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投资基金合同[页5]_合同范本
(7)合约数量的限制:
任何会员拥有或所控制的所有帐户某一月份合约数量的累计总数不得超过500个以上的净多头或净空头,而所有月份合约数量的累计总数不得超过2000个以上净多头或净空头。
最后十个交易日不得拥有100个以上的投机合同或200个以上套期保值合同。
以上数量限制经理事会或风险管理委员会特许可适当放宽。
(8)最后交易日:合约月份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营业日为最后交易日。
(9)合约的修改:交易所必要时对合约的内容可作修订。
2.03 交货:
(1)交货方式:a.fob离库装船交货 b.库内转移 c.fob铁路装车 d.管道输送卖方将汽油从油库交越买方船只的船弦(以双方连续连结的法兰盘为界),法兰盘以上的岸上费用和风险则由卖方承担。法兰盘以下至船一侧的全部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2)交货地点:交易所核准的交割仓库。
(3)交货原则:除执行本合同的规定各项条款外,必须遵守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4)同意接货和交货的通知
买方应在合约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14:00前向交易所递交同意接货的通知书,内容应包括以下几点,以供交易所匹配选择。
a.买方单位名称 b.数量 c.拟收货方式 d.拟收货地点
(5)卖方必须在合约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14:00前,向交易所递交同意交货的通知书,包括以下内容:
a.卖方单位名称 b.数量 c.拟交货方式 d.拟交货地点 e.其它资料
买卖方的通知书中c.d.项目必须明确填写,否则,由交易所进行搭配。买卖方必须受其搭配结果的约束。
(6)交易所配对交割
交易所在接到买卖方的通知书后,必须于第二交易日16:30前将配对结果通知双方。
a.根据买卖方提交的拟交货方式、地点,本着双方均能接近的和经济合理的交货地点和方式配对,尽量减少交割方、交割点,同时参照现行有关部门规定的流向限制。
b.在具体执行中,依据下列原则进行配对,以地点、方式为优先,如地点、方式相同时,则以合约数量大者为优先;在数量相同时,再以交、接货时间先后为优先的配对原则。
c.买卖方接到结算交割的配对通知后,如有不同意见,可进行协商、更改和调整,并将更改和调整的意见在第三个交易日12:00前报交易所。协商不成也必须在第三个交易日12:00前向交易所提出,同时提请结算交割委员会仲裁,这一裁定是最终的,买卖双方均受约束。
d.在这以前,买卖方就交货地点和时间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遵循下列原则:i.fob离库装船(车)的交货时间由买方确定。
ii.卖方提出在非注册仓库交收,则贴水应对买方有利为原则;如买方提出在非注册库交收,则贴水或升水应对卖方有利为原则。iii.库内转移或管辖交货的时间由买卖方协议。
e.在非注册仓库的交收,关于价格的升水或贴水应由买卖方自行协议,也可参照结算交割委员会的通知的原则执行。
(7)预备交货通知
卖方必须在交货月份的第三个交易日14:00前向买方提交一份完整的通知(格式由交易所统一规定),内容应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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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股票基金使用权协议_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举行的“_________”活动中乙方_________准确预测了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获得_________元股票基金为期_________交易日的使用权。就该基金使用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营业所开设股票基金帐户,并将帐户名和密码告之乙方; 2.股票基金使用权期限截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基金收益部分汇到乙方指定帐户(帐户_________); 3.股票基金使用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在使用权期限到期最后一个交易日的______:______分截止,帐户基金应完全为现金形式。在使用权期限到期最后一个交易日的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甲方有权对股票基金的非现金部分进行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签定本协议起,乙方拥有_________交易日_________元的股票基金的使用权; 2.股票基金仅限于深沪两市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基金和国债的交易。股票基金的使用应充分考虑规避风险,不得用于购买_________股票;不得用于集合竞价;不得偏离现价_________%买卖,否则视为恶意炒作。违者基金使用权将被无偿收回,收益归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3.股票基金仅限于甲方指定的证券营业部及帐户进行交易; 4.股票基金在有效使用期内所创造的收益归乙方,亏损由甲方承担。该基金使用期限内的任意时间亏损达到_________%时,使用权将被甲方无偿收回。
三、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2: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托管协议封面封面应标有“_________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字样。
封面下端应标有托管协议当事人名称的全称。
报送中国_____审核的稿件,必须标有“送审稿”显著字样。
托管协议目录托管协议目录自首页开始排印。
目录应列明具体的标题及相应的页码。
托管协议正文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列明订立托管协议当事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组织形式、营业期限等。
二、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订明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例如: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是《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持有人名册的登记、基金资产的保管、基金资产的管理和运作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订立托管协议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
三、基金托管人与管理人之间的业务监督、核查
订明基金托管人与管理人之间业务监督、核查的事项:
(一)基金托管人如何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以及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时的处理方式和程序。
(二)基金管理人如何对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进行核查,以及发现基金托管人违反《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时的处理方式和程序。
四、基金资产保管
具体订明下列事项:
(一)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基金资产应_____于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资产;
(二)基金成立时,所募资金的验证事宜;
(三)基金银行帐户的开设和管理;
(四)基金证券帐户的开设和管理;
(五)基金资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的保管;
(六)和基金资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五、投资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
具体订明有关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资产时向基金托管人发送资金划拨及其他款项收付的投资指令的事项:
(一)基金管理人确定可发送投资指令给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人员名单和权限,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二)投资指令的内容;
(三)投资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程序;
(四)授权人员更换的程序。
六、交易安排
具体订明下列事项:
(一)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标准、程序等;
(二)基金投资于证券后,有关清算交割安排,以及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资金和证券帐目对帐的时间、方式等;
(三)封闭式基金成立后,可申请上市及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拟上市时间;
开放式基金成立后,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就开放式基金申购与赎回的时间、场所、方式、程序、价格、费用、收款或付款等方面的业务安排。
(四)基金持有人买卖基金单位的清算、过户与登记方式。
七、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具体订明下列事项:
(一)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单位每份资产净值计算和复核的完成时间及程序;
(二)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各自职责建立基金帐册并定期对帐的事宜,以及基金财务报表编制和复核的时间、程序。
八、基金收益分配.
具体订明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时间及程序等事项。
九、基金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
具体订明基金持有人名册的登记和保管事宜。
十、信息披露
(一)说明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除按《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外,基金的信息在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二)订明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及信息披露程序。
十一、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
说明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各自职责完整保存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基金帐册、交易记录和重要合同等,并确定保存期限。
十二、基金托管人报告
订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出具托管人报告的事宜,并在报告中说明上一基金会计年度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履行基金契约的情况。
十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一)订明基金管理人提议更换基金托管人的条件及更换程序。
(二)订明基金托管人提议更换基金管理人的条件及更换程序。
十四、基金管理人的报酬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订明基金管理人的报酬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的计提比例、计提方法、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等。
十五、禁止行为
列明托管协议当事人禁止从事的行为,例如:
(一)除《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不得为自己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正常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
(三)除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基金契约另有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动用或处分基金资产;
(四)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行政上、财务上相互_____,其高级管理人员不得相互_____。
十六、违约责任
(一)说明由于托管协议当事人过错,造成托管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托管协议当事人双方的过错,造成托管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二)说明托管协议当事人违反托管协议,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
(三)说明因托管协议当事人违约给基金资产造成实际损害的,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十七、争议的处理
说明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予以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基金契约的规定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_____协议向_____机构申请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八、托管协议的效力
(一)托管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经中国_____批准后,自基金成立之日起生效。托管协议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至基金契约终止之日。
(二)托管协议一式_________份,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_________份外,托管协议每一签约人持有__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九、托管协议的修改和终止
(一)订明托管协议的修改程序以及修改部分的效力。
说明托管协议的修改应当报中国_____批准。
(二)订明托管协议终止出现的情形。
二十、其他事项
二十一、托管协议当事人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地、签订日
基金托管人(章)基金管理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签订地:
签订日:?年?月?日?签订日:?年?月?日
篇3: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_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方便甲方对乙方管理的开放式基金进行申(认)购、赎回等交易,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本协议所称传真交易是指乙方将填妥的交易申请表及所需相关资料传真至甲方相关人员,甲方相关人员受理该项业务,并将受理确认信息传真至乙方相关人员,从而完成交易申请的情况。 二、本协议所指传真交易仅包括开户,申(认)购,赎回,撤单,分红方式变更。除此之外,甲方不接受乙方提出办理其它业务的传真申请。
三、甲方受理乙方传真交易的时间是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9:00-14:30(基金认购期为9:00-18:00)。乙方应在甲方的直销中心开立基金帐户和交易帐户,并预留印鉴。 四、乙方提交申(认)购申请时,将以下资料传真至甲方指定传真号码:_________。加盖预留印鉴章的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乙方提交赎回申请时,将以下资料传真至甲方指定传真号码:_________。加盖预留印鉴章的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乙方发出传真后,应打电话向甲方直销中心确认传真申请事宜。由于传真设备故障致使甲方未能收到乙方的传真申请,乙方又未进行电话确认的,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甲方根据且仅根据持有甲方认为有效的乙方开户文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指示人所发出的传真处理乙方的交易申请。如甲方未收到,未全部收到,或接收到的乙方传真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无法识别或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甲方业务规则等使甲方无法执行的,甲方可不执行并对此不承担法律责任。
六、乙方在发完传真并经甲方确认后,应在三日内将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原件以特快专递寄送甲方。日期以邮戳所示为准。 七、甲方收到乙方传真的认/申购交易申请后,应在验证资金到帐后受理申请。若资金未到,以五日内资金实际到帐日为申请日,若五日内资金仍未到帐,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 八、甲方收到乙方传真的赎回交易申请后,应在验证交易帐户内有足够基金余额后受理申请。如果帐户内基金余额不足,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 九、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准确填写由甲方提供的或从甲方 网站__________________下载的相关交易申请表。 十、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例如:设备,线路故障等)而影响委托的实施,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尽可能地降低意外事件的影响。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时终止。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篇4: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
第一章 前言
订立本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合同的目的是明确本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本基金的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订立本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三、订立本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合同是约定本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本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基金法》、本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本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释义
第一条 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下列用语应当具有如下含义:
1.1 本合同:《基金合同》及对本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1.2 本基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私募基金: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
1.4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1.5 基金投资者、私募基金投资者:依法可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私募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1.6 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__管理有限公司。
1.7 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托管人、托管人:____________。
1.8 基金份额持有人:签署本合同,履行出资义务取得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者。
1.9 募集机构、销售机构:指私募基金管理人或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已经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
1.10 行政服务机构: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根据与其签订的委托服务协议中约定的服务范围,为本基金提供基金份额登记等服务的机构,本基金的行政服务机构为____________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1.11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办理私募基金份额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1.12 投资顾问:是指依法可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以及符合监管规定的要求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为本基金提供投资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并收取投资顾问费的机构。
1.13 专业投资机构:指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依法设立并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产品;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金融产品;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1.14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基金业协会”):基金行业相关机构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1.15 工作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1.16 开放日:本基金的开放日,包括申购开放日、赎回开放日。
1.17 T日:本基金的开放日。
1.18 T+n日:T日后的第______个工作日,当n为负数时表示T日前的第______个工作日。
1.19 基金财产: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合法处分权、基金管理人管理并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的作为本合同标的的财产。
1.20 托管资金专门账户(简称“托管账户”):基金托管人为基金财产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基金财产中现金资产的归集、存放与支付,该账户不得存放其他性质资金。
1.21 证券账户: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登公司”)等相关机构的有关业务规则,本基金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北京分公司开设的证券账户,以及在债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的专用债券账户。
1.22 证券交易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为基金财产在证券经纪机构下属的证券营业部开立的证券交易资金账户,用于基金财产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存管、记载交易结算资金的变动明细以及场内证券交易清算。证券交易资金账户按照“第三方存管”模式与托管账户建立一一对应关系,由基金托管人通过银证转账的方式完成资金划付。
1.23 基金资产总值:本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1.24 基金资产净值:本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1.25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所得的数值。
1.26 基金资产估值: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本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1.27 募集期:指本基金的初始销售期限。
1.28 存续期:指本基金成立至清算之间的期限。
1.29 运作年度:按照算头不算尾原则计算,例如首个运作年度为自基金成立日至基金成立日次年对日的前1日之间的期限。
1.30 投资冷静期:指自基金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完毕且交纳认购基金的款项后的【二十四小时】。销售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不得主动联系投资者。基金投资者在投资冷静期内有权解除基金合同。基金投资者为专业投资机构的,可不适用本基金投资冷静期的规定。
1.31 回访确认:指销售机构在投资冷静期满后,指令本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推介业务以外的人员以录音电话、电邮、信函等适当方式进行投资回访。
1.32 认购:指在募集期间,基金投资者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1.33 申购:指在基金开放日,基金投资者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1.34 赎回:指在基金开放日,基金投资者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将本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1.35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三章 声明与承诺
第二条 基金投资者的声明与承诺
2.1 基金投资者声明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及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相关标准,其投资本基金的财产为其拥有合法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资产,保证财产的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的情形,保证有完全及合法的授权委托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进行该财产的投资管理和托管业务,保证没有任何其他限制性条件妨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该财产行使相关权利且该权利不会为任何其他第三方所质疑。
2.2 基金投资者声明已充分理解本合同全文,了解相关权利、义务,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投资事项符合其业务决策程序的要求。
2.3 基金投资者承诺其向募集机构提供的有关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财产收入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真实、完整、准确、合法,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2.4 前述信息资料如发生任何实质性变更,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募集机构。
2.5 基金投资者知晓,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相关机构不应对基金财产的收益状况作出任何承诺或担保。
第三条 基金管理人保证已在签订本合同前充分地向基金投资者说明了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投资工具的运作市场及方式,同时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编码为 。基金管理人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已向私募基金投资者明确介绍私募基金托管人所承担的职责与义务,未对私募基金托管人所承担的责任进行虚假宣传,不以私募基金托管人名义或利用私募基金托管人的商誉进行非法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收益等违规活动。
基金管理人保证不存在非法集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向不符合资格的投资者募集资金、不适当方式宣传、承诺保本或固定收益等行为。如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存在违法违规问题,有权向基金业协会和有关监管机关报告,并保留提前终止与基金管理人合作的权利。
基金管理人保证不存在滥用托管人商誉进行表面或隐性宣传的行为,不进行“ 保证资金管理安全”等类似笼统宣传。
第四条 基金托管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基金的基本情况
第五条 基金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封闭式。
第七条 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范围:
7.1 基金的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财产的稳定增值。
7.2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范围详见本基金合同“基金的投资”章节中“投资范围”之约定。
第八条 基金的存续期限:自本基金成立之日起______个月。
基金的展期(即延长基金合同)和提前终止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效力、变更、解除与终止”章节。
第九条 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条 基金的托管事项
本基金的托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分行。
第十一条 基金的外包事项
基金管理人接受基金投资者委托为本基金聘请行政服务机构。本基金的行政服务机构为 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是经中国基金业协会正式备案的外包服务机构,具有从事基金外包业务的法定资格资质,其于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的份额登记业务外包服务和估值核算业务外包服务的备案编号为 。
第五章 基金份额的募集
第十二条 基金份额的募集机构、募集方式、募集期间、基金认购对象
12.1 基金的募集机构和募集方式
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可以作为直销机构自行募集其设立的私募基金,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可以受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委托作为代销机构募集私募基金。
本基金通过直销机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进行募集,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减少代销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网站专区进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及其委托的代销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12.2 募集期间
本基金的募集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个自然日,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本基金销售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程序延长或缩短募集期,此类变更适用于所有募集机构。延长或缩短募集期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向投资者公告,即视为履行完毕延长或缩短募集期的程序。
12.3 基金认购对象
认购本基金的基金投资者,应符合法律规定的以下要求。
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____________元的机构和个人:
12.3.1 净资产不低于__________________元的机构;
12.3.2 金融资产不低于__________________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____________元的个人。
上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12.3.3 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2)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第十三条 基金份额的认购和持有限额
投资者在募集期间扣除认购费的净认购金额不得低于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并可多次认购,募集期间扣除认购费的净追加认购金额应不低于 元人民币。
第十四条 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
本基金对募集期认购的客户收取认购费,认购费率为【____________%】,计算方式如下: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费用的用途、支付对象、方式、实际结算金额由本基金管理人确定,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认购费率。
第十五条 认购申请的确认
认购申请受理完成后,不得撤销。募集机构受理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募集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本基金的人数规模上限为200人。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超过可接受的人数限制的部分,按照“时间优先、金额优先”的原则确认有效认购申请。超出基金人数规模上限的认购申请为无效申请。
通过代销机构进行认购的,人数规模控制以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约定的方式为准。
第十六条 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面值
认购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第十七条 募集期间投资者资金的交付和管理
基金份额募集期间,基金投资者认购本基金,以人民币转账形式交付。基金不接受现金方式认购。专业投资机构以外的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或代销机构认购的,应于本合同约定的募集期间结束前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将认购份额所需资金缴付至本合同约定的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或按代销机构的规定缴付认购份额所需资金。专业投资机构通过直销机构或代销机构认购的,应于本合同约定的募集期间结束前将认购份额所需资金缴付至本合同约定的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或按代销机构的规定缴付认购份额所需资金。
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应当将募集期间募集的投资者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即本基金的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该账户为本基金的份额登记机构负责开立的注册登记账户,并由监督机构实施监督,仅用于本基金募集期间和存续期间认购、申购、赎回、分红、费用等资金的归集与支付以及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剩余资产的归集与分配。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之前,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动用。
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是份额登记机构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提供基金服务的专用账户,并不代表份额登记机构接受投资者的认购、申购资金,也不表明份额登记机构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本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信息请参见投资者告知书。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的账户监督机构,仅对本基金的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进行有效监督,对其他账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基金投资者的资金自到达托管账户之日起的活期存款利息,归属于基金财产。在基金成立之前,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动用基金财产,托管人也不得接受管理人任何划款指令对基金财产进行划拨。基金托管人对划入托管账户的认购资金的完整性不负实质性审查责任。
第十八条 投资冷静期及回访确认
18.1 投资冷静期
本基金的投资冷静期为自基金合同签署完毕且投资者交纳认购基金的款项后起的【二十四个小时】。销售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不得主动联系投资者。
18.2 回访确认
销售机构应当在投资冷静期满后,指令本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推介业务以外的人员以录音电话、电邮、信函等适当方式进行投资回访。回访过程不得出现诱导性陈述。销售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进行的回访确认无效。
回访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确认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或机构;
(2)确认投资者是否为自己购买了该基金产品以及投资者是否按照要求亲笔签名或盖章;
(3)确认投资者是否已经阅读并理解基金合同和风险揭示的内容;
(4)确认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及风险承担能力是否与所投资的私募基金产品相匹配;
(5)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投资者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投资者的重要权利、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及频率;
(6)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未来可能承担投资损失;
(7)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投资冷静期的起算时间、期间以及享有的权利;
(8)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纠纷解决安排。
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回访确认成功前有权解除基金合同。出现前述情形时,销售机构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退还投资者的全部认购款项。
18.3 未经回访确认成功,投资者交纳的认购基金款项不得由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划转到托管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不得投资运作投资者交纳的认购基金款项。托管人对划入托管账户的资金是否已经投资者回访确认成功不承担审查责任。
18.4 不适用投资冷静期及回访确认(如有)规定的投资者
基金投资者属于以下情形的,可以不适用本基金投资冷静期及回访确认的规定: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2)依法设立并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产品;
(3)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金融产品;
(4)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5)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基金投资者为专业投资机构的,可不适用本基金投资冷静期及回访确认的规定。
第十九条 基金募集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在募集期,投资者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形成的利息(募集期利息)归属于基金财产,其中利息的具体数额以份额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第六章 基金的成立与备案
第二十条 基金合同签署的方式
本合同的签署应当采用纸质合同的方式进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投资者共同签署。本基金认购期结束后,管理人须将所有托管人已经签署的基金合同交付给托管人,其中已经三方签署的基金合同交付一份给托管人;如有作废的基金合同,管理人须及时交还给托管人。对于未将上述基金合同交还给托管人对托管人、投资者、管理人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管理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托管人免责。
第二十一条 基金成立的条件
本基金募集期内,当全部满足如下条件时,基金才能成立:
21.1 单个基金投资者交付的扣除认购费的净认购金额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1.2 有效签署本合同并交付认购资金的基金投资者人数不超过200人,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基金的成立
募集期届满,基金管理人或份额登记机构在管理人指定的划款日当日将全部认购资金划入托管账户,同时管理人向托管人发出《基金起始运作通知书》和《回访确认书》(若适用)。托管人收到全部认购资金并核实无误后向管理人出具《资金到账通知书》。《资金到账通知书》出具的当日为本基金成立日。基金管理人应于基金成立时发布基金成立公告并向基金持有人和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成立的通知。
第二十三条 基金的备案
募集期限届满,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办理相关备案手续所提供的客户资料表应包括投资者名称、投资者身份证明文件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认购基金的金额和其他信息。管理人应在备案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加盖管理人公章的备案函以快递的形式发送给托管人。本基金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后方可进行本合同约定的投资运作。托管人自收到上述备案函后开始履行本合同项下托管义务。基金投资者可在本基金完成备案之后通过中国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本基金公示信息。
第二十四条 不能满足基金成立条件的处理方式
24.1 募集期限届满,不符合基金成立条件的,则本基金募集失败。
24.2 基金募集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销售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募集期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十五条 基金未备案和备案未通过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应该在基金业协会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备案手续,不能满足基金备案条件或基金管理人放弃基金备案的,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托管人。若基金管理人放弃本基金备案或本基金未能成功通过备案,且管理人决定终止时,本合同相应终止,具体终止流程参见本合同“基金的清算”章节。
第七章 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让
第二十六条 申购和赎回的时间
本基金在成立日起1个自然月内接受投资者申购申请,但不接受投资者赎回申请,后续存续期内封闭运作,不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申请,也不接受任何违约赎回。
第二十七条 基金份额的转让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现时或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方式办理转让业务,其转让地点、时间、规则、费用等按照办理机构的规则执行。转让期间及转让后,持有基金份额的合格投资者数量合计不得超过法定人数。
第八章 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
第二十八条 基金份额持有人
28.1 基金份额持有人概况
基金投资者签署本合同,履行出资义务并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详细情况在合同签署页列示。
28.2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取得基金财产收益;
(2)取得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申购、赎回和转让基金份额(如有);
(4)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参加或申请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行使相关职权;
(5)监督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履行投资管理和托管义务的情况;
(6)因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合同约定导致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权得到赔偿;
(7)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得基金信息披露资料;
(8)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8.3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认真阅读本合同,保证投资资金的来源及用途合法;
(2)接受合格投资者确认程序,如实填写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调查问卷,如实承诺资产或者收入情况,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承诺为合格投资者;
(3)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汇集多数投资者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应向基金管理人充分披露上述情况及最终投资者的信息,但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除外;
(4)认真阅读并签署风险揭示书;
(5)按照本合同约定缴纳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款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管理费、托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6)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基金的投资损失;
(7)及时、全面、准确地向基金管理人告知其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
(8)向基金管理人或私募基金募集机构提供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资料及身份证明文件,配合基金管理人或其募集机构的尽职调查与反洗钱工作。若前述资料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管理人或募集机构;
(9)不得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干涉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
(10)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及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合法权益的活动;
(11)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
(12)保证投资资金的来源合法,主动了解所投资品种的风险收益特征;
(13)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九条 基金管理人
29.1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9.2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独立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2)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获得基金管理人管理费用及业绩报酬(如有);
(3)依照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所产生的权利;
(4)根据本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托管人违反本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基金财产及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制止;
(5)自行销售或者委托有基金销售资格的机构销售基金,制定和调整有关基金销售的业务规则,并对销售机构的销售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
(6)基金管理人有权委托 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作为行政服务机构为本基金提供份额登记等服务,并对其代理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基金管理人与行政服务机构另行签署委托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委托服务协议”),对相关权利、义务进行约定。
(7)基金管理人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本基金的总规模、单个基金投资者首次认购、申购金额、每次申购金额及持有的本基金总金额限制进行调整;
(8)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与其他第三方签署基金投资相关协议文件、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9)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9.3 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募集期限届满,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办理相关备案手续所提供的客户资料表应包括基金投资者名称、基金投资者身份证明文件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认购基金的金额和其他信息。管理人应于基金成立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基金备案手续。管理人应在备案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加盖管理人公章的备案函以快递的形式发送给托管人;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受托人义务,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3)制作调查问卷,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募集资金;
(4)制作风险揭示书,向投资者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5)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能力的人员进行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6)按规定开设和注销基金的证券账户(如有)、期货账户(如有)等投资所需账户;
(7)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与其管理的其他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固有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分别投资;
(8)不得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进行利益输送;
(9)自行担任或者委托其他机构担任基金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委托其他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业务时,对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
(10)私募基金管理人聘用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担任投资顾问的,应当通过投资顾问协议明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因委托而免去其作为基金管理人的各项职责;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建立并有效执行投资顾问的遴选程序,并按照规定流程选聘投资顾问。投资顾问的条件和遴选程序,应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建立并有效执行防范利益冲突机制,保证本基金与投资顾问本身、其管理的或担任投资顾问的其他产品之间不存在利益冲突或利益输送。基金合同中已订明投资顾问的,应列明因私募基金管理人聘请投资顾问对基金合同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情况。私募基金运作期间,私募基金管理人提请聘用、更换投资顾问或调高投资顾问报酬的,应取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同意;
(11)除依据法律法规、本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基金管理人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1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13)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4)按照本合同约定负责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5)按照本合同约定计算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报告基金份额净值;
(16)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必要的信息披露,揭示基金资产运作情况,包括编制和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基金定期报告;
(17)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确定基金份额交易价格的计算方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18)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的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9)保存基金投资业务活动的全部会计资料,并妥善保存有关的合同、协议、交易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保存期限自基金清算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10年;
(20)公平对待所管理的不同财产,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基金财产及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1)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22)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3)建立并保存投资者名册;
(24)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基金业协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和基金投资者;
(2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预警止损操作(如有);
(26)管理人拟投资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含基金子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含期货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保险公司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发行主体具有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且进行资产托管或保管的私募基金的,管理人应提前向托管人提交准确无误的投资信息。
托管人只对产品信息、收款账户等要件进行形式审查;
(27)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条 基金托管人
30.1 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分行
30.2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获得托管费;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监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财产的投资运作,对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本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基金财产及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有权报告中国基金业协会并采取必要措施;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保管基金财产;
(4)如基金管理人未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预警止损操作(如有),基金托管人有权向中国证监会或基金业协会报告;
(5)如基金管理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行为不合规、在本基金备案之前进行投资等、未办理管理人或基金的备案手续等),基金托管人有权提前终止本基金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6)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30.3 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托管人不对实际控制之外的财产承担保管责任;
(2)设立专门的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财产托管事宜;
(3)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除依据法律法规、本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基金托管人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按规定开设和注销基金的托管账户,托管账户开立及使用的相关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
(6)复核基金份额净值;
(7)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8)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复核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定期报告,并定期出具书面意见;
(9)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行政服务机构的划款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10)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保存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资料;
(11)公平对待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基金财产及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12)保守商业秘密。除法律法规、本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要求外,不得向他人泄露;
(1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保存期限,保存基金投资业务活动的全部会计资料,并妥善保存有关的合同、交易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
(14)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15)按照本合同约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6)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章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日常机构
第三十一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组成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第三十二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事由
32.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决定本基金采取非现金资产方式进行分配;
(2)法律法规、本合同或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32.2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基金份额持有人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直接作出决议,并由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决议文件上签名、盖章:
(1)决定变更基金合同存续期限;
(2)决定修改基金合同的重要内容,包括修改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3)决定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4)本基金运作期间,基金管理人提请聘用、更换投资顾问;
(5)决定调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投资顾问(如有)和行政服务机构的收费标准;
(6)决定调高申购、赎回费率(如有);
(7)法律法规、本合同或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日常机构
33.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日常机构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以设立日常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提请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3)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基金托管人的托管活动;
(4)提请调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投资顾问(如有)和行政服务机构的收费标准;
(5)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权。
33.2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日常机构应当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举产生。
第三十四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
34.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设立日常机构的,由该日常机构召集;未设立日常机构或日常机构未召集的,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二十(含)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日常机构、基金管理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二十(含)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
34.2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最迟应于会议召开前10个工作日通知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出席方式;
(2)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授权委托书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授权代表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送达的期限、地点;
(4)会务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
(5)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6)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34.3 采取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书面表决方式,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书面表决意见的寄交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第三十五条 召开方式、会议方式
35.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
35.2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亲自或委派授权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
35.3 通讯方式开会应当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具书面表决意见并送达给基金管理人的,视为出席了会议。
第三十六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
36.1 现场开会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日基金总份额2/3以上(含2/3)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表出席会议,现场会议方可举行。未能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则召集人可另行确定并通知重新开会的时间。
36.2 通讯方式开会
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份额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日基金总份额2/3以上(含2/3)的,通讯会议方可举行。
第三十七条 表决
37.1 议事内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事先未通知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37.2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7.3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包括变更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37.4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第三十八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效力
基金管理人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签署后生效,并自生效之日起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均有约束力。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日常机构召集或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二十(含)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通过生效之日起,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有约束力;该等决议内容通知至基金管理人之日起,对基金管理人有约束力。
第三十九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披露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通过书面通知、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通知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
第四十条 其他
40.1 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同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决议函(或通知)指定的日期内增设临时赎回开放日,允许不同意决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未在指定的日期内赎回本基金的,视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或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40.2 本基金存续期间,上述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集、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条件、决议的效力、决议的披露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规定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规定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或者相关部分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规定相冲突,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通知后,可直接对本部分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40.3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其日常机构不得直接参与或者干涉基金的投资管理活动。
第十章 基金份额的登记
第四十一条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应履行如下注册登记职责:
41.1 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41.2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41.3 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的认购、申购与赎回等业务记录20年以上;
41.4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41.5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二条 基金管理人委托 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但基金管理人依法应承担的注册登记职责不因委托而免除。
第四十三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或其他份额登记义务人应当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办理基金份额登记数据的备份。
第十一章 基金的投资
第四十四条 投资经理: , 。
若基金管理人更换本基金的投资经理,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应向投资者进行公告。
第四十五条 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财产的稳定增值。
第四十六条 投资范围:
本基金募集资金主要投资 。基金管理人在满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并为行政服务机构和基金托管人相关系统准备留出必要的调整时间后,可以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范围调整的变更程序参照本合同“基金合同的效力、变更、解除与终止”章节中的相关约定。
托管人只对该基金的投资进行事前监督,即监督资金去向是否表面符合本合同及投资协议的约定,对于划款后的资金用途不予监督。托管人对投资限制、投资禁止、关联交易等具体投资事宜不予监督。
第四十七条 投资策略:
本基金款项全部用于标的资产包的收购与处置。
第四十八条 投资限制
本基金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机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操作。委托财产的运用应遵循如下规定: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限制。
第四十九条 投资禁止行为
本基金财产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49.1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49.2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9.3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不正当关联交易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49.4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本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条 关联交易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50.1 关联交易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本合同约定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已投资的证券或进行其他关联交易。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从事关联交易可能被金融监管部门认为存在利益输送、内幕交易的风险,进而可能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该类证券股价可能会出现下跌,从而使本基金收益下降,甚至带来本金损失。此外,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从事关联交易时可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被限制相关权利的行使,进而可能影响基金财产的投资收益。
50.2 关联交易的处理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此同意并授权基金管理人可以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基金管理人及与基金管理人有关联方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但管理人应当遵循诚信、公平原则,以公平、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避免利益冲突,禁止利益输送。交易完成5个工作日内,基金管理人应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纸质文件或网站等方式告知份额持有人,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基金投资者签署本合同即表明其已经知晓且认可本基金可能进行上述关联交易。
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因本基金投资收益劣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关联方管理的其他类似投资产品的收益,而向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出任何损失或损害补偿的要求。
第五十一条 风险收益特征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及投资策略,本基金不承诺保本及最低收益,属预期风险 的投资品种,适合具有 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的合格投资者。
第五十二条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年。
第五十三条 投资顾问的聘任
本基金暂不聘请投资顾问。
第十二章 基金的财产
第五十四条 基金财产的保管与处分
54.1 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基金托管人对实际交付并控制下的基金财产承担保管职责,对于非基金托管人保管的财产不承担责任。
54.2 除本款第3项规定的情形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基金财产。
54.3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以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管理费、托管费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其固有财产承担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和其他权利。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54.4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擅自将基金资产用于抵押、质押、担保或设定任何形式的优先权或其他第三方权利。
54.5 基金财产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务相互抵销。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主张其债权人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上述债权人对基金财产主张权利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明确告知基金财产的独立性。
第五十五条 基金财产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55.1 托管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55.1.1 基金托管人应负责本基金有关的托管账户的开设和管理,基金管理人应配合基金托管人办理开立账户事宜并提供相关资料。
55.1.2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的名义在商业银行代理开设托管专户,保管基金的银行存款。该账户的开设和管理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该账户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金托管人刻制、保管并使用。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支付赎回金额、支付基金收益、收取申购款,均需通过该账户进行。管理人在确定托管账户名称时应考虑满足三方存管、银行间市场开户要求等需要。
55.1.3 托管专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托管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其他任何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本基金的任何银行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55.1.4 托管专户的管理应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55.1.5 本基金如开立定期存款账户,定期存款账户的户名应与托管账户户名一致,且存款账户的预留印鉴卡正面应预留包含基金托管人印章的印鉴;印鉴卡等开户资料要求盖公章的地方,按照存款行要求加盖管理人公章或托管人部门公章。本着便于委托资产的安全保管和日常监督核查的原则,存款行应尽量选择托管人方,对于投资除托管人以外的他行存款的,需由托管人派双人赴存款行办理开户。
管理人必须和存款机构签订定期存款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为划款指令附件。该协议原则上使用托管人版本,如使用非托管人版本的,需经过托管人审核同意。该协议中必须有如下明确条款:“存款证实书(或存单)不得被质押或以任何方式被抵押,并不得用于转让和背书;本息到期归还或提前支取的所有款项必须划至托管专户(明确户名、开户行、账号等),不得划入其他任何账户”。并依照本协议交接原则对存款证实书(或存单)交接流程予以明确。如定期存款协议中未体现前述条款,托管人有权拒绝定期存款投资的划款指令。
管理人需提前与托管人就定期存款协议及存单交接流程进行沟通。除非存款协议中规定存款证实书(或存单)由存款行保管或存款协议作为存款支取的依据,存单交接原则上采用存款行上门服务、管理人负责监交的方式。特殊情况下,采用管理人交接存单的方式。在取得存款证实书(或存单)后,托管人负责保管存款证实书(或存单)正本。管理人需对跨行存款的利率政策风险、存款行的选择及存款协议承担责任,并指定专人在核实存款行授权人员身份信息后,负责印鉴卡与存款证实书(或存单)等凭证的监交或交接,以确保与托管人所交接凭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托管人对投资后处于托管人实际控制之外的资产不承担保管责任。一个月及以下期限定期存款业务可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存款证实书(或存单)。
55.1.6 托管人应与存款行定期对账,其中对于存期超过3个月的,存款行至少每季度向托管人发送一次对账单。
55.1.7 本基金如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本着便于委托资产的安全保管和日常监督核查的原则,应尽量选择托管行理财产品。对于跨行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应满足以下要求:
55.1.7.1 需要在理财产品发行行(下称“开户行”)开立理财产品专用账户的:
(1)专用账户的户名应与托管账户户名一致;
(2)专用账户的预留印卡正面应预留应包含基金托管人印章的印鉴,印鉴卡等开户资料要求盖公章的地方,按照开户行要求加盖基金管理人公章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
(3)专用账户开户时托管行应双人上门进行开户;
(4)基金管理人承诺理财产品专用账户不开通网企等具有网上划转功能的业务,同时承诺该专用账户仅用于购买开户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其本金及收益的唯一回款账户为本合同项下托管账户。
(5)对于存期超过3个月的理财产品,开户行至少每季度向托管人发送对账单。
55.1.7.2 不需要单独开立专用账户,而使用银行过渡账户进行理财产品购买的:
理财产品合同需注明理财本金及收益的回款路径,或是由理财产品发行行提供回款路径的说明函(回款路径为直接划回托管账户)。
对于存期超过3个月的理财产品,开户行至少每季度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对账单。
55.2 基金的证券账户和证券资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如有)
(1)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证券账户,用于本基金证券投资的清算和存管,证券账户名称应为“鹰潭金蝉汇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本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和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转让本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本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本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注销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相关账户的管理和使用由管理人负责。
(4)基金托管人协助基金管理人以基金名义在证券经纪商的营业网点开立证券资金账户,并按照证券经纪商营业网点开户的流程和要求,签订相关的协议,并办理三方存管,银证转账的密码交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进行银证转账的操作。
(5) 交易所证券交易资金采用第三方存管模式,即用于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全额存放在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开设证券资金账户中,场内的证券交易资金清算由基金管理人所选择的证券经纪商负责。
55.3 基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如有)
(1)基金管理人应当以基金的名义在拟投资基金的份额登记机构处开设基金账户,并在该基金的销售机构开设基金交易账户。基金账户名称应为“ ”。
(2)基金账户和基金交易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和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转让本基金的任何基金账户或基金交易账户;亦不得使用本基金的任何基金账户或基金交易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账户和基金交易账户的管理和使用由管理人负责。
55.4 其他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因业务发展而需要开立的其他账户,应由基金托管人或管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立。新账户按有关规则管理并使用。
第十三章 指令的发送、确认与执行
第五十六条 基金管理人对发送指令人员的书面授权
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资金划拨授权书(简称“授权书”),授权书中应包括被授权人的名单、电话、传真、预留印鉴和签字样本,规定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指令时基金托管人确认有权发送指令人员身份的方法。授权书由基金管理人加盖公章。基金托管人在收到授权书当日向基金管理人确认。授权书须载明授权生效日期,授权书自载明的生效日期开始生效。基金托管人收到授权书的日期晚于载明生效日期的,则自基金托管人收到授权书时生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授权书负有保密义务,其内容不得向相关人员以外的任何人泄露。
第五十七条 指令的内容
指令是在管理基金财产时,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其他款项支付的指令。基金管理人发给基金托管人的指令应写明款项事由、指令的执行时间、金额、收款账户信息等,加盖预留印鉴并由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
第五十八条 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的时间及程序
指令由授权书确定的被授权人代表基金管理人用传真、邮件方式或其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可的方式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人有义务在发送指令后与托管人以电话的方式进行确认。传真或邮件以获得收件人(基金托管人)确认该指令已成功接收之时视为送达。因基金管理人未能及时与基金托管人进行指令确认,致使资金未能及时到账所造成的损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基金托管人依照授权书规定的方法确认指令有效后,方可执行指令。对于超过3000万的划款,需提前一天通知托管人,以便托管行及时上报头寸。
对于被授权人依照授权书发出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得否认其效力。基金管理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规定,在其合法的经营权限和交易权限内发送划款指令,发送人应按照其授权权限发送划款指令。基金管理人在发送指令时,应为基金托管人留出执行指令所必需的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原因造成的指令传输不及时、未能留出足够划款所需时间,致使资金未能及时到账所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为保证基金托管账户所在银行有足够存款头寸可以满足款项划付,管理人应于转账日前一天17点以前,将次日转款金额预估数通知基金托管人,并由基金托管人向银行及时预报资金头寸。除需考虑资金在途时间外,基金管理人还需为基金托管人留有2小时的复核和审批时间。在每个工作日的13:00以后接收基金管理人发出的银证转账、银期转账划款指令的,基金托管人不保证当日完成划转流程;在每个工作日的14:30以后接收基金管理人发出的其他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不保证当日完成在银行的划付流程。
基金托管人收到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指令后,应对传真划款指令进行形式审查,验证指令的书面要素是否齐全、审核印鉴和签名是否和预留印鉴和签名样本相符,复核无误后依据本合同约定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执行,不得延误。托管人只通过肉眼识别的方式审核划款指令上加盖的印鉴是否与授权书中的预留印鉴一致,加盖的印鉴和授权书中的预留印鉴形式上不存在重大差异即视为表面一致性审查通过,对于因传真或扫描引起的印章、签字等变形、扭曲,托管人不承担审查义务。若存在异议或不符,基金托管人立即与基金管理人指定人员进行电话联系和沟通,并要求基金管理人重新发送经修改的指令。基金托管人可以要求基金管理人传真提供相关交易凭证、合同或其他有效会计资料,以确保基金托管人有足够的资料来判断指令的有效性。对基金管理人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情况下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指令,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执行,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因为不执行该指令而造成的损失。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指令时,应确保托管账户及其他账户有足够的资金余额,对基金管理人在没有充足资金的情况下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指令,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执行,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因为不执行该指令而造成的损失。
第五十九条 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暂缓、拒绝执行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指令违反《基金法》、本合同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时,不予执行,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划款指令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责任,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
第六十条 基金管理人发送错误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基金管理人发送错误指令的情形包括指令发送人员无权或超越权限发送指令及交割信息错误,指令中重要信息模糊不清或不全等。基金托管人在履行监督职能时,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错误时,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改正?
篇5:培育特色产业推进一村一品的工作总结_个人工作总结_网
实施“一村一品”工程是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发展区域特色产业,创新经济增长方式,带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自去年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暨一村一品推进会以来,我县把实施“一村一品”工程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有效地促进了全县特色产业基地的形成及农民收入的增加。下面就我县发展“一村一品”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及下一步工作思路,总结:
一、我县发展“一村一品”的主要成效
在省、市的直接关怀、支持和帮助下,我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农业特色经济和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的战略定位,大力发展“一村一品”,并取得可喜成效。目前,全县96个行政村中,初步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产业特色的专业村近40个,其中蔬菜类专业村5个,水产类专业村10个,畜禽养殖类专业村8个,苗木花卉类专业村5个,麻油、粉丝等农产品加工类专业村5个;建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0个,成立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8个,带动近4万农户从事特色产业生产经营活动,全县特色产业年经营收入达6.5亿元。我县在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不断壮大特色产业经济的同时,也进一步推动产业结构由种养业为主向种养、加工、服务等产业共同发展转变;生产经营方式也由传统的小农户分散经营为主向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转变;农民收入由单纯依靠种养业收入向务农、务工、经商等多元收入转变,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全面提升农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全县“一村一品”在向纵深发展的同时,突出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种植专业、特色化。如我县清溪镇巨兴村土壤质地沙壤、肥沃,适宜红瓜籽生长,而且种植历史悠久,经验丰富,特别是20xx年,该村还与安徽农业大学开展红瓜籽提纯复壮技术,使红瓜子品质和产量得到显著提升,亩均纯收入达2200元,红瓜籽产业得到了迅猛发展,目前全村种植面积达3000亩,占耕地面积的80%以上,该村农民家庭收入绝大部分都来自红瓜籽。陶厂镇祁首村是我县有名的生姜种植专业,由于种植生姜经济效益好,俗有“一亩姜五亩棉十亩稻”的说法,全村种植面积达到2800亩,占全村耕地面积90%以上,年生姜产值达1600万元,该村姜农还自发成立了生姜专业协会,并成功申报了1000亩省级无公害生姜生产基地,目前,该村生姜产业正逐步向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无公害化方向发展。
二是运行市场化。我县在大力发展一村一品生产时,注重专业市场建设,实行市场化运作。如环峰镇祁门村是远近闻名的麻油加工专业村,该村现有麻油企业20家,20xx年销售收入4260万元。为了促进麻油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推进麻油专业市场的建立,今年,该镇在祈门村兴建了一期工程占地300亩的绿色食品工业园,引导麻油企业入园发展。目前,已有7家企业迁址入园。此外我县还先后建立了仙踪河刘杂粮大市场、铜闸水产品市场、运漕棉花等专业化市场。这类市场功能齐全,经营规范,可以为经营者提供多方面优质服务,从而有力地促进了特色产业的发展。
三是发展组织化。我县积极引导农民联合起来,成立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增强抗市场风险能力,来进一步发展壮大特色产业经济。我县先后成立了仙踪镇富民社区的冬草莓协会、清溪镇半湖村的河蟹养殖协会、昭关镇同发村的白鹅养殖协会、林头镇青龙村的苗木花卉等专业协会,为全县特色产业的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目前全县各类协会拥有会员4万多人,带动农户2万多户。协会重点为专业户提供中产品市场信息,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和技术指导,拓展销售市场渠道等服务,可以为会员提供了一个合法广阔的销售平台,成为农民致富的领头雁。
四是经营产业化。近几年来,我县通过大力招商引资,发展龙头企业,带动农户生产,壮大各类特色产业。如含山县巢红瓜子有限任责公司是清溪巨兴村的对接龙头企业,该企业生产的“巢红牌”红瓜子相继荣获省级特色农产品和市级名牌农产品称号,红瓜子迅速畅销全国各地,并进入东南亚市场,从而也带动了巨兴村红瓜籽产业发展;祈门村的褒禅山麻油厂是祈门麻油加工企业中的领头羊,该企业生产的“褒禅山牌”麻油20xx年荣获“中国国际农业博览会名牌产品”称号,20xx年通过ISO9001-20xx国际质量体系认证,20xx年通过农业部农产品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认证,20xx年获“安徽省著名商标”称号。该村以褒禅山麻油厂为龙头,整合资源,实行产业化经营,共带动农户1420户,年纯收入886万元。还有像太湖山粉丝厂等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协会+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发展订单生产,建立山芋、芝麻等特色品种生产基地,有力的推动了全县特色产品种植规模化,生产专业化,销售一体化发展进程。
篇6:医药产业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一、行业发展概况
医药对人类生活的巨大影响使得其行业的高增长和高收益特性非常突出。从全球范围来看,自1993-1997年,世界药品销售额自2336亿美元增长至2720亿美元,98年达3080美元,中国的制药工业起步于本世纪初,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使用传统工艺到大规模运用现代技术的发展历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药工业的发展驶入快车道,整个制药行业生产年均增长17.7%,高于同期全国工业年均增长速度4.4个百分点,同时也高于世界发达国家中主要制药国近30年来的平均发展速度年递增13.8%的水平,成为当今世界上发展最快的医药市场之一。据国家经贸委统计,1999年我国医药商品销售总额达1216亿元,1999年全国医药行业实现利润111亿元。其中,利润总额在亿元以上的有24家,名列医药企业前三名的是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三九集团,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销售收入在10亿元以上的有22家,名列医药企业前三位的是上海医药总公司,三九集团,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统计表明,我国医药行业规模效益逐渐显现,潜力大,成长性好,处于稳定,建康,快速发展阶段。但是与先进国家相比,我们的差距非常明显,尤其是面临WTO的加入,国内市场的放开,前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到目前为止,我国已拥有6700多个制药企业,能生产原料药1400种,每年实际生产800-900种,生产制剂药4000多种、植物药8000多种。化学原料药产量1999年达到43万吨,其中二十四大类原料药26万吨,成为世界原料药第二大生产国。其中青霉素及β—内酰胺类药物和维生素等已成为最大生产国和出口国。除少数品种外,几乎世界上所有主要品种的药物我们都能生产,有的还远销国外创汇。
2019年中国最新医药行业进展:截止到2019年9月份,全国医药工业产值1703亿元,同比上升23%,增加值上升2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3%,医药商业领域共实现1126亿元,同比增长15。4%,完成利润4。18亿元,原料药同比增长9。2%,中药同比增长6%,工业利润达8亿元,同比增长37。6%,全国除安徽省外,其余省市医药利润均呈现增长势头;库存下降,应收帐款减少明显;药品销售区域差距加大,整个医药销售更倾向于发达的沿海地区,其中浙江,江苏,上海,广东,山东,北京六省市占全国医药市场的60%;预计全年将实现工业产值2300亿元,商业1500亿元,进出口63亿元(进口40亿元),全行业总体利润可达125-130亿元。与医药行业的高速成长相对应的是世界医药的未来发展新趋势:传统化学制药增长速度将逐步放慢,天然和生物药品将成为行业主要增长点,非处方药的增长速度不段加快,天然药品,生物药品和非处方药将三分天下,形成21世纪药业的三大新兴市场,这是未来医药行业最重要的特点。
(一)化学药物方面
二十世纪40年代,中国的化学合成药物〈原料药〉的生产一片空白,全部依赖进口,制剂加工厂也很少。建国以来,我们的制药工业得到迅速发展,以生产原料药为例,第一个五年计划末有200余种,到1978年达900种,总产量达4万多吨。发展到今天,我们已拥有2019多家化学制药企业,能生产抗生素、激素、维生素、解热镇痛药等24大类1350多种原料药,化学原料药总产量达30多万吨,仅次于美国,并且产品远销世界各地,成为国际上化学原料药的主要出口国之一。
西药行业概览:1996—1999(亿元)
项目年份 1996 1997 1998 1999
全医药行业总产值(90年不变价) 864 972 1216 1670
增长率 19.8% 25% 37%
西药行业总产值 586 645 825 1090
西药企业总数 1605 1544 1784 1953
西药大型企业总数 189 213 269 283
50家领先西药企业产值 228 264 320 414
50家领先西药企业产值占行业总产值比例
39% 40.7% 39% 39。8%
50家领先西药企业平均产值 5.68 6.26 7.48 8。28
(二)中药〈天然药物〉方面
中药是我们祖国瑰宝,有着悠久的历史,但在近代发展却很慢。新中国成立前夕,整个中药业十分困难。建国后,国家十分重视中药的发展,最近在全国范围开展了中药与天然药物资源大规模普查,发现可供药用的植物、动物、矿物药已达12807种,是世界上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许多重要药材如蛔蒿、水飞蓟、安息香,西洋参、白豆蔻、丁香、儿茶等引种成功。目前我国开展了濒临灭绝的药用动物代用品的研究,如人工麝香、人工牛黄等已研究成功,虎骨、熊胆等也已开展。到目前为止,已对200多种中药与天然药进行了系统的化学研究,其中包括常用的中药,如人参、三七、大黄、黄连等,据不完全统计,发现具有药理活性的化学成份761种;我国药学工作者已从中药与天然药物中开发的单体化合物达32种之多,如利血平、强心灵、去甲乌药碱、紫杉醇、青蒿素等;近年来,中药与天然药物的复方新药增长迅猛,至今已有1141种中药新药通过注册,其中一类新药占11.5%,二类占6.5%,三类占40%,四类占40%,五类占2%,如人工麝香、双黄连粉针、绞股蓝总皂苷颗粒、六味地黄口服液、川弓注射液、地奥心血康等。
中药行业概览:1996—1999(亿元)
项目年份 1996 1997 1998 1999
全医药行业总产值(亿元,90年不变价)864 972 1216 1670
增长率(%) 19.8 25 13。7
中药行业总产值 243 275 340 376
31家领先中药企业产值 60 73.7 94.4 108
31家领先中药企业产值占行业总产值比例(%)
24。7 26。8 27。7 26
31家领先中药企业平均产值 1.93 2.28 3.04 3。5
(三)生物技术与生物制药方面
生物技术是全球发展最快的高技术之一。70年代发明了重组DNA技术和杂交瘤技术;80年代建立了细胞大规模培养转基因技术,现代生物技术〈基因工程〉制药始于八十年代初,特别是发明了PCR技术,使现代生物技术的发展突飞猛进,90年代,随着人类基因组计划以及重要农作物和微生物基因组计划的实施和信息技术的渗入,相继发展起了功能基因组学,生物信息学,组合化学,生物芯片技术以及一系列的自动化分析测试和药物筛选技术和装备。目前,各种新兴的生物技术已被广泛地应用于医疗,农业,生物加工,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并对制药等产业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生物技术的发展经历了传统生物技术和现代生物技术发展的两个阶段,目前我们常谈起的是指现代生物技术。它包括基因工程、细胞工程、酶工程、发酵工程,其中基因工程为核心技术。由于生物技术将会为解决人类面临的重大问题如粮食、健康、环境、能源等开辟广阔的前景,它与计算机微电子技术、新材料、新能源、航天技术等被列为高科技,被认为是21世纪科学技术的核心。目前生物技术最活跃的应用领域是生物医药行业,生物制药(常指基因重组药物)被投资者看作为成长性最高的产业之一。世界各大医药企业瞄准目标,纷纷投入巨额资金,开发生物药品,展开了面向21世纪的空前激烈竞争。
1.全球生物基因重组药物基本情况
在美国,1993-1995年期间,生物技术药物年销售额的增长率分别为18.9%、17.5%和14.8%;1996年的销售额为75.5亿美元,占美国整个生物技术市场75%;1997年的销售额为80亿美元。1999年,又有22种生物技术新药经美国FDA批准上市,使上市的生物技术药物总数达到72个(全球为92个)。欧洲方面,1996年生物技术药品市场销售额为26亿美元。日本在1997年生物技术药品市场销售额为27.5亿美元,占国内整个生物技术市场销售额的53%。目前美国和欧洲分别拥有生物技术公司1300家和700家。在美国,已批准上市的产品有重组α-1干扰素、重组α-2a干扰素、重组α-2b干扰素、重组β-1a干扰素、重组β-1b干扰素、重组γ-1b干扰素、重组白介素-2、重组白介素-11、重组红细胞生成素、重组人胰岛素、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重组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重组血小板源性生长因子、重组Ⅶa因子、重组人Ⅷ因子、重组人Ⅸ因子、重组人生长激素、重组链球菌DNA酶α、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重组乙型肝炎核心抗原、重组抗CD20单抗、重组抗白介素-2α受体抗体、重组抗癌胚抗原抗体、重组β-葡糖脑苷脂酶、重组干细胞因子等。约700种生物技术药物正在进行临床研究和FDA评估,还有700种药物在早期研究阶段。由于生物技术在传统医药领域中极为广泛的应用以及利用生物基因工程方法从病因的源头根治疾病,使生物技术产业越来越在医药市场占有重要的地位。1998年全球生物技术药品销售额达130亿美元,比1997年上升了20%,而1998年全球医药市场销售额为3080亿美元,仅比1997年增长11%,全球2019年生物药物市场份额将达260亿美圆,预计2019年生物技术药品销售额可达到560亿美元。
2.我国基因工程制药工业
我国基因工程制药产业始于八十年代末,随着中国第一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因重组药物a-1b干扰素1989年在深圳科技圆实施产业化,拉开了国内基因药物产业化的大发展序幕。我国基因药物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期(1993年-1996年)初创阶段。主要表现为以国家生物技术开发中心,国家科委以及六大国家级的生物制品研究所领头的企事业单位,项目集中在肝炎,疫苗类产品;第二期(1997年-1999年)企事业齐头并进大发展阶段。这个时期,涉入的单位众多,国家宏观调控不利,生物项目上马重复状况严重,同时国外拥有的主要生物基因药物我国已能生产。据不完全统计,世界上最为畅销的十几种基因药物在我国都能生产,并有几种最常见的基因药物国内重复生产严重:干扰素(IFN),30多家;重组人生长激素(rhGH),8家;促红细胞生成素(EPO),生产企业已有8家,正待申报的10多家并还有不少厂家准备投入;集落刺激因子(CSF),国内现有杭州九源,华北制药,复星实业,深圳新鹏,沈阳三生等厂家生产,另有40家左右申报同种基因药物(仅此一项就浪费数十亿元);白细胞介素-2(rhuIL-2),仅是一种癌症辅助治疗药物,却批准了10家以上的产品上市,结果导致该产品1997年陷入困境。低水平重复的结果是产品供过于求,竞相降价,企业难以获利。2019年6月,随着人类基因组草图的公布,各国政府纷纷投巨资从事基因序列和基因功能的研究,中国和发达的国家一样将迎来生物基因药物飞越发展的第三阶段(后基因时代)。
1996年底,中国已有8种基因工程药物和疫苗实现了商品化,基因工程药物和疫苗销售额约为2.2亿元。截止到1999年底,我国已批准上市的基因工程药物和疫苗产品共计20多种,它们是:重组人干扰素αIb、重组BFGF(外用)、重组人表皮因子(外用)、重组人干扰素α2ɑ、重组人干扰素α2b、重组人干扰素γ、重组人白细胞介素—2、重组人G—CSF、重组人红细胞生成素、重组链激素、重组人胰岛素、重组人生长激素、重组乙肝疫苗、痢疾菌苗等等。近年来中国基因工程制药产业发展迅猛,已有30余家企业取得基因工程药物和疫苗正式生产批准文号。八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期间,我国生物医药产值每年保持18%的增长速度,几乎是每四年翻一番。预计今年中国基因工程药物销售将达45亿元。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有1000多家单位从事生物工程研究,生产开发从事生物工程研究开发的科研人员达一万多人,现已初步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生物高技术产业。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我国已将生物医药产业作为经济中的重点建设行业和高新技术中的支柱产业来发展,在一些科技发达或经济发达的地区建立了国家级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比如上海浦东生物医药开发基地,在深圳、上海、长春、厦门、广州、合肥、杭州等地,一些生物技术骨干企业已经迅速崛起。相信在未来的若干年内,我国生物医药的年平均增长率将不低于12%,高于国家8%的经济增长速度。中国生物工程产业的崛起必将成为21世纪国民经济的增长点。
全球优秀生物科技公司(按1999年市场值排名)
公司名称 1999年市值(亿美元) 1998年营业收入(亿美元)
Amgen 416 27
遗传技术研究公司 185 10
生物遗传研究公司 118 5
Elan 89 4
Immunex 71 2
Medimmune 56 2
希龙 50 6
Alza 43 6
Centocor 42 3
Genzyme 38 7
(四)医疗器械类
近20年来,世界医疗器械产业发展迅速,特别是70年代以后,随着B超、CT装置、核磁共振装置、直线加速器、超声定位体外震波碎石机、神经电位诊断系统、正电子断层扫描机、伽玛照相机等一批尖端精密医疗仪器设备的广泛应用,医疗器械的销售额增幅十分惊人。
进入90年代,全球经济衰退,但医疗器械产品仍然看好。90年代中期,美国整个经济增长率基本上是零,而医疗器械工业却增长6%至7%。西欧整个经济增长也举步维艰,而欧共体的医疗器械工业增长率却在3%以上。日本经济增长率为3.5%左右,而医疗器械工业增长率达8%。中国"八五"期间医疗器械工业总产值100亿元人民币,平均增速为30%左右。1999年中国医疗器械工业总产值已达到200亿元人民币,比"八五"时期增长1倍以上,但总产值仅占世界总销售额的2%左右。与此同时,医疗器械市场也颇景气:美国市场销售增长率为5.1%;欧共体为6.1%;日本为8.3%。中国"八五"期间年均销售额123亿元人民币,比"七五"增长57.24%,年均增长率7.5%以上。
我国医用器械工业基础薄弱,生产规模小,多数产品为中低档,缺乏国际竞争力。从最近在海召开的第三届医院建筑设计及装备国际研讨会上获悉,目前全球医疗器械、医用家具暨医护辅助设备近4年的销售额为1370亿美元,而我国仅为13亿美元,市场占有率只有1%。
(五)医药商业
我国现有持证的医药经营企业13万多家,其中医药批发企业1。65万家,医药零售企业11。5万家。尽管1999年药品价格管理,流通体制改革以及基本医疗保险配套度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出台对整个药品市场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由于全社会医药需求总体平稳增长,因此1999年医药商业购销总体呈现稳中趋升的良好势头。医药商品销售总额完成1216亿元,同比增长8。5%,其中对居民和社会集团零售额完成650亿元,同比增长7。4%,医药商业企业亏损面为35。8%,与98年基本持平,其中有17个省市出现汇总性亏损,可见在药品市场保持稳定增长的环境下,医药商业企业的经营状况尚不能得到根本性的改变。一些经营规模大,管理基础好的企业和一些经营有特色的小经营单位,经营业务发展教快,是国有医药经营企业效益的主要来源。这类经营企业约占国有医药经营企业的20%,但其销售额可占到国有企业销售额的60/70%,是国有企业的精化所在。而相当一部分经营规模小,实力差,又无特色的经营单位,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业物萎缩,经营困难的局面。
(六)医药进出口方面
1999年商品进出口总额为54.6亿美元,比1998年(45.2亿美元)增长20.75%。其中,出口32.2亿美元,比1998年(30.9亿美元)增长4.29%;程现出出口增副减缓的趋势,出口额下降最大的是化学制剂达18%,其次是中药下降8。5%,中药材下降4。5%。进口22.4亿美元,比1998年(14.4亿美元)增长56.10%。其中增幅最大的是卫生材料和中成药,1999年,西药及医疗器械类商品包括西药原料药、西成药、生化药、医疗器械、医用敷料和农药,近出口主要情况如下:
1、西药原料药仍是主要出口商品
1999年,西药原料药出口18亿美元,比1998年(17亿美元)增长5。55%,占西药及医疗器械类商品出口总额的56%。西药原料药的主要出口市场为欧盟和美国。其中,1亿美元以上出口额的商品有,维生素C及其衍生物、柠檬酸、其他未列名抗菌素等;8000~9000万美元出口额的商品有,维生素E及其衍生物;6000~7000万美元出口额的商品有,其他青霉素和青霉素衍生物、其他氨基酸;5000~6000万美元出口额的商品有,其他磺(酰)胺、肝素钠等;4000~5000万美元出口额的商品有,扑热息痛;3000~4000万美元出品额的商品有,四环素、咖啡因、糖精钠、可的松、安乃近、林可霉素等;2019~3000万美元出口额的商品有,胱氨酸、其他氨基酸、四环素盐、链霉素、庆大霉素、其他激素等;1000~2019万美元出口额的商品有,地塞米松、双氰氨、维生素B1、维生素B12、其他未混合的维生素、维生素A、阿斯匹林、蜜胺、葡糖酸、磺胺双甲基嘧啶、伪麻黄碱、水杨酸、利福平等。
2、医疗器械、医用敷料、西成药、生化药出口下降
由于受到欧美技术、安全标准和配额等非关税壁垒限制以及发展中国家经济状况制约,1999年,医药产品进出口表现出进口保持高速增长,出口增幅逐月下降的局面。医疗器械、医用敷料、西成药、生化药出口下降。其中,医疗器械出口4.57亿美元,比1998年(4.59亿美元)略有下降;医用敷料出口2.5亿元,比1998年(2.7亿美元)下降8.78%;西成药出口1.8亿美元,比1998年(2.1亿美元)下降14.32%;生化药出口1.1亿美元,比1998年(1.2亿美元)下降4.68%。按出口额所占比重,依次为:医疗器械(14.19%)、农药(12.9%)、医用敷料(7.63%)、西成药(5.72%)、生化药(3.50%)。
二、医药未来发展趋势及我国相应的产业政策和措施
(一)医药行业的总体发展趋势
目前,全球医药经济发展很快,全世界预计到2019年医药市场销售额将达到4000~4060亿美元,2019年医药市场销售额将达6800~7200亿美元。据美国《财富》杂志报道,全世界最大的500强企业1998年销售收入增加0.1%,而利润下降2.2%,但医药、电信、科技和信息等新型企业经营业绩大大好于传统企业,前景十分看好。其诱人的前景和高额利润,吸引大型跨国集团为争夺这一市场而激烈角逐。
从消费结构上看,全球药品消费85%以上集中在美、欧、日等几个发达国家和地区。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随着经济发展和药品消费观念的转变,购买力将有较快增长。据预测,今后2019年,全球药品销售每年增长7%左右。到2020年,居世界经济前15位的新兴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增长和发展中国家医疗水平的提高,将使药品市场消费格局发生重大变化。
1.生物技术为突飞猛进的医药产品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2019年6月,随着人类基因组草图谱的对外公布,给全球生物基因产业的发展注入了一支强心剂,世界各国政府和知名的各大跨国制药企业正纷纷投入巨额资金开发以现代生物技术为核心的产业和技术,以抢先占领市场。基因序列,功能基因,基因芯片,基因治疗的研究和产业化将为人类最终战胜疾病,削灭长期困扰的遗传病,根治癌症、艾滋病等世纪之症创造了条件。
2.医药贸易国际一体化进程加速。国际医药贸易的关税逐步降低,非关税壁垒日趋减少;另一方面,国际著名医药企业正加速其产品、技术、资金、市场等向欠发达国家渗透,合资、独资企业不断涌现,市场的国际化不可避免。
3.非处方药(OTC)市场销售增长速度加快。1996年OTC销售额达486亿美元,占整个药品市场销售额的17%。预计到2019年,该市场将增至650亿美元,其主要原因首先是人们自我药疗和自我保健意识日益增强,自购自用药品的现象日益增多,尤其是一些疗效好并畅销的药品在专利期满改换成OTC药品而延长其生产周期。这一切将促使非处方药品发展速度加快。
4.在制剂方面,退皮吸收控释药物制剂前景广阔。主要是该类技术能使物达到患者的病变部位,使药物得到充分吸收,并极大养活副作用。自1981年世界上第一个透皮吸收剂上市后,目前已有20余品种,研究工作集中在性激素、心血管、抗组织胺药及中枢神经系统用药。大分子多肽蛋白质药物经鼻粘膜给药已有产品问世,口腔粘膜、眼粘膜给药也有产品问世。目前发展较快的靶位给药制剂,有前体药物全盛途径和药物载体(单克隆抗体、脂质体等)不少已进入临床研究或应用阶段。
5.老年疾病用药以及妇女儿童用药市场发展速度将加快。美国2.3亿人口中有2700万在65岁以上,欧美一些发达国家65岁以上的老人都超过总人口的10%,有关专家预测:到2019年日本65岁以上老人将达到23.5%、德国达到22.3%,意大利达到20.1%,我国将达到10%,为1.4亿人左右。
6.天然药物发展潜力巨大。天然药物目前正以惊人的速度发展,目前在自然资源药物研究中越来越多地采用高新技术和生物技术,如用诱变、杂交、多倍体试管受精、原生质融合等进行资源再生工作,寻找其最佳生长条件,运用生物技术选育抗病毒、抗虫害品种,生长无污染药材,应用DNA遗传标记技术进行中药材的品种整理和鉴定,应用生物技术分离植物中的有效成分等。海洋生物和矿物中被人们先后发现许多具有抗病菌、抗病毒、止血、抗凝血、抗肿瘤等药理活性作用的物质。目前人们对海洋资源药物的开发刚起步,随着生物工程的迅速发展,当生物工程与海洋生物学结合时,将具有更大优点,由此可产生有益于人类治疗各种疑难疾病的药物。
(二)"十五"规划的指导思想
总结改革开放二十年来的经验,综观当前世界药业的新形势,我国医药行业"十五"期间的发展方向是:加快医药大国向医药强国的目标迈进。"十五"期间的发展重点是着眼于内涵发展,着眼于技术创新和提高水平、提高质量。投资的重点在于促进结构升级,中药现代化及生物技术药物的开发上.今后将以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工作为中心,对于医药行业发展有重大牵动作用的关键项目产业化和国家重点新产品试产,将逐步加大扶持力度.总体思路是不追求数量和扩增,要在经济效益为中心.企业和地区医药发展将从实际出发,在特色发展上下功夫,不求全面而求特色。发展高新技术也要从实际出发,避免重复建设,造成资金,人力和资源的浪费.
(三)实现中国医药强国目标之措施
1.发扬优势,走仿制和创新相结合之路
中国的国情和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要求我们在一段时期内,必须走"仿创结合"的道路,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12亿人口的生命健康仍要依赖大量的仿制药品来保障。据统计,我国人口每自然增长1%,可增加药品消耗3.70亿元,而目前我国人均消费药品水平教低,以1997年为例,城市人均180元/年,农村人均25元/年,同期中等发达国家人均为40-50美元/年,欧美发达国家达160-300美元/年,可见,市场的潜力非常巨大.在国内,医药业的产-学-研严重突节,新药创制能力弱,迫使我国为了满足国民的需求,必将大量仿制一些受知识产权制约较小的药品,同时为了中国医药工业的长远发展,国家会统筹集中相当大的一批人力、财力、物力建设几套完整的、具有较高水准的新药筛选体系,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重点发展,努力在中药材,天然药物开发和高科技生物制药领域有所突破.
2.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和资金投入,建立技术创新体系
实施技术创新工程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向导,从政府、企业、社会三个方面系统地推动技术创新工程,把研究开发、生产以及实现经济效益做为一项系统工程,提高企业创新能力、竞争能力、获利能力,促进医药行业持续、快速地发展。
3.积极培育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
我国现有医药生产企业数量过多,规模太小,综合实力小,难以与跨国公司竞争。我们可以做的,就是以产权和产品为纽带,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促进生产流通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过几年的努力,争取在全国创建十几家有自主开发能力、在同品种国际市场占有一定份额,在竞争中具有较强实力的大公司、大集团。
4.加快中药现代化步伐,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加强中药材资源的培育和保护,逐步建立中药产业化生产基地。大力发展我国的藏药,维药,苗药,彝药等民族药,探索建立中药材种植规范和中药饮片的技术标准,采用现代理论和科技手段,完善中成药的质量和技术标准,积极支持野生变种的研究开发工作,对稀缺和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药材资源的保护、开展工作,使之适应更多国家的质量标准,扩大出口。
与此同时,应注意发扬传统中医理论的精华,发展中药在营养保健方面的优势,增加剂型和品种,提高加工质量,改进包装,拓欧美、东南亚市场。
5.贯彻"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原则
打破行业、地区和所有制的限制,欢迎各行业、各种所有制企业参资入股医药商业,促进产权多元化,促进建立新的运行机制。提倡批发企业实行代理配送制,零售企业实行连锁经营制降低费用,提高效率与效益。试点建立中外合资医药商业企业,试点医药电子、推动流通领域组织现代化进程。建立遍布城乡的市场网络,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新挑战。
三、我国医药行业一系列改革及其影响
中国医药业在进入2019年,改革的步伐也明显加快。医药分家、药品降价、药价放开、处方药、连锁经营、医疗保险制度一系列的改革措施让人目不暇接,而所有改革的落脚点却只有一个,那就是如何增强中国医药企业的竞争力。
1.强制性实施制药企业的GMP方案,同时加快国家级的GSP,GLP项目的进程,这些政策的出台,对加强国内医药企业的标准化,规范管理,积极参与国际间的合作,无疑将启到巨大推动作用.
2.国家基本药物和基本医疗保险药物目录的推行,对企业产品生产经营结构的调整将产生重大影响。随着新的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药品的消费结构随之出现调整。一些疗效确切、质量可靠、价格低廉的国产药、普药及新药仍将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企业应密切关注这一动态,适时调整好产营结构。
3.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促进医药流通体制改革、规范医药营销、促进产品结构调整,将产生重要影响。《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已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这一制度的实施,对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和社会消费行为带来一系列的影响。既为医药零售业提供了较大的市场发展空间,同时也对零售药店在人员配备、进货渠道、销售行为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管理要求,促进了医药零售业的规范营销和人员素质的提高。
4.医疗卫生机构改革仍将对医药流通体制的改革产生联动效应。医疗机构的改革是医疗保险制度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之一,涉及医药流通领域的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卫生服务体系的结构性调整,加强社区服务,扩大农村医疗;二是医疗机构的分类管理;三是控制医药费用的快速增长,规范医疗行业,理顺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这些均对医药商业的总体营销策略带来了影响。此外,各地医卫联合实行药品招标采购的方式,也给流通领域提出了新的课题。
5.国有企业战略性高速改组力度继续加大。党的xx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国企改革和发展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和中国下个世纪的前途、命运。《决定》系统地提出了国企改革和发展的十条重要方针,在三年脱困目标的基础上,又提出了中长期目标,为国企改革和发展指出了更加明确的方向。同时在政策上提出改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和减轻社会负担的各项措施,如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实行债权转股权,增加银行核销呆坏帐准备金,规定企业技术改造可贴息等。这些新的发展和突破,必将对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攻坚和跨世纪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医药企业应抓住机遇,积极推进企业间的联合与重组,逐步改变企业组织规?quot;多、小、散、乱、低"的状况
四、WTO与中国医药
WTO的宗旨是促进全球贸易自由化,中国加入WTO,对中国经济纳入世界经济发展轨道将起决定性作用,它将是一个里程碑,使中国经济步入一个快速发展时期。从国际上来看,日本,韩国等国家相继在70年代和80年代加入WTO,当时这些国家面临如何保护民簇工业的发展和外来经济的巨大冲极这一矛盾,由于能教客观全面地认识本国工业的状况以及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将外部压力变为动力,群策群力,使两国经济实现了飞跃发展。目前中国的国情与上属两国有极大的可比性,如何利用中国加入WTO这一契机来实现我国的第二步战略发展目标?如何使中国由现在的制药大国成为制药强国?我们认为,正视我国经济现状,直视医药行业发展现状,寻找差距,奋发进取,对加快我国经济发展,积极推动医药行业规范化,国际化,市场化的进程将起巨大的促进作用。
(一)医药行业的现状
1.制药企业多而散、生产能力过剩
2.资金投入少,创新能力不足
从国外一些著名制药企业的发展经验来看,作为持续发展的原动力,其R&D投入至少要占上年销售利润总额的10—15%,而中国制药企业R&D的费用投入一般不超过3%。导致我国生产的西药品有99%是仿制产品。近年来生产的873种西药中,97.4%是仿制的。我国出口产品以中低档原料药为主,制剂产品占出口额的10%
医药工业是一个高新科技含量极高,集约化、国际化程度很高,高投入、高收益的产业。以GW(葛兰素—威廉)公司为例,公司销售额最近几年在100亿美元以上,每年拿出10多亿美元用于研究开发新项目,每年公司都能开发出几种新药用化学结构和剂型,使公司始终保持科技优势,新产品储备充足,为公司在医药行业立于不败之地打下坚实的基础。而我国目前药品科研和技术开发主体是政府直属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医药工业企业科技开发能力薄弱,只能进行简单的移植和仿制,产、研、学条块分割,科研成果转化率比较低,更谈不上根据市场需求或潜在需求进行高效率的研究开发活动,我国整个医药工业在新药开发方面的投入近几年来始终在总销售额的0.5%左右徘徊,也就是7亿元人民币,又分散于数千家企业,重复使用,很不集中,效率过低,浪费很大;
3.企业发展战略不对路,市场操作理念落后
GW等世界知名的跨国大公司现在在医药市场上主要采取主打拳头产品,数量一般不超过10种,集中力量或形成局部优势打"歼灭战",而我国医药企业规模虽小,但却贪大洋,一个企业的主打产品少则十几种多则几十种,甚至上百种,什么都想搞,什么也搞不好,结果只能是精力分散,重复制造和盲目竞争;GW公司每年投入市场开发和营销的经费占总销售额的30%,大量的投入用于企业形象战略、品牌战略、广告战略、营销策略、售后服务和市场调研。而我国医药企业在这些方面的投入不足销售额的10%,而且忙于或热衷于搞低水平的价格战和回扣战,甚至有的企业钻国家法律法规尚未健全的空子,搞违法甚至犯罪活动。对比来看,对于我国医药行业,形势极不乐观。
(二)WTO协定对中国医药行业的相关要求
随着中国在1999年11月与美国签署了>,标志着我国加入WTO的进程进入了收尾阶段.中国极有可能在2019年底或2019年初正式成为会员国之一.从>条款看,加入WTO后医药行业将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让步:
1.加入WTO后的3年内允许外国企业从事医药批发和零售业务;
2.医疗器械和药品平均关税水平从目前的14%下降到5。9%,该条款从中国加入WTO开始实施,并在2019年1月1日前完成;
3.加入WTO,将取消医疗器械配额限制;
4.中国不再执行对外商投资的出口比例,国产化以及其它类似要求;
5.中国执行WTO乌拉圭回合谈判的TRIPs协议>
(三)加入WTO对中国医药行业的影响
从>条款看,加入WTO后,对国内医疗器械、商业购销、医疗服务的冲击较为明显,对制药企业而言,则以化学制药、生物制药两个子行业受影响较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药品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压力
由于历史的原因,药品的生产长期仿制国外产品,目前我国制药企业中药品仿制率高达97%,国内创制新药几乎近空白,入世后,我国将面临100多个成员国要求知识产权受保护的现实,药品仿制这种现象将受到严格限制,因为昂贵的仿制专利药的赔偿金高达5亿美元以上;这就要求我国制药企业要有自自己的创新机制,要加强创新药物研究与开发的基础设施建设,不仅提高化合物的设计与合成水平,同时提高筛选新药开发环节的水平,在新药的安全性评价,质量控制,临床研究,制剂研究,生产工艺等方面要努力与世界医药先进水平接轨。当然,我们也不能一味地夸大药品知识产权方面对我国制药业的影响,因为现有的国内生产的绝大部分仿制药品其专利保护期已经或既将到期。
2.降低关税导致洋药价格更低,但冲击不大
加入WTO后,我国的药品进口关税将从目前的10%最终降到5%左右,受专利保护及关税双重影响的我国化学制药及生物制药产业将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外来冲击。而国外药特别是新药,专利药和一些制剂品种则进口更容易,并且价格会比现在更低。但由于绝对价差并不大,不会对国产药的销售带来严重冲击;同时由于很多国际性制药企业都已在我国设立了分支机构,其运作模式一般为进口原料药后在国内分装。因此,对三资制药企业而言,其制药成本中实际征收关税的只有原料药部分。关税的下调对这些企业药品价格影响不明显。
因此,无论是从医药类产品的关税水平,还是从三资企业的运作模式看,医药产品的关税水平既使下降到WTO成员国的水平,也不会对过内的价格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3.服务贸易业的开放会给医药商业带来教大冲击
经国务院批准,目前我国已允许中外合资商业企业试点,入关以后,该领域将逐渐对外开放。面对我国医药商业的现?quot;一多二小三乱四低"的局面。一是医药商业企业众多,医药经营企业达十几万多家;二是大多数企业规模小,无发形成规模效应;三是国内医药流通体制混乱,价格混乱等等;四是现有绝大多数商业企业管理效率不高,经营效益低下,流通方式落后。虽然引进外商可有效提高国内医药流通业的运作效率,但凭借外商的强大的资金实力,物流管理经验,将对现有的医药流通企业产生强大的影响。
尽管中国制药工业未来发展的道路布满荆棘,但我们相信这只是发展中的问题,并非不可逾越。
加入关贸总协定,对国内中药产业来讲,是一次难得大发展的机遇。首先,加入WTO以后,各成员国将解除中药贸易壁垒,成员国将不能再以要求卫生部注册、提供外交部证明文件、出据GMP报告等非关税手段阻挡我国中药进入其市场,中国的中药出口势必大增。尽管也会面临洋中药的竞争问题,但相对于巨大的国际市场需求,依据我国的特色和优势,入关将有利于国内的中药厂家打入国际医药主流市场;其次,随着经际的发展,时代的进步,人类对生活的质量和身心健康倍加珍视,崇尚自然和天然药物已在发达国家成为一种时尚,整个全球中药市场将逐渐扩大。如何利用这两大有利的条件加快我国的中药发展?如何将这种自然和历史的潜在优势转化为经济动能?我们认为中医药必须走产业化,现代化之路,加快用现代科技对传统的中药产业进行改造,其核心是吸收新技术,不断创新,特别是在制药技术和质量控制方面。长期以来,中药一直是我国医药出口的拳头产品,但目前中药出口从绝对数量及占世界市场份额来看均不能尽如人意,尽管这与国外对中药的不理解、排斥有关。同时由于中药成分难以定量以及服用起来见效慢,也阻碍了我国中药的国际化进程。然而严峻的现实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近几年来,随着国际上对中药研究开发的重,我国的中药进出口出现了逆差,国外大量的中药制剂输入中国,日本,韩国以及一些欧洲国家在中药现代化方面已走在我们的前头,中国的国粹中药真正迈向国际市场尚须加倍力。
五、医药中报分析
(一)上半年回顾
1.整个医药行业
2019年上半年医药行业基本面可以概括为:增长快、销售好,进出口增速提高,效益明显改善。据经贸委统计数据表明:今年上半年医药工业完成产值1137.9亿元,同比增长22.3%,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同期增长24.5%,高于全国工业同期水平13.3个百分点。销售状况进一步改善,产销率达92.7%,同比提高2.7个百分点,其中药品和中成药的销售额同比增长16.4%和17.1%。进出口增幅也比较大,1~6月较上年同期增长13.5%,但进口增幅对于出口增幅,医疗器械、中成药、西药制剂的进出口均为逆差,其中中药的进出口自1999年上半年第一次出现逆差以来,逆差已持续了一年半,这对我国中医药产业的发展提出了严峻的考验。重点医药企业效益明显改善。据统计,列入国家520家重点企业中的25家医药企业利润14.53亿元,占全国医药行业利润总额的35%,显示我国前两年进行的结构调整已开始促进企业生产和效益的集中。国重点医药企业主导国内市场的格局正逐步形成。
2.医药上市公司
深沪两市以医药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共52家(新上市的医药类公司和新近转入医药行业的上市公司因股份公司运作时间不长,未予统计).2019年上半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共计1990996万元,比去年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总和1535400万元增长了29.6%,主营业务利润合计共671920万元,比去年同期的主营利润总和457178万元增长了46。9%,净利润合计共158446万元,比去年同期的净利润总和145960万元增长了5.9%,51家主营医药的上市公司(因云南白药的净资产收益率异常,177.62%除外)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68%。52家上市公司的平均每股收益为0.129元,高于深沪两市的平均值0.1073元/每股 。
52家医药上市公司2019年上半年总体经营状况与1999年上半年对比
项目/年份 2019年上半年 增长(%) 1999年上半年
每股收益(元) 0.129 -12.8 0.148
主营业务总收入(万元)1990996 29.6 1535400
主营总利润(万元) 671920 46.9 457178
总净利润(万元) 158446 5.9 145960
(二)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1.主营收入情况
2019年上半年52家主业为医药类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范围从3421万元到38.1804亿元,总收入为1990996万元,平均每家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38288万元。主营收入最多的三家上市公司是上海医药(220834万元),哈医药(381804万元),三九医药(95829万元);主营收入最少的三家上市公司是威达医器(1290万元)。西藏药业(3421万元),天目药业(4874万元),三家超大型公司的主营收入合计占所有公司总收入的35。1%,则表现出一定的行业集中度。
2.主营业务收入同比情况
2019年上半年与1999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变化范围为从-31%—344%,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同比增长的有40家,占77%。主营业务同比减少的有12家,占23%。2019年上半年与1999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减少最多的三家上市公司是天目药业(同比下降了31%),广济药业(同比下降了31%),威达医器(同比下降了28。2%),同比增长最多的三家上市公司是东风药业(344%),哈慈股份(221%),桂林集琦(118%),主营收入增加的上市公司多于主营收入减少的上市公司,这说明整个行业呈现明显的增长趋势,少数企业成长率更是超过100%,表明该行业存在着巨大的发展机会和潜力。
3.主营利润情况
2019年上半年52家医药类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利润总额为671920万元,平均每家上市公司为12921万元,主营业务利润范围从648万元—196913万元,2019年上半年主营业务利润最多的三家上市公司是哈药集团(196913万元,占医药类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利润总额的28%),三九医药(41260万元,占利润总额的5.9%),上海医药(29227万元,占利润总额的4.2%)。三家主营业务利润最多的上市公司,其主营业务利润合计占医药类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利润总额的38.1%。主营业务利润最少的三家上市公司是威达医器(648万元),合成制药(1107万元),青海三普(1648万元),2019年上半年52家医药类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利润变化范围为从-53%—381%,平均主营业务利润率为33。7%,处在沪深股市各行业前列,这说明医药行业是获利率最高的行业之一。
4.净利润
2019年中期52家医药类上市公司净利润范围从-948万元—39591万元,净利润总额为158446万元,平均每家上市公司净利润3047万元。净利润为负值的上市公司有4家,净利润最少的三家上市公司是轻骑海药(-948万元),合成制药(-507万元),青海三普(-428万元)。净利润最多的三家上市公司是全兴股份(12350万元,占医药类上市公司净利润总额的8%),三九医药(12019万元,占净利润总额的7.8%),哈药集团(12085万元,占净利润总额的7.8%)。这三家公司净利润合计占医药类上市公司净利润总额的23.6%。
5.净利润同比情况
2019年中期52家医药类上市公司净利润总额与1999年同期相比增长5.9%,净利润减少的有26家,占50%;净利润增加的有26家,占50%。净利润同比减少最多的三家上市公司是合成制药(下降了921%),轻骑海药(下降了875%),青海三普(下降了401%)。净利润增加最多的三家上市公司是桂林集琦(增长了187%),ST-白云山(增长了116%),恒和制药(增长了95%)。
6.净资产收益率
2019年上半年52家医药类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范围从-4.65%—177.62%,平均每家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为4.68%,(不包括ST-白云山)超过沪深股市4.16%的平均值,显示行业较好的获利水平。净资产收益率为负值的有4家,占上市公司总数的7。7%;净资产收益率为正值的有48家。净资产收益率最高的三家上市公司是ST-白云山(177.62%),全兴股份(18%),上海医药(12.68%)。
(三)子行业情况分析
通过对2019年中报数据的进一步分析,可以发现医药行业中不同子行业的经营状况呈现明显差异,在这里将主营医药的52家上市公司分成五大类分别介绍如下:
1.化学制药类(20家):2019年上半年共实现主营业务总收入、主营总利润和总净利润分别为992884万元360840、万元、69803万元,平均每家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利润和净利润分别为49644万元、18042万元、3490万元,均高于医药行业平均值,这说明化学制药类上市公司规模较大,但是,主营业务利润率却低于生物制药类、中成药类和医疗器械类上市公司,这表明化学制药的利润率相对不高。
2.中成药类(16家):2019年上半年中成药类业绩增长明显,在主营业务收入、营利润同比增长20%的情况下,净利润上涨了7.5%,主营利润率达43.2%,净利润率在11.4%以上,均高于整个医药行业平均值,这表明中成药行业在规模较大的同时,充分体现了在医药行业中的高利润率的特点。中药是我国的传统药,是唯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药物。随着中国加入WTO,医药类的其他子行业都要面临较大的冲击,相对而言,中成药经受打击程度最小,只要充分挖掘潜力,努力加快中药工业的现代化步伐,该行业发展空间巨大。
3.生物制药类(10家):在整个医药行业中,生物制药类公司在近几年表现最为突出。2019年上半年,该子行业在主营业务收入、主营利润增长30%以上的情况下,净利润上升了16.5%,主营利润率和净利润率更分别达到40.6%、20.7%。远远高于医药类上市公司的平均值。尽管在生产规模,市场占有率方面较其他医药企业小,但由于其高额的利润率以及新兴产业的高速成长性,充分展现出诱人的魅力。随着人类基因组项目的不段深入以及后基因时代的到来,生物制药类公司将迎来辉煌的明天。
4.医疗器械类(3家):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营业利润、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在医药行业中都处于最小,这表明此类上市公司目前规模小,利润率并不高,还处于新兴产业未进入高成长期阶段,今后的发展才能决定其走向; 5.医药商业类(3家):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在医药行业都排名第一,但其主营业务利润率在行业中最少。
结论
52家以医药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2019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0%左右,高于深沪两市的平均值21%,表明医药市场销售旺;
2019年上半年52家医药企业总净利润同比增长6%左右,低于深沪两市的平均值11%,表明整个医药行业竞争加剧,成本增加,利润增长势头放慢;
生物制药类上市公司一枝独秀,主营利润率和净利润率远远高于医药类其他子行业,净利润一直保持两位数增长,显现出新兴产业的高成长性;
上半年医药商品降价,使化学药类上市公司净利润只实现微薄的增长,该类医药企业的经营前景不容乐观。
(四)医药经济运行特点
1.零售市场销售旺盛,农村市场成为新亮点
上半年药品零售比去年同期增长15.5%,估计在今后几年内,随着国内经济快速稳定发展,人口的自然增长以及人民对生活质量和质素要求的提高,全民自我保健意识的加强,国内医药零售市场仍将保持较高的增长率;农村市场经过1999年的酝酿,今年也出现了较高的增长速度,同比增长达12%。农村市场是我国最有潜力的市场,2019年是"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在农村落实的第一年,农村医药市场将有非常大的空间。
2.应收帐款增长快,经营环境不容乐观
在国家有关鼓励政策和周边国家和地区经济复苏的带动下,出口增长较快,同时国内宏观经济的好转,促进了国内医药市场需求的扩大.大部分企业开始以市场为导向,实行以产定销,降低了存货的比重,但应收帐款增长太快,上半年行业信息表明,企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应收帐款净额也同比增长12.5%,增幅比去年同期高2.2个百分点。给企业的资金周转将带来影响。医药板块上市公司应收帐款上半年同比增长86.53%,远远高于其它财务指标的增长幅度,也远远高于全行业平均水平。其中有20家上市公司应收帐款的增长幅度大于100%。而国内医药行业总的经营状况并没有根本性的改善,主要体现在:企业数量太多,重复生产依然严重,流通市场秩序混乱,恶性竞争依然存在。激烈而又无序的市场竞争,给企业经营、尤其是产品销售带来很大的困难。"
3.借助重组和整合,经营效益明显改善
自1998年开始的医药结构调整,经过两年多时间,已开始在上市公司中产生明显的效果,主要体现在:部分企业通过经营重组与整合,企业资产质量提高,盈利能力增强,规模经济与市场优势已开始体现;农村市场已成为部分上市公司业绩增长的沃土。如哈药集团(600664)、云南白药(0538)、双鹤药业(600062)、百科药业(0627)等通过前期的资本运作,今年上半年,主营收入、主营利润、净利润三项指标都出现了较大的增幅,四家平均主营收入和主营利润增长均大于100%。表明经过重组,企业主营更加突出,盈利能力有所提高。
4.医药板块规模扩大盈利能力有待提高
医药板块上市公司由1999年中期的42家增加到2019年中期的52家,增长近24.4%,大大高于深沪12.12%的增长幅度,医药上市公司总资产已由1999年中期的478.54亿元增长到645.82亿元,52家企业完成净利润15.8446亿元,同比增长5.9%。企业平均主营收入为38288万元,同比增长29。6%,高于深沪平均近8。44个百分点;企业平均净利润为3047万元,同比增长5。9%,低于深沪平均近5。2个百分点,每股收益0.129元,比1999年同期每股收益下降了一成以上。从指标看,企业净利润并没有与主营收入保持同步增长,表明从1999年开始的药品降价以及激烈的市场竞争,已经对企业的盈利能力产生影响。今年药品降价幅度更大,作为药品流通领域改革的一个趋势,药品的降价冲击波无疑将会对企业的盈利产生影响。从中报个别企业如桂林集琦(0750)、上海医药(600849)的非主营收入对净利润贡献很大就可以看出。
5.技术创新将主导未来医药市场
从主营收入和净利润下降比较明显的12家公司来看,都是产品优势不突出的,以生产普药或同品种重复生产比较严重的企业,这表明医药行业中普通药品已进入薄利时代,新药以及具有市场独占性的药品将成为企业盈利的主要支柱,我国医药行业已开始进入技术创新时代。以主营中成药的上市公司为例,主营收入与主营利润增长较快的如云南白药、同仁堂(600085)、通化金马、东阿阿胶(0423)等企业,都具有较多的新药储备和新药创新能力,而同期两项指标下降比较大的主要是近几年新产品少,创新能力较差,产品比较单一的企业,如吉林敖东(0623)、通化东宝(600867)、众生制药(600222)等。
6.生物基因项目成为投资新热点
随着6月26日人类基因组结构草图的公布,生命科学翻开了新的一页,生物技术制药产业翻开了新的篇章。由于对生命科学未来的极为看好,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政府,各大投资公司以及跨国制药集团纷纷投巨资注入生物基因领域从事开发和产业化,以功能基因、基因芯片、生物信息学为代表的后基因时代即将来临。中国科学家参与并出色地完成了人类基因组计划(HGP)中的1%基因测序工作,极大地鼓舞了中国人的志气,给国内生物基因产业注入了一支强心剂,众多的上市公司开始涉足基因产业,以星湖科技为代表的一些公司投巨资抢占生物技术制高点(基因芯片,功能基因等)。由于我国在民族基因多样性,遗传病基因源保护方面有发达国家无法拥有的优势,结合中国大批从事基因技术的专业人才,相信在21世纪我国生物技术产业会迎来大发展局面。
7.兼并和重组将成为医药市场的主流旋律
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大规模的药品降价,使行业平均利润率降低,为了生存与发展,企业唯有追求规模经济,增强新药的创新能力,才能立于不败之地。与国际医药企业巨头相比,我国医药企业的规模与实力还相差甚远,因此无论是从我国医药行业自身的发展趋势看,还是从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看,我国医药企业都将面临一场以壮大企业规模,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的的结构性大重组。而上市公司携资本市场的优势将会脱颖而出,成为我国医药行业的中坚。展望未来,医药上市公司的重组将会成为市场长期的热点。
六、重点上市公司分析
(一)丽珠集团(0513)
公司主营业务集中在医药产品的生产、营销及科研领域,产品涉及化学药品、生物工程药品、原料药、中成药、诊断试剂、生物活性材料等各个医药领域的上百个品种。2019年上半年受医药分家、医疗体制改革、药品大幅降价等因素的影响,实现净利润仅656万元,同比减少74%,每股收益0.02元。但主导产品"丽珠得乐"、"丽珠风"、"丽珠威"的市场占有率不仅没有降低,反而在某种程度上进一步扩大,显示出公司良好的发展后劲,现有"消化道"、"心脑血管"、"抗感染和抗病毒"三大主导品种领域,形成新药物剂型、生物技术制药、现代中药、化学药物及半合成抗生素药物四个产业板块。公司主导产品多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成药,"入世"在即,不仅抗"洋药"冲击能力较强,并极有可能在国际范围内追求"崇尚自然"、"绿色药物"的趋势下扩大出口,进一步占领国际市场。
(二)双鹤药业(600062)
双鹤药业是一家以加工、制造、销售制剂药品、化学原料药为主营业务的公司,其主导产品是抗生素类化学合成药奥复星、利复星系列产品、增效联磺片、大输液系列、北京降压0号,2019年上半年累计完成主营业务收入54731.49万元,同比增长76.75%;主营业务利润23358.96万元,同比增长119.40%;完成净利润6493.04万元,同比增长43.76%。之所以取得上述业绩是由于继去年一系列资产重组之后,公司规模实现了跳跃式发展,建立了立足北京、辐射全国,以资本为纽带、以产品为龙头的跨地区集团化发展的框架。由于受"入世"及国内医疗体制改革、医疗市场医药分类管理等的影响,公司主导产品势必受到国内外同类产品的激烈竞争压力,为适应这一情况,公司把握医药行业发展动态,提出了以市场为中心,现代医药、科技先导、资本市场支持三位一体的发展战略,加大对天然药物、生物工程药物的产品开发和市场拓展力度,努力提高产品科技含量,优化产业结构,实现多元化经营,今年上半年公司投资799.8万元,以20%的股比参股北京沃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北京沃华公司是一家高科技生物制品公司,拥有20多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明年有望在国内二板市场上市,因此发展前景良好。
(三)复星实业(600196)
最早进入基因产业领域的企业之一,公司产品有基因诊断试剂,医疗器材,基因工程药 物,中成药,并与近期涉足医药商业领域。2019年上半年公司主营收入28745万元,较去年同 期增长了45%,实现主营业务利润1368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60%,净利润6215万元,较去 年同期增长了36。35%。体现出公司很好的业绩成长性。其中上半年诊断试剂占总净利润的33%,投资收入有明显的提高,基因工程药物、中成药、智能化医疗仪器市场有所扩大。公司 自上市以来,经营业绩一直保持近50%的增长。高速的成长主要得益于公司在人才方面,研发方面,产品方面等等的优势。现有数名博士后及一批中青年专家和外聘的海内外专家的加盟,同时公司在研究开发水平与国际保持同步,生产能力达到国内一流;另外公司的项目也有优势,现有几十种基因诊断试剂取得新药证书,部分的基因诊断产品和医疗仪器已进入国际市场,在研的项目有r-IFN,EPO,TNF,IL-11基因芯片技术等13个项目;核酸检测试剂(既基因检测试剂)国内市场占有率达50%以上,生化试剂国内市场占有率70%r—sk(重组链激酶),为公司控股的上实医大生产的国家一类新药。目前国内独家生产,市场占有率在50%以上。复星的发展思路很清晰,以生物制药为重点,兼顾中西制药、不放弃医疗仪器代理、及早高起点介入医药电子商务。公司已着力在研发上下功夫,用配股资金投资6700多万与科研院所合建生物医药研究院,公司占96%股权,有意将其建成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走自主开发、合作开发、收购兼并三者并行的研发路子。公司在资金方面优势明显,克隆公司2019年拟在香港创业板上市集资,另有几家控股的公司拟在国内上市。地处上海优越的地缘环境、管理层年轻开拓、民营企业机制有助于解决发展中面临的人才短缺、管理模式激励机制等问题。现已建立的内部五个事业部,每个事业部集研发、生产、销售一体,防止大企业常有的研发和市场脱节、部门协调差效率低、对市场反应迟钝的通病。复星从机制、资金、现有产品、公司业务领域的战略布局多方面看,未来几年公司的业绩和收入增长有可能每年在50%左右,值得中长期投资。
(四)星湖科技(600866):
公司主营生物工程微生物发酵行业,生产氨基酸,核苷(酸),酶制剂等,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主营收入20198万元,同比增长34.35%,主营利润6073万元,同比增长18.3%,净利润4306万元,同比增长30.4%。为了拓宽营利面,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2019年8月26日,公司通过决议,决定出资2.5元人民币与上海联合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所辖的博德公司合作共同组建上海博星基因芯片有限公司,博德公司以基因芯片制造技术,基因芯片专利独家使用权,基因芯片在研项目等无形资产作价2.5亿元,双方各占50%的股份。联合基因科技公司是我国最早致力于大规模基因克隆,基因测序,基因功能研究和基因药物开发的高科技企业,是中国拥有基因专利最多的企业,截止2019年3月底,该公司已经申请并获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证书的基因药物发明专利有1000余项,预计2019年公司将实现2019项专利,成为华夏专利大户。星湖科技与联合因的这种强强联合将发挥巨大的威力,在后基因时代公司凭借科研技术的领先优势,相信会迎来辉煌的未来。
(五)天坛生物(600161):
公司由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独家发起。北生所是卫生部直属的中国生物制品总公司下属的全国六大生物制品研究所之一,是我国最早研究和开发生物制品的单位,拥有强大的技术实力,公司现主营产品为基因工程疫苗,风疹疫苗,体外诊断试剂,血液制品,其中基因诊断试剂有30多个品种,但总体来讲,该项目占公司的整个收入的比重较小。公司的基因疫苗类产品因国内产品的垄断性,市场占有率在40%左右,为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其中基因乙肝疫苗,风疹疫苗两项收入今年上半年占公司主营总收入的75%以上,但该产品因实行国家规定价格,公司产品的垄断性收效无法体现出来。公司现在在产品技术上,品种数量上,生物销售网络上比国内同类厂家有明显的优势,随着国家强制性在2019年底淘汰血源乙肝疫苗,以及基因组计划的不段深入,公司在基因工程上游项目开发能力的优势和产品规模经营效益将充分展现出来,未来值得关注。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主营收入7250万元,同比下降了6.9%,主营利润4198万元,同比增长2.3%,净利润2371万元,同比下降了3.7%,总体来讲,公司上半年业绩的变化主要是由于国家强制性的药品降价而导致业绩的下滑,值得关注的是公司上半年加强了内部管理,强化成本经营,管理费用显著降低,随着基因疫苗产业化规模的扩大,后基因时代基因诊断试剂的广泛应用,公司的投资价值将得到充分的表现.
篇7:合伙人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__有限责任公司
2、住__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______元
5、经营范围:__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__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__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___元
(1)甲方出资__元,占启动资金的__%;
(2)乙方出资__元,占启动资金的__%;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__账号:__),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__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__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__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__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__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__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__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__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__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署日期:
篇8:共同投资基金合同
公司和 国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共同投资,联合经营 公司.
第一章 合营公司的组成
1.1 合营各方为: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 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国 省 市 街 号;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 国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 国 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 国 地;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如合营为多方者,可称丙,丁......方).
1.2 合营公司的中文名称为: 外文名称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在合营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经有关当局批准后,可在国外或其它地方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
1.3 合营公司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资经营有限公司,是中国的法人.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条例的规定.
第二章 营业范围与服务内容
2.1 营业范围:
合营公司将承担下列各类项目的工程承包或咨询服务:
煤矿,冶金,石油,交通运输,水力发电,火力发电,核电站,水利,通讯,及上述各类项目的附属项目等.
2.2 服务内容:
合营公司在其营业范围内,将为客户提供下列各类服务:
2.2.1工矿企业工程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发展规划设计.
2.2.2初步可行性分析
2.2.3可行性研究
2.2.4项目评价
2.2.5选择土建施工部门
2.2.6土建工程的施工监督
2.2.7培训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2.2.8技术转让
2.2.9董事会批准的其它服务项目
(注:可根据具体情况订立)
2.3 合营公司将根据上述服务范围,类别及公司营业计划,寻求承担中国国内或国外项目.
第三章 投资总额及资本转让
3.1 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元(人民币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 其中甲方出资 元.占注册资本 % 乙方出资 元.占注册资本 %
3.2 甲乙双方将以下列方式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 元,专有技术使用费 元.共 元.
乙方:现金 元.机械设备 元.专有技术使用费 元
其他 元.共 元.
3.3 合营各方在合营公司获得营业执照后 天内,分期缴足投资资金,其应付金额和期限规定如下:......
3.4任何一方对其出资额逾期缴付或欠缴按条办理.
3.4.1 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置,均经董事会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4.2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需经公司他方同意.公司他方有权优先购买其转让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优惠.
第四章 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4.1 合营公司利润在按中国税法纳税完了以后,由董事会决定扣除公司的储备基金,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后,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或分担亏损或风险.
4.2 合营公司的资产负债,仅以公司注册资本为限.
第五章 合营期限,终止合同及财产清算
5.1 合营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开始营业,合营期限为 年,合营期满合营合同自行终止.
5.2 如合营各方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应在合营公司期满前6个月,向有关机构提出延长合营期限的申请,每次延长以 年为限.
5.3 合营公司期限届满或提前解散时.董事会应指定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可包括或由全体董事组成.并按照中国的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订立公司清算计划.妥善进行清算.合营公司的全部财产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履行赔偿义务支付清算费用后.所余全部财产均应依双方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义务
6.1 甲方责任:
6.1.1按照3.3条的规定,按时提供应分摊的资本.
6.1.2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
6.1.3按照合营公司的营业计划.为合营公司提供国内外工程项目.
6.1.4协助合营公司在当地招收有经验的和合格的经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工人.
6.1.5协助合营公司的外籍工作人员办理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
6.1.6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2 乙方责任
6.2.1按照3.3条的规定提供应分摊的资本.
6.2.2按照11.1条及附件的规定.提供适用及先进的技术.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取得所需要的出口许可证.(详见附件).
6.2.3按照合同规定.向合营公司提供有经验的合格的技术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协助合营公司聘请国外有关高级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
6.2.4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6.2.5按照合营公司的营业计划,寻找国外有关工程项目.
6.2.6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3 免责范围:
合营各方除按合同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外,对于因合营公司的行为引起或与合营公司行为有关的任何间接或直接发生的损失或损害,双方均不向对方负责.
第七章 董事会
7.1 合营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 名;乙方 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设副董事长 名.由 方委派.
7.2 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的任期为四年.任期期满后,如获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任何一方可以随时更换自己委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或董事,但必须书面通知合营的另一方.
7.3 董事会的职权,决议程序及董事会的召开均按合营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8.1 合营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 方推荐.副总经理 名.由甲方推荐 名.乙方推荐 名.正副总经理任期为 年.
8.2 总经理的职责是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和领导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根据合营章程的规定,协助总经理工作.合营公司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需要下设部门经理.负责部门业务的日常工作.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8.3 正副总经理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任命和免职.正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业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职务.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
9.1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合营公司注册登记后,应及时到当地财务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也可以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外其它银行开立帐户.
9.2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会计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必须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甲乙双方同一种外国文字书写).
9.3 合营公司设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一名.总会计师的职权和责任按合营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总会计师由 方推荐.副总会计师由 方推荐.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一章 劳动管理
10.1 合营公司职工的雇佣,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及劳动纪律等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董事会与合营公司工会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订立后.即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10.2 甲乙双方推荐及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 技术和服务的提供
11.1 合营双方长期合作的一个重要目的,是由双方向合营公司提供先进和适用的技术和优质服务,推动合营公司业务,使其在国内获得卓越显著的经济效益.在国际市场上获得较强的竞争能力.技术和服务的提供将与公司从事的项目相结合,并支持项目的实施.公司还将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培训计划.使其公司有关职员能成功地运用这些先进技术.技术和服务的提供方式.具体内容,费用标准等详见附件.
11.2 合营公司与合营双方签订的有关技术或服务协议.其期限为 年.协议期满后.合营公司仍有权使用这些技术.
第十二章 纳 税
12.1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规定交纳各种税金.
12.2 合营公司的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交纳各种税金.
第十三章 保 险
13.1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由公司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公司的保险计划.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后,以合营公司的名义办理投保手续.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14.1 合营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造成合营另一方损失时.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补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所遭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4.2 合营一方因违反合同而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而遭到的损失,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其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4.3 合营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规定的应付金额,合营公司有权收取迟延支付金额的利息.从逾期第一个月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资的货币支付.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15.1 合营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它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以致造成受事件直接影响的一方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规定的情况下不作为违约处理.
15.1.1 不可抗力事件是阻止、阻碍、迟延受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 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该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已经采取了所有能够实施的合理措施.
15.1.3 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时,已立即通知合营他方.并在十五天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事故情况,及处理结果和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该事故发生地的合法公证机关出具证明.
15.2 一旦事件影响已克服或处理结束.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合营他方.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16.1 合同发生争议时,合营各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或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的,可以提交中国仲裁机构或双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在中国仲裁应遵守中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在其它机构仲裁应遵守该机构的仲裁程序.
16.2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裁定.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
17.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八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8.1 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修改合同,合营各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合营任何一方未征得合营他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将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违反上述规定以任何方式转让的合同均属无效.
前两款所述变更情况,按中国法律或行政规定,应由国家批准成立的合营合同,应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方能有效.
1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营一方有权通知他方解除合同.
18.2.1 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18.2.2 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效益.
18.2.3 另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迟延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
18.2.4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18.2.5 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已经出现.
18.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 仲裁机构裁决或法院判决终止合同;
18.3.2 双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 在合营合同解除时.双方有义务完成合营公司正在进行的项目.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 按本合同原则订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协议,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与附件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9.2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须经 批准方能生效.
19.3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地签字.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甲方见证人(签字) 乙方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篇9:市广电影视产业发展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广播影视产业是文化产业的主力军。按照国务院颁布实施《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要求,在重视发展公益性广播影视事业的同时,加快振兴广播影视产业,充分发挥广播影视产业在调整结构、扩大内需、增加就业、推动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显得尤为重要。结合我市广播影视工作实际,市广电局党组中心组对我市广播影视产业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截止到末,我市现有市级广播电台1座,电影院1座,电视台1座,实验台1座;县级广播电视台2座,电影院1座;企业广播电视站3座。市级广播节目2套,电视节目2套;县级广播节目2套,电视节目1套;企业站电视节目1套。市级广播每天自制节目34小时30分,电视每天自制节目2小时30分;县级广播每天自制节目21小时20分,电视每天自制节目1小时50分;企业站每天自制节目36分钟。市级广播全年播出14600小时,城市电影放映650场次,电视全年播出12410小时;县级广播全年播出9150小时,城市电影放映540场次,电视全年播出10110小时;企业站电视全年播出2905小时。全市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8.76%,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8.84%。市级广播发射台1座,电视发射台1座;县级广播发射台2座,电视发射台1座。全市有线电视光缆干线1266千米,有线电视用户13.6万户。全市广播影视从业人员742人,其中市级364人、县级291人、企业站87人。全市广播影视经营创收4116万元,其中市级2570万元、县级1020万元、企业站526万元,预计全市广播影视经营创收超过4700万元。
二、现状分析
我市广播影视产业经过多年的发展,从无到有,由小到大,已具有一定的规模与基础,特别是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市广播影视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产业发展的速度进一步加快。主要体现在:
1.基础较好。广播影视产业发展离不开宣传、事业、管理和队伍等几方面因素。近年来,我市广播影视宣传工作成效显著,广播影视节目的收听收视率不断提高;事业建设发展迅速,广播影视有效覆盖面显著扩大;管理工作日益加强,广播影视社会行业工作格局得到规范;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广播影视系统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调动。这些工作取得的成绩,都为广播影视产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总量增加。我市的广播影视产业经营创收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步,90年代形成产业雏形,进入21世纪后快速发展,产业经营创收总量从最初的几十万、几百万、上千万,到末达到4116万元,年均增长率均在两位数以上。
3.思路清晰。经过多年的探索,我市广播影视产业形成了“依托广播影视媒体,大力发展广告经营,努力开拓节目市场,确保广告和节目经营稳定持续发展;依托广播影视网络优势,巩固和发展有线电视业务,积极拓展多功能业务,大力发展网络经济;依托广播影视行业优势,积极开发相关产业,努力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的产业发展战略,产业效益连年取得明显增长。
4.各具特色。在以广告业务为主的创收方面,市电台实行城市广播和交通广播广告分频承包经营;市电视台实行广告目标管理经营承包责任制;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市广电报社则是自行运作广告。在网络经济发展方面,市广电网络分公司依靠发展有线电视用户,依靠收视维护费价格调整,依靠发展增值业务,如数字电视机顶盒、互联网等,经过多年的努力,经营创收实现了成倍的增长。在相关产业方面,也取得部分突破,如市电台的计算机技术培训学校,市电视台的广电旅行社、少儿艺术团,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的电影发行放映业务,市广电报社的报纸发行业务,市广电物业管理中心的对外物业托管等。这些经营创收活动各具特色,效益明显,为广播影视产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困难和问题
广播影视属于高投入、高技术的产业,设备的更新、人才的引进、网络的建设和改造都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没有投入就谈不上技术的更新,没有投入就谈不上人才的引进。但真正能够投入事业建设和发展的资金十分有限,各方面的支出都显得捉襟见肘。近年来,我市的广播影视产业虽然有所发展,效益有所提升,总量有所增加,但也面临着种种困难和问题。其主要是:
1.总量偏小。近年来,我市广播影视产业经营单位主体性增强,广播影视产业的核心层和外围层都得到发展,产业规模逐年扩大,产业效益初步显现,市场体系基本形成,纵向相比,确有较大的增长。但我市广播影视产业总体尚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特别是与先进、发达地区广电产业的横向相比,总量仍偏小,比重仍偏低,产业合力没有完全形成,总体实力和竞争力还不强。
2.结构失衡。一般来说,广电产业分布情况是广告和内容创收占总量的50%,有线电视网络创收占总量的30%,财政拨款占总量的20%。从宏观上看,目前我市的广播影视产业创收则出现了倒挂现象,即有线电视网络创收占总量的50%,广告和内容创收只占总量的30%。这说明我市广电产业的经营创收从宏观上来说结构是失衡的。从微观上看,网络经济以有线电视收视费为主,广播影视媒体以广告创收为主,而网络经济中的增值业务,广播影视媒体的内容创收没有很好地发展起来。
3.竞争失序。从全省来看,省台的众多频率(频道)在落地,对我市广播电视节目的收听收视率是一大冲击,此外,其部分频率(频道)近似或低于市级台广告价格的广告播出,对我市的广告创收也构成威胁。如市电视台过去的外地品牌广告量达80%以上,而现在只占总量的8%,90%以上都是本地广告。就全市而言,渝水广播电视台与市本级的媒体同在市区播出,虽对市本级节目的收听收视率影响不大,但其相对低廉的广告价格,却对市本级的广告创收构成冲击,从而导致市本级的广告量貌似很多,可广告单价却始终上不去。
4.创新不够。一是在产业发展的思路上不够连贯。如整合全系统广告进行集中经营,买断渝水台广告经营权,开展营销活动和户外广告等,过去都曾经做过一些尝试,但大都有始无终。二是在产业发展的视野上不够开阔,办法不多。一方面,一些能够体现广电优势的阵地,例如数字电视地面广播项目等,我们没有去开发、去占领,仍然局限于传统产业;另一方面,由于我们产业创收的手法简单,形式单一,一些本属广电产业的创收项目,没有去发展,如车载电视项目等。三是在广告节目的制作上不够新颖。如部分创收栏目的制作不够新颖,医疗、药品广告的播出形式不够创新等。四是在网络增值业务的开发上不够有力。如依赖于有线电视网络的数字电视机顶盒,受节目内容的制约,用户增长不快;互联网业务受电信部门的制约,网速慢,用户增长不多;图文电视和点播频道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5.人才缺乏。我市广电系统在长期的宣传、事业和管理工作中,锻炼和培养了一批优秀的宣传、技术和管理人才,出色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但随着事业的快速发展,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的矛盾凸显,尤其是缺乏优秀的广电产业化发展的经营、管理、策划、资本运作等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和适应新技术发展的高级技术人才。
四、思路与对策
1.加快实施数字影院建设工程。依托中国电影集团在数字电影制作、发行、放映和影院建设方面的龙头和示范作用,加大数字化影院新建、改建力度,率先在全省完成我市城区的数字化影院改建工程,率先在全省实现我市电影放映设备的数字化转换,积极实施跨区域扩张或整合,带动社会资本投资,促进我市电影产业升级,做强做大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促进我市电影产业的大发展大繁荣。到2019年,我市主城区再增加1—2座数字电影放映城,分宜县城区建设1—2座数字电影放映城。
2.积极推进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以我国自主创新的“高性能宽带信息网”核心技术为支撑,经双向数字化改造,可提供包括语音业务、宽带高速数据接入等在内的各种综合信息服务,可以满足“三网融合”业务发展要求,是最经济、最具内容优势、最具发展潜力、最能带动新兴产业链发展、最宜发挥网络自主创新优势、最具中国特色的国家信息基础设施。该项目计划建设连接全国部分大中城市,骨干网速率达每秒1000千兆,接入网用户端速率达每秒100兆,比现有用户上网速度快100倍,能提供三网融合综合信息业务的示范网络,为最终建成覆盖城乡3亿以上家庭的中国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奠定基础。依托该项目平台,到2019年,我市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初具规模,产生规模经营效益。
3.大力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以我市列为全省首批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试点城市为契机,按照“政府领导、广电实施、社会参与、群众认可、整体转换、市场运作”的总体要求,一是将有线电视网原来传输的模拟电视节目增加到50—60套数字电视节目,同时推出若干套数字广播频道(包括多语种的外语广播),为付费电视用户提供30—50套付费节目和若干套视频互动点播节目;二是大力开发公共信息服务内容,为用户提供丰富的电子政务、文化教育等信息服务;三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大量专业化、个性化服务,从而极大地满足群众需求。,我市主城区率先在全省实现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2019年,全市实现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
4.全力推进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按照国家颁布实施《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要求,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推动广电网络数字化、信息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通过网络整合和数字化、双向化改造,能够实现广电网络全程全网,提升网络业务承载力,开发多种业务,将千家万户的电视机成为集公共传播、信息服务、文化娱乐、政务公开、交流互动于一体的多媒体信息终端,成为城市现代服务和信息化的重要支撑平台。有线电视数字化和网络整合对刺激消费、拉动内需具有重要意义。据测算,有线电视数字化和网络整合将有效带动电子产品制造业、软件业、服务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形成规模产值,为加快构建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文化传播体系,为国民经济和国家信息化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以我市率先在全省实现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为契机,启动全市企业广播电视有线网络的整合,2019年,全市完成企业广播电视有线网络的整合。
5.大力发展影视制作业。内容生产是广播影视的核心优势。采取有力扶持措施,降低准入门槛,提升电影、电视剧和广播影视节目的生产能力,扩大影视制作、发行、播映和后产品开发,满足多种媒体、多种终端对影视数字内容的需求,形成电影、电视剧和广播影视节目生产全面繁荣的局面。认真落实国家鼓励和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优惠政策,充分利用国内国际重要节展和平台,大力实施电影、电视剧和广播影视节目推广战略,探索建立“市场运作、企业营销、政府补贴”的推广营销新机制,把政府扶持和运用市场机制结合起来,使具有视角、特色、元素的电影、电视剧和广播影视节目更多地进入国内国际市场。到2019年,采取自创、联合等方式,力争全市完成1部电影、1—2部电视剧、3—5部纪录片的拍摄制作,逐步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影视产业链。
6.加快发展广播影视新媒体。依托传统的广电媒体,加快发展网络广播电视,人民广播电台、电视台将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快建设具有全省重要影响的网络广播、网络电视。
依托我市现有无线传输资源加快网络建设,抓紧建立全系统广泛合作、统一运营的体制,探索走出一条新媒体发展的新路子,使新媒体成为广电系统继广告、收视费、票房之后的第四大创收来源。
加快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cmmb手机电视)。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通过无线覆盖网络,向手机、mp4、gps等各类便携接收终端,随时随地提供广播电视、电子报纸、电子杂志、以及金融、交通、生活等各类媒体信息服务。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对拉动民族工业、推动文化内容产业发展具有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该项目将在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奥运成功试播和阶段性规模试验的基础上,利用我国自主创新的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技术、业务和运营支撑体系,建设覆盖全国所有地市级城市的无线网络,形成惠及亿万群众的新型广播电视服务方式和产业业态。该项目在我市已完成阶段性试验工作,力争启动,2019年产生规模经营效益。
7.加快开发农村广播影视市场。依托全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农村电影数字化服务平台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和支持力度,扎实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在保障农村群众广播影视基本权益,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同时,带动和开发农村市场,实现建立公共广播影视服务体系和市场体系的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到2019年,全市城乡无线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100%,有线电视通达率达到100%、入户率达到80%,各乡(镇)配备1台(套)数字电影放映设备,条件好的乡(镇)有院线公司进入。
8.加快区域性一流媒体建设步伐。传播力决定影响力。以市广播电视媒体为重点,大力建设频率(频道)多、受众广、信息量大、影响力强、覆盖全市、辐射周边区域的区域性一流媒体,加快构建现代传播体系,不断扩大我市广播影视的影响力和竞争力。电视台将以市内发展为主兼顾区域性,向市内、区域性并重发展转变,由以电视为主兼顾新媒体,向电视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转变,大幅提升电视台的区域性传播力,建成区域性领先的电视、网络视频现代传播体系。人民广播电台将形成以无线广播为基础,以调频广播为补充,以在线广播为支撑,以新媒体发展为方向,以多媒体传播为特征的现代、区域性、综合传播体系,使之在技术装备水平、频率规模、节目制播能力、新媒体发展、受众覆盖范围、区域性舆论影响力等重要指标方面,接近或达到全省主要传播媒体的水平。广播电视报社积极创新广电报运营机制,推进广电报与周边地区的联合与跨地区、跨媒体、跨行业发展,把广电报真正办成一份群众喜爱的生活服务类区域性报纸。到2019年,争取增加1—2个广播电视频率(频道),打造2—3个精品频率(频道)和5—6个精品节目(栏目)。
9.巩固提高广播影视广告业。在抓好传统的广播影视广告业的同时,大力发展电子广告、网络广告、移动广告等新型传播载体广告,努力提高广告创意设计和制作水平。针对广播影视的特点,对平面广告、视听广告、户外广告等经营性资产进行广播、电视、电影、报刊、广电网站等多种媒体的多重开发和利用,实施多元化发展战略,不断延伸产业链条,增强广告创收赢利能力。到2019年,全市广播影视广告业年收入力争达到5000万元。
篇10:基金业务传真交易协议书
甲方: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
为了方便乙方在甲方办理基金交易业务,根据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采用传真方式向甲方提交交易申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接受的乙方传真交易申请包括认购、申购、赎回。除此之外,甲方不接受乙方办理其它业务的传真申请。
二、乙方必须是国家法律法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规定的机构投资人。
三、甲方收到乙方传真的认购、申购申请后,应在验证资金到账后受理申请。申购基金的价格计算以资金到达日或申请提交日中较晚日期之日终基金资产净值为依据。
四、甲方收到乙方赎回申请,应在验证交易账户有足够基金余额时受理申请,否则视为无效申请,甲方可不予执行乙方赎回申请。
五、乙方单笔赎回不得少于份基金单位,赎回后其交易账户基金份额不得少于份基金单位。若赎回后交易账户余额不足份基金单位,甲方将视乙方自动赎回交易账户的全部余额,并对乙方该交易账户的余额做全部赎回处理。
六、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基金开放日将申请资料传真至甲方。甲方的传真、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见附件,如有变化,甲方将提前予以公告,并以公告的新联系方式为准。
七、乙方办理认购、申购申请时,传真给甲方的资料包括:加盖印鉴章的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基金账户卡复印件、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八、乙方办理赎回申请时,传真给甲方的资料包括:加盖印鉴章的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基金账户卡复印件。
九、乙方发出传真后,应打电话向甲方受理业务的直销中心确认传真申请事宜。由于传真设备故障致使甲方未能收到乙方的传真申请,乙方又未进行电话确认,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十、甲方根据且仅根据持有甲方认为有效的乙方开户文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指示人所发出的传真处理乙方的交易申请。如甲方未收到、未全部收到、或接收到的乙方传真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无法识别或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契约或甲方业务规则等使甲方无法执行的,甲方可不执行并对此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乙方应在传真申请发出后的十日内,将传真原件,包括申请表原件、基金账户卡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邮寄到甲方受理业务的直销中心,时间以邮戳为准。甲方在受理业务三十日内收不到乙方邮寄的申请资料原件,甲方保留取消乙方传真申请的权利。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时终止。
附件:(略)
甲方: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签章: 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篇11:产业后勤管理处二OO二年度工作总结_行政后勤工作总结_网
产业后勤管理处在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代表学校管理科技实业总公司和后勤服务总公司,负责房地产及建设、管理校园,起到了职能部门的作用。本年度在完成教育厅确定我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试点工作,迎接本科教学评估的基础设施整治和规范房地产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成绩,校园绿化被金华市评为先进单位。现将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十六大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本年度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十六大精神,通过学习,使我们认识到十六大的报告高屋建瓴、内容丰富、务实创新,报告以“三个代表”为主线,以“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奋斗”为主题,是一个总结过去、展望未来的纲领性文献,是一个从严治党、以改革精神加强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的指导性文献。大家结合学校改革发展、后勤改革发展的实际,围绕十六大精神,回顾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三年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成就,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健全社会主义法治、与时俱进、理论创新和修改党章等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上提高了认识,明确了方向、振奋了精神,决心为搞好产业后勤改革、为把我校建设成为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型师范大学而不懈奋斗。
本年度我处在后勤社会化改革和后勤保障、建立现代产业制度、住房分配货币化、医疗、房地产、节水节电、绿化校园等工作中,从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出发,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依靠全校师生的理解和支持,在完成年度任务的同时,节约经费支出。
全处同志能精诚团结,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大家都为完成任务而努力。本年度我处的重点工作有:后勤资产评估、学校扩招后的后勤保障、本科教学评估中的基础设施建设等。在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的情况下,每位同志都能各负其责,依靠后勤服务企业的配合和支持,较好地完成了任务。在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还取得了这样一些成绩:1、完成了教育厅要求我校作为全省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2、进行了校办企业文印公司的改制试点;3、学校扩招后的教学、生活、后勤保障全方位到位;4、本科教学评估中对后勤基础设施有较高评价;5、省爱卫会回头看中保持了我校“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称号;6、校园被评为金华市区年度绿化先进单位,孙顺源、申屠文月还被评为绿化先进工作者。
二、后勤社会化改革取得了新进展
1、根据教育厅浙教计[2002]255号文《关于加快试点高校后勤公司组建工作的通知》,确定我校为省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试点单位的要求,本年度对后勤服务总公司占用学校的资源进行了清产核资,并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评估,后勤企业人员和资产的实质性剥离方案和评估报告已于2003年5月送教育厅审批,后勤企业占用学校的资产为10503.63万元。
2、修改了董事会章程,制定了利润分配办法、职工分配办法,实行会计机构负责人委派制度,使后勤企业的财务进一步得到规范,成本核算和利润分配向企业会计靠拢。
3、贯彻“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二个文件后,使后勤服务进一步引入竞争机制,服务质量有所提高,并为学校节省开支20万元。
4、学生宿舍和学生食堂解决了学校发展中的“瓶颈”问题,管理进一步规范,受到广大学生的好评。
三、后勤基础设施整治效果明显
1、投资250万元,全长5公里的110KV电力专用线路在年底交付使用。
2、完成新月湖亮丽工程、安装霓虹灯管1267米,七彩数码霓虹灯108米。
3、增加路灯34盏、更换教室、实验室、阅览室各类电灯1400盏,安装电插座780个。
4、增加不锈钢垃圾箱50付(只),并对全校不锈钢垃圾筒进行了维修。
5、拓宽和新建道路1万平方米。
6、完成家属区的大门、围墙等工程,为3万平方米的校内教工住宅共11幢进行了平改坡。
7、完成工程331项,其中维修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2.4万平方米,外墙涂料1万平方米,改造线路8000米,敷设线路5000米,敷设管道6000米,拆房4400平方米,围网2000平方米。
8、修复各类课桌椅1万件,对门窗、围网等进行油漆,制作防盗门窗400米。
9、改造了6000平方米的教工集体宿舍。
10、完成了本科教学工作随机性水平评估的基础设施整治工作。
四、校园绿化品位得到提升
1、新增绿地5万平方米、新植乔木200株、改造提档绿地2万平方米,校园获金华市绿化先进单位。
2、对7万平方米的学生宿舍和音乐、美术大楼及风雨操场、杏园楼食堂配套绿化。
3、初阳湖美化工程在年底竣工,内有二个亭、二口井、一个广场、一座假山、一个花园,给师生创造了一个舒适雅致、宁静祥和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在省、市文明及卫生检查评比中获得好评,保持了“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称号。
5、校区被金华市评为“绿化先进单位”。
五、房地产管理得到了加强
1、完成了2257名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了一次性住房货币化补贴。
2、为820户购房户发放了土地证和房产证。
3、为城区200户教工办理了自来水“一户一表”和校区500户教工申请了用电“峰谷表”。
4、科技培训四号楼完成了招商工作。
5、完成了引进人才的51、52幢教工住宅分配。
6、二环路建设涉及我校房地产的房屋拆迁、树木迁移、管道网线改道等正在进行之中。
六、校办产业工作
1、完成了印刷厂的改制,在资产重组的基础上,组建了“金华市浙师印务有限公司”。
2、修订了目标责任制。
3、文化艺校改制。
七、减少经费支出取得了成绩
1、节水164万吨、节电28万度,节约水指标费近1000万元,水电费185.23万元;
2、申请免缴土地出让金96.8万元;
3、减少环卫费支出11万元,长话费3万元、房改手续费、契税等16.3万元;
4、后勤社会化改革节约人员经费140万元,后勤服务费60万元。
八、主要问题:
1、后勤社会化改革的力度不大,教育厅在我校的试点还没有答复,后勤服务企业大部分实体不具备资质难以参与市场竞争,内部管理也有待加强。
2、科技实业总公司没有建立现代产业制度。
3、产业后勤管理处人员编制过紧,尤其是发包结算的实施和工程监督有时不到位。
4、后勤服务与行政职能、后勤管理与机关职能还有待进一步理顺。
九、二OO三年工作打算
1、按照全国第四次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厅对我校试点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后勤社会化改革。
2、搞好校办产业和文化艺校的改制工作。
3、完成发包结算合同,规范管理,搞好后勤保障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提高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
4、改善老校区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搞好校区水电、绿化等保障。
5、做好新教工住宅的各项房屋工作。
6、继续抓好后勤队伍建设。
二OO三年一月十三日
篇12:关于蔬菜产业发展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一、基本情况
设施蔬菜产业现已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主导产业。目前沙坡头区设施蔬菜面积达到14.56万亩,占全市20.83万亩的70%,占全区84.5万亩的17.2%。建成了以番茄、茄子、黄瓜、西瓜等特色品种为主的日光温室示范基地66个,小拱棚瓜菜示范基地6个,建成沙漠日光温室1200座、0.2万亩。设施蔬菜总产量达到65万吨,产值达到9亿元,农民人均来自设施蔬菜的收入达2204元,占沙坡头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8.4%,主产区设施蔬菜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0%以上。设施蔬菜不仅成为农民投资回收最快、效益最为明显的支柱产业,而且解决了3.6万余人的就业,有效带动了流通、运输、信息服务等行业的快速发展。
日光温室以冬春一大茬,秋冬茬接早春茬,秋茬接冬春茬三种栽培模式为主,面积分别占30%、40%和30%;小拱棚以冬春茬韭菜和早春茬西瓜两种栽培模式为主。品种布局上,番茄占50%,茄子占10%,辣椒占15%,黄瓜占5%,瓜类占10%,设施园艺及其它占10%,产品的外销量占90%以上。制订推广了12项提质增效措施,平衡施肥、无土育苗、小气候调控、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技术得到广泛应用, co2气肥、反光幕、新型覆盖材料、阴阳棚及热风炉等技术开始示范使用。
二、存在问题
1、流通体系不够健全。一是没有大型蔬菜专业批发市场,蔬菜交易在园区内直接进行,相互压价时有发生。二是缺乏流通销售龙头企业,现有的流通企业经济实力、带动能力、抗风险能力较弱,缺乏对市场调节和操控的有效手段。
2、科技力量不足,技术服务滞后。现有市、镇(乡)两级农业科技人员50多人,不仅断档老化、总量严重不足,而且大部分专业不对口,真正的内行更不多,指导千家万户和几万座大棚的生产,不仅力不从心,碰到技术难题更是束手无策。由于技术服务跟不上,造成地区间、农户间的生产水平很不平衡,相当一部分日光温室的产量和效益不到平均水平的一半。
3、标准化监控机制不完善,品牌保护意识不强。超市等生产流通环节的监测不够严格,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产品的价位优势得不到体现;过量使用化肥、农药时有发生,病虫害重治轻防、以化学防治为主的现象比较普遍,食品安全生产的意识亟待提高。在销售上虽然一再强调统一包装,但部分运销企业为节省成本而使用其他废旧包装箱的现象仍有发生;在蔬菜畅销时,部分农户对产品不分类,以次充好,对“沙坡头”蔬菜品牌造成不利影响。
4、种苗生产销售管理有待加强。个别种苗公司引进的蔬菜新品种不按程序严格进行试验示范就批量生产销售,造成部分品种稳定性差,品性下降;有的种苗公司有销售过期苗,病苗的现象;有的种苗公司技术力量薄弱,售后服务不及时。
5、基础设施不够配套,部分园区生产条件较差。一是老灌区设施蔬菜园区现有电路普遍为单相电,无法满足卷帘机三相用电需求,影响了农民投资安装使用卷帘机的积极性。二是沙漠农业园区大棚保温性能差,冬季棚内平均温度比老灌区低2—3℃,外界温度零下14℃时,棚内温度普遍不到10℃,不能满足蔬菜正常生长的温度需求,遇到极端低温天气,就会造成严重冻害;同时,风沙危害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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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合伙人协议
合伙人协议书范本
第一条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a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c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 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听听合伙办厂。
a 未履行出资义务;
b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学会糖尿病饮食疗法。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餐饮合作经营协议书。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篇14:合伙人管理制度
第一种:合伙人利益分配制度!
合伙人利益分配制度是让员工明明白白的分钱,大多数成长型公司都在采取华为的操作模式,就是采取虚拟股份的方式!
虚拟股份就是公司拿出一部分股权的分红权,让员工拿钱来购买股权的分红权,让公司核心的骨干成为公司的合伙人,拥有公司的分红权,分红权并非能够带走公司的股权,这样不会牺牲公司老板对股份的控制。
对于公司的股东来说也不会改变现有的股东结构。这样的方式又能把核心的骨干发展成为公司的合伙人,极大的调动员工的工作动力、热情。合伙人利益分配制度就是让员工和公司捆绑在一起,成为利益、事业、命运的共同体。
利益分配制度以合伙人虚拟股份操作为核心。
很多成长型公司老板误以为合伙人管理模式,就是简单让员工和公司合伙、分钱、分股,这是极其错误的。合伙人管理模式,并非是简单的分钱游戏。
合伙人管理模式最核心的就是把公司20%的核心骨干发展成公司的灵魂,成为公司的传承者,成为公司的先锋队,代表公司先进的文化,代表公司先进的生产力。
核心骨干在各个领域里边是独当一面的人才,有技术的专长,能够形成互补的团队,能够代表公司的根本利益,为公司操心的人。
合伙人管理模式本质上讲是一个有灵魂、有信仰的组织,有了这样的组织就能够传承公司的文化。不能像传统公司,当公司创始人离开公司之后,公司就迅速的衰败下来。合伙人管理模式非常强调公司的文化传承。
马云的阿里巴巴为什么要做合伙人管理模式?马云公开对外说:不要误以为我们发展这30位合伙人是为了控制阿里巴巴!更重要的是让这家公司有主人,让他们跟这家公司有长远的利益捆绑,能够传承公司的使命和核心价值观、核心的文化。这就是合伙人管理模式的精髓。
在合伙人制度建设的时候,必须把利益分配制度放在第一位。华为的任正非说:为利益为前提,以制度为保障,以文化为纽带,所有的管理都必须先把利益解决。
第二种:合伙人的晋升发展制度。
合伙人不能是简单的股权操作、股权改革;不能简单的让核心的高管团队来分配利益;不能简单的让员工来购买公司的股权......
合伙人管理模式是一家公司人才发展的核心动力机制,合伙人管理模式必须要建立起三级合伙人的序列。一级合伙人成为公司的合伙人委员会,好比党组织里面的常务委员会一样,这个常务委员会有极大的管理权力。
它可以提名二级合伙人、三级合伙人,可以制定合伙人发展政策,还可以罢免、开除合伙人,这是一个非常有权利的机构。
员工想进入这样的组织,必须进入预备合伙人的考察期。有了预备考察期,核心骨干就会提前做好思想的准备,提前积极主动的努力,为将来能够成为公司合伙人而努力!
阿里巴巴为什么要采取合伙人管理模式?马云说他是采取了麦肯锡、高盛公司等一些非常优秀公司的做法,发展合伙人,让一家公司有合伙人的序列,让员工看到希望和盼头,永远不认为是在为公司打工。
让员工不断的努力发展,能够成为预备合伙人,从三级合伙人依次晋升到一级合伙人,成为合伙人委员会,解决了公司员工的晋升发展的的动力问题,也解决了员工为谁干的问题。
第三种:合伙人的奖罚机制。
进了合伙人的组织,就代表一家公司的先锋队,代表公司的灵魂,代表公司的信仰,这样的成员必须履行公司的制度,履行公司合伙人的义务,比如说践行公司的文化、培养人才、为公司不断的操心。如果做不到就必须接受严厉的惩罚。
合伙人必须有明确的奖罚机制,对于合伙人的奖罚是非常严格的。
第四种:合伙人的考核机制。
合伙人考核机制,包括合伙人如何进入合伙认组织,必须进行考核。并非所有的员工都有资格进入合伙人组织中来,有非常严格的考核标准。
包括员工对公司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员工的人品、员工的能力和发展的潜力......都必须列入合伙人的考核中来。
合伙人组织内部的员工每年都必须进入内部的考核中来,如果有滥竽充数的,到了合伙人组织里面来不做业绩贡献、文化贡献,这样的人要及时从合伙人组织里面剔除出去,不能影响到整个合伙人的先进性!
合伙人管理模式非常强调组织有信仰、使命,代表公司的核心文化。
第五种:合伙人的退出机制。
员工如何退出呢?
一种叫做自然退出?比如说员工离开公司了、员工退休了,这都叫自然退出。
自然退出,公司可以给予一定的合伙人奖励,可以赎回合伙人所持有的虚拟股份。
如果员工严重违纪,违反合伙人章程,违反的合伙人的义务,就可以强制性的退出。通过合伙人委员会统一的制度,让不良的合伙人退出合伙人组织,强制收回合伙人的虚拟股份。公司在利益分配的时候,对员工是有严格的制度性的要求。
合伙人退出的时候,对合伙人虚拟股份的收回,可以采取溢价回购或者原价回购的方式。员工成为公司的合伙人,除了享受年终的分红,更重要的是践行公司的文化。
第六种:合伙的文化机制。
合伙人代表一家公司先进的文化,代表公司的灵魂,代表公司的使命,必然就要梳理出合伙人的文化手册。
所有的合伙人都应该清晰公司的文化,大凡优秀的公司都有优秀的企业文化,企业文化的传承必须有良好的文化机制。
大凡宗教都有传承的文化机制,每个宗教都有经典,比如说有圣经。合伙人管理模式作为一家公司文化传承的组织,必然要有它本身文化的经典,就是文化手册。
篇15: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
合同编号:______
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甲方有关规章制度,为了方便乙方在甲方办理____成长价值开放式基金的相关业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经过协商,就乙方采取传真方式向甲方提交交易申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传真交易业务范围
1、本协议所称“传真交易”是指乙方将填妥的交易申请表及所需相关资料传真至甲方相关人员,甲方相关人员受理该项业务,并将受理确认信息传真至乙方相关人员,从而完成交易申请的情况。
2、本协议所指传真交易仅包括开户、申购、赎回、分红方式变更。
除此之外,甲方不接受乙方提出办理其它业务的传真申请。
3、若乙方需办理其它业务种类,则需至甲方直销中心亲自提交申请,或由甲方提供上门服务。
二、 交易条件
1、交易时间:在基金正常开放日,交易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在基金募集期,交易时间为9:30-15:00。
2、认购:乙方应在认购资金到达____开放式基金直销账户后提交认购申请,认购资金应与认购份额相符。
若在基金成立验资日,认购金额与认购份额仍不符,或认购资金到账而无认购申请,则乙方该笔认购申请为无效申请。
无效认购款将在基金成立后的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退回。
3、申购:乙方应在申购资金到达____开放式基金直销账户后提交申购申请。
申购申请资金必须汇款金额一致,否则,为无效申请。
4、赎回:甲方收到乙方赎回申请,应在验证基金/交易账户有足够基金余额时受理申请,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5、乙方办理传真交易赎回申请委托的,甲方有权在收到乙方寄出的申请原件后,再将赎回款项划往乙方指定银行资金账户。
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准确填写由甲方提供的或从甲方网站下载的相关交易申请表。
三、 交易流程
1、乙方提交申购申请时,将以下资料传真至甲方指定传真号码:加盖印鉴章的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基金账户卡复印件、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乙方提交赎回申请时,将以下资料传真至甲方指定传真号码:加盖印鉴章的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基金账户卡复印件。
2、乙方发出传真后,应打电话向甲方直销中心确认传真申请事宜。
由于传真设备故障致使甲方未能收到乙方的传真申请,乙方又未进行电话确认的,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甲方根据且仅根据持有甲方认为有效的乙方开户文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指示人所发出的传真处理乙方的交易申请。
如甲方未收到、未全部收到、或接收到的乙方传真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无法识别或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契约或甲方业务规则等使甲方无法执行的,甲方可不执行并对此不承担法律责任。
3、乙方在发完传真并经甲方确认后,应在当日内将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原件、基金账户卡的复印件以特快专递寄送甲方。
日期以邮戳所示为准。
4.甲方在乙方提交之申请经确认后,可应客户要求为客户打印并邮寄交易成功交割单。
四、 免责情况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而影响委托的实施,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尽可能地降低意外事件的影响。
五、 协议的修改、解除与终止
1、本协议其它内容的修改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为有效。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时终止。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16:合伙人合作合同
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
第八条合伙经营范围:.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合伙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条合伙期限为××年。
(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条)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合伙人共个,分别是:
1、,住所(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2、,住所(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注:可续写)
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2、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注:可续写,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第六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第十二条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
(注: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七章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三条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例如“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定”),委托(列出所委托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中法人合伙人1委派、其他组织合伙人1委派(注:可根据实际续写,如无非自然人合伙人,此内容删去)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注:如果全体合伙人都执行合伙事务,此内容应删除)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四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五条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表决。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六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表决办法)
第十七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例如约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经全体合伙事务执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十九条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合伙人是否可以增加或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如果可以,也可约定其它决定方式)
第八章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条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权利和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二条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退还办法)
第二十五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第九章争议解决办法
第二十六条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七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八条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二十九条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注:也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另行约定),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注:此条供合伙人参考,设立合伙企业必须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合伙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注:可选择。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签名,合伙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
年月日
篇17:基金补充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代理项目
劳动就业政策咨询,代缴社会保险基金,到达法定年龄办理退休手续。
二、甲方应缴费用及期限:
1.代缴养老保险基金,每月______元。
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代缴医疗保险基金,每月______元。
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费,每月______元。
4.______银行______支行,帐号____________。
三、缴费方法
每月______日之前必须交足当月需缴纳的养老保险基金和医疗保险基金总金额。
四、协议提前解除、变更、续订,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议到期自行终止。(尤其是通讯电话和地址发生变化的请及时联系)
五、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一个医保年度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单独参加住院医疗统筹只准选择一次,选择时间为每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月______日。
2.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应同时办理。
3.缴费人要经常检查活期存折卡存款余额,发现不足及时存入,银行办理扣款时间为每月20日。如因存款额不足,造成扣款不成功则视作中断。中断缴费后重新缴纳的,必须连续缴纳满6个月后,方可重新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8:产业调研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一、主要成效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党的__大和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加强农业,做特农业”产业发展思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立足资源优势,大力培育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农业产业,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了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优质烟叶产业。做大做强“金三明”烟叶品牌。突出发展“翠碧一号”特色品种和生态型无公害烟叶,保持年种植面积在40万亩以上,年产量6万吨以上。笋竹苗木花卉油茶产业。以竹山集约经营为重点,竹子现代科技园为示范,提高林地产出率,大力发展笋竹精深加工,大力发展苗木花卉和油茶产业。新建丰产竹林6.56万亩,种植苗木花卉2.9万亩,新造和抚育油茶林4.2万亩。畜牧水产业。加快发展肉牛肉羊规模养殖,同时积极推进产品深加工。全市生虎年出栏139.71万头,肉牛出栏4.25万头,肉羊出栏18.82万头,家禽出栏2515.13万只,水产品年产量6.4万吨。中药材产业。重点抓好紧缺中药材和制药企业所需的原料药材品种栽培、引进和示范。全市中药材面积达18.44万亩。食用菌产业。突出抓高海拔地区反季节和珍稀食用菌以及低海拔区域的草生型和城郊型“菜篮子”食用菌。全年栽培食用菌2.7亿袋,产量7.66万吨。果茶产业。加快品种结构调整,引进推广优质品种,发展水果加工和茶叶精加工,扩大名优茶种植面积。全年茶叶面积达24.66万亩,产量2.4万吨,水果面积114万亩,产量84.71万吨。建莲产业。进一步选育和推广优质高产建莲品种,与旅游观光农业相结合,加强深度开发建莲功能食品和医药原料,延长建莲产业链。
(二)产业经营水平不断提升
现有国家级特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和品牌农业金奖企业各2家,省级龙头企业18家,市级龙头企业135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90亿元,带动农户44万户。先后有10个产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7个县(市)列入福建乌龙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1个产品获得中国名牌产品,2枚商标获得中国驰名商标,1个产品获得出口免检产品,4个产品获得国家免检产品;累计拥有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三品”认证产品251个,位居全省前列。
(三)产业适度规模经营不断扩大
全市培育形成泰宁县焦溪村锥栗、大田县大中村大薯、三元区炉洋村脐橙和沙县西霞村蔬菜等225个“一村一品”特色村。烟叶种植户数达4多万户,户均种烟9.82亩,其中20亩以上的种烟户有1984户。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149个,经营林地面积59万亩。生猪规模养殖场270个,年可出栏120万头生猪;规模养羊专业户155户,年可出栏12万头;蛋鸡规模养殖场达到13个,存栏30万只;肉鸭规模养殖场达到25个,出栏370万只。新增网箱养鱼1000个,生产能力吨。
(四)产业科技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全市乡镇均成立了“农业155”服务队,“农业155”信息员覆盖了行政村,形成一支贯通市、县、乡、村四级的联动工作队伍,加强对农业特色产业的技术指导服务。今年以来,全市举办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班700余期,培训8.5万人次。组织一批科技特派员到农村推广农业“五新”、培育农业科技示范点(片),引进各类农作物新品种200个,建立新品种示范片5万亩,示范推广新技术13项,新肥料23.8万亩,新农药38万亩次,新机具578台套,购机补贴资金达3850万元。
(五)产业对外合作交流不断加大
连续七年在外地举办农业专场招商会,连续五年举办海峡两岸(三明)林业博览会。明台农业合作加快发展,引进涉农涉林台资企业66家,总投资1.65亿美元;引进一批中国台湾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推广面积达15万亩。清流中国台湾农民创业园正式升格为国家级创业园,引进台资企业22家,总投资6948万美元,引进中国台湾良种29个,引进中国台湾技术18项,推广面积3.5万亩。
二、存在问题
从调研的情况看,当前我市农业特色产业的发展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
一是特色产业龙头企业偏少偏小,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全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产值上亿元的仅有17家,占百分之12.6;国家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分别只占全省的百分之6.5和百分之9.7。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于起步阶段,规模偏小,带动农户仅占总农户数的百分之23.8。一些地方的农业特色产品雷同,特色不鲜明,优势不突出,市场竞争力不强。加之企业、农户和市场之间衔接不够,产、供、销脱节,资源优势不能有效地转换成市场优势,造成有
特色的产业形不成规模,有规模的产业又缺乏特色。
二是特色产业科技服务人才缺乏,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滞后。由于我市地处山区,条件差、待遇低,农业科技人才留不住也引不进。目前,农村大多数乡镇农业技术服务网络不够健全,农业科技服务人员偏少,加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尚未形成规范、完善的技术服务体系,造成了产前不能及时准确提供市场信息,产中不能及时有效技术指导,产后不能及时做好市场对接,这也不同程度挫伤了农民发展特色产业的积极性。
三是特色产业资金投入有限,产业发展动力不足。由于各级财力薄弱,发展资金严重不足,县乡不能拿出更多的资金扶持产业化龙头企业和重要项目的发展。金融投入由于缺乏有效担保主体,农民自身房屋、土地又不能抵押,金融支农难以落到实处。农业又属中长期项目,季节性强,回报率低,难以激发社会各界的投资热情。同时,农民对农业生产的投入很有限,使有特色的产业形不成规模,从而制约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对发展特色农业的认识
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特色农业对于发挥我市地域和资源优势,增加农民收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切实加强对发展特色农业的领导。要紧紧围绕“加强农业,做特农业”的产业发展思路,进一步明确我市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的主攻方向和目标任务,认真落实三明市发展现代农业行动计划。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有力促进农业特色产业的发展。要加强运作,打好海西、老区、苏区牌,争取中央、省上对农业特色产业更多的项目资金支持。要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加快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促进农村耕地、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激活发展特色农业动力,做大做强做优我市农业特色产业。
(二)创新经营方式,提升特色农业产业化水平
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成长型企业纳入培育扶持范围,通过政策扶持、项目支持、政策性贷款贴息等办法做大规模。健全完善“公司+基地+农户”等模式,带动生产基地建设,延伸产业链,增强辐射带动作用。要加快特色农业的示范乡镇、示范基地建设,着力发展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特色产业乡村,推进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加快发展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大力培育一批国内知名的区域品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监管体系、信息体系建设,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鼓励龙头企业创办互助合作组织,推动龙头企业与农民利益的紧密结合、专业合作组织与市场开发拓展的紧密结合,完善龙头企业与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三)推进科技创新,提高特色农产品科技含量
政府要逐步构建完善市农科所、农作物选育创新平台、国家及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食用菌菌种繁育中心、清流花卉良种培植繁育中心、闽台林业研究所、闽台林业科技交流培训中心等一批农业科技研发推广机构和创新平台,尽快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运转高效、支撑有力的农业科技自主创新体系。要突出抓好农产品深度加工,大力扶持现有果蔬、畜禽产品和林产品及生物医药等重点加工生产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发展科技型企业。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优选引进一批农产品加工高新技术企业,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提高经济效益。加大对明溪南山、沙县柱源等10个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的资金投入和农业“五新”推广力度,确保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在发展特色产业中起到先行先试的作用,成为农科教结合示范基地、新品种和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
(四)创新服务机制,提升特色农业服务水平
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和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着力解决基层农技人员缺少和工作经费不足等问题。切实抓好乡镇“三农”服务中心和村综合服务站建设。要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一批在建及新建大型农产品市场建设。加快农村市场信息化建设,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购销对接等服务。要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引导和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供销合作社、种养大户、科技人员、返乡创业农民等领办或创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并在财政补贴、税收、用地、用电和“绿色通道”等方面予以支持。要加大对农业金融政策的支持力度,改善农村金融服务,认真解决农民和农产品企业贷款难融资难问题,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五)突出明台合作,实现明台特色农业优势互补
要以海峡两岸林业博览会为平台,突出林业成果转化、生物农业产业对接和生态旅游观光等,加快实施林产品加工等六个合作区建设,努力打造全国林业对台合作示范区和全国林业改革示范区。以清流中国台湾农民创业园区升格为国家级园区为契机,不断扩大合作交流范围,全面提升明台农业合作层次,努力在招商引资、农业特色产业开发、农业科技合作,特别是农业“五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特色农产品生产经营、农产品深加工、农产品物流业、观光休闲农业等领域取得新突破。要积极构建明台交流合作平台,加强和鼓励两岸农业企业、农业学校和农业科学研究机构、农业推广单位携手合作,建立农业产、加、贸一体化合作模式,研究开发农业新技术、新产品,开拓新市场,促进农业特色产业发展。
篇19:中国自动识别产业2025年工作总结_其他工作总结_网
1月12日,国家一级协会--中国自动识别技术协会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该协会一年来的工作进展。2006年是中国自动识别技术发展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中国自动识别技术协会完成了换届工作并在新一届理事会的领导和总体规划下,使协会的发展壮大跨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完成了既定的工作目标。2006年,协会会员的发展及续展状况良好,截至2006年12月15日团体会员总数135家。在新的一年里,中国自动识别技术协会将以十六届五中全会的精神为指导,坚持以“协同集成、自主创新、重点跨越”为指导方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中国自动识别产业的发展。
2006年,在发挥原有分支机构职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组织机构的建设,4月22日成立了中国自动识别技术协会战略研究小组,并确定了工作组的年度工作计划。同月,与中科院自动化研究所等单位开始筹备生物特征识别工作组的组建。协会2006年开展的相关课题“条码打印机技术规范和应用指南”、“射频产业状况调研”、“年度报告”等均由各工作组组织实施,课题成果《条码打印机技术规范与应用指南》和《中国自动识别年度报告(2004-2006)》两书已经由机械工业出版社正式出版,两书的出版又一次填补了国内该领域的空白,特别是关于RFID的产业调研报告是国内首次开展的全面的调研工作,最终作为年度报告中RFID产业具有数字化参考依据的重要组成部分。
有关ISO/IEC18000系列标准中的第七部分,2006年已由射频工作组完成转化工作。至此,射频工作组在历经2年多时间完成了全部ISO/IEC18000系列标准的转化工作,为国标立项和标准的制定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目前,在ISO/IEC18000系列标准转化国标草案工作的基础上,国家标准委已批准立项,协会将参与6项国标的制定工作。
为落实“十五”计划纲要和国家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实现“中国条码推进工程”的战略目标,将条码自动识别技术在更广域的范围得到深层次的应用。2006年启动了“中国条码推进工程”汽车专项,协会组织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工作,撰写了数万字的调研报告呈交有关部门,起草了国标《汽车零部件用EAN.UCC系统编码与条码标识》。目前,汽车企业应用全球统一标识的试点工作正在积极开展中。以“汽车推进专项”为契机,继续拓展自动识别技术在广域的制造业的应用,加强与政府部门和行业主管的合作是协会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的具体体现,还将是2007年协会的重要工作。汽车专项的开展为开拓自动识别技术应用的新领域,承担相关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应用企业的合作,都进行了有益的探讨和尝试。
2006年是EPC、RFID技术发展的重要一年。经过2005年过热的炒作,人们开始密切关注国际上技术及应用的每个环节。中国自动识别技术协会继续组织“走出去,请进来”,分别到美国、日本、中国台湾等地参观考察,在北京举办的第三届中国国际EPC与RFID高层论坛,提供了解国际、借鉴经验、获得信息的交流平台。组织多种活动,广泛宣传,一年一度的国际自动识别技术展览会及各项专题活动是协会对外宣传和推广自动识别技术的重要活动。2006年的展览会参展的自主产品多了,国际参展商多了,展览会的人气旺了,同期还举办了新产品/新技术发布会、2006国际RFID技术应用论坛,都显示出中国自动识别产业蒸蒸日上,走向成熟。2007年的展览会将在北京继续举办。
2007年中国自动识别技术协会将集自动识别技术在多行业、多地区、多领域、深层次集成应用的优势,与相关行业加强交流与合作,申报《汽车零部件用EAN.UCC系统编码与条码标识》国家标准,宣贯标准,建立试点,推进汽车专项的进程。扶植我国自主创新、具备国际竞争力的自动识别技术产品的研发,促进我国自动识别技术产业链的建立和完善。加强自动识别技术标准化工作,组织会员参加相关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承担并完成国家标准项目。在课题研究的基础上总结研究成果,为下一年的标准化工作打好基础。通过国际交流,加强国际间合作,在引进先进技术和方案的同时,促进自动识别技术产业升级及应用市场的深层次发展。
篇20:油茶产业发展情况汇报_情况汇报_网
尊敬的林部长、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党委、政府向您们莅临西滨检查指导油茶工作表示忠心的感谢,今年我分管林业,潘委员负责主抓油茶生产,下面,我就油茶生产进展及主要工作向部长和各位领导作个简要汇报,有不对的地方还请各位批评指正:
一、油茶生产及进展情况:据林业站调查统计,全镇油茶林面积5058亩,2010年县下达新植低改任务为700亩,在书记、镇长的高度重视支持和林副、郭副等领导以及林业站的鼎力配合下,我镇油茶生产进度扎扎实实地推进,镇里根据县任务数以会议和文件形式下达各油茶村793亩的任务来保证700亩任务的完成。当前具体进展情况为:截止目前已落实10村新植200多亩;实施符合政策补助条件进行低改的有9个村,目前基本完成9个村,面积已达410亩,占上级下达任务数58.5%(包括新植占87.1%),其中:低改示范片2片,一个是西芹村90多亩,由林书记、潘世锋挂,另一个是刘坂村70多亩,由林镇长、郑登力挂,目前,低改示范片基本完成并且已接近尾声;拥口70多亩整席拉带基本完成即将进行修枝整形、乐洋60多亩、七里90亩、演溪30多亩、华兰60多亩、七斗50多亩前些日子也已组织劳力加紧改造落实当中,确保在3.20前全面完成低改。
二、油茶产业发展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根据年初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及时调整充实了油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油茶生产主抓领导及职责,着力强化油茶生产工作落实,书记、镇长亲自过问并针对油茶产业发展存在的现实问题,亲历亲为入村进片督导油茶发展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二是在全镇经济工作会议上,镇领导强调部署09年度油茶产业发展工作,下达油茶生产任务,动员各村抓紧新植低改。三是建立联动机制,通过层层分解责任制和二天一次的通报反馈制,加强县、镇、村三级之间纵、横向协调、磋商、指导、反馈、督促,纵向联动、横向互动,形成互促共为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政策推动: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油茶产业政策形势的宣传和政策措施促动,强力推进油茶产业发展。
一是部署督促各村通过党员大会、两委扩大会、村民代表会等形式,宣传各级油茶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发展形势及前景,鼓励动员油农参与油茶产业科学化、效益型管理和开发。
二是召开油茶产业发展促进会,传达并贯彻县有关油茶会议精神,部署当前工作及要求,通过以会代训和巡回电教播放等形式,累计组织有关镇村干部和种植户代表120多人收看了发展油茶产业电教片,以电教现身说法,提高油农低改的积极性和栽植技术水平。
三是制定出台促进油茶产业发展工作政策措施,一是建立镇级配套政策:连片30亩以上未列入示范片,并通过上级验收合格后,镇予以补助50元/亩。二是建立考评缴励机制:1、把油茶产业作为“三个一”项目单列出来,列入镇年终总评,占30分。2、把年度油茶生产落实情况列入镇、村干部年度绩效考评的一项内容,并采取挂村领导、工作组“三二一”押金奖惩制,即:油茶任务村挂村领导押金300元,工作组长200元,工作组员100元,完成县示范片任务要求或者镇下达任务并经县验收合格的,按押金的50%奖励并退回押金;验收不合格的,不退还押金作为完成任务村的奖励金。落实县示范片油茶低改任务的村,通过验收合格的,可以预支发动生产补助金50元/亩。超额完成低改任务连片10亩以上的,一次性奖励给镇挂村干部500元。3、林业站规划和指导也将作为基层所站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三是建立村级配套政策:完成年度油茶生产任务的村,各村可根据村财实际予以奖励补助。
(三)强化责任落实: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制定下发09年度全镇油茶生产任务文件,确定镇村、部门及相关责任人的职责要求;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建立镇、村两级工作落实进展跟踪督查制度,书记、镇长亲自入村进山督查生产进度,党办每二天一次通报进度情况;三是把生产任务落实情况列入村两委班子工作能力水平和职数配备的考核依据。
(四)强化示范带动。充分发挥去年2个示范片的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引导更多的油农参与油茶低改种植,逐步提高低改水平,同时,积极发挥今年刘坂、西芹2个示范片的示范引动作用,组织发动农户广泛参与油茶产业发展。
(五)强化服务保障:镇领导、林业站、工作组进村入户,各司其责,加强油茶产业发展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动员,林业站明确挂村技术指导具体责任人,现场演示指导油农进行油茶低改、修剪和新植的技术标准要求,同时,加强镇油茶协会运作及有关制度规范的指导和帮助,共同为油农提供技术、优惠政策咨询的协调保障服务。
三、存在困难及问题:一是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贫乏;二是荒芜状况较严重,低改投入成本较大;三是上级园区道路建设补助力度较弱;四是油农科学生产技能较欠缺;五是70、80年代油茶已分产到户,油茶园涉及农户较多且零散,集中和统一起来有较大难度;六是受干旱高温天气影响,低改任务时限要求较紧。
以上报告,不当之处,敬请领导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