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上海市房地产代理合同
被代理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代理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一、订立合同的基础和目的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和《_____》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二、代理区域、项目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____(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兴建的____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销售面积共计____平方米。
三、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____地区指定其他代理人。
四、费用负担
1、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五、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
六、佣金支付
1、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的____%,具体数额为____元支付给乙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元支付给乙方。
2、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第____项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佣金的____%,具体数额为____元,给付甲方。
七、预收、预支费用处理
乙方____(预收/预支)甲方费用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事项,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再行清结。
八、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
1、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的活动,不能任意干涉,双方遇有问题可随时研究协商。
2、乙方应认真负责行使甲方授予的权利,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与第三人恶意通谋,欺骗被代理人。
九、违约责任
1、双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1)完成的事项违反合同约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对方利益的;
(4)其他过失损害对方利益的。
十、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保密
1、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年。
十二、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_____、政府行为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四、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以解决争议。
十五、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六、补充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份,送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账户: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账户: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房地产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书。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至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时间推计。
三、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一)安全生产目标
1、 人身死亡事故为零;
2、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为零;
3、重大火灾事故(为零;
4、负同责以上重大交通事故为零
5、严重未遂事故为零。
6、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7、重大职业病事故为零。
四、 安全生产要求
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非乙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乙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乙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五、甲、乙双方共同的义务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在市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机构; (见附图)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允许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三不放过”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六、 甲方的具体责任
1、对乙方制定上报的安全目标责任、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施工方案、专项技术安全措施、各项文件审核备案。
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2。定期召开或参加施工现场安全会议,不断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对施工现场出现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现象提出纠正和整改意见,并监督乙方限期落实;如若不按期整改,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停工时的费用及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七、 乙方的具体责任
1、乙方必须持有企业资质证、安全资质、外进许可证,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全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分包单位(民工)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核查分包单位(民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并对分包单位(民工)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独立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3、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分包项目。组织指导分包单位(民工)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并报甲方备案。
4、在安排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供规范标准(建设部颁发的JGJ59-99)的安全保护设施。以书面形式向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施工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应按交底内容实施。
5、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发放胸卡,并佩带上岗,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并作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杜绝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6、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施工人员50人以上的应设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足50人的,应指定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
7、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交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和应佩带的安全保护用品;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及有关负责人,并进行监护,不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从事高空作业。
8、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施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符合卫生要求。如因生活设施安排不当导致人员伤亡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9、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待书面批准后,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才得施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
10、对分包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1、对分包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按国家标准和地方规定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分包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12、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法,不准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负责。
13、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要责成专人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14、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甲方。
15、在任何时间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保护,乙方自理,甲方不予负责。
16、乙方对所施工周边的环境有保护的职责,如有损坏,必须立即恢复原状,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17、合同签定后,甲方将扣除合同总造价的1‰作为本工程的安全保证金,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予以返还;如在施工期间连续发生三次重大安全事故,此保证金,予以扣除,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8、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对第三方的伤害,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19、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偷、挪用、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材料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一经发现加倍处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20、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在工作中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岗。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等电器设备。
21、夜间施工遵守常州市城管、环保、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做到不扰民。
22、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交通、施工、机电、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抢救伤者,采取措施减少财产损失,保护现场,积极主动的配合甲方处理事故。
23、乙方各配电箱位置设立合理便于使用。各开关插座安全可靠,并按标准配备持有效的上岗专业电工。
24、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及常州市的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
2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现场施工用电制度,规定及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26、乙方人员不得随意乱接拉电源及其他不安全的电气设备;如需用电必须由专业进行操作。
27、乙方在使用手提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手提电动工具,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小插板。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28、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取封闭碘钨灯;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特殊所需使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29、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好放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30、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潮湿及手持工具末及漏电动作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15MA。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周围不能有杂物。
31、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32、因乙方违反有管规定、标准、规定及本协议所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是还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另有未尽事宜按常州市有关用电规范、规定执行。
33、模板制件安装
模板安装拆除安全要求
33.1、模板安装高度在2m及以上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的有关规定。
33.2、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的可靠临时设施。
33.3、登高作业时,各种配件应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中严禁散放在模板或脚手板上,各种工具应系挂在操作人员身上或放在工具袋中,不得掉落。
33.4、安装模板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随装随运,严禁抛掷。且不得将模板支搭在门窗框上,也不得将脚手板支搭在模板上,并严禁将模板与上料井架及有车辆运行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支成一体。
33.5、当模板安装高度超过3.0m时,必须搭设脚手架,除操作人员外,脚手架下不得站其他人。高处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安全帽和安全带应定期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33.6、作业人员严禁攀登模板、斜撑杆、拉条或绳索等,不得在高处的墙顶、独立梁或在其模板上行走。
33.7、吊运大块或整体模板时,当垂直吊运时,应采取不少于两个吊点,水平吊运应采取不少于四个吊点。吊运必须使用卡环连接,并应稳起稳落,待模板就位连接牢固后,方可摘除卡环。
33.8、模板及其配件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或当年的检验报告,安装前应对所有部件进行认真检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
33.9、在高处安装和拆除模板时,周围应设安全网或搭脚手架,并应加设防护栏杆。在临街面及交通要道地区,尚应设警示牌,派专人看管。
33.10、施工现场的用电,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的有关规定。
33.11、搭设应由专业持证人员安装,安全责任人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及签证。
33.12、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严禁混凝土未达到设计强度的规定要求时拆除模板。
33.13、每根立柱底部应设置底座及垫板,垫板厚度不小于50mm。当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时,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应向低处延长不少于2跨,高低差不得大于1m,立柱距边坡上方边缘不得小于0.5m。
33.14、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必须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两立柱的对接接头不得位于同步内,且对接接头沿竖向错开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不宜大于步距的1/3。
33.15、上段钢管的立柱不得与下段钢管立柱错开固定在水平杆上。
34、脚手架安拆要求;
脚手架搭拆安全要求
34.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
34.2、脚手架搭设时应按下列阶段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校正。
a)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b)混凝土板强度检测;
c)操作层施加荷载前;
d)每搭设完10m高度后;
e)达到设计高度后。
34.2.1、使用阶段
a)操作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
b)不得将模板支撑、缆风绳、泵送混凝土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任意悬挂起重设备;
c)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天应停止脚手架作业,雨后上架操作应有防滑措施。
d)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任意拆除下列杆件: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e)连墙杆撑;要拆除上述任一杆件均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严禁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f)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g)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h)立杆底座应安放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等。垫板与混凝土板接触紧密平整。
34.2.2脚手架的拆除
a接收到项目部脚手架架体拆除任务书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工作。
b拆除现场设警戒区域,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施工,监护人员履行职责,配备良好的通讯装置。
c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夹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另立设置。
d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
e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安全网検攀职垫铺脚手板椃阑だ父搁栅椉舻冻鸥连墙杆棿蠛岣小横杆椓⒏底排的大横杆、搁栅、平杆、斜撑杆。(即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顺序进行拆除。)
f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时拆除,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g所有连墙杆、剪刀撑杆件、隔立板、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h所有杆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到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i所有铺脚手板拆除时,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严禁脚手板上的垃圾物件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
j当日完工后,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及时进行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35、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35.1、基础施工前必须进行地质勘探和了解地下管线情况,根据土质情况和基础深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与施工现场实际相符,能指导实际施工。其内容包括:放坡要求或支护结构设计、机械类型选择、开挖顺序和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坑边荷载、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对重要的地下管线应采取相应措施。
35.2、基础施工应进行支护,基坑深度超过5M的对基坑支护结构必须按有关标准进行设计计算,有设计计算书和施工图纸。
35.3、施工方案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临边防护
35.4、基坑施工必须进行临边防护。深度不超过2M的临边可采用1.2M高栏杆式防护,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还必须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封闭式防护。
35.5、临边防护栏杆离基坑边口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
基坑开挖施工安全监控防范措施
35.6、加强对从事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强化安全意识。牢牢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35.7、基坑开挖前,由工程部向工区和作业队进行施工技术和安全交底,工区和作业队主管工程师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5.8、现场指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交底,坚持安全第一,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基坑开挖作业人员的安全。
35.9、在基坑开挖之前,工区和作业队要认真落实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制度,充分发挥作业人员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的积极作用,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35.10、负责基坑开挖的作业班组,班组长必须坚持工前安全讲话、工中安全检查、工后安全评议活动。听取和采纳本班组人员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35.11、在高边坡脚下开挖基坑时,班组安全员应对边坡进行检查,确认无安全危险后才允许班组人员进入现场作业,并随时观察边坡有无异常情况发生。
35.12、人工开挖基坑深度超过1.2m要设置人行梯,并视地质情况设置护壁,施工中要严格按照设计坡度开挖,严禁局部开挖深坑再从底层向四周掏土,违者将按项目部“安全奖惩办法”予以处理。
35.13、机械开挖基坑要严格按照机械操作规程进行,应保持与基坑有1~1.5m的安全距离,并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不得违章、强令作业人员冒险作业,违者将按《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5.14、开挖基坑遇到涌水、涌砂、边缘坍塌等危险情况时,采取防护措施后,要立即撤除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以保障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的安全。对延误时间造成事故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35.15、当基坑开挖需要放炮时,必须由经考试合格持有爆破证的人员承担,放炮前非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撤离到安全地区,炮后20分钟经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时,作业人员方可进入现场施工。必须遵守执行。
35.16、基坑开挖前后对其附近的危石、危土予以清除。
35.17、雨季施工要备好抽水机,以防基坑积水坍塌。
35.18、做好基坑放坡工作和监控测量。
36、“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
三宝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四口指楼梯口、电梯口、予留口、通道口。
五临边指深坑、阳台、雨蓬、沿口搂层(屋面)临边。
a.进入施工现场的任何人员必须正确带好安全帽,扣好保险钩。
b.高空作业悬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c.洞口应加盖盖密,大的洞口应加栏杆防护,并设明显标志。
d.楼梯口设临时栏杆,电梯进口设临时棚门,电梯井内每层需架安全网。
e.通道口搭设安全棚,棚顶双层(两层之间距离大于70公分)
36.1、进场前,施工企业组织(企业、项目部、监理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联合验收,并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用于施工现场,验收发现质量有异议的,应委托具有相应法定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实物检测,检测合格的方可使用。
36.2、发放和管理过程中,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施工作业人员所在企业(包括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等)必须按国家规定免费发放, 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36.3、发放时,要求相关人员做好记录。施工作业人员在领取时,管理人员应向领取人说明“三宝”产品的质量情况、产品性能和使用说明,以便在作业中正确使用。
36.4、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有权拒绝强制其使用不合格产品并负有正确佩戴和使用的义务。
36.5、施工企业应建立并严格执行报废制度,应根据相关规定对到报废期的立即做出报废处理。对已损坏的不得擅自修补使用。
36.6、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在施工现场检查时,发现质量不合格的有权依法予以暂扣和没收处理。
36.7、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将企业的“三宝”产品管理情况列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的初审内容之一;施工现场“三宝”产品的质量情况作为认定企业是否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主要内容;施工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使用情况作为考核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到位的重要依据;施工企业项目部的管理及使用情况作为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重要考核内容。
37、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安全要求
塔吊、电梯安装要求
37.1、在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进行安装前,应出具基础的验收报告,基础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原则上要求28天养护期的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如确因工期紧,可先提供7天养护期的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然后补28天养护期的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
?7.2、即日起,安装单位在安装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时,不得先安装后告知。
37.3、在报装报拆时,安装拆卸工至少按如下要求提供:塔吊初次安装需提供4名,塔吊顶升时需提供3名,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需提供2名。需司机、电工、电焊工、司索、指挥等其他特种作业人员配合的,以上人员至少各1名
此外,现场技术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1名。
37.4、塔吊(自由高度时)和施工升降机初次安装完毕和最后一道附着完成时,均由市特检所检验检测合格,并由使用单位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其他附着完成时,由使用单位组织(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可投入使用。
?7.5、塔吊和施工升降机的检测检验报告到期应及时进行复检。?
?7.6、负责安装塔吊、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等建筑起重设备的安装单位同时负责该建筑起重设备的顶升、加节和拆卸.
38、宿舍安全要求
为了更好消除建筑工地员工集体宿舍安全隐患,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水平,现就我建筑工地员工集体宿舍安全管理要求如下:
38.1按施工组织设计搭建员工集体宿舍。项目安监机构加强巡查。
38.2 使用金属结构的床铺。所有设置的集体宿舍,使用金属结构的床铺,且单人单床。
38.3、妥善安排人员疏散通道。集体宿舍内的床铺应有序安放,并设置宽1.2m以上的出入通道,宿舍门必须外开。每间宿舍不得超过30,超过15人的宿舍必须设置两个出入口。
38.4、认真制订应急救援预案。施工企业应根据宿舍的抗风抗雨能力、地理位置等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疏散和救援预案。
38.5、集体宿舍不得使用竹材、油毡纸等易燃材料,其他消防、消暑、防触电、防蚊咬、防中毒等安全卫生要求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38.6、项目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39、.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落地式外墙脚手架搭设方案
3、制订施工阶段各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书
4、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管理资料》对会议活动进行记录
5、编制各项应急预案。
第四条 其它
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2. 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个执一份。
协议有效期限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结束自行终止。
建设单位:(甲方) (章) 施工单位:(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 (章) 法定代表人: (章)
委托代理人: (章) 委托代理人: (章)
协议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篇3:房地产承包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对象:甲方修私房一栋。地点:民安镇龙凤路(茶亭)
二、承包方式:全包工程(乙方包工、包料、包拆、包建)
三、工程内容
旧房的拆除、新建楼房的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外墙涂料工程、1~5层的室内装修工程(内墙面抹灰;内墙、天棚888涂料;室内地面砖;入户防盗门;室内木门;外窗铝合金窗;一楼外窗安装不锈钢防盗窗;室内水电安装)、6~7层室内装修(入户防盗门;室内抹灰;外墙铝合金窗安装;其他装修由甲方负责)、建筑垃圾清理。总建筑面积838.78平方米。(见设计图),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
四、承包价格
房屋竣工后,按施工图纸及预算清单进行验收,建筑面积按国家标准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700.00元。
1、施工所用材料经甲方同意后使用,但价格不超过乙方报价。
2、本工程为一次性全包价,凡因工资、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在施工期间发生变化,工程造价不进行调整和补偿。
五、安全责任及工程质量
1、 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的要求施工,如有更改,需经双方共同协商认可。
2、因质量及事故导致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或造成施工人员和第三人员的损害事故,均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对周边建筑物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3、 工程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施工期间随时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工程技术人员和设计人员的监督,施工所用材料必须是达标的合格产品。
六、付款方式: 分五次付清。
1、第一次:房屋破土动工时,甲方预付工程款10万元。
2、第二次:房屋二层打板后付工程款10万。
3、第三次:房屋第四层打板后付毁程款10元。
4、第四次:主体工程完工付工程款10万元。
5、第五次:剩余工程款待房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
七、工期:本合同工期自20_年9月18日起至20_年3月31日完工。
八、工程验收
本工程由甲方委托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乙方需提前十天提出验收申请。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图纸及合同规定的,乙方必须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逾期交付的,支付违约金。
2、如设计图纸出现有影响工程质量安全不合理的地方,须经相关部门专职与设计人员共同协商解决。
3、乙方不得以工资、材料费机械费和其他相关费用违约,如有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施工,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4、如乙方没有按合同工期完工,每延期一月乙方向甲方交付罚金1000元。
十、附则
如有其他未尽事项,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4:佛山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FF-2025-410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出租方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承租方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中介服务方(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
工商注册号:_________
备案证号码: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房地产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及福州市有关规定,甲、乙、丙叁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宗租赁房产状况:
1.房屋位置:甲方房产座落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
2.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单元面积为:_________O、附属间面积为_________O)(详见权属证明),租赁用途:_________。
3.租金及支付方式:甲、乙双方议定该房产(含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的租金为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支付方式:[现金支付]、[转帐支付]
开户行: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付款时间为:公历每个月_________日前支付。
4.租赁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个月时间。
5.配套及附属:
(1)配套:_________。
(2)家电:_________。
(3)家具:_________。
(4)其他:_________。
(5)固定装修:甲方明确固定装修指构成该房屋装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墙体、壁橱、铁门、门、门把、门窗、防盗网、水龙头、嵌入式排气扇、灯具、发光体、厨卫设施等,此等固定装修经拆除将破坏设施的完整性。乙方租赁期满,应保证配套及附属设施的完整性并归还业主。
第二条委托中介事项:
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托,就甲、乙双方租赁房产一事,提供中介服务。
第三条中介及代理行为的承诺:
1.丙方的服务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经纪人管理办法》和《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
3.丙方保证诚信服务,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费用(不包含其他服务)。
第四条中介服务范围:
选择下列第[_________]项服务。
1.为甲、乙双方提供房产政策及法律咨询服务;
2.向甲、乙双方提供交易机会,协助双方签订本合同并促成交易成功;
3.协助甲、乙双方完成房屋及房产配套设施的交接;
4.其他_________。
第五条中介服务段落:
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务自接受甲、乙双方委托时起到甲、乙双方达成本协议之日起结束。
第六条中介服务佣金:
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丙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向甲、乙双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
1.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为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2.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为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当事人配合与保密:
对交易过程中丙方所知悉的甲方或乙方的私人事务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或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同时,甲、乙双方对丙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等商业秘密也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八条中介权益说明:
甲、乙一方或双方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且丙方无过错,甲、乙双方仍应全额支付丙方的中介服务佣金。
第九条丙方的权利义务:
1.丙方在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时,应出示工商局营业执照等国家相关资格证明;
2.丙方应按照甲、乙双方的委托,据实介绍房地产信息及房地产交易价格;
3.丙方对甲、乙双方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实并出具收件清单,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进行现场勘察和到相关部门查验;
4.丙方应配合乙方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状况,并如实告知房屋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产权利受限制等情况;
5.丙方应告知甲、乙双方房地产租赁业务所涉及政府相关部门应收取的各项税费及其他费用;
6.丙方应配合甲、乙双方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
7.在合同履行期间,丙方应当积极告知相关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提醒应注意的事项及瑕疵。
第十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真实、合法、准确的房地产租赁信息,并保证该房屋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房屋出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明晰,并在签订合同时向丙方提供下列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房屋权属证书;
(3)土地使用权证;
(4)其它相关资料:_________。
3.甲方应配合丙方到相关部门查验有关资料和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现状,并告知房屋有无漏水、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产权利受限制等情况,不得隐瞒;
4.甲方向乙方收取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有关费用,如水、电、电信、物业等等的押金(无息),待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甲、乙双方结清一切费用后,由甲方返还乙方;
5.除甲、乙方另有约定之外,甲方应当履行房屋维修义务,以确保房屋正常使用;甲方未及时进行房屋维修,乙方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如出售该房产,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告知乙方,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甲方如抵押该房产,应书面告知乙方。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查阅租赁房屋的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房屋出租的规定,如各类批文、许可证、权属证明等文件;
2.乙方有权知晓房屋是否权利受限制相关情况;
3.房地产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地产整体或支解分割进行转租、转让、转借、抵押;
4.房地产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其他形式的改造,经甲方同意的装修或改造,在租赁期届满后,可根据甲方的要求或修复原样归还或保持装修、改造后的状况进行交接,不得擅自毁损;
5.乙方应当按约定及时交纳租金,否则每拖欠一日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逾期_________日不缴纳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暂住证等相关证件,搞好计划生育和防火防盗等相关事项,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利用租赁房屋进行各类违法活动;
7.乙方按约定按时交纳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等相关费用;若_________个月内未缴清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租赁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丙三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否则属违约行为,应当支付违约金_________。违约金不足赔偿损失的,还应赔偿守约方相关损失;
2.甲方保证上述房产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如果丙方在促成交易过程中有提供虚假信息或误导等等过错的,由此而造成甲、乙方经济损失,由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丙方作为中介及代理服务方应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协会行规为准则为委托方(甲、乙双方)提供诚信服务的义务,若因丙方服务不当行为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需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告知对方,并支付违约金_________;
5.丙方有责任督促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协议的所有条款,保障甲乙双方的交易安全,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该房产租赁登记手续及房、款交接手续,因丙方原因给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丙方做相应赔偿。
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的改变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免责,但当事人应当履行及时告知义务。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_________]项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生效条款: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事项,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本合同和补充协议共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其它事项:
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
经纪人资格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篇5: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
卖方: 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码:
产权共有人: 产权共有人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经纪方: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总部地址: 总部电话:
经纪执业人员: 执业备案号码:
买方: 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并经经纪方撮合,特就委托经纪方买卖房屋(以下简称该物业)事宜订立如下成交合同:
一、物业标的:卖方同意将位于 省(市) 区 的房屋出售给买方,买方同意购买卖方该物业。该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新门牌号:房屋实际所处层数:
权利人:用途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号房产证号国有土地证号
共有情况:【 】成套住宅【 】非住宅
权证取得情况:【 】房产证【 】土地证【 】房地产权证【 】不动产权证【 】书面购房正式合同【 】其他
建筑面积: ㎡房屋户型房屋结构
套内面积: ㎡ 室 厅 卫 阳台【 】钢结构【 】钢混【 】混合【 】砖木【 】其他结构
房屋取得方式:【 】商品房【 】集资房【 】房改房【 】二手房【 】还房【 】自建【 】离婚【 】受赠【 】继承【 】其他
权利性质权利类型房屋抵押及查封情况
【 】出让【 】划拨【 】其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已抵押【 】无抵押【 】有查封【 】无查封
权证期限房屋装修
【 】满2年【 】未满2年【 】出让到期【 】出让未到期【 】豪装【 】精装【 】中装【 】简装【 】清水
配套设施随卖附属物
【 】水【 】电【 】气【 】闭路电视【 】网络【 】电梯【 】 【 】家俱【 】电器【 】燃气灶【 】热水器【 】防盗门【 】防盗网【 】空调【 】灯具【 】洁具【 】窗帘【 】花木【 】
居住情况户籍情况物业管理其他
【 】空置【 】自住【 】出租【 】有【 】无【 】有【 】无
(注:随同该物业出售的附属设施等具体见交接《二手房随卖附属物清单》。上述物业真实状况均以该物业的合法有效证件记载为准)
二、该物业成交金额及其他费用(本合同中大小写金额如有差异以大写金额为准,所载明的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该物业转让最终成交价为大写 元整 (小写¥ 元整)。此价格包括屋內现有固定装修、附属设施及随卖附属物等金额在内。
(二)该物业权属转移登记所产生的税、费【 】由卖方一并承担【 】由买方一并承担【 】由买卖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卖方该物业产权以继承或赠与方式取得时【 】由卖方承担【 】由买方承担因此所产生的继承税或赠与税。该笔税费买卖双方须【 】在办理该物业的《不动产权证》过户手续之前存入经纪方指定银行账户托管,委托经纪方代为支付【 】由买卖双方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规定时间内自行支付。若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国家政策原因发生税费种类或金额变动,买卖双方须按国家政策规定的标准和金额自行承担所变动税费。该物业权属转移登记所产生的税、费均以相关职能部门最终开据的正规收据、标准和金额为准。
(三)卖方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经纪方支付佣金大写 元整(小写¥ );买方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经纪方支付佣金大写
元整(小写¥ )。若买方要求经纪方提供按揭贷款或代办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等服务,买方须另行支付按揭服务费大写 元整(小写¥ )、证件代办服务费大写 元整(小写¥ )。【 】卖方【 】买方共计应向经纪方支付费用为大写 元整(小写¥ )。
(四)经买卖双方协商,商业银行按揭贷款办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 方承担;公积金按揭贷款办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 方承担。按揭贷款办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不包括买方支付给经纪方的按揭代办服务费。
三、经买卖双方协商,均同意经纪方按以下方式收付房款(收款方应向对方出具收据,付款方未支付部分应向对方出具欠条)。其中,定金【按《民法典》规定,给付方不履行约定,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方不履行约定,应自违约日开始三日内双倍返还定金】。
(一)一次性付款
1、第一次付款:买方在签署本合同当日向经纪方交付定金大写 元整(小写¥ );经纪方在签署本合同当日向卖方无息代付定金大写 元整(小写¥ )。买卖双方如需经纪方协助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时,卖方同意在签署本合同当日将该物业合法有效证件交予经纪方代为托管,用于协助买卖双方办理房产转让过户手续之用(以经纪方出具文件收据为准)。
2、第二次付款:买卖双方约定于 年 月 日之前买方支付给经纪方房款大写 元整(小写¥ );经纪方于 年 月 日从买方已缴存经纪方托管的房款中提取大写 元整(小写¥ )无息代付给卖方。
3、第三次付款:买卖双方约定于 年 月 日之前办理该物业的《不动产权证》【 】过户手续【 】公证手续。并约定于
年 月 日之前买方支付给经纪方房款大写 元整(小写¥ ),【 】经纪方于 年 月 日【 】经纪方在当地【 】房管部门【 】司法部门已受理该物业产权【 】过户【 】公证手续结束 日内,从买方已缴存经纪方托管的房款中提取大写 元整(小写¥ )无息代付给卖方。
4、第四次付款:剩余房款大写 元整(小写¥ ),由经纪方在【 】收到司法部门已受理发出公证委托书【 】收到当地房管部门发出产权过户完成的《不动产权证》、卖方已通过当地公安部门迁出户口的证明、双方房屋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并签署《物业交接确认书》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转交给卖方。
(二)银行按揭付款:贷款种类:【 】公积金贷款 【 】商业贷款。买方于签署本合同时,同时委托经纪方代办按揭贷款手续。买方付款必须有银行转款凭据,且收到经纪方通知后方能转款。
1、第一次付款:买方在签署本合同当日向经纪方交付定金大写 元整(小写¥ );经纪方在签署本合同当日无息向卖方代付定金大写 元整(小写¥ );买卖双方如需经纪方协助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时,卖方同意在签署本合同当日将该物业合法有效证件交予经纪方代为托管,用于协助买卖双方办理房产转让过户手续之用(以经纪方出具文件收据为准)。
2、第二次付款:买方【 】 年 月 日前【 】 前将首期房款大写 元整(小写¥ )交付给经纪方。同时经纪方从买方已缴存入帐的首期房款中提取大写 元整(小写¥ )无息代付给卖方。卖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如买卖双方自行协商达成该物业产权提前过户事宜,则买卖双方应向经纪方提交签字生效的《提前过户承诺书》。买卖双方向经纪方提交《提前过户承诺书》后,非因经纪方责任造成的房款支付纠纷,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与经纪方无关。
3、第三次付款:买方委托经纪方向 银行申请 年期大写 元的银行按揭贷款。按揭贷款由银行直接向卖方所提供银行账户支付房款大写 元整(小写¥ ) (此约定房款为签订本合同时的暂定申请金额,实际金额以承贷银行批准的结果为准)。如银行审批通过后的贷款金额和买方申请贷款金额相同,买卖双方应自收到经纪方通知后
日内向当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该物业产权过户手续。如因买方自身过错等原因造成贷款申请不获批准或未满足申请条件造成批准贷款金额小于买方申请贷款金额,则相差的金额,买方应于该物业产权过户之前补足交至卖方。
4、第四次付款:剩余房款大写 元整(小写¥ ) ,由经纪方在收到当地房管部门发出产权过户完成的《不动产权证》、卖方已通过当地公安部门迁出户口的证明、双方房屋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并签署《物业交接确认书》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转交给卖方。
(三)若卖方产权尚处于银行抵押状态中,买卖双方约定由 还清该物业的银行欠款(具体金额以卖方在银行欠款清单为准),赎出该物业抵押在银行的相关证件,并同还款资料一起即时交由经纪方托管,且在第一时间与经纪方一同办理银行抵押注销登记相关事宜。如卖方非自行出资偿还银行欠款或因其他原因需要办理全权委托公证的,卖方须于 之前办理全权委托公证并提供给经纪方指定人员。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负责支付。
(四)卖方提供了相关合法有效的手续,证明该物业系卖方所拥有的物权,但在卖方暂无《不动产权证》等情况下,买卖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处理方式: 。(双方可另行以补充协议加以明确)
(五)买卖双方自愿委托经纪方托管过户的,自买方名下《不动产权证》出证之日起 日内, 买卖双方依据本合同约定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相关部门缴纳相关税费并申领新的《不动产权证》;买方需按揭贷款的,须在领取新的《不动产权证》当日与银行工作人员到有关部门办理该物业的按揭贷款抵押登记手续。
四、物业交接:
(一)买卖双方约定交房日期为【 】卖方收齐全部房款后 日内【 】买卖双方自行约定于 前,由卖方将该物业交于买方。卖方不能按时交房或买方不能按时接房,按本合同相应条款承担责任。在该物业交接过程中,经纪方可以以证人身份协助买卖双方进行房屋交接。若买卖双方拒绝经纪方提供协助的除外。
(二)该物业属二手房交易,卖方应按买方现场查勘时的实际状况交付买方使用,且卖方不得将房屋装潢及装潢配套设施擅自拆除。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拆除,买卖双方应另行书面约定认可,并交由经纪方备存。在该物业交接过程中,卖方应保证该物业及其附属设施、相关附属物符合与买方现场查勘时的实际状况(附相关清单或现场摄影取证照片)。如在房屋最终交接时,与买方现场查勘时的实际状况不符,由卖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补偿费用(买卖双方在签定本合同时另行达成相关约定的除外)。
(三)房屋移交前所产生的水、电、气、闭路、电话、网络、物管等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并提供给买方相应交款凭据以供核实。如房屋交接时不能核实相关费用,卖方依本合同约定同意经纪方从剩余房款中扣除。该物业现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网络、有线电视等物权已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房款中(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卖方在交房时同意将其无偿过户给买方,相关转移费用由买方支付。未开通之设施由买方自行开通。
(四)该物业附属设施、相关附属物过户约定:由卖方提供相关手续给买方,由买方自行过户。如过户过程中确需卖方亲自出面的,卖方应当给予必要协助。
五、卖方责任:
(一)保证对该物业享有完整产权,能完全支配及处理该物业。若不属完整产权,应将共有人等相关真实情况及资料如实告知并提供给经纪方及买方;有关该物业在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产权纠纷、债务、税费、租赁清还、抵押等事宜,卖方应在该物业过户转让手续完成前全部结清,并保证转让后买方无需负责,否则卖方应退还所收全部房款,并按本合同约定房款总额的 ‰支付买方违约金。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买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则卖方还应向买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卖方应当在签署本合同后 日内配合买方申请按揭贷款并递交银行按揭货款所需的必备资料,以及按承贷银行规定依法签署所需法律文书,并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手续按约办理该物业产权过户登记。
(三)按本合同约定,卖方如不能按时交房,每逾期一天,则应按房款总额的 ‰按日支付给买方违约金。
(四)卖方保证:【 】卖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卖方已将该房屋出租【 】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买方为该房屋承租人【 】租约期间租金已由卖方收取【 】交房之日后租金由买方收取【 】卖方同意为买方与原承租方签定新租赁合同提供必要协助。
(五)卖方保证该房屋附着户籍情况为:【 】该房屋未附着户籍【 】该房屋已附着户籍,卖方承诺于 年 月 日之前迁出。卖方未按约定期限迁出户籍的,应当自承诺迁出之次日起至实际迁出之日止,按日按房款总额的 ‰支付给买方违约金。
(六)卖方书面授权委托他人并持卖方的有效身份证件等手续签订本合同,如因卖方、卖方产权共有人或卖方授权委托人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卖方授权委托人及产权人应承担连带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七)卖方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买方或经纪方保守应当保守的相关秘密或商业秘密。
六、买方责任:
(一)按本合同约定,买方若不能按时支付房款,每逾期一天,则应按房款总额的 ‰按日支付给卖方违约金。
(二)若买方以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支付部分房款,买方应当签署本合同后 日内递交承贷银行按揭所需的必备资料,以及按承贷银行规定签署所需法律文书,并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手续按约办理该物业产权过户登记。买方应在能领取《不动产权证》(经纪方书面通知)后三日内到当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领取《不动产权证》和办理该物业的按揭贷款抵押登记手续,若逾期造成不能按时支付卖方房款,则应按房款总额的 ‰按日支付给卖方违约金。
(三)买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接房,逾期卖方不承担该物业的管理责任,如有损失由买方自行承担。
(四)在承贷银行进行放款审核过程中,如因买方原因造成银行按揭贷款不能正常放款的,买方应改变付款方式,并于取证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卖方,若逾期造成不能按时支付卖方房款,则应按房款总额的 ‰按日支付给卖方违约金。
(五)买方自接房之日起,上述物业的责权利随之转移,由此产生的费用等由买方负责,与卖方无关。
(六)买方书面授权委托他人并持买方的有效身份证件等手续签订本合同,如因买方或买方授权委托人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买方及买方授权委托人应承担连带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七)买方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卖方或经纪方保守应当保守的相关秘密或商业秘密。
七、经纪方责任:
(一)经纪方是作为居间人接受卖方或买方委托向其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仅承担促成该物业交易过程中的居间责任。
(二)经纪方可接受卖方或买方委托向其提供该物业产权转移过户、房款收付、房屋交接等有偿服务,并承担此类服务的居间责任。
(三)若经纪方按约定履行了买卖双方委托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就订立本合同的相关事项已向委托买卖双方进行了如实报告,也不存在故意隐瞒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经纪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四)经纪方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买方或卖方保守应当保守的相关秘密或商业秘密。
八、违约责任:买卖双方均不得违反本合同约定,否则,违约方应按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支付守约方违约金,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买卖双方及经纪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工商部门、房管部门或相关社团组织申请调解,也可直接选择如下第 项方式解决:
1、 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渝东仲裁院仲裁。
2、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免责条款: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合同他方当事人,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向合同他方提供证明。
十一、其它约定:
(一)本合同经买、卖及经纪方三方签字生效成立后,非经纪方责任,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违约或擅自毁约,违约方应自违约之日开始三日内支付给经纪方就本合同约定的佣金和服务费。
(二)本合同成立后,买卖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利用经纪方所提供信息、条件、机会等另行委托其他经纪单位交易或私下办理该物业的《不动产权证》过户手续或擅自毁约的,经纪方有权要求买卖双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经纪方的佣金(已收取佣金的,经纪方有权不予退还),若给经纪方造成直接损失的,经纪方有权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追究其赔偿责任。
(三)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所签订的诸如该物业标的物成价格等内容应与本合同所约定的真实内容一致,否则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买卖双方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另行签定的相关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买卖双方须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及责权利义务,同时经纪方只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责任,不承担买卖双方另行擅自约定的相关责任。
(四)办理按揭贷款手续中如因国家宏观政策调控、承贷银行放贷政策变化等不可控原因影响,导致银行审核不能通过而不能放贷时,买卖双方及经纪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且卖方应在收到经纪方或银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无息退还买方购房款及其他已收取的相关费用,同时经纪方也应一并退还应当退还买卖双方所交的佣金等费用。
(五)本合同系正式书面成交合同,如与此前签订的委托合同、相关协议、要约、承诺中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内容不一致的,视为对此前要约、承诺等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其不一致的内容,均以本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六)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卖方之前出具的暂收款收据和买方之前出具的临时欠条等不能相互收回的,均自行作废。
(七)本合同一旦签定,即视为买卖双方已认真阅读过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对本合同內容完全清楚和认可,系双方慎重作出的签约决定。
(八)其他:1、买方自愿以(¥ )整作为该物业包干购房价格。其中,包含卖方净收房款(¥ )整,经纪方收(¥ )整作为上述物业本次交易的税(继承或赠与税根据本合同第二(二)项执行)、费,多不退少不补。 2、【 】买方【 】卖方承诺本次【 】购【 】售房以家庭为单位的( )房屋,如因不实的情况下产生的税、费由【 】买方【 】卖方承担。3、本次交易土地性质为( )。
十二、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和经纪方三方签字后生效(代理人签字的须保证代理关系的真实性,并自愿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责任)。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和经纪方三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 经纪方:重庆市百年有好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买方:
共有人: 法定代表人: 张永芳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纪执业人员: 委托代理人:
手印确认: (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手印确认:
说明:【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篇6:合作协议房地产通过股权形式转让
甲方:
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双方合同期为年,即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试用期,试用期为______个月。
在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所谓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
①乙方体检或身体健康未能通过甲方入职前所要求的;
②乙方在日前未能完备所规定的手续的;
③乙方不能达到所担任岗位的绩效指标或者相应的要求的;
④乙方的背景调查或者在履历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⑤乙方顶撞上司或在工作期间发生殴斗行为的;或者其他任何主管认为乙方不能符合该职位的要求的。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部门,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其主要工作职责见其“职务说明书”。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定时的工作制。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不包括吃饭时间),每周40小时。
第四条甲方由于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乙方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得自行加班加点。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甲方的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的劳动报酬分为三部分: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岗位工资。
第八条甲方实行下发薪制,每月5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资,总计______元人民币,(包括①基本工资为_______元;②岗位工资______元;③职务工资_______元)。
第九条乙方的劳动报酬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在支付乙方工资时代扣和代缴。
第十条甲方根据公司的效益和乙方的贡献,自主解决给乙方颁发年度效益奖或特殊贡献奖。
此部分奖励的应纳税部分由乙方自行负担。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_______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它。
凡需乙方缴纳的,甲方在发工资时代扣代缴。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双方解除、终止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历、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工作午餐及年休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相应变更有关内容。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扣发岗位工资、向乙方要求经济赔偿直至追究司法责任: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构成渎职、犯罪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第二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安排在经劳动部门认定为保护不完备的地方或让乙方从事法律不允许的工作;
3、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福利待遇的。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终止。
甲乙双方可协商,续订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七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历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八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所应交纳的税额由乙方自行负担。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二十九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部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等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三十三条乙方的服务期为_________个月。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人员,应向甲方赔付培训费。
其标准为:
一般员工:培训费÷合同期限/月×未完合同时间/月;
业务骨干:服务不满一年(含一年)的:赔偿全部培训费;服务不满二年(含二年)的:赔偿80%培训费;服务不满三年(含三年)的:赔偿60%培训费(以每年递减20%类推)。
业务骨干:指部门经理、副经理及专业性较强的技术人员。
第三十四条乙方自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单位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六条甲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均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七条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将档案转入甲方制定管理机构,非北京户口及未转档案者,不执行本合同第十三条。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7:房地产借款合同书
委托方/代表人(简称:甲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手机: 固定电话:
现住地址:
受托方(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分行名称: 分行电话:
分行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介绍甲方购买/租赁下列物业,在乙方向甲方介绍下列物业时甲方确认是第一次了解到下列物业信息。乙方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在购买/租赁下列物业之前,甲方将做实地视察。甲方承诺如果甲方(或甲方之授权人、委托人、代理人等)成功购入/租用下列物业,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购房价1.5%/房租价半个月租金做为服务佣金,支付时间为甲方与下列物业产权人正式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之日。甲方不得通过非乙方途径直接或间接与下列物业的业主联系、成交,也不得将下列物业信息提供给第三方(指甲方之亲属、朋友、同事、授权人、代理人等)与物业业主联系、成交,否则甲方须按相关物业售价的3%或单月租金之两倍金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本协议产生纠纷,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须在勘察下列物业之前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一份给乙方。
No.所介绍之物业坐落委托性质
(求购或求租)委托方签名日 期
1 年 月 日
2 年 月 日
3 年 月 日
4 年 月 日
5 年 月 日
6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人签名:
乙方: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8:2025房地产居间合同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制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委托人甲:_________(出售、出租方)
居间方:_________
委托人乙:_________(买入、承租方)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房地产交易_______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提供居间房地产的座落与情况)
委托人甲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弄___________号__________室共___________套,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______,权证或租赁凭证编号_______________,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三条(委托事项)
(一)委托人甲委托事项(共__________项)
主要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
其他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人乙委托事项:(共______项)
主要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
其他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退赔)
(一)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甲委托的事项,委托人甲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________________(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_____(总价款/______月租金计)____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币元支付给居间方。
(二)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乙委托的事项,委托人乙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________________(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__(总价款/______月租金计)________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__币_元支付给居间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_币_元支付给居间方。
(三)居间方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的,按照下列约定退还佣金:
1、未完成委托人甲委托的主要事项第项、其他事项第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甲。
2、未完成委托人乙委托的主要事项第项、其他事项第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乙。
第五条(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并征得相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_______天内,签订补充条款,注明变更事项。未书面告知变更要求,并征得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本合同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过失影响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佣金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第七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项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份。
补充条款
委托人甲(名字/名称):_________
居间方(名称):_________
委托人乙:_________(名字/名称)
身份证号: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_________
其他证件号码其他证件号码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执业经纪证书(编号):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于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市经纪人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称的委托人甲是指委托居间方出售或出租房屋的当事人;本合同所称的委托人乙是指委托居间方买入或承租房屋的当事人;本合同所称的居间方是指为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具备房地产经纪人资格的房地产经纪组织。本合同所称的房地产居间是指居间方向委托人报告订立房地产交易(买卖、租赁等)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佣金的经营行为。
三、房地产经纪人是指依法取得经纪执业证书,并在经纪组织中从事经纪活动的执业人员(以下简称执业经纪人)和依法设立的具有经纪活动资格的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接受委托从事房地产居间业务的组织以及提供服务人员应具备上述资格和条件。不具备上述资格和条件的,不得与委托人订立本合同。委托人在委托有关房地产事务前,应查验接受委托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居间方)的营业执照、备案证书、以及提供服务的执业经纪人的执业证书,房地产经纪人应予以配合。
四、订立本合同前,委托人甲应当充分了解居间方提供居间服务的有关服务范围、内容,以及承诺的事项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并仔细查阅居间方提供的书面告知资料及向居间方真实告知委托的房地产情况,委托人乙应当实地勘查居间方提供的房地产及了解各项服务内容。
五、订立合同时,委托人应当明确委托事项,详细了解与核对合同的条款、履行合同的时间、支付佣金的方式和数额、发生违约的退赔与补偿、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等。对居间方提供的咨询以及协商订立合同时发生疑问,可以向房地产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房地产交易中心征询或核查。本合同约定时或履行中,三方未尽事宜可通过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予以补充约定。
六、订立合同后,委托人与居间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可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的,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市执业经纪人协会;市房地产经纪人协会均有售,建议委托人先行购买本合同并仔细阅读。
八、本合同由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制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不得翻印。
篇9:转让合同书房地产
出 租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 租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内容 甲方将位于 省 市 县 路 北极星商业广场 号商铺使用权(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作为经营 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缴纳方式
一、甲乙双方议定年租金为 万元。租金按年支付。
二、租金从合同第 贰________年开始递增,递增幅度为 %。年房租(以万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为:年____月____日为 万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 万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 万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 万元。第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 万元。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
一、甲方应保证所转让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
二、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三、甲方保证乙方租期________年,乙方保证承租________年,如任何一方违约,则按年租金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内容按时交纳租金。
四、在租赁期间不得另行转租、转借、抵押等,否则甲方有权利收回该房,并不退还保证金10万元。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一、乙方付给甲方 元人民币为房屋保证金,(本保证金在合同截 止日,乙方保证房屋无损交付甲方后,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在甲方将商 铺正式交与乙方后将第________年的租金 元人民币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乙方从
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截止日期前 30 天内交付下________年
租金。如不能提前____日交付下________年租金,延迟10天仍不能一次性交付,则 甲方有权立即收回该房屋,乙方依然承担违约责任。
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 方式。
第六条 房屋装修或改造
一、除入住时的基础装修外,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 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二、在合同终止,乙方不再继续承租,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与建筑结构相关联的设施归甲方,可移动及与建筑不想关联的设施归乙方。
三、乙方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 续租
在本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
第三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篇10: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模板
甲方(委托方): 置业有限公司
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电话:?
乙方(受托方)
姓名 身份证号
鉴于: 1、甲方(委托方) 置业有限公司因缺乏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相关融资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融资,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相关金融机构或出资方,提供融资居间服务,而乙方亦获知了甲方的上述意愿。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为其寻找、介绍出资方,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第一条 委托事项、乙方服务内容 一、项目规划内容
1、项目公司名称:置业有限公司
2、项目总融资规划金额人民币万元(具体金额以甲方与资金方或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合同为准)。所融资金的使用期限:以甲方与资金方或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合同为准。?
3、融资款项年利息按甲方与资金方或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合同为准,另外乙方 等 作为居间方,收取居间服务费3%于放款时当日即收,合计 万人民币(税后),即人民币(大写) __。 二、?乙方服务内容
1、与甲方针对项目反复交流沟通,同时配合资金方和相关金融机构进行关于甲方融资的尽职调查。
2、负责协调甲方与资金方或相关金融机构的沟通,配合促成融资合同的成立。
3、负责向资金方或相关金融机构,推介甲方的项目,确保该项目尽早完成融资。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本着诚信、专业、高效的职业精神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4、乙方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依法规定或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全力支持、配合乙方的工作。
2、甲方应当对乙方的融资服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的向乙方提供融资所需合法、真实、有效的各种文件资料。
4、甲方应及时办理融资的相关手续,承担约定的付款义务。 5、甲方应遵守合同承诺及保密义务,维护乙方的利益。
6、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融资服务工作,则甲方必须足额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并不得以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之外的因素而拒付居间服务费。
第四条 居间服务费的计算与支付
1、乙方不收取前期费用。若项目融资未能成立,本合同随之自动失效,乙方对甲方亦不收取任何费用。
2、本次费用计算即项目的目标年息以甲方与资金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年息为准,另外乙方收取居间服务费_%。甲方以居间服务费方式支付给乙方作为应得的服务报酬。
3、融资居间服务费的计算公式:融资服务费=融资借款总额×%。
4、在该融资项目成立并且第一笔资金实际到达融资主体公司账户时同一工作日内,甲方即向乙方按实际借款的金额(即融资借款总额×%)支付融资居间服务费并按照分流表额度分别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若分单操作,则批清批结。乙方收款户名和额度见下表:
税费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合同自动解除:?
1、甲方如果没有从乙方推荐的资金方取得融资借款,此居间合同自动失效。如本合同失效之日起 月内,一旦乙方推荐的金融机构或资金方与甲方签订了借款协议,则甲方必须仍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甲方不得跳过乙方私自与借款方接触。
2、甲方委托事项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或不能及时、合法合理地提供财务凭证或其他会计资料、法律文件,或者隐瞒重要情节,致使乙方不能提供有效的融资服务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应付的居间服务费,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应得服务费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期限、修改及其他 1、本合同经甲方如实填写并盖章、签字,即生效。本合同和本次业务所涉及的相关文件资料的复印件、传真件、扫描件、电子邮件等,均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对本合同的修改或补充应由双方另行以书面形式为之。 4、本合同期限以履行融资合同最终期限为准。 5、,其他--------------
6、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在乙方所地的人民法院诉讼。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篇11:房地产经纪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使用乙方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乙方将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注册于甲方,并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仅为挂靠,乙方不转档案,原则上挂证不挂章。
第三条. 本合同暂定为 年,自甲方收到乙方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起计,到期如需续签,合同另行签订。
第四条. 乙方估价师的挂靠费用为每年¥ 元。
乙方将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交于甲方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首年挂靠费用,下一年使用费应在次年对应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支付。
如乙方出具业务报告,另行计酬。
第五条. 本合同期间的乙方注册证书维护所需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后续教育证书等由甲方保管。
第六条. 甲方在使用乙方房地产估价师证书期间,有维护其继续有效的义务,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证书失效,甲方有责任采取措施使乙方证书恢复效力,并负担证书恢复效力前的损失。
第七条. 乙方在甲方挂靠期间自己所做的业务另按估价费用的 %计酬,或者按照双方协定。
第八条. 甲乙双方应遵守行业规则,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加盖非乙方出具的评估报告。
乙方出具的估价报告,如不涉及回避因素,可以加盖乙方执业印章。
第九条. 挂靠使用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
因甲方或乙方原因需解除合同的,一方需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因乙方原因需解除合同的,乙方退还甲方已付本年度证书使用费。
因甲方原因需解除合同的,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本年度证书使用费。
第十一条. 如甲、乙双方合同关系解除,乙方的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需变更,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变更手续,由甲方将乙方资格证书退还乙方,不得人为设置障碍。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重庆市房地产交易居间合同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基础上,就房地产交易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房地产基本情况及交易要求:所有权人_________;共有人_________;座落(_________区_________位);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楼层_________户型_________室_________厅_________卫_________阳台;建筑面积(_________m2);套内面积(_________m2);房地产权证号_________;土地性质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房屋使用权租约号_________;合同登记号_________;委托单价委托总价_________;计价方式□按建筑面积□按套内建筑面积□按使用面积;室内设施或交易要求_________。
二、委托事项(选项打“√”,不选打“×”)
1、委托意向:
□出售
□出租
□置换
□求购
2、委托方式(选项打“√”,不选打“×”)
□独家委托
□非独家委托
□乙方可转他人服务委托
三、委托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代办本合同第二条委托事项,乙方为甲方提供咨询、居间和劳务等方面的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签约的机会,协助甲方达成交易并签定合同。
四、限制交易的情况:
甲方不得将下列情况的房地产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及赔偿责任概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委托的下列服务或在履行中发现下列情况后随时终止合同。
1、被司法机关查封、罚没、财产保全等;
2、属公告拆迁范围,即将实施拆迁;
3、已作为抵押担保物,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或未告知受让人的;
4、共有人或同住家庭成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
5、其他法律、法规限制交易的情况。
五、甲方应遵守的约定:
1、甲方提供交易的房地产必须真实、合法和无任何民事纠纷,并有明确、真实的告知责任,所提供的手续必须完备;
2、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佣金;
3、有责任协助乙方实地查勘房地产现场;
4、乙方提供的房源或顾客,甲方不得与此进行私下成交;
5、不得向乙方下属任何人员支付佣金以外的任何好处费;
6、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房源信息或顾客信息有保密的责任。
六、乙方应遵守的约定:
1、负责委托房地产信息的传播、策划、促销;
2、有责任真实地告知甲方交易情况和市场供需情况;
3、陪同甲方或顾客实地看房,如实介绍情况。协助成交和签定交易合同,提供交易前后相关的各项咨询服务;
4、在履约过程中不得作虚假广告宣传或虚假承诺;
5、有责任保守交易秘密和个人隐私;
6、不得超越委托权限或范围开展工作;
7、乙方不得向甲方收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七、委托期限:
此委托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委托期到,若甲方未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要求,则本合同有效期顺延_________个月。
八、此委托合同终止后三个月内,若甲方与乙方所提供的客户达成交易的,甲方仍需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九、甲方所付佣金以乙方加盖印章的财务专用章为收款凭据。
十、交易双方已签定交易合同,因甲方原因未最终实现成交,甲方仍需按合同约定金额支付佣金。
十一、佣金: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事项,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其金额为成交额的_________%,在交易双方签定交易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十二、委托底价承销,双方已约定超额收益为乙方佣金的除外,乙方隐瞒交易实情,而产生的差价收益无条件的属甲方所有。
十三、违约责任
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违约,其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为佣金总额的(_________)倍:
1、有虚假违法和纠纷的委托;
2、未按规定支付佣金的;
3、由乙方提供的房源客户,甲方及甲方直系亲属未告知乙方而私下成交的;
4、超越委托权限,未经甲方同意,并给甲方带来损失的;
5、甲方私下与乙方下属经办人员同谋达成成交的;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获取差价收益的。
十四、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选项打“√”):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其他约定:_________。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章即刻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经办人:_________
委托经办人: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册房地产经纪人: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商用房地产购房协议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中介):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____省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买卖房地产情况甲方拟将位于____市____区志成XX2栋4梯603(房产证包含601,603)的房地产转让给乙方。
乙方对甲方拟转让的房地产作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房地产权证》(见附件)证书号码为。
第二条买卖房地产价格、付款方式甲、乙双方议定该房地产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肆拾陆万捌千元整,即468000元。
其中两万元已作为定金提前支付。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第二期房款人民币拾万元整,即人民币元。之后双方办理房地产转让手续,甲方将本合同涉及房产过户转让给乙方。最后一期付款人民币拾万仟元整,乙方须在双方房地产转让手续完成后个月内将尾款付清,否则将当违约处理。
第三条登记过户手续办理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甲、乙双方应携带有关资料到办理过户手续。
乙方支付最后一期购房款时,甲方应同时将办理过户后的《房地产权证》交付给乙方。
第四条房地产交接双方同意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方将该房地产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权利保证约定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方决定中途不卖及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地产时,作甲方中途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____日内将所收定金及购房款退还给乙方,另赔偿乙方人民币万元整的违约金。
乙方决定中途不买及逾期15天仍未付清庆缴购房款时,作乙方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所交定金,甲方不予退回。
第七条税务承担办理上述房地产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负责。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处置及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双方各存一份,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存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2025版_合同范本
深(_____)房预买字(______)第_____号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所占份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或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订约依据与基础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方、卖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订立。
第二条 项目建设情况
卖方与深圳市土地和房产主管部门签订深地合字(_________)_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_________号补充协议/□_________批复,取得位于深圳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宗地编号为 _________,土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土地用途为_________,建筑容积率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前款所述土地领取的《房地产证》号码为: _________;卖方经批准在该幅土地上兴建商品房,项目名称为_________;《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
该房地产项目由_________设计;由_________承建;由_________监理。
本房地产项目地价款已缴清,所售房地产未设抵押,也无其他权利限制,业经深圳市土地和房产主管部门批准预售,《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标的房地产情况
买方购买前条所规定房地产项目中的第_________栋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层 _________号房(房号以附图中楼层平面图为准),是为本合同标的房地产(以下称本房地产)。其用途为□公寓/□住宅/□别墅/□办公/□商业/□ 厂房/□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层高_________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_________平方米,分摊共有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套内建筑面积计算与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范围、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范围及规则均见附件一。
具体楼层和位置及尺寸见所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及分户平面图。
本房地产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中规定的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见附件三。
本房地产转让时,转让人(卖方)对同宗土地上的道路、绿地、休憩地、空余地、电梯、楼梯、连廊、走廊、天台、外墙等共有部位或其它共用设施设备所拥有的权益同时转移。
本房地产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停车场、广告权益等没有特别约定的,停车场、广告权益等随本房地产同时转移;有特别约定的,经房地产登记机关初始登记,由登记的权利人拥有。
第四条 计价方式和价款
买卖双方约定本房地产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购房总价款:
(一)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港币________元,总金额为□人民币/□港币______亿______仟______佰_________拾 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_________分(小写_________元)。
(二)按套计算:总金额为□人民币/□港币________亿_________仟_________佰 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 _________分(小写_________元)。
第五条 监管和代收
卖方委托_____________为购房款的代收和监管机构。
卖方在代收机构的账户名称是_____________,账号是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付款方式和日期
买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付款:
(一)一次性付款;
(二)分期付款;
(三)按揭方式付款。
买方首期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的_________%,其余价款向_________银行借款支付。
具体付款方式和日期的约定见附件二。
第七条 按揭
采用按揭方式的,卖方应书面告知买方办理按揭所应具备的条件和应提交的资料;卖方应在本合同签约之日起_______日内协助买方与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同。
买方无法取得银行按揭贷款的,买卖双方可协商达成选择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的补充协议:
(一)解除合同;
(二)变更付款方式。
选择解除合同的,如因卖方过错导致买方无法取得银行按揭贷款的,卖方应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房款及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并支付本房地产总价3%的违约金;因买方过错导致无法取得银行按揭贷款的,卖方在扣除本房地产总价3%的违约金后退还买方已付房款及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第八条 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如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处理:
(一)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在90日之内(含90日)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之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按累计应付款的10%向卖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卖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之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附件二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付款证明
买方付清购房款后,卖方应出具付清购房款证明书及购房发票给买方。
第十条 交付时间和办法
卖方承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本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交付使用前应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相应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卖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办理入伙手续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并通知买方。
卖方在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之前交付的,其交付行为无效。
卖方向买方交付时,应发出《入伙通知书》,《入伙通知书》中应包含实际交付本房地产套内建筑面积的内容。
买方接到《入伙通知书》后,应依照卖方书面通知的时间对本房地产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当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提出,视为同意接收本房地产。
本房地产经买方验收,认为不符合交付标准或条件的,应在《收楼意见书》中一次性提出异议。卖方在接到买方异议后,应在15日内对异议部分作出书面答复和处理意见。逾期不予答复及处理的,视为买方异议事实成立,本房地产视为未交付,卖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三条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在《收楼意见书》中,须逐条列明验收内容,其中应包括:本房地产的位置、套内户型结构、套内建筑面积、工程质量、装修内容、套内设施设备、共用设施设备和附属配套项目等内容,买方应对上述内容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进行逐条书面答复。有异议的应明确以书面形式表示,无明确表示异议的视为符合交付标准。
卖方应妥善保管《收楼意见书》。卖方不提供《收楼意见书》或《收楼意见书》中无买方意见和签名,或卖方将《收楼意见书》遗失的,卖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三条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买方对卖方所交付的房地产无异议,或异议部分经协商处理同意收楼的,应对卖方交付的本房地产的钥匙出具收条,该收条视为本房地产实际交付的凭据。
未经双方约定,卖方在交付本房地产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否则,买方有权拒绝收楼。
对卖方未经双方约定增加的装修及设备,视为无条件赠送给买方。
第十一条 交付的文件
卖方应在本房地产交付时向买方提供有关本房地产的下列文件:
(一)法定测绘机构出具的竣工面积测绘报告和预售面积测绘报告的相关部分;
(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三)《房地产(住宅)质量保证书》;
(四)《房地产(住宅)使用说明书》;
(五)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出具的物业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接管查验清单;
(六)《收楼意见书》;
(七)《业主临时公约》。
上述文件中的(三)、(四)项,卖方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一)、(二)、(五)项应出示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六)、(七)项应由买方填写或签署。
上述文件不全的,视为不符合交付标准,买方有权拒绝收楼。
第十二条 交付时间的确定
本房地产交付时间,按下列方式确定:
(一)卖方书面通知买方入伙后,经买方验收,认为符合交付标准同意收楼的,以卖方《入伙通知书》中的通知入伙日为本房地产交付时间;
(二)卖方书面通知买方入伙后,经买方验收,认为不符合交付标准,但经买卖双方就不符合交付标准事宜协商达成补救及解决方案的补充协议的,以该补充协议签订之日为本房地产交付时间;
(三)卖方通知买方入伙后,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或无正当理由拖延验收时间的,以卖方《入伙通知书》中的通知入伙日为本房地产的交付时间。
第十三条 卖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十五条约定的特殊情况外,卖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本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一)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不超过90日(不含90日)的,自本合同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含90日)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当自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1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房款及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8%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时间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共用设施与附属配套项目
卖方承诺在本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时,本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中规定的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应一并建成交付使用;经批准分期建设的,应按批准的进度建设并交付使用(见附件三)。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不能按约定时间交付使用的,视为不符合交付标准。
买卖双方可就不符合交付标准事宜进行协商,达成补救及解决方案的补充协议;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法处理:
(一)卖方按照前条逾期交付的处理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二)卖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5%的违约金给买方。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严重影响施工进度,致使房地产不能按原定时间交付使用的,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合理延期后的交付时间。
第十六条 质量
本房地产交付后,买方认为有严重质量缺陷或主体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确属有严重质量缺陷,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三条之约定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保修
本房地产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以下年限: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_________年(国家标准:_________);
(三)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管道为_________年(国家标准:_________);
(四)墙面、顶棚抹灰层_________年(国家标准:_________);
(五)卫生洁具_________年(国家标准:_________);
(六)灯具、电器开关_________年(国家标准:_________);
(七)装修工程_________年(国家标准:_________)。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按《房地产(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的承诺执行。
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在保修期限内的保修费用由卖方负担,但因买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造成的问题除外。
在保修期内,卖方经买方通知3日内不履行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买方可以自行或聘请他人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卖方承担;发生紧急情况的,卖方应当及时保修,否则买方可以自行或聘请他人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卖方承担。
在保修期内,因质量缺陷经两次以上维修后,仍不能解决质量缺陷,且严重影响到买方正常居住和使用的,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卖方须按本合同第十三条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其他损失,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实际损失的,卖方应补偿其差额。
第十八条 面积差异处理
卖方交付使用的本房地产实际面积与本合同第三条约定面积存在差异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交付使用的本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约定套内面积差异在0.6%以内(不含0.6%)的,为允许的合理差异,买卖双方互相不退、不补;
(二)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约定套内面积差异在0.6%以上(含0.6%)至3%以下(含3%)的,买卖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购房总价款,对差异部分多退少补;
(三)交付使用的本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约定套内面积差异3%以上(不含3%)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在10日内退还买方支付的购房款及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并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10%的违约金给买方。买方不解除本合同的,依照前款方式执行。
实际套内建筑面积-合同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
面积差异=------------------------------------------×100%
合同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
第十九条 装置、装饰、装修
交付使用的本房地产的装修部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四约定的主要装修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就未达标准部分进行重新装修。因重新装修而推迟交付使用日期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之约定处理。
卖方交付使用的房屋所用的装置、装饰、装修所用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且其对人体有害物质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限制。
建筑装置、装饰、装修材料有不合格产品,或其对人体有害物质超过国家强制性标准,危及买方健康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予以更换、处理,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
已预售的房地产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原有规划设计。如确需变更的,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本房地产专有部分的变更,卖方应通知买方征得买方书面同意,并依照相关规定向深圳市规划设计主管部门申报;
(二)本项目共有部位、共用设施的用途、设计和项目名称(如“房号”、“栋号”)等的变更,卖方应持五分之四以上本项目购房者同意的公证书,向深圳市规划设计主管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相关变更。
若买方不同意变更,卖方应自变更方案获批准之日起15日内通知买方。买方有权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作出解除合同的书面决定;卖方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方的,买方亦可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须在买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10日内,将买方已付款及银行同期贷款利息退还买方,并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 8%的违约金;买方不解除合同的,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 瑕疵担保
卖方保证销售的房地产具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并免受第三人追索,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卖方原因,造成该房地产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卖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办证义务
卖方须在本房地产交付之日起半年内,办妥本项目的房地产初始登记,并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以尽办证义务:
(一)书面通知买方共同(或委托卖方)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办理《房地产证》;
(二)卖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填妥《深圳市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见附件五),待初始登记时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出具本房地产卖方委托买方自行登记办证的备案申请,买方于本项目初始登记后径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办理《房地产证》。
办理《房地产证》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第二十三条 延期办证的违约责任
如卖方未按前条约定履行办证义务,造成买方不能按法定期限领取《房地产证》的,卖方自取得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之日后的第240日起,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直至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核发《房地产证》之日止;由于买方的原因或者不可抗力造成延期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结构与用途禁制
本房地产仅作_____________使用,买方不得改变该房地产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第二十五条 物业管理
卖方以□招标/□协议方式聘请具有_________级资质的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为期三年(自首次入伙之日起计)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费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计收,本体维修基金按政府规定收取。期限未满,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随即终止。
卖方应在预售时公布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卖方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制定业主临时公约不得侵害买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与本合同的约定相抵触;买方依法享有的物业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卖方不得擅自处分,不得改变用途。
买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同时签署本房地产项目的业主临时公约。
卖方无偿提供产权属全体业主共有的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物业管理用房,其位置见附图5。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尚未交付的房地产,由卖方按政府规定的标准交付本体维修基金,并自首次入伙之日起按本条第一款约定的标准交付物业管理费。
卖方应按我市相关法规的规定在业主大会成立后两个月内交付共用设施维修基金。
第二十六条 文件便利
卖方有向买方提供查阅、复印、摘抄以下文件的便利之义务:
(一)卖方与深圳市土地和房产主管部门签订的深地合字(_________)_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_______号补充协议或者《房地产证》;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房地产预售许可证》;
(三)主管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分户平面图;
(四)卖方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第二十七条 合同备案
卖方应于本合同签字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作备案登记。
如卖方未履行此项义务,造成买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买方有权督促卖方履行备案义务。
第二十八条 通知与送达
本合同中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在通知书上,如系单位发出应加盖公章,如系个人发出应有签名。如无盖章或签名,视为未通知。买卖双方在收到对方的书面通知时,应当签收。
买卖双方地址以本合同载明的地址为准。如地址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未通知或延迟通知的,由其承担法律后果。
送达方式采取直接送达买卖双方并签收或邮寄送达(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如已经采取以上方式但无法送达而采取公告方式送达的,应在□《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深圳法制报》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的第十日,视为送达。公告内容应有被送达人的名称或姓名。
第二十九条 附件与合同组成
买卖双方可约定其他条款列于附件六中。
附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本合同的附件及附图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卖方所作的售楼广告、售楼书等符合要约条件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卖方应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三十条 纠纷处理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三)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一条 合同变更与注销
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依照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或前条约定的方式裁定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的,双方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补充协议或裁(判)决书到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变更或注销登记备案的手续。
第三十二条 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包括附件及附图,共_________页,为一式_________份,卖方、买方各执一份,其他交有关部门。
第三十三条 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时起生效;涉外的经公证后生效。
卖方(签章):_____________ 买方(签章):_____________
卖方代理人(签章):_______ 买方代理人(签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
1.本合同建筑面积计算的规则为:□(1)国家规范或标准:《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深圳市地方技术规定:《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程》/□(3)其它规定:_____________。
2.法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测绘图》
3.法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共有建筑面积汇总表》
附件二
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期限为下列第_________种:
(一)一次性付款:签订本合同时付清全部楼价款,共计:□人民币/□港币________亿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_仟 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_________分,小写:_________元。
(二)分期付款:
1.自签约日起_________日内付全部楼价款的________%,即:□人民币/□港币_________亿_________仟 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 _________角_________分,小写_________元。
2.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全部楼价款的_________%,即:□人民币/□港币_________亿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 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_________分,小写_________元。
3.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全部楼价款的_________%,即:□人民币/□港币_________亿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 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_________分,小写_________元。
4. 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全部楼价款的_________%,即:□人民币/□港币_________亿 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 _________元_________角_________分,小写_________元。
(三)按揭方式付款:买方在卖方与银行共同通知之后一个月内向贷款银行办妥抵押贷款手续并按约定的期限将购房款汇入本合同第五条所列代收机构。
附件三 共用设施和附属配套项目及其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四 装修标准
1.外墙:__________________
2.内墙:__________________
3.天花:__________________
4.地面:__________________
5.门窗:__________________
6.厨房:__________________
7.卫生间:________________
8.阳台:__________________
9.电梯:
(1)产地
(2)品牌
(3)型号
(4)其他
10.其他: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五 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约定使用;所填地址须与本合同正文载明的一致。
深圳市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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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 │ │身份证号│ │份 额│ │
│ ├─────┼──────┼────┼──────┼───┼─────┤
│ │地 址 │ │电 话│ │邮 编│ │
│转├─────┼──────┼────┼──────┴───┴─────┤
│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
│ ├─────┼──────┼────┼──────┬───┬─────┤
│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电 话│ │
│ ├─────┼──────┼────┼──────┼───┼─────┤
│让│申请人 │ │身份证号│ │份 额│ │
│ ├─────┼──────┼────┼──────┼───┼─────┤
│ │地 址 │ │电 话│ │邮 编│ │
│ ├─────┼──────┼────┼──────┴───┴─────┤
│方│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
│ ├─────┼──────┼────┼──────┬───┬─────┤
│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电 话│ │
├─┼─────┼──────┼────┼──────┼───┼─────┤
│ │申请人 │ │身份证号│ │份 额│ │
│ ├─────┼──────┼────┼──────┼───┼─────┤
│ │地 址 │ │电 话│ │邮 编│ │
│受├─────┼──────┼────┼──────┴───┴─────┤
│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
│ ├─────┼──────┼────┼──────┬───┬─────┤
│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电 话│ │
│ ├─────┼──────┼────┼──────┼───┼─────┤
│让│申请人 │ │身份证号│ │份 额│ │
│ ├─────┼──────┼────┼──────┼───┼─────┤
│ │地 址 │ │电 话│ │邮 编│ │
│ ├─────┼──────┼────┼──────┴───┴─────┤
│方│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
│ ├─────┼──────┼────┼──────┬───┬─────┤
│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电 话│ │
├─┴─────┼──────┴────┴──┬───┴─┬─┴─────┤
│房地产座落 │ 区 街道办 路│房地产名称│ │
├───────┼────┬───┬─────┼─────┼───────┤
│房地产证号 │ │宗地号│ │转移价款 │ 元│
├───────┼────┼───┼──┬──┼─────┼───────┤
│套内建筑面积 │ m2│栋号 │ │房号│建筑面积 │ m2│
├───────┴────┴───┴──┴──┴─────┴───────┤
│转移方式:□买卖 □赠与 □交换 □继承 □强制性转移 □其它 │
├─┬──────────────────────────────────┤
│备│ │
│注│ │
├─┴──────────────────────────────────┤
│申请人承诺:本表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是真实的。因提供虚假资料及信息而引起的│
│ 法律责任,均由申请人承担。需邮寄送达的,按本表填写的地址邮寄│
│ 送达。 │
│ 转让方: 受让方: │
│ (签章): (签章): │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附件六 买卖双方补充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图:
1.总平面图
2.立面图
3.楼层平面图
4.分户平面图
5.物业管理用房位置图
说明
1.房地产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其合同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在签订本合同之前,买方可要求卖方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房地产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等与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有关的证明文件,并认真审阅合同内容,仔细确认其中的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内容;
2.为体现合同法规定的双方自愿的原则,买卖双方经协商可依照约定对本示范文本条款进行选择、补充、填充、修改。但双方的约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本房地产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不得就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等约定其所有权或使用权归某一方所有而侵害第三方权益;
3.本合同文本中所留空格以直线和波浪线分别标示:直线上空格填写既定的告知性内容,波浪线上空格填写买卖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的内容。斜线“/”前后文字应划“√”作出单项选择。合同空格处未作约定的部分,均应划线删除;
4.本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及空格处填写的有效文字与符号均视为买卖双方合意内容。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经买卖双方共同签署后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中买卖双方约定的选择、补充、填充、修改内容以手写项的效力优先;
5.本合同(需填写的空格)应当用钢笔、毛笔、签字笔填写。买卖双方应在本合同的正文、附件(包括补充协议)、附图中签字或盖章。涂改之处亦须经买卖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6.本合同依法成立后,对买卖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买卖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中所约定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7.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卖方应及时到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备案信息可在查询。本合同发生重大变更、解除及合同文本遗失的,应及时到原备案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8.买卖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在签订时双方应当认真核对,以确保本合同各份内容相同;在任何情况下,买方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本合同的原件。
篇15: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范文_合同范本
深圳是中国改革开放建立的第一个经济特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已发展为有一定影响力的国际化城市,创造了举世瞩目的“深圳速度”,同时享有“设计之都”、“钢琴之城”、“创客之城”等美誉。深圳市域边界设有中国最多的出入境口岸。深圳也是重要的边境口岸城市,皇岗口岸实施24小时通关。
今天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范文,具体内容如下,仅供参考。
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
合同登记(备案)号: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深圳市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房地产(以下简称租赁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地产建筑面积共计_________ 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_________。
租赁房地产权利人: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号码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房地产的单位租金按房地产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
第三条 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
第四条 乙方应于:
□每月_________日前;
□每季度第_________个月_________日前;
□每半年第_________个月_________日前;
□每年第_________个月_________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第五条 乙方租用租赁房地产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租赁房地产用途:
乙方将租赁房地产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改变房地产使用用途,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用途改变。
第七条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租赁房地产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地产,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合同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 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 甲方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可向乙方收取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元)。
甲方收取租金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的条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只满足条件之一。
□全部满足。
(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遵守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地产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地产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费;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地产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管理费、_________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地产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 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乙方在租赁房地产内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请求相应赔偿。
第十二条 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地产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 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地产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表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扩大)部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对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前款规定之情形,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请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六条
□租赁期间,乙方可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并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但在租赁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凭该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地产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租赁房地产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一)发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九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向乙方请求损害赔偿;
□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内打“√”):
(一)乙方拖欠租金达_________天(__________________个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导致甲方损失的各项费用达_________ 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赁房地产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地产结构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地产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地产进行装修;
(七)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地产转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甲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或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第二十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向甲方请求损害赔偿;
□请求甲方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
□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内打“√”):
(一)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房地产_________天(__________________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约定,使乙方无法实现承租目的的;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的;
(四)未经乙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除追究甲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乙方在获得赔偿后应书面通知甲方并交回租赁房地产)或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乙方自甲方收到通知至乙方获得赔偿期间,不需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日内迁离及交回租赁房地产,并保证租赁房地产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地产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地产,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双倍租金。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地产的,应于租赁届满之日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地产有优先承租权。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一方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对本合同内容达成变更协议的,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登记。经登记的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
□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纠纷解决方式由双方协商选择一种,并在相应□内打“√”)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时起生效。
甲、乙双方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主管机关进行登记或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以中文文本为正本。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合同登记机关执_______份,有关部分执份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登记或备案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签章):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页)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定可增加附件,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
1.本合同示范文本是依据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的,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
2.签订合同之前,当事人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经双方协商可对合同条款的内容作增删。
3.在签订合同前,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出示房地产权利证明书或者证明其拥有房地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以及能证明出租人身份或者法律资格的证明。房地产委托他人代管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共有房地产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出示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4.当事人应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任何第三人不得非法干预。
5.当事人签订、履行合同均应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有效程序规定或从事违法行为。
6.本合同一经签订,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须按照双方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非经法定或约定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7.合同中由当事人自行填写的内容,均应当用钢笔、毛笔、签字笔填写并签字或盖章确认。
8.本合同文本部分条款中有空白处(以下划线标出),可供当事人约定;还有部分条款可供当事人选择(以□标出)。
9.本合同为示范文本,当事人可以对条款内容进行选择、补充、填充、修改。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内容及当事人填写的内容(经当事人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视为本合同约定内容。
10.本合同中选择、补充、填充、修改内容以手写项的效力优先。
11.签订本合同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共同到房地产租赁管理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
12.租赁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相互之间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都应各自持有至少一份合同原件。
13.本合同内容发生重大变更、解除及合同文本遗失的,当事人应及时到原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制
房地产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须知
一、办理房地产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二)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包括:
1.单位
机构设立文件或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者认证)。
2.个人
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如出租房地产用途为住宅的、承租人为育龄妇女(20至49岁),则还须提供经现居住地镇(街道)计生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三)房地产委托他人代管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管人身份证明;共有房地产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四)房地产租赁合同。
二、关于房地产租赁合同备案的说明: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出租房屋不能按照条例规定登记的,当事人应持出租房屋的有关资料及当事人身份证明,到区主管机关办理备案。
篇16:房地产中介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丙方(中介):
营业执照注册号:
执业经纪人: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丙方接受甲、乙方的委托,促成甲、乙方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完成其他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
产权证号:
建筑面积:
土地证号:
房屋来源:
房屋来源的填写内容须与产权证与土地使用证所载一致。
第二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丙方出售_______________以上房产,并代办_______________等相关事宜(①产权转移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拨付)。
2、乙方委托丙方购买_______________以上房产,并代办_______________等相关事宜(①产权证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支付④贷款⑤抵押登记⑥土地使用证)。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保证出售的房屋权属真实,并符合国家及____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且房屋财产的共有人对出售此房屋无异议。
2、协助乙方办理该房地产的交易过户手续,提供相应证件资料。
3、按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交付日期,腾空房屋,并完好保留所应交付给乙方的附属设施及原装修。
4、在房屋交付前,负责户口迁出,结清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等费用。
5、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按照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房款支付方式及期限,支付定金和房款。
2、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代办事项,按时支付佣金和代办费用。
3、根据委托事项,乙方应于__________前将各类资料备齐交予丙方,同时将由丙方代缴的____________(①契税②交易服务费③抵押管理费④他项权证费)等约计人民币________元交予丙方。丙方将与乙方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五条:丙方的义务
1、认真履行甲、乙方委托的事项,亲自完成甲、乙方委托代办的各项服务。
2、丙方派______________经纪人负责该房产的居间活动,在委托期限内办理所委托的事项。
3、根据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丙方将所了解的标的情况如实告知委托人,及时将委托事项办理的进展情况向委托人通报。
4、对委托人个人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5、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委托人。
6、出示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收取相关费用的依据。
第六条:房款的支付与转付
甲、乙方商议,按以下第___________种方式支付房款:
(一)根据房地产买卖契约中房款支付的时间及方式,双方自行办理房款的支付。
(二)双方若将房款的转付交予丙方,则丙方将按下列方式进行操作:
1、乙方在签定房地产买卖契约之日,将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交给丙方保存。
2、乙方在签定房地产买卖契约及本合同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_____________(首期款/全部房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交给丙方保存。
3、甲乙双方在完成_______________(①交易过户签字后②乙方领取产权证后)____________日内,丙方按售房款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转付给甲方。
4、待银行放贷后或乙方补足购房款后,双方完成房屋交接手续,且甲方结清房屋交付前的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等费后三日内,丙方将余款一次性转付给甲方。
第七条:房屋交付
1、甲方应在乙方领取产权证后________天内或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腾空房屋,并书面通知乙方、丙方办理交付的具体时间。
2、若乙方在接到上述书面通知后,不按期对该房屋办理验收的,则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甲、乙、丙三方共同参加房屋的交付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移交房屋及附属设施并保留原装潢,甲、乙方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接单,丙方见证签字。
第八条:佣金、代办费支付标准及方式
(一)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和代办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计算,向丙方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1、按该房地产售房款_____%,具体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按委托代办事项支付代办费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二)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委托事项,乙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计算,向丙方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1、按该房地产售房款_____%,具体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
2、代办产权证费___________元、代办土地证费___________元、代办抵押贷款和他项权证费___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上述费用,甲、乙方应于___________前支付给丙方。
(三)丙方根据合同约定收取佣金和代办费,未促成合同的可收取相关费用,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甲、乙方利益的;
3、故意隐瞒,提高委托标的利差;
4、其它过失影响甲、乙方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甲、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丙方利益的;
4、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佣金和代办费的;
5、其他造成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上述违约行为方,选择下列第_________条约定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分别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1、约定违约金为___________元。
2、按标的额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________项进行解决:
1、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未尽事项,经三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补充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丙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执业经纪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7:房地产抵押合同
甲方(贷款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 电话:
抵押物业地址:
因借款抵押一事,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以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因经济周转急需大额现金,现自愿以其已于年 月 日交付房款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的,位于“天地人和嘉园小区”内b区28栋1688号的面积188平方米的房产一套(包括地下室与车库)抵押于甲方,并同意该抵押房产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后,立即会同甲方办理房产抵押手续,赋予甲方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保证严格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
二、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所涉房产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
三、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应一次性将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汇入乙方名下账户,借款利率双方约定按月息二分计算于借款期满时付息。
四、借款期限为壹年,自20xx年x月16日起至20xx年x月15日止。期满时乙方应将贷款本息全部还清。
五、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资金周转顺利可提前还款,但应多付甲方全部借款三个月利息作为补偿。
六、本合同签订后,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 及由售房单位出具的“已缴清楼款证明书”等须交由甲方保管。
七、本合同签订后,在依法办理抵押登记前的建筑期内,乙方据购房合同所拥有的权益,以及房产交付后乙方对房产的装修资产,同样一并抵押与甲方,以担保清偿所有欠款。在接到售房单位发出的入住通知后,乙方应会同甲方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八、本合同履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抵偿债务,或以任何方式擅自处理;如乙方有违约行为严重影响甲方如期收回借款的,甲方可据实际情况,随时通知乙方归还借款或行使担保权。
九、乙方依约清偿借款本息后,甲方须退还乙方用于抵押的《房产买卖合同》及《房产权证书》。并共同向房产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解除乙方抵押。
十、如乙方因经营风险在甲方宽限期内仍不能及时清偿借款本息的,房产价值由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双方确定价格后,甲方可折价受偿或变卖、拍卖受偿。
十一、本合同所涉律师见证费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和支付。乙方如未依约清偿借款本息,致使甲方催收的,则一切因此引起的各种费用,包括收回借款和实现抵押权涉及的诉讼费及律师代理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和支付。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律师见证后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河南奥博律师事务所存档一份,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时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18: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合同_合同范本
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位于深圳市**区路的“”项目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项目概况:
1、本协议中由甲、乙方双方合作开发的项目位于:深圳市**区路,项目暂定名为:(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用地面积为:3723.46平方米,签约时土地用途为:工业住宅混合用地(本项目合作开发过程中进行土地用途的变更),宗地号为:号,签约时使用权人为:深圳市A股份有限公司。(以上详见宗地图、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
2、本项目是通过对位于**区路的号地块(以下称“本项目所在地块”)合作开发,建成一个大型商、住两用楼,并在销售获利后双方按比例分配收益,实现甲乙双方互惠共赢;
3、本项目计划开发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层(包括住宅面积*平方米、商用面积*平方米),地下层(面积*平方米),上述面积若因政府规划审批等原因导致变动,应以规划审批的实际面积为准;
二、合作模式:
1、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万元,全部由乙方出资,甲方不再投入资金;
2、在本项目中,甲方负责办理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土地用途变更、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拆迁赔偿等相关手续,在此基础上乙方一次性期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整,作为甲方开展上述工作的前期费用;
3、甲乙双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管理本项目的建设与销售。项目公司的设立方式、公司名称、股权比例、公司章程、人员配备、财务制度及运作机制等,本协议中有约定的,依据该约定;本协议中未约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后确定。
三、项目实施:
1、甲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在地块的权属证明及宗地图;
2、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协议中第二条第2款的资金,以确保项目前期工作的正常进行;
3、甲方在收到上述第三条第二款的资金后,应与本项目所在地块所有权人(即深圳市A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洽谈协商,以取得深圳市A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百股权的形式实际控制本项目所在的地块;
4、甲方实际控制本项目所在地块后,负责办理土地用途变更、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拆迁赔偿等相关手续,乙方应予以协助;
5、在甲方实际控制本项目所在地块后,乙方负责出资人民币*万元成立项目公司,并保证设立后的项目公司的企业类型、经营范围等符合动作本项目。项目公司设立后,由乙公司暂时取得项目公司100%的股权;乙方负责办理该项目公司的全部设立手续,设立该项目公司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以其拥有的深圳市A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向项目公司出资(以下如没有特别说明,所称项目公司均指甲方出资后的项目公司),甲方出资后,甲方拥有项目公司49%的股权,乙方拥有项目公司51%的股权;
7、甲方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由乙方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
8、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公司章程的内容;
9、对上述第三条第6、7、8、9项的事项,甲乙双方应共同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为此所支付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10、项目公司的财务制度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若一方指派的人员担任会计的,则另一方指派的人员担任出纳;
11、本项目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其甲乙双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未经对方同意,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含关联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的投标和设计、施工;
12、本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13、项目公司在经营管理本项目过程中的其它事项,由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指派的人员协商后,以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方式做出决定,但不得违反本协议中(包括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已经确定的内容,否则责任方应认定为违约。
四、收益分配:
1、本项目完成后,甲乙按双方各自所持有的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分配收益(即按49:51的比例分配收益:甲方获得全部收益的49%,乙方获得全部收益的51%);
2、若本项目中的房产建成后,销售取现暂时困难,也可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按上述第四条第一款的比例分配房屋作为收益,双方应对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各自销售其分得的房屋。
五、其它约定:
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就上述地块的转让、改造、合作、租赁等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合同或协议,不得设置第三者权益;
2、在本项目报批报建手续完成并符合开工条件后,本项目的设计方案必须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以进行开工;
3、如果乙方中途出现资金不足或无能力开发,如需要将项目转让,乙方所发生的债权与甲方无关,转让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及确认,但本合同条款不变。若因上述原因导致工程停工一年时间,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所建物业,并有权与任何第三者另行签订合作开发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将开发地块自行开发或与第三者进行转让、改造、合作租赁事宜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或者设置任何第三者权益,或甲方在合理的时间内未能及时取得合作开发土地的报批报建手续,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2、若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全部履行出资义务(包括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前期费用及乙方在项目公司设立时及设立后的投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出资金额10%的违约金并同时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同时,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乙方不得依据任何理由追究甲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中的其它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本协议终止前,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任何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如战争、自然灾害等)导致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中相应条款的,均不用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
5、因甲乙双方指派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指派的法定代表人、双方指派的参加股东会的人员,董事会成员、监事、财务人员,还包括原在一方工作或由一方招聘,后经指派或自行到项目公司工作的其它工作人员)的行为所导致的对本协议中任何条款的违反,均视为指派该人员的一方的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签订、履行、解除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方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本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协议生效、修改及终止: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对补充协议的违反,视为对本协议的违反;
3、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可修改本协议中的部分条款;凡对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应签订书面协议;对修改后的协议条款的违反,视为对本协议的违反;
4、本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全部履行完毕后本协议即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签约日期:
篇19:房地产买卖协议
委托人(出售方): (简称甲方)
委托人(买受方): (简称乙方)
受托人(中介方): (简称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甲(卖方)、乙(买方)、丙(中介)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丙方接受甲、乙方的委托,促成甲、乙方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完成其他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该条是合同的目的。由委托出售方、买受方、中介方三方签署。保证三方权利义务明晰,有助于中介的阳光操作。
注意:三方当事人必须使用与其身份证(或营业执照)一致的姓名(名称)。
第一条 标的基本情况及价款
所有权人
共有人
房屋坐落
丘号
产权证号
建筑面积
土地证号
房屋来源
房屋售价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其它情况
▲该条内容是对房屋基本状况的描述。其中所有权人、共有人、房屋座落、丘号、产权证号、建筑面积、土地证号、房屋来源的填写内容须与产权证与土地使用证所载一致。其中要注意在权证上不列名的共有状况。如夫妻共有,房改房中的家庭共有。受托方应要求委托人如实提供情况,并取得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第二条 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丙方出售_______________以上房产,并代办_______________等相关事宜(①产权转移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拨付)。
2、乙方委托丙方购买_______________以上房产,并代办_______________等相关事宜(①产权证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支付④贷款⑤抵押登记⑥土地使用证)。
▲代办事宜可以选择。可选其中的一部分或全选。买卖双方应从其从其各自利益角度出发,将需委托的事项选择清楚。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保证出售的房屋权属真实,并符合国家及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且房屋财产的共有人对出售此房屋无异议。
2、协助乙方办理该房地产的交易过户手续,提供相应证件资料。
3、按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交付日期,腾空房屋,并完好保留所应交付给乙方的附属设施及原装修。
4、在房屋交付前,负责户口迁出,结清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等费用。
5、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该条是法律责任所在。当事人必须知晓违背上述条款,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须将其所有房屋真实情况如实告知受托人,尤其是有瑕疵的情况(含权利瑕疵与房屋本身的瑕疵),如是否有查封等情况,所以应慎重对待。2、尤其是提供资料应真实。3、是按原先约定的房屋状况交付。4、户口应及时迁出,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等费用最好在交易手续办结前一次结清,以避免日后再有纠纷。5、佣金和代办费以合同约定的数额和时间交付。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按照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房款支付方式及期限,支付定金和房款。
2、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代办事项,按时支付佣金和代办费用。
3、根据委托事项,乙方应于__________前将各类资料备齐交予丙方,同时将由丙方代缴的____________(①契税②交易服务费③抵押管理费④他项权证费)等约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交予丙方。丙方将与乙方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1、2款为乙方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第3款备齐资料的时间乙方必须明确承诺。需代缴的费用也须根据需要选择清楚,并将总额填写正确。丙方在接受费用时务必开具收据或收条,据此可与最后结算的凭据相对应。
第五条 丙方的义务
1、认真履行甲、乙方委托的事项,亲自完成甲、乙方委托代办的各项服务。
2、丙方派______________经纪人负责该房产的居间活动,在委托期限内办理所委托的事项。
3、根据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丙方将所了解的标的情况如实告知委托人,及时将委托事项办理的进展情况向委托人通报。
4、对委托人个人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5、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委托人。
6、出示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收取相关费用的依据。
▲该条1是首先要求受托人必须亲自完成受托事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非经各方协商一致不得转委托。2是中介公司须委派具有合法的经纪人身份的本公司员工负责该委托事项。3是受托人应将自己所了解的有关标的状况及办理状况如实告知双方当事人,尤其不得隐瞒已知的房屋瑕疵。4是受托人对在中介过程中所了解的委托人的个人情况与资料负有保密义务。5是在处理受托事务中所经手的委托人的财产,应及时移交相关委托人。6是受托人应在其经营场所公示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并严格按标准收取费用。
第六条 房款的支付与转付
甲、乙方商议,按以下第___________种方式支付房款:
(一)根据房地产买卖契约中房款支付的时间及方式,双方自行办理房款的支付。
(二)双方若将房款的转付交予丙方,则丙方将按下列方式进行操作:
1、乙方在签定房地产买卖契约之日,将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交给丙方保存。
2、乙方在签定房地产买卖契约及本合同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_____________(首期款/全部房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交给丙方保存。
3、甲乙双方在完成_______________(①交易过户签字后②乙方领取产权证后)____________日内,丙方按售房款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转付给甲方。
4、待银行放贷后或乙方补足购房款后,双方完成房屋交接手续,且甲方结清房屋交付前的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等费后三日内,丙方将余款一次性转付给甲方。
(三)三方约定:
▲该条是付款方式的约定。其(一)是双方自行结清,与受托人无关。其(二)是由受托人转交。对该方式的四步骤可逐项按步骤选择,即受托人先收取定金、首付款(或全部房款),再转付首批房款(含定金),手续办完后转付余款。所有的空格须填写明确。尤其注意在钱款的往来中,每笔均须有交付的书面手续。尤其要注意,定金作为合同的担保,有定金罚则可适用。定金比例不可过高。其三是三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方式。三方可自行约定,但须明确,并可操作。
第七条 房屋交付
1、甲方应在乙方领取产权证后________天内或于20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腾空房屋,并书面通知乙方、丙方办理交付的具体时间。
2、若乙方在接到上述书面通知后,不按期对该房屋办理验收的,则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甲、乙、丙三方共同参加房屋的交付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移交房屋及附属设施并保留原装潢,甲、乙方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接单,丙方见证签字。
▲这是委托人交付义务的规定。所有时间必须明确填写。建议乙、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时,及时办理交接验收。受托人在交接单上见证时,一定要全面审看。如有出入,则及时更正。否则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 佣金、代办费支付标准及方式
(一)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和代办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计算,向丙方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1、按该房地产售房款_____%,具体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按委托代办事项支付代办费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二) 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委托事项,乙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计算,向丙方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1、按该房地产售房款_____%,具体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
2、代办产权证费___________元、代办土地证费___________元、代办抵押贷款和他项权证费___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上述费用,甲、乙方应于___________前支付给丙方。
(三) 丙方根据合同约定收取佣金和代办费,未促成合同的可收取相关费用,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该条为受托人收费的约定。甲、乙方按规定或交易习惯支付佣金。按交易习惯,可以收取一方,也可按规定收取双方的。(一)为两种方式选一确定。如没有即划去。(二)为选1或1、2同选,但须注意的是所有的收费须列明。尤其注意在钱款的往来中,每笔均须有交付的书面手续。(三)是未促成合同的,所收取的费用是为促成交易而不可避免的必要费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 三方商定,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甲、乙方利益的;
3、故意隐瞒,提高委托标的利差;
4、其它过失影响甲、乙方交易的。
(二) 三方商定,甲、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丙方利益的;
4、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佣金和代办费的;
5、其他造成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上述违约行为方,选择下列第_________条约定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分别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1、约定违约金为___________元。
2、按标的额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本条违约责任规定明确。三方都须共同遵守。违约金支付以约定为准。两种方式可选择其一,但须约定清楚。但须提示的是,如果买卖双方已选择适用了定金罚则,那么买卖双方就不可同时再适用违约金。但与中介公司之间如无定金约定,可适用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________项进行解决:
1、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条对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工商管理部门调解的解决渠道。除此而外,也可选择,但只能选其中之一。如选1项,须明确指定某仲裁委员会,如选择南京市仲裁委员会。须注意的是如果选择了仲裁,则当事人放弃了向法院起诉的司法救济的权利。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未尽事项,经三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补充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补充协议因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因此,须三方当事人签章。签署日期。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丙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_____份。
▲该条约定当事人签章后生效。如有一方不签章,则不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证书编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执业经纪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执业经纪人资格证书号:
住址: 住址: 联系电话:
二O 年 月 日
篇20: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_合同范本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1.“销售许可证”;2.权属证件;3.物业的具体情况;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营业执照;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3.经纪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__项:
1.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2.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________%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________%计算支付;
其他服务项目支付________________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3.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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