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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受高考状元青睐的10大专业排行榜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0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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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受高考状元青睐的10大专业排行榜调查报告

恢复高考32年来,“经济管理专业”始终是状元的“最爱”

对比分析我国高校大扩招前20年(1977-1998)和后10年(1999-2010)高考状元就读专业情况发现,1977-1998年的高考状元就读专业的分布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相对而言,比较理性。这种选择更符合国家和社会的需要,较多考虑的是专业的预期贡献而非个人的预期收益。而1999-2010年的高考状元专业选择就大不相同,呈现出明显集中于热门专业的特点,如经济管理、生命科学、电子信息、法学和计算机等专业,近年来,选择经济管理专业的高考状元更是有增无减,其集中度大大提高,2010年,全国有近七成高考状元选择就读经济管理专业。

中国校友会网大学评价课题组首席专家、中南大学蔡言厚教授分析指出,这种选择无论是从国家角度、还是从个人的角度都是不利的,而且远远超出了社会对于顶级经管人才的容纳度。尽管目前我国已经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但作为高考的状元永远是精英教育的受益者,人们有理由对这些高考状元提出更高的要求,古今中外皆莫例外。这些人应该努力成为民族的楷模,为国家、为民族、为人类做出较大的贡献!遗憾的是,据不完全统计,选择经济管理专业更多的是个人的预期收益,而非专业的预期贡献!

试问这么多优秀人才扎堆经济管理专业,是兴趣使然还是市场经济驱动?答案不言而喻!如果绝大多数高考状元抱着“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的心态,无论于己,还是于国于民都是不利的:就个体而言,几近于“变相自杀”、对国家而言,颇有点“暴殄天物”。对于高考状元来说,应该具有立志、苦读、敬业、报国四种优秀品质,这是人们对高考状元的普遍期望,正所谓“达则兼济天下”,状元应该有这样的抱负、志趣和雄心。

大学扩招10年来,经管类专业“一枝独秀”,“数理化”重现往日魅力

结果显示,在调查到的我国1999-2010年高考状元中,选择就读“经济管理类专业”的状元最多,有268人,高居“1999-2010中国最受高考状元青睐专业排行榜”首位;其次是数理化基础类专业,有122人,位居第二;电子信息类专业有59人,位居第三;生命科学类专业有56人,位居第四;法学专业有44人,位居第五;计算机类专业有43人,位居第五;土木建筑专业有27人,位居第七;自动化专业有26人,位居第八;外语类专业有14人,位居第九;新闻和中文专业各8人,并列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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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契诃夫短篇小说选读书心得8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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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朋友家的书柜里看到了一本《活着》,随手一翻,它就深深地吸引了我,于是我就借回家细细翻阅。《活着》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浙江海盐人,当代作家。余华在八十年代主要从事先锋文学化的写作,实验性很强。进入九十年代,他关注的重心逐渐转向民间,开始对一些小人物进行贴近生活本身的观察和审视,以平时坚强的民间视觉来反映艰难的现实生活,活着的艰难。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中死去。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福贵的老牛。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正真体验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我有些战栗。薄薄的一本书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合上书本之后,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远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宽广,而活着必然要承担诸多的痛苦,但是依然要坚韧顽强。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当我们面对不一样的苦难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样,这是人面对生命而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活着》这部作品通过展现一个又一个人的死亡过程,一波又一波无边无际的苦难,宣扬了一种面对苦难生活、面对死亡的可能的态度。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然后又假惺惺的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然后又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来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豫,让故事中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老人福贵讲诉了他的一生,从抗日战争到现在,经历了无数的沧桑,也看到了许多人的死亡,而他仍活着,并且回忆。父亲的死、有庆的死属于人祸,母亲的死、凤霞的死、家珍的死为疾病,二喜的死是意外,至于苦根的死,似乎属于一个故事。生命在不断的接踵而至的死亡中,变得异常脆弱,而且越叙述,死亡之中冥冥不可臆测的成分就越大,就更能体会到命运的可畏和生存的不易。这种活着本身就是苦难,可怜的福贵只有无奈的面对,艰难的活着。

世上的苦难大多都是争对最底层农民的,自然选择传统中的民间道德,因此他们都是善良、仁爱、淳朴、诚实、讲义气的。但仅有这些远不足以使他们在苦难重压下自适自足。在这些优秀品质之内,他们有着乐观的心态,也正因为乐观,他们往往承认苦难存在的同时,认可命运无可改变的同时,对未来尚存有可怜的希望。因此,福贵孤独的晚年还对自己苦难的一身感叹到:“做人能做成这样我也知足了。”他们的希望可怜而廉价,也许有的甚至有些自欺。但他们又能怎么样呢?他们固然不会认清自己的真实处境,也不会理解知识分子孤愤绝望的战斗姿态,但是如果连希望都没有,他们又以什么去面对无尽的苦难呢?

我不知道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人为什么而存在。但我认为一个人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就一定有他存在的道理。故事中福贵的命运告诉了我们苦苦追寻一切不过虚妄而已,既然如此我们不如好好的过好自己的生活,走好自己的道路。人真的只是一种存在,他和万物一样并无意义,只要我们追寻和享受幸福就是活着的最大意义,如果失去了它,我们活着将会没有丝毫光彩。所以好好活着吧,因为我们可能需要用自己的一生来追求幸福,用一生来看遍世界万物,人生百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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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奇幻小说西游记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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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一股清香,一个个栩栩如生的故事,我仿佛看到吴承恩提起笔潇洒的写下了《西游记》三个大字。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一路降妖除魔,历经艰险到西天取经的故事。是中国古代魔幻小说中的巅峰之作。作者细腻而深刻的塑造了四个极其经典的形象。比如说,富有反叛精神且嫉恶如仇的孙悟空,有好吃懒做、自私狡猾的猪八戒,任劳任怨、忠心耿耿的沙和尚,内心慈悲、宽厚但软弱迂腐的师傅唐僧……他们共同面对难以想象的种种妖魔鬼怪。虽然他塑造出一种紧张的气氛,但却让我轻松愉快,没有丝毫的紧张和压抑。

小时候,第一次接触《西游记》是通过电视剧,我那时想电视呈现的不比在书本上更有趣,更有意思吗?可后来,时间匆匆,转眼间,我已长大,渐渐体会到文字的魅力,使我更想再读一遍《西游记》。

这次通过阅读,我深入思考,是什么精神使得师徒四人最终修得正果?是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若没有坚持,他们可以取得芭蕉扇吗?若没有坚持,他们可以战胜白骨精吗?因为他们师徒四人明白,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取得胜利。

在生活中也有很多例子。如我小时候,刚开始学习钢琴,我那时感到十分新鲜,每天钢琴都是我的心头至宝,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练钢琴,可后来,压力大了,曲目难了,我心里产生了极大的落差,我想要放弃了。可想到《西游记》里的师徒四人坚持不懈的精神,我振奋精神,加倍努力,认真练琴,功夫不负有心人,我收获了不少。

西游精神是一种坚持,是一种坚韧,它不断告诉我们坚持不懈就能成功的真理,让我一路迎难而上,坚持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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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名著小说西游记的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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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问,在《西游记》里,谁的本事最大?孙悟空!三岁小孩都知道。

再问,孙悟空为什么不是老大?为什么让唐僧当领导?是因为孙悟空犯过错,如来佛祖让他当唐僧的徒儿,改过自新。让唐僧当领导,因为他无为,无知,无用,无能,并且他没犯过错误。

无官一身轻,看孙悟空,多潇洒自在,偶尔还能耍点小聪明什么的……

“你挑着担,我牵着马……”这是《西游记》的主题曲,挑担——沙僧挑的。牵马——猪八戒的活儿。嘿!没有孙悟空的事儿!所以,孙悟空总是摆出一个单脚站立,张望的情景,他干什么啊?没错,找妖精。只要找到了妖精,他才会有价值,才是他的价值所在。当妖精来的时候,其他人都很紧张,这个时候,只有孙悟空最乐呵。因为这时候,猴哥才能大发神威吗

再问:孙悟空打死的妖精有几个?答:多了去啦,数不胜数啊。咦?不对不对,孙悟空打死的只有一个妖精——白骨精。那是孙悟空刚出家,没有经验。是不是啊?孙悟空那回只打死了一个白骨精,看唐僧激动那样儿。所以,孙悟空以后每回都是按照唐僧的意思,让妖精把他关起来。然后孙悟空大吼一声:“妖精,快出来!让俺老孙给你大战几个回合。”然后摆姿势,姿势摆够了,摆完了,然后再一棒抡下去,这一棒肯定抡到石头上了,为什么呢?再笨的妖精也知道:孙悟空人家是让你跑的啊。之后孙悟空再上天找妖精的主儿,我们一般人都认为孙悟空没本事,但是这样想就太肤浅了,孙悟空当年大闹天空,怕过谁?他这样做是为了既不得罪人,在师傅那边也好交代,看看,孙悟空多精明啊,着不正是两全其美的点子吗?

那回孙悟空打死白骨精,唐僧一气之下竟不要孙悟空了,想起来真可笑,神通广大的孙大圣还找不到栖息之地了?最后,不还是唐僧让猪八戒、沙僧灰溜溜地请孙悟空回去?所以,只要你有本事,就不怕找不到饭碗,这在孙悟空的身上表现的淋漓尽致。

再说一句话:孙悟空,这猴,不是一般的猴,是最精明的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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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奇幻小说西游记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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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翻开《西游记》时,总有不一样的情绪。它在四大名著中,是最生动活泼的,小时候的我读起它来总觉得既过瘾又搞笑。但今时今日,不变的是那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我的领悟却变了。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一样的感觉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对话旁白;有人还研究它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但在我看来,他那曲折的情节中暗藏着人们渴望而不可及的生活理想和人性追求,那就是——自由。

在经历了日复一日个性受约束的日子,廿一世纪的人们都格外向往自由,向往那个自由的化身:孙悟空。孙悟空破土而出,“不伏麒麟辖,不服凤凰管,又不服人间王位所约束”,闯龙宫,闹冥司,自花果山上目在称王。能够说已经到达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它的一切斗争也是为了争取自由。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读者一种追求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然而,每个人都明白,在此刻,即使是将来,完全的自由终究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般那般的约束。尽管包围着我们的是个受约束的世界,但我们能够让内心尽量变得广阔而幽深,让它能够无边无际、包容天地。

然而,目前社会上还有许多人被一些价值不大的东西所束缚,却自得其乐,还觉得很满足。经过几百年的探索和发展,人们对物质需求已不再迫切,但对于精神自由的需求却无端被抹杀了。总之,我认为现代人最缺乏的就是一种开阔进取,寻找最大自由的精神。

在厉尽时间锤炼的《西游记》中,竟深深蕴含着新世纪人们最渴望的自由精神……我更明白为什么它能够传承至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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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奇幻小说西游记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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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完了中国文学名著之一的神话小说西游记》,从这本书中,我得到了许多感悟。

《西游记》是明代作家吴承恩写的,讲述了孙悟空出世,大闹天宫,最后被如来佛降伏,压在五指山下,后来唐僧救了孙悟空,孙悟空和唐僧一路取经,分别遇到了猪八戒和沙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为了保护唐僧取经,一路上降魔伏妖,走过十万八千里,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回了真经。我觉得故事内容情节曲折,语言生动幽默,并把孙悟空、唐僧、猪八戒等的形象描写得十分活跃,生动可爱,使人过目不忘。

看完这篇小说,我想到了我们在学习中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凡是遇到困难都要克服它,我们还要学习唐僧师徒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想想我们自己,做事半途而废,毛手毛脚,怎么会成功呢?就像我小时候学象棋,一开始,只要看到对我不利的局面,就一掀棋盘,大声叫到:“我不玩了!”棋艺一直没有长进,小朋友也不肯和我玩了,后来,我不再那么急躁,学会了心平气和地思考,即便输了,也要想办法扭转局面,所以渐渐地,我的棋艺大有长进。

奔流的河,如果没有暗礁的阻挡就无法激起浪花;羽毛丰满的小鹰如果没有暴风的搏击,就无法实现展翅高飞的自由。人的一生,注定有很多挫折和困难,我们要顽强地克服它人才能获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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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契诃夫短篇小说选读书心得8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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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完了《莫泊桑短篇小说选》, 一听到这个书名,我们就知道作者是莫泊桑,下面我先来介绍一下他。莫泊桑(1850—1893),19世纪后半期法国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与契柯夫和欧亨利并列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对后世产生极大影响,被誉为“短篇小说之王”。

他的毕业院校是:巴黎大学法学院。他的代表作品有:《漂亮朋友》、《羊脂球》、《项链》、《我的叔叔于勒》。在这本书里面我最感兴趣而且印象最深的是《项链》,讲的是教育部一个小科员的妻子玛蒂尔德,她喜欢打扮长得也很漂亮,但是虚荣心很重,为了去参加丈夫部里的聚会,用丈夫攒了好久准备四百法郎买了一套衣服,还向自己的朋友借了条钻石项链。在宴会上玛蒂尔德出尽了风头,玩的兴高采烈、忘乎所以,可是没想到回家之后竟然发现项链丢了!为了避免朋友责怪,她和丈夫借了别人很多很多钱,买了一条相选自似的项链还给了朋友。以后的很多年,玛蒂尔德和丈夫省吃俭用,含辛茹苦,才把借的债还清。但是这时的玛蒂尔德已经变成了一个贫苦人家的妇人:头发乱蓬蓬、歪系着裙子、一双手粗糙通红,说话粗声粗气。以至于十年后又遇到自己那个朋友的时候,朋友竟然认不出她来了!

在谈话中才知道,原来她朋友借给她的是一条假钻石项链!多么悲催啊!十年的光阴就为一条假钻石项链!我觉得这一切都是虚荣心作怪,才会导致这样的下场。所以我们千万不能有虚荣心。

如果玛蒂尔德一开始不是那么爱慕虚荣,而是一个朴实无华的女人,那么结局还会是这样的吗?不过经过十年磨难后的玛蒂尔德,想必已经彻底把虚荣抛到了脑后,这对她来说可能也是件好事吧!

我们也应该从中吸取教训,以后踏踏实实做人,不图名利,不图钱财,不能虚荣。 这本书里面还有很多好看的故事,大家一定要找来看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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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契诃夫短篇小说选读书心得8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8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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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起把契诃夫小说全集读一遍的念头还是从小鹿家看到了一本契诃夫小说第一卷开始的。当时闲得无聊便把床头这本书拿出来开始翻看,看着看着便喜欢上了。现在终于看完了卷一,这篇读书笔记也算是个纪念。

以前对于契诃夫只有模模糊糊的印象,无外乎三大短篇小说之王中的一位,对当时腐朽的统治阶级批判之类的无趣无聊的话。可这次看完以后,心中就多了一个鲜活的,和以上僵化印象完全不沾边的`契诃夫。无论他的文笔多么辛辣讽刺,他却有一颗特别能够温暖别人的心。契诃夫有时讽刺人或事物,不讲求什么,就求个嘴上痛快。因此契诃夫绝对是我喜欢的那类型的人,即妙人。

空说也无趣,就举他几篇小说来回忆下。《在长篇小说和中篇小说等作品里最常遇见的是什么?》这篇实在是地图炮的典型,虽然我读过的欧美小说也并不算很多,当里面各种恶毒(对,就是恶毒)的吐槽我简直都可以对号入座了。“对主人公来说,舅舅的教诲不及他的死亡那么有益”当时对到这句简直捧腹了好久,因为貌似很多小说都挺流行死舅舅的,无论是高明作者笔下情节正常需要也好,或是庸手用烂的桥段也罢,在这里一起被嘲讽了。“仆人……为主人什么事都愿意干,赴汤蹈火在所不辞。极善于讲俏皮话”读到这里我立刻就想起了《海底两万里》那个有趣而忠诚的仆人,这句真是精准可恶而无一字多余。毫不夸张的说,契诃夫很多短篇小说真是做到了毫无一字多余的地步。这也是契诃夫他的写作哲学,不必要的东西一定不要写,可惜我等俗人却是难以学到这么精准的讽刺。

除了讽刺,其实我从很多篇里读到的更是一种阴差阳错式的无奈。有两篇我印象特别深,《迟迟未开的花》以及《两个乱子》。其实故事也不见得有多新颖,无外乎男男女女因为某些小事最后不能幸福在一起的遗憾事。可契诃夫就能在短短的几页里写出那种无可奈何的讽刺。而且真的能够让我感同身受,体会那种独特的心酸。一个人心里要是没有足够的温暖也是断然写不出这些感人的小说的。

卷一时并没有契诃夫很多著名的短篇,可就是从这些“非著名”短篇中,契诃夫随意的写着(不过当然是为了稿费),我才能看到一个不同的,单纯有趣的契诃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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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高中生飘小说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高中,全文共 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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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法国19世纪优秀的积极浪漫主义作者,他的父亲是著名的拿破仑手下因战争早逝的勇将——亚历山大。没错,他就是大仲马。他的传世著作小说多达百部,而我要向你介绍的书,书名叫《基督山伯爵》。

这本书可以说是大概以真实的历史资料作背景,揭露了当时法国社会现象的黑暗。主人公邓蒂斯起先遭受别人的迫害,新婚失去妻子并被捕入狱。在牢中,邓蒂斯痛苦万分,当他准备放弃时,却得到了恩人的相助,在基督山岛上找到了令人振奋的宝藏。没错,邓蒂斯已经成为了”基督山伯爵“——一位真正的富翁,从而开始了人生快意恩仇之途。而他并非只是一个纯粹的复仇者,在他的身上,我们更多可以看到的是善良、聪慧,并有极强的同情心。而让他咬牙切齿的仇人们,在他各种各样不同的复仇形式面前,一个个倒在他的脚下,甚至有的复仇方式,让人有眼前一亮的感觉。这些仇人并不仅是坏人,他们的内心世界同样丰富复杂,耐人寻味。

小说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你如果是初次阅读这本名著,也许永远也猜不到故事的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会有怎样的转折?又会有怎样的发展?谁能想到一个衣衫褴褛、食不果腹的水手,会转变成一位服饰华丽的伯爵先生?故事的每一步,都会紧紧抓住读者的心。

这本小说,起初是怎么让我在茫茫书海中选中呢?这是因为这本书的目录独树一帜。在三十四个章节中,目录的每一个章节题目都是简简单单的两个字构成,如”入狱“、”寻宝“、”决斗“、”逃跑“、”宽恕“等,既简洁明了,又引人入胜。不像有些小说,只看题目就知道了整本书的故事概括和结局,这样不免让读者枯燥乏味。而《基督山伯爵》中一个个小标题,能透露出一些线索供读者猜测,却又百思不得其解,从而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在一个个简短的标题背后,不仅仅是中心思想的高浓度概括,还有在人物外表、动作以及心理描写的细致刻画。

说到这里,对于《基督山伯爵》你是不是也想一睹为快了?那就赶紧了,让我们共同在基督山伯爵起伏的人生历程中验证”好人一生平安,坏人终究自食其果“这个深刻的道理。也请你相信,明天将会更加美好!很荣幸能与你分享我的阅读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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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说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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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信》是美国纯爱小说天王尼古拉斯斯帕克斯的经典之作。

斯帕克斯的小说真的是非常好看,让人一拿起来就放不下,而且即使有一段时间不看之后再拿起来,也能够很快进入读书的状态。

这篇小说其实故事不是很复杂,有两个主要人物:约翰(男)和莎文娜(女),还有两个次重要的人物:约翰的爸爸以及提姆(男),后者是莎文娜的好朋友。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单亲家庭的约翰原来是一个街头类似小混混性质的青年,后来浪子回头,决定参军。参军后回家度假的时候,邂逅了来他的家乡做志愿者的莎文娜,两人一见钟情,并开始了漫长的异地恋。最开始,两人的关系如胶似漆,尽管相隔两地,两人感情毫无减退。但是随着911事件的突然发生,热血青年的约翰决定为祖国继续服役两年,满怀希望的莎文娜失望至极,慢慢地也对约翰的感情也逐渐暗淡下来。终于,莎文娜给约翰写了一封分手信,两人三年的感情宣告终止。此时,约翰却没有时间为失去莎文娜悲伤,因为他的父亲的健康状况非常差,尽管约翰尽自己最大努力挽救父亲,还是难以挽救父亲的离去。与此同时莎文娜和提姆都是北卡大学的学生,又从小是发小,提姆从12岁就爱着莎文娜,经过时间的培养,两人恋爱并最终结婚了。但是两人的幸福生活却并没有持续很久,提姆被诊断为患恶性黑色素瘤,奄奄一息,每天靠莎文娜和医生们的照顾勉强度日,而此时,刚给父亲办完葬礼的约翰找到了莎文娜。虽然已经很久不联系了,也分手很长时间了,但是约翰和莎文娜似乎又回到了几年前他们一见钟情的时候,他们发现,自己竟然还是如此深深地爱着对方。而提姆也从莎文娜的言行中看到了这一点。善良的提姆竟然对约翰说如果自己死了,请他娶了莎文娜。约翰问提姆为什么要这么做,提姆回答说因为他爱莎文娜,这种爱如此强烈以至于他只希望莎文娜幸福就足够了。约翰尽管仍然深爱着莎文娜,但从与提姆的谈话中,他懂得了爱的真谛,就是要让自己爱的人过上幸福的生活,即使不是和自己。约翰最终选择与莎文娜告别,并将自己从父亲继承过来的财产匿名捐赠给提姆治疗。小说的结尾意味深长:约翰在莎文娜的农场附近看到提姆身体逐渐恢复,莎文娜和提姆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自己却最终选择离开。

坦白地说,我本人并不喜欢这个结局,相比与一些理想化一点的结局,比如:提姆去世后莎文娜和约翰重结良缘,斯帕克斯的这个结尾让我心里总有点"堵"的感觉。但是,正是这个我认为不是很圆满的结尾,体现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

看完这部小说不难感觉到,整本书其实是在探讨一个问题:爱为何物。书的封底如是写着:因为爱,所以选择离开。而提姆当时临终嘱托约翰的话也是本书的点睛之笔。斯帕克斯认为:如果爱一个人,那么就是全心全意地希望这个人好,即使这个人爱的不是自己,即使这个人没有和自己在一起。而提姆就是斯帕克斯塑造出来的作为阐释他对爱的理解的代言人:当莎文娜与约翰一见钟情的时候,提姆没有(至少看起来没有)丝毫醋意。他热心地帮助约翰解决各种问题,诚恳地介绍约翰融入他们这些北卡义工的圈子。甚至在莎文娜和约翰发生不快的时候,还主动送莎文娜到约翰的家帮他们解除误会。提姆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对莎文娜的爱。尽管莎文娜喜欢的不是他,而是约翰,但是他仍然希望莎文娜幸福、高兴。他深深地爱着莎文娜,但是当莎文娜和约翰闹矛盾的时候,他并没有趁火打劫,反而愿意为他们俩解除误会,重归于好。因为他知道莎文娜爱的是约翰,他这样做能够让莎文娜更加幸福。到了文章的结尾,约翰的行动更加诠释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在痛苦的纠结之后,他毅然选择了离开。泰戈尔曾经说过: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约翰的痛苦可见一般,但是即使面对如此的痛苦,他仍然选择了不破坏莎文娜的婚姻,因为他真正地爱着莎文娜,他真诚地希望莎文娜拥有幸福的婚姻和家庭。

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多少有点理想主义的元素。一个是美国驻扎在德国的普通士兵,一个则是美国名牌大学特殊教育专业的高才兼校花级的女生。两个身份差异如此之大的人,在一次短暂的邂逅之后竟然能够摩擦出如此绚烂的爱情的火花。也许,正如简爱所认为的:人的精神是平等的,爱情面前更是如此。但是,现实中两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如果能够爱到如此程度的实在是太少见了。尤其是在我们所处的是一个如此现实的社会。

我觉得爱情是一个非常神奇的东西,由很多很多种元素共同决定,包括相貌、气质、道德、性格、激素甚至基因,而且每种元素所占的权重也都不一样。当然,虽然自己没经历过斯帕克斯的那种爱情,但是毕竟都有父母,父母对孩子的爱,就是无论付出多少都不求回报,只求孩子能够幸福,我们也都有体会。从这点来说,父母真的是太伟大了。但是恋人之间的感情究竟能否达到这种高度呢?难道现实社会中这种爱情已经消失了吗?我不知道.但是我希望它还存在,毕竟在这个越来越现实的社会中,或许我们需要一点不现实的事物。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讲,作为唯一号称有情感的动物,我们不能够只做繁衍的机器,更要有情感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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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契诃夫短篇小说选读书心得8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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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同一件事,因角度不同,看法天差地别的情况在这世上比比皆是。

“告白”是事件当事人的告白,有人说,“如果你了解他/她曾经经历过什么,就会原谅他/她的现在。”《告白》就是从五个与案件相关者的视角,叙述事件发生的前后。全书分为六章,以“神职者”、“殉教者”、“慈爱者”、“求道者”、“信奉者”和“传道者”命名,分别对应班主任、班长、嫌犯B的二姐、嫌犯B、嫌犯A和班主任。每个人物对应的身份是那么的切合,却被一场悲剧联系在一起,可见作者心思细密,对人物考量久已。

这部探讨青少年犯罪问题的长篇推理小说讲述了班主任独女被发现意外溺亡在学校游泳池内,后经班主任调查,是班上的两名学生制造了这场悲剧。由于学生年龄尚小,班主任认为即使移交警察也不能让他们真心忏悔,受到应有的惩罚,便决定用自己的方式来解决。她在学生结业的当天告诉全班同学谁是凶手,并且这段时间她已经在两个学生的牛奶里加入了艾滋病人的血液,想在心里上和肉体上折磨这两名未成年的凶手来为无辜的女儿报仇。嫌犯A的成长环境造成了他人格扭曲,嫌犯B的母亲过度溺爱使他阴差阳错成了直接还是老师女儿的凶手。最终,事情的发展一发不可收拾,嫌犯B每日活在惶恐中,并杀害了自己的母亲。嫌犯A因缺少母爱,产生了极端的扭曲心理,最终杀害了班长,并预谋炸毁学校。班主任虽然“告白”过后就辞职了,但是她任然在观察着两名学生的一举一动的,并最终预谋让嫌犯A误杀了自己的母亲,彻底失去了信念。

竺家荣译完全书后写道:《告白》反映了非常现实的社会问题,反映了在物质文明高度发展的现代社会,亲情的缺失、精神的空虚造成了一个个不可挽回的悲剧,给人们以深刻的警示和启迪。

人性的善恶转变似乎只是在一念之间,但绝对不是偶然。小说步步为营,严丝合缝,每一个人物都鲜活的展现在读者面前,不禁为他们的命运唏嘘,引人思考。嫌犯A与B都生活在一个表面平和,实则暗潮涌动的家庭里,这样的成长环境不至于让他们蓄意谋杀,但悲剧就发生在转念间。同时,我也很疑惑,嫌犯B是在母亲的溺爱下长大,何以溺爱下长大的孩子内心会如此扭曲?或许是脆弱,内心太脆弱了,为了那不堪一击的自尊,最终走上歧途。我想,能救赎他们的只能是他们自己,能救赎我们的,也是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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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奇幻小说西游记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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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期间,我几乎天天都看《西游记》,总是看不烦、看不够,从中受到了很大的教育和启发。

《西游记》是以唐代人陈玄奘取经故事为线索,从孙悟空出世、大闹天宫,写到与师弟猪八戒、沙和尚保护师傅去西天取经,降妖伏魔、排除万难,终于取回真经,修成正果。

《西游记》里,我最佩服的是唐僧和孙悟空。唐僧西行路上遇到了九九八十一难,始终不低头,在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和白龙马的帮助下,历尽了千辛万苦,终于取回了三十五部真经。孙悟空是唐僧的大徒弟,会七十二变,腾云驾雾,有一双火眼金睛,为唐僧西天取经立下了汗马功劳。

我想,学习就像西天取经一样,肯定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挫折,要想取得很好的成绩是不容易的。我要像唐僧那样遇到困难不低头,像孙悟空那样聪明机智、本领高强、勇敢无畏,力争取得优异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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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奇幻小说西游记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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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完了《西游记》这本书。和许多人一样,我也很喜欢唐僧的大徒弟——孙悟空。

孙悟空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就是他的神通广大、重情重义和嫉恶如仇。

他有火眼金睛,会七十二变,还能腾云驾雾,曾让小时候的我惊叹不已。当然了,现在长大了,知道这是一部神话小说,这些本领都不是真的,但依旧很佩服他。孙悟空那根可大可小,重达一万三千五百斤的如意金箍棒也帮了他许多,是他降妖除魔的利器。

光有这么多本领,可能孙悟空的形象还不会让人这么喜爱,更重要的是他有着充满正能量的品质——重情重义、嫉恶如仇。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孙悟空三打白骨精这个情节。在故事中,他为了救分不清妖魔鬼怪的唐僧,用金箍棒打死了三个白骨夫人变成的人,最后才把妖精降了,却遭到了不明真相的唐僧的指责,说他滥杀无辜。孙悟空因此被赶回了花果山。尽管师傅对他不理解,感到很不满,都不愿意理他,他也没有掉头就走,而是在辞别师傅之前,含着满眼的泪水,像唐僧磕头,感谢了一番才离开。回去的路上,他还一步三回头。佛祖用五指山压他时,他没有哭;一路上遇到各种妖魔鬼怪时,他没有哭。可是这时,他却忍不住掉下了眼泪。在面对各种本领高强的妖精时,他又毫不畏惧,没有一次不将他们打得落花流水。

这样一个神通广大、重情重义还又嫉恶如仇的英雄形象怎能不被人们喜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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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高中生飘小说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高中,全文共 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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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背影》有种很强烈的心灵撞击,虽然这是个被写烂的话题。

朱自清说,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父亲的背影谁又能忘得了,不管我们遇到什么挫折,总有父亲的肩膀做避风港,当风雨歇后,父亲便张开双手任我们飞翔,默默的转身,留给我们一个背影做前行的力量。

父亲辛劳攀过石栏为儿子买朱红的橘子,离开时的一步三回头,虽然作者已经20岁了,但父亲还是放心不下,毕竟再大在父亲的心里也还是个孩子。“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的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的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作者对父亲买橘子时背影的描写平平淡淡,朴实无华,但却是最真实的声音,看了让人心酸,我们会不自觉的想到自己,想到自己的父亲。

我们小的时候坐在父亲是肩上,父亲抓着我们的小手,幸福的带着我们到处转,仿佛我们的一切父亲的肩膀都可以扛得动,当我们慢慢长大,慢慢从不谙世故变得懂事,然后在这个青春的大好年纪开始叛逆,渴望独立,开始忘记小时候看见父亲离开的背影就开始无助的哭泣,仿佛整个世界的离去都不敌父亲转身一瞬的凄凉。

从小就知道父爱如山的道理,却很少真正体会其中的道理,就像没经历过风雨又怎能感受到太阳的热量。只有当我们彷徨、不知所措的时候才想起,曾经父亲的身影在我们的心中是多么的高大,家里的什么东西坏了、自己遇到什么困难了,都会自豪的说,没关系,我爸爸会修,我爸爸会做,我爸爸什么都会。

当我们以后长大的时候还会不会这样说?

当父亲老去的时候,会自言自语的说,不老不行了啊,孩子都这么大了。当我们有一天真的发现父亲真的老了,心里该会有多么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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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莫泊桑中短篇小说选读书心得7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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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泊桑的小说一向是以精悍短小而出名,在其种.种的小说中体现了这一鲜明的特点。他用《羊脂球中》伊丽莎白?鲁塞对祖国的深深热爱,即使她自己身为一个妓女,但她自己内心中依然存在的那一颗炽热的心,他以女主人公对侵略者的仇恨和蔑视。羊脂球曾因与普鲁士人同在一所旅馆居住为由拒绝过高尼岱,可想而知她根本不可能答应侵略者的无耻要求,然而她最终还是为了她亲爱的“同胞”屈服了,崦那些道貌岸然的上流社会的旅伙,在利用她通过了普鲁士人关卡之后彻底地抛弃了她,甚至还嘲笑她的牺牲行为。这不仅仅是一部反侵略小说,也不仅仅是一部歌颂下层人民爱国精神的小说,它同时也是一部讽刺、批判上流社会与侵略者同流合污的小说。羊脂球是莫泊桑笑笔下一个被出卖的英雄,一个有着贞德姑娘那样的坚强意志和爱国热忱的高大形象,那些与她同车的有钱或有权的“同胞”正像当年他们的祖先出卖了贞德一样抛弃了她,这是一个民族的悲剧。

然而,作者从普遍人性的角度出发,认为发动战争的是统治者的政治手段,人民从中得不到任何利益。《瓦尔特?施那夫斯的奇遇》就是一篇以一名普鲁士士兵为主人公的短篇小说。施那夫斯随侵略军进入法境之后,每天饱受思念家乡和亲人,以及担心命丧他乡的折磨。当他们遭遇法国游击队伏击时,求生的欲望使他成了一名逃兵,于是,同胞变得比敌人更可怕,成为俘虏的念头盘踞在他心中。饥寒交迫的施那夫斯潜入一个村庄,村民误以为是大规模入侵,立即一哄而散。他饱餐一顿之后昏然欲睡去,醒来时已被捕。明白自己的处境后施那夫斯再不感到有丝毫的恐惧,反为自己做俘虏的梦想终于实现万分欣喜。小说以法军向上级谎报占结束,以此印证了法国占败的真相。

作者通过《俘虏》写了自己的爱国主义思想,一文的故事发生在全民皆兵的雷代尔附近的莽林中。年轻的女守林人员贝蒂娜略施小计,便将在家中歇脚的六名普鲁士士兵困在地窖里。国民自卫军起来,将六人俘虏。小说歌颂了贝蒂娜的勇敢和智慧,同时也嘲讽了法国在奖励军功时小题大作的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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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契诃夫短篇小说选读书心得8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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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余华先生的《活着》,心情感觉沉重至极,又让我不禁深刻思索。一为故事中现实的残酷,二则是作者那近乎冷漠绝情的叙述笔调。

书中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福贵悲惨的一生。年轻时,这位地主家的宝贝阔少爷娶了妻,生活本是无忧无虑。但他的滥赌让他最终赌光了家业,使他变得一贫如洗。他的父亲上茅厕时死了,而母亲后来也病了。为了帮母亲抓药,他进了城里,却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战场上枪林弹雨,九死一生,幸运的是他在战乱中还能保住自己的一条命。可当他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而后来,福贵的儿子也意外身亡;还有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紧接着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连相依为命的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只剩下一头老牛伴着他,度过余生。

余华的残忍之处在于他总是在让人以为大悲过后,生活已经糟糕得不能再糟糕的时候又一次狠狠地划下一刀,让人猝不及防。让我们这群局外人不忍,同时又无能为力。书中,作者叙述口吻之冷漠,笔调之绝情,让我心惊,可叙述能力之强,让人心之所向。没有煽情的话语,有的只是平静的叙述,完全地以局外人身份客观地叙述着,却让我们这群人看着惊心动魄。而正是在这近乎冷漠的叙述中,完成了对“活着”意义的探究,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痛苦一波接着一波,让人毫无还手的能力。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活着》这本书正是让我们体会到了生命的厚重与沉痛,给我们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去担当生命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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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说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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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智与情感》—读后感 读这本书之前,我去图书馆借来一本《简·奥斯汀》。此书十分全面地介绍了奥斯汀的生平,也让我对《理智与情感》的创作背景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奥斯汀的其他小说一样,这本书同样以当时英国中产阶级人家女儿们的情感生活为题材。奥斯汀关注女性,尤其是年轻貌美的淑女们的感情与婚事,她的所有小说几乎都离不开这一话题,我想,这正是奥斯汀自己在现实生活中所接触到的吧,身临其境,所以有感而发。 小说以dashwood先生的去世作为开头,他躺在病床上,妻子女儿围着床无助地站着,她们知道床上奄奄一息的病人是她们唯一可以依赖的人。

而现在,dashwood先生即将去世,她们失去的不只是丈夫或父亲,更是这座庄园里的一切。按照当时英国的法律,女性在家中无继承权。所以,dashwood先生去世后,他拥有的norland庄园将由其唯一的儿子john继承,这就意味着dashwood先生的妻子mary,大女儿elinor,二女儿marianne,和小女儿margaret的生活将由john来安排。老先生似乎了解他去世后妻儿们面临的处境,所以临终前他再三叮嘱john要照顾她们的生活,他的做法让妻儿们很欣慰,但对她们来说,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转眼间将拱手让于他人,这将是多沉重的打击啊! 小说第一卷的第一章节就开门见山地交代了elinor和marianne这两位女主角的性格。

姐姐elinor多才多艺,虽只有十九岁,但做事理性谨慎,为人善良体贴,显得比同龄人更成熟。十七岁的妹妹marianne的才艺与姐姐相比毫不逊色,妹妹的性格与母亲很像,浪漫又多情,所有的悲伤与愉悦都直接表现在脸上。因此,当得知john的妻子fanny要住进norland时,她无法接受这一事实。相比之下,elinor就显得十分淡定,她甚至安慰起母亲和妹妹们来。姐妹俩的性格如此不同,似乎分别代表了“理智”与“情感”。《简·奥斯汀》中提到,《理智与情感》这本书的原名是《elinor与marianne》,这更让我坚信了之前的猜测:奥斯汀把elinor定义为“理智”,把marianne定义为“情感”。虽然john与三个妹妹并非同母所生,但他想过要遵循父亲的遗愿,照顾后母和妹妹们的生活。可以看出他对父亲很尊敬,继承了这样一份巨大的财产他也应该很感激父亲。

然而,我想,若john真的承担起了做哥哥的责任悉心照料继母和妹妹们的生活的话,那这本小说似乎就少了一些看点。fanny想方设法说服 丈夫降低给妹妹们的生活费,还以norland庄园新女主人的身份在庄园里我行我素,她太爱炫耀,一味的追求财富与荣耀,虽然表面上看来她是在为自己的丈夫和儿子维护财产,似乎是个懂得持家的好妻子,但她夸张做作的行为显得自私又虚伪,让人实在无法喜欢上她。 小说开头中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是elinor的妈妈mrs.dashwood。能成为dashwood先生的妻子,她显然也是出身名门。习惯了享受惬意的她无法忍受fanny的冷嘲热讽,最终带着女儿们离开了装满回忆的norland庄园。她尊重女儿们的想法,面对fanny的我行我素,她没有正面攻击,表现得优雅又从容,正式当时英国社会典型淑女的代表。 fanny的弟弟edward在norland借宿时与elinor相遇。edward性格沉稳,亲切又随和,向往简单平凡的生活,elinor渐渐喜欢上他。但marianne却觉得他身上缺少浪漫气息,又没什么才艺和志向。对啊,这样一个“淡定”的男子自然不会入她的眼。edward和elinor都将对彼此的喜欢深深藏在心里,机灵的marianne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她能看出两人彼此钟情,就连年仅十三岁的小妹妹margrate都看出了其中的暧昧,但他两人谁都没有向对方表明心意。

姐姐elinor做事一向沉稳镇定,她并未完全信任edward,所以,除非是他先向她示爱,她是不会主动追求爱情的。 然而,爱情面前谁都会迷失方向,面对爱情谁都无法做到完全理智。母亲和女儿们找到了合适的新住处便立刻搬走了。刚刚陷入爱河的elinor不得不和edward分别,两人以朋友

的名义简单地挥别,似乎什么都不曾发生。母亲和妹妹marianne都替elinor感到惋惜,但她却表现得十分镇定。搬入新家后,她立即适应了新环境,在家人面前很少主动提到edward。其实,分别让她很失落,她仍爱着edward,盼着他能来看她,只是没有表现出来而已。 年仅十九岁的elinor面对生活环境的巨变,面对朦胧爱情的幻灭时怎能表现的如此沉着冷静!在母亲和妹妹眼里,她如此理性有时甚至显得不够通情达理。她正是“理智”的象征,这个年龄不该有的成熟她都具备了,她体贴入微心思缜密,但却懂事得如此让人心疼。 marianne又结识了三十四岁的brandon上校,她的美貌和气质感染了上校,上校喜爱他,也大胆地追求她。但marianne却钟情于大雨中英雄救美的 willoughby,对上校接二连三的殷情表示不屑。willoughby勇敢又不乏浪漫,正是marianne心目中的“如意郎君”,她全身心投入到爱情中,沉醉在甜蜜的热恋里不能自拔,willoughby在大雨中英雄救美,又坚持每天拜访受伤的marianne,短短几天内就得到了dashwood太太的肯定,也得到了marianne的芳心。他年轻貌美、才华横溢,和marianne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他们爱好相同的名著、相同的作者、甚至是相同的文章节选;他们的性格也出奇地相似,两人都毫不掩盖自己的语言和情绪,对待某一话题的看法也惊人地同步。

他们的结合像是年轻女孩心中童话故事里的王子与公主,十分梦幻,令人向往。 在我看来,willoughby有时是幼稚的。她一心追求marianne, 似乎忽略了其他人的感受。众人聚会时,他只顾与marianne你侬我侬,沉浸在二人世界中,还时不时丢出几句话嘲讽木讷的branton上校。他对branton上校太过刻薄,几乎句句话都很针对他,就像一个赢得比赛的孩子蔑视失败的对手一样,还希望带动周围人一起讨厌branton。当然,在marianne眼里,他集天下英气与浪漫与一身,他是完美的! 不幸的是,marianne和willoughby的爱情未能如童话般圆满。willoughby来辞别了,这样突然放弃令人无比羡慕的爱情,他怎么舍得?定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吧。失去了心爱的王子,marianne一蹶不振,陷入漫长的思念与等待中,整日以泪洗面,寝食难安,她相信willoughby会回来找她。但是,故事并没有这么简单。到伦敦后,marianne不停歇地给willoughby写信,希望与他再次相聚,最终两人在一场聚会中见面。

分别数日后再次与恋人重逢的marianne别提有多高兴了,她一向不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见到朝思暮想的恋人更是激动地大叫他的名字,姐姐拉都拉不住。可是呢,willoughby却出奇地冷漠!似乎他不曾结识过这位姑娘,见面时一再躲闪marianne热情的目光,始终面无表情。与elinor一番客套寒暄之后,他丢下不知所措的marianne,假装什么时候未曾发生过,就这样离开了。 这次聚会上的相遇对marianne的打击是致命的,这还不够,几天后willoughby送来的分手信更让可怜的marianne深陷悲痛之中。事情传开后,willoughby的身世和恶行也被一一揭发了:他是个名副其实的负心汉,一度沉迷于纸醉金迷的奢侈生活,感情泛滥的他玩弄过年幼的少女后残忍地将其抛弃,又 为得到财富与上流社会女子结婚。如今真像水落石出,这无疑摧毁了marianne的全部憧憬,以至后来她无法从痛苦中走出,身体极度虚弱的她不幸染上重病,悲剧达到顶峰。

幸好上帝是对她是公平的,没有让年仅16岁半的她就此倒下,反而让她有机会重新审视成熟稳重的branton上校,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甜蜜爱情。 marianne的悲剧让我想起了曾听过的一句话:“在这个世界,凭理智来领会是个喜剧,凭感性来领会则是个悲剧”。按照这句话来分析,marianne的“感性”会酿成悲剧,而elinor的“理性”可能会迎来圆满的结局。但读完本书的第二部分,我发现其实“理性”的elinor也难逃悲剧的命运。自诺兰庄园分别数日后,edward的突然造访让原本死寂的家庭重现活力,一家人热情迎接了这位期待已久的客人。elinor仍然拼命克制自己的情感,她就是这样,必须要得到充分的证据证明edward真的钟情于她,否则她不会表现出来。同elinor一样,edward也是个理性之人,善于隐藏内心情感。原本以为edward的到来会使两人的感情有所升温,可事实却不尽如人意。edward不追求名利,一心想过简单舒适的生活,只希望做一名牧师满足自己的兴趣,但来自家族的压力和母亲的众望压得他喘不过气,无奈只能暂时逃离家庭。 偶然间结识了一位叫lucy的机灵姑娘,elinor从她口中得知了心爱的edward已有四年婚约,而且订婚对象正是眼前这会视她为贴心好友的lucy。

那一刻,理智的她仍坚信在没有得到充分证据之前lucy口中的edward与她所爱的edward不是同一个人,但当她看到那张再熟悉不过的袖珍肖像时,她倔强的自信心终于被击垮了。面对如此沉重的打击,她仍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让lucy有所察觉,并答应为她保守秘密,甚至没有向至亲的妹妹宣泄一悲伤。她的选择是明智的。眼下妹妹正被爱情深深折磨,她不忍心让她任何更加悲惨的消息。她要一个人承担起所有的痛苦,她要默默忍受他姐姐的刻薄冷漠,他妈妈的蛮横无理,还要一遍遍故作坚强地听着lucy的愿望和自鸣得意,一边拼命掩饰深知自己无法与edward相爱的痛苦,一边又不停歇地安慰伤心欲绝的妹妹。终于,在marianne的逼问下,她吐露了掩埋了四个月的心声,那一刻,年仅19岁的她终于忍不住了,她向妹妹宣泄了所有的痛苦,直到这里,我才发现其实我和marianne一样,一直忽视了elinor。 与marianne轰轰烈烈的性格相比,elinor显得不温不火,有时似乎太过冷淡。父亲去世后,她承受的痛苦有增无减。母亲和妹妹一样过于冲动,elinor常常要站出来帮母亲收拾 残局,她要协助母亲管理家庭开支,帮助妹妹度过感情难关,还要孤身一人带着妹妹应付伦敦上流社会中的种种应酬与调侃。她善良体贴,几乎没有心思和时间为自己考虑。她答应为lucy保守秘密,就真的履行了诺言;她得知edward因坚持履行婚约而被逐出家门,不但没有埋怨他辜负了自己,反而担心起他的未来生活,并一心希望帮助他渡过难关。

最终,lucy因贪恋财富与名利主动要求解除婚约,edward顺利在branton上校家附近的教堂求得牧师职位。摆脱了婚约与家族的束缚,他如重获自由的骏马径直奔向elinor并毫不犹豫地向她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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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高中生飘小说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高中,全文共 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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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往今来,人们都在感叹人生的短促,时光流逝的迅速。从孔老夫子的“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到曹操的“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到现在各种各样有关光阴消逝的描述,人们总害怕时光的消逝,总时时在珍惜时光,时时在描述时光的飞逝,然而很少人会像朱自清那样,用诗一般形象精炼、富有抒情性和节奏感的散文,于洒脱之中感悟时光的匆匆!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书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由这样一句话:“人生属于人们的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好事业——为全人类的解放事业而斗争!”我们不是保尔,可我们也应珍惜时间,不应该碌碌无为。

人们总是把事情往明天推,正如清朝诗人钱鹤滩的《明日歌》的一句话:“百年明日能几何,请君听我明日歌”是啊,一百年里能有多少个明天呢?少年易老,时光易逝,此时不上,更待何时。

“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的我又能够做什么呢?”这不单单是作者的对时光流逝的感叹,更是人们对青春不再的感慨。是的,我们又能够做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此我也有同样的感慨,三年,在迷迷糊糊之中便过去了,虽知时光的匆匆,却又无奈时光的飞逝。光阴一去不复返,“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这是一个看似平常而思之肃然的问题。作者没有正面回答,但答案是明确的,肯定的,不能白活一回。

“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读到这里的时候,我思绪万千,却霎时面红耳赤。是啊,人生是一段长长的旅程,却又仿佛一阵微风吹过,再也留不住时间的脚步。

天黑了,有再亮的时候,可那是昔日的亮光吗?春天过了,四季轮回,有在现的时候,可那是昨日的春天?日子一天天过去,浪费了多少,我下定决心:在接下来的明天里,从这一秒开始珍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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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名著小说西游记的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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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光把所有的稚嫩碾成青春的烦恼,当风儿把童年的风筝带向远方,不知不觉中,我们已长大。

再读《西游记》,不再是因为当初那份浅薄的好奇,也不是因为倾慕某个人,而是沉醉之余的思忖生活,回味过往。

孙悟空,纯真的初一

取经路上,孙悟空总是主角,人们总是不自觉地把目光投向他,如磁铁吸引铁屑般理所当然。他有着七十二般变化,火眼金睛,筋斗云等诸多本领。细品,陡然发现那是我们纯真的初一生活写照。孙悟空总是天不怕地不怕,自由自在,甚至是易怒易躁:逗引猪八戒,小妖的恶作剧是他的最爱,充满纯真,顽皮和无畏,也充满对未来世界的好奇。看着他,仿佛看到了年少的我们,总能勾起几丝甜蜜。

猪八戒,懵懂的初二

提起《西游记》,老猪那憨厚老实的摸样总第一时间跃然于脑海。他时常横冲直撞,像个懵懂的少年:他朴实,知错就改,重情重义,但难免带着些缺点,懒惰,贪吃,是常事,毕竟是一个青年。陡然发现其实这就是我们初二的时候,雄心万丈却屡屡出错。

沙僧,顿悟的初三

印象里,沙僧似乎总是一个人默默地挑着担子走在最后,一副任劳任怨的样子,充满了干劲。不难看出他的嘴角始终挂着一丝若有似无的微笑。奋斗并快乐着,或许这就是他诠释的幸福。同样过着“苦行僧”般生活的还有为中考奋斗的我们。脱去了初一的稚幼,走过了初二的激情,我们该“上路取经”了,摒弃年少的轻狂,带着和沙僧眼中一样的坚定,我们一步一个脚印走向“西方”。

《西游记》诠释的不仅仅是取经路上的九九八十一难,更是初中生活的写照,让我们充满孙悟空的蓬勃朝气,带着猪八戒的纯真朴实,携着沙僧的沉着稳重风雨兼程吧!未来属于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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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莫泊桑中短篇小说选读书心得7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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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法国最杰出的短篇小说家要数莫泊桑,俄国当推契柯夫,而美国独树一帜的则是欧?亨利。

第一次知道欧?亨利,是在语文课上。老师给我们总结文章结尾方式,有什么顺其自然法,点题法云云,我已经记不大清了,其中就有一个“欧?亨利式结尾”,这个我当时最感兴趣,所以记得最清楚。

后来,老师给我了份报纸,在那份报纸上,我第一次完整地阅读了一篇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那篇小说《二十年后》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使我对欧?亨利的作品有了初步的了解。

这次寒假,我有了充裕的时间,真正的接触了欧?亨利的作品。

翻开小说集的第一篇,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欧?亨利独特的作品风格,吸引着我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

我不得不赞叹欧?亨利的写作技艺,这也是为什么他的作品有如此之大的魅力的原因,他的文章结构严谨,而且读到小说的最后时让人大吃一惊,豁然开朗,完全出乎你的意料,每一篇小说都是如此。其中我记忆最深刻的一篇是《圣罗萨里奥的两位朋友》,这里内容我就不再复述,有兴趣的同学可以自己去看。当我在读这篇小说时,产生了很多疑问和不明白的地方“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他为什么要这么说?”“这是为什么?”,有时会感到不知所云,但到了小说的结尾作者以一封书信的方式揭晓谜底时,所有的疑问都被解开了,而且故事情节显得很通顺,很合理。

欧?亨利的作品还很大的程度上受到了自身经历的影响,把自身经历融合进小说,是小说本身更富有感染力,例如他很有名的一篇《警察与赞美诗》中讲了一个人想尽办法想去做牢都没有成功,但当他后来翻然悔悟,洗心革面,打算从新做人时,警察却将它带走了。实际上欧?亨利自己就坐过牢,他就是在监狱中开始了他的写作生涯。在其他很多小说中,也能看出欧?亨利的影子,好几篇小说都提了“第一国民银行”,而欧?亨利早年恰好在第一国民银行当过出纳员。

我认为,欧?亨利的作品在一定程度上还折射出了当时的社会背景和人们的生活状况。虽然欧?亨利的个人生活糜烂腐败,但他的作品永远有着不朽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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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莫泊桑中短篇小说选读书心得7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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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总是得不到满足,它充满着虚荣、贪婪。莫泊桑的短篇小说就批判了这样的人情世态,它耐人寻味的故事深深吸引着我。

第一篇《羊脂球》就给我带来了震撼。主人公羊脂球屡次拒绝侵略者的无耻要求,但最终她还是为了同行的人们牺牲了自己的尊严。而那些旅伴们,在度过困难之后,却无情地嘲笑她,抛弃她。读到这里,我气愤极了,羊脂球曾经无私地救了他们,到最后却被他们歧视,这不是活脱脱的过河拆桥吗?他们不配得到别人的关爱。而羊脂球是一个面对敌人有着顽强不屈的意志,忠于祖国、热爱祖国的英雄。

小说《项链》是批判小资产阶级的体现。玛蒂尔徳并不富裕,她向朋友借了条项链参加舞会,在她丢失项链后为赔给朋友而开始了十年艰辛的生活,葬送了她的青春。这一切都是虚荣心带来的。为了一时的虚荣,而付出了更高的代价,得不偿失。其实,一个人的外表并不是最重要的,只要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就是最美的。

从小说中,我还了解到普法战争的历史。侵略者普鲁士人真是心狠手辣。他们烧杀抢掠,但是法国人民并没有屈服。这让我想起了日本的侵华战争,我们面对他们的残暴,坚持与敌人抗争,每一个国家的人民都是爱国的!

读了莫泊桑的短篇小说,我看到了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人物形象,感受到人性的善恶美丑。让我们都拥有一颗善良、感恩的心,去面对这个美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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