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公司合伙经营合同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本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一、合同货物
男装10件套包括:西装2套,裤子2件,长袖衬衫2件,短袖衬衫2件。
女装10件套包括:西装2套(2粒扣),短裙2件(西装裙),长袖衬衫2件,短袖衬衫2件。 女装8件套包括:西装2套(2粒扣),长袖衬衫2件,短袖衬衫2件。
女装5件套包括:西装1套(2粒扣),短裙1件(西装裙),长袖衬衫1件,短袖衬衫1件。 注:具体数量按照附件1提供的数据,预留布料指等甲方新招人员后为甲方继续定制。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50850 元,
大写: 伍万零捌佰伍拾元整 元。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公司制服无破损、接缝处无脱落,按样品材料质量验收。
2、公司制服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现行 标准。
3、公司制服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
4、衣服尺寸由乙方自行量取,收到衣服后有发现大小不合的,乙方应进行修改,上述引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交货时间
本批次应于 20xx年10月25日前交货。
五、付款方式
先付押金1000元。剩余货款衣服到货验收合格后,收到乙方开具发票7日内付清。
六、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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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司的内部合伙投资协议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___ _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投资宗旨 :
第二条 合伙投资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投资期限合伙投资期限
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
1、 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 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3、 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4、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5.本合伙投资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投资期间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投资终止后,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6. 资金增减由 决定,并报请 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7. 财产为全体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 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投资债务先由合伙投资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投资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投资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投资人并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投资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投资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投资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投资负责人及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投资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投资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投资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投资债务;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投资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投资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投资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投资重大事项。
2. 经营管理:
由出资各方派人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 一致通过的原则。
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由____担任,副经理____人,由____担任,任期____年。
(合伙投资名称)的主管会计由____担任。(合伙投资名称)的财务会计帐目受 监督检查。
第八条 禁止行为及违约责任
1. 未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投资人私自以合伙投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投资,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 .禁止合伙投资人经营与合伙投资竞争的业务。
3. .禁止合伙投资人再加入其他合伙投资。
4. 禁止合伙投资人与本合伙投资签订合同。
5. 如合伙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投资实际损失赔偿。具体为: 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投资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投资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 合伙投资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 合伙投资期届满;
② 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终止合伙投资关系;
③ 合伙投资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 合伙投资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 合伙投资终止后的事项:
① 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
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投资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投资共同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
的部分,由合伙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合伙投资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投资事业发展的原则予
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
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投资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_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合伙投资协议
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____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篇2:上海市公司股权投资合伙协议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与本协议附件一所列的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合称“合伙人”或“各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上海】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从事投资业务。各方经协商一致,共同订立本协议。
合伙企业
设立
合伙人同意根据《合伙企业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的条款共同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或“本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成立。
名称
合伙企业的名称为【上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
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国家开发银行大厦26楼F座】。
经营范围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经营期限
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合伙企业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四】年。
投资期为自合伙企业成立日起【四】年,A类投资人(优先)自投资期满2年后退出,B类投资人(劣后)投资期为3年,投资期后的剩余合伙企业存续期限为项目回收期,不得再投资。
资金用途
合伙企业所募集的所有资金,即各方认缴所有出资全部拟用于【嘉凯城上海海悦高端养老社区装修工程项目及二期项目开发运营】。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投资无法进行之】情形,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将认缴的所有或部分出资用于【上海中凯豪生酒店住宅改建项目】或其他备选项目。
合伙人及其出资
合伙人
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在【上海】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国家开发银行大厦26楼F座】。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之名称/姓名、住所如本协议有限合伙人名册所列。本协议签署后通过认缴出资或受让合伙企业权益而入伙的有限合伙人,经与普通合伙人协商确定,并依据本协议约定签署协议附件所列确认函后,被列入本协议有限合伙人名册,成为本协议的当事人。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有限合伙人不能转变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亦不能转变为有限合伙人。
认缴出资
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万元,以最终实际出资额为准。有限合伙人此次认购类别为【 】类,投资金额为【 】元人民币。
普通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为实际出资额的1%。
每一位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不应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且每一位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以人民币【 10 】万元的整数倍递增。但普通合伙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此最低认缴出资额的要求。有限合伙人应签署如本协议附件所列格式和内容的认缴承诺书,确认其认缴出资额(但通过受让合伙企业权益而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届时应按照本协议附件所列格式和内容签署受让确认函)。
普通合伙人根据届时实际募集的总认缴出资额情况,可确认首轮募集完成。普通合伙人就该等情况向有限合伙人发出书面通知之日,为合伙企业的首轮募集完成日。
缴付出资
有限合伙人应根据普通合伙人的通知(“缴付出资通知”),于募集完成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汇款】方式【现金】缴付其认缴的所有出资。
普通合伙人要求有限合伙人缴付出资时,应当向有限合伙人提前发出缴付出资通知,列明该有限合伙人当期应缴付出资的金额及银行账户指示信息。缴付出资通知发出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为出资的应缴付出资日(“出资日”)。有限合伙人应于出资日或出资日之前按照通知要求全额缴付出资。
普通合伙人认缴的出资按与有限合伙人相同的进度以【现金】缴付。
逾期缴付出资
合伙人未能按普通合伙人的缴付出资通知按时足额缴付出资(该合伙人以下简称“逾期合伙人”),应按照如下约定向合伙企业支付逾期出资滞纳金(“逾期出资滞纳金”):
如果逾期合伙人在出资日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足额缴付出资,并支付逾期出资滞纳金,将被视同为守约合伙人。该情形下的逾期出资滞纳金计算方式如下:
逾期出资滞纳金=逾期缴付的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逾期天数(包括出资日,但不包括合伙企业收到款项当日);
如果逾期合伙人未能按上述2.4(1)(a)的约定在出资日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足额缴付出资和逾期出资滞纳金,普通合伙人可给予该逾期合伙人自出资日次日起二十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宽限期”)。若逾期合伙人在宽限期内足额缴付逾期出资,并支付逾期出资滞纳金,将被视同为守约合伙人。该情形下的逾期出资滞纳金计算方法如下:
逾期出资滞纳金=逾期缴付的金额×【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逾期天数(包括出资日,但不包括合伙企业收到款项当日)。
逾期合伙人在宽限期内仍无法足额支付逾期出资和应付逾期出资滞纳金,或者未获得宽限期的,该逾期合伙人可被认定为“违约合伙人”。该违约合伙人应按照本协议第12条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普通合伙人有权:
将该违约合伙人尚未缴付的认缴出资额在守约合伙人之间按其实缴出资额比例分配;或
由合伙企业接纳新的有限合伙人继续履行该违约合伙人的出资承诺;
相应缩减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或
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有利于合伙企业利益的其他处理方法。
合伙企业的投资
投资管理
除用于支付合伙费用、清偿债务及为合伙企业运营管理之必要所需其他费用外,合伙人缴付的出资应用于依据本协议约定而进行的投资。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合伙企业因投资而获得的可分配收入不得再用于项目投资。
合伙人依据本协议第4.2款约定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应依照本协议约定对合伙企业投资业务的管理及决策行使职权。
投资限制
合伙企业不得在二级市场上以获取短期差价为目的买卖上市股票(但出售投资组合公司股票的不在此限)。
临时投资
为实现合伙企业利益的最大化,普通合伙人可以存放银行和债券类投资的方式,管理合伙企业的账面现金(包括待投资、待分配及费用备付等现金)(“临时投资”,因临时投资获得的收入简称为“临时投资收入”)。
利益冲突和关联交易
利益冲突
普通合伙人可以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在中国境内设立与本合伙企业相类似的新的人民币集合投资工具。
关联交易
合伙企业应尽量避免从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人或其他关联合伙企业收购投资标的或向其他关联合伙企业出售投资标的,避免投资于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人已经投资的项目。如普通合伙人决定从事上述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应符合公平、合理及有利于合伙企业的原则,不得损害合伙企业的利益。
合伙事务的管理与执行
执行事务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职权
普通合伙人作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全权负责合伙企业及投资业务以及其他合伙事务之管理、运营、控制、决策的全部职权,该等职权由普通合伙人直接行使或通过其委派的代表行使。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
全面负责合伙企业的各项投资业务及其他业务的管理及决策;
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署、交付和履行协议、合同及其他文件;
代表合伙企业取得、拥有、管理、维持和处分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性资产、非投资性资产、知识产权等;
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以维持合伙企业合法存续、以有限合伙身份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合伙企业的名称、主要经营场所;
开立、维持和撤销合伙企业的银行账户、证券账户,开具支票和其他付款凭证;
聘请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
聘请专业人士、中介及顾问机构为合伙企业提供服务;
向现有有限合伙人或新的有限合伙人继续募集资金;
按照本协议约定决定有限合伙人转让合伙企业权益;
根据合伙人的变动情况修改本协议附件;
根据国家税务管理规定处理合伙企业的涉税事项;
为合伙企业的利益提起诉讼/仲裁或应诉,与争议对方进行协商或和解等,以解决合伙企业与第三方的争议;采取所有可能的行动以保障合伙企业的财产安全,减少因合伙企业的业务活动而对合伙企业、合伙人及其财产可能带来的风险;
依第2.4(2)款认定逾期合伙人为违约合伙人;
从逾期合伙人应分配的可分配收入中直接扣除其应缴付的逾期出资滞纳金,或依第12条从违约合伙人应分配的可分配收入中直接扣除其应赔偿的损失。
采取其他所需行为以实现、维护或争取合伙企业合法权益。
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以书面通知合伙企业的方式委派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应确保其委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能够独立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遵守本协议约定。
执行合伙事务之行为对合伙企业的约束力
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委派的代表为执行合伙事务所作的全部行为,包括与任何第三人进行业务合作及就有关事项进行交涉、签署文件等均对合伙企业具有约束力。
有限合伙人之授权
全体有限合伙人在此作出一项不可撤销的特别授权,授权普通合伙人代表全体和/或任一有限合伙人在下列文件上签字:
本协议的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协议。当修改内容为本协议约定的合伙人会议决定事项之相关内容时,普通合伙人凭有限合伙人依据本协议作出的合伙人会议决议或出具的书面同意文件即可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当修改内容涉及上述第4.1(1)项下的(e)、(g)、(i)、(j)和/或(k)事项时,普通合伙人可直接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并通知有限合伙人;其他内容普通合伙人凭合计持有合伙企业【50%】以上实缴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人出具的书面同意文件即可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
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所涉全部企业登记/变更登记文件。
当普通合伙人担任合伙企业的清算人时,为执行合伙企业解散或清算相关事务而需签署的文件。
投资决策委员会
为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控制投资风险,普通合伙人应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投资业务的最终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投资专业人士组成,向普通合伙人负责。
在合伙企业投资过程中,【管理团队】在投资项目的开发、尽职调查、投资条款谈判、投资项目管理等环节,应及时向投资决策委员会通报。
合伙人会议
年度会议
合伙企业每年召开一次合伙人年度会议(“年度会议”),由普通合伙人召集并主持。
年度会议的内容为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人进行年度报告。年度会议不讨论合伙企业潜在投资项目。
临时会议
经普通合伙人提议或经合计持有【75%】以上实缴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人提议,合伙企业应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临时会议”,与“年度会议”统称“合伙人会议”)。
临时会议可以讨论和决议的事项包括:【普通合伙人除名及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本协议约定需要由合伙人会议讨论和决议的相关事项。】
对于普通合伙人除名及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事项,临时会议由有限合伙人召集并主持,按第8.2(2)项约定作出决议。对于依据本协议约定需由合伙人会议同意的其他事项,临时会议由普通合伙人召集并主持,须经普通合伙人及持有合伙企业【75%】以上实缴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人通过方可做出决议。
会议通知
合伙人会议的召集人应提前十五日向全体合伙人发出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应为书面形式,且应至少包含如下内容:
会议的时间、地点;
会议议程和相关资料;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临时会议可以由合伙人以现场或电话会议、视频会议中一种或几种全体参会合伙人均可有效获取信息的方式参加并表决,对于属普通合伙人召集临时会议讨论的事项,普通合伙人亦可决定不召集会议,而以书面形式征求有限合伙人意见,有限合伙人应在收到该等书面文件后十五日内书面回复。未以任何方式参加会议或未在约定期限内回复意见的合伙人将被视为对会议讨论事项投弃权票并同意从表决权总数中减去相应份额。
合伙费用
合伙企业的合伙费用包括:【合伙企业自身开销、管理费及投资项目费用(定义见下文)】,具体如下:
合伙企业自身开销
合伙企业应直接承担与其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费用和支出(“合伙企业自身开销”),包括但不限于:
为组建、设立合伙企业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开办费”)。普通合伙人或者关联人垫付的开办费,由合伙企业在首次取得项目投资退出资金后立即予以报销或返还;
合伙企业之财务报表及报告费用,包括制作、印刷和发送成本;
合伙企业的法律、会计和税务顾问费用;
合伙企业募集所支出的合理的财务顾问费或类似费用;
合伙企业的审计费用;
合伙人会议费用;
政府部门对合伙企业及其资产、收益、交易或运作收取的税、费及其他费用;
诉讼费和仲裁费;
其他没有在管理费中列支的属于合伙企业日常运营的费用。
管理费
合伙企业不需向管理公司支付管理费。合伙企业将直接承担本协议5.1条款所列自身开销,投资项目费用,及收购、出售和项目投资其它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成本等。
投资项目费用
合伙企业为投资项目而发生的法律、会计、审计、托管、投资中介及其他通常无法由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企业提供的专业服务的相关费用,以及为调查、评估及监控投资项目而发生的差旅费、招待费等项目直接费用(“投资项目费用”),应由合伙企业承担。
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
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收到的项目投资收入、临时投资收入、逾期出资滞纳金及其他应归属于合伙企业的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合伙费用及其他费用后(统称“可分配收入”)应按照如下约定分配:
(1)分配原则
各方同意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但,
(a)若有限合伙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缴足认缴的出资额规定比例,则按各方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b)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合伙人,其享有的收益分配依照本协议第2.4(2)条款、12.1条款之约定扣除相关费用及赔偿金后进行分配。
(2)收益分配形式
(a)合伙企业的收益分配以人民币进行;
(b)合伙人共同认可的其他形式。
(3)分配时间
合伙企业的收入,在所适用法律及政府机构允许分配的范围内,合伙企业管理人应在合伙企业收到相应款项后按第本协议6.1条款向各合伙人进行分配,分配时间不应迟于收到相应现金后【二十(20)】个工作日届满之日。
(4)分配条件
(a)有充足的现金供分配;
(b)分配不会导致合伙企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
(c)分配不会使合伙企业剩余的资金或利润不足以履行或支付将来预期的义务、责任或费用。
亏损分担
受限于第2.1款约定,合伙企业的各项亏损首先由普通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然后在各有限合伙人之间应按其认缴出资额比例分担。
所得税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并非所得税纳税主体,合伙企业支付给各合伙人的款项,由各合伙人自行申报缴付所得税或根据法律法规由合伙企业代扣代缴。
合伙企业的财务管理
资本账户
合伙企业内部为每个合伙人分别开立一个资本账户。每一个合伙人的资本账户余额应于【每一季度的最后一日】根据当期的变化情况应进行调整:
下列项目应记为资本账户的增项:
合伙企业的收益中该合伙人应得的份额;及
该合伙人缴付的实缴出资额。
下列项目应记为资本账户的减项:
已支付给该合伙人的现金或非现金的价值;
该合伙人所分担的亏损。
合伙人的资本账户应根据本协议的特别约定进行进一步的调整。
记账
普通合伙人应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为合伙企业制定会计制度和程序。普通合伙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保留会计账簿,作为向有限合伙人提交财务报表的依据。这些会计账簿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反映合伙企业经营活动。
会计年度
合伙企业的会计年度与日历年度相同;首个会计年度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到当年的12月31日止。
审计
合伙企业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由独立审计机构对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首轮募集完成后,审计机构由普通合伙人从具有较高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中选定。当合计持有合伙企业【50%】以上实缴出资额的合伙人提议更换审计机构时,普通合伙人应召集合伙人会议,讨论审计机构的更换事宜。
财务报告
首轮募集完成日后第一个完整半年度结束时起,普通合伙人应每半年度向有限合伙人提交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首轮募集完成日后第一个完整年度结束时起,普通合伙人应于每年4月30日前向有限合伙人提交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出于保护高度机密以及敏感信息之目的,普通合伙人有权对上述报告进行必要的编辑。
查阅会计账簿
有限合伙人在提前十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的前提下,有权在正常工作时间亲自或委托代理人查阅合伙企业的会计账簿。
权益转让及退伙
权益转让及出质禁止
有限合伙人权益转让
如果有限合伙人(“转让方”)欲将其拥有的合伙企业权益转让或出售(统称“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拟受让方”),转让方应完全遵守本款及本协议其他相关条款之约定,否则可能导致普通合伙人认定该转让方为违约合伙人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转让方申请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合伙企业权益的,当下列条件全部满足时方为一项“有效申请”:
权益转让不会导致合伙企业违反《合伙企业法》或其它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或由于转让导致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受到额外的限制;
权益转让不会导致任何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低于人民币【50】万元;
拟受让方已向普通合伙人提交关于其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及 将遵守本协议及转让方与普通合伙人签订的关于认缴本合伙企业出资的入伙协议的约定、承继转让方全部义务的承诺函,以及普通合伙人认为适宜要求的其他文件、证件及信息;
转让方或拟受让方已书面承诺承担该次转让引起的合伙企业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转让方就其拟转让合伙企业权益事宜,应与普通合伙人协商一致,并获得普通合伙人确认;但如果拟受让方为转让方的关联人且转让方为拟受让方之后续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般情况下普通合伙人应予同意。
若普通合伙人认为拟议中的转让符合合伙企业的最大利益,则可决定放弃上述8.1(1)(a)所列第Ⅱ-Ⅳ项规定的一项或数项条件,认可一项有关合伙企业权益转让的申请为“有效申请”。
在符合上述8.1(1)所列第(a)至(c)项约定的,转让方应首先向其他有限合伙人(“非转让方”)发出一份书面通知(“转让通知”),列明:
拟转让的合伙企业权益(“要约权益”);
拟转让价格;
其他条款和条件;及
拟受让方的身份。
非转让方享有购买全部或部分要约权益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如果在转让方发出转让通知的十五天内,非转让方书面通知转让方其选择购买全部或部分要约权益(“购买通知”),则转让方及非转让方应按以下方式完成对要约权益的购买和出售:
在收到非转让方的购买通知后的十天内,转让方应将约定的要约权益买卖的交割日(“交割日”)通知非转让方,但交割日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转让通知发出后的【七十五天】。但是,上述【七十五天】的期限不包括获得所需获得政府审批登记的时间(如适用)。该项买卖的交割应在合伙企业的主要营业场所进行。
在交割日,非转让方应按转让通知中列明的价格购买其在书面通知中向转让方提出选择购买的那部分要约权益。
如果:
对该部分要约权益的买卖未能按上面第8.1(1)(e)项约定的时间完成,且交易未能完成完全是由于非转让方的作为或不作为导致的;和/或
任何非转让方未接受转让方的要约,或者如果非转让方选择购买部分要约权益
则转让方可以以不优于转让通知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拟受让方转让要约权益。
依据上述8.1(1)所列第(a)至(f)项约定受让合伙企业权益的当事方(“受让方”),签署本协议附件所列格式和内容的确认函(“受让确认函”),并经普通合伙人认定后成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应在本协议附件一有限合伙人名册上登记、依法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
普通合伙人的权益转让
除依照本协议之明确约定进行的转让,普通合伙人不应以其他任 何方式转让其拥有的合伙企业权益。
若出现以下情形,为使合伙企业继续存续确需转让普通合伙人持有的合伙企业权益,且受让人承诺承担原普通合伙人之全部责任和义务,经其他合伙人依据本协议第8.2(2)项约定作出决议,普通合伙人方可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企业权益,否则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普通合伙人依据本协议约定或相关法律规定的当然退伙,并且有限合伙人决定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和/或
有限合伙人依据本协议约定将普通合伙人除名并决定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
若经合计持有合伙企业【三分之二】以上实缴出资额的合伙人同意,普通合伙人可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权益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出质禁止
未经普通合伙人事先书面同意,任何合伙人均不得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权益出质。
退伙
有限合伙人退伙
有限合伙人可依本协议约定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企业权益从而退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不得要求退伙或提前收回其实缴出资。
有限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持有的合伙企业权益被法院强制执行;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
发生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除名退伙:若出现第2.4(2)款约定的逾期合伙人被认定为违约合伙人的情形,普通合伙人有权在违约发生后【1】年内将该违约合伙人除名。
有限合伙人依上述约定退伙时,合伙企业不应因此解散。
普通合伙人退伙
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在合伙企业按照本协议约定解散或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应始终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不得要求退伙,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企业权益,也不得采取任何行动解散或终止。
当然退伙: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持有的全部合伙企业权益被法院强制执行;
发生根据《合伙企业法》适用于普通合伙人的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除名退伙
若因普通合伙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致使合伙企业受到重大经济损失或承担合伙企业无力偿还或解决的重大债务、责任时,经合计持有本合伙企业【80%】以上实缴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人同意,合伙企业可将普通合伙人除名。
如普通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下列不正当行为:
因其行为致使其自身或合伙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致使合伙企业受到其他重大行政处罚以致无法继续营业;
其他违反本协议、《合伙企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合伙企业的损失超过合伙人总实缴出资额【50%】的行为。
经持有本合伙企业【85%】以上实缴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人就将普通合伙人除名达成一致同意的书面决定,可将普通合伙人除名。在此情况下,如合伙企业未能同时安排他人担任新的普通合伙人,则合伙企业即应终止,进入清算程序。
更换普通合伙人应履行如下程序:
合伙人在决定将普通合伙人除名之同时作出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之决定;
新的普通合伙人签署书面文件确认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应由普通合伙人履行的职责和义务。
自上述程序全部履行完毕之日起,普通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停止执行合伙企业合伙事务并向合伙人同意接纳的新的普通合伙人交接合伙企业合伙事务。
被除名的普通合伙人仍有权获得其被除名之前因管理合伙企业合伙事务而应获得的报酬及应分配的收益;如合伙企业在除名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接纳了新的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亦有权选择以其可接受的第三方评估价值为依据向新的普通合伙人转让其获得上述报酬和分配的权益。
普通合伙人以上述约定退伙时,除非合伙企业立即接纳了新的普通合 伙人,否则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
依据本协议第4.1(5)项约定确认普通合伙人更换的关键人士;
依据本协议第4.3款约定参加合伙人会议;
依据本协议第6.1款约定获取收益分配;
依据本协议第7.4款约定提议和讨论审计机构更换事宜;
依据本协议第7.5款约定获取合伙企业财务报告;
依据本协议第8.1款约定对有限合伙人拟转让的合伙企业权益享有优先购买权;
依据本协议第11.2款约定分配合伙企业清算的剩余财产;
依据本协议约定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有限合伙人的义务
按照本协议第2.3款约定向合伙企业缴付出资;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得参与管理或控制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或代表合伙企业签署文件,或从事其他对合伙企业形成约束的行为;
有限合伙人行使除名、更换、选定普通合伙人权利时,应遵守本协议的明确约定;
依据本协议约定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普通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普通合伙人的权利
普通合伙人对于其认缴的出资,享有与有限合伙人相同的财产权利以及按照本协议约定取得收益分配的权利;
依据本协议第3条及第4条约定享有对合伙企业合伙事务(包括合伙企业投资业务)的管理权、决策权及执行权;
依据本协议第4.3款约定召集并主持合伙人会议;
依据本协议第11.2款约定分配合伙企业清算的剩余财产;
依据本协议约定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普通合伙人在基金募集期间,有权拒绝拟出资投资人的出资及入伙,并退还其本金。
普通合伙人的义务
依据本协议第2.3款约定向合伙企业缴付出资;
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合伙企业谋求最大利益;
作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全权负责合伙企业的运营、管理、控制、决策及其他所有合伙事务;
依据本协议第4.2款款邀请专业投资人士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
依据本协议第7.5款约定向有限合伙人提交财务报告;
依据本协议约定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人不应被要求返还任何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本金;所有出资返还及投资回报均应源自合伙企业的可用资产。
陈述与保证
合伙人向合伙企业陈述与保证
该合伙人或者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实体,或者是有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的自然人;
该合伙人已获得充分授权签署本协议,代表该合伙人在本协议上签 字的人为其合法有效代表;
该合伙人签订本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其内部章程和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任何规定或协议项下的义务;
该合伙人是为自己的利益持有合伙企业权益,没有且不会就该合伙企业权益设立委托、信托或代持等法律关系;
该合伙人已仔细阅读本协议条款,不存在重大误解情况;
缴付的出资来源合法;
该合伙人向合伙企业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提交的有关其主体资格和法律地位的资料或信息真实、准确,如有变化,会及时通知普通合伙人;
该合伙人不会导致合伙企业违反《合伙企业法》或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导致合伙企业受到任何投资或退出的限制(包括投资组合公司公开发行上市的限制)。该项陈述保证在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一直有效。
普通合伙人的特别陈述与保证
普通合伙人为一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
普通合伙人具备从事资产管理的相关经验;
有限合伙人的特别陈述与保证
该合伙人仔细阅读了普通合伙人提交的有关合伙企业及投资情况的募集资料,包括有关风险的内容,理解投资本合伙企业可能需要承担的风险并有相应的承担风险的能力;
10.4 第三方为有限合伙人提供的担保
【嘉凯城000918】为合伙企业所有投资人的本次投资各项本金及收益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进行公告。如果进行担保需要履行相关批准或备案程序,普通合伙人应当促使并协助【嘉凯城000918】完成相关批准或备案程序,以保证【嘉凯城000918】的担保行为合法有效。担保合同详见协议附件。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解散
当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发生时,合伙企业应被解散并清算:
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届满且未依据本协议获得延长,或者依据本协议约定经延长后的经营期限届满;
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合计持有本合伙企业100%实缴出资额的守约合伙人表决同意解散;
普通合伙人依据本协议被除名或退伙且合伙企业未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一方或数方严重违约,致使普通合伙人判断合伙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合伙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出现《合伙企业法》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清算
清算人由【普通合伙人】担任,除非合计持有本合伙企业【三分之二】以上实缴出资额的合伙人决定由普通合伙人之外的人士担任。
在确定清算人以后,所有合伙企业未变现的资产由清算人负责管理,但如清算人并非普通合伙人,则普通合伙人有义务帮助清算人对未变现资产进行变现。
清算期不超过一年,清算期结束时未能变现的非现金资产按照本协议第6条约定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清算清偿顺序
合伙企业到期或终止清算时,清算剩余财产根据本协议第6条约定的分配原则和程序在所有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
合伙企业剩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由普通合伙人向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违约责任及免责
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或违反其做出的陈述与保证或承诺,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合伙人如有下列情形,则按下述约定处理:
合伙人违反第2.3款约定不足额或逾期缴付出资并根据第2.4(2)项被认定为违约合伙人的,应依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合伙人应就因其违约行为给合伙企业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合伙企业因未能按期履行投资义务、支付费用和偿还债务而对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所受到的损失;
合伙企业向违约合伙人追索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等所发生的仲裁等司法程序费用及合理的律师费。
违约合伙人对合伙协议项下所有由有限合伙人同意的事项均失去表决权并不应被计入表决基数(但《合伙企业法》规定必须由所有合伙人全体一致同意的事项除外)。
自违约合伙人发生违约行为之日起,如合伙企业有可分配收入,合伙企业仅支付应分配给违约合伙人的可分配收入的【50%】,保留其余【50%】的可分配收入。上述保留的可分配收入可用于支付违约合伙人违约日后应支付的合伙费用及其他因其违约行为导致的赔偿等费用,其中合伙费用仍须按违约合伙人违约前认缴出资额计算及承担。
普通合伙人除采取上述措施之外,亦可选择采取下列措施:
申请仲裁向违约合伙人追索:
①应缴而未缴的出资额;
②自出资日起就应缴而未缴的出资额按【每日千分之一】计算的逾期出资违约金;以及
③合伙企业因仲裁程序及其他司法程序所承担的所有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与违约合伙人就违约追责之事宜达成本协议所约定追责方式之外的和解方案。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10条规定,作出虚假或不准确的陈述和保证,导致合伙企业受到任何投资或退出的限制,遭受损失或索赔、支付费用或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有权认定该合伙人为违约合伙人,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要求该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使合伙企业免受损害,及要求该合伙人将其合伙企业权益转让给其自选的合格投资人或按照普通合伙人确定的合理价格将其合伙企业权益转让给普通合伙人指定的合格投资人。为本条之目的,合格投资人是指符合本条项下陈述与保证事项、受让权益不会导致合伙企业违反《合伙企业法》或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投资人。
免责保证
普通合伙人及其管理人员不应对因其作为或不作为所导致的合伙企业或任何有限合伙人的损失负责,但普通合伙人或其管理人员因存在法律规定的故意、重大过失行为而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除外。
各合伙人同意,普通合伙人、管理团队、及普通合伙人的股东、合伙人、董事、雇员、关联人、代理人、顾问等人士为履行其对合伙企业或普通合伙人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职责、处理合伙企业委托事项而产生的责任及义务由合伙企业承担。如普通合伙人及上述人士因履行职责或办理受托事项遭致任何索赔、诉讼、仲裁、调查或其他法律程序,或遭受损失、承担费用、罚款,合伙企业应补偿各该人士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费用,除非有证据证明该等损失、费用以及相关的法律程序是由于各该人士存在法律规定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所引起。
其他条款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按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适用中国法律在上海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败诉方还应补偿胜诉方的律师费等支出。
保密
本协议各方均应对因协商、签署及执行本协议而了解的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承担最高级别的保密责任。有限合伙人并应对其通过报告、合伙人会议及其他方式所了解到的合伙企业及其普通合伙人、项目投资的商业、法律、财务等信息承担最高级别的保密责任,未经普通合伙人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或公众泄露也不得从中牟利。该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或者合伙企业的解散而失效。
通知
本协议项下任何通知、要求或信息传达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交付或发送至下列地址,即为完成发送或送达:
给合伙企业的通知发送至: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给普通合伙人的通知发送至: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给各有限合伙人的通知发送至登记地址的地址。
任何人可随时经向合伙企业发出通知而变更地址。
除非有证据证明其已提前收到,否则:
在派专人交付的情况下,通知于送至第13.3(1)项所述的地址之时视为送达;
在通过邮资预付的挂号邮件、航空邮件或快递发出的情况下,通知于邮寄后十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在以传真发送的情况下,通知于发件人传真机记录传输确认时视为送达;及
以电子邮件发送的情况下,电子邮件进入收件人指定电子邮箱所在的服务器时视为送达。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无法避免或克服的、直接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重大法律变更或政策调整。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十五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影响的有限合伙人应立即与普通合伙人协商,如受影响的是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应立即与其他合伙人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后果减小到最低限度。
可分割性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该条款对任何人或情形适用时被认定无效,其余条款或该条款对其他人或情形适用时的有效性并不受影响。
签署文本
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各方各执壹份,合伙企业保存壹份,提交企业登记机关壹份,备案管理部门壹份。
协议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之日成立,自本协议第10.4条所涉担保合同签订之日生效,本协议签署后,对于通过后续募集或权益转让等方式加入本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自其书面确认受本协议约束时对该有限合伙人发生法律约束效力。
本协议对于任何一方的效力及于其继承人、继任者、受让人、代理人;当有限合伙人存在委托、信托、代持情形时,并及于其委托人或受托人、名义持有人等。
本协议修订时,根据本协议约定的修订方式签署后生效。
释义
定义
如果在本协议中没有另外定义或说明,下列词语分别具有本条所指含义:
本协议,指《上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及其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版本。
半年度,指日历半年度。
出资日,具有本协议第2.3(2)项约定的含义。
合伙费用,指本协议第5条约定的合伙企业的开办、设立、运营、管理、投资、终止、解散、清算及其他活动而发生的费用和支出。
《合伙企业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__年8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__年6月1日起施行。
合伙人,除非另有说明,指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工作日,指中国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之外的日期。
关联合伙企业,指普通合伙人或其关联人管理的其他投资实体。
关联人,指对于任何人而言,包括受该等人士控制的人,控制该等人士的人以及与该等人士共同受控制于同一人的人。此处的“控制”是指一方支配另一方主要商业行为或个人活动的权力,这种权力的形成可以是基于股权、投票权以及其他通常认为有支配力或重大影响力的关系。
管理公司:指普通合伙人,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费,指本协议第5.2款约定的作为普通合伙人管理合伙企业及执行合伙事务的报酬。
管理团队,指普通合伙人所聘用的负责管理本合伙企业的管理团队。
季度,指日历季度。
合伙企业,指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约定共同设立的【上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成立日,指合伙企业取得营业执照之日。
合伙企业权益,指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在合伙企业中享有的权益:对有限合伙人而言,是指其基于实缴出资额而在合伙企业中享有的财产份额,包括收回投资成本及取得收益分配的权利;对于普通合伙人而言,除基于实缴出资额所享有的上述权益外,还包括其对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及管理权以及基于本协议第6.1款约定作为绩效奖励而由其提取相应收益分成的权利。
合伙企业自身开销,指本协议第5.1款约定的与合伙企业开办、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费用和支出。
可分配收入,具有本协议第6.1款所约定的含义。
质押股权回购款:
年,指日历年。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家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人/人士,指任何自然人、合伙企业、公司等法律或经济实体。
日,指日历日。
认缴出资额,指某个合伙人向合伙企业认缴的、并由普通合伙人决定接受的承诺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指某个合伙人根据缴付通知依本协议约定向合伙企业实际缴付的现金出资额。
首轮募集完成日,指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人发出首轮募集完成通知之日。
守约合伙人,指没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合伙人。
投资成本,指合伙企业进行项目投资时投入到项目公司的全部投资额。
投资项目费用,指本协议第5.3款约定的合伙企业为项目投资而发生的中介服务费、差旅费及招待费等项目直接费用。
投资决策委员会,指如本协议4.2款所述由普通合伙人内设的合伙企业投资业务的最终决策机构。
投资组合公司,指合伙企业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对其进行了投资并持有其股权或相关权益的公司。
违约合伙人,指违反本协议约定并被认定为“违约合伙人”的合伙人(但不包括未被认定为违约合伙人的逾期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指通过认缴出资或受让合伙企业权益并为合伙企业所接纳的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
元,若非特别指出币种,指人民币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指普通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委派的执行合伙事务的代表。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总认缴出资额,指所有合伙人向本合伙企业认缴的、并由普通合伙人接受的认缴出资额之和。
解释
本协议的附件应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应具有如同已在本协议正文中明文载列的同等效力。凡提及本协议,均指经过补充、修改或变更后之本协议,并且包括鉴于条款及各附件。
本协议各条款及附件的标题仅为方便参考所设,不得影响或限制本协议条款的含义或解释。
“书面”一词的表述应包括以可辨认的和非暂时形式产生或复制文字的任何方法,其中也包括电子邮件形式。
(本页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上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普通合伙人签署页】
普通合伙人:【 】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有限合伙人签署页】
有限合伙人:
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篇3:合伙企业协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 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 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 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 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 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 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 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 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 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六条 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条 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他
第二十八条 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 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条 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
第四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以下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第八条 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
第九条 委托人应在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四条 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金二直接经济损失x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二十四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
第二十七条 双方同意用 支付酬金,按 汇率计付。
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 咨询人(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公司合伙出资经营合同书
第一条 ______公司与______公司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出资建立______公司,特定立本协议。
第二条 出资双方基本情况
甲方:
法定代表:
职务:
法定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
职务:
法定地址:
第三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在______市设立______公司,地址:______。
第四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双方按各自的出资额在投资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损失。
第五条 公司的宗旨:
第六条 公司的经营项目为:
第七条 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其中注册资金______元。
甲方以______作为投资,占投资总额______%。乙方投资______万元,占投资总额______%,其中现金______万元,设备______万元。
出资方式:协议签订后30日内乙方将现金投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设备投资提供评估证明文件,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八条 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须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九条 甲乙双方除承担本协议其他条款所规定的义务外,还应负责进行下列事项:
甲方:
乙方:
第十条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应成立董事会。
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董事长由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长由______方委派。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其它事宜,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即可作出决定。
第十二条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六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第十七条 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八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第十九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协议,甲乙双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甲乙双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二十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协议第七条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出资额的______%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第二十一条 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的变更需经双方协商同意。
第二十三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
第二十四条 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若国家处于战争状态,系统应无条件服从战争需要。
第二十六条 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有关证明文件。
第二十七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的,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第三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三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份,保证人和协议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篇5:公司合伙经营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的规定,就渝G08590山川中型客车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购买以孙淑慧的名字挂靠在重庆市丰都县公路运输公司的渝G08590山川中型客车,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二、该车总价37.6万元(大写叁拾柒万陆千元),甲乙双方各出资一半即18.8万元(大写壹拾捌万捌千元),利润、亏损平均分担。
三、驾驶员、售票员的工资随行就市。
四、该车从20xx年8月1日开始甲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享受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在20xx年8月1日以前将18.8万元(大写壹拾捌万捌千元)的购车款交给甲方,该车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六、该车在20xx年8月1日以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归甲方享有和承担。
七、甲方保证该车在双方开始共同经营期间大小配件齐全,保持车辆正常运行。
八、该车保险已交到20xx年1月,20xx年的返还款各一半。
九、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任何一方违约付守约方违约金为该车总价的10%。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篇6:公司合伙经营协议书范本
合伙人:甲(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出生,现住址:_______市(县)_______街道(乡、村)_______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出生,现住址:_______市(县)_______街道(乡、村)_______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__(项目名称),总投资为_______万元,甲出资_______万元,乙出资______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______________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___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7:公司合伙经营协议书范本
甲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乙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丙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二、合同期限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三、出资金额方式、现金:
(1)、合伙人:出资人民币元
(2)、合伙人:出资人民币元
(3)、合伙人:出资人民币元
四、本次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如出现亏损合伙人要求撤股,撤股的合伙人须承担亏损金额的50%,方可撤股。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人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盈余分配:以百分比分配,甲方34%乙方33%丙方33%
六、合伙企业的亏损及债务的承担方式如下:
(1)、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构成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担。
(2)、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后构成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及各自承担三分之一的债务额度。
(3)、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职责,清偿数额超过本协议规定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各合伙人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其余各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相关合伙人清偿自我应负担部分。
七、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八、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能够决议将其除名:
(1)、为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损害合伙企业的行为。
九、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人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十、合伙人退伙:退伙人对其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
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职责,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企业和伙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十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群体合伙人同意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2)、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职责,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职责。
十二、主要职责分担:所有合伙人共同承担合伙企业的一切职责与风险。
合伙人签字:
甲:
乙:
丙:
年月日
篇8:合伙企业协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小明(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小波(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小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小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协议总则:
四方本着平等自愿、优势互补、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甲乙丙丁四方(其后简称“四方”)就合作创立并运营项目(其后简称该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其后简称本协议),四方皆需遵照执行:
一、合伙项目简介:_________________
1、该项目属于移动互联网行业,目标客户是创业者及泛创业者,主要是通过产品满足用户寻找创业伙伴、学习创业经验,寻求创业融资需求;
2、该项目创立宗旨是帮助更多创业者更快地实现梦想!
3、发展战略:_________________创梦客立志成为互联网领域成就用户梦想的平台;
二、合伙职责分工:_________________
四方作为该项目前期核心合伙人,为了共同的目标和愿望走到一起,即通过自身才能自利利他,帮助更多有梦想的人通过网络、移动端及线下成就梦想;现将分工明确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三、股权利益分配:_________________
1、股权转让:_________________
原则上每个合伙人的股权不得随意转让第四方;确实需转让者,必须书面提交股东会全体股东表决通过方可执行,否则视为无效;
2、股权套现:_________________
四方同意股份套现条件:_________________
a、在公司ipo上市前,股权套现仅限于第四方投资人之到帐现金;
b、本项目获得投资后,在不影响项目发展及征得投资人(股东)同意的前提下,需要套现的一方(其后简称“套现方”)可书面提交股东会多数表决通过后套现,被出让的股权仅限于公司股东受让;
c、套现额=自己所持股份比例_____第四方投资到帐金额_____(不高于20%);
d、下次套现时间为新投资者跟投之后,计算方式同b点;以保证投资人信心团队稳定及项目平稳发展;
四、薪资财务约定:_________________
1、在获得投资前或项目盈利前,四方合作关系属于持股免薪联合创业;
2、该项目从创立之初即按照公司模式管理运作,由甲方暂时负责财务管理分类记账,定期向团队汇报后四方签字,以便作为融资的账目凭证;
3、项目获得首轮投资后开始扩建团队,引进财务主管及市场拓展主管等人才,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四方皆遵守公司管理制度;
五、分歧表决原则:_________________
1、岗位工作分歧:_________________
遇到某合伙人岗位工作的分歧,应该采取“专业负责制”原则:_________________即首先应倾听专业负责合伙人(坚持a)的观点及解释,然后全体股东表决,如果全体股东皆不同意a
的解释;而a坚持按他的方案展开工作,此时如果ceo不投反对票,可让a的方案执行,但a须对执行后果负责,同时ceo负有连带责任;
2、实施策略分歧:_________________
针对发展策略的分歧,原则上应先展开用户调研,听取用户建议;之后由全体股东表态决定,如果全体股东仍无法解决分歧,则有ceo最终拍板定夺;ceo承担决定后果的主要责任;
六、入伙退伙机制:_________________
1、新股东进入原则:_________________
如项目发展需引入新股东,必须满足以下条件:_________________
a、专业技能与现有股东互补而不重叠;
b、需经过多数(或全体)股东面试认同;
c、股权比例需经过全员股东商业决定;
d、从全体股东按原股权比例稀释;
2、合伙人退出原则:_________________
a、某合伙人因能力精力或时间不能胜任项目发展需要,已经严重阻碍项目发展,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与该合伙人解除合伙关系;该合伙人之前的投资额按半年期分2
次无息返还;该合伙人的技能及精力投入根据股东会按行规表决折算为相应费用补偿;
b、某合伙人因主观因素主动退出该项目,通过向股东会提交申请,经过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与该合伙人解除合伙关系;该合伙人之前的投资额按1年期分4
次无息返还;该合伙人的技能及精力投入不做任何补偿;该合伙人不再享有项目的任何权益;
七、项目推进计划:_________________
八、项目保护原则:_________________
1、四方都须对该项目的商业模式、软件代码和设计保密并承诺不对第四方公布;
2、四方都不能与任何公司外同行展开类似业务的合伙或合作,否则视为严重违约并自动退出项目,不再享有项目任何股权及权益;
九、项目终止原则:_________________
1、如遇天灾、政策、法律,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终止,四方皆不承担法律责任;
2、该项目如在年月前仍未达到目标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终止;四方皆不承担法律责任;
3、如有违反本协议以上任何一条条款者,视为违约并自动放弃所持股权及权益;
十、其他补充说明:_________________
1、未尽事宜四方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2、如的确遇到不能协商一致之事宜,四方同意在广州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三份,四方签字后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篇9:公司合伙出资经营合同书
企业名称(以下称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讯地址:企业名称(以下称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讯地址:企业名称(以下称丙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讯地址:为寻求合作发展,合作各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XX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各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资共同遵守。 建议在设立公司时,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出资协议,进一步明确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预防潜在的不确定法律风险。
因为,公司的出资人因较少考虑公司出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往往不重视出资协议的签订或根本不签订此协议。导致出资人之间缺少出资协议的约束,权利和义务的边界相对模糊,当公司出资活动出现与出资人预期相悖的情况时,纠纷和诉讼的可能性增加。
第一条 公司概况
1、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2、公司住所拟设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房)。
3、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4、责任承担:甲、乙、丙X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 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1、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
2、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主营_________,兼营_________。
第三条 注册资本
1、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出资为_________(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形式,其中:甲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丙X: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2、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
第四条 出资时间风险提示:
由于现在时常会出现股东出资不实或拖延出资的情况,所以,在签订出资协议时,要明确约定出资的时间,因为股东有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的义务。
以及要明确约定货币出资、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财产权的转移问题,如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若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则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需要办理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的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并且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1、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2、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投入新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
4、乙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5、丙X投入新公司的_________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
第五条 出资评估
1、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________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六条 出资证明
1、本公司成立后,足额缴付出资的发起人有权要求公司向股东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七条 出资的转让
1、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须经其他股东同意。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____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4、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 公司登记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________(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九条 新公司组织结构
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
2、公司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丙X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甲乙丙X委派的董事担任。
3、公司监事会由_________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丙X委派_________名,监事会主席召集人由甲乙丙X委派的监事担任。
4、公司设总经理_________名,副总经理_________名,均由董事会聘任。
第十条 各发起人的权利
1、申请设立本公司,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2、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3、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4、推举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候选人名单,各方提出的执行董事候选人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_______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5、提出本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监事任期_______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6、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其他股东应享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 发起人的义务
1、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2、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发起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成立后,发起人不得抽逃出资。
5、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其他股东应承担的义务。
第十二条 费用承担
1、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2、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按各发起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第十三条 财务、会计
1、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3、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________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4、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____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7、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9、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10、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十四条 合营期限
1、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2、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甲乙丙各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甲乙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各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
其次,在履约阶段,可促使对方积极履约,并在对方有违约情形发生时,及时确定违约责任,必要时可采取有效措施,使守约方损失降至最低。
再次,如果因违约产生纠纷,自行协商不能解决纠纷而诉至法院或仲裁机构,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依据相关条款直接确定违约方的违约责任,防范诉讼举证不利及败诉风险。
1、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____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其他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 声明和保证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七条 风险提示:
公司在设立过程中,有关将来公司的很多资料信息都没有采用其他措施,出资人之间依君子协定并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在出资协议中应当明确XX条款,尤其是具有特定的专利技术、技术秘密,或者具有特殊的经营方式或服务理念的公司,更应作约定。
对于公司成立后有部分股东不参与经营管理的公司,出资协议时所约定的XX条款应扩大到公司成立之后。一是避免股东利用股东身份损害成立后的公司利益;二是避免股东利用该公司的信息另起炉灶,与公司形成直接竞争关系。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XX期限为________年。
第十八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X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风险提示:
1、对外责任。原则上,公司设立不能,股东应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2、内部责任。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如何分担的问题;
3、对由于股东个人的过失原因造成公司不能设立致使其他股东利益受到损害的责任。 (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约日期: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约日期:丙X:(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约日期:
篇10:企业合伙协议合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土坪宏发木材加工厂,总投资为_______元,甲出资_______元,乙出资_______元,各占投资总额的甲方占六分之五,乙方占六分之一,加工厂合作合同。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__________负责办理工商登记,本次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由__________负责,其他合伙人有执行或监督的权利。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______年。(学生打架调解协议书)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合伙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加工厂合作协议书加工厂合作协议书。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现合伙人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合同范本《加工厂合作合同》。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厂内一切事故与乙方无关
合伙人:(签章)__________
合伙人:(签章)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篇11:有限公司合伙协议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资设立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民法典》(20__.1.1生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_____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_____元
5、经营范围:__________,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_____元,
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_____元
(1)甲方出资_____元,占启动资金的___;
(2)乙方出资_____元,占启动资金的___;
(3)丙方出资_____元,占启动资金的___;
(4)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5)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2、注册资金(本)________元
(1)甲乙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
(3)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
(4)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5)甲、乙、丙三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_____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________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丙三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丙三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帐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丙三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_____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_____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
若增加第四方入股的,第四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_____日内补足,
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3、本协议约定公司持股本人参于公司业务及财务各事项,非持股本人不得插手干预,若有违反对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人合伙公司财产分割协议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篇13:人合伙经营企业合同书
合伙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兹有_____、_____、_____三人,为经营_______________而缔结本协议,为保护合伙人的合法权益,经合伙人协商一致,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优势、劳动力优势、货源优势、人际优势、合伙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共同奋斗,共创辉煌!
第一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二条 合伙期限以及工商登记
1、合伙期期限:合伙关系本协议签订之时发生,至停止合伙经营止。
2、合伙经营名称:
第三条 出资
1、合伙人__________(姓名)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占叁分之_____股份;
合伙人__________(姓名)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占叁分之_____股份;
合伙人__________(姓名)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占叁分之_____股份。
2、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而有必要追加投资时,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 日内,按原始所占股权的比例追加出资数额。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4、合伙人除参与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资而要求其他报酬。
5、合伙人的股权不得转让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6、合伙人退伙时按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根据本协议载明的出资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资的义务返还出资。不能用实物返还的,应当允许折价返还现金。
7、退伙人出卖已返还的财产时,本协议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有有限购买的权利。
第四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 盈余分配:
(1) 以个人占有合伙股份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 本协议当事人均享有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
(3) 盈余分配方案连同每会计年度经营收支明细账,在会计年度终止前的一个月公布。
(4) 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实施之前,可对分配方案和账目进行审核,任何人对分配方案持有异议,应由合伙人全体会议讨论裁决。
2、 债务承担:
3、
(1)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2)新的合伙人对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债务不分担清偿义务(或按核定的出资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担清偿);退伙人对退伙时已存在的合伙债务,不论到期与否,都应承担清偿义务。
第五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 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 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为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6)退伙时按本协议第九条规定进行清算。
4、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条 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
1、 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若有争议,依半数以上的主导意见决定。合伙人无论出资数额大小,每人对合伙事务仅有一票表决权。
2、 全体合伙人推选 为合伙负责人,负责人根据过半数的主导意见制定执行方案,主管执行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负责人亦可提出经营方案,制定经营计划,交全体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3、 在合伙事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都可以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外开展业务,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在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活动由全体合伙人负责。
4、 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应像对待本人的事务一样慎重。
5、 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从经营体内索取回扣。
6、 自合伙经营起建立经营账簿,分别设立专人负责记账、出纳、签字。
7、 主管财务的合伙人应在每月1日至15日将上个月的账簿交与其余合伙人共同查阅。
第七条 禁止行为
1、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自行赔偿。
2、 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 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同行合伙。
4、 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八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 合伙因一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无论合伙关系因何种原因终止,都应即时向全体合伙人公布资产负债表。
2、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三方商订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股权比例承担。
第十条 其他
1、合伙所有的明细账目应充分显示合伙的经营状况、资金周转状况和纳税情况。
2、合伙负责人应在年终将年度资产负债表和经营报告的复印件交送每个合伙人,如果合伙人在收到上述复印件之后的一个月内没有想合伙负责人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反对意见,推定他对该年度的经营状况没有异议。
3、合伙人以商号的名义开列银行账户,银行支票和期票应由合伙负责人与主管财务的合伙人共同签署。
第十一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三名合伙人共同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三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篇14:公司合伙出资经营合同书
企业名称(以下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企业名称(以下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企业名称(以下称“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为寻求合作发展,合作各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各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公司概况
1、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2、公司住所拟设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房)。
3、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4、责任承担:甲、乙、丙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1、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
2、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主营_________,兼营_________。
第三条注册资本
1、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出资为_________(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形式,其中:
甲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2、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
第四条出资时间
1、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2、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投入新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应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
4、乙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5、丙方投入新公司的_________应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
第五条出资评估
1、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________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六条出资证明
1、本公司成立后,足额缴付出资的发起人有权要求公司向股东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七条出资的转让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4、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公司登记
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________(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九条新公司组织结构
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
2、公司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甲/乙/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
3、公司监事会由_________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丙方委派_________名,监事会_____/召集人由甲/乙/丙方委派的监事担任。
4、公司设总经理_________名,副总经理_________名,均由董事会聘任。
第十条各发起人的权利
1、申请设立本公司,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2、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3、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4、推举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候选人名单,各方提出的执行董事候选人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执行董事_____三年,_____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_____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5、提出本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监事_____三年,_____届满可连选连任。
6、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其他股东应享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发起人的义务
1、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2、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发起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成立后,发起人不得抽逃出资。
5、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其他股东应承担的义务。
第十二条费用承担
1、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2、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按各发起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第十三条财务、会计
1、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_____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3、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4、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7、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9、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10、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十四条合营期限
1、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2、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甲乙丙各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甲乙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其他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声明和保证
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_____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七条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八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_____、_____,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三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篇15:合伙企业投资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资源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公司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共识: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作目的:__________________
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积极调动各合作方的社会资源,拓展高尔夫体育产业。合作方在条件成熟时注册成立" 合伙企业或有限公司",以便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二、公司注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1、公司拟核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企业或有限公司"。
2、高尔夫体育主题公园项目
3、预算原则:__________________合理投入,成本领先,长远兼顾。
三、公司注册资本金: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万元人民币。
四、公司运作:__________________
1、公司为独立的经营核算主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五、公司治理结构:__________________
1、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 ________万元人民币。
2、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运作,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执行董事负责制,执行董事按照公司章程行使责、权、利。
3、公司实行股份制财务体系管理原则,公开、公正、透明。
六、出借资金额及股本结构: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以人民币出资 ________万元,享有公司 ______________%股权,以技术及资源入股,享有公 司 ______________%股权;
2、乙方以人民币投资 ________万元,享有公司 ______________%股权,;
3、丙方以人民币投资 ________万元,享有公司 ______________%股权,;
4、丁方以人民币投资 ________万元,享有公司 ______________%股份。
七、公司注册及筹办期间有关人员待遇及相关约定:__________________
1.筹办期: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_____年 ________月。
2、投资策略: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投资发展定位与规划、项目定位与策略及经营目标等由执行董事及其团队制定,报董事会批准通过、备案,并由管理团队付诸实施。
3、执行董事及公司管理团队须严格遵守公司法及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4、管理团队实行红股年度激励原则:__________________
八、公司的股权(债权)转让
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债权)的,经全体股东同意后股东之间可以优先受让。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债权),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3、受让人必须遵守本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九、公司成立后管理岗位月度基本工资及费用标准: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高管每届任期年限为____________年。同意 先生任执行董事。
(一)公司成立后专职股东月度基本工资及费用标准(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执行)。
(1)执行董事(专职股东)月基础工资:__________________元;(含交通、路桥、油费、通信费等)。
(2)交通、路桥、油费、通信费用凭有效票据核销。
(3)其它专职股东及员工资费用标准:__________________ 。
十、相关分红及投资人回报等事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
1、效益分红每半年一次,按股份持有比例进行分红。中高层管理骨干的红股激励标准,由董亊会或执行董事按贡献及责任大小进行分配。
十一、管理团队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__________________
1、管理团队须有明确的项目投资及经营目标:__________________如投资目标、收益目标、项目定位、投融资规划及策略。
2、管理团队按月度(次月10日前)向董事会呈报月度财务经营分析报表。
3、执行董事和管理团队对年度收益目标负责,对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年度经营目标接受相应经济处罚。
十二、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款而出现违约行为,违约方无条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十三、公司内的各项重大投资、扩充业务范围、融资、资本调配及转让股份必须经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签名同意后方可实施及有效。
十四、其他事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以 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股权作为投资人本金及收益承诺的担保之一。
十五、本协议从股东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十六、该合作协议书作为公司(董事会)章程的补充,同具法律效力。
十七、未尽亊宜以补充协议方式,经全体股东(董事)决议签名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所有签订的合同、协议、章程以本框架协议书发生冲突的以本协议书为准。
甲方股东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股东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股东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股东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篇16:公司合伙经营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双方共同合作在经营开发该地区汽车售后维修保养改装市场一事取得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甲方经过长达2年的时间对泸州地区售后维修保养改装市场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共同开展此业务。
二、合伙期限为三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出资额、方式、期限
1、每人出资万元,计万元,根据投资实况,可适当追加投资。
2、各人的出资,以货币方式交付。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合作期间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用于门面转让费(五千元),门面押金(四千元)以及设备和首期零部件购入。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和抽离,协议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甲乙双方议定:汽车维修,改装,技术业务主要由甲方负责。公司财务及日常事务主要由乙方负责。公司所有进出货以及资金流动必须双方公开透明。乙方必须每一天向甲方供给当天财务情景。
四、利润分配,以资产评估为依据,按比例进行货币分配。
1.为了经营和管理好企业,推选为负责人,为了充分发挥和调动合伙人的进取性,利润的分配按对企业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即甲方六成,乙方四成。每月每人分费800元作为工资,剩余的每四个月分红一次。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负责人要及时进行通报和清算。对于资本运作过程中出现亏本的情景,甲乙双方按照艺人分担五成的职责分担合作风险。
五、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协议;
②需经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1个月告知合伙人并经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我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六、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七、企业的事务以负责人为主,其他人为辅,共同参与企业的经营和管理。
企业应设立帐簿和银行专户,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业务雷同的合伙。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八、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合伙人参共同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九、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和朋友之间的友谊原则予以解决。
十、本协议自订立之日生效
十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资料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篇17:公司合伙经营协议书范本
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协议签约地点:
一、概述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 项目合伙经营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出资额、方式、期限
甲方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乙方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双方的出资应于 年 月 日之前悉数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者,应对应付金额计付银行利息,并以资金形式赔偿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双方方出资合计 元(大写 元),为双方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时,需经另一方同意。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盈余分配:甲方享有 % 盈余,乙方享有 % 盈余。 债务承担:由双方合伙经营产生的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偿还时,甲方承担 % 债务,乙方承担 % 债务。
六、入伙、退伙与出资转让
入伙:承认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同意;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退货:不可在合伙不利时要求退伙;任一方若退伙,应在 月之前,应告知另一方,且经另一方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需进行赔偿。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并且必须承认本合同,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七、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甲拥有权限: 义务: 乙拥有权限: 义务: 甲乙双方工作中不得越权操作,且应认真履行应尽义务。
八、禁止行为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九、合伙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甲乙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纠纷的解决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十一、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其他未尽事宜,本着共图发展的目标,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并进行补充、完善。
十三、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日 期: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a: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b: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c: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d: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经营班子(a、b、c、d)
为共同发展,股东a、b、c、d在设立________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基础上,决定同时聘请以a为主组建的经营班子营运________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股东和经营班子的权利、义务,甲方和乙达成如下协议:
一、 公司的运营模式
1.1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负责制。
1.2 公司的经营班子是指总经理以及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具体是指a、b、c、d.
1.3 公司的股东与经营班子税后利润的分成按下列方式操作:
1.3.1 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和任意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余额,股东享有________%,经营班子享有30%;
1.3.2 公司设立后三年内,股东按1.3.1 分得的________%部分金额按股东出资比例全部转增注册资本,经营班子按1.3.1 分得的________%部分中,不少于________%必须转增注册资本,另剩余的不多于________%可提取现金,作为经营班子奖励;
1.3.3 公司股东必须以股东会形式形成决议以确保经营班子和股东应得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后获得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批准,相应的公司章程的修改,股东的增加和变更也必须于每个会计年度终了之日起二十日内修改执行完毕。
1.4 凡股东会按未通过1.3.3 决议的,本协议可代替作为股东会决议提交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相应的公司章程修改、股东的增加和变更。
二、 公司经营班子中总经理的特别权限
2.1 为维护公司的稳定和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公司经营班子中总经理除享有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权限外,还可根据如下条款行使总经理特别职权:
2.1.1 总经理审批费用开支时,凡单笔费用开支在不高于公司注册资金总额________%的幅度内,有权自主决定;
2.1.2 总经理审批费用开支时,凡单笔费用开支在超过公司注册资金总额________%但低于公司注册资金总额________%的幅度时,应在获得董事长同意后方可审批决定;
2.1.3 总经理审批费用开支时,凡单笔费用开支在超过公司注册资本金总额5%的情况下,在获得董事会同意后方可审批决定。
三、 其它条款
3.1 在聘任期内,公司不得无故解聘总经理、副经理。若需解聘总经理、副经理,需经董事会3/4以上董事同意。
3.2 凡公司经营性亏损造成公司净资产减少________%时,总经理必须及时通知董事长召集董事予以讨论,并制定经营补救方案。
3.3 公司经营班子有义务和责任全力维护股东资产的保值与增值,公司股东必须保证公司经营班子的正常运作。
3.4 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一致同意提交XX市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解决。
3.5 本协议一式捌份,甲方股东各执一份,乙方经营班子成员每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6 本协议经甲、乙方签字后在公司成立后即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经营班子签名:
a :_____________ a :______________
b :_____________ b :______________
c :_____________ c :______________
d :_____________ d :______________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各合伙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元。
合伙人____以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元。
合伙人____以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18:合伙投资成立公司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充分发挥双方各自优势,实现和谐共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决定共同出资成立“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名称为准)合作经营,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目的
双方通过合作,成立以制造、修理、销售矿用防爆电器为主的企业,实现共赢发展的目的。
二、新公司概况
双方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公司地址在_______________工业园区内,新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土地、厂房、设备等向_______________工业园区租赁,租赁价格按市场价格执行。
三、新公司注册资本
新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甲方出资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51%;乙方出资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
四、出资形式
甲乙双方均采取货币形式出资,双方应于新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之日起15日内,将各自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新公司临时账户,并由验资机构出具相关验资证明。
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应付金额1%的违约金,并限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五、新公司经营范围及市场范围
公司主要制造、修理、销售矿用防爆电器及研制开发新产品。新公司初期的主要产品为:矿用隔爆型真空馈电开关、矿用隔爆兼本安电磁启动器、矿用隔爆型高压真空配电装置、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用低压保护箱、矿用隔爆型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矿用隔爆兼本安组合开关、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软起动器等。
预计新公司第一经营年内产值为_________万元,第二年达到_________万元。根据新公司的研发制造能力及市场需求状况,品种逐年增多,产值逐年增加,效益逐年提高。
六、双方的责任
甲方责任范围:
1、负责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营业执照,办理注册公司及其他组建事宜。
2、协助新公司处理生产经营所需的土地、厂房、设备等租赁事项。
3、按照第三、四条的规定,缴纳投资资金。
4、处理新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的责任范围:
1、向新公司提供成套最新的产品设计、质量标准和生产工艺,保证新公司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行业的技术要求,并协助新公司办理产品煤安证等相关证件;提供可靠的技术帮助,进行人员培训,新公司生产初期乙方委派至少三名技术员和五名操作工人到现场协作生产及技术培训。
2、按照第三、四条的规定,缴纳投资资金。
3、处理新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七、员工录用
新公司所需人员应严格按照《劳动法》、《民法典》要求,为员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及时足额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
八、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1、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建立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行规范、高效的公司化运作管理。
2、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五人,其中,甲方提名三人,乙方提名二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财务负责人由甲方委派,总经理、总工程师由乙方委派。董事长通过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宜,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检查董事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议和董事会决议。
(3)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4)提名公司总经理人选,交董事会任免。
(5)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4、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三人,其中,甲方提名一人,乙方提名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监事一名,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甲方委派的监事通过监事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监督公司财务、经营状况。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有权要求其予以及时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在董事会不能履行或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监事会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5、新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总经理由乙方推荐、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推荐,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总经理依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职权,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度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列席董事会会议。
(9)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九、财务与会计
1、新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组织会计制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2、新公司按月向公司股东、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报送财务报表。
3、新公司每个会计年度的税后利润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提取法定公积金。经股东会决议,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剩余部分的处置方案由董事会提出,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十、保证与承诺
1、双方保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新公司的设立活动,任何一方不得以发起设立新公司为名从事非法活动。
2、双方保证及时提供为办理新公司设立申请及登记注册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承诺对本次合作中存在的重大遗漏、虚假陈述和故意隐瞒等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乙方保证提供本次合作所涉及的核心技术及管理等方面的支持,保证生产的产品取得相关管理部门认证证书,使所生产产品具备核心竞争力参与市场竞争。
4、双方保证其本次设立公司出资的合法性,并保证签署本出资协议时该投资行为已获得所需的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表决同意、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十一、终止和清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条款执行新公司的终止和清算事宜。
十二、不可抗力
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因而无法执行合同条款。受阻的一方应通过传真和电传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十五天之内提供事件的详细情况,说明无法实施合同或推迟执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条款的原因。根据事件对执行合同的影响,双方可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终止合同,或减免责任,或推迟执行合同。
十三、保密责任
协议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年。
十四、违约责任
协议双方应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因一方未按期或未足额缴纳出资导致公司不能成立时,该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公司的设立费用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公司依法成立后,该设立费用经公司股东会确认后由公司承担。公司因故未能设立时,已支付的设立费用由导致公司不能成立的责任方承担,如不因任一方的责任造成公司不能设立的,由双方分担。
十五、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通过传真、邮寄或当面送交方式传递。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1)甲方通知或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通知或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协议的修改与解除
1、协议修改必须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单方所作的修改、添加等均不具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须经协议双方在书面协议上签字并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协议:
(1)经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协议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或不遵守本协议内容。
(4)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乙方延迟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具备上述情形,守约方可向违约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十七、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八、本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依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各方友好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各自的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即生效。
3、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协议双方各执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9:合伙企业保证金支付合同
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现申请设立登记,请予核准。同时承诺:_________________所提交的文件、证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拟设立合伙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篇20:公司合伙经营协议书范本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
一、概述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项目合伙经营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出资额、方式、期限
甲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乙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双方的`出资应于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悉数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者,应对应付金额计付银行利息,并以资金形式赔偿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双方方出资合计元,为双方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时,需经另一方同意。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盈余分配:甲方享有%盈余,乙方享有%盈余。债务承担:由双方合伙经营产生的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偿还时,甲方承担%债务,乙方承担%债务。
六、入伙、退伙与出资转让
入伙:承认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同意;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退货:不可在合伙不利时要求退伙;任一方若退伙,应在月之前,应告知另一方,且经另一方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需进行赔偿。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并且必须承认本合同,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七、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甲拥有权限:义务:乙拥有权限:义务:甲乙双方工作中不得越权操作,且应认真履行应尽义务。
八、禁止行为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九、合伙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甲乙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纠纷的解决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本着共图发展的目标,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并进行补充、完善。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