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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心得式读书体会(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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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萤火虫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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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我们成长的经历与记忆中,自然少不了书的存在,书不仅传授我们知识,而且也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们的思想。在我印象中还真没有几本书会被我反反复复的阅读、品味、感叹,唯有一本《古典之殇》。几年前偶尔在书店里看到这本书,我被书上那强烈的视觉冲击和幽蓝色的神秘所吸引,于是买下了这本书。初读,大概因为那时思想还未成熟,初步的体验只是这本书不同一般,阅读中,感觉似乎是在拉家常,可当时我却认为这本书没有多少“营养价值”,对我的写作不会有多大帮助,自然地它就被放在书柜的一个角落,静静地等待着我的再次发现。再次发现它,是几个月后一个无聊的节假日,我又打开它阅读起来,渐渐地我了解了原来的大自然与现在的大自然,了解了真实与本质,也看清了一些社会现象。看到这些文字,心里产生了一些共鸣,产生了那种不能言传的特殊感受。但这种感觉太缥缈,太朦胧。往后的日子里,我开始听起新闻,观察起生活,注意到周围人身边事,渐渐地对一些社会现象有了自己的看法。我开始渐渐明白这本书的价值。这本书有一个副标题是“纪念原配的世界”,意思是为了表达与原配世界的离别之意。在作者眼中,原配世界是一个天光明澈、风物灿烂的世界,我们今天正在告别这样一个世界,正在用自己过度膨胀的欲望,抛弃延续数千年之久的传统与习俗。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原始大自然的美,让我理解了作者回忆往事时所流露出来的感情,我们产生的共鸣越来越多了。作者揭示了社会上一些不正之风,一些不道德的行风。他把最现实的生活,彻底展示在我们眼前,使我学会了道德、责任的坚守,学会了诚实、善良地对待他人,懂得了要与大自然和谐相处。于是,我一口气读完整本书,那种正义、善良的品质已深深感动了我。那种百分之一百的实话的文章,虽没有任何华丽的词藻,却用真实诉说着永恒。

这本书唤醒了沉睡的自然美景,这本书洗涤着我心灵的污垢,它告诉我许多道理,这些道理将伴我一生,让我无时无刻不提醒自己,改变自己。与高尚的人谈话你也会变得高尚,读好书就如同与一个高尚的人谈话,他会改变你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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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红字》读书心得总结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全文共 1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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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尔维诺在1982年讲稿里说,博尔赫斯的每个小说,多少都在映射宇宙的无限性;镜子、死亡、黑暗、永恒;然而,博尔赫斯自己说道,无限性是卡夫卡小说的特性。他漫无边际的黑暗,他叙述的故事中那些深不可测的权威。如此说来,按照“形式与内容统一”的概念,那么他未完的《城堡》也是“无限性”的体现之一:毕竟,如果最后有一个结局,那就无法体现永无至尽的黑暗了,一个句号,意味着他不再与骑桶人、乡村医生们一起,永远处于“未完成”的坠落之旅。《小径分岔的花园》里提到了一个没有结尾的小说:一个永远未完成的小说暗示着永未完成的时间。而卡夫卡,则是用未完成的小说暗示永无止境的世界。

另一个启示是马尔克斯的着名故事:在阁楼上读到“格里高里清早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甲虫”,然后大呼“小说可以这样写?”然后就开始他的伟大征途了。很难说清,还有多少人用何种方式在卡夫卡的文本里获得经验,另加诠释?于我来说,初读《骑桶人》时,看到“我”越飞越远,“终于消失”时,被这个奇妙的叙述角度搅得思考不能。但于他,似乎怎么解释,都不怎么完善。

诠释和解读,易让人钻牛角尖。我们回望卡夫卡那些让人震慑的东西,包括《城堡》那永无止境的长,《乡村医生》的完全非逻辑性,《骑桶人》的轻逸与自我消失,《变形记》让马尔克斯震撼的、完全不加解释的变化过程。卡夫卡之令世界惊异不是因为他的繁丽多变,而是他的简约。他去掉了太多太多现代小说约定俗成的规矩,扭转了它们。相比起来,海明威自认为把英语的乱毛剪了个干净,但他至少是在一个正常的世界里叙事。卡夫卡则远在其外:语言以及他的精神另构成一个世界,完全不合逻辑,只符合语言本身。维特根斯坦以为,哲学是种语言游戏,卡夫卡就是在玩这种游戏——虽然,如大多数文本的色彩所暗示的,他也许并不快乐。社会学家会认为那是周遭世界对他心灵的投影——倘若真的这么想,那就太低估了卡夫卡的精神世界。

我就是这样想象他的:他一路走来,信手破坏了所有即定规则;他破掉了文本们故步自封的玻璃罩,给出了万千众像折射的可能性。由于这些规则此前如此森罗密布,于是,他的破坏如此触目,以至于像爆破的火焰一样,激发了博尔赫斯、马尔克斯们的联想和赞叹。但他自己对解读却不置一词(也因为布罗德发表这一切时,他已经死了)。对他的一些解析,譬如绝望,譬如灰暗,譬如敏感,想必都是准确的;但对于他的奇思妙想,我倾向于认为,那是他的破坏行为,而不是构建。虽然这种破坏最终构建了另一种属于他的体系和世界,并且在多年以来,成为20世纪文本的新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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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鲁滨孙漂流记读书心得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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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今天我读了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感触很深。。这本书讲述的是英国人鲁滨逊不听父母劝阻出外探险,不幸遇难,他乘坐的大船搁浅,自己流落到荒岛。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我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我们都早已习惯了父母为我创造的优越条件。像温室里的花朵,不经历风雨,没受过生活的磨砺,根本无法体会到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在学习中,我常遇到一些困难,但这点困难与鲁宾逊自己生活在荒岛上遇到的艰难险阻相比是微不足道的。他能用双手创造奇迹,我为什么不能鼓起勇气战胜困难呢?

人生不是一帆风顺的,就像爬山一样,当你在半山腰克服了疲惫,当你在后悔时选择了坚持,等待你的将是山顶的美景。鲁滨逊的故事同样告诉我们,只要有信心,就没有不可战胜的困难,我们难道不能像鲁滨逊一样直面挫折吗?

大海因有波澜而壮丽;青松因风雨而苍翠;生活因有了挫折才多了几分坚强。直面挫折,勇于战胜,前途将一片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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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学小桔灯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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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要数法布尔先生写的《昆虫记》了。这本昆虫记虽然比语文书还要厚。但我想这必须是法布尔先生的心血之作。里面写的昆虫有很多很多,比如:毛茸茸的狼蛛,可恨的菜青虫,美丽的蝴蝶,好帮手七星瓢虫等等。

在这儿,我先给大家讲讲那可恨的的菜青虫吧!菜青虫大家可能会在蔬菜上见到过几次,但对于农村的孩子来说却是十分熟悉,在他们眼里菜青虫是厌恶至极的大坏蛋。农民伯伯通常嘴里嚷嚷着:“看那,这个卷心菜的叶子被菜青虫啃得七零八落,好恶心啊!这个时候,菜青虫往往就躺在那片菠菜叶上饱餐一顿呢!他爱啃食所有蔬菜,是蔬菜的克星。菜青虫妈妈一般都会把卵产在那些新鲜,完整的大青叶上面。

他们不会像辛勤的麻雀妈妈,离开巢穴去给自我的子女们找吃的。他们一产下卵就一走了之。那片新鲜菜叶便是充足的营养。农民总是把菜青虫一一除掉。但擒贼先擒王。大王没有抓住,就会繁殖更多的下一代。但是,高尔基先生听说农民们有一种祖先留下来的消灭菜青虫的有效办法。先在阳光最猛烈的地方设一个木制的十字架,在头顶上摆上羊头骨或者牛头骨。距他们的祖先说:“菜青虫最喜欢呆在有光亮的地方,羊头骨或者牛头骨能够透过阳光放射光线。它们爬上了骨头上面。那里晒,热,干,最关键的是没食物。一,二个小时就能晒死一条菜青虫。农民只是说偶尔在头骨上见到过几条菜青虫被晒死。祖传下来的办法只能消灭少部分的,大部分都呆在自已那一片大菜叶上睡觉。此刻烂菜叶少了,价值更加高了。

你看《昆虫记》给我们讲了多少昆虫。比如我们上初中时要上生物课可能会用到的。最重要的是它让我们又增长了一些知识。比如我外公种菜时也会遇到菜青虫啃食蔬菜的时刻。但他们不明白怎样预防,用农药呢,卖出的收获少了。自已吃怕对身体有害。自从我看了《昆虫记》,明白了高尔基先生那里的农民祖先有种消灭菜青虫的有效方法。我外公使用了一下。还真有效。看多书好啊!我外公常赞叹道。

我爱看《昆虫记》,更加爱看课外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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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边城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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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着“爱”与“美”的特质,我被沈从文身上那股独特的气质所吸引,既富于幻想,又在心灵上积淀着沉痛隐忧。他是很喜欢强调自己农村背景的作者,在《习题》里他这样写道:“我实在是个乡下人,说乡下人我毫无骄傲,也不自贬,乡下人照例有根深蒂固永远是乡巴佬的性情,爱憎与哀乐自有它独特的式样,与城市中人截然不同!”读完《边城》,我才似乎向他迈进了一大步,理解了他心中的“爱”,领悟了他笔下的美。小说中湘西秀丽的风景画与清新、淡远的牧歌情调深深感染了我。

在小说中,地处湘川黔三省交界的边城茶峒,青山绿水,美不胜收。秀丽的自然风光教化着茶峒白塔下两个相依为命的摆渡人。外公年逾古稀,却精神矍铄。翠翠情窦初开,善良而清纯。他们依着绿水,伴着黄狗,守着渡船,向来往船客展示着边城乡民的古道热肠。谁又能想到,在这个古朴而绚丽的湘西画卷中,铺衍的竟是一个美丽而凄凉的爱情故事。翠翠与外公失散,幸得美少年傩送相助,从此翠翠平添了一件不能明言也无法明言的心事。正是以“我心换你心,始知相忆深”而愿“两心永相依”的美好爱情的萌芽,谁知傩送的哥哥天保也爱上了翠翠。为了成全傩送与翠翠,天保外出闯滩,不幸遇难,傩送也因此离开翠翠架舟出走。疼爱着翠翠并为她的未来担忧的外公终于经不住如此打击,在一个暴风雨之夜溘然长逝翠翠守着渡船,深情地等待着那个用歌声把她的灵魂载浮起来的年轻人,雁来音信无凭,路遥归梦难成,翠翠也知道,“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她也希冀,“也许明天回来!”令人无限感慨。

我最不能忘记的是翠翠那双清明如水晶般的眸子,是那样盈满了对那个人的痴情。我不禁想起韦庄的那首《思帝乡》:“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一寸相思一寸灰,翠翠的爱情不若词中女子那般冲动炽烈,却也分外耀眼,志不可夺。她一生都在用她那份含情脉脉的温情守候一段飘渺的希望,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这段爱情,是如此可悲、可叹、可敬!

这座边城。是翠翠心灵的归宿,她一直留在溪边无尽地等待。我们每个人心里也有一座边城,它既是我们的枷锁,也是我们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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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武松打虎的读书心得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1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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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墉的《世说新语》应该出版已经很久了,很不好意思,只是上星期才看到这本书。

今天再翻开这本书的时候,看到刘先生改动的一句话:“人无近忧,必有远虑。”放在近前的问题不解决,实在是可怕之极的。如果解决眼前问题不用长远眼光,就会是“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了。有意思。刘先生同时推荐还有孔子另两句话:“君子有不幸而无有幸,小人有幸而无不幸。”“君子居易以俟命,小人行险以侥幸。”任何一个成功都不是无意做的,努力才是根本啊。刘先生推荐的登山领队的也值得珍惜:“已经熟悉的路,作进一步打算;不熟悉的路,要作退一步打算。”经典的风险控制论。读书才是硬道理啊!那些实用的原理或行为的结果,要靠自己去力行,恐怕做不了几件事情。顺便记录一下读来的句子。

庞加莱说:科学家研究自然界的原始动力来自于自然本身的美。狄拉克说:我认为哲学永远不会导致重要发现,它只是人们谈论已发现事物的一种方式而已。狄拉克给莫斯科大学的黑板题词:任何物理学定律都必须具有数学美。在阅读以及听骆老师讲解《名教与自然》过程中,我注意到魏晋文化中一位举足轻重的人物——王弼。于是查阅了一些资料,了解了一些相关王弼的信息,以下便是有感而发。

骆老师的《世说新语精读》一书中提到名教源于孔子的正名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即骆老师讲的理念与实存,用理念来规范事实;而道家却认为“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而王弼从哲理的高度讲这两者结合成了一体,认为名教出于自然。我个人认为这既体现了他作为玄学创始人的思想,也是当时魏晋士人思想的写照,对思想文化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何晏为吏部尚书,有位望;时谈客盈坐。王粥未弱冠,往见之。晏闻粥名,因条向者胜理语粥曰:“此理仆以为极,可得复难不?”粥便作难。一坐人便以为屈。于是粥自为客主数番,皆一坐所不及(《世说新语·文学》)。王弼口才出众,辩得众人理屈词穷,自己还罗列观点继续佐证。王弼是当时最杰出的清谈家和哲学家。由此看出当时文风还是很盛的,而且清谈相当流行,士人们都崇尚这样的风气。而在宣扬玄学的过程中,王弼提出的关于家族制度中等级关系的“分”与血缘关系的“合”,就是在相爱中有敬,在同中有异,形成和谐的社会整体,体现了当时普遍奉行的家族制度的价值取向,可见魏晋时期人们的观念已经被受到了玄学的影响。并且在世说新语玄学与清谈的过程中,不仅体现了名教与自然和和谐统一,更协调了儒道文化,促进当时人们的思想的思想融合。

由此,王弼等人创始的玄学正始之音开始了魏晋清谈时代。从此,评论人物着眼于谈论和义理,即不仅看人的谈吐辞藻,而且要看他对义理的领悟,而王弼等人也被后世名士奉为榜样。魏晋人士对正始谈风之仰慕,于此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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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读书心得体会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1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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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不挠的反抗精神。他有着人性,神性和猴性三重特点。具有大英雄的不凡气度,对师父师弟有情有义,同时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机智勇敢而又诙谐好闹,这是为人性:毛脸雷公嘴,当山大王时则是猴性:而七十二变,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则是神性。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敢斗,楞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与妖魔鬼怪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如意金箍棒下决不对妖魔留情;与一切困难敢斗,决不退却低头。这就是孙悟空,一个光彩夺目的神话英雄。大闹天宫时的桀骜不驯,与西天取经时相比似乎改变了许多,其实悟空的个性仍然没有变,比如在骗取妖怪的二件宝物后,让玉帝派人去伪装装天,威胁道:“若不从,即上灵霄宝殿动起刀兵。”在得知妖怪是观世音菩萨所派,咒她“活该一世无夫”,对如来佛祖更是以“妖精的外甥称呼”。孙悟空,这么一个不“听话”,不为强势屈服的硬汉子,由于太桀骜不驯,太有本事,同时又被观世音菩萨诱惑地戴上了“紧箍咒”,其“能力”受到了限制,其在书中只能是“二把手”。

唐僧是让我比较难以理解的人物,在师徒四人之中,他总是带来麻烦,总是被妖怪抓走,没有什么本事,只知道念“南无阿弥陀佛”,有时还会添乱,要是没有孙悟空,我想,他一定去了另外一个西天。他是一个善良、乐于助人却分不清是人是妖的师傅,见到妖怪害人时,他总要叫悟空等三人去抓妖怪。可是当悟空打死那些祸害苍生的人时,他却大惊失色的阻止,不仅要念紧箍咒折磨孙悟空,有时还要赶走他,难道他就不会想一下,如果悟空不把那些害人的家伙给杀了,他们又会去祸害别人,这样,岂不是为了一条人命而害了更多的人命吗?其愚的程度有时让人愤恨.但是,唐僧却也有着超乎常人的执着,为了到达西天取得真经造福苍生,他要求自己每一步都是脚踏实地的,为了脚踏实地他从没让悟空用筋斗云帮他飞过任何地方。唐僧一路上遇见了不少人善意或恶意地极力挽留,甚至给他金山银山乃至整个国家,可是他都拒绝了。我想就是因为他具有始终坚持着要取得真经的坚强信念,尽管他是书中最没有本事的角色,但是,他是“一把手”。

猪八戒是一个又懒又馋的角色,有时悟空叫他去找点水果化点斋饭给师傅吃,可是他要么在路上躺着睡大觉,要么摘了水果,却在回来的路上都吃光了,常常害得另外的三人在原地等他。他犯了错误,不去悔改,回来后却总想找个借口说个谎敷衍过去,但每每被机灵的悟空识破,并被整得很惨。我觉得八戒在取经的路途上是六根不净的,不是一心向佛,一会儿在这藏一点钱,一会在那藏一点宝,还总是想着高老庄的媳妇和嫦娥,师傅被抓了,他动不动就说:“我们收拾收拾行李散伙吧”、“我回高老庄去了”这类丧气的话。他还有一个坏毛病,就是总爱吹牛,有时候,悟空把妖怪打败了,他却绘声绘色地向别人吹嘘着自己如何把妖怪打败的,其毛病和缺点太多了。但是,他有时也会发挥一点作用,如:在师傅被妖精抓住时,他总是想着办法把猴哥给请出来,最后,总能把师傅营救了。所以我觉得八戒有时还是挺可爱的,虽然时不时动点歪脑筋,但偶尔也有智慧的火花闪烁。他这种人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和我们周围经常会见到。由于他还有点本事,也不太坏,时不时的还能讨师傅的欢心,所以,吴承恩给他定了个“三把手”。

沙和尚是三个徒弟中最老实的一个,他始终对师傅忠心耿耿,对两位师兄也是毕恭毕敬,干事情更是勤勤恳恳。虽然他没有悟空和八戒的本领高强,可是打起妖怪来却是毫不手软的,这点本领在关键时刻还是能保护师傅的。由于他太老实,又不喜欢张扬,是一个大众化的人物,他只能位居最后。这种人事结构太奇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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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草房子读书心得体会_读草房子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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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次寒假中我读了很多曹文轩的作品如:《草房子》、《青铜葵花》……我影响最深的是《草房子》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在讲男孩桑桑刻苦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 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少女少男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著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闪耀的人格光彩……这六年来,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

第一章讲的是秃鹤,这是你可能很纳闷,应该和我最初读这本书是想的一样这秃鹤是人还是动物听啊!我往下说,秃鹤跟桑桑从一年级到六年级,都是同班同学。这下你知道秃鹤是人还是动物了吧!秃鹤原叫陆鹤可是他是个秃子,所以就都叫他秃鹤。秃鹤三年级之前都并不在乎自己的秃头。可能是他们村不只他一个是秃头吧,也或许他太小了不在意自己是秃子。秃鹤的头很光滑很耐摸。别人用一个东西换摸一次他的脑袋。

只到三年级时秃鹤对自己的秃头在意起来了。谁要摸他的脑袋他就跟谁玩命。有一次,卖肉的丁四切下足足两斤重的肉,换回一次摸秃鹤的光头。秃鹤伸出油腻腻的手说:“你先不肉给我,”丁四说:“先让我摸,”秃鹤说:“不,先给我肉。”丁四召集了几个人过来作证,秃鹤拿了肉把肉甩到了泥巴地。撒腿就跑,丁四拿起割肉刀急忙追赶。看追不上了喊了一声“小秃子”转身就走。秃鹤不在快活了。

这是第一章的一小部分。在这本书中我会笑、哭里面的内容丰富多彩。我真心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和曹文轩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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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管理类读书心得感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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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了本《管理的常识》给经理人。读此书,以第二种方式。

自己对管理这个话题有自己见解。虽然通过项目实施灌输给客户,能让客户接受。但依然希望通过不断的学习加以改善(谈不上完善)。

《管理的常识》包括了7个主题,第一个是“什么是管理”。本文的心得,针对这个主题。 管理到底是管人还是管事?作者的答案是:管理是“管事”而不是“管人”。她以海尔售后管理为例,海尔的星级服务就是“三个一”(一双拖鞋、一块抹布、一张地毯) 可能有人对此有异议,觉得管理者如果管事,会沉浸在琐事中。

我认可作者的观点,我们也可以把它看作:管理既不是管人,也不是管事,而是管“人做事的方式”。

海尔的“三个一”,就是售后做事的方式。

之所以有些管理着被琐事所累,因为他们管的不是“做事的方式”,而是“做事的后果”或“具体事务”。

作者谈到管理对绩效负责,非常认同。我们很多项目团队,做得很累,但是没有客户认可的成果出来。项目迟迟无法关闭。我对这类项目的项目经理非常不满。做的东西客户不认可;客户不认可,项目无法推进;项目无法推进,公司无法收款。你不要说自己有多辛苦。宁可你偷懒在家,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也胜过天天泡客户现场,蹭客户的午饭,占客户的网络带宽。世上最可怕的是勤奋的笨蛋,而且他的勤奋只在体力上,脑袋还是懒得很。

作者谈到选材,在“德”和“材”之间的取舍。德才兼备的人,是可遇不可求的。作者对于这二者的取舍,观点比较矛盾。一方面,说“才干才产生绩效,品德需要转化为才干才会产生绩效”。另一方面,谈到在招聘人员时,首先考虑品德,提拔人员时,也需要首先考量他的品德。以此观点,我感觉作者是让才干的人去做事,好处却都让给了有品德的人。 怪不得中国人都喜欢披“德”的外衣,原来“德”能带来实惠。

我对于人的衡量,“才干”和“品德”是工作的输入物,而我们管理关注的是“绩效”,绩效是输出物。输出物“绩效”才是我们真正关注的。

举个例子:3*2=6

3是才干,2是品德,6是绩效。

有些人,才干不足,只有2,品德尚好,是4,有团队亲和力,别人也愿意帮他,他的绩效就是8。比如孙权。

有些人,品德好得很,好好先生一个,大家都喜欢他,品德是5。能力实在不行,只有1,结果绩效只有5。比如刘备。

有些人,才干是有的,4;但是品德一般,缺乏团队精神,自我中心,利益归我,责任归他,只有1,结果绩效只有4。比如吕布。

更有甚者,才干很强,达到了5,但是缺乏职业道德,品德甚至是-1。结果只有负绩效。比如雷曼兄弟公司做花账的高管。

片面谈才干或者品德都是无意义的,这是个乘积关系。但是,我不认为“德才兼备”这种说法有意义。大而全,最终反而只会出庸人。

对于品德,必须承认,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没有必要过度引申。引用法理学的观点:恶政出恶法,恶法出恶人。人无善恶,环境造人。品德,可以后天在环境中塑造。如果我们希望拥有有品德的员工,首先我们就要建设有品德的企业文化,制定防范错误的操作规范&流程&制度。就像之前所说,管理,是“管人做事的方式”,不是“管做事的后果”或者“管做事的人”。

员工的品德,具有共性,由环境决定。公司是染缸。

才干,则具有个性,由个人的能力、潜力、驱力组成。

如果让我选材,会关注具备个性的先天的“才干”,而不考虑共性的后天的品德(除非该人有心理障碍)。如果有10个员工,会让9个人去做事,展现他们的才干;让另外1个人不断优化规范,保障9个人的品德。

作者还谈到“管理”和“经营”的关系。经营是选择正确的事情,管理是把事情做正确。经营是目标,管理是手段。用德鲁克的话说,管理是正确地做事,经营是做正确的事。 作者提到“管理做什么,必须由经营来决定。管理水平不能够超越经营水平”。

作者谈到权力,是个人的还是组织的。作者的观点认为权力是组织的。权力需要承担组织职责。权力如果没有责任,则权力变成了象征和待遇。这种管理不是现代管理,而是封建管理。 从这里,引申出去。和谐国,到底算不算一个现代国家?还是个封建余孽?权力和组织挂钩,和职位挂钩。在这个职位上的,拥有这个权力,当时承担权力背后的责任。离职后,空空如也。而不是弄个什么X顾委的头衔,没事找事说风凉话,有利找利削尖脑袋。人去就应该茶凉。美国国务卿赖斯,卸任后,就是一个大学里的研究员。对权力的定义,决定了管理的本质。

作者提到“职责清晰的分工,权力明确的分配,等级安排合理,组织结构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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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阿q正传读书心得9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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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阿Q,今年上六年级了。我帅,我酷,我叛逆!我是新新人类,可我的学习不好,可以说我懒死了。怕什么?偶老爹有的是钞票,将来我一定是_公司的老董,学习好有个鬼用。

昨天晚上泡心一爱一的电脑,真爽!作业?去,谁管你,明天的事明天再一操一心好了!早上,和哥们几个玩了十几分钟,不尽兴埃啊噢!完了,老赵要来检查作业了!老办法,“我忘带了。”我笑着说。于是,我被老赵“K”了一顿,老赵第一千零一次罚我站在教室后面了。哼!这对我来说可是小菜菜了,我是谁?我是阿Q我怕谁!?哈哈,老赵又气的脸色苍白了,气吧气吧,反正你也奈何不了我。大不了请我老爹来揍我一顿。挨打不过皮肉苦,怕什么?老赵也够“一陰一”的,在黑板上写了个大大的“丑”字,还要我阿Q来念。我可不念,使用沉默战术。老赵竟然在上面注了个错误的拼音“wu”,存心想让我出丑啊这。老赵见好不收,又写了一个“羞”字,还把羞下面的丑改成了五,这是我写的错别字啊,有你的。老赵要我上黑板,我阿Q才不吃这一套呢,不来不来就不来!老赵要“假洋鬼子”扶我上来,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这小子马上对老赵摇了摇头,坐了下来,看看看!我多厉害啊!老赵可不是软柿子,让我阿Q捏着玩的。他亲自出马来扶我,我这才动脚。看什么看!没见过酷哥啊,这叫“特殊待遇”懂不懂!结果,我硬是在黑板前站了一节课。

今天晚上,老赵布置作业,点名让我把作业写在黑板上,我YYP(呀呀呸)!这不是存心让我阿Q丢人现眼嘛,我不知道你老赵安的是什么心,不就是想让我的螃蟹字出丑嘛。没办法,阿Q我当此殊荣,写就写吧。这可是我写的最认真,也是最像字的字,可下面还是有人笑我,说什么我写的字有多难看。气死我也!有本事你上来写啊!告诉你,你还没那福分!

耶!耶!放学喽!星期五,哈哈!ILOVEFRL(我一爱一星期五),心一爱一的TV,俺来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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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红字》读书心得总结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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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片叶子》它讲述了一个重病在床的小女孩,望着窗外正在凋零的树,说:“这棵树就代表着我,当这片叶子落下的时候,就代表着我的死亡。”一位画家知道之后,便为她画了一片永不凋零的翠绿的树叶。就这样,小女孩的病情得到了好转,终于还是活了下去。

坚持信念是成功的必要条件。

信念支持着一个人走向成功。周恩来,伟大的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外交家。在他只有十二岁的时候,东北成了帝国主义列强在华争夺的焦点。当他听到大伯说“中华不振”的时候,他沉默了,当魏校长问“为什么而读书时”,他清晰而坚定的回答“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是信念领导他一步一步成为中华之栋梁。

希金森曾经说过“有必胜信念的人才能成为战场上的胜利者。”信念是一个钢刀,它支撑着去往成功路途上孤身奋战的勇士们,给予他们勇气去克服困难,用这把锋利的钢刀斩断路上的荆棘。让这次旅途更加顺利,使勇士们更快的到达成功的目的地。

每一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关键在于你有没有必胜的信念去克服它,要记住“人有了坚定地信念才是不可战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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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新爱的教育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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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觉得作家是具有很高深的思想的人,是能观察到一般人所不能观察、捕捉一般人所不能捕捉到的细节的,是有着超凡功力的人。所以,每当提起一个作家,从小到大,,往往会不由自主的从内心升起一种仰视的心情,拿起一本书,也总是会想这是作家写的,不是普通人所为,可不是一般的书,能写出这样一本书的人,非普通人。这种念头,存在心里几十年,到现在,仍有。

这几天,一直在读郭景瑞老师的《新爱的教育》,读书之前,总是觉得这又是一本不凡之书,也许就像大教育家夸美纽斯一样,一定会给人一种高屋建瓴的指导,一定会充满智慧,充满哲理,也一定会有许多令人值得回味的高深理论,给人思想的启迪……怀着这样的崇敬与虔诚翻开了书。

打开书的第一章,先前的感觉就已经荡然无存!预先想到的高深的理论和哲理并不存在,反而就是一本日记体的教学随笔。我怀着好奇继续往下读,郭老师一直以一个长者的口吻在向面前的我娓娓谈起他的做班主任的前因后果,又好像跟老朋友拉家常,唠着他的普通的生活。但书中的人、景、物好像就在眼前,栩栩如生……在繁琐的日常工作中,郭老师也像普通的班主任一样面对琐碎的鸡毛蒜皮的日常事物而焦头烂额,也会遇到桀骜不驯的学生,也会因为学生而晚上睡不好觉,也像大家一样并非处理事事都胸有成竹,也在边思考边试探边进行。

特别是在帮助两个问题学生路小宇、刘金龙的过程中,两个捣蛋鬼的形象、眼神,甚至语言都让人觉得那么熟悉,好像这两个孩子就在我的身边。刘金龙这个刀枪不入的浪荡子,因为报复而故意把自己的笔放在全班公认的特别老实的孩子的铅笔盒里而大喊自己丢了诬陷人家,并且还大有一副说到天边我有理的痞子形象。此时,郭老师的一顿讽刺挖苦,也让我觉得痛快淋漓,我也仿佛看到了曾经的自己。下课后,听到不服气的刘金龙“呸呸”两声,郭老师的内心独白,真是说到了我的心里去了,仿佛是我在面对这个事件,真是生气窝火又着急。刘金龙的报复,下课后对老师的“呸呸”郭老师的隐忍,内心的苦闷,憋屈,晚上因苦无对策的失眠……这样的场景真是太常见,熟悉了。怎么办呢?郭老师在着急,读书的我的着急也丝毫不亚于郭老师,后边呢?道歉的结果呢?不领情怎么办?……这些预想也深深的吸引着我,我急于想知道后文,郭老师会怎样做呢?郭老师苦苦寻找的那把钥匙能找得到吗?刘金龙真的能转变过来吗?

在《七月:像得了神经病·金色的童年》一章里,郭老师那极具亲和力的又充满感召力,更具文化韵味的动员,让人不得不佩服。文人墨客,吟诗作赋,学生也可以以之为榜样,把学生和文人墨客相提并论,学生会觉得自己和名人一样优秀。好的老师会鼓励学生,好的老师更会激励学生。我们常说要鼓励表扬,但往往自己在生活中不能自如的做到。因此我常常是在刻意寻找这样的机会,总是对生活做着这样的一种假设却从来没有抓住机会付诸实施。并且有时还会抱怨学生,不给自己表扬的机会。殊不知,这种机会就在身边,就在我们生活的每一天,可我们常常会视而不见,从而使机会悄悄溜走,而我们甚至会抱怨,没有这样的机会去这样训导学生。

这些故事的叙写,不仅让我从中获得了丰厚的知识经验,学会了更多的实用的管理技巧,也让我顿悟:原来书可以这样写,原来这些日常的生活琐事可都是自己人生经历中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可我怎么以前就没有发现呢?这些散碎的金子,自己怎么就想不起来把它们捡拾起来连缀成链呢?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郭老师又一次印证了这句话的正确。

一本好书,不一定非得像滔滔江水般冲击我们的视觉和心胸,也可以像涓涓细流柔柔地涤荡我们的心灵,泛起层层漾漾的涟漪。《新爱的教育》是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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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色鹿读书心得总结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全文共 4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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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卡夫卡。冷静、深邃、迷人。

一个好作家知道怎么写开头。

“一天清晨,格雷戈尔从一串不安的梦中醒来时,发现自己在床上变成了一只硕大的甲虫。”

开头第一句就设立冲突,这个开头潜藏了多少即将爆发的能量?

他为什么变成了甲虫?他以后怎么生活?变成了虫子他心里怎么想的?其他人变了没变?这是个科幻故事?或者青蛙王子的童话故事?他在地球上还是某个虫子星球?最重要的是,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卡夫卡开创了这么吸引人的开头。

既然开头写好了,也简略介绍了虫子的外形,就要开始规划交代读者心中这几个问题了:为什么变成了甲虫?他心里怎么想的?他以后要怎么生活?这到底是科幻还是童话还是魔幻故事?来看卡夫卡是怎么写的。

“我出什么事了?”他想。这里开始写他变成了虫子,心里是怎么想的。如果我们变成了虫子,第一反应是什么呢?打量周围环境,确定是不是在做梦,然后大叫一声跑出去。

卡夫卡写的这个虫子,第一反应也是打量周围环境,他的房间没变,墙上也挂着他的美女图片。确定了这不是梦,是不是应该大叫着跑出去看看了?

可是卡夫卡是这么写的——“如果我再继续睡一会儿,将所有这些蠢事忘个干净,这样会不会好一些呢?”然后格雷戈尔挣扎着想翻身继续睡。结果他的虫子腿太多了没办法翻身睡觉。

人物个性就是从这里开始确立的。正常人都想赶快跑去出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他却满不在乎,还想睡觉忘记这些不愉快。他活的很麻木,自己身上什么变化都无所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性格呢?

“天啊,我选了个多么累人的职业啊!”——卡夫卡把他的麻木无所谓性格的原因介绍出来了。他躺在床上竟然在想工作,后续开始很大篇幅的抱怨工作待遇差、老板恶劣、快要迟到了、单位不轻易请假。这简直和我每天朦胧睡醒想的一模一样。从这里可以说明作品风格不是科幻,也不是童话。

开始进入故事情节,第一节内容很简单,发现自己变成虫子——无法起床——公司代理来找他——他挣扎起床开门走出房间——吓跑所有人——父亲一脚把他踢回房间。

第二节故事,妹妹开始给他送吃的——妹妹打扫他房间——妹妹和母亲一起搬走他房间的家具——他不能忍受搬家的乱糟糟状况,跑出来吓坏了妈妈——父亲回来追打他,他被吓晕送回房间。

第三节故事也简单,他发现家里的房间被租出去了——妹妹给租客拉小提琴——他跑出来想和妹妹说话——租客被他吓坏要退租——妹妹建议他必须离开——他返回房间,死了——收拾他的尸体——全家展望新生活。

他三次跑出来吓人,这三次故事情节分成三节来写,结构工整,视点始终集中在格雷戈尔上,按照顺时序逐步发展,没有倒叙闪回等等技巧,言语非常朴实,没有过多的修饰和渲染,这是卡夫卡的一个写作特色,也是我喜欢的原因。

他三次跑出来吓人是层层推进的,至于为什么要跑出来吓人,每一节都用了不少心理描写,这些心理描写是格雷戈尔独自在房间时的所思所想,用白描刻画的比较详细:

第一节心理描写主要是关于他的工作。令人厌倦的工作,但是迫于生计和家庭,不得不跑出来继续面对这份鸡肋差事。

“如果不是为了父母而强加克制的话,我老早就辞职不干了,我会到老板那儿去把心底话一吐为快。”

“怎么我就这么命定得到这家公司干活,在这儿出了最小的差错马上就会遭受最大的怀疑。难道所有职员全都是无赖?难道在他们中间就没有一个忠心耿耿的,早上几小时没有为公司干活就受尽良心的折磨,并真的是下不了床?”

有了这些心理变化,他就跑出来准备去上班了,结果当然是吓坏了所有人,并被赶回房间收场。第一节完。

因为吓跑了公司代理,已经丢了工作,他的所有想法就是现在丢了工作,他的家人该怎么办,家人怎么生活?所以第二节主要描写就是他的家庭。

“我们一家过的是多么平静的日子啊。”他打量着自己为家人买的房子,思索着。

“可是,如果现在这一切的安静、富足、满意都可怕地结束了,那可怎么办呢?”

“总的结论是,目前他必须镇定从事,要有耐心,要极端体贴家人,使他们比较容易忍受他在目前的状况下不得已给他们造成的烦恼、难堪。”

“维持生活的钱得去挣,而父亲虽还健康,但年龄已大,他有五年没有上班了。”

“难道让老母亲去挣钱?她患有气喘病,在屋里转一圈就累的不行。”

“难道让妹妹去挣钱?她还只是个十七岁的孩子,至今为止受着宠爱。”

因为塌懂得这些生活的苦衷,他再次从房间里跑出来想见见母亲,并给母亲一些安慰。可是母亲被这只虫子吓晕了,父亲回来追着他满房间跑,他也被父亲吓晕送进自己房间。第二节完。

第三节的心理描写很少,侧重在他观察家人,在他丧失挣钱能力后都有了哪些变化:

“父亲穿戴整齐地坐在他的位子上打瞌睡,好像随时准备去上班,在家也在等着上司的吩咐似的。”

“父亲为银行的小职员跑腿买早点,母亲为陌生人的内衣出命卖力,妹妹随着顾客的命令在柜台后跑来跑去。”

他的心理描写:“有时候他想,等下一次门开的时候,他要完全像以前一样管起家中的事。”他依旧这样愿意承担责任并爱着家人。

但是最终因为妹妹拉小提琴激起了他心中对妹妹的思念,他第三次跑出去,吓跑了租客,最让他伤心的是,他听见了妹妹对父母说的话:“它必须离开,这是唯一的法子,你只有设法不去想它是格雷戈尔,可我们一直相信它是,这才是我们真正的不幸。但它怎么会是格雷戈尔呢?如果它是格雷戈尔,他老早就会明白,人和动物是不可能共同生活的,他就会自动走掉,虽然我们会失去一位哥哥,但是我们可以继续生活下去,并且会怀着敬意纪念他。”

他最爱的妹妹伤透了他的心,所以他这次主动返回了房间。

“他满怀爱意和感动地回想着家人。他认为自己应该消失,这想法可能比妹妹还坚决。”

他就这么死了。情理之中,意料之中。

“那好,”他父亲说,“现在我们可以感谢上帝了。”

“随后家人一起坐上电车,到郊外去,他们舒适地靠着椅背谈论着对未来的展望,他们发现,仔细想想事情并不算糟,因为三个人的工作都相当不错,特别是以后还会有发展。”

变形记的情节,不仅仅是主角变成了虫子,其他人也在“变形”,他的公司代理同事,家人,对他最重要的这些东西,都随着他的变形而一步步变化,直至他的死亡。

但是这样的故事,源源不断的文学创作里,总会有人写,某个人生活平静,干着微不足道的工作,挣钱养活全家老小,和家人其乐融融,忽然有一天得了场大病,下不了床,他的家人原来依靠他挣钱生活,现在家人开始逐渐改变,对他整天躺在病床上也慢慢有了看法,从最初希望他恢复,悉心照料起居饮食,到失去耐心敷衍义务,最后丧失任何希望,再也不管不顾他的死活,家人开始忙着各寻出路,这时他听到家人希望他痛快死去。最终他被家人抛弃,躺在病床上逐渐饿死。他死后家里生活虽然不如意,但只要大家继续努力工作,总还有希望把日子过好。

这样简单的故事很多作家都可以写,而且肯定也出版过,但是为什么卡夫卡写的最好呢?因为卡夫卡把人写成了虫子,不是简单的几笔漫画式的写法,笼统地把人变成虫子就完,而是工笔细描的写虫子的动作,虫子想吃的腐烂食物,虫子倒挂着爬墙的行为习惯。

“他朝天仰卧,背如坚甲,稍一抬头就见到自己隆起的褐色腹部分成一块块弧形硬片,他那许多与身躯比起来细得可怜的腿正在他眼前无助地晃动着。”

“他身躯的左侧像是一条长长的、紧紧地绷得很不舒服的伤疤,他只能一瘸一拐的用那两条细腿走路,此外有一条腿在上午的事故中受了重伤——只有一条腿受伤,简直是个奇迹——他毫无力气地被拖着走。”

“他在墙上和天花板上纵横交错地爬来爬去,他特别喜欢倒挂在天花板上,这样可以更轻松地呼吸。”

这些句子,字里行间读不出戏谑与黑色幽默,几乎没有修饰词,笔触严肃详实,卡夫卡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地写虫子的生活与烦恼——怕光、怕吵、倒挂着才舒服、对新鲜事物不感兴趣等等,使读者不得不相信这不是玩笑,这是事实。想象奇特而能使想象读起来变成严肃冷峻的事实,这是怎样的功力!

读者开始时只是抱着读奇幻故事的心态在读,并不真的相信人变成了虫子,而读到后来,卡夫卡对这只虫子的生活刻画越来越详尽,密不透风的描画,细节越描越多,越来越立体,读者甘拜下风,不得不心服口服的承认格雷戈尔真的是一只虫子!

荒诞的不仅仅是简单的两笔写人变成了一只虫子,而是这只虫子逼真可见。想象独特还需好笔力支撑,才能把这个无聊生厌的世界描绘的荒诞离奇又真实可见。

冲突式开头、想象奇特、笔触严肃朴实,这些特色使得卡夫卡已足够流芳千古,然而要举世无双,这些还不够。

假设我们要模仿卡夫卡写一个故事。

开头引爆冲突——警长观察一个房间,正中躺着一具尸体,墙上鲜血四溅,保险柜门开着,里面空空如也。

情节是某个无恶不作的变态杀手,在夜晚会变成一只蚊子靠动物血液维生,他没有一点人性,因为贪恋钱财,禁不住诱惑走进深渊,杀人无数,满城谜案重重,最后警长终于破案,将他绳之以法。虽然作者恨透了这个杀手,下笔毫不留情,极力渲染他的嗜血、冷酷的性格,又向蚊子一样来无影去无踪,大家都厌恶此人,但要让结局表现人间还有一丝温暖与希望,在他下葬的时候,就不能写大家都希望这个变态杀手死了也不得好死,诅咒他永世不得翻身之类的宣泄,或许可以写在他的葬礼上听到有人朗诵某句诗:

“我们绝不向恶投降,但斯人已逝,请宽恕他的罪过。”

但是这样的写作风格,整篇都在渲染变态杀手有多可恨,忽然结局加这一句诗,显得很做作,那怎么写才能使结局厚重又不做作?

我看一部关于食人魔的电影,食人魔的儿子被杀了,他抱着尸体,对着镜头悲怆地仰天长啸,观众就知道他要报复了,好戏即将上场,同时,观众也带着一丝同情与理解看食人魔开始报复计划。金庸写四大恶人,臭名昭著,可是结局却给四人机会自己解释他们恶的根源,他们都曾被抛弃、被欺骗、被利用、被伤害。三国演义刻画曹操,起始是个逆贼形象,直到他临终交代后事,却不忘吩咐女眷日后生计着落,一句脉脉温情,使逆贼顷刻转型成枭雄。

要给人物一个机会自己解释他的苦衷和情非得已,留机会给他展示心底残留的一丝温柔。

所以上面的故事,不能让别人在杀手死后读一首诗就完,要让警长发现他的旧书信,在葬礼上念给大家听:

“亲爱的丽萨,我生于幽暗,从不曾看见光辉,世界遍地肮脏虚假,我活着卑微,唯有你给我安慰,你要尽快恢复健康。愿你祥静如昨。”

但是这样的结局大逆转,一个变态杀人狂升级成为女友健康不惜盗窃杀人,赴汤蹈火无所畏惧的英雄,并不能使人彻底信服,怎么办?

下笔留一分。不要到结尾才想起人物还有一分的善意。把这一分善意分成若干小份让它贯穿文章始末。卡夫卡就是这么写的。格雷戈尔的家人虽然恶,然而恶也是迫于生计的无奈,从家人出场开始,卡夫卡就在写恶的同时,混合着一点点善。

“妹妹轻轻的带着担心的声音:“你是不是不舒服?需要什么吗?””

“母亲声泪俱下地喊起来了:“说不定他病的很厉害,而我们还在折磨他。””

一家人都是自私的,大家都在想格雷戈尔如果丢了工作,他们会没办法继续生活,可是他们也真心实意的关心格雷戈尔,毕竟是家人。

妹妹和母亲在格雷戈尔变成虫子后,都保留着许多的善良,只有父亲,一直是个冷酷的角色,然而冷酷里,卡夫卡还写出了一层悲哀:“他在沙发椅上越坐越往里靠,看看母亲,看看妹妹,说:“这是什么生活呀,这就是我平静的晚年呀。””

回到前面的变态杀人案,要写的非常好,不仅仅需要高潮迭起,吸引读者,还要让那分善意贯穿全篇,从杀手杀第一个人开始,写他双手开枪时不经意的颤抖了一下,好过写他看着那些钱瞪红了双眼咬牙切齿,到高潮,已经杀人如麻不再回头,写他换子弹的时候低声祝福女朋友健康,好过大篇幅描写子弹飞射鲜血淋漓。

如果只是描写大场面大情节,人物扁平,恶的像魔鬼,善的像天使,这样的故事,酣畅淋漓的读完,过几天就忘了,转头埋进下一本书,故事不同,但还是相似的人,善良的人没有丝毫歹意,邪恶的人看不到一点善念,读完了,又忘了。

即使写一出简单的家庭故事,也要写出家人的善与恶。人无完人。好作家不以好人坏人贴标签刻画人物,他们写的都是实实在在的人,即使写人变成了虫子,还有人格存在。

一鸣惊人爆点十足的开头,脑洞大开奇幻有趣的想象,朴实冷峻的笔触与情节,下笔留一分善意,这些共同组成了卡夫卡,公子世无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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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关于德伯家的苔丝读书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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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读了卡夫卡的变形记,很喜欢这部作品的风格。

《变形记》是卡夫卡的代表性作品,也是西方现代派文学的经典之作。《变形记》主要写了格里高尔在父亲的公司破产、全家处于困顿的境况下,去当旅行推销员,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他在家里是受到尊重和爱戴的。当一个人被人依靠时,他与别人的关系自然会处于正常状态。但格里高尔一夜之间成了大甲虫,父子关系、母子关系、兄妹关系突然间发生了极大的转变,显示出一幅极端自私、冷漠、残酷、无法沟通的可怕图景,亲情、伦理之情荡然无存。而小说的结尾更是耐人寻味的。哥里高尔在挣扎中死去了,生活又变回了原先的模样。一家人就这样忘记了一个以前和他们一齐生活的一个人。这么轻易的就忘记了一个人。而他,自始至终都只是被别人利用,有用的时候或许还有存在的价值,然而当他没用了,人们便抛弃了他这个负担,他,但是是可有可无的剩余人罢了。

这篇小说反映了当时社会对人性的压迫,是人们无法生存下去,最终只能在社会的压力下变形,其实与其说是社会让他“变形”,不如说是他自己选取了“变形”。摆脱自己的人形,逃离人的世界,这在格里高尔而言完全是为了不再继续昨日的噩梦。于是,格里高尔异化了。但是这种方式并没有使得格里高尔的命运走向期盼的幸福,走向光明,相反加速了他的灭亡。格里高尔也和甲虫一样,只能无奈地应对这悲惨的结局。他们讲述着痛苦,阐释着痛苦,逃避着痛苦,然后陷入到更深的痛苦中。(.)越是生存得痛苦,就越是不明白反抗,只想躲避,隐藏自己。在这样不能满意的环境里,选取了最弱的方式――逃避,来求得暂时的心理安宁。

我们不禁为书中主人公的杯具命运而感到难过,不断感伤,社会的压力无形之中能够改变很多,过去的社会如此,此刻的社会也是如此,人们每一天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学习,工作,生活。房子,贷款,越来越多的人被社会打败,向社会屈服,社会是无法改变的,那么我们就就应提高自己的承受潜力,不断的适应社会,这样才能够生存下去,而不是被社会的压力打败。

同样悲哀的是家人对他的态度,仅仅是一个挣钱的工具罢了,失去了利用价值便选取抛弃,在现实中感情是如此的廉价,不禁让人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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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半生缘的读书心得体会总结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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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尔斯泰曾说:“它不是传奇,不是长诗,尤其不是历史记事”。的确,一部真正伟大的小说,应该是包罗万象的。我们置身其中,似乎可以掌控大局,但又感觉如沙砾般渺小。因而,凡是读过《战争与和平》的人,都在心理构造了一部属于自己的《战争与和平》。在我看来,它是一群年轻人在时代的大格局下对人生的不同选择,或喜或悲,引人深思。

性格决定选择,书中的每一个人物,包括那些并不重要的配角如伊波利特,莫特玛,小尼古拉等。都有他们自己的性格,自己的选择。性格不是一成不变的,书中许多人物的性格,都随着时代或多或少改变着。如皮埃尔,从单身到结婚,从私生子到继承人,从海伦到娜塔莎,从雅各宾派到共济会,从战争前到战中战后,从贵族老爷到俘虏再到释放,从初出道时的年轻气盛到后来的好学深思。他的性格一直处于一种无法停止的状态,每经历一件事情,他都产生一些新的思想,并不知不觉中完成改变。

再如安德烈,他的一生经历过很多大的变故,从军、负伤、丧妻,对娜塔莎的爱情到放手,甚至死亡。相对于皮埃‘而言,他性格的变化是比较突然的,这与他所处的环境和自身性格有关。读后感他冷静,聪明,善良,敏感,但遇事往往缺少皮埃尔的那种气度,所以常常后悔,安德烈死在战场,深感可惜,但除此之外,我找不到一个更好的结局开安排他,毕竟他在临死时彻悟了。

娜塔莎很可爱,不过略显轻浮了些,所以一经阿纳托里诱惑便放弃了对安德烈的爱情。经历了战火洗礼后的娜塔莎成熟多了,沉静多了,但同时她又失去了以往的活泼与快乐。以至,杰尼索夫再见到她时,竟会大吃一惊。但,无论这些变化多么不可思议,我们都会觉得它合情合理。

无论他们怎样变化,皮埃尔还是皮埃尔,娜塔莎还是娜塔莎,安德烈还是安德烈,他们天生具有的根本性格是永远不会变的,他们的选择是俄国青年的代表,在战争的洗礼下,他们又使俄国充满让世界战栗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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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9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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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我是断断续续读丁点片段,最近才―口气从头到尾将整本书读完。于是,就有了大发感触的欲望。

有的人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学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种是真正大写的入,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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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萤窗小语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8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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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刘墉,是因为他的朴实无华,更因为他的文字给人读后的无限深思……

假期,读了刘墉的《萤窗小语》,这是他的早期作品。他善于以小见大,从生活的繁琐点滴中悟出人生的各种真谛,深入浅出,又耐人寻味。一个个亲切真实的小故事,普通的就好像路上的小石子,一经过先生细腻睿智的解析就展示出它蕴涵的人生智慧和生活哲理了。

《玉兰花》是文集中不太起眼的一篇文章。作者刘墉的绘画班中,有位学生每次上课总要带许多,玉兰花分给同学,所以一到星期四就变得馨香满室。他曾经好奇地问这位学生:“你哪里来的这么多玉兰花啊?”“我从家里树上摘的。”每次去摘不是很麻烦吗?“他问。麻烦也值得。”她笑着说,“这是祖母教我们做的。每年到这个季节,我家的树上就开满了玉兰花,朋友来访,总是一进门就赞不绝口,说是浓郁极了,可是我们整天接近,反倒久而不觉其香。有一天,祖母突然对大家宣布:以后每个人出去,只要树上有玉兰,就摘一些送朋友‘当时大家都反对地说:为什么不自己留着?可是祖母说:花总是要谢的,自己有的太多,反不觉得芬芳,何不拿去送给没有花的人,让我们庭院的馨香散布在每个朋友的身旁呢?从此全家人就都这样做,它使我们结交了更多的朋友,树上的花朵似乎也开得比以前更繁盛了!学生的这番话,真是令刘墉感慨不已。有些东西我们拥有得过多,反而不感觉它的美好,何不将它分给那些需要的人呢?让我们小小庭院的芬芳,散播在每个人的身边;让我们狭窄的快乐,扩展到社会每个角落;让我们家中的炉火,温暖每颗寒冷的心:让我们阶前的灯,照亮每个夜归人的路;让我们从别人的笑脸上,看到自己的笑吧!

《迎向风雨》这篇文章,几个学生登山迷途丧生,而访问某位登山专家。其中一个问题是:”如果我们在半山腰,突然遇到大雨,应该怎么办?“

登山专家说:”你应该向山顶走。“

”为什么不往山下跑?山顶风雨不是更大吗?“我怀疑地问。

”往山顶走,固然风雨可能更大,却不足以威胁你的生命。至于向山下跑,看来风雨小些,似乎比较安全,但却可能遇到爆发的山洪而被活活淹死。“登山专家严肃地说,”对于风雨,逃避它,你只有被卷入洪流;迎向它,你却能获得生存!“

除了登山,在人生的战场上,不也是如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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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阿q正传读书心得9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2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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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气读完了鲁迅的《阿Q正传》,因为中篇小说,并不长,所以腾出一点点课余时间就可以把它看完了。

初读《阿Q正传》往往会觉得很恶心的,其中的阿Q简直就是一个丑角,一个人怎么可以这样子受屈辱却不反抗的。鲁迅先生塑造这样一个丑角,是用心良苦的,我不知道鲁迅先生是怀着怎样一种悲痛的心情写下这些文字的,看到国人病态的心理,虽然在走用文章来唤醒国人的道路,但从鲁迅的作品中总是透出光明未来还很遥远的悲凉。

看完全文,恐怕大家都会对阿Q印象深刻。阿Q是未庄的一个贫苦的小人物,他的地位是如此卑微,连姓名都没有,只能叫阿Q。阿Q没有家,只能在土榖祠住着,生活来源是靠帮大家做短工,他很勤劳,无论让他干什么都行。因为阿Q处在社会最底层,所以他必须忍受着有钱人的欺负和村里人的戏弄、侮辱。说到这里就提到阿Q的精神胜利法了,几乎每次挨打,他都会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以求得精神上的胜利,而当比他弱的人出现时,阿Q又常常用“恃强凌弱”来证明自己的力量。后来革命党要进城了,阿Q本以为革命党就是造反、造反就是与他过不去,于是对此深恶痛绝,但后来发现革命党是造举人老爷的反,他以为革命后就能要什么有什么了,所以就去革命了,他的革命行动却是去静修庵里胡闹。阿Q自始至终都处于一种野蛮的压迫剥削之下,自己也是愚昧麻木的,直到阿Q被送上刑场,他都不能真正觉悟。每当读到关于阿Q的情节的时候我都很恼火,真是愚昧麻木之至。

其实,不止是阿Q,小说中的其他人物也是作者的讽刺的对象。先说赵太爷父子吧,赵太爷一向瞧不起阿Q,连阿Q姓赵的权利都给剥夺了,赵太爷三妻四妾,但阿Q向吴妈示好时赵秀才就要用大竹杠打他,不仅这样,后来地保还来压榨了阿Q酒钱以及定了5个惨无人道的条件,把阿Q的身家剥夺得所剩无几。赵太爷还制造流言,使阿Q断了生计。听说阿Q那儿有便宜货,平时一向吝啬的他不惜打破不点灯的传统并且让秀才的妻子去找阿Q,听说阿Q没货了,他又换成原来的面孔。听说阿Q革命了,赵太爷居然也肯叫阿Q为“老Q”。当革命已成定局,赵秀才也把辫子盘起来,并且花了四块大洋买了个“银桃子”使自己成为革命党人。赵太爷父子骄横无理、狡诈、吝啬、投机,十足个封建地主阶级的代表。

王胡平时一再欺负阿Q,但当阿Q“中兴”归来时,还在举人老爷家帮过忙时,王胡肃然,当阿Q用王胡的脖子做讲杀革命党故事的道具时,王胡立刻害怕且再也不敢走近阿Q了。不止他们,几乎未庄的所有人见到阿Q“中兴”归来时都一改平日嘲笑他的习气,都对阿Q肃然起敬了。

假洋鬼子也是个典型的形象,他去上过洋学堂、还去了东洋,于是把辫子剪了,穿着西装,自以为很了不起,而当回国后发现没有辫子不利于自己做官时,又去弄了个假辫子来。他还是未庄第一个加入革命党的人,“已经留到一尺多长的辫子都拆开了披在肩背上”,他就这样成为了一个封建与资本主义的扭曲结合体。

全文都是各色各样的丑角色,这也是我常常不忍心读鲁迅的作品的原因,我最近还看了纪念鲁迅诞辰一百周年的电影《阿Q正传》,活生生的阿Q让人觉得越发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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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百年孤独读书心得感想9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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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半年的时间,总算把《百年孤独》第二遍结束了。虽说是第二遍,但仍觉得艰涩难懂。看完了全本,心里异常的累,不知自己到底看懂了几分。放佛他们都在坚持着自己的理想,但是好像都未能坚持到底。

他们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中,都在坚持着所谓的理想。或许是因为上帝不想让人们过于幸福;所以,当上帝以无边的美意创造了一切后,又会让魔鬼所破坏,正如马尔克斯所说的那样,布恩迪亚家族经历着这样的一切:街上的女人会使人流血,家里的女人会生下长猪尾巴的孩子,斗鸡会让男人丧命、终身内疚,枪弹一沾手便会引发二十年的战争,冒失的事业只会将人导向失落和疯狂……当年迈的乌尔苏拉走了,整个布恩迪亚家族也走向了衰老。梅尔基亚德斯,这个智慧与先进的代表虽然与布恩迪亚家族有着不解之缘,也影响了家族中重要的成员,他预知着一切,可是他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大家死去,家族衰败,为什么?

直到现在也没能明白这一角色的作用,是在表现人类的无奈吗?乌尔苏拉算是这个家族的精神支柱吧?作为马孔多第一代的移民。布恩迪亚发现了马孔多,他们在那落地生根,发展壮大,引进文明,但也随之衰落,也带来了战争,流血,瘟疫,或许这就是这本书的意义吧,微缩的世界,历经一切,还有人类特有的不安分的心。或许还应该说说奥雷里亚诺·布迪地亚上校,直至他死去,我也仍旧未读懂他。我不懂阿玛兰坦-乌尔苏拉为什么要回来,过着与马孔多格格不入的生活,她是想改变他吗?还是她也拥有者何她高祖母类似的精神力和意志力,但她始终不是乌尔苏拉,所以她失败了。最无法理解的应该是他们“变态”的爱情吧,我不知道是否这样说恰当。布恩迪亚家族最后的爱情还是让这个曾经辉煌但也孤独了百年的家族结束了。正如那卷神秘的羊皮卷所预言: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住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或许我无法读到书中更大的,更宏远的意义,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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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关于德伯家的苔丝读书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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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上书店》这本书讲的是一个书店老板的故事,讲他这一生是怎么度过的,在 他身上发生了些什么事情。在他的人生陷入绝境之时,上帝给他开了一扇窗,然后故事得以继续,他的生活得以继续,从而看到爱和希望。

如果每次都把书里的内容讲完,我怀疑还有人会去看这本书吗?如果说这本感动到我的地方,可能是那些爱情。那些在经历过伤害之后,还相信爱情,还能遇到爱情,这样是令我感动的。也许没有那么多代入感,但有一点感动到自己就好。

生活不会一帆风顺,总要遇到困难,总要解决一些不愿意面对的事情。也许意外来得那么突然,让人措手不及,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可我们心里都清楚,必须要自己跨出哪一步,接下来的路才会越来越顺。

读这本书不是鸡汤,是用一个故事告诉你,爱与被爱不是一件可遇不可求的事。我们每个人都有爱与被爱的权利,我们可以奉献自己的爱,同时可以得到他人的爱。只要你愿意跨出第一步,那之后你会发现变化不是一

般大。

难熬的日子不是只有书店老板会遇到,我们任何一个普通人都可能遇到,那个时候心里绝望是正常的。可如果这样就放弃对生活的热爱,那可能真的是失去爱与被爱的能力,失去再次拥抱这个世界的能力,这不是我想看到的。

如果看一本书就改变了自己的三观,那证明自己看的书少,那可能自己是没有三观的。我并不能说看完这本书,就一定会有多大的收获,就能让你对这个世界产生什么不一样的看法。如果有那么一句话打动你,或者某个情节打动你,这样就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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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武松打虎的读书心得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0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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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余华,就会想到他的代表作《活着》,有人说,一个好的演员是可以让人记住他的角色名而往往不知道真名,同样,一个好的作家可以让人记住他的作品名而对于作家本人却往往不甚关注,《活着》是余华的代表作,在他的所有作品中,最广为人知的,就是《活着》。

印象最深刻的便是主人公福贵从少爷变为农民的巨大反差,而正是这种文学性的对比,给予我们无限的感概与深思。一开始的他,吃喝嫖赌样样精通,有着平常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烟花柳巷,纸醉金迷。当一切繁华都褪去时,福贵才开始脚踏实地的生活。

最经典的那一句:人一旦开始真实的活着,那不真实的也变的真实起来。家道中落前,他不知柴米油盐的由来,不懂母亲妻子的关心与劝诫,不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所有的日子宛如梦幻一场,直到失去后才开始想要努力地活着。

而当人越想努力的活着时,生活却往往不会那么如意。一开始,所有的钱财散尽,他那怀着孕的妻子被丈人接回,宣布与他永远断绝关系;后来,他被蛮不讲理的军官强迫去打仗,颠沛流离多年后再回故乡时却发现自己美丽聪慧的女儿变成了哑巴;再后来,便是所有亲人的一一离去,他的女儿因难产而死,他的儿子在医院被人抽干血而死,他的女婿工作时被水泥板砸死,唯一的外甥,也因吃多了豆子而撑死,白发人送黑发人,最后只剩下他孑然一人,也许人生便是由种种磨难构成,活着的意义,就是不断的经历,不断的涅盘,尝尽悲欢离合,体会人生百味。

福贵的一生,见证了一个国家的发展。他成长于解放前期,经历了抗日战争、国内革命战争、新中国成立、大跃进时代、改革开放前期,在这种历史的大背景下,个人的生死显得尤为渺小,个人的命运宛如一根稻草,漂浮在那乱世中。在这种苦难的历史坏境下,他的一生又充满了戏剧性,因输光了家产而逃过枪毙地主的命运,在大街上买药被意外地抓去当兵……短短几十年间,他经历了各种苦难,但他依然挺过来了,依然乐观、豁达的面对人生。在他晚年的自述中,我看不到悲观与厌世,有的只是他带给我们种种思考。

当代的我们,所经历的、所承受的有这位老人的多吗?并没有,但我们当中,依然有人悲观厌世,郁郁寡欢,明明经历的不多,感受的太少,却要故作沧桑,与福贵相比,这样的我们,真应该深以为耻。人本身是为活着而活着的,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的,这是一种生的使命。只有活着,才有资格去经历,只有活着,才有希望。无论苦难还是死亡,都要直面面对,感受人生的喜怒哀乐,这才是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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