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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调研报告范文【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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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管理之我见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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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管理之我见

大量农民进城务工是改革开放形势下人、财、物大流动所带来的“副产品”,是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必然现象。这一现象造就了当前城市中的特殊群体——进城务工人员群体。如何对进城务工人员实行严密有效管理,已成为各级政府和企业的社会工作一个突出难点问题。虽然各级政府部门长期以来都在进行不懈的探索与研究,但这个问题仍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在此,笔者结合自己从事工作的体会,借鉴各地政府部门管理进城务工人员一些好的做法与经验,就当前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应对策谈些粗浅看法。

一、进城务工人员现状

我县是一个新兴的沿海县,经济发展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较内地相比有明显的优势,导致大量进城务工人员特别是经济尚不发达地区的人们纷纷来我县“淘金”。据统计,截止今年8月30日,全县登记在册的进城务工人员总数达5万,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5.7个百分点,从事务工、经商、服务行业及投靠亲友的占进城务工人员总数的前四位。这些进城务工人员为我县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同时不少人因受其自身素质影响,自控力差、受约束少等特点,加上社会涉罪诱因增多及市县与农村之间生活方式的冲撞等外界因素作用下,已逐渐成为违法犯罪的主体。经查相关报表,自1998年以来,进城务工人员作案一直占我县刑事发案总数的30%以上,、XX年全县共抓获外来流窜犯罪分子532名,占抓获案犯总数的27%左右。从我县进城务工人员的总体构成来看,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类是有相对固定的职业和较稳定的生活基础,这类人占大多数(约为70-80%)。他们中相当一部分人携老带小全家外出,从事务工、务农、经商、服务业等,他们以勤劳致富为目标,遵纪守法,安心、积极工作,有的已在象山工作、生活多年,人称为“守法型”的进城务工人员。

第二类来自江西、湖南、安徽、四川等经济不发达地区,盲目来我县找活干的进城务工人员。这些人大多由于受文化、技能等因素的制约,从事本地人所不愿干、不肯干的脏、苦、累、差、险等活,收入少,待遇低,稳定性差,一旦失业或一时找不到工作,连温饱都得不到保障,这与他们抱着发财致富目的来象山打工的愿望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其中一部分人看到当地人生活富裕,心理失衡,又染上高消费、游手好闲的恶习,就极易产生非法攫取财富的动机,往往容易犯罪。

第三类是无身份证件、无固定住所、无职业的“三无”盲流人员,一般以打零工、捡破烂、乞讨等为业,寄住于简易的出租房、桥洞、涵洞及废弃的房子内,甚至露宿街头。这些人往往极力逃避公安派出所的掌握与控制,大多流离于我们日常管理的视线之外,极有可能进行偷、抢等违法犯罪活动,因而是一个严重影响当地治安稳定的“灰色群体”。

第四类是混杂在进城务工人员之中的极少数职业型犯罪分子,这些人中或有前科、或是惯犯、或有重案负身。他们没有职业或以某种临时职业为掩护,唯一靠各种侵财等犯罪活动为谋生手段,获取钱财,作案手段一般具有一定代表性和专业性。这些人大多有一套逃避政府部门打击的对策,往往采取跳跃式作案,即甲地居住,乙地作案,丙地销赃,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给侦查工作带来困难。

二、当前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工作存在问题主要原因

经过多年来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工作的运行和深化,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难点也逐渐显现,有的已成为制约管理功能发挥的“瓶颈”和障碍。

(一)、社会、经济的发展是客观原因。随着社会发展城乡差别、地区差别拉大,社会成员间的贫富差距拉大,使具有强烈的谋求财富和成功欲望的进城务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大量涌入城市,追求更新、更好的生活。同时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带来人、财、物的大量流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尽量减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需要大量的廉价劳动力,这又为进城务工人员流入城市创造了条件。此外城市建设中大量的脏、苦、累的工作,城市人口不愿意做,也大多为外来劳动力承担起来。从而使人口流动特别是大量农村人口流向大中城市成为一种社会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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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我区外来人员管理情况的调研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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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外来人员管理情况调研

目前是我国社会经济结构急剧转型的时期,依附于二元户籍制度的城乡分割体系逐渐瓦解;我区城市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更对劳动力形成了巨大拉力。外来人员纷纷涌进我区城镇。截至2003年底,我区外来登记人口达21万人(不含度假区),预计今年年底将达30万,与本区户籍的从业人员数量相当。外来人员群体已经成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年轻而强大的生力军,缓和了我区城镇发展中劳动力供需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短缺的矛盾;同时也成为城镇基础设施、社会治安、卫生防疫、安全生产以及社会就业的巨大压力。外来人员的管理,已经成为我区城镇管理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管理好、服务好这个庞大的社会群体,按照科学的发展观的要求,获得社会的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需要我们不断探索与研究。

一、我区外来人口及其管理现状

据公安部门统计,去年年底,全区外来登记人口21万人(不含度假区的9800多人),截至今年3月底,已达23.15万人,男女比例为47.9:52.1。外来人员在分布、就业、年龄结构等方面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人口分布相对集中。木渎、甪直、长桥、南区等4个较发达镇(区),是外来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拥有全区(不含度假区)13个镇(区、街道)外来人员的71%,合计16.47万人。其中,木渎62307人,占27%;甪直39565人,占17%;长桥31220人,占13%;南区31608人,占14%。其余9镇(区、街道)6.68万人,占29%。

二是就业比例极不均衡。公安部门3月份暂住人口统计资料显示,全区外来务工人员188664人,占82%,务农人员693人,经商人员7009人,占3%,服务业7561人,占3%,其他27541人,占12%(公安部门所称的“其他”类,往往是指非经济型流入人员、非正常就业或处于失业状况的外来人口。按此,正常就业的外来人员约100%-12%=88%)。其中务工人员比例奇高,占正常就业外来人员的92.5%,2倍于本区户籍务工人员约47%的比例。

三是年龄层次总体偏低。据公安部门关于暂住人口的统计,16周岁以下、60周岁以上的非劳动力所占比例极小。另据劳动部门不完全统计,2003年,16—40周岁外来劳动力约占外来总劳动力的97%,41—(55)60周岁的中老年劳动力仅占3%。俗语“打工仔”、“外来妹”,便是对于外来打工人员这一年轻群体的生动描述。而文化程度方面,也正因为不同时代的教育落差,以及优胜劣汰的市场选择等原因,年轻的外来劳动力的文化结构甚至还略优于我区劳动力的整体水平。外来劳动力小学文化以下人员仅占2.24%,初中54.15%,高、中专、技校32.07%,大专以上11.54%(公安部门资料)。而我区劳动力这一比例为:小学以下10.8%,初中48%,高、中专、技校30.8%,大专以上10.4%(教育部门资料)。

在这个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全面转型、农村城镇化的过渡时期,我们对外来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往往跟不上社会发展的速度,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证件名目繁多,管理效果不理想。经济型流入人口,有时必须按不同岗位要求,办理暂住证、就业证、计划生育证、健康证等证件,才能顺利就业。但也有相当一部分短期流入人员没有及时办理各类证件。另外,非经济型流入人口,或搞“地下经济”人员,比如投靠亲友、超生、流窜作案等外来人员也往往不会主动办理,甚至逃避办理各类证件。据估计,目前全区办理暂住证的外来人员仅约85%。又如,我区户籍人口的计划生育率去年达99.59%,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率大大低于我区户籍人口,有的千方百计躲避计生干部,以至于计划生育局难以正确统计这一数据。再如,劳动部门办理的就业证,要求凭用人单位提供的花名册和个人身份证办理,并规定人手一证,每年一换。这种办证的形式,在这个外来人潮汹涌、就业渠道多样、各项迁徙限制逐步减少的时代,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就业管理意义;而且工作强度很大,却统计不全,公安部门统计去年有20多万外来劳动大军,劳动部门办理的外来人员就业证却只有10.29万张。说明各部门在某些方面还未能形成合力。

二是住宿分散无序,治安问题难解决。截至3月,外来人员在外租赁房屋的122347人,占53%(出租房屋11490户,其中私房10767户,占94%;公房723户,占6%);居住单位宿舍93390人,占40%;居住工地现场9580人;居住亲友家3194人;居住旅店24人;其他2933人。半数以上的外来人员居住在出租房屋,为了省下更多的钱,很多人甚至居住在廉价的车库、临时搭建简易房里,生活设施、环境卫生条件很差。分散无序的居民房屋给外来人员的管理、服务带来了极高难度,治安管理方面的压力尤甚。近年来外来人员犯罪人数与比例快速增长,不足全区社会总人数30%的外来人员,产生了70%的犯罪分子。而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中,80%左右是以出租房屋为窝点的。因此,管理好出租房屋,同时使其中的部分外来人员尽快有序退出并实现集中管理,是解决治安问题的有效手段。为此,去年12月,区委、区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了外来人员集宿楼建设,以各镇区集体建设为主,同时鼓励农民宅基地流转参股建造,争取3年内外来人员集中住宿率达到60%。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但问题是,即便能顺利解决这比较集中的60%,剩下的分散的难以集中的40%又该如何解决?

三是流动周期短暂,行政、社会成本高。公安部门3月份暂住人口管理统计报表显示,外来人口暂住时间为:1个月以下0人;1个月—1年222347人;1年以上仅仅9121人,不足4%。这其中固然有各地派出所统计的不实因素存在,我们仍不难判断外来人员流动周期之短、频率之高。人才和劳动力的高流动性,以及对高流动人口的治安防范与管理服务,使我们支付了高昂的社会成本和更多的行政成本。目前,我们对外来人员讲管理,往往偏重于治安层面;讲服务,也往往偏重于对外来投资人员的服务,对外来打工人员的服务则极少。吴中区的居民,已经享有着一系列的区籍“特权”:城镇职工有“协保”、“内退”、“五大保险”、“再就业优惠”,农村社会有“六有保障体系”,甚至“城乡居民人人都将有一份养老保障”了。外来人员没有这些“特权”补贴,又居无其屋,导致其在正规企业的用工成本相对较高;他们举目无亲,又遭到一定程度的歧视。因此如撇开素质因素,低工资待遇、低劳动保障和高强度劳动往往是他们最大的竞争优势。这种逼仄的生存环境正是造成他们高流动性的一大原因。资金、技术、人才、劳动力都是成就经济发展的不可或缺的资源,城市化过程中需要优秀的劳动力,我们不应拘囿于维护本区户籍人员的就业与发展,而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人才尤其是劳动力市场。我们的手段应该是去芜存菁,合理控制低素质人员流入,而努力留住一些素质相对较高的人才与劳动力。这也是搞好外来人口管理的难点之一。

二、关于外来人口管理与服务的几点设想

一是集中管理,加大投入。近日,综治委已经建立由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外来人员专门管理办公室,指定各部门抽调专门人员到外管办蹲点集中上班,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地区外来人员的管理,为外来人员集中管理和服务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上级和一些周边市(区)也已于前阶段采用了这一办公形式,如市公安局外管办有各部门抽调的5人蹲点办公;昆山有16人蹲点。笔者建议,应进一步采用“一站式”服务方式,尤其是在木渎、甪直、长桥、南区4个外来人员集中的地方,可以设立4个“外来人员一站式服务中心”,服务于全区外来人员,集中调配处理各地派出所记录的外来人员的有关个人档案信息,以及卫生防疫等各种管理与服务项目,改变分散管理、多头管理局面,同时使一些丧失管理服务功能的证件退出历史舞台;建立外来人员窗口网站,公布与之相关的各类法规、政策,并为其提供就业信息、集宿住房信息、子女教育信息等等。另外,在财政资金方面,也要逐步加大投入。去年12月,区委政法委等单位领导赴南方考察获悉,东莞虎门镇的治安投入占到财政收入的20%之多,使这个外来人口占80%强的正处级建制镇始终保持着良好的治安状况,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双赢。而去年我区在这方面的投入远远小于这一比例。区财政在外来人口管理上更是仅投入专项经费390万元(其中尚含100万元公安部门罚没款),即外来人员人均摊得18元左右;外来人口协管员299名,年薪1万元左右,即扣除299万元左右工资后,办公及其他费用仅余91万元左右。因此建议我区在集中管理措施跟上的同时,更应加大资金与人力的投入力度,使之逐步与外来群体的庞大数量及其所创造的GDP相匹配。

二是“以夷制夷”,重心下移。外来人员更了解他们同类的疾苦和需求。让一些外来人员骨干参与外来人口管理,深入外来人员群众,融入本地社会事业,提高他们的参与感与归属感,将更加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留住外来人员中的优秀分子。这也是上文谈到的解决40%较难集宿化的外来人口管理问题的办法之一。比如,我区在外来人员子女教育方面逐步走上正轨,很大一个因素就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利用外来人员服务于外来人员。目前,外来人员子女有13000余名就读于我区小学,有6000余名外来民工子女分散就读于我区公办小学,另外7000余名就读于全区6所外来民工学校(均系小学)。这6所学校分别位于木渎镇(3所)、开发区(2所)、长桥镇(1所),大多由外来教师执教,工资待遇较低,学生收费也略低于本地学校,300~350元/学期。虽然目前持证上岗教师仅半数左右,教学质量相对较差,但他们却承担着全区半数强的外来人员子女的尚属正规的小学教育。因此,我们可以在其他方面效仿这一做法,尤其是对于占外来人员比重高达92.5%的务工一族,可以在其聚集地——工业企业中,选拔一些兼职、专职“联络员”,经有关部门认定后,由其专门为外来人员与“一站式服务中心”双向联络,办理各类事务。区、镇二级财政买单。

三是素质控制,中介先行。除了以上两点提到的,管理、服务好既已流入的外来人员之外,同样重要地,应合理控制外来人员的流入数量与质量。在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我区已逐步减少和取消了堵、卡、赶等手段和绝大部分收费行为,而由于劳动力市场尚未及时建立健全,劳动力的无序流入便成为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建议完善以下两种方法:一是鼓励民间劳动力中介组织快速发展,丰富就业信息,减少找不到工作的外来人员在我区的逗留时间,使低素质人员和不符合要求人员知难而退。目前,我区有各类持有职业中介许可证和资格证的劳动力中介组织共36家,其中公办的17家,主要对本地劳动力开放;民办的19家,除了有关部门要求解决300名/年本地劳动力职业介绍以外,其余职介活动主要受市场利益驱使。应加强对这类中介组织的扶持与培育,积极倡导投资者投向这一领域;同时着力打击黑中介,努力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事业。苏州人身在温柔富贵乡,外出谋生的机会成本一般而言比外来人员大得多,他们更愿意留在本地。教育、劳动部门应加大本地劳动力的培训力度,使其在与外来人员竞争岗位时依靠自身素质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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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水利机构人员调研情况汇报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1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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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机构人员调研情况汇报

一、基本情况 水利局现有独立核算单位21个,其中科级事业单位17个,企业单位1个;现有正式职工2022人,其中干部329人,固定工573人,合同工1007人,集体工113人;现有离退休人员264人,专业技术人员539人,其中高级工程师6人,工程师51人,初级职称482人;有管理运行人员1142人,综合经营人员768人(包括工程局、招待所、水电站),其他112人;有本科以上学历67人,大专学历313人,中专学历429人,高中以下学历1213人。 二、存在的问题 1、各水管单位的性质划分尚不明晰,权责尚不明确,公益性、准公益性和非公益性事务并存,单位自主权范围有限,因而普遍缺乏利益激励和风险约束机制。 2、由于种种原因,使水利系统各事业单位人员增长过快,人员总量过剩,结构性人才缺乏,导致单位经济负担重,管理成本高,工作效率低。 3、投入不足,公益性工程损耗和维护管理费用没有补偿渠道和来源。 4、管理粗放,工程设施配套建设滞后,老化失修严重,效益衰减;五是水价没有按成本核定,收取困难,自身造血功能不足,部分单位经费困难,出现亏损,人员工资难以保证。 5、目前参照执行的企业参保政策很不适应事业单位的参保实际。同时,参保人员退休后社保部门只发给其基本养老金,其它补贴、补助以及参保人员亡故后其遗属的生活困难补助均由单位自己补足,没有真正实行参保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增加了单位的负担,也不利于这部分人的管理。为了保障事业单位职工各项保险政策的落实,应尽快制定出台事业单位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政策,建立适合事业单位及人员缴费的基数依据,进一步规范参保程序,确保参保人员的医疗、工伤、失业等相关保险的落实和退休后各项费用及参保人员亡故后其遗属的生活困难补助等均由保险部门发放,实行社会化管理,从根本上解决事业单位的后顾之忧。 三、意见和建议 1、事业单位的定性问题 根据国家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结合凉州区水利系统的特点,将水利系统各单位明确划分为公益性、准公益性和非公益性三类单位。这样一来势必有一部分单位将定性为纯公益性水管单位;一部分单位定性为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准公益性水管单位的某些机构(如水库等)也将定性为纯公益性。定性为纯公益性的单位或机构的人员定编后将由政府财政承担其工资和办公费用,增加财政负担,政府和有关部门能否批准?水利系统的其它单位(如电站等)非公益性单位是否将推向市场?如果是这样,这些单位将面临各种税收等负担,难以维持正常的生产,因为这些单位实际上已经在负债经营。政府能不能给予这些单位优惠政策。 2、老职工提前退休的问题 这次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竞争上岗。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各种因素造成的结果,一部分老、弱、伤、残等职工无论在年龄、身体、文化素养、能力等各方面都属于单位内部的弱势群体,无法与年轻职工在同一起点上竞争上岗。因此,这部分职工能否按照武威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武市事改办[]001号《关于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中退休人员工资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提前退休。或者放宽到男年满55周岁且工作年满30年的干部、工人一律提前退休;女满50周岁的干部(或女满48岁的工人),且工作年满20年,经本人申请,可提前退休,作为改革时分流人员的一种有效途径。 3、定岗定编问题 水利系统的岗位编制可根据水利部和财政部二○○四年五月颁发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试点)定职能、定编制、定岗位。但是我区水利系统多年来为政府分担就业压力,接纳了大量的复退军人和大中专学生,人员严重超编,人浮于事,给水管单位的运行管理造成了很大压力。政府和有关部门能否借这次改革,按照上述《定岗标准》,对水利系统各单位进行全面定岗核编,并在今后适当控制水利系统人员的无序膨胀,使水利系统逐步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为我区的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4、组织改革领导机构的问题 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相关问题较多,建议由政府牵头,组织、劳动、人事、社保等相关部门组成改革领导小组,自上而下进行全面改革。 四、改革进展情况 1、在用人制度上实行公开竞争上岗 为了打破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职工“吃大锅饭”的思想,增强职工主人翁意识,树立“就业靠竞争、上岗靠技能”的新观念,各单位在清退临时工、季节工和养护工的基础上对现有职工进行了重新核编、定岗、定责,打破干部、工人的身份界线。在此基础上,推行全员聘用制,实行公开竞争上岗,对于竞争到岗位的职工,又与其一一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实行千分制定量考核。这一措施,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杜绝了用人上的一些不正之风,极大地调动了职工学业务、学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创新收入分配机制,实行岗位工资制度。 水利系统的事业单位,绝大多数打破了“铁工资”,在分配机制上闯出了有效的路子,如××单位将职工工资与效益、发电量等经济指标挂钩,根据超额完成或完不成指标的不同情况,按照一定比例兑现工资,创出了一套适合本单位的收入分配制度,他们把这种方法称之为“成本倒推法”。等单位取消了津贴工资平均发放,实行“死套活拿”,以岗定薪、工效挂钩的灵活分配制度。等单位推行“千分制”岗位目标考核责任制,每人每月拿出工资总额的30%,按“千分制”考核衡量工作,确定工资分配标准,体现多劳多得的收入分配机制,打破了“铁饭碗”、“铁工资”。建立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按照工效挂钩的原则,实行“岗位、技能、效益”三挂钩的工资分配制度。这样,既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危机感和责任感,调动了工作积极性,明确了责、权、利,又使干部职工的收入与实绩直接挂钩,遏制了人浮于事的被动局面,扭转了效益低下等不良现象。 3、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积极参加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社会保障体系。 4、改变人事管理的弊端,合理分流富余人员 人事制度的改革,关键在于扩大事业单位的用人自主权,水利事业单位在上级部门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指导下,结合水利工程体制改革要求,逐步建立灵活多样的用人机制,以此解决人员多而导致的一系列问题。如等单位,在发放部分工资的前提下,经职工申请、单位研究并同意,职工

可另谋职业发展,进行自主创业;××单位对未竞聘到岗位的人员,支持其参加业务技能培训,经培训学习合格后重新竞岗,在此期间,发放部分基本工资,连续三年未竞聘到岗位者,将分流安置到经济实体中;××单位安排一部分职工对农场进行承包经营,自负盈亏,减轻了水管处的负担。 5、积极创办经济实体,发展多种经营,开辟新的就业岗位,缓解人员过快增长的压力。 改革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是促进水利事业发展的一项长期措施,改革说到底是解决人的问题。我局在八、九十年代就创办了幼儿园、招待所、医务室,分流安置了一部分人员(其中:幼儿园37人,招待所54人,医务室13人)。近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及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人事制度改革的整体推进,面对水利系统人员迅速增加,经费负担越来越重的局面,我们大胆探索,开拓创新,创办经济实体,发展多种经营,开辟新的就业岗位。先后发展了养殖场3个,安置人员15名;农林场13个,安置人员78名;水泥厂1个,安置人员32名;面粉厂2个,安置人员8名;建成人畜饮水供水厂8个,安置人员126名;依托水利优势发展旅游项目3处,安置人员42名;其它经营项目如水利超市、加工厂等安置人员39名。另外井泉灌区都成立了抗旱服务(打井)队3个安排人员26名。以上项目共安置人员301名。这些项目的开展,初步缓解了人员过快增长的压力,增加了收入,也使水利向多元化、服务性良性方向发展。 截止目前,基层约70%的水管单位按照水利工程体制改革的要求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革,其中等单位进行了全面改革。 二○○五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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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市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变化的调研报告[页3]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医务,服务,全文共 9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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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变化调研报告

三、解决存在问题的具体对策与个人调研收获

在整个调研的过程中,事实表明,我们相关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并没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步提升,医院在制度完善与道德建设上依然存在缺陷,很多年轻医生与护士,尤其是一些刚从学校毕业的医护人员,缺乏耐心与爱心,常常是在工作初期能凭借初上岗位的好奇与激情表现的十分优秀,但是医生是需要经验积累的职业,在工作两三年甚至是五六个月之后就忘记了职业的操守与职责。

另一方面,许多医生将一些本不必住院的病人“劝”进医院,为此,有时甚至夸大病人的实际病情。处方方面,不少医生有开“指定药品”的习惯,不排除他们从药品销售中获利……

通过调研,我市医院的整体服务水平并不完美,在不少方面都存在缺陷,当然,我也不否认医院在某些方面做得很突出。所以我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市的各大中小型医院可以在保持优秀服务态度的同时,改善存在的一些缺陷。

于我个人而言,此次调研,在很大程度上锻炼提高了我的实际社交能力,在发放问卷、与调查人员交流、收集资料的过程中,提高了我的交流和人际交往能力,同时我还了解了许多的相关知识,受益匪浅。事实上,这次调研也给了我很多乐趣,跟朋友一起搜集资料,整理调查问卷,分享成功收获的喜悦,共同承受然后战胜各种挫折。此次调研培养了我的兴趣,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继续做一些有意义我喜欢的社会调研,丰富自己的知识,同时提高自身的素质。

关于医院服务态度的调查问卷

1、 您在这家医院有过几次看病经历?

a.一次   b.两次   c.三次   d.多次

2、  您认为这家医院的服务态度如何?

a. 很好   b.一般  c.很差

3、  您认为这家医院在哪些方面令您不满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您认为与过去相比,这家医院的服务质量有提高吗?

a. 有很大提高   b.没有注意   c.和以前一样.

5、  医护人员的态度会影响您对医院的选择吗?

a. 会        b.不会          c.有一定影响

6、  您希望医院在服务态度和服务内容上有何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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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的配合,祝您身体健康!

共3页,当前第3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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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准国家工作人员认定中的几个问题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9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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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作人员认定中的几个问题

《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准国家工作人员的概念。虽然法条就什么是准国家工作人员作了明确的规定,但司法实践中,由于存在诸多复杂的因素,给准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带来困难,因此,加强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对于准确认定犯罪,打击犯罪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准确把握国家工作人员的本质特征。从事公务应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本质特征。对此,虽然目前理论界大致有“身份说”、“公务说”、“统一说”三种不同的观点。但笔者认为,“身份说”易缩小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与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的精神不相吻合。“统一说”将“身份”作为与“从事公务”相并列认定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的标准亦与刑事立法精神相悖。“公务说”则认为,无论行为人是否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只要是依法从事公务的,就应当以国家工作人员论。这一观点不仅符合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的精神,而且也为后来的立法解释所验证。从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的精神来看,无论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的人员,还是上述单位(人民团体除外)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的人员只要是“从事公务”的就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立法并没有强调这些人原有身份性质,而恰恰强调的是“从事公务”四个字。再则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中,我们不难看出,该解释对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在从事特定的公务时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界定,表明了立法机关鲜明的“公务说”观点。还有大量的司法实践也证明了“公务说”在司法实践中被广为运用。因此,我们在认定准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时,理应牢牢抓住“从事公务”这一国家工作人员的本质特征,正确界定准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那么,何谓“从事公务”又是我们正确界定准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的又一重要问题。所谓从事公务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从事组织、领导、监督、管理国家事务和公共社会事务的活动,其本质是行使国家权力,活动内容具有广泛性、职能性特点。椐此,笔者认为“公务”它不局限于国家事务,还包括公共社会事务,在我国现行的制度下,国家管理公共社会事务仍然存在,如国家对国有企业的行政管理,国有企业的有关管理人员对国有企业资产的管理经营等无不表现国家管理公共社会事务的存在。同时,共青团、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也仍然担负着管理国家事务尤其是公共社会事务的职能。《刑法》将在人民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规定为国家工作人员就意味着刑法意义上的“公务”包含公共社会事务。因此,我们这里所探讨的“公务”即是指代表国家的公务,具体包括国家公务和公共社会事务。只有行为人从事上述情形的“公务”时,才可以将其界定为国家工作人员或者是准国家工作人员。     二、准确把握公司性质。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国有投资主体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企业单独作为发起人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国有性质没有争议。问题是原有国有企业依照公司法在改制重组过程中,由于运作不规范和不到位,给我们准确认定改制后的公司性质带来困难。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其一,“翻牌”公司。一些原国有企业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指标,在将其所属的分支机构进行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不能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运作,为了达到公司注册的目的,将企业资产的一部分以奖励等形式配送给企业人员作为入股资金,然后仍依企业原资产总额申请注册非国有有限责任公司,原企业人员整建制划归新设立的公司,其人员管理方式、工资待遇不变,企业入股人员亦不参与公司分红。这种“运动”式的公司制改造,应还其公司的本来面目认定为国有公司性质。其二,“脱壳”公司。一些国有企业为了甩掉沉重的债务包袱,将企业的有效资产剥离出来,重新设立一个新公司,以达到规避企业债务的目的。这种类型的公司其注册资本如果没有非国有资金进入,应认定为国有性质,如果有非国有资金进入,应认定为非国有性质。其三,“泡沫”公司。一些公司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或行业内部对企业资质考核依据其注册资本金势力的客观情况,为了将公司做大做强,不惜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搞虚假投资。有这么一个原本资不抵债的国有小型建筑企业,XX年企业改制时,企业的20余名职工“入股投资”近5000万元,使企业成为拥有6000多万元注册资本、具有一级资质、可以承揽各种大型建筑项目的大型建筑公司,实则职工没有投入一分钱。这种类型的公司性质应当区别情况分别认定,公司经脱水后的注册资本不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且符合公司设立其他法定要件的,其公司法人仍然成立,公司性质应依实际注册资本性质确定,如没有非国有资本进入,应认定为国有公司性质,否则反之。如实际注册资本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其公司法人不能成立,对于投资主体单一,应依投资主体性质确定“公司”的性质;对于混合型投资主体的,则不能简单地认定为国有性质或非国有性质,而应当依照各投资主体性质和人员隶属关系综合分析认定,如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的人员,应认定为准国家工作人员,否则反之。实践中尽管还有除上述类型外的不规范公司存在,但只要我们透过现象看本质,紧紧抓住投资主体的性质,就不难认定这些公司的真实性质。     三、准确把握职务便利的性质。非国有公司、企业人员的职务犯罪与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均涉及到职务便利的问题。因此,准确把握职务便利的性质,对于正确区分此罪与彼罪无疑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从字面意义上来说“职务便利”的含义应当是一致的,但从刑法层面上来看“职务便利”,在不同性质的犯罪中,其职务便利的性质亦不尽相同。就非国有公司、企业人员职务犯罪与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而言,前者的职务不具有国家公务

的性质,后者则履行的必须是具有国家公务性质的职务。可见二者“职务便利”的性质是有质的区别的。那么,如何准确把握职务便利的性质,笔者认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第一,看行为人隶属关系。行为人是否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人员,如委派成立,行为人的职务行为才可能具有公务性质的基础。第二,看行为人从事工作的性质。只有行为人所从事是具有管理性质的工作,其职务行为才可能具有国家公务的性质。如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的且是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其职务行为即具有国家公务性;如是非委派的人员,其职务行为就不具有国家公务性质。这里还要注意的是对于那些虽然是属于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的人员,但他们所从事的仅是劳务性质的工作,其工作职责内容不具有国家公务的性质特征,因而仅仅属提供劳务性质工作的行为人,不能单独成为准国家工作人员的适格主体。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执行《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若干问题的解答中明确规定:“直接从事生产、运输劳动的工人、农民、机关勤杂人员、个体劳动者、部队战士、经手公共财物的,如果他们所从事的仅仅是劳务,不能成为贪污罪的主体。”第三,看行为人的权力来源。在两个不同性质公司并存时,虽然公司人员的归属亦作出明确的划分,但因公司业务需要,通常会出现公司人员既服务于原国有公司、又服务于非国有公司的情况,这种不规范的公司运作模式,给我们认定职务性质带来一定困难。对于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关键看行为主体代表谁的利益、体现谁的意志,权力来源于谁。如是国有公司委派的人员,其履行非国有公司的职务具有公务性;如不是委派的人员,其履行非国有公司的职务不具有公务性质。如张某在原国有公司将部分有效资产剥离、并吸纳部分非国有资金共同成立新的有限责任公司后,仍供职于原国有公司。由于张某对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所经营的某项业务比较熟悉,受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负责帮助经营该项业务论证、洽谈,但合同的签订仍依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员的名义,而非张某的名义。其在参与项目论证、洽谈过程中,非法收受客户的贿赂。因张某不符合国有公司委派人员的成立要件(委派的问题本文另行论述),此时张某的所作所为只能代表的是委托人的利益,体现的是委托人的意志,所履行的是来源于委托人的不具有国家公务性质的职务,不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因此,我们在分析认定行为人职务性质时,一定要结合上述几个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切忌犯抓住一点不及其余的错误。     四、准确把握委派的构成要件。所谓委派,就是委任、派遣之意。基于委派,被委派人代表委派方行使权利,从事委派方委派的公务。构成这里的委派,必须符合以下要件:一是委派的主体特定。委派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除此之外的任何单位都不是刑法意义上的委派主体。那么,人民团体能否构成委派的主体,只要我们认真分析一下《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就不难得出结论。《刑法》第九十三条所列举的委派主体并不包括人民团体在内,如将其纳入委派主体的范围,显然超越了该条款法律用语的逻辑内涵,有违罪刑法定的原则。因此,只要立法未作出修改前,人民团体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人员,不能成为准国家工作人员的适格主体。二是委派的对象必须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员,且委派人与受委派人具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对于从社会上招聘的人员,能否成为委派的对象?这里关键是看招聘主体的性质,如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作为招聘主体,聘用后再委派到非国有性质的单位从事公务的,与从国有性质单位抽调人员直接委派没有质的区别,对其应当与国有性质单位的人员同等看待。如是非国有性质的单位作为招聘主体,聘用人员显然不能成为委派对象。因此,只要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委派,到非国有性质单位从事公务的,不论其在委派前的身份如何,均可成为准国家工作人员的适格主体。三是委派单位与拟派遣单位具有一定的关系,如领导、监督关系等。如果委派单位与拟派遣单位不存在任何行政管理、投资权益关系,则委派不能成立。如被告人熊某原系某电厂物资部主管,而该电厂系一非国有性质的中外合资公司的下属单位。1997年该公司与某省电力局签订委托协议,约定电厂的生产、经营管理由电力局负责,电力局按电厂所卖电价的2%收取委托管理费用,电厂产权性质不变;电厂的厂长、副厂长由电力局提名,经委托方同意后,由电力局发文任命。在委托管理期间,经委托方同意,电力局发文任命被告人熊某为电厂的副厂长。其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对于被告人的主体身份性质,有人认为,被告人属于国家机关委派到非国有性质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但笔者认为,虽然电力局是国有性质的单位,但其与电厂既没有行政隶属关系,也不是电厂的投资主体,其对被告人的任命是基于委托合同而形成的权力,并不是基于本身的行政管理、监督或国有投资者权益而直接产生的任命权,因而被告人熊某不符合委派的构成要件,不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四是委派的方式有效。尽管委派的方式多种多样,但一般应以书面形式,它包括发文任命、任职、批准,也包括以会议纪要等非正式形式予以提名、推荐、介绍等。如前述张某之所以不能成为委派人员,就是因为其既没有任何书面委派的文字依据,从其参与业务论证、洽谈的过程、方式、结果也看不出其供职的国有公司委派的意思表示,缺乏委派成立的形式要件,因而对其不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五是委派的目的特定。受委派人代表委派方在非国有单位从事的只能是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公务性质的活动,而绝非是直接从事物质资料生产或者社会性服务劳动的劳务,否则就不是刑法意义上的委派。六是受委派人在受派单位的公务活动尽管代表国家但又独立于委派单位而归属于受派单位。这就是说受派人所从事公务活动的结果直接及于受派单位,而不是直接归属于委派人,否则就不成其为委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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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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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调研报告

近年来,我们**区城南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站,始终把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放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来抓,坚持“服务、引导、感化”与“监督、教育、挽救”相结合,努力加强和规范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积极探索、实践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的新思路,从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作出了贡献。

一、城南街道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现状及分析。

几年来,我们城南街道形成了以街道、居委会、居民楼、企业四级组成帮教网络,做到了层层都建立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目前全街道共有刑释解教人员34名。近XX年来,无一名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重新犯罪率为零。目前帮教对象中,除凤凰社区的于某、陈某,锦绣社区的陈某3人退休在家养老外,其余刑释解教人员在帮教小组的关心下,通过他们个人的努力,都能以各种形式就业,有的打工,有的搞个体经营当起了老板。

如今全街道刑释解教人员在工作、生活、遵纪守法等方面总体较好,但也有个别人在就业观念上存在问题,主要表现为眼高手低,好高骛远,好逸恶劳,工作不踏实,怕吃苦,畏人言;在生活中摆不正位置,容易造成生活上的窘迫和家庭的不和谐。

二、关于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的几点思考。

1、衔接工作要到位。

一是与监狱工作做好衔接,收到监狱寄出的通知书后,走访其家庭,并把他们在监、所的表现和家庭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并做好记录,建立个人档案,为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提供数据和资料。二是与社区矫正工作做好衔接,把他们参加社区矫正的表现和个人特点、家庭情况记入档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三是建立帮教小组,对于重点帮教对象成立3-5人的帮教小组进行帮教,对于一般表现较好的刑释解教人员组成二人帮教小组进行帮教,并根据各人不同情况制定帮教措施,明确帮教责任。

2、引导教育要到位。

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的最初环节是他们今后人生的决定性因素,家庭、社会的宽容、接纳直接影响到他们的弃旧图新、重新做人的决心。此时也是帮教工作的关键,俗话说,闲则生非,引导他们就业就成为重中之重,刑释解教人员此时如果不尽快找到一份工作,老是在社会上游荡,很容易再次“旧病复发”,走向重新犯罪的道路。但是当前整个社会的就业形势比较紧张,加之刑释解教人员普遍文化水平偏低,又缺少工作技能,在就业问题上为弱势群体。但是现实中有的刑释解教人员没有认识到这些问题,对出狱后的困难认识不足,一度对帮教人员产生了一些抵触。帮教人员找到其谈话时,居然能据理自傲,说自己刚出狱,作为政府部门就应该给他安排吃、住、工作,好象他服刑成了功臣,真是既可怜又可笑。因此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引导教育尤为重要,首先要引导他们正确认识自己的身份,自己的犯罪行为曾经为社会所不齿,服刑期间他们是罪犯,出狱后,一定要珍惜重新做人的机会,牢记过去的耻辱,踏实做人,艰苦创业,把失去的时间补回来。其次要引导教育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在教育谈话中,我们经常向刑释解教人员贯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思想,鼓励他们向成功的典范学习。我们**区有几十年如一日的麻饼师傅全拯,是平凡岗位上的成功者,通过典型启发刑释解教人员要吃苦耐劳、立足现实,树立自信,找准自己创业的起点,重新走上社会。同时要提醒告诫他们必须做到遵纪守法,切不能重新犯罪,否则等待自己的只能是法律的严惩。

3、跟踪服务要到位。

大多数刑释解教人员对自己不光彩的一页都羞于启齿,这一点要特别注意,否则帮教工作会适得其反。刑释解教人员从社会地位来说也是普通公民,作为帮教工作人员要充分尊重他们的人格、个人隐私,跟踪服务要到位。“跟踪”是以合适的途径、方式了解帮教对象个人表现、家庭、工作情况,督促他们做到遵纪守法。“服务”是指经常开展帮教活动,在他们最困难时拉一把,帮他们解决难题。平时要多观察、多谈心,肯定成绩,指正缺点,做到“四必访”,一是思想波动时必访,二是生活有困难时必访,三是家庭发生矛盾时必访,四是社会交往有异常时必访。使刑释解教人员充分体会到社区帮教组织的温暖,尽快消除自卑心理,融入社会正常生活。如莲花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孙某,因所在企业倒闭,多年来一直多方上访,为自己的待遇讨个说法,帮教人员多次上门做工作,多次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最终解决此矛盾,孙某对此非常感激,表示要以实际行动支持社区建设,多做好事,报答政府和社区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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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社区服刑人员矫正管理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1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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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服刑人员矫正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性的刑罚执行活动,是我国刑罚制度改革的新生事物,也是世界刑罚制度改革的发展趋势。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对于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体系,推进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社区矫正工作,通过座谈、走访相关部门、各街镇、社区(村),询问社区服刑人员代表对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的意见等形式,对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就调研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区服刑人员矫正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区于2月起,全力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经过四年多的时间,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工作、管理体系。截止9月底,全区共有社区矫正试点街镇8个,无脱漏管、不服从管理和重新犯罪情况。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一是在区司法局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落实工作人员2名。二是8个街镇都建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司法所。三是社区(村)针对每名矫正对象分别建立矫正小组,安排2名矫正人员和1名监护人员进行矫正管理。四是各街镇广泛动员和吸收热心矫正工作的社会人员,经过培训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现我区共有社会志愿者119名。

(二)强化队伍机制建设

一是8个街镇专门配备专职的社区矫正工作协管员5名,配合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二是分级分类培训。今年1月,我区1名司法助理员参加了市司法局举办的为期4个月的三级心理咨询师培训,并取得证书;区司法局于今年9月,组织全区司法助理员和社区矫正工作者就社区矫正的意义和人性化管理等内容进行了培训;每季度各街镇司法所组织辖区社会志愿者进行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培训,全年共培训354人(次)。

(三)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一是制定了《大渡口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就公检法司等有关部门如何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二是全面推广社区矫正工作“13589”重庆模式,将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5%以内。三是试点开展心理测评,目前,建胜司法所和八桥司法所共测评社区服刑人员87名。四是创新矫正人性化管理,八桥司法所选取2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手机定位系统试点管理,拟采取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控,做到人性化服务管理。

(四)矫正管理工作规范化

一是严把“五关”,即严把接收关、请假关、矫正关、教育关、解除关,使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二是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评估、分类和委托制度,制定个案。八桥镇司法所对目前接收的12名社区服刑人员,根据学习情况和心理测评等进行综合分析,分为严管类3名、普管类4名、宽管类5名,针对不同类别采取不同方式进行管理。三是坚持“日记录、周报到、月学习、月劳动、季总结鉴定”的“五个一制度”。四是制定“身份意识、制度规范、认罪服法、思想道德、法律常识、禁毒拒邪、心理健康和政策前途”的“八个主题教育”。五是实地走访。今年5月,对全区8个街镇33个社区(村)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核查,资料档案齐全,无脱漏管和重新犯罪。

二、社区矫正管理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人员流动性增强,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的社区矫正管理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法律体系尚不健全,法定职责与教育管理责任有脱节

1.立法滞后。全市的社区矫正工作经过5年试点现正逐步转入全面推行阶段,工作主体由《刑法》规定的公安机关转变为司法行政机关,目前依据只有两院两部《关于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范围的通知》和市公检法司等12家部门联合下发的《重庆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暂行办法》,工作开展缺少法律支撑,使社区矫正工作在衔接、责权划分等环节上存在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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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宣汉县分流安置事业单位未聘人员有“高招”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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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分流安置事业单位未聘人员有“高招”

宣汉县人事局

积极稳妥搞好事业单位未聘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是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是关系到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改革成败的关键,是关系社会是否稳定的基本保证,也是党和政府“亲民爱民”和“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宣汉县委、政府本着遵循“分类指导、优化结构、提高素质、保持稳定”的原则,采劝内外结合,内部为主;先挖渠,后放水;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落聘无情,安置有情”的办法,找出路,添措施,抓结合点,通过强化培训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创造就业机会、鼓励竞争择业,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分流安置制度,探索出一条适合人口大县、经济穷县特点的事业单位未聘人员分流安置办法,取得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未聘人员分流安置的阶段性成果,为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矗截止目前,全县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改革单位中未聘人员分流安置面达85%以上,600余名未聘人员均走上新的岗位,得到了妥善安置。

具体措施

一、敞宽“口子”,大开事业单位人员出口关

为保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顺利进行,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制定印发的《四川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意见》(川人发[]2l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40号)和川人发[]22号文件的规定,对全县截止XX年12月30日(乡镇涉农事业单位延后于XX年12月30日)工作年限满30年的;或者男年满55周岁(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工人年满4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未聘人员,本人自愿,经单位批准,积极为其办办理了离岗待退手续,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根据本人申请,对因伤、并残完全丧失工作劳动能力的事业单位人员,经指定医院病检,县伤病残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可办理病退手续组织也积极予以支持;对自愿辞去公职,本人申请自谋职业的,财政(单位)按规定计发相关辞职金后,大开“绿灯”为其办理解除人事关系手续。据统计,去年来全县事业单位共有586名同志办理离岗待退、病退、辞职手续;其中:离岗待退63人,病退382人,辞职141人。

二、加大人事代理力度,积极为未聘人员筑建“新家”

该县人才交流中心深刻认识到人才交流中心作为流动人员“娘家”的功能,积极作好准备,主动欢迎未聘人员、辞职人员进入县人才交流中心这个大家庭,热情为他们服好务。变过去那种别人要我服务,为现在我为别人服务;变过去别人上门求服务,为现在我主动出去找服务。通过转变服务态度,真正让未聘人员感到“家”的温馨,忘掉丢“家”的失落。一是积极转变服务职能,不断拓展人才服务领域。加大人事代理力度,积极为未聘人员搞好档案、户口、人事关系、职称、档案工资、养老保险、学习进修、再就业推荐等事项的服务,尽可能满足未聘人员的需要。二是积极搞好人才开发,合理配置人才资源,积极鼓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到广大农村,承包地土,搞一些“小家畜”、“小养殖”、“小加工”、“小庭院”等投资小,见效快的小产业。截止目前,宣汉县人才交流中心共为50余名全县事业单位未聘人员、辞职人员搞好人事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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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市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变化的调研报告[页2]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医务,服务,全文共 1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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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变化调研报告

★ 我院全体医护人员尽职尽责,努力工作,恪尽职守,以最好的诊治、护理服务和低廉的价格,让患者和家属百分之百满意。

★ 拒绝接受患者的礼物、不吃请,请广大群众监督执行。

★ 对急症、急诊患者,到院一小时内,做到及时妥善处理(包扎、止血、抢救、进手术室等治疗措施),这就是我们的黄金一小时制度。

★ 我院与北京、天津、华油等多家医院定点合作,为满足患者的特殊要求,患者需外请专家来我院会诊、手术或想去北京、天津等外地诊治、住院的,我们义务联系,并提供交通方便。

★ 绝不使用、不出售假药、劣药、过期药、保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并聘请有关部门多位义务监督员,监督收费和药品质量。

这是xx市医疗条件比较好的一家医院,除了是xx市新农合、新城合、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还是xx市法医鉴定中心。

医院的环境非常干净,有清洁工打扫走廊与楼梯,楼梯拐角还摆放了高大的绿色植物。医院的医护人员按照规定穿着统一服装,佩戴了工作牌。

我去的时候,正碰到肛肠科的专家卢波清上班。他是一位慈眉善目的老医生,曾经在华北石油总医院任职,退休后被xx市友谊医院返聘。

他说:“这些年国家加强了医疗卫生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医院的许多制度和服务都越来越完善了。以前你可能也听说过有医生收红包的事情吧?”

我表示听说过,许多媒体也报道过。他继续说:“现在无论是油田的医院,还是当地的医院,都越来越注意医风医德的建设,随时抓医疗作风。发现有收受医疗贿赂的人,一经查实都会给予严肃处理。医院也在逐渐提高医务人员的服务水平,为病人的健康服务,争取尽量减轻病人痛苦。我已经退休几年了,能有机会重新回到岗位,感觉非常幸运。我们友谊医院返聘的医生还有很多,大部分医生的水平是相当不错的。现在服务可能还有不完善的地方,但是我相信以后会越来越好。”

友谊医院还设立了网站,方便病患查询有关信息。

3、结果统计与分析

医院服务态度满意度:69%

总体来看,医院的服务质量有所提高。新时期医疗工作的根本宗旨和办院方向是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现代化建设服务。医院基本能够做到为病人考虑,部分医院还提供免费的车辆接送转院病患。医院的墙上都贴有服务宗旨,也很注重医院环境的建设,护士和医生的态度总体良好。

加强医院精神文明建设是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它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只有搞好精神文明,抓作风,提服务,才能使医务人员逐步确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并变成自己的信念,良心、业务和荣誉感,形成高度的觉悟,才能增强医疗透明度,提高服务质量。

然而目前医院存在的问题也有很多。医疗条件有很大差异,医疗资源配置不平衡,“药价虚高,以药养医”等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实践过程中我所看到的只是医院服务现状的很少一部分,但我比较满意。我们的国家在逐步地改善医疗服务条件,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这点在规模越大的医院体现的越明显。

对于我来说,医院是医治伤病的地方,其服务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这家医院的口碑。我的家乡所开设的医院,服务能够越来越贴心,制度能够越来越完善,这实在是令人高兴的事情,这也意味着我国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很大成果。我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的社会肯定会越来越和谐,越来越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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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柜台销售人员的社会调研实践报告范文_社会实践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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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台销售人员社会调研实践报告范文

2011年新春伊始,我迎来了我大学生活的寒假,第一感觉就是这次的寒假好长,呆的好闲。足足两个月的寒假生活真的应该去好好实践报告一下,了解一下社会,提前对社会有个必要的认知,这样以后毕业才能够更好的进入社会,融入社会。

由于上学期周末回家把钱包丢了,身份证等证件全部丢失,学校户籍还没弄好,所以我无法去自己找一份工作干,就在阳光购物广场付一楼e百分学习机柜台帮忙,柜台是二叔家的在渭南地区众多柜台中的一个,平常有两个营业员,实行两班倒,现在由于春节期间也比较忙,自己在家呆着也没事,就跑去了,说起来是去站柜台,由于是亲戚,所以对我来说还是相当随意,平常正常上下班时间有两个营业员,基本就是一觉睡到自然醒,上午一般商场顾客不是很多,我也就几乎从没去过,就是中午1点过去,呆到下午四五点左右就走了,即使在柜台,我也很随意,除非人特别多,去帮着销售,其他时候都是坐在电脑前,帮着往学习机里下载资料,再就是聊天了。所以严格上说还算不上站柜台。但是在年前这几天在柜台的销售及整理这几年来的销售记录,还是对学习机市场有了一定的了解。

整体来说,现阶段的英语学习机市场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品牌,功能各异的英语机。像我们比较熟悉的品牌学习机“e百分”,“好记星”,“文曲星”等等,还有我们国产的其他做电子产品的厂家生产的其他一些电子词典更是不胜枚举。总体来说,英语学习机的市场主要还是品牌学习机占有主导地位,一来这种品牌学习机的售后很好,不必担心过多的质量问题和损坏后出现配件缺少无处修理的情况;二来品牌英语学习机往往是专门从事这种学习机的生产研发,功能及性价比较其他电子厂商仅仅是附带生产的厂商生产的产品要高。如我们所熟悉的步步高这一品牌,其下产品中也有电子词典的生产,但其电子词典的销售一直不是很好,原因在于步步高不是专门从事这一生产的厂家,其产品仅仅是附带形式的,虽然其在渭南市内国贸,图书大厦等地都有柜台,但是销售情况总体来说一般。品牌学习机对于各自品牌都有各自的特点,以我们熟悉的“好记星”,“e百分”,“文曲星”三个品牌为例,好记星侧重于对单词的记忆,旗下产品中单词王的销量远远高于其他各类型号的产品;e百分在宣传时则侧重于对课本的同步更新,他们打出能够同步下载课本,使学生能够跟随课本同步学习,事实上他们主要研发也在这里,由于眼下各省各市各种英语书版本不同,即使一个市内,也有一些学校用的书是实验版本,正是因为这点,一般厂家很难顾全所有的英语书,而e百分却将不同版本分类分级细化,从而达到与课本同步,因此也较受学生及家长的欢迎;至于说到文曲星,我们都知道他们侧重于对电子词典的收录,在文曲星的卖场柜台,我们往往会看到柜台上摆许许多多的词典,《剑桥国际英语词典》,《朗文当代高级英语辞典(英英·英汉双解)》,《简明汉英词典》,《现代汉语词典》,《大英百科移动参考》等等,都是英语学习机叫卖的主打特色。正是因为这些实际情况,让对于父母给子女选择学习机时,虽然品牌学习机较杂牌学习机价格上有一定的差距,但消费者还是倾向于品牌学习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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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县农村人员劳动转移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2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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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村人员劳动转移调研报告

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城乡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措施。近年来,随着我县工业加速发展,企业不断壮大,用工需求日益扩大的同时,农业生产技术也逐渐提高,农业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和完善,农村富余劳动力明显增多,县域企业出现“招工难”、“用工难”和下岗失业职工、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难”的矛盾。为解决这一矛盾,我县开展了大规模的“农民技能培训工程”,吹响了农村劳动力加快向二、三产业转移的新号角。一年来,全县共完成技能培训人,转移人,转移率高达,有力地推动了农民就业,实现了农民增收。培训中,农村人员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也开始印入人们的眼帘,更加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一、农村人员的基本现状

农村人员,按照目前普遍认同的说法是,女满周岁、男满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农村劳动人员。压滤机滤布根据年全县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统计,全县农村人员共有人,其中男性人,女性人,男女性别比为。在文化结构上:初中及以下人员人,占全部人员的比率高达,高中(中专)及以上人,只占,其中大专以上仅人。在产业分布上:现有实际从业人员人,占总数的,从事三次产业的比例依次为,其中二产中,从事服装加工工业、建筑业、转椅家具业的人数分别达到人、人、人,三项之和占到了二产从业人员的,这与我县主导产业的迅猛发展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密切相关;三产中,从事批零贸易业、交通运输业、餐饮、旅游业的人数分别为人、人、人,高居三产前三位。在就业地域上:本乡镇内就业人数为人,占到了总数的;在县外与县内其他乡镇从业人员分别为人和人,占就业总数的和。

普查资料显示,我县属于农村劳动力资源范畴而未参加劳动的人数为人,再加上从事第一产业的人,全县有近人员在理论上有可能向二、三产业转移,这是一个数量不小的群体,也可以认为是目前我县人员的富余劳动力。随着我县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产业化的大力推进,必然带动农业产业结构加快调整和劳动生产率的快速提高,今后的一产面临的主要是季节性农忙,富余劳动力在一年中的绝大部分时间将会被完全闲置,人员走出田间地头,实现就业转移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

二、农村人员的基本特征

开展农村人员的调查,有利于我们进一步了解人员的基本特征,有针对地开展劳动转移。从普查的情况来看,目前农村人员主要存在以下三个基本特点。一是文化程度低,竞争能力弱。由于农村人员九成以下都是小学文化水平,思想观念相对落后,又缺少一技之长,大多数人员只能从事没有技术含量的简单劳动。二是家庭负担重,转移愿望强。农村人员基本上都处在上有老下有小的年龄阶段,是一个家庭的主心骨,大多数承担着子女就学、婚嫁、造房等沉重的经济负担,养家糊口的愿望非常强烈。三是不愿出远门,希望就近转。普查资料显示,在参加求职意向调查的万人中,有万人希望在离家较近的地方上班,占到了被调查人的,可以考虑外出务工的人数占到了。

三、农村人员劳动转移的几点建议

在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的大背景下,人员作为农村劳动力中的弱势群体,更应当引起广泛关注。坚持“政府重视、市场引导、自身努力”的总体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按照“本地转移为主、异地输出为辅”的方向,采取有效措施,合力推进农村人员劳动转移。

⒈加强领导,政策驱动。按照全委会要求,切实把农村人员培训与转移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各部门应把农村人员培训作为“十万农民培训工程”两大重点之一抓紧抓实,“十万农民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农村人员的劳动转移工作,每年排出转移计划。同时,在现有转移补助政策的基础上,提高农村人员补助标准,降低培训费用,对培训后转移工作突出的培训机构,根据转移率高低,给予不同程度奖励;研究制定农村人员创业或办联合体的优惠政策,探索出台鼓励企业吸纳农村人员优惠措施,动员全社会力量帮助扶持。

⒉加大以村为单位的集中生产区建设。引导和鼓励全县各乡镇和行政村大力发展村级经济,就近吸收富余劳动力。进一步完善中心村规划,整理土地和宅基地,做好利用废弃矿址、撤并学校和闲置集体用房发展村级工业“孵化口”的文章,实现就业转移,增加农民收入。

⒊大力发展规模效益农业。开展“生态观光种植”工程,利用我县良好的环境资源优势,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村人员绿色农产品;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成立专业合作社,滤布推广规模化种植,带动人员放手发展观光种植。同时,做好有机茶、畜禽、种苗等四大特色主导产业的深度开发,培育“三位一体”的经营主体,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业产业化水平,吸收更多人员就业。

⒋大力发展以旅游为龙头的第三产业。创新机制,加快实施旅游总体规划,通过景点深度开发,加快建设旅游商品市场,大力发展景区“农家乐”,为人员提供更多创业机会。加快建设“千镇万村放心店”,规范发展农村商贸业,为转移农民、致富农民提供更大平台。

⒌建立城乡统筹的劳动力市场。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人员脱离传统农业、离乡进城的步伐将进一步加快。一方面,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和建设力度,为人员创造更多务工机会;另一方面,城市化进程需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作为支撑。针对城市大量绿化需要保洁人员的现情,瞄准上海世博会之机,加强与申城相关部门联系,培训输出一批保洁工,进行定期养护;针对城市双职工家庭普遍存在的婴儿无人照顾的情况,充分发挥人员中妇女能理家、照顾孩子有经验的特点,专门组织一批能拉得出、打得响的妇女能手,通过规范培训,建立专业组织,开展家政服务,实现城乡互动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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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村镇灵活就业人员联合工会调研思考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会,全文共 1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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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灵活就业人员联合工会调研思考

农是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必然涌现的新型劳动大军———农民工的源头,也是目前工会组织体系架构中的一块短板。这支数量庞大的农民工队伍,一部分长期在城市就业,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合法权益可纳入工会传统工作领域予以保障。而占半数以上的另一部分农民工,则是农闲季节在**镇区域就近务工,亦工亦农,流动频繁。特别是在**镇个体工商组织灵活就业的农民工,就业单位行业庞杂,分布零散,承包、转让频繁变化快;企业主法制观念差,社会责任感缺乏;农民工本人在组织意识、纪律观念、自我保护等方面,与产业工人相比也有一定的差距,传统的工会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很难对其合法权益予以有效的保障。山西省泽州县建立乡镇灵活就业人员联合工会的实践对解决这一问题做了有益探索。

灵活就业人员联合工会的组织形式及职责

1.在镇工会的隶属下,与企业工会并列,主席一般由镇总工会协理员或镇工会主席兼任(根据当地财力决定)。2.在本镇所辖行政建立工会小组,小组长由联络员担任。3.在镇政府所在地,10人以下的小型企业、小作坊、小门店等单独成立工会小组,直接归镇灵活就业人员联合工会管理。10人以上的企业直接建立企业工会或基层联合工会,为镇工会的直属工会。4.主要职责是:做好日常性务工人员动态管理、重大信息反馈及配合中心工作开展的文体活动,通过向农民工宣传政策法规、工会知识和维权途径,动员、组织农民工入会。5.以“聘任社会化、职责清晰化、管理目标化”的思路解决镇工会专职人员不足问题,建立镇、工会协理员、灵活就业人员联合工会联络员制度,公开选聘,县总审批,统一培训,颁证上岗。工作按季和年度考核,工作突出的表彰奖励,不称职者予以辞退。县总工会每年每人给予1000元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联合工会的主要任务与特点

1.设立工会小组,主要负责本外出(拟外出)人员、外来人员摸底登记,组织10人以下微型企业职工入会和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对本**10人以上未建会企业进行监督,重大紧急事件报告等工作,有效覆盖10人以下的小门店、小作坊等领域,将工会触角延伸到**镇。

2.工会小组结构简单,活动灵活,既承担了工会最基本的职责,又适应长期生存。避免了原来工会因本**企业减少而被迫撤消的被动局面。特别是这种形式贴近灵活就业人员,方便了诉求表达和思想引导,有了组织归属感。3.由于镇工会协理员和工会联络员由上级工会直接聘任并发放补贴,其工作不受业主的控制与干扰,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较强,并且在当地有一定威望,职工信任、雇主信服,在协调一般性劳动争议和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方面,能够发挥较大的作用。

组建灵活就业人员联合工会的意义

一是解决了乡镇和村一级较为众多的从事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会组建问题,从组织制度上实现了工会网络全覆盖。二是为工会推行区域性集体合同和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通过社会化招聘,对解决基层工会干部短缺、推动工会干部队伍的社会化、职业化建设是一种尝试和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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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情况的调查分析及预防对策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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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情况调查分析预防对策

多年来,我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在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世贸组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我国因劳动就业制度和人口流动的增强,安置帮教工作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不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将导致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现象日趋发生,给社会治安稳定带来严重影响。因此,如何有效地预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严峻课题。     从XX年起,我县连续三年参与组织了对-XX年刑释解教的人员,在刑释解教后三年内的社会表现及重新违法犯罪情况进行了调查,通过对在调查中所获得的大量 素材、数据进行分析。我们对木兰县预防重新违法犯罪的现状与对策作了粗浅的研究与探讨。 一、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情况 近几年,我县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呈现稳中有升的趋势,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往往手段更加隐蔽,更加残忍,社会危害性更大。许多恶性案件,包括一些大案、要案,有相当一部分是刑释解教人员所为。从XX年到XX年三年内,我县共有140名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其中,刑满释放82人,解除~58人,有6人查无下落或因地址迁移不详去向不明,死亡3人,占调查人数的7.2%,在82名刑满释放人员中,刑满释放后三年内因违法被劳动教养的有2人,因犯罪又被判刑的有8人,重新违法犯罪率为12.2%,在58名劳动教养人员中,解除劳动教养后三年内违法被教养的有2人,因犯罪被判刑的有3人,重新违法犯罪率为8.6%。平均改好率为89.1%。平均衔接掌握率为95.2%。另4.7%的刑释解教人员出狱、出所后不知去向。但这些人员中从事杀人抢劫、伤害、盗窃等重大恶性刑事犯罪的占很大比重。从调查中发现,刑释解教人员是极易重新犯罪的特殊群体,由于他们在服刑或~过程中走过一段特殊的人生历程。回归社会后,因社会环境、家庭情况、生存条件的变化,如得不到严格的管理、耐心的教育、真诚的帮助,会产生对社会的仇视报复心理,破罐子破摔,无情地报复社会,制造杀人、抢劫等重大恶性案件,其重新犯罪特别是团伙犯罪危害性更大。 二、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原因 通过调查,我们感到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各别乡镇安置帮教工作落实不到位。按照社会治安    的要求,对刑释解教人员必须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但是在实践中,此项工作落实得并不理想。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一是帮教组织的人员不到位。这个问题集中反映在农村的安置帮教工作中。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市转移。一些农村的基层组织不健全,刑释解教人员得不到安置帮教。二是就业形势严峻。随着城市经济改革的深入发展,下岗职工增加,就业压力大,一些刑释解教人员生活无着落,经济无来源,要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工作难度很大。三是部分刑释解教人员缺少家庭的关爱。一些刑释解教人员由于他们过去的过错,给家庭人员心理上不同程度的造成了伤害,部分家庭对刑释解教人员缺少思想和生活上的关爱,个别的甚至将其拒之门外,这些刑释解教人员在生活上,精神上得不到关心,使他们对社会失去信心,产生逆反心理,抵触情绪,破罐破摔,重新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2、部分人文化素质低下,法制观念淡薄,自控能力弱化。他们不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金钱思想严重,为了追求个人享乐不择手段、铤而走险,重新违法犯罪。 3、有部分刑释解教人员出监出所后不到原住地派出所报到落户,就是回到当地落户后,由于各种原因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造成人户分离,给管理工作带来困难,帮教措施得不到有效落实。 4、有些刑释解教人员在改造期间犯罪的意识并没有得到根治,扭曲的心态也没有得到矫正,违法犯罪思想根深蒂固。因此,这些人一旦有条件,不满情绪很容易深化为强烈的~意识,~贪婪的本性就会再度显露,无法自控地又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 三、预防重新犯罪的对策及建议 1、转变思想观念,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市场化,帮教社区化的新思路。各级负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工作机构及其工作者,要统一思想、统一知识,建立互相协调、互相支持的工作机制,在实现刑释解教人员再就业市场化,帮教社区化的进程中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建立健全乡镇、街道。社区的相应组织或机构,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经济组织的积极性,实现专业部门与街道社区工作的紧密结合,使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就业和思想教育问题真正落到实处。 2、拓宽安置渠道,为刑释解教人员再就业找出路。通过调查发现,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有没有人关心他们,能不能顺利地实现就业,这是预防重新犯罪的关键环节。有人关心,能够关心、能够就业的,重新犯罪率就低,没有人关心,未落实就业的,重新犯罪率就高。当前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工作应重点才采用以下形式:一要引导扶持释解人员自某职业,这是当前安置工作的重要渠道。对于申请个体经商办厂的,要协调工商、财税、银行等部门,积极办他们提供便利条件,对项目审批、执照早领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对自谋职业确有困难的释解人员,在办理营业执照,提供低息借款、减免税等方面给予优惠。二要做好 对刑释解教人员生产技术职业 教育培训,为他们 就业创造条件。三要积极争取原单位安置,与原单位协调、沟通,明确责任义务,争取原单位对释解人员的安置。四要对农村籍刑释解教人员及时划分责任田,安置务农,解决生产资料和暂时的生活困难。五要积极创办过渡经济实体、基地,解决无家可归、无业可就的刑释解教人员的生活出路。 3、各综治委刑释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各级安置帮教组织网络,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 4、建立法律保障制度,把刑释解教 人员的社会管理和社会保护纳入法制轨道。要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从法律上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予以确认,对于各级安置帮教组织的编制、人员配备、职责权限、经费、人员待遇、安置帮教的管理范围、帮教形式、管理方法、解除帮教标准等都应有

明确的规范和配套政策,各级帮教组织还应建立和完善检查、考察、奖惩等制度。同时尽快制定比较完备的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的法律保障制度,使安置帮教工作从单纯依靠政策和行政管理手段,逐渐向法律、行政、经济、文化等各种手段相结合的运行方式转变,把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社会管理和社会保护纳入法制轨道。要加大宣传力度,展开社会讨论,提高社会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自觉参与意识,形成一个全社会都关心安置帮教工作的良好氛围,尽可能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5、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刑释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使刑释解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逐步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法制化。为维护全县的社会稳定、深入推进创建“平安木兰”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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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浅论提高基层公务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41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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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提高基层公务人员依法行政观念能力

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人心所向,也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要求。基层公务人员是依法行政最基本的主体,是一切行政活动的最终实施者。他们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直接影响依法行政的推进。不久前,印发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把“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列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XX年建成法治政府的基本目标之一。     一、提高基层公务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的必要性     基层公务人员身处执法第一线,是国家机关(政府)与社会成员之间的桥梁。只有基层公务人员具备了与其法律地位、职权相应的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才能使依法治国具备了最基本的条件,也才能使依法行政落到实处。具体地说,其必要性表现在:     一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需要。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和核心。依法行政的基本目的就是要用法律来约束行政权力的行使、实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办事。据统计,目前我国80%以上的法律、近90%的法规都需要通过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去执行。可以说,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基层公务人员能否做到依法行政,直接关系到国家法律、法规能否得到实施的问题,从而决定着依法治国的进程。     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一定意义说,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的自主、平等、诚信等属性,必然从客观上要求实行法治。行政机关通过只有依法办事,才能保障市场主体之间的平等、自由、公平的竞争,从而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保障。市场经济建设从客观上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是搞好宏观调控和服务,严格行政管理和执法,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保证国家法律、法规的统一实施,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这就要求政府必须转变职能,依法行政。为此,就要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基层公务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需要。政府基层公务人员是行政权力的具体执行者,是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还是以权谋滥用权力,关键一点,就在于其是否具有依法行政的观念。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可以有效防范~的发生,更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提供有力的人员素质保障。     二、基层公务人员依法行政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随着“依法治国”被作为治国方略写进宪法,我国基层公务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实践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执法犯法的现象仍然大量存在,违法行政或不当行政问题仍较突出,具体表现有越权行政、失职不作为、滥用自由裁量权、违反法定程序或正当程序等。造成不依法行政的原因很多,但其中根本的原因是行政机关公务人员缺乏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观念。邓小平同志指出:“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律传统很少。解放以后,我们也没有自觉地、系统地建立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各项制度,法制很不完备,也很不受重视,特权现象有时受到限制、批评和打击,有时又重新滋长。”     由于我国缺乏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传统,人们的民主法制观念淡薄,特别是一些非常有害的观念或思想,严重阻碍着依法行政的实现。它们是:     1,人治观念。有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有些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有的不重视,总认为依法行政不管用,按法定程序办事太麻烦。因此,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法行政还多是说在嘴上、写在纸上,并没有真正落实到行动上;有些领导干部甚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置法律于不顾。     2,治民不治官的观念。有些领导干部往往把自己摆在了超越法律之上的位置,总习惯地认为法律只管老百姓,忘记了自己同样需要接受法律的约束,从而无视法律的规定。     3,法律工具主义观念。将法律仅视为一种治人的工具,而不具有法律的目标价值观念。甚至认为,当对自己有利时就拿来适用,对自己不利时就不执行。     除了观念陈旧,法律素质、法律知识和能力的缺乏也是造成基层公务人员不能依法行政的重要原因。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低下,缺乏依法行政所需的法律知识,也没有经过严格的 专业技能培训,有些人不懂行政执法常识,甚至自身就是一个法盲。这样的执法人员的素质难以适应依法行政的需要。入世后,随着对外开放程度的加大,要逐渐与世界接轨,我们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基层公务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将面临更严峻的挑战。因此,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必须大力提高基层公务人员的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三、提高基层公务人员依法行政观念与能力的对策       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的提高不是一蹴而就的事,除了需要基层公务人员不断自学外,还需要从培训制度(保证懂法)、责任机制(保证执法)两个方面保障基层公务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的提高。     1、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的培训制度     有人对依法行政作了这样形象的比喻:行政如火车,法律则像轨道,法律预定了行政运行的轨迹。基层公务人员作为依法行政的直接实施者,第一步也是最基本的是要确保基层公务人员都能够懂法(既行政运行的轨迹),这是依法行政的前提条件。培训是提高和更新依法行政知识和能力的重要方法。在新的条件下,培训作为人力资本增值的手段受到空前的重视。我们必须看到各地、各部门在依法行政培训方面,都作了不少努力,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时我们也要承认,在普法培训工作中,有些地方和部门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培训方式和手段单一、培训的时间不能充分保证、对培训效果的检测不够严密、培训保障经费不足等问题,从而造成培训的

目标不能完全实现。有鉴于此,在今后的普法培训工作中,我们必须做到:     一要有严密周详的培训计划。培训计划的科学合理是确保普法培训工作卓有成效开展的前提。由于基层各部门工作职能不同,对法律的运用、要求不尽相同,各部门公务人员的法律水平差异较大,对法律知识接受的能力和动力自然也就存在很大的区别。《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指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学习和掌握的法律知识内容,包括通用法律知识和专门法律知识两部分。因此,在制定基层公务人员依法行政培训计划时应当正视这一实际,要充分考虑不同部门的职能要求,制定的计划要针对性强,有弹性,易于操作。不搞一刀切,运动战。否则,培训将失去应有的意义和作用。     二要确立正确的培训原则和目标。在依法行政培训中,应该坚持法制教育宣传和依法行政培训相结合,坚持法律知识学习和解决实际能力问题相结合,坚持增强基层公务人员法治意识和提高行政执法能力相结合,推进政府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努力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培养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高素质的专业化公务员队伍。     三要有严肃认真的组织安排。要保证培训目标的实现,必须要加强过程管理。在培训中一个不能忽视的问题是,从事基层的公务人员由于工作繁忙等情况,培训时间常常得不到保证。而考勤又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如大家都是熟人,都在同一个地方工作),作用发挥的比较有限。针对这个情况,在培训前的方案设计时,对人员安排、课时设置、有关要求等,都应当作周密而又机动的安排。保证每个接受培训的人都必须参加培训,每个接受培训的人都能够参加培训。     四要有严格科学的检查手段。考试是检查培训效果的常规手段,但是考试方式(开卷或闭卷)的不同,试题针对性的强弱,以及成绩对个人影响的大小等因素,都会对培训者的态度、积极性带来不同的影响。这些都应该在每次考试前予以足够的重视,并通过有效的措施确保考试的严肃性。此外,要改变单纯通过考试来检查培训效果的固定模式,探索通过情景模拟、岗位实践、竞赛等方式来检验培训质量,推进培训效果的新途径。     2、建立切实可行的责任机制       “只要启动了权力,就应当预设其责任”。基层公务人员作为政府行政行为的直接实施者,如果不依法行政,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没有疑义的。但是依法行政如果没有严格的政府责任制度作保障,就只能是行政机关的一时激情而难以持久。此外,政府的责任制度还应当切实可行,这样才能起到应有的效用。基层公务人员责任机制是整个政府的责任制度最基础的环节,必须设计得科学合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受追究,有利于督促政府全面履行责任,确保行政权力真正用于为人民谋利益。据此,基层公务人员责任机制的在设计时,应该充分考虑以下方面:     一要明确对谁负责。基层公务人员的工作直接面对政府的服务对象——社会公众,同时要接受直接上级的领导。在具体的职务行为中,需要解决好工作对谁负责的问题。通常,对服务对象负责与接受上司的领导是统一的,但是当二者有冲突时,基层公务人员往往要面临两难境地,这时,正确的选择应当是以对人民群众负责为原则。因为,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这是我们政府存在的价值。同时,依法行政也明确要求政府的一切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行事,接受法律监督,而不应当受个人因素影响而有所改变。     二要明确谁来评价。要从机制上确保基层公务人员工作对人民群众负责,就必须进一步明确,基层公务人员工作质量的优劣应该由人民群众来评价,这是防止政府部门自我行政倾向和实现服务型政府的首要保证。人民群众评价落到实处,关键是改革公务人员的考核机制,明确考核内容,公开考核程序,让公务人员的服务对象成为他们工作成绩的主要评判者,并使考核的结果能够与公务人员的奖惩、职务升降等挂钩,这样才能对基层公务人员的依法行政起到真正的激励作用。     三要明确谁来负责。当政府的行政行为出现过错或过失时,必须明确责任由谁来负责、怎么负责的问题。责任不明确的结果往往是谁都负责,但最后谁都不负责。只有责任真正明确到人,责任追究真正落实到位,才能最大程度地避免失职行为的发生。这对防止基层公务人员的不依法行政可起到有效的约束作用。     除了上述二方面措施之外,基层公务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的提高也有赖于全社会法治大环境的改善,各级行政机关应积极营造全社会遵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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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企业退休人员居住分布情况调查与分析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0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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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休人员居住分布情况调查分析

一、调查统计的目的     本次调查统计是我国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以来首次对企业退休人员居住分布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对于掌握企业退休人员居住分布情况,确定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重点、难点群体,加强分类指导,制定具体的检查评估标准,更有效地推动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二、调查统计的指标与时点     我们按照管理体制和居住地分布情况,设计了以下调查统计指标:     (1)省级直管企业和地方企业。省级直管管理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保经办机构直接管理养老保险关系的企业;地方企业指由副省级、地市级或县级城市社保经办机构管理养老保险关系的企业。     (2)本地居住人员。本地居住人员是指退休之后仍在社会保险关系所在地居住的企业退休人员。包括在地级以上城市城区居住人员,在县镇城区(县级市、区的城区)居住人员,在城区外(农村和山区)零散居住人员,在城区外企业集中生活区居住人员。     (3)异地居住人员。异地居住人员是指退休之后离开社会保险关系所在地到其他地方居住的企业退休人员。包括省内异地居住人员(本省范围内跨统筹地区居住人员),跨省异地居住人员,定居调查统计的时点为XX年底数。     三、调查统计的结果     (1)全国基本情况     XX年底,全国共有企业退休人员3282.5万人,其中本地居住人员3074.2万人,异地居住人员208.3万人。     本地居住人员中,在地级以上城区居住人数为1884.9万人(其中,企业集中生活区469.1万人),在县镇城区居住人数为750.2万人(其中,企业集中生活区174.0万人),在城区外企业集中生活区居住人数为203.9万人,在农村和山区零散居住人数为235.2万人。     异地居住人员中,省内异地居住人数为115.8万人。跨省异地居住人数为89.4万人,定居港、澳、台及国外人数为3.2万人。     (2)省(区、市)直管企业基本情况     XX年底,省级直管企业共有退休人员589.1万人。其中,本地居住人员509.2万人,异地居住人员79.9万人。     本地居住人员中,在地级以上城区居住人数为289.8万人(其中,企业集中生活区150.5万人),在县镇城区居住人数为121.7万人(其中,企业集中生活区59.4万人),在城区外企业集中生活区居住人数为72.5万人,农村和山区零散居住人数为25.2万人。     异地居住人员中,省内异地居住人数为43.8万人,跨省异地居住人数为35.8万人,定居港、澳、台及国外人数为0.3万人。     (3)地方企业基本情况     XX年底,地方企业共有退休人员2693.4万人.其中,本地居住人员2564.9万人,异地居住人员128.5万人。     本地居住人员中,在地级以上城区居住人数为1595.1万人(其中,企业集中生活区318.6万人),在县镇城区居住人数为628.5万人(其中,企业集中生活区114.6万人),在城区外企业集中生活区居住人数为131.4万人,农村和山区零散居住人数为209.9万人。     异地居住人员中,省内异地居住人数为72.0万人,跨省异地居住人数为53.6万人,定居港、澳、台及国外人数为2.9万人。     四、相关分析:难点群体     调查统计表明有四类群体是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难点群体。     --省直管企业和地方企业在农村和山区零散的本地居住人员(以下简称第一类群体)。这一群体共有235.2万人,占全部企业退休人数的7.2%,绝对数量虽然不多、但分布很广,且居住地没有街道社区等管理服务机构,经办机构也没有精力管理这个较为分散的群体。     --省直管企业和地方企业在省内异地和跨省异地居住人员(以下简称第二类群体),共有205.1万人,占全国企业退休人数的6.2%,目前,多数地区对本地居住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已经制定或正在制定规范的实施办法,但如何实现省内异地和跨省异地居住人员的管理服务仍是推动工作的难点。     --省级直管企业中,未在企业集中生活区的本地居住人员,不包括农村和山区零散居住人员(以下简称第三类群体)。共有201.6万人,占全国企业退休人数的6.1%,社会保险关系由省级经办机构进行管理,虽然在居住地域上来讲可以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但地方政府难以承受实行管理服务所带来的经费压力。对这类人员,虽然已经确定属地化管理原则,但在具体落实中估计难度比较大。     --定居港、澳、台及国外的共有3.2万人(以下简称第四类群体),占全国企业退休人数的0.1%。这部分人不用列入我们开展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范围之内。     以上四类人员共计有645.1万人,占全部企业退休人员的19.7%,其中前三类群体属于缺乏社会化管理服务条件或困难较大的工作对象,在工作部署上可以向后放一放,因此这三类人群又可称为较难覆盖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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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下岗人员再就业管理工作现状最新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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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岗人员就业管理工作现状最新调研报告

重视民情,关注民生,是以胡同志为党中央的重要理念。在党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十七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报告中,胡同志又一次用较大的篇幅论述了以民生问题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把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新中国成立60年来,在解决十几亿人口吃饭这个大问题上,我们党进行了长期富有成效的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为全球瞩目。同样,在劳动力就业再就业的问题上,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末迄今,特别是近十年来,逐渐探索完善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就业制度,形成了一整套积极的就业政策,在五个方面作出了努力:一是坚持发展经济,努力增加就业机会。二是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扶持失业人员再就业。三是强化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四是发展和谐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就业质量。五是围绕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断提高待遇水平。

就业是民生之本,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之一。上至党中央、国务院,下到各级地方政府无不高度重视就业再就业工作。各级政府多次出台各项政策,对就业再就业工作进行部署。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积极发挥作用,使各项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市场导向就业机制进一步完善,就业总量有较大增加,一大批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对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产生了积极影响。但是必须看到,在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影响下,社会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格局在短时间内难以改观。处理和解决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依然是各级政府必须加以重视的一个问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布置,对我区的再就业工作现状进行了调研和了解。在5月上旬,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视察区就业管理中心,并与该中心的负责同志进行座谈,了解当前再就业的现状。随后又下社区进行调研,先后与街道的九个社区的劳动协理员进行座谈,与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座谈,了解再就业工作在各个社区的进展和现状。

一、再就业管理工作的现状

在当前的就业、教育、分配、社保、稳定五大现实问题中,就业是处于基础地位。对个人来说,就业是赖以生存、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甚至给家庭和后代带来希望的一个重要途径。对社会来说,比较充分的就业,是最大限度保障人民劳动权利的基础,又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前提,也是社会稳定和谐的必要条件。就业问题解决得如何,是衡量一个执政党,一个政府的执政水平和治国水平的重要标志。各级政府千方百计解决好群众的就业问题,就是为人民办实事,就是实践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使大多数人共同分享改革开放30年来的成果。我区作为一个构建和谐社会,争创首善的中心城区,尤其在金融危机的压力之下,就业矛盾更加突出,再就业管理工作任务显得更加沉重。这两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区劳动保障局等相关部门的不懈努力下,从容面对金融危机带来的压力,通过稳岗、增岗、买岗、整合资源等多种措施,促进就业,稳定民心,构建和谐,取得了瞩目的成效:

一是年全区实际新增就业岗位28160人,再就业人数为12493人,均超出了年初的预定指标,有力的缓解了再就业压力。今年的1-4月份,完成新增就业岗位9200人、完成再就业人数4401人,到今年的4月份为止,失业率为2.27%。我区的就业现状和各项考核指标在全市领先。

二是政府持续出资买岗,提供再就业援助。先后安置了就业再就业近千人的工作,如社区工作者、劳动协理员、助理统计员、计生专干、社区保安、社区保洁员、城管协理员等,其中大部分为下岗失业人员。以每年近千万元的费用用于再就业工程。

三是职业技能培训倍受重视。区劳动保障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开展岗前的职业技能培训,举办了多期培训班,提高再就业人员的工作技能。同时各个街道也根据自己的特点开展了不同层次的再就业人员培训。

四是把政府的各项优惠政策送到下岗失业人员用工单位的手中。目前全区有10800人办理了社保补贴,仅一季度政府就要支出补贴800万元。年,用工单位享受岗位补贴等政策性优惠达257万元,稳定了就业。

在调研中,我们也看到,“4050”人员的再就业率仍不理想。其主要原因是年龄偏大,文化较低,技能单一,一些用工单位对就业人员的年龄限制,使得他们的就业难度加大。

二、进一步做好再就业管理工作的建议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再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就业压力仍然很大。一方面,就业的供求矛盾和结构矛盾并未缓解,“有人无岗,有岗无人”的现象依然存在。经过前几年政府各级部门的努力工作,下岗失业人员中能力较强的基本都再就业了,剩下的多是再就业困难群体;另一方面,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经济降速,也对就业再就业产生较大的影响,使本来已偏紧的就业再就业形势更加严峻。通过调研,我们建议:

(一)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做好再就业工作

街道社区是劳动保障部门的基层服务窗口,是搞好就业服务的重要依托,是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前沿阵地。年中央12号文件提出“在街道和社区建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聘用专门的工作人员,承担起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责任”以来,各级政府的劳动保障部门将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再就业政策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加以推动。通过这几年的努力,全区的七个街道的64个社区都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聘用了130名社区劳动协理员,形成了为下岗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与服务的网络体系。

街道社区平台是联接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纽带。再就业扶持政策能否落到实处,街道社区平台的工作是关键。它的优势就是:底数清楚、贴近群众、服务快捷。街道社区的劳动协理员长期工作在第一线,为落实各项再就业政策付出了自己辛勤的劳动,由于这些同志大多数本身也是从下岗失业人员中招聘而来,对于失业的痛苦有着深切地感受,对于本社区的失业人员有着更多的体谅和责任感。大多数劳动协理员都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为下岗失业人员服务。挹江门街道的劳动协理员杨巧兰工作业绩突出,被评为市“三八”红旗手。

在调研中,我们也看到劳动协理员的工作面广量大,常常被日常事务性的工作拖累,上门入户,排忧解难的时间日趋减少。主要表现在:一是各类统计报表多,据了解各类报表有12种之多,有的报表分类达40余项,除了电子版的,还要手工纸质的,无形中增加了工作量和沉淀了工作时间;二是退休人员的各项年检、统计、复核、体检、走访看望等工作需要他们去完成,仅挹江门街道而言,管理的退休人员为11376人,各社区的退休人员常常是多于实际的下岗失业人员,忙起来自然是应接不暇,难以保证工作时间和工作质量。

我们建议:一是多做人的工作,少做纸的工作。减少各类重复的报表或减少报表的种类,腾出更多的时间从事再就业工作。二是注重服务数量,更要讲究服务质量。分类分开管理下岗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有利于发挥劳动协理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规范就业登记证的领取和发放和就业率的统计工作

有关部门为了了解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在统计中常以就业登记证的多少为衡量标准,统计就业率再就业率也是以就业证为尺度。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一部分领取了就业登记证的人员并不急着就业,甚至不想就业,如:男方收入比较高的年轻妇女在家做全职太太、家境条件比较好的子女在就业环境趋紧的情形下并不急着就业、外地迁入的人员等。还有一些就是领了就业登记证也无法就业或很难就业,如残疾人员、身患大病的失业人员等。而恰恰那些没有就业证,需要工作,在街道社区的帮助下,得到了就业的“4050”下岗人员却不列入统计范围。再有就是把下岗和失业分开统计,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就业证,而下岗人员(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则无法领取就业证。而恰恰是一些下岗人员,通称为“4050”的人员最需要就业,他们上有老,下有小,老人有病,孩子上学,下岗后面临很大的家庭和生活压力。

就业登记证的本意是用于失业人员的就业,但是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的现象:一些没有工作也不想工作的人在申领独生子女费时需要就业登记证,一些没有工作的居民在申请经济适用房时需要就业登记证,丧失劳动能力、吃“低保”的居民在申请最低保障时需要就业登记证,随军家属在享受部队补贴时也需要有就业登记证,诸如此类。凡是涉及政府的各项便民的优惠政策,都需要出示就业登记证。就业登记证在某种程度上等同于居民身份证,这样就给再就业工作的准确统计带来了误差。就业登记证发放的多少并不能准确地反映就业现状。

失业率是指失业人口占劳动人口的比率(一定时期全部就业人口中有工作意愿而仍未有工作的劳动力数字),旨在衡量闲置中的劳动产能。通常许多国家都把失业率作为观察经济运行和社会动向的晴雨表,把增就业和促进经济增长、抑制通货膨胀、实现国际收支平衡一起作为宏观调控的四大目标。但是,由于我们在掌控失业和就业再就业的尺度上不一,缺少一个统一的衡量标准,难以做到数据的准确,进而影响一些相关政策的制定。

我们建议:一是规范就业登记证的适用范围,尽量减少就业登记证的其他用途;二是规范就业登记证的发放范围,就业证的领取应是自愿申领,特别是外来民工的就业证的发放,有利于准确统计失业人员的失业率和就业率。三是对于招聘“4050”下岗人员的用工单位,鉴于用工单位无需为他们缴纳养老保险等费用,政府有关部门应给与一定的优惠政策,鼓励他们多用“4050”下岗人员,缓解“4050”下岗人员的生活压力,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加强政策宣传和开展富有成效的培训工作

加强宣传工作,就是加强舆论导向。这是做好就业再就业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把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原原本本的告诉下岗失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有利于促进再就业工作。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仅仅靠政府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宣传是远远不够的,建议社会各方面的媒体能增大宣传力度,运用多种宣传手段,采取各种宣传方法,全面、完整、准确地宣传就业再就业有关政策,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在新闻宣传形式上能多角度、全方位立体报道,特别是报纸、电视、电台和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体,最好能开设固定栏目,固定播出时间,宣传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同时要打造名牌专栏节目,能够像城市频道《万家灯火》栏目那样,虽说不在黄金时段播出,仍有较高的收视率,带动整个就业再就业宣传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

举办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这几年,劳动保障部门在劳动力市场不仅是帮助失业人员重新上岗,还注重改进就业服务,逐步建立起完整的就业服务管理体系,加强职业技能的培训,功不可没。从调研的情况看,政府每年都要拿出专项资金来办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但是效果不尽人意,花了钱还不落好,事与愿违。究其原因:一是部分失业人员在思想上对培训的认识有误差,认为培训是“咸”的,找到工作是“鲜”的,不愿意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来提高充实自己;一些打零工(俗称“隐性就业”)的人员不愿意因为培训丢掉现有的工作。二是参加培训的失业人员,觉得培训的时间长,最短的培训要20课程,技能方面的培训一般要40课程左右,认为自己腾不出时间。三是受培训场地、经费方面的制约,以及在培训的项目种类上还不够完善。

我们建议:一是降低培训门槛,让下岗的“4050”人员也能参加培训,掌握一门新的技能,能不收费则不收费,能少收费则少收费。二是七个街道社区的就业培训走联合之路,由区就业培训中心牵头,每个街道建立一个不同培训内容的培训基地,形成我区的就业培训特色。三是适当缩减培训课程时间,在职业和技能培训中应以入门指导、使用有效、简洁易记为主。

以上是我们在调研中的一点感受和想法,也许比较肤浅,不够深入。但是我们相信在政府和各级部门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各方的努力,一个“使无业者有业,使有业者乐业”的比较充分的就业局面将必然出现。我区的再就业工作就一定会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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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4050人员再就业政策调研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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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050人员就业政策调研

近年来,随着县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失业问题日益突出,截止底,全县下岗失业总人数7237人,其中“4050”人员1985人,占总数的27.4%。寻求就业增长点,促进失业人员尤其是“4050”人员再就业已成为县当前推进国企改革、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政治任务。下半年以来,县按照上级要求积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强力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据统计,止底全县156个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共开发公益性岗位372个,安置“4050”人员344人,占全县“4050”人员总人数的17.3%,发放“4050”人员再就业各类补贴1055170元,开展各类培训2期10班次,取得了一定成效。为了进一步了解再就业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县政府办组织人员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4050”人员再就业情况进行了调查。现报告如下:

一、“4050”人员再就业各项政策落实情况

我们采取抽查的办法,先后实地走访了县一中、技术监督局等10个单位安置的31名“4050”人员,从调查情况看,安置人员中有23名上岗,7名因为各种原因没有上岗,1名自动放弃就业机会。总的来看,这些单位安置人员再就业的各项政策落实基本到位。

(1)各单位对再就业工作比较重视。这些单位都明确有专人负责,对安置到本单位的“4050”人员情况都很了解,在我们的调查中,这些单位主要领导都能随口说出本单位安置人员的姓名和基本情况,对再就业安置政策比较熟悉。有的单位能根据再就业人员的不同情况,因人而异地安排工作岗位,如县一中把一名有技术的再就业人员安排到电工岗位上,把具有高中学历的两名“4050”人员安排到试验室,充分发挥了他们的特长。有的单位能较好关心“4050”人员生活困难,如技术监督局的领导了解到安置人员生活困难后,每月增加工资100元,同时逢年过节给一些补助。

(3)上岗人员都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据调查的单位反映,被安置人员工作责任心都比较强,能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量比较集中的个别人员在忙时还把家属叫来帮忙。小学的1名再就业人员说:“能得到安置已经很不容易,我们都很珍惜这份工作,干完规定的任务后,学校的其它临时性任务,也是随叫随到”。技术监督局领导反映:“我们单位安置的2名下岗人员非常负责任,不但能看好门,机关的卫生也保持得很好,为此,我们也乐意给他们多发点”。

二、县“4050”人员再就业中存在的问题

从对10个单位的调查的情况看,尽管县“4050”人员再就业政策得到了较好落实,但还存在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再就业人员生活待遇仍然偏低。调查的23名在岗安置人员中,有6名人员工资超过规定标准(县一中的1名电工发到750元,1名承包学校食堂收入更为可观,技术监督局、运管所等单位4名每月发到400元),其他17名再就业人员工资都是按县规定标准执行,每人每月300元除去自身负担的养老保险金外,人均每月的实际报酬为252元,这样的标准都低于同一单位的临时工。调查中还有4个单位对安置人员工资是按季度发放,给“4050”人员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2)政策落实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劳动部门安置职能弱化。各单位接收的“4050”人员基本都是本单位职工亲属或有关系人员。调查的10个单位中,只有1个单位是按照劳动部门分配进行安置的,其它9个单位都是自主进行选择。二是部分单位落实政策有棚架现象。从调查的情况看,各项政策落实较好的单位如县一中、运管所等单位大都是下属有实体的单位,有的本身就需要招收临时工。而安置较差的单位或者单位认为没合适岗位,或者认为没有合适的工种,迫于政府压力,虚于应付。三是存在挂名不上岗,虚领补贴现象。调查中8名不在岗人员,3名是由于单位因素没有上岗,4名是属于个人因素没有上岗,这7名人员只是挂个名,按时领取各种补贴,这种情况占总安置人数的22.6%。另有1名自动放弃岗位外,劳动部门已经停发了各种补贴。由于这部分人员与接收单位达成了默契,上岗真实情况劳动部门很难吃透,政策落实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几点建议

1、转变就业观念,拓宽就业渠道。目前全县1985名“4050”人员政府安置人数仅有344人,除去自谋职业以外,失业在家的,有1000人以上,推动“4050”人员实现再就业任务仍然十分繁重。但是目前全县156个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开发潜力极其有限。因此,推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必须另辟蹊径,要加强宣传,引导下岗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主动降低择业门槛,同时要出台政策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吸纳“4050”人员就业,拓宽“4050”人员的再就业渠道,实现多元化再就业。引导和鼓励“4050”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形成再就业的良性机制。

2、适当增加待遇,提高就业积极性。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出台,符合县实际的配套政策,对从事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工作环境差的再就业人员规定单位支付的最低报酬,调动再就业的积极性。同时,要对再就业人员实行更加科学的管理,切实保障安置人员的合法权益。

3、强化技能培训,提高综合素质。有关部门要根据劳动力市场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特别是能够实现即时就业的短期培训,尽可能地提高“4050”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创业能力。

4、完善政策落实机制,堵塞政策漏洞。挂名吃空额现象,不仅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浪费,更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使促进“4050”人员再就业的各项政策落空,成为部分人员和单位投机钻营的机会。因此劳动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加大对挂名单位和吃空额的双向处罚力度,杜绝不良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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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农合行信贷人员业务素质偏低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信贷,全文共 2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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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合行信贷人员业务素质偏低的调研报告

提供一篇调研报告,为您提供帮助!

农合行信贷人员的业务素质与各商业银行相比相对偏低,他们只能论贷款而贷款,给客户提供一些信息服务,与客户有着深厚的感情,做一些保证贷款和抵押贷款业务,中间业务只做些代发工资业务,不懂的做一些配套业务,如外汇业务、票据业务、理财业务等,而且利率定价也做的较死板,满足不了客户的需求,这些新业务往往被商业银行的业务人员提供了平台,因为农合行信贷人员对客户信息灵、底子清,商业银行的业务人员凡是农合行有信贷业务的客户他们都会去做些新产品业务,风险小、回报率高、利润丰厚。那么农合行的信贷业务人员对这块肥肉为什么不去吃呢?主要原因是农合行信贷业务人员的思想观念和业务素质问题。

一、农合行信贷人员业务素质偏低的成因

1.思想观念陈旧,只会做传统业务。笔者从2019年9月5日至12月20日实际80多个工作日,实地走访了农合行的9家支行,对46位信贷人员(占该行全都信贷业务人员的19.7%)管辖的前十大户、新增量的农村信用社、租赁的、有不良记录等情况的客户进行财务状态分析和到企业现场进行实地走访调查,抽查的350家企业、383户农户,占46位贷款人员管辖企业客户704家,农户5472户的50%和7%,实地走访企业102家,农户96户,占抽查管辖客户的27%,46位信贷人员共管辖贷款570552万元,其中贴现业务16272万元,占管辖贷款的2.85%,银行承况汇票业务133946万元,占管辖贷款的23%,开出保函业务730万元,占管辖贷款的0.12%,国际结算量14479万美元,占管辖贷款的2.5%,外汇存款82.4万美元,占管辖贷款的0.01%,银行卡累计发卡量67518张,卡中存款18706万元,,占管辖贷款的3.3%,从上述数据表明,一些外汇业务、票据业务、信用卡等配套业务占比甚少。如我们调查的一家企业,在合行融资净敞口人民币5966万元,美金400万元,存单质押的贷款450万元执行基准利率,其他均实行执行利率上浮16%,融资额占该企业总融资资金的47%,而一家商业银行贷款1500万元,承兑1500万元,用单位定期存单质押,保证金100%,执行利率上浮3.6%,显然农合行在业务操作中配套业务和利率定价上远远不如其他商业银行灵活。合行2019年5月举办了产品营销方案设计大赛,20篇作品进行了演讲,其中只有7篇是目前现任信贷业务员岗人员的作品,显然日前在岗的信贷业务员的在产品营销上尚存在着一定的距离。

2.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与管辖的信贷客户需求不对称。从抽查的信贷业务员中可分三个层面,一种是信贷员会调查、有沟通能力、交际能力,在一在有一定影响力的,信息也灵,但要这些信贷业务人员写调查报告、贷后检查报告、五级分类填写、算算就麻烦了,只有一二张纸好写,有的会写而不愿意写怕麻烦,有的确实不会写,这种表现主要是在农合行的老一批信贷员中。第二种是信贷员会写的,但写的调查报告等资料都是按照企业提供的报表、与企业老板或财务人员交谈而写的,写的调查报告与我们去实际调查起来有出入。提供的报表有虚假的也写进去,资产不实的也写进去,这种表现主要是新的近2年当上信贷员的业务人员,信息不够灵,实地调查资格又嫩,有一种怕业务做不好的思想。第三种信贷员是极个别的,可以说要被淘汰的,不懂企业的行情、也不深入调查、也不与其他信贷员沟通的,也无新增客户、连周转贷款也调查不清楚,虽有经验,但还是靠老经验,得过且过,这种表现主要是存在于老一批信贷业务人员之中。但农合行极大多数的信贷人员综合业务素质是好的和比较好的。

二、提高信贷人员业务素质的对策

1.要引导信贷业务人员转变观念,增强责任意识。信贷业务人员是农合行业务发展的主力军,培养好一名合格的信贷业务员非3至5年不可,人力资源成本将不可估量,让他们如何转变观念,增强责任意识,首先要从农合行的支行一把手抓起,引导和培养信贷业务人员,引导一批在地方上有一定影响力,有一定威信的老信贷人员,让他们转变观念,在做好传统业务的同时,为管辖的客户做好相应的配套业务服务,增强他们的营销能力;培养一批年青的信贷业务人员,从目前合行的现状看,信贷业务人员只占了全体员工的16.6%,远远不适应业务发展与管理的要求,如我们调查的46位信贷业务人员,要管57亿贷款,而且农户数达5000多户,一名信贷业务员既要做信用等级评定,又要做五级分类,还要办理日常业务,更要去拓展新的客户,如何去管理好老客户呢?有的信贷业务人员连一年走一边老客户的时间都没有,全凭客户上门办理业务了解情况了事,急需培养一批具有一定知识学历、有营销潜力的年青员工充足到信贷业务员队伍,培训他们与客户和农民兄弟建立深厚的感情的农合行的传统优势,树立起责任意识,那么农合行的业务阵地不会丢,农合行才能得到长足的发展。

2、要加强对信贷业务人员的培训。按照上面信贷业务人员存在的三种表现,对信贷业务人员一年至少全面培训1次以上,并且平时要不断地开展一些以会代训活动,一是对信贷业务所有下发的文件都要给他们认真地学习,使他们了解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在各个时期的变化,才能使他们在微观上或在具体操作明确那些是支持的对象、那些是控制压缩的范围农村信用社,心中有数才能有的放矢做好业务,另外可分不同层次进行培训,一批要培训他们操作性的东西,写调查报告的格式、五级分类的操作程序等内容,那么他调查了解掌握的情况好写进去,比较规范。另一批要培训他们如何会算账,如何去实地调查,如何去与企业老总、财务人员沟通。实实在在写好调查报告等做好信贷工作。培训以后要考试,考试要考实实在在的东面,如现金流量的测算、五级分类四大因素的分析、如何去实地调查,调查些怎么?如何去与客户沟通,培训一些沟通技巧,更重要的还是要培训一些新业务知识,如外汇业务,农合行信贷业务人员从目前情况分析,能做外汇业务的信贷人员寥寥无几,迫切需要培训与培养。对考不及格,请他们离开信贷业务岗位,现在农合行的信贷业务员好象是终身制,一到了这个岗位,只要不犯原则性的错误,不管能力强的弱的一干就是到到岗年龄,要实行推出与升迁制,对做的好的信贷业务人员,要给予一定的权限实行授权,对得过且过的信贷业务人员,实行推出机制,让有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和营销潜力的年青员工来锻炼培训,把信贷业务人员这只队伍培训好,我们农合行才有希望,才能得到长足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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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短教期劳教人员的心理行为特点及改造对策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9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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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教期劳教人员心理行为特点改造对策调研报告

近年来,劳教场所收容短教期劳教人员人数有增加趋势,在场所收容人员中所占比例不断增大。作为劳教人员构成的一个重要群体,他们的改造稳定与否,直接关系着劳教场所的稳定和发展。目前短教期劳教人员在劳教场所中所占的比例较大,部分劳教人员在改造中抗拒管理、消极劳动,喝酒、打架等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给教转工作带来很大隐患。短教期劳教人员的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改造中他们有那些心理活动,有那些因素对他们的心理活动有着直接的影响,如何针对短教期劳教人员的特点,加强管理和防范呢?本文试图做出分析与建议,以利于切实掌握他们的心理,在教转工作中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有效维护场所的安全和稳定。

一、 短教期劳教人员的概念与收容情况

所谓短教期劳教人员,劳教法规并无明确规定。从实际情况来看,不同地域、不同时间,决定劳教期限有一定的区别。如某地在打击“两抢”违法犯罪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就曾规定因“两抢”原因送教的违法人员,一律决定劳教三年。近年来,因劳教改革、立法因素的影响,劳动教养期限普遍有所下降,1.5年以下的劳教决定明显增多。以笔者所在劳教所为例,20__年至今,收容人员的劳教决定期限呈现显著特点:常规劳教人员教期1年为主,罪错较重、累犯人员1.5-3年不等;吸毒劳教人员教期1.5年为主,罪错较重、累犯人员2-3年不等。目前在所劳教人员中,常规劳教人员教期1年的达到63%,吸毒劳教人员教期1.5年的占58%,已经收容对象构成的主要部分。本文所提出的观点,以1年(常规劳教人员)-1.5年(吸毒劳教人员)为相对教短的劳教期限。

二、短教期劳教人员的普适心理特征

从心理学角度来说,人的心理活动是一个动态的不断变化的一个过程,它受到主观因素和外部条件的直接影响,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不同的环境,不同的身份、不同的地位,其心理也在发生着不同的变化,劳教人员也是如此。短教期劳教人员也好,长教期劳教人员也罢,他们的心理变化曲线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改造初期——中期——改造末期。改造初期可称为改造适应期,这一时期,劳教人员从社会进入劳教所服教,由于身份发生了质的变化,生活环境的改变,一般都要经历一个改造适应期,其心理主要表现为:行动失去自由的不适应心理,担心不能适应改造环境的心理,惧怕劳动的心理,思亲念家的心理。中期,在经历了改造初期在生活、劳动、环境、人际关系等方面的磨合后,已基本适应了改造生活,其心理也发生了变化,其改造中期的心理主要是渴望减教、渴望早日出所,每一名劳教人员最盼望的就是减教,这是100%毫无疑义的。基于这一心理,改造中期的劳教人员遵守所规较好,劳动积极性比较高,改造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改造末期,随着期满日期的临近,劳教人员的心理处于多变性和波动性状态,是喜忧参半、复杂和矛盾的心理交织在一起。喜的是即将期满终于可以获得自由了,忧的是出所后的生活是现实的,衣食住行,养家糊口,工作生活,这一切是马上就要面对的现实。因此,这一时期的劳教人员是心理复杂多变、考虑问题最多的一个时期,思想压力大、包袱重,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也是劳教人员思想最敏感的一个时期。

从以上劳教人员心理变化曲线可以看出,短教期劳教人员由于在场所服教时间短,心理波动情况反而较为突出。由于改造中期的时间教短,缩短的是改造稳定期,改造初、末期的思想不稳定性依然存在,相对来说思想变化较为剧烈。就所内流动性而言,入所二个月,下队几个月,出所一个月,往往是刚刚“混个脸熟”就要流动,民警不易引起重视,对他们的心理特点、性格特征、改造趋向掌握得也不够全面。如果我们不加以正确的教育、关心和引导,处理不当,方法简单,这部分人容易产生对抗和悲观失望的心理,甚至走向对立面,造成一些不稳定因素,从而影响改造秩序的稳定。

三、影响短教期劳教人员心理波动的主要因素

影响短教期劳教人员心理的因素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归纳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因素。

1、减教因素。

对于劳教人员来讲,获得减教,早日回归社会与家人团聚,是他们改造的主要动力和精神支柱。根据劳教人员计分考核奖惩实施办法等规定,劳教人员减教由月考核、半年评比、单项奖励三部分组成。对于短教期劳教人员来说,由于教期较短,劳动熟练程度不高,月考核得奖分不多;单项奖励只能够是个别行为,机会不大;由于在所时间有限,评比名额有限,获得评比的机会也有限,大部分人员可以说是毫无机会。因此,短教期劳教人员可能的减教期限是比较少的。根据笔者所在劳教所统计,一年期劳教人员平均减教期限只有二十余天,不到一个月;一年半劳教人员平均减教期限约为二个月。客观上来说,他们的改造积极性难以调动,少数人员容易造成心理失衡,继而产生破罐子破摔的思想,产生悲观失望和对抗情绪,从而放纵自己的行为,导致少数劳教人员“小错天天有,违纪三六九”。

2、处遇因素。

我们现行的三种管理模式中,对劳教人员的处遇与其在所时间、现实改造表现(实际操作中,往往又与其劳动表现挂钩)密切相关。对于短教期常规劳教人员来说,三个月的封闭式管理期、六个月的半开放式管理期,其教期基本到头,进入开放式管理的机会几乎为零;对于短教期吸毒劳教人员来说,由于其晋升程序、条件比常规劳教人员严格得多,对于考核时间要求更长,进入开放式管理的机会依然不大。因此,短教期劳教人员在所期间只能享有基本的处遇,诸如购物活动、亲情电话、会见同宿、请放假等待遇享受较少甚至没有。这种情况下,劳教人员容易产生攀比情绪,认为干好干坏一个样,从而孳生消极改造思想,主观改造能动性不高。

3、管教因素。

短教期劳教人员由于入所时间不长,对于改造生活不适应,对于管教民警的信任感没有树立起来,很少主动接触民警,一般来说对民警的关心教育存有疑虑,不愿倾诉心声,改造表现也多以老实顺从为表象。而管教民警在管理教育过程中,常常自觉不自觉地对“两头冒尖”(表现好的—表现差的)的劳教人员关注较多,对这部分“中间人群”的谈话教育、生活关心、思想变化往往不能引起重视或关注甚少。曾有一名劳教人员解教时对笔者抱怨道:“我来所一年,你只找我谈了两次话(入队、出队),平时看见那些经常违纪的学员你总是关心他们,有时我也想犯点错算了,日子还好过些。”笔者闻言,实在感到汗颜。

4、人际关系因素。

短教期劳教人员因在所时间较短,与同教交往时心理有拘束感,在人际交往方面一般较为慎谨。但出于对陌生环境的恐惧、心理上要求同伴保护的思想驱使下,又愿意与人交往,喜好结识“朋友”。而入所时间较长的劳教人员则乐于以同乡、同好等身份与这些“新水子”接触,或了解社会上原来生活圈子中的新变化,满足精神上的需求;或看看有无机会可以捞取“好处”,如香烟、加餐、零食等。实际工作中,场所中存在的所王所霸、敲诈勒索等违纪行为,受害者多为这一群体人员,因为他们即使受到欺凌,一般不会找民警解决,多为忍气吞声,吃点亏就算了。如果就此发展下去,没有通畅的宣泄渠道,则会给他们带来极大的精神压力,或找老乡帮忙,“挽回面子”,造成群体斗殴、报复伤人等严重违纪行为;或思想绝望,出现自伤、自残、自杀、逃跑等严重危害场所安全的行为。

四、短教期劳教人员的行为特点与表现

思想决定着行动,行动是思想的外在表现。短教期劳教人员思想波动大、思想变化较为剧烈的特点,必然在改造行为中有所体现。笔者在此将其分为

四种类型:

1、稳定型。

大多数的短教期劳教人员都能够为自己着想,虽感觉到改造生活中有种种的不如意,但毕竟劳教期限不长,回归社会“有盼头”,听从民警的教育,完成好自己的任务,争取多减点教是可以做到的。因此改造中能做到态度端正,积极配合,克己顺从,不惹麻烦。

2、消极型。

少数的短教期劳教人员攀比心理较强,感觉在劳教人员群体中地位不高、混得不好,改造主动性不强,情愿随大流,生产、学习、行为养成均较为被动,不求改造好,只要混得过去就行。这种类型的劳教人员一般不会主动对抗改造,但遇到较大刺激时(如加教、家庭变故等)就可能会导致出现不服从民警的管理,不愿完成劳动任务的现象。

3、波动型。

少数劳教人员心理素质不稳定,改造周期里心境起伏变化教大,思想矛盾突出明显。其主要心理为:有时感觉到改造表现好有好处,自己也可以完成各项任务;有时感觉做得太好划不来,混日子过就可以了;有时觉得改造无意义,以前辛苦劳动吃了亏;等等。几种思潮相互交织,导致其改造表现呈现出明显波动的状况。如笔者曾管教过的一名劳教人员,每个月大部分时间都能正常完成劳动任务,但总有几天劳动数量大幅度滑坡,民警谈心后有所好转,到下月又会故态萌发,改造表现做不到持续稳定。

4、对抗型。

个别的短教期劳教人员(多为熟悉场所的多进宫人员)认为改造无望,回归社会无用,破罐子破摔思想严重,认为自己教期短,加教也加不了多少,因而对抗改造的心理严重。其行为较为偏激,表现为不服从民警的管理,不积极完成劳动任务,抗改和违规违纪现象屡屡发生,常常因一些小事甚至无源无故与民警或他人发生对抗和冲突,成为劳教人员中的“刺儿头”。

五、对短教期劳教人员的改造对策

基于以上短教期劳教人员的心理和行为特征分析,笔者认为应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在思想上必须高度重视对短教期劳教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实践中,民警往往不自觉地把教期较长的劳教人员作为防范重点,认为他们的危险性大,而短教期劳教人员的危险性较小,主观地把危险性与教期挂等号,而不是从其违法恶习、性质、根源,以及家庭情况、改造表现等诸多方面进行全面综合分析,来确定其危险性。从人的本性来说,每一个人都具有善和恶的两面性,行善还是行恶,往往取决于一念之差。对于劳教人员来说,每一个人都具有潜在的危险性,危险性会不会爆发,何时爆发,主要取决于主观因素和外部条件,而主观因素往往会在外部条件的作用下产生质变;同时,在外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主观上有这样那样的想法也是无法实现的。短教期劳教人员由于其心理复杂多变,偶尔出现的一些突发事件,如民警管理不当、同教间发生矛盾、家庭变故、有可乘之机等,都易造成其心理突变,产生脱逃、行凶、自杀等行为。因此,在管理上,要针对短教期劳教人员的思想和心理特点制定有效的管理教育制度;在防范上,必须严加防范,决不能与其他劳教人员区别对待,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和松懈。

2、合理引导,有效调动短教期劳教人员的主观改造能动性。

应该看到,绝大多数的短教期劳教人员在民警的悉心管教下,是愿意也是能够做到遵守所规所纪、完成学习劳动任务的,因而在政策制定中,要千方百计调动他们的改造积极性。一方面可以考虑在经济方面对生产进步明显、创造价值较多的劳教人员于现有的基础上加大奖励力度,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劳教人员来说,确实能够起到一定的激励作用;一方面可以考虑在三种管理模式的框架内,根据短教期劳教人员的个体改造积极性有针对性地给予一定的所内宽松处遇,如所内放假、亲情电话、会见同宿等等,让他们感觉到表现好、改造努力总有回报,对自己的转变充满信心。

3、打防结合,构建稳定矫治氛围。

有奖需有罚。对于个别在改造中严重违规违纪、抗改闹事、不服管理、屡教不改的短教期劳教人员,必须运用延期、禁闭、集训等手段,予以坚决打击,从而在场所内形成一种打击的高压态势,在劳教人员群体中形成“改造好有奖,对抗无前途”的良好氛围。在此值得注意的是短教期劳教人员的心理容易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有时出现偶然的消极情绪和对抗改造的现象,这正是其复杂心理和不稳定心理的外在表现。在工作中,对这些行为,我们不能一概而论,主观片面的认为就是抗改行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追根求源,不能搞“一刀切”。

4、重视个体差异,展开心理矫治。

俗话说:“心病还需心药医”。作为被改造人员,短教期劳教人员所遇到的心理困惑有共同之处,如心理波动性大,心态变化剧烈的群体特点,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特点、不同的困难,在不同的时间段,也会产生不同的问题。这就要求民警在教转工作中,根据不同的个体情况,有针对性进行心理矫治。总的原则是“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在摸清其思想状况、矛盾根源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的问题,采用不同的方法,结合个别教育、心理咨询、同伴引导等多种方式,达到有效增强劳教人员内在改造驱动力,变被动改造为主动改造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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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强化检察人员业务保障制度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全文共 1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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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检察人员业务保障制度调研报告

最近高检院在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会议上,明确提出了基层检察院建设,要坚持以业务工作为中心,将业务工作摆上了整个检察机关的突出位置。基层检察院的工作千头万绪,如何贯彻以业务工作为中心,强化业务工作保障,是当前基层院建设过程中必须解决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象我们这样的国家级贫困地区的检察院更是如此。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此谈点浅见。

一、强化思想保障,牢固树立以业务工作为中心的指导思想。

检察工作包括很多方面,如,业务工作、队伍建设、检察政务、法律政策研究、检察宣传、检察技术、计财装备、检察信息化建设诸多方面,看起来都有很重要,都不可偏废。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在众多矛盾中,要善于抓主要矛盾,解决问题,要首先解决主要矛盾所反映的问题。那么,什么是检察工作的主要矛盾呢。检察机关在国家权力定位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工作就是法律监督工作,这是检察机关有别于其他机关特有职权。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就是要通过开展业务工作来实现的,所以,业务工作就是检察机关的主要矛盾,就是全部检察工作的中心。其他各项工作都是为业务工作服务的,都是为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创造条件的,提供支持和保障的。如,加强队伍建设,根本目的不在于队伍建设的本身,不在于将队伍都培养成研究生,而是在于提高执法水平,为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供组织保障。加强思想建设,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是为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供思想保障。加强计财装备等后勤建设,是为开展业务工作,提供物质支持的。其他各项工作都是如此。因此,我们必须牢固树立以业务工作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将检察业务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思想上重视了,才能体现在行动上。贯彻以业务工作为中心,必须树立三个意识。一是中心意识。全体检察干警都有要树立以业务为中心的观念,时时处处想着业务工作,不能争你高我低。要想着促进业务工作,从领导精力后勤保障、干警力量等,向业务工作倾斜,不能拆台掣肘。二是服务意识。特别是院领导和综合部门的同志都要树立服务意识,要着眼于推动业务工作来履行自己的职责,一切为了业务工作的开展,搞好综合服务工作,乐于奉献,甘做无名英雄。三是职责意识。业务部门的同志要要有强烈的事业心,要有从事业务工作光荣的使命感,要有检察事业兴衰成败,检察形象优劣,系于业务工作开展的好坏的责任感,增强干事创业,开拓奋进的信心和勇气。

二、强化领导保障,切实加强对业务工作的领导。

实践告诉我们,无论任何工作,领导是关键。贯彻以检察业务工作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也必须加强领导。领导思想重视不重视,领导精力是不是向业务工作倾斜,在具体工作是不是加强对业务工作的领导,是将以业务为中心落到实处的关键。首先,检察长以业务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必须明确。检察机关是实行检察长负责制的领导体制,贯彻以业务工作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必须首先是检察长的指导思想要明确。作为检察长,这一指导思想不明确,不把业务工作作为中心,就是没有履行好检察职责,更谈不上履行检察长的职责了。只有检察长高度重视,做出表率,才能影响和带领全院干警干好业务工作。其次,实行检察长分工负责制,调动分管检察长的积极性。检察长对全院的业务工作负总责,各分管检察长既要对检察长负责,又要对分管的工作负责。实行分管检察长对分管工作定期述职制,凡分管工作没有完成目标任务、横向比处于落后状态的,要向院党组说明情况,检讨责任。第三,实行检察长亲自办案制。检察长和分管检察长都要靠前指挥,跟班作业。对工作中需要领导决策的,及时拍板决定,不能因为决策不及时,而贻误战机。各分管检察长要亲自办案,带头办理大要案,带头加班加点,要为干警做出表率,分管自侦的检察长年度要主办一到二起大要案,分管起诉工作的检察长年度内要亲自出庭三到四起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第四,实行检察长分工包案制。要突出工作重点,对办理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实行检察长分工包案制,分包的检察长要对办案的初查、立案、采取强制措施、侦查、公诉等环节实行强有力的领导,对分包的案件要亲自出庭公诉。通过领导分工包案的实际成果,来推动其他检察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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