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合同
全文共 1237 字
+ 加入清单担保协议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被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司机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丙方)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约束双方的行为,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后,共同签订本协议。1、甲方聘请乙方
到公司任职司机一职。其工作岗位属公司司机工作责职范围。2、甲方按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给予乙方在职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根据制度进行相应的考评。3、因乙方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必须经乙方的担保人(丙方)明确其工作内容并同意为乙方担保甲方才能聘用乙方。4、乙方的主要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负责甲方的司机相关工作。5、担保人需具备的条件及提供的证件:_________________5.1担保人必须具有北京市本地户口证明资料(身份证、户口薄等)或拥有北京本地房产且具有独立的经济能力、长期居住在北京本地;5.2以房产做担保的担保人必须为房产的业主,担保人以房产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担保人承担同样的担保责任;5.3担保人必须属自愿为乙方担保并承担法律责任,并且在担保期内不得单方面退出本协议。5.4担保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或房产证亲临本公司办理担保手续。5.5担保人需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地址、电话及身份证、户口本或房产证的复印件一份;5.6担保人需确保所提供上述资料的真实有效。否则本公司有权以伪造证件罪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6、担保人承担责任6.1担保人在本协议上的签名确认行为,本公司视为担保人完全理解本协议内容后的个人自愿行为。6.2当乙方因工作失职或故意造成甲方财产或经济损失的,丙方愿为乙方无条件地承担此事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6.3当乙方因交通肇事潜逃,因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丙方承担。7、本协议有限时间7.1自甲方聘请乙方上班之日起至双方(甲方、乙方)终止雇用关系为止。7.2在甲、乙双方解除雇用关系后的三个月内,本担保协议同样有效。(此条款针对乙方离职后的工作交接完整性。)7.3在甲、乙双方解除雇用关系三个月之后,如甲方无书面反对意见则本担保协议自动失效。8、如甲、乙、丙三方出现协商无法解决的问题,由甲方所在地的司法机关裁决。9、本担保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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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担保人合同_合同范本
农银抵借字__________第__________号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贷款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
(二)贷款金额_____________(币种及金额大写)。
(三)贷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分期还款的日期和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归还___________元;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归还___________元;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归还___________元)。
(四)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______‰,按__________计付利息(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二、抵押人愿以下列财产_____________(详见抵押物清册)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物,抵押担保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上述抵押物评估价值_____________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二)抵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贷款清偿完毕止。
(三)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仅、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
(四)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办理财产保险。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用于提前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息或向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抵押人弥补或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否则,贷款人有权降低相应的贷款额度或提前收回贷款。
(五)抵押物由抵押人妥善保管。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有义务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等的担保。否则,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或行使抵押权。
(六)抵押人负责依法向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不得对抵押物转让、变卖、转移、租借、重复抵押或用以清偿其他债务。贷款人有权随时对抵押物进行检查。抵押人因转制、被兼并、破产或其他原因危及借款方实现抵押权的,应提前通知借款方。
(七)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和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三、借款人应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________________计收利息。借款人如需延期还款,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定延期还款协议。
四、借款人应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按日利率_______________计收利息。
五、借款人承诺:_________________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帐号、存款余额等资料。
(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贷款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3)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
(4)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
(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
(6)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六、贷款到期,借款人有能力以资金形式归还贷款本息的,应首先以账户资金归还。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的部分,由贷款人按照规定程序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七、贷款人依照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依照第六条规定行使抵押权。
八、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四、五、六款内容,使借款人因抵押权不能实现而遭受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并向借款人支付相当于抵押物作价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九、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十、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
(一)
(二)
(三)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份,借、贷、抵押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并依法设定抵押之日生效。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
反担保人保证合同书
担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反担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担保人与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签署的《担保协议书》,合同编号:__________ (以下简称“担保协议”);
鉴于担保人与______银行_____分行____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将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保 ,(以下简称“保证合同”),担保人为借款人与贷款人将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借 ,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担保。
在此,反担保人应借款人的请求,同意并确认以反担保保证人的身份自愿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现与担保人签订以担保人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合同。
第一条 反担保人的陈述与保证
1.1 反担保人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1.2 反担保人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1.3 反担保人完全了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反担保保证完全出于自愿,反担保人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1.4 反担保人清楚地知道担保人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和财产状况等情况,并充分知晓担保协议、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其相关附属合同的条款。
1.5 反担保人愿意以拥有的全部资产(不分区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6 反担保人签署本合同已经过反担保人公司之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并签署了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
若反担保人违反企业章程和企业内部的其他规定而签署本合同,责任概由反担保人负责,反担保人不得以此为由对抗本合同项下责任的承担。
第二条 被保证的债权种类及数额
2.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
2.11 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_____(币种)______元,具体金额以借款合同之约定为准。
2.12 担保人依据担保协议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包括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具体金额以担保协议之约定为准。
第三条 保证方式
风险提示:
保证责任方式分为连带清偿责任和一般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时,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担保责任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而一般保证只有在债务人不能履行(与不履行有区别)债务时,才承担保证责任。
因此当事人应根据担保目的的不同来确定保证方式,降低风险。
3.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对借款人应向担保人支付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2 在反担保人承担全额担保之情况下,如还有其他反担保人的,各反担保人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范围
4.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 保证期间
风险提示:
现很多担保公司对于担保期间的设定并不重视,有的保证合同不设定保证期间,有的设定早于主债务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期间,这种设定都是被视为未约定保证期间。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因此,在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情况下,债权人的权利实现期间就会大大缩短,极易因一时疏忽而使债权无法得到实现。
5.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
5.1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1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偿还贷款、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两年。
5.12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2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协议约定的支付担保费用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第六条 反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风险提示:
违约责任条款的设定通常情况下是为了促使合同各方当事人信守约定、严格履行合同的保障性举措,但是,对债权人而言,它又是变通、确保债务人不履行借款合同时,对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超出法律规定利息部分实现的重要手段和杠杆。违约责任即可以强化债权人的权利。但约定不当的,也可能使债权人受偿范围受限。
6.1 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借款合同向贷款人
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在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款项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向担保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等,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
6.2 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担保协议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用,在收到担保人通知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代借款人向担保人清偿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及其它费用,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
6.3 根据担保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合法性。
6.4 接受担保人每半年对反担保人进行的担保资格审查,以及定期对反担保人有关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6.5 对担保人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反担保人保证签收并在签收后3日内寄出回执,若反担保人不回复,则视为已签收该等文件。
6.6 反担保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担保人:
6.6.1反担保人发生隶属关系的变更、主营业务范围的改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人事变动、合营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重大内部组织机构的调整;
6.6.2 与反担保人或反担保人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6.6.3 反担保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6.6.4 反担保人出现或即将出现被解散、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人民法院受理以反担保人为被申请人的破产申请及其他法律纠纷;
6.6.5 其他可能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6.7 反担保人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担保人,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
经担保人审查后认为不影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并且书面同意之后,反担保人才能付诸实施:
6.7.1 反担保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托管;
6.7.2 反担保人实行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分立;
6.7.3 借款人以任何形式减少注册资本、改组或重组、改制、进行产权或股权转让、重大产权或股权变动和资产、债权、债务转让等事项;
6.7.4 反担保人自行解散、撤销、转产、清盘、歇业;
6.7.5 反担保人转让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6.7.6 其他需要担保人书面同意的事项。
6.8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不因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
6.9 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或担保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10 在担保人与反担保人签定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之后发生主债权人变更之情况(即贷款人发生变更),只要不增加主债权金额,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11 在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反担保人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应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6.12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是反担保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以及向第三人转让债务而有任何改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第一条“陈述与保证”的约定作出虚假陈述和声明,导致本合同无效或其他后果,给担保人造成损失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7.2 若反担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超过约定还款时间的,每延长一日还款,反担保人须向担保人支付相当于逾期还款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7.3 若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7.3.1 反担保人无担保人主体资格或法律规定不允许反担保人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7.3.2 反担保人的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外提供担保;
7.3.3 其他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
7.4 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6.7项的规定,担保人有权采取相应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诉讼手段)制止反担保人实施相关行为。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8.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经反担保人及担保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终止。
8.2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独立于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如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无效,反担保人仍应按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8.3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应继续有效,并不得撤销,直至借款人全部缴付和清偿保证合同所担保的所有款项、利息、费用及支出等。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9.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______地方法规,若因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引起纠纷,须向担保人所在地的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文本
10.1 本合同一式两份,担保人与反担保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担 保 人 :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
反担保人 :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反担保人保证合同书
甲方(借款担保人):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电话:
联系地址:
丙方(反担保人): 身份证号: 电话:
工作单位及电话: 联系地址:
根据担保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自愿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丙方自愿为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 申请 万元的借款向甲方进行反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丙方反担保责任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及该笔贷款所发生的罚息(从代偿之日起至还清上述款项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甲方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三、乙方借款到期且未履行《借款合同》约定偿还借款的,由丙方 代为偿还借款本金、罚息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四、丙方承诺在甲方代乙方偿还借款后两个月内,履行连带保证责任,丙方如逾期不履行连带法律责任,则按照本合同以及公证书的约定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五、丙方保证责任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代乙方偿还借款之日后两年止。如甲乙双方就还款时间达成延期协议的,丙方的反担保责任期限顺延至到期后两年
六、丙方授权其所在单位,可以扣收丙方工资用以归还乙方没有归还的贷款本金、罚息、甲方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七、甲方向乙方和丙方发出履约情况调查函的地址,以本合同中各自签定的联系地址为准。如乙方和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经营地址、联系地址、电话、工作单位变更,必须在5日内亲自到甲方办公场所,以书面形式履行告知义务。如未告知,则乙方和丙方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没有收到履约情况调查函为由提出抗辩。
八、甲、乙、丙三方如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则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核保人: 经办人:
乙方(借款人签名、指纹):
丙方(反担保人签名、指纹):
丙方单位意见(加盖公章、盖章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民间借款担保人合同
借款人:周 忠 身份证号:5224285
担保人: 身份证号:
贷款人:吴道华 身份证号:5224286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年
第四条 借款利息:
借款期限内的月利息为(大写): 元整,小写:¥ 元并在每月30日前支付利息。
第五条 还款方式:
. 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全部本金及本月利息。
第六条 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第七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按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权。
第二部分 担保条款
第九条 担保人: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全部财产担保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担保人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但保人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条 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担保产品其它机械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20%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20%的违约金。
4、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借款人 (签字或盖章):
担保人 (签字或盖章):
贷款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抵押物: 房屋所有人:
1、 夫妻双方身份证
2、 结婚证
3、 购房合同
关于担保人的借款合同
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座机);_______________(手机)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贷款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座机); 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
丙方:
担保人 :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座机); 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本合同,乙方愿意将其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整贷给甲方,甲方愿按本合同约定的利息及费用如期支付给乙方。贷款金额和放款日以借据为准。为进一步明确借据以外的事项,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执行。
第二条:担保承诺人及其担保范围
担保人_________,担保责任:包括归还借款金、借款利息(法定利息、约定利息、罚息)、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借款综合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申甲方违约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担保承诺书(见附件)和本合同具同等法津效力。
第三条: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
借款金额: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借款利率及期限:____/30天,手续费:____/30天,不足30天按30天计。
支付利息及手续费方式:甲方在借款当天一次性支付利息及手续乙方指定账户(含还本账户),指定开户行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具体金额和期限以借据为准)。超过期限乙方按借款本金的日息____%另外向甲方计收罚金。
第四条:合同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担保人一份。
第五条:通知条款
所有通知事项应寄往本合同首页所列地址,作为有效通讯地址。 若上述地址发生变化,自通知以挂号、快递或电传方式发通知以上述方式发出的3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
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的,应按上述方式通知对方,并在收到对方确认函后,通讯地址变更方才有效。
第六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借款条例》相关规定办理。
若今后新颁布或修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与本合同的基本条款不一致的,双方应根据上述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的规定共同对本合同作出相应修改。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依借款借据为准。
附件 担保承诺书。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
签约重要提示
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您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仔细阅读以下事项:_________________
一、请您在签约前,再次检查并确认以下事宜:_________________
(一)您有权签署本合同,若依法需要取得他人同意的,您已经取得充分合法的授权;
(二)您已经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合同条款,并特别注意了其中有关责任承担、免除或限制兴业银行责任,以及字体加粗部分的内容;
(三)您已经充分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并愿意接受这些条款的约束。
二、兴业银行提供的合同文本仅为示范文本,合同的特别约定条款中留有空白行,并在合同尾部增设了“补充条款”,供各方对合同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使用。
三、如果您对本合同还有疑问,请及时向兴业银行咨询。
保证人为债权人给予债务人的借款提供担保。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术语具有如下明确含义:_________________
一、保证人,指为主合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自然人或法人。
二、担保方式,本合同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又称担保人。
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电讯费等。
第二条对立约方的说明
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一。
第三条主合同
一、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二。
二、主债务实际期限与前款约定借款期限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等债权凭证所记载的期限为准。
第四条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五条保证责任
一、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务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包括债权人因债务人或担保人违约而要求提前收回的借款本息),保证人都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清偿责任。
二、主债务履行期间,债权人依照主合同约定,宣布主债务履行期提前届满的,保证人对提前到期的主债务及其他保证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六条保证期间
一、保证期间有以下两种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全程担保:_________________主合同约定到期一次付清借款本金时,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分期还清本金时,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每期应还本金的保证期间为每个还款日后两年。
2、阶段性担保:_________________保证期间为每笔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如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还存在抵押担保的,则:_________________以房屋作为抵押物并已办妥房屋所有权证和以债权人为抵押权人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的,则自该房屋的抵押权利凭证正本等交由债权人收执之日起,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解除;如以其他物品作为抵押物的,则自以债权人作为抵押权人的抵押权利凭证正本等交由债权人收执之日起,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解除。但对于在该日之前已到期的债务人债务,以及该日之前发生保证人或/及债务人的违约而引起的本合同项下债务的,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和相应的违约责任。
保证期间的约定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三。
二、债权人按照主合同或本合同的约定提前收贷,或发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情况下主债务履行期提前届满时,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三、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七条见索即付
保证人承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均为见索即付,即只要债权人向保证人提交列明保证合同号与主债务金额的借款催收通知文书,保证人应当在收到之日履行清偿责任。同时,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债权人在发出借款催收通知文书后,无须经过法律程序有权从保证人的任何账户中扣款。
第八条保证人声明与承诺
一、保证人为法人的,则:_________________
(一)保证人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实体,具有法律规定的保证人资格和代为清偿能力,自愿承担并履行保证责任。
(二)保证人签订本合同已依法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董事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二、保证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对其资产有约束力的规定或约定,不违反任何保证人与他人签署的担保协议、其他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对保证人有约束力的文件、约定和承诺的内容。
三、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四、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债权人有权从保证人的任何账户中扣划款项用以清偿保证人应承担的债务及其他费用。
五、保证人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债权人不接受其为保证人的下列事件:_________________
(一)与保证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二)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
(三)保证人承担的各类债务、或有负债或向第三人提供的保证、抵(质)押担保;
(四)保证人在与债权人或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合同项下所发生的违约事件;(五)保证人经营亏损或经济效益(收入)急剧下降;
(六)保证人改变经营机制,发生兼并、破产、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联营、合资(合作)、分立、产权转让、解散等情况;
(七)其他影响保证人财务状况或担保能力的情况。
六、保证人按时向债权人提供真实的财务报表、经营情况报告、借款使用情况报告和债权人要求的其他资料,并积极配合债权人对债务人使用借款资金情况和债务人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资产负债、银行存款、现金库存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保证人履行了保证责任后,在不影响债务人今后偿还债务的前提下,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款项。但如果债务人同时面临保证人的追偿和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支付要求,保证人同意债务人优先偿付其对债权人的债务。
八、如债务人与保证人已经或将要就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签订反担保合同的,则该反担保合同不得在法律或事实上损害债权人在本合同项下享受的任何权利。
九、在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前,保证人如进行任何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与外商、港澳台商签订合资、合作合同;撤销、关闭、停产、转产;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重组、组建或改建为股份制公司、投资公司;以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或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入股或投资于股份公司,以租赁、承包、联营、托管等方式进行产权、经营权的交易;进行其他任何机构变更或改变经营性质),保证事先书面通知债权人。如债权人要求追加或更换担保方式和主体,保证人保证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担保方式和主体。
十、在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前,保证人不以任何方式转移、隐匿财产,或放弃、消极行使债权,或者以其他行为造成财产减少。
十一、保证人对在本合同项下及与债权人任何部门或机构、其他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合同、担保合同或其他合同项下所发生的违约事件,保证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债权人。
十二、当债务人未依约履行本合同项下债务时,无论债权人对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证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方式),债权人均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全部担保责任,而无须先行行使其他担保权利。
十三、保证人如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国家其他有关部门进行任何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将于申请前通知债权人,登记后立即将有关登记副本送达债权人。
第九条担保人义务的独立性
一、本合同所设立的担保具有独立性,无论何种情况,本合同不因其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则保证人对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债权人、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但是未加重债务人的责任的,无须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应继续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但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借款期限的,保证期间为变更后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保证人保证债务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如债务人违反主合同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均不影响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保证人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均构成违约:_________________
(一)违反在本合同中所作的声明与承诺;
(二)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
二、违约情况发生后,债权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_________________
(一)要求保证人限期纠正违约;
(二)宣布借款提前到期,要求保证人依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要求保证人支付主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一定比例的违约金(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四);
(四)要求保证人赔偿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的实际损失;
(五)要求依法撤销保证人损害或可能损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
三、如保证人经营状况恶化,或丧失商业信誉,或因保证人以外的其他因素可能丧失保证能力的其他情形,债权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一条通知
一、本合同项下的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一中记载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法送达对方。
二、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三、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通知地址变更的,则按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应视作在下列日期被送达:_________________
(一)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发出后5个银行工作日;
(二)如果是电传,则为收到对方确认回号之日;
(三)如果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四、保证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债权人的,债权人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发送的所有通知或文书,视同送达。
第十二条管辖、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争议的解决方式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五。
三、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保证人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以及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在下列条件成就后生效:_________________
(一)立约双方已签字或盖章;
(二)债权人要求对合同进行公证的,则本合同公证手续已依法办理完毕。
二、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债权人给予债务人、保证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中享有的权益或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债权人依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而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不应视为债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三、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信用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根据政府部门、银行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等关于建设个人征信工作的需要,保证人应允许债权人将有关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有关信息向上述部门、机构所建立或认可的信用征信系统报送信用信息,并允许相关信息被合法查询。
四、如本合同经各方当事人自愿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的,若债务人违约,则保证人愿意放弃诉权、抗辩权而直接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
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
一、对立约方的说明
(一)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二)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二、主合同
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为编号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借款合同》,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币种)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的借款,借款期限为_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止。
三、保证期间为________________(全程/阶段性)担保。
四、保证人违约的,债权人可要求保证人支付主合同项下借款金额___________%的违约金。
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与合同有关的纠纷或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份,债权人、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年 月 日
担保人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1.甲方因资金周转需要,向乙方借款100万元整(大写:壹佰万元整),月利率2%(佰分之贰),借款期2年。
2.甲方今已收到乙方出借款项:
(1)__年__月__日收到以现金方式交付的人民币30万元整(大写:叁拾万元整);
(2)__年__月__日收到以银行转账方式交付的人民币70万元整(大写:柒万元整)
甲方账号:____________
乙方账号:____________
3.甲方承诺将于__年__月__日一次性将还款打到乙方账户(账号:____________),如甲方到期未还款,甲方以3%(佰分之叁)的月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4.如甲方到期未还款,丙方愿作为连带保证人代为清偿。
5.甲方有汽车一辆(牌照:______),从__年__月__日起交由由乙方保管,如甲方到期未还款,乙方有权将该汽车交由__拍卖行拍卖,以所得价款充抵甲方应付本息。
6.如有纠纷,各方应本着友好互利的精神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向姑苏(或者相城区,但必须只能填写明确的一个,如果写多则无效。)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甲方:(手写签名,摁手印)
乙方:(手写签名,摁手印)
丙方:(手写签名,摁手印)
担保人借款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__
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借款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具体约定:
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即¥____________元,于订立本合同之同时,由乙方给付甲方,不另立据。
甲方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乙方有权监控甲方此笔借款的使用情况。
甲方借款期限为___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利息总额为____元整,即¥____________元。
借款到期当日,甲方须一次性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本息或有违约责任出现,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即¥____________元。
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本合同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
乙方可以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将本债权转让给他人,甲方不得干涉。
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保证条款: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
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自愿为本借款提供担保,自愿以现在和将来的私人财产及所有收益为此笔借款提供连带借款偿还责任保证。
保证责任的发生:如果甲方在约定还款日未按约定向乙方进行清偿,乙方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乙方向保证人提出履行保证责任的要求,保证人不得援引任何理由加以抗辩和拒绝,并无条件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保证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
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保证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
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三条违约责任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1.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3。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4。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5。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6。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借款的行为。
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1.要求甲方立即归还全部借款,并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
2.要求连带责任担保人立即履行保证责任。
3.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方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纠纷担保人上诉状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_____________)……号
解除保全申请人:______________,……。
……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
……
(以上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本院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_____________)……号民事裁定,……(写明已经采取的保全措施)。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向本院申请解除上述保全措施。
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解除保全的事实和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_____项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_______________(被保全人姓名或者名称)的……(写明保全措施)。
案件申请费……元,由……负担(写明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负担金额)。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长___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院印)
书记员_______________
有担保人借条正规格式_借条范本_网
担保它是一种承诺,是对担保人和被担保人行为的一种约束。那么有担保人的借条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有担保人借条正规格式”,欢迎大家阅读,供您参考。
借款(担保)合同
甲方(贷款方):
乙方(借款方):
丙方(担保方):
乙方为生产经营周转资金,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借款,丙方为乙方的借款提供担保,现三方就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 元,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借款金额
本次借款金额为 元(RMB)
第三,借款发放方式
在本协议签订3天内,甲方将借款以现金的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同时为甲方开具现金收据。
第四,还款方式
本次借款的还款方式为现金偿还。
在借款期限届满前7日,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筹款为还款做准备。
借款期限届满前,乙方按照约定的方式将借款本金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由乙方保留还款收据。
第五,担保条款
丙方同意为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
丙方同意以自己所有的 作为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担保物,在本协议签署前和甲方一块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借款期限届满,如乙方未归还借款,甲方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丙方提供的担保物,并就相关价款优先受偿。
丙方担保的范围: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和诉讼费用)。
六,违约责任
乙方借款期限届满未归还借款,视为违约,在归还借款前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利息,作为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八,其他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且甲方将借款交付乙方之日起生效,未经对方允许,任何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三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签字) 借款方:(签字) 保证方:(签字)
地址: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电话:
担保书范本
编号:
银行:
鉴于你行向 (下称借款人)提供贷款 (金额)(下称贷款)。该借款合同(下称合同)编号为 。该贷款期限为 ,利率为 ,用于 。本保证人已了解并同意合同所有条款,应借款人要求,现本保证人同意为上述贷款全额担保,特此开立以你行为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书,向你行保证如下:
一、本保证人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偿付各期到期(包括被宣布到期)应付款项,包括本金、利息、费用、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以下称到期应付款项),不论由何原因造成,对此全部和任何到期应付款项,本保证人保证按下述第二条规定承担连带偿付责任和/或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如数偿付上述到期应付款项,你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行向借款人追偿或/和处分抵押品,本保证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五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借款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以合同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你行,应支付额计算至本保证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即作为付款凭证,对本保证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保证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担保责任,由此造成的延付利息和你行的其他经济损失由本保证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账户中扣收上述全部到期应付款项和延付利息。本保证人保证不提出异议和抗辩。
四、本保证人同意,今后若需追加贷款金额,对不超过合同金额%的追加贷款部分,按本担保书规定承担担保义务。
五、在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前,本保证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保证项下义务而获得的任何代位权和索偿权。如果借款人向本保证人提供抵押品,非经你行书面同意,本保证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如果经你行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项保证首先用于向你行偿付上述到期应付款项。
六、本保证人在此同意,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本担保书第一、二、三、四条规定的连带偿付责任和/或连带赔偿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担保书继续有效。
1.本担保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合资合作合同、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借款人合并、分立、停业、撤销、解散、破产等;
2.你行延缓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利和/或本担保项下的权利,或对贷款项下的还款给予任何宽限,或与借款人之间达成其他任何形式的和解或变通执行方式,无论是否通知本保证人;3.借款人执行其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规定,或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署任何合同、协议、契约及其他文件;本保证人执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规定。
七、如果全部或部分到期应付款项由借款人清偿以后,发生借款人破产被清盘,而根据法律规定该全部或部分清偿无效,届时,本担保书对该全部或部分到期应付款项继续承担本担保书规定的担保义务。
八、本保证人在此同意及确认,如你行与借款人修改、补充、删除合同条款,丝毫不影响上述第一、二、三、四条规定的担保责任和义务,但是变更贷款用途条款者除外。除贷款用途条款变更以外,合同中其他条款的变更无需征得本保证人同意。合同中与担保金额和期限有关的条款变更以后,本担保书的担保期限即自动顺延,上述担保义务不变,除非本保证人主动偿付全部到期应付款项担保金额则按本担保书规定的范围及上述期限变更后的贷款利率执行,除非本保证人另有书面承诺。
九、本保证人将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上述第六条第1款中本保证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你行。
十、你行可自主转让本担保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本担保书的受益人包括你行、你行的继承人和受让人。
十一、本保证人的继承人、代理人或受让人将受本担保书所有条款的约束,承担本担保项下的全部担保责任。但非经你行书面同意,本保证人不会转让任何担保义务。
十二、本担保书是连续性的担保,自开立之日起生效,直至合同项下全部到期应付款项偿清后自动失效。
十三、在执行本担保书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本担保项下受益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担保书正本一式四份,你行执二份,本保证人和借款人各执一份。
保证人名称:(法人公章)
签发人:(签字)
职务:
开立日期:年月日
保证人法定代表人:
保证人法定地址:
保证人开户银行:
结算户账户:
有关于借条的担保人范本
今借到 ____________人民币 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 元)。全部借款借款人已经收到。借款期限为 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逾期还款按月息4%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
借 款 人:
身份证号:
xx年x月x日
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本担保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担保条款的法律效力。
担保人:
担保人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附:1、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2、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于借条的担保人范本
今 向 借到人民币 万千元整。全部借款于 年xx月 xx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xx万元整,并按照月息2%利率支付利息直至还清本息之日为止,并承担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保证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
本借条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
借款人与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借条的附件,与借条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连带责任保证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借条出具日期: xx年 xx月xx日
有担保人短期小额借款协议书
出借方: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由出借方提供借款方借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出借方应按期、按金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借款罚息同。
第三条借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贷款利率。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本合同所订期限归还借款本息。否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延付款计算办法计算罚息。
第五条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作担保,担保期限为_______,担保范围为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六条借款到期后,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出借方和借款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借方:________(章)
身份证: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章)
身份证: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章)
身份证: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
有担保人短期小额借款协议书
甲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因________________需要需向甲方借款,甲乙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协商,就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借款提供
1、甲方出借人民币________万元给乙方(¥________元);
2、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甲方应将款项汇入乙方指定的如下账户内:
户名: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将款项汇入乙方账户的当日甲方作为贷款人的义务即全部履行,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收款收条。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所借款项全部用于经营煤矿开采项目,不得挪作他用或用于其他违法事项。
第三条 借款利息
1、借款利率:按月利息________%;
2、借款利息:从甲方将本协议约定借款足额汇入乙方指定账户之次日起开始按借款利率计算利息;
3、支付方式:按月计付,每月的前五日内计付上月利息。
第四条 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不固定;
2、甲方可随时向乙方要求归还借款及欠付利息,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第五条 双方声明与保证
1、乙方声明在与甲方协商过程中,没有任何欺瞒;
2、乙方保证所借款项全部合法地用于约定用途,按照约定期限足额归还借款及支付利息;
3、甲方保证按期足额提供借款给乙方。
第六条 通知
1、双方保证在本协议中所留联系方式的准确性,如发生变动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承担不能通知的后果;
2、因履行本协议过程中需要通知对方的,按本协议所留联系地址和方式用特快专递邮寄后即视为送达。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按期提供借款给乙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解除协议;
2、乙方不按约定给付利息或不按本协议约定归还借款,加付%的罚息,同时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__________等。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附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含担保人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后签订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格执行,以保证办好食堂,服务广大师生。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一、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食堂场地一块:____________(计1500平方米)
(2)、甲方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协调工作。
(3)、甲方对乙方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4)、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持食堂治安秩序,并加强对员工的教育。
(5)、甲方保证在承包期内不得在校内开设其它食堂。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
(3)、乙方必须按时供应甲方工作日各餐,做到新鲜可口、营养搭配好。
(4)、餐后认真清洗食具并做好消毒工作,食堂内部、用餐大厅环境卫生全面清洁整理。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经常清理灶台及炊事用品污垢。
(5)、食堂内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特别是分菜间、加工间、餐厅等场所的门窗)。
(6)、冰柜定期清理、除霜、消除异味、生熟物品分开存放。
(7)、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
(8)、所有食堂工作员工工资和福利均由乙方负责。
(9)、厨房员工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厨房纪律。
(10)、乙方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有关安全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
(1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向甲方上交风险抵押金人民币壹万元整。若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违反本合同规定,甲方在合同期满后应如数退还乙方;
二、合同期限:____________合同期十年,即从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止。合同期满,双方如无异议,自动续约。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因违反《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给学校及师生造成损失,乙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责任。
2、乙方若中途停止营业,所交纳承包费及风险抵押金作为乙方不正常营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补偿,不予退还。
3、在合同期内,若甲方需要收回食堂地皮,则应赔偿乙方在食堂投入的经济损失。
四、承包金额:
1、承包金额每年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2、承包金每年分两次交纳,乙方必须在每学期倒数第二周(以校历表为准)向甲方交清下学期承包费(即半年承包费)。
3、乙方逾期不交纳承包金,视为乙方自动放弃食堂承包经营权,以乙方中途停止论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其它:____________若因国家发生重大政策性调整,或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均不负连带责任。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民间担保人借款合同
担保合同旨在明确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民间担保合同是怎么样的呢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民间担保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民间担保合同范文一
借款人:
担保人:
出借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内的 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即 利率 %的四倍。
第五条 还款方式:
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全部本金。
第六条 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资信出现危机,有可能导致出借人无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 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追索权。
第二部分 担保条款
第九条 担保人: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全部财产(含夫妻共同财产)担保给出借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本合同项下担保财产为: 。 担保人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但保人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条 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出借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出借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
3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或故意隐瞒其自身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不具备担保能力的,而给出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出借人承担赔偿责任。
4、本合同项下的借条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
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合同。
借款人 (签字或盖章): 出借人 (签字或盖章):
担保人 (签字或盖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民间担保合同范文二
借款人:
担保人:
贷款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用于 且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年/月)利率为 。(借款人到期未归还本金的,逾期部分按照在本条约定利率的基础上加收5%利率)
第五条 还款方式:借款人选择以下第 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 (月/季)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 (月/季)末本清。
3、其他。
第六条 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资信出现危机,有可能导致出借人无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按照借款用途使用且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按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追索权。
第二部分 担保条款
第九条 担保人: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全部财产担保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财产为:
担保人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但保人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条 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仲裁费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等)。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仲裁费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等)。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
4、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1种方式解决:
1、提交淮北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各方选择以下第 种约定为本合同的生效条件:
(1)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 (签字或盖章):
担保人 (签字或盖章):
贷款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民间担保合同范文三
保证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贷款银行(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 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第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 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 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 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 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贷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一条 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 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 权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怎样写借条作为担保人
借 条
借款人:张三 身份证号码:
出借人:李-四 身份证号码:
兹有借款人张三于20__年 10月 1 日因资金周转的需要从出借人李-四处借得人民币现金大写壹万圆整 (小写¥10000.00元)。约定每月利息为2%,借期 二年,张三应于20__年 10 月 1 日偿还本息。
保证人:王-五 身份证号码:
如因借款问题发生争议,由借款行为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管辖。
借款人(签名): 日期:
保证人(签名): xx日期:
自己作为出借人(债权人)的情形时使用。
担保人工资证明
中国__________银行:
兹有同志,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自______年______月至今在我单位工作,任职务,该同志的劳动用工形式属于,月收入为人民币______(大写______)元。特此证明。
上述内容真实无误,我单位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公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备注:1、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
2、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关于担保人的借款合同_合同范本
担保人借款合同
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担保人借款合同,欢迎大家借鉴。担保人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贷款______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 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 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利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 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 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 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作担保。
第八条 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_________份,担保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公证处一份。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担保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延伸阅读:担保人的设立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