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分包协议书
工程名称:
协议编号:
发包人:
设计人:
签订日期: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设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协议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
第四条 本协议的设计期限为 天,自 年 月 日起计算,设计人应向发包人
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提交日期如下:
第五条 本协议设计收费估算为 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本协议开始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3、本协议的设计费包含人防部分设计费。
4、设计人的设计工作满足付费节点条件后,应向发包人提供阶段性的设计资料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对所提交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发包人在接到设计人的通知后3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对设计人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经发包人审查通过后的次日,发包人按本协议第五条约定支付相应的设计费。如审查不通过,设计人应无条件进行修改,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及设计期限延误责任均有设计人自行承担。
5、若发包人所发包的设计项目为带方案招投标的项目,若最终发包人未能竞得该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则本设计协议自行终止,包人只需向设计人支付其已完成工作量 %的设计费。如协议终止时,发包人已支付的设计费超过 %的,设计人应将超过的部分返还发包人。
6、在设计人阶段性设计工作完成(方案设计阶段或施工图设计阶段),且相应设计通过发包人及相应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查后,设计人应书面通知发包人对项目的建筑面积进行核对确认并计算出最终的设计费总额,在设计费总额确定后的七日内,除预留现场服务阶段的设计费外(若有),发包人应将设计费余款支付给设计人。
7、 在设计人向发包人开具并提供相应的发票及相关资料后,发包人方履行付款义务。否则,由于设计人未能及时开具并提供发票而导致发包人付款延误,发包人不承担责任。设计人开具并提供的发票必须符合国家财务及税务相关规定。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协议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双方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条件。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协议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应政府主管部门审查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和地方性规范、规程、技术规定等。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按国家有关规定)
6.2.4设计人按本协议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
6.2.5因设计人的原因需要进行设计修改的,设计人应无条件修改,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及设计期限延误责任均有设计人自行承担。
6.2.6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修改和补充。设计人按协议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参加分部分项验收、参加竣工验收并签署意见。
6.2.7设计人所提交给发包人的设计资料,其知识产权归发包人所有,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如发生以上情况,设计人应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6.2.8设计人向发包人保证,发包人使用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不会侵犯第三人的任何权利,如发包人因使用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而遭受第三人的追索的,责任由设计人承担。
6.2.9设计人需为本工程专门设立项目组,配备固定的专职设计人员,设计人应在签订本协议之前将项目团队组成人员的名单及详细资料(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资质情况)交付给发包人,名单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在协议履行期间,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擅自中途换人,否则,每擅自更换一个,需向发包人支付设计费估算总额的 %做为违约金。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协议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发包人按设计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设计费用。
7.2发包人应按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付未付金额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退还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向发包人支付违约赔偿金,赔偿金为设计费的 %,如赔偿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的损失的,设计人还应赔偿发包人的损失。因设计原因造成第三人的财产及人身损害的,责任由设计人承担。
7.4如设计人未按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交付时间交付的,每延误一天,应按照设计费估算总额的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给设计人的设计费中扣除。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发包人有权不支付逾期提交的设计资料的设计费,并有权终止或解除协议。如发包人终止或解除协议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设计费 %的违约金,此外,设计人还应将已完成的设计资料交付发包人。
7.5协议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设计人为本协议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自行解决。如发包人要求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份数超过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0号图 元/张;1号图 元/张;2号图 元/张,方案文本 元/本)如由于设计人原因造成额外出图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
8.3本工程设计资料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上述技术指标在确定前应事先与发包人进行沟通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加工定货时,设计人应无条件配合。
8.4本工程涉及到的他项二次设计(如钢网架、铝合金等)需设计人提供配合工作的,设计人应无条件配合并不计取费用。
8.5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相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
8.6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协议内容之外的服务,双方应另行协商。
8.7由于发包人原因修改设计,在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相应阶段的设计出图时间可顺延。
8.8本协议设计工作量包含了工程开发和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设计变更
8.9在施工过程中,设计人须向发包人工程施工现场派常驻设计代表一名或委托当地设计院进行施工配合,解决甲方工程施工现场出现的设计问题,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若设计人未能履行上述义务,发包人有权另行聘请第三方完成上述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应付款项中扣除,若应付款不足以抵偿上述费用的,则设计人应当将差额支付给发包人。
8.10双方对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其他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8.1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12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8.1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发包人二份,设计人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4本协议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协议规定的义务后,本协议即行终止。
8.1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6附件一《设计任务书》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和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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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中国银行总行异地直贷项目委托代管协议书
中国银行____________分(支)行(以下简称甲方)与长城国航卡(以下简称国航卡)申领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领使用国航卡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约:
一、乙方自觉遵守并督促其持卡人遵守人民币长城信用卡章程,履行本合约。乙方自愿支付并为其持卡人承担使用国航卡的各种费用。
二、乙方向甲方如实提供本单位及持卡人的有关资料,同意甲方视情况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了解乙方有关资金、财产和其他方面的情况。甲方应为乙方保密。
三、乙方以单位资金作质押时,应在甲方开立定期保证金存款账户,其存期须与国航卡有效期一致。未经甲方同意其保证金存款在国航卡有效期满45天内,不得支取或提前支取。乙方国航卡有效期满办理更换新卡时其保证金存款须相应延期或办理转期手续。当乙方国航卡备用金账户透支金额超过其保证金存款的60%时,甲方有权随时将其保证金存款一次转入乙方国航卡备用金账户,以归还其透支本息。
四、乙方持卡人领取国航卡时,应立即在国航卡背面签名栏内签上与本人身份证件相同的姓名。否则,因此而造成的风险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持国航卡在国航指定的售票网点购买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机票时,可在销售价基础上享受国内航线2%、国际航线及国航国际联程航线5%的优惠。
六、乙方持有效的国航卡乘坐国航班机时,不论乘坐次数,均可享受保额为20万元的航空人身意外保险。
七、甲方将根据乙方的书面申请,增加持卡人或停止持卡人使用国航卡。甲方亦可根据乙方保证人的书面申请,停止乙方持卡人使用国航卡。乙方应将停止使用的国航卡及时交还甲方,其未了结的债务仍由乙方(或保证人)负责。乙方新增加的持卡人仍须履行本合约。
八、乙方持卡人使用国航卡所发生的各种收付款项,由甲方记入乙方的国航卡备用金账户,该账户存款不足发生透支时,甲方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对透支额计收利息,乙方必须无条件地承担偿还责任。
九、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超过甲方规定的透支限额和还款期限。否则,甲方将视同乙方涉嫌恶意透支,甲方有权停止使用和收回乙方的国航卡,并可提请司法部门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凡利用国航卡进行犯罪活动的,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乙方持卡人因转借、转让国航卡,租借其账户或违反长城卡章程及单位卡使用规定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十一、乙方持卡人与特约商户发生的交易纠纷,应由乙方与特约商户双方自行解决。乙方不得以纠纷为理由拒绝偿还使用国航卡而发生的债务。
十二、甲方在乙方国航卡发生交易后,定期向乙方提供对账单,乙方对对账单内容有疑问时,应在制单日后的15天内向甲方提出查询,否则即视为对账单正确无误。
十三、乙方使用的国航卡及其附属卡有效期满,如乙方不再换新卡,应在国航卡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将视同乙方继续用卡,并为乙方重制新卡,同时从乙方账户中收取新换卡的年费。
十四、乙方持卡人国航卡遗失或被盗窃,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办理书面挂失(或按银行规定办理电话挂失)手续,并交付挂失手续费。如挂失卡发生风险造成损失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乙方未办妥挂失手续前所发生的交易;
(二)在办妥挂失手续后当日和次日所发生的交易;
(三)乙方持卡人本人或伙同他人有欺诈行为的;
(四)有其他不诚实行为的;
(五)甲方调查情况,遭乙方拒绝的。
十五、甲方的人民币长城信用卡章程一经修改公布,不论乙方是否得到通知,修改后的长城卡章程即为有效,并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十六、本合约自甲方、乙方在本合约上和在长城国航卡申请表上申请人签字栏内签署,并在乙方领取国航卡后立即生效。乙方在领用国航卡后要求退卡和解除本合约时,必须将国航卡交还甲方45天后,待全部清偿使用国航卡的一切债务后,乙方的备用金和保证金方可清户,本合约亦即解除,否则,本合约继续有效。
十七、本合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本合约的一切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未尽事宜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则依据甲方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_合同范本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住所:
开户行: 帐号:
受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住所:
开户行: 帐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 房地产项目(简称项目)转让达成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房地产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位于 ,其四至范围为:东至 ,西至于 ,南至,北至 。(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本转让项目包括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二)。
1.2项目使用性质: (住宅、商业)
1.3项目规划条件:
(1)占地面积: 平方米;
(2)规则容积率 ;
(3)限高:
(4)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5)地上面积: 平方米;
(6)地下面积: 平方米;
1.4规划指标:
1.5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本房地产项目总投资额 万元,现转让方已累计投资万元,达总投资额的25%以上。
1.6其他情况。
第二条 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内容(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 项目法律手续
3.1 甲方以 方式取得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甲方已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全部交清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为;国有使用权使用期限从 年 月 日计算,为 年;
3.2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 ;
3.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 ;
3.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
3.5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为 ;
3.6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为;
3.7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外销许可证号为;
3.8 《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环境影响研究报告》
3.9 ;等。
第四条 法律手续的转移
4.1 项目转让时,本合同第三条甲方已取得的各项法律手续和许可证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给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有权拒交有关证件。
4.2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 )处理:
4.2.1 双方共同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补办有关手续,其补办有关手续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若补办不成功时,甲乙双方按4.2.2处理;
4.2.2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 %予以赔偿;
4.2.3 。4.3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 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方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
4.3.2 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 % 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五条 项目转让费及其支付
5.1 项目转让费总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目转让费为 万元 。
5.2付款方式:转账或以转账支票支付。
5.3 付款期限: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将转让费用余额即 万元向甲方付清。
第五条 项目转让的间接费用
5.1 项目转让时发生的房地产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承担依国家税法规定。
5.2项目转让后,项目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项目转让后办理法律手续义务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承担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 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6.1 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实际情况约定,如6.1.1):
6.1.1负责完成项目红线内的拆迁,清理工作,配合乙方做好临时用水、电管线到红线的接用,并承担其费用;
6.1.2 ;
6.1.3 等。
第七条 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有关费用的责任。(依实际情况约定)
7.1 ;
7.2 ;
7.3 。
第八条 项目转让后,开发项目甲方与其他第三人签订的合同的处理
8.1 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签合同。
8.2 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合同细目如下(内容详见附件四) (依实际情况约定)
8.2.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8.2.2 《工程监理合同》;
8.2.3《商品房预售合同》,共 份 ;
8.2.4 。
8.3甲方应当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当事人,与乙方一起协商有关合同继续履行事项,并按以下方式处理原合同事宜。
8.3.1 若几方达成协议,应签订对原合同的书面补充协议。
8.3.2 若达不成被充协议,甲方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负责解除,其引发的合同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8.4 上述8.3商谈补充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甲方责任
9.1 甲方保证其有资格转让项目,并保证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
9.2 甲方保证项目不存在为第三人或甲方债务担保的情形。
9.3 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9.4 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有其他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情形;
9.5 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提供项目转让时现状情况;
9.6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4.1条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许可证件和法律文件,并积极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9.7甲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甲方在与乙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乙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9.8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条 乙方责任
10.1 乙方保证有资格受让项目,并有能力继续开发建设本合同项目;
10.2 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转让费;
10.3 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项目转让前所签订的合同事宜;
10.4 乙方保证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关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10.5 乙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乙方在与甲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甲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10.6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甲方违约责任
11.1.1甲方若没有资格转让项目或项目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而乙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的,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2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1款至9.5款的义务(有一款即可)时,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项目转让费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违约金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3 甲方没有11.1.2的根本违约情况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6至9.8款履行其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11.2 乙方违约责任
11.2.1 乙方若没有法定资质受让项目而甲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而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乙方应据实赔偿;
11.2.2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项目转让费,每逾期一日按项目转让费用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若逾期 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同时,乙方再按已付项目转让费的%向甲方赔偿。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两项赔偿费用时,超过部分乙方仍须据实赔偿。
11.2.3 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国家政策的变动、城市规划的更改等。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条件履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迟履行的理由的有并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权力机关或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需要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责任或延期履行的协议。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方式解决。
(一)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合同文字
本协议文本用中方写成。本协议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报 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附件包括与本合同相关的协议,附图、附表、交接手续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附件(六)
甲方:
住所:开户行:
账号:
年月日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篇3:韶关市项目移交合作协议终止合同
甲方名称: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名称: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设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项目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递交的设计项目、设计要求书提供甲方项目设计壹套,详细项目另见《项目需求说明书》。
第二条:费用构成与付款方式
1、 费用构成:
甲方设计费用为人民币x元整,合计费用为人民币元整。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后,甲方预付项目定制定金费用总金额的,即人民币x元整,在乙方完成定制并由甲方验收合格后3日内一次付清项目定制余款人民币元整。
2、 付款及交货方式:
甲方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将货款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项目定金后作为项目定制开始时间,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实际修整时间为准。因甲方修订原因时间耽误,完稿时间应相应顺延。如有其它相关设计,设计费用需另计,定制的项目通过甲方验收后甲方即付清所有余款。
第三条:双方权利与责任
1、甲方可根据自己的需求向乙方提出设计建设的要求及规定设计的风格和色调,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义务按协议是所规定的日期按时付款,并将所需文字及图片资料及时交予乙方。文字及图片资料均须为电子文档格式:文字须为文本文档或Word文档格式;图片须为jpg格式。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有权要求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以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利。
4、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信息须真实可靠,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条例规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令、法规的规定。如有产生用户投诉和由于甲方发布的信息所引起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等后果,甲方应负全部责任,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乙双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建设所提供的设计内容、已有的页面设计及后台程序应拥有自主的知识产权。如涉及知识产权问题,双方对各自所提供的原始素材及程序源代码负责。一方的侵权行为不应对合同的另一方构成伤害,即非侵权方不对侵权一方的行为负有任何法律责任。
4、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时,有权利维持一定的设计与审美原则,在合理范围内与甲方协商修正设计内容,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在符合审美原则的基础上同时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5、乙方在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对所设计制作的作品享有权。在甲方项目验收完成后有权利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并将设计作品的所有权利转让给甲方。
6、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并收到甲方预付款后,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需求书内容,为甲方设计、制作设计项目,并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5、乙方在完成设计建设,并将设计所有内容上传至测试服务器后,应通知甲方上网验收。甲方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验收设计内容,在上述期限内,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请求进行修改工作(若验收期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则视为验收合格)。
甲方验收合格后,应签发《设计验收合格书》,并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建站费用总金额的余款(若甲方验收合格后,未按协议规定支付建站费用总金额的余款,则视为违约行为)。
6、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建站费用总金额的余款后,应将所有设计文件递交给甲方;或应甲方请求,将设计文件直接上传至甲方指定服务器上(甲方需提供指定服务器的FTP登录用户名及密码)。
7、由乙方为甲方制作的项目,如甲方在验收完成后自行对其进行改动,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承诺不得将后台程序复制后用于其他盈利目的。
第四条:项目定制服务内容
1、乙方设计作品时间及交付方式:
⑴项目制作周期:
甲方在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资料交给乙方。
乙方在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完成设计的建设。
甲方在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对设计进行验收。
甲方在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余款付给乙方。
⑵项目制作时间周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实际修整时间为准,因甲方修订原因时间耽误,完稿时间应相应顺延。
⑶乙方以电子稿交付方式交付甲方设计的项目作品,并负责甲方项目的安装与调试。
2、知识产权约定:
⑴乙方对项目及相关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可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甲方。
⑵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制作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项目验收:
项目设计完成后,甲方需在三天内在乙方《项目验收合格书》上签名或盖章,以确认定制项目的验收。如有其它相关设计,设计费用需另计,定制的项目通过甲方验收甲方即付清所有余款。
第五条:其他条款
1、双方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
2、乙方如需将本协议相关建设项目委托给第三方设计、制作的,应保证相关项目内容的质量符合附件内的要求并保证甲方在本协议的利益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3、甲方如需乙方为其进行设计建设后的日常更新和维护工作,需另外与乙方签订《设计更新维护协议》。
4、甲方一旦开始安装使用本项目,即被视为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在享有上述条款授予的权力的同时,受到相关的约束和限制。协议许可范围以外的行为,将直接违反本协议并构成侵权,乙方有权随时终止授权,责令停止损害,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力。
3、本条款内容与我国法律法规不相一致的部分,以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六条:协议期限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至甲方向乙方支付完建站总费用并乙方向甲方递交完所有设计文件之日终止。
本协议一式两份(包含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共同协商解决。新协议经双方签署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若有与本协议矛盾之处,以新协议为准。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本公司帐号:
开户行:
姓名:
帐号:
篇4:装修增加项目施工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在原合同签定的总价基础上新增加装修项目。新增加项目由甲方在现场确定,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施工。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原合同条款规定基础上,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新增加工程概况
1、新增加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2、新增加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3、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甲方现场决定要求乙方增加装修项目内容。(附:_________________增加装修项
目清单)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
5、开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根据原合同签定的日期增加(即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
月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第二条新增加装修工程价款
1、新增加工程价款:_________________¥,详见《增
加装修工程项目报价》。
第三条新增加装修项目事宜
1、乙方应按原有合同条款内容规定施工,保证施工工期、工程质量。
2、新增装修项目内容中甲乙双方责任、义务应按原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3、甲方现场要求增加的装修项目,经双方现场确认,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付新增加装修项目工程款。
4、甲方要求乙方现场增加装修工程项目,乙方应保质保量严格施工,不得拒绝执行。
5、全部工程完工,乙方向甲方提交新增装修项目清单,甲方确认;现场增加装修项目是甲方要求乙方施工的,甲方不得在完工后拒绝承认。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篇5:项目承包合同示范
甲方:___
乙方:______
为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有效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项目管理的要求,在深入调研分析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各种组织实施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本公司特点,决定公司所有承包项目管理承包实施。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项目管理范围及要求
1.工作模式
项目采用管理责任制的方式实施,甲方将整体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一次性委托乙方进行,乙方按合同约定成立专业的项目管理组,承担项目设计管理、施工管理、资料及系统试运行管理、组织竣工验收等服务,代表甲方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合同、信息等的管理和控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所有项目所涉及的施工、采购等决策事宜包括重大合同的审定以及重大变更事项,由公司领导研究决定,特别重大的事项由公司领导协调审定。
2.工程范围
所有项目工程范围:所有项目施工管理、资料及现场协调工作 (以最后审计价格为准)。
3.工作内容
3.1 施工前期工作安排、材料计划及相关手续的办理。
3.2 施工管理,组织施工队、和施工图设计的管理、修改、会审、批准等管理工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3 施工全过程的管理,协调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并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成本控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
3.4 负责施工、材料组织实施工作。
3.5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计划,按工程的进度依据相关合同进行人工工资支付管理。
3.6 其他与本项目工程有关的管理工作。
4.工作要求
4.1 工程进度控制:所有项目工程自公司签订合同移交乙方、规划施工、施工队安排、材料计划及相关资料至竣工验收合格日止,具体进度安排根据公司签订合同。
4.2 质量要求:按照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国家、地方验收标准有关规定,确保所有分项工程质量验收一次性验收合格,争创优良。
4.3 安全要求: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安全规定,按照安全规范作业,对整个工程安全负责,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杜绝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及负主要职责的重大交通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4.4 投资控制:要从优化设计。材料控制及加强施工管理等各方面着手,严格将项目总投资控制在投资预算范围内。
4.5 人员配备要求:乙方必须根据工程需要派出精干力量进行管理工作,乙方承诺将充分调动公司综合力量,利用公司资源,树立安徽宝利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品牌形象。具体人员名单需经公司认可,工期内不得撤换,各阶段配备的人员必须及时到位,因工程需要增加管理人员时,乙方必须保证。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权利
(1)决策权:公司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材料采购、工程款项支付以及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享有决策权及调整决策权。
(2)监督权:公司享有对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权,可随时派员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材料使用等项目有关的所有情况并有权对乙方提出改进意见。
1.2 义务
(1)指派现场代表作为联络协调人,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
(2)按合同和工程实施的进度要求组织资金到位。
(3)协助乙方协调外部关系,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条件。
(4)公司应当按合同规定就乙方书面提交应由公司决定的项目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5)公司应当在工程竣工时间参加工程验收、办理移交手续。
(6)向乙方提供现场办公用房和住房。
(7)公司所有工程指令,必须通过乙方发布。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权利
乙方在公司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代表甲方进行工程管理,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施工队及人工工资发放权力。
(2)对项目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和材料使用功能的要求,向公司的建议权。
(3)按照公司的授权以及国家的规定,完成施工、安装、材料、设备工作及合同谈判,与施工队签订合同,并对合同进行管理。
(4)核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施工队交底,并向公司汇报。
(5)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公司报告。
(7)有权要求施工队将安全施工专项费用单列用监督管理该专项费用的使用情况,在施工队未使用时予以没收;根据施工队安全管理及与其合同的约定处置履约保证金。
(8)工程上使用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
(10)按规定关于工程变更。
2.2 义务
(1)按合同约定,办理项目所有报批手续,需要甲方提供相关资料或工作支持的,需提前向甲方提出。
(2)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管理,全面实现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要求目标。具体管理任务见公司审定修改后的《项目管理方案》,包括开工前准备工作、施工过程管理以及竣工验收组织管理等。需要公司出面的事宜,需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提出。
(3)第一时间向公司通报项目及与项目有关的重要信息;按月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款报告、质量记录及安全情况反映。
(4)组织对施工队伍和供货商的工作要求,负责推荐可供选择的施工队伍供甲方决策。
(5)督促施工队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6)接受甲方对项目管理的监督。
(7)本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移交符合规定的项目工程竣工文件、合同和其他资料等项目工程档案材料并移交项目资料。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
1.费用组成
所有工程管理承包采用基本工资+项目管理费,具体定义如下:
1.1 基本工资:按公司现有工资发放。
1.2 项目管理费:所有工程总造价取4%(取费按决算后的总造价)。
1.3项目管理费:项目管理费内包括现场施工员、资料员工资、现场招待费和交通费、通讯费。
2 项目管理费
经充分协商,双方确定公司所有项目全年不少于二千万,如少于二千万按二千万计算。管理费按项目决算总造价的4%计取。
2.1 奖罚
2.1.1 工期奖罚金
(1)如乙方通过科学管理,合同工程提前通过竣工验收,则根据本工程合同奖励。
(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则根据本工程合同的罚金。
2.1.2 质量考核奖励
如果乙方经过科学管理,合同工程获得___省奖___,则甲方给予乙方一定奖励,如获得____国家奖____,甲方给予乙方一定奖励。
3.价款支付
管理费用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本着有利于工程实施、提高管理水平的目的,按相关工程合同造价的百分比,根据工程进度支付相应管理费,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合同价款比例付清,最后等工程决算结束后支付尾款。
3.1 奖罚金:
(1)工期奖罚金在工程竣工后七日内结算;
(2)质量奖罚金在工程竣工后七日内结算;
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4份,双方各持两份。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且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变更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信托投资公司工程项目借款合同_合同范本
申请借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由 单位担保,并经 批准,向 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申请借款,双方议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申请借款总额为人民币 。借款用于 ,保证专款专用。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报送的工程用款计划和用款借据及时审查发放贷款,以保证甲方工程需要。甲方违反政策、擅自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被挪用的贷款要加收百分之五十的利息或如数扣回。
第三条 借款期限定为 年 月(指从第一笔贷款之日起到最后还清全部本息)。借款利率,月息为 ‰;年息为 %(如国家利率调整:1.利率不变;2.相应调整),按 计收利息。贷款逾期不还,按国家规定的相应贷款利率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
第四条 甲方保证按期归还贷款。甲方如不能按期还清贷款,担保单位必须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单位存款账户中扣回。
第五条 甲方同意按时向乙方报送工程进度、贷款使用情况的统计报表和资料,为乙方工作提供方便。
第六条 签定本合同后,贷款方如未能按期向借款方提供或借款方未能按规定的时间提用借款,都应视违约,并视违约天数、额度,每天按 付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双方和担保单位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单位(盖章) 担保单位(盖章) 贷款单位(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财务部门(盖章) 财务部门(盖章) 业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地 址:
篇7:项目投资合同书_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 市城市规划城区西段和 区产业调整及发展方向,乙方愿在 市 区投资开发市场和房地产项目(综合性商住小区),并于 年 月 日签订意向书一份。现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双方签订的意向书的基础上,就乙方投资开发的项目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位于一带、区政府新址对面的面积约为亩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进行综合性商住小区开发。
甲方承诺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为 年,用地性质为商住用的,商住小区建筑容积率为不低于 。
第二条 甲、乙双方商定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地价款和各类费用价款为每亩万元人民币,上述价款已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土地造地费、绿化费、人防费为获取土地用地指标应支付的各项费用、土地使用权证的办证费用、建设用地许可证的办证费用等各种税费。
第三条 付款时间及条件
1.本协议签订后 内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
2.甲方将已完成拆迁并搞好三通一平(即通水、通路、通电和平整)的土地使用权交付给乙方使用之日起 内由乙方支付 %。
3.在乙方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妥后,由乙方支付 %。
4.其余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二年内付清。
如整个商住小区项目乙方分期开发的,则乙方的上述款也应分期支付,每期乙方应支付的款项按每期甲方交付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和本条上述款项支付的比例和时间确定。
按本协议第二条规定应由甲方支付给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各类款项,甲方未及时支付影响项目进度的,乙方有权催告甲方及时支付,甲方在收到催告函三天内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自行支付,乙方支付的款项有权在各期付款中由乙方自行扣除。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
1. 按时提供已完成拆迁和三通一平的土地使用权;
2. 负责为乙方建设项目办妥立项批复;
3. 负责为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4. 负责为乙方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5. 负责合同规定的土地的拆迁安置和三通一平工作;
6. 负责按乙方的总体规划进程落实乙方建设用地的用地指标;
7. 协助乙方协调济南市政府及相关各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后 内办妥本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规定的为开发本合同规定的商住小区所需的政府立项批文及证件。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 按时支付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价款;
2. 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的开发。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条规定地块的四址规划红线图并提供分之一或分之一的地形图各张。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四个月内做好小区开发的详细的总体规划方案供甲方进行报批。
第七条 甲方承诺在年月底前将已完成拆迁和三通一平的土地使用权交付给乙方进行开发建设。如逾期的,每逾期一天则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乙方同意争取在年一季度内对本进行实质性开发建设,争取在年内完成整个小区项目的开发建设。
第九条 甲方承诺对乙方在市区的开发建设提供优惠政策,同意将乙方交纳给甲方所属税务部门的建筑税和所得税通过财政的渠道予以返还并以政府相关部门的有效法律文件予以落实确定。对于不属于甲方决定给予的优惠政策,甲方承诺予以积极配合乙方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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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广州项目承包合同
甲方为承包 国(地区) 工程项目所需人民币周转资金,经乙方审查,同意在建设银行总行 号文件核定的贷款指标范围内发放贷款。双方除遵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中央级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贷款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外,协商同意下列各项内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同意根据批准的贷款申请书,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元。
第二条 乙方凭甲方提送的详细用款计划和具体用途清单,作为付款时的审核依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贷款,期限 年 个月。甲方保证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还清全部本息。并附分次还款具体计划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略)。
第四条 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还款期内,按年息的×% 计算。超过还款期限,逾期部分加收 20 %利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收 50% 利息。贷款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第五条 乙方提供贷款的项目,如果甲方中止对外施工合同,应即通知乙方并还清贷款本息。
第六条 甲方应按期归还贷款。到期不能如数归还时,应由甲方的担保单位负责从 (单位) 资金中清偿。
第七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和甲方担保单位三方签章后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后失效。合同一式三份,上述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 (公章)
负 责 人: (签章)
甲方的担保单位名称:(公章)
负 责 人: (签章)
乙方单位名称:行(公章)
负 责 人: (签章)
篇9:项目合同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维修车辆
1.车牌号2.发动机号3.颜色4.车型5.代码/车架号6.行公里数
第二条 维修类别与项目
乙方应当对承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提出需要维修的类别和项目,填写《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
甲方确认后在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上签字。
第三条 维修配件材料
1.乙方提供维修配件材料的,应当如实填写材料清单,分别标明原厂配件、副厂配件或者修复配件,明码标价,并保证质量。
2.乙方在维修中换下配件、总成等,交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四条 维修价格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时单价______元/工时、材料进销差价率_____%进行计价。
2.结算工时定额执行标准:汽车制造企业提供□市交通管理局制定□。
3.维修预算费用: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工时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4.维修费用高于或低于维修预算费用的_____%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否则按照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结算。
第五条 车辆交接
乙方接收待修车辆时,甲方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物品。
车上附件、设备等填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的,乙方在竣工交车前对其及承修车辆负有保管责任。
第六条 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造企业维修手册等有关资料的要求□。
2.质量保证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按照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执行:整车或总成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__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专项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__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乙方承诺(不低于交通部规定)的“车辆行驶______公里或______日”执行。
3.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起计算;因维修质量问题返修的,其返修的作业项目,从返修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起重新计算。
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第七条 竣工验收
1.竣工交付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
2.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对二级维护(含)以上的车辆,乙方应当由维修质量检验人员签发全国统一样式的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对二级维护以下的车辆,乙方应当发给维修合格证明(含结算清单)。
乙方未签发或者发给的,甲方有权拒付费用。
第八条 结算
1.车辆维修竣工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结算票据,并附桂林市运输管理处监制的《桂林市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工时费和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
乙方未出具法定结算票据及结算清单的,甲方有权拒付费用。
2.付款方式:现金□转账□其他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对承修的车辆及车上附件、设备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2.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乙方负责无偿返修,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3.乙方逾期交付车辆的,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维修费用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乙方对车辆有权留置,并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维修费用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在承修过程中,发现确需增加维修项目、增加约定维修费用或延长维修期限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说明理由并征得同意,否则甲方不承担乙方擅自增加项目的维修费用或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违约责任;甲方接到通知后______天内应当给予答复。
甲方中途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通知乙方,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条 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桂林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等组织予以调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桂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末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
篇10:项目承包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明确经济责任,使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结构: 面积:2700㎡ 层次 三层 。
总造价 开工日期 计划开工日期*月*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方通知为准) 竣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1*月日
二.甲方责任
1.搞好劳动组合,实行宏观控制,微观管理,发挥监督指导作用,及时为乙方排忧解难。
2.保证和监督工程款的合理使用。
3.搞好与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的协作关系,求得他们的支持与配合。
4.负责做好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5.负责做好施工技术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
6.制定对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经设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同意后实施。
7.根据乙方建议,合理安排施工员(安全员)。并派出领导长住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
三.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及图纸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图纸。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要求。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部位要立即返工,对工程质量负全部责任。
2.每道工序结束必须进行验收,并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否则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做好施工日记。
3.认真做好材料检验工作,把好材料质量关,钢材.水泥.混凝土构件等必须有质保书 .合格证,否则不得使用,禁止使用劣质材料。
4.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期内,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无论由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都无条件地及时进行维修,并承担一切费用。
5.搞好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对本工程施工承担法人所应承担的一切经济.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同时,承担法律责任。
四.管理费提取标准
1.按照甲方制度的规定,本工程按总造价
2.涉及到本工程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3.按照建设单位工程款拨付比率上交管理费。工程款往来必须由公司财务人员或受委托人办理。
4.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达标,管理费提取按甲方制度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项目托管合作协议
委托方(全称):
受托方(全称):
委托方通过____方式(委托/招标/竞争性谈判),确定受托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任务。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开展此项目工作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
1.1.2项目编码:
1.1.3项目所属:
1.1.4立项批准文号:
1.1.5资金来源:
1.2项目目标、任务:
(项目目标、任务概述)
1.3标准和规范
项目的技术指标、质量要求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中国地质调查局规范,包括:
⑴
⑵
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规范:
⑴
⑵
⑶
1.4主要工作量
受托方在本合同第2条规定的期限内,应完成下列主要工作量(如果可以计算,按工作手段分列总工作量、年度工作量):
⑴
⑵
⑶
1.5预期成果
⑴
⑵
⑶
第二条 项目周期
2.1工作时间:自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
2.2各主要工作阶段时间:
2.2.1受托方提交设计审查申请时间不迟于:
⑴总体设计____________ 年 月
⑵____年设计__________ 年 月
⑶____年设计____________年 月
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提交的设计后15天内完成设计审查。
2.2.2受托方提交野外验收申请时间(如果有)不迟于 年 月。
2.2.3受托方提交成果报告评审申请时间不迟于:____年 月。
2.2.4受托方提交资料汇交地点______ 和时间不迟于:______年 月。
2.3有关工作期限可以顺延情形
2.3.1合同签订后,委托方未及时支付第一笔项目经费,超过约定的工作起始月份3个月的,项目周期和各工作阶段时间,按支付影响时间顺延;如果经费支付延迟对项目进展造成重大影响的,可另行协商项目周期和各工作阶段时间。
2.3.2委托方对受托方提出的项目重大变更书面提议,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未在15日内做出明确书面答复,且影响受托方按时履行本合同的,每超过30天按月计算顺延时间
2.3.3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台风、水灾、地震等)造成停工,但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的,且受托方能提供明确依据的,由委托方认可可以顺延。
2.4.4.项目负责人因意外不能履行职责的,造成项目工作中断的,受托方可向委托方申请延期履行。
2.4.5合同当事人规定的其他情形。
⑴
⑵
⑶
第三条 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和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地质调查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项目的论证评估、任务下达、设计编制与审查、项目实施与监督检查、野外验收、项目成果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总结报告评审与验收、资料和成果管理等各项工作的责任与义务。
3.1委托方责任和义务
3.1.1及时支付项目经费;
3.1.2负责监督检查受托方项目管理工作;
3.1.3负责监督受托方工作质量和经费使用;
3.1.4根据受托方工作成果及其申请,组织论证本项目是否续作或结束。
3.1.5根据受托方申请,组织本项目的野外验收;
3.1.6根据受托方申请,组织本项目的成果验收和绩效评价报告的验收;
3.1.7 自行选择委托在行业排名全国前200位或在本省(区、市)综合排名前10名的中介审计机构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3.1.8办理项目资料接受;
3.1.9根据受托方申请,组织本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总结报告审查与验收;
3.1.10根据受托方申请,及时按程序答复有关合同履行变更事项;
3.1.11根据受托方申请,办理项目终止结算手续
3.2受托方责任和义务
3.2.1按照合同标的约定,全面完成项目工作目标、足额各项工作手段的实物工作量;
3.2.2负责本项目组织实施和条件保障。其中受托方应具备的必要保障条件(如果需要):
⑴______________ 物探,使用________________ 设备
⑵______________ 测试,应达到______________ 条件
⑶
3.2.3负责本项目技术、质量及其经费管理;为履行本合同,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2.4及时向委托方报送项目实施进展工作报告、技术、经费、统计报告和专报,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办人在合同履行期间,项目有重大进展、重大变动,包括但不限于发现重要矿产地、重要异常地、______________ 、________,应及时向委托方报送专报;
3.2.5负责编报项目设计方案、最终成果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
3.2.6项目经费应保证用于本项目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委托方要求,严格执行项目预算,按照规定的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合理使用,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对项目单独核算,编制项目经费年度决算;
3.2.7 项目完成时应及时编制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总结报告,并配合中介审计机构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列入项目成本;
3.2.8按本合同约定向______________ 汇交项目成果地质资料,并保管好项目原始资料、实物资料;
3.2.9负责编报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总结报告;
3.2.10接受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或委托的机构)的质量、经费检查,并为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2.11合同履行期间,应当遵守国家、中国地质调查局、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保证项目人员和设备安全,并为开展项目工作提供完善的劳动防护设施和保护用品,为野外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
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受托方承担。
第四条 合同价款拨付和结算
4.1项目总价款(如果能确定)为人民币(大写)____ 元(¥________________ 元)
(如果可以计算,按主要工作手段或主要费用分列):
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万元
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⑶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万元
4.2本项目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按照《财政部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管理办法》,在项目工作周期内,根据项目实施和成果评估情况,逐年安排年度工作经费。
4.3______ 年项目经费____万元,在收到财政拨款后将按下列时间和方式支付:
⑴______ 年______ 月前,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按本合同第九条之约定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的5日内,向受托方约定的账户,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 (¥________万元),此款为第一期项目经费;
⑵受托方在完成____________后,可向委托方提出拨付申请,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申请后10日内进行确认并向受托方约定的账户,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 (¥________万元),此款为__________ ;
⑶受托方在完成____________后,可向委托方提出拨付申请,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申请后10日内进行确认并向受托方约定的账户,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 (¥________万元),此款为__________ ;
⑷在经双方确认最终结算后10日内,由委托方向受托方约定的账户,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 (¥________元)。
4.4项目经费一般不得变更。但出现本合同第五条变更条款,第六条终止和解除条款约定的情形,以及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条款且变更价款的除外。
第五条 变更
5.1除另有约定,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以下情形,应按本条约定协商变更:
⑴因不可抗力影响,造成合同履行困难,但可以部分或延期履行;
⑵因国家计划或政策调整,需缩短项目周期;
⑶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⑷因前期工作结果变更项目周期、调整主要工作或主要工作量;
⑸依据前期工作进展需变更设计。
⑹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情形
①
②
③
5.2除5.1(2)规定的变更情形外合同当事人均可以提出变更,提出变更一方,应及时提出变更要求,收到变更要求一方,应在收到变更要求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在5.1(2)规定的变更情形发生后,委托方应及时通知受托方,并就后期事项提出明确处理意见。处理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的处理要求、处理费用,并按第七条补偿受托方损失。
5.3因变更引起项目周期变化的,合同当事人均可要求调整主要工作阶段时间。但因当事人未按5.2款的约定时间做出答复的除外。
5.4项目经费增加和减少:
5.4.1委托方提出变更,如增加受托方工作支出的,且不能调减其他实质性工作的,应追加项目经费。
增加经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算。
5.4.2受托方提出变更,如果减少了工作量及其经费,在征得委托方认可后,可按等额经费相应增加其他地质工作;如无必要增加其他地质工作,应减少项目经费。
减少经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算。
第六条 合同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合同随之终止,合同当事人不再追索对方违约责任,项目进入结算程序:
⑴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由受托方书面提出申请,委托方认可;
⑵根据前期工作结果评估,合同已无履行必要,或继续履行合同会给国家造成更大损失的,合同当事人均可提出终止;
⑶委托方因国家计划或主管部门重大政策调整,缩短工作期限的;
⑷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情形:
①
②
③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委托方违约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委托方违约。受托方可向委托方发出通知,要求委托方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委托方收到受托方通知后15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受托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并追究委托方违约责任。委托方应承担因其违约给受托方增加的费用和延误工期带来的损失。
⑴因委托方原因未能按第4.1款约定期限、或未足额支付合同价款;
⑵委托方违反第5.1款第(3)项约定,自行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⑶因委托方违反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答复期限造成暂停工作的;
⑷本合同有关条款中已约定的违约责任;
⑸委托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⑹委托方因项目资金未落实,造成受托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受托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国家计划或主管部门重大政策调整的除外;
⑺委托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7.2 受托方违约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受托方违约。委托方可向受托方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在指定的期限内仍不改正的,委托方可单独解除合同,并追究受托方违约责任。受托方应承担因其违约给委托方带来的损失,如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受托方应以自有资金补偿。
⑴受托方挤占、截留、挪用子项目经费的;
⑵受托方伪造资料,弄虚作假,造成实质性影响的;
⑶受托方无故未完成工作计划(申请野外验收时间、申请成果报告评审时间、提交成果报告时间、汇交资料时间)且超过6个月的;
⑷受托方不提交项目成果报告或不汇交项目资料的;
⑸受托方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⑹因受托方原因导致工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⑺受托方拒绝、或未能在约定期限对缺陷进行返工或补做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经费、野外验收、成果报告、汇交资料。
⑻本合同有关条款中已约定的应告知而未告知委托方的约定。
⑼委托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⑽委托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合同解除后,如需继续完成项目,委托方有权另行选择第三人,并使用受托方已完成的工作及其成果。委托方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受托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受托方违约,造成解除合同的,委托方有权将受托方列入其管理负面名单,拒绝受托方在5年内承担或受托参加委托方项目工作。
7.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第八条 结算
8.1 发生终止、解除合同情形后,合同当事人双方在30日内,就最终结算进行协商,协商成功后,签订书面结算书;如协商不成,按第18.2款处理。
8.2受托方的经费补偿计算
因第六条免责、第7.1款委托方违约,应计算受托方的经费补偿,受托方的经费补偿为履行合同义务发生的支出,包括:组成撤销支出、完成工作量支出、后续事项处理支出。
如经费补偿有依据能明确计量的,按实际计算;如经费补偿无法确认的,合同当事人约定按下列方式处理:
⑴组成撤销支出: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算;
⑵已完成工作量补偿: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算;
⑶后续事项处理补偿: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算;⑷其他补偿: 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算。
8.3委托方已付经费保全
一旦发生第7.1款,第7.2款情形,受托方应保全项目经费。在完成项目结算后,受托方应在30天内将项目结余经费按拨款原资金渠道返还给委托方。
第九条 知识产权、保密
9.1知识产权
9.1.1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9.1.2地质调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产权归中国地质调查局所有。受托方及项目组成员享有署名权,获得奖励权利,成果和资料再利用权利。
9.1.3合同当事人的人员公开发表与本项目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论文、著作等,应注明受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资助,但受托方向委托方及其主管单位正常报送的有关报告除外。专著应提交中国地质图书馆,向社会提供利用。
9.1.4技术性应用类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地质调查科技支撑、数据与服务,其知识产权属委托方,受托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9.2保密
9.2.1合同当事人都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规定,对属于国家秘密的事项、资料、文件负有不可推卸的保密责任。
9.2.2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受托方同意,委托人不得将受托方人提供的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9.2.3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将项目成果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9.3合同当事人其他约定:
⑴
⑵
⑶
第十条 履约保证金(如果有)
10.1为保证受托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工作量、标准和规范、项目周期等条款履行合同,合同约定由受托方向委托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10.2履约保证金用于受托方违约时,赔偿委托方的损失,且,并不以此为限。
10.3委托方不得以履约保证金作为提高质量标准、缩短工作期限、加快工作进度、减免委托方的责任和义务的条件。在本合同全部履行无争议后,应及时退回受托方。逾期不退的,受托方可追索委托方违约责任。
10.4履约保证金,将由受托方以非地质调查专项资金,按合同价款(5-10%)计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在接到委托方支付经费通知10日内,向委托方约定的账户支付。
10.5如果受托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委托方支付履约保证金,视同放弃履行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项目负责人
11.1受托方指派并获委托方认可的项目负责人是:(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11.1.1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11.1.2职称资格证书__________________ ,
发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
11.1.3项目负责人经受托方授权后代表受托方负责履行合同。该授权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11.2受托方因______________ 原因变更项目负责人,应书面提出申请,与委托方协商,协商一致并得到委托方书面同意方可变更。
第十二条 委托业务(如果有)
12.1受托方不得将本项目全部工作委托给第三人,或将本项目全部工作分解后委托给第三人。
12.2受托方可以将难以承担的辅助性专业技术业务或研究内容委托给第三人,但受托方已有相应资质的业务除外。
12.3受托方不得将技术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化探、物探、岩矿测试,以任何形式委托给自然人。
12.4确定委托业务承担单位时,应按照国家、中国地质调查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12.5委托下列工作,受托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
⑴化探(如果有)____________ ;
⑵物探(如果有)____________ ;
⑶钻探(如果有)______________;
⑷化验(如果有)____________ ;
12.6委托业务出包不能减轻或免除委托方的责任和义务,受托方就委托业务向委托方承担连带责任。
12.7受托方不得自行变更委托业务,但受托方因需要变更委托业务承担单位、或增加(减少)委托业务预算在10万元以上的,必须先向委托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委托方同意方可变更。
12.8本条所称第三人,系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不包括自然人。
第十三条 项目质量、经费检查和野外验收
13.1中期质量、经费检查及其费用分担
13.1.1委托方对受托方履行合同中的质量、经费检查,一般1次,但不限于1次
13.1.2技术标准和规范,按__________________ 执行。
13.1.3质量、经费检查由委托方组织,应在检查前7日书面通知受托方。
13.1.4质量、经费检查中的组织人员、专家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住宿、劳务费用等与检查工作有关的费用,由委托方负责。
13.1.5对质量、经费检查中发现需整改事项,由受托方进行整改,有关费用由受托方承担。
13.2野外验收及其费用(如果有)
13.3.1委托方按有关规定对受托方履行合同中的野外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和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野外工作量、野外工作质量。
13.3.2技术标准和规范,按__________________ 执行。
13.3.3受托方按照本合同第1条第9款规定的时间15日前,向委托方提出野外验收书面申请
13.3.4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野外验收书面申请15日内进行书面答复,确定验收时间,组织验收时间不得超过收到书面申请的30日。
13.3.5合同当事人可以就验收地点、验收时间进行协商;受托方可以对验收组人员组成提出异议,委托方应给予明确答复。
13.3.6受托方应提供野外验收所需的资料,为验收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并承担与野外验收有关的费用。
13.3.7验收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委托方须向受托方发放验收意见书,野外验收未通过的除外。
13.3.8委托方可以委托______________(单位)组织验收,但不能解除或减少委托方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13.3.9野外验收意见明确需要补充野外工作的,受托方应在收到野外验收意见后的2个月内完成野外补充工作,向委托方提交补充工作总结;因补做工作,不影响且不顺延本合同第2条有关工作期限和阶段性时间规定。
13.3.10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有关补充工作资料的15个工作日内,应明确答复是否可以并转入最终成果报告编写。超过15个工作日未答复,受托方可自行处理。
13.3.11受托方因未完成合同义务补充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受托方承担。
第十四条 成果验收
14.1委托方按有关规定对受托方履行合同中的最终成果进行验收,包括本项目的报告评审、报告审查,绩效评价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总结验收。
14.2受托方按照中国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制度要求编制本项目最终成果报告,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总结报告。
14.3受托方在完成本条第14.2款规定工作,应在本合同第2.2款规定期限前7日,向委托方提交验收申请。委托方应在收到成果验收申请的15日内,给受托方书面答复是否进行验收。
14.4委托方向承办人答复可以进行验收后的15日内,应组织验收。
14.5技术标准和规范,按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14.6委托方认为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向受托方说明原因,受托方应在弥补缺陷之后,再次提交验收申请。
14.7合同当事人可以就验收地点、验收时间进行协商,受托方可以对影响公正的验收组组成人员提出异议。
14.8受托方应为成果验收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并承担与成果验收有关的费用。
14.9验收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必须向受托方发放验收意见书,验收未通过的除外。如超过15个工作日未答复,受托方可自行处理
14.10委托方可以委托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组织本次验收,但不能免除或减少委托方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14.11成果验收意见明确需修改报告的,受托方应在收到成果验收意见后的1个月内完成,提交修改稿。因修改报告,不影响且不顺延本合同第2.2条资料汇交期限之规定。
14.12受托方按照评审意见,对成果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后报委托方审查。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修改后的成果报告后,应在15日内向受托方发送审查意见书。
14.13按本合同第六条终止的,对已经完成部分工作任务可以形成成果报告的,可编写报告或总结,执行本条之约定。
14.15本项目通过成果验收后的30日内,应进行成果登记。
第十五条 资料汇交
15.1受托方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汇交资料。
15.2标准和规范按中国地质调查局项目管理制度执行。
15.3汇交资料经________________审查不合格的,应在______ 规定的期限内补充和整理相关资料,重新汇交资料,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受托方承担。
第十六条 其他
16.1合同附件
16.1.1除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⑴合同书;
⑵合同补充协议
⑶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⑷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⑸本合同规定引用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⑹项目总体设计、续作工作方案(如果有)
⑺质量、经费检查文件
⑻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16.1.2下列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以最新签署的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⑴新开项目评审意见
⑵续作项目考核意见
⑶项目工作任务、预算调整申请及批复意见
⑷野外验收意见书(如果有)
⑸报告评审意见书
⑹资料汇交证明
⑺其他变更及其应答材料.
16.2如本合同条款或履行合同中存在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达成一致,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如果合同当事人未就争议达成协议,当事人一方可选择下列任一方式:
⑴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⑵向有管辖权的__________ 法院提起诉讼。
16.3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6.4本合同中所称包括但不限于“通知”、“确认”字样材料,均以纸质并经合同当事人一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文件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信函、传真。所称“收到日期”等,均以信函送达、传真日期为准。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乙方提交的项目成果经甲方全部验收合格,按规定汇交完地质资料,办理完项目结算手续,双方责任与义务履行完毕,合同终止。
委托方(公章):
法定或委托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签字地点: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受托方(公章):
法定或委托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签字地点: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篇12:成套设备项目合同[页12]_合同范本
14.8 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14.9 除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承担任何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十五条 法定地址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卖方技术人员的服务范围和待遇条件
一、卖方技术人员的派遣
为了使合同现场的建设顺利进行,卖方应向买方派遣技术熟练的、身体健康的,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合同现场进行技术服务。卖方技术人员的专业、职务、人数、在华工作期限详见附表一。
上述卖方技术人员的确切专业、人数、在华工作期限、到达和离开本合同工厂的日期,将根据本合同现场的建设任务的实际进展情况,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需要调整附表一规定的人/月数时,双方届时另议。
二、卖方技术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1.卖方应从所派遣的技术人员中指定一名为卖方在合同现场总代表。负责本合同范围内总的技术服务,并与买方合同现场总代表合作协商,解决有关工作和技术问题。但双方总代表未经买卖双方授权无权修改合同。
2.代表卖方执行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施工、安装、调试、投料试车(包括功能试验和考核试验)、生产操作、生产工艺和维修方面的技术服务并应执行合同规定的卖方应承担的职责和义务。
3.详细讲解技术资料、图纸、工艺流程、操作规程、设备性能、分析方法以及有关注意事项等,解答并解决买方提出的有关本合同范围内的技术问题。
4.为确保上述二.2条和二.3条的正确进行,卖方技术人员应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予以全面的、正确的技术服务和必要的示范操作。
5.协助买方在本合同现场培训安装、调试、生产、设备维修和分析检验人员,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
6.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应正确无误。如因指导错误所造成“设备”的损失,应由卖方负责更换、修理或补齐,费用均由卖方负担。对于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买方有关人员应以予以尊重。
三、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服务费和支付方法
1.买方应支付给卖方技术人员如下技术服务费(按每人每天计算)
总代表(或主任工程师) 行人每人 美元
工程师 $
技术员 $
操作工 $
2.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服务费(每天)自抵达合同工厂现场之日起计算至离开合同工厂现场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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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房产项目测绘合同_合同范本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___项目房产测绘,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测绘范围与测绘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测绘项目的执行技术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7986.1--、gb/t17986.2--《房产测量规范》;
2.浙江省建设厅浙建房[]130号印发《关于贯彻执行<房产测量规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3.浙江省建设厅建房发[]85号《转发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4.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测绘项目完成工期
签定本合同后,乙方应在___________天内将全部房屋预测测绘成果交付甲方。乙方在进场后___________天内完成实测测绘成果交付甲方。
四、双方应积的义务
1.甲方应在签定本合同时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
a.申请产权初始登记的房屋
规划许可证(含规划红线图);土地使作权证或土地使用说明;
竣工建筑平面图(蓝晒图);人防红线图(含地下室高层房屋);
地名证:______________规划验收合格证;
公用部位设计说明,如有需要,需提供各种部位的归属协议,预测提供建筑平面图(全套)。
b.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的房屋
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测绘成果;
证明房屋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的材料(析产、合并公证书、协议书等);
c.房屋权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要求测绘的房屋验收,并出具测绘成果验收意见。
d.乙方作业过程中,甲方需紧密配合。
e.预测结束后甲方更改设计等原因引起的重测,费用甲方另付。
2.测绘时,甲方应密切配合,并做好指界工作,对乙方完成的测绘成果进行验收、并出具测绘成果验收意见。
3.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房产测量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对其完成的房产测绘成果负责。
4.乙方完成的测绘成果,应及时向______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登记备案。
5.乙方对甲方所交付的房产卷宗应妥当保管,卷宗内所有资料严禁涂改,防止遗失,乙方在作业中违章作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测绘项目工程费
1.取费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取费项目及工程总价款:
序号_______项目_______名称_______单价(元)_______总价款_______
依据实测总建筑面积计算
六、测绘工程款支付日期和方式
1.自签定合同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预测结束后结清预测费用。
3.自测绘成果登记备案后,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测绘工程总价款。
七、测绘工程价款全部结清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付测绘成果:
??
序号_______成果名称_______规格_______数量_______时间_______
八、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定后,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由于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时,甲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完成工作量的______%以内时,甲方应支付测绘工程总价款的_____%;完成工作量超过_____%时,甲方应支付测绘工程总价款的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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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服装生产线厂房建设项目居间合同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为开展服装生产加工业务,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特签订本合作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1、生产加工产品:服装单品。
2、数量:以乙方下单为准,_______款号,_______件,单价_______元。
_______款号,_______件,单价:_______元。
3、交货期限:按甲方接单日起_______天内交货。
二、合作分工
1、乙方提供面料,辅料,样衣,图纸,外包装、_____、吊牌、防伪标识。
2、甲方提供场地和服装组织人员进行服装生产加工。
3、甲方负责对面料、辅料质量的确认以及颜色、尺码规格的确认。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甲方严格按照乙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生产,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制作出样品,经乙方确认后封样,该样品由_______保存。
四、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1、乙方提供服装款式、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甲方必须对乙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乙方订单之外利用乙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3、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五、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乙方以协议约定的交货日期(按协议约定之质量标准),并派技术员跟单(检查质量),其食宿由甲方负责。
六、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
1、甲方严格按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内、外包装及发运包装。
2、于乙方指定的地点_________交货。
3、运输方式为_________;运费由_________负担。
七、结算方式
1、乙方人员验收确认后,当天交付货款。
2、在甲方交货后,由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乙方。
3、乙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甲方结算。甲方银行账户为:__________。
八、协议条款的变更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九、违约责任
合作期间若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可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
十、其他
1、本协议一式______份,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双方各执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5:项目技术转让合同
受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让与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乙方将其拥有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技术秘密__________(使用权、转让权)转让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使用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的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乙方转让甲方的技术秘密资料如下:
1.技术秘密的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术指标和参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技术秘密的工业化开发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项技术秘密,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第三条乙方提交技术资料时间、地点、方式如下:
1.提交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提交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提交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前实施或转让本项技术秘密的状况如下:
1.乙方实施本项技术秘密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转让他人本项技术秘密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应以如下范围、方式和期限实施本项技术秘密:
1.实施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实施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实施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保证本项技术秘密的实用性、可靠性,并保证本项技术秘密不侵犯任何
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如发生
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技术秘密侵权的,乙方应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本项技术秘密已经由他人公开(以专利权方式公开的除外),一方应在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八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资料(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泄密人员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泄密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1.保密资料(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泄密人员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泄密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双方确定,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本项技术秘密申请专利或以其他方式公开的,应当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就本项技术秘密申请专利并取得专利权的,甲方依本合同有继续使用的权利。
第十条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项技术秘密,乙方应向甲方带给以下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
1.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甲方向乙方支付受让该项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秘密使用费总额为:
其中:技术服务和指导费为:
2.技术秘密使用费由甲方_______(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该项技术秘密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许可使用费的,乙方有权以________________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账目。
第十二条双方确定,乙方许可甲方实施本项技术秘密、带给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按以下标准和方式验收:
第十三条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内开始实施本项技术秘密;逾期未实施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予以正当解释,征得乙方认可。甲方逾期未实施本项技术秘密且未予解释,影响乙方技术转让提成收益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下列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第十五条双方确定:
1.甲方有权利用乙方让与的技术秘密进行后续改善,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者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_____(甲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有权对让与甲方的技术秘密进行后续改善。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______(乙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务必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能够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第十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职责:
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__条约定,应当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__条约定,应当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__条约定,应当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__条约定,应当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十八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职责: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职责。
第十九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能够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第二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第二十二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_____________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可行性论证报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技术评价报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技术标准和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印花税票粘贴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
合同登记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申请登记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登记材料: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同交以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技术交易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篇16:实用咨询项目合同
建设地点:高新路延伸段西角
委 托 方:高科开发有限公司
承 接 方:西宁市城市规划信息中心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20x067 20x 年 8月 14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西宁市城市规划信息中心
上列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承接 唐珺 项目日照分析设计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设计项目名称、规模及主要成果内容
2.1项目名称:唐延·九珺
2.2项目规模:
2.3成果内容:日照分析报告
2.4最终成果:图册两本
第三条、费用及付款方式
3.1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总额为人民币元整。实际设计费按照最终总建筑面积核定,多退少补。
3.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启动费用50%为人民币付剩余50%合同费用为人民币 18436.958 元整。
第四条、成果提交的时间:
乙方按照3.2条付款后 七 个工作日提交;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5.1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所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
完整性、正确性、合法性及时限性负责,甲方提供资料如有不准确,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如果超时提供,乙方有权重新确定设计时间。
5.2在乙方设计中途,如甲方发生变更委托设计项目的规模、条件,所提交资料错误或做重大修改,以至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设计费(按照乙方的报价为准)。
5.3 乙方为项目设计需要到现场调研时,甲方应当按照乙方要求积极予以协助满足。
5.4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5.5乙方应当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规范和规划主管部门的意见进行设计。
5.6甲、乙双方应对因本次设计所知道的对方材料秘密予以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金额及方式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一天,应当按照估算设计费金额千分之二向乙方承担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乙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同时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估算设计费金额10%的违约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天,应承担估算设计费金额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6.2乙方如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扣除成本后应向甲方返还已付款。
6.3因乙方原因未能按照合同时间完成设计内容,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承担甲方已付款金额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6.4若甲方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如乙方已经开始工作或最终成果已提交的,乙方不返还设计费,同时甲方还应向乙方承担估算设计费金额10%的违约金;若甲方因乙方原因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双方应立即达成如何处理的协议,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5甲方未协助乙方或未按照乙方要求进行调研现场的,乙方可停止设计直至甲方履行协助义务,但甲方不履行协助义务超过15日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可按估算设计费10%向甲方主张违约金。
6.6乙方交付成果文件后,应根据有关部门设计审查见对不超出原定设计任务书范围的内容进行必要的修改、调整和补充, 调整或补充面积或工作量超出本合约定10%以上的,要另行收取设计费用,收取标准则按本合同相应比例进行计算。
第七条 其他
7.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7.2甲方发表乙方的设计作品应经过乙方的同意,作品的发表版权应注明乙方要求的字样。
7.3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7 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8.8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单位名称: 承接方单位名称:
高科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西宁市城市规划信息中心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
日期:20x.08.14 单位地址: 西宁市劳动南路178号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 西宁市城市规划信息中心 9080125 西宁银行劳动南路支行 日期:20x.08.14
篇17:项目管理承包合同
为全面推进公司领导层的管理水准,减少开支,降低成本,激发员工生产力,进一步开拓和占领业务市场,保证企业的持续创新和长期兴旺发展,提高公司员工的薪酬福利待遇及工作积极性,公司法人(以下简称甲方)授权 为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承包该分公司的经营、工程等所有管理工作。甲乙双方坚守“创百年企业,造民族品牌” 的共同目标,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授权职责:
乙方负责 分公司的经营、生产、工程、客户服务及人财物等资源的所有管理工作;对 、 分公司所发生经营、工程项目及各项管理工作的结论,承担全部责任。
二、承包区域:
乙方在发展业务、开拓市场,搞好分公司各项工作的同时,总公司 、 、 、 等工程项目部和客户单位的业务经营和工程施工等各项管理工作归乙方全权管辖负责。
三、承包费用:
1、乙方每年以完成产值总金额 %的现金交付甲方,作为甲方的应交税款和管理费;乙方所交款项,有甲方全权支配使用。
2、余留乙方的 %款项由乙方支配使用。其所支配的款项包括分公司在经营、工程及各项管理工作中发生的业务费、材料费、机具等成本费,税金、管理费、不可预见费及人员工资、奖金等。
3、甲方对乙方所有款项的分配使用等过程和结论,拥有审查、监督、修正等权利。
4、乙方交付甲方的费税,在乙方日常的款项收入中,由总公司财务部按照本协议规定比例,随机扣除。
5、乙方在本年度的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质量评定:以满足质保期规定期限和质保期内的质量状况为依据)工作过程中,没有较大安全、质量事故缺陷发生的,对本协议规定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管理费税率,甲方各让利嘉奖一个百分点。对大于伍仟元的安全事故和大于壹万元或关键性设备及给客户造成损失并影响甲方信誉的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外,甲方在本协议规定乙方交付管理费税率 %的基数上,再各惩罚增收零点五个百分点。
6、双方承包费的结算于当年由总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完成。
四、承包期限:自20xx年1月1日至20 年12月31日止
五、协议条款:
1、甲方为强力支持乙方工作,主动向乙方承诺如下优惠条件:主动承担办理乙方管理团队中主要人员的社会保险;筹集50万元人民币无偿付给乙方,作为乙方分公司的启动资金;将本《协议书》“承包区域”内工程项目部现有属总公司的机动车(牌号: )奖励给乙方分公司。
2、乙方与甲方具有相关资质、经历、业绩和能力的在岗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工程管理 人员自愿组合,双向选择,组成管理队伍;同时建立不少于三人的管理团队,负责本公司各项工作目标策划和过程实施完成等管理工作。
3、乙方所有的资金来往,必须进入甲方指定账户,由甲方财务部统一负责管理;分 公司在甲方财务部的所有费用支出和在经营、采购、工程等工作中发生的所有票据手续等报账凭证,经本《协议书》签字的乙方同意认可后,由甲方财务部负责办理付款或入帐。
4、分公司发生的主要或大宗材料、机具等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由乙方根据甲方 ISO9001:20xx体系的《合格供方档案》文件和市场信息,确定《采购指令》;交由甲方供应部和乙方工程项目部组织实施完成。
5、自《协议书》生效起,乙方承包区域范围内工程项目地实有的材料和小型机具, 甲方没有跨年度或余留工程的,材料机具根据现状作价,费用计入乙方成本;甲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库存物资,归甲方所有,工程结束,库存材料等物质费用转入乙方成本。
6、分公司在经营工作中发生的《投标文件》等业务文档,由乙方负责组织编制完成。 也可委托甲方服务完成;但乙方对文档的适宜性、准确性负责。
7、所有需经甲方签章或以总公司名义出具的合同、协议、公文及商务、技术等文件 文档,均由主办人提出、校对,交总公司办公室审核通过,最后呈请董事长同意批准后,方可签章行文。
8、甲方与乙方共同投入或甲方为乙方投入大量资源,获得丰厚利润的单项合同业 务结算,乙方在上交甲方税款管理费率时,要做出大于百分之二十八的上浮调整。
9、乙方在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不变,继续享受副总级薪酬待遇;在分公司为董事长 指定的唯一授权委托代理人;分公司领导团队民主表决和个人绩效评定、利益分配时,本《协议书》签字人享受不低于4人(倍、份)的权利。
10、乙方在本《协议书》履行过程中,有严重的失职、渎职、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发 生和严重违反总公司利益,违反本《协议书》条款规定,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除乙方承担相关损失责任外,甲方可随时宣布撤销本《协议书》,同时收回对乙方的所有授权委托。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制定和修正公司的战略目标及发展方向;负责总公司所有资金的运作管理;适时 对乙方提出指导性建议和修正指令。
2、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请求,尽量提供支持和帮助。
3、对乙方或代表分公司签批审核认可的借据、票据、工资、奖金等所有费用凭证, 履行检查、监督,指示财务部接收入账。
4、组织实施对分公司人员的行为自律和生产、工程、技术、安全、质量、供应、材 料、机具、工资、财务等管理工作的实施及过程,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修正。
乙方责任
1、服从甲方管理,维护甲方信誉,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 积极完成甲方交付的各项临时中心任务。
2、负责主持分公司人员、物质、财务、经营、供应、工程、技术、安全、质量等的 全面管理工作。培养和造就一个优秀的管理团队;通过各项工作过程的优质实施,致力于甲方战略意图和发展目标的实现。
3、搞好经营、生产、工程等管理的创新工作。积极学习注重“新材料、新技术、新 工艺、新装备” 的推广应用工作。
4、负责分公司各种资金投入、花费控制和费用的审查、签批工作。
5、负责本《协议书》第二条“承包区域”规定的工程项目部经营业务发展、工程项 目开发等的各项管理工作。
6、负责本《协议书》第二条“承包区域”属地原总公司所有客户欠工程款的催讨要 款工作。
7、负责材料生产厂家、价格、质量标准、采购数量、供货时间、付款方式等的审核 确认工作。
8、负责施工队伍、参建人员的审核确认工作;乙方保证分公司用人时做到以下标准: 年龄大于六十的不用;有社会前科的不用;有慢性病和传染病的不用,不够十八周岁的不用;在华美有前科或经教育不改的不用。
9、负责组织收集分公司发生的所有经营业务信息,并准确及时的呈报给董事长。
10、负责组织实施分公司《投标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工作。保证分公司委托 总公司制作《投标文件》和各类文书文档使用的适宜性和准确性。
11、负责组织、落实分公司具有相应能力和足够数量的人员,积极按时参加总公司举行的各种学习、教育、培训、会议等活动。
12、负责领导、组织、整理、保存分公司在经营、工程工作中发生的所有合同、协 议及商务、技术、工程资料等文件文档和移交总公司档案室的存档工作。
13、负责教育、监督分公司人员搞好总公司和分公司各种商务、技术、专利信息的 保密工作。
14、自觉配合甲方,接受甲方对分公司各项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对甲方指出的 任何缺陷,都应及时制定措施,并得到改正完善。
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书》条款的解释权和各分公司之间纠纷、争议的裁决,归总公司董事 长;董事长的裁决或答复,即为执行的最终结论。
八、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篇18:2025年新版项目施工合同
经市府基建办施工处批准,本工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公开招标(协商议标或甲方委托),由乙方承建,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一)单项或单位工程类别、结构形式:______;层/幢;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建筑面积㎡,道路:___________;给排水管道:____________;构筑物:____________。
(二)承包范围:承包按_____号施工图纸全部工程(包括图纸说明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基础工程(含桩基)、地下室工程、主体结构、内外装饰、机械设备、给排水、电力、照明、防雷、通讯、空调、液化气管道、市政道路、桥梁、土石方工程等。
(三)承包金额内未包含的工程项目:
第二条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一)承包金额:按定标价或协商价,建安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全部工程造价按下列办法办理:
(二)承包方式:
1.按施工图预算包干或投标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2.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承包工程收入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已包含在本合同承包金额内,由乙方支付。
3.工程质量标准要求:
第三条工期
(一)按定标(或双方)规定总工期___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二)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三)如遇下列情况者,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按实际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场地,或障碍物和施工用水、电源未接通;
2.因设计图纸修改(甲方或设计院提出修改),影响进度或增大工程量;及修改(变更)设计通知书未在该修改(变更)部份施工开始前三十天送达乙方签收而影响进度者;
3.由甲方提供的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乙方计划进行或向乙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更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4.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大雨、暴雨、地震、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等)造成停工者;
5.因停水停电或因电力,水压不能满足施工需要,影响达连续六小时以上者;
6.甲方代表借故不签证,影响下一工序的进展者;
7.甲方财力不足导致停工窝工者;
8.甲方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全部建安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设备由方自行采购供应至施工工地现场(仓库)。
(二)工程材料及设备,由______方采购供应至场地(仓库)。
(三)工程设备,由______方采购供应至____________向______方交货。
(四)钢材、水泥、木材由甲方协助解决,属有价供料,供应价由双方商定,与承包金额无关。
(五)购买三大材料所需的外汇由_____方负责解决;装饰材料、电梯、空调机及水电器材,如设计采用进口时,其外汇由_____方负责解决,如由乙方采购时,其单价应征得甲方同意。
(六)双方供应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应附有原出厂证明,否则应进行试验,试验费由供料的一方负责,对已有出厂证明的材料,如一方持有异议时,应进行复验,如复验合格,其复验费由持有异议的一方负责,否则由供应方负担。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办理土地征购、青苗等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搬迁及其它障碍物拆迁(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的障碍物资料;
2.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
3.开工前三十天做好建筑红线图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提供水、电源的联结点应在红线图以内距离建筑物不大于30-50米,市政管网工程为______米。并能满足施工需要;
4.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书两套(有打桩和基地地下室工程),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
5.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乙方提供施工图______套(含设计院标准图),桩基工程质量证明书两份;
6.由于生产和使用的需要,甲方变更设计时,应提前三十天办理工程变更和修改设计手续;
7.提供必须的施工临时用地,办理红线外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并承担上述所发生的费用。因建筑物施工场地狭小,而导致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的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应按实计算),由甲方承担,并按工程进度付给乙方;
8.组织有甲、乙方和设计院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与会审,做好经三方签署的会审纪要,并按施工图的份数发给乙方;
9.审核乙方编制的工程总进度计
划、工程进度月报表、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10.按乙方提出的设备、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及时组织设备、成品、半成品进场并交乙方验收安装、对于有缺陷、质量不合格、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及时更换,尽可能不影响工程进度;
11.甲方应在现场组织地盘管理机构,按《市基建工程地盘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2.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施工界区内临时设施,临时道路、水、电、管线的修建安装;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并送甲方及市质量监督检验站;
3.每月25日后四天内向甲方送月度施工计划和完成工程月报(包括形象进度、工程量和工作量),如不按时报送,甲方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4.按施工图纸、施工总说明、图纸交底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作好自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合同工期;
5.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和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
6.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附件移交甲方;
7.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清洁,道路畅通。器材的堆放整齐,并及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
8.做好对分包单位的管理(由乙方分包时),抓好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9.在交工后一年的保修期内,发现有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属设计或甲方使用造成的,其返工修理费由甲方负责;
10.凡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立即书面报告甲方或主管单位备案;
11.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包括建筑物周围2米内的和堆到2米外的余土及其它堆积物,生产和生活的临时设施除拆),并将门窗、玻璃、地面擦扫干净,厕所、厨房的下水污水道清理干净,做到工完场清;
12.在施工中,由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物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应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六条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施工中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应随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院和甲方审核同意并签证;
2.乙方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在现场设专职质量安全检查员,做好自检记录;
3.凡隐蔽工程,经乙方自检后,应分批填制确切的隐蔽记录(即范围、数量、质量),凭表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当天组织质检,经检查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双方签字后方能进行下一个工序的施工。如果甲方接通知后4小时内仍未到现场验收,则乙方自检后确认合格,即可隐蔽,甲方代表事后必须补签手续;
4.如确需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复查时,其复查结果不符合设计或质量不合格者,复查费由乙方承担,若复查结果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者,复查费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5.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要停工或罚款,返工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停工工期不予延长;
6.质量等级的评定应执行《--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试行办法》。
第七条施工图纸修改
1.施工图的修改变更须经设计院和甲方代表签证方才有效,修改通知单或图纸发出的份数与设计施工图发出的份数同;
2.修改部分的工程费用按发生时--市执行的材料预算价格、预算定额、取费文件规定计算。由乙方编制,甲方核实后,报有关审计部门审查,确定增减造价;
3.若修改属工程材料费用、施工质量问题等的乙方原因,则修改后费用的增(含返工损失等)减由乙方承担,工期损失不予顺延;
4.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问题,或严重不合理的,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十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影响工程进度的,工期应顺延;
5.施工中如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能强行施工,因此影响工程进度的、工期应顺延;
6.已开工工程若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合理部位、同时,赔偿施工单位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
1.合同生效后五日内,甲方先付不少于本合同承包总金额的(工期两年的当年投资额的)_____%予付款,计____________万元;
2.甲方按核实的工程进度,于收到工程月报五日内支付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___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予付款;
4.工程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___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而在办完交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4%的款,留_____%的款待保修期满后支付给乙方;
5.若甲方拖欠预付款或工程进度款,应按本工程经银行当时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结算拖欠工程款每超过一天,按拖欠款的___分之_____罚款;
6.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影响进度时,其造成乙方停工、窝工损失及欠款利息按有关规定均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7.在验收过程中,如有不合格项目,应当在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内,由施工单位修好,否则,超过一天按保留价款的________分之_____罚款。
第九条工程验收
1.乙方在竣工前十五天内,书面通知甲方作预验收检查,甲方应及时配合;
2.工程竣工时,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施工原始资料,竣工图及报告两套,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
3.经验收检查工程有较大的翻修者,则以翻修合格后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4.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以甲方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日期;
5.竣工工程经验收符合合同要求质量标准者,从验收之日起五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时接管,致使已验收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如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竣工处理,不得因有经济纠纷而拒绝支付。
6.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个施工单位施工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竣工工程验收依据。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二十天内将竣工工程结算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审核,关建行或审计站审定;
7.乙方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也应在竣工报告提交日期起15天内全部撤离,并工完场清,如工完不清场,则收取地租费每日___元/m2在余留工程款中扣回。
第十条奖与罚
(一)工期提前或拖延的奖罚:
1.按合同工期竣工者、不奖不罚。
2.按合同工期提前竣工者,每提前天、由甲方奖给乙方深圳元。
3.无正当理由的工期拖延,每延期一天,由乙方付给甲方罚金深圳元。罚款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深圳%,或深圳元,或罚款天数不封顶。
(二)在提前或按合同工期竣工的工程,质量奖罚:
1.验收后达到标准者,奖(罚)工程造价的。
2.验收后达到标准者,奖(罚)工程造价的。
3.验收后达到标准者,不奖不罚。
(三)工程验收完毕后一个星期内奖励与罚款,且必须兑现,如逾期不付,则按拖延的天数和银行当时的利息率加付利息。
第十一条其它
(一)不论新、改、扩建工程,施工单位在易燃易爆、动力设备、高压线路、管道、密封或防震车间附近,以及临街交通要道,人行道旁施工时,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施工单位负责提出设施方案,并报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备案,若施工单位防护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台风、地震、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共同对等承担;
(三)甲、乙双方合同签定的工程,乙方不得随意转包第三者而从中渔利,工程专业需分包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经甲方对承包者资信审查,工程质量、工期乙方负责;
(四)由甲方分包给第三者时,则应由甲方负责统一管理,安排场地,临时水、电接点,质量检查验收及各方的协作配合。影响乙方工期时,由甲方负责。
第十二条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和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法律及深圳经济特区有关条例规定。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报原鉴证机关鉴证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原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有抵触。
第十五条在合同履行中若双方发生争议,经调解仍不能解决时,提交--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送深圳经济特区基建合同预算审计站鉴证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清工程尾款,一年的保修期满后,自行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副本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审计站、经银行各一份,均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市基建合同预算审计站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9:经营项目挂靠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本着双方自愿联营合作的原则进而达成互惠互利的目的,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以服务为手段,提供营运手续,营运手续产权归甲方所有。
2、乙方:以车辆为实质资本,为租赁营运提供生产工作,车辆产权归乙方所有。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将车辆营运手续租给乙方使用,并协助办理车辆相关手续,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2、甲方协助处理交通事故,办理保险理赔,解决有关事故,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上述事宜中,不承担不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和经济连带关系;
3、如果乙方车辆不再租赁甲方,甲方积极办理乙方的车辆转让及过户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责任:
1、乙方需将车辆落户到甲方,并承担期间一切费用,运输收入由乙方收取,经营过程中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以个人名义承揽业务,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有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若同时因此造成甲方甲方向第三方赔偿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的经济损失。
3、乙方必须按规定对车辆及相关手续证件进行年检,并按规定参加人身、车辆及第三者和货物各种保险,如不遵守上述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的经济损失。
4、乙方驾驶员必须按甲方要求营运, 必须按规定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和法制学习,营运过程中乙方驾驶员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有乙方自行承担责任,若同时因此遭成甲方向第三方赔偿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的经济损失。
四、挂靠费用
1、乙方以其自有车辆登记在甲方名下为条件作为挂靠费的支付方式。
2、回单结算时司机必须凭运费80%的过路费及油票结算,否则不予结算运费。
五、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限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2、协议期满,续签协议。如不续签,车辆需在协议期满前过户到乙方名下,费用由乙方承担,此后挂靠车辆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与甲方无关;协议期满,过户之前,租赁车辆给第三方及自身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若同时因此造成甲方向第三方赔偿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的经济损失。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篇20:项目总经理聘用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同志为公司的项目经理,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的市政、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两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须注册到x公司,甲方负责支付乙方税后每月底薪人民币肆仟元。聘用期为贰年,自乙方被注册中心确认注册成功之日起计(以建设部网站公告时间为准)。聘用期满,双方协商后可续聘。如果甲方停止经营,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按相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二、乙方提供市政、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两证)和相关资料,甲方负责办理注册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转注册。办理上述手续乙方必须全力配合、协助,非乙方原因造成注册时间延误,甲方仍须支付底薪。在聘用期间由甲方负责保管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聘用期满归还乙方。
三、由甲方保管的证件如有遗失等其它事情发生,甲方须负责补办相关证件,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聘用期间,乙方不能将市政、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给其它施工单位使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执行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四、乙方参加继续教育、安全生产等培训费用(含学习费、食宿费、交通费)全部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需要乙方参加工程项目投标(招标方要求项目经理到场或须项目经理答辩),如果没有中标,甲方须按次支付人民币伍仟元的津贴给乙方(不包括食宿费、交通费);如果投标工程中标,甲方将按中标金额大小酌情给予乙方不低于人民币贰万元的奖金。
六、如果甲方需要乙方去工地工作,包括短期和长期工作,短期工作(三日内)甲方须每次支付人民币叁仟元津贴给乙方;长期工作的待遇由甲乙双方按包吃住不少于每月人民币壹万元的标准另行协商确定。
七、在协议有效期内,非乙方原因,甲方在工程项目施工中所发生一切有关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施工安全方面的事故责任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八、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协议,如因此造成损失,由擅自解除协议一方负责。如果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需要变动协议,应本着相互支持与理解的原则:一方需要在前一个月事先告知另一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但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1)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底薪、津贴和奖金;
(2)乙方初始注册不成功;
(3)甲方有其它违约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九、日常考勤的约定:项目经理属于公司外派人员,实行不坐班制,乙方负责本人的日常考勤工作,甲方不得以乙方出勤情况等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为由克扣底薪、津贴和奖金或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十、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先支付捌仟元给乙方作为预付压金。如乙方原因导致注册不成功,则乙方要将预付压金退还给甲方。
十一、每月底薪和津贴支付方式:甲方在每月五号前把当月底薪支付给乙方(现金或转账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去工地工作前一日支付津贴。
十二、违约责任: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协议,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的,由先违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后即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