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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傲慢与偏见读后感(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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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读后感5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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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读史使人明智。”阅读史书,以史为鉴,可以鉴往知来。在浩如烟海的中华史籍中,《史记》无疑是最璀璨的明珠之一。司马迁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

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写就了史记。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三间多年的历史。

在《史记》中,我最喜欢的片段就是《殷本纪》了,《殷本纪》中的纣,天资聪颖,有口才,行动迅速,接受能力很强,而且气力过人,能徒手与猛兽格斗。他的智慧足可以拒绝臣下的谏劝,他的话语足可以掩饰自己的过错。他凭着才能在大臣面前夸耀,凭着声威到处抬高自己,认为天下所有人都比不上他。他嗜好喝酒,放荡作乐,宠爱女人。他特别宠爱妲己,一切都听从妲己的。他让乐师涓为他制作新的俗乐,北里舞曲,柔弱的歌。他加重赋税,把鹿台前库的钱堆得满满的……就是这样一个有本事,能文能武的人。却如此荒淫无度!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读一读《史记》吧,你会发现更多奇趣奥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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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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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决定离开了...

夜深人静时辗转于床上,诚实的面对自我,问自己对你投入了多少感情?从那天对着你哭...你笑着安慰我...对你的感觉一直很奇妙...只是一直不敢奢望有一天会拥有你,因为在我眼中的你是那么的优秀...虽然那时还不知道你长的什么样...就是这样一种感觉...已深深的吸引了我...

当你说:没有人要你我要你...从这一秒开始,你不许一个人难过...不开心的时候想着我...一切开始的那么自然...亲爱的,你还记得吗?你第一次说爱我的时候,我惊慌的表情,欣喜的眼神,是的,我欣喜若狂.于是...每天你都会打好几个小时长途电话来跟我聊天,当时的你是那样的热情,温柔...朋友的眼光是妒忌是羡慕?只知道自己被你宠爱的象只幸福的小蜜糖...象被你捧在手心中的宝贝...我又开始了对爱情的憧憬...

每天晚上习惯听着你声音入睡...早上被你的来电叫醒...幸福来的让我措手不及...住在我心里的你开始考虑我们的将来,听着你的打算,我真的可能想象到:你写剧本的时候,悄悄的站在你的背后静静的看着你的专注...你拍戏的时候,我可以远远在角落里看着你的每个角色细节的演绎...或是我帮你的打剧本时...你会困的睡在床上打鼾...

终于见面了...虽然你没有照片上那样帅...但是在我心里已经没有人可以代替你的位置...忘不掉的是你拉着我手在街头漫步;勾起小指勾许下的诺言,是天长地久,此情不渝,也是天荒地老,私定终身...从此以后我只属于你一个人的;耳边依然会传来你的呢喃细语口口声声的说着爱我爱我...你总说委屈了我...其实我一点都不觉得委屈,有你在身边已经是最大的幸福.也许你永远不知道,最悦耳的声音就是你用钥匙开门的声音...而最好听的却是你的声音...

亲爱的,要简简单单的做很多很多的事,学会疼惜自己,不能消逝。若是有天遇见,只需要,微笑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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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年苏东坡传读后感悟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9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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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读了《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感触颇深。

莫泊桑所写的小说反映了当时社会人性的冷漠、刻薄,社会思想的不成熟、不公平,对底层劳动人民的蔑视剖析,反映了当时人虚荣骄傲的人性弱点,从中让我们得到了这些启示。

莫泊桑短篇小说中的题材是多种多样的,在他的作品里,有着形形色色的社会生活。像战争的溃败,上流社会的喜庆游乐,资产者的聚会,官僚机构的“例行公事”,小资产阶级家庭的日常生活,宗教仪式与典礼,酒馆妓院里的喧闹……,无一例外都有着形象的描绘,都能使人陷入深刻的思考之中。社会各阶级各阶层的公共人物,从上层的贵族官僚、企业家,到中间阶层的公务员、自由职业者,到下层的工人、农民、流浪汉以至乞丐、妓女,都得到了十分鲜明的勾画。在法国广阔的天地中,从巴黎闹市到外省城镇以及偏远乡村与蛮荒山野的风貌人情,都有着细致入微的生动写照。

我认为朴实、自然是莫泊桑短篇小说的一个最明显的、最重要的标志,在选材上,莫泊的短篇小说大都以日常生活的故事为内容,就像是在给人们讲述一件刚发生不久的事情一样,在平淡的语言中含有莫泊桑自己对这个社会的评判或者想法,又给人们留下了想象的空间。在他的文章中,找不到那些华丽的词藻,他总是以一些十分细微的、十分隐蔽的线索,将一些不起眼的小细节十分巧妙地串连在了一起,一步一步地将读者引入文章的中心区域,一点一点将自己的情感潜移默化地感染着读者。就像书中《一家人》这篇文章,几乎没有任何情节可言,但是莫泊桑却生动入微地表现了他们的精神面貌。或许这种生活状态是一种生活现实,但这些我们观察不到的细节,作者却能一一明列,环环相扣。

在文章的写作中,莫泊桑不拘泥于所有的条条框框,他挣脱了一切束缚,将自己的思绪随意地挥散在纸上。他所描写的,有时是一个故事,有时又是生活中某一个片断,或者是某一瞬间,或者是一段心理活动,又或者是一种精神状态。正是以这种优美的语言,那些平实不起眼的情景便化成了莫泊桑笔下的小镇情貌、田舍风光等自然景色,从而给人们眼中呈现了一幅幅构思清晰的图画。

莫泊桑把短篇小说艺术提高到了空前的水平,他抛弃了一切常规,以平实的语言使人们感受到了真挚的情怀。

真善美是世界上永恒不变的美德,莫泊桑所写的每一篇都没离开过它,他希望世界上的人都有美好的品德。读了莫泊桑的文章让我更认真的审视自己和这个社会,去掉人性的贪念,虽然这很难,但去掉一点去掉一点,这个社会会变得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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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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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天》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于20__年初出版的一部小说。小说以时间为线索,记录了主人公杨飞在七天内的所见所感,写出了我们现在这个社会的一些现象,有房屋强制拆迁,对官僚主义的批判等等,大多数还是发生在我们这个社会中一些很细微的事情,并从这些末梢中提炼出了很多东西,有爱情,亲情,社会情,当然,还包括一些很暧昧的,我们都说不清的东西,比如我们这个社会价值观的变化。还有很多,下面请我一一道来。

以前我一直在寻找可以全面阐释21世纪社会的作品,现在,我找到了。 并且不负所望,这部小说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撼,所以从我读完这部作品,到现在,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我都在思考,我在想,我们社会的这些变化,还有相对应的我们个人的变化。我个人认为,余华的这部小说,阐释了三大主题:亲情,爱情和社会情。

小说的开篇就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面对一个雾气朦胧的世界。身边每天都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事情,有人出了车祸,有商场发生火灾,还有人跳了楼……然而,在这一片混沌之中,主人公杨飞回忆了他的养父杨金彪——一个朴实善良的铁路维修工人。他的生母在火车上意外产下了他,并从厕所掉了下去,而单身汉杨金彪捡到了他,从此他就养着这个孩子。把这个孩子放在自己胸前的肚兜里,给他喂奶粉,喂水,甚至于织毛衣。让我最感动的是其养父为了他放弃自己的爱情和婚姻,这个善良的人不忍心把杨飞丢在河畔街,所以当他看见这个小小的人儿用树叶把自己全身都盖住,用来保护自己的时候,他反悔了,自责了。这种对良心的检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禁受的了的,可以说,这种品质,是弥足珍贵的。这种爱,是大爱。是只有亲情的力量才可以创造出来的爱。

主人公还回忆了自己生前的爱情。李青是他的妻子,确切的说,是前妻。他们曾经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李青是他们公司最善良最有气质的女孩。杨飞靠着自己的诚实,善良,正直的品质博得了李青的芳心,二人在一居室的房子里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如昙花一现的生活。但李青终于为了自己的梦想离开了这个家,也离开了她唯一的爱情,跟一个美国留学回来的博士结了婚,她开始创业,开始变得大红大紫,可最后的最后,她同样死于自己的梦想。在死后与杨飞见面的时候,她说,我一生结过两次婚,丈夫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可以说,李青代表了这样一种人,他们为梦想而生,为梦想而死。但我却反倒觉得李青一生最幸福的时候是拥有爱情的日子。你们觉得呢?所以,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谓的梦想,对我们和这个社会而言,到底有没有价值,或者狭窄的说,是不是我们最值得珍惜的东西,它值不值得我们舍弃一切去追求?或许到最后我们才发现,不是生活太难,是我们太过贪婪,忽视了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导致生活的不幸福。

小说还写了一种爱情,鼠妹(刘梅)和伍超的爱情。伍超在一家理发馆门口看见了刘梅,那种感觉,用小说的话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比她更好看的人了”,所以伍超也去了理发店做了一名洗头工。他们二人都是生活在社会特别底层的一些人,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固定的住所,没有福利和保险,每天为了生存拼搏。这样两个男女相爱了,一起带着他们对生活更美好的向往,努力工作着,生活着。他们也是有梦想的。伍超在洗头之余还学习理发,梦想成为技师,这样收入会更多一点,生活就会更好一点。可还没等到那一天,梦想就破灭了。他们一起带着生活的尊严开饭了一家餐馆打工,这时,他们有了新的梦想——等伍超学会炒菜以后,他们就自己开一家小餐馆,幸福和睦的过日子。可之后的一件事,让他们的这个梦想也破碎了。顾客对鼠妹动手动脚,伍超出气不成反被打的满脸是血,这一次,是为了做人的尊严。就这样,梦想不断被打破,可他们没有屈服,即使要饭他们一样坚强的活着,这个时候感情是他们活下去唯一的支撑,当这个支撑破碎的时候,鼠妹就跳楼自杀了。原因是伍超骗了他,欺骗终于让他承受不了这样无望的生活。后来,伍超从老家回来后,为了给鼠妹买棺材,卖了肾,得病死了,去了什么地方呢,去了一个地方叫做死无葬身之地。

伍超说:“她对我太好了,跟了我三年,过了三年苦日子,我们太穷,经常吵架,我经常发火,骂过她打过她,想起这些太难受了。我不该发火,不该骂她打她。再穷再苦她也不会说离开我,我骂她打她了,她才哭着说离开我,哭过之后她还是跟我在一起。”这就是鼠妹和伍超的故事。

小说还提到了一种情——社会情。小说在看似无望的社会里,给我们提炼了这样一种价值观。比如主人公的养父杨金飚,生前兢兢业业,勤奋,努力的工作在铁路一线上,不求更多的回报,朴实地做人,做事。并且,在他死后,他找不到自己的价值,所以他自觉地当起了侯烧厅的工作人员,这时候,他感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了实现,所以,最后他是幸福的,是满意的。还有李月珍夫妇,也都是非常善良的人。李月珍奋力给二十七个婴儿寻找真相,她死后终于和这二十七个孩子生活到了一起。我觉得,这也是一种社会价值的体现。

读完这部小说,我们会思考,小说中每个人物都有梦想,杨金飚的朴实工作的梦想,鼠妹和伍超好好过日子的梦想,李青的梦想,谭家鑫夫妇的梦想,这些人的梦想在生前的社会都得不到实现,或者说,即使实现了,对他们个人而言也是不幸福的,是没有价值的。在他们死后,到了死无葬身之地的时候,他们的梦想全部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我们通过这些内容,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生活的社会,为什么,看起来很容易实现的梦想,在现实生活中就这么难?到底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过错,还是个人的追求有偏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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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呼兰河传》读后感400字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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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沈复的《浮生六记》,竟有许多感动。依然是太容易感动的人。

“凡事喜独出己见,不屑随人是非”,“不贪屠门之嚼”,日子过得轻淡,沈三白应是极随性的人了。卷四浪游记快,与众友共览天下名胜,而山水可怡情。文字洋洋洒洒,闲情逸致,字里行间皆是。细细读来,让人暂忘尘世间的千丝万缕。于爱妻芸娘,沈三白笔墨却不多,就是浪迹天涯,流连烟花巷之时,心中的那份牵挂,也似不经意的。卷二闲情记趣、卷四浪游记快,写情写景,对芸娘看似不经意,那份平淡而真实的感情,却处处都在了。于是,芸娘的隽秀颖慧,知书达礼,温婉可人,就在沈三白不多的笔墨中,轻轻点出,就这么不经意的丰满和鲜活起来:居乡,芸娘相伴相依,一同品兰插菊玩石置景赏月;会友,“芸拔钗沽酒”,巧置梅盒;着小帽领袜皆芸自制,也必整必洁;夏荷初开,芸置条叶于荷心取香……一点一滴,皆平白叙来,娓娓道出,可羡可叹,夫复何求的感觉,真让人羡煞!

沈三白生性爽直,落拓不羁,既不追名,也不逐利,独对芸娘用情至深,让依然好感动。然而世事无常,终归是“恩爱夫妻不到头”,卷三中尽诉失妻之恨,又让依然唏嘘不已……

不知是友人无心,还是有意,送来的《浮生六记》,是从卷四开始的,然后是卷二,接着是卷三,最后是卷一。依然是先得其闲,写景写物,抒胸畅怀,让人感慨万千;再得其趣,饮食起居、花木虫草、山水风月,引人遐思无限;再感卷三坎坷记愁之哀婉凄凉,真切伤情;读到卷一闺房记乐,又是句句心声,事事真情,竟是卷三中情痴更深处的感觉……

整理往日心情,一些感想,随笔记来,随意贴来,让人见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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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海洋天堂读后感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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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在书店中,阅读了《狼性》这篇文章,使我顿觉耳目一新,受益匪浅。

闭上双眼,仿佛,看见了一群群狼在野外捕食,一次失败,第二次再来;失败了,再来,再来……面对挫折,狼群的反应不是沮丧,也不会表现出忧虑。狼群只是整装待发,投入眼前的新任务,继续向前进。深信在下次,胜利将属于他们。这就是狼性-----一种不怕困难,勇敢面对挫折,勇于尝试的精神。

细细地品读这篇文章,我似乎只能读懂“败中求胜”这个词。

多少人,在失败过后,总是选择逃避,而逃避的结果往往是失去了机会,失去了成功。正如文中所说,“我们不但不应该畏惧失败,逃避失败,更应该鼓励失败。”是啊,如果人人都害怕失败,逃避失败,那么,那些新的,有挑战性的的东西就没有人去尝试了,每个人也只是庸庸而过,不是吗?我们更应该学会鼓励失败,挑战成功,才能获得新的知识,新的感想,才能在失败中取得成功,取得胜利!

多少人失败了,总是抱怨环境的恶劣,却从不知道如何在困境中崛起,如何从困境中将自己磨练成强者。不是说:“困境易成才”吗?许多奇迹都在险恶的环境中出现的,顺境虽好,但它能消磨人的斗志。而逆境却能磨练出坚强的意志和勇于拼搏的精神,使自己的能力超常发挥,是啊,只要抓住了逆境中的希望,把它作为动力向前冲,那么,成功一定会在终点迎接我们的。狼群都能这样做,何况是我们高等的人类呢?

准备失败!鼓励失败!败中求胜!挑战成功!

读罢,同学们,生活在幸福今天的我们,是否应该学着如何去挑战失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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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东周列国志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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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到这本书的书名时,原以为幸福的七种颜色是指彩虹的红、橙、黄、绿、青、蓝紫七色,毕竟印象中能与“颜色” 、“七种”两词关联在一起的貌似只有彩虹。后来读完这本书才知道,原来幸福不只存在七种颜色,真切的说连作家毕淑敏自己也说不准有几种颜色,取“七”这个数字只是因为在文化中,七这个数字,有一点古怪,不仅欧洲人自古以来就格外钟情于七这个数字,而且七在佛教里面也是吉祥之数。

翻阅全书,发现纯粹从书中内容而言,有很大一部分其实和题目幸福没有太大关联的。全书上下共分为四部分,可把它分为家庭篇,人生篇,感情篇,苦难篇。更多的,说的是颜色与哲理,很多我们见过却不知名的颜色和听过却不理解的哲理。但是,我依然在细细翻看中固执地寻找与幸福有关的点滴。沉浸于书中,被其中散发的淡雅平和的气质所震慑,被其细节中感知的美丽色彩所感到惊奇。遨游于书海,仿佛听着毕淑敏谈颜色,谈性格,谈教育,谈饮食,谈穿着,谈装修……在一字一句中寻觅着幸福的足迹,慨叹着,原来到处都是色彩的世界。

其中有一篇文章使我印象深刻。说的是一个叫阿尔的男人答应小儿子莎拉作为嘉宾参加学校的足球比赛,但那天下午恰好要在办公地点会见一位来访的客人。阿尔还是决定去学校观看比赛,反推出会晤开始的时刻。没想到那天两队打成了平局,加时又打成平局,时间刻不容缓,如不离开将会迟到失礼。但阿尔答应了儿子在赛后给队员们分发点心,莎拉一直盼望着这儿荣耀的时刻。阿尔煎熬了一番,最终还是留了下来,当把点心分完感到办公地点时,访客已经等了很久了。阿尔道歉说明理由,客人也就释然了,因为客人也有一个和莎拉差不多大小的孩子。我和其他人一样,看到后面才知道这位父亲不是普通的商人,而是美国当时的副总统阿尔·戈尔,办公地点时在白宫,他会见的那位客人是另外一个国家的总统。当我知道这些时,嘴巴已不禁张成了“ O ”形,那时我觉得真是太不可思议了,为了一个孩子的足球赛,居然把会见他国总统的时间向后延迟,这也就是美国的副总统敢做这样的事情,因为他们有大沙文主义,觉得任何东西都没有自己的孩子重要。我顿时羡慕万分。如果把这件事情放在中国,在时间发生猛烈冲突的情况下,百分之九十五的家长当然包括我的父母根本不会答应去看孩子的足球赛,即使是家长会或毕业典礼也得让步。当然,我们现在已经长大了,父母去不去参加并不会影响到自己什么,或者自己早就不在乎了,但明白,自己比国外的孩子,到底是少了一点什么。

如果哪天阿尔答应后又不去参加莎拉的足球赛,如果阿尔半道上撤退,莎拉会怎么想?他会有多少难过呢?他又会如何看待这一切呢?在无数看似平静的成人心里,永远都有一颗已受了伤的小小心灵。如果阿尔那天没这样做,几十年后的莎拉也许看上去与现在无异,只是多了一丝冷漠。前两天被击毙的持枪抢劫犯周克华就是由于从小被忽视而养成了孤僻冷漠的性格,最终酿成了悲剧。被忽视和被放弃的感觉,会影响孩子的一生,可能还会影响到孩子的孩子,世世代代延续······

这个结论很可怕,但我要谢谢毕淑敏,谢谢她留下了一本让世人懂得做人的书,谢谢她使读者学会了爱与尊重。爱他人,尊重他人,永远是创造和谐社会的灵丹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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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老虎哈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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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去年年底,经过一年的备考,终于考完了试,在之前许多个夜晚,都想过考完的瞬间,我应该感到无比的幸福,幸福感应该爆棚,毕竟付出了很多心血。然而考好的瞬间,我非常平静,也没有幸福的感觉,即使有也就那么短暂的一瞬,至今我还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当我看完了这本《幸福的方法》后,我才明白了其中的缘由。

书中最核心的观点是:幸福和状态无关,幸福是一种能力,是一种感知力。

国外对很多残疾病人进行统计,当他们不幸致残以后,需要花费平均1年才能恢复到原先幸福的状态。与此同时,对于中大奖人群的统计,只要一个月就会回到之前的状态。可见幸福和状态无关。

我们心目中的幸福状态是如何呢?让你有许多钱,长的好看点,还需要有点地位,对了,还要健康,有自己的事业,哦对,还要有爱你的人。大家想想,我在说谁---张国荣,但是他却从楼上跳了下来。为什么?因为他丧失了感知幸福的能力,即使他拥有那么多我们认为幸福的要素。

我是80后,还记得小时候过年,很开心,一桌好吃的,春晚前去放鞭炮,看着电视吃着晚饭收着大红包,感觉那是一辈子最幸福的时候。看看现在过年呢,吃着更丰盛的晚饭,已经懒的去放鞭炮了,春晚比之前好看多了,红包更是1秒到账,但是你问问自己,大年夜你幸福吗?大多数人都是走走形式,如果没有微信抢红包,都不知道那天晚上应该做啥。这是为什么呢?

《幸福的方法》读后感1500字.jpg

因为我们看的太多,吃的太好,生活太便利,我们渐渐丧失了幸福的感知力。

那么既然是能力,就应该像肌肉,可以锻炼吧。如何才能提升我们幸福的能力呢。

现在幸福/不幸福VS未来幸福/不幸福有四种组合

1、现在幸福->未来不幸福

及时行乐型:

典型的就是沉迷网络游戏,虽然知道这样不好,但是为了当下幸福,即使知道未来会不幸福,浪费时间也不管了(吸毒可能更加典型,只是太极端了)。还有些人赚着很少的钱,你和他说要学习,为了将来赚大钱,他却和你说,没事,现在开心最重要,以后再说。

这种类型的人注定不会幸福。

2、现在不幸福->未来不幸福

习得性无助型:

这种无助感是生活教会你的,可能之前你碰到过类似的情况,其实你可以通过学习等方式摆脱,但你却主动放弃。很多女生闺蜜聊天到最后总会聊到男生,只有一个结论: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为什么,可能之前遇到过,所以理所当然认为未来也不会改变。

这种类型的人注定不会幸福。而要幸福的方法就是放弃这种固定思维,改变自己。

3、现在不幸福->未来幸福

忍辱负重型:

绝大多数人是这个类型。典型的就是等我考上哈佛大学就好了。等我创业成功就幸福了。等我熬过这个坎就没问题了。这样的人永远不会幸福,读后感.永远体会不到快乐。因为其幸福感全部来自外在,在达到目标之前完全是忍受痛苦。而当达到目标的瞬间,支撑你的理由消失了,你不但感觉不到幸福,反而有点茫然不知所措(就像文章开头的我)。如果幸福感都来自外部,在过程中没有乐趣,那么也是注定不会幸福的。

4、现在幸福->未来幸福

失去让人珍惜,你现在拥有的足以让你幸福。有些人抱怨拥有的太少,你想想,你能走路,能吃饭,能呼吸是不是比很多人强了,能看到自己所拥有且不等到失去才去珍惜的人,才拥有真正的幸福感知力。不在乎事情大小,即使坐着读一两本书,只要你能去感知,活着当下(佛教叫做正念)你就足以能体会到幸福的感觉。

当然,人可以有欲望,也需要有欲望,但关键是不要被欲望所折磨。

比如一个朋友买了宝马,却说一点都不幸福。问他买了宝马怎么不幸福,他说我的目标是玛莎拉蒂。看到没有,你可以有更高的欲望并为之努力,但关键是当你拥有宝马的时候,你应该为你拥有的而感到幸福。

活在当下,享受当下。

最后用两种心态来做个总结

逆水型心态:

等我考好了就会开心,等我创业成功我就幸福了。目标实现前好比在水里憋气,充满了不开心。

郊游型心态:

小时候去春游,老师刚刚说了一句要去西郊公园,你就开心死了,这不还没去吗,对,那是你拥有郊游心态。然后呢,你开心的准备零食,准备玩具,想象当天的情形。到了那天和小朋友一起爬山,虽然很累,但是你整个郊游的过程都很开心。这就是我们推崇的感知幸福的心态。

我们应该拥有哪一种心态,不用我说了吧,记住,幸福是一种能力,不是一种状态,是否有这样的能力,取决你自己。人生苦短,好好锻炼自己,享受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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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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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母爱、父爱十分伟大,沈石溪的著名中篇动物小说《再被狐狸骗一次》当中,证实了动物之间的母爱、父爱也很伟大。

《再被狐狸骗一次》描写的是知识文化青年沈石溪,初到西双版纳时,曾遇到一只狐狸。那天黄昏,他买了一只鸡,准备回家炖汤喝。这时,一只皮毛华丽的狐狸趴在在石板上,看起来奄奄一息。沈石溪动了心,这张狐皮肯定可以买很多钱,他就把捆着的鸡放到了树下,转身去抓那只狐狸。没想到那只狐狸忽然“活”了过来,朝他狡猾的一笑,消失在了石板路的尽头。忽然他听到了唧唧的声音,扭头一看,一只黑狐狸正轻轻松松的叼着被绳子捆住的鸡跑向茫茫的树林里。可恶,这对狐狸用了“调虎离山”计!哎,沈石溪真是偷鸡不成反倒蚀把米啊!

过了几天,沈石溪来到树林里砍柴,来到一棵松树边。忽然,那只装死的狐狸又出现了。它故伎重演,不过这次的目的是为了引开沈石溪,因为它的孩子就在松树洞里,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它将腿都咬断了。沈石溪感动的甘愿受骗,甚至还希望狐狸能像原来一样,狡猾的看他一眼,然后逃走。可是,狐狸只是狡猾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喷出一口血,轰然倒地。它流血太多了,它死了。

狐狸这种狡猾而有灵性的动物,骗了沈石溪两次。第二次的本质上是沈石溪受骗,可是沈石溪是“一厢情愿”的被骗的。

可怜天下父母心啊!动物的母爱、父爱尚且如此,我们父母对我们的爱会更大、更深、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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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武松打虎读后感优秀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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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喜欢上了一本书,它叫《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的主人公相信大家都知道,他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是资讯侦探。他的助手叫华生,是一名军医。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福尔摩斯的办案方式与众不同。每次遇到案件的时候他会先审问受害人或目击者的家人,再到现场仔细观察并从罪犯的角度看案子从而推理断定凶手是谁。他行动诡秘、办案时冷静严肃,正因为这样他办过的案子没有破不了的。因此,他成为了罪犯的克星。

这本书只收入了有代表性的部分作品。福尔摩斯是充满智慧的神探,他面对曲折离奇的案件往往能够通过对细节的精确观察进行合乎逻辑的推理,一步步抽丝剥茧使案件最终真相大白。

福尔摩斯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阴险狡诈的阴谋家斗智斗勇,生动的故事,神奇的推理让这本书更加精彩,这么精彩的一本书,请同学们也赶快看看吧,相信你也会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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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1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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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直在努力培养女儿的阅读习惯。

起初,她还没有上学,我们给她读简单的《千家诗》《三字经》,每天读一点,也不特别逼迫她背诵,就这么不求甚解地读着。

后来,她稍大一点,我们调整了阅读书目,换成童话故事,如《格林童话》《绿野仙踪》《夏洛的网》《小王子》等。

再后来,进入小学了,根据学校的推荐和我们的引导,她开始读各种各样的书。

昨天下午,她一个人坐在阳台上,靠着椅背,舒舒服服的,又拿起了克利斯提昂·约里波瓦的《不一样的卡梅拉》。

这套书买了一年多了。我们看见它在当当的图书畅销榜上,又是五星好评,便毫不犹疑地买了下来。只是一开始女儿的识字量不够,无法自主阅读,必须我们读给她听。兴许是时间长了,忘记的缘故,她又把这套书拿出来看。虽说识字依旧不多,但总算可以勉强自主阅读了,偶有不认识的字词或不理解的句子,她便会主动跑来问我们。

我在楼下坐了好久,上楼看见她还在读,就让他把书放下,我给读。她已经读到卡门把热气球当作太阳的那一篇,叫做《我去找回太阳》。

故事里说,早上,太阳还没有升起来,鸡舍里的小鸡们都钻到了妈妈的怀里撒起娇来。火鸡爸爸皮迪克要开始每天的工作——叫醒太阳。卡梅利多和卡门为有这样伟大的爸爸而骄傲。可是,第二天,天空布满了乌云,无论皮迪克怎么努力,也没能把太阳叫醒,而且还下起了大雨。更糟糕的是,连续两个星期,都不见太阳的踪影。于是,皮迪克用世界上所有的语言呼唤太阳,但是太阳还是没有被叫醒。一个月过去了,大家依旧见不到太阳。鸡舍里的小公鸡们开始策划一场阴谋,他们打算替换掉皮迪克。小鸡们也开始嘲笑皮迪克。卡梅利多和卡门非常难过,为了保住爸爸的工作,也为了挽回尊严,他们决定与小绵羊贝里奥一起去寻找太阳。

他们拿着向日葵,在向日葵的指引下寻找太阳。他们来到田野、草地、树丛、小山洞......一路上历经千辛万苦。最后,他们来到了科尔贝大磨坊,在小鸭子的帮助下,他们来到蒙特菲尔兄弟的厂房,找到了一个像太阳一样的大气球。“太阳”带着小鸡、小鸭和小绵羊离开了陆地,飞到了自己的家。这时,皮迪克用尽平生之力,昂首向天空发出一声鸣叫:“喔-喔-喔-喔-喔-喔-”,奇迹发生了,真正的太阳终于也升了起来,小鸡们又找回了生活中的乐趣。

在孩子的眼里,父亲似乎无所不能。因为年幼的孩子知识浅薄,父亲所懂得的对他们来说都是很了不起的、深奥的知识。卡梅利多和卡门坚定地认为父亲雷迪克具有能够召唤出太阳的本领,这让他们在小伙伴面前风光无限。妹妹卡门甚至不顾母鸡不会打鸣的事实,天真地宣称:“等我长大了,我也要指挥太阳!”。多么可爱的一只小鸡!读到这里的时候,我和女儿都忍俊不禁。

这个故事真正吸引我的地方在于:父亲皮迪克召唤太阳一再失败后,卡门和卡梅利多面对公鸡们的阴谋和小伙伴的嘲讽所采取的态度。兄妹俩和小伙伴们干了一架之后,毅然决绝地踏上了寻找太阳之路,而没有像其他小鸡一样去怀疑皮迪克得能力。大多数父母都可能不会有这样的意识:当一个孩子生活的重心从家变成学校,在学校加入了同伴、群体。

孩子在群体为了抬高自己会努力的向群体靠拢,接受团体的价值观。如果不能够给孩子足够的支持,让孩子感到物质或精神的满足,孩子轻则会产生自卑心理;重则会逐渐对父母由怀疑到失望,甚至产生怨恨。随着参加工作,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这种想法越来越重,觉得自己诸多不足和父母脱不了干系,于是“拼爹”成为他们面对挫折,聊以自慰的热门词汇。

然而卡梅利多和卡门偏偏不是这样的孩子,他们没有盲从团体价值观,坚信一定是太阳生病了。于是带着强烈的使命感,怀揣美好的希望到处寻找太阳:田野、草地、树林、小山洞……他们之所以能够有如此多古怪的想法,你能看到常态背后的独特性,这跟父母的教育和潜移默化的影响不无关系。应该说,卡梅拉家族里的每个人都是那样的与众不同。特

立独行、敢于幻想,更敢于去尝试别人不敢想的事情,最重要的是他们都真诚、善良、勇敢。比如,母亲卡梅拉非主流地拒绝下蛋,坚信“生活中应该还有更好玩儿的事可做”,于是她决定去看海(《我想去看海》);比如,妹妹卡门出生后,开口说的第一句话竟然引用了狄奥根尼对亚历山大帝说的那句名言:“走开,别挡了我的阳光!”(《我想有个弟弟》);比如,卡梅拉和皮迪克夫妇不顾鸡舍其他小鸡的反对,收容那只穿靴子的猫(《我爱小黑猫》)。这种强烈的反叛精神让卡梅拉一家显得个性十足。

细细想来,古今中外的诸多文学作品中都在有意或无意地彰显这样的反叛精神。《西游记》中的孙悟空、《红楼梦》中的贾宝玉、《水浒传》中的梁山好汉、《巴黎圣母院》中的爱斯梅拉达、《德伯家的苔丝》中的苔丝、《局外人》中的默尔索……无一不是对卑微的个体价值的强烈肯定。

只是这样的个体价值在我们的教育体系中太容易被忽视,甚至遭到扼杀。《功夫熊猫》中的阿宝在常人的眼里又懒又胖又蠢又笨,整天不切实际地幻想自己成为笑傲江湖的大侠。街坊邻居都对他冷嘲热讽。只有乌龟大师看上他,“因材施教”终将其培养成为神龙大侠。

当然,我们并不具备大师独特的慧眼,也没有高明的教育思想。只是,作为父母,我们要以赏识的眼光去看待孩子的那些似乎很难理解的个性想法,在孩子成长的道路上要保持他的那份调皮,那份天真。成功的关键,就是要有独特的想法和见解,不人云亦云,不随波逐流。因为他们都是“不一样的卡梅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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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藤野先生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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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完了《谁动了我的奶酪》,这本书讲的了在一个遥远的地方,住着四个小家伙——老鼠嗅嗅,唧唧,匆匆和哼哼。它们每天都在找奶酪,终于有一天,它们找到了奶酪。于是它们尽情地享受奶酪。突然有一天,奶酪不见了!嗅嗅和匆匆想都没想就出去找奶酪,而哼哼和唧唧却带在原地。后来,唧唧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马上就去找奶酪。而哼哼却永远待在原地。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不禁为小老鼠嗅嗅和匆匆能迅速开始新的努力而感动;更为唧唧能及时调整自己而感到高兴。我们应该像嗅嗅和匆匆一样——积极面对变化,迎接挑战,享受变化!你就会找到最新鲜的奶酪!

顺境中,我们有懂得知足,勤奋学习,不负老师,父母和社会的养育之恩;逆境中,我们要有坚强的意志,顽强的毅力,更要有应变的能力。这一定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奶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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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野犬女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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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读过的书里边,除了教科书工具书之外,看的最多还是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记得最早看金庸先生小说是在上初中的时候,那时只觉得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情节精彩生动,书中的主人公行侠仗义惩恶扬善,让人大快朵颐。而在近二十年后的今天,再次阅读金庸先生的《鹿鼎记》,却有了不同于以往的一些感受。今天就在此将这些零碎的感受整理成文,权当作对那些逝去的青春做道别。

《鹿鼎记》无疑是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里最另类的一部,而韦小宝也无疑是最富争议的一位主人公。他从扬州一个过气娼妓的私生子成为位极人臣的满清国鹿鼎公,从一个混迹于青楼的小痞子变成反清复明的组织、天地会的香主,其极具戏剧性的经历看似荒谬,实则是中国社会和传统文化的安排。在金庸先生笔下,韦小宝这个亦正亦邪、亦俗亦雅的形象,也彻底把人们心目形成的固有的大侠的高大全形象给消解了。

将反清复明视为毕生使命的天地会总舵主陈近南可谓是光明磊落的大丈夫之典范,奈何遇到了作威作福的小人郑克爽;而陈近南一生刚正不阿,结果还是被天地会老大郑经的不肖子孙郑克爽陷害致死,最后还要靠并不怎么光明磊落、甚至是有些行为卑劣的韦小宝来替他复仇,真是个绝妙的讽刺!

而对待权倾一时的鳌拜和拥兵自重的吴三桂,即便是英明神武的康熙也轻易不敢下手,结果一样被韦小宝给设计办了。如果按照我们对大侠的传统理解,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把韦小宝与大侠二字联系到一起;但如果从韦小宝做的一些事情来看,例如,冒着极大的风险以狸猫换太子之计救下茅十八,拼死救下天地会众多弟兄的生命,以计谋绊倒权臣鳌拜,以机智击退罗刹人 …… 哪一个不是义薄云天,哪一个不是为国为民?然而当把这些事迹与韦小宝关联到一起的时候才发现反差是如此之大,以至于在十多年前读《鹿鼎记》的时候,只觉得是小说的创作而已作不得真,而在走入社会,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情之后,尤其是在我从事了四年多的管理咨询工作之后,再读《鹿鼎记》之时也有了更深刻的体会。

韦小宝虽然出身卑微,甚至连斗大的字也不识得几个,但他却在汇集了各色人等的妓院这个小社会里练就了一身市井智慧,并且靠着这身市井智慧在吃人不吐骨头的官场和宫廷里如鱼得水,更为可贵的是,韦小宝在民族节气、在大是大非面前从不含糊,这一点远比那些口口声声家国天下的正人君子要强上百倍。而韦小宝的爱国主义与人生观的启蒙教育,也被金庸先生给善意的恶搞了一次:他的爱国主义与人生观是在妓院里给说书先生完成了的,而非私塾里的教书先生所教授的孔孟之道。

在妓院里出身的娼妓的私生子,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筐的韦小宝,最终成为了民族英雄;而出身名门之后,从小饱读圣贤书的郑克爽,最终成为了民族败类。《鹿鼎记》里除了能看到金庸先生对正义与邪恶、对侠客与恶霸、对阳谋与阴谋、对正侠与反侠的另外一种解读之外,也看到了文学作品中的两难结构与未知结构(见余秋雨先生的相关论述),虽然最后金庸先生也为了照顾中国人的阅读习惯,给韦小宝安排了一个相对圆满的结局,但整部作品还是给我留下了许多思考,我想,这或许是金庸先生有意而为之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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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克雷洛夫寓言全集读后感6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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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童年之花虽然已凋谢,但在黄昏时仍能拾起来,在那里其中有一朵花,虽然不是姹紫嫣红,但它却让我感触颇深。这朵花就是《父亲的病》。

文章回忆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那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和草菅人命的实质。

由此,我联想到当时中国的落后,不仅仅仅是医学技术的低人一等,在思想观念上,综合国力上又何尝不是固步自封呢正如曾国藩在《原才》中的两句诗“风俗之原薄奚自乎自乎一二人之心之所向而已。”和“风俗之于人心也,始乎微而终不可御者也。”如果这两位“名医”就是《原才》中的“一,二人”那么中国更是难以走出落后的泥沼。

读后也暗暗佩服鲁迅的文笔,表面上冷静地叙述了事件的始末,却暗念着“言在此而意在彼”的巧妙讽刺,如握一管如椽之笔,蘸那满腔心血,将守旧势力骂得入骨三分。正如郁达夫形容鲁迅的文字:“鲁迅的文体简练得像一把匕首能以寸铁杀人,一刀见血。重要之点,抓住之后,只消两言三语就能够把主题道破。”

这篇文章更是提醒我们,当下应刻苦学习,提升素养,不断进取发展,使我们伟大的民族摆脱愚昧,繁荣富强,这才是我们交的最好的一份读书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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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有关于《呐喊》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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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三年也读了不少名著,但没有几篇是能撼动我内心的,前几天读完鲁迅先生的《呐喊》,那份触动令我久久不能忘怀,不论是《孔乙己》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阿q正传》的阿q,都带领我走向一个又一个情感的高潮。

鲁迅先生是我很崇敬的一位作家。他笔下的三味书屋、闰土、社戏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些文章就像小草一样清新自然。

在那个时代摇曳出别样的自然。可他的另一本小说集《呐喊》却像声声惊雷,在那个陈腐黑暗的年代唤醒了许多铁屋子里的清醒者,让黑暗的旧社会有了反抗的力量与希望。惊醒了无数莘莘学子。《呐喊》是拯救民族,为革命先驱助威的号角,是让沉睡者觉醒,让勇士们振奋的战鼓。

我特别喜欢鲁迅先生在书中的一句话,他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高度概括了当时的人民,这不也渗透着他对当时人民的怜惜和悲伤么。

我听见,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的孔乙己的呐喊,他在酒店里是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以终日偷盗为业,一步步走向枯竭。后来因偷了有钱人家的书被打断了腿。他的悲惨遭遇,不恰恰反映了中国当时教育的腐败么。鲁迅先生对人物外貌心理的描写连接的十分好,也一定撼动了更多的的有志青年。

我听见,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戴银项圈的闰土,一声声点头哈腰地叫着“迅哥儿”老爷。他欢喜又凄凉,兴奋又畏缩,懦弱又封建,将当时中国人民收封建压迫下的无奈写的淋漓尽致。

书中那么多一声声发自肺腑的呐喊里,最令我触动的当属阿q这个人物。他质朴又愚蠢,简单又复杂,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他对有权有势之人有着本能的不满。阿q由于受剥削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受愚弄而思想落后,最后竟被迫害致死……所以说,当时中国人民的最大弊病是不能正视自己的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了。

在读过初三初二那么多的名著后,最后“余音绕梁”之感的当属《呐喊》,那声证明中国人民力量的呐喊,久久无法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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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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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轮月牙儿,带着点寒气,以微弱的光亮照着大地。它的软光儿清亮纯净,但只要一片云飘来,便能笼罩住它的光芒,让世界坠入无边的黑暗之中。

这便是老舍的《月牙儿》,在月光般的诗意语言中,渗透着浓郁的悲剧气氛。小说用一个少女的回忆讲述了母女两代烟花女子的苦楚生涯,“我”幼年丧父,安葬父亲和随母亲上坟的时候,月牙儿都带着寒气挂在天际。母亲在贫困得折磨下不得已再嫁,过了一段安稳日子后,继父却又无端失踪,母亲走上了做暗娼的道路,当母亲与我分离后,我经历了一连串的失意——失业、被人完弄、沦为暗娼,月牙儿蒙受了一层乌云, “我”终于理解母亲别无选择的困境,当母女团圆的时候,我已经重蹈母亲的覆辙,为了生存下去而出卖自己的肉身,最后被捕入狱。

小说用舒缓从容的笔调,刻画了“我”一步步走向坠落的经过。这种坠落背后有一只黑手推着,而我全是茫然无措。虽然继父的出现与青年的出现让我暂时过上相对舒适的生活,但这宛若是月牙儿的光芒,一会儿就消失了。在她关进监狱以后,发现“世界比这儿并强不了多少”,她所生活的那个世界,简直就是监狱的缩影,黑暗阴冷,令人窒息。 在这里, “月牙儿”代表着一种残缺,它是“月牙儿”是主人公悲剧命运的诗意象征。 面对人生的残缺,母女俩也不是完全地放任自流。像“我”刚开始也在寻求一份可以自食其力的工作,却不得已地失业,“我”告诉自己:“我年轻,我好看,我要活着。”还有最后的“我这样的生命是没有什么可惜的,可是它到底是个生命,我不愿撒手。„„我爱活着,而不应当这样活着。我想象着一种理想的生活,象作着梦似的。”这些都是本能的对命运的反抗,对生活所抱的一种模糊的憧憬。虽然“我”已经堕落,却又始终比周围的许多人单纯善良。当青年的妻子找上门来的时候,“我”不预备跟她发生什么冲突,很容易就离开了,甚至在青年抛弃他的妻子后还对他的妻子产生了一丝同情。由于不甘心为挣钱而讨好小饭馆的客人,“我”愤然放弃那份工作。当母亲为了钱与嫖客发生争执的时候,“我”觉得母亲那样做有点过分——“不错,既干了这个还不是为钱吗?可是干这个似乎不必骂人。”但是,这些就像那月牙儿,这点光是极其微弱的,很快就会被黑暗吞噬。

月牙儿对此也只能旁观而无能为力,它的光是冷的,给不了她们温暖。它只能目睹或喟叹,或陪伴着她们,而无计可施。这种状况也是老舍当时的心态吧。老舍只是用笔去书写他们内心的挣扎和抗争,但是并无随着“潮流”为人物安排一条“革命的道路”。就像

老舍说的: “在书里,虽然我同情劳苦人民,敬爱他们的品质,我可是没有给他们找到出路,他们痛苦地活着,委屈地死去,这是因为我只看见了当时社会的黑暗的一面,而没有看到革命的光明。不认识革命的真理,但是,艺术作品不同于宣传材料,为什么一定要它给人找到出路,或者一定要说出穷人应该造反呢?”老舍来自下层人民,几乎没有一个作家能够比老舍更深切的体味到社会角落里受侮辱和受损害的人群,没有人比他更贴近下层人民的心。他的作品不是为艺术而艺术,对生活和下层人民的热爱,使他的笔端迸出生命的火花,异常的灿烂。

本篇没有老舍惯用的幽默,而是严肃沉痛的,对现实有着强烈的揭露和控诉。这大概是因为《月牙儿》是烈火过后的重生吧。

《月牙儿》对残缺人生的诠释十分独到,品读《月牙儿》眼前展开一副城市底层贫苦市民的生活图景,耳边响起一个受尽蹂躏,而又常常被忽视的群体发出的撼人心魄的呼喊和控诉,一股月光般的清冷和苍凉,直抵内心的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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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屁孩日记》5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日记,读后感,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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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7月7日,而我在这一天读完了《小屁孩日记》这套书。相信你有一天翻开这套书的时候准会被逗得哈哈大笑。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米多。他上一年级的时候出现了很多“第一次”。第一次留作业,第一次尿裤子,第一次打架,第一次罚站……还第一次当了一个好大好大的官——灯官。上二年级时,他成为班上的“大辣椒”!在二年级当班长很容易,只需要一袋巧克力就解决了;米多在二年级的家政课上做了122个面包,以至于现在听到“面包”两字就想吐;米多还和金刚那些朋友去校长室“探险”,却不幸被挂在了窗台上。三年级的时候发生了很多奇奇怪怪的事情。男生讨厌女生,女生讨厌男生;在参观电视台的时候走丢,却成为了同学们羡慕的对象……在四年级,米多在竞选班长的时候异想天开精选了一个班主任;为了帮助同桌苏拉减肥,他用酱油、醋和妈妈的头油、香水制作了一瓶“神奇减肥药水”……米多在五年级的烦心事可真不少!没完没了的考试;不幸遭遇校园暴力;体检时害怕抽血,为了不扎针把食指咬破,到了抽血才发现要扎的是无名指……上六年级的时候举行了大手牵小手活动。帮小豆包打架却被罚;金刚发明了睡觉二十八计,帮大家解上课发困的问题;英语老师跟体育老师借课,却让他们来付“利息”……

就是因为米多每天的屁事、趣事、怪事、乐事、烦事、妙事才让我喜欢上了这样一个非常快乐又拥有烦恼的小屁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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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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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有关动物故事的书——《和乌鸦做邻居》。书中写了鹰、天鹅、相思鸟,写了鸟儿们的爱情故事、友谊故事。沈石溪爷爷真不愧是动物小说大王,书里面的所有动物都栩栩如生、一个个跃然纸上,所有故事都引人入胜、感人至深,但最让我有感触的是第一篇——《雄鹰金闪子》。

雄鹰金闪子有一片广袤的领地——纳壶河谷。在它为捍卫领地对入侵者白羽臀使杀手锏的瞬间,攻击目标转向了杀害自己妻儿的仇敌银环蛇。在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白羽臀没有坐视渔翁得利,而是出手相救,使金闪子转危为安并报仇雪恨,随后它们共同分享了一顿美味的蛇肉大餐。在此后食物匮乏闹饥荒的季节里,它们团结合作以捕猎幼豺为食,共度难关。即使在非死即伤的争偶决斗中,它们也采取空博的和平竞争方式。

这个故事读了一遍又一遍,我掩卷沉思,从中得到了许多启迪。

从金闪子身上,我读出了自强的精神。只有金闪子自己强大了,它才赶走了一个又一个觊觎这片肥沃土地的野心家,捍卫了自己神圣的领地,从而拥有一片食源丰富方圆百里的广袤领地、拥有娇媚的妻子。自强是一种困难压不倒、厄运不低头、危险无所惧的亮丽操守。我们人类更是需要自强的精神。“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张海迪勉励残疾朋友自立自强;牛顿是班级中成绩最差的学生,因为自强终于使他成为了“科学巨人”。

从金闪子的身上,我读出了知恩图报、敢于标新立异的精神。一山不容二虎、同性相斥这鹰类中的至理名言,为什么被金闪子土崩瓦解了呢?我想金闪子是被白羽臀的救命之恩感化了,变成了一只懂得知恩图报的雄鹰。它不再墨守成规、因循守旧,它敢于突破世俗的观念、敢于标新立异,它的思维转变了。就像田忌赛马,田忌改变了自己的思维和策略,最后赢了齐威王。

退一步海阔天空。金闪子从此赢得了一份沉甸甸的感情、一种同生死共患难的友谊,赢得了一位忠诚的朋友。所以在后来食物匮乏闹饥荒的季节,它们团结合作、互帮互助,战胜了饥饿和困难。此时的金闪子真正明白:一只雄鹰加另一只雄鹰,等于所向披靡;两只雄鹰在一起不一定要搏斗,团结合作可以共度难关。

从金闪子与白羽臀的争偶决斗中,我读出了它们对友谊的珍惜。它们采用了表现各自搏杀技巧与决斗风范的表演式的和平竞争,这种友好的竞争方式更值得我们学习。在生活、工作、学习中会遇到许多的竞争,不要为了自己的利益去伤害、攻击、诽谤对方,我们也要用友好的方式去面对。就像“友谊第一、比赛第二”这句口号。

故事中的鸟禽都懂得那么多,我们人更应如此。首先要自强,然后懂得知恩图报、珍惜友谊、团结合作、互帮互助,同时还要改变世俗的观念。自己活,让别人也活,生活就会变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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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地心游记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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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语文课上,老师介绍并阅读了这本书的一部分,我就很想很想知道外公心里的刺到底是什么?当我第二遍读完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了,外公心里的刺就是有人要占领他心爱的菜园,还有可能拔掉樱桃树。让我高兴的是托尼诺保护了樱桃树,让它可以一直生活在全家人的身边。

这本书里讲了一个叫托尼诺的小男孩,虽然大多数时间里住在城里的爷爷奶奶家,但是他最快乐的时光却是和外公住在乡下的生活。他们一起去买鸡蛋,到河里捉鱼,学习爬树,这里面发生了很多有趣的事情,让读者忍不住笑出声来。可是由于外婆去世,市里修路要占用外公的菜园,外公的心里非常难过,身体也越来越差,最后也去世了。托尼诺看到樱桃树就想起和外公在一起的日子,到了挖土机来修路的那一天,他勇敢的爬到了树上,直到市长答应一定保护好樱桃树,才下来。从此以后,他和爸爸妈妈就住在了外公外婆的房子里,和樱桃树永远生活在一起。

看完这本书,我的心里有很多感受,有难过有温暖。难过是因为外公外婆都离开了托尼诺,再也不能像从前那样一起快乐的生活,温暖是因为托尼诺长大了,可以保护外公最喜爱的樱桃树,还可以教妹妹爬树,本领越来越大了。在课堂上老师让我们把一句话读了很多遍“没有人能陪伴我们一生,有些事,有些人,却值得我们用一生去守护!”,刚开始我有点不明白,但是现在我懂了,没有人可以一直陪伴着我们,但是回忆可以,所以我们要珍惜身边的亲人和朋友,和他们一块儿快乐地度过每一天,留下美好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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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高中《柳家大院》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高中,全文共 8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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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在《柳家大院》中给我们刻画了住在“柳家大院”里的各具特色的底层人物形象,在语言上朴实而滑稽,在小说中多次运用到“暗讽”,“文明人”“猫尿”等语言构成了老舍独具特色小说风格。

老舍用王家小媳妇之死作为全文的主线来重点刻画了王家,张家和“我”的生活。老舍通过用人物自诉的方式,批判了像老王、小二妞这样身上存有严重人格扭曲的贫民。老王本是一家洋人的花匠,儿子在城外当石匠,可以说生活并不富裕,但老王却整日用“文明人”自居,把封建礼教作为自己的道德标准,自己还挺得意,不把自己的儿媳妇当人看,从不给她好脸色看,他把自己的儿媳妇当成了一件“货物”,因为那是他花了一百元的彩礼“买”来的,一年父子俩也还不清亏空,老王就拿儿媳妇出气,更可恶的是他自己不亲自动手打儿媳妇,只对她做体罚和精神上的摧残。

他可耻的唆使自己的儿子打小媳妇,她卑鄙的让自己的女儿小二妞折磨小媳妇。小二妞本来就像他的父亲一样坏,她凭着洋人供给在学堂读过书,就自以为了不起,瞧不起人。和他父亲一样“狗仗人势”,明明是给别人当奴才,还把它当成了一种“光荣”,从中我们可以看见这些人的“奴性”之强。而小王呢?本身秉性并不像他的父亲老王和小二妞那样坏,但依然受到封建礼教的毒害,为了顾及“愚孝”他一次次的把重重的拳头打在了自己的妻子身上。这些种.种的摧残与折磨最终让小媳妇没有了活路。我们可以说老王是致使小媳妇的罪魁祸首,小王和小二妞实质是老王的帮凶。

我们可以从小说中看到老王、小二妞这样人的身上他们确实是有“病态”的,他们明明和其它贫民一起住在这个破败的柳家大院里,却自以为高人一等,明明自己也是一个穷光蛋,洋太太给她一百元钱是看在为她卖命和加上要从老王的工钱里扣缘故,可以说老王没有从洋太太那里得到什么便宜,但为何他还“洋洋得意 ”感觉内心很满足呢?这是因为他们是一群当惯了奴才的人,他们在封建礼教的影响下已经没有了独立自主的人格,他们跟惯了主子,已经形成了把能跟着好主子作为“光荣”的普遍价值观,他们已经被毒害的不能称其完整意义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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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冰心散文读后感的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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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子建痕迹,一个出生于中国最寒冷的北极村的纯真女子, 她的文笔可谓“惊天动地”像雾岚一般。

我最爱的一篇文章《时间怎样地行走》讲述了作者童年时喜欢爱墙上的挂钟,她的作息都受着它的支配。她喜欢在各种时间做各种不同的事, 曾一度天真地以为一双神秘的大手在操控时钟,在北京迟子建发现了时间的痕迹,在每一处地方, 都可以发现一个时间的秘密。

这多像以前的我呀!总是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盯着一台挂钟。“滴答,滴答,迈着轻盈的步伐走过, 也不留下一点儿痕迹,直到它的铃声”铃铃“的响起时,才意识到马上要去写字, 才立起身赶向书桌,认认真真的写字,不一会儿, 时钟又开始响了起来,看看这住在框中的两个小人啊!赛跑地如此飞快, 让我措手不及,双赶往去做下一件事情。 就这样,年复一年, 日复一日,时间如繁星一样到处闪烁着,它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显得勿匆了,使我渐渐了解它,发现了它的踪迹。

我调皮的时间啊, 转眼间渐渐消逝了,令人有些无法习惯,可是它总是激情澎拜地行走着,不等人。还有一篇文章,是我较为喜欢的《暮色中的炊烟》迟子建对炊烟十分了解,知道什么时候的炊烟 朗,什么时候的炊烟气者游烟之后,她识得了一位俄罗斯老太太”老毛子“”老毛子“为人很好,总是招呼她去家玩,她的走路姿态,跳舞动作,我都记在心里,只可惜在冬天,老毛子静悄悄地走了。

文中的”老毛子“虽是一位俄罗斯老太,却已加入中国籍,算半个中国人吧,虽然村中不太有人与她交际,但人人都惦念着她。使我觉得这世界上的人情,即吏大家不是很离开,可依然会互相惦记, 询问关心,人情的不,温暖使这个位处北极寒冷的小镇添加一阵暖意。

这就是一位纯真女作家所作,莹莹白雪,总像雾缠绕字里行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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