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建筑工程安全合同
发包单位:_________
承包单位:_________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_________和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
3.承包范围:_________
二、工程项目期限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_________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工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不良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0.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检查验收,并作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记录,严禁在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有擅自使用方负责。
11.在施工期间所使用工具乙方自备,甲乙双方如需相互借用或租赁,甲乙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用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使用方负责。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的现场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进_________施工的外省市特种作业人员还须经_________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时,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双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_________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廿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0.本协议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法规不同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1.本协议经立协议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的附件一式七份,乙方二份,_________、_________、财务、工管部、监督部各一份。
22.本协议同工程合同同时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23.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建筑物装修工程合同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房屋进行地砖、墙砖铺设,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形式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
1、四个房间(两卧室、两客厅)地面铺设80*80瓷砖,打地角线,要求平整;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墙面25*40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30*30瓷砖,要求平整;两个阳台地面铺设30*30瓷砖,要求平整。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四、承包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和施工期间的午餐供应,乙方负责施工。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程造价: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________元押金,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内无任何问题,将全额返还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付清乙方人工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GF--96--0206
【合同范本】第一部分 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料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称简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瀑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释,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 图纸。
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加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委托监理。
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甲方工作。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合同价款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6.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7.向乙方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 乙方工作。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
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延期开工。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 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 工程样板。
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 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等级。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八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 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 合同价款与调整。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及范围。乙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乙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 工程款预付。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内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三条 工程款支付。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付。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字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从计量结果签字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 材料样品或样本。
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 甲方提供材料。
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难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 乙方供应材料。
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七条 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八条 甲方变更设计。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九条 乙方变更设计。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方双方协商分享。
第三十条 设计变更对工程影响。
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一条 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在双方协商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有关工期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有异议,按第35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二条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三条 竣工结算。
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14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15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保修。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五条 争议。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4.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条 违约。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其他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用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 索赔。
甲方未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在发出索赔意向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4.甲方在接到索赔资产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批准;
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条 安全施工。
乙方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 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的使用。
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实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分摊或分享。
第四十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内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四十一条 保险。
在施工场地内,甲乙双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乙方办理施工场地内自己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当乙方为分包或在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四十二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四条 合同份数。
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第二部分 协议条款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1.2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工期天数:
1.3 质量等级:
1.4 合同价款: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3.1 合同语言:
3.2 适用标准、规范:
3.3 适用法律、法规:
第四条 图纸
4.1 图纸提供日期:
4.2 图纸提供套数:
4.3 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五条 甲方代表
5.1 甲方代表姓名和职称(职务):
5.2 甲方赋予甲方代表的职权:
5.3 甲方代表委派人员的名单及责任范围:
第六条 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6.1 监理单位名称:
6.2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称:
6.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第七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八条 甲方工作
8.1 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
8.2 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8.3 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
8.4 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
8.5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8.6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7 向乙方提供的设施内容:
第九条 乙方工作
9.1 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9.2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9.3 施工场地防护工作的要求:
9.4 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
9.5 符合施工场地规定的要求:
9.6 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措施:
9.7 建筑成品保护的措施:
第十条 进度计划
10.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0.2 甲方代表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
第十一条 延期开工
第十二条 暂停施工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
第十四条 工期提前
第十五条 工程样板
15.1 对工程样板间的要求:
第十六条 检查和返工
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等级
17.1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追加合同价款:
17.2 质量评定部门名称:
第十八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1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十九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二十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20.1 合同价款形式(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合同、可调价格合同等):
20.2 调整的方式:
第二十一条 工程预付款
21.1 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1.2 预付时间和比例:
21.3 扣回时间和比例:
21.4 甲方不按时付款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2.1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二十三条 工程款支付
23.1 工程款支付方式:
23.2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23.3 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材料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5.1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二十六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二十七条 材料试验
第二十八条 甲方变更设计
第二十九条 乙方变更设计
第三十条 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第三十一条 确定变更价款
第三十二条 竣工验收
32.1 乙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
32.2 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和份数:
第三十三条 竣工结算
33.1 结算方式:
33.2 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
33.3 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33.4 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
33.5 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保修
34.1 保修内容、范围:
34.2 保修期限:
34.3 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34.4 保修金利息:
第三十五条 争议
35.1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六条 违约
36.1 违约的处理:
36.2 违约金的数额:
36.3 损失的计算方法:
36.4 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七条 索赔
第三十八条 安全施工
第三十九条 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
第四十条 不可抗力
40.1 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
第四十一条 保险
第四十二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四十三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43.1 合同生效日期:
第四十四条 合同份数
44.1 合同副本份数:
44.2 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
44.3 合同制订费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篇4: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合同
建筑工程专业主要负责土木工程专业建筑工程方向的教学与管理。那么签订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合同范文一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外墙保温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外墙保温工程。
二、承包范围:乙方包工包料,除去外墙砖以外所有外墙施工项目,具体做法如下:(1、聚氨酯防潮底漆;2、60厚现喷硬泡聚氨酯保温层;3、界面砂浆;4、20厚玻化微珠找平层中间附合热镀锌电焊网(规格12.712.7mm,直径I0.6mm)塑料锚栓双向@500锚固;外用防裂砂浆罩面;5、岩棉防火隔离带,宽度400mm窗上口通长设置厚度同保温层一致,聚氨酯材料防火等级为B2级,乙方组织施工。)工程量约为 ,该保温项目施工前的开工准备,竣工后清理、垃圾清运、产品保护、施工人员综合保险,缺陷责任期保修等都在承包范围内,不再另作零工处理,乙方对该保温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等施工管理全面负责。
三、 合同总工期:
四、 对乙方质量、安全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1)一次性验收合格;(2)施工依据和验收标准:a.按设计单位认可的施工图纸;b.按由乙方提供并经甲方、总包、监理、设计和业主确认的施工方案和图纸进行施工和验收;c.按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_);(3)最终验收部门:甲方、总包、监理、设计、业主和桓台县质监站。(4)并按建设单位技术通知函要求的技术措施施工,见附页。
1、乙方及其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范和相关标准施工防护、作业要求安排施工,出现任何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资质资料要求:聚氨酯、玻化微珠两种材料的生产厂家要有淄博市墙体改革委员会的认证书及产品合格证、生产厂家企业资格证书和进场材料发票及国家要求的环保标准;聚氨酯施工单位必须是有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需提供施工资质证书,材料发票按承包合同款额的60%提供给施工单位,乙方并负责施工材料实验。
五、合同价款:承包单价,60厚处聚氨酯发泡外墙保温综合单价175元/m2,乙方完成承包任务后,工程量以现场实际测量水平垂直投影面积数为准,最终以甲方项目部经理、施工员、技术员签字为准,少一人签字无效。
六、 价款结算
1、施工2个楼,每完成一个楼的聚氨酯发泡,付款单栋楼保温款的30%,即2个楼全部完成后付总承包款的30%。
2、乙方按期完成后,即 80%,若乙方在约定工期内完不成90%,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并将剩余工程交由甲方指定的另一承包商完成,由此所增加的人工费和周转材料租赁费费用由乙方负责全部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所造成工期延误损失处以实际损失的罚款。乙方要求自建设山东鸿嘉置业*限公司代扣工程款时不得影响甲方其它施工项目的正常拨款。
3、 余下20%承包款以前付清。
七、本和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结清价款自行失效。(除质量责任和保修条款)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合同范文二
澧县 (以下简称甲方)在 (单位)修建的 栋 层 结构的建筑安装工程。为优化劳动组合完善责任制,应 同志(以下简称乙方)的要求和自愿,决定将该工程的
专业的施工任务以(单价)包工给乙方。为保质量、保安全、保进度,维护双方的合法权利,经双方充会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承包的范围:
二、工期要求:
该工程 专业的施工从签订协议到工期彻底竣工验收达标,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工期包括阴雨、农忙、节假日等)。
三、工资结算方式:
1、工资结算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期付款。每结算一次工资不少于 %,分期付款方式如下:
2、禁止乙方以任何借口向建设方借款,影响甲方的信营。
四、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按图、按合同认真组织施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工艺做到精益求精,无条件地接受职能部门、建设方、监理、甲方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和监督。
2、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偷工和不遵守操作规程,质量未达到标准,乙方必须认真接受处理意见,进行整改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3、质量管理见公司《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管理细则》和工地安全、质量管理有关规定。
五、安全要求:
4、乙方在该工程的施工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杜绝人为的安全事故发生,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不得违章作业。
5、乙方对所组合的施工人员应配合甲方经常进行遵纪守法,和职业道德的教育,杜绝小偷小摸、打架斗殴等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事件发生。
6、如有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分清事故发生的原因,划清责任界线。并由责任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制裁。
7、安全管理见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安全管理细则》和工地安全、质量管理有关规定。
六、值得说明的几个问题:
1、乙方的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甲方和建设方的厂纪厂规,登记施工人员花名册。
2、乙方必须与项目负责人签订一份代表所组合施工人员(含临时工)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状》,否则甲方不安排乙方施工。
3、乙方承包此项专业施工后,应自始白终,积极配合其它工种的施工和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工作。如不尊重甲方管理,中途自行解体,无能力承担所承包的工程施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已预借的工资外,甲方不再给乙方办理结帐付款手续。
4、乙方必须文明施工,节约原材料,爱护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如有人为浪费原材料和损坏机械设备,将视情节严重赔偿和罚款。
七、违约责任及奖惩办法:
1、上述合同条款,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如乙方能按时、按质、按量竣工,检测合格率达 %以上,甲方给予 奖金,否则,取消奖金和 罚款。
八、未尽事宜,双方另定补充合同,合同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
甲 方: 乙 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合同范文三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城乡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消防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
4、耐火等级:
第二条 承包范围和内容
本工程中所有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火灾报警工程安装、通风。
第三条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报建、施工、包验收合格。
第四条 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为105万元。一次性包干价,合同保证金10万元,开工7天内退还,施工一个月付备料款10%。
第五条 工程款结算方式:
1、每月按实际工程量支付工程款的60%。
2、工程完工后支付总工程款的70%。
3、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总工程款的95%(工程决算后28日内付清),留下其中5%待保修期满一年后付清。
第六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消防工程材料品牌由乙方报由甲方审定,材料及设备进场必须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施工。
2、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并做好相关施工资料。
3、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感到现场检查,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查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有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4、消防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相关技术质量验收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位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互配合,共同进行。
5、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6、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7、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交工验收中发现有不符质量,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负责。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8、已竣工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责任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9、工程交工验收后,消防保修期按国家要求期限。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有承包方负担。
第七条 工程工期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必须与土建水电工程同时验收。
2、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①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 7 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②明确由建设单位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③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④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八条 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施工图各5套。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同一部门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主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 2 份,其中发包方执 1 份,承包方执 1 份。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开户银行:账户:xx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 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中*工商银行吉安分行营业部 账户: 20xx年 月 日
篇5:建筑工程合同
房主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承建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愿将座落在茶箭村水库旁住宅建设工程承包给乙方建设。乙方愿按甲方设计施工图接收承包本工程建设。现就具体有关事项协商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住宅楼
2、工程地址:茶箭村水库旁一排三号住宅。
3、工程结构概况:以甲方提供的设计图为准。
二、承包方式
甲方以包工包料(大包干)的方式将房屋施工建设承包给乙方。
三、工程施工内容
1、基础工程,甲方按设计图施工至±0.00.
2、主体工程,设计建设为三层,房屋结构全部用红砖水泥砌墙(房屋砌24墙,个别间墙砌18墙,墙体角度必须垂直),楼面由钢材、水泥、河沙、砾石倒置而建,倒置楼面厚度达到12厘米厚,门窗预留洞口必须垂直平行,砾石用河砾石,砌砖灰要做到满蓬。
3、建筑面积以顶层实际建房面积计算,第一层高3.9米,二层及以上高3.3米,天面要做到防水,结面合格。顶层棚另行计算。天面雨台飘出为30厘米宽。
4、装饰工程:室外装饰前后外墙贴砖,其颜色由甲方确定,外墙体保持垂直,左右两侧外墙水泥拉毛。如甲方需贴砖,材料由甲方负责,工事费用由乙方负责。室内墙面全部用混合砂浆抹平(墙面平均度不超过0.5mm左右)。阶基(房屋滴水至墙)找平。室内排水管,室外雨水管安装到街檐,甲方负责买材料,乙方负责安装。楼梯必须插好预留筋。其未涉及的事项按设计要求施工。
四、承包价格及付款方式
1、承包价格:工程以每平方米
2、付款方式:主体工程每完成一层付该层造价的70%,剩余款项在20xx年2月之前结清。
五、质量要求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完成施工任务,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甲方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规划,否则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在施工中如甲方施工图略有微调(不包括主体结构),由甲乙双方商议后按调整后的施工图施工,承包价款不变。乙方交房给甲方后,一年内如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
2、用于该工程材料的限制条款:水泥必须是南方水泥4.25,钢材用正规涟钢,其中:悬梁用罗纹纲25X20、厅梁用22X20、房梁用20X18,板主筋用10毛丝、附筋用8毛丝、加筋用10毛丝,其规格是10公分X12公分,加筋规为15公分,楼梯板筋为10毛丝,客厅顶层板主筋用12罗纹钢。
3、施工期间,甲方有权监督工程质量,施工人员意见不一致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所有梁、柱、凹凸面不得超过1.5公分,不标准的梁、柱所重建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特别注意在夏季施工时,墙体要湿透、楼板、梁柱养护要及时。如因养护不到位,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装模采用夹层板、实方木材料。(拆模时间为倒置后20天后拆模)
6、要求本工程竣工质量为合格工程等级。
六、工期要求
本合同施工期限为1年。
七、施工安全要求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安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一概不负任何责任。
八、其他事项
1、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周边矛盾由乙方处理,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在施工期间建筑村料和工价发生变化,承包价款不变。
3、施工过程中所有水电费由乙方负责承担。
4、施工过程中双方签署与房屋施工有关的资料为合同组成部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5、本工程必须由乙方自己施工完成,不得转包和分包,由此造成的影响乙方将负全部责任。
6、保证施工现场清洁,做到文明施工。交付前清理现场,必须达到甲方要求,非因甲方原因而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由乙方承担。
7、主体工程减少的工程量,其减少的工程价款按市价计算材料费、工时费,在总造价中减去。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每户各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本份合同效力一致。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装饰工程设计合同范本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设计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鉴于甲方是具备资格的委托人,乙方是有一定资质的设计师,甲乙双方现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设计一事进行协商,为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房屋结构:
2、建筑面积:
3、设计范围:
4、装修后用途:
二、甲方须提交文件
甲方最迟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如下文件资料:(1)地形图;(2)地质资料;(3)房屋平面图;(4)设计委托书; (5)房屋结构照片; (6)根据口述整理的设计委托纪要; (7)设计说明等。作为乙方设计的依据。
三、设计收费
1、双方商定采取以下第方式
(1)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计取设计费;
(2)室内各部位装饰装修效果图设计_______元/份(每增加一份加收成本费_______元);
(3)专业施工图设计_______元/份(每增加一份加收成本费_______元)。
四、设计流程与设计费支付
1、定金的支付:本合同签订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元作为定金。
2、设计的第一阶段: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有关设计资料并在实地勘测后_______日内,提出设计构想,并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或创意透视草图),甲方审阅确认后,须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_______%,即______________元。
3、设计的第二阶段:乙方在收到第一阶段设计费后的_______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砌墙、地台)平面图、效果图及物料样板,甲方确认后,须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_______%,即______________元。
4、设计的第三阶段:乙方在收到第二阶段设计费后_______日内,完成所有图纸、设计、包括立、剖面图、大样图及物料清单等。
5、设计修改: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设计认为需要修改的,乙方不得拒绝,且不另行收费。
6、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图纸、物料清单,由乙方加盖公章后有效。否则,应为无效,即不对其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交相关资料,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其中,如果逾期提交,乙方完成设计的时间随之顺延;如果因提交的资料有误或对其提交资料提出修改,而导致设计返工,须另行收取设计费。
2、甲方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不得带走。
3、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图纸。否则,因此而产生的后果,尤其是影响房屋结构、采暖、给排水、强弱电效果等不良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4、按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
六、乙方责任
1、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项目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
2、施工中,乙方将指派设计师到现场进行解释图纸和技术交底,并不定期地进行跟踪、指导,协助解决技术上的问题。如果甲方要求设计师常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指导或在该期限届满后,仍需乙方设计师提供技术服务,则须另行协商确定相应报酬。
3、因设计错误导致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除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外,还应扣除相应的设计费。
4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标准的要求,应予以拒绝。
七、保密条款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不得泄露工程所涉及到的所有资料。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设计方案、图纸、数据、计算软件等设计成果,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否则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设计费的________%,作为违约金。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不得变更和解除合同。
2、双方就合同变更达成一致的,应制作补充协议,并由双方签字。
3、若双方协商确定提前解除合同,则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为履行合同所做的前期投入。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甲方单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如果乙方尚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则不退还已收取的定金;如果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进行到何阶段,就按该阶段金额比例,属乙方单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不论是否已经开始设计工作的,则应双倍返还已经收取的定金。
2、甲方逾期交付设计费或者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设计成果的,应按设计费总额的_____‰的比例,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日以上的,守约方有权暂时中止履行本合同,并书面通知违约方。
3、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将乙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图纸、数据、计算软件等商业秘密和设计成果,向第三方转让的,须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十、争议解决
1、因本合同的履行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在甲方支付定金时生效;合同义务履行完毕,自行失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并交_____份至工程所在地建筑单位备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负责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负责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7:云南省建筑工程设计协议书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设计人:
设计证书等级: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论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项目
1、建筑规模: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2、设计阶段
(1)方案:
(2)初步设计:
(3)施工图:
3、估算总投资:¥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4、估算设计费:¥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设计内容
设计人为发包人设计_________工程并编制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主要内容包括:
1、发包人_________区总平面布置;
2、发包人第_______________期_________工程生产规模、产品、技术方案分析与规划;
3、发包人技术经济效益分析与预测。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价日期备注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七条 费用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报酬人民币_________元,分两期支付,具体如下:
1、本合同签署后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_____元;
2、设计人提交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并经发包人审核通过后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_____元。
第八条 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计______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2、设计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计________________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_____%,计_______________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 双方责任
1、发包人责任
(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问,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______%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2、设计人责任
(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
(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日的设计联络工作。
(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
(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纠纷解决方式
1、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2、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_____份,发包人_____份,设计人_____份。
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设计人:(签字盖章)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盖章)
备案号:
备案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篇8:楼房建筑工程合同
甲方:联系方式:地址:乙方: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调、本着长期合作、互惠有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合作内容甲、乙双方就建设工程项目形成长期战略合作关系,通过双方投入资金、资源承接建设各种类型的项目工程。
第二条:甲方责任与权利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甲方负责利用自己的社会资源承接各种类型的项目工程。
2、甲方投入资金______万元,占股______%。
3、甲方派出______名财务人员参与项目工程的管理。
4、甲方派出的工程建设管理人员的收入在项目上支取,计入项目建设成本。
第三条:乙方责任与权利
1、工程项目实际施工的组织、管理工作由乙方承担。
2、乙方投入资金______万元,占股______%。
3、工程实际承建过程中涉及到的前期费用支出全部由乙方支出,待双方投入资金到账后偿还乙方所垫付资金。
4、因承接工程需要挂靠其他公司的,寻找挂靠公司的工作由乙方完成,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利益分配
1、该项目所得利润根据合作方所占的不同股权比例按股份进行分成,其中甲方占股权分成______%,乙方占股权分成______%。
2、在保证项目正常运作的情况下,每年进行年终分红一次(每年____月对上________年度红利进行分成)。
第四条:保密条款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1、本协议作为机密文件,甲、乙双方在此协议生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双方不应将此协议透露或出示任何公司或个人,也不得泄漏对方的商业秘密。
2、双方承诺对对方客户信息、技术资料以及双方的合作内容不泄露给任何
第三方。
3、涉密人员范围:双方领导、项目组成员及有关人员。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给______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六条:协议的生效与补充
1、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经双方盖章后长期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签订地点为______市。甲方(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2024建筑施工工程合同
发包人:(全称)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
工程地点:__
工程规模:__
工程立项批准或核准、备案文号: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二、工程承包范围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__年__月_日
竣工日期:20__年__月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天。
四、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标准:__
五、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
(大写):(人民币)__元;
(小写):__元。
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大写):__元;
(小写):____元。
其它约定:___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的第2.1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七、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20__年__月__日
本合同订立地点:__
双方约定本合同__生效。
十、合同备案
本合同生效后必须送__备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篇10:云南省建筑工程设计协议书
建设单位:____(甲方);
设计单位:____(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主委托乙方承担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报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 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 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
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 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数和需要模型费, 另行收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 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时,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第五条 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__ 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 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第六条 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__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第七条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计委、建委、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 设计单位(乙方):
代表人:____ 代表人:____
联系人:____ 联系人:____
通讯处:____ 通讯处:____
电话或电报:____ 电话或电报:____
开户银行: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帐号: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篇11:别墅项目精装修工程设计委托合同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设计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说明:
1. 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发包人责任:
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
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给设计人支付赶工费(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6.1.4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员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取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GB1838-9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5 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份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判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10 %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 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 两 份,发包人 一 份,设计人 一 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时间为双方签订合同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到帐后。
8.11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年月日:
篇12:建筑工程劳务合同书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顺利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员额,特定以下协议:
一、承包形式
1架采取经济、质量、安全承包责任制形式、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
2、以元每平方米承包给乙方施工,计算方法以建筑主体总面积 平方计算(不含税收)。
3、工期:外脚手架工期天,外脚手架工程开始搭设计算工期工期超出部分按建筑面积每天每平方米付乙方租金0.3元;内脚手架及木工支撑钢管及扣件使用期限为 130 天,超出部分按总建筑面积每天每平方米付乙方租金0.3元。
二、乙方承包范围和内容
1、本合同施工各范围内全部架子搭设拆除除工程,施工方案包含的所属安装、拆除、落地架子的搭设、安全网的挂设拆除、安全笆的铺设拆除、安全标识牌的挂设计拆除(标识牌有甲方提供)作业方法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三保四口维护、安全通道、宣传广告牌的顾家搭拆、所有钢管扣件的卸车、拆卸时按规格在指定位置堆放整齐,以便归还,临时便道的搭拆等全部架子。木工应按时清理出楼层钢管扣件,其中钢管上不钉扣件。如不按时清理,乙方有权安排人员清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2、本工程所用的钢管、扣件、悬跳槽钢、安全网、安全笆均由乙方负责。包括进出场费用(注:预埋件连接材料及成形由甲方负责)。
3、脚手架搭拆所需的材料的卸车,短运以及分类归堆整理均由乙方负责。
4、内排管由木工提前三日报计划数量给乙方,用完后有木工负责乙方指定地点堆放(乙方必须负责看管和指定管理,及时更换坏的、缺的扣件,确保木工使用)。
三、乙方责任及权利
1、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服从甲方管理、保持场内整洁,在每层施工完毕有甲方安排木工应及时清理掉多余钢管、扣件。甲方必须做到严谨从楼层或窗户向下抛物,架子上不得堆放钢管、木方,应从料台上堆放所有物品,按管理人员制定的地方堆放。如果从架子上吊物品的发生架子下层或倒塌,乙方不负责。
2、甲方如需乙方工人入场,甲方应提供通知乙方工人进入场地,乙方架子进入场地,甲方应提供水电,提供住宿和食堂。
四、材料、工具的承包内容
1、乙方自备工具:电焊机、切割机、所有扳手;
2、乙方负责:所有铁丝、切割片、架子维修。架子临边均由乙方负责。
五、工程质量及要求
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必须遵守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技术措施和遵守宿迁市综合治安管理条例,严格管理,操作规范。乙方所有施工人员不得酒后上岗,在上岗过程中。乙方上岗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违章作业发生各种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并连带由此直接影响甲方的各项损失。如果正常作业时发生事故,在1万元以内由乙方负责,超过1万元以上的,甲方负责50%。
六、付款方式
每六层付总工程款的30%,封顶付总工程款的70%,余款在架子拆清钱付清。
七、违约责任
1、本施工承包协议,乙方不得转包,甲方已经发现乙方向第三方转包行为,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责令乙方退场,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以为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2、因乙方架子原因达不到质量验收标准部分,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采取补救措施,直至符合验收标准,并承担相应的全部费用(注:其他项目验收与乙方没有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在成工期延误,甲方处罚乙方每平方米0.3元(按总面积计算)并解除乙方继续履行责任。
4、如甲方不能按时付款,乙方也有权处罚甲方每平方米0.3元(按总面积计算)并有权终止施工。
5、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约需向对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备案,本协议甲方双方均必须严格遵守,如有争议,可另行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工程结束付清款项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房屋建筑工程保修合同范本
甲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双方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合同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厨、卫生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乙方负责施工的所有工程项目,如出现施工质量缺陷或施工质量隐患,乙方必须履行保修义务,特别是出现以下情形(不在乙方承包范围的项目除外)时:
1、楼地面、屋面、墙面渗漏水;
2、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等管道不通或泄漏;
3、楼地面沉陷、空鼓、开裂、起沙;
4、内外墙及顶棚抹灰、油漆等装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
5、门窗变形、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及渗漏水等。
6、厨房、卫生间地面泛水倒坡积水;阳台、露台、走廊、屋面倒坡积水;
7、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渗漏水;
8、室内外上下水管道及其他管道渗漏水、堵塞;
9、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
10、钢筋砼、砖石砌体结构及其他承重结构出现变形裂缝;
11、施工产生的其他质量缺陷。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最低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装修工程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住宅小区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6、其他项目保修期约定如下: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
质量保修期自如下规定日期起计算:
1、质量保修期限在工程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乙方将竣工档案、竣工工程全部移交给甲方的次日起算(以双方的交接记录为依据);
2、若工程移交给甲方时还存在质量问题且乙方选择自行进行整改时,则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全部质量问题整改合格的次日算起(以包括甲方在内的有关方签署的验收合格书面文件为依据);若乙方书面委托甲方整改、维修并同意所需费用按市场行情进行结算、从乙方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支付时,则以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托并代为整改、维修后,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共同签署验收合格书面文件次日起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按本保修书第五条规定立即派人保修,并在保修书第六条保修时限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时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从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在保修期限内,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如果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向甲方索赔而使甲方遭受损失,
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因乙方未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保修义务而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义务后,有权就所发生的费用向责任方追偿。因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相关责任由设计单位承担;因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如属乙方采购的,或由甲方采购而乙方不按规定进行检验用于工程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属甲方采购,乙方曾提出质量异议而甲方未经鉴定合格坚持使用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7、在本保修书规定的各分部分项(除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外)保修期限届满后,如因乙方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或采购、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所造成的质量缺陷,导致影响该工程的使用功能或房屋使用年限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致使甲方遭受房屋消费者退房或换房等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9、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索赔的,甲方同意乙方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配合甲方与业主协商解决。因解决该索赔问题而由该工程保修负责人签署的文件、协议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若乙方委托的工程保修负责人未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协商处理的,则乙方同意委托甲方全权处理补偿事宜,乙方与业主签订的补偿协议书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其项下约定的补偿金由乙方承担,并授权甲方直接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与返还
1、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5%的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且质量保修金预留期间不计息。
2、自第二条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开始计算之日起满二年时,甲方应将预留保修金余额返还乙方。
3、甲方在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的各保修期限满后将预留的保修金返还承包人前,甲乙双方应共同对该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回访,在确定无质量缺陷后甲方才将保修金返还。
4、甲方在返还保修金时,有权将应由乙方承担但已由甲方垫付的款项从中直接予以抵扣,如保修金余额不足以抵扣,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补偿甲方,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付款项的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5、自本条规定的保修金返还之日起14日内,乙方应凭相关证明文件到甲方处办理保修金返还手续,因乙方原因逾期办理的,保修金逾期返还期间不计利息。
五、保修程序
1、工程竣工前,乙方应将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在工程竣工时仍未收到乙方的通知,则乙方同意指定该工程项目经理(联系电话: )为保修负责人。
2、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应随时保持畅通,如保修负责人或联系电话发生变动,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有关变更在甲方收到乙方的通知之日正式生效。当发生质量投诉时,甲方可按乙方提供的联系电话通知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该保修负责人应于接到电话通知时起,24小时内到甲方处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该电话通知以甲方处留存的电话通知记录为准。逾期未来领取,或电话通知时该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无法接通,为了避免各方损失扩大化,乙方同意由甲方另行委托其他施工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及代办费按本条第3款规定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
3、乙方必须从甲方处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起24小时内(经发包人书面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与甲方、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约定现场核查时间,并按时到场核查、完成维修(在本保修书第六条规定的保修是限内完成);如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乙方在接到保修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抢修。若乙方不遵循上述规定,甲方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可按所发生费用额的50%向承包人收取代办费。
如乙方拒不承担上述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保修金中直接抵扣。4、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后应妥善保管,并在完成保修经住户签名确认后作为已履行保修义务的依据立即交回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按照返修内容估算返修费用及代办费,并按本条第3款规定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如乙方履行了保修义务而住户无正当理由不在《工程保修通知单》上签名确认,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可认定为乙方已履行了保修义务。
5、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质量保修问题方视为处理妥当。如经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有关维修费用的承担按照本条第3款规定执行。
6、若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保修义务而发生的维修费用,均由甲方和甲方另行委托的施工单位按市场行情价进行结算,按本条第3条款规定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
六、保修时限(自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之日算起)
1、楼地面、屋面、墙体渗漏水为5天;
2、楼地面坪沉陷、空鼓、开裂、起砂的为5天;
3、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墙纸、油漆等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的为3天;
4、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不通或泄漏的为2天;
5、厕所、厨房阳台、露台、走廊、屋面等倒坡积水的为5天;
6、门窗变形,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渗漏水及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的为2天;
7、室内外上下水道及其它管道渗、漏水或堵塞的1天以内必须完成,剩余的土建修复工作3天内完成;
8、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的为1天。
以上时限均为住(用)户配合为前提。如住(用)户不予配合,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到场确认,未经甲方确认的,均视为住户已配合。
七、其他
1、甲方指定其“物业管理部”负责协调保修具体事宜。
2、本保修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条款进行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保修合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篇14:设计和施工工程合同
供方:签订地点:
需方: 合同编号:
一、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计金额备注
设备费用小计
安装辅材费用
合计
二、 交提货时间及地点、收货人:
三、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国家“新三包”方案执行,产品质量达
到国标及产品附带说明书要求。一个星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包退;十五天内出现质量问题包换;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保修(因空调类工程机厂家规定不予退换,因此在签定空调工程机合同时改为:按国家“新三包”方案及品牌厂家服务承诺执行)。
四、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以达到国家质量标准为合格。货到后双方当场验收,确认合格,则由需方在供方的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如有异议,需方须当场提出,否则视同验收合格。
五、随机备品、配件供应办法:原包装随机附带。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自合同签订日起,需方需支付 元作为定金,剩余货款 元须在提货前付清(如已交完全款,本句可略)。提货时间最迟不得超过 年 月 日,否则需在此时间将剩余货款全部付清。安装材料进入施工场地前,需方预付30%预算材料费作为定金,材料进场后,再支付40%预算材料费,工程结束,按实际用量结算,验收合格后七日内结清剩余材料费。设备安装完毕后需方在三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七、违约责任:如需方不按合同履行付款责任,则属需方违约,供方有权不予退还定金。每逾期一日
需方向供方支付欠款总额的千分之一作为滞纳金。在货款未付清之前货物所有权属供方,供方有权收
回所有货物。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供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两份。
十、其它约定事项:
1、所有空调由供方指定售后服务(桂林力健家电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安装调试及保修,如安装过程中需增加辅助材料费用(加管、空开、打洞等),材料款项的正式发票由售后服务开具。需方提供开票信息为:
2、空调设备需方确定安装时间,供方方予以送货。
3、需方须全力配合供方,及时提供厂家工程机所需核销材料(工程机照相、单位门头照相、厂家空调验收表签字盖章、厂家空调明细表盖章,如采购数量、型号与合同不一致,须出具相应证明)。
供方需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篇15:建筑设计安装工程合同
设计(承包)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为搞活经营机制,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愿意和乙方就上述_________________工程建设设计任务实行合作经营,甲方愿意承包经营该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
第二条甲方将为乙方经营承包每一项任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2.1签订合同
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签订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设计合同。
2.2设计费汇入和支付方式
本工程设计费应汇入甲方银行账户,建设单位每次将设计费汇入甲方公司账户后的三日内,甲方扣下公司管理费后,将余下的设计费转入乙方账户或支付现金给乙方,甲方不得将设计收费汇入其他账户,由公司的财务部实行项目独立核算,收入支出单独列帐。甲方应协助乙方催款,由甲方开具设计费发票给建设单位。
2.3协助乙方协调处理与建设方、施工方等单位的关系,协助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4甲方有关人员对乙方承包经营的设计项目可随时进行检查,调阅有关文资料,查询有关情况,乙方不准借故拒绝;
第三条乙方在承包经营中应自觉执行相关国家建设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所承包的工程设计任务进行科学公正地准确设计;要对建设单位负责。
第四条乙方应按下列比例上交承包金:
4.1按合同约定,设计费按工程实际合同约定收取。
4.2乙方按设计收费的次___________上交承包费,含营业税,营业税由甲方交。
第五条其他
5.1要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本协议在乙方承包的上述设计任务完成后终止该协议。
5.3本协议涂改无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以上是关于设计承包合同范本的解答。
篇16:别墅项目精装修工程设计委托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装修工程的需要,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修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设计工程概况
1.设计工程名称:
2.设计工程地点:
3.设计工程面积约: ㎡
4.设计工程范围:
二、 设计时间
设计期限为天,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计算,到向甲方交付全套设计图纸之日为止。因甲方变更设计要求或对乙方意见未及时答复,其耽误的时间应从合同约定的设计期限中相应扣除。
三、设计交图步骤及时间:
(1)甲、乙双方当面协商满意后确定设计详细内容及金额,即签定本合同,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元。乙方收到定金后天内,向甲方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
(2)甲、乙双方初步确定平面方案及初步确定设计概念后,同时支付首期设计费人民币。[按2.(1)支付的人民币定金自动转为首期设计费]。乙方收到设计费后天内,向甲方提交较详细装修设计方案包括主要立面图。
(3)甲方确认立面方案、天花方案即支付第二期设计费人民币 元,乙方收到设计费后天内,向甲方提交详细装修施工图及效果图。
(4)甲方签字确认设计施工图后立即支付第三期设计费人民币 元,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正式设计施工图纸。
(5)工地开工后设计师配合施工队现场指导并对业主提供材料及工程质量咨询服务。
四、 双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设计费。
2.甲方应将设计要求准确、 简明扼要的告之乙方设计人员,并不随意变更(除了合理的变更)。甲方变更设计委托事项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3.甲方应到乙方公司所在地提出设计要求、签定合同、看图定样、支付设计费。
4.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图纸。
5.乙方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设计。
7.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设计费,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下一步工作要求。
8.乙方履行了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设计费人民币20-- 元。
9.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项义务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乙方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五、 设计费金额、支付时间与方式
1.设计费总额:人民币¥
2.支付时间:
(1)双方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时,甲方即应向乙方支付定金,即人民币¥元。
(2)甲方支付第一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元。
(3)甲方支付第二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元。
(4)甲方支付第三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元。
(5)若有双方协商同意增加的设计费应在工程开工前支付给乙方;乙方应甲方要求,超出合同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所增加的费用,在工程峻工前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3.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支付方式。
六. 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甲方在乙方提供有关设计图纸后,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设计费,或乙方无特殊情况延迟交付图纸,均应视为违反合同约定。按每日100元予以处罚。
2.合同生效后,甲、乙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应以双倍定金赔偿无过错方(不可抗力除外)。
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出诉讼。
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设计工程峻工后终止 。
甲方(签字盖章): 电话: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17: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府东商居楼工程
二、工程地点: 府东中段东侧
四、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5712(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496770元(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200天(日历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7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5.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6.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7.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8.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四.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树木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畅通;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5份;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 物资供应
由承包方自行采购;
第五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30%备料款,计人民币149031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10%计人民币49677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50%计人民币45760元;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60%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 失, 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安全施工
一、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因因乙方责任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三.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第七条. 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2.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 纠纷解决办法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附件二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建筑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公章)
(甲方)
代理单位:(公章)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双方:
委托单位(甲方):
代理单位(乙方):海口*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委托方将__________ 项目的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业务的内容、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 :
1、招标代理的内容:填写申请表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等业务。
2、招标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等(详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2、委托方提供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或者经符合资质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投资预概算。
3、乙方代理过程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自行废止。
相关的合同样本
·房地产代理合同 ·委托购房合同 ·财务代理委托合同
·人事代理协议书 ·委托协议书 ·货物运输代理合同
四、费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大写),收取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 (大写)。付款方式为 现 金 或 转 账 ,代理费用应在开标前全部付清。代理费用不包含编制标底的费用、资格预审及评标专家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__]1980号)
2、投标单位购买标书每份工本费计人民币 元(大写),所得归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条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负。
3、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报招标管理机构一份。
六、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
篇19:闭路电视监控工程设计合同
甲方:
乙方:
一:共同协议:
1.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承揽甲方闭路电视监控工程的安装调试,并保证该系统使用性能符合甲方的要求。
2.产品的单位名称,规格,单位,单价,数量,金额以采购清单为准(见附件说明)。
3.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假,次,伪劣的产品。并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到达,完成。相应的功能符合甲方要求。
4.乙方不得更换设备清单中所列产品型号,严格按照报价单上的数量,型号提供给甲方产品。
5.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优良的售后服务。在合同生效后的一年内,该系统原器材出现自身故障,乙方负责免费安装调试维修(人为损坏及自然灾害除外)。一年后的维修费用只收相关的交通费,人工费,器材更新只收取成本费。乙方对甲方的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
6.合同期内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安装调试工作,并积极与乙方沟通,相互 理解,相互信任。
7.产品在甲方所在地安装并调试,双方签字后乙方协助甲方正常使用,双方签字2天后,由甲方负责保管,如发生遗失和人为损坏与乙方无关。
8.严密组织,精心施工。施工过程中确保安全。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的生产安全由乙方自己负责.
9.施工过程中如有新的建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10..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透露设备价格,乙方不得透露甲方所有系统名称以相应的功能。
11. 施工过程中如遇到水泥地面开槽,由乙方负责施工.
12. 合同签定二个礼拜内进场施工,施工工期8个工作日。
1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保工程质量,在保证质量的同时也要保证工程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基本把工程结束,让甲方尽早使用该系统)
14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15. 备注: 合同签定地址: 交货地址
二:付款方式: 2安装调试结束一次性付清(人民币 )
三:违约责任
1. 甲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清货款,逾期未付乙方有权拿回自己的产品并向甲方索赔违约金30%(工程总额)
2. 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安装交货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30%违约金(工程总额)
3.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不负责乙方施工安全,但尽量提供必要的施工工具(如大小扶梯等).
4. 施工过程中甲方应提供摆放器材的场地(能较好的保证施工过程中器材的安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清点好器材和施工过程中所需工具,确保施工正常进行不影响进度。
5. 施工过程中乙方要确保施工中的卫生,做到施工一结束就清扫好地面不影响甲方的生产环境。
6. 施工过程中乙方要确保不损坏甲方的产品(生产机械,办公用具等)
7.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和甲方营业冲突,即:影响甲方生产或营业双方应协商解决,尽量避开影响双方进度的时间。
8. 进入办公场所施工时,乙方要保证甲方的办公设备不损坏,在未经甲方的允许不得动用甲方的一切办公设备,做到该地段结束立刻摆放好所有的办公设备不影响甲方办公人员的工作。
四:共同责任 非人为能抗拒的自然灾害因素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有关其他事项双方应本着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
六:仲裁
合同一经签约即生效,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
如合同在执行成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在相互谅解和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解决,如经协商仍然达不成协议,任何一方可以在合同签定的地方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手人签字: 经手人签字:
日期:
篇20: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___建设局批准,本工程于___?年___月___日邀请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依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发的(gf--96--020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为实施工程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1.2?发包方(简称甲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3?承包方(简称乙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1.4?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合同约定甲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1.5?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合同约定乙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1.6?社会监理:合同约定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1.7?总监理工程师:合同约定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1.8?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装饰工程,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9?装饰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0?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1.1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按《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执行。
1.12?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措施费、工期补偿费等。
1.13?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图纸及措施以外的工程量,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4?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15?工期:按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16?开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约定期不能开工的,由责任方负责)。
1.17?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8?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9?分段或分部工程: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1.20?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1.21?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双方协议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或由乙方自己提供的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1.22?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深圳市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1.23?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1.24?不可抗力:指因战争、_____、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所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相应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1.25?利息:合同中所指的利息,为单位向银行贷款利息。
1.26?合同条款中,部分甲方职责由其甲方委托的社会监理机构代为行使的,应在补充条款中明确其代为行使的内容、范围。
第二条?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2.1?协议条款;
2.2?合同条件;
2.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
2.4?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2.5?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和有关的技术经济标准、资料;
2.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2.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2.8?监理合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第三十六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使用标准及法律
合同必须首先约定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其次约定使用行业标准、规范;再次约定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设计方应提供施工工艺,经甲、乙、丙三方代表批准后执行。设计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所发生购买、翻译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深圳市的地方法规及规章。?深圳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双方也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工程概况
4.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4.2.1?按定标(或邀请协商议标)价及措施费、工期补偿费、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4.2.2?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务机关缴纳。
4.2.3?招标工程除涉及变更外,总价、单价均以定标价为准,一次包定,结算时按4.5条的约定办理。
4.3?工期:
⑴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⑵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总日历工期天数:______天。
4.4?质量等级:______
4.5?合同价款:人民币(?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含措施费______元。
4.5.3?全部工程造价按下列规定计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图纸
5.1?甲方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装饰施工图纸?单套(包括标准图及有关资料两套)。乙方需要超过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5.2?甲方提供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甲方应负责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
5.3?本合同的装饰工程施工图纸,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六条?甲方代表
6.1?甲方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称(职务):____________
6.2?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3?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6.4?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7.1?本工程甲方委托______监理。
7.2?总监理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
7.3?总监理工程师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经甲方代表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做出公正的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代表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甲方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8.1?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8.2?乙方任命的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8.3?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8.4?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甲方工作?甲方按该装饰工程合同约定的内容,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9.1?合同开工日期前?天,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均计入合同价款内;?9.2?合同开工日期前_____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9.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9.4?甲方进行分部工程招标,施工中甲方应协调施工场地内交叉作业及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合同按约定顺利施工;
9.5?合同开工日期前?天,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9.6?合同开工日期前?天,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乙方负责设计的,组织由设计人员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9.7?向乙方有偿提供的施工设备和设施有:
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条?乙方工作
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0.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10.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10.4?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违章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10.5?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0.6?按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
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赶工和施工安全的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延期开工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3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3天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请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认为乙方提出的理由证据不足,不同意延期请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请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乙方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三条?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给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做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工期顺延
14.1?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4.1.1?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变化;
14.1.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电、停水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14.1.3?甲方不能按约定期限交出(腾空)施工场地、清除障碍物、疏通进场道路和接通施工用水、电;
14.1.4?由于战争、_____、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14.1.5?甲方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
14.1.6?甲方分包或分部招标的工程,拖延了工程进度。
14.1.7?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等,未按乙方计划进场或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更换而耽误施工进度。
14.1.8?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14.3?非14.1列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每延期?天,由乙方付给甲方罚金?元。罚金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
第十五条?工期提前
15.1?工程若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在三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内容包括:提前的时间、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费用的承担和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等。
15.2?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每提前______天,甲方奖给乙方______元。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六条?工程样板
16.1?根据装饰需要,甲方可要求乙方制作样板间。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16.2?乙方报价时提供的样板,由甲乙双方封存,作为工程验收样品。
第十七条?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样品)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返工的全部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工程质量等级
18.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标准。
18.2?工程质量经验收评定为优良标准,并按合同工期竣工,增加工程费用?元。
18.3?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8.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按照职能分工由市(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裁决,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九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9.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于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经验收合格,甲方代表签字后即可进行隐蔽和施工。若甲方接通知后24小时内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必须补签验收手续。
19.2?隐蔽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签字,视为甲方代表已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第二十条?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第二十一条?合同价款之调整
合同价款为有条件之可调价款,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21.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1.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21.3?甲方代表确认的工艺标准变化或材料更换;
21.4?合同双方确认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
21.5?双方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第二十二条?工程预付款
22.1?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付给?价款的?%预付款,计人民币(币)?万元。
22.2?乙方在完成合同价款60%时(以甲方代表签证的工程量为准),甲方开始按比例每月抵扣预付款的______%,在完成合同总造价的______%时抵扣完。?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当时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3.1?乙方于每月二十五日后三天内向甲方代表递交已完工程量报表,甲方接报表后三天内按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23.2?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表后三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四天起,乙方报表中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乙方不同意时作为无效。
23.3?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23.4?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工程量,不计入工程量统计范围。
第二十四条?工程款支付
24.1?甲方根据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并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的款额,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付。
24.2?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已完工程量报表后,甲方在六天内未核实完毕及未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生通知七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4.3?经甲乙双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
24.4?工程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其余工程款待竣工验收后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3%,剩余2%价款作为质量保修金验收半年后付清。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五条?材料样品和样本
本装饰工程除大型和特殊设备外,其它设备、材料由乙方采购。
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材料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六条?甲方提供设备
甲方按照协议提供的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并按“深建字[1991]234号”文的规定,另付设备价款_____%的管理费给乙方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非合同约定的设备乙方不负责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设备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26.1?设备的型号、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受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26.2?到货地点与约定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26.3?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26.4?供应时间早于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七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乙方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_____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共同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乙方按要求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可相应顺延。
第二十八条?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设备,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或设计单位)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九条?甲方变更设计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三十条?乙方变更设计
乙方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代换,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乙双方协商各按_____%和_____%分享。
第三十一条?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31.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31.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1.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31.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量;
31.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二条?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在接到变更?天内,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32.1?合同附件中报价单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附件已有报价单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3.2?合同附件中报价单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3.3?合同附件中报价单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按修改时的深圳市信息价或市场价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可以修改,修改后7天内将修改情况通知乙方。双方仍有异议时,可按第三十六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三条?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在工程竣工?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图_____套。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天内向所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由甲方组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持进行验收,并在验收3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申请验收,或验收3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期申请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工程保管费的计算,每天按承包工程造价的_____分之_____计算。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单项竣工时,双方订立单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四条?竣工结算
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交工验收后?天内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和工程结算书,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工程结算书后应在15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在?天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0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收到工程结算书后?天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从第______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每日按拖欠总额的_____分之_____的罚金。?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结清。
第三十五条?保修
35.1?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失、原设计错误隐患、甲方要求的材料代用原因、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部件、整体或单体、整件或单件的损坏、脱落、变质、丢失、开裂等,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35.2?保修内容包括:合同条款(含补充合同条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35.3?保修期限: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保修期限为半年。
35.4?保修费用:从工程结算款中截留。即:按合同总价款计算,为合同价款的2%。若发生的累计保修费超过截留的保修款总额,超过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35.5?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在保修费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六条?争议
36.1?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经双方同意可向市(或区)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造价管理部门或工商局合同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如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36.1.1?向深圳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36.1.2?向人民法院起诉。
36.2?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36.2.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36.2.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6.2.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36.2.4?_____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36.2.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七条?违约
37.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或工程进度款或履行自己的其它义务而发生的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金给乙方,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7.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金给甲方,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7.4?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做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索赔
38.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38.1.1?甲方在图纸修改、材料变更、未付工程款或其它原因,而引起赔偿事件发生,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38.1.2?索赔事件发生7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8.1.3?乙方在发出索赔意向7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38.1.4?甲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5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认可;
38.1.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天提出。
38.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装饰产品或未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责任、义务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可按以下规定向乙方索赔:
38.2.1?因乙方开工不及时、工程款挪作他用或其它原因引起索赔事项发生,甲方于事件发生7天内向乙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8.2.2?乙方在接到索赔通知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或要求甲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乙方接通知7天内未答复,则视为该项索赔已被乙方认可。
38.3?损失的计算方法:实际直接损失加实际间接损失、再加上以经办银行计划外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