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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合同封面模板(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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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封面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9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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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承包方:

甲方现将武胜香江豪庭工程基础土石方分项工程人工劳务承包给乙方,根据甲乙双方多次共同协商,在平等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本合同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武胜香江豪庭

2、工程地点:武胜县城祥升大道。

第二条:承包范围:

发包方所提供的施工图中所含武胜香江豪庭车库工程基础土石方分项工程基础、电梯井、塔吊基础、部分外运土石方、内转土石方至甲方指定位置堆放,所含全部工作内容。

第三条:工期:

(一)开工日期: 年 月 日(根据甲方的工期要求)。

(二)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根据甲方的工期要求)。

第四条:工程价款:

1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如下:

(1)独立基础:基础土石方分项工程页岩90.00元/m(条形基础、电梯井、塔吊基础)、砂岩200元/m(条形基础、电梯井、塔吊基础)。

(2)人工挖孔桩:土方90.00元/m3,页岩140.00元/m3,板石(需要水钻施工)280.00元/m3,土方中孤石按实际方量220.00元//m3。安全帽等)、夜间施工加班费、加餐费、场内材料转运费及清除垃圾转运费。同时涵盖但不限于以下具体工作内容:

(1)人工开挖场内土方及建筑垃圾。

(2)人工开凿场内石方并满足现行有关规范要求。

(3)平基土方、石方、建筑垃圾等用人工装斗配合塔机吊装转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4)场内排水工作。

(5)施工用脚手架的搭拆。

(6)完成该单项工序所需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一切低值易耗品(如空压机、锹、撮箕、抽水泵、钯钩等)。

(7)完成该分项工序的安全责任及相应的安全劳保用品费用。

(8)四川省文明工地施工要求本单项工序应做的工作

3、零星签证计时工60.00元/工日。

4、室内取土夯实、回填 元/ m(含取土、运土、分层回填、夯实)。

5、算工程量。

第五条:施工技术要求:

(一)、基础土石方工程由甲方施工员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证。

(二)、乙方代表必须指挥工人严格按施工图、技术交底和施工规范严格施工。

(三)、每道工序必须按交底、施工、检查、验收几步骤进行,上一道工序完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六条:双方责任及工作:

(二)、甲方工作:

1、为施工协调有关工作关系。

2、甲方施工员对工程进度,施工步骤进行安排,指导乙方施工,并对质量安全工作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二)、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合同中对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的要求,服从施工员及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施工图、交底记要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2、加强对工人的管理,教育工人遵纪守法,加强安全、防火、防盗意识。严格要求工人按照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做好自检工作。

3、组织工人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不允许工人打架骂人,做到工完场清。

第七条:工程质量验收

1、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验收。

2、因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而返工,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并承担其材料及人工费,并接受罚款。如无法保证工程质量进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所完成的部分分项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按已完成金额的60%人工费(不加任何费用)结算给乙方,并清退出场。

第八条:人工费支付

本分项工程无进度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第九条:安全责任:

在分项工程单价中10%作为安全设施费和管理费。另签定安全责任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其他约定:

1、合同期内乙方借故中途停工或退场,甲方有权拒付人工费,乙方所聘工人的工资由签约人全权负责支付。并同时承担给甲方该分项工程总造价15%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付。

2、乙方所需机具、用具由乙方自行解决,在甲方借用的设备在施工期间应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或支付修理费。

3、严禁将所承包的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所完成的部分分项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按已完成量的60%人工费(不加任何费用)结算给乙方,并清退出场。

4、乙方如因工人素质低、技术差等原因达不到质量、工期及文明施工等要求,以及有违法乱纪行为等,造成所有损失由乙方签约人全权负责。

5、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条件,如乙方人员损失甲方公物,应照价赔偿。

6、由于乙方原因无故停工,每次处罚款20__元以上。

第十一条 其它:

1、工程外包工人员管理办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应严格遵守执行。

2、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形成新的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俩份,乙方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清尾款,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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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封面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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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6.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_年__月__日。

计划竣工日期:_年__月__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

其中:

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

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

暂列金额:

人民币。

2.合同价格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通知书;

投标函及其附录;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属文件;

通用合同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

图纸;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属文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_年__月__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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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封面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9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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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甲方发包的太阳通用机械有限公司门卫室外墙保温工程施工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内容及范围:太阳通用机械有限公司门卫室外墙保温工程,根据外墙保温工程技术规程及验收标准,保温工程含基层外胶粘剂.粘贴50MM厚岩棉板、玻纤网格布、抗裂抹面胶浆、加固锚栓(120MM长,每平方米不少子7个)并含人工、机械,垂直运输、水平运输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

二、工程地址:龙盛路与珠峰路交汇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检测,包税。

四、材料标准:

1、岩棉板要求使用威海博盛 牌, 50mn表观密度为140kg/m3,供应商应提供书面证明和产品出厂合格证。

2、粘结砂浆、抹面砂浆使用基舜牌(1500/元吨),承包方应提供生产厂家产品合格证,出厂日期及编号,使用期限、主要成分、适用范围及使用说明书。每平方米不少于13kg。

3、玻璃网格布要求単位面积质量 ≥ 160g/m2, 使用外墙保温专用耐碱玻纤网格布。

4、锚栓采用热镀锌金属螺钉(天字牌) 。塑料膨胀管采用聚酰胺的。各种材料生产厂家应提供具有法定资格的产品检测报告副本原件。

5、所有材料进场均应由监理方和建设方进行见证取样, 进行复检和称重达标后使用, 否则禁止使用 。

五、工期:

自满足条件起, 15个工作日完成(以工程部下发的开工令为准)。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保证与工程进度同步,不影响其它工种作业。如乙方未按照合同工期完成,每拖一天罚款1000.00元。

六、质量标准:

1、乙方严格按照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外墙外保温构造》施工。并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JGJI44-20-- )验收标准。

2、甲方工程的基面应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和《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的规定。

七、合同价款:

以实际发生数量乘以单价岩棉外墙保温每平方米110.00元、 大理石贴面岩棉外墙保温每平方米100.00元。

八、付款方式:

材料进场后,自施工之日起7日内付总价款 20% 作为预付款,外墙外保温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实际发生总工程量的 50%的工程款。工程验收后乙方将全部资科齐全报到甲方后,双方结算工程价款付至结算款的95%,余 5% 为质保金,验收合格满 3 年工程无质量问题(无息) 一次付清。

九、约定项目:

1、外墙外保温工程承包给乙方, 甲方为乙方提供材料堆放场地、水源、电源,并配合乙方与施工单位搞好协调,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2、乙方施工前向甲方监理上交施工组织设计,批准后方可施工,所有进场材料须提供合格证、检验报告、并按要求送检(送检费由乙方承担),整理报检资料,按规定工程竣工后整理三套完整的资料存档, 对于不合格或不经监理认可的材料不得使用。保证验收合格。

3、乙方人员进场必须有负责生产技术的项目经理(队长)一名与专职或兼职安全一名,负责与甲方结合与协调工作。甲方将派专门人员负责与乙方联系、指挥和验收工作 。

4、乙方人员进场必须服从甲方管理,遵守各项制度,如有违反《项目部管理制度》愿意接受罚款。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机械工具、建筑成品损坏照价赔偿。

5、乙方必须服从现场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工期及现场文明等施工管理。如不配合施工单位管理, 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工程款 。

6、甲方有义务及时付款,向乙方提供工作面,协调解决与其他班组的工作关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工期延误时工期相应顺延 。

7、材料进场前必须告知建设单位,经同意后方可进场。如发现材料私自进场或未使用指定品牌,建设单位有权拒绝使用,并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

8、乙方不得将该工程转包给第三方施工,否则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

十、安全责任: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高空抛物、吊篮搭好后要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 乙方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在施工中如果出现人身伤亡等事故与甲方无关。

3.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材料堆放完毕, 搞好文明施工。

4.乙方必须为其施工工人购买保险。

5.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范, 因操作不当或失误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 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

十一、 乙方承诺保修期 3 年。

十二、 双方发生纠纷协商不成可向兰山区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起生效。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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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封面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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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卖方):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经_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所有的(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概况

品牌:型号:

机号:

二、转让价格:B 元。

三、甲方承诺

甲方承诺对上述转让的(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乙方基于该承诺购买上述(。如因第三人向乙方主张(的所有权或他物权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问题说明

(现状已由双方确认。因该(系二手旧机,甲方对于的运行状况及工作状况均向乙方作了充分的说明,乙方对于该的现状以及日后运行可能出现的问题均已了解。

五、乙方应在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或分期(明细)将货款付至如下账户:

付款迟延的,乙方按欠款额的日千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六、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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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封面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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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结构形式:________________层数: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工期:_________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

竣工合同:________________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

(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工程暂列金额________________元,计日工________________元,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________________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________________元,总承包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元。)

2、综合单价:详见承包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见附件4:)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

(

1)本合同协议书;

(

2)中标通知书;

(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件;

(

4)本专用合同条款;

(

5)本通用合同条款;

(

6)技术标准和要求;

(

7)图纸;

(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附件4:);

(

9)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

(

10)其他合同文件。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有关洽商、变更、签证等书面协议、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公章)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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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封面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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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商定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1.3发包方式:甲方提供施工材料,乙方包工。

1.4承包金额:每平米__________元,实际完成正投影面积,包括垂直运料、垃圾清运等。

1.5工期:按项目部制定工程进度计划执行。

1.6工程质量标准:优良。

第二条甲方负责事项

2.1协调各施工专业施工。

2.2按时,保质,保量提供施工材料。

2.3开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1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技术交底,提供施工所需的用水,用电。

项目质检员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进行监督检查。第三条乙方负责事项

3.1指派代表乙方履行合同,按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办理应由乙方负责相关事宜。

3.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说明进行施工,参加竣工验收。

第四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上报工作量的时间为每月月底,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的_____%支付,支付额度以河北省预算定额人工工日比率执行,支付时间为次月_____日-_____日,工程完工付到实际完成工作量的_____%,_____%尾款竣工结算后一次付清。

第五条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

5.1乙方应按图纸施工,并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定》及其他相关法规和规范的规定,违反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自己承担责任和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协调处理。

5.2甲方项目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接受并配合检查。

5.3乙方要指定一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一切安全工作,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

5.4乙方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准到非施工区域活动。

5.5甲乙双方应把防火工作作为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切实抓好。乙方动用明火,安装电器及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事前告知甲方管理人员,动火时做到一人动火一人监护。

5.6施工现场必须随时清理,因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清运至甲方指定位置,每日收工之前乙方会同甲方管理人员检查认可后,方可离开现场。

5.7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抛,冒,滴,洒。在清理垃圾时不能有扬尘。如有违反,由乙方承担经济处罚及一切后果。

5.8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尽可能降低噪音对周边的影响。如有违规,由乙方承担经济处罚及一切后果。

第六条违约责任

因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合同无法继续旅行时,合同终止并追究责任。

第七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7.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协商解决,或有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节。

7.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协调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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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封面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0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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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务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劳务期限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同意根据乙方工作需要,派遣人员_____名担任__________工作。

第三条、甲方所派遣人员应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乙方管理。

三、劳务保护和劳务条件

第四条、乙方负责对甲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务安全、劳务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条、乙方承担甲方派遣人员(本市外)入店车费,负责工作期间住宿。

四、劳务报酬

第六条、乙方每月______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所派遣人员工资月____________元。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务合同并及时办变更合同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乙方同意付甲方准备金(月总工资的20%)______元,准备金由乙方提供派遣计划的同时交付,准备金计入首月工资内。

第九条、甲方所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务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双方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期满30日内可向对方续订合同。

六、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务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务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七、劳务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自劳务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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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封面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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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现甲方在自己新地基上新建一幢砖混结构住宅楼,由乙方负责承包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签订以下小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条款: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概况

外墙贴砖、屋面盖瓦、室内墙裙高1.5米及铺设地板砖、楼梯踏步、卫生间贴砖,即水电和腻子粉刮白除外的一切内外装饰工程。

二、承包形式

干包,包工不包料。

1.整个工程甲方提供所需的建筑材料,伙食、副食由乙方自行购买和加工。

2.整个工程所需的脚手架以及其它施工用具由乙方提供,并负责安装、拆除和拖运。

3.整个工程所需人工由乙方提供,甲方不参与施工。

4.甲方需提供施工和生活所需的水、电。

三、承包价格

1.按实际施工建筑面积240平方米计算,每平方米壹佰伍拾伍元,不含以下部分:_________________屋面包干价柒仟捌佰元,出檐盖瓦每米捌拾元,六大角贴砖壹仟伍佰元。

四、付款方式

开工预付壹万元,余款在工程完工验收后一次结算付清。

五、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施程序施工,按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操作,每道工序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经双方认可,竣工验收后半年内出现施工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为甲方返工维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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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封面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39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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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含义。

在本合同,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

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

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料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

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称简乙方代表):

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

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瀑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释,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

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

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

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

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 图纸。

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

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

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

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加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

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

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委托监理。

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

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

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

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

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甲方工作。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

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合同价款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6.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7.向乙方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 乙方工作。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

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

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

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

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延期开工。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

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

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 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

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

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

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

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

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

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 工程样板。

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

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 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等级。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

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八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

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乙方准备验收记录。

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 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

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 合同价款与调整。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及范围。

乙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乙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 工程款预付。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内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

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三条 工程款支付。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付。

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字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

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从计量结果签字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 材料样品或样本。

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

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 甲方提供材料。

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

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

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

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

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难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 乙方供应材料。

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

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

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

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七条 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

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

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

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八条 甲方变更设计。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

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九条 乙方变更设计。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

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方双方协商分享。

第三十条 设计变更对工程影响。

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

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一条 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在双方协商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有关工期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有异议,按第35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二条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

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三条 竣工结算。

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

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乙方。

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14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15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保修。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

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

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五条 争议。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由委员会仲裁。

当事人双方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4.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条 违约。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其他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用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 索赔。

甲方未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在发出索赔意向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4.甲方在接到索赔资产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批准;

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条 安全施工。

乙方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非乙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

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

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

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

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 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的使用。

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

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实验等有关工作。

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分摊或分享。

第四十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

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内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

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四十一条 保险。

在施工场地内,甲乙双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乙方办理施工场地内自己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当乙方为分包或在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四十二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

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四条 合同份数。

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

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第二部分 协议条款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1.2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工期天数:

1.3 质量等级:

1.4 合同价款: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3.1 合同语言:

3.2 适用标准、规范:

3.3 适用法律、法规:

第四条 图纸

4.1 图纸提供日期:

4.2 图纸提供套数:

4.3 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五条 甲方代表

5.1 甲方代表姓名和职称(职务):

5.2 甲方赋予甲方代表的职权:

5.3 甲方代表委派人员的名单及责任范围:

第六条 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6.1 监理单位名称:

6.2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称:

6.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第七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八条 甲方工作

8.1 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

8.2 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8.3 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

8.4 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

8.5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8.6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7 向乙方提供的设施内容:

第九条 乙方工作

9.1 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9.2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9.3 施工场地防护工作的要求:

9.4 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

9.5 符合施工场地规定的要求:

9.6 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措施:

9.7 建筑成品保护的措施:

第十条 进度计划

10.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0.2 甲方代表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

第十一条 延期开工

第十二条 暂停施工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

第十四条 工期提前

第十五条 工程样板

15.1 对工程样板间的要求:

第十六条 检查和返工

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等级

17.1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追加合同价款:

17.2 质量评定部门名称:

第十八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1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十九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二十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20.1 合同价款形式(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合同、可调价格合同等):

20.2 调整的方式:

第二十一条 工程预付款

21.1 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1.2 预付时间和比例:

21.3 扣回时间和比例:

21.4 甲方不按时付款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2.1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二十三条 工程款支付

23.1 工程款支付方式:

23.2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23.3 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材料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5.1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二十六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二十七条 材料试验

第二十八条 甲方变更设计

第二十九条 乙方变更设计

第三十条 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第三十一条 确定变更价款

第三十二条 竣工验收

32.1 乙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

32.2 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和份数:

第三十三条 竣工结算

33.1 结算方式:

33.2 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

33.3 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33.4 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

33.5 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保修

34.1 保修内容、范围:

34.2 保修期限:

34.3 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34.4 保修金利息:

第三十五条 争议

35.1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六条 违约

36.1 违约的处理:

36.2 违约金的数额:

36.3 损失的计算方法:

36.4 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七条 索赔

第三十八条 安全施工

第三十九条 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

第四十条 不可抗力

40.1 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

第四十一条 保险

第四十二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四十三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43.1 合同生效日期:

第四十四条 合同份数

44.1 合同副本份数:

44.2 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

44.3 合同制订费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盖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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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封面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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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签订如下条款: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_______平方米(栋楼)。

四、进场时间: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前(以进场通知书为准)。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图纸以内的全部内容)本工程不得分包、转包。

六、承包内容:土建、水、电、暖安装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七、施工工期:自接到开工通知书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有效工期为_________天。

八、工程质量: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九、工程造价:本工程投资额约_________亿元人民币。

十、结算方式和计价标准:

1、土建、装饰工程造价和安装工程造价计价办法,按照现行、和,取费类别按工程类别。

2、预算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书及现场工作 量签证单据实结算。

3、工人工资单价:执行35元/工日。

4、施工措施费按取费标准的60%计算;

5、规费双方按规定各自缴纳,双方积极做工作力争享受最优惠政策。

6、材料价格确定,甲乙双方共同考察市场,确定材料质量和价格,由乙方组织购进,甲方在工地上比对材料数量并在购料单据上签字认可,作为结算依据。

7、乙方对甲方同一经营的材料在认可质量的前提下,优先考虑使用。

十一、付款办式:

1、本工程全部由乙方垫资建设,从工程开工开始计算,20个月后连本带息由甲方一次还清,到期不能还清,按所欠总额的1%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乙方所建房产可全权拍卖处理或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利息计算从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开始计算,按建设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扣留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结清。

十二、协议履约金的支付与返还

1、自签订承包协议之日起两日内,乙方先付给甲方履约保证金万元,待招标结束正式施工合同签订后转为工程保证金。

2、协议签章、财务手续办完生效、甲方对乙方公司进行考察(公司、工地等),待甲方考察结束认可后,甲方会同招标代理公司拟定招标文件及合同,双方认可后正式签订。

3、待工程完成主体时,返还乙方工程保证金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符合合同约定要求后,甲方在15日内返还给乙方剩余部分保证金。

4、具体事宜以正式施工合同为准。

十三、甲方责任及义务

1、组织施工图会审、技术交底并负责及时签证。

2、负责三通一平,提供材料堆放场地。

3、按乙方提供的进度报表及合同相关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4、负责协调施工期间的各种外界干扰。

5、施工期间配合乙方积极协调交通、环保、城管等相关部门的关系,确保不影响乙方施工。

6、施工期间如有变更应提前五日为乙方出具变更通知书。

十四、乙方责任及义务

1、参与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组织施工队及施工机械并作出施工进度计划。

2、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出具的变更通知书进行施工。

3、负责各种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待工程竣工一个月内移交甲方。

4、落实好各项管理措施,执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盗,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5、在施工中由于管理不善所造成的各种安全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赔偿及损失。

6、对于见证取样的材料,如:钢材、承重砖、防水材料等在进场前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材料试化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购。

7、按施工场地平面布置图,搭设临建、堆放材料,做到文明施工。

8、乙方必须参加公开竞标,同等条件保证乙方中标。

十五、违约责任

(1)、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临沂市人民法院起诉。

(2)乙方如因自身实力原因,无法承担施工所需的垫付资金,影响工程进度、质量等,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停工一月以上按工程总额的1%追究违约责任,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再安排其他公司接替施工。

(3)本协议与正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协议作为正签的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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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封面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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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1999―0201)

合同编号: 字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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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封面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0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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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部因生产、因工作需要,经考核、录用乙方_____为_____工程项目部工人。遵照国家有关劳务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甲方录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工作(岗位);劳务合同期限为______个月,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即本工程竣工且结构验收合格为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个月,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日止。

二、基本权利和义务

甲方:

1、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各项条款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

2、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应按有关规定,付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以及_____福利和其他政策补贴。

3、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并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务作业条件。

4、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和处分。

乙方:

1、劳务合同制工人享有本单位固定工人权利、义务及各项待遇。合同工、季节工、农民轮换工的权利、义务及各项待遇另行商定。

2、遵守国家政策、法律,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纪律。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4、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

三、双方应明确的具体事项

1、工资待遇:________元/月。

2、劳务_____及福利待遇:包食宿。

3、根据待业特点协议劳务合同保证金和人身_____。

4、其他:据借支单,年底甲方为乙方结算该年全部工资(另:本工程验收完成,竣工,亦结算该年全部工资),在甲方收到开发商或总承包方人工工资后,______日内全额付清。

四、合同解除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__天通知对方,方能解除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五、一方违反本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按责任大小负责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合同?|?施工合同?|?工程合同范本?|?施工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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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封面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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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投资建设厂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提供土地一宗,由乙方投资为甲方建设厂房及厂房内外地面、供排水等配套设施(以下简称建筑工程)。

二、该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四至为:东至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使用年限为_______年。甲方对该土地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三、甲方保证该建筑工程符合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和城乡规划、建设项目开发年度计划等要求。如需办理相关手续或需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甲方保证手续齐全并获得批准。

四、甲方对建成后的建筑工程享有所有权。

五、该建筑工程设计由甲方负责,乙方按照甲方的设计和要求组织某某建筑公司施工建设,施工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全程对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六、乙方应当按照该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施工期限、设计和质量标准,组织某某建筑公司进行建设。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工期迟延的除外。

七、该建筑工程的质量标准应符合甲方的设计图纸要求。

八、该建筑工程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天内动工,_______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如到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工程合格,甲方从验收期满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九条向乙方支付投资回报和实际建设成本。如该建筑工程因质量问题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维修,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九、甲方按以下方式支付乙方投资回报和实际建设成本:

(一)、该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以不低于实际建设成本的_______%支付乙方投资回报。

(二)、该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每年支付乙方_______%的实际建设成本,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全额支付,余款按年_______%由甲方向乙方另行支付投资回报,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全额支付,所有款项在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

十、该建筑工程因建设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承担该建筑工程的日常维修维护。因建设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十一、该建筑工程验收合格后,因任何一方擅自改变工程主体结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改变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甲方负责为乙方厂房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积极帮助协调乙方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在建设过程中,非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程延期、工程取消、工程遭到损坏、工程被拆迁、合同不能履行等均由甲方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如工程被闲置、被破坏、被拆迁,甲方仍应按本合同第九条向乙方支付投资回报和实际建设成本。

十四、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按照实际建设成本的_______%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履行。

十五、本合同所称的实际建设成本是指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的某市以外的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该工程造价审计后确定的价格和审计费的总和。审计应在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进行,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六、本合同的签订地在______________,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根据《______________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各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的规定》,由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或_______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该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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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封面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0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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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法律法规,甲方现将 常青花园二小区35#楼 部分项目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本着公平、公正、诚信守则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定以下施工合同条款,保证信守执行。

一、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1.本工程所含所有抹灰、镶贴、屋面(防水工程除外)、楼地面及室外散水台阶工程;

2.本工程所需砂浆、垫层砼的拌制和运输;钉钢板网、湿水、刷;胶、楼面基层处理、落地灰的清理;

3. 承包范围内所有成品及半成品的养护、维修;

4. 乙方自备承包范围内所需小型工具如:铁锹、泥桶、尺条、铝合金、线、安全帽等;

5.乙方负责返工所需材料及人工费用。

二、结算方式约定

1.本工程人工费按设计图纸及有关规范一次性包干,包干总价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不再存在其它费用;如一次性验收通过,甲方奖励乙方人民币壹万元。

2..甲方每人每天支付乙方生活费贰拾元,乙方所属项目全部完工,经验收达到优质标准后付至总价95%,余款作为本工程维修保证金,待工程交付使用后付清;

3.甲乙双方协商包干价中,已包括质量创优价格、确保工期价格和工完料净价格。

4.分包价格均为包干价,不存在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楚天杯”。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设计图纸、相关规范要求及施工技术交底施工,服从业主和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如发现乙方有违背质量要求的施工情况,甲方除责令停工整改外,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他责任,并且甲方拒付工程款。

四、施工工期要求:

1.工期主要按甲方形象进度执行,总工期为一百二十天。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工期,若有延误,乙方自愿每天罚款500-1000元人民币,属甲方原因,工期顺延。

3.工程完工指乙方所承包范围内各分项工程全部完工。

五、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为加强对所属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与每个职工都要有安全交底并签定安全合同。

2.在施工前乙方必须派专人对脚手架、跳板、安全网、机具等,特别是脚手架的大、小横杆、探头跳进行全面的检查,在检查确保正常情况下方可安排作业人员施工,高空作业时乙方施工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乙方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经济赔偿在20xx0元以内,乙方自理,经济赔偿超出20xx0元,超出部分甲乙双方各承担50%,但具体善后工作乙方必须负责安排完毕,甲方不直接对乙方工人及家属;

4.乙方工人进场后要做好各班组的协调工作,不准无理取闹,打架闹事,出现打架闹事,甲方对承包人处以3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送公安机关处理;

5.年龄未满18周岁 、身份来历不明的人员、家属、小孩以及身体有缺陷人员等,均不得使用和进入施工现场,若乙方擅自将这些人员带入现场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6.必须执行安全生产“十五”不准及安全生产条例,进入施工区戴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不得穿拖鞋、赤膊或酒后在现场活动及作业,在现场活动必须走指定的安全通道,否则,由此而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7.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如有违反则每人每次罚款20元整;

8.当相关部门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计划生育管理检查时,乙方须提供计划生育证件,并认真接受检查;

9.如乙方违反上述条例或未按安全、文明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不论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或其它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及全部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六、其它约定

1.乙方在砂浆拌制过程中必须严格按配合比施工,如随意更改配合比现象每次按100-500元处罚,若在施工中确有需要更改的,需经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同意;

2.乙方必须即时清理落地灰,重新拌制使用;如发现丢弃、不即时清理落地灰现象,将视情况处以50—400元处罚;

3.乙方责任人 必须常驻本现场,如有特殊原因,需在征得甲方同意下,另行委派专人履行本合同;

4.乙方在签定本合同前,要充分认识甲方对该工程质量、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或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退场,如属乙方原因自行退场,甲方当时不予办理结帐手续,待工程全部竣工后,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结算;

5.乙方施工人员安全、进度、质量中一项,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令其退场,结算按第上条执行;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现场人员指挥管理,对甲方再三强调的事情,乙方不能或不及时完成,甲方将委派其他人员完成,工程量按每人每天100元人民币或按完成总量的140%比例直接扣予乙方帐上。

7.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持一份,甲方持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若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付:承包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甲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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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封面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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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针对临泽村道路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相互监督共同遵守。

一、施工内容:村内规定范围的路基整形、夯实、下水管道的安装、检查井的砌筑,混凝土路面的浇筑、路沿石的安砌等。

二、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工程质量要求及相关规范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质量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安全施工:

乙方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如违章、违规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担。

五、工程结算方式:

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即面积、体积、长度米)完成后实地测量。

六、实际项目及价格:

1、160厚黄沙混凝土路面75元㎡

2、砖砌水沟(挖沟、垫层、砌砖抹灰、回填夯实、盖板)350元

3、混凝土路沿石安砌(100----0300)35元

4、下水道安装铺设(挖土、垫层、下水泥管、抹管箍、回填土夯实)直径300水泥管90元。

5、污水检查井含井盖(挖土、垫层、砌筑、抹灰、回填夯实)620 元座

6、人工挖土方30元立方米

7、农用车300元台班

8、勾机1800台班。

9、三轮车200元台班。

10、零工,60元工日。

七、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一次付清工程款。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程结束,款已付清,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单位:____市____区北石店镇林子村委

施工单位:____县固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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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封面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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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方将哈第18合同段的部分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哈第18合同段。

2、 建设单位:哈建设管理办公室

3、 工程地点:乌拉特前旗西

4、 工程内容:桥梁(下述桩号的桥梁设计施工图纸所包括的所有工程细目,以及施工过程中变更增加的项目)

5、 施工桩号:________________

6、 开、竣工日期及要求: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具体为:________年度完成桩基础,预应力空心板形成生产能力,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全部交工。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含地质变化),工期顺延。

7、 乙方开工时必须进够不少于台钻机,其它配套设备、人员、均应满足工程施工要求。如果不能满足工程进度及质量方面的要求,甲方有权清退出场。

8、 工程质量等级:优良。

9、 工期损失金: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损失,每拖延一天罚款

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及结算方法。

1、 本工程一律不设预付款。

2、 甲方承包给乙方施工的工程,均采用甲乙双方协商的单价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计价结算。该单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该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试验、临时设施费、预制场,工棚等的临时征地费,工程临时用电、用水线路的架拆及工程用电、用水费用,人员设备调遣费用、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个人所得税、工程照管及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由乙方自负盈亏。

3、 乙方所承包施工的工程,在未得到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计量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及理由向甲方索取工程款。

4、 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的综合单价见附表。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不能以任何方式或理由来改变此单价。

5、 工程变更部分的单价,如合同中有的,套用合同清单单价,如超出合同清单之外的,按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的`单价。

6、 工程量清单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清单数量为暂定工程数量,业主对工程数量的增减不减除乙方的合同义务,即不能作为乙方降低验收标准和调整单价的依据,也不能作为乙方拒绝施工的理由。

7、 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机械车辆所需油料,在甲方指定的加油站提供。在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8、 业主对甲方的有关工期、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同样适用于乙方。

第三条:工程计量及支付办法。

1、 乙方每月只能向甲方申请计量款一次,计量款的支付时间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相应条款执行。但因建设单位延期支付计量款,甲方作相应延期。

2、 业主计量款只能付至甲方专用账户上,乙方可在甲方账户内开设内部分户。甲方支付乙方计量款时,要求乙方提供帐号,支付时采用转帐的方式进行支付。

3、 乙方必须派专人办理计量款的支付手续,并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财务部备案。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4、乙方申请的计量项目及工程数量,必须符合业主要求的手续,即只有合格的工程才予计量。乙方完成的项目达到验收标准后,按技术规范中符合计量规则要求的工程数量据实计量。

5、甲方支付乙方计量款时,以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进行支付,并且要求乙方已完工程在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方面,必须得到项目部、监理工程师及业主的认可。否则,因乙方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该月的计量款。

6、 甲方拨付进度款时,予留20%作为工程质量、安全、合同履约及文明施工保留金。全部工程完工经项目部、监理及业主验收并发放竣工验收证书,,支付至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的95%,余下5%作为工程质量保留金,保留金的期限以业主规定为准。

7、 保修期间发生的缺陷修复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委托甲方修复,修复费用由甲方从乙方保留金中扣除。缺陷期满甲方得到保留金,扣除乙方承担的工程缺陷修复费用后,将余额返还给乙方。

8、 工程量具体计量程序及支付办法详见项目部编制的《施工队工程计量及支付办法》。

第四条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负责对乙方承包工程的技术交底、图纸会审工作,并协助乙方解决工程施工中的技术问题。

2、 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按照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质量验评标准,安全规范和标准以及当地有关质量、安全的规定进行指导、监督与检查,协助乙方处理好质量安全事故。

3、 甲方有权按照公司内部的管理制度对乙方施工作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劳资等方面的检查并进行评定。根据评定结果进行奖、罚,对乙方达不到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甲方在

第二次警告后仍无改进者,甲方有权自行安排人员整改,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4、 甲方有权对乙方财务实行监督、审查,制止不合理的财务开支,以确保工程款专款专用。

5、 乙方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不能满足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总承包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的工程量进行调整,并要求乙方对已完工程不合格部分进行整改,费用由乙方负责。

6、 由于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质量低劣且在整 改期限内无明显改观,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另选施工队伍,乙方应立即退场并无权要求支付任何附加费。

乙方职责:

1、 乙方按照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原则合 法经营。工程施工期间必须服从甲方的工程管理及财务监督。

2、 乙方进场7天内,应向甲方提交一份详细的施工进度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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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封面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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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下简称甲方)将在北五十家子镇升弘养殖场建筑工程承包给(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承包协议:

一、建设物料及施工费用共239万元,核算标准如下:

2、圈舍主体建筑:圈舍总面积20平方米,包工包料600元平方米,合计120万元。

3、办公室及防疫室200平方米,工料及施工费20万元。饲料加工车间200平方米,工料及施工费12万元。

4、青贮池3000立方米,工料费合计45万元,干草棚300平方米,工料费6万元,沼气池200立方米,工料费16万元。

5、院墙及厂区绿化、路面硬化施工及物料费20万元。

二、施工期限 工程建设自________年____月份开始,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工验收。

三、甲方前期拨付乙方预备资金50万元,用于园区建设前期施工人员的日常生活及物料购置支出。此款项由甲方在工程结束验收交付后由甲方从乙方施工费中一并扣除。余款项189万元甲方根据施工进度分3次支付给乙方。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认真履行协议要求,按合同要求支付乙方施工费用。

2、为乙方提供劳动食宿场所,保证水、电设施正常使用。

3、负责维护乙方施工期间的正常生产秩序,保证乙方正常施工、

(二)乙方:

1、严格按甲方图纸,在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施工。

2、施工所用原材料应按甲方建筑要求选择,严格执行采购制度,保证原材料质量。

3、施工期间负责施工队伍的管理,保证施工安全,无责任事故。

4、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如期交工。如延误交工期限,负责赔偿甲方相当于正常生产收入数额的违约金。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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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封面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30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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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作协议书

第一部分 协议书

甲方:西昌昆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班公司)。

住所: 。办公话: 。

法定代表人: ,系该公司 。机: 。

乙方:南充金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班公司)。

住所: 。办公话: 。

法定代表人: ,系该公司 。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行业规范、国家和地方政策的规定,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金阳县教师干部管理所拆旧建新改造项目工程施工合作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金阳县教师干部管理所拆旧建新改造项目工程(简称本合作项目)

工程地点:西昌市一环路159号。

工程内容:本合作项目拆旧(砖混)建新(框架剪力墙结构),商住两用高层电梯公寓建设竣工验收交付合格。(详见业主和甲方提供的本合作项目下的《施工图纸》和《建设规划许可证》)。

本合作项目立项批准文号: 。

业主单位:金阳县人民政府

承建单位:西昌昆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业主金阳县人民政府。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本合作项目拆旧(砖混)建新(框架剪力墙结构),商住两用高层电梯公寓(包括本合作项目外环境的绿美化、排污(水)及地皮硬化等附属工程建设竣工验收交付合格。(详见业主和甲方提供的本合作项目下的《施工图纸》和《建设规划许可证》)。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本合作项目为9度设防(防震)。施工过程中所使用各类建筑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正规合格产品,并经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合格方可使用。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三无产品及国家禁止使用类产品。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合同价款如有争议,以本合作项目竣工验收后的决算文件为准。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施工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 年____ 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时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 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 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 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 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 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 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 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 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 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 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 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 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 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 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 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 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关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关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 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产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 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 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 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贷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贷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贷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贷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 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约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可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就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了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 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发包人委托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项目经理

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____________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________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___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______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工程变更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调解;

(2)采取第 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施工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人投保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47、补充条款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略)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略)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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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封面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30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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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开展_______________行业市场,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包括手机、笔记本d)业务系统,乙方通过合作利用甲方的通信网络为乙方用户提供技术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甲方根据公司总体运营思路制定终端销售政策,乙方负责“_______________”专用终端的引进和销售。

2、乙方通过对甲方进行业务分成的方式来收回投入成本。

二、甲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根据____________行业市场的发展需要,甲方有权与乙方共同选定____________专用终端型号;

2、甲方对订购终端制定销售政策;

3、甲方有监督乙方完善售后服务体系的`权利,包括:

(1)提供终端备机;

(2)在________________区至少设有一个售后服务站;

(3)要求制定详尽的售后服务流程,严格按照产品相关三包规定处理终端售后问题;

(4)如经售后服务维修站确认为手机故障并在可提供换机服务时间范围内的,乙方必须为用户提供换机服务。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完善其终端进销体系,包括:

(1)车辆要求:自有货车至少______辆,送货人员至少______人;

(2)终端管理:要有完备的终端进、销、存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并配备相应岗位负责人员;

(3)财务管理:具有完善的财务核算体系及管理制度,配备相应财务人员;

(4)业务联系人员:配备相关业务联系人员,用于发展用户、日常业务交涉、货物供应联系、市场销售监控等;

5、对于乙方自行订购的非电信公司集采终端,甲方有权要求出示厂家直供证明,否则不予扫串

(二)甲方的义务

1、对于乙方扫串号终端,甲方根据cda移动业务社会化运营总体思路,有义务制定符合市场发展的终端销售政策;

2、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订购的移动终端,甲方有义务申请将终端串号录入系统;

3、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在终端型号上,甲方有指导乙方进行采购的义务;

4、在乙方完备售后服务及终端进行销体系过程中,甲方有义务提供部分指导意见协助实施;

5、各盟市电信终端公司超期未给予乙方结算,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各盟市电信终端公司催缴终端补贴款;

三、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有自行上报进货终端型号的权利;

2、乙方订购终端过程中,在满足入围条件前提下,对订货终端型号有选择的权利;

3、对于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后进货的终端,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将终端串号录入系统且制定相关销售政策;

4、对于通过自身能力渗透末端销售渠道,甲方不做具体规定,乙方有权利选择渗透目标;

5、乙方在完备售后服务及终端进销体系过程中,在符合电信公司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有权利提出个性化建设方案;

6、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协助乙方向个盟市电信终端公司催缴终端补贴款,知道乙方收到相应款项后为止。

(二)乙方的义务

1、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针对甲方提出的终端订购需求,乙方有义务部分或全数订购;

2、乙方有按甲方要求完善自身售后服务及终端进销体系的义务;

3、甲方根据市场发展实际情况,对天翼终端市场进行宏观调控过程中,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经营天翼终端业务;

4、终端进货,出货及销售过程中,乙方有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规范操作的义务。

四、资费标准

1、短信费:______元条(按条);

2、功能费:______元月(自治区内不限流量费,区外流量费和超出部分按照标准资费收取);

3、d上网业务包月资费套餐:______元月人,区内不限流量,____________外流量按:______元分钟计算;

4、如开通其他业务,按现行资费标准收取

五、分成方式

1、乙方于甲方通过合作分成的方式来收回投入的成本;

2、在功能、短信等费用上进行分成

3、分成比例为:甲方占50%,乙方占50%

六、结算周期

1、甲方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给予结算;

2、每月____日前提供上个月的业务出账单,双方进行对账;

3、账单核对无误后,____日乙方开出与账单等额的发票送至甲方处;

4、甲方依据乙方开具的发票在每月2____日前将上月结算款汇至乙方结算账户

七、乙方结算账户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1、因为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本协项下有关义务时,可视情形部分或全部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与不可抗力发生或清除后____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单位的证明文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一方或双反应继续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超过三个月以上时,双方应重新协商合同的履行问题;

2、因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协议履行是,则延长履行协议的期限,这一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影响的时间;

3、因不可抗力时间导致的费用由双方自行承担。

九、争议的解决对于因为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执,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的,由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依据规则仲裁。 仲裁判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合同期限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___年。 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反对意见,有效期自动顺延;如任何一方有反对意见,在本协议到期后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以反对意见书面送达为标志,则本协议到期自动终止或重新谈判签订新协议。

十一、保密甲乙双方决定就该协议相关内容保密性采用如下防范措施:

1、甲乙双方对合作内容及协议条款严格保密,不得给甲方其他竞争者透露;

2、如发现因甲方或乙方过失造成协议内容或约定条款泄密的,由责任方采取相应措施承担责任,并承担相应损失。

十二、协议的生效、变更、终止

1、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对本协议相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任何一方欲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应提前____日向另一方面提交书面说明。单方面解除协议的一方,应对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果甲方不能按时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协议中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三、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即生效,签署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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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封面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0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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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利、务,在建筑施工合同基础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签定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长航蓝晶绿洲”一期工程楼及地下室装修。

2、工程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杨园路。

3、建筑规模:以单栋建筑面积为准。

4、承包方式:包工管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文明施工、包工完场清、包斗车、拖砌块砖车和小型工具。验收和质量保修、包一次性验收竣工。

第二条:承包范围及单价

1、 #楼主体结构封顶,场地清理干净后接手施工。

2、 以单栋楼拆散全包。

3、 砖砌体含二次结构砼浇捣/m³,内墙抹灰 /㎡,地坪含清钻(收光或正糙) 6 元/㎡,外墙收光 30 元/㎡,外墙贴面砖/㎡,外墙保温元/㎡,梯间踏步水泥收光元/层,梯间踏步贴面砖 元/层,公共部分贴面砖/㎡,屋面六次成活元/㎡。

第三条:合同工期

1、开工时间11+18层 20xx年5月31日完成所有工作量达到验收标准,16+22层20xx年7月 31日完成所有工作量达到竣工验收标准。

2、如乙方在承包栋号内因劳力技术达不到竣工时间要求,甲方有权 指派其他队伍进入其栋号分割单项工作量进行突击施工,单价按第二条中 的单价扣除乙方承包款,另外加扣5%的抢工费给抢工队伍。

第四条:工程质量

1、乙方所承担的栋号确保优质争创黄鹤杯。

2、乙方承担的栋号必须派施工员、安全员各一名,抓质量、管安全。

3、严格控制施工过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如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达不到优质工程,扣除总价5%作罚款处理。

第五条:工程付款

1、乙方人员进场壹周后开始借生活费,每人每天按15元饭票支出。

2、每月按所完成工作量的60%支付(含饭票在内)承包内容全部完工,并基本达到合同要求付至总金额80%。工程竣工经甲方及质检站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支付至总金额95%,剩余5%六个月后付清。

第六条: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住食,工程中只提供垂直运输及砂浆拌和机。

2、乙方负责工程中所有工具及通线铁丝、线、水管。进场施工人员不要有老弱、病、残、幼及神志不清人员,如发现类似人员立即退场,若属于类似人员在进场后出现问题,一切后果由乙方自付。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4、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完工款清后自动失效。

甲 方:电 话:

乙 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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