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零星工程合同书模板
工程名称:X酒店
甲方:贵州*有限公司
乙方:张明明
甲方就贵阳栋,X酒店(首层接待台、电梯间过道拆装石膏板,做检查口、七层接待台、吧台、小房间衣柜矮柜、大房间衣柜矮柜、大厅酒柜、门套、线条、装饰面、背景墙)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由乙方承包该工程安装施工工作,为保证双方权益,特定本合同,以便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应甲方的要求,乙方严格按照设计图施工规范安装甲方所需的接待台和高矮柜子严格制作。具体要求如下:
(1)乙方自行开料,并文明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清。
(3)首层和七层施工应保证施工安全,所发生的安全问题有施工方自行负责。
二、工程内容价格:
(1)荣和酒店(金阳店)首层加七层高矮柜子、接待台、吧台预算表
(2)工程总价款18977.2元不含税包清工价,大写人民币(壹万捌仟玖佰柒拾柒元整)所有主材、辅材甲供,乙方负责搬运及施工。
(3)结算方式,按进度付款,乙方在施工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后结清款。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双方未尽事宜由甲方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章) 乙 方(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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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沥青采购合同高速工程
一、供方: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以交通部《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中的沥青材料技术要求为标准或业主提供的指标为准。
三、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合同签订后按照需方需货生产情况进行供货,需方提前24小时电话通知,供方接到通知后按要求备好货物,汽运到需方工地。如供方不能按时供货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供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以需方地磅为准,如有异议,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地磅为准。
六、结算方式:款到发货。
七、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八、违约责任:按民法典。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十、其他约定事项:以实际发生数量为结算标准。
1、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传真件可视与原件等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篇2:建设工程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
第二条 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预计用款为____年_____元;______年______元;______年______元;_____年_____元;______年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_元。
第三条 借款利率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0%。
第四条 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___年_____元;______年______元;______年______元;_____年_____元;______年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五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七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八条 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盖章) 贷款方: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签章) 负责人: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篇3:空调排水管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客户单位:项目,由甲方委托乙方安装,并达成以下约定事项:
一、工程概况:
安装电梯,数量(大写)台,安装电梯,数量(大写)台。
二、工程总金额
1、本协议最终结算总价:人民币(大写)RMB:元,¥元。
2、工程在当地技监局办理开工告知及竣工检验时所发生的收费由甲方承担。
三、结算方式:
1、安装进场后预付30%,产品经安装调试全部完毕后再付40%,余款在产品经当地质量结束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取得验收合格证及检验报告书并移交清后)一次性付清。(亲子活动安全协议书)
四、工期
安装时间:天
五、质量验收依:
根据国家标准GB7588、GB/T10059,GB/T10058,GB10060等要求,并结合甲方的安装质量检验标准要求。
六、甲方责任:
1、确保货物按时发运到工地现场,并配合解决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的需求电梯安装协议书电梯安装协议书。
2、提供安装过程中的技术支持服务。
3、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支付安装工程款。
4、提供安装施工图纸及资料。
5、负责出厂产品的制造质量和发货质量电梯安装
七、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甲方安装质量标准要求组织施工。
2、在货物到现场后即组织安装人员进行开箱验收,并及时向甲方反馈开箱缺错件星系,验收后的物资由乙方负责现场保管,若有缺失,则自行承担赔偿责任。3、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对厂检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
4、若因安装质量问题造成安装复检的,则承担发生的复检费
5、严格按要求填写公司所提供的工程施工资粮,做到及时记录,填写规范电梯安装协议书合同范本。
6、经检验合格后的电梯应及时向甲方移交电梯的相关物品,若经授权代表甲方向用户移交时,则应按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7、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应书面形式记录,待安装完毕后需移交检验人员。
8、乙方应确保安装工期,除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外,若因工期延误造成所示的则应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按规定收取300元/天的误工费。
9、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客户单位的规章制度,与客户做好必要的联络。
10、不准与用户物理争吵,若因此造成甲方形象损坏或经济损失的,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除上述约定的费用外,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在进场施工前3天,必须向发包方提供所派施工人员的名册清单,保险单据,及操作证复印件,严格做到无证人员不得上岗施工。
八、文明施工要领:
1、安装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安装过程必须严格执行《电梯安装安全操作规程》。
2、严格遵循用户及现场安全生产要求,做到文明操作。
3、若因违规操作而导致在安装过程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设备的损坏、遗矢等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到好一切安全防护设施。
九、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经办人:经办人: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篇4:弱电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 )和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 则,双方就本工程合作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
一、合同名称、地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施工范围:
范围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 天。(包括法定节假日)
四、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人民币)¥: 元(合同各子系统价格明细见附件)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甲方确认后按实际发生的设备、线材及工费相应增加。
五、合同付款方式:
(1)预付款:在签订合同之日后3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预算金额的 %作为预付,合同签订后15日内乙方设备运抵现场。
(2)乙方设备到场一周内,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预算金额的 %。
(3)中继款:在工程开始后两周,经乙方提出,甲方对乙方工程进度验收认可后,在7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预算金额的 %。
(4)验收合格付款:设备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以后,由甲、乙双方合作进行实际工程量的结算,并出具工程结算书。在结算书经双方签署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
(5)质量保证金: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年期满7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
六、甲方责任
甲方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甲方提供施工场地、环境和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要条件。
(2)协调土建、装修和相关配套公司与乙方的关系,提供必要的施工资料、环境,并配合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不影响乙方施工的进行。
(3)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设备款项以及施工款项。
(4)工程结束后,甲方应根据乙方的申请及时进行工程验收工作。
(5)甲方应对涉及本工程的各类图纸、资料、文档等文件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允许,不得透露给第三方。
(6)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后,由甲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验收前产品产权归乙方。
(7)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另行约定。
七、乙方责任
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 (2)编制工程的预算,施工进度计划。(3)工程经竣工验收(包括中间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由甲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字,作为乙方交工的证明文件。验收不合格时,由乙方进行返工或修理,并负担全部返修费用。
(4)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5)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乙方应对涉及本工程的各类图纸、资料、文档等文件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透露给第三方。(7)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另行约定。
八、工程进度变更
8.1暂停施工
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乙方实施甲方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应当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2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双方约定或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乙方在8.2款情况发生后3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2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九、竣工验收
9.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9.2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7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3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9.3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十、售后服务及保修
10.1在工程验收后,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设备实施保修及售后服务,设备的免费维修期为一年。一年后,乙方定期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且只收取施工费和设备成本费。
10.2在本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外,若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维护维修指导,双方可另行商定。
10.3售后服务其他细则详见公司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10.4甲方对售后服务有其他合理要求,需与乙方另行商定,经乙方认可后可作为合同条款。
十一、不可抗力11.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1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1.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甲方乙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乙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4)停工期间,乙方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其所在单位负责承担;
(5)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十二、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文本;
2、设备清单(详见合同附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十三、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四、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五、违约处理
15.1 甲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甲方不按照协议规定按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乙方有权收取滞纳金。滞纳金以合同违约款为基数按日息0.1‰(千分之一)累计收取。
(2)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5.2乙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则被视为延期行为,每延期一天,甲方有权扣除违约合同部分款额的0.1‰(千分之一)。如因甲方、第三方或不可抗拒因素所造成的工程延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应被视为违约。
(2)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5.3其它违约责任或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15.4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六、争议处理
16.1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天津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6.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七、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刮胶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南泉广场工程施工的劳务人工费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承包范围
人工挖运土石方、回填土;
现浇砼工程支模钢筋制作、安装;
预制构件制作、安装;
砌砖;
铺贴花岗石、广场砖、柱面、柱头、瓜米石地面及抹灰;
安砌青石路沿及草坪路沿;
二布六油防水层;
脚手架搭拆;
梯踏步贴面砌、缸砖粘贴;
建筑拆除搭建临设;
零星估工等。
第三条承包金额
详见本合同附件所包含的单价及名分项包干价。
承包金额的构成=单价_实收方量+上、下浮比例金额。
本工程劳务人工费除绿化工程外,所有工程价格均已包括,不再另立项目,若有,现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本工程进场前乙方向甲方缴纳______元保证金,工程顺利进场15日后甲方退还保证金。
主要分项工程单价附在本合同后面,作为合同附件。
本单价已包含了管理费、工具费、交通费、保险费等一系列费用。
第四条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五条施工技术要求
每一项工程开工前由甲方施工技术人员向乙方交底,并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必须指挥工人按技术交底和施工规范施工。
先作样板,达标后再施工。
第一道工序必须按交底、施工、检查、验收几个步骤进行,本工序完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工作。
第六条双方责任及工作
甲方工作
1.提供食宿条件:
2.为乙方施工协调有关工作关系:
3.派施工管理班子驻现场,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施工步骤进行安排,指导乙方施工,并对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合同中对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的要求,调配甲方要求的相应工种及工人数量,服从施工人员的安排,按规范进行施工。
2.加强对工人的管理,教育工人遵纪守法,办理流动人员务工的暂住证等相关手续。
加强安全、防火、防盗意识。
3.组织工人文明施工、钢筋工、电焊工等重要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工完场清。
文明施工,周转材料包干使用。
①扣件按3%,②形扣按15%,③钢管、钢模按0.5%包干,全奖全赔。
第七条工程验收
工程质量,以国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优良等级进行要求以分项工程优良确保分部工程优良,分部工程确保单位工程优良。
以甲方施工人员及监理工程师签证为验收依据。
因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返工,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并承担其材料及人工费损失。
因甲方指挥错误造成的返工,由甲方按乙方已作部分的实际记工,以每人30元一天支付给乙方。
第八条人工费支付
工程开工后,由甲方向乙方预支工人生活费,每人每月共借支代金卷250元,现金50元,每10天借支一次,总额控制。
每30天根据形象进度计算工作量,若达到预计工期则支付总工作量的70%人工费用,完成工作量超出计划量,则支付80%,达不到则支付60%。
付款时必须扣除预支金额。
如甲方不按时支付工资,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发放工资的要求或罢工。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再计算总工作量,扣除总借支,交还借出的全部工具、设备、周转材料、剩余材料、生活用品等,扣除损毁、短缺部份赔偿后10日内付足总额的95%,余款一个月后付清。
本工程若经有权单位评定质量标准为优良工程,甲方按附件单价上浮30%结算;
将乙方在施工期间的工具费报销作为奖励;
若不能达到优良,甲方则按附件单价下浮10%与乙方作结算。
第九条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购买全部工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由乙方自理,乙方提交工人名单,甲方为乙方代办保险手续。
第十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成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共同遵守。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
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其工艺水平、工期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则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并不予进行结算,甲方所受的工期、信誉损失也不向乙方索赔。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捃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清尾款后自然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6: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建筑安装工程险保险单_合同范本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_________分公司
保险单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投保人姓名、地址
被保险人姓名、地址及其在本工程中的身份
建筑、安装工程名称、地址
本公司依照建筑、安装工程险条款及在本保险单上注明的其它条件,承保下列财产:
保险项目
保险金额
费率‰
保险费
免赔额
备注
(1) 建筑、安装工程(包括永久和
临时工程及物料)
(2)安装工程项目
(3)场地清理费
(4)被保险人在工地上的其它财
产(另附清单)
(5)建筑、安装用机器、设备及
装置(另附清单)
(6)其它财产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
保险期限: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二十四时止
保险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副理签章:____________保险公司盖章:____________
注意:收到保险单后请核对,
如有错误应通知更正。
签章:___________ 复核:___________ 登记:___________ 会计:____________
签单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7:地质钻探及土壤试验工程合同_合同范本
工程编号:_________
合约编号: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将_________处地质钻探及土壤试验工程交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承办经双方同意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 工程地点:请参阅工程图说。
第二条 工程范围:详图样说明书。
第三条 合约总价:全部工程总价_________元整,详细表附后,工程结算总价按照实做数量结算计算之。(合约附件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一、本工程无预付款,亦不按物价指数增减率调整,俟全部完工提出试验报告,经本处第一科审查合格后一次付清。(如需分批完成,得将已完成部分先付价款百分之八十)。
二、乙方应依照上项付款办法,按实以书面申请估验计价,而后由甲方核实给付之。乙方于支领工程款时所用之印鉴,应与本合约所附印鉴相符。
三、全部工程完成,经正式验收合格后,除有特殊事由外,应于七日内发给结算验收证明书,并依规定程序付清尾款。
四、估验计价均应按期办理,不得申请弃权或延期办理。
五、施工期间如物价发生变动时,应按投标须知所附按物价指数增减率调整工程费计算方式办理。
六、变更设计作业程序依本府所属各机关营缮工程施工验收作业程序八之规定办理。如因变更设计增加工程数量或项目应俟甲方完成法定程序后始得估验,其新增项目在议定单价前按甲方拟定单价之八成计价。
第五条 工程期限:
一、开工期限:乙方应于决标后五日内正式开工。
二、完工期限:全部工程限于开工之日起五十日历日完工。如遇障碍因素或变更设计致无法全面施工,应依_________市政府所属各机关营缮工程因障碍因素无法全面施工工期计算作业规定办理。
三、因故延期:如因天灾人祸确为人力所不能抗拒,致需延长完工日期时,乙方得申请甲方核定延期日数。
四、工程开工、停工、复工、完工,乙方均应于当日以书面报告甲方。并以甲方核定之结果为计算工期之依据、乙方不为报告者,甲方得径为核定后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异议。
五、甲方所核定相关工期事项,乙方均同意遵守,不得异议,亦不得因此提出赔偿损失或停工结算等要求。
第六条 工程变更:
甲方对本工程有随时变更计画及增减工程数量之权(工程变更设计时,依本府有关规定办理),乙方不得异议。对于增减数量,双方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计算增减之。有新增工程项目时,得由双方协议合理单价,但不得以新增项目单价未议妥而停工。新增项目如含有合约既有单价,其单价得按物指数增减率调整工程费计算方式调整之。如因甲方变更计画,乙方须废弃已完工程之一部分或已到场之合格材料,由甲方核实验收后,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或订约时料价或新议订单价并按物价指数增减率调整工程费计算方式计给之。但已进场材料以实际施工进度需要并经检验合格为限,若因保管不当影响品质之部分不予计给。
第七条 工程图说:所有本工程之图样施工说明书及本合约有关附件等,其优先级依序为开标记录补充规定、特定条款、技术规范、合约图说、工程详细表,及一般规定或一般规范。
第八条 工程监督:甲方所派主持工程之工程司,有监督工程及指示乙方之权。甲方工程司如发现乙方工人技能低劣,或不听指挥,得随时通知乙方更换之。如所做工程草率,材料窳劣,不合规定者,得通知乙方拆除重做,其损失及所需工期概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工地管理:乙方须遴派技师或派具有二年以上工程经验之代表常驻工地,督导施工,并负责工人之管理,严格约束工人遵守纪律,如有任何纠纷或违法行为,概由乙方负完全责任。如工人遇有伤亡或其它意外情事,应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涉。乙方所派之负责人,非经甲方工程司同意不得擅离工地。甲方如认为乙方所派负责人不称职时,得通知乙方更换之。
第十条 工作场地设备:乙方对于工人之食宿医药卫生,以及材料工具之储存房屋,均应有完善之设备。
第十一条 材料机具:所有材料机具,除本合约有规定者外,概由乙方自备,并须经甲方检验(视)合格方可使用,其不合格者,须立即迁出场外。本工程内应由甲方供给之机具材料,因故未能实时供给,得酌予展延工程期限,但一次超过九十日者,如甲方未能即时供给机具材料致工程全部或部分停工时,比照投标须知九之(五)(六)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加班赶工:本工程进行期间,如因工程进度落后为配合进度,甲方认为必须增加工人或加开夜班时,乙方应即照办,不得推诿拒绝,并不得要求加价。但因甲方需要乙方超预定进度施工时,而乙方必须在夜间施工者,除得_________计算方式计算差额加价办理外,对赶工必须增加之设备应提出计划经甲方核定后得按实际需要追加,但已有夜间施工单价及施工项目应连续施工者(如连续壁、反循环椿、潜盾或推进工法等等)或施工惯例应延续施工者(如试椿浇置混凝土、地下工程需抢建、抢修等等)不得另予加价。如乙方未在双方协议时限内完成不予给付。
第十三条 配合施工:与本合约工程有关之其它工程及临时装置,经甲方委托其它承包商办理时,乙方应与其它承包商互相协助合作,使能办理其工作,如因工作不能协调,致生错误或延误工期,或发生其它意外事故,其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赔偿。但受损之一方,应尽速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告知甲方,由甲方召集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经甲方多次协商仍无法达成协议时甲方除径行裁决外,并得在其估验款内扣留,俟其解决上述争议后再发还。
第十四条
一、维持交通:乙方于施工时,不得妨碍交通,如因施工必要暂停交通时,须有适当临时交通路线及公共安全设备,并须事先征得甲方之书面许可方可动工。
二、借用人行道在六个月内未开工,或停工达六个月者,应将借用之人行道回复原状。
第十五条 环境清洁与维护:
一、凡在施工范围内挖出废土及完工后剩余之砖块、砂石及其它废料,应依废弃物清理法及本市建筑管理规则等规定尽速清除,如延误不予清除而受罚,概由乙方负责。
二、工地周围排水沟因本工程施工所发生损坏或淤积废土、砂石,均应随时修复及清理,如延误不予修复及清理,致生危害环境卫生、公共安全事件,概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三、工地清洁及环境品质维护,应依_________市政府所属各机关营缮工程工地环境清洁维护实施要点及环境保护法规办理。
第十六条 安全措施:
一、承造人应依劳工安全卫生法及其施行细则暨营造安全卫生设施标准规定确实办理。
二、施工期间,乙方应于工作地点依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及本府有关规定设立显明之标志,以策安全。
三、建筑物施工场所,除应于基地四周利用密闭式之钢铁或金属板、木板、夹板、铝板等材料设置围篱,鹰架外部分应加铁丝网,并以帆布围护,以防止物料向下飞散或坠落,并应设置行人安全走廊及消防设备。
四、对于工地附近人民生命、身体及财产之安全必须预为防范,如因疏忽致生伤亡或其它损害,概由乙方负责。
五、承造人应依规定投保营造综合保险、第三人意外责任险及邻近房屋倒塌龟裂责任险。(依补充说明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工程保管:
一、在工程未经正式验收相符以前,所有已完成工程及到场材料,包括甲方供给及乙方自备经甲方估验计价者,均由乙方负责保管,如有损坏缺少,应由乙方负担。
二、在工程未经验收前,如甲方因需要使用时,乙方不得拒绝。但必须由甲乙双方会同维护单位协商认定双方之权利与义务后,由甲方行接管使用。如有损害应由协商之义务人修复之。
第十八条 灾害保险:
一、工程由开工日起至验收合格日止乙方需投保营造保险。
二、在验收前遭遇台风、地震、豪雨、洪水等不可抗力之天然灾害时,乙应于灾害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报请甲方派员会同勘查属实,并取具证明后,得按实需工作时间延长工期。
三、除因天灾导致之路面淤泥积水等之灾害,妨碍公共安全市容观瞻、及民众权益而急需回复原状者,得由甲方依照_________市政府防救天然灾害紧急抢救工程授权处理要点,报请有关单位会勘后,依规定处理外,凡涉及承包工程之损失部分仍应由承包商负责。
四、因甲方因素导致工程延期,得依原付保费比例加价办理。
第十九条 工程查验:
一、工程于施工中或验收时,甲方查验人员认为有必要开挖或拆除一部分工程以作检验时,乙方不得推诿,并应于事后负责免费修复。如发现乙方使用之材料与规定不符时,可拆抽换者(不影响其他构迼物),乙方应即抽换,不得要求以扣款处理,或延长工期,其所需时间一并列入工期检讨。如不妨碍安全、美观及使用需求,经由甲方检讨可不必拆换或拆换确有困难,必须以扣款方式处理时,除合约另有规定如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外,应按合约单价比例(尺寸不合规定时)、或工料差额(工料不合规定时)之六倍扣减,并于甲方完成报备手续后办理。
二、工程全部完竣,经初验合格后,由甲方派员验收,并报请上级机关监验。凡验收所需工人、工具及梯架等,概由乙方供给之。甲方验收时,如发现工程与规定不符,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改完妥或依第一款之规定处理完妥,逾期尚未修改或处理完妥,除应参照第二十条之规定赔偿逾期损失外,甲方并得动用乙方未领工程款或保证金(含履约保证金及差额保证金)予以改善,如有不敷,由乙方或保证人补足之。
三、全部工程完工之初验及正式验收之复验,以一次为限,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改完善。否则自复验之次日起计算至再验收合格之日止均以逾期论处,每日罚款按结算总价千分之一计算,乙方不得异议。
四、乙方及其专业技师应负地质钻探之调查、钻孔取样、记录、鉴定分析及相关作业之责任,并应于报告书上由技师本人署名并加盖执业图记签章负责。
五、上述各款规定事项,乙方均不得以民法第四百九十三条第三项前段规定拒绝修改、处理或拖延。
第二十条 逾期损失:
乙方如不依照合约规定期限完工,应按逾期之日数,每日赔偿甲方损失按结算总价千分之一计算。逾期罚款甲方得在乙方未领工程款或保证金内扣除,如有不足,得向乙方或其保证人追缴之。但其最高赔偿金额超过结算总价十分之一为限。
第二十一条 乙方如与他人有债务纠纷,经法院命令扣留工程款者,乙方不得借故停工,如发生损害,应由乙与保证人共同连带负责。
第二十二条 保固期限:本工程自全部竣工正式验收合格之次日起,由乙方保固,保固保证金由工程款或保证金扣留或另由乙方提供按结算总价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依工程标的性质定之)计算,如工程一部或全部走动、裂损、坍塌或发生其它损坏时,经查明系甲方工作不良,材料不佳所致者,应由乙方依照图样在限期内负责无条件修复。通知后逾期不办理者,甲方得动用保固保证金修理。保固期间除合约另有约定外,规定如下:
一、建筑物之装修、机电、屋顶、墙壁渗漏及道路工程、自来水工程等,保固期间为一年。
二、建筑物构造体、暗渠、桥涵、隧道,或为此等工作之重修缮者,保固期间为五年。
前项保固保证金如保固期间为一年者,期满后全部退还。如保固期间为二年以上或合约部分工程保固期间为二年以上者,第一年退还二分之一,第二年退还其余之二分之一。
第二十三条 保证责任:
一、保证人对于乙方因履行本合约各项规定暨因终止合约或解除合约,而发生之一切义务,均连带负其全责,并愿拋弃民法第七百四十五条规定之先诉抗辩权。如涉讼或仲裁以_________法院为管辖法院,_________市为仲裁地点。
二、保证人如中途失其保证能力或自行申请退保时,乙应立即觅保更换。原保证人应俟换保手续核定后,始能解除其保证责任。
三、保证人应俟本合约失效时始得解除一切责任。
第二十四条 终止或解除合约:
一、甲方认为工程有终止之必要时,得随时终止本合约之全部或一部分工程,一经甲方通知,乙方应立即停工,并由乙方负责遣散工人,其已完成程及已进场材料,均由甲方核实给价。
二、乙方有下列情事之一时,甲方得随时终止或解除本合约,甲方因此所受之一切损失,乙方及其保证人应负连带赔偿之全责。
(一)乙方私将工程转让他人承包,或将登记证转借他人承包本工程,经甲方查明属实者。
(二)乙方逾规定期限尚未开工,或开工后进行迟缓,进度较规定预定进度落后百分之十五以上者。
(三)乙方违背合约或发生变故,甲方认其不能履行合约责任时。乙方如因前项三款情事之一终止或解除合约时,应即停工,负责遣散工人,并将到场材料机具设备等,交由甲方全权使用。
三、合约订定后,如因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而未能开工,或延期开工,或开工后无法继续施工而停工,其时间逾六个月仍无法施工者,乙方得于一个月内要求终止合约,并得就下列项目提出求偿金额,检附计算及相关证明文件送甲方核定若乙方对甲方核定有异议时得依合约所附工程仲裁条款补充规定办理。
(一)工程订约后未能开工:
1.合约书装订成本费(含印花税)
2.依合约规定项目并已实际执行之准备工作费。(如测量放样、钻探、细部设计等)不得超过合约单项之金额。
3.工棚及租金费得依合约单项范围之金额比例折算。
4.工地现场水电费得按实付金额。
5.工地现场看管劳工费,最多二员,六个月之基本工资为限。
6.工程施工进度必需预先定制特殊材料经事先向甲方报备有案并经会同检验合格者得依厂商订购成本收购,但不得超过合约该项材料费之金额。一般购置材料则由乙方自理。
(二)工程开工后:
1.合约规定之准备工作费工棚租金、工地水电费及工程安全设施得依合约单价比例估验计价。
2.已完工工程依合约规定估验计价。
3.进场材料费(以实际施工进度需要,并经检验合格为限,若因保管不当影响品质之部分不予计给)。
4.工程停工期间经甲方认定必要之现场待命人员工资(最多五人以承商公司之员工为限)按合约技术及一般劳力工资计付。
5.停工期间乙方亦应按日填报日报表,并于每周未,每月底将影响部分以书面报工程司备查。
四、乙方如领有预付款者,应即将未扣还金额,并加中央银行基金存款一个月利率之利息,一并退还甲方。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未依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规定及甲方指示办理,以维持交通及排水、维护环境清洁及公共安全时,甲方得径行动用乙方未领工程款或保证金改善,乙方不得异议。
第二十六条 合约时效:本合约及其附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工程完竣验收保固期满之日失效。
第二十七条 合约份数及附件:本合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由甲方分别陈转备用,如有误缮,以正本为准。本合约附件,计保证书_________份、领款印鉴_________份、投标须知_________份、投标比价纪录表_________份、标单详细表_________份、单价分析表_________份、供给材料表_________份、施工说明书_________份、图样_________份计_________张。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8:钢构工程施工合同范文_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本建设工程具体施工事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
三、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甲方责任:
a.负责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和现场施工监督。
b.做好施工现场三通一平,保证做好供电、供水。
c.甲方应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按合同签订之日如有拖延则每天支付应付货款 违约金。
2. 乙方责任:
a.严格按图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甲、乙双方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b.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c.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d.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e.服从甲方统一安排指挥。
f.由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每天支付应付货款 违约金。
四、合同工期
本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以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2.如遇以下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a.甲方要求更改已确认的设计方案影响工程进度;
b.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c.甲方原因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d.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而影响施工工期;
e.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恶劣天气(暴雨、高温、地震、台风)无法施工及政府行政行为而延误工期;
f.甲方代表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五、工程质量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图施工,接受监理方及甲方代表监督。
2.乙方在施工中若发生质量问题,就及时报告甲方代表,协同解决。
六、工程款的支付和结算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 计人民币 作为预付款; 钢构材料进场付合同款 计人民币: ;彩板进场付合同款 计人民币 ,余款计人民币 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付清。余款 作为工程保质金,待保质期满后三日内付清。
七、施工与设计变更
1.经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甲方需要变更设计的,必须作出设计修改通知书,乙方方可实施并组织施工,因为设计变更而造成的工期变更或者增加工程造价,必须另行协商。
八、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通过当地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九、附则
本合同双方签字确认后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付清工程款后终止,保修责任仍然保留。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确认的资料、图纸、通知、签证单、联系单、会议纪要等均作为合同附件,具有与合同同等的约束力。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篇9:建设工程装饰施工协议书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
合 同 编 号 : ___________________
签 订 地 点 : ___________________
签 订 日 期 : 年 月 日
项目中标批准证书号: ___________________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印
说 明
为了规范建筑装饰工程市场行为,维护承发包双方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监[1996]585号文件和广东省建设委员会、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粤建监字[1997]44号文件之规定,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统一使用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并规定建筑装饰工程总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使用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GF-96-0205),否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批准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
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料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称简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瀑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释,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 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加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委托监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合同价款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6.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7.向乙方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 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 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 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八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 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 合同价款与调整。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及范围。乙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乙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 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内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三条 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付。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字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从计量结果签字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 材料样品或样本。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 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难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 乙方供应材料。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七条 材料试验。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八条 甲方变更设计。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九条 乙方变更设计。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方双方协商分享。
第三十条 设计变更对工程影响。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一条 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在双方协商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有关工期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有异议,按第35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二条 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三条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14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15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五条 争议。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4.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条 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其他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用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 索赔。甲方未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在发出索赔意向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4.甲方在接到索赔资产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批准;
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条 安全施工。乙方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 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的使用。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实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分摊或分享。
第四十条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内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四十一条 保险。在施工场地内,甲乙双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乙方办理施工场地内自己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当乙方为分包或在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四十二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四条 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第二部分 协议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日历工期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合同价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定额使用及计费类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3.1 合同语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适用法律、法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图纸
4.1 图纸提供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图纸提供套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 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代表
5.1 甲方代表姓名和职称(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 甲方赋予甲方代表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 甲方代表委派人员的名单及责任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6.1 监理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2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甲方工作
8.1 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3 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4 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5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6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
8.7 向乙方提供的设施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乙方工作
9.1 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3 施工场地防护工作的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4 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5 符合施工场地规定的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6 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措施: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7 建筑成品保护的措施: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进度计划
10.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 甲方代表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延期开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暂停施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工期提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工程样板
15.1 对工程样板间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检查和返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等级
17.1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追加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2 质量评定部门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1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20.1 合同价款形式(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合同、可调价格合同等):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 调整的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工程预付款
21.1 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2 预付时间和比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3 扣回时间和比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4 甲方不按时付款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2.1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工程款支付
23.1 工程款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
23.2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3 甲方违约的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材料样品或样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5.1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条 材料试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甲方变更设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九条 乙方变更设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条 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一条 确定变更价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二条 竣工验收
32.1 乙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2 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和份数: 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三条 竣工结算
33.1 结算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2 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3 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4 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5 甲方违约的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四条 保修
34.1 保修内容、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2 保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3 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4 保修金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条 争议
35.1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十六条 违约
36.1 违约的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6.2 违约金的数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6.3 损失的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6.4 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条 索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八条 安全施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九条 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条 不可抗力
40.1 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一条 保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三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43.1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2 合同终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四条 合同份数
44.1 合同正本、副本份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4.2 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4.3 合同制订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表一:
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或分部工程名称建筑面积装饰内容工程造价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附表二:
工程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 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 注
单 位 名 称甲 方乙 方
(章)
(章)
地 址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开户银行及帐号
邮 政 编 码
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查意见:
经办人:
审查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篇10:外架工程班组劳务包干合同
为确保中国西部五金机电城工程主体结构分项施工质量高效的完成。经双方协商和拟定本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协议中的各项条款。
甲方:
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结构:
二、承包方式
三:单价、工程量计算方法及承包内容
1、工程量计算方法:按建筑面积计算,悬挑计算一半。(正负零以下不计面积)
2、承包内容:
①外架搭设、维修、拆除。挂垂直及水平安全网,外架加固及预埋件制作,安装。所有进场材料卸车。
②外架底部架板铺设,封闭严密不掉杂物。
③料台搭设、维修、提升、拆除(不包括钢制上料台的制作)、二次装饰装修外架的搭拆及挑架包括连底外架的搭设:
④室内楼梯及内、外“内口”的防护,维修,挂设安全标示牌,条例及安全标语。
⑤踢脚板的制作、安拆、刷漆及外架钢管刷漆,外架封堵严实。
⑥后期栏板、空调板施工临时防护外架搭设及拆除。
⑦楼外防护栏杆的搭设、挂网、拆除。
⑧木工棚、钢筋棚、输送泵棚等所有防护棚的搭设拆除。每栋楼提升架的搭设及提升架的维护架,挂网及跑道的搭设。
⑨配合甲方创市级文明工地建设。
⑩ 施工现场内所有安全通道搭拆及维护。
11 本项目采用全落地架。
12 安全带乙方自理。
13 食宿由乙方自理甲方不提供。
四:工程质量及进度要求
1、质量要求:外架搭设及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必须符合现行外架验收规范,市级文文明工地验收标准及施工安全要求。
2、进度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的形象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应根据工程进度增加劳动力,全天24小时随时出动,若乙方原因造成进度拖延,责任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人力不足造成进度拖延,甲方将增加劳动力,按200元/8小时计算,在乙方人工费中扣除,在施工过程中外架必须提前搭设防护,并且施工四周及洞口应逐层防护。
五、安全约定
1、乙方所雇员工必须持有效的外架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证由乙方自行办理)
2、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及总承包方的安全制度,对工人进行进场前的安全教育及班前安全教育,严格按安全生产规范进行施工,使用好安全“三宝”,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及打架斗殴,避免发生轻度安全事故,若因意外发生工伤过错的书面事故报告,因乙方员工违章操作及不按技术交底操作出现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及当事人自负,非违章操作造成事故,应分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费用,若双方均有责任,分清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费用。被认定为工伤的(工伤认定按甲方《工伤处理办法》中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定执行),医疗费花费在1000(含1000元)-1万元(不含1万元)之间的,由甲方承担80%,乙方承担20%,1000元以内的由乙方全部承担。
3、甲方在乙方的全部劳务费中扣除2%作为安全基金,在每月结算时扣除。暂住证及其他政府部门相关收费由乙方承担。
六、材料约定
1、钢管、扣件、接头、架板、安全网在工程完工后交回甲方,若有丢失损坏乙方照价赔偿:(扣件从库房领用)
2、乙方所领安全帽,工作服,胸牌及甲方未乙方代办的事务,由甲方按成本价拨给乙方,在人工费中扣除。
3、乙方自备安全带,工作鞋,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
七、工完场清及文明施工要求
1、乙方应有计划,有秩序的组织施工,做到工完场清料尽,任何一道工序施工完毕,乙方应将多余的材料清理干净,该归库房的交回库房,大件材料放回制定地点码放整齐。
2、进入施工区员工必须统一着装,佩戴统一颜色安全帽,胸卡,自觉遵守施工限产文明公约,做文明员工。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及总承包方的各种规章制度,若有违反,甲方有权对乙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
2、甲方有权对乙方不安操作规范、安全要求的施工行为进行制止,责令乙方整改,并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3、乙方所雇用的工人年龄必须在18周岁~4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无残疾,品德良好,无高血压,心脏病及其他不能进行高空作业的疾病,并且每个作业工人必须持有有效的外架特种作业上岗证及三年以上外架作业经验能够从事外架的高空作业,否则甲方有权予以处罚。单方面终止或解除合同。因无特种作业证的人员而作业的,政府部门,甲方的罚款由乙方全部承担。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工地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赌博或有精神病,传染病,危害他人安全和监看的人员清退出场,清洁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5、因乙方在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方面严重出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乙方工程量按70%及单价的80%结算。
6、严禁乙方罢工、停工、起哄闹事,甲方将视清洁队乙方罚款1000.00元~5000.00元,情节严重甲方将视乙方自动解除合同,乙方所干工程量不予结算。
7、食宿由乙方自理。
8、甲方有权有义务对乙方在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监督指导。
9、甲方有义务为乙方解决紧急情况下(如疾病、工伤)的小额(500元以内)借支。
10、按合同约定,甲方应按时给乙方结算,并按约定支付乙方的人工费,乙方必须如实向甲方提交本项目工资表。
九、结算及付款办法
1、本项目付款方式以我公司与施工总承包方签订合同的付款方式为依据,总包方付款后开始给乙方付第一个月工程款,工期至第一栋楼的外架搭设开始计算,由乙方将任务书(任务书必须由甲方的项目经理,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签字方为有效)上报预算部及财务部时对工程量审核和人工费核算,并经公司副经理审核结束后支付乙方人工费70%(含前期的现金借支,伙食借支,罚款,材料款)以后以此类推,并于月底至次月支付70%人工费,按主体结构完工程付款至80%,工程竣工后6个月内继续付总工程量95%,剩余作为质量保证金,5%在5个月内付清。
2、根据《劳动法》及国家相关规定,甲方有权代付乙方所雇用人员的工资(由乙方造册)。但每月支付总额不超过乙方所结算的人工费及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乙方必须提供工人工资表)
(如达不到市级文明工地,每平方米下浮一元),(悬挑面积按一半计算),(春节前付清已干完工程量的80%)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作为合同的补充条款。
十一、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执一份,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后生效,至工程完工,结算付款完毕,合同自行失效。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缴纳(小写: )
(大写 元)合同履行保证金,若乙方全面履行合同,甲方在第一次付工程款时,一次性退还乙方保证金,若乙方在工程质量,进度,人力等方面为达到合同的约定情况或乙方单方解除合同,则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1:工程拆迁安置承包协议书
委托方:杭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杭州×房地产拆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杭州市规划用地要求,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 程一带进行旧城改造住宅建设。根据 及相关配套法规政策之规定,经招标确定后,甲方将园二期工程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的前期拆迁安置有关事项委托乙方具体实施。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实施拆迁安置的范围、面积、户数和期限
(一)甲方将园二期工程地块的住宅房屋全部拆迁安置工作委托乙方具体实施。根据甲方四月十一日招标通知书所提供的资料,经双方核实:具体拆迁地址、范围为:湖墅北路号、号、娑婆桥弄-号及市粮油贸易公司宿舍等所有建筑物,房产性质系住宅用房,共计××户,需拆除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1.直管公房××户,建筑面积××平方米;2.私有房产××户,建筑面积××平方米;3.暂保房产3户,建筑面积××平方米;4.单位自管房产××户,建筑面积1××平方米。乙方并协助甲方完成该地块应拆迁的其他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工作。
(二)具体工作内容及期限:
1.根据《条例》乙方负责组织实施该地块内的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因被拆迁人对安置补偿方式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回迁安置,故乙方力争确保被拆迁户%以上接受货币安置或异地安置。
2.乙方自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该地块内房屋(个别需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协调裁决或提起诉讼的住户除外)的拆迁工作,并将建筑垃圾和废弃物运出场外,并平整土地(地块标高以被拆房屋室内地坪为准,做到基本平行),如有填埋沟浜需事先通知甲方,验收人员到现场察看并认可。
3.乙方负责:
(1)该地块拆迁安置的调查摸底;
(2)设立现场动迁办公室,组织宣传动员拆迁安置政策,向被拆迁人发放相关拆迁资料;
(3)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甲方提供完整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
(4)申请房屋测绘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实际测绘;
(5)申请招标房屋评估机构;
(6)拟定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7)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8)发放安置补偿费及临时安置补助费;
(9)旧房拆除、清运废土、地块围护。
二、为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甲方应提供如下文件: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复印件);
4.出具本市行政区域内银行存款资金证明(原件);
5.拆迁范围:地形图位置蓝图。
以上每件需提供5套,复印件须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三、承包形式、承包金额
1.为了更快、更好地完成园二期工程前期拆迁安置任务,甲乙双方确认对被拆迁安置补偿、临时安置补助费等履行本协议的相关费用以全承包形式委托乙方具体实施。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履行本协议的总费用为人民币贰仟叁佰贰拾万元整。此总费用乙方包干使用,甲方不负责盈亏。
2.双方确认本条第1款约定的统包总费用不含公用部位分摊面积的补偿,并以拆除房屋建筑面积3360.04平方米为计算依据。甲方同意待乙方动迁工程启动后,邀请测绘机构进行实地测绘,以双方认定测绘成果表的分摊面积为准,并按实际分摊的建筑面积以每平方米××元追加安置补偿费;超过拆除房屋建筑面积3360.04平方米以上部分,也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追加拆迁安置补偿费。上述两项追加费用均列入总承包款内,同时,按协议第六条付款方式支付,由乙方补偿被拆迁人。
四、甲方对乙方实施本协议的拆迁安置工作的进度和质量有权进行监督、管理,乙方拆迁期内对房屋拆除应文明规范施工,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格管理,如出现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五、乙方在完成拆迁安置工作时应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通过方可办理移交手续。在办理移交手续时,乙方须将有关的资料和有关批文或证明文件一并交给甲方。
六、付款方式
自协议签定生效并拆迁许可证申办手续受理后,甲方支付总承包款的%给乙方作为定金;领取拆迁许可证后,甲方支付总款的%给乙方;搬迁腾空旧房达到总户数的%时,支付总款的%;搬迁腾空旧房达到总户数的%时,支付总款的%;搬迁腾空旧房达到总户数的%时,支付总款的%;搬迁腾空旧房达到总户数的%时,支付总款的%;余下占总拆迁户数%的户数(即最后××户)时,每签订完成一户甲方支付给乙方总款的%。动迁任务全部按时完成并通过验收移交地块后三天内,甲方结清总承包款的余款,同时将保证金(××万元)退还给乙方,并结算奖励费。
七、双方责任及奖罚措施
1.乙方为确保完成动迁任务,同意支付人民币伍拾万元整作为保证金,若提前完成动迁任务(以最后一户搬迁完毕之日起算),甲方将给予奖励,每提前一天奖励人民币××元。若乙方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完成拆迁安置工作,或因延期交地,应承担延期每日支付××元人民币的违约责任。乙方除支付违约金外,仍须按本协议第一条的规定继续完成拆迁安置工作。
2.接受货币补偿或异地安置的被拆迁居民或单位超过总数的%以上部分,每超过一户甲方奖励乙方人民币××元。
3.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由于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按规定履行,乙方可免除违约负责,但需将遭受不可抗力的详情书面报告甲方并提供经公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八、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双方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按其规则进行仲裁。
九、本协议未尽事项,另行协商解决,或签定补充协议。
十、本协议一式伍份,甲乙双各执二份,有关部门备案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篇12:挡土墙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_______标段的挡土墙施工劳务费承包给乙方,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及本着平等、信任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工程概况及主要工程量
一、工程概况
1、 挡土墙施工处于公路水沟边,土质为新填起来较松软。应注意雨水及山沟流水,护面墙、挡土墙采取浆砌片(卵)石(含沟缝灌浆或抹面)。预埋排水管,低值易耗材料。直至交工验收等一切人工费,(甲方只提供模板、架杆、斗车、振动棒、搅拌机和生产产品的材料,其余材料均包含在单价内,由乙方负责)。
2、 各挡墙断面设置不一样,具体方量以实际方量为准。
合同内容
二、甲方以清包工的形式承包给乙方,工程承包价以护面墙、挡土墙砌筑,勾缝或抹面,预埋排水管直至交工验收等一切人工费,每立方米_______元/m3大写: 计算,总方量以实际丈量为准。
三、付款方式,每月路基队支付甲方工程款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乙方完成工程量的______%支付给乙方(指完成的合格工程),其余工程款待整体挡土墙或护面墙完工,甲方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_______%,余下的作为保证金待整个工程(指乐雅高速公路_______标段所有结构物、护面墙、水沟等)完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
四、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1、 甲方指派工程施工监督人员对乙方进行质量监督及相关指导。
2、 当施工时遇到地界纠纷不清时由甲方负责协商。
3、 监督人员发现施工质量问题,有权责令施工停止或返工。
五、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 因工程为清包工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有关施工中所需要的小型机具,工具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2、 乙方要保证挡土墙的砌筑牢固性、安全性,若在一年之内有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一切损失。
3、 甲方提供的材料、机具,乙方负责看管,如有丢失,损坏,乙方照价赔偿。
六、施工安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如有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篇13:工程监理合同的主要内容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督促监理单位落实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理职责,加强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对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北京市和国家电网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签订本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以资履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监理范围:
4.工程合同编号:
二、工程工期:
本工程自开工之日起,计划工期 日竣工。
三、工程安全目标
1.不发生六级及以上人身事件。
2.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起的六级及以上电网及设备事件。
3.不发生六级及以上施工机械设备事件。
4.不发生火灾事故。
5.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6.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
7.不发生基建信息安全事件。
8.不发生对公司造成影响的安全稳定事件。
四、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实现本工程安全制度执行标准化、安全设施标准化、个人防护用品标准化、现场布置标准化、作业行为规范化和环境影响最小化。
五、执行标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
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7.《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规程》;
8.《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
9.《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电力线路》;
10.《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11.《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
12.《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13.《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管理办法》;
14.《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
15.《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16.《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17.《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利用数码照片资料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过程控制〉的通知》;
18.《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通病及防治措施》;
19.《北京市电力公司基建安全“挂牌督查”实施办法》;
20.《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关于规范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分阶段使用原则及安全防护设施配置标准》;
21.《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关于规范电力隧道及电缆工程安全质量管理的通知》。
六、甲、乙双方责任、权力和义务
1.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权力和义务
甲乙双方共同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定及强制性条文,在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监理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工程项目安全协调工作。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共同做好对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2.甲方责任、权力和义务
2.1基本内容
(1)明确发布建设项目的安全目标和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和要求,明确必须遵守的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法规。
(2)委托监理代表甲方对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行使监督检查的权力。
(3)在工程开工前及时与乙方签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本《协议》。
(4)建立基建安全管理体系,设置基建安全管理机构(专责),健全基建安全管理台帐。
(5)受项目法人委托,履行工程项目建设阶段的安全管理职责,制定工程项目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主要保证措施,负责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参与工程建设的相关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工作。
(6)参加项目法人组建的安委会工作,或受项目法人委托组建项目安委会,开展相关工作。
(7)组建业主项目部,负责落实本单位及工程项目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或委托业主项目部开展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评价工作。
(8)受项目法人委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工程项目建设相关证件、批件。提供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基本条件,包括完成征地、拆迁和四通一平(水、电、路、通讯畅通及平整场地);提供工程建设场地地下管网线路等资料。为施工现场周围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提供保护。
(9)参加招投标工作,受项目法人委托,签订合同和安全协议。负责监督施工企业按合同约定,足额投入安全文明施工费。
(10)督促监理、设计、施工等项目参建企业严格履行相关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不称职的施工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或安全监理人员,要求相关单位予以撤换。
(11)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及时组织编制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并提供给监理方作为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方案》的重要依据。
(12)甲方有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安全监理工作进行检查,并督促乙方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以及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义务,有按国网北京公司等上级单位和部门有关规定对乙方安全监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考评的权利。
(13)甲方负责组建工程项目应急工作组,组长由业主项目部经理担任,副组长由总监理工程师、施工项目经理担任,工作组成员由工程项目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的安全、技术人员组成;施工项目部负责组建现场应急救援队伍。项目应急工作组负责组织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监督施工项目部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和器具,开展应急救援培训,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方案演练。负责在应急状态下启动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救援,服从上级应急管理机构的指挥。
(14)组织开展施工分包管理工作,监督施工、监理单位分包管理工作的履约情况。
(15)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16)负责工程项目现场安全综合管理和组织协调,组织监理、施工项目部落实相应的安全职责,建立项目安全管理台帐。
(17)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总体策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批准施工项目部施工安全管理及风险控制方案、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批准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安全考核奖惩措施。
(18)审批施工项目部报送的分包计划和申请,上报项目分包动态信息,监督施工项目部对分包安全的全过程管理。审核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检查施工项目部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工作。审批施工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计划,并监督现场使用情况。
(19)对两个及以上施工企业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作业活动,组织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20)开展安全风险管理,组织监理、施工项目部对工程项目关键工序及危险作业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价,制定针对性的预控措施,并监督落实。
(21)组织安全检查活动,监督安全隐患闭环整改情况。组织项目参建单位开展安全管理竞赛活动。
(22)参与并配合工程项目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3)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24)甲方负责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组织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管理评价。
2.2施工安全风险的建设管理
(1)指导、检查、通报施工、监理单位在输变电工程施工项目中开展施工安全风险管理的情况,及时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2)全面掌握工程项目的三级及以上作业风险,负责对四级风险作业的控制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3)负责通过基建管理信息系统,每月按时上报作业风险控制信息。
(4)签订输变电工程建设合同(设计、监理、施工等)时,明确施工安全风险管理责任条款,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
(5)编制项目《安全管理总体策划》时,明确安全风险管理要求,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风险管理要求的落实。
(6)工程开工前,负责组织项目设计单位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项目作业风险交底及初勘工作。
(7)批准施工项目部编制并经监理部审核的《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固有风险识别、评估和预控清册》。
(8)审批通过计算列入三级及以上风险作业的动态结果。
(9)审核现场施工安全风险管理相关信息,并通过基建管理信息系统按时上报。
2.3施工分包的建设管理
(1)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2)负责审批分包计划及分包商资格申请,严格控制工程分包范围;
(3)对拟签订的分包合同、安全协议进行审批;检查合同双方落实授权委托书和视频授权情况;
(4)负责核查拟进场分包商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质量人员、安全人员和主要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下同)资格、施工技术能力、特殊工种证件等入场条件;
(5)对在建工程项目分包情况进行备案,定期分析上报工程分包管理信息;
(6)组织施工、监理项目部对分包商进行考核评级;
(7)负责对施工、监理项目部分包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2.4安全文明施工的建设管理
(1)落实《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组织监理、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学习有关管理制度,技术标准,检查、评价、考核工程参建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
(2)组织审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安全协议中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内容,按规定在合同中计列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提供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基本条件。监督施工企业按合同约定落实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费足额投入。
(3)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落实,对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不称职的管理人员,提出撤换要求,并对相关人员、单位提出考核意见。组织工程项目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学习,经验交流活动。
3.乙方责任、权力和义务
3.1基本内容
(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规范、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标准有关施工安全的强制性条文,通过安全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旁站和巡视等管理手段,对施工安全进行有效监督管理。
(2)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建立以安全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专职人员,组织开展本企业安全管理及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
(3)依据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和监理合同,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并承担安全监理职责。
(4)建立安全监理管理运行机制,健全基建安全管理台帐。
(5)组织检查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掌握工程现场安全动态,提出改进措施。
(6)参与或配合基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监理工作,履行监理合同中承诺的安全监理职责。完善安全监理工作机制,健全项目安全管理台帐。
(8)编制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方案,明确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旁站和巡视等安全监理的工作范围、内容、程序和相关监理人员职责以及安全控制措施、要点和目标。
(9)组织项目监理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督促施工项目部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0)审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11)审查施工项目部报审的施工安全管理及风险控制方案、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等安全策划文件。审查项目施工过程中的风险、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及其控制措施是否满足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的要求。
(12)审查施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监督其持证上岗。审查施工分包队伍及人员的安全资质文件,对施工分包全过程监督。
(13)负责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进场审查。检查现场施工人员和装备投入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工程承包合同的约定。
(14)审查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计划,检查费用使用落实情况。
(15)协调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
(16)对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特殊作业和危险作业等进行旁站监理,对重要设施和重大转序进行安全检查签证。
(17)对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施工项目部整改,必要时要求施工项目部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业主项目部,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18)组织或参加项目安全检查、工作例会,掌握现场安全动态,收集安全管理信息,通报施工现场安全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具体措施,督促责任方落实。
(19)督促施工单位充分执行国家、地方以及国家电网公司环保法律、法规、标准,接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项目法人、建设管理单位及环保监督人员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好环保施工工作。当发生较大污染事故时,应及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并在发生事故1小时内向建设管理单位报告。
(20)服从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和地方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对安全监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并接受建设单位考评。
(21)加强对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的监督管理,发现施工项目部未执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或不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工程安全标准化工作不满足要求,将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挪作他用的,要责令其立即整改,必要时下达停工令,直至工程现场安全标准化工作满足有关规定。
(22)负责安全监理工作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并督促施工项目部及时整理安全管理资料。
(23)工程竣工后,将有关安全监理的文件、记录、安全监理监督管理方案、监理实施细则、安全会议纪要等按规定立卷归档。
(24)参与并配合项目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2施工安全风险的安全监理
(1)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开展施工风险管理技能培训,确保监理人员熟悉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流程并认真执行,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2)全面掌握承揽项目的三级及以上作业风险,四级及以上风险作业时,监理单位应组织开展现场检查、旁站监督。
(3)对监理项目部施工安全风险管理状况开展检查、评价、考核,及时掌握监理项目部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情况,提出整改措施。
(4)工程开工前,参与项目安全风险交底及风险的初勘。
(5)审核施工作业必备条件是否满足要求。
(6)审核施工项目部报送《施工安全固有风险识别、评估和预控清册》、《作业风险现场复测单》及动态风险计算结果。
(7)严格控制三级及以上风险作业,作业关键时段必须进行旁站监理,旁站监理执行《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8)重点监督和检查《输变电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中施工作业风险控制流程执行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完成整改闭环。
(9)监督、审查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管理信息填报,并通过基建管理信息系统按时上报。
3.3施工分包的安全监理
(1)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具体负责分包工程监管工作;
(2)对分包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3)审查工程项目分包计划和申请;
(4)审查分包商资质、业绩和拟签订的分包合同、安全协议,并对拟进场的分包商主要人员、施工机械、工器具、施工技术能力等条件进行入场验证并动态核查;
(5)通过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安全旁站和巡视等监理手段,实施分包工程安全监理;
(6)通过见证、质量旁站和巡视、平行检验、工程转序验收和初检等监理手段及方法,实施分包工程质量监理;
(7)定期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分包管理专项检查;
(8)分包工程结束后核查分包商的考核评级结果;
(9)对施工项目部分包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3.4安全文明施工的安全监理
(1)落实《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在本单位进行宣贯和教育培训,确保监理项目部人员能够胜任对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的监理工作。
(2)依照《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及监理合同,监督、检查、评价检查施工单位(施工项目部)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有效实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14:工程内部承包合同书模板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挖掘企业潜力,控制成本、提高效益,经甲方研究决定,对甲方承揽施工的工程实行内部承包制度。现甲乙双方依照《民法通则》、《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和该工程的实际情况,就工程内部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将其负责施工的工程承包给乙方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南京市东港垂钓中心
2、施工单位:浙江建筑安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坐落:句容市
4、建筑面积约:建筑面积:道路6.9公里,石崁2622米,围栏4000米。
(二)甲方承包合同概况如下:
1、工程内容:道路、河塘石崁、铁艺围栏
2、合同工期:220天
3、工程价款约:二千一百万元
4、质量标准:优良。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南京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标准,达到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二、内部承包方式
(一)甲方成立南京东港垂钓休闲中心项目工程部,聘任严秀峰为项目部负责人,负责项目工程部的日常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
(二)本工程由乙方进行内部承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本
工程所需资金如需要部分垫资,亦由乙方解决。
(三)本工程除成本支出(依照财务部《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及乙方向甲方缴纳工程总造价的12%承包费外,其余部分作为乙方的收益,如因本工程发生亏损亦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内部承包工程范围
乙方内部承包工程范围以建设单位与甲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甲方施工范围一致;按《江苏省20xx建筑工程定额》取费,人工费按当地政府文件市场最新调价,材料按工程施工期间当地信息价计取。以本工程施工图说、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或技术核定单)为准。
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如有增减,建设单位在设计交底后以书面形式具体明确。
乙方不能因为承包工程范围变更而增加合同工期。但增加范围超过承包范围5%以上(按工程造价计算)且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延长工期的除外。
四、工程担保
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内部承包合同时向甲方交纳承包保证金30万元(大写三十万元)人民币,作为本合同履约的担保。至乙方内部承包的本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结算完毕后一个月内一次性返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承包费用
(一)乙方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竣工决算的本合同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款总额(不含人工费、材料、管理费及税费等)的12%向甲方交纳承包费用。 甲方根据每次收到的工程款额预提20%,工程竣工结算后再据实结算承包费用和税费,多退少补。
(二)甲方与建设单位的计价方式以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相关补充协议为准。
六、承包管理
(一)施工管理
1、工程项目经理及施工人员由乙方组建报甲方备案,乙方必须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规范、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合同约定内容事项,认真组织施工,确保工程的施工进度及质量。若有施工改动,必须经建设单位、甲方及设计单位商议签字认可后,方可实施。
2、乙方必须遵从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和甲方对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的控制,进行相应的施工平面布置,搭设防护措施。
3、根据工程进度的需要,必须提前插入环境施工时,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有权指令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拆除相应部分临设或让出场地,乙方应无条件积极配合,并配合保护好建设单位环境绿化工程的施工成品。
4、乙方不服从建设单位、监理方和甲方指令,在规定时间内未拆除相应部分临设或让出场地,甲方有权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工作正常进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组织施工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后30日内,向甲方提交工程预算书,以便于甲方控制该项目的经济指标。
(二)财务管理
1、工程价款管理。所有工程价款必须进入甲方指定帐户,工程款只能用于本工程所需,乙方不得挪用,否则视为违约。
2、工程材料管理。工程材料包括主材和辅材的采购、运输、入库、存放、领用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办理,并每月报表,每月盘点,作好登记,确保工程成本的真实性。
3、工资成本管理。乙方以及项目工程部全体员工的工资以及各项社会保险、人身伤害保险费用、工人治安费等由乙方自行办理,自行承担全部费用,并计入工程成本费用。
4、发票管理。乙方组织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应付或应收款项,必须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或有效法律文书,获取合法有效凭证方能报销,拒绝白条。
(三)税务管理
乙方必须根据国家税收的相关规定承担税款及相关费用。甲方预提的承包费用中包括税费。具体税费名目为本工程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交通建设附加费、教育附加费、企业所得税等。
(四)安全管理
1、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人员根据乙方提名由甲方委派,乙方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必须根据甲方的内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必须的安全设施投入、购置必备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设备及配套设施,消除事故隐患,完全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2、特种作业人员包括机械工、电工等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状况良好、能安全运行。
3、施工现场除应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外,危险地点必须悬挂安全标志、警示牌等,确保施工人员、过往行人、周边住户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4、乙方不得违反操作规程施工,严禁违章作业,严禁野蛮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产生的法律责任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给甲方声誉造成影响的,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五)其他经营管理
1、乙方承包工程的其他经营管理由乙方全面负责,即乙方对承包项目自筹资金、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承担承包工程的全部经济、质量、安全等法律责任。
2、如乙方没有违规或违约行为,甲方原则上不参与乙方的其他经营管理;如乙方发生违规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予以制止、纠正或解除本合同,并责令乙方退出施工场地,其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工作人员(含民工)不得到政府部门或建设单位或施工现场聚众闹事;否则,每发生一次,赔偿甲方名誉损失1万元。
七、承包工程款的结算
(一)乙方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交正式、完整的竣工和结算资料;竣工和结算资料经甲方审核盖章后,由甲方报送建设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审核确定后5日内,甲方将结算资料交给乙方。
(二)预结算资料的质量要求:乙方所提供的预结算书或进度报表,其单项工程的工作量误差不能超过±5%,否则将视为该预结算书或进度报表不合格,甲方和建设单位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直到合格为止,同时按该预结算书或进度报表所确定金额的0.5%进行处罚。
(三)为了便于甲乙双方在工程结算中能明确掌握工程造价的构成,要求乙方在编制工程结算时将所有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均纳入工程总造价,在结算中单列,并把建设单位供应材料价款相应扣减后的实际结算价。
(四)为了加快进度报表及预结算审核,乙方提交施工图预算、进度报表及结算书的同时,必须提供相应的工程量计算书(工程量如为软件计算亦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本)及预结算书的电子文本。
八、承包工程款的支付
(一)本工程进度款由建设单位支付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并扣除预提的承包费用后3日内,将余款80%支付给乙方。工程进度款以建设单位审定金额为准。
(三)工程结算经建设单位确认后,由建设单位和甲方办理财务结算,甲方扣除12%承包费用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结算尾款。
(四)工程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2年后,返还工程质保金的60%,验收合格满5年后,全部返还质保金。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九、工程质量
(一)质量目标:合格工程。
(二)分部分项验收必须是乙方自检合格,才能向监理单位报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由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报验。
(三)工程竣工经建设单位方组织设计、质监、地勘、施工、监理、质检等有关单位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有关的施工验收规范,对工程整体施工质量进行竣工检查、验收、评定,施工质量必须合格。
(四)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各项专项验收(规划、防雷、电梯、环保、消防)工作。
(五)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与处理:监理和建设单位检查施工质量不合格的按以下规定处罚。
1、结构不合格的,第一次按每项每次处罚5000元,第二次(同项或同部位,第一次检查有质量问题未整改的称为第二次,依次类推次数)处罚每项每次10000元,第三次检查仍未整改的处罚每项每次30000元,并由监理通知停工整改、报请质监站监督整改。
2、建筑和安装不合格的,第一次处罚每项每次20xx元;第二次处罚每项每次3000元;第三次处罚每项每次5000元,并由监理通知停工整改,报请质监站监督整改。
3、乙方承包工程发生每重大以上质量事故一次,除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外,还应当赔偿甲方名誉损失10万元。
十、工程工期
(一)乙方承包工程合同包干总日历工期为220天,从20xx年3月1日到20xx年10月10日(具体的起止日期以甲方确认的开工日期和甲方确认的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日期为准)。包干总日历工期为完成承包范围和内容且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总工期。
(二)分项分段工期:
1、基础完工:
2、主体完工:
3、安装完工:
(三)工期保证:甲方对所有停水、停电造成的停窝工不作任何签证,也不因为市网停水、停电延长工程工期。但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延长工期的除外。
十一、工程移交
(一)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等提出需整改的项目已整改完毕,经检查整改的项目已合格和未发现新的施工质量问题后方可视为竣工验收合格。
(二)乙方完成的工程内容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三日内交付甲方或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交付。交付前工程的照管、成品保护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支付照管的费用。
十二、工程质量保修
(一)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若委托甲方处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给排水管道、铁艺围栏、石崁等。
(三)乙方承诺依照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保修期承担保修责任。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建设单位之日起计算。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5日内组织保修。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组织保修的,甲方可以指派他人维修,费用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道路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和甲方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十三、违约责任
(一)乙方收到甲方开工通知后三天内未开工和未出示开工报告则视为乙方自动终止合同,并赔偿延误工期的损失(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条款为准)和按合同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同时无条件的退出现场。
(二)乙方总工期逾期或延迟交付在30天内,每天赔偿甲方损失5000元,乙方总工期逾期或延迟交付超过30天后,每天赔偿给甲方损失1万元。
(三)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乙方承担返修经济损失和按逾期竣工标准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四)因乙方经济实力和技术力量不能胜任本工程继续施工和不能满足施工进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必须先退场,再办理已施工部分的工程量结算。结算已施工的工程量时,乙方只收取定额基价直接费,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十四、其它约定
(一)本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中约定的施工单位(即本合同甲方)的权利义务执行。
(二)甲乙双方约定,因本工程项目因乙方产生的一切债务由乙方负责清偿。如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三)甲方承诺为保证乙方顺利完成该工程建设,甲方应当提供本工程项目所需的图纸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手续。
(四)甲方确认除依照本合同约定条款外,应当充分尊重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但乙方必须保证人工工资的正常发放。
(五)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乙双方共同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象山县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六)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和往来信函,都成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是合同组成部分,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本合同的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双方签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篇15:园林景观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工程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方式:
1.1按承包范围实行包工包料。
1.2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将所承包范围内的除劳务分包和材料采购之外的任何部分进行分包。
1.3 为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都应符合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标准,乙方应根据投标时送交的样品或甲方书面确认的样品购买材料、设备。
第二条 合同文件内容及解释次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
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的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2) 甲方驻工地总代表签发的有关通知、工程联系单、工程指令单及工程会议纪要
3) 本合同、双方确定的工程报价单;
4) 中标通知书;
5) 经双方协商认可的投标书及其附件;
6) 招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双方来往的书面文件;
7) 图纸;
8) 工程量和设备材料清单;
9) 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第三条 承包范围: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2.承包内容:
招标范围:“ ”景观硬质铺装以及绿化图纸内及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的内容以及追加的设计变更的景观和绿化施工,场地水电工程施工,本工程所用材料的采购、材料的运输、装卸、至招标单位指定地点、因工期或者甲方开放要求采取的赶工措施、现场协调、现场配合验收、样品提供、产品保证、赶工措施、成品保护、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及技术培训等。
第四条 工程的施工期限:
展示区:开工时间:20xx年9月5日,完工时间:20xx年10月5日;
非展示区:开工时间:20xx年1月1日,完工时间:20xx年3月20日
若有调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五条
第六条 合同价格
本合同暂定价为¥: (小写)
人民币: (大写)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期项目室外景观图纸及绿化图纸、景观工程构造做法、绿化标准。
第七条 甲乙双方一般义务:
7.1 甲方一般义务:
(1)安排土建施工单位提供施工作业面、提供水电接驳。
(2) 提供景观工程、绿化工程施工相关的施工图。
(3)派驻工地代表 ,协调有关工作,负责工程的进展及监控,组织甲、乙及有关各方参加的工程会议,及时提出施工过程中的整改意见。
(4)按时支付工程款项,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在合同规定期限办理竣工结算。
(5)其他有关配合事宜。
7.2 乙方一般义务:
(1)按国家及当地有关规程规范、管理规定及合同要求实施、完成所承包范围的工程及修补任何缺陷。
(2)对所有与本工程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采取防患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安全,凡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报甲方现场代表并按规定上报主管单位备案。
(3)每个施工时段向甲方报送本时段完成工程报表(包括形象进度、工程量和工作量)和下时段施工进度计划及各种甲方要求的相关工程资料;如不按时报送上述报表,甲方不保证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4)乙方派驻专职的现场项目经理: ;乙方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得易人,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其中如项目经理与投标承诺不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0.5 万元。
(5)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负责修复。
(6)做好防火保卫工作,每天清理施工现场。
(7)按时缴纳现场发生的水电费用;对已有的材料设备及工程进行有效的保护及维护。
(8)乙方必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严格履行,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
(9)对于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
8.1 本工程甲方不支付工程预付款。
8.2 工程开工后,按月支付方式: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完成工程(包括已完工并且其补充预算已经审核的工程变更)进度款申报表,监理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报甲方,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审定并支付。
8.3每月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法为:至25日为止完成的当月合同工程量(含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各种奖罚的调整)的70%为应支付进度款。
8.4 工程款累计支付到合同暂定价的70%时止付工程进度款;在工程已移交且全部竣工资料经档案馆验收合格后,甲、乙方进行工程结算,双方在结算书上签字后14日内支付扣除保
8.5.待二年保修期满,甲方、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无异议后,14日内即与乙方办理保修金结算。甲方再向乙方支付保险金。
第九条 竣工验收
9.1工程质量验收依据为:国家相关的规范和行业技术标准,同时满足万科相关标准。
9.2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优良。
9.3 样板施工验收制度:为保证施工质量,所有工序乙方均须报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后做施工样板,样板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按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
9.4.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验收。经监理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否则每次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并且暂停支付该部分进度款,直至甲方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5.竣工验收通过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竣工后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并准备好竣工资料,由甲、乙双方进行验收。
9.6验收以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及合同要求进行。经验合格,由甲方签发验收合格证书给乙方,乙方应立即清理工程现场,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9.7如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立即组织返工,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缺陷修补。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监理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条 保 险
10.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 由甲方向其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有关经济损失, 资料由乙方负责整理, 并保护好现场, 乙方应接受保险公司的承赔额。 10.2乙方在本工程中参与施工的所有工作人员人身意外保险由乙方投保,因乙方在实施、完成及修补缺陷过程发生或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 抚恤费和法律责任均应由乙方负责, 甲方不承担此等责任。
第十一条 材料设备
11.1. 经征得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乙方提出代用而导致的费用及工期的增加,由乙方承担,减少的费用归甲方所有;因甲方提出代用而导致的费用及工期的增加,由甲方承担。
11.2. 对于甲供材料设备,如乙方的实际用量超出结算量,则超出部分材料设备价款按供货
第十二条 工程变更
12.1. 甲方有权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乙方应及时按变更进行施工,不得拒绝。设计单位提
12.2. 乙方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应及时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或甲
12.3. 乙方在施工前应该及时纠正图纸错误,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予以奖励。
12.4. 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
12.5. 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工程保修期
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乙方责任,但是经由双方协商由乙方施工的,乙方应配合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3.1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二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3.2 保修期内,如出现问题,在不影响甲方正常营业和使用的前提下,乙方应负责无偿修补。
13.3 乙方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在完成后取得业主和甲方的验收签字,所维修项目如在六个月内再次出现同样缺陷的,仍然由乙方保修。
13.4. 保修期间,乙方必须每月至少一次到甲方物业公司进行质量回访,甲方物业公司负责人对乙方质量签署保修意见。否则,甲方物业公司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另行委托其他单位维修,费用直接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或拒付质量保证金。
13.5 保修期年到期日且监理工程师、物业管理单位及甲方对工程质量无异议后天内即与乙方办理保修款结算,将剩余保修款一次支付乙方。保修金结算后,乙方仍应继续完成
2.款规定的保修期限内的保修工作。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乙方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
14.2.经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人员,经甲方要求,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 500 元;同时,乙方应在48小时内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14.3.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竣工日期竣工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每延迟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0.5万元及由此引起的所有补偿、赔偿或诉讼费用。
14.4.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工程质量标准竣工,或按规定的期限完成缺陷修补,每延迟一天,扣除本合同总价的 0.5 % 作为违约金。
14.5.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 15 %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14.6.乙方上报的结算额,不得高出最终审定的结算额的5%,否则,甲方收取超出部分的10%的违约金,并在结算工程总价款中扣除,并降低乙方在甲方承建商评估体系的排名。
14.7.乙方有拖欠、克扣工人劳动报酬行为的,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任一或全部措施,乙方并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4.7.1.在乙方工程款总扣除相应款项,直接支付给乙方所属工人;
14.7.2. 解除施工合同;
14.8.如果乙方履行合同义务行为达不到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条件,并经书面要求改正后,15天内仍无实质性改进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后收回工程,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在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款补偿。
14.9.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时,甲方将对乙方处以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收属于乙方在现场的一切设施、设备、材料使用于本工程,并有进一步要求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14.10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移交一年内,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失,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从乙方工程进度款或保修款中扣除 。
第十五条 销售配合
15.1甲方将根据销售需要,安排施工现场不定期对社会开放,乙方在开放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作好相应的安全措施。
15.2 为配合销售而提前需要施工的项目,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安排施工完毕。
15.3 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上述工作,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6.1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16.2 除正常质量保修外,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文件的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竣工结算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16.3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乙方应当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十七条 其他事项
17.1本工程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17.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3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4.投标文件、合同洽商记录、招标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工程代理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传真:
甲乙双方基于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原则,就乙方作为甲方工程代理商的相关事项,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代理权的明确
1、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区域负责甲方____工程的推广(即零售市场外的工程销售),并授权乙方成为____地区工程代理商,甲方颁发授权代理证书给乙方。
2、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将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开拓该地区的市场,乙方作为甲方的合作伙伴,充分利用自己在当地市场已形成的较成熟的承揽工程项目渠道,为甲方的产品进入工程项目市场开辟道路。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受全国工程代理商最优惠的供货价,代理权受甲方保护。
3、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将从甲方处正式获得工程代理授权牌匾、证书,并在其工程洽谈场所(或样板展示中心)展示。
4、乙方有义务对每次工程项目向甲方进行及时报备,接受甲方监督。
5、乙方施工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工艺要求进行施工作业,接受甲方工程师的技术指导与监督。
6、乙方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经销范围内(指工程市场)经营产品,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将其销售到本合同约定之外的范围(指零售市场)。
7、乙方必须遵守双方之约定,不能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跨范围销售,有责任维护好当地市场秩序,一经发现恶意违规现象,即取消代理权。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及原材料价格变化进行供货价格调整。
2、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在约定销售范围内的合法经营权益。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_____品说明书、价格单、质检报告、产品所获荣誉证书等宣传资料,以方便乙方对工程项目洽谈之需,并及时把本企业的新产品、新价格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掌握。
4、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资料、技术和人员等方面的支持。
四、货物的供应
1、乙方将订货单的内容填写齐全,传真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足额款项后,按订货单上规格、数量、颜色和到货地址发货。
2、整车发货(货值达到____万元/次),全部运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在每次给乙方的发货清单中将当次全部运费以销售折让方式优惠给乙方;不足整车(货值达到____万元/次),全部运费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甲方在每次给乙方的发货清单中将当次运费的____%以销售折让方式优惠给乙方;零担发货(货值低于____万元/次),全部运费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代办托运,运输风险由乙方承担。
3、乙方购货,每车设____个卸货点,甲方必须按照乙方指定的送货点发货;乙方收货则以实际收到的货物验收,并在____天内将验收单签名后邮寄给甲方。乙方收货时,如发现到货与订货单不符的,应在货到____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协商处理。超过____小时,怠于通知甲方的,视为验收无误。
4、整车运输途中的重大意外损失由甲方承担,零星破损则由乙方负责。
五、广告宣传及费用承担方式
1、甲方采用统一形式进行广告宣传(即针对路牌广告、电视广告、模板展示中心、宣传单张、礼品等统一设计),原则上不允许乙方擅自使用甲方_____,自行设计宣传方案。
2、经营过程中直接宣传费用的投入,要求乙方将广告费用预算局面报甲方批准,费用按甲、乙双方以____比例分别支付的方式,甲乙双方共同的全年最高广告投入为:各投当年销量回笼额的____%,凭发票及有效凭证核实报销。
六、销量要求与垫款细则
1、乙方保证在其代理区域内,全年完成甲方建筑涂料产品总销量____万元,若乙方连续____个月内达不到进货额____万元,则甲方有权在乙方区域内增设工程代理商或取消乙方在该区域内的工程代理资格。
2、甲方根据乙方的选择要求,考虑向乙方提供垫货款____万元,要求乙方提供房产并为甲方办好他项权证后,甲方按抵押金额提供垫款。同时,甲方向乙方收取每天____%的欠款利息。
3、甲方提供乙方的垫货欠款采用分批执行方式。第一期垫款____万元,以后每批垫款按乙方当次汇款额____(比例)执行垫款,直到垫完为止。
4、乙方如出现状况不良(如欠款太多、资不抵债、信誉降低、涉及犯罪等)。甲方可行使不安抗辩权,提前收回垫款。
七、违约责任
1、所有款项必须在合同到期或合同终止前____日内结算清楚。乙方所欠甲方各类款项必须在合同终止前归还甲方。拖延还款则按每天____%罚交滞纳金。此合同到期后至下一个合同签订前必须款到发货。
2、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合同任何约定的,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守约方为实现权利发生的鉴定、检验、差旅、律师代理等费用),同时守约方有以通知方式解除合同的权利。
八、其它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个月内乙方尚未与甲方发生业务往来,本合同自行作废。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3、合同内容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发生不能协商调解的纠纷,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户: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户: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7:工程劳动合同范文
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名 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地 址:
性 质: 联 系 电 话:
乙 方(劳动者)名 称: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住 址:
联 系 电 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3年,从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3月1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3、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或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时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个月。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施工员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施工现场管理。
第三条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
第四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履行职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规定的工作。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1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每周工作5个工作日,每日工作8小时;
2、以完成定量工作任务为工作时间,折算平均每日工作8小时,累计每周不超过42小时;
第六条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应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乙方所在岗位执行下述工资计发形式按月。
1、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基本工资(若非特别说明,均为税前应发)为: / 元,岗位工资为 / 元,效益工资部份随用工单位效益情况及薪酬计发标准进行调整。
2、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 / ,计件单价为 / 。
3、其他工资形式: / 。
第九条 甲方于每月 / 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第十条 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五、社会保险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二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三条 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的内容,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被废止或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的执行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合同终止甲方依法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合同欺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
5、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特别约定
第十九条 乙方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不得影响本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一条 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三日内,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办理工作拉接手续。
第二十二条 乙方确认,甲方已如实告之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作为本合同附件一并执行,乙方确认已充分阅读甲方规章制度并愿意遵照执行。
第二十四条 乙方确认,甲方有关文书在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住址为甲方邮寄送达的地址。
十一、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者擅自离职情形的,将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作。
第二十六条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者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当月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包括并不限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十二、劳动合同的生产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或签名)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8:防水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单位: (称甲方)
承包单位: (称乙方)
兹有甲方 屋面防水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加强双方配合协作,确保施工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数量 单位 单价 金额 元
二、材料名称: 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三、结算方法: 按实际平方结算
四、付款方法:
1、本合同生效后付工程款的 %计人民币 元
2、工程中途付总额的 %计人民币 元
3、待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的80%,20xx年春节前付15%,余额待验收后2年付清;
五、工程限期:本工程于20xx年9月18日起开工,20xx年10月18日竣工.如因设计变更,雨天影响何不可预计的客观因素而造成工期延长不在此限.
六、本工程从验收之日起负责保修5年.在承包期内确因施工责任造成的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返工补修并承担费用.对新建筑的沉降何屋面变形所造成的后果不担承包责任.对一切购料形式的也不担承包责任.
七、在工程过程中,甲乙双方都应本着负责的态度,密切配合搞好现场施工的安全工作.
八、甲方责任:
1、 清除现场施工的障碍、工具、人员休息的场所、及建筑垃圾的堆放处;
2、 甲方相关部门应及时向施工人员进行厂记厂规和安全生产的教育.
3、 在现场施工过程 中如发生一切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抢救责任.
九、乙方责任
1、乙方对施工人员必须加强遵纪守法,遵守厂纪厂规和安全生产的教育.施工人员违反厂纪厂规者,按该厂的有关规定处理.
2、在造成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措施均由乙方负责.施工人员违章操作而造成一切事故由施工人员自行负责.
十、工程施工竣工后,甲方应在五天内验收,经验收合格签验收证明书.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执一份 乙方执一份.
十二、本工程需说明的事项:
甲 方 乙 方
单位全称 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9:劳务分包合同书建设工程
发包方: (下称甲方)
承包方: 身份证号: (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 在乙方已踏勘现场并充分理解施工图和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了确保工程顺利完成,明确双方职责,就本工程泥工清包事宜,制定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建筑面积:
1.4、承包性质:劳务内部承包
1.5、工程工期:本工程计划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主体结构封顶,计 日历天完成施工任务。
1.6、内部承包范围(房号):
二、承包方式
采取包清工方式,即包单价、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辅助材料、包工具用具及机械、包文明施工、包标化工地。
三、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根据项目不同须补充完善工作范围内容)
3.1施工范围:本工程范围内全部室内外砼垫层、结构砼,(地下室底、墙防水层处找平层及保护层)等泥工施工任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1基础截桩、凿桩、工程桩桩身、桩芯清理、灌芯、基坑砖模砌筑、浇捣砼垫层、钢筋砼垫块、基坑明排水至结构验收结束。场内土方人工回填并分层夯实。及部分号房边塔吊不能吊到位时的人工运输。
3.1.2砼浇捣前必须进行清理、浇水、嵌缝,二次结构砌墙、浇砼,后浇带清理浇砼、砂浆的搅拌及运输、预留洞的留设完整、木模胶带纸撕除及马牙槎、圈梁部位的砼浆清理、砼就位、浇筑(自拌砼制作)、养护,泵车就位、输送泵管件接拆和支架的搭设和加固;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垫块、小型砼构件、橡胶止水带的安装、二次翻口砼浇筑、素砼翻边。
3.1.3砖墙(砌块墙)材料就位、砌筑;砖胎模的砌筑、抹灰;预制件安放、砌体内木砖安放、拉结筋安放、砂浆制作(包括砂过筛)、内墙砌筑脚手架搭拆等。
3.1.4模板的堵缝二次砼浇筑时剪力墙和柱凿毛、后浇带清理、砼屋楼板面平整度控制和拉毛、地下室砼墙板螺杆洞孔的修补等泥工全部工作内容;地下室底板和墙板阴角处水泥砂浆园槽及落地脚手架处2米范围内硬地坪和新建筑物四周门沟。
3.1.5临时设施用的大门围墙、五小设施、排水沟、施工用电设施、设备基础、场地道路的基底整理、砼硬化场地排水排污接通市政管线、临设材料及承包范围内材料装卸等符合标化工地的各项施工、拆除清理。
3.1.6乙方自备平板振动机、插入式振动机、三级配电箱、振动棒等机械,自行负责安装、操作、保养、维护、更换零配件;乙方自备翻斗车、铝合金靠尺、木条子、泥桶、铁锹、建筑线、开关箱、水管、手套、雨具等机具及劳保用品、其他元钉及铁丝等所有辅助材料;标化地工所用翻斗车、开关箱、安全帽等所有机具用品由甲方统一配置并填写材料领用单,损环或失少工具(设备)费用另由乙方承担。
3.1.7场内地面楼层的砼、砌块、砖块、砂浆等本工程所有材料的水平和垂直运输(包括甲供材料到货卸车)保管、堆集;完工后对周转材料的修整、清理,按指定地点分类堆码整齐,移交给甲方清点验收,填写验收单据,双方签字,作为办理工程结算的凭据。
3.1.8、基坑周边及房号正负零以上“四口五临边” 护栏安全防护,在泥工分项施工过程中拆除、移动等修复工作;派专人与甲方的施工员一起进行放样、放线、测定标高等工作。配合结构放线工作,必须具备一定技术标准带班人员,依据承包房号体量配备足够人数。
3.1.9每天必须在建筑物四周(脚手架)下面清理一次。每层楼面在结构木板拆除后,必须在二天内清理干净。生产性临时设施的搭设、拆除;场地垃圾清理,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配合项目部迎接上级各项检查进行的各项配合工作;
3.2具体施工内容以下:
3.2.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技术核定单及设计变更修改(通知)内所含的从基础挖土至结构验收的全部泥工工作。(具体包括从基础挖土至单位工程一、二次结构至结构验收中所包括的工作,还包括脚手架下部硬化地坪、台阶、无障碍通道砌筑、预制过梁,含水电设备安装预留孔预制过梁等)。
3.2.2排水沟砌筑及其粉刷.,井架、人货电梯、塔吊基础浇筑及机械就位配合、砖墙内砼块、砼垫块,扎丝由钢筋班提供、下翻梁砖胎模、下翻梁人工挖土和集水井配合机械平铲土,排水、抽水、烟道安装与穿越楼面和屋面的预留孔洞填补(防渗)工作、干粉桶基础浇筑、蓄水池砌筑和粉刷、主道路以外的支路和堆放场地的平整及砼浇筑、井架、人货电梯、塔吊基础砼浇筑后其坡道的浇、砌筑及面层工作。
3.2.3结构阶段施工时楼梯口、窗台口钢丝网片安装;划分范围内所有场地及道路的清扫、桩头凿除和灌芯、砼养护、后浇带清理、地下室及楼层的清理、砼表面的整理和修补、墙体螺杆眼封堵、设备基础、放线孔、烟道孔、预留施工洞的封堵。
3.2.4予埋铁件安放及校正、穿墙螺杆孔清孔及修补,厕所、厨房、阳台与楼面降底后高差处切割修补,地下室外墙面防水泡沫板及砖砌保护层施工、屋面保温板铺设。
3.3、以上承包范围内容,确定从开工至竣工,不存在任何签点工,包括建设单位的图纸更改维修返工和甲方需更改的返工工作。如发生承包范围外的点工,按 元/小时结算。
3.4、甲方向乙方提供工人所需工作服和安全帽,费用按照乙方实际领取数量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意甲方在劳务费支付结算时扣除。
3.5、其它: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作为乙方在本工程的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的考核,此押金只作为罚款不能作为各种损失赔偿的费用,施工期间乙方被甲方所扣的罚款不退还,如有剩余的甲方需退还给乙方。
四、工程结算办法
4.1、按第三款3.1条施工范围及3.2具体施工内容,双方约定各房号以施工图建筑面积 元/ m2结算(建筑面积按上海市20__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结算)。
4.2、上述合同单价一次性包干,该单价已包含人工费、辅材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各种涨价风险、窝工费、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所有一切费用。
4.3、双方约定从合同价款预提 5 %作为工期、质量、安全、文明、配合等考核费用。如果乙方发生质量、工期、安全、文明、配合达不到合同要求,则逐项扣除费用,扣减本考核费用并不影响在乙方发生工期延期、质量事故和安全质量事故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4.4、按以上约定单价及计算规则计算后,不再计算结构图面以外工作量,设备基础浇筑;泵车就位、输送泵管件接拆和支架的搭设和加固;烟道孔、放线孔封堵;地下室底、墙、顶板防水层处找平层及保护层;防水层泡沫板及砖砌保护层施工;厕所、厨房、阳台与楼面降底后高差处切割修补;后浇带处清理等用工。
4.5、具体合同总价(暂定) 元,具体合同价汇总明细如下
类别 工作范围 建筑面积 单价(元/M2) 承包金额(万元)
房 ㎡ 元/㎡(按建筑面积结算) 元
房 ㎡ 元/㎡(按建筑面积结算) 元
㎡ 元/㎡(按建筑面积结算) 元
承包金额合计 元
以上单价经双方协商后确认,且单价属一次性固定包干,不得以任何涨价原因调整,此单价包含各种涨价因素的风险
4.6、结算程序:
(1)工程完工验收后,乙方向项目部提交结算资料,
包括以下资料:结算书、工程量计算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期评审合格证;甲供材料的领料单、退库单;变更项目须提交经甲方签字确认的书面变更资料;(其他资料 )。
(2)项目部填写统一工程款结算流程单,技术员、施工员、生产经理核实施工界面,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3)公司审核部复审;
(4)主管领导签字生效;
(5)工程款结算单送交财务部。
注:无材料领用单的按甲方实购量视为全部领用,无退库单的按领用单数量视为全部领用,按此进行限额领料核算;无质量鉴定、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期评审合格证的扣除该项价格。
五、付款方式:
5.1、第一阶段甲方不支付给乙方预付款,乙方施工人员的生活费在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一个月后,甲方开始逐月按实际施工人员(每人出勤应大于二十天)人均 1500 元/人/月支付,生活费由项目部直接支付给工人,班组长:每人 20__ 元/月支付。在施工期间内,不论任何情况,不予结算人工工资,凡班组内中途有职工因特殊原因回家的均不得向项目部借支,由承包班组长自行解决。
5.2、第二阶段在砼主体结构封顶验收合格,并经项目部内部结构主体每层验收砂浆饱满度及垂直度、平整度双方核实确认后《详见项目部内部结构验收质量核实单》,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核,填写付款凭证,按已完成工作量的60%的工程款支付,若跨年工程,春节前支付的人工费不超过完成工作量应付工程款的85%,乙方承诺不发生拖欠民工工资事件,若因发生拖欠民工工资事件而生成甲方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3、第三阶段:在本协议工程范围内工作内容全部完成,政府部门验收合格,项目部内部结构结构验收核实单内容全部整改完成,双方结算书签字确认后付至结算款的90%,结算余款六个月后付(至100%)清。
5.4、在业主工程款不到位情况下,甲方可酌情减少付款比例。
5.5、乙方在领取工程款时,必须按附件《承包方员工工资支付协议》要求填写下属班组民工工资表格。
六、材料的供应和管理
6.1、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将工程用的主材和周转材料按用料计划及时供应到施工现场,由乙方根据规定提前15天提出用料计划,并对材料申报量不准确造成的窝工、影响工期和材料计划富余浪费等有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6.2、施工区域范围内的剩余材料均为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处理,一旦发现除追缴外,视情节将对乙方处以材料市场价两倍以上的罚款并在乙方的工程结算中直接扣除。
6.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砌筑翻样排版图组织施工,严禁长料短用,大料小用,未经施工员的书面指令同意擅自肢解砖块材料,由乙方赔偿所肢解材料三倍以上价格的材料款。
6.4、限额用料:
(1)材料领用必须填写领料单,材料多余可以退库,不能使用的按废料回收不计入退库数量。商品砼、砌体材料、砂石、水泥等甲供材料到场后,供货数量由乙方负责人(或代表)同甲方人员一起验收并签字,视为全部领用。对不合格产品乙方有权拒绝领用,不得用于本工程,一经使用的材料视为合格,乙方对此负责。
(2)甲方对乙方承包的工程实行限额用料,砼和砌体等根据图纸,联系单按实计算分析提供予乙方,商品砼如超过1%的损耗率,砖砌块超过 %的损耗率,砂石超过 %的损耗率,水泥超过 %的损耗率,由乙方赔偿。(限额用料的种类和数量根据项目不同另行确定)。超用部分材料由乙方承担,节约部分材料,甲方按节约额的 %奖给乙方。
七、工程质量
7.1、质量目标: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施工规范和上海市地方标准以及各职能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设计图纸及工程变更联系及相关的通知进行施工,确保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确保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达到 标准。如达不到以上要求,乙方自愿作5元/m2的处罚。
7.2、乙方必须配有专职质量员 ,负责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验收,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专职质量员必须立即组织整改并将结果及时上报。
7.3、分项验收工作:各分项完成后,乙方应进行质量自检,自检合格后交甲方验收;经自检或甲方验收不合格时,乙方应立即返工,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直至符合验收标准,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合同工期不予顺延。两次验收不合格,给予乙方一次性罚款 元。
7.4、乙方在施工每一楼层、部位或构件时,必须认真执行混凝土施工规范和振捣要求;正确使用振捣机械;确保混凝土浇筑密实、构件截面准确、表面美观光洁。如因乙方施工原因所发生构件露筋、蜂窝、麻面和孔洞,除由乙方负责修复外,甲方视情节轻重每次向乙方处罚款 元;由于乙方原因砌体面平整度达不到要求造成粉刷超厚,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7.5、结构砌体垂直度;外墙误差超出 mm、内墙误差超 mm误差偏位、砂浆饱满度小于 % ,必须拆除重新砌筑,如泥工未跟进施工,则项目部按 300 元/工日另择人施工,费用扣除在泥工班组内。同时超出以上标准得抹灰费用也有木工班组承担。
7.6每个部位在砼浇捣前,班组长应派人将模板内杂物清理干净,对模板浇水湿润。砼浇筑过程,乙方必须派专人进行全过程跟踪,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每层楼板模板下脚砂浆嵌缝,必须严密、牢固并经项目部质量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开浇筑砼。
7.7浇筑好的混凝土必须浇水养护,前三天必须湿润,第四天至第七天每天不少于浇水五次,第八天至十五每天不少于三次。保证楼面不裂缝。
7.8每次浇筑混凝土后,操作层及以下楼层不能有多余混凝土和残浆,如有必须当天清理干净,能利用的及时利用掉,必要时对脚手架层面的清理工作。
7.9、结构砌体砂浆严格按施工图配比单及技术交底搅拌现场砂浆,如未按配比单现场搅拌造成二结构主体砂浆标号不达标,导致得所有后果均有乙方负责。
八、施工工期
8.1、本工程计划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主体结构封顶,计 日历天完成施工任务
8.2、乙方承诺:工程的施工工期完全配合和满足甲方编排的进度计划,对甲方作出的工期计划调整无条件响应,按甲方的工期计划组织施工生产,参加甲方组织的生产例会,接受甲方及监理对进度的督促、检查。
8.3、在农忙及节假日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的时间安排,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确保甲方要求的节点工期;若节点工期不能保证,则每延迟一天罚款1000元,在支付乙方的进度款时,直接扣除。
九、安全、文明施工
详见【安全管理协议】(附件)
十、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任 为履行本协议的全权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为甲方的现场负责人,代表甲方对工程的施工生产、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负全职。
(2)本合同签字生效后 15 天内,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方案及质量要求、安全要求、规范用工等交底工作。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严格规范用工,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人员持有的各类证件进行检查,若乙方违反用工规范,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不利性后果全部有乙方负责及赔偿,甲方有权按合同价款的 5% 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资料等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做好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相关记录。乙方不能满足要求时,对于甲方提出的整改建议,乙方应予以无条件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及时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组织乙方进行图纸会审。按施工进度的要求及时供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机具和设备。
(6)负责将用水、用电送到工地合理的施工地点。
(7)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召开生产协调会,及时检查隐蔽工程,办理工程量签证,协调与配合单位的关系,协调各施工班组的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任命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驻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驻工地代表如换人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约期内,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施工现场,若确需离开工地,必须得到甲方现场负责人的同意,否则按1000~5000元/次外另按 500元/天处罚。
(2)在签订合同后,按合同约定或甲方指定的日期及时开工,及时做好对下属施工人员的技术及安全交底工作,严格按照施工图及有关规范、技术资料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和交付,人员必须控制在18周岁以上50岁以下的身体健康的劳务人员。
(3) 乙方对工程对施工质量、安全、文明、卫生、治安等负全责,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执行甲方的指令和变更,按甲方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及质量缺陷。
(4)乙方应将其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的错误、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甲方。及时向甲方报送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通知、结算资料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资料。
(5)乙方的现场负责人必须及时参加甲方组织召开的生产协调会,严格执行协调会的有关要求,并立即组织实施。缺席按200元/次予以罚款。
(6) 乙方应及时向其雇佣的农民工支付工资,建立职工完整的工资领发、结算台帐,在每月领取生活费和工费结算时,按班组人员编制工资结算单,并有每人工资结算金额、领款金额及领款人签名,报送甲方财务部门,遵守《承包方员工工资支付协议》(详见附件)。
(7)乙方必须按持证上岗配备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有关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合办理好进上海市施工的有关手续:包括暂住证、意外伤害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等,费用自理。若乙方拒绝办理而受到地方主管部门的罚款,费用乙方自理。
(8)随时注意当地气象部门的预报,做好预防风、雷、雨、震等自然灾害的措施,以保证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的安全。对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性能在安装使用前进行验证,并对安装、使用、维护、拆除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负责。
(9)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遵守工地、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法令和规章,禁止实施有损甲方声誉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0)乙方有权按规定享用甲方提供的生活设施,并有义务保证设施的完好。同时应做好生活区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11)乙方必须为所属劳务人员办理工程商业保险。也可委托甲方统一购买,费用由甲方承担40%,另60%再按各班组的产值比例分摊,如在施工期间未发生任何工伤事故,按比例分摊部份甲方以奖励方式返给乙方。未办理保险擅自安排工作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负。
(12)乙方在人员进场时应及时到项目部 安全科 进行三级教育培训及工人实名登记,如未进行三级教育培训及实名登记擅自安排工作,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负,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应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的所有损失并承担所有的责任。如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标准的,全额没收保证金。
2、乙方不能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而影响总体施工进度的,一次性扣保证金30%,在此基础上每拖延一天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3、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承包范围内部分工程未施工的,乙方同意按照已完成工程量的80%结算。
4、当乙方有下列行为或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方违约责任,并全额没收保证金:
(1)乙方人员、材料、机械配备不足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
(2)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和较大安全隐患,并拒绝整改的或一再整改无效的;
(3)乙方中途放弃承包或将工程转包、分包给第三者的;
(4)在施工过程中所属施工人员冲击甲方、业主或政府办公场所,阻扰上述机构的正常工作。
(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
十二、保证金的交付与退还:
乙方承诺确保甲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和文明卫生,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有关制度,自愿交纳承包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不低于5万元,具体依据乙方承包施工界面定金额),并于合同签订后,队伍进场施工前一次性交至项目部财务(盖项目章开收据与乙方),待乙方承包的工程全部完工,达到合同要求后,由甲方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如乙方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抵作违约金来补偿甲方的损失,保证金不够部分由结算款抵扣,仍不够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十三、其他约定
1、由于乙方施工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可以随时终止合同的执行。同时甲方有权直接与他人另签订劳务合同,其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并没收保证金。
2、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业主、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但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和追加任何费用。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合同末解除之前,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工程:
4、如乙方原因提出中途退场,必须提前20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甲方末同意之前,乙方不得停工;甲方同意后,乙方必须在同意之日起三天以内全部退场,如施工人员不能按时退场,按合同单价90%结算。
5、本合同的附件《 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协议书》、《项目部管理制度》、《承包方员工工资支付协议》《项目部内部结构验收质量核实单》《工期延误确认单》《施工质量罚款明细附件》与本合同有同样效力(详附件)。
6、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有同样效力。
7、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执一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款结清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20:环保工程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除尘治理工程达成共识。甲方委托乙方按照《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抛丸除锈粉尘除尘治理方案》进行治理。(详情见方案)
一、工程总费用:
工程总报价为贰拾壹万零贰佰伍拾捌圆。最终优惠价为壹拾捌万元整。
二、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支付总价50%预付款,计人民币玖万元整;
2、设备进场安装支付30%,计人民币伍万肆仟元整;
3、设备安装结束后,经调试,正常运行通过环保验收,支付20%,计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
三、制作和安装工期
1、预付款到账后18天进场安装,安装周期为4天,调试为3天。
2、电线、线管、桥架接电、压缩空气由甲方自理。
四、治理效果
通过以上的抛丸除锈粉尘综合治理及15米高空排放,可使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粉尘达到环保允许要求范围内。
五、售后服务
在工程完工一年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六、其他
安装期间,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用电及配合乙方施工;乙方的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对方的厂纪厂规,按照《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施工。安装期间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由违约方承担责任。由于乙方原因拖延工期,每天按合同总价的30/00罚款;同样如甲方到期欠款不付,每天按合同总价的30/00罚款。安装结束后,由甲方在15天内对该治理项目进行验收,逾期视为默认通过。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
可以协商、调解或仲裁。也可向当地法院起诉。
九、以上合同书及设计方案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抛丸除锈粉尘除尘治理方案》为本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签订日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