.2 代表乙方实施权力和职责;
3.4.3 协助甲方现场管理工作;
3.4.4 负责协调管理部门的管理工作;
3.4.5 实施现场管理工作。
第4条 工期
4.1 开工日期:月
4.2 竣工日期:月
4.3 其中:打井工期天,降、排水维护日历天数天。
4.4 在工程开工日期之后第基础土方开挖。否则,每延误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4.5 由于风雨等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等非因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则双方商定的上述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 合同价款
5.1 本合同价款的货币形式:人民币;
5.2 合同价款:打井、降、排水及边坡支护总费用为 元(大写: ),其中不包括可能涉及的所有职能部门需交纳的费用(如水资源费、排污费)。
本合同总费用在合同约定工期内一次性包干。
本合同价款在本合同签订后,不因市场的物价变动和政府文件、定额变更而调整,也不因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审阅招标文件、图纸资料失误而调整。
5.3 如降水工期超出本合同工期,则每一天(24小时)收取的综合费用结算方式附下表:
表格中的综合单价包括费用、利润、规费、税金等在内的各种费用,即结算时造价按下面等式结算:
超出本合同工期的造价=90×实际抽水井眼数量×延期天数
5.4 本项目降水费用结算总价计算方法为:
结算总价=合同工期内总价+超出合同工期的造价±可能的费用增减。
5.5 合同预算依据
(1)《河北省建筑预算定额(20xx)》;
(2)设计与施工方案》。
第6条 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具备开工条件之前,甲方支付已方 工程款,在乙方提交 份合格的工程验收报告,甲乙双方结算完成后,甲方付清其余全部工程款。
第7条 双方责任
7.1 甲方责任
7.1.1 保证乙方进入现场前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其具体含义及说明如下:
(1)路通:全部施工设备机具和工程材料能顺利进入施工现场;
(2)水通:现场有满足降水井及支护施工并符合施工技术要求
(3)电通:在施工现场提供容量不小于80KW的供电电源;
(4)场地平整:场地地面强度应保证施工设备正常操作和行走; 7.1.2 开工前清除施工场区范围内空中及地下不明障碍物,包括树根、混凝土面层等;
7.1.3 向乙方提供场区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及设计要求等有关技术文件和相关说明;
7.1.4 向乙方提供场区范围内各类地下建筑、管线分布图和有关资料文件;
7.1.5 提供足够的材料堆放和加工场地;
7.1.6 按有关规范科学管理工程,施工期间及时协助乙方解决有关施工中的难以解决的问题;
7.1.7 按期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7.1.8 保护乙方有关技术不受侵害,未经乙方允许,不得将乙方提供的工程技术资料及有关文件向他人传播或在其它工程中借用。
7.2 乙方责任:
7.2.1 严格按照有关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施工,保证满足工程质量要求;
7.2.2 安全生产,杜绝重大人身机械事故;
7.2.3 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场地整洁,成品不受破坏,及时对邻近建筑和地下管线的保护提出建议措施和要求;
7.2.4 保证全部施工材料和机具符合施工质量要求;
7.2.5 协助甲方做好现场管理工作;
7.2.6 及时向甲方通报说明工程进度及有关情况;
7.2.7 按期完成外业施工和提交竣工资料;
7.2.8 接受各有关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7.2.9 接受各有关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管理。
第8条 违约责任有违约方承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经济责任。
第9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9.1 本工程发生的意外民事责任,均由引发方负责;
9.2 本工程可能涉及的所有职能部门需交纳的费用(如水资源费、排污费等)均由甲方负责;
9.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10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0.1 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正本,其余均为副本,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10.2 合同副本同正本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受法律保护;
10.4 本合同解释顺序:按合同条款排序进行。
甲方[章] 地址:
乙方[章] 地址:
年月日:
基坑支护土方承包合同
承(分)包单位:_________(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基本内容:
工程名称:支护锚杆工程;
建设地点:_________。
第二条 建设规模、面积(工程量)和承发包工程的范围及内容: 本工程包括(按照图纸挡施1,2计算):
1、基坑东侧锚杆施工,边长_________米,锚杆_________条。
2、基坑南侧锚杆施工,边长_________米,锚杆_________条。两项合计,锚杆_________条,总工程量为_________延米。
3、锚杆孔径为φ140,锚杆长分别为10,12,16,20米,锚杆主筋采用1φ25或1φ40。工作内容包括搭设平台架、锚杆钻孔、锚杆设置及灌浆。
第三条 本合同所承包工程的工期定为_________个工作天,工期计算的起止时间是: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在履约过程中,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和甲方责任、不可抗力所延误的工期等因素,经甲、乙方签证认可后,进行调整,从而最后确定竣工日期,乙方应按此竣工日期竣工。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及保修条件、期限,按本条第(一、二)项执行:
(一)按照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按照国家《现行建筑施工规范大全》有关标准执行,工程包修_________年。
第五条 承包方式:
实行大包干。即包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锚杆每米单价包干:_________元/米(包税金)。乙方负责按建设单位结算的总造价开发票,其中属于甲方的税金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工程总造价按上述承包范围和方式,计(概算)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工程结算以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单价不变。
第七条 甲方应负责完成下列工作:
1、在开工前、三、天完成“三通一平”(包括进场道路),接通水、电源和办理报建、临时场地、占用道路等的批准手续。同时向乙方提交施工(安装)图纸与说明书和有关的技术资料各_________份;水电安装图纸_________份;地质勘探资料_________份;建筑(安装)许可证和报建审核意见书。
2、提供现场水电接点,材料堆放点及临时设施。
3、基坑南侧的地下管路,如煤气管、水管等,开工前应在施工图中标明。
4、按时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第八条 乙方应负责完成下列工作:
1、在开工前_________天完成组织施工图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送交甲方,作为甲方检查监督执行施工计划的依据。
2、全面负责锚杆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
3、完工后,提供有效的竣工资料三份。
第九条 乙方承包的任务,非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分包给第三方。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以及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规定做好试件和材料的试验,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在工程质量上必须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和甲方的监督,甲方发现其在主要形象上拖进度_________天时,或在主要工程上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时,经质监部门确认后,甲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_________天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直至终止合同,调换施工队伍。因此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纸与说明书不符,重要结构或关键部位所需的材料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设备有缺陷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_____天内会同设计单位进行处理,并办理技术签证。否则,乙方有权停工,除工期顺延外,因此所造成的窝工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甲方派_________为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签证手续,督促乙方按规定搞好试件、材料试验和各项技术资料及报表整理,负责签
证、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它事宜。
第十一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及其消耗含量和价差处理,按本条第(二)项执行:
(一)工程所需材料,全部由乙方负责,其费用和材料价格已按_________的规定列入造价内,在施工过程中,如材料价格变动,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二)施工过程中,材料价格如有变动,不再调整。
第十二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必须划(汇)入乙方的开户银行:_________行,帐号:_________,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得将工程款转入第三方帐户或挪作他用。 工程备料款和进度款按本款第(二)项执行:
(一)按市建设银行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拨付规定办理,即在合同签订_________天内,按总造价(当年计划)的百分之_________预付备料款,进度款按工程进度百分之_________时付款百分之_________,工程进度百分之_________时付款百分之_________,工程进度百分之_________时再付百分之_________,其余工程进度款由预付备料款抵充,留下尾款百分之五待审定竣工结算后付清。
(二)工程款支付办法:
1、在乙方进场之日,按工程总造价25%支付备料款,即_________万元。
2、工程进度达30%时,按工程总造价25%支付进度款,即_________万元。
3、工程进度达55%时,按工程总造价25%支付进度款,即_________万元。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除按工程总造价5%待保修期满后支付外,其余一次付清。
工程结算:乙方应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_天内提出竣工结算,送甲方和经办银行审核,甲方应在接到结算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提出意见,逾期视作同意,由经办银行划帐,结算尾数。
双方对竣工结算确认后_________天内,应进行退补结算。 第十三条 甲方因生产或使用需要,确需变更设计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设计的技术资料,按规定办理变更工程手续,签订补充协议或变更合同,造价按工程增减的规定进行调整和结算。
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损失。
第十四条 工程交工验收
1、工程交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增减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隐蔽工程在隐蔽前_________天,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场检
查,甲方不按时到现场检查的,乙方可自行检查后隐蔽,并认真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的,复查合格,所有费用和因此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所耽误的时间应顺延工期;复查不合格,检查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应负责无偿返修。若乙方未通知甲方到场检查,单方完成隐蔽工程的,甲方有权要求重新检查,不论检查结果是否合格,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工程(包括单项工程)竣工前五天,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在工程竣工后_________天(单项工程七天)内进行,并应按期验收完毕。工程质量及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签章,同时乙方将全部有效的技术档案资料向甲方移交。如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内容尚未完成者,由乙方在商定的期限内进行翻修或补建后,再进行验收,直至达到符合标准和要求为止。并按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作为竣工日期,由此支付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逾期组织验收的,除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如果验收合格的,按本款规定的验收日期作为竣工日期;验收不合格需翻修的,按实际逾期天数顺延工期。工程(包括单项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因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上注明,提交甲方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由乙方另绘竣工图。
5、锚杆抗拔力按设计要求,即锚1抗拔力10t,锚2抗拔
力20t,根据规范验收。不合格须补做,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 奖励
1、提前竣工或赶工奖励:_________。
2、乙方按期竣工,并经工程质监部门和主管部门检查鉴定或认可的优良级品工程的,甲方同意按工程总造价_________分之_________奖励给乙方。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供应材料、设备或逾期履行第七条各项规定之一者,从逾期_________天次日起,除应负担乙方的实际损失外,并按拖延天数顺延工期。
2、甲方不按期拨付工程款,从超过_________天次日起,按拖欠数额,按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直至结清之日,停工期间的窝工和其它损失按实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乙方逾期竣工,从逾期_________天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单项工程按该项工程造价)的万分之_____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4、甲方逾期组织验收交工工程(包括单项工程),乙方逾期提交竣工结算的,从逾期_________天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单项工程按该单项工程造价)的万分之_________向对方偿付违约。
5、一方逾期结清或退回工程尾款者,从逾期_________天次日起,按应结清或退回数额,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对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第十七条 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损失,按本条第_________项处理:
1、报上级有关部门裁定。
2、工期顺延。
第十八条 其它事项及补充条款
1、有关本工程的施工图纸与说明书和会审记录,以及图表、资料,双方进行的有关会议,洽谈记录,双方协商同意并经双方当事人签证的有关修改设计的变更文件等,都是据以施工和交工验收的技术资料,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乙方应加强防火、防盗、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和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遵守和执行安全、文明和深夜施工等的规定。否则,导致造成的损失和有关部门按规定给予的处罚或追究赔偿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工程交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之日自然失效。本合同正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送建委、双方主管业务部门、经办银行、税务局、工商局及有关单位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
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
基坑支护土方承包合同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宁夏视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卫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内容:
基坑土方开挖,包括自然土表面砼破碎、基础、基槽、基坑及规定的围护边三角土等以及人工清修出的土、土方外运、泥浆外运、现场及道路清洁等。
四、承包基价:
所有开挖外运土方按12.5元/方(按挖好基坑实测)、基底砂夹石回填压实方38元/方(按基坑内碾压好砂夹石实测)、基坑周边及房心回填土由外边运至楼周边单价8元/方(乙方必须保证免费土源。如回填土不能保证基坑回填用土运进场、甲方净扣除开挖土方及回填砂夹石部分总工程款的20%做为损失补偿、不予支付)、不含税。土方外运及挖土机械进退费、场内外驳费,也包括在挖运土方过程中涉及到市政、交警、环保等到单位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挖土机械上下基坑所涉及的路基枕木等的费用。开挖前自然地坪标高由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五、施工日期:
自20xx年5月5日挖土开始起20天(除大雨天外)完成,以基坑底修土完成为准。如乙方不能预期完成任务,甲方有权充实挖土人员,其费用由乙方负责。由于发包方原因影响工期,经发包方代表签证同意后,工期相应顺延。施工工期拖延按5000元/天处罚。
六、质量要求:
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数据,单体楼图纸和围护方案及挖土方案,严格按照程序施工,不得违规施工。如因乙方施工不当而发生工程桩损坏,围护破坏等而造成质量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工程款支付方式:
工程款经甲乙双方协商支付30%现金,另外70%全部抵顶甲方自有中宁国际枸杞交易中心营业房(由甲方划定具体抵顶房源、抵房价格以售房部同期价格计)。基坑土方开挖全部完成、基础换填砂夹石工程完成支付完成砂夹石碾压部分部工程款的20%现金、同时抵顶完成总工程款50%的中宁国际枸杞交易中心营业房。室外及房心回填土完成一月内完成结算支付剩余现金、并办理剩余中宁国际枸杞交易中心营业房的抵顶手续。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有关工程图纸等技术资料,提供围护方案、自然地坪标高。
2)根据乙方挖土情况及时测量,调整挖土位置及深度;
3)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情况,由乙方落实挖土施工顺序;
4)及时处理和协调挖土过程中发生的有关问题;
5)按合同工期规定,监督乙方合理完成挖土任务;
2、乙方责任:
1)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挖掘,保证在合同工期内合理完成挖运土任务;
2)按照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方案、资料进行挖土施工,不得随意超挖;
3)挖土施工中如遇到问题应及时与项目部协商,由项目部协调处理相关事务;
4)施工过程中如由乙方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5)土方外运及挖土机械进退费、场内外驳费,也包括在挖运土方过程中涉及到市政、交警、环保等单位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挖土机械上下基坑所涉及的路基枕木等的费用乙方承担。
6)施工机械及车辆在施工现场及市政公路上发生的安全事故以及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押右手拇指手印): 乙方(签字、押右手拇指手印): 电话: 电话:
基坑支护土方承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龙阳时代地下室基坑支护部分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分清施工生产,施工管理及经济责任。确保工程安全文明生产和工程质量,特订立以下条款: 一、工程项目及承包内容:
1、工程名称:地下室基坑喷锚支护工程。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甲方将:地下室基坑支护工程项目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发包给乙方施工,乙方要根据工程勘察院提供的龙阳时代地下室基坑图纸施工。 4、承包内容:
a 、锚杆Ø20、Ø25或锚管成孔、制作、焊接、注浆; b 、喷射有筋¢6.5@250×250厚80mmC20砼;
c 、水泥砂浆护面厚30mm或素喷射无筋厚30mmC20砼; d、 泄水孔.
二、承包价款:
1、结算时以合同单价为基准,工程按实计算;各工序不含税收及管理费单价如下表格:
备注:以上工程量为暂定数量,决算时按实计算。 2、支护工程机械设备进出场费¥。 三、付款方式
1、支护工程完成时,支付完成工程量造价的70%。 2、工程全部施工完成时,支付总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5%。 3、地下室顶板砼浇注完毕十五天付清余款。 四、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质量要求等级:合格
2、地下室顶板砼浇注完毕至通过验收。
五、工期:
本工程工期为 30 天,开工日为各区基坑土方开挖之日计,(非乙方造成的原因:土方不能及时开挖提供支护工作面、单独占用出土路口时间、下雨、政府部门规定和没有及时拨付工程款造成材料延误进场的除外)。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基坑周边准确的轴线位置、标高; 2)指定施工用水用电位置;
3)支护工程结束,督促单体施工单位尽快封底和侧壁施工; 4)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甲方应及时给予办理工期的延期签证;
5)施工中对周边外来因素干扰的影响由甲方负责协调。 2、乙方责任:
1)乙方一定要按要求组织图纸设计,否则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2)施工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和对现场管理的技术交底工作,在施工中若地质情况与地质报告有较大差异,应及时通知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方案调整。
3)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技术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做好安全防护,确保安全施工. 4)做到文明施工,满足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2、本合同经双方正式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发包单位:(签字或盖章)*有限公司 代 表: 联系电话:
承包单位:(签字或盖章) 基坑支护施工班组 代 表: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基坑支护分包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化粪池施工前采用钢管微桩+锚杆联合支护体系工程分包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1、分包工程名称:
2、分包工程地点
3、分包工程承包范围:(1)项目化粪池施工设计图纸及变更单所涉及的所有钢管微桩施工;(2)项目化粪池施工基坑支护所涉及的锚管、锚索、钢筋网片护壁等所有项目的施工。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安全、文明施工等。
三、分包合同价款与支付
1、承包方式:本分包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承包方式。分项单价如下: 网喷支护:180 元/㎡, 暂估量 ㎡
锚管(土钉): 90 元/m, 暂估量 m
钢 管 桩: 240 元/m, 暂估量 m
锚 索:240 元/m, 暂估量 m
槽 钢:6500 元/吨,暂估量 吨
最终数量以甲乙双方现场实际所测实际工程量作为结算依据。
2、本分包工程已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主辅材、二次转运费)、机械费(含工具费)、机械进退场费、机械闲置费、泥浆外运费、管理费、安全文明及技术措施费、成品保护费、原材料及混凝土试块检测费、临时设施费、保险费、规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一切费用。
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分包单位进场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分包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所有该分包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向分包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整个化粪池施工回填后 个工作日内,向分包方
支付全部余款。
四、工期
根据甲方进度计划的要求施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由乙方承担业主方对甲方的全部处罚,若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必须送交业主方同意工期顺延的报告,且得到书面认可,否则,由于乙方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则按照分包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五进行处罚,业主方不对甲方处罚,则甲方也不对乙方进行处罚。
五、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分包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部颁标准及相应技术规范标准和上级单位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施工。
3、因分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工程监理或质量监督部门认定的质量标准,分包方应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承担一切责任及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安全要求:
1、分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地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分包方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
2、分包方应对其在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不得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分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分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七、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 配合分包方协调与监理、业主方等单位的关系。
⑵ 分包方如在施工中不服从业主方及甲方的指令,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一切违约责任均由分包方负责。
⑶ 分包方质量及进度等方面未能满足业主方等部门要求,业主方及甲方方有
2、分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 所有机械报验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的有关规定。
⑵ 负责施工人员的现场安全和技术交底。
⑶ 负责试块的制作、送检。
⑷ 负责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⑸ 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⑹ 根据工程进度、工程量组织足够施工人员和机械。
⑺ 按照规范要求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⑻ 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严格按承包方批准后的方案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调整方案并报甲方批准。
⑼ 文明施工,确保场内道路畅通,与周边保持良好关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⑽ 分包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施工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资质,按照规定采取必要地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由于分包方在施工现场未能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造成的相关安全事故,分包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⑾ 在施工中要对地下的电力、通讯管线等进行保护,如造成地下管线的破坏,分包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其它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结算付清尾款后自动解除。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基坑支护分包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负责承建 挚信花园8#楼 工程施工任务,现将本工程的 基坑支护 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 陕西核工业工程勘察院 (以下简称乙方)进行施工。
经双方充分协商,现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挚信花园8#楼
二、工程地点:雁南三路
三、建设单位:西安挚信房地产开发公司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砼为商品砼
五、承包范围、内容、单价:
工作内容:成孔、灌浆、制作绑扎钢筋、破桩头、泥浆外运、资料整编、现场管理等。 单价:土钉墙:140元/m2;护坡桩(砼灌注桩及冠梁):950元/m3
六、施工工期:从 20xx年 11 月 14日开工至 20xx 年 12 月 10 日完成, 共计 27 日 历天。
七、技术要求与质量标准: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与施工验收规范组织施工,其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 合格 等级。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设计图、变更通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精心施工。必须配备满足工程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确保施工质量。管理人员、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应持有上岗证和操作证。做到文明管理、安全施工。
2、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制、质量检验制、工程验收制,工序、材料报验制等规章制度。质保、技术资料由乙方及时、准确、完整的填报,项目部审查后报送监理签字后保存。
3、主、辅材的供应,均必须为合格品,必须出具产品合格证(主材由甲方供应),并应随货附有生产厂家的材质检验报告原件。设备要有使用说明书及其他技术资料。
4、若甲方要求主材为同一厂家产品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采购,并附有合格证件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检验监督。如因辅材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八、结算办法:
施工中不支付预付款。工程量以实际发生量结算,待施工完毕,经甲方、监理等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的95%,剩余的5%工程款两个月内付清。
九、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 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并组织进行技术交底;
②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施工人员在现场所必需的临时伙房及宿舍(其它用品自备);
③ 甲方负责工程质量的检查和监督管理,负责施工进度的检查和调控管理。如在施工中发现质量不符合技术要求或进度拖延时,甲方有权令乙方返工修整或督促加快进度,情节严重时,可下令停工整顿,必要时可终止合同;
④ 甲方指派 于宏 同志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处理甲、乙双方间的相关事宜。
2、乙方责任:
① 乙方单位进入工地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令、法规,遵守建设单位和甲方单位的各项有关规定;
② 乙方单位的所有人员均由其代表人 袁永红 同志负责统一组织管理,统一安排生活和生产,统一处理其所属成员发生的一切问题;负责处理甲、乙双方间的相关事宜。
③ 乙方必须按合同要求保证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保证安全生产。对于不按甲方要求而造成的停工、窝工,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未按时完工的相应经济处罚;
④ 乙方应加强对工人的安全纪律教育、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不听指挥、不遵守劳动纪律、违犯操作规程的人员,乙方应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生产培训,确保人身、财产安全,严防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乙方应及时上报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
⑤ 乙方应教育本单位施工人员预防环境污染,爱护环境。
⑥ 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⑦ 乙方必须为本单位的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⑧ 乙方应教育现场工作人员爱护工具和设备。对领用的工具和使用设备造成丢失或损坏的应按市价赔偿;工程竣工结算前,乙方应清理交还所借用的工具和设备;
⑨ 乙方应教育现场工作人员爱护产品,做好产品保护工作,如有损坏产品,要进行经济赔偿。
十、奖罚:
1、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要求,并按期完工,不奖不罚。
2、由于分包原因,推迟工期一天,罚款人工费的2%。
3、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则罚款人工费的30%。
十一、合同生效及赔偿:
1、本合同文本经双方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生效,工程内容完成并验收结算付清工程款后自动
2、本合同生效后,如一方不能按合同条款履行责任,致使另一方遭受经济损失,不履行合同条款的一方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3、凡因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的原因或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可以按实际情况顺延。
十二、未尽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采用合同附件形式,由双方协商补充签定,该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在执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执,则按照友好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和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陆份,签字后,甲方伍份,乙方壹份。
甲 方:西安裕华建设工程(集团) 乙 方:
有限公司 (签章) (签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审核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二00 年 月 日
基坑支护分包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等有关规定,甲方将承建的蜀都惠园工程的基坑支护工程交由乙方承包,承包方式为双包(包工包料)。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蜀都惠园
1.2建筑面积:178000㎡
1.3工程地址:成都市成华区蜀都大道北侧(水碾河路)
1.4工程工期:40天
1.5质量等级:合格
第二条 承包范围
2.1基坑人工挖孔灌注桩及桩顶连梁
2.2基坑土钉墙支护(基坑喷锚支护)
2.3降水井施工及降水台班费
2.4基壁泄水管制作安装 第三条 工程承包价款
3.1分包工程款价按《四川省建设工程20xx清单计价定额》取费 3.2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当月)《工程造价》信息价执行 3.3分包工程税金甲方代扣代缴
3.4降水台班按甲方与建设单位计取的降水台班为准。
注:①以上单项工程工程量以实际完成量为准,并以甲方收方为结算依据。
②以上综合单价不含工程施工所需的水电费。 第四条 分包工程工期
4.1工期为40天,开工时间20xx年12月6日,完工时间20xx年1月15日。 4.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人民币:500.00元。 第五条 工程质量要求
5.1工程质量等的要求:一次性验收达到国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5.2因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质量原因所造成的分包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且返工至合格为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3工程质量检查验收,以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方案变更、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5.4乙方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在施工现场设专职质量检查员并做好自检记录,隐藏工程由乙方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建设、监理检查签字认可方能隐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第六条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6.1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坚持“谁分包,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6.2乙方的全体人员在进场时必须进行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等工作,由乙方现场负责人在入场教育和交底记录上签字,并附上接受教育和交底人员的名册,交甲方安全部门一份存档备案。
6.3乙方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发生的伤、残、亡等安全事故及各类职业病所产生的一切直接费和间接费用及善后处理工作均由乙方自行办理,并按有关规定作好统计上报工作。
6.4乙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隐患,禁止擅自动用甲方的机电设备,电气线路和从事特种作业。甲方对违反安全法规的人员有权处理,查到驱出现场或终止分包合同。乙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
6.5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做到文明施工,每道工序做到工完场清,保持工人宿舍的整洁,卫生。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
7.1乙方在本分包工程完工后,经建设、监理、施工检查合格后7天内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统计报甲方审核。甲方审核完毕后,按分包工程总价的97%支付乙方工程款,扣3%做质保金。(质保金在分包工程完工后6个月后支付,不计利息)。
第八条 其它
8.1乙方不得将该工程再次转包,甲方一旦发现有权终止合同。
8.2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管理混乱,故意拖欠工人工资,造成甲方名誉损失,或者故意停工,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企业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情节轻重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由乙方支付分包价款的1%违约金赔偿甲方。
第九条 附则
9.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9.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分包工程完工交验、付清全款后自动失效。
9.3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乙方:
基坑支护坡施工合同
1、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我公司与“蒲广平”签署了“_____别墅项目山体护坡工程”施工合同,并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工程量,并经过现场监理、甲方等共同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集团采购部审查了蒲广平提交的5份签证,并对签证进行了工程量和综合单价审查,审查结论为:合同内增加价款为_____元(依据:签证003、004、005),合同外增加价款为_____元(依据:签证002)。
3、集团采购部审查了蒲广平合同内减少工程量,审查结论为:合同内减少价款为_____元。
(依据:签证001)
4、山体护坡施工期间产生电费合计_____元,在结算时进行扣除。
5、结算合同价的_____%作为质保金,在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满_____年后的_____内一次性付清。
(即:_____元;返还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
6、结算价款计算,详见下表:
7、经过“美森信息、惠隆置业、监理单位、蒲广平”等四方共同确认,蒲广平履行了合同条款,同意支付结算价款_____元,大写:_____。
质保金扣留执行本意见书第4条之规定。
现场监理:
惠隆置业:
美森信息:
基坑支护坡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山体需要建水泥护坡,甲、乙双方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工程包括:山体护坡由乙方负责设计、施工。
二、工程量:面积平方米。
三、工程造价计算:
本工程按单面面积计算造价,即每平方米
四、工程价款:元整(¥元),工程结算按实际面积计算。
五、本护坡设计厚度为cm,宽度cm。混凝土C25,内筋 cm,乙方必须保证质量,要文明施工,不得损坏其他建筑。
六、工程量调整按《建筑工程综合定额》调整。
七、本协议约定工程期为 元,由于工期延长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八、乙方要文明施工,注意施工保护,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任何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付款:本合同经材料款,其余工程款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经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基坑支护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方将其投资建设的乔南国际玉器中心•博和城项目的基坑支护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责任,经双方协商签定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及方式、规格、数量:
1、承包范围:基坑支护中的钻孔灌注桩、水泥搅拌桩及三轴双管水泥高压旋喷桩施工。
2、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安全文明、包施工工艺质量,包一切机械设备、用水用电设备和施工工具,包临时生产生活设施(其中钻孔灌注桩包钢筋制作、安装中的铁丝、保护层整块、焊条、泥浆外运)。甲方只负责商品混凝土及钢筋运至乙方指定位置商铺砼运输道路材料及垫路铁板配合施工,以及水泥搅拌桩施工前的场地平整挖土机配合工作。
3、规格:钻孔桩Ф700、Ф900、Ф1000;搅拌桩Ф600;高压旋喷桩Ф700。
4、数量:按经甲、乙双方签证确认的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三、质量要求:乙方应按广东新长安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本工程施工图纸,严格遵照现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四、施工工期:
1、总工期:120天(从第一根桩试桩及满足全部设备用电用水隔日算起)。
2、以上工期如因连续停电8小时以上、遇地下障碍、甲方无故不按期支付工程款、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则工期顺延。
3、乙方配备进场钻孔桩机10部,深层搅拌桩机2 部,高压旋喷机2部进行施工。
五、承包价格:
双方商定:钻孔灌注桩Ф900和Ф1000:150.00 元/m3,Ф700:180.00元/m3;水泥搅拌桩Ф600:7.00元/m;双管三轴水泥高压旋喷桩:50.00元/m;有空桩部分及有效桩长增加1.0m作为实桩桩长;以上价格不含一切税费及水电费,乙方以劳务班组身份参与生产。
六、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1、水泥搅拌桩和双管三轴水泥高压旋喷桩工程量按自然地面计至桩底作为结算长度×合同单价。
2、钻孔灌注桩按自然地面计至桩底的长度×设计桩半径的平方×3.14×合同单价。
3、付款方式:
(1)乙方设备进场之日起,甲方向乙方先支付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作为启动资金;
(2)按月支付,每月月底(如逢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支付当月工程进度款的70%;
(3)完工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资料,竣工结算完成,乙方全部人员机械物资退场时支付至总工程款的90%;
(4)主体结构地下室顶板完成付清余款。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施工现场轴线、水准点和本工程所需施工图纸及地质资料各一份。
2、负责材料、试件的检测费用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桩的抽芯检测。清理地下障碍物,提供回填空孔及施工道路所需材料以满足施工需要。
3、派专人委托监理人员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及时做好有关工程量及资料签证和交工验收手续。
4、及时供应现场所需要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材料,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5、提供水、电源接头并负责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乙方人员空调用电费用由乙方负责)。
6、有权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二)乙方责任:
1、按设计要求和现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在工程开工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实施。
2、必须具备满足进度计划所需人工、桩机等配套机械设备、工具、枕木等,乙方必须保证对其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材料和机械设备享有完全的支配权,并及时进场施工。
3、负责提供完整的施工资料一式二份,于完工后十五天内交甲方审核存档。
4、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5、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现场施工安全。
6、负责制作相关试件和材料取样并由甲方送检。
7、负责工程测量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8、负责工完场清,泥浆和生产生活垃圾需清运干净。
9、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道路、作业面的平整工作,材料由甲方负责。
10、服从甲方和监理人员的管理,配合做好各项工程的检测与验收工作。
11、负责其自身机械设备物资的保护,若有丢失损坏与甲方无关。
八、工程资料移交
(1)乙方承包施工该分项工程范围内的各项施工资料须按国家规范规定及广东省及揭阳市现行规范要求,必须随施工进度同步报送给甲方及监理方。
(2)乙方如实填写施工原始记录,工程完工后,向甲方提供全部完整的竣工资料(一式二套),并完成移交工作。
(3)工程竣工交付后15日内,必须报送全部竣工资料、结算资料及变更、签证资料目录。
(4)工程资料必须装订成册。
九、施工现场管理与安全文明
1、 乙方要确保安全施工,派专人负责具体的安全工作,并经常组织学习安全宣传活动,严防安全隐患,杜绝伤亡事故和火灾的发生。
2、乙方在高压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及监理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由甲方及监理方批准后实施。
3、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认真执行甲方及监理方对工程施工的管理要求,满足揭阳市相关管理部门对施工管理的要求。
4、乙方必须按规定办理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按政府部门要求办好相关保险),新工人进场必须经过三级教育方可上岗,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指导。
5、乙方对甲方或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予以整改,若不及时整改或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措施处罚乙方。
6、乙方应建立安全值班制度,配备工地安全员负责工地日常施工中的安全工作,并做好安全内业资料。
7、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8、由于违反各级安全规定造成伤亡事故的,乙方应承担所有的经济开支及其责任。甲方所受到有关部门的经济处罚均由乙方承担。
十、违约责任
1、因施工工艺导致桩抽芯检测不合格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因桩的完整性、密实性、垂直度、施工尺寸偏差等因素导致基坑施工过程中出现渗水、位移、坍塌等现象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钻孔桩完成直径超过设计直径15%以上部分,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商品砼损失。乙方没按图纸设计施工配合比要求施工,造成水泥超量使用,超量部分水泥价款,甲方有权在乙方工程款中抵除。
4、由于乙方原因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0xx元/天的违约金;逾期竣工超过30天或无故停工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场,且甲方有权拒付未付部分的工程款。
5、工程竣工后经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乙方应负责补强加固的全部费用。
6、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分包给其它施工单位施工。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将工程转、分包,甲方经查核属实有权解除本合同,且甲方有权拒付未付部分的工程款,并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本合同内容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并不得破坏已完工工程。
7、乙方各期工程款应优先发放工人工资,若发生拖欠工人工资,或工人闹事、罢工及向劳动部门申诉等情况导致工程进度拖延或因此受到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甲方有权拒付相应阶段的工程进度款项。
8、甲方应依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甲方逾期支付进度款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20xx元/天的违约金。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解决,必需时另订补充合同书。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付清工程款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坑支护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汇金公馆B栋基坑临时支护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汇金公馆B栋地下室基坑临时支护工程。
2、建设地点: 城关镇建设路 。
3、工程内容:承包人承建发包人 基坑临时支护工程;
二、工程承包方式和范围
1、承包方式:采用单价承包方式,即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
2、工程承包范围:
1)、50mm厚C20高压喷射细石混凝土。
2)、机械成孔Φ130,放入 Φ16锚筋、M20砂浆注浆、Φ14钢筋压筋,再加Φ6@200×200钢筋网再喷100mm厚的C20细石砼。
3)、喷面的所有Ф50PVC泄水管。
4)、基坑边坡的人工修整等。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5月21日总工期为15天(为有效工作天数)
四、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合格工程。
六、工程款结算及支付
1、结算:以工程量(发包人签证确认工程量)×单价+签证其它工程量
2、发包人在承包人全部完成后二个工作日内支付暂定金额的95%计人民币壹拾玖万园整(¥190000),发包人在承包人完成全部工程三日内完成计量和结算余款在地下室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七、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及畅通的场内施工道路。
2)、甲方提供乙方施工使用场地。
3)、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水电。
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生产进度计划。
5)、乙方人员统一佩戴安全帽并服从甲方管理。
八、施工管理及协调
1、为加强现场管理,承包人的现场负责人应随时在现场与发包人保持联系。听从发包人的统一调度,自觉接受发包人监督和检查。
2、承包人应加强其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自觉遵守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自觉服从发包人有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杜绝安全事故、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维护好现场文明施工形象。若发生上述事件,承包人应自行与责任方协商解决。
3、在承包人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防护要求做好施工防护工作,并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4、承包人应按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九、违约责任
1、若因承包人原因而致该工程工期延误,则每延迟一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
2、以上违约金发包人可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3、承包人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否则发包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4、超出双方确认工期5天视承包人严重违约,发包人有权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定补充协议确认,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由双方签字、加盖公章,设计变更和签证应由发包人签字、加盖公章。
十一、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及补充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当事人一方可提交本合同履行地(即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依法向本合同履行地(即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坑支护施工的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我们都知道在进行基坑支护施工的时候需要签订相关的合同,那么怎样的合同才规范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基坑支护施工合同范本,欢迎阅读。
承包人(甲方):
分包人(乙方):
甲方将淮安市汽车生活广场综合楼工程深基坑支护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确保施工安全文明,双方在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分包工程项目:
分包工程名称:淮安市汽车生活广场综合楼工程深基坑支护工程
工程分包工程地点:淮安市清河区水渡口大道与飞耀路交叉口
分包方式:包工、包料(水泥、混凝土、钢材、碎石、砂)、包机械设备、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淮安市汽车生活广场综合楼工程全部深基坑支护工程及基坑降水工程。
二、甲方职责:
1、负责审查乙方的施工资质和乙方的安全资质,审查合格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进场施工。
2、负责向乙方负责人贯彻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消防工作的各项法规、条例、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
3、向乙方负责人详细介绍工程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4、审核乙方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5、对乙方实施监督检查,对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行为的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进行经济处罚。
三、乙方职责:
1、乙方在开工前向甲方和监理申报乙方的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
2、乙方应有完整的安全管理组织,按照规定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应有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机械、焊接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应在桩机醒目处悬挂。
3、乙方在开工前应根据本工程特点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甲方审批,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4、乙方进场施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按分包工程特点,依据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提出具体的措施,没有接受安全教育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施工。
5、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认真执行甲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防火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及要求,督促本单位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检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认真整改,定期不整改严格按照甲方的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执行,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6、乙方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及班组长每天上班前要对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要认真填写班组安全教育记录,每天必须报甲方。
7、施工期间乙方负责本工程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8、施工期间,乙方应定期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会议,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9、甲乙双方操作过程中的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防护用品规定并有合格证,乙方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10、乙方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必须符合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桩机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11、乙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能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必须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的安全管埋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更动或拆除。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合格后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证上岗,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严禁违章,无证作业,严禁不懂电器和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和使用电器和机械设备。
1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做他用,电焊、气割作业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的规定,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
15、乙方从甲方配电房接线至施工现场时,必须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实行三相五线制的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设备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违反本规定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的后果均有乙方负责。
l6、乙方在签订协议后,应自觉的向所在区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户籍手续,并向所在区建设局安全监督站、劳动局劳动保护监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等有关手续。
l7、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事故(包括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乙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事故现场,并由甲方报上级有关部门。事故责任、经济赔偿和善后处理,由乙方承担。
18、本协议一式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19、其他:
(1)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2)乙方保证基坑支护验收合格,土方回填前无失稳、滑坡现象发生。
(3)分包人应做好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准备好充足的救援物品。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