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菜鸟驿站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__________菜鸟驿站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转让菜鸟驿站基本情况
1、转让的菜鸟驿站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为该菜鸟驿站的____________________,经过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同意,该网点由甲方转让给乙方。
2、甲方承诺并保证转让网点未拖欠加盟费,无仲裁和诉讼等债务纠纷。
二、员工的安置
经甲、乙双方约定按如下方式处理:一并由甲方自行处置。本合同生效后,由乙方及其指派的工作人员正式接管转让网点,甲方及其原雇佣的人员应积极移交剩余的相关工作,并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涉及原公司的一切事宜合理地履行通知、保密、说明、协助等义务。
三、 债权债务处理
经甲、乙双方约定,按如下办法处理:和乙方无关,一并由甲方接收。本合同生效之日前,甲方个人及其经营管理原公司期间公司所发生的一切债务全部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全部归甲方享有,甲方承诺本合同生效之日原公司的一切债权及债务已全部结清。本合同生效之日后,乙方对新公司经营管理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及债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四、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所指菜鸟驿站网点,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付款方式为第__________种:
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分期支付款项。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剩余款项在办理转让手续后__________日内付清。
五、费用和税费?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转让所涉及的费用和税费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支付转让费。
转让手续完毕后,乙方发生的任何纠纷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义务
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转让手续;
甲方保证租赁的房屋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可归乙方使用,乙方无需重新与房东签署租赁合同;
甲方保证与申通、__________签署的1年合同在合同期内,转让给乙方后可继续履行;
在乙方接手后,甲方无偿为乙方工作5日,方便乙方熟悉业务;
甲方保证若无法正常过户,退还乙方定金以及转让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七、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权利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材料,配合办理转让手续;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开始,乙方接手营业,所得收入归乙方所有;
若无法办理转让手续,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双倍归还定金以及赔偿期间乙方遭受的损失。
2、乙方义务
乙方应按照约定给甲方支付转让费;
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转让手续;
八、违约责任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交付定金2倍的补偿,且赔偿乙方因办理转让手续受到的损失。
九、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附则
1.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甲方(签字):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篇2:农村养殖场转让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共同发展致富,搞活经济,本着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愿将______的猪场及养殖的猪转让给乙方养殖发展。
一、转让方式及价格
1、猪总价为:______万元整(______元)。
2、猪场每年出租费为______万元整(______元),注:现有场地、猪圈、猪栏等养殖设备。
3、猪的数量:公猪______头、母猪______头、大猪______头、中猪______头、小猪仔______头,总计______头。
4、租期为:______年整,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付款方式
1、开始进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应付人民币______万元整,其中第一年租金______万元、猪款______万元。以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付给甲方租金______万元。
2、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应付款给甲方猪款______万元整。
3、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款给甲方猪款______万元整。
4、其余猪款在____20__年底一次性付给甲方,但乙方在养殖各方面出现任何问题与甲方无关。
三、租赁到期,如乙方继续经营,甲方应优先考虑。如乙方不干,应完好无损的交回猪场及养殖设施,更新或新增的设施不再作价,存栏猪双方协商处理。如乙方中途退租,则应赔偿甲方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四、以上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受法律保护,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3:船舶转让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合同转让是指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改变。根据转让内容的不同,合同转让包括了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以及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转让三种类型。合同转让既可以全部转让、也可以部分转让。合同转让的类型不同,其转让的条件、程序和效力也不尽相同。
船舶转让合同范本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 ”号双体钢质客轮的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标的物名称
停泊在黄埔港的“ ”号双体钢质客轮,该船现有设施有:
a.动力系统;
b.通讯系统;
c.中央空调主机;
d.救生设备;
e.所有随船原图纸。
第二条 转让价格
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
第三条 支付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作为本合同定金。余款 万元乙方用银行承兑汇票一次性支付。
第四条 前期准备
4.1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后,甲方将“ ”号交由乙方管理,管理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包括水电费、码头费、人工费等。乙方管理“ ”号轮期间,“ ”号轮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
4.2 乙方向银行申请贷款,如需甲方提供有关手续,甲方应全力协助。
第五条:移交
5.1 乙方应自管理“ ”号轮后 日内向甲方提交无瑕疵的银行承兑汇票,确保甲方收齐余款,以示乙方已付清余款;
5.2 甲方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立即与乙方办理“ ”号轮的过户移交手续,过户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违约责任
6.1.1 甲方将“yu”号轮移交给乙方时,须确保“ ”号轮具备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设备。如乙方发现“ ”号轮设施不全,且合法弥补,导致“ ”号轮不能正常行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6.1.2 甲方收到定金后,如无正常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6.1.3 如甲方自身原因,“ ”号轮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如非甲方原因导致“ ”号轮不能办过户手续,甲方只需返还 万元定金给乙方;
6.1.4 “yu”号轮移交前,“ ”号轮的全部债权债务均由甲方承担。如有遗留债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须尽快解决,否则,甲方直接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6.2 乙方违约责任
6.2.1 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余款,按日 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至付清时止。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没收定金;
6.2.2 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没收定金;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败诉方除承担仲裁费外,还应承担胜诉方支付的律师费。
第八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4:旅店转让合同
一、转让门面的详细信息
转让门面位于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丙方为上述转让门面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转让上述门面承租权的行为,丙方表现同意。
原甲、丙双方所签门面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生效和门面交接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门面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二、租金的结算与支付
丙方与甲方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为一年,即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月租金为
___________元人民币,现甲方剩余租期为___________月,门面转让前尚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上述欠交款项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支付给甲方。
门面转让乙方后,甲、丙双方原门面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据该合同约定(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三、门面设施、设备的归属
转让门面现有装修设施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
转让门面租赁期(含门面租赁合同续签期限)届满后,该门面装修设施的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所有。
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四、门面转让费的支付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_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详见《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债权债务的处理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交接条件、时间及方式
门面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门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使用。办理门面交接手续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按《转让财物交接清单》点验、接收有关财物,交接完毕后,甲、乙、丙三方应共同签署《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在丙方现场监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门面钥匙。门面钥匙一经交付,转让门面即告验收、交付完毕。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手车辆转让合同协议书
甲方:(出让方)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同意该机动车转让事项订立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购置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车辆类型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颜色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原牌照号_______的机动车转让给乙方,并提供该车过户所需的一切证件。
第二条、通过甲、乙双方确认该机动车的转让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乙方将该车的产权、使用权等所有权全部买断。(备注:现金)
第三条、该车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转让前,甲方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刑事责任和经济纠纷与乙方无关。
第四条、车辆转让后未办好过户手续前,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肇事、罚款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甲方须保证该车证件齐全有效(包括车辆行驶证、购置证),无假牌、无假证,并且没有抵押给他人。如经查实该在交通车管部门中档案手续不齐全,甲方将无条件退还所有的购车款及其他费用给乙方。
第六条、车辆的过户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须提供一切方便,子以合作,协助乙方办理,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履行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篇6:地下车位转让合同书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了方便乙方在x停放车辆,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地下停车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汽车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x编号为 汽车车位。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商定的汽车车位一次性定价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车位的销售特征为:[现售车位]/[预售车位]
四、乙方在签订本合约三天内一次性付清汽车位使用费共计人民币 元,按时划款到甲方银行账户。经甲、乙双方确认,甲方收款银行帐户为: 。
凭缴费清单领取汽车位使用卡,取得使用权。如在约定时间内未付清全部使用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的违约金。
五、乙方所购的上述车位作为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变该汽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损坏或由此产生事故,乙方除应负担恢复原状费用外,还应赔偿造成他人的损失并承担后果。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且交纳相应管理费用。
六、乙方使用汽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七、乙方所受让的地下车位按有关规定,无法办理产权证、土地证手续,但享有与所购房屋土地同等年限的使用权(不享有土地使用权);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八、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汽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九、甲方有权先期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地下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视为认可甲方之委托车位的管理方式。
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享有转让、继承的权利,涉及相关手续的变更,乙方须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变更协议,并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相关的手续费,手续费按原车位转让价款的千分之二收取。
十一、代政府收缴的物业维修专项基金在签订本转让合同时按政府有关规定由甲方向乙方收取。
十二、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因解决本协议争议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诉讼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三、本合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合约一式两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效力等同。
十四、本协议更改无效。
附: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车库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篇7:药房转让合同_药房转让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的房屋相邻,乙方将在原有宅基扩建,为了顺利建房,明确房屋四至,处理好邻里关系,根据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就相邻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
1、建房间距:乙方将原旧房扩建。为了排除安全隐患,甲方同意乙方在扩建中基脚向前延伸10公分,修建幅度向后倾斜,使之两地间距(以甲方房屋为准):_基脚50公分,屋檐150公分。
2、乙方在扩建房屋中,应正确处理截水、排水和防止杂物坠落等现象的发生,如因扩建后乙方没有正确处理导致甲方房屋受到损害或者生命受到威胁的,将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3、将来甲方建房时,乙方应予以配合,今后甲方在现址上拆建或加盖楼层,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建房,乙方应接受甲方建房的请求,在甲方建房时无需甲方签字同意,即视为甲方已同意。将来甲方若将产权过户给第三方,甲方应告知第三方此条款,作为房屋转让的前提条件。
4、乙方在扩建中需柱桩基础施工,应保持甲方房屋安全和环境卫生,如在建房过程中对甲方房屋造成损害的,应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5、本协议签订后长期有效,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保存一份。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篇8:门市转让简单的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门市与货物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于20_年3月10日前将位于神木县铧山路的陶瓷门面房(面积为180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转让期为20_年3月10日至20_年3月10日,租金为每月壹拾万元(¥:100000.00),合计:叁佰陆拾万元整(¥:3600000.00)。门市交给乙方后,乙方每月必须向甲方交纳转让金及该合同约定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向甲方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 门市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转让期满后不动产归甲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转让合同执行)。
第四条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向甲方首付转让费壹佰捌拾万元整(¥:1800000.00),剩余壹佰捌拾万元整(¥:1800000.00)于30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费用已包括乙方向甲方缴纳的押金、
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该门市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各种品牌陶瓷,转让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中途收回门市,按乙方不按时交付门市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遇国家征用拆迁门市,有关补偿归乙方。
第八条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门市,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装修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5%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5%的违约金。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账户: 0610 1100 5720 966
乙方(签字):
20_年3月10日
篇9:便利店转让合同范本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位于布拖中学旁肥牛宾馆,面积约600多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房间内配套设施齐全。现就转让的相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1、转让时间:XX年XX月XX日
2、转让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小写:30000.00元)同时转让宾馆内电视12台、18张床、消防手续。
3、租金为一年叁万元人民币(小写:30000.00),一年付一次,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租期为10年,在租期内不得涨租金。
4、从转让那天起房间内配套设施都归乙方所用。
5、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
6、从转让开始那天起,一切费用和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和负责。
7、转让期间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和甲方无关。
8、转让时间到期时,如乙方不再租用时,房内的设备处理,乙方不能无理强卖给甲方,如甲方同意买下时、可以买下,如不愿意买下乙方自己带走。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XX年XX月XX日
篇10:公司整体转让合同范本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转让方股东(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1、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因甲方欲将其投资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的全部股权等整体向乙方转让,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整体转让公司全部股权等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股权等转让协议,以便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转让内容。
1、公司原是由甲方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公司的原股东构成、各自出资额及出资比例为:_______________详见附件。
2、甲方把有限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权力机构、工商执照以及章程等相关文件、材料、证件等全部变更、移交给乙方名下,乙方在受让以上公司股权和资产等后依法享有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及对应的股东权利。在转让手续办完后,乙方享有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权和管理权。
3、公司变更登记后的法定代表人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公司变更后的股东构成、各自出资额、出资比例为:_______________。
二、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甲方自愿将各自对公司的全部出资等整体转让给乙方,乙方整体受让甲方的股权等后由乙方绝对控股公司,具体受让人以变更后的公司工商档案为准。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公司整体转让价格合计人民币元(¥)。
3、以上转让价款由乙方汇款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公司整体转让协议书公司整体转让协议书。甲方指定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中国银行支行,帐号。
三、资产交接明细和范围。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在个工作日内按照双方已确认的《资产明细表》进行交割,交割工作在本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在此期间甲乙双方共同保证移交财产的安全完整。交割过程中,双方应互为对方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2、交割工作完成后,甲乙双方应签署《资产交接清单》,并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对涉及原公司的一切事宜应及时履行通知、保密、说明、协助等义务,否则应对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予以赔偿。
3、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乙方签署、提供相关变更登记所需的手续,并出面协助乙方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本次公司变更登记所需全部费用按照法律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4、甲乙双方在交接工作期间所形成的真实、准确、完整的公司资产表和双方认定的资产交接清单的资产、股权等作为本股权转让合同资产转让范围。
四、债权债务及职工安置等。
1、本合同生效之日前,甲方个人及其经营管理公司期间公司所发生的一切债务、税费等全部由甲方自己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全部归甲方享有公司整体转让协议书。
2、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公司的全部资产、股权等均未设置抵押、担保等,保证移交给乙方的公司全部资产等与任何第三人均不存在债权债务纠纷,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他人对甲方、公司或乙方提起诉讼、仲裁或采取其他措施要求任何权利的话,甲方自愿赔偿给乙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万元(未赔偿部分以实际损失为准),同时甲方负担乙方由此而支出的全部诉讼费、保全费、公证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交通费、复印费等。
3、公司及股权转让前,公司原有职工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前全部予以安置,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存在拖欠原有职工的工资、保险等待遇情况,更不存在债权债务纠纷等。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职工安置纠纷等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自愿赔偿给乙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万元(未赔偿部分以实际损失为准),同时甲方负担乙方由此而支出的全部诉讼费、保全费、公证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交通费、复印费等。
五、税收负担。
甲乙双方自愿各自承担因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而发生的应归己方实际应缴纳的税金等。
六、权利交割。
本合同生效后至公司全部股权等工商登记手续变更完毕后,甲方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所享有的一切权利正式转让给乙方,乙方及其决定的受让人依法正式对公司享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所有权利,乙方对公司经营管理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及债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七、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擅自中止履行本协议内容的,应向协议相对方支付中止合同造成的损失赔偿约计元整,同时负担守约方由此而支出的全部诉讼费、保全费、公证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交通费、复印费等。
2、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等,否则,每迟延一日应按迟延支付的价款总额,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迟延支付违约金。
3、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整体移交公司资产,并确保移交的公司资产权属无争议,双方核实的资产明细移交无遗漏;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按本合同转让价款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负担乙方由此而支出的全部诉讼费、保全费、公证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交通费、复印费等。
5、甲方应确保其在本协议中提供的全部证件、材料等真实、合法;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按本合同转让价款的10%向乙方给付违约金,同时负担乙方由此而支出的全部诉讼费、保全费、公证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交通费、复印费等。
6、甲乙双方未能按规定期限完成产权交割工作,如属非不可抗力原因所致,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合同转让价格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对方损失的,由违约方继续偿付。
7、甲乙双方如因各自的债务问题而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按本合同转让价款的10%向守约方给付违约金,同时负担守约方由此而支出的全部诉讼费、保全费、公证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交通费、复印费等公司整体转让协议书合同范本。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发生履约纠纷,甲乙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向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九、附件
以下附件为此合同必要组成部分:
1、公司原股东构成、各自出资额及出资比例表;
2、公司现股东构成、各自出资额、出资比例表;
3、公司资产明细表及资产交接清单;
4、公司股东大会股权转让决议;
5、税务登记证、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8、本合同签订前有关公司的合同、文件及其它资料。
十、附则。
本协议壹式份,双方各执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转让方股东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1、姓名: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____
3、姓名: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篇11:经营转让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转租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门面转租给乙方。
二、甲方转租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条:转租期限
三、转让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他费用
四、乙方付甲方转让费元正。
五、租金按甲方原签定的租赁租金元正。
六、卫生费、水电费、工商费、管理费等一切的所有债务,在年月日前由甲方负责,年月日后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七、甲方
(一)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转租其它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原来的转让费用双倍。
八、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二)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一)乙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账、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二)乙方每月应付清每月的租金及所有费用。
甲方:乙方:
签字日期:年月日
签字地点:
篇12:品牌转让常用协议合同
立契约书人曹美玲(以下简称甲方)王月明(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兹就服装品牌(衣臣)及中央商场的营业场所转让事宜,订立本契约,条件如下:
一、 转让标的:甲方愿将衣臣的服装品牌及中央商场的营业场所,转让予乙方经营。
二、 本件转让价格及其计算标准:
(一) 甲方的衣服库存:春装39件、夏装120件、冬装92件,合计251件,经协商一致以贰万叁仟元转让。
(二)其余质保金、进场费、模特9个、挂烫机1个、汇票总金额(伍千元以上)、上海总公司往来账款(壹千元以上)等所有费用,经协商一致以柒仟元转让。转让时以立清单签字为准。
(三)以上合计总转让价叁万人民币整。
三、 付款办法:于签订本契约的同时,乙方先交付甲方壹万元;其余款于点交完讫之日且服装品牌转让后付清。
四、 点交日期及地点:双方订定交付日为点交日期,并定于中央商场现场为点交地点。
五、 特约事项:
(一) 本件点交以前,所有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点交前所积欠一切税捐、水电费用、房租、员工薪资(20xx年3月前)亦同。均由甲方承担解决。
(二) 甲方应当积极协助乙方,将衣臣的服装品牌经营代理权转让给乙方。
(三) 中央商场的租赁权,由甲方让与乙方,并由甲方负责出租人与乙方办理续租,与乙方另行换立租约,如出租人不允许续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条件,致乙方受害时,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 违约处罚:任何一方违反本契所列各条情形之一,即视违约论,对方有权解除契约。若甲方违约,则应按所收的款项加倍返还以为违约处罚。若有其它损害,仍得请求赔偿。
七、 本契约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
甲方:
乙方:
20xx年3月14日
篇13: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受让人:-;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电话: ;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有关行政法规及土地供应政策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资源、埋藏物不属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受让人对依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在出让期限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置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依法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价款的缴纳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宗地总面积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宗地坐落于。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为;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图见附件1。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竖向界限以为上界限,以为下界限,高差为米。出让宗地竖向界限见附件2。
出让宗地空间范围是以上述界址点所构成的垂直面和上、下界限高程平面封闭形成的空间范围。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
第六条出让人同意在年月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人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项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场地平整达到;
周围基础设施达到;
(二)现状土地条件。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年,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承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定金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第十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期向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第三期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第四期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第十一条受让人应在按本合同约定付清本宗地全部出让价款后,持本合同和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开发投资强度按本条第项规定执行:
(一)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的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经批准或登记备案的金额人民币大写万元(小写万元),投资强度不低于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和出让价款等。
(二)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非工业项目建设,受让人承诺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开发投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大写万元(小写万元)。
第十三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符合市(县)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出让宗地规划条件(见附件3)。其中:
主体建筑物性质;
附属建筑物性质;
建筑总面积平方米;
建筑容积率不高于不低于;
建筑限高;
建筑密度不高于不低于;
绿地率不高于不低于;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
第十四条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配套按本条第项规定执行:
(一)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根据规划部门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本合同受让宗地范围内用于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占地面积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即不超过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平方米。受让人同意不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
(二)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住宅项目建设,根据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确定的规划建设条件,本合同受让宗地范围内住宅建设总套数不少于套。其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套数不少于套,住宅建设套型要求为。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占宗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配套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政府保障性住房,受让人同意建成后按本项下第种方式履行:
1.移交给政府;
2.由政府回购;
3.按政府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4.;
5.。
第十五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同步修建下列工程配套项目,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一);
(二);
(三)。
第十六条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在年月日之前开工,在年月日之前竣工。
受让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经出让人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与宗地外主管线、用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但由此影响受让宗地使用功能的,政府或公用事业营建主体应当给予合理补偿。
第十八条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容积率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在出让期限内,需要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双方同意按照本条第项规定办理:
(一)由出让人有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依法办理改变土地用途批准手续,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受让人按照批准改变时新土地用途下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市场价格与原土地用途下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市场价格的差额补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本合同项下宗地在使用期限内,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规划调整权,原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建、翻建、重建,或者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二十条 对受让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出让人不得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评估市场价格及经评估认定的直接损失给予土地使用者补偿。
第四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一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首次转让的,应当符合本条第项规定的条件: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已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二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及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
第二十三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全部或部分转让后,本合同和土地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土地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四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抵押的,转让、抵押双方应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五章期限届满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依法办理出让、租赁等有偿用地手续,重新签订出让、租赁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租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出让人和土地使用者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按本条第项约定履行:
(一)由出让人收回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残余价值,给予土地使用者相应补偿;
(二)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二十七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没有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本合同项下宗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土地使用者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恢复场地平整。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八条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可以免除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第二十九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7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信函、电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向另一方提交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报告及证明。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第三十一条 受让人因自身原因终止该项目投资建设,向出让人提出终止履行本合同并请求退还土地的,出让人报经原批准土地出让方案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分别按以下约定,退还除本合同约定的定金以外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计利息),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范围内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可不予补偿,出让人还可要求受让人清除已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恢复场地平整;但出让人愿意继续利用该宗地范围内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给予受让人一定补偿:
(一)受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开工建设日期届满一年前不少于60日向出让人提出申请的,出让人在扣除定金后退还受让人已支付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二)受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开工建设日期超过一年但未满二年,并在届满二年前不少于60日向出让人提出申请的,出让人应在扣除本合同约定的定金,并按照规定征收土地闲置费后,将剩余的已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退还受让人。
第三十二条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三十三条 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 ‰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的违约金。
第三十四条 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投资强度和开发投资总额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投资总额和投资强度指标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可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宗地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任何一项指标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最低标准的,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最低标准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任何一项指标高于本合同约定最高标准的,出让人有权收回高于约定的最高标准的面积部分,有权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标准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工业建设项目的绿地率、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等任何一项指标超过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受让人应当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宗地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自行拆除相应的绿化和建筑设施。
第三十七条受让人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交付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土地使用年期自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0日,经受让人催交后仍不能交付土地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其余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损失。
第三十八条出让人未能按期交付土地或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或单方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土地使用年期自达到约定的土地条件之日起算。
第八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四十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项约定的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保证本合同中所填写的姓名、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代理人等内容的真实有效,一方的信息如有变更,应于变更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无法及时告知的责任由信息变更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和附件共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价款、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份,出让人、受让人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受让人(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年月日
篇14:转让房产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之规定,现就与乙方受让甲方拥有的部分房地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地号为__________)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拟受让的房地产占地面积共计__________亩,四至见附图。
二、因依据甲方现有房地产状况无法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 故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范围内出资建设厂房。
三、甲、乙双方承诺:一但完成开发投资总额(以工程造价部门的预算额为准)的__________%,双方立即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在该合同中双方明确约定转让的土地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四、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本合同:
1.若甲方违约,除向乙方返还乙方已实际发生的工程款(包括利息)外,还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2.若乙方违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五、乙方必须于本合同签完后__________日内各甲方支付__________万元房地产转让款,余款__________万元在以后的房地产转让合同中再行约定。
六、为担保上述款项及有可能因违约而发生的工程款(包括利息)违约金及签定房地产转让合同,甲方愿将其拥有的__________亩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乙方,双方在签定抵押合同后至昆山市国土资源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该抵押合同是不可撤消的合同,主合同无效,抵押合同仍有效。
七、除非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本合同不得擅自变更、解除。
八、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若协商未果,则各方均有权提交房地产所在地的法院以诉讼的方式解决。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在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定地: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
篇15: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受让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有关行政法规及土地供应政策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资源、埋藏物不属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受让人对依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在出让期限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置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依法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价款的缴纳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宗地总面积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宗地坐落于。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为;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图见附件1。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竖向界限以为上界限,以为下界限,高差为米。
出让宗地竖向界限见附件2。
出让宗地空间范围是以上述界址点所构成的垂直面和上、下界限高程平面封闭形成的空间范围。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
第六条出让人同意在年月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人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项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场地平整达到;
周围基础设施达到;
(二)现状土地条件。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年,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承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定金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第十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期向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第三期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第四期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第十一条受让人应在按本合同约定付清本宗地全部出让价款后,持本合同和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开发投资强度按本条第项规定执行:
(一)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的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经批准或登记备案的金额人民币大写万元(小写万元),投资强度不低于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和出让价款等。
(二)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非工业项目建设,受让人承诺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开发投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大写万元(小写万元)。
第十三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符合市(县)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出让宗地规划条件(见附件3)。
其中:
主体建筑物性质;
附属建筑物性质;
建筑总面积平方米;
建筑容积率不高于不低于;
建筑限高;
建筑密度不高于不低于;
绿地率不高于不低于;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
第十四条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配套按本条第项规定执行:
(一)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根据规划部门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本合同受让宗地范围内用于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占地面积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即不超过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平方米。
受让人同意不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
(二)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住宅项目建设,根据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确定的规划建设条件,本合同受让宗地范围内住宅建设总套数不少于套。
其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套数不少于套,住宅建设套型要求为。
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占宗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
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配套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政府保障性住房,受让人同意建成后按本项下第种方式履行:
1.移交给政府;
2.由政府回购;
3.按政府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同步修建下列工程配套项目,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第十六条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在年月日之前开工,在年月日之前竣工。
受让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经出让人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与宗地外主管线、用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但由此影响受让宗地使用功能的,政府或公用事业营建主体应当给予合理补偿。
第十八条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容积率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
在出让期限内,需要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双方同意按照本条第项规定办理:
(一)由出让人有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依法办理改变土地用途批准手续,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受让人按照批准改变时新土地用途下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市场价格与原土地用途下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市场价格的差额补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本合同项下宗地在使用期限内,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规划调整权,原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建、翻建、重建,或者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二十条 对受让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出让人不得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评估市场价格及经评估认定的直接损失给予土地使用者补偿。
第四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一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首次转让的,应当符合本条第项规定的条件: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已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二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及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
第二十三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全部或部分转让后,本合同和土地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土地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四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抵押的,转让、抵押双方应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五章期限届满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依法办理出让、租赁等有偿用地手续,重新签订出让、租赁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租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
出让人和土地使用者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按本条第项约定履行:
(一)由出让人收回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残余价值,给予土地使用者相应补偿;
(二)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二十七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没有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
本合同项下宗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
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土地使用者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恢复场地平整。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八条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可以免除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当事人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第二十九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7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信函、电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向另一方提交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报告及证明。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第三十一条 受让人因自身原因终止该项目投资建设,向出让人提出终止履行本合同并请求退还土地的,出让人报经原批准土地出让方案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分别按以下约定,退还除本合同约定的定金以外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计利息),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范围内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可不予补偿,出让人还可要求受让人清除已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恢复场地平整;但出让人愿意继续利用该宗地范围内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给予受让人一定补偿:
(一)受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开工建设日期届满一年前不少于60日向出让人提出申请的,出让人在扣除定金后退还受让人已支付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二)受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开工建设日期超过一年但未满二年,并在届满二年前不少于60日向出让人提出申请的,出让人应在扣除本合同约定的定金,并按照规定征收土地闲置费后,将剩余的已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退还受让人。
第三十二条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三十三条 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 ‰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的违约金。
第三十四条 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投资强度和开发投资总额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投资总额和投资强度指标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可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宗地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任何一项指标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最低标准的,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最低标准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任何一项指标高于本合同约定最高标准的,出让人有权收回高于约定的最高标准的面积部分,有权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标准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工业建设项目的绿地率、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等任何一项指标超过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受让人应当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宗地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自行拆除相应的绿化和建筑设施。
第三十七条受让人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交付出让土地。
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土地使用年期自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0日,经受让人催交后仍不能交付土地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其余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损失。
第三十八条出让人未能按期交付土地或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或单方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
土地使用年期自达到约定的土地条件之日起算。
第八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四十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项约定的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保证本合同中所填写的姓名、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代理人等内容的真实有效,一方的信息如有变更,应于变更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无法及时告知的责任由信息变更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和附件共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价款、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份,出让人、受让人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受让人(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年月日
篇16:货运合同纠纷案调解代理人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____地区的独家代理商,全面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
4、乙方在代理经营甲方产品的同时,必须禁止经营其他对甲方有竞争有冲击的同类产品。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7:2025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根据我国《公司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分红股权的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转让比例
1、为了回馈乙方对甲方发展所做出的贡献,甲方(拥有100%股份)将其持有的 公司百分之 股份的分红权转让给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甲方清算结业为止,乙方均享受相应的分红权益。
2、甲方持有 公司(100 %)的股权,出资额计 元人民币。
3、甲方拟将所持有的 公司百分之 股权分红权转让给乙方,乙同意受让前述股权分红权。
4、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享有 公司 股份分红权的权利。
二、 合同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在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日期后 日内将相关的分红支付给乙方。
2、增加乙方作为 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事务,对公司各个部门均有权管辖以及对公司的发展有权提出建议。
3、 公司因增资扩股乙方相应的股份比例降低时相应的分红比例也降低。
4、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按时发放商议好的工资、福利及报销、每年出局第三方核算的年度盈亏报表。
5、本次股份分红权转让过程中,所涉一切税费由各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
三、保证及承诺
1、甲方保证和承诺:
(1)其签署并履行本协议均在其权限之内,并已采取了必要的行为进行适当授权且未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
(2)甲方受让的 公司的该部分股权分红权相应的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保证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3)乙方不得擅自在合同约定的分红期限内转让该股份,除非股份购买方书面承诺在相应的期限内将相应分红给乙方。乙方对该股份的优先购买权。
2、乙方保证和承诺:
(1)乙方对本协议的履行不会与乙方承担的其他协议义务相冲突;
(2)其应根据本次股权分红权转让的需要,提供相关的个人身份材料等以到 公司备案。
四、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在本次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他方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等进行保密,未经保密事项相关方书面同意不得透露给第三方,以下情况除外:
1、为取得有关政府部门审批或核准而向该有关机构报送相关材料;
2、为完成本次股权分红权转让而向律师等中介机构提供相关资料;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应积极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对任何条款的违反均构成违约。甲方如未按本协议积极履行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甲方违约造成的乙方的损失并向乙方支付该损失金额 倍的违约金,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为实现权利而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由甲方承担。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也应对对方给予相应赔偿。
六、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 公司留存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市区商品房转让合同
出让方:
买受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房产出让于乙方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市____区__单__,建筑面为。
第二条房屋转让价格
甲方同意以总价__万元将房产转让于乙方,乙方认可现有建筑面积,当测绘面积与现有建筑面积有误差时,甲乙双方不再追究。
第三条乙方交付甲方房屋使用权转让金的同时甲方应腾房并将该房交于乙方使用。
第四条本房屋现有水、电、暖气、天然气、闭路电视附属设施,交易完成后,由乙方交付使用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第五条乙方同意甲方选取的物业单位进行管理,甲方按其实际使用时间承担相关物业管理费用,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后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本协议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应按照约定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保证甲方使用,房屋修缮等问题如需办理甲方应予协助。
第七条如甲方未按照约定交付房产于乙方使用,甲方除返还乙方支付的使用权转让金并支付使用权转让金的利息。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_合同范本
中国_________产品进出口公司和_________产品生产厂(以下简称中方)与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投资人)和_________国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三方)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 技术转让
(1)中方为在_________生产投资人的甲型和乙型产品而引进必需的技术。这些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
(2)投资人应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拥有的制造产品所需的技术和资料。
(3)产品的名称规格详见附件一。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制造产品所需的贸易秘密、制造技术和专有技术方面的资料。
(5)投资人向中方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 设备规划
(1)中方必须按照投资人的建议准备产品生产设施。
(2)为了帮助在_________准备生产设施,投资人应提供援助,包括供应下列资料:
a.生产线计划。
b.生产劳动力安排计划。
c.设备布局计划。
d.基础设施计划,如水电供应、空调、运输、通讯等。
e.设备安装操作计划。
f.生产管理计划。
g.推销计划。
上述资料应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内由投资人提供中方。
(3)生产线必须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产细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应自行准备生产计划,但必要时可要求投资人给予合作。
第三条 许可费的支付
(1)投资人向中方转让技术的许可费如下:
a.中方向投资人购买产品生产权应交入门费_________元。
b.每件出售的产品应向投资人交付售价_________%的提成费。
(2)一切付款应按照本合同及本条款的有关约定事项办理。
(3)一切付款应通过中国银行办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用美元支付。
(5)中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内,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向投资人支付入门费。
(6)投资人应在收到上述信用证后_________天内提供合同规定的一切技术资料。
(7)中方每次向投资人订购合同规定的材料时,应在信用证的金额中加上_________%的提成费;也可在支付货款时,为提成费另开一份信用证。
(8)中方负责在中国发生的一切费用;投资人负责在国外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 销售
(1)投资人应帮助中方兴趣办展销会、研讨会、广告宣传等,以推销中方生产的产品。但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2)在开展广告宣传等活动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资人的广告标识。但投资人既不参与中方的盈亏,也不对此承担责任。
第五条 质量控制
(1)在_________制造产品的质量必须按照投资人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鉴定。
(2)_________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在开始阶段应由双方工程是由联合进行,其细节详见附件四。
(3)_________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必要时应进行两次。如果第二次检验未能达到规格指标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资人方面,则投资人应自费解决存在的问题。
(4)如果品质检验合格,双方工程是由应签署品质检验证明书一式_________份,每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六条 设备交货
(1)中方应向投资人购买生产产品所需的设备。
(2)生产产品所需设备的品名、规格详见附件五。
(3)中方投资人购买设备的价格细节由双方商定,并另签设备购买合同。
(4)投资人运交的设备应该是新型的、未用过的。
(5)投资人向中方运交设备的价款应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按cif中国口岸条件用美元支付。
(6)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交货计划表运交设备。
(7)投资人应按合同的规定,向中方提供与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
(8)设备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中方。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中方。
(9)合同规定的设备和技术资料如有遗失,中方得要求投资人补交。
(10)投资人运交设备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11)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a.合同号码;b.收货人姓名;c.目的港;d.装船唛头;e.重量;f.箱号;g.收货人标记。
(12)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七条 接收设备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来的设备。
(2)投资人应在中方提出对运到的设备进行安装和试车的要求后三周内派出工程师。中方应为此事向投资人提供翻译之类的必要帮助。
(3)投资人的工程师应为安装试车任务停留两周。
(4)运交设备的验收工作,应由双方工程师和中国检验官员一起进行,详细规则见附件六。
(5)如果初次检验不合格,应进行第二次检验。如果第二次检验仍不合格,则投资人应在_________个月内自费调换有关设备。但是中方应该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所需的时间长短要看所换的设备而定。
(6)如果检验合格,双方应签署检验证明书一式_________份,每方各执_________份。
(7)投资人派行往中方安装调试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八条 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
(1)投资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装调试设备时,应兴举办关于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中方应为此事对投资人提供诸如翻译之类的帮助。
(2)培训的时间,包括前款所讲的安装调试在内不得超过_________天。
(3)培训主要用英文进行,也用_________作为辅助语言。中方如有需要应自费准备汉英翻译员。
(4)在中方进行设备操作保养培训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九条 对运交设备的保证
(1)按照国际习惯标准,运交设备的保证期为8个月,从中方完成验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证期内发现运交的设备有缺点,投资人必须按中方的要求,及时适当解决。
(3)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中方操作经验不足、搬运不当或某一物品的消耗所致,则投资人应要求中方支付实际运输费用。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与运交设备有关的最大限度的服务。
(5)保证期以后的设备保养需要向中方收取费用。但投资人应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费用。
第十条 物资的采购
(1)中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投资人采购生产产品所需的材料。
(2)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中方运交所需的材料。
(3)投资人应力求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供应这些材料。
(4)中方采购材料的实际详细品名,另以购买合同规定。
(5)投资人应该供应最新的材料,并保证质量。
(6)中方应提前_________个月向投资人送交月度生产计划和月度材料采购数量,以便材料的交货能以得到保证。
(7)投资人应尽力按照交货计划运交中方采购的材料;但是,中方应当理解和接受这样的事实,即由于市场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原因会使投资人无法按计划交货。
(8)中方对投资人运交材料的付款,必须采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条 材料的出口方法
(1)材料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中方。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中方。
(2)投资人运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遗失或缺点,应由投资人自费办妥。
(3)投资人运交材料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4)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a.合同号;b.收货人姓名;c.目的港;d.装船唛头;e.重量;f.箱号;g.收货人标记。
(5)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十二条 接收材料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交的材料。
(2)投资人应在材料经过品质检验之后发运。
(3)中方必须对运交的材料验收,如有缺陷或遗失,应及时通知投资人。如果投资人承认通知合理,应自费换货。但是,中方应当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需要一段合理的时间。
(4)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于中方的错误操作所致,投资人应要求中方支付一切实际费用。
(5)如果运交材料的坏遗失是由于存放或搬运不当所致,投资人应在收到中方通知后及时换货;但是,有关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第十三条 培训中方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接待_________名中方工程师,并提供_________个月的技术培训。
(2)投资人对中方工程师为此在_________国居留期间供给膳宿,但中_________之间的来回旅费除外。
(3)派出受训的中方工程师应懂得实用的英语,具有电子工程学的基础知识。
(4)教学主要用英语进行,但以_________为辅助语言。投资人应按中方要求准备一名汉英译员,费用由中方负担。
(5)投资人应立即编写教育计划并提前通知中方。有关技术教育计划项目详见附件七。
(6)第三方应同时派遣一名工程师去照料上述培训事宜。
第十四条 派遣投资人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两次派遣多名工程师去中方,第一次派_________名去_________个月,以实施这项转让计划。第二次派_________名去_________个月,以达到产品生产指标。
(2)投资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师主要用英语进行工作,但也以汉语为辅助语方。中方必要时应自费准备一名汉英翻译员。
(3)中方应负担投资人的工程师为此而在中国国内居留和旅行的各种费用,但中德之间的旅费除外。
(4)在投资人派遣工程师的任务完成以后,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资人继续给予技术支持。但投资人应要求中方为这样增加的合作支付费用。合作的条款由双方将来讨论约定。
(5)中方要求投资人技术服务的细节,见附件八。
第十五条 将来的技术合作
(1)投资人应为将来的发展与中方进行合作,包括高分辩能力显示等在内。
(2)上述技术合的条款,包括它的费用,应由中方、投资人、第三方三方面商定并另签合同。
第十六条 第三方的作用
(1)第三方负责中方和投资人之间的信息传递、交往媒介等,并对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第三方应为此适当向中方收取报酬。
第十七条 第三方的责任
(1)第三方应作为中方与投资人之间的桥梁。
(2)第三方应协助中方用展销会、研讨会、技术培训等办法在中国销售产品。
(3)第三方应在产品品质合格时考虑把这些产品销往欧洲和非洲(南非除外)。
(4)第三方应在中方派遣工程师到欧洲进行产品开发时,向他们提供免费使用的设施和工具。但中方应负担他们在欧洲的一切费用。
第十八条 仲裁
(1)中方和投资人应以合作的态度解决合同争端。如解决不成,则以仲裁方式最终解决。
(2)仲裁应在_________进行。
(3)中方和投资人都应受最终裁决的约束。
(4)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5)本合同如有某些问题仍在仲裁之中应该分开予以执行。
第十九条 税款
在合同有效期间,中国的税款由中方负责;欧洲的税款由投资人和第三方负责。
第二十条 合同的生效
(1)不可预见的问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2)中方、投资人、第三方三方应向各自的政府申请允许有关商品的进口和出口。最后一方获知得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_________天内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撤销
(1)如果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个月没有见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销本合同的权利。
(2)本合同从生效之日起有效_________年,期满后可以延长_________年。
第二十二条 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 合同附件
(1)如要修改合同,有关三方面应同意签订正式修改文件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属有效,并应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中方(盖章):_________ 投资人(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0:便利店转让合同范本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位于布拖中学旁肥牛宾馆,面积约600多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房间内配套设施齐全。现就转让的相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1、转让时间:20__年5月1日
2、转让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小写:30000.00元)同时转让宾馆内电视12台、18张床、消防手续。
3、租金为一年叁万元人民币(小写:30000.00),一年付一次,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租期为10年,在租期内不得涨租金。
4、从转让那天起房间内配套设施都归乙方所用。
5、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
6、从转让开始那天起,一切费用和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和负责。
7、转让期间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和甲方无关。
8、转让时间到期时,如乙方不再租用时,房内的设备处理,乙方不能无理强卖给甲方,如甲方同意买下时、可以买下,如不愿意买下乙方自己带走。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二〇一二年五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