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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时工作制有没有违反劳动法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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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违反工作纪律检讨书

范文类型:检讨书,全文共 1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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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

以下是我对此次犯错行为的原因分析:

我此次的违反纪律的错误行为,首先是我思想纪律性太浅薄,在做出错误之前没有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所作所为的不良后果。以为是一种无关紧要的行为,却不知道我的这种破坏公物的行为,给学校管理带来了巨大影响和损失。

其次,我的安全观念不强,对自己纪律要求不严格,擅自割水管,脱离了老师的督管范围,一旦出事,将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

其三,我目前思想还不够成熟,对自己的各方面约束能力都还欠缺,态度轻浮。

虽然客观上我年纪不小,但归根结底,此次错误是我主观方面的纪律性不足,促成了我这次错误。

这次犯错误,自己想了很多东西,反省了很多的事情,自己也很懊悔,很气自己,去触犯学校的铁律,破坏公物,也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感到了羞愧。

学校一开学就三令五申,一再强调校规校纪,提醒学生不要违反校规,可我却没有把学校和老师的话放在心上,没有重视老师说的话,没有重视学校颁布的重要事项,当成了耳旁风,这些都是不应该的。也是对学校领导的不尊重。应该把老师说的话紧记在心,把学校颁布的校规校纪紧记在心。

事后,我冷静的想了很久,我这次犯的错误不仅给自己带来了麻烦,耽误自己还祸及整个宿舍的同学。而且我这种行为给学校也造成了及其坏的影响,破坏了学校的管理制度.在同学们中间也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由于我一个人的犯错误,有可能造成别的同学的效仿,影响班级纪律性,年级纪律性,系的纪律性,对学校的纪律也是一种破坏,而且给对自己抱有很大期望的老师,家长也是一种伤害,也是对别的同学的一种不负责任行为。

每一个学校都希望自己的学生做到品学兼优,全面发展,树立良好形象,也使我们的学校有一个良好形象。每一个同学也都希望学校给自己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来学习,生活。包括我自己也希望可以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但是一个良好的环境靠的是大家来共同维护来建立起来的,而我自己这次却犯了错误,去破坏了学校的良好环境,是很不应该的,若每一个同学都这样犯错,那么是不会有良好的学习环境形成,对违反校规的学生给予惩罚也是应该的。

我也意识到自己犯了很严重错误,我知道,造成如此大的损失,我应该为自己的犯的错误付出代价,我也愿意要承担尽管是承担不起的责任,在此错误中应负的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

我真诚地接受批评,并愿意接受老师的监督。

对不起!我犯的是一个严重的原则性的问题。我知道,老师对于我的犯校规也非常的生气。我也知道,对于学生,不触犯校规,不违反纪律,做好自己的事是一项最基本的责任,也是最基本的义务。但是我却连最基本的都没有做到。如今,犯了大错,我深深懊悔不已。我会以这次违纪事件作为一面镜子时时检点自己,批评和教育自己,自觉接受监督。我要知羞而警醒,知羞而奋进,亡羊补牢、化羞耻为动力,努力学习,遵守学校纪律。

我也要通过这次事件,提高我的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措施。自己还是很想好好学习的,学习对我来是最重要的,对今后的生存,就业都是很重要的。

我对此很惭愧。相信老师看到我这个态度也可以知道我对这次事件有很深刻的悔过态度,相信我的悔过之心,我的行为不是向老师的纪律进行挑战,是自己的一时失足,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的错误,我也会向你保证此事不会再有第二次发生。对于这一切我还将进一步深入总结,深刻反省,恳请老师相信我能够记取教训、改正错误,把今后的事情加倍努力干好。同时也真诚地希望老师能继续关心和支持我。

检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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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劳动合同法解读 禁业限制的范围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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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解读 禁业限制范围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限制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业务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解读】本条是关于禁业限制的范围的规定。

用人单位可以与知悉其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的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生产与本单位同类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者业务。

尽管有些信息在劳动合同期间未经允许,劳动者不得披露给第三方或者复制,但是如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凭记忆而掌握这些信息,则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利用。实践中,劳动者泄露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事件时有发生,对用人单位造成了较大的损害。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订立竞业限制条款。但是,如果劳动者复制或者故意记录或者以任何其他方式掌握客户名单,是为了将来解除劳动合同后使用,这种行为构成对诚信义务的违反,即便没有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

竞业限制的实施客观上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权,进而影响了劳动者的生存权,故其存在仅能以协议的方式确立。比如,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尽管用人单位因此支付一定的代价,但一般而言,该代价不能完全弥补劳动者因就业限制而遭受的损失。因此,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强调约定的同时对竞业限制进行了必要的限制:

1、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实际上限于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的人员,不可能面对每个劳动者,企业每人给一份经济补偿金也无力承受。

瑞士债法第340条中规定:“竞业禁止以劳动关系中劳动者获有顾客来源或制造、营业机密,而此等知识的运用对原用人单位可能造成重大损害为限”。我国竞业禁止条款被限制在只能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信息的劳动者订立与之相似。

2、竞业限制的范围要界定清楚。由于竞业限制限制了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竞业限制一旦生效,劳动者要么改行要么赋闲在家,因此不能任意扩大竞业限制的范围。鉴于商业秘密的范围可大可小,如果任由用人单位来认定,难免有被扩大之虞。原则上,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

3、约定竞业限制必须是保护合法权益所必需。自由竞争和贸易自由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竞业限制本身是对自由竞争的一种限制。因此,竞业限制的实施必须以正当利益的存在为前提。必须是保护合法权益所必需。首先是存在竞争关系,最重要的是不能夸大商业秘密的范围,劳动者承担义务的范围被无限制的扩张,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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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及相关法规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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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提高了经营劳务派遣的注册资本,对劳务派遣中的“同工同酬”、“三性”岗位等规定进行了细化。专家预计,决定XX年7月1日施行后,将会改善劳务派遣被滥用的现状,遏制企业不法用工。

修法价值取向:切实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阚珂介绍,本次修法的价值取向,就是要切实保障和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是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二是从法律制度上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得以落实;三是把劳务派遣用工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四是加大对劳务派遣用工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本意,就是满足用工单位临时或短期的用工需求。比如,在北方冬季供暖等季节性生产经营、商品零售企业销售旺季或促销活动、生产企业临时性订单大量增加等情形下,需要临时聘用生产、销售人员,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可以发挥劳务派遣单位储备劳动力资源多、劳动力信息灵通的优势,在较短时间内招聘到符合要求的人员以满足需求。所以说,劳务派遣在促进劳动者就业、满足用人单位弹性用工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近年来劳务派遣滥用现象日益严重,已成为侵害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

最大亮点:细化“同工同酬”规定

劳动合同法此次修改的一大亮点,就是进一步细化了“同工同酬”原则,明确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三性”岗位:明确含义,增强可操作性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对何为“三性”岗位则缺乏具体规定,本次修改进一步明确了“三性”岗位的具体含义。

决定明确:“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一九八九年九月三十日国务院批准一九九○年一月一日国家统计局令第一号发布)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20xx年xx月xx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提高了经营劳务派遣的注册资本,对劳务派遣中的“同工同酬”、“三性”岗位等规定进行了细化。)

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时间。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便建立了劳动关系,各自要依据自己的劳动行为来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但是,这种权利义务关系不可能无头无尾,成为永恒不变的关系,尤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的流动是必然的。劳动关系可能是较长期限的,也可能是短暂的,到底要维系多久,必须通过一定的具体时间表现出来,这就产生了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没有期限,双方当事人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处于不确定状态,不利于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存在的前提条件,是实现劳动合同内容的保证。劳动合同是以实现劳动过程为目的,劳动过程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劳动合同如果没有期限,这个过程就难以确定,生产或工作任务的完成就无法保证,合同也就失去了存在的真正意义。正因为如此,本法把劳动合同期限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作出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理地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对当事人双方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由于劳动合同期限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因此,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用统一的目标来约束当事人的意志。确定劳动合同期限除了坚持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外,还要掌握这样两条原则:第一,有利于企业发展生产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是建立劳动关系,实现社会生产劳动,使劳动者获得物质上的一定利益。而劳动者的劳动和获得的物质利益,都必须依赖企业发展生产,取得好的经济效益。因此,订立劳动合同的期限首先必须从生产实际出发,根据企业生产和工作的需要来确定。第二,兼顾当事人双方利益的原则。在坚持有利于企业发展生产的原则下,要兼顾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因为订立劳动合同是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事情,关系到双方的利益。确定劳动合同期限时,不能只强调企业的生产工作需要,也应当兼顾劳动者个人利益,尊重劳动者个人意愿。总之,当事人双方都应当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合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

科学合理地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发展都有很大帮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长期规划和目标任务,对劳动力的使用进行科学预测,合理规划,使劳动合同期限能够长短并用,梯次配备,形成灵活多样的格局。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的年龄、身体状况、专业技术水平、自身发展计划等因素,合理的选择适合自己的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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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年劳动合同法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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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6]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无管辖权为由对劳动争议案件不予受理,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经审查认为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案件确无管辖权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经审查认为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有管辖权的,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仲裁,并将审查意见书面通知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仍不受理,当事人就该劳动争议事项提起诉讼的,应予受理。

第二条

仲裁裁决的类型以仲裁裁决书确定为准。

仲裁裁决书未载明该裁决为终局裁决或非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服该仲裁裁决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经审查认为该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的,基层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经审查认为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基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告知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三条

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的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中级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书。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条

当事人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仅就给付义务达成的调解协议,双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共同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第五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

(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

(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五)其他合理情形。

第六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七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八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九条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条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一条

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二条

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但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起诉前用人单位已经补正有关程序的除外。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因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即与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居民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即与内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当事人请求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持有《外国专家证》并取得《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与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

第十五条

本解释施行前本院颁布的有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抵触的,自本解释施行之日起不再适用。

本解释施行后尚未终审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等处理,或者因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予以撤销。

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养老金、医疗费以及工伤保险待遇、经济补偿金、培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案件,给付数额不当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变更。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审查核实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之规定,裁定不予执行:

(一)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二)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三)仲裁员仲裁该案时,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四)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

人民法院在不予执行的裁定书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收到裁定书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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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及相关法规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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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_______XX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开股东会,决议变更公司地址、经营范围,并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第_________条原为:公司住所:_________。现修改为:公司住所:。

二、第_________条原为:公司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酒类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办公用品、家用电器、服装鞋帽(不含仓储)、日用百货(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箱包、五金、交电、建材(不含木材)、钢材、水泥制品、陶瓷、粉煤灰、灯具、农具机械、食用农产品销售。现修改为:公司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酒类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办公用品、家用电器、服装鞋帽(不含仓储)、日用百货(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箱包、五金、交电、建材(不含木材)、水泥制品、陶瓷、粉煤灰、灯具、农具机械、食用农产品销售。______XX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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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贯彻劳动合同法情况的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汇报报告,全文共 1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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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劳动合同法情况自查报告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情况的自查报告

**局: 根据你局《关于做好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公司进行了认真地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向你局作以汇报:

一、自查活动的指导思想明确

公司领导班子认真地学习了*局文件之后,清楚地认识到,省、市、县人大常委会安排的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法大检查,是为了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企业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健全劳动用工机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让广大劳动者从《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中得到更多的实惠,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从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对照要求,逐项自查

按照*局文件提出的检查内容和重点,领导班子成员作了认真仔细地回顾讨论,并安排专人深入公司下属的配送中心、直营超市,广泛听取和了解中层干部、业务骨干、普通员工的意见和建议,自查活动扎实认真,反映情况真实可靠。

1、《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和宣传教育情况

在得知《劳动合同法》从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信息后,我公司就从网上下载了几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文本、法律专家解读《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资料,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学习,并重点学习、讨论了法律专家指出的《劳动合同法》比《劳动法》规定更为明确、更为具体的条款,要求班子成员对贯彻《劳动合同法》有一个明确地认识,端正地态度,积极地贯彻,认真地实施。

随后,公司又召开中层干部会议,针对春节后员工不稳定、流动较大的情况,认真地学习《劳动合同法》,结合以往用工中存在的问题,讨论调整了我公司的一些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带着问题学,使大家对《劳动合同法》理解得更清楚、更明白、更透彻。

结合总公司会议精神的传达,各基层单位都及时向员工宣讲了《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告知了员工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通知了为保障员工利益,公司在劳动用工方面做出的一些新规定。还通过办板报、贴标语、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对《劳动合同法》做了广泛深入地宣传。

2、贯彻《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措施

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是企业的法定责任,不容忽视,结合本企业的实际,已经采取了以下具体措施:

①提高工资。从今年元月份起,公司给每个工作岗位上的员工都增加了工资,月平均增资额达到110元。

②缴纳养老保险。凡在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不分户口类别、用工类别,一律从XX年元月起给予办理养老保险。新增缴纳养老保险人数**名。

③缩短试用期。新招聘的员工试用期,坚决执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由过去的3个月降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与正常工资仅差50元。

④招工有简章。公司每建成一个超市,就需要招收一批新工。为了使应聘者明白工作单位、岗位和工种,了解相应的工资待遇,每次招工都有简章,今年依据《劳动合同法》,对简章内容作了相应修改。

⑤保障员工食宿。我公司各个基层单位的员工人数一般在**人左右,全部办起了员工食堂;离家1.5公里以上的,都给安排免费住宿,做到这一条相当不易。

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经从县劳动局领回了制式《劳动合同书》样本,正准备翻印,与全体员工签订新的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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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劳动合同法补充协议条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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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确保甲方的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一、甲方在录用乙方后,同时为其解决户口的问题,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两年。

二、乙方因本人原因不能为甲方服务___________年的,须按每月_____________元赔偿金计算,有一个月算一个月,逐月累计,向甲方作出赔偿。

三、甲方为提高公司员工的业务水平,根据乙方的实际工作岗位给予相应的业务培训,凡甲方给乙方相应业务培训的,乙方必须根据本人所在的岗位,为甲方服务一定期限。如: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因本人原因不能达到服务期的,一年的须按每月_________________元赔偿金计,二年的须按每月_____________元赔偿金计,三年的须按每月___________赔偿金计,有一个月算一个月,逐月累计,向甲方做出赔偿。

五、本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同时生效。

六、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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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最新违反工作纪律检讨书

范文类型:检讨书,全文共 1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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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同事:

今天,我怀着愧疚和懊悔写下这份检讨书,以向大家表示我对办公室卫生打扫的不干净的深刻认识,并以此表明我以后再也不违反纪律的决心。

在我们医院卫生问题可以说是三令五申,一再强调的一个问题。在我们这里卫生不仅仅代表的是个人的形象他更代表着我们整体的荣誉,所以我打扫卫生不合格给部门抹黑了,为此我感到很自责,希望主任和各位同事能原谅我的错误。

这次犯错误主要是自己没有严格要求自己导致的,存在侥幸心理,总觉得以前查卫生的时候没有查住过自己,以后也不会而且认为办公桌每天都打扫也不会太脏,其实自己打扫的都是一些大面上的地方,一些角落没有注意到,自己还觉得打扫的很干净其实不知道还有一些细节被自己忽略了,所以导致了这次的错误。这次监督把一些打扫中自己忽略的地方给说出来,就知道了自身存在的一些不足,从这件事中也看出了平时自己做事不是很细心,对于这些缺点千万不能在工作中体现,美工本来就是一个细心活,如果在工作中也这样大大咧咧、不注意细节,那做出来的图何以谈“美”何以做到美风暴,做一个图引起轰动呢?可以从这样一件事透析到我们的工作生活,他不仅仅是一个卫生问题了。他的本质原因我们工作生活中都能有所体现。

通过这次错误悔悟到:

1. 责任心还不是太强。做为宣传七部的一份子,宣七的荣誉就是我们的荣誉,而自己只顾自己的感受没有想到部门才给部门抹黑了。态度决定一切,这是做好任何事的起码要求,没有良好的态度,就不能正视问题。不论有多少理由,都应端正态度、严格医院的规定,对卫生更应认真对待!

2. 本次的错误在于我的惰性,对卫生检查存在侥幸心理,现在想起当时的想法,心中很羞愧。

3. 不光是卫生问题对于生活中工作中的任何事都要用心做专心做想着

如何把事情做好其他的一些侥幸心理或是小聪明都不应该有。做事不专心,很难把事情做得圆满。

4. 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要细心。细心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但是做起来并不是那么容易,现在就身有体会了,如果打扫的时候自己细心一点也不会犯这次错误,好在现在知道了,在工作中要避免这些。在做图时就更明白了注意细节的深刻含义。 对于每一个像素每一个线条都做到力求完美。

没有做到医院规定的标准,卫生不合格,影响不好,以前对这个没有太重视,现在写一份检讨,更正态度,表一下决心,也希望大家在以后的工作中互相提醒监督,避免犯类似的错误。要避免违反纪律,我对自己做出如下的要求:

1. 认清自己,努力工作,现在已经确定了自己的发展方向,现在加把劲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把工作充实起来,在工作中拿出十二分的细心,对于工作中的问题也不懒惰,对于不同的样式,不同的效果自己都亲自做做,对于不会的东西,找找解决方法。

2. 平时可以互相监督,提醒自己或是周围的人一些死角要打扫干净,当看到有些死角没打扫时主动去擦干净。

3. 树立一份责任心,想到自己犯错误了,不仅是自己受罚,主要是还给部门抹黑。所以树立一份责任心,树立集体意识,避免再犯类似的低级的错误。

这是我对自己的要求,也是一份决心,在以后的工作中我需以此为戒,不违反任何制度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对于自己犯的错误,我再次请求大家的原谅,以后工作中大家相互监督、共同努力、为部门奉献一份力量,让部门越来越强大。

检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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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及相关法规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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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改变法定代表人,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______________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现改为:公司在__________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万元。”

现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万元。”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_____人,分别为______、______”。

现改为:公司股东共______人,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

四、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原为:“董事长_______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现改为:“______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全体股签字盖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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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保证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保证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保证书,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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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

我叫,因本人多次违反校规校纪,经老师和学校领导多次教育,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决心对自己以前所犯的错误进行改正。在此,我做出以下两方面的保证

一、在学习方面,我保证如下:

1。我保证早上起床不睡懒觉,能在早上6:30分前回到教室,晚上也能够在18:30分前回到教室。

2。在回到教室后,作为一个合格的学生,要遵守班规班纪,我保证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时间内,不影响其他同学的学习,不喧哗,不打闹,不影响老师的常规教学等。

3。当课堂预备铃响的时候,我保证能准时回到教室,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在课上不睡觉,能专心听老师讲课。

二、在生活方面,我保证如下:

1。?在午晚休的休息时间内,我保证不影响其他同学的休息,不聊天,不打扰。当其他同学休息时,我也能安静地休息。

2。在班级轮值劳动时,我能尽我的义务去做好劳动,无论宿舍的值日还是班级清洁区和教室的值日,都能按标准做好清洁。

3。在学校必须要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遵守校规校纪,我保证不吸烟,不翻爬围墙,不打架。

以上是我生活学习经常违反校规校纪所作出的保证,,如有再犯或多次违反经老师和学校领导教育未改,我愿意接受老师和校领导作出的处理方案。

保证人: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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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员工违反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1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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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员工形象准则”

一、形象意识员工必须具备强烈的形象意识,从基本做起,塑造良好形象。

二、员工仪容、仪表、着装要求员工衣着应当符合金融机构形象及部门形象。原则上,员工穿着及修饰应稳重大方、整齐清爽、干净利落,周一至周日工作时间一律统一穿着公司制服。以下条款供参考:

(一)员工衣着要求得体、协调、整洁、悦目;

(二)上衣、裤子等最好相配,衣服平整,符合时节;

(三)西装左胸前口袋不放手帕以外的任何东西,禁止两手下垂插入下口袋中;(四)男士长袖衬衫要塞在裤腰内,袖子最好不卷起,长裤有腰攀,应穿上腰带或背带,头型为短平头;

(五)女士宜化淡妆,勿戴过多头饰,裙装应配过膝长袜,领口过低过短的衣服不宜穿着。

三、社交、谈吐

(一)在与他人交谈中,请讲普通话,交谈中善于倾听,不随便打断他人谈话,不鲁莽提问,不问及他人隐私,不要言语纠缠不休或语带讽刺,更勿出言不逊,恶语伤人;

(二)与客户交谈诚恳、热情、不卑不亢,语言流利、准确,业务之外,注意话题健康、客观;采用迎送礼节,主动端茶送水。

(三)与同行交谈,注意措辞分明,谦虚谨慎,维护公司形象,不互相倾轧,客观正派,不泄露商业机密。

四、举止、行为

(一)遵守考勤制度,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病事假需及时申请或通知部门主管,填报请假单;

(二)上班时间不吸烟,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精力充,精神饱满,乐观进;

(三)对待上司要尊重,对待同事要热情,处理工作要保持头脑冷静,提倡微笑服务;

(四)开诚布公,坦诚相待,平等尊重,团结协作,不将个人喜好带进工作中,不拉帮结派,党同伐异;

(五)热情接待每一位来宾,不以貌取人,不盛气凌人,与客人约见要准时,如另有客人来访需等待时,应主动端茶道歉;

(六)保持良好坐姿、行姿,切勿高声呼叫他人;

(七)出入会议室或上司办公司室,主动敲门示意,进入房间随手关门。

第二、员工日常活动行为准则

员工上班时间要始终以饱满的热情,尽心尽责,真诚协作,高效、快捷地向顾客提供最佳服务。员工应具备优良的道德品质,有错必改,不得文过饰非、阳奉阴违、诬陷他人。

一、电话

(一)员工电话行为应符合规范,注意控制语气、语态、语调,语言亲切、简练、有礼、客气;

(二)及时接听,勿让铃声超过3声,迟接电话须表示歉意;

(三)使用代表企业的规范用语问好,例如“您好,_信用社”、“您好,_办公室”等;

(四)仔细、耐心倾听对方讲话,决不要打断对方解释;

(五)准确记录,转告电话内容,主动帮助解决顾客要求,及时转告并敦促同事回复电话;

(六)谈话结束,表示谢意,等对方先挂电话;

(七)工作时间与业务无关电话应简短扼要,工作期间禁止接听电话,如有急事,由管理人员转告。

二、工作证、胸牌

(一)由单位发给工作证或者胸牌,员工要随时携带工作证。员工在工作时,必须佩戴胸牌;

(二)工作证、胸牌如有遗失、被窃,应立即向部门报告,经部门领导签字,可到办公室补领,如因长久磨损,应及时以旧换新。

第三、员工行为准则

一、服饰着装、言谈举止

(一)工作时间必须按公司规定着装,讲究仪表。头发不得染成黑色以外的发色。男士不得留长发、蓄胡须。

(二)工作时间不得吃东西,交际谈吐不得带脏字,不得涉及或影射他人的隐私和弱点。严禁背后贬低和指责他人。

二、劳动纪律

(一)按时上班,参加晨会,实行上班打卡制度。

(二)请假需先填请假单,二天以内分社主任批准,二天以上分管主任批准。

(三)要严格遵守联社和部门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日志、客户档案及客户调查表的填写。认真负责地完成领导下达的各项任务。

四、发扬团结精神,互相帮助、互相体谅,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互相竞争,互拆墙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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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最新违反工作纪律检讨书

范文类型:检讨书,全文共 1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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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X月X日的会上,我因没有认真聆听和领会领导讲话精神,却在下面偷偷看手机,被检查人员发现。会后,我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谨向各位领导做出深刻检讨,并将我的思想反思结果向领导汇报如下:

我在单位是纪检书记,分管单位纪律作风检查方面工作,然而我在管理他人的时候,却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违反了会议纪律。通过这件事,我意识到自已在纪律作风建设上存在严重不足。会后经过深刻的反思,我认识到犯这样的错误是与我长期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有关的。记得刚上班的时候,我对自己的要求还是比较高的,时时处处也都能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从而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但多年来,由于工作逐渐走上了轨道,而自己已经是单位的老员工了,尤其是分管纪检工作后,觉得只要把别人管理好就行了,自己是领导,范点小错误不要紧。因此,这次发生的事使我不仅感到是自己的耻辱,更为重要的是我感到对不起领导对我的信任,愧对领导的关心。

在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征求意见环节查找出来党委班子的问题中就有一项“工作按部就班,责任心不强”,而我自身就存在这样的问题。众所周知,开会和领导讲话是布置和安排指导工作的最佳途径,也是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工作的一个重要思想方针的获得渠道。就是在这样重要的场合下,我却看起了手机,这充分说明,我从思想上没有把会议和领导讲话重视起来,这也说明,我对自己的工作没有足够的责任心,也没有把自己的工作更加做好,更加走上新台阶的思想动力。在自己的思想中,仍就存在得过且过,混日子的应付思想。现在,我深深感到,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苗头,如果不是领导及时发现,并要求自己深刻反省,而放任自己继续放纵和发展,那么,后果是极其严重的,甚至都无法想象会发生怎样的工作失误。因此,通过这件事,在深感痛心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在我今后的人生成长道路上,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所以,在此,我在向领导做出检讨的同时,也向你们表示发自内心的感谢。

发生这件事后,我知道无论怎样都不足以弥补自己的过错。因此,我不请求领导对我宽恕,无论领导怎样从严从重处分我,我都不会有任何意见。同时,我请求领导再给我一次机会,使我可以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表示自己的觉醒,以加倍努力的工作来为我单位的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请领导相信我。思想上,我重新检讨自己,坚持从认识上,从观念上转变,要求上进,关心集体,关心他人,多和优秀同事接触交流。纪律上,我一定要比以前做很大改变,对自己的言行,保持严格的约束,不但能遵守单位的纪律,更加懂得了身为一名领导哪些是可以做的,哪些是不可以做的。学习上,我要不避困难,自始至终为掌握更多知识,使自己的素质全面得到提升。

我将以本次检讨机会为契机,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党员理论学习,加深个人政治素养和道德修养,在工作和生活中以身作则,为下属起模范带头作用,杜绝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检讨人: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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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不要让劳动合同法成金融危机的牺牲品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金融,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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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认真磋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一、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或金融机构联系并安排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款由银行评估审批后确定),乙方接受委托。二、甲方职责:_________________

1、提供借款所需的真实性材料;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3、按时支付相应费用。三、乙方职责:_________________

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银行或金融机构审批通过后,甲方与银行或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即视为贷款成功。2、全面协调甲方与银行或金融机构的关系。3、维护甲方权益。四、甲方需承担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

1、贷款利息及银行所要求的其他合理收费(详见甲方与银行或金融机构的合同协议约定)

2、居间服务费为贷款金额的%,甲方需在银行或金融机构审批通过放款之前,一次性将此费用支付给乙方,以方便乙方协同银行或金融机构放款。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擅自单方面撤销委托,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在三日内支付担保服务费金额的10%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2、甲方与银行或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甲方保证支付担保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帐号,每延迟一天甲方按贷款额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原因未能达到担保或银行贷款条件造成无法放款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六、其他: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动终止;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未尽事商解宜甲乙双方可协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密;

5、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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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1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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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解释】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义务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结束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结束,但是原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仍应履行有关法定义务。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有的意见反映,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有的用人单位刁难劳动者,不开具有关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扣押劳动者档案,对社会保险问题含糊其辞等。有的意见提出,实践中有的劳动者不辞而别,有的则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导致用人单位有关工作陷人混乱,影响正常的生产活动。有的意见认为,在很多劳动争议案件中,由于劳动合同文本的缺失,导致了劳动关系难以确认,劳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很难证明,案件难以处理,建议做出相应规定。本条主要是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而规定的。

一、用人单位有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都必须履行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这包括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终止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依法责令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形。用人单位出具证明的时间是在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规定用人单位有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主要是考虑便于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1999年国务院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进行失业登记的必备条件,因此劳动合同法不仅将失业保险条例中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的义务上升为法律义务,而且还规定了法律责任。在第八十九条中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人单位有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义务

在实践中,用人单位扣留劳动者档案,不明确告知劳动者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比较普遍,因此劳动合同法做了专门规定。首先是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履行。其次为有关手续办理规定了时间限制,必须在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完毕。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按每一名劳动者500元以上2019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草案曾规定:用人单位在三十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在修改过程中,考虑到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还要等上三十天才能办好档案和社会保险手续,这对导地就业的劳动者而言,成本过高。同时也考虑到办理有关手续有个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改为了十五日,值得一提的是,这里的“日”不是指工作日,但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将有关规定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三、劳动者有按照双方约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办理工作交接的义务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不能一走了之,还必须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即按照双方约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办理工作交接的义务。之所以规定劳动者有办理工作交接的义务,主要是考虑到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为了保持用人单位相关工作的有序、顺利进行,不至于因为劳动者换人后有关工作前后衔接不上,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交接主要包括公司财产物品的返还、资料的交接等。

四、用人单位有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

在劳动者办理交接手续的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支付经济补偿。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二条规定,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对于用人单位不及时发给经济补偿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了法律责任: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五、用人单位有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的义务

实践中,发生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后的一些劳动争议,往往因为时过境迁,劳动合同文本灭失,导致劳动合同的约定内容无从查证,法院难以判明事实,有时对劳动者极其不利。劳动合同文本也是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考虑到劳动合同文本是记载劳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基本文件,用人单位有保留相关档案的义务,因此,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有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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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保证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保证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保证书,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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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三令五申,一再强调校规校纪,提醒学生不要违反校规,可我还是违反了,经过大家的教导批评及自己深刻的反省,认识到自己做错了,为保证自己不再犯下类似错误,特写下此保证书,以供大家监督好。

事后,我冷静的想了很久,我这次犯的错误不仅给自己带来了麻烦,而且我这种行为给学校也造成了及其坏的影响,破坏了学校的管理制度,在同学们中间也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由于我一个人的犯错误,有可能造成别的同学的效仿,影响班级纪律性,对学校的纪律也是一种破坏,而且给对自己抱有很大期望的老师,家长也是一种伤害,也是对别的同学的父母的一种不负责任。

对于这一切我还将进一步深入总结,深刻反省,恳请大家相信我能够记取教训,改正错误,把今后的事情加倍努力干好。

在深刻的自我反思之后,我决定有如下个人整改措施:

1。不抽烟、不打架、不叫外卖等严重行为。

2。每次考试都要比上一次考得好。

3。不窜班、不窜级。

4。要尊重老师、同学。

等许多不良好的行为。

如有违反以上,后果自负。

保证人: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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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员工违反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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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尊重员工为企业发展创造的价值和作出的贡献,同时,激励员工与企业同发展共命运的主人翁精神,特制定员工工龄工资管理规定。

2工龄工资计算办法:

2.1管理人员(包括生产部、质检部、设备科管理人员)

2.1.1在职工作不满3年的,工龄工资为每满一年加10元;在职工作满3年,不满5年的,工龄工资为每满一年加15元;在职工作满5年及以上的,工龄工资为每满1年加20元。

2.1.2工龄从员工进公司之日起开始计算,最高封顶为240元。

2.2生产人员

2.1.1在职工作不满3年的,工龄工资为每满一年加5元;在职工作满3年,不满5年的,工龄工资为每满一年加10元;在职工作满5年及以上的,工龄工资为每满1年加15元。

2.1.2工龄从员工进公司之日起开始计算,最高封顶为200元。

2.4员工工龄从员工进公司之日起开始计算。中途离开的,间隔时间超过1年,其工龄从重新进公司之日起计算;未超过1年的,其工龄可以续接,但必须重新满1年后计算。

2.5举例:某员工从20xx年1月进公司从事计件工,20xx年1月晋升为车间统计员,那么,在20xx年1月的工龄工资应为15元;20xx年1月的工龄工资应为25元;20xx年1月的工龄工资应为35元。20xx年1月,因事离开公司8个月,则其工龄工资从20xx年8月开始续接,为45元。

2.6被公司开除、辞退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当年工龄工资不予以计算和发放,已发放的,将予以扣除。

2.7附则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规定经董事长批准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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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劳动法关于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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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关于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

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劳动法》共有5条规定,即,第25条、26条、27条、29条和28条。分别规定了即时解除、提前通知解除、不得解除和解除应当发给经济补偿金等方面的内容。

1).即时解除合同的情形

《劳动法》第25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四种情形,这里着重说明几点:一是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这实际上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是有条件的,即必须是被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录用条件的。这就要求用人单位最好制定书面的招聘简章,或录用员工的人事管理制度,其中应有具体的录用条件规定,以便于操作。二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这里所讲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可以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等国家规定加以认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则依据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来认定,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内部的规章制度。至于被劳动教养或收容教育的职工劳动合同解除的问题,可以由用人单位在内部规章中作具体规定,按照劳部发[1995]39号文件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对被劳动教养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职工被公安机关收容教育企业能否与之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29号)规定,因违法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职工,企业可以依据《劳动法》第25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与其解除合同。三是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这里的重大损害应由企业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以内部规章加以规定。四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是指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的;被法院依据刑法第32条免予刑事处分的。

2).提前通知解除合同的情形。

这是《劳动法》第26、27条规定的内容。需要说明以下几点:

(1)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方可解除其合同。

(2)对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的,应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的规定,先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1-4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被鉴定为5-1级的,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是指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对这类人员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这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出现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用人单位可以提前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这里的法定整顿期间是指依据《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破产程序进入的整顿期间?quot;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应依据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来界定。另外,《劳动法》第27条还规定了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程序,即:第一,提前3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第二,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第三,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员方案,进行情况说明,不须批准。履行三项程序后,用人单位即可实施裁员工作。

3)、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不能依据第26、27条解除合同,应当依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伤待遇,对被鉴定为7至1级的职工,合同期满,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发给相应的工伤待遇。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职工不能依据第26、27条解除合同。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也不能依据第26、27条规定解除合同。

4).解除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第28条对用人单位依据第24、26、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作了规定,这是《劳动法》侧重保护劳动者的具体体现之一。劳动部制定的配套规章《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对解除合同给劳动者计发经济补偿金作了具体规定。该办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分为三种,即:赔偿性的补偿,医疗性的补偿和解除合同补偿。

赔偿性的补偿是《补偿办法》第3、4、1条的规定。内容是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或者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或者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的,除支付全额工资或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工资外,另加付支付金额25%的经济补偿金。

医疗性的补偿是《补偿办法》第6条的规定。内容是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1级的,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除按工作年限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发给医疗补助费,一般病症为6个月的工资,重病为9个月,绝症为12个月。

解除合同的补偿是《补偿办法》第5、7条和第6、8、9条的规定。内容分两类,一类是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另一类是患病医疗期满被鉴定为5-1级,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须变更,而双方又无法达成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因裁员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受12个月工资限额的限制。

上述各种情形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解除合同的补偿中第二类情况,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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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年劳动合同法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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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以下简称《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第二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一)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应当受理;

(二)虽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但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其他案件,应当依法受理。

第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第四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第五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纠正原仲裁裁决错误重新作出裁决,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第八条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当事人双方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均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先起诉的一方当事人为原告,但对双方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一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双方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

第十条

用人单位与其它单位合并的,合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其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当事人。

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后,对承受劳动权利义务的单位不明确的,分立后的单位均为当事人。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

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

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列为共同被告。

第十二条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与其他平等主体之间的承包经营期间,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或者一方发生劳动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将承包方和发包方作为当事人。

第十三条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一般可参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比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赔偿劳动者因合同无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七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裁决中的部分事项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多个劳动者的劳动争议作出仲裁裁决后,部分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裁决对提出起诉的劳动者不发生法律效力;对未提出起诉的部分劳动者,发生法律效力,如其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等处理,或者因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予以撤销。

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养老金、医疗费以及工伤保险待遇、经济补偿金、培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案件,给付数额不当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变更。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审查核实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之规定,裁定不予执行:

(一)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二)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三)仲裁员仲裁该案时,有徇私作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四)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

人民法院在不予执行的裁定书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收到裁定书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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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违反作风纪律通报

范文类型:通报,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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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纪委,县直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

市委第三巡察组于9月13日和9月14日对县直部分单位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的通知》情况开展了走访调查,发现个别单位存在日常管理松懈、工作纪律松弛问题。

经查:

县交通运输局单政、杨、李上班未签到、未在岗;

郭没有按规定办理去向登记;

环保、上班未签到、未在岗;

李、宋没有按要求进行签到;

人社局王利智9月12晚饮酒过量,导致13日下午工作时精神不振,造成不良影响。

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县纪委已责令县交通运输局、环保局、人社局分别对单、杨、王、王诫勉谈话;责令李、郭、李、宋写出书面检查;并对交通运输局、环保局、人社局在全县通报批评。

以上三个单位存在的问题,暴露出我县存在工作纪律执行不严、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活动要求有较大差距。作风建设无小事,工作作风事关党政机关形象。希望各单位引以为戒,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内部管理,增强干部职工纪律观念,不断促进作风转变和工作落实,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作风纪律保障。

中共纪委

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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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及相关法规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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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经股东决定,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章第四条原为:“公司名称______有限公司”。

现修改为:“公司名称______有限公司”。

二、第三章第六条原为:“公司经营范围企业形象设计、平面设计、产品设计、动漫设计”。

现修改为:“公司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企业形象设计、平面设计、产品设计、动漫设计、市场策划、企业推广”。

法定代表人签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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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公司劳动合同法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1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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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 用 合 同 书

甲方全称:

企业性质:

单位地址: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________

聘 用 合 同

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同 志(以下简称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职务)。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履行:

一、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为 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

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须另行签订聘用合同。

二、工资待遇

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底薪元,其中试用期每月底薪 元,根据任职岗位及完成任务情况,还可享受提成或奖金。

乙方在聘用期内因岗位、薪级发生变动,工资标准将按甲方政策规定随之变动。

甲方依据年度目标及对该岗位的要求制定考核方案并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及时调整,作为对乙方考核和奖惩的依据;甲方视考核结果调整乙方岗位和薪资。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详见岗位说明书(见附件)。

四、乙方工作条件和职业病保护

1、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2、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定期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2

3、乙方为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的,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其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4、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或相关部门反映。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工作时间和休息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乙方职责

1、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执行甲方的相关政策;

3、必须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做好本职业务;

4、保守公司秘密。

七、合同变更、解除及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聘用合同约定的内容。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在试用期外转正后,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乙方必须做好工作的正常移交,自接到变动交接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处理完遗留的业务,并结清与甲方的财务帐目,乙方薪金自离岗之日停止。否则,甲方有权根据责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6、入职时隐瞒传染病史并尚未治愈的;

7、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给予解聘处理的;

8、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五)甲方中止合同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职务犯罪,自甲方要求乙方停职配合甲方或公安司法机关调查时,甲方可中止本合同,最终乙方职务犯罪不成立且无违反甲方劳动纪律的,补发合同中止期间的基本工资,劳动关系恢复。

2、除上条外,乙方如有其他犯罪行为,自乙方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甲方可中止本合同。

3、乙方不辞而别,或非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甲方可中止本合同,自中止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仍不到公司报到的,甲方可以对乙方作除名处理,乙方并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聘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聘用合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八、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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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以及地方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2、乙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待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3、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以及地方的有关规定,保障乙方享有其他福利待遇。

九、其他

1、如乙方未经解除合同而去竞争单位(用人单位)工作,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及竞争单位(用人单位)连带的法律责任。如乙方强行辞职,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甲方招收录用其的费用;

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乙方离职后,不得再以甲方名义办理任何业务,一经发现甲方将根据情节,诉诸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岗位说明书、员工手册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发生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自乙方上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乙方:

签订日期: 20_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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