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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该有哪些规章制度(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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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司合同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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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 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设计、销售、采购、借款、维修、保险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第五条 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七条 公司由法律顾问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 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经济合同。

第九条 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经济合同。

第十条 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经济合同。

第十一条 对外订立经济合同的授权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业务委托两种授权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别指定的重要人员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权方式,其他一般人员均采用业务委托的授权方式。

第十二条 授权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顾问专门管理,需授权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填写授权委托书,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

第十三条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

1. 单笔业务金额达一万元的;

2. 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3. 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

4. 有封样要求的;

5. 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

第十四条 经济合同必须具备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方可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经济合同可订立定金、抵押等担保条款。

第十五条 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通行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有合同双方共同封存,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保管。

第十六条 合同标的额不满一万元,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应当订立而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必须事先填写非书面合同代用单,注明本办法所规定的合同主要条款,注明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理由,并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否则该业务不能成立。

第十七条 每一合同文本上或留我方地合同文本上必须注明合同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如不能一一注明,须经公司总经在我方所留的合同上签字同意。

第十八条 合同文本拟定完毕,凭合同流转单据按规定的流程经各业务部门、法律顾问、财务部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 公司经理对合同的订立具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条 流程中各审核意见签署于合同流转单据及一份合同正本上,合同流转单据作为合同审核过程中的记录和凭证由印章保管人在合同盖章后留存并及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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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全文共 1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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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踏实,树立为客户服务意识。贯彻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一、财务部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7、参与公司工程承包合同、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

9、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10、参与项目部与施工队结算,参与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11、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2、加强本部门管理,进行内部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13、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借款和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

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字批准;借款单交会计留存,待借款人归还借款后借款单返还本人作为清帐依据。

2、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3、购置固定资产借款:机器设备等单价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办公设施单价20__元以上者,属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固定资产请款单应由部门主管签字确认,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由相应部门办理借款手续。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开具正式发票。

4、备用金借款:对于特定部门或岗位实行备用金借款,具体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有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所有备用金借款于每年年度终了报帐时归还结清。

5、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6、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三、购买原材料及日常费用支出报销:

1、公司员工在购买原材料或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购买原材料须取得原始正规发票,日常费用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3、报销费用时须由经手人在报销单上签字并简述事由,由验证人及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并由会计进行审核,报总经理处签字批准后,到财务部出纳处冲账或报销。

4、所有日常购买的原材料、设备配件、日常用品等均须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报销时发票后面附有经库房管理员签字的入库单,并经各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5、补充说明

如遇紧急情况而审批人出差在外,则由财务人员与审批人进行电话联系,先行借款或报销,待审批人回公司后再进行补签。

财务部会计岗位职责

1、全面了解、掌握国家有关财务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正确执行。

2、负责各自经管的公司账务,月末认真核对原始凭证,做好记账凭证。

3、负责总帐、明细帐、分类帐的核对工作,银行存款的调节工作,汇总会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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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公司员工请教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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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资保密规定

一、目的:

为实现薪资规范化管理,保守公司经营秘密,维护公司稳定的工作氛围,持续良好的激励环境,人资部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本制度适用于薪资泄密行为的举报、处理等过程。

三、保密规定:

1、严禁公司任何员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询问他人的薪资状况;

2、所有个人因薪资问题查询薪资表的,人力资源部只能带给其个人的薪酬表,与其无关的薪资状况一律不得显示给查询人员。

四、奖惩措施

公司所有员工不得随意透露自己的薪资状况,一经发现,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发现一次处以100元罚款,连续三次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X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20__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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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劳务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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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派遣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工单位、派遣员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国家及我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派遣员工。

第三条 公司、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派遣员工应遵守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四条 处理违纪派遣员工,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积极疏导”原则,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处理。

(二)招聘方式

第五条 一般情况下,用工单位自行负责招聘及面试,确定符合条件派遣员工后,向公司提交派遣员工名单,由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六条 如用工单位需要,可书面委托公司进行招聘,原则上用工单位须派人参加面试,面试合格,由用工单位确定录用派遣员工名单,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七条 如用工单位全权委托公司进行派遣员工招聘,将参照第六条的办法执行,并另外支付相应的招聘服务费用。

(三)劳动合同

第八条 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经用工单位确认,用工单位应遵守《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约定,告知派遣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第九条 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到公司前台办理签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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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公司贵重物品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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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加强生产现场重要物料的使用管理,使其的使用能得到有效的控制,达到定量管理、合理有效使用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公司贵重物料、半成品、成品、回收品均适用之。

三、内容:

3.1、贵重品类别:锡线、锡条、模材、锡膏、银浆;

3.2、仓库管制:

1)在库:在贵重物品类别中的所有物料,仓库均需设置专人验收,专库保管并上锁。

2)领料:所有贵重物品的领料必须持【异常领料单】检附【贵重物品用量记录表】,呈至管理室经理处签名方可发放。

3)采购:所列贵重物品的采购需由资材汇整需求量,检附【贵重物品月度领用记录表】呈采购确认,经管理室经理核准后下单采购。

3.3、现场管制:

1)各单位对流转状态的贵重物品、加工件、成品、半成品,必须实行专人专责制度,做到及时入库入柜,依规定发放。

2)所有贵重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加强防盗工作,库房必须上锁。

3)贵重物品必须依A类物品标准做好专用的台账,做到账、物、卡三账合一,所有进出单据需装订成册存档。

4)为防止锡线、锡条等贵重物品的遗失,下班前须当日清点数量放置安全区域保管。

5)每月由管理室安排人员至现场盘点,并呈签至协理室审核。

3.4、现场管制细则:

3.1.1、贵重物品现场管制职责表:

3.1.2、各类物料用量管制细则:

1)锡条:波峰炉技术员根据波峰焊实际情况,记录每天【锡条、银浆用量投放记录】。

2)锡渣:波峰炉技术员每日下班前对波峰炉内的锡渣等氧化物进行清理和称重,并定期进行锡渣回收及记录【锡渣炼制回收记录表】。

3)锡线:现场所有锡线必须由生产班组长记录【锡线领用记录总表】,责任到人。

4)锡膏:生产现场锡膏由专人进行记录,每周进行盘点并记录总表【贵重物品台账】。

5)银浆:银浆的日投量以及银浆的日回收碎布量,必须由负责人记录【锡条、银浆用量投放记录】。

6)模材:所有模材的使用必须建立【贵重物品台账】,检附收货单据存档。

四、使用表单:

1)【锡条、银浆用量投放记录】;

2)【锡渣炼制回收记录表】;

3)【锡线领用记录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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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2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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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企业职工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组织协调下,由劳动主管部门领导与指导,实行分级管理,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管理。实行档案综合管理的企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

第六条职工失踪、逃亡、合理流动或出国不归者,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也可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代为保管。

第七条职工死亡后,其档案由原管理部门保存五年后,移交企业综合档案部门保存。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档案由企业综合档案部门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第八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

(一)保管职工档案;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职工档案材料;

(三)办理职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四)登记职工工作变动情况;

(五)为有关部门提供职工情况;

(六)做好职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定期向企业档案室(馆)移交档案;

(八)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第三章档案的内容

第九条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一)履历材料;

(二)自传材料;

(三)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四)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定技能的考绩、审批等材料);

(五)政审材料;

(六)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七)奖励材料;

(八)处分材料;

(九)招用、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材料;

(十)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第四章档案的收集、保管和销毁

第十条职工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对职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所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档案的完整。

第十一条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第十二条企业职工档案材料统一使用16开规格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复写纸书写。

第十三条按规定需要销毁档案材料时,必须经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档案卷皮、目录和档案袋的样式、规格实行统一的制作标准(见附件一)(附件略)。

第十五条严禁任何人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或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对违反规定者,应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的,要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职工档案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盗等工作。

第五章档案的提供利用

第十七条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用档案,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查阅档案应凭盖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章的介绍信。

(二)查阅、使用企业职工档案的单位,应派可靠人员到保管单位查阅室查阅。

(三)档案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借出查阅。如必须借出查阅时,应事先提交报告,说明理由,经企业或企业授权的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按期归还。

(四)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档案。

(五)各单位应制定查阅档案的制度。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对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六)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须请示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才能复制办理。

第六章档案的转递

第十八条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1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第十九条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二)(附件略)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

(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1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劳动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下达之日起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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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劳务公司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2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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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公司各项管理,明确各岗位职责,使各项目、各部门在管理过程中有章可循,形成一个责任明晰、奖惩分明、运行有序的管理体系,特拟定本规章制度,供大家遵守执行。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制订本制度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素质、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和员工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各阶段实际情况作修改、调整。

第五条、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均应认真学习、自觉遵守。

第二节、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员工必须树立集体主义精神,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执行制度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公司总经理提出。

第三条、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检举的权利。

第三节、劳动合同

第一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公司员工均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条、劳动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表人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并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三条、员工入职前必须对员工家庭住址、通讯方式、健康情况等进行登记,并出具身份证原件、外来人员务工等证明,并保留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入档;员工有病史或不适于高空作业、重体力活作业、特殊工种作业的,员工必须说明,员工不得谎报或隐瞒个人情况。

第四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并执行1至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公司有权即时辞退。

第五条、劳动合同期满,如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且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四节、纪律

第一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无故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岗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二条、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

第三条、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做到当日工作当日毕。

第四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生产,保持施工环境整洁有序,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五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严禁无中生有、_____惑众、搬弄是非。

第六条、同事间团结友善、互尊互重,发生矛盾找工地负责人协助解决;严禁相互谩骂、打架斗殴。

第五节、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一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公司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二条、考勤由各班组长统一负责,员工必需当日和班组长核对好工日,每月做一次总核对,并签字认可。

第三条、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岗。

第四条、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公司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公司总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凡未按以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或中途离岗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节、工资福利

第一条、公司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政府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条、员工工资由公司管理人员按员工职务、职称、劳动技能、工作态度、贡献大小综合评定。

第七节、安全质量

第一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班组,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及相应的处分。

第二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时刻牢记“安全至上”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听取公司的安全教育和班前讲话和安全技术交底,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三条、特种工种作业必须经职业部门考核,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并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严禁带病作业、酒后作业、超负荷作业。

第五条、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以国家规范和标准为施工准绳,坚持文明施工,精心施工,并在施工中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质量要求、技术指导和工作安排。不得顶撞、谩骂甲方管理人员,如有争议,可找公司领导协调解决。

第六条、严格把好质检关,前道工序未达到施工标准的,坚决不充许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对发生质量事故的,一定要查明事故原因,并即时制订整改措施。

第八节、卫生守则

第一条、不乱倒饭菜、不乱扔杂物、不随处大小便。

第二条、保持宿舍清洁有序,被子床单叠放整齐。

第九节、奖惩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_____和物质_____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对以下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

1、维护本公司利益,使公司免遭经济或财产损失的,经公司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2、提出并实施重大管理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_____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3、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生产效率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对公司管理人员不称职行业进行举报,经公司核实属实,予以一次性奖励。

5、见义勇为,对国家、社会做出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第三条、对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及相应的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处分分为警告、记过、开除。对于员工的经济处罚及相关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四条、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1、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早退或中途逗留在半小时之内的。

(2)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特种工作业不配戴防护用品的。

(3)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嬉闹、闲谈的。

(4)在工地上吸烟的。

(5)在生活区乱倒饭菜、乱扔杂物、随处大小便的。

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50元:

(1)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2)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3)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4)非信号工作业人员,擅自动用信号标识指挥作业的。

3、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500-_________元的罚款:

(1)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2)顶撞、谩骂管理人员的。

(3)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5)发生质量事故,造成原材料浪费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第五条、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的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送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有行凶斗殴、_____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2、损害企业形象,给社会、给公司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3、擅自挪用本公司资金和财产的。

4、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公司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5、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6、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7、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8、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9、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0、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1、泄露或出卖商务机密,使本公司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第十节、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属本劳务公司。

第二条、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必须认真阅读以上条款,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各项规定,凡因违反以上条例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因此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公司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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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企业内部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7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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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审计监督,有效控制风险,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改善公司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企业实施的内部经济监督,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经营活动及所属部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管理人员责任评价、合同复查等有效地进行监督和评价的一种活动

第三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指导、监督公司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内部审计人员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对本公司及所属控股、参股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独立进行审计监督,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遵循“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公司应保证其工作合理、合法、有效,达到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内部审计的目标是促进公司内部程序的合理性和资源利用的有效性,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与有关决议能够有效实施执行。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评价、改进公司及所属单位等组织机构、人员及其经营管理行为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过程中的效果,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五条 本制度是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授权监察审计部根据本制度制订和完善有关的操作规程和工作指引,实现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第六条 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及所属部门和员工均依照本制度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 监察审计部是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并对董事会负责,独立于公司业务部门,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扰。

第八条 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董事会及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监察审计部负责人具体组织和实施内部审计工作。

第九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审计负责人不得兼管业务部门;不得兼任财务以及其他经营性工作;内部审计人员应避免审计评价其上一年度负责审计过的工作和部门,不得参与原经办业务的已审计事项,

第十条公司应配备与审计任务相匹配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审计人员应熟悉公司的经营业务和内部控制规范,具备开展审计活动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经验和技能。具有一定的政治素养、应当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并不断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内部审计职业培训和后续教育来保持和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和防范潜在舞弊的意识,特别要对可能影响公司目标、营运或资源的重大风险保持高度警惕。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负责被审计对象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决策和执行。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对象存在利益冲突时,应该主动申请回避,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提出要求该审计人员回避的申请。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依照法律和本制度行使职权,受国家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保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执行任务,不得对审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十五条 审计人员每年应保证一定的后继教育时间,可通过参加专业协会组织的各类培训、会议或公司内部业务培训等,以保持专业的熟练性。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六条 监察审计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制定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负责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三)负责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审计;

(四)负责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五)负责对被审计单位的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含主要干部的离任审计);

(六)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状况进行审计;

(七)对公司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算、财务决算、重大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对重大投资方案及其经济效益进行评价;

(八)组织对发生重大违规违纪、侵害公司利益或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等问题进行责任审计;

(九)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七条 为有效履行内部审计职责,董事会授予监察审计部如下权限:

(一)在本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年度审计计划确定审计项目和审计对象;

(二)根据需要委派审计人员对公司所属单位或特定事项实施内部审计;

(三)根据需要参加与内部审计职责有关的各种会议及各类事项,包括:

1.参加或列席公司(包括部门)及分公司召开的有关重大投资、资产处置财务收支预算、决算及其他与经济活动有关的会议等; 必要时召开本公司、部门、下属企业有关审计工作会议;

2.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或可行性报告事前审计;

3. 参与重要合同、经济业务的调查、评估、论证、决策、审查、监督,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四)在履行职责时,监察审计部有权要求被审计对象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计划、预算、决算、财务会计资料、招投标资料、经济合同、统计报表、会议纪要、与审计内容有关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及相关电子数据,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并对其审查。

(五)在履行职责时,监察审计部可以不受限制地直接、立即查阅属于公司的所有文件和记录,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提供的文件和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查阅的文件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

1、规章制度、会议纪要、工作计划和总结等内部文件资料;

2、凭证、账册、报表、对账记录、实物等会计资料;

3、客户档案、业务操作记录、系统数据等业务资料;

4、签订的各类合同、招投标活动记录、工程预决算资料;

5、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等文件资料;

6、其他与审计工作相关的资料。

(六)在履行职责时,监察审计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审计对象

或相关人员进行约见谈话。有权按照公司有关制度向有关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和个人开展调查和询问,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被审计单位的下列行为,有权做出制止的决定,提出纠正、处理意见以及改进经营管理的建议,并报告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

1、阻挠、妨碍内部审计工作的及拒绝提供资料行为;

2、经济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3、严重违反财经法规、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

4、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以及其他与经济活动和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

5、截留、挪用公司或客户资金,转移、隐匿、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

6、其他违法违规,侵害客户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审计部还具有以下权限:

(一)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被审部门(子公司)和个人进行调查;

(二)盘点被审公司全部实物资产和有价证券等;

(三)要求被审部门(子公司)有关负责人在审计工作底稿上签署意见,对有关审计事 项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四)制止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国家规定或严重危害公司利益的活动。审计部经权力机构批准,有权对重大紧急事项立即采取封存账簿、资产等临时性措施或申请其他部门采取保 全措施后报有关领导。

(五)建议有关部门对违反财经法纪和严重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部门(子公司)和个人追究责任;

(六)对被审部门(子公司)提出改进管理的建议;

(七)责令被审部门(子公司)限期调整账务;追缴被审部门(子公司)或个人违法违 规所得和被侵占的公司资产;

(八)可以随时调阅公司、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

第十八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被审计对象要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四章 内部审计工作内容、程序和方法

第十九条 内部审计工作包括:常规审计、专项审计、经济责任

审计、结算审计等,涉及业务、财务、信息系统等方面内容。

第二十条 公司内部审计种类包括:

1、财务审计:对公司财务计划、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等进行监督检查;对财务管理和财产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评价。

2、内控审计:对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合法性、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测评和监督检查。内部控制的审查和评价的重点为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采购和销售环节、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重要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事务等事项。

3、基建项目审计:对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立项、计划、合同签订、执行情况、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控制、概预算、决算等进行的内部审计监督。

4、合同审计:对公司大宗物资采购合同、产品营销合同、承包租赁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等合同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违规违章情况等进行的内部审计监督。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公司认为重大的合同,审计部门应当参与合同前期审查。

5、责任审计: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属分子公司及控股公司负责人和各部门负有经济责任的管理人员任期的履职情况、经济活动及个人收入情况等进行的内部审计监督。公司副总裁以上人员审计由审计委员会授权审计;副总裁以下需要审计的由总裁授权人力资源部委托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内部审计部门原则上应于相关经济责任人离任、离职前进行审计。

6、专项审计:对与公司经济活动有关的特定事项,向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包括:

6.1管理审计: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

6.2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6.3审计调查: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6.4职工保险福利收缴支付审计。

7、公司年度内部控制测试与自我评价审计:对公司的内部控制、部门及管理层提交的年度内部控制测试和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计,并提交公司年度内部控制测试与自我评价报告。

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总裁授权的其他审计。

第二十一条 内部审计机构有权检查被审公司审计区间内所有有关经营管理的账务、资料,包括:

(一)会计账簿、凭证、报表;

(二)全部业务合同、协议、契约;

(三)全部开户银行的银行对账单;

(四)各项资产证明、投资的股权证明;

(五)要求对方提供各项债权的确认函;

(六)与客户往来的重要文件;

(七)重要经营投资决策过程记录;

(八)其他相关的资料。

必要时可自审计区间向前追溯或向后推迟,被审部门(子公司)不得拒绝。被审部门(子 公司)有意隐匿、毁弃、篡改会计资料以及重要文件的,一经发现,审计部应该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置。

第二十二条 公司内部审计方式:

1、报送审计: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应在指定时间将审计部要求的有关材料报送审计部接受审计检查。

2、就地审计:审计人员到被审计单位处进行审计,被审计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二十三条 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计;

2、对公司基础建设项目的立项、概预算、决算、开工、竣工审计;

3、对重要经营岗位的责任、离任审计,包括接受审计委员会的委托对高级管理人员审计以及接受总裁的委托对高管以下人员进行计;

4、合同审计;

5、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审计;

6、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严密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审计;

7、年度内部控制测试与自我评价审计;

8、对公司重要资产的安全性、效益性审计;

9、联营、合营、子公司和项目投入资金、财产使用及效果审计;

10、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分支机构和有关部门的审计;

11、接受公司审计委员会委托的其他审计事项;

12、向审计委员会报送审计工作计划、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

13、监督审计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整改情况。

第二十四条 监察审计部根据监管和业务发展需要,拟定年度审计计划,年度审计计划在报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批准并经公司董事会认可后实施。

第二十五条 监察审计部应参照中国内部审计协会颁布实行的《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和《内部审计具体准则》所规定的工作程序和方法,拟定《内部审计工作细则》,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审议颁布,监察审计部在履行内部审计职责时应严格执行。监察审计部在组织具体内部审计工作时,其工作程序包括审计计划制定、非现场审前准备、现场审计实施、报告提交、后续审计等。具体如下:

1、审计计划制定:内审部门应根据公司年度计划和公司发展需要,按照审计委员会的要求,确定年度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审计计划,报公司审计委员会批准。

2、审计立项:内审部门应根据批准后的公司审计计划,确定审计事项及其大致时间安排,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3、组建审计工作组:按照审计方案,内审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审计工作组(其成员不得少于两人),拟定工作程序并进行详细分工,进行审前准备。

4、 根据审计事项确定被审计对象并编制审计具体方案,同时送达审计通知书至被审计单位,说明审计内容、种类、方式、时间等审计事宜。特殊事项审计经审计委员会或总裁授权后可实施突击审计,而不需送达审计通知书。

5、实施审计:审计人员可采取审查凭证、账表、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收取审计证据等措施实施审计。内部审计部应制定规范、适用的审计底稿和报告格式及编制要求。

6、审计证据应当经被审计对象或者证据提供者签名或盖章。被审计对象对审计证据有异议的,工作组应当核实,必要时重新取证。被审计对象或者证据提供者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工作组应当注明原因和日期。

7、审计工作组应汇总审计证据形成内部审计底稿并拟订内审报告,经审计部负责人审核后形成正式内部审计报告,由总裁或审计委员会审批。审批后的内审报告按公司相关规定送交被审计单位。

8、被审计对象应当及时执行审计决定,落实审计报告有关意见和建议,并由内审部门进行监督,整改情况由内审部门审查后报总裁或审计委员会。

9、如被审计对象对审计证据、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有异议,应在三日内向审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或者申诉;超过三日提出复审申请或者申诉的,不予受理。复审或者申诉期间,不停止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的执行。

10、内审部门在必要时可以开展后续审计,重点检查被审计单位曾出现过的问题,并将审计结果报审计委员会。

第二十六条 监察审计部应通过实施审核、观察、询问、函证、检查和分析性复核等多种审计方法,采取现场审计、非现场审计、突击审计、常规审计、专项审计等多种方式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十七条 监察审计部在审计计划阶段,应当利用非现场手段,充分做好准备工作,以利于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审计成本。

第二十八条 监察审计部应对内部审计工作实行分级督导审核制度,以保障审计质量,实现审计目标。

第五章 内部审计质量监督

第二十九条 内部审计应得到恰当的监督以确保审计目的得以实

现、审计质量得以保证、审计人员得到发展。

第三十条 监察审计部应定期对已开展的审计工作进行评价,

检查其质量与制度要求的符合程度,不断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效率和

效果。

第三十一条 公司可组织其他部门或人员,在了解内部审计实务

标准的基础上,对监察审计部的审计工作开展定期检查,进行内部评

价。

第三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可聘请合格的外部独立机

构对监察审计部的审计工作进行外部评价。

第六章 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行为,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执业水平和素质,特制定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第三十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要严格遵守国家内部审计法规、内部审计准则及公司内部审计规定,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利益、公司利益和内部审计职业荣誉的活动。

第三十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要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和正直、勤勉。

第三十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要保持头脑清醒,保持廉洁;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徇私舞弊,不得接受被审计对象的请客、送礼。

第三十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要正确应用职业谨慎,并合理使用职业判断。

第三十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诚实地为公司服务,不做任何违反诚信和有损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三十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遵守公司保密规定,在履行职责时,要按规定使用所获得的资料;不得泄露公司商业机密。

第三十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应客观地披露所了解的全部重要事项; 不得隐瞒事实真-相。

第四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要保持和不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不断地接受后续教育;若有不能胜任的审计任务,应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第四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较强的人际关系沟通能力,妥善处理好公司内外相关单位和人士的关系。

第七章 内部审计责任追究

第四十二条 监察审计部对审计过程中发现并确认的违反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人员,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对审计过程中发现并确认的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人员,由公司移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三条 监察审计部应对拒绝接受审计及以各种方式逃避、阻挠、妨碍审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处罚,或提出处理处罚建议送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处罚;公司对拖延和拒不执行审计处理处罚决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从重进行处理处罚。

第四十四条 对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审计对象,根据情节轻重由内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提出建议;公司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7机关依法处理。

1、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拖延提供账簿、会计报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2、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干扰、抗拒审计检查的;

3、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4、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

5、打击、报复、诽谤、陷害审计工作人员或者有关举报人的。

第四十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秘密,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公司根据相关制度规定对审计人员进行从严处理。

第四十六条 审计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同时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隐瞒查出的问题或者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

3、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的。

第四十七条 对揭发、检举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提供审计线索的有功人员,监察审计部可以建议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八章 审计档案管理

第四十八条 内审部门应建立、健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并完善审计操作规范、审计底稿规范、审计流程规范和审计报告方式及后续整改监督记录。

第四十九条 审计档案管理范围:

1、审计通知书和审计计划、方案;

2、审计报告及其附件;

3、审计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

4、反映被审单位和个人业务活动的书面文件;

5、审计委员会对审计事项或审计报告的指示、批复和意见;

6、审计处理决定以及执行情况报告;

7、申诉、申请复审报告;

8、复审和后续审计的资料;

9、其他应保存的资料。

第五十条 审计档案管理按照国家审计档案管理的规定,参照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公司保密制度等执行。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与内部审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五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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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外贸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外贸,企业,职员,全文共 1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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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劳动纪律,规范人力资源管理,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程序,公司特制定《员工离职制度》。

程序

1、申请

要求离职的员工应在30天之前(不少于30天),向其直属主管和行政部提交《离职申请表》,并与行政完成《离职问卷》,离职问卷结束后通知人力资源经理、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在得到总经理的最终批准后,将给该员工《离职申请表》。如果通知时间不在30天前,根据合同公司有权扣除该员工的薪资。

2、离职面谈

人力资源部有责任与要离职的员工进行面谈,以了解其离去的真正原因,提供信息以改善公司管理系统。

3、离职批准

面谈后,人力资源部将找出员工要离职的真正原因,通知离职员工办理物品移交、工作移交,并审批其离职。

4、财物归还

要离职员工需向行政人事部上交财物归还清单,包括公司财产信息,机密文件,到期应还款项(财务部确认),系统帐号,贵重物品以及公司其它物品,应归还到相关部门,并补足遗失部分,否则公司将从未付工资中扣除。财物归还清单中每项物品应由相关部门主管签名认可。

5、查实归还物品后,行政人事部、财务部、总经理共同签署离职申请表,凭签署完善后的《离职申请表》、《考勤表》到财务部核算工资,人力资源部并将离职证明交给员工本人

6、工作交接

离职人员务必将责任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完全交于接任人员,此项工作交接由车间主任、部门主管亲自监交;因工作内容未交接完善离职而造成的后果,将追究直属主任、主管的责任。

7、主管职务以上员工的离职需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审查其掌管工作、进度和角色

8、工资清算

公司财务部对离职人员进行工资结算时须扣除以下项目:

1 员工拖欠未付的公司借款、罚金;

2. 员工对公司未交接手续的赔偿金、抵押金;

3. 原承诺培训服务期未满的补偿费用。

如应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予办理手续。

辞职员工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

8、未经许可的离职

对擅自离职的员工,公司不予结算当月工资,并将视其情节付诸法律,尤其是对未消除财务预支款的员工。

附则: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离职者即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公司亦不再受理其提出的复职要求。

附件:1、《离职申请表》

2、《离职面谈记录》

3、《 财物归还单》

4、《 离职证明书》

离职证明书

姓名: 性别: 部门: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到职日期: 年 月

离职日期: 年 月

离职原因:

离职时职务:

离职时薪酬:

感谢您在庆华化工有限公司服务期间作出贡献,因为某些原因,您选择离开我们这个优秀的团队。谨在此代表庆华化有限公司真诚的表示 谢谢!

吉木萨尔县庆华化工有限公司

行政部

年 月 日

离职面谈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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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公司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全文共 40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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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和加强会议工作,保证合作社财务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为了加强经济管理,提高合作社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处理合作社各项经济业务。

二、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登记会计账簿、编制报送会计报表,合作社的全部财务工作、会计核算过程都在国家有关财会工作的政策法律严密指导下进行。

三、会计核算

1、每项经济业务的处理,必须取得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无误后,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2、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账薄,并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关于记账规则的规定记账。

3、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并报送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

4、合作社在财务核算中,要做到数字真实、准确、完整、做到账证相符、账表相符。

5、在财务报销过程中,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没有“法人代表”的签字,一律不予办理。

6、对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四、会计监督

1、会计人员对本合作社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2、会计人员对于违法的收支,不予办理,并进行制止和纠正。

五、财务会计人员岗位主管责任制

1、会计主管岗位

(1)对各项财务会计人员工作要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要积极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要把专业核算与群众核算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地改进财务会计工作。

(2)组织编制财务成本计划,银行借款计划,筹措资金计划、并组织实现。

(3)定期开展财务成本计划完成情况的分析,找出管理中的漏洞,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建议或措施,进一步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不断提高合作社的经济效益。

(4)参加合作社的生产经营管理会议,参与经营决策。充分运用会计资料,分析经济效果、提供可靠信息、预测经济前景,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5)审查并参与拟定经济合同、合作社及其他经济文件。

(6)负责向本合作社领导和全体股东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查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

(7)稽核,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报会计报表。

2、出纳岗位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款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

(2)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

(3)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现金的账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款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对账单上余额调节相符。对于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

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白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

(4)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

(5)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

为加强机关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审批,节约经费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收入管理

机关收入应全部纳入财务核算,在业务活动中与其它单位或个人发生的一切款项,应该及时开具财务票据、收取款项、登记入账,不得截留、隐瞒、挪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机关的房屋出租,应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指定专人负责收取租金。

第二条 经费开支审批

机关财务开支坚持“一支笔”审批。本单位的具体规定(略)

第三条 经费开支报销规定

经费报支要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当月的票据当月报销,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在资金结算中,1000元以上的大额开支必须通过银行转账,不能用现金支付。

发票(原始凭证)应具备以下内容:①单位名称;②填制日期;③款项内容(用途)、金额;④填制单位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凡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原始凭证),一般应为正式发票或财政票据,并盖有填制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票据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挖补,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多联套写凭证,不得拆开分张单写。禁止白条报支有关费用。

1、办公费。核报各种办公用品时,必须附按发票规定的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开具的发票。若一次性购买办公用品较多,无法在发票中写明,可附上购物清单并加盖销售单位的发票印章。办公用品一律由办公室统一购置,符合政府采购的支出一律实行政府采购。其他科室所需办公用品按规定手续到办公室领取,不允许自行购置。

2、电话费。注意节约电话费的开支,单位公用电话原则上用于公务活动,严禁拨打语音、小额支付等特殊服务电话。

3、水电费。加强水电管理,压缩水电费支出,从严控制办公用电用水。家属楼家庭用水用电和单位出租的门面房暂未向供电(水)部门直接交费的,由办公室2人以上抄录各用户电(水)表数,据实收费后统一交机关财务。

4、车辆维修费。机关车维修应由司机事先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报请主管领导审批,然后将车辆交付定点维修厂维修,如发现有新增维修项目,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车辆修好结束后,司机应将维修单带回交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然后转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根据车辆维修单,定期与维修厂核对,审核无误后将票据(修理厂家的维修明细结算清单)转交给车辆管理人员履行结账报销手续,经领导审签后财务部门予以支付维修款项。司机补助按机关规定执行。机动车保险按财政局要求统一办理。

5、交通费。按照办公会研究制定的费用标准,单位的具体规定(略)……全年费用总额不能超支,结余部分可结转下年。

6、差旅费。差旅费报销标准严格按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外出学习、培训等所需经费报销必须附主办单位通知文件,并经领导审批。报销内容主要由交通费(车、船、飞机等)和住宿费(培训费、会议费、餐费等作单独列支)组成。外出进行招商考察活动经费支出须经领导批准,并事先编制经费预算,报销时不允许超出预算。如通过旅行社安排交通和食宿,可凭旅行社开具的发票作为报销票据,报销凭证需附考察活动支出明细单。

7、会议费。各科室承办会议,必须先列出会议经费预算方案,由主管领导审查,报办公会批准。报销会议费应附会议通知文件、参加人员签到单、会议费预算审批表、会议费结算清单和会议费的发票。凡超出审批标准的会议费,不得报销。赴国内出差等公务活动经领导同意后应按当地现行规定的差旅费、会议费项目标准由经办人持真实有效的原始票据据实到财务部门报销。

8、接待费。公务接待一般由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和标准统一安排,接待经办人员每周将接待情况列出详单,报请领导审批后转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根据接待清单,定期与饭店核对,无误后由接待经办人员履行签字报销手续,最后财务部门予以支付款项。

9、慰问费。在职干部职工因病住院,由人事科提出慰问意见,经领导批准后组织慰问。慰问费标准科级干部200元,处级干部300元,离退休人员另行规定。

10、修缮费。所有修缮项目(包括零星修缮费)应编制预算,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施工方,并签订施工合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必须凭合法正式的原始凭证。修缮项目竣工后,应编报竣工财务决算和修缮项目明细单,报领导审批后方可支付款项或余款。

第四条 往来款项管理

1、各科室因公需要借款时,由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经主管领导审核,报请领导审批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2、预支的差旅费,在出差人员返回7日内应结清;零星购物借款,应在收到发票15天内办理报销手续。借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5天。前次借款未还的,不得办理新的借款。出纳人员要加强对借款情况的清查,及时催还到期借款。

3、公款不得借给个人或私人使用。

第五条 政府采购

机关大宗、大件物品采购,较大支出的维修及各项长期支出活动,要按照政府采购的程序公开招标购置或决定施工服务单位,以节约开支。所有物品采购、经费结算必须由财务人员参与、两人以上经办,并在单据上签字;其他科室人员如需报销,须经主管领导确认签字,并报请领导审批后方可支付款项。

第六条 票据、印章管理

收款票据、印章应分别指定专人管理,即管章的不管票据、管票据的不管章。票据领用时要进行登记。出纳人员在收到款项时,必须按款项的内容开具票据(除财政正常经费拨款无需开票外),并严格按规定的要求填写完整、清楚、不得涂改,作废的票据(一式三联)应同时加盖“作废”章。

财务专用的公章、名章和支票,由会计和出纳分别保管,超出正常业务范围用章必须事先请示领导批准。

第七条 固定资产管理

凡是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以及单价在规定金额以上(一般设备500元,专用设备800元)的购入物品,都应记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要指定专人管理,并将固定资产进行分类分项登记、编号,建立财产管理卡片,会计账簿必须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末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

2、固定资产一律不准私人侵占或带回家用,严禁以物易物或赠送、转让。机关工作人员调离本单位时,必须将借用或领用的设备、图书等归还,并由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签字清账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否则由管理人员负责追回或赔偿。

3、大额固定资产的购置,实行政府集中采购。购进的资产要由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并登记固定资产实物帐。固定资产购置应做到资源共享、优化配置,避免重复购置和闲置。

4、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经与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核对后,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表”报局领导批准(必要时报财政审批)后方可核销,任何科室及个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处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必须纳入局机关收入管理。

5、每年度末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确保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和实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按有关规定办理盘盈盘亏手续。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加强管理。

第八条 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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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外贸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外贸,企业,职员,全文共 20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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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员工忠于职守,促进旅游区的繁荣与发展,要求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各类制度,自觉维护平山旅游区的根本利益。

一、员工录用制度: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择优录用人才。凡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或有一定相关专业知识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作风正派的青年均可应聘求职。

聘任程序: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填写《应聘登记表》和《个人简历》,→面试(合格者) →岗前培训→试工、试岗(一个月)→合格者正式录用,签订合同。

公司对所有员工都本着来去自由的双向选择方针,在全面期内员工辞职,须提前十天写出书面辞呈。经批准后,结清各部门手续,交回工作服,凭《手续结清证明》、原始收据到财务部领取保证金及工资。

新员工试用期间必须服从安排,不适应工作的可申请离职,试用期自动离职者,不发试用期工资。

二、 考勤管理制度:

1、正常劳动时间视部门工作需要而定。每月从26日至下月25日为满月考勤时间。

2、上班从换好工作服、整理好仪容以签到时间为准。

3、事假要提前一天申请,特殊原因也必须到岗请假,得到经理批准后才可离岗,违者按旷工论。

4、迟到:凡未按公司规定的时间上班者,无论任何理由均记迟到。旷工: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无故缺勤以及假满未归者均算旷工,一年累计旷工两次的开除。病假:请病假需出具病假条及医院证明、病历,急诊可立即打电话,非急诊要提前请示。无医院证明或病历按旷工算。

5、上班时间若要外出须得到领班或经理同意。

三、 福利制度:

1、员工工资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多劳多得,执行月工资。月工资根据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不同职务确定员工工资。

2、员工工资以现金形式按月支付。

3、根据需要,按不同工种向员工发放工作服等劳动保护用品。辞职或除名的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应上交公司,不缴回者按服装成本费用的全部在工资中扣除。

4、为鼓励发扬集体精神,不定期的搞各种文体活动来增强员工团队凝聚力。

5、为员工提供比较充足的学习时间,并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业务水平。

四、 安全制度:

1、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违章作业。

2、所有员工必须注意防火、防盗、防暴、防机械事故,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同时上报领导。

3、要认真检查设备,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顾客生命安全及公司财产安全。

4、发现形迹可疑或不法行为的人或事,要及时报告领导。

5、旅游区不得出现打架闹事行为,若发现此不良状况立即报告,并帮忙疏导围观群众。

6、若发生紧急事故,全体员工必须服从指挥,通力合作,发扬见义勇为、奋不顾身的精神,全力保护公司财产及顾客生命财产安全。

7、员工不得打架斗殴,不允许将社会不良青年带进工作场所及与之交往,要保护自身安全。

五、 财产负责制度:

1、各部负责人,负责本部机械设备、物品等安全,对后勤部负责。如发现丢失或损坏,追究当事的责任或赔偿。

2、如有设备需维修时,由各部负责人及时报告主管领导,避免影响正常工作。

六、 奖惩制度:

为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和企业行业竞争力,建立一支严格、负责、团结、奉献的高素质员工队伍,公司坚持奖惩分明,奖优罚劣,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奖惩原则。

奖励:

1、对保护公司财产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挺身而出的,见义勇为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奖励现金。

2、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和公司交给的各项任务,成绩显著者,在工作岗位上作出重大贡献或对公司某岗位实现技术改革者公司将给予奖励现金。

3、在服务中创造优异成绩,如拾金不昧等,为公司赢得重大声誉及多次受到顾客表扬者公司将给予奖励现金。

4、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的,公司将给予奖励现金。

惩罚、纪律处分:

1、上班不穿工作服者,一次罚5元;

2、迟到:半小时以内一次罚5元,半小时以外、一小时以内罚10元,一小时以外、两小时以内罚20元,以此类推;

3、工作时间干私事、影响公司形象的、仪容不整的、发现一次各罚5元;

4、上班时间擅离职守、聚堆闲聊,服务差、被顾客投诉的,上班时间吸烟、酗酒、赌博的,和同

事、顾客或其他人吵架、打架斗殴的,顶撞领导、不执行命令者,不服从管理、严重妨碍管理秩序的,一次罚50元;

5、严重违反各项制度,造成公司利益或形象损失的将被开除并扣工资与保证金。

七、 卫生制度:

1、工作现场设施、设备、办公桌椅等由本室员工打扫,摆放整齐,保持干净卫生。

2、及时清理环境卫生,保持景点、道路清洁。

3、清洁员保持大厅、过道、楼梯、卫生间、门外等卫生区域的环境卫生。

4、餐厅餐具要及时刷洗消毒,客房各类物品摆放有序,人员要衣冠整洁,客房要保持清洁卫生,及时换洗床上用品。

八、交接班制度:

有准确的时间观念,每班必须提前15分钟接收工作,整理仪容,进行接班准备。

1、收银员:整理好帐目,清点所有现金交与财务部指定的收款人员。

2、值班值宿人员清点本区设备、物品等,作好值班记录。

3、清洁工交班时必须保持各卫生区域干净整洁,未留有死角。

4、保安下班前认真检查各种设施、设备,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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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12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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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福利管理,保障公司员工享受到较为健全的福利政策,明确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的福利标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词义解释

本制度涉及的福利指企业福利,是公司为了提升团队的凝聚力向员工提供的工资和法定福利以外的物质回报,它有别于法定福利(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带薪休假等,参见集团公司《社会保险制度》和《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

第四条:福利管理职能部门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福利管理制度》的制订。

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和子公司办公室按本制度规定落实各项福利政策。

三、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财务部根据本制度规定以及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福利费用的核报。

第五条:福利类别及标准

一、防寒降温

1、每年夏季7、8、9月公司发给员工降温费,冬季12、1、2月公司发给员工防寒费。

2、防寒降温费计发标准:工作场所未安装空调的员工为80元/人/月,工作场所已安装空调的员工为40元/人/月。

入职半个月以上的新员工按标准计发,入职未满半个月的新员工按标准的一半计发。

二、节日礼金或物品

1、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公司发给员工节日礼品,以示慰问。春节等值物品的最高限额为每人300元,端午节、中秋节等值物品的最高限额均为每人200元。试用期员工的最高限额为标准的50%。节日礼品礼金的采购计划与实施由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保管和分发由各公司办公室负责。

2、国际“三八”妇女节,由公司举办庆祝活动,送给礼品,其费用按在册女员工人数、每人100元的标准控制。集团公司庆祝活动的组织与礼品的采购、分发由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各公司则由办公室负责。

三、伤病补贴

凡公司员工因伤病住院治疗三天以上者(含三天),由公司派员进行探望,并给予100元补贴或等值物品。

集团公司员工因伤病住院治疗,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领导前往探望;子公司部门经理以上员工在市住院治疗,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与其所属公司共同派员一起探望;地区公司部门经理以下员工在本市住院治疗,由公司办公室组织探望;外地市公司员工在公司所在地住院治疗,由外地市公司组织探望。

四、婚丧

1、员工结婚:在职期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员工,由所属公司发给庆贺金200元。

2、父母、配偶及子女亡故的员工,由所属公司发给慰问金200元或等值物品。

3、庆贺金或慰问金的申办由各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五、生日祝贺

员工每年的生日,由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办理祝贺活动。送给礼品,报销费用限额每人30元。

六、免费工作餐

1、员工在工作日可享受由公司提供的免费工作午餐。

2、晚上加班(含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议)90分钟以上的员工可享受由公司提供的免费工作晚餐。

七、健康体检

公司每两年组织全体员工体检一次。体检的申报、安排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八、帮困

员工及员工家属突患重病或员工家庭遭遇特大变故、自然灾害等导致生活困难,公司将视具体情况组织帮困活动。

第六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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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公司生产安全副经理岗位安全职责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经理,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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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生产安全经理岗位安全职责

公司生产安全副经理岗位安全职责

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4、组织生产职能部门对报总公司以上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安全和生产部门报告。发生上报总公司重大生产事故时,到总公司汇报。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特级动火。

6、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定期到承包单位检查落实安全管理及隐患问题整改情况。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生产副经理(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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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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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为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更好地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定,望每一位员工都自觉遵守!

一、 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不得早退,不得旷工;

二、 上班时间早8:30-11:30下午13:30-18:30。

三、 工作期间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

四、 员工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五、 上班时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嬉戏打闹、赌博喝酒、睡觉、做个人私事而影响公司的形象,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六、 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用书写文字报告交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七、 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坏公司形象、透漏公司机密;

八、 认真耐心听取每一位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

九、 员工服务态度: 使用标准的专业文明用语, 做好积极、主动、热情、微笑及训练有素的语音、语速和语调的服务;

十、 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两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做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严禁使用公司电话打工作以外的电话,违者扣罚10元/次;

十一、 员工奖惩规定:1.迟到、早退,每分钟扣罚1元;旷工一天扣罚100元,工作时间不允许请假,请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病假前三天扣除当日工资的30%,之后每天扣除当日的工资;2.上班期间不得嬉戏打闹、睡觉、做个人私事,违者扣罚1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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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公司员工健康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1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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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保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利益,完善薪酬管理体系,加强薪酬保密管理,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经理、财务总监、薪资专员以及参与工资核算、审核、审批的相关人员可知晓本公司全体员工薪酬,分管副总可知晓其分管序列员工薪酬,其他人员均无权知晓他人工资、档级。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节薪酬资料管理原则

第四条各部门员工的薪酬资料只有在其所在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财务总监、总经理处查询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探询、议论他人的薪资。

第五条员工不能将自己的薪酬透露给他人,如对自己的薪酬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反映,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或协调处理。

第六条因发放薪酬而接触薪酬资料的人员务必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第七条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义务

1、人力资源部

⑴人力资源部负责薪酬制度的制定、实施、监督工作;

⑵人力资源部设专人负责对薪酬进行解释和管理,其他部门(财务除外)和个人无权对薪酬进行解释。

2、计划财务部

⑴计划财务部需指定专人负责薪酬的管理和发放,其他人员不得透过财务系统查询或向本部门人员询问本人或他人的薪酬;

⑵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本部门涉及的薪酬项目(如保险金、福利、加班工资等),但不得解释、透露其它本部门未涉及的薪酬项目;

⑶计划财务部对本部门所负责的薪酬模块的保密工作负全责。

第三节保密程序

第八条保密程序

1、薪酬表编制保密程序

⑴所有接触和编制薪酬的人员一律不得在任何场合谈论与薪酬有关的事宜;

⑵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在做薪酬表时,不允许有其他与薪酬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如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要劝其离开;

⑶编制薪酬表的电子文档须加密,以防泄密;

⑷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如在制作薪酬表时有其它事情离开工作现场,不得将薪酬表和相关的薪酬资料摊放在桌面上,务必收集起来放入专门的档案柜内加锁,以免他人翻阅,并关掉打开的电脑文档;

2、薪酬审批保密程序

⑴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将薪酬表报送计划财务部审核时,务必以加密或密封的形式亲自送达财务部负责人,不得找人代为转交;

⑵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将经计划财务部审核的薪酬表报送总经

理审批时,务必以加密或密封的形式亲自送达。

3、薪酬发放保密程序

⑴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将审核签批后的员工薪酬明细表报送到计划财务部;

⑵计划财务部将审核签批后的员工薪酬明细表转送开户银行,由银行统一发放。

⑶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务必在工资发放后的当天将员工个人薪酬条发放到员工本人,不得代领。

⑷如员工个人薪酬条与存入薪酬卡的薪酬不相符或有其他错误时,请员工及时与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联系。

4、薪酬调整保密程序

⑴对于新聘员工,分管副总和部门负责人对薪酬归位的水平、档级有推荐权;

⑵对于员工调薪,分管副总对员工新的薪酬水平、归位档级有推荐权。

每月应发放的薪酬总额由计划财务部根据审批的薪酬审批表存入开户银行。

第四节保密职责、处罚措施

第九条保密职责

1、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及财务部薪酬审核人员对薪酬负有保密职责,不得将任何人的薪酬向外透露;

2、薪酬专员务必对有关薪酬资料等电子版加密;

3、严禁公司任何员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询问其他人员的薪酬状况;

4、人力资源部所有薪酬表的存档,薪酬专员要严格遵守公司薪酬保密制度;

5、所有个人因薪酬有错误需查询薪酬表的,薪酬专员只能带给其个人的薪酬表,与其无关的薪酬状况一律不得显示给查询人。

第十条处罚措施

1、如有探询、评论他人薪资或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的,一经发现,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发现一次工资下调一档,连续3次给予解聘处理;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发现一次即给予解聘处分;

2、人力资源部和计划财务部人员非因工作需要透露他人薪酬标准的,一经发现将给予3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3、公司发放现场秩序由工资发放人员监督管理,发放工资时有人违反现场纪律,如发现有代领或者其他违反保密要求的财务人员应及时制止或采取相应的措施,一经发现视情节严重程度扣罚财务工资发放人员200—300元,扣罚所在部门主管300元。

第五节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未涉及到的事宜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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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企业规章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8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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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本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工程安全目标标准。

(二)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组长,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要素的指挥者,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全面责任。

(三)、要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纳入工作议事日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当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四)要组织好对本工程项目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五)负责本工程项目的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塔吊、施工用电、施工机具的施工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并履行交验签字手续。

(六)项目经理要组织好每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会议,组织好班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入场新工人上岗前三级教育,变换工种职工新岗位安全生产教育等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工作,作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长抓不懈。

(七)要选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热爱本职工作的人任专职安全员。要大力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发挥安全员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使他们在生产方面真正有职工、有责、有权。

(八)有权拒绝不安全的指令,作到不违章指挥。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根据情节分别给予批准教育、罚款及行政处分,使责任者和职工受到教育。

(九)、保证本项目安全防护用品用施工用电气产品的质量,对本项目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用电气产品,执行准用证制度,严禁购买和使用伪劣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

(十)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和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十一)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上报,协助事故调查组搞好事故调查工作。对发生的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使干部职工受到教育,防止此类事故在此发生。

项目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本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二)对项目施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技术责任。

(三)以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为原则,编制施工方案,使施工始终处于安全的良好状态。在解决施工难点时从技术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

(四)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施工方法要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生产安全。

(五)参加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会议,编制对职工安全生产教材。参加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提出技术性的整改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六)参加项目的脚手架、模板工程、龙门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电、施工机械“三宝”及“四口”防护等,检查验收工作,并作好交验签字手续。

(七)负责编制项目安全生产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作好交底签字手续入档。

(八)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九)对项目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针对事故原因,编制出预防事故再次发生的技术措施。

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例、标准、方针、政策,及本公司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直接责任。

(二)参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好施工班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提高全体职工安全生产思想意识。

(三)搞好入场新工人上岗前三级教育工作和变换工种职工新岗位教育考核工作,提高新岗位职工安全生产操作技能。

(四)工长是施工生产的指挥者,对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当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施工队长有权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和经济惩罚。

(五)配合公司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评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负责组织三定,按期整改。

(六)负责组织脚手架、模板工程、龙门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电和施工机械安装后使用前检查验收工作,并作好交验签字手续。

(七)组织好施工现场的定期和不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组织三定按期整改。

(八)对有毒、有害物品要设专库、专人进行严格保管并建立有毒、有害物品的支领、使用制度,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九)施工现场的交通道路要平整畅通,排水设施良好,各种机械设备要按施工总平面进行布置,各种材料构件堆放整齐有序,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十)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后,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上报,协助事故的调查工作。

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 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例标准、方针、政策及本公司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参加项目部安全措施的制定工作,使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二) 配合公司进行每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分和季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比,并做好公司月、季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比记录入档。

(三)参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好施工班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并作好教育记录入档。

(四)负责对入场新工人上岗前三级教育工作,变换工种职工新岗位教育考核工作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工作,并作好教育记录入档。

(五)负责编制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并履行交底签字手续,作好交底记录入档。

(六)及时收集、整理各种安全生产技术资料,按公司规定每月向公司安全处报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各种资料,作到安全技术资料与生产同步,内容真实、齐全。

(七)、安全员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有责任,有权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直接责任者,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和罚款,并作好惩罚记录入档。

(八)组织好施工现场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并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协助施工队长作好“三定”(即: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并负责整改销项工作,作好检查整改记录入档。

(九)协助项目经理、施工队长及有关班组长等对脚手架、模板工程、龙门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电、施工机械、“三宝”及“四口”防护,进行检查验收工作,作好合格交验签字手续,并作好检查验收记录入档。

(十)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语,安全生产标志牌,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章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试验,维修保养和登记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工作正常,安全有效。

(十一)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后,协助工程处长、施工队长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及时上报,协助事故调查工作,并作好事故的详细记录入档。

班组兼职安全员

(一)、班组兼职工安全员在专职安全员的指导下,协助班长开展安全工作。 在安全生产中要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配合组长,经常组织本组工作学习作规格和新工作入厂安全教育工作。

(三)、协助班长,坚持执行每日班前安全活动,开展无事故竞赛活动,并做好记录。

(四)、教育督促本班组工人正确使用安全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并在生产随时检查执行情况。

(五)、检查和维护班组的安全设施,做好作业现场状况自检工作,发现生产中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并报告。

生产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例标准、方针、政策,及本公司本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对本班组生产的安全负责。

(二)参加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组织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交底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操作。为违章指挥,同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三)搞好入场新工人上岗前三级教育工作,变换工种职工新岗位前安全教育工作,提高新岗位职工安全生产操作技能。

(四)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作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做好新工人的入厂(班组)教育,教育工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的违章作业人员,可责令其停止作业。

(五)配合公司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分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负责组织“三定”,按期整改。

(六)参加脚手架、模板工程、龙门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在使用前检查验收工作,并作好交验签字手续。

(七)、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解决后,才能使用和作业。

(八)、在生产过程中,要经常注意检查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隐患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立即报请上级采取措施,保证安全方可继续作业。

(九)、组织本组安全生产竞赛和评比,及时表扬好人好事,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十)参加施工现场的定期和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组织按期整改。

(十一)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后,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逐级上报,协助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库房保管员安全责任制

(一)库房要经常打扫卫生,保证库房所有材料存放整齐有序。

(二)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要分别设专库进行严格保管,并建立建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支领使用制度,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对购置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要坚持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准用证,对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坚决拒收。

(四)对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发放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回收后必须检修合格,对不合格的物品要及时修复或进行报废处理,并向有关人员提供产品使用情况。

(五)对批准的施工电气产品及安全防护用品,要纳入供应计划,保证及时供用。

(六)负责制定项目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并跟踪落实,保证项目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

(七)负责物资和设备的防潮、防雨、防锈、防晒、防火工作,危险物品和有毒物品的单独隔离存放并加锁及防盗工作。

保卫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例标准、方针、政策、及本项目经理部制定的规章制度,努力作好本质工作。

(二)护场守卫人员要佩戴执勤袖标,保卫好施工场区的一切财物,按规定作好夜间值勤巡逻,防止施工场区财产被盗。

(三)坚持做好场区出入制度,禁止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四)主动配合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开展好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狠抓事故苗头,消除治安灾害事故隐患,重点抓好防火、防爆、防毒工作。

(五)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防范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消防保卫检查,并建立保卫消防工作档案。

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做到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挥。

(三)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四)正确穿戴个人的安全防护用品,维护好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整改意见,并有权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五)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整改意见。

(六)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要立即上报,要听从统一指挥,积极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协助事故调查组作好事故调查工作。

工程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总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总包单位有对分包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进行管理的权力和责任。

(二)总包单位必须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对没有安全资质的单位,不得发包工程。

(三)对分包单位承包的工程项目要作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认真的监督检查。

(四)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蛮干的分包单位,有权勒令停工,并进行有效经济惩罚。

(五)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发生的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并按承包合同的规定,处理分包单位的工伤事故。

二、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分包单位领导一把手是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分包单位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标准、方针、政策及总包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

(三)分包单位领导第一把手是该单位施工生产的指挥者,当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四)分包单位有权拒绝总包单位的不安全生产指令,禁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五)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及时上报总包单位,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事故调查组作好事故调查工作。

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依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2、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是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搞好安全生产的前提。通过安全教育提高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加强安全工作的责任制与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才能掌握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和操作技术水平,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3、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思想、知识、技能、事故、法制等方面的教育。

4、按规定,对入场的新工人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教育,严把新工人安全生产素质关,入场的新工人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做好新工人入场前三级教育记录入档。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司炉工、起重机械司机、厂内机动车驾驶员等,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后并再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方可上岗作业。

6、工人调换工种必须进行换岗教育。换岗前,批准换岗的有关部门领导要对换岗工人进行新岗工种的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未经教育不准上岗。

7、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时必须由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安全技术规定(程)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8、公司对各级领导干部(包括经理、项目经理、工长等)每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文件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法制观念。

9、公司每年冬闲季节组织一次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

10、施工班组由班组长组织实施班前教育,针对班组的施工生产场所、工作内容、工具设备、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项,对全组职工进行教育,防止事故发生。

11、各单位在雨季、冬季,要根据季节的变化,进行雨季防雨、防雷电、防洪,冬季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的季节性安全教育。

12、公司(项目部)每月底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一个月来的安全生产情况,抓住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进行分析研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针对工程具体情况,制定下月安全生产计划。并做好会议记录入档。

13、班组每周至少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可在班前或班后进行。其内容是:学习国家、省和本单位随时下达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分析班组工人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形势,表扬好人好事。

14、适时安全教育根据施工特点坚持“五抓紧”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出赶任务,往往忽视安全,要抓紧教育;工程接近收尾时,容易放松安全,要抓紧教育;施工条件好时,思想麻痹,要抓紧教育;季节气候变化,作业环境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紧教育;节假日,心情不稳定,要抓紧教育,使之做到常抓不懈。

15、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或根据各自的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典型事故、图片展览、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等等。安全教育要讲究实效,并要坚持经常化、制度化。

四、安全生产检查、验收制度

1.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一是通过检查,可以发现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二是利用安全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种规章制度、规范、标准;三是通过检查,增强领导和群众安全意识,纠正违章作业,提高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四是通过检查,可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交流经验,吸取教训;五是通过检查深入了解安全生产动态,为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对策,加强管理提供信息和依据。

2.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施工用电、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基坑支护、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塔吊、伤亡事故的处理等等。

3.安全检查的方法及要求:A、公司对项目部施工现场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分,掌握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对检查了现的安全事故隐患组织落实“三定”,即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做好检查评分记录入档。B、项目部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对不能纠正解决的疑难问题,要采取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并作好检查记录入档。C、施工现场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环境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检查,可随时消除事故隐患。互检:班组之间开展安全检查,可以做到互相监督、共同遵章守纪。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班组长及其他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认无误后或合格后,方能交给下一道工序使用。如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塔吊等,在搭设好使用前,都要经过交接检查。D、各种安全检查都应该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特别是大范围、全面性的检查,要明确检查负责人,抽调专业人员参加,并进行分工,明确个人负责检查的内容、标准及要求。E、每种安全检查都应有明确的检查目的和检查项目。重点、关键部位设立的“保证项目”要重点检查。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不仅要检查是否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还应进行应知应会知识的抽查,以便了解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的安全素质。F、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要认真细致。特别是对事故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如隐患部位、危险程度及处理意见等。采用安全检查评分表的应记录每项扣分的理由。G、安全检查需要认真地、全面地进行系统分析,用定性和定量做出安全评价。H、整改是安全检查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的最终目的。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限期、整改、复查、销项。

4.对事故隐患的处理:A、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逐项登记,不仅是检查整改情况的依据,也是提供安全动态分析的重要信息渠道。可以此情况研究指导安全管理的决策;B、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引起整改单位的重视,对凡是有限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受检单位必须立即整改;

C、对于违背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必须当场指出,立即纠正;D、受检单位领导对存在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按照“三定”(即定人、定期限、

定措施)的要求进行治理,在隐患没有排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E、整改完成后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派人员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后,进行销项。

5.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龙门架(井字架)、施工机具、脚手架、“三宝”“四口”的防护及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塔吊、外用电梯、打桩机、压力容器、模板工程等项目,在施工前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编制安全技术交底,安装完成后,在使用前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有关作业班组长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报公司安全处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验收报审表》报工程所在地安全监督站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合格后签发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验收合格通知书和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安全准用证,准用证要悬挂在机械设备的醒目位置,未经安监站检查验收合格签发验收合格通知书和准用证的安全防护用具和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并履行好交验资料入档。

6、公司每季度组成由生产副经理任组长的安全生产检查组,对所属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完毕进行总结并发通报。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以《事故隐患通知书》通知受检负责人,限期整改。

7、安全处每月对所属工地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指定项目经理立即限期整改。

8、项目部专职安全人员,根据本项目部的生产安排制度巡回检查,对本单位所属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通知项目经理整改,并上报公司安全处。

9、各项目经理,除在日常检查时,随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外,每周六对所属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并作为周一教育的内容。

10、生产班组的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班前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工具设备进行检查,生产过程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11、各项目部在雨期、冬期前要做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工作。由项目经理带队,安全、机械、电气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雨期重点检查脚手架、龙门架、电气设备、施工用电的安全状况;冬期重点检查机械设备、施工用电、消防、预防煤气和外加剂等中毒以及防滑防冻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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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公司员工请教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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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福利方案

一、休息日

每月带薪休假2天,根据个人申请及营业状况合理安排

二、法定节假日

员工每年可享有以下十一天有薪法定假期: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员工若不能在法定假期当日放假,企业会安排在法定假日当月给予员工补休。倘因故不能补休,企业将按缺休天数给予岗位工资补偿。

三、因工受伤或死亡

员工在工作时因正常工作操作意外受伤应及时通知其上级,凡因工受伤或死亡者,按国家劳动保险的规定办理;个人违章、违规等不合理操作造成的受伤及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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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参考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1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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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为了提高产品质量和树立鼎信装饰公司形象,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不准随地吐痰、不准随地乱扔烟头、注意保持卫生间清洁卫生;漆工进场时候要认真检查现场情况,发现有损坏的地板砖和其他物品及时报告;在施工过程中保护好地板砖和各种管道,不得损伤和损坏。发现随地吐痰一次罚款五十元;发现乱扔烟头一次罚款五十元;现场开罚单。

二、漆工进场时候要仔细验收前一道工序的质量;发现前一道工序质量不合格或则影响漆工施工的情况下必须先和公司负责该工地的管理人员或则设计师联系。

三、漆工施工时候要注意保持清洁卫生;材料不得乱堆乱放,摆放要整洁有序;油漆辅料不得随意放置。批腻子时候,用过的腻子袋不得随意丢弃;白漆之后,报纸需要清理干净;涂乳胶漆之前必须把地面清理干净。换掉的`衣服和鞋子需放在地上指定位置,不得放进衣柜里面;违者发现衣服一次,罚款五十元;发现鞋子一次罚款二百元;现场开罚单。

四、要注重细节,补钉眼不得漏补,边角必须修正,钉头不得裸露,刷漆必须到位;处理乳胶漆基层腻子前,要认真检查墙体情况,处理不平整的墙面;腻子包装袋不的随意乱扔,要统一摆放。

五、乳胶漆第一遍面漆之后,一定要找补墙面;木器漆底漆时,一定要找补到位。

六、漆工施工过程中不得偷工减料、同时也不得浪费材料;要做到合理有效利用装修材料。

七、施工过程要规范、必须按照规定的施工工艺进行;不得图省事私自篡改施工工艺。发现违规一次罚款一百元,现场开罚单。

八、按时上班下班、不能无故旷工;有事需提前向设计师请假;下班时候要关好窗户,关掉电源。发现违规一次罚款一百元,现场开罚单。

九、鼎信装饰管理人员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不合理及违规将及时通报批评和按照规定处罚;并命令限期整改。在限定期限内不整改者,发现一次罚款二百元,现场开罚单。

十、不准收受客户任何赠送的烟酒礼品,不准接受客户任何形式的宴请,发现违规一次罚款二百元;现场开罚单。

十一、不准向客户索取任何物品,发现违规一次罚款二百元。不准窃取客户和公司的任何物品,发现一次即行辞退。

十二、不得发布任何不当言论,不得发布诋毁公司形象的言论,不得发布诋毁客户的言论,不得与客户无礼争吵,发现违规一次严重警告或者即行辞退。

十三、漆工进场需先熟悉本制度;如进入本公司工地施工,即认为对本制度认可。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公司工地施工的所有漆工。

十四、被罚人员不服处罚的,有本公司经理裁决,如果经理裁决不应该处罚的,罚单即行失效;如果经理裁决应该处罚的,该罚单即行生效。

十五、本制度规定的被处罚人统一规定为工长;工长对本工地发生的一切违规行为负责。

十六、工长认真阅读本制度并认可后需签字;签字之后,即表示对本制度完全认可和接受。

公司经理(盖章、签字):工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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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公司员工请教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13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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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员工招聘与培训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四章 员工出入厂区管理

第五章 打卡管理制度

第六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七章 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第八章 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九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十章 奖励与惩罚

第十一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十二章办公室管理办法

第十三章车间管理

第十四章宿舍管理

第十五章饭堂管理

第十六章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厂方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厂方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厂方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厂方是指;员工是指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3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厂方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4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厂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5条 厂方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聘与培训教育

第1条 厂方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条 厂方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3条 员工应聘厂方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4条 员工应聘厂方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5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厂方。厂方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6条 厂方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7条 厂方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个月至6个月: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期限满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2个月;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条 厂方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2条 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3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4条 厂方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厂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5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厂方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员工招聘和录用条件:(此录用条件仅作参考,请根据贵司的实际情况定标准)

A、根据本工厂特点,按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敬业精神择优

B、所招员工须通过专业知识及技能的测试(根据需要选择口头或书面两种方式)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厂方规章制度的;(请根据贵司的实际情况定出“严重”的标准,例如:造成公司损失达到1000元等)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厂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请根据贵司的实际情况定出“严重”的标准,损失金额达到“严重”的标准)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厂方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厂方依本条 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厂方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厂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提示:厂方组织员工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必须要以书面的形式把经过何种培训及调整何种工作岗位记录下来,以便作为一份有力的证据)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厂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7条 厂方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厂方下列损失:

(1)厂方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2)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厂方支付违约金。

第8条 非厂方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厂方。试用期的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厂方。

知悉厂方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厂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规定赔偿厂方的损失。

第9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出入厂区管理

第1条 员工出入厂区需凭本人厂牌,由保安登记出入时间。

第2条 员工上下班时间出入工作场所,须服装整齐,并佩戴厂牌。

第3条 上班时间因公外出,须持有签准有效的放行条 。

第4条 上班时间因私外出按请假论处,保安凭签准有效之“外出申请单”放行。

第5条 员工携带箱包等行李出厂,一律自觉接受保安开包检查,否则不予放行。

第6条 凡公司财产(无论有无用处)未持经公司指定干部(管理课主管)签核的放行条 均不得带出工厂,违者以偷窃论处。

第7条 公司车辆外出,须由需求单位填写派车单,经公司指定主管签核后方可放行。

第8条 员工下班后不得随意在生产区域走动、逗留。

第9条 来访者,由门卫问清来访单位来访事由后联系被访者,得到被访者同意后,填写“访客登记表”,发给其“访客证”(访客证须佩戴于来访者的左胸前)并指引其进入会客室等候。会谈后,来访者出厂时交还“访客证”,门卫并在“访客登记表”上注明出厂时间(访客单位上须有被访人签名)。来访人员除非由总经理以上核准,可免登记“访管登记表”。上班时间谢绝私访。

第10条 应聘人员,由门卫通知指定人员,得到同意后,由保安带其至会客室或者指定考试场所面试。

第11条 未经总经理批准,值班保安一律不得让外来人员进入参观生产车间、实验室等公司管理区域。

第12条 车辆应于指定地点停放,送货车于指定地点卸货、点收,装卸货柜时,保安监督,无关人员不得接近。

第13条 一切违禁品禁止进入厂区,员工摩托车和自行车应于指定地点停放。

第五章 打卡管理制度

第1条 公司采用上下班打卡制度,除总经理特准之人员外,全体在职人员上下班、加班均需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人打卡,否则当事人双方记大过处分。

第2条 上下班在指定地点打卡,打卡后工卡必须插在指定的卡位,严守秩序,不得插队、拥挤、吵闹。

第3条 不得提前在打卡处等候打卡,下班时间铃响后方可排队打卡,若有违反,查实后予以处分,领班应负连带责任。

第4条 打上班卡后不得接着打上班卡(即打连卡),两次打卡时距最低是半小时。

第5条 不得无故提前上班或延后下班,如特殊情况须提前或延后,须按公司规定进行加班申请,否则总务课在统计加班工时时,直接按正常上、下班时间进行核算,严禁不上班而打卡或早下班晚打卡。

第6条 上下班工时均以半小时为单位,未满半小时的不予计算,员工上班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卡。

第7条 因出差无法正常打卡者,总务部凭“外出申请单”签卡,因其它公务无法正常打卡者,应在公务结束后以“内部联络单”形式呈上级主管签字后交人事签卡。

第8条 因打卡机故障造成无法打卡或打卡出错,由领班或统计员清点人数,送卡交总务部签卡。各部门主管无权签卡。

第9条 保安监督打卡,上下班时工卡应置于指定卡位,不得擅自挪动工卡,涂改、毁坏或藏匿工卡。

第10条 上下班认真打卡,不得漏打卡,漏打卡一个月最多不得超过两次,漏打卡者于当天或第二天上午写内部联系单,员工找主管签,职员找厂长或经理签,人事接单后予以签卡。漏打卡超过连两次的,漏打部分不计考勤,凡打卡时间混乱、打卡模糊不清,或漏打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找人事签卡者一律不计工时。

第11条 自己签卡、涂改工卡视为无效,并给当事人记小过处分。

第12条 毁坏工卡、藏匿工卡、在工卡上乱画、粘贴他人工卡上的工时等行为,一经发现,予以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予以辞退。

第13条 妥善保管工卡,不能沾上油、水等污迹,不能折叠变形,如有遗失,应及时向总务部申请补办。

第六章 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第1条 厂方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制定工作时间;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2条 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 8:00~ 12:00 ,下午 13:30 ~ 17:30 ,员工按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并自觉打卡,无故未打卡者按缺勤处理。

第3条 厂方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4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5条 员工的法定休假日如下: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如国家法定节假日有作修改,按修改后的法定节假日统一安排休假。

第6条 工伤假: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在公司所属区域内,因公受伤者,凭医院证明,其治疗休养期间给予工作假,底薪照付(具体规定参照工伤相关规定)。

第7条 婚假:员工本人结婚方可申请婚假,假期为3天(含休息日),晚婚(初婚时子女年龄达到23周岁,男子达到25周岁)增加10天。销假时必须附结婚证明,供人事备案,婚假期间工资照付。

第8条 丧假:员工本人或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亡故,给与3天的丧假,返厂时必须提供亲属死亡证明供人事备案,假期工资照付。

第9条 探亲假:在本公司服务满一年者有7天有薪探亲假期,此假期不影响年终考绩,假期为生产淡季期间。(探亲假只有国有企业才有硬性规定,一般企业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给予探亲假)

第10条 年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休年假必须提前两周申请,并经主管同意。

第11条 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90天带薪产假,晚育加15天,难产再加30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子证再加35天,返厂时提供证明供人事备案,产假工资照付。

第12条 陪产假:女方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陪产假工资照付。

第13条 流产假:女员工怀孕流产的,给予15天产假。

第14条 事假:有需要先填写请假单经公司指定干部核准后方可离开,年终考绩会参考此项,请假期间不付工资。

第15条 病假:因疾病或生理原因须治疗休养者,可请病假,一般病假不得超过20天。

第16条 员工请假,需事先填写请假单,干咳嗽鼻爰傩胗兄拔翊砣耍厥馇榭鍪潞笮璨骨爰俚ィ蛹僖残璨剐辞爰俚ァ

第17条 原则上年度内请事假不得超过2次,每次不得超过20天(包括年假天数,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第18条 以上所有的假期申请者,必须由部门主管、经理签名批准后,再交至总务课方可生效。

第七章 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

第1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

第2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厂方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条 厂方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厂方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4条 厂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 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5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厂方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厂方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厂方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工厂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6条 厂方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手续,并依法支付应由厂方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1条 厂方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2条 厂方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3条 厂方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工厂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4条 厂方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第5条 用电安全

(1)普通员工应掌握用电安全的一般知识。操作用电设备的员工除应懂得用电安全的一般知识外,还要懂得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2)电工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熟知电气安全操作规程,懂得电气设备在安装、使用、维护、检收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3)禁止员工违章使用电器,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4)工厂内的电源开关,未经授权,禁止员工随意操作。

(5)电气设备着火,要立即切断电源,并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灭火。

第6条 特种作业安全

(1)特种作业是指可能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围环境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目前厂方的特种作业包。

(2)特种作业工作人员须取得国家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规作业。

第7条 消防安全

(1)自觉遵守厂方制定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2)厂方禁烟区内禁止吸烟。

(3)厂方内禁止私自动用明火。动火作业须得到批准,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4)熟知安全疏散通道位置,工作中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

(5)积极参加厂方组织的消防演习,学会使用消防栓和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掌握扑灭初期火灾技能,了解火灾报警方法,认识火场逃生要领,提高灭火自救能力。

第九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1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

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2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厂方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厂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厂方环境卫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厂方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厂方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厂方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厂方,维护厂方形象,敢于同有损厂方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厂方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厂方的商业秘密。

第3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厂方;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十章 奖励与惩罚

第1条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厂方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嘉奖一次,给奖金20元。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厂方经济效益,对厂方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厂方经济效益,对厂方贡献较大的;

(3)遇到灾变,勇于负责,措施得当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小功一次,给予奖金50元。

(1)遇到有意外事故或灾变,自动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2)对于自身事业有重大改善,为公司带来直接或间接显著利益者;

(3)如公司发生盗窃事件能提供线索,最后能破案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大功一次,给予奖金100元。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避免危险减少者;

(2)自动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3)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4)对产品改良有重大贡献或使成本显著降低者;

(5)确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第2条 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厂方,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3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厂方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4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厂方规章制度情形,予以辞退并且不得享有经济补偿金: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厂方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厂方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5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厂方规章制度情形,予以辞退并且不得享有经济补偿金:

(1)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旷工3日以上的(含3日);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厂方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厂方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4)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厂方利益受损的;

(5)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玩网络游戏的;

(6)将厂方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厂方外的人阅读的;

(7)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8)未经同意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9)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10)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经查证属实,予以辞退并且不得享有经济补偿金,构成犯罪的,并报公安或相关司法、执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直接造成设备损坏、停工、停产,损失一千元以上或造成重伤以上的人身事故的;

(2)工作不负责任,本人经营看管的公共财物被骗、被盗,或由于本人过失生产废品、浪费燃料、原材料,给企业造成损失1000元以上的;

(3)寻衅闹事、打架斗殴、聚众赌博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滥用职权,违反政府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损公肥私,滥发奖金的;

(5)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贩私、行为的;

(6)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厂方财物,造成厂方经济损失的;

(7)违反厂方保密制度,泄露厂方商业秘密,造成厂方经济损失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十一章 公司考核办法

目的: 为合理评核全厂所有在职人员工作绩效,鼓励表彰先进工作者, 提高公司工作效率,以达到提升全厂营运绩效之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1. 适用范围:全厂在职人员.

2. 相关权责:管理部、人事处: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全厂绩效评核,并稽核其执行状况.

3.1.评核方式 :各单位每月31号前需对在职员工绩效作出评核,以使弹性薪资发放以及岗位调动有所依据,并将评核结果填写于《月绩效评核表》送交管理部人事课。

3.2.评核方式

3.2.1评核及核定权限:

员工:由其组长进行评核,并送交单位及部门主管核定;

组级干部、技术人员:由单位主管进行评核,并送交部门主管核定;

课级干部、工程师:由部门主管进行评核,并送交总经理核定;

(副)经理级(含)以上干部:由总经理、董事长核定。

3.2.2人事课审查月、季度及年度出勤状况、奖惩状况、违规率等,并送交各单位,作为各单位评定级别之依据。

3.3.评核等级评分标准

3.3.1.绩效评分标准依据如下:

(1)绩效成绩评分依据:

a.年度营业目标中月工作计划之达成状况;

b.各立项工作计划之达成状况;

c.各项目之达成状况;

d.各业绩之达成状况;

e.个人产能、质量及日常表现;

f.其它能体现具体价值的工作。

(2)特别管理项目中,按项目或签呈中涉及的绩效考核因素,或依生产会议或经营会议中决议之评分依据。

6.3.2绩效奖金之评定等级具体办法:

评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对被评定人员进行观察考核,将每项达标情况设定优、良、中、差四个级别,公司将根据员工之评定结果给予发放浮动奖金。每个员工不论职位高低,连续3个月(含)或者一年内累计3个月(含)的评定结果中出现3个“差级”的,视为该员工不适合本工作岗位,公司有权对其作出调岗工资,薪资将按照新岗位标准发放。

3.4.人事统计:人事课依各单位评核成绩计算需发放奖金并呈总经理核定.

3.5.总经理核定:由总经理依厂内营运绩效,决定绩效奖金总额,评核部分有问题时,则退回人事重新计算.

(企业可以使用根据自身指定的考核制度)

第十一章 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1条 工厂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厂方秘密的义务

第2条 以下内容属于厂方的保密范围:

(一)经营信息

1、厂方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厂方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厂方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供销情报及客户档案;

5、厂方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6、厂方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7、厂方职员人事档案、工资、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8、厂方内部管理制度。

(二)技术信息

1、各类技术资料;

2、职员在工作期间完成的技术成果及著出的论文、著作、书籍或在工作期间总结、觉察到信息均属厂方。

(三)其他经厂方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3条 厂方密级的确定

(一)厂方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厂方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及技术信息资料为绝密级。

(二)厂方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客户资料、经营状况、管理

制度等为机密级。

(三)厂方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

秘密级。

第4条 具体的保密措施:

(一)属于厂方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经理办专人执行。

(二)对于密级的文件、 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上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三)属开厂方秘密的设备或产品的研制、使用、保存、维修、销毁,由厂方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四)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厂方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五)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厂方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厂方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厂方秘密。

(六)厂方工作人员发现厂方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

第5条 责任与处罚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500元

1、泄露厂方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

2、已泄露厂方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二)出现下情况之一的,给予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故意或过失泄露厂方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厂方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6条 知悉本工厂有关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均为厂方的竞业限制的人员,该人员有义务配合厂方签订竞业限制合同,具体情况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清楚。

十二章 办公室管理办法

第1条 办公室员工须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不得着背心、短裤、拖鞋等不雅服饰上班,上班时间一律戴厂牌。

第2条 公司电话、传真机、电脑、空调、复印机等严格按说明书及内部规定使用,下班时最后离开人员应确认所有电源均关闭方可离开。

第3条 上班时间严禁喧哗、闲聊、串岗、看书报、争吵,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同事间遇事应相互协调、配合、沟通,电话办公应长话短说,声音以不影响他人为限,禁止上班时间打接私人电话。

第4条 办公室随时保持整齐、干净,禁止在办公室吸烟。下班后办公用品、文件资料均应放入办公桌(柜)内(桌面除电话、笔筒、水杯、台历等不得摆放其它杂物),下班时应将办公椅推至桌下。

第5条 非办公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办公室内,客人来访应在会客室,上班时间严禁因私会客。

第6条 维护公司形象,打接电话应礼貌客气,办公时坐姿端正,不得有架腿、半躺半坐等不雅姿势。

第十三章 车间管理

第1条 上班时间一律穿工衣及佩戴厂牌,不得着奇装异服或性感服饰,不得浓妆艳抹。

第2条 对所属主管职权范围内命令不得故意违抗、讨价还价,服从所安排的工作;不得在车间聚众滋事,怠工;不得威胁、恐吓管理人员。

第3条 爱惜公司,保持车间清洁、整齐,不得有污损或浪费现象;工具、物料、半成品要物归其位,定点摆放。

第4条 严禁在车间嬉笑、打闹、喧哗、吃零食、随地吐痰。

第5条 车间内严禁吸烟,禁止把火种带入车间,非公司指定人员开电梯,电梯严禁载人。

第6条 保安所使用的工具要有专人保管、收发,放在指定的地点。遗失或恶意损坏,查实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四章 宿舍管理

第1条 为有效推行宿舍管理,每间宿舍由本室成员共同推荐一人担任宿舍长,直属总务课管理,其职责如下:

(1)水、电设备及本宿舍人员之管理;

(2)本宿舍员工安全之管理;

(3)宿舍清洁卫生状况检查,内务整洁之维持;

(4)节约用水用电之劝导;

(5)室员纠纷之处理;

(6)清点本宿舍就寝人员;

(7)值日生每日值日情况监督;

(8)宿舍财产设备维修申请;

(9)违反宿舍管理规定之状况向总务课提报处理;

(10)宿舍长要尽职尽责,若督导不周,或疏忽管理将取消其职务。

第2条 宿舍管理相关规定之执行

(1)住宿人员按公司指定之宿舍和床位就寝,未经总务课调整,任何人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和床位;

(2)室内布局由总务课统一设计,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动,爱惜室内公共设施,若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3)节约水电,用水后随手关水龙头,宿舍无人时要关所有电源设备,不得私自接电源线、更改线路或使用煤气灶具。

(4)严禁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带入宿舍,严禁将刀枪等凶器带入宿舍;

(5)不得在宿舍墙壁、公物上涂写、张贴或钉挂物件,发现可疑迹象及时向宿舍长反映;

(6)严禁在宿舍乱扔垃圾、杂物,不得向窗外、楼下扔垃圾、倒水、垃圾应倒于指定地点,个人物品要摆放有序;

(7)严禁坐在阳台走道栏杆上,或在宿舍有不雅行为;

(8)特许除外,正常上班时间宿舍不可开灯,以减轻用电负荷,使用热水时,注意节约,不得无故浪费;

(9)自学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按时就寝,禁止在宿舍追赶打闹,高声喧哗,播放高音量音响;

(10)禁止在宿舍赌博、酗酒闹事或有伤风败俗行为,非因公务,不得进入异性宿舍,严禁在异性宿舍留宿;

(11)本公司人员不得私自将外来人员带至宿舍区或留宿他人,需留宿的,必须经各主管签字许可,否则记过处分;未经公司允许,私自留宿者,记大过处分;

(12)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严禁盗窃、挪用他人私物,宿舍内只可吃水果、干粮,其余一律在餐厅吃;

(13)各宿舍根据宿舍长排定之值日表轮流打扫,由当天值日生负责室内、室外、走道及阳台卫生。

第十五章 饭堂管理

第1条 员工依规定在用膳时间方可进入餐厅就餐;

第2条 应排队就餐,并注意不得将菜、饭、汤乱倒;

第3条 米饭吃多少打多少,不得浪费;

第4条 每一位员工只能以一张饭卡打一份饭菜,禁止在餐厅以外场所用膳;

第5条 用膳完毕后,剩饭菜渣应自行带走,倒入指定地区,不得留置桌上或洒落地面;

第6条 总务课于每月最后一天发放次月饭卡给员工,妥善保管,丢失或损毁照价补办;

第7条 请假人员与离职人员须将饭卡交回总务处才算办完手续,请假人员等销假后再将饭卡领回;

第8条 按指定的餐桌对号入座,不要占用他人座位,或错拿他人餐具。

第十六章 附则

《规章制度》为工厂内部管理资料,每个员工进本工厂工作之前必须熟读并且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按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罚。

对员工的罚款,建议每月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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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8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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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提高企业综合素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省属驻昌和外地进昌各类建筑业企业。所称的进昌建筑业企业,是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本市范围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具体负责建筑业企业的诚信管理工作。

第四条 进昌建筑业企业进入本市参加建设市场活动,应提供完整、真实、合法、有效的资料到市建委办理进昌登记手续。

第五条 进昌办理登记手续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对后归还):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在昌负责人的委托书,企业在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具有专业资格的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含社会保险凭证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外省企业应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具的外出介绍信,省内企业应提供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介绍信;

(四)由企业所在地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二年未发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所列举行为的证明,以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 的证明;

(五)企业参加项目管理的项目经理、技术、质量、安全、经济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主要技术工种操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技术、管理人员等总人数不少于15人,项目经理或建造师限二级以上,中级职称以上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技术负责人应为高级职称),以及社会保险证明;

第六条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设立分公司的,在昌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总承包企业不小于200平方米,各专业企业不小于100平方米,并办理在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开立银行帐户及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七条进昌建筑业企业具备了第五条、第六条所列条件的,可向市建委申领《诚信管理手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直属、省属驻昌和本市各类施工企业凭资质证书副本,可到市建委申领《诚信管理手册》。进昌建筑业企业不设分公司的不发《诚信管理手册》。

第八条《诚信管理手册》是本市和驻昌、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合法承接工程的信用档案,记录企业及项目经理在昌的业绩和奖惩情况。持《诚信管理手册》可参加本市所辖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持《诚信管理手册》参加招投标时,加入3分诚信分值;有违反建筑市场行为,被处以不良行为记录的每次扣2分,扣分分值可累加(不良行为记录当年有效,不跨年度)。

第九条领取了《诚信管理手册》的建筑业企业变更企业名称和法人代表、资质等级、指定在昌负责人等,应从变更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市建委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 国(境)外施工企业进昌施工按照国家、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十一条建筑业企业在昌承接工程后,应组织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与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管理员、材料管理员必须是本企业职工。

第十二条 建筑业企业应定期按要求向市建委和市统计局报送建筑业企业各类报表。

第十三条 建筑业企业应遵守国家、江西省及本市有关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合同管理、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管理等方面的法律 、法规和规章

第十四条 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收回《诚信管理手册》的处理:

(一)在昌无固定的办公场所,驻昌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实际到位情况与进昌登记的资料不相符的;

(二)企业管理不规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不健全,项目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设置与施工工程规模程度不相适应,以及项目管理人员长期不在施工现场(经3次以上检查均不在施工现场的视为长期不在施工现场),技术工种和劳务作业人员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从业资格证书上岗的;

(三)总承包企业和专业分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或未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书面劳务分包合同的;

(四)出租、涂改、伪造或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诚信管理手册》的,以及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使用《诚信管理手册》的;

(五)不及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的;

(六)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克扣或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的;

(七)不按规定上报各类报表的;

(八)在昌施工期间发生建筑市场违规行为或质量安全等级事故的;

(九)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

第十五条 市建委对所持《诚信管理手册》的进昌建筑业企业实行年度检查制度。

年度检查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进昌建筑业企业应根据当年的年度检查通知进行年度检查申报,填写年度检查报表,提交《诚信管理手册》,交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在昌分公司《企业非法人营业执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二)外省外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昌设有办事处的,该地企业将申报资料提交到驻昌办事处,由驻昌办事处统一将年检资料交市建委;无驻昌办事处的企业将申报资料直接报市建委。

(三)对年度检查资料齐全的企业,市建委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年度检查结论,记录在《诚信管理手册》年度检查记录栏内。

第十六条年度检查的内容是: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施工条件是否符合进昌登记时应具备的条件;是否与其在昌施工承接的工程规模相适应;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是否存在着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年度检查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

第十七条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的施工条件符合进昌登记时应具备的条件,且与其在昌施工的工程规模相适应,在过去一年中没有发生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年度检查结论为合格;发生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经批评教育后已整改的,年度检查结论为基本合格;发生第十四条所列行为,情节严重或整改不力的,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市建委收回其《诚信管理手册》,在两年内市建委不再发给该企业《诚信管理手册》,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在此后的两年内参加本市建筑市场招投标活动时,每次扣4分。

1、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

2、连续两年年度检查结论为基本合格的;

第十九条年检时间为自下发年检通知之日起二个月内,特殊情况企业可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在规定时间没有参加年度检查的进昌建筑业企业,其《诚信管理手册》自行失效。

第二十条 进昌建筑业企业遗失《诚信管理手册》,应在本市登报声明作废后,重新补发。

第二十一条 企业终止在昌承接工程,应到市建委办理离昌手续,同时上缴《诚信管理手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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