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涉外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_合同范本
所谓风险承担①,是指买卖的标的物的合同生效后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一事由,如地震、火灾、飓风等致使发生毁损、灭失时,此损失责任的归属。其中最关键的是风险从卖方转移卖方转移给买方的地点和时间界限。如果货物的风险未转移给买方,则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的风险由卖方承担,假如货物损失或灭失并非源于不可抗力原因,而是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风险,卖方还要为未能按期付货承担违约责任。反之,一旦货物的风险已经转移给了买方,那么从这一时刻起,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的而引发的风险导致货物发生损失和灭失的后果,就要由买方承担。风险的转移意味着货物损失或灭失的后果从卖方转移给买方,也意味着向风险的责任方索赔的权利从卖方转移给买方。显而易见,在国际货物买卖过程中,风险转移直接影响买卖双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风险承担的关键在于风险转移的时间的问题。对此,各国立法及法学理论有不同的规定和主张。一种是“物主承担风险”原则,即把风险的承担同所有权的归属联系在一起,从而法律上规定,货物所有权转移的同时就是风险转移的时间。英国法、法国法采取这一原则。另一种是“交付转移”原则,即以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作为风险转移的标志。美国法和德国法采用这一原则,《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都采用的是这一原则②。对于这么一个对于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重大的问题,许多有关货物买卖的法律文件中都有相应规定。如1988年生效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就在第四章专门对于风险转移的各种情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此外,国际贸易惯例对货物的风险转移亦有相应的规定。1985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虽未对风险转移问题作相关说明,但1999年10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则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自1988年生效以来,已成为调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关系的最重要的一个调整国际货物买卖的统一实体法公约③。此前我国早已签署了该公约,并于1986年12月递交了核准书,成为该公约的最早缔约国之一。与我国有贸易往来的发达国家,除日本和英国外,均是公约的成员国。可以预计,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下,公约在未来的国际民、商事活动中将会得到更为广泛的应用。为此,本文将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以下简称公约)此为主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及法理知识就有关风险转移问题进行分析。
一、 风险转移的后果
公约第六十六条规定:货物在风险移转到买方承担后遗失或损坏,买方支付价款的义务并不因此解除,除非这种遗失或损坏是由于卖方的行为或不行为所造成。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从这二点规定来看,风险转移的法律后果在于:自货物的风险转移于买方后,即使货物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损坏或灭失,买方仍然有义务履行合同规定的付款义务,除非这种损坏或灭失是由于卖方的行为或不行为所造成,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如卖方已根本违反合同,则所有风险转移的规定,不损害买方因此种违反合同而可以采取的各种补救办法④。买方不得以自己已经承担了由风险所造成的损失为理由而拒绝支付货款,亦不得就此向卖方主张任何抗辩和采用各种规定的救济措施。
二、 风险转移的一般规则
公约第六十七条规定,如果销售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但卖方没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交付货物,自货物按照销售合同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转交给买方时起,风险就移转到买方承担。如果卖方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把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在货物于该地点交付给承运人以前,风险不移转到买方承担。卖方受权保留控制货物处置权的单据,并不影响风险的移转。但是,在货物以货物上加标记,或以装运单据,或向买方发出通知或其它方式清楚地注明有关合同以前,风险不移转到买方承担。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也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第一百四十六条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在国际贸易中,货物涉及运输时,有时可能需要通过多种运输工具的连续运输(如国际多式联运),而当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时,卖方就失去了对货物的控制,当然地无法知晓货物是否因风险而遭到损失。其次,当卖方交付货物后,通常须将装运单据通过银行议付货款或者托收货款,无论采用哪种收款方式,卖方均须将包括提单和保险单(如果由卖方投保的话)交给银行。在此条件下卖方既不可能凭装运单据提货检验,在货物发生保险范围内的风险时,也不拥有合法的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再者,只有当货物运抵买方或目的港,买方或收货人才有可能对货物进行检验,在发现货物受损后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向责任方索赔,买方所处的地位使之能够在发生风险后处理善后事宜。因而,规定风险自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时从卖方转移到买方是合理的。在卖方向第一承运人交付货物后至向银行办理付款手续前的一段时间内,卖方仍持有可处置货物的装运单据。此时,按公约的规定,货物的风险已经转移给买方,但是货物的所有权是否也同时转移,公约并不涉及这一问题,而根据英国的货物买卖法律的规定是,当卖方保留对货物的处置权时,货物的所的权就不转移给买方,从而风险也不转移给买方。这样,风险的转移和所有权的转移相联系在一起。不过,公约和合同法都没有采用这一作法。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它本身并不规定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将所有权的转移与风险的转移相分离,故公约和合同法规定卖方保留控制货物处置权的单据,并不影响风险的转移。但是,货物自交付第一承运人起,风险从卖方转移到买方,这是一般规则,如一批货物已交付承运人,但卖方并未将该批货物与某一特定的合同(即与某一特定的买方)联系在一起,只表明该批货物是为履行某一合同,风险仍未转移给买方。
三、 在途货物的风险转移
在途货物的买卖系指买方(在途货物买卖中的卖方)将正在运输中的货物作为标的,与第三方(在途货物买卖中的买方)订立买卖合同并将货物出售给后者的一种交易⑤。由于国际贸易通常为单证交易,所以只要卖方向买方移交了有关的装运单据,买方就可以将正在运输途中的货物转售出去。在途货物买卖的特点在于,当订立合同时货物正在运输工具上,买卖双方均不了解此时货物是否发生了风险;当第三方在目的港接收此货物时时发现货物已损失或灭失,无法确定是在运输过程中哪一个环节或哪一段发生的。对此公约第六十八条规定对于在运输途中销售的货物,从订立合同时起,风险就移转到买方承担。但是,如果情况表明有此需要,从货物交付给签发载有运输合同单据的承运人时起,风险就由买方承担。尽管如此,如果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货物已经遗失或损坏,而他又不将这一事实告知买方,则这种遗失或损坏应由卖方负责。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则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对于合同的成立,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公约第二十三条则规定合同于按照本公约规定对发价的接受生效时订立。
四、 卖方违约对风险转移的影响
公约第七十条规定如果卖方已根本违反合同,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和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不损害买方因此种违反合同而可以采取的各种补救办法。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再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则由出卖人承担。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在国际贸易实践中,正确理解风险的转移和卖方违约造成买方损失的区别和联系,十分重要。
首先,货物风险系指货物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坏或灭失,源于风险的货物损失并非卖方的违约所致。但是,卖方违返合同的约定而给买方造成了损失,则是其违反合同或法律义务所致;如果卖方切实地履行了合同义务,就不可能产生买方的损失。所以,两者导致损失的原因不同。
其次,货物风险通常随着货物的交付而从卖方转移到买方承担,因风险产生的损失随之亦转移给买方(在特定情况下,即使货物尚未交付,只要卖方将货物特定化于某个买方,货物的风险亦已转移给买方)。但是,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只有全部履行了合同或公约及合同法规定全部了义务,才解除其合同义务。对于卖方而言,公约及合同法对其设定的交付货物、交付单据以及转移货物所有权的义务,除了不可抗力原因以处,不受任何其他因素的影响;对于违约一方向另一方承担的赔偿责任原则,公约和合同法都采取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违约方只要违反了合同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必以违约方的主观故意或过失为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所以,风险转移不解除卖方对买方的义务;同理,买方对于卖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的索赔权利也不受风险转移的限制。
最后一点,只要风险已从卖方转移到买方承担,对于风险导致的损失,就应由买方向有关的承运人或保险人索赔;正是因风险并非卖方的违约所致,故买方不能就风险的损失向卖方索赔。然而,卖方违约导致买方损失,因损失源于卖方的作为或不作为,买方只能向卖方索赔,而不能向承运人或保险人索赔。显然,两者的索赔对象不同。对买方来说,要准确判断导致货物损失的原因,然后采取适当的方式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索赔。
篇2:商务谈判实训心得体会
一、学前认知
对我们营销专业的同学来说,谈判一直是件神秘的事情,一直以来对谈判充满憧憬与向往。憧憬着若干年后,我们代表自己的公司在谈判桌上唇枪舌战。深刻了解这门课程对于我们专业的重要性。希望通过本学期系统性的学习商务谈判,可以使我们很好的运用谈判技巧,从而使我们在以后和对手的博弈之中取得成功,转而获得利润。
二、理论学习
商务谈判最初在我的脑海是一种十分专业的概念,但是这学期胡老师却带给我们一种完全不同的商务谈判课程。通过课程的学习,我了解到商务谈判是应用广泛、十分实用、灵活性强、技巧多样并且讲究策略的学科。而通过实验的演练,我对商务谈判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商务谈判是谈判的一种,作为应用与商业活动的一种谈判,他有着自己的特点。首先,商务谈判以经济利益为目的。经济利益是商务谈判过程中谈论的主要内容,更是商务谈判的最终目的。谈判过程中,谈判的双方都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最大化而使用各种谈判技巧和策略。经济利益有包括很多种,有长期的,有短期的,有形的,有形的等等,总之,谈判人员在谈判前,先确定好自己的利益空间,然后按照平等互利、公平竞争、 讲求效益的原则,运用各种技巧和策略,尽量使对方让步,最后达成一致,进行合作。在几种谈判结果中,我认为双赢是最好的结局,这样有利于长期合作,也可以从一定程度上保证是服务或产品质量。其次,商务谈判以价格为谈判中心。 商务谈判的各种内容,最终都是可以折算成价格,以价格的升降体现出来。这要求每一位谈判人员在谈判前都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了解双方的优势、劣势,了解双方的市场地位等等,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其实很多兵家谋略都是可以运用到商务谈判中的,比如说以静制动、以逸待劳、出其不意等等,也可以说,谈判的会议室,就是一个无硝烟的战场,但不同的是,这场战争的武器是智慧和实力,而结局也可以皆大欢喜! 谈判人员的素质及人员间的配合也是十分重要的,谈判人员首先要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知识,更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语言沟通能力。谈判涉及的学科特别多,内容也特别广,所以谈判人员要有很多功课可做。
三、课中实践模拟
在这学期的第九周我们迎来了期待已久的模拟商务谈判,谈判主题:皖西学院欲购置1000台台式计算机用于教育事业与各电脑经销商的商务谈判。这次的模拟得益于胡老师的用心指导而顺利展开了。这次实训全专业同学分成六个小组,我们组在吕少军同学的带领下与董超同学带领的小组进行谈判 。在模拟谈判过程中虽然有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但我还是收获了很多,特别是对学以致用,有很大感慨。
虽然这只是一次模拟的商务谈判,也让我们感受到了谈判的气氛,双方扮演不同的角色,当为了自己方的利益而争执不下、不肯相让时,双方都已经进入了角色。也让我们对商务谈判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也可以很好的把书本上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战中,达到学以致用的效果学习,谈判过程中的激烈争辩,讨价还价,迂回退让,都在一定程度上锻炼了我们的能力,也让我们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
希望通过此次总结吸取其中的可取之处并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不断改进、不断提高、不断超越。
四、收获与总结
一个学期对于商务谈判的学习使我清楚的了解到商务谈判的流程,并且通过模拟谈判让我更好的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中去。更好的熟悉商务谈判的各个环节和更好的理解商务谈判的重要性。清楚的认识到谈判的本质,以前简单的认为谈判和生活中的讨价还价是差不多的,在系统的学习之后才晓得它们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谈判是一种博弈,我们要利用各种可利用的资源在与对手的博弈中争取让对手信服从而取得成功,并不是一如生活中的全并经验和感觉。虽然经验在谈判中也很重要,但我们更多的是要有合理的理由和依据,不能凭空叫价,更不能信口开河。谈判之前的准备是相当重要的,不打无准备之仗,只有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所以谈判之前的资料的搜集是至关重要的。
作为市场营销专业的学生我深知谈判在我们以后的职业生涯中的重要性。谈判技巧的掌握有利于我们在商务活动之中处于优势地位,不管我们今后是否从事谈判这一职位,谈判技能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之中都是非常重要的。谈判是一门艺术,而谈判的艺术则恰恰表现在语言的运用上面。怎样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的立场、观点,了解对方的需要、利益,巧妙地说服对方,以及在各种社交
场合使用正确的社交礼仪,都需要良好的语言表达技巧,而这些都是我所欠缺的。所以从现在开始,我应该多多看学习相关的社交礼仪以及在日常的生活中培养自己的说话技巧。并且学会如何正确的着装,改变自己的形象以适应以后工作的需要。好好学习专业知识,了解商务活动的各种流程,以便在谈判中处于主导地位。通过对各种相关知识的学习使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的得心应手,并且成为一个成功的谈判者。
篇3:美国商务谈判礼仪
Children are their parents most prized resource,particularly nowadays parents have only one child.Therefore,parents give everything to their kids,sometimes they are spoiling kids.
However,things are not always like this."You never listen to me" is a complaint heard as often from children as parents.Good communication helps children and parents to develop confidence,feelings of self-worth,and good relationships with others.Try these tips:
Teach children to listen...gently touch a child before you talk...say their name.
Speak in a quiet voice...whisper sometimes so children have to listen...they like this.
Look a child in the eyes so you can tell when they understand...bend or sit down...become the childs size.
Practice listening and talking:Talk with your children about school and their friends.
Respect children and use a courteous tone of voice.If we talk to our children as we are good friends,our youngsters may be more likely take us as confidants.
Use door openers that invite children to say more about an incident or their feelings."I see," "Oh," "tell me more," "No kidding," "Really," "Mmmmhmmmmm," "Say that again,I want to be sure I understand you."
Praise builds a childs confidence and reinforces communication.Unkind words tear children down and teach them that they just arent good enough.
Children are never too old to be told they are loved.Saying "I love you" is important.Writing it in a note provides the child with a reminder that he can hold on to.
Give your undivided attention when your children want to talk to you.Dont read,watch TV,fall asleep or make yourself busy with other tasks when talking with kids.
All in all,as parents,we should respect our kids and listen to them,talk to them as friends.We should alwasys be there to share with kids their joys and sorrows.
篇4:最新的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_合同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七章的相关规定,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运输合同包括: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最新的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欢迎借鉴参考。
最新的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履行下列条款:
甲方:
乙方:
甲方将 从 港交给乙方承运到 码头,运价 元/ ,共计: 元。
一、运费结算方式:启航时,甲方预付乙方运费 元,剩余运费待承运煤炭卸剩 ,甲方应全部结清乙方水运费。
二、装船方式:
甲方装船后 。乙方运到码头卸货时,甲方进行验收 ,验收无误后,质量和数量与乙方无关。
三、船到卸货码头途中,如因底浅桥矮、桥窄不能通行,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卸货期限:船到码头报港后,装 天,卸 天,雨天、节假日、停电和机械故障造成的意外原因除外。如超过卸货期限,按 省有关航运规定处理,甲方付乙方延期费 元。
五、中途如需转港,双方另行协商,甲方付乙方转港费。
六、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七、本合同在执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解决不了由诉方法院受理。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 话: 电 话:
手 机: 手 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的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二)
(_________)海运计字第_________号根据合同法和省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_________(简称甲方)向省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_________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 运输方法:乙方调派_______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_____港运至______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 货物集中:甲方应安乙方指定时间,将_________货物于_________天内集中于_______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三、 装船时间: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_________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 运到期限: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 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 启航联系: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
六、 卸船时间: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_________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_____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_________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 运输质量: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_________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 运输费用: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___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_________,全船运费为_________元,一次计收。 _________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九、 费用结算: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 附则: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_____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得按省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规定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协商办理。
甲方: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合同管理机关: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最新的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三)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甲方向乙方计划托运 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 吨位船舶 艘(船舶吊装设备),应甲方要求由 港运至 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 货物于 天内集中于 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 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装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货物。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 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 天内乙方负责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有关规定乙方需承担 元/天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乙方可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 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 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 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 元/天,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作照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费用自理)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 按国家规定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 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 元,全船运费为 元, 一次计收。
九、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的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四)
(一)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的概念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水路运输企业或者经过交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持有营业执照的个体(联户)船民与利用水路运输货物的托运方之间达成的有关水路运送货物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这里所说的水路货物运输合同专指在我国沿海、沿江、湖泊以及其他通航水域中一切营业性的货物运输,而不包括国际海洋货物运输。
(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的形式及主要内容
1.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的形式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除短途驳运摆渡零星货物等双方当事人可即时清结者之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水路货物运输往往涉及大宗、长期货物运输,所以对特定范围的重点物资、联运物资、外贸物资等,要由交通主管部门综合平衡运输计划,这时承运人必须服从国家的计划管理。大宗、长期货物运输,可按月签订运输合同,对其他按规定必须提送月度托运计划的货物,经承运人和托运人协商同意,可以按月签订货物运输合同或以货物运单作为货物运输合同。零星货物运输和计划外的整批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2.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内容
按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具有下列基本内容:
(1)货物名称;
(2)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
(3)起运港和到达港,海江河联运的还应当载明换装港;
(4)货物的重量,按体积计费的货物应载明体积;
(5)违约责任;
(6)特约条款。
水路货物运单应具备下列内容:
(1)货物名称;
(2)重量、件数、按体积计费的货物应载明体积;
(3)包装;
(4)运输标志;
(5)起运港和到达港,海江河联运货物应载明换装港;
(6)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及其详细地址;
(7)运费、港口费和其他费用及其结算方式;
(8)承运日期;
(9)运到期限(规定期限或商定期限);
(10)货物价值;
(11)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三)签订水路货物运输合同条款时应注意的问题
1.水路货物运输的类别
水路货物运输分为整批、零星和集装箱运输。一张运单的重量满30吨或体积满34立方米,按整批货物托运,不足此数的按零星货物托运。使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每张运单至少一箱;但按“港到港”方式办理的集装箱运输,可以办理两个以上收货人的拼箱运输;危险物和易污染、损坏的货物,不能使用通用集装箱运输。
2.每单运输的要求
按一张运单托运的货物,运输条件必须相同,即发货人、收货人、起运港、换装港、到达港等都相同。
易碎、易腐、流质货物、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以及性质不同运输条件不同,不能混装的货物,不能用一张运单托运。
3.货物运到期限的规定
货物运到期限的计算,从货物承运次日起至抵到达港卸船时止。其间包括:起运港发送时间5天;每一换装港的换装时间7天;运输时间按各线运价里程除以规定的运输速度计算,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因自然灾害、水上救助、等候通过船闸等原因所耽误时间不计算在内。
4.运输计划的提出、执行、变更、补充
水路货物运输实行计划运输的,应及时提出运输计划。大宗货物、长期货物以及全月累计托运量满100吨的零星货物,托运人应于每月13日前,向起运港提出下月货物托运计划。超过500千克的剧毒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一级危险货物,应提出月度托运计划。放射性物品,爆炸品、拖带浮物、笨重长大货物,无论数量多少,均应提出月度计划。起运港应于当月28日前将核定的下月度运输计划通知发货人。
对已进入港口的货物,由于承运人的原因,当月未运出的,港口应在次月优先发运,发货人再办理托运计划手续。
救灾、抢险、政府指令急运的物资,不受计划限制。遇有特殊情况、如自然灾害、港口堵塞、航道限制,或收货人可提出要求,承运人可采取停装、限装措施。
托运人因故需变更运输计划或计划外运输时,应向起运港提出货运变更计划表或补充计划表。运输计划只能变更一次,补充计划不办理变更。
5.提交运单的要求
托运的货物必须与货物运单记载的品名相符,托运人应如实填报货物的有关情况,货物运单要填写清楚,收货人的地址要真实确切,填写的发货符号要与货件上标明的相符,不得省略;货物名称要写具体的品名,如品名过繁,不能写完,可填写运价分级表规定的概括名称。
文物,稀有、珍贵物品,尖端、精密仪器,应单独提交运单。一件货物的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药材、百货、工艺美术品等,应在提交运单时详列品名。
根据中央及省(市、自治区)规定禁运、限运以及需办理海关、检疫、卫生、公安等各项手续的货物和应随附有证明文件的货物,托运人应将文件随运单同时提出,并在运单内注明文件名称。
6.运输货物重量和体积的确定
起运港具备符合国家规定计量手段的,托运人应按起运港核定的数据确定货物重量;托运人整船散装货物确定重量有困难时,可以要求承运人提供船舶水尺计量数,作为托运人确定的重量。按照规定实行重量和体积择大计费的货物,应填写货物的重量和体积。笨重长大货物,还应列出单件货物的重量和体积(长、宽、高),还应在货件上标明。
7.运输货物的包装、运输标志
需要包装的货物,必须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在保证运输安全和货物质量的原则下进行包装;需要随附备用包装的,应提供备用包装。
按件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在货件两端涂刷、粘贴运输标志,不易涂刷、粘贴的应拴挂运输标志。运输标志内容包括:运输号码(或发货符号),到达港、收货人,货物总件数,起运港。在某些直达航线和一条龙运输线上,也可采用包括到达港、收货人和发货符号的“一标三用”的简明标志。运输标志用钢笔、毛笔填写,字迹应明显、清楚、不易退色。使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免制运输标志,但应在运单“发货符号”栏内注明集装箱号。
托运人应根据货物性质按照国家规定,在货物包装上制作包装储运指示标志(防潮、易碎、不得倒置等) 8.货物托运的注意事项
托运人自行决定是否投保货物运输险,但国家规定必须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
实行保价运输的个人生活用品,应提出货物清单,逐项声明价格,并按声明价格支付规定的保价费。
承运人应按运输计划确定的船的品种派船运输,在装运前,由发货人验舱,合格后方可装运。
托运人托运易腐货物和有生动、植物,应在货物运单内注明容许的运到期限和运输要求。起运港应认真审查,如同意承运,应尽快配船装运,到达港应尽快卸船交付。
须使用冷藏装运的易腐货物,托运人和承运人应在提送、平衡月度托运计划时确定,并同时商定冷藏温度。
承运人在航行中对承运的有生动、植物应保证所需淡水供应,所供淡水,江河运输免费,海上运输照章收费。运输有生动物所需饲料由托运人自备,免费运输。
按照货物属性或双方商定需要押运的货物,托运人须派人随船押运。押运人数由承运人确定,托运人应在运单内注明押运人员的姓名和证件,押运人员应遵守船舶的有关规定。押运人员随货乘坐货轮、货驳、按五等舱位购票,乘坐客货班轮按所乘舱位购票。
9.货物的承运、交付和提货
托运人按照起运港签认的货物运单,按指定的日期和地点将货物集中进港。起运港按运单认真验收。起运港对货物验收完毕(托运人自行装船的,货物装船完毕)在运单上加盖港口日期戳时即为承运。
货物到达港口后,由到达港指定卸货地点,并向收货人及时发出到货通知,在货票内注明通知时间。单位提货,提货人应在提货单上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凭单位介绍信),个人提货,凭个人身份证或其他证件,并在提货单上签章。
收货人应及时组织提货,并在收货时验收货物,付清港口费用和按规定由收货人支付的运费、托运人少缴的费用以及中途垫款。由收货人自理卸船的货物,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卸船作业,将船舱、甲板打扫干净;对装运污秽货物,有毒害性货物的,应负责洗刷、消毒,使船舱恢复正常清洁状态。
从到达港发出到货通知的次日起,经过催提、查找,满30天(个人托运的生活用品和搬家货物满60天)仍无人提货、拒绝提货或超期不提的货物,港口可按无法交付货物处理;对拒提或超期不提的货物,也可以转栈,并按规定计收转栈费和货物保管费;对性质不宜保管的货物,由港口及时适当处理。
10.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变更和解除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应当遵循法律的规定,符合法定的条件。
(1)变更和解除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的程序
托运人要求变更运输时,应征得承运人同意后,提出货物变更运输要求书并随附领货凭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由于承运人原因,要求变更运输时,必须征得托运人同意。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因航道障碍、海损事故、自然灾害,货物不能抵原来到达港,或执行国家命令变更运输时,承运人可以改变到其他港口卸货,并及时通知托运人提出处理意见。变更运输后的运输费用,由变更后的到达港向收货人按实结算。
(2)变更和解除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的形式
变更或解除月度货物运输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文书、电报或变更计划表等),必须在货物发送前,由要求变更或解除的一方向对方提出。月度货物运输合同只能变更一次。
(3)允许变更和解除的范围
有下述情形之一的月度货物运输合同允许变更或解除:
由于不可抗力使运输合同无法履行;
最新的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五)
根据经济合同法和省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简称甲方)向省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 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 吨位船舶一艘(船舶 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港运至 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 货物于 天内集中于 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 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 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需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 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 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 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 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 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 ),全船运费为 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九、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得按省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规定和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协商办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5:商务谈判策划方案_值得收藏
1. 间歇式
谈的时间长了,体力会疲倦、精神会懈怠,这时可稍休息一下,听听音乐、下下棋,再接着交谈。
2. 交流式
抓住对方谈话时的间隙,恰如其分地插话,说明你的看法,有利于促进思想感情的交流。但插话时要注意适时、适度、切忌粗暴地打断对方的话或不负责人地妄加评论。
3. 启发式
对那些拙于领会的人,要循循善诱,从多方面进行启发,让其吐露心声并通过交谈获得新的认识。启发时,谴词造句要妥帖、婉转,或抛砖引玉,或启发引导,不能,不能简单生硬。
4. 扩展式
有时双方会涌出一些不太成熟的想法,这时要特别虚心倾听、交流,并通过理性思考,确立观点,相互完善,形成共识。
5. 倾泻式
这是最强烈的感情和思想的交流方式,它以对听众最大信赖为基础,将自己的欣喜、烦恼、怨恨以及打算、宏图统统告诉对方,让他帮助、评判和选择。
6. 跳跃式
有时交谈双方并没有预约或随便聚在一起,或偶然相遇机会难得,这时谈话要善于转换话题。通过不断地跳跃,转入要谈的话题。态度要柔和、,让对方感到自然,千万不能硬牵着人家往某处去。
7. 静听式
在话题不畅或交流发生障碍时,静听能帮助争取时间,进行思考。静听时,要随着对方的情绪,或点头,或微笑,或做一个手势,或显示一种有明显意思的面部表情,并引起对方的注意,从而引起谈话的方向。对方能在简单的示意中得到一种安慰和力量,“此时无声胜有胜”,便会有好的交谈结果。
锻炼口才反应能力的方法02
锻炼逻辑能力。可以每天去看一小篇文章,然后用自己的话简短的总结出文章的中心内容。或者是去看一个电影,看完后,自己把推动电影展现的几个重要情节口述出来。
每天固定时间大声朗读。朗读可以锻炼一个人的说话的气息,力度,还有节奏感。有时候同样的话,用不同的节奏说出来效果是大不相同。例如讲一个笑话,节奏像爆豆子一样快,别人还没反应过来,你就说完了,这样显然是达不到效果的。
锻炼说话最快速度。多读一些绕口令。黑化肥发挥,四是四,十是十等,可以有效地锻炼我们的说话速度和快速反应能力。
多涉略文学作品。口才口才,你要有的说才叫口才。你要是肚内没有几底墨水,空有一张嘴。别人对你的话认可度不会太高,如果你能引经据典地阐述自己的观点,会比较容易得到别人的赞同的。
尽量的多找一些朋友聊天。这里的朋友不一定是口才很好的朋友,也可以是内向的朋友,因为在和不同类型的人的交谈中,你才知道见什么人应该说什么话。
心理素质要放好。口才,最忌讳的就是脾气一上来,脑子一热,就把自己想说的都说出来了。结果,你是说的爽了,可客户听了就不一定舒服了。所以要时刻保持自己的冷静,只有冷静的心才能抓住别人的心理,并用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引导他们的想法。
篇6:海运货物运输协议范本
甲方:X公司
乙方:X公司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长期委托乙方派船装运煤炭,经双方协商,根据《合同法》和《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的要求,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年煤炭装载数量约万吨。
二、 甲方每次煤炭运输前,提前五天通知乙方派船准备。乙方船舶抵达指定港口装货,如因甲方资源不足,造成船舶亏吨,亏吨的差额运费应由甲方承担,如发生资源落空或空返,甲方应支付计划全程运价款的30%作为赔偿金。
三、 船舶每次留港时间,起运港及到达港的货物装卸均为甲方负责向港口申请安排,并由甲方保证两港的安全泊位。装货港为24小时,卸货港为24小时,两港合为48小时。留港时间指船舶抵港报时起算(包括锚地)至装、卸完毕为止。如超过上述期限,甲方应支付给乙方滞港费,不足12小时按半天计费,超过12小时按一天计费。
四、 运价:每次船舶运费按登记载货吨及实际航线计算,每吨按市价计算,每航次另外确认一份运价通知单。
五、 运费结算方式:每次运输任务完成后,乙方按实装量在七个工作日之内与甲方结算运输款。
六、 甲方应向乙方安排的运输船舶提供符合安全、适装、适卸条件的码头进行作业,以及相关资料。乙方保证安排的运输船舶具备从事货物运输应当具备的各种证书,具保证证书真实、有效、齐全。
七、 费用负担:乙方负责支付船舶港务费、引航费、移泊费、停泊费、系解缆费、开、关舱费,船用水电费。甲方负责支付两港的货物港务费、交通建设费、理货费、海事监费、装卸费等其让费用。
八、 货物保险由甲方负责,并承担一切保险责任,与乙方无关。
九、 煤炭运输合同甲乙方暂定二年,自签订合同日起计。
十、 以上合同条款,一方更改后,须经另一方重新盖章后有效。 十一、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或经电报、电传、传真确认)。如发生争议,仲裁和判决机构为甲方所辖地海事法庭。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篇7:道路货物运输合同_合同范本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是指国内经营公路货物运输的企业与其他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以及个人或联户之间,为了实现特定货物运输任务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要求托运货物的一方,称为托运方,承接货物运输任务的一方,称为承运方。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的道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道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一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一、托运
1.托运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向承运人提供托运货物及装卸条件。托运人未按约定备好货物和提供装卸条件,以及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造成承运人车辆放空、延滞及其他损失的,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2.托运人不如实填写运单,错报、误填、遗漏货物名称、装卸地点等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错送、装货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损失,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3.承运人应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重量的要求。
4.托运人有权决定货物是否保险或保价。货物保险由托运人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委托承运人代办。选择保价运输时,申报的货物价值不得超过货物本身的实际价值;保价为全程保价,保价费按不超过货物保价金额的0.7%收取。一张运单托运的全部货物只能选择保价或不保价。
5.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手续的,托运人应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并随货同行。托运人委托承运人向收货人代递有关文件时,应在运单中注明文件名称和份数。
二、包装
1.托运人应按约定包装货物。托运人未按约定包装货物,不能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约定由承运人对货物再加外包装时,包装费用由托运人支付。
2.由于托运人的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或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由承运人按约定对货物再加外包装的,发生上述问题,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三、运送
1.承运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并在24小时内以合理方式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或按托运人的指示及时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应再次无偿运至约定的到货地点或收货人。2.承运人应对货物的安全负责,保证货物无短缺,无人为损坏,无人为因素导致的变质。
3.起运前运输路线发生变化承运人应通知托运人,并按最后确定的路线运输。承运人未按约定路线运输而增加的运输费用自行承担。
4.承运人有权向托运人、收货人收取约定的运杂费用。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未按约定支付运杂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货物享有留置权。
5.承运人未遵守约定的运输条件或其他约定事项,应赔偿托运人由此受到的损失。
6.承运人未经托运人同意,擅自将货物委托其他公司运输的,应赔偿托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7.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四、交货
1.货物交接时,一方对货物的重量和内容有质疑,可提出查验与复磅,查验和复磅的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2.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应及时与托运人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人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提存货物。
3.货物有包装的,到达运输地点后,外包装完好而内部货物有货损、货差的,由托运人负责。
五、事故处理
1.货运事故是指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毁损或灭失。货运事故发生后,承、托双方应编制货运事故记录。
2.货物运输途中,因第三方责任造成货物毁损或灭失的,承运人应先行向托运人赔偿,再由其向第三方追偿。货物已投保的,承运人应不迟延的通知托运人,并采取一切方便协助托运人获得赔付。若承运人怠于履行通知义务和协助义务,应赔偿托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3.承运人能够证明是由于《合同法》第311条规定的原因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货运事故处理过程中,收货人不得扣留车辆,承运人不得扣留货物。由于扣留车、货而造成的损失,由扣留方负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承运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托运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政编码: 邮
道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二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货物运输期限从年日起到日为止。 货物运输起止点。
二、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具体货物收货人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须按照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四、乙方须按照运单的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运输货物总价为人民币用总价为人民币
六、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同时应协助收货人亲笔签收货物以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如乙方联系不上收货人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暴晒、雨淋,确保包装及内容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购进或卖出时价格全额赔偿。
八、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且赔偿逾期承运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道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三
托运方(甲方):合同编号:
承运方(乙方):攀枝花骏虹物流有限公司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20xx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平等、公平、等价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议,维护双方责任,特定此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性质、包装标准、外形尺寸):
第二条货物起运地点和到达地点、运距(收发人、名称及详细地址):
第三条货物运量:以实际发货量为准。
第四条用车车型及数量:车型不限,数量根据托运方的需求。
第五条运价及费用:
第六条运费期限:
第七条货物运输的要求及运输道路条件:货物要加盖篷布,做好防水工作。合理磅差以实际运行过程中约定为准。超出约定磅差超出部分按原价赔偿。如出现货物质量问题运费不受影响。
第八条运费及结算方式:
第九条安全要求及责任:乙方负责运输全过程中货物的安全。
第十条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经双方协议,双方应尽以下义务:
1、甲方安排装车应核实运输车辆的派车单。(攀枝花骏虹物流有限公司派车通知单为准)核实无误后方可装货发车,否则发生货物丢失与乙方无关。
2、乙方所派车辆必须证件齐全,如发生甲方货物丢失,乙方全额赔偿。
3、乙方所派的车辆手续不齐,甲方可拒绝使用该车辆,如发生货物丢失,应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收货人并按甲方指定方式堆放。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协议形成的有关文字、材料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托运方(甲方):承运方(乙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有效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篇8:货物购销合同结尾怎么写
供方:__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20__年__月__日
一、产品名称,牌号,数量,金额及供货时间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电解铜 吨
合计 贰万壹仟陆佰陆拾叁元整 小写
二、供方提供17%的增值税票。
三、质量要求:符合国标。
四、提货地点:供方仓库。
五、提货方式:需方自提。
六、结算方式:款到发货。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原则以供方出具的质检单为准。如出现异议,需方在到货2日内向供方提出,双方协商解决。
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供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需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__年__月__日
篇9:采买货物合同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直: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 交货时间: 年 月 日 2. 交货地点:
第二条:验收
1. 验收 年 月 2. 由谁负责验收:丁相涛
第三条:货款支付方式
甲方收到货之后检验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或自收到货物之日起 日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格。
2. 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处理意见。
第五条:争议的处理
1. 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有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相关部门调解,协商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合同效力
1.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日 年 月 日
篇10:货物采购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采购合同是商务性的契约文件。以下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了:3篇货物采购合同范本,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货物采购合同范本一
出卖人(甲方): 工商注册号: 买受人(乙方): 工商注册号: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点:
鉴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的大宗货物指: 。
第三条 质量标准
双方商定货物的质量标准按 执行。
1.国家标准: (标准代号)。 2.行业标准: (标准代号)。 3.企业标准: (标准代号)。 4.其他标准: 。 第四条 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双方按 规定的要求,对产品质量负责:
1.甲方按第三条规定的质量标准对产品的质量负责。 2.在 个月的保质期内,甲方对产品质量负责。 产品均附质检报告单和质量保证书。如果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出卖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所承担的质量保证期限不受前款质量负责期限的约束,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费用 1.包装标准按 执行。
(1)国家规定: 。 (2)行业规定: 。 (3)企业规定: 。 (4)双方约定: 。 2.包装物由 供应, 回收。 3.费用由 承担。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以双方共同确定的法定计量为准,双方按标的物的性质合理确定,合理损耗为 ‰,甲方向乙方实际所交付的产品数量在本合同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也不互补差价。
第七条 交货方法、时间、地点、运输方式和运输费用负担 1.交货方法:按 执行。 (1)甲方送货。 (2)甲方代运。 (3)乙方自提自运。
2.交(提)货时间: 。 3.交(提)货地点: 。 4.运输方式按 执行: (1)汽运。 (2)铁运。 (3)空运。 (4)水运。
(5)其他方式: 。
5.运输费用(含保险费)承担: 。 第八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 执行。1. 。 2.见附件。
第九条 标的物转移
所有权自交付之时转移,毁损、灭失风险自甲方完成交货后转移之乙方。
第十条 结算方式、时间 1.结算按 执行: (1)银行承兑。 (2)银行转账。(3) 。
2.结算时间:货到验收合格并收到甲方增值税发票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 第十一条 担保方式:按( )执行。 1.无担保。
2.双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
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⑴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⑵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⑶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4)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合同总额 %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 %。逾期交货超过 天,视为交货不能,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金额 %违约金。
2.因甲方逾期交货及产品质量原因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3.甲方在合同约定交货时间内,未按合同约定交货数量交货的,应在 日内补足。如无法补足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未交付货物金额的 %。
4乙方验收不合格,乙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按 执行。 1.提交_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
4.保密: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属于双方经营活动内容,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允许不得对外泄露。
5.本合同一式____份, 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
甲方(章): 乙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货物采购合同范本二
合同签订地:
合同编号:
买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卖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买方同意向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卡通小台灯(61000293)、折叠电吹风(61000294)、明霞玻璃办公杯(61077781)、紫砂办公杯(61077782)](以下统称货物)。
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清单(包括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金额等),详见附件;
卖方提供的技术服务以及保修服务,详见附件。[说明: ]
第二条 价格
2.1卖方根据本合同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的总价格(“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壹拾贰万叁仟五佰]元整。(小写[¥: 123500.00]).
2.2合同总价除了包括本合同中全部货物本身的价格和保修等服务费用外,还包括:
(1)使货物适于运输及多次装卸操作的包装费用
(2)卖方负责运送货物到甲方指定地点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装卸等费用)
第三条 支付
3.1合同总价的所有支付由买方付至卖方的如下银行账户: 开户行:颖东工行颍河分理处
银行地址:阜阳市
户名: 账号:
3.2买方应按以下条款向卖方支付合同款项:
3.2.1交货付款
卖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全部交付货物并完成验收,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及付款通知书后[90]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0]%的货款,即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叁仟伍佰]元整(¥:[123500.00])。
3.2.2保修款(尾款)
货物保修期满且收到卖方提供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及付款通知书后[30]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不适用]%的保修款(尾款),即人民币大写[ / ]元整(¥:[ / ])。
3.3若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则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第四条 交货
4.1交货方式:货物由卖方负责包装并运送至买方现场或本合同附件中指定的地点。
4.2卖方将货物运送至买方指定地点在经买方验收合格之前,货物的所有权、一切风险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4.3交货日期:卖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或根据附件确定的交货日期,将货物运到本合同确定的买方指定地点并完成货物的交付工作。
第五条 包装
5.1所有货物应进行坚固包装使其适于多种方式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操作。卖方应根据货物特点和要求采取保护措施使其免受雨水、潮湿、锈蚀、震荡、撞击和其他的损坏,以使其在正常装卸和操作条件下能够安全无损坏地抵达安装现场。如果因为卖方未采取适当的包装和/或充分的保护措施而造成货物的损坏或丢失,卖方负责修理、更换、补充受损或丢失的货物并送达买方指定地点。
5.2关于货物包装的其他约定: [无]
第六条 货物验收、保修和技术服务
6.1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满足中国法律法规、相关部门的相应产业标准及本合同的要求。卖方承诺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完整、技术成熟稳定、性能质量良好的产品,货物及相关许可证明文件、技术文件、软件、服务等均不存在瑕疵。
6.2若在货物接收验收时发现货物有任何的短少、缺损、缺陷或与合同约定不符,买方和卖方代表将签署一份详细报告;在卖方未派代表到场时,该报告将由买方单方签署,该报告将作为买方要求卖方进行退货、更换、修理或补充发货的有效证据。卖方负责于[3]个工作日内自负费用进行更换、补充发货并送至本合同确定的买方指定地点,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6.3未能通过买方验收的货物,以及买方接受后发现有误的货物,由卖方自费回收。如卖方未在买方发出通知后十日内收回,则买方可自行处理该货物,包括但不限于另地存放并收取租金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6.4卖方提供的货物的保修期为[按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如果货物的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或出现任何故障,卖方负责在[10]日内免费排除缺陷,修理或更换相关货物;
6.5在保修期内,如因卖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则买方有权从保修期尾款中扣除相应费用。
6.6有关货物保修事项的其他约定:[按国家或行业规定]。
第七条 违约责任及侵权处理
7.1双方应当按照合同及附件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对于因卖方原因使得交货、验收等任一阶段工作延误的,每迟延一天,卖方应按相当于合同总价0.5%的标准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以此类推。因任一阶段工作延迟而使买方额外增加的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如卖方任一阶段工作延迟使买方遭受损失的,卖方还应承担买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如卖方任一阶段工作迟延累计超过30日时,买方有权视情况解除本合同。该等解除并不免除卖方根据买方要求应当承担的上述违约责任。
7.2保修期内,如卖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提供保修服务,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每迟延一次,卖方应当支付合同总价的1%的违约金。
7.3对于卖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各项违约金及损失赔偿,买方均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从应支付卖方的款项中扣除。
7.4除非买方解除合同,否则,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免除其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
7.5如买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则卖方除应当依据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损失等)外,卖方并应退还买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还之日止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7.6如卖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质量、功能存在瑕疵或者买方使用卖方提供的货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卖方应向买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而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8.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十五日内通知本合同的其他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向其他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8.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8.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终止履行九十日或以上的,任一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2]种争议解决方式:
(1) 将该争议提交[ 买方住所地]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买方住所地]进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 向[买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0.5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
附件一:货物清单(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及
合计金额、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
附件二:卖方提供的技术服务或保修服务[ 说明:]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 / ]
买方: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年 月 日
卖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年 月 日
货物采购合同范本三
合同编号:
甲方(买受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出卖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甲方购买乙方货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标的
货物名称、生产厂家、产地、质量标准、包装方式、数量、单价详见附件一《货物采购清单》。
二、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货物总价款(含税):¥。 该价款为固定不变价,包含乙方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甲方之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润、税金、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仓储费、损耗费等)及后续的开箱检验、保修和维修、技术服务等费用。 三、货物交付
1.交货时间:
□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全部交货完毕。
□分批次交货,具体交货时间安排如下: ,乙方应在甲方每次收货时提供货物验收确认单交由甲方签章确认,该确认单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交货义务的唯一凭证。 2.交货地点:。 3.交货方式: 乙方自行组织运输送货到交货地点。 四、货款支付
1.支付方式及时间:甲乙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1)预付货款: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预付全部货款。
(2)货到付款:甲方收到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货款。
(3)分期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货物总价款的【 】%,○即¥ 元(人民币大写: )。
2甲方收到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货物总价○款的【 】%,即¥ 元(人民币大写: )。
3全部货物质保期满且经无任何争议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即¥ 元(人民币大写: )。
4) 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它方式:
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承兑票据□现金□支票
3. 发票提供: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前按甲方要求向甲方出具等额的□diyifanwen.com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 五、货物验收
1.甲方应在每次收到货物后【 】个工作日内,按照乙方提供的该批次货物清单对货物品牌、规格、型号、序列号、数量、单价、外包装等进行验收。
2. 如货物验收合格,甲方签发货物验收合格确认单。甲方对货物验收合格的行为仅系对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等的初步确认,若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货物有质量瑕疵的,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采取修理、更换等补救措施。
3. 若甲方对货物质量、数量等有异议,甲方有权在收到货物后的【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货物异议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换货物、补齐短缺货物或其他补救措施。 六、质保期
1. 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保期为【 】个月,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 质保期内,乙方按照货物生产厂家质保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以标准较高者为准)免费提供质保维修服务。
3. 若乙方收到甲方质保维修通知后3日内或甲方发出质保维修通知之日起5日内(以较短者为准),未提供质保维修服务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 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供货,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物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货款中相应扣除;逾期超过三十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返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外,还应支付甲方相当于货物总价款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赔偿。
2. 如乙方提供货物质量不合格或者数量短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货物异议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换合格货物或者补齐短缺的货物。因此导致交货时间逾期,按照本条第1款规定处理。
3.如乙方提供货物系假冒伪劣商品,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以所提供货物价值的三倍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也可选择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 如乙方提供的货物遭受其他任何第三人提出权利主张(含知识产权)和索赔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负责协调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和索赔。如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仍未妥善解决,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货款外,还应支付甲方货物总价款50%的违约金和第三方主张的索赔。
5. 如乙方未按约定履行质保义务或者履行质保义务不合格,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赔偿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6.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照当期逾期付款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此项违约金不得超过当期逾期金额的10%。
7. 针对任何一方的其他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在守约方通知后立即纠正,并赔偿因此导致守约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8.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违反本合同附件二《反商业贿赂协议书》之任一行为的,按照《反商业贿赂协议书》之有关规定处理。 八、争议解决
针对本合同内容或本合同履行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廉政条款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同时签署附件二《反商业贿赂协议书》。 十、其他
1. 乙方声明并承诺如下:
(1)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知悉的甲方的所有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期限为永久。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合同约定标准(以较高者为准),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应符合信息安全ISO270001的标准要求。
(3)乙方若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事项,应对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一致后可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依约定为准。
3.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 4.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至乙方货物质保期届满日终止。
5.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有贰份,乙方持有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
附件一:货物采购清单
年 月 日
篇11: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CFR条款
立契约书人 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买卖茶具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 买卖标的:仿古茶具精品、次品各一百组。(样式、规格另行列表)
二、 价金:精品每组人民币 元整,次级品每组 元整,合计 元整。
三、 送货地点:甲方公司所在地或其所指定的地点。
四、 送货日期:乙方应于订约后一个月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组数如期送达。如有迟延,应依迟交部分的货款每按千分之二计罚违约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五、 清偿费用:原则上运送费、包装费由乙方负担。惟甲方所指定送货地点不在x x市x x县两界内,按实际里程数每公里x元酌收运送费用。
六、 甲方或其指定受领之人世间于受领第一条的茶具后,应即时验收。茶具如有瑕疵,应于受领后七天内以书面通知乙方更换,逾期乙方不负瑕疵担保责任。
七、 甲方应凭乙方所开出的统一发票及送货签收单将货款一次付给乙方。
八、 本契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年 月 日
篇12:货物买卖服务协议书
出卖人:
签订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材料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标的名称牌号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合计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 时起转移,但受买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 所有。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第十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一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
出卖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买受人
买受人(章):
法定代表人:程善正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篇13:货物进口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货物进口合同(范本)
甲方:_____公司(以下简称供方),由_____代表。
乙方:_____公司(以下简称购方),由_____代表。
目录
第一条 合同标的
第二条 技术资料
第三条 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
第四条 设备质量
第五条 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第六条 保证
第七条 不可抗力
第八条 仲裁
第九条 通知
第十条 语言
第十一条 其他条件
附件1 设备技术说明书
甲方___(供方)与乙方____(购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供方同意出售,购方同意购买____。(详见本合同附件1,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条 技术资料供方应向购方提供设备使用及维修技术资料一份,购方负有对该技术资料保密之义务。
第三条 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供方应在设备全额信用证开立之后的__个月内用密封集装箱或其他包皮包装从____发运设备。供方有权从任何对其方便的港口发运设备。供方应把设备运至商定的独联体东海岸___港。自设备从船舷运抵独联体远东港口时起灭失和(或)损坏的风险由供方转移到购方。供方承担设备运输的一切费用及运抵港口前的保险费。设备从独联体港口继续运到安装地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发货前__天内供方应向购方通知发运情况,明确交通工具的种类和名称、计划发运日期及其他有关信息。购方应支付履行海关手续的所有费用和一切与设备运入独联体境内有关的开支。设备和技术资料用密封集装箱或其他包皮装运并附具包装清单,标记使用英语刷写。
发货单证包:
(1)发货帐单(三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四条 设备质量
按本合同所供设备的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技术条件。如生产厂家有保证书,应用保证书加以确认。
第五条 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所供设备的总额为___美元(cif价)。购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__天内开立以供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兑信用证。该信用证在开立时起的__天内有效。开证行应为独联体外经银行或日本、南韩、西欧、美国、加拿大的某家银行。一切与在开证行开立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购方承担,而一切与议付行收取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供方承担。支付在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后进行:
(1)发货帐单(3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六条 保证
供方保证所供设备在投入使用日起的__个月内,但不超过发货日起的__月内正常工作。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按此种不可抗力情况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不可抗力情况是指双方不能预见或预测的由于非常事件而出现的情况,即:影响履行所承担义务的火灾、风暴、地震和其他自然现象,以及战争、任何性质的军事行动,各国政府的封锁与制裁等。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停止的20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发生和停止的情况。收信人所在国邮局在收到通知函日加盖的日期作为得悉该信息的日期。协约双方国商会出具的证明书将成为证明上述情况发生及延续时间的必要证据。如这些情况延续3个多月,每一方都有权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同时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对方赔偿可能发生的损失。
第八条 仲裁
所有可能由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或分歧均应由合同双方友好解决。如果无法解决纠纷,则该纠纷应提交莫斯科市外贸仲裁委员会按其业务规章审理(提交一般法院审理者除外),该委员会的决定对于双方均为终审,必须执行。
第九条 通知
一切通知等双方均应按本合同条件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条 语言
本合同用俄语书就。供方提供英文的全部技术资料和供货单证。
第十一条 其他条件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所有在此以前的有关谈判和往来信函均告失效。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只有在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有关全权代表签字后方能生效。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有合同的效力。任何一方都无权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之前将自己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本合同于____年____在俄罗斯___签署。一式两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供方:_____
购方:_____
篇14:商品货物采购合同
买方: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买卖双方同意买卖马铃薯脱毒种薯,并按下列条件成交:
1、品种
加工型马铃薯(大西洋)
2、种薯级别
(按国家分级标准)原种二代脱毒种薯,品种纯度99%以上,净度98%以上。
3、规格
单薯重:40-80克、80-120克,并烂、冻薯率小于2%。
4、包装
_________公斤/麻包袋,或_________公斤/麻包袋,包装袋印刷产品名称,执行标准,注册商标和生产单位名称地址。每袋附合格证标签一张。
5、数量
_________吨(根据实际装车量,约溢装_________吨)。
6、交货地点
_________
7、价格
(货价、保价费、长短途运费、包装费)_________元/吨。
8、费用负担
由卖方办理运输事项,各项手续费用由卖方负担,在产地的装车费及短途运费由卖方负担,铁路运费由卖方承担。运抵惠州火车站后,所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9、货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7天内,买方向卖方预付货款_________万元。
10、支付方式
预付货款通过电汇至卖方银行账户,剩余货款在交货地点货物交割时现金结算清。(分三批汇入甲方账户)
11、检验和异议
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三天内由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和装运单对商品质量和数量检验。如发现与合同规定和装运单不符,除承运方责任外,可凭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异议。
凡因执行合同发生的异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12、不可抗力
如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原因,使卖方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以电话和传真立即通知买方。
13、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双方各执壹份。
卖方:_________(公章)买方:___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货物仓储装卸承包经营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 承包标的
乙方承包甲方在 从事进出口货物的仓储、装卸等业务的营运工作。
第二条 承包条件
甲方负责提供营运“承包标的”的业务经验、管理经验及其现有的其它经营资源;乙方负责投入“承包标的”的营运所需的全部资金。
第三条 承包方式
乙方对“承包标的”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包揽(包括资金投入、市场开拓、人员管理等)方式承包经营。
第四条 承包期限
自合同签订日起 年止。
第五条 利益分配
承包期满,乙方承包经营期间购置(费用计入经营成本)的资产归甲方所有,其余资产归乙方所有。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享有对乙方承包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权,乙方须对此提供条件;
2.乙方享有承包经营的自主权,甲方不得干涉;
3.甲方须对乙方的承包经营提供的便利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向乙方提供经营“承包标的”的营运管理方案、客户资源,须为乙方增置业务专用章及财务专用章,在乙方申请时及时出具公函等;
4.乙方不能利用经营“承包标的”进行非法活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果违反其在本协议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予以赔偿。
第八条 承包延期及续约
承包期满,双方如未就“承包标的”办理移交手续,视为本合同自动延期,直至一方通知终止承包后的 月内双方办理完“承包标的”的移交手续;如续约,双方须协商一致并另行协议。
第九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无法开始履行或在履行过程中需要终止的,各方当事人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2.本条款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及国家、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政策及规定的相应变化和调整。
第十二条 管辖法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方式第 种方式进行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送达方式
1.甲方地址:
传真:
电话:
2.乙方地址:
传真:
电话: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五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 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篇16:货物运输物流合同协议书
乙方:
为贯彻落实《__省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政策,为营业性车辆生存、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购买的 车(车辆型号),(车牌号:_ ,车架号: ,发动机号: ,
吨位: ),入户到甲方名下,由甲方代其办理有关营运手续,纳入甲方服务。乙方是该车的实际车主,对该车享有管理和收益的权利,亦负相应的义务。
二、乙方车辆在合同期内,因营运需缴纳的各项费用,即:保险费、车辆年审费、二级维护费、工商管理费、税费以及其它应承担的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可代收代缴。如因乙方拖欠费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车辆在合同期内必须购买交强险和足额的商业保险,在挂靠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盗被抢,货损货差,人员伤亡或其他意外事故时所产生的一切赔偿和费用,在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外,差额部分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如相关部门裁决甲方负相关责任,则甲方享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四、如因乙方或乙方雇佣的人员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的所有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偿。
五、如因挂靠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经法院裁判导致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该赔偿责任应由乙方直接向第三方赔偿,如甲方被强制执行支付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并应承担甲方因追偿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第三方的费用、交通费、诉讼费、律师费、误工费、差旅费等)。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及车辆行使管理权,及时向乙方提供市场信息,宣传有关政策、法规,组织培训及安全教育、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七、甲方除协助乙方处理各项事故的工作外,在票据换取、运费结算,税费征收,年度审验等工作中为乙方提供方便,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车辆如果出现大修或出现重大事故,应办理报停手续,并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核准后可免收报停期间的服务费,但按规定必须缴纳的其他费用仍由乙方负责缴纳。
八、协议期内,乙方如需要更新、转让、转租或抵押车辆,需书面向甲方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后,可实施并办理相关手续。
九、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应在每年的 月 日前按时向甲方缴纳一年的车辆服务费元(如该数额不填,既是无偿挂靠)。逾期交纳,则每日加收服务费20%的滞纳金,逾期三个月甲方有权停止协议,停止为该车辆办理所有相关手续。
十、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收回一切营运手续。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治安条例,被劳教或判刑的:
2、违规经营,受到新闻媒体曝光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
3、不服从甲方的管理、服务、处罚等,情节恶劣的:
4、拖欠应缴纳的费用达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的。
甲方:__某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签章)
乙 方: 电话:
签约地点:__市
二〇__年 月 日
篇17:长葛市第三粮油供应站诉杭州铁路分局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_合同范本
长葛市第三粮油供应站(以下简称粮油供应站)于1998年4月23日在郑州铁路分局长葛站托运玉米五车,货票记载到站为杭州铁路分局宁波北站,货物重量及计费重量均为61吨,每车玉米670件,每车运杂费543551元,五张领货凭证的收货人均是张岩(河南省粮食贸易公司工作人员)。随后,粮油供应站依收货人张岩的要求,将五张领货凭证邮寄给在宁波市良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茂公司)任经理的同学薛飞。承运当日,粮油供应站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河南长葛市支公司货运险长葛市代理处投保货物运输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张岩,投保金额30万元,交纳保险费1200元。同年4月28日、5月1日、5月2日,五车玉米到达宁波北站后,该站依据宁波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市政(1988)55号文件批转的《关于宁波铁路北站货物疏运暂行规定》,将五车玉米交宁波铁路北站客货运输服务公司,该服务公司在上述日期内又将五车玉米交于宁波市汽车运输总公司。1998年5月7日,良茂公司向宁波北站出具介绍刘孝君提货的介绍信,从宁波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将五车玉米提走。1999年4月7日,粮油供应站到宁波北站查询时,宁波北站货运安全室阮时平向其出具了“请客货运输服务公司查交付情况,共五车”的字据。1999年4月16日,收货人张岩向粮油供应站出具证明称:至今未收到这五车玉米,未给任何单位、任何人出具有关身份证件。
1999年4月26日,粮油供应站向郑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称:被告所属宁波北站在未见到领货凭证及张岩身份证明情况下,将争议货物让与其没有关系的“宁波铁路北站客货运输服务公司”提走,致使货款无法收回。请求判令被告赔偿货款及包装费损失43.3万元,赔偿运费及保险费用67881.60元,赔偿追索货款支出的差旅费5000元。
被告杭州铁路分局答辩称:原告是于1998年4月23日托运的货物,宁波北站至次月2日先后将货物交付给持领货凭证的收货人,已交付完毕。原告于1999年4月7日才来人查询货物,已超过《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第五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所规定的索赔时效,丧失了实体请求权,应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货物运单是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形式,故《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货物到站应向货物运单内记载的收货人交付。本件货物运单记载的收货人为良茂公司,又有良茂公司的介绍信及有关领货凭证,故对持证人办理了交付,此不构成误交付。因按货规规定已将货物运单随货交给了收货人,现已无法取证。但根据编组记录、卸货记录、发站回函,均能证明货物运单载明的收货人是良茂公司;特别是良茂公司提货时出具了与五车货物票号、车号相符的领货凭证,表明原告已将领货凭证即领货权利交给了良茂公司,良茂公司是真正的收货人。原告因发货后未收到货款,欲将商业风险转嫁给已履行正常交付义务的铁路运输企业,不符合《民法通则》的公平原则。
【审判】
郑州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按铁路运输的规定填写了运单,提交了所运货物,交纳了运杂费,与铁路运输企业建立了货物运输合同法律关系,应受法律保护。被告未按货票和领货凭证记载的收货人交付,属于误交付。被告辩称五车玉米运单记载的收货人是良茂公司,却又提供不出该运单,应负举证不能的责任。误交付行为发生后,被告未编制货运记录。原告于1999年4月7日到北站查找货物时得知误交付,至同月26日向法院起诉,不超过《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关于承运人同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要求赔偿的时效期限180日的规定。除去丢失的1件货物不属于到达站的责任外,被告应赔偿原告五车玉米款37991656元、运杂费2667755元、货物运输保险费1200元。原告请求被告支付的包装费及其他费用因缺乏证据不予认定,其主张的差旅费因不属于货物运输规定赔偿的范围,亦不予保护。依照《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第三十四条、第五十六条第三款,《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三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该院于XX年1月31日判决如下:
一、被告杭州铁路分局赔偿原告粮油供应站玉米款、运杂费、运输保险费407794.11元。
二、驳回原告粮油供应站关于运输玉米包装费、利息及差旅费的诉讼请求。
杭州铁路分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称:1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1)被上诉人对领货人张岩未如期提到货早已“知道”,其诉状中的表述即是明证。拖了近一年的时间因货款未收回而到宁波北站查找该批货物由谁提走,原判关于被上诉人在时效内不知权利被侵害的事实认定,显然不能成立。(2)《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第五十四条第一项、《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项对赔偿时效期限起算均有规定,且其内容经国家公布,明示于众,作为合同当事人的被上诉人“应当知道”。被上诉人未在已知的法定索赔期限内向上诉人主张权利,其实体权利已经丧失。2原判适用法律不当。3本案不构成误交付。上诉人向法庭提交了多份按货物运单记载的书证,均记载本案所涉货物的收货人是良茂公司,交付时已按《铁路货物运输规程》三十四条规定办理,货、单一并交付给了运单记载的收货人。4上诉人企业已依法分立,原所属宁波北站已移交萧甬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萧甬公司),上诉人现已非本案诉讼主体。请求二审法院裁定变更萧甬公司为本案诉讼主体,依法改判上诉人在本案中不承担赔偿责任。
被上诉人粮油供应站答辩称:其是在张岩明确答复未收到货后前往宁波北站追查时才知道张岩确未收到货。从1999年4月7日宁波北站书面同意查询至我方起诉未超过六个月,未丧失追偿权。铁路货物运输中运单、货票和领货凭证所记载的收货人是相互吻合的,未经发货人同意,他人无权变更。上诉人称运单记载的收货人是良茂公司,但又不能提供运单,所罗列的编组记录、卸车记录及货运记录,都不能和货票、领货凭证对抗,应负举证不能的责任。
一审判决正确。
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经审理还查明:1998年4月24日,粮油供应站作为供方与需方良茂公司签订了供货合同,约定品种玉米,以实收数为准;供方货到需方宁波北站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货款,价格、数量以双方协商后需方电报为准。1998年5月4日上午,良茂公司收到粮油供应站吴金刚发来的传真件,内容是五车玉米的车号。1998年5月15日,良茂公司以汇票方式给吴金刚汇款16万元。另上诉人提交的编组记录、卸车记录上记载的收货人是良茂公司。
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当事人向铁路运输企业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适用180日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粮油供应站于1998年4月23日办理托运五车玉米,随后将领货凭证寄给良茂公司经理薛飞,5月4日良茂公司收到粮油供应站发来的关于五车玉米车号的传真件,5月7日良茂公司从到站将五车玉米提走,5月15日粮油供应站收到良茂公司给付的部分玉米款16万元,此时粮油供应站就应当知道所托运的玉米不是由领货人张岩领走,粮油供应站即应在自此时起180日内向铁路运输企业请求赔偿。但粮油供应站于1999年4月26日才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显然已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故上诉人关于本案已过诉讼时效的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上诉人关于其现已非本案诉讼主体的上诉理由,因上诉人未当庭举证,故不予审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一款,《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之规定,该院于XX年9月1日终审判决如下:
一、撤销郑州铁路运输法院一审民事判决。
二、驳回被上诉人粮油供应站的诉讼请求。
【评析】
处理本案的关键问题在于原告起诉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如果超过诉讼时效,一切赔偿都无从谈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托运人向铁路运输企业的索赔时效为180天,但诉讼时效如何起算,有不同的理解:第一种意见认为应自运到期限届满后第30日起算;第二种意见认为应自铁路企业交给货运记录的次日起算;第三种意见认为应自原告向到站查询得知误交付时起算;第四种意见认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第二种意见明显不妥。因为本案情况特殊,承运人一直未编制货运记录,当然不存在交给货运记录的事实,所以不能以交给货运记录的次日作为起算日期。第三种意见也不妥,因为从本案情况看,托运人并非在查询时才得知误交付。第一种意见的不妥之处在于其引用的自第30日起算,是司法解释对于承运中的货物发生损失或逾期的一般规定,并非对误交付的专门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法交(1993)14号《关于运输货物误交付法律责任问题的复函》中明确指出:“承运人应编制而未编制货运记录交给收货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因此,第四种意见是正确的。原告作为托运人与良茂公司签订了供货合同,后又将车号告知,随后又收到良茂公司的汇款。在其于5月15日收到良茂公司的汇款时就应当知道货物已被良茂公司领走,其权利被侵犯。所以,以此时间作为起算日期,是恰当的。
被告能否构成误交付也是处理本案的一个难点问题。被告向法庭提交了多份按货物运单记载的书证,如编组记录、卸车记录,这些记录均记载货物的收货人是良茂公司。但是,领货凭证上显示的收货人是张岩。根据《铁路法》的规定,应以货物运单记载的收货人为准,但双方都不能举出货物运单。在这种情况下,就要判定哪个证据效力更高。通常来讲,领货凭证与货物运单是一致的,并且在发站经过承运人的检查,在效力上高于编组记录、卸车记录。但难点在于,本该托运人举证的货物运单,其未举证,却只举证了领货凭证,给法院认定事实带来了难度。
责任编辑按:
在本案中,原告托运的五车玉米,从其与案外人良茂公司签订有玉米的供货合同、合同约定的到站为宁波北站、1998年5月4日原告向良茂公司传真五车玉米的车号、此后收到良茂公司的部分货款以及原告依领货凭证上收货人张岩的要求将五张领货凭证寄给良茂公司的经理薛飞这些事实来看,实际是为了履行与良茂公司的供货合同中其作为供方的交货义务。在其已实际收到良茂公司给付的部分货款时,无论是货物运单,还是领货凭证均已失去了主张提货权利的效力,且表明其从此时起应知其权利(全部货款的差额)受到侵害。也就是说,无论货物运单、领货凭证上的收货人记载为谁,只要托运人(发货人)与真正的实际收货人,也即托运人作为合同供方与合同需方之间发生托运的货物交付的有关指示和实际结算关系,就应该认为托运人已放弃了凭货物运单向承运人主张误交付的权利。特别是在本案这种情况下,作为托运人的原告的有关行为,实际上已成为作为到站的被告向良茂公司交付货物的基本原因。因此,在原告自己十分明确真正收货人是谁,且又在真正收货人提取货物中起了帮助作用,并接受了真正收货人的合同部分对价的履行情况下,原告就尚未收到的部分货款向到站的被告主张权利,应属转嫁商业风险的行为,是不符合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的,原告只应当向其合同需方主张供货合同下的权利,不能再依运输合同主张其作为托运人的权利。从上述意义和本案事实上认定,被告向良茂公司交付货物的行为是构不成误交付的。故而既便原告依运输合同享有的追索时效尚未超过,其诉讼请求也是应当被驳回的。
篇18: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合同
货物运到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货物承运起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运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托运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___
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___
货物编号:____________
品名: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
包装方式:____________
数量(件):____________
重量(千克、吨):____________
保险、保价价格:____________
货物价值:____________
运杂费:____________
结算方式:____________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方法: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
托运人(签章):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承运人(签章):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收货人签收:____________
第二条包装要求:托运货物的包装,应当按照承托双方约定的方式包装。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在足以保证运输、搬运装卸作业安全和货物完好的原则下进行包装。依法应当执行特殊包装标准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三条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托运人的权利:
①要求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将货物运送至目的地,交付给收货人;
②货物交付托运后,到达约定地点之前,可以变更到货地点和收货人,或解除合同,但应支付因此给承运人增加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
2、托运人的义务:
①按约定支付运杂费;
②如实告知承运人所托运的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等;
③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向承运人交付货物。
二、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承运人的权利:
①要求托运人按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货物;
②对按约定向托运人或收货人收取运杂费。
2、承运人的义务:
①在约定期限内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
②及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a、电话;b、书面;c、其它);
③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
④承运人应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重量的要求。使用的车辆、容器应做到外观整洁,车体、容器内干净无污染物、残留物。对于承运特种货物的车辆和集装箱运输车辆,需配备符合运输要求的特殊装置或专用设备;
⑤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根据合同记载货物名称、数量、包装方式等,核对货物;
⑥对运输货物特别是贵重物品,提示托运人保险或者保价。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人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支付给承运方违约金______。
2、在托运的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和禁运物品,造成车辆毁损或被相关执法部门查封、扣押或货物灭失,给承运人造成损失的,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因货物包装原因,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运人责任
1、由于承运人过错,造成未按约定的期限将货物运达,承运人应支付给托运人违约金______。
2、因承运人责任将货物错送或错交,应将货物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交给指定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逾期到达,承运人应按______承担违约责任。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人按(a、有保价的,按保价声明价格赔偿;b、保险运输按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商定的协议办理;c、按______承担赔偿责任;d、按货物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汽车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由与托运人签订合同的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经举证后承运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变化;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人本身的过错;
(5)包装完整无损,而内装货物短缺、变质。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依法按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
篇19:飞机货物运输合同书
出租人: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
本协议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汽车一辆,车牌号码: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本协议首次租赁期限为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到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租赁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自动续约__________年,即租赁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2、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30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
第三条 租金
双方协定,租金为__________元月,一年一付,即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本年度租金合计:__________。
第四条 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租赁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瑕疵,否则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各项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及租赁期内的养路费、年检费、驾驶人员的体检费等。租赁期内发生的车辆违章罚款、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租赁物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赁物发生故障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除由保险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隐瞒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证租赁期内按租赁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赁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
7、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转卖。
8、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对租赁物进行外观装饰或设备添附。租赁期满后,添附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会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租赁期满或合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内,由于甲方事前隐瞒车辆真实情况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租赁期内,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双方均可以诉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诉讼解决。
2、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0:最简单的货物买卖合同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各条:款,共同履行:
第一条: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第八条: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_____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第九条: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___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本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第十条: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______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第十一条: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第十二条:其他
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第十三条:装船时间:
第十四条: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_____________立方(吨)。
第十五条: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_____________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十八条: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市用__________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买卖双方签字生效。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