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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公文管理制度的通知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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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文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公文,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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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创造一个整洁、干净、安全、舒适的就餐环境,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保证员工就餐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本规定包括员工就餐管理及食堂卫生环境管理。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工食堂及全体员工。

二、员工食堂就餐时间为早餐:7:00--7:20 午餐:11:30--11:50 晚餐:18:00--18:20,就餐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请所有员工按时就餐。如因工作需要推迟就餐时间,应提前通知办公室,以便食堂做好准备。

三、距家3公里以内的员工除工作需要外,原则上不得在食堂吃午餐。

四、就餐人员必须按需盛饭打汤,以吃饱为原则,不许故意造成浪费。

五、员工用餐后的餐具放到食堂指定地点,不得在食堂随意乱放,食堂工作人员清洗完餐具后方可下班。

六、食堂内不准抽烟,不随地吐痰,不准大声吵闹,请文明用餐。

七、讲文明、讲礼貌,尊重食堂人员,对食堂管理服务有意见,可向办公室提出,不能与食堂人员争吵。

八、爱护食堂的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九、外来人员、访客等就餐需上报办公室,由办公室安排食堂。

十、 本制度由行政部制订并负责解释,经总经理批准后施行。

行政办公室

20xx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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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文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公文,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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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公司各岗位员工在工作中通讯畅通,高效有利的为公司服务,本着工作人性化管理的原则,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各岗位员工通讯费用补贴规定如下:

一、通讯费用补贴管理原则:

1、手机通讯费额度的给予以工作业务需要为原则;

2、手机通讯费用实行额度制管理;

3、公司统一额度标准:手机话费额度标准 ;

4、移动通讯设备为员工自配设备。

二、通讯费用补贴管理办法:

1、公司手机实行通讯费用补贴额度制管理。额度分为长期额度和临时额度两种。长期额度为事先确定,在较长时间内不变化的额度;临时额度为当月发生调整的额度。

2、额度内通讯费补贴,在每月工资中以现金形式体现。

3、公司只负责补贴额度内手机话费,超额度通讯费由个人自理。因特殊性工作导致手机话费超额,可申请临时话费额度。临时额度申请时间为话费产生次月的1-20日。确因工作需要导致话费长期超支,经相关领导审批,总经理同意后可修改为长期额度。

4、公司座机话费是公司员工公用话机产生的费用,由公司统一管理。禁止利用公司电话长时间聊天,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处于20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

三、手机通讯费用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公司总经理:500元

公司副总经理:400元

项目经理:300元

各部门主管: 200元

各项目组成员:150元

各部门一般员工:100元

四、要求

1、公司员工工作中必须保持通信畅通;

2、公司员工如自配通讯工具临时性故障无法联络,第一时间须采用其他方式与公司联络,并在三日内解决自配通讯工具。

3、公司员工如变更通讯号码,须在公司总经办备案。

五、本规定自通知之日起实行。

贵州省清镇市奇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Oxx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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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公文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公文,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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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用餐员工应做到文明就餐。不得赤膊进入餐厅,餐厅內严禁吸烟、大声吵 闹、说粗话、敲打餐具;餐厅内严禁赌博,严禁打架斗殴。

2、 用餐时一律使用刷卡,无饭卡的要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用餐。

3、 所有用餐员工应自觉排队打饭,每人一卡,不得插队。

4、 用餐员工应爱护公物不准随意挪动餐桌、餐椅及餐厅的一切公共设施。

5、 为确保员工人身安全,用餐人员一律不准动用餐厅专用设备。

6、 严禁在餐厅的墙壁、餐桌上乱写乱画。

7、 用餐员工应保持餐厅的清洁,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剩菜剩饭等物倒 入专用桶内,不可留在餐桌上。

8、 用餐后冲洗餐具应节约用水,随手关闭水龙头。

9、 用餐后及时离开,无事不得在餐厅逗留。

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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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公文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公文,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1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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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党费收缴

第一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作、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 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七条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八条 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九条 党员一般应当向各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第十条 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十一条 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第十二条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三条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四条 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上缴中央。上缴中央的党费应当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第十六条 铁路、民航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年按照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党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统党员全年实交党费总数的5%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发单位党委不再向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二、党费使用

第十七条 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十八条 使用党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第十九条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和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第二十条 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第二十一条 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党费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承担党员教育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承办。

第二十三条 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内设的财务机构或者同级党委的财务机构代办。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党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财政部制度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

第二十四条 党费应当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第二十五条 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第二十七条 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可以留存党费。具体留存单位和留存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解放军总政治部,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留存比例应当向基层倾斜。

第二十八条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每年4月底前就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中央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是: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二十九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要检查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三十条 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党组织收缴、使用和管理党费的办法,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参照本规定制定。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过去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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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公文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公文,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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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多媒体是学校教师进行现代化课堂教学的重要设备,各任课教师和学生均有管理、爱护的责任和义务。为了保证全校多媒体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提高教室多媒体设备的利用率,特制订学校教室多媒体的使用管理制度如下:

一、各班教室多媒体设备管理第一责任人为各班班主任,对本班教室多媒体设备的管理工作与安全工作负全责。

二、各班需指定一名学生为管理员,负责教师使用多媒体的预约及设备的防尘、防水、防潮、防震、防盗等日常管理。

三、教室多媒体设备的钥匙由各班班主任负责指定责任心强的学生保管,任何人不得私配钥匙,不得将钥匙随意转借他人。教师若需要使用多媒体,需至少课前半天通知学生管理员。周末放假钥匙交班主任保管,期末将钥匙上交教科处。

四、严格遵守多媒体系统操作规程,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投影机关闭后,待风扇停转彻底冷却后(约2分钟),才能切断总电源(否则烧坏投影机责任自负)。投影机关机后30分钟内不得重新开机。

五、教室多媒体设备只供本班教师上课时使用。教师上课前先填写《教室多媒体使用记录》,教师下课后要对设备进行例行检测,整理好仪器设备。及时锁好控制台,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六、若某节课不用多媒体,可以将幕升起至适当高度,注意用力要轻。

七、操作台上不能放任何其他物品。

八、晚自习下课后,任课教师必须待学生全部走完后关闭教室窗户并亲自锁好教室门。

九、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准擅自改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多媒体设备,不得擅自将多媒体设备移出电子讲台外使用。教室内的多媒体设备一般不得用于召开聚会、娱乐等活动。

十、多媒体要定期清洁、维护设备保证其运行良好,延长其使用寿命。主管领导要做到一周一检查。

十一、所有人为损坏、非法操作及违禁行为所造成的多媒体设备的损坏或丢失的,学校将责令班级照价赔偿,并追究当事人其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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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公文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公文,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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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尘车间管理的目的EVA太阳能封装胶膜的生产过程对车间有明确的洁净要求,为了满足生产工艺需要、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必须要对车间的环境、人员、无聊、设备和生产过程等进行控制。

2.无尘车间管理的原则

a)进入车间的管理,包括对车间工作人员的进入、物料进入、各类设备的搬入以及相关的设备、管线的维护管理,应做到不得将微粒、微生物带入车间。

b)操作管理技术。对车间人员用洁净工作服的制作、穿着和清洗;操作人员的移动和动作;室内设备及装修材料的选择和清扫、灭菌等,尽可能的减少、防止车间内尘粒、微生物的产生、滞留、繁殖等。

c)严格各类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保证各类设备、设施按要求正常运转,包括净化空调系统,各类水气电系统、生产工艺设备和工器具等。以确保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和空气洁净度等级。

d)清扫、灭菌管理,对车间内德各类设备、设施的清扫、灭菌以及方法、周期和检查作明确的规定,防止、消除车间内尘粒、微生物的产生、滞留、繁殖等。

e)车间环境控制的内容包括:空气净化、洁净建筑、与产品直接接触的水或者气体或化学品和生产设备、工器具等污染物的控制。

3.适用范围EVA太阳能封装胶膜所有生产区及辅助间(包括人员净化用室、物料净化用室和相关生活用室等)、车间内管理区(包括部分办公、值班、管理和休息室等)和将来新建、改建、扩建的厂房及其辅助用房。

4.责任与义务

1)车间人员有义务保持车间内的卫生干净整洁,严禁不通过风淋而直接走旁通道进入车间。

2)作业人员在工作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允许跑跳、打闹及喊叫,不做不必要的动作,不做易发尘和大幅的动作。

3)作业人员在车间工作时,尽量避免人员聚集现象。若个别工位五特殊协作需求,其他工位员工禁止聚集、围观与自己工位工作不相干的其他工作正常工作时间。

4)不允许将与生产无关和容易产生灰尘的物品带进车间,严禁在车间内部吸烟、饮食和进行非生产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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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公文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公文,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7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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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本市户籍制度改革,规范户籍管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本市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厦门市常住户口登记、迁移及其管理适用本规定。 暂住人口登记管理按照《厦门市暂住人口登记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 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实行以居民合法固定住所、职业、经济来源等主要生活基础为户口迁移落户依据,逐步消除本市跨区户口迁移的政策差别。

第四条 公安机关是户籍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规定的实施。

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具体负责辖区内户口登记管理工作。

组织、人事、劳动保障、教育、民政和侨务等部门在职责范围内,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户口迁移管理工作。

第二章 常住户口准入条件

第五条 本市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中央省部属单位、外地人民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驻厦机构,从外地调动、录用、招收、聘用的人员,符合本市调入或人才引进条件的,本人及其配偶、

未成年子女户口可迁入本市。

第六条 普通中等以上院校的毕业生,符合本市接收条件的,其户口可迁入本市。

第七条 来本市创业、工作或愿来本市工作但单位未落实的留学人员和海外引进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取得外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迁入本市。

第八条 就读于本市普通大、中专院校和普通高中的学生,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九条 获得“市十佳(优秀)来厦务工青年”、“市十佳(优秀)外来女员工”或在本市获得市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科技重大贡献奖”、“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见义勇为英雄”等荣誉称号以及获得其他全国性荣誉称号的外来人员,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口可迁入本市。

第十条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外来人员,可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持有本市《暂住证》或《居住证》满规定年限;

(二)参加本市社会养老保险满规定年限;

(三)有固定职业并签订劳动合同;

(四)拥有符合规定的住所;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行为。

第十一条 经批准成建制迁入本市的单位,其干部和工人分别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和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可将户口迁入本市。

第十二条 华侨、港澳台同胞、外籍华人以及其他外国人来本市

投资兴办企业,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可按规定将国内亲属或本企业骨干员工的户口迁入本市。本市以外的企业和个人来本市投资兴办企业,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可按规定将投资者本人、直系亲属或本企业骨干员工的户口迁入本市。

第十三条 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住房建筑面积达市政府规定标准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符合条件的一定数量的直系亲属可将户口迁入本市。

第十四条 被投靠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符合本市亲属投靠规定的投靠人,可将户口迁入本市。

第十五条 新生婴儿申报落户按随父或随母的原则办理。现役军人所生子女按规定申报出生户口。

第十六条 退休、退职、辞职、下岗或无业的本市上山下乡知青,可以将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口迁回本市。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在本市无子女的本市上山下乡知青,申请回本市时可以同时申请一个已成年子女及该成年子女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现留在厦门市以外的本市上山下乡知青,其子女户口均不在本市的,可以选择其一名子女回本市投靠上山下乡知青的近亲属,将户口迁入本市。

第十七条 原常住户口在本市且在本市连续居住满20xx年以上、在本市以外的地区离休、退休,需要返回本市的人员,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将户口迁回本市。本人或其配偶原籍为本市或由本市迁出的归侨,离退休后要求将户口迁回本市,在本市又有居住条件

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在本市落户。落实侨房政策退还产权的侨房业主或继承人要求来本市落户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将户口迁入本市。

第十八条 本市居民收养的子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可落户本市。

第十九条 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驻厦部队随军家属以及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离退休无军籍职工安置入户本市的,按国务院、及省、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华侨、港澳台同胞、外籍华人以及其他外国人申请在本市落户,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可落户本市。

第二十一条 因留学、探亲、劳务等事由被注销本市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取得外国籍或永久居留权的,申请在本市落户,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可落户本市。

第二十二条 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以及解除少年管教返回本市的人员,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恢复户口。

第三章 户口迁移登记管理

第二十三条 符合户口迁入条件的人员,按下列规定办理户口:

(一)符合本规定第五条至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的人员申请迁入落户,由相关行政部门核准调入、迁入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分别持有关审核部门签发的手续到公安机关

办理落户手续。

(二)符合本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至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第二十四条 公民应当在实际居住地申报登记常住户口,一个公民只能登记一个常住户口。公民有两处以上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一处实际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

第二十五条 未成年人不得单独立户。但国家和福建省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 在思明区、湖里区之间迁移常住户口,或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之间迁移常住户口的,应当在迁入地拥有合法固定住所。

从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将常住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的,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

第二十七条 本市干部在本市跨区调动,经组织、人事、教育部门审核,可办理本人及其符合随迁条件人员的户口跨区迁移手续。

第二十八条 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单位接收的符合条件的人才和毕业生,在思明区、湖里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在思明区、湖里区落户。其中,海外引进人才在思明区、湖里区落户的,不需要具备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条件。

第四章 监督与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有关行政部门在户籍管理工作中,应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向社会公布审核条件、程序和办事时限,严格按规定办事,

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条 在申请户口迁移中弄虚作假的,有关行政部门不予办理户籍关系迁入,已经落户本市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其将户口迁回原户籍地。

第三十一条 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户籍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20xx年 月 日起施行。20xx年5月27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07号颁布的《厦门市户籍管理若干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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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公文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公文,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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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制度

1.按照国家财经制度、法规要求,局机关各项财务收支活动都应纳入办公室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各项支出均应严格执行行政单位经费规定。

2.认真组织会计核算,办理会计业务;及时清理债权、债务,正确编制会计报表。

3.局机关各项开支均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签名,按规定审批程序批准后报销。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主要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报帐手续。自制原始凭证格式由办公室统一规定。

4.加强现金、支票管理,不得“坐支”,出纳、会计分设,各司其职,互相制约。

5.财务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既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又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

6.会计人员应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每年要及时将各类会计帐、证、表等资料分类装订,立卷归档。

7.机关各项支出报销时间原则上定于每周周一、周三。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为节约开支,减少浪费,局机关各项开支必须经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严格履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1.局机关各项开支均应实行计划管理,发票回来后,均由财务人员初核,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开支数额较大的,还应由局党组会研究后报销。

2.所有经费开支,必须凭税务局统一监制的正式发票报销,非正式发票或非行政事业单位收据不予报销。

3.千元以上的经费开支,必须通过银行转帐结算。领用支票必须填写支票申请单,注明用途及限额,办理完毕后,必须在十日内凭正式发票履行正常报批手续。

三、 对原始凭证(发票)的基本要求

1.只有国家财政部门监印的收据和税务部门监印的发票等合法单据,才能作为报销单据。

2.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3.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4.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

5.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四、财务报销的具体要求

1.会议费的报销:除会议费发票外,还必须附会议通知文件、参会人员签到名册、会议费用清单。

2.接待费的报销:所有公务招待费报销,必须具有接待方案、菜单、正式发票。

3.资产(礼品)购置费的报销: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除购置发票外还应附政府采购有关手续和验收小组成员的签字手续。

4.外出学习考察费的报销:除发票外还应附学习考察组织单位的有关文件。

5.差旅费的报销:实行出差事前审批制度,工作人员出差前应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实行出差逐次报销的原则,按实际出差的人数和天数,填写财政统一格式的差旅费报销单。出差必须写明出差事由。

6.报销单据填写要规范,字迹要工整。支出报销要及时,原则上应在一周内报销,最晚不能超过两周。

五、报销单据的粘贴要求

单据粘贴应使用原始凭证小型单据粘贴单,将所有原始凭证整理后逐张粘贴在粘贴单上,单据中不能有订书钉、回形针等金属物品。根据单据的大小形状,粘贴方向应从左上角开始依次向右边粘贴,超出粘贴单的部分应进行折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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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公文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公文,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1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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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公文管理,严格公文处理程序,提高公文运转时效,明确公文承办要求,实施公文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公司、子公司。

3.职责范围

3.1集团总裁办

3.1.1总裁办是公司公文处理的管理部门。

3.1.2负责公文收发、分办、传递、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等工作。同时负责指导各部门和各子公司的文件处理工作。

3.1.3负责建立健全公司文件管理制度,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与修改。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3.2 集团其它各部门、子公司

3.2.1不得以集团名义自行对外正式行文。

3.2.2负责按本制度规定执行

4. 公文处理原则

4.1公文处理原则

4.1.1公文处理包括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衔接有序的工作。

4.1.2公文处理应按照行文要求和公文处理规范进行,做到准确、及时、安全、保密。

5. 公文的种类:

5.1公文的定义

5.1.1公司公文是实施管理、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格式的公务文书,是传达、发布指示、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5.1.2常用的公文种类

常用的公文种类有:决定、决议、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规定、函、会议纪要等。

(一)决定、决议:对重要事项重大行为做出安排,用“决定”;经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用“决议”。

(二)意见:用于对组织工作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三)通知:用于传达上级部门指示,要求下级部门办理和需要周知和共同执行的事项。

(四)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

(五)报告、请示: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用“报告”;向上级部门请示指示、批准用“请示”。

(六)规定: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七)函:是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无隶属关系的有关主管部门提出请求的公文。

(八)会议纪要: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要求全公司共同遵守执行。

6. 公文格式和行文规则

6.1公文格式和行文规则

6.1.1公文用纸幅面及版面尺寸

(1).公文用纸幅面尺寸

公文用纸采用GB/T 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

(2).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

6.1.2公文中图文的颜色

除红头文件外,未作特殊说明的公文中图文的颜色均为黑色。

6.1.3排版规格与印制装订要求

(1).排版规格

正文用4号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2).制版要求

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mm。

(3).印刷要求

单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得超过2mm。黑色油墨应达到色谱所标BL100%,红色油墨应达到色谱所标Y80%,M80%。印品着墨实、均匀;字面不花、不白、无断划。

(4).装订要求

公文应左侧装订,不掉页。包本公文的封面与书芯不脱落,后背平整、不空。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4mm。骑马订或平订的订位为两钉钉锯外订眼距书芯上下各1/4处,允许误差±4mm。平订钉锯与书脊间的距离为3mm-5mm;无坏钉、漏钉、重钉,钉脚平伏牢固;后背不可散页明订。裁切成品尺寸误差±1mm,四角成90°,无毛茬或缺损。

6.2公文中各要素标识规则

组成公文的各要素可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宽度同版心,即156mm)以上的各要素统称眉首;置于红色反线(不含)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置于主题词以下的各要素统称版记。

6.2.1眉首

(1).公文份数序号

公文份数序号是将同一文稿印制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如需标识公文份数序号,用阿拉伯数码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

(2).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密级公文应分别标明“密级”字样,用3号黑体字,顶格;密级分为ABC三个等级。密级程度应由发文主管单位领导根据文件内容确定。如需标识和保密期限,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

(3).紧急程度

如需标识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

(4).发文机关标识

由公司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面加“文件”组成,即“湖南九州集团有限公司(文件)”或“九州集团”;对一些特定的公文可做相应的改变,如通知即可写为“湖南九州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

发文机关标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用红色标识。字号由发文机关以醒目美观为原则酌定,但最大不能等于或大于22mm×15mm。

(5).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包括公司、部门字号、年号、顺序号。

②如发文单位为总裁办,则具体格式为:

发文字号之下4mm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反线。

(6).签发人

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特殊情况手签签发人姓名。

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行,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2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排,下移红色反线,应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并使红色反线与之的距离为4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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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公文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公文,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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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证学生上下楼梯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请全体教师和学生遵守执行。

第1条 学生平时上下楼的时候,应该靠楼梯右边行走;学生集体上楼梯的时候,不允许其他学生下楼梯,集体下楼梯的时候,不允许其他学生上楼梯。在楼梯上如果有学生不慎摔倒,在场的学生、教师要示意队伍停止行进,迅速救治,不得拥挤、践踏,并及时有序安全地离开。

第2条 学生上下楼梯要靠右走,不拥挤,不碰撞,不吵闹,不搞恶作剧,不准一步跨两个台阶,不准两人勾肩搭背地走,不准倚着楼梯扶手向下滑行。严禁学生在楼梯上、转弯处打闹、做游戏等。

第3条 平时尽量避免到拥挤的人群中,不得已时,尽量走在人流的边缘。假如陷入拥挤的人流时,一定要先站稳,身体不要倾斜失去重心,即使鞋子被踩掉,也不要弯腰捡鞋子或系鞋带。有可能的话,可先尽快抓住坚固可靠的东西慢慢走动或停住,待人群过去后再迅速离开现场。

第4条 各班级课间操、升旗仪式、放学等集会时,必须由班主任组织,在本班门口走廊上列队后,按照德育处指定路线行走。返回时,也必须由班主任组织学生列队后,按照指定的楼梯和顺序回到班级。班主任和辅导员分别在队前和队尾,上下楼梯应以班级为单位,排队行走。靠右行走,一步一级台阶,不争抢,不推挤打闹,不追逐起哄,不骑跨栏杆、扶手,不将身体过多探出栏杆楼梯。

第5条 学生由班级到专用教室上课或者上室外课等,也必须由班级干部组织学生先在班级教室门口列队,在课任老师带领下到指定地点上课。

第6条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上下楼道的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我校学生上下楼梯的安全管理,由德育处负责,班主任和全体教师都有责任,教育学生遵守规定。学校安排楼梯值日中层干部和教师,在每个课间和集队时刻,都要到到相应的楼梯处组织指挥学生上下楼梯安全。没有到岗履行职责导致学生发生安全事故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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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公文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公文,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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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第一条 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区建设局关于文书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单位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第三条 按照党政分工的原则,本单位各类文件(党支部和行政)统一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二)收文的管理

第四条 公文的签收

1.单位所有文件(除领导订启的外)均由收发员(文书)登记签收、拆封(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的机要文件除外)。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文书)需注意检查封口,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

2.对上级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五条 公文的编号保管

1. 收发员(文书) 拆封和签收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作分类登记编号、保管。

2.本单位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送交收发员(文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如职工工作需要借阅的可复印或借用。

第六条 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收发员(文书)分送领导和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或急作应立刻呈送领导(或分管领导)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

2.一般礼仪性质的函、电、单据等,可由办公室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各单位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收发员(文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第七条 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收发员(文书),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办公室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4.文件阅完后,应交收发员(文书),切忌横传。

5.办公室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6.按照阅文范围,离、退休干部,一般由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或由办公室通知到单位阅文。

(三)发文的管理

第八条 发文的规定

1.单位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分别集中党支部和行政办公室,各群众团体和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2.各 群众团体、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应分别向党支部、行政办公室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分别交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审核。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同意发文,方可按党、政机构设置与业务分工统一归口以党×字、政×字发文。群众团体文件由党支部批转。

3.对单位影响较大,涉及多个以上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后批准签发。其余文件均由主要领导批准签发。

第九条 发文的范围:

1.凡是以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2.党支部、行政办公室下发文件主要用于:

(1)公布单位规章制度;

(2)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文件;

(3)公布单位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4)公布单位重大生产、技术、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5)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6)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3.党支部、行政办公室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于:

(1)对上级机关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

(2)同兄弟单位联系有关重大生产、技术、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管理、党群工作等事宜。

4.日常生产、技术、管理、党群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各科室书面或口头自行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发文。

5.各科室如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不备查考,可以科室名义用《工作简讯》发会议纪要。

(四)发文程序与要求

第十条 发文程序规定:

1.各科室需要发文,应事先向党支部、行政办公室提出申请;

2.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同意发文后,主办科室应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上级指示或工作实际需要草拟文件初稿;

3.草拟文稿必须从本单位角度出发,做到情况确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炼、标点符号正确、书写工整。严禁使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和彩笔书写;

4.文稿拟就后,拟搞人应填附发文稿纸首页,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刷份数、拟稿单位与拟稿人,并签名、盖章、标定日期和密级;

5.办公室应根据党支部、行政的要求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有关文件规定,对文稿进行审查和修改。对涂改不清、文字错漏严重、内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应退回拟稿单位重新拟稿;

6.经办公室审查修改后的文稿,送分管领导核稿(对文稿内容、质量负责);

7.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打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搞部门重新整理写清楚;

8.需经会签的文稿,应在交付打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

9.文稿审核会签后,按批准权限的规定分别呈送党政领导审定批准签发;

10.经领导批准签发后的文稿交办公室收发员(文书)统一编号送打字室打印;

11.文件打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发文稿上签名;

12.文件打字后,由办公室派专人按数印刷,再由收发员(文书)分发并检查落实情况。

(五)文件的借阅和清退

第十一条 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写便条,对有密级的文件须分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借阅。

第十二条 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等。

第十三条 办公室收发员(文书)对承办的公文应抓紧催办,应定期对事情已经办妥的本单位文件和上级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进行收缴清退工作。(一般为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终一总清)。如发现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并如实向领导报告。

(六)文件的立卷与归档

第十五条 文件的归档范围:

1.凡下列文件统一分别由办公室收发员(文书)负责归档:

(1)上级机关来文,包括上级对单位报告、申请的批复;

(2)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发出的报告、指示、决定、决议、通报、纪要、重要通知、工作总结、领导发言和生产工作的各类计划统计、季度、年度报表等;

(3)党支部会、主任办公会议、中层干部会议、职工委员会以及各种例会记录;

(4)支部党代会、职代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团代会等组织召开的代表大会所形成的报告、总结、决议、发言、简报、会议记录等;

(5)有保存价值的人民来信来访记录及处理结果;

(6)参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及本单位在会上汇报表言材料等;

(7)上级机关领导同志来单位检查视察工作的报告、指示记录,以及本单位向上级进行汇报的提纲和材料;

(8)反映本单位生产活动、先进人物事迹及领导工作等的音、像摄制品;

(9)单位日志和大事记;

(10)单位向上级请示批复的文件及上报的有关材料。

2.业务科室,各群众团体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动资料,由各业务科室、群众团体负责立卷归档。

第十六条 立卷要求

1.文件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4.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7月份以前整理完。

(七)文件的销毁

第十七条 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办公室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第十八条 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在办公室收发员(文书)和正副主任以及分管领导的共同监督下销毁。

第十七条 实施及修改 本办法经决策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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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公文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公文,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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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病历质量和创建和谐的医疗就医秩序,根据卫生部20xx年9月1日发布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我院住院病历复印的管理。

一、住院病历复印时间: 根据我院工作实际及相关规定,我院住院病人复印病历的时间为患者出院 72小时后。

二、住院病历复印唯一合法地点:病案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将病历在其它地方复印病历。

三、病历复印合法人员:根据相关法规,以下四种人为病历复印的合法人员,病历属于患者的隐私 ,其他人员无权复印患者的病历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4、公检法部门。

四、病历复印必须向医院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如为患者本人的,必须提供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代理人申请复印病案应持患者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患者签名及按指印的委托书。

3、申请复印未成年人病案需持监护人身份证、患者户口本或出生证原件。

4、申请人如是死亡患者近亲属应当提供患者的身份证明原件、死亡证明、近亲属的身份证、能证明与死者近亲属关系的 法定证明材料 。如申请人为死者近亲属代理人,还要有代理人身份证、死者近亲属签名及按指印的委托书。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工作人员须提供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身份证、患者或其代理人签名按指印的委托书。保险公司核保科查阅保户既往有无住院史,须提供承办人员身份证、保险公司介绍信、保险合同上注明查询以往住院史。 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申请人如为公安、检察、法院等执行公务的, 查阅或复印病历必须出具证明材料、本人工作证件、身份证件,须两人以上且已立案,并先到医务科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由医务科开具证明到病案室进行查阅或复印。

五、病历复印的内容:

六、医疗机构只为申请人提供复印的病历资料是:住院病历中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 、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 、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六、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患者复印病历、封存病历的权力、内容以及复印病历收费等问题做了明确的规定:

1.患者本人亲自来院复印病历的,须携带挂号证(病历号)、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

2.患者亲属代理(被委托)复印客观病历的,除上述证件外,还应携带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 等有效身份证件以及病人的委托书,到医务科登记填表后去病案室办理。

3.正在住院的病人病历中的客观病历资料须由科室指派的本院工作人员携带到病案室去复印。

4.纠纷病历由科室领导、负责人或当班工作人员直接与医务科、医患协调办公室联系,按照《条例》规定办理。

5.按《条例》中规定可以复印的客观病历包括:门(急)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查报告单)、医学影象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 、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及出院总结。

6.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7.按照规定病历复印需收取一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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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公文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公文,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0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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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公司业务的正常进行,加强公司差旅费报销的管理,在合理和节约的原则下,同时保障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差旅费报销标准

差旅费是指员工因公出差期间产生的住宿费、车船费(含乘飞机费用)、伙食补助费、交通补助费等各种费用。住宿费按出差实际天数在规定的标准内凭据报销;车船费、交通费凭原始单据报销;伙食补助费一般按出差的合并天数计算包干使用。

1、(1)员工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内,按实际住宿的天数凭据(发票)报销,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2)出差人员到本人家庭所在地出差住在家里或客户、关系单位等提供住宿时,公司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凡在车上、船上过夜,不再报销住宿费)

(3)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销;如有经理和同性员工一同出差,按经理级别的一个房间标准报销。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总经理同意。回公司后凭票据填写“报销单”,经总经理核准签字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标准:

(1)交通工具为火车、长途汽车或轮船;乘坐火车,白天为硬座;从晚上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十二小时的,可购硬卧铺票报销;

(2)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高铁、火车软席、软卧的,应先征得总经理同意,回公司后凭票据填写“报销单”,经总经理核准签字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未经批准乘坐飞机、高铁、火车软席软卧或超越交通工具标准而发生的交通费,均折算为可乘坐的交通工具相应费用报销。

(3)所有市内(出差城市)交通费(包括公交车费、出租车费、三轮车费等交通费)根据实际实报实销;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a)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b)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c)时间紧迫的、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d)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3、通讯费补助办法

出差人员因业务需要产生的长途漫游通讯费,凭单据实报实销。

二、差旅费的具体报销办法

1、出差前须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借款,遵循“前账不清、后账不借”为原则;因公出差借支,在“出差申请单上”写清借支金额,然后填写“借支单”,写清借款人、部门、用途、金额等事项,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借款。

2、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在一星期内填写“费用报销单”, 后附所有本次出差原始报销凭证,经总经理审核方可报销。

三、附则

1、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原规定与本制度相冲突者,以本制度为准。

2、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原规定执行,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3、附件:《出差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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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公文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公文,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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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2. 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公司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按照分工的原则,全公司各类文件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3. 收文的管理

3.1 公文的签收

3.1.1 凡来公司公启文件(除公司领导订启的外)均由收发员登记签收(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机要室的机要文件除外)后分别交办公室机要秘书拆封。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和机要秘书均要注意检查封口和邮戳。对于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对密件开口和国外信函邮票被撕应拒绝签收。

3.1.2 对上级机要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机要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3.2 公文的编号保管

3.2.1 办公室文书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须由公司承办或归档的公司领导亲启文件,公司领导启封后,也应交办公室办理正常手续。

3.2.2 本公司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分别送交办公室文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3.3 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3.3.1 凡正式文件均需分别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机要秘书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公司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月即办。

3.3.2 一般函、电、单据等,分别由办公室机要秘书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主办单位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3.3 为加速文件运转,机要秘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公司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2天(特殊情况例外)。

3.4 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3.4.1 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或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3.4.2 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机要室,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2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办公室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4.3 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3.4.4 文件阅完后,应送交办公室机要秘书,切忌横传。

3.4.5 办公室机要秘书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3.4.6 按照阅文范围,离、退休干部,一般由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或由办公室机要室通知到机要室阅文。

4. 发文的管理 4.1 发文的规定

4.1.1 全公司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集中于公司,各群众团体和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4.1.2 各群众团体、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应向公司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交厂办审核。公司同意发文,则由公司按机构设置与业务分工统一归口以公司×字发文。

4.1.3 对全公司影响较大,涉及两个以上公司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由经理批准签发。其余文件均由分管公司领导批准签发。

4.2 发文的范围

4.2.1 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通知、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4.2.2 公司下发文件主要用于: ① 公布公司规章制度;

② 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公司文件; ③ 公布公司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④ 公布公司性的重大开发、项目、经营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⑤ 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⑥ 其他有关公司的重大事项。

4.2.3 公司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于:

① 对上级机关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

② 同兄弟单位联系有关公司重大开发项目、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经营管理等事宜。

4.2.4 在公司日常项目开发和经营管理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主管业务部门书面或口头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公司文件发布。

4.2.5 凡各业务部门如开专题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不备查考,可以简写名义用《工作简讯》发会议纪要。

4.2.6 各业务部门与外单位发生的一般业务联系,可用各简写的名义对外发函(应各自编号备查),不用公司名义发文。

5.文件的立卷与归档 5.1 文件的归档范围

5.1.1 凡下列文件统一分别由两办负责归档: ① 上级机关来文,包括上级对公司报告、申请的批复;

② 公司发出的报告、指示、决定、决议、通报、纪要、重要通知、工作总结、领导发言和生产经营工作的种类计划统计、季度、年度报表等;

③ 经理办公室、总务会、公司管理委员会、中层干部会以及各种专业例会记录;

④ 公司一级组织召开的代表大会所形成的报告、总结、决议、发言、简报、会议记录等;

⑤ 有保存价值的人民来信,来访记录及处理结果;

⑥ 参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及本公司在会上汇报发言材料等;

⑦ 上级机关领导同志来公司检查视察工作的报告、指示记录,以及公司向上级进行汇报的提纲和材料;

⑧ 反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先进人物事迹及公司领导工作等的音像摄制品;

⑨ 公司日志和大事记;

⑩ 公司向上级请求批复的文件及上报的有关材料。

5.1.2 业务部门、各群众团体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动资料,由各业务科室、群众团体负责立卷归档。

5.2 立卷要求

5.2.1 文件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作者、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5.2.2 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5.2.3 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5.2.4 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5月份以前整理完。6月份正式向档案馆(室)移交,清单一式两份(接交单位各留存一份备查)。

6. 文件的销毁

6.1 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公司机要室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6.2 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派专车分别由公司机要秘书和正(副)主任护送到上级机关指定的纸厂监视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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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公文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公文,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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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仓库管理制度

1、 仓库是物品保管重地,除仓库管理人员的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准进入仓库。

2、 因工作需要进入的人员,除仓管员外,任何人不可独自进入仓库,须有相关人员陪同。

3、 任何进入仓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嘻戏打闹,大声喧哗。

4、 任何入进入仓库不得私自拿取仓库物品,必须服从仓管员的管理。

5、 仓库内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采取相应措施,符合消防规定,并按仓库面积每50平方米配置4KG干粉灭火器一个。

6、 仓库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如确实需要临时存放必须经经理同意方可。

7、对违反以上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8、此规定从即日起执行。

二、 物品入仓制度

1、 物品入仓制度是爲了確保采购物品的質量,及时有

效地掌握库存物品,所办理的完备的入仓手续。

2、 物品入仓时需要登记;日期、名称、数量、品种规格、单价、供应商电话。

3、 物品入仓时,仓管员须开箱检验所购物品的数量、名称、规格

并对查验的仓库物品进行签字确认。

4、 仓库管理员应对入仓的物品进行分堆存放,编号、以便于核对数量。并注意每次入仓后都要做好室内的卫生清洁工作。

5、 大型设备设施、以及砖、水泥、沙等物品不需要入仓,但仓管员必须赶往现场核实数量,质量,并做好入仓出仓等手续。

6、 设备工具入仓后,必须详细记录采购情况及保修日期等,并将随机文件复印存档,以备日后维修之用。

三、物品领用制度

1、 物品领用指除工具以外的备件、低值易耗品的领用。

2、 物品领用实行按单领取,在领取时要凭报事单上的内容领用相关物品,并在领用登记表上做好登记。其他部门在无单领用时;虽经各部门主管同意方可。

3、 如领用的物品在使用过程中有剩余的情况,领用人应将多领物品退回仓库,仓管人应认真进行核对登记。

4、 如在紧急情况下,可先进行领用,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5、 领用物品时;除维修组及前台管理人员外,其他部门在领用物品时必须由部门负责人进行领用。

四、 工具管理制度

1. 各班组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个人常用工具和小组公用工具,个人工具由本人负责保管,公用工具由主管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 所有工具都要进行建帐管理,做到帐物相符,每人必须在各自的工具清单上签字。

3. 所有的工具必须正确使用,特别是电动工具必须正确、合理地使用,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使用。

4. 所有工具坚持以旧换新的原则,在领用新工具时必须交回旧的工具,交回的工具统一由仓库处理,不准私自处理。

5. 专业工具未经培训不得随意使用。

6. 较大型的专业工具应随用随借,当日归还。

7. 新工具在领用时也必须进行登记、建帐签字。

8. 所有工具实行丢失赔偿的原则。

9. 借用工具均应填写《工具借用登记表》,在登记表上填写清楚;时间、借用工具名称、借用工具用途、借用人签名、并出示报事单后方可借用。填写的借用工具用途及出示的报事单必须真实,如有伪造,一经发现严惩不怠。

10、未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可将借用的工具用于不属于小区日常维修以外的维修使用。

11、 仓管员每月会对个人领用的工具及部门领用的工具进行盘点核实,任何人都必须配合,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

12、 员工在调离公司时,全部工具必须如数交回。

13、 此制度适用于中南花园各部门。

五、 物品盘点制度

1、 物品盘点制度是为了确保公司的物品与帐面相符,保证公司物品的使用正规化,是确保资产不流失的有效方法,并为采购提供重要依据。

2、 为及时反映公司各部门物品的数量及使用状况,配合编制采购计划,节约使用资金,仓管员每月对使用的易耗品进行盘点一次,并将核实物品的库存情况向经理汇报。每季度对花园各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一次,并进行存档。

3、 仓管员在盘点过程中要制订常用易耗物品的最低储存量,数量不能把握的须与各部门主管沟通,共同制订最低储存量,根据库存量向公司领导提出申购备品计划,避免物资积压所造成的浪费资金,更要避免物资短缺而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

4、 仓库员应做到仓库内的各种物品做到帐、物、卡三相符,并防止物品过多,过少,损坏或过期等情况。

六、物品申购制度

1、 物品申购制度是为了确保以最少的物品储存来满足物业维修保养和日常运作的需要,尽可能的压缩库存,防止积压,提高资金和仓库的利用率。

2、 根据库存情况和日常使用的消耗记录,设立常用物品的库存量,一般以一个季度的消耗量为计算库存依据。

3、 各部门在申购物品时,必须由部门主管填具申购单报经理审核上报公司批准方可。在填写时要写清楚;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对较少用的配件必须提供样品,以方便购买时准确无误。

4、 各部门只限每月申购一次,即每月3日前将本月所需物品提前申购,并向仓管员核实库存量,以免造成库存积压。

5、 仓管员必须认真核实各部门申购的物品具有合理化,严格限制申购数量,将库存情况向经理汇报,核实无误后,在申购单处签字确认。

6、 日常所需在月申购计划之外的物品,价值在200元以下的由经理批准购买。日常所需物品价值超过200元以上的报由公司总经理审批方可。

七、物品采购制度

1、 物品采购制度是为了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采购价廉物美实用的物品。

2、 月计划的采购量必须严格按照申购单上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进行购买。临时小型采购量必须按临时填制申购单上的内容购买,严禁私自主张多买或少买。

3、 采购物品时必须遵循“货比三家”的原则,在保证物品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挑选物美价廉且有诚信的供货商供货。

4、 采购的物品必须说明保用或保修期等内容,以便发生问题可以及时的进行处理,并可节约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5、 购买物品结算时,费用在3000元以下的可进行现金付款,超过3000元以上的应开具支票付款。

6、 购买的物品必须开具有效发票,特别情况的;例如;水泥、沙等无发票物品必须开具有效的第二联购货收据。

7、 管理中心为了便于工作的开展,可设立500元的维修采购备用金,并由经理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8、 若遇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急需采购物品,费用在200元以下的,虽获得经理批准后,方可支取备用金。费用在200元以上的物品必须由经理上报总经理批准方可购买及使用备用金。

9、 任何人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从中获取不义之财,或故意提高物价,获取高额回扣等贪污行为,如若发现有此行为者将对其做出严肃处理。

以上物品管理制度从批准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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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印发《河北省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细则》的通知

范文类型:细则,通知,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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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河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冀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及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售电公司准入退出管理办法》(发改经体〔20xx〕2120号),规范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我委制定了《河北省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细则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xx年12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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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公文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公文,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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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各部门:

餐具是酒店资产的一部分,数量较多,分布也较广,涉及到运营服务部,出品部及其他相关部门,酒店目前餐具破损较为严重,为了加强餐具管理,更好地严格控制餐具破损提高员工爱护公物意识,现针对酒店实际情况作出如下规定:

一. 运营服务部餐具破损管理规定

1. 餐具配比:各区域根据自身接待能力建立家私柜配比表,合理、准确的配比餐具。(见餐饮部餐具配比表)

2. 盘存方式:各区域实行自盘、监盘两种盘存方式。

1)自盘:各区域建立餐具管理登记,定期盘存并登记物品数字。

2)监盘:定于每月28日、29日财务指定人员、管事部主管、各 区域管理人员及服务员共同盘存。

3. 赔偿方式:分为自损、客损。

1)自损:员工破损餐具后开自损单,由区域经理或主管签字确认后送往人事部签字确认,白联人事部(凭单扣款),红联财务部,黄联赔偿人,绿联保安部。

2)客损:客人破损餐具,由值台服务员开单由各区域经理或主管签字确认,送往收银盖章确认。白联保安部,红联收银(凭单录入客损台位∕包厢作账)、蓝联区域经理、绿联服务员。如果客人破损的餐具不愿买单,由值台服务员开客损单,区域经理签字确认情况属实。

4. 破损更换:每月25日各区域凭自损单,客损单经运营服务部总监签字后去仓库领货。

5. 运营服务部餐具破损费用按以下规定补偿,扣除客赔、责任人赔偿及酒店负担餐具 2‰以外,其他按损失物品的成本价赔偿。公摊人员及比例:主管级以上人员5:领班级人员3:员工2。赔付制单工作由运营服务部编制,财务部审核后交人事部在工资中扣除。

6. 鼓励举报:对工作中打破餐具应主动承担,如故意不报或销毁,一经发现给予十倍罚款。同时对勇于举报的人员给予餐具损坏金额的10%奖励。

注明:客损单使用多用单,自损单使用奖罚单。

二. 出品部餐具管理规定

1. 餐具配比:出品部应根据自身接待能力建立餐具配比数量,合理准确的配比餐具。

2. 盘存方式:使用部门实行自盘、监盘两种方式。

1)自盘:出品部建立餐具管理登记,定期盘存并登记物品数量。

2)监盘:定于每月30日财务指定人员,出品部负责人及员工共同盘存餐具。

3. 自损、客损赔偿操作方式:

1)自损:员工破损餐具后开自损单,由各菜系主管签字确认,行政总厨加签后送往人事部签字确认,白联人事部(凭单扣款),红联财务部,黄联赔偿人,绿联保安部。

2)客损:客人破损餐具,由值台服务员开单由各区域经理或主管签字确认,送往收银盖章确认。白联保安部,红联收银(凭单录入客损台位∕包厢作账)、蓝联区域经理、绿联服务员。如果客人破损的餐具不愿买单,由值台服务员开客损单,区域经理签字确认情况属实。

4. 破损更换:每月25日出品部凭自损单,客损单经行政总厨签字后去仓库领货。

5. 出品部餐具破损费用按以下规定补偿,扣除客赔、责任人赔偿及酒店负担餐具的2‰以外,其他按损失物品的成本价赔偿。赔偿办法为出品部对每月破损餐具及丢失的餐具实行费用公摊赔偿制。洗菜班不参与餐具赔付。赔付制单工作由出品部编制,财务部审核后交人事部在工资中扣除。

6. 餐具的领取:

1)餐具额定数量确定后,除非经批准统一调整餐具风格外,一般不成批领取餐具。

2)对酒店负担的合理损耗,由各部门开出库单,经财务部签字确认后到物料库领取相应的餐具。

3)对已公摊赔付的餐具,由各部门开出库单,经财务部签字确认后到物料库领取相应的餐具。餐具每月应保持额定数量。

7.鼓励举报:对工作中打破餐具应主动承担,如故意不报或销毁,一经发现给予十倍罚款。同时对勇于举报的人员给予双倍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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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公文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公文,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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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集团信息化发展要求,充分利用数据资源为生产、经营、管理和决策服务,保证各类信息合理、有序流动和信息安全,确保集团信息化建设快速协调有序安全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中平„20xx‟188号)、等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室,直属和特设机构、专业化公司、事业部、区域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 管理范围

第三条 本办法管理范围包括:各单位与生产、经营、办公、安全等相关的应用系统和数据,以及为其提供支撑的基础设施资源、计算存储资源和办公终端资源等。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

第四条 集团信息化领导小组是集团数据资源管理体系的最高层,负责审定集团有关数据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负责审核有关标准、规范、重要需求等。集团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集团信息办)负责集团数据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指导集团数据管理工作,查处危害集团数据安全的事件。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数据的采集、传输、使用、安防、备份等管理

工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信息通信技术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信通公司)作为技术支撑及运维部门,负责集团数据中心的运维和运营工作。

第四章 数据分级管理

第五条 根据数据在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重要性,结合有关保密规定,按照集团级应用系统和数据、厂矿级应用系统和数据、区队(车间)级应用系统和数据分别制定管理标准。

第六条 集团级应用系统和数据,技术管理由集团信息办负责,业务管理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运维管理由信通公司负责。厂矿级应用系统和数据由各单位信息管理部门管理,集团需要利用的管理数据和生产数据要同步上传到集团数据中心。区队(车间)级应用系统和数据由各单位信息管理部门管理和维护。

第五章 数据标准管理

第七条 集团信息办负责集团数据编码和接口标准的统一规划和标准制定,负责对集团及各单位应用系统的数据标准管理进行引导和考核。各单位新建应用系统应严格执行集团下发的数据编码和接口标准,在用应用系统应根据自身实际逐步按照集团标准进行完善。

第八条 数据编码和接口标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数据编码应能够保证同一个对象编码的唯一性及上下游管理规范的一致性;

(二)接口应实现对外部系统的接入提供企业级的支持,在系统的高并发和大容量的基础上提供安全可靠的接入;

(三)提供完善的数据安全机制,以实现对数据的全面保护,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防止大量访问,以及大量占用资源的情况发生,保证系统的健壮性;

(四)提供有效的系统可监控机制,使得接口的运行情况可监控,便于及时发现错误并排除故障;

(五)保证在充分利用系统资源的前提下,实现系统平滑的移植和扩展,同时在系统并发增加时提供系统资源的动态扩展,以保证系统的稳定性;

(六)在进行扩容、新业务扩展时,应能提供快速、方便和准确的实现方式。

第六章 数据资源管理

第九条 基础设施资源集中管理。为了避免信息机房等基础设施资源重复投资建设,造成资金浪费、设施利用率低等问题,各单位应充分利用集团数据中心资源,集团信息办负责统一协调集团及各单位的基础设施资源。

(一)各单位未经集团批准不得私自新建、改建、扩建信息机房。

(二)集团数据中心要按照《集团机房建设技术规范》建设,满足各单位应用系统及数据统一到集团数据中心所需的各项使用要求。

(三)各单位现有机房自行管理、统一管控。各级信息管理部门作为主要责任部门,要保证信息机房各项运行指标达到集团要求。

第十条 计算存储资源集中管理。为了消除“信息孤岛”,实现集团数据共享和集成,提升数据安全防护等级,各单位所需计算和存储资源,要统一使用集团数据中心的云计算资源,做到资源集中、高效利用。

(一)现有的集团级应用系统及数据(安全监测系统除外)、各单位应用系统及数据(直接用于生产安全、自动化控制和监测监控的系统除外)要按照在用服务器、存储的服务年限和系统生命周期科学制定迁移到集团数据中心的计划和方案,并报集团信息办批准后实施。

(二)新建应用系统原则上不再购臵新的服务器和存储,所需计算和存储资源应使用集团数据中心的云计算资源。各单位如有特殊生产要求,确需购臵服务器或存储的,需报请集团领导批准,由集团信息办备案后,按集团采购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三)对于当前集团网络不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可向集团提出申请建设集团区域性数据分中心,并根据建设进度制定应用系统和数据迁移计划。集团区域性数据分中心建成后,新建系统需要集中部署、分级管理。

第十一条 办公终端资源集中管理。为了提高办公效率、降低办公成本、实现节能降耗,集团级应用系统要统一使用集团数据中心云桌面,并在厂矿和区队(车间)级应用系统中逐步实现全面使用。

(一)各单位新建系统所需计算机和新增办公用计算机要使用集团数据中心云桌面。

(二)原有集团推广的应用系统所使用的计算机,以及各单位在用的计算机,分别由应用系统主管部门和各单位按年度提出云桌面更换计划,逐步完成云桌面更换工作;集团信息办负责协调和监督。

(三)各单位申请云桌面使用,应与信通公司签订租用协议,由信通公司负责云桌面运维,各单位信息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云桌面管理。

(四)对于当前集团网络不具备实施云桌面替换条件的单位,应协同集团相关部门接入集团网络或建设集团区域性数据分中心。在网络接入后或集团区域性数据分中心建成后,按计划完成云桌面的部署工作。

第十二条 各单位使用资源应按集团规定支付相关费用。

第七章 数据分析管理

第十三条 数据分析是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计算机应用系统生成的数据进行分析,充分发掘数据中蕴涵的信息,用数据描述现状,预测趋势,规范生产行为,优化管理流程,加强经营监管,提供决策支持。

第十四条 集团信息化领导小组应加强对各单位数据分析的指导,鼓励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自行组织开发业务选题和数据模型,组织经验交流,提高分析水平。集团信息办要做好数据分析引导和管理工作,为集团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服务。基层各单位要充分挖掘和利用现有数据资源,不断探索和创新数据分析方法,规范数据分析程序,提高数据分析质量,做好本单位各项应用的数据分析工作。

第十五条 集团级数据分析、处室级数据分析和厂矿级数据分析分别由集团信息办、相关业务处室和各基层单位负责策划和实施,集团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和考核。

第八章 数据应用管理

第十六条 数据应用是指利用数据分析的成果,查找存在问题,开展业务运转状况评估,提出改进措施,提高管理水平,规避管理风险。

第十七条 各级信息管理部门应加强数据应用。集团信息办负责代表集团对各单位以及单位之间数据共享应用的统一规划并制定标准。各单位要严格按部门、按层级落实数据应用工作,对数据进行科学统计、分析、挖掘和应用,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第九章 数据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各级信息管理部门应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关措施,主要包括:数据访问的身份验证、权限管理及数据的加密、保密、日志管理、网络安全、容灾备份等。

第十九条 为统一规范操作权限,各单位应明确工作人员的录入权限、访问权限及维护权限的管理部门,任何人不得擅自设立、变更和注销。

第二十条 各级信息管理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系统数据及介质资料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强数据库的安全管理,制定和明确管理员用户和数据查询用户的操作权限及规程。

第二十一条 对数据的各项操作至少要建立运行日志,严格监控操作过程,对发现的数据安全问题,要及时处理和上报。管理员应掌握和运用数据库访问审计技术,实现对数据库操作的监测和追溯。

第二十二条 各级信息管理部门要加强用户身份验证管理、网络安全管理,采取严格措施,做好计算机病毒的预防、检测、清除工作,建立针对网络攻击的防范措施,保证数据传输和存储安全。

第二十三条 各级信息管理部门要加强数据的容灾备份工作,建立数据容灾备份机制,保障系统应急恢复和数据溯源。重要数据要上传至集团数据中心备份。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集团。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本文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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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公文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公文,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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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为进一步加强、改进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我院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现对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作如下规定:

一、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

1、党员交纳党费必须做到自觉、主动、按时,并由本人亲自交给所在支部的党小组长。如遇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2、党员要按照《党章》的要求,每月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所在支部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员交纳党费必须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照党费缴纳标准交纳。

二、党费收缴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

在职党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护士提高10%、绩效工资,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离退休党员:离退休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津贴为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

2、党费缴纳标准:

在职党员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离退休党员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组织关系转往农村、社区的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仍应按此标准交纳党费。

3、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4、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党委代收上交区卫生局,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区卫生局转交到区委组织部,再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6、党组织除按照规定收缴党费外,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

三、党费管理

1、党总支、支部每年根据党办测算的党费标准,每年年初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标准,年终公布一次实际缴纳党费情况。

2、为了有利于医院党委及上级党组织对各党总支、支部收缴党费的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我院实行各党总支、支部的组织委员、小组长作好党员的党费收缴登记,年底自留一份登

记册。

3、各党总支、支部的组织委员应在每月末将党费按时缴纳至党办,以便按时上交卫生局。

4、我院每年12月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70%上缴给卫生局党费专户,30%为自留党费。

5、离退休党员按万州委办发〔20xx〕10号文件精神执行。将离退休党支部实际上缴党费的50%,定期返还给该支部,作为开展活动费用,专人管理、专款专用。

四、党费使用

1、自留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培训、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党内表彰、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等。

2、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对违反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以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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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公文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公文,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0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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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公司公文,是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或商洽工作的重要工具。

第二条 本公司公文,实行统一管理。公文的管理,要做到规范、准确、及时、安全。行文单位,要克服官僚主义和文牍主义。

第三条 各部室、各单位及各有关人员,对公文中涉及国家、政府或本公司应保密的事项,必须严守机密,不准随便向他人泄露。

第四条 公文保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其他为一般文件。绝密、机密文件打印一定要用专用磁盘。绝密文件只能印一份,由起草人送有阅文资格的人员传阅,机密文件按审阅人数打印,阅完后由起草人收回归档。秘密文件由阅文人妥善保管。

文件机密级数,由发文单位的主管领导根据文件内容确定。

第五条 公司发文的程序为:拟搞、审核(部门领导)、签发(公司领导)打印、发文、 催办、立卷、归档、销毁等。

第六条 公司收文的处理程序为:收文、分文、传送、催办、立卷、归档。

草拟公文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及地方性行政规章。

(二)反映情况要客观,实事求是。

(三)文字要准确、精炼,条理要清楚,层次要分明,结构要紧密,用语要规范。

(四)人、地、物名、引文及时间要具体、准确。

第七条 各级领导对送来的公文要及时阅批,急件的,当天批复;一般文件的,三天内批复。

第八条 各级领导阅、批公文应仔细认真,阅完后要签名并注明日期,不得圈阅。需要签署具体意见的,要明确、具体。

第九条 公司所有发文,发文单位应有存档,并将文件原稿(经领导签字)审核稿件连同正本二份送总裁办档案室存档。有领导指示的,还应附批复件。

第十条 收文由总裁办公室统一负责。总裁办收文后,应先做好归类、登记,然后根据文件的内容,分送有关领导阅示。阅示完毕后,由总裁办收回归档。

第十一条 所有文件发放,一定要有登记、签收手续。

第十二条 公司发文,一定要由总裁办统一编号:

(一)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一律×××字(××年)××号;

(二)公司党总支发文,用××党字(××年)××号;

(三)以工会、共青团、妇联名义发文,用××政字(××年)××号;

(四)公司监事会发文,用××监字(××年)××号;

(五)董事局发文,用××董字(××年)××号;

(六)董事局委员会发文,用××董×字(××年××号;

(七)董事局委员会所属机构发文,用××董××字(××年)××号;

(八)其他管理部门的发文,用×××字(××年)××号。

第十三条 董事会机构及经营管理部门除经对方同意,一般不对外发文。

第十四条 红头文件,只适用于需遵照执行的制度、规定、决定、决议、纪要、任命等,其他文件一般用公司信笺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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