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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汇编44篇 合同样本(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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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合资公司投资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投资,全文共 5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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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公司投资合同样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有关法规,中国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国(或地区)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定合资经营合同,组成了______合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合资公司名称为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_。

合资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____省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

第三条合营各方的名称、法定地址、法定代表分别为:

甲方:中国______公司

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法定代表的姓名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乙方: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

法定代表的姓名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第四条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合资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合资公司宗旨为:使用先进技术,生产和销售产品,达到水平,获取合营各方满意的经济效益。(注:每个合资公司都可以根据自己特点写)

第七条合资公司经营范围为:设计、制造和销售产品以及提供技术服务。

第八条合资公司生产规模为:

____年____。(表示量的单位)

____年____。

____年____。

第九条合资公司向国内、国外市场销售其产品,国内、国外销售比例和数量。

____年:向国外和港澳地区销售百分之___,在国内销售百分之___。

____年:〃___,

〃___。

销售渠道、方法、责任。(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十条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或另一种货币)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元。(或另一种货币)

第十一条合营各方出资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______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___。

其中:现金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元

厂房_______元

土地使用权_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_元

其他______元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______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___。

其中:现金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_元

其他______元

第十二条合营各方应按合营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出资额。

第十三条合营各方缴足出资额后,经合资公司聘请的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主要内容是:合资公司名称,成立日期,合营者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日期,发给出资证明书日期等。

第十四条合营期内,合资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数额。

第十五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增加须经合营各方一致同意,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不论全部或部分,都须经合营他方同意,一方转让时,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七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董事会一致通过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以下同)批准,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董事会

第十八条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九条董事会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一)决定和批准管理部门提出的重要报告(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供销等);

(二)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四)订立劳动合同;

(五)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六)讨论通过本公司章程的修改;

(七)讨论决定合资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

(八)决定聘用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等高级职员;

(九)负责合资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十)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二十条董事会由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名董事,乙方委派___名董事,董事任期为四年,可以连任。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

第二十二条合营各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须书面通知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例会每年召开一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在公司所在地举行。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缺席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六条董事长应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__天发出召集会议的书面通知,写明会议内容、时间和地点。

第二十七条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如届时未委托他人出席,则作为弃权。

第二十八条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不够三分之二人数时,其通过的决议无效。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签字,代理人出席时,由代理人签字。记录文字使用中文或中文___文同时使用。该记录归档保存,并由董事会指定专人保管。在合资经营期限内任何人不得涂改或销毁。

第三十条下列事项须经董事会一致通过。

(每个合资公司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三十一条下列事项须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或过半数董事通过。

(每个合资公司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五章管理部门

第三十二条合资公司设经营管理部门,(可根据该公司的具体情况)下设生产、技术、劳资、财务、行政等部门。

第三十三条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_人,由董事会聘请。首届总经理由___方推荐,副总经理由___方推荐。

第三十四条总经理直接向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组织领导合资公司的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

第三十五条合资公司日常工作的重要问题的决定,须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联合签署方能生效,需要联合签署的事项,由董事会具体规定。

第三十六条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为____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

第三十七条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兼任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

第三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公司的商业竞争行为。

第三十九条合资公司设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和审计师各一人,由董事会聘请。

第四十条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由总经理领导。

总会计师负责领导合资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合资公司开展全面经济核算,实施经济责任制。

审计师负责合资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查、稽核合资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向总经理并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四十一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和其他高级职员请求辞职的,应提前__天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

以上人员如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解聘,如触犯刑律,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财务会计

第四十二条合资公司的财务会计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合资公司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十四条合资公司的一切凭证、帐簿、报表,用中文书写。如他方提出要求,可加注______文。

第四十五条合资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帐单位,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价计算。

第四十六条合资公司应在中国银行或中国银行同意的其他银行开立人民币及外币帐户。

第四十七条合资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四十八条合资公司财务会计帐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

一、合资公司所有的现金收入、支出数量;

二、合资公司所有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

三、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及负债情况;

四、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

第四十九条合资公司管理部门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经审计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董事会会议通过。

第五十条合资各方有权自费聘请审计师查阅合资公司帐簿,查阅时,合资公司应提供方便。

第五十一条合资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其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五十二条合资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以及合营合同的规定办理。

第七章利润分配

第五十三条合资公司按法律规定提取储备基金、公司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以上基金在合资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确定。

第五十四条合资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按合营各方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进行分配。但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另行规定者除外。

第五十五条合资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后三个月内公布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的利润额。

第五十六条合资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年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分配。

第八章职工

第五十七条合资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办理。

第五十八条合资公司招雇职工,由当地劳动部门推荐,或者经当地劳动部门同意,由合资公司自行招雇,经考核,择优录用。

第五十九条合资公司有权对违犯合资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可予以开除。对开除、处分的职工,须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第六十条职工的工资待遇,参照特区的有关规定,根据合资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规定。

随着生产的发展、职工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合资公司应适当提高职工工资。

第六十一条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合资公司将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生产和工作。

第九章工会组织

第六十二条合资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六十三条合资公司工会是职工的代表,它的任务是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与公司商谈有关事项,团结教育职工,搞好生产,遵守纪律,执行劳动合同。

第六十四条合资公司工会可指导、帮助职工同合资公司签订个人劳动合同,或代表职工同公司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

第六十五条合资公司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职工工资、奖惩、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纪律等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意见和要求。

第六十六条合资公司工会参加调解职工和合资公司之间发生的争议。

第六十七条合资公司每月按合资公司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工会经费。合资公司工会经费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

第十章期限、终止、清算

第六十八条合资公司合营期限为___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九条合营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并在合营期满六个月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十条合营各方如一致认为终止合营符合各方利益时可提前终止合营。

合资公司提前终止合营,需董事会召开全体会议作出决定,并报送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

第七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合营一方有权终止合营。

(每个合资公司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而定)

第七十二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组成清算委员会,对合资公司财产进行清算。

第七十三条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对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算、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董事会通过后执行。

第七十四条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表公司起诉和应诉。

第七十五条清算费用和清算委员会成员的酬劳应从合资公司现存财产中优先支付。

第七十六条清算时,清算委员会对合资公司的资产应根据帐面折旧程度,参考当时的价格重新估价。

第七十七条清算委员会对合资公司的债务全部清偿后,其剩余的财产按合营各方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七十八条清算结束后,合资公司应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报告,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回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

第七十九条合资公司结业后,其各种帐册,由原中国合营者保存。

第十一章规章制度

第八十条合资公司通过董事会制定的规章制度有:

1.经营管理制度,包括管理部门的职权与工作规程;

2.职工守则;

3.劳动工资制度;

4.职工考勤、升级与奖惩制度;

5.职工福利制度;

6.财务制度;

7.公司解散时的清算程序;

8.其它必要的规章制度。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七十九条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八十条本章程用中文和__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八十一条本章程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修改时。

第八十二条本章程于19__年__月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省____市签字。

甲方:______公司乙方: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签字)代表______(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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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食品公司章程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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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适用于一人有限公司设董事会、经理、监事的公司)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杭州市        区(县、市)       路     号。

第四条  公司在 (填登记机关名称)登记注册,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或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五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  本章程由股东制定,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九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  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为     万元。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一条  公司由一个法人(自然人)股东投资:

(如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则表述如下:)

股东:     (请填写法人股东全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地址:

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将/已)在   年  月  日前一次足额缴纳。(或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其中首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第二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

(如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则表述如下:)

股东:     (请填写自然人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将/已)在  年  月  日前一次足额缴纳。(或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其中首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第二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

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依法办妥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股东可对《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1项至第10项职权作出决定,也可对下列职权作出决定:

11、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定(作为股东的职权还是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12、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作为股东的职权还是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13、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第十三条  公司股东对本章程第十二条所列职权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置备于公司。

第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  人(董事会成员三至十三人,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经股东委派产生(章程也可规定其他产生方式)。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也可由公司章程另行规定产生办法),任期不得超过董事任期,但连选(派)可以连任。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如董事会成员中有职工代表的,则第十四条的表述如下:)

第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    人(董事会成员三至十三人,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其中非职工代表    人,由股东委派产生(章程也可规定其他产生方式);职工代表   名,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由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待公司营业后再补选,并报登记机关备案。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也可由公司章程另行规定产生办法),任期不得超过董事任期,但连选(派)可以连任。

第十五条  董事会对股东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第1至第10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11、选举和更换董事长、副董事长(公司章程如另行规定产生办法的,则删除本项职权);

12、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作为股东的职权还是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13、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作为股东的职权还是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1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第十六条  董事每届任期    年(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派)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更换,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更换后的新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十七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

董事会以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方式议事,董事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非董事经理、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但无表决资格。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1、定期会议

定期会议一年召开  次,时间为每年            召开。

2、临时会议

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公司章程也可规定其他议事方式,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第十八条  董事会的表决程序

1、会议通知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日(由公司章程规定)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2、会议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如不设副董事长的,则删除相关内容),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3、会议表决

董事按一人一票行使表决权,董事会每项决议均需经     以上(该比例一般为“三分之二”以上,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通过。

4、会议记录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详细作好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必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公司章程也可规定其他表决程序,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第十九条  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的职权也可另行规定)。

第二十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人(可以设一至二名,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经股东委派产生(章程也可规定其他产生方式)。

(如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则第二十条的表述如下:)

第二十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人(可以设一至二名,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由职工代表担任,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待公司营业后再补选,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第二十一条  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派)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更换,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更换后的新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二条  监事对股东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第1至第6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章  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二十三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也可另作规定,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也可不作规定,如不作规定的,则删除本章)。

第七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还是经理担任,公司章程要明确)担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原件股东持一份,送公司登记机关一份,公司留存      份。

有限公司股东

法人(含其他股)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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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公司采购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采购,全文共 1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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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采购合同样本

甲方:

地址:

tel:

fax:

办事处:

tel-

fax:

乙方:

地址:

tel:

fax:

product

code

code

description

数量(件) unit  price

(元/件)

amount

见“订单确认书”

l、追加款价

格按原合同

执行。

2、新款价格

在”订单确认

书“上确认。

备注:1。以上各款、单价、数量、工艺要求见“订单确认书”

2.订单确认书为本合同附件

3.以上价格含17%增值税

total  pcs

fbo 广东

一、 订购货物和交货办法

terms:

一、 订购货物和交货办法:

1.  乙方应按照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则按合同规定的货物价格、规格、数量、日期,将甲方订•购之商品送交甲方指定的仓库或地点,装卸运杂费归乙方承担。

2.  合同成立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凡乙方按合同规定生产的合格商品,甲方必须照数收购。•不符合合同规定之产商品,甲方有权拒收。若因商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按实际损失给予甲方赔偿,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损失

3.货物数量接受增似致为+5%•    .

二、付款方式:    •

1、甲方在货到验收ok收到乙方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后45天内结算全部货款。

2、当甲方收齐乙方的货物后,甲方需开出45天远期支票给乙方作抵押,待出货后45天的贷款到期时,

乙方需退回甲方的支票,由甲方用电汇的方式付款给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的帐号。    ,

乙方在甲方的“订单确认书”上签字确定交货期后,不得延迟交货,否则甲方有权追究由此而

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

订装资料:由乙方承担,  (每件一个pp袋一张拷贝纸,若干件一个纸箱)详见“订单确认书”。

原材料:

1.  生产上列商品所需原材料、辅料包括唛头,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必须采用甲方指定的辅料厂

签名及盖章:生产的辅料包括唛头,如乙方有价格合适、质量好的供应厂家可经甲方确认后指定生产。

六、知识产权保护:

凡由甲方提供设计的商品,除合同数量或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擅自生产或提供给他人生产,否则

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所有责任。

七,其它生产要求: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测试一等品之合格标准,以此作为

大货质量的检验标准。大货的车工、手感、品质必须依足确认板处理,颜色则按玫方已确认之色板

肘色.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保留有向乙方追究法律责任及赔偿有关损失的权利.

2,’大货收货照国际惯用标准aql6.5要收货。

confirmed and accepted by:

甲方: 乙方:

签名及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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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装饰公司聘用合同样本_装饰公司聘用合同模板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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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公司):________

乙方(个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住址: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聘用乙方为我公司员工,工种为:。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

装饰用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装饰用工合同期限。

装饰用工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全面负责施工工程,制定施工工程计划、方案、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及管理。

(二)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甲方提供装饰材料,乙方自备工具。

(四)乙方应当提高自身的劳动技能,提高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五)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未按甲方的施工要求,造成工程未按时完工或者工程未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

(六)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的操作过失,造成装饰材料损坏的,应由乙方赔偿甲方的材料损失。

(七)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的过失或者违章作业,造成自身伤亡或者他人伤亡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

(九)乙方因事不能上班的,必须向甲方请假,并经过甲方同意。

第三条 劳动报酬。

(一)劳动报酬按乙方工作工程量支付,单价以双方协商价格为准,

(二)工程全部合格完工后三周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工程款。施工过程中,乙方如需用钱,可依借贷方式向甲方借款并附借条。

第四条 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装饰用工合同。本装饰用工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如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装饰用工合同。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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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中外合资公司章程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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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有关法规,中国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合资经营合同,组成了____________合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 合资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

合资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

第三条 合营各方的名称、法定地址、法定代表分别为:

甲方:中国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号。

法定代表的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_。

法定代表的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

第四条 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 合资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二章 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 合资公司宗旨为:使用______先进技术,生产和销售____产品,达到____水平,获取合营各方满意的经济效益。

(注:每个合资公司都可以根据自己特点写)

第七条 合资公司经营范围为:设计、制造和销售____产品以及提供技术服务。

第八条 合资公司生产规模为:

________年________。(表示量的单位)

________年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

第九条 合资公司向国内、国外市场销售其产品,国内、国外销售比例和数量。

________年:向国外和港澳地区销售百分之______,在国内销售百分之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销售渠道、方法、责任。(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三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十条 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或另一种货币)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或另一种货币)

第十一条 合营各方出资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____________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______。

其中:现金_____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______元

厂房______________元

土地使用权_______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_______元

其他____________元

共6页,当前第1页1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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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中外合作公司章程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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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____________公司(以上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国________省________市签订的建立合作经营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合作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外文名称为____________。公司的法定地址为:中国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法定名称和法定地址为:

甲方:中国____________公司,中国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市______路_______号;

乙方:___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号。

第四条 合作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资源开发权、建筑物等合作条件;乙方提供资金、设备、技术等合作条件。各方不折算投资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条件,确定利润分享办法,并各自承担风险。合作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独立经营,统一核算;合作期限届满,公司的财产,不作价归甲方所有。

(注:应根据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具体写明)

第五条 合作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

第二章 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合作公司宗旨为:采用国际上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生产在国际市场上有销路和竞争能力的产品,使合作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注:每个合作公司应根据自己的特点写)

第七条 合作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为:设计、制造和销售___________产品,并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写)

第八条 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为: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_______;到________年可增加到年产______,品种将发展到______。(注:每个公司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三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作公司的投资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或用双方商定的其他货币)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注: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资源开发权和建筑物等不计入注册资本)

第十条 甲、乙方提供的合作条件如下:

甲方:提供总面积为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负责缴付征用土地费和土地使用费;(注:土地开发费的负担办法,根据双方的约定写)其中:

厂房(上盖)面积______平方米;

商场(上盖)面积______平方米;

维修服务部(上盖)面积______平方米。

乙方:投资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其中:

现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共5页,当前第1页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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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食品公司章程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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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 责任公司。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 公司名称: 劳务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 市 区

第五条 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 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 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第七条 公司的经营范:

第三章 股 东

第八条 股东的名称或姓名

1、 住所:

2、 住所:

3、 住所:

第九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1、 出资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占总资本 %;

2、 出资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占总资本 %;

3、 出资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占总资本 %;

4、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当向股东签发由公司盖章的出资证明书。

第十条 股东的权利

1、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股东签发由公事盖章的出资证明书;

2、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及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5、选举或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

6、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意见;

7、公司依法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资产;

8、参与制定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 股东的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4、不按照前款规定办理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5、公司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其出资;

6、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出资;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 如果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公司股东之一不得购买其他股东全部出资,而形成单一股东(独资公司);

4、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及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 股东会

第十三条 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十四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额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方针或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工作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六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1、股东会会议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原则上定当每年 月份召开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2、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日期、地点和内容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3、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权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主持。

4、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时,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5、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6、除法律、法规、章程有明确规定外,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必须经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十七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董事若干名,董事长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 董事长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 董事长任期每届三年,董事长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董事长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因特殊原因要解除的,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六章 经 理

第二十条 公司设经理 1 名,副经理若干名,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工作,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二十一条 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2、组织拟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由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七章 监 事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1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三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长、董事、经理、副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长、董事或经理、副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长、董事或经理、副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5、列席股东会议。

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和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四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五条 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每一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财务状况变动表;

4、财务情况说明书;

5、利润分配表。

第二十六条 在每一会计年度终结束15日内,应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七条 公司分配当年利润时, 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可不再提取。

第二十八条 法定公积金不足弥补上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条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二十九条 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第三十条 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三十一条 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第三十二条 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三十三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对公司的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三十四条 公司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择优录用,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五条 公司辞退职工或者职工自行辞职, 都必须严格按照劳动用工合同条款执行。

第九章 终止与清算

第三十六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

营业期限届满;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撤消; 5、因不可抗力发生导致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6、依法宣告破产。

第三十七条 公司依第三十六条 1、2、3、5 项而终止的应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公司第三十六条 4、6 项被撤消、被宣告破产的,应当由主管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三十八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3、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理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公司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的决议及公司规章制度均视同本章程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及公司规章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 法规相悖或者与登记机关核准后的登记事项不一致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及登记机关核准的登记事项为准。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经股东签名、盖章,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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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财产保险公司代理合同样本2024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企业,全文共 1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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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公司代理合同样本2016

编号:

委 托 人 (甲 方)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代理 人 (乙 方) :

为促进保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 保证保险代理行为合法、公正、有序进行,并切实维护甲、乙双方的 正当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依照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及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代理的管理规定,甲、乙双方就保险业务代理 合作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代理范围:

1、保险险种及地域范围

险种名称

2、代理业务范围: (1)代理推销保险产品; (2)代理收取保险费; (3)未经甲方书面委托,乙方对所代理的保险业务无理赔权,亦不得代理甲方签定订立任何赔付协议或作出任何形式的赔付承诺。财产保险公司代理合同范文节选!

二、保费和手续费结算:

保费和手续费结算:

1、乙方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并于出具保单正本三个工作日按 甲方制定的结算程序与甲方结算该业务保险费。

2、甲方在乙方转交的保费到帐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代理手续费 支付给乙方。

3、甲方按实际所收保费向乙方以转帐形式支付代理手续费。各险种代理手续费标准为:

险种名称

代理手续费比例(%)

三、权利和义务:

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对乙方作好《保险法》及保险代理业务相关法规的宣 传工作,并依据中国保监会的要求,协助乙方有关人员取得相应的资 格证书。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投保单、保险条款、宣传材料及与代 理业务相关的资料, 并负责对乙方进行包括单证管理在内的保险基础 知识培训和实务培训。

3、甲方有权对乙方代理的全部保险业务及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 检查,乙方须积极主动配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代理业务范围及代理权限内为甲方 代理保险业务。超权限代理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 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5、乙方不得将其经授权代理的保险业务转授第三方代理。

6、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并依据甲方制定的各 项保险代理规定、承保规定和操作程序办理代理业务。

7、乙方在办理保险业务时,须使用甲方提供的宣传资料、条款、 费率、单证及各种表格,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修改或翻印甲方的任何文 件和资料。

8、乙方在代理销售保险时,应如实向投保人转告投保声明事项, 引导投保人依法履行如实告之义务; 向投保人就保险合同条款进行说 明,并对免责条款依法进行“明确说明” 。

9、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将保费及利息划付给甲方,甲方则 应及时向乙方按比例支付代理手续费。

10、乙方代理的保险业务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乙方有 义务在获知客户出险信息后即时通知甲方。

11、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和信用,对外签定抵押合同或出具担保 函,不得以甲方出具的保单进行质押活动。

四、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但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双方约定解除或依合同规定可单方 解除合同起,代理期限即行终止。

五、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如确有特殊原因 需变更时,须双方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变更。

2、甲、乙双方可在合同期限内要求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 30 天 通知对方。

3、乙方在代理保险业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自动 终止: (1)擅自变更保险条款,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 (2)在保险代理业务中有欺诈、背信、伪造文书行为; (3)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欺骗保险公司; (4)挪用侵占或贪污保险费; (5)被保监会收回或吊销《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或《保险兼 业代理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 ,或者被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收回或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4、若乙方违反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执业管理规定,甲方有权终止 本合同。

5、本代理合同终止时,甲、乙双方应立即开始并在 15 日内结清 一切保险费、代理费及有关帐务,办理未决赔案、保险单证等文件的 交换,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6、本代理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保险代理 业务。

六、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缴交保费,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 并收回乙方代收的保险费。

2、乙方如超出本合同规定的代理范围开展业务,或在开展业务 过程中违反甲方有关业务规章制度,经甲方制止仍不改正的,甲方有 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 求乙方赔偿。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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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建筑公司承包合同样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企业,全文共 41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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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监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以甲方与建设单位签定的总合同有关条款为准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部分工程给由乙方承包施工。现将有关事项,订立以下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

3.施工范围:

4.工程数量:

第二条:开竣工时间:

开工时间:月 日

竣工时间:年月日

(如延误工期按每延期壹天扣罚工程款的总额的 %处罚,建设单位同意顺延除外。)

第三条:质量等级:

第四条:合同价款: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甲方)的最终决算为准。

第五条:承包方式及核算原则,与工程款支付方法

1. 乙方实行内部独立核算,履行完纳税义务后确保上缴,自负盈亏,超收全留,欠收自补。

2. 乙方上缴额以建设单位与甲方最终形成的工程决算为基数,由乙方向甲方缴纳 %的利润。

3. 凡工程款必须由甲方统一直接向建设单位收取,扣除应缴各项税费后,由乙方支配使用,严禁乙方假借甲方或自己名义收取建设单位工程款,如发现未经甲方授权擅自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款时,发生一次按收取工程款的5%作为甲方的赔偿金。

第六条: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其被授权范围 (附授权委托书)

第七条:质量安全要求:

1、乙方须按设计文件、甲方技术交底和甲方技术指导下进行施工。

2、乙方承包的工程必须以满足甲方施工条件为准。

3、乙方对所承包工程的施工质量承担全部责任。如果甲方技术交底不到位、技术指导不到位造成质量或其他由甲方失职造成的返工由甲方承担。

4、乙方须严格按《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甲方的技术要求下施工,采用专项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确保人身及机械设备的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各项义务,要求乙方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及质量要求进行施工,监督,检查,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对于乙方违反相关安全、质量规范的,甲方有权依照公司制度进行经济处罚。

2、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开工和竣工工作。

3、协助乙方做好施工安全防护,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及其它工作。

4、督促乙方提供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并审核批准。

5、甲方不定期对工程进度、安全、质量进行检查、监督,甲方必须在技术上给予支持和指导,甲方技术员必须到场配合乙方施工。

6、如果乙方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或拒不执行甲方监督整改的通知,或直接从建设方结算工程款,在外擅自以公司名义赊欠材料,拖欠工人工资,使公司受到损失者,或有充分的事实表明,乙方已无能力继续组织施工,以及不具备施工条件或违章不止或连续2次达不到业主进度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撤出工地,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当进度、质量、安全无法满足合同规定要求时,甲方有权直接根据现场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等情况对乙方的人员、机械、材料作出调配安排,乙方必须服从调动。

8、在工程验收完工后,积极促使建设单位完成工程决算工作,决算款项到位后,在提取应缴的一切税费后,将剩余工程款支付乙方。

9、因工程问题发生纠纷后,甲方可向建设单位主张权利和义务,也有权依照本合同规定的责任范围向乙方主张权利和要求其承担义务。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行业各项施工规则》以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及措施。甲方对建设单位的承诺,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2、在确保工程施工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必须按设计文件、甲方要求和规范组织施工,乙方应在甲方的技术指导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3、无条件执行甲方所派质检、安全技术人员对工程安全质量所提出的意见,严格执行公司的质量技术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对建设单位负责。

4、乙方应严格制作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工程自检、材料送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工程有关的一切技术资料,负责按月上报工程量,并经建设单位签证后交甲方存档,乙方负责所承包工程相关竣工文件资料的收集、积累、整理交由甲方装订成册备案。

5、在施工中认真做好安全质量管理,服从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施工期间杜绝重大伤亡事故,一般事故率控制在千分之六以内,如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责任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全额承担上级部门对公司的罚款及产生的相应的费用。

6、坚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施工引起造成环境污染或破坏,赔偿费用由乙方承担。

7、随时接受甲方、建设单位和监理的检查和检验,有缺陷或不合格的部位按规定整修或返工直至达标。乙方必须派遣有资质的施工员、安全员驻现场对施工及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监督并做好相关技术、安全资料。

8、建设单位的处罚,全部进入项目,最终落实到乙方,由承包方无条件承担。乙方须支付自己所承包工程项目的一切费用。

9、严禁擅自以甲方的名义对处签订协议或工程转包,以及赊欠任何材料、物品,否则一切后果自负,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乙方施工的队伍,必须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不允许乙方私自用工,也不允许乙方及乙方聘用的任何人,以甲方或乙方的名义对外出具欠据。否则,按其出具欠据金额的15%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11、项目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确保分工种按时结算民工工资,不得拖欠。为此,在本项目第二次工程款到帐后,项目承包人在提取工程进度款时,应在甲方帐户内预留20%的预发工资款,在各工种完成本工种工作量后,由承包人列出工人名单及所发放的工资数额,在公司财务人员或甲方驻工地代表的监督下,由项目承包人将工资给民工发放到位,项目承包人不得以甲方名义向任何人出具欠款凭证,如有发生,每发现一次,将按照其出具欠款额的15%对项目承包人给予处罚,可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2、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行业部门规定的标准给其参加施工人员提供食宿、施工条件、劳动保护,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条: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供应及采购

1、对用于建筑工程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必须进行检验,验明三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无证的不得使用,并严格执行材料出入库制度,确保所购材料全部用于本项目,否则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建筑材料、配构件的供应和采购应依照建设单位与甲方的施工合同中的具体约定执行,如由建设单位供应全部或部分的,则甲方协助乙方对所供材料及构配件进行联合验收,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三证不全的不得使用。

3、依照建设单位与甲方的施工合同,如由施工单位(甲方)供应及采购全部或部分的,则所供材料由甲方负责检验。

4、建设单位未能如约支付工程款,则工程又不能停建或缓建的,如由甲方采购材料,则由甲乙双方负责检验,并由乙方签字后计入项目成本。

5、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必须是国家认可的三证齐全的合格产品,并经过甲方驻工地代表同意后方可自购材料,所购材料必须由甲方驻工地代表进行检验后在购货凭证(发票)上签字方可确认,履行财务手续并计入生产成本。

6、工程承建过程中,如需乙方垫支的,应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履行财务手续方可实施,并在结算时计入工程成本。

第十一条:竣工验收和结算

1、由乙方按施工合同约定时间提交竣工资料、验收报告及竣工图,并于竣工日前会同甲方、建设单位及质检部门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验收。

2、验收之后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的,由建设单位和甲方对工程予以结算,工程结算乙方必须会同甲方持单位证件、收据进行结算,严禁乙方私自从建设方结算工程款,否则,甲方对结算工程款不予认可,并视乙方违约,其结算时间和价款为甲乙双方内部核算的依据。 第十二条:保修

1、保修内容、范围、期限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执行。

2、保修金及支付办法;保修金按5%总造价预算,在保修期满后,根据实际保修情况予以结算,乙方不得私自收取保修金,如有发生将以违约论处。

3、保修期间乙方必须及时履行保修义务,经甲方通知后,乙方仍不履行的,甲方可派人员进行保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特殊约定条款:

1、保证金:乙方向甲方提供 万元的质量保证金,作为其履行合同的保证,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按时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并不出现任何经济纠纷的,甲方如数将保证金退还乙方。

2、乙方经甲方同意后自购的部分材料,如确需出具欠条的,应由甲方出具委托书并由驻工地代表和乙方共同采购负责人共同签字,乙方擅自以甲方名义出具的欠条,甲方概不认可,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须严格按甲方与建设方签订合同规定的工期交工验收,逾期交工的,由乙方按工程总造价的日万分之四承担逾期交工的违约金。

2、乙方不听从甲方人员指挥或违规施工造成质量问题,除依法承担返工、重作、赔偿损失的责任,还应承担总工程款的5%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未履行约定义务的,承担乙方因此而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运、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4、乙方必须严格履行甲方同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本协议,如乙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无能力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最终决算后双方无争议即终止。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非双方故意或过失,而因双方不能预见的客观原因而致工作停建、缓建的,除工期予以顺延外,其它损失双方及建设单位均不承担,不可抗力的事由须由建设单位及甲乙双方共同认可,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商榷,达成协议的,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其它留存。

与本项目有关的,以及其它的材料,如和本协议抵触的,以本协议为准,授权委托书和保证书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承包人) 年 月 日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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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公司劳务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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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劳务合同样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退休人员,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_年。

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终止。

第二条 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五条 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八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的;

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九条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仅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条 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为乙方购买一张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意外伤害保险卡,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保险期间与本协议期限相同。

『本文由第 一·范 文 网整理,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

第十二条 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第十三条 依据本协议第九条、第十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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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食品公司章程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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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

第四条 公司住所: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

(以上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定的为准)

第四章 公司认缴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期限

第六条 公司由个股东出资设立,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第七条 股东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缴纳出资期限、认缴注册资本金额、出资方式一览表:

股东(投资人)名称或姓名证件名称及号码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持股比例(%)

(一)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 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十三)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按季度定时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

第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有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合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四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选举产生,选举张辰为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五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 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十六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选举杨博为经理,任期3年。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 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八) 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选举吴昊为监事。监事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条法定代表人行使以下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

(二) 检查股东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

(三) 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四) 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五)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七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二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三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 股东会决议解散;;

(四)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 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六条 公司章程经股东签字后生效。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一式叁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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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电脑公司用工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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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公司用工合同样本

甲方:

乙方(雇请人):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雇请乙方。经双方自愿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x元(其中生活费,房租,水电费每月xx元)。

二、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 岗位,承担 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职责和执行制度的情况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四、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8小时工作制度,因工作需要,有时要进休息换班,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

2、甲方执行本市中等工资标准规定,保证乙方的工资收入不低于本市当年规定的中等工资标准。

3、乙方工资按 元/月,试用期满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工作表现在位认证由甲方负责给予乙方加薪。

4、甲方每月十五日如期发放工资,(逾期未发工资的,从超过发薪日期第六日起,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1%的标准赔偿给乙方)。

五、社会福利待遇

1、 退职费,凡在本单位连续鉴定用工合同,合同期满后,视工作年限发一次性退职费,满三年的发给人民币800元,满五年的发给人民币1500元,满八年的发给人民工币xx元,满十年的发给人民币3500元。

2、 探亲休假,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时间达到两年以上者,分别可享受探亲假待遇,休假其间发给基本工资,路费自理。工作满两年可享受七天假期,满三年可享受十天假期,满四年以上者可享受十四天假期。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双方一致同意的。

(2)、乙方试用期不合录用条件或乙方不愿供职的。

(3)、乙方被叛刑,送劳动教养、以及有贪污、盗窃、赌博、打架斗殴、营私舞弊等严重问题,或因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和屡次违犯劳动纪律,经教不改的。

(4)、甲方有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乙方的人身自由,强迫劳动、侮辱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5)、甲方连续二个月不支付乙方工资的。

(6)、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的。

(7)、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有一方提出解出劳动合同的,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甲方辞退:(1)甲方因生产经营,技术条件等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需裁减人员的。(2)乙方患病或因公负伤的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

3、如在合同其内提出辞工没有得到批准离开的甲方有权不退还给乙方压金和当月工资。

4、在合同期内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被甲方开除的,甲方不退还压金和当月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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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章程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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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本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调整企业内部协作经济关系,用法律手段强化管理机制,促使分厂与分厂之间、分厂与科室之间、科室与科室之间承包经济合同的完成,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厂长任期目标”的全面实现,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企业内部承包经济合同是本企业内部各单位为完成各自承担的生产经营任务,所订立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是用合同方式固定下来的一种法律文书。

第三条  订立承包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的要求;在本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的指导下签订,以保证本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的实施。

第四条  订立承包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贯彻“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亏损自补”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原则;贯彻以责为中心的责、权、利三结合原则,实行有桨有罚、赏罚分明的奖罚制度。

第五条  承包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  承包经济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各种纠纷,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时,可向本企业“承包经济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未经本企业“仲裁委员会”裁决,不得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章  承包经济合同的基本条款

第七条  承包合同的范围,包括:科研、工艺、工装、零件、部件、物资、设备维修、经营管理、劳务协作等。

第八条  数量。数量是衡量承包合同履行的尺度。合同双方应明确规定品种、规格、数量、经营管理目标成果等,没有数量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九条  质量。质量是检验承包经济合同完成情况的标准和依据之一。双方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应明确规定质量标准。特殊要求应在合同中注明。没有质量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十条  期限。期限是对承包经济合同履行完成预期的目标的时间要求,应按工厂年、季、月、旬、日生产、作业经营计划进度要求签订。没有期限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十一条  价格。按照厂内规定核准的价格计算,签订承包合同。包括零件、部件和劳务以及办公费、旅差费、生产经营管理费,医疗劳动保险费等等一律按厂内核定价格(包干限额标准),进行控制结算。没有价格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厂内没有规定订价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价,经厂价格管理部门审定。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在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或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负有责任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本条例规定处罚。没有违约责任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凡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况,当事人应在有效期限内取得有关:主管部门书面证明后,可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章  承包经济合同的公证

第十三条  承包合同的公证,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指定或由法律顾问室指振的法律顾问对签订承包合同的冥买性、合法性、可行性进行审查,凡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予以鉴证,并对此负责。未经法律顾问审查、鉴证的承包合同,法律顾问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法律顾问认为有必要时,有权提请经地方公证或鉴证机关进行公证或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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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股份有限公司章程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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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

第三条 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十一条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改变经营范围的,须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三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壹元。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票采取纸面形式,为记名股票。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全部由发起人认购。

第十八条 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认购的股份数:

┌────────────────┬────────────┬───────────┐

│ 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 │ 认购的股份数 │ 股份比例 │

├────────────────┼────────────┼───────────┤

│ │ │ │

├────────────────┼────────────┼───────────┤

│ │ │ │

├────────────────┼────────────┼───────────┤

│ │ │ │

└────────────────┴────────────┴───────────┘

第十九条 发起人的出资分次缴付。

首次出资情况:

┌─────────────┬─────────┬────────┬─────────┐

│ 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 │ 出资金额 │ 出资方式 │ 出资时间 │

├─────────────┼─────────┼────────┼─────────┤

│ │ │ │ │

共14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101112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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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食品公司章程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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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董事:

为保护投资者权益,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_______条原内容为:

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实施:

(一)利润分配所考虑因素: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当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二)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利润分配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_____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应充分考虑现金分红的原则。

(三)利润分配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公司应至少每_______年重新审定一次利润分配规划。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_____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四)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_______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五)利润分配调整机制

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调整分红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说明相关原因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公司应积极充分听取_____董事意见,并主动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由董事会提交议案通过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制定或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可以积极为股东提供包括网络互动、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网络投票在内的多种渠道,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

现修改为:

“第一百八十六条:利润分配方案的研究论证程序、决策机制及审议程序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研究论证程序、决策机制

1、在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当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证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_____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_____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董事会拟订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遵守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并在定期报告中公告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4、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应当征询_____董事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_____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_____意见并公开披露。

5、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以及在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公司网站上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与_____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_____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6、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_____%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向股东大会提出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临时提案。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_____董事同意方为通过。

2、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如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股东大会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结束后_______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本议案在经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董事予以审议。

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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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建筑公司承包合同样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企业,全文共 4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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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项目负责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经营承包责任制,切实加强施工项目管理,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和施工安全,对工程质量、安全实行终身负责。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采取对工程项目建设总承包的管理办法,以确保工程项目建设圆满完成。为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等有关事宜签订以下责任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施工工期: X日历天

(1)工程开工时间:按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要求为准

(2)工程竣工时间:按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要求为准

4、工程质量等级:按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要求为准

5、工程造价: ¥X万元

二、工程内容

甲方将与业主签订的该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全部内容,交由乙方接收并全部完成。

三、甲方责任和权利

1、在该工程项目实施前,同业主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并与乙方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内部承包责任合同》

2、授予乙方该工程项目建设的全部资料,指导乙方工程项目建设和工程项目决算,参与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3、为确保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工期达标,协助乙方制订《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管理办法》和《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计划》,在工程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若需调整、完善和优化实施方案,甲方有权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

4、在工程项目建设实施和执行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工程项目实施的进度、质量、安全和资金运行等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因乙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善、形象进度滞后、造成质量隐患或工程质量检验达不到国家标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同时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根据工程项目建设的实际和需要,甲方可不定期派人到乙方施工现场督促和检查,发现问题,督促乙方及时整改,若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影响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甲方形象,甲方有权随时派驻工程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其派驻人员工资、生活补助、交通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6、在乙方对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工期不能或无力保证时,甲方有权采取应急措施,包括更换施工队伍,解除本内部承包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7、主动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为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尽量提供条件和方便。

四、乙方职责和权利

1、职责

(1)全面、认真、严格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担和执行该工程项目合同约定的责任。

(2)确保工程项目建设圆满完成。组织精干、高效的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管理班子及施工队伍,切实做好工程项目建设内部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制定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总体控制目标及阶段性计划,确保工程项目建设按业主要求的工期、质量、安全等目标,优质、高效、按期完成。

(3)制订和完善工程项目各分部、分项工程建设实施的时间、顺序、步骤和施工技术方案;做好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的人力资源调配,技术、后备的后勤保障工作;并做好各项对应措施的准备工作,及时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的材料供应、资源配臵、合同管理工作;及时做好工程项目建设设计变更、索赔和工程计量及支付工作。

(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相关2建筑行业规范,严禁盲目蛮干,违章操作,切实做好安全工作,严防各种安全事故发生。若发生安全事故,要当机立断,妥善处理,及时上报,并认真负责做好善后工作。

乙方(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权负责,并承担该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善,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一旦在施工中造成了人身安全事故,所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的费用一律由项目承包责任人负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在业主拨付的工程款中扣除3-5%作该工程项目建设安全保证金。

乙方在工程项目开工建设时,必须无条件地按规定为参与该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人员、民工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等各种保险,必要时由甲方统一办理,其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5)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施工规范、严格按图施工,并科学合理组织实施,严把质量关,确保工程项目建设质量达到国家规范标准。若发生质量事故,要迅速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改完善方案和补救措施,及时整改完善,严防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

(6)严格按照国家财经制度执行,加强工程项目建设财务管理,做到各种帐薄齐全、手续规范、帐务清楚;及时办理工程决算和财务审计,结清与工程项目建设有关的债权债务,及时足额编制该工程项目建设涉及国家的各种税、费,按时向甲方缴纳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费用。

(7)工程项目建设所发生的一切前期费用、工程项目建设垫付费用和各种保证金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和解决。该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期间产生的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8)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执行,处理同业主的合同变更;做好工程项目建设竣工资料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9)严格执行JTJ76-95《规程》,做好工程项目建设员工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全体员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文明施工,自觉维护公司的形象的声誉。

(10)工程保修期内由乙方按业主要求维修完善,其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2、权利

(1)工程项目建设指挥权;

(2)工程项目建设人力资源调配权;

(3)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权(合理安排工期和各项施工工序,合理组织现场施工,做好资金调配,强化施工现场管理,严格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项目建设有序进行);

(4)设备、物资、材料供应和使用控制权;

(5)施工技术决策权。

五、工程项目建设人事、民工劳资

1、管理人员:工程项目负责人将所聘项目工程配套管理人员,填写花名册并附本人身份证、职称证、资格证复印件,报甲方登记备案。甲方如发现乙方人员不到位,可由甲方指派人员,进入乙方管理人员编制,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2、民工劳资:乙方所用民工必须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形式可以班组为单位,也可以个人为单位签订),将用工合同并附所用民工的身份证报甲方行政部登记备案,乙方必须建立民工花名册,民工工资发放记录表,工资必须每月发放,并且有民工领取签字、按手印记录。工程竣工三日内必须足额付清所有民工工资,否则甲方对已完工程不予验收交付业主使用,并追偿违约责任。

3、工资含量应控制在工程总造价的20%以内,造册报甲方财务部备案,其工资、福利待遇及所有费用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工资含量超过20%,超出部分按政策规定由乙方交个人所得税。

六、工程项目施工、技术管理

1、乙方须在本承包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到甲方工程部送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方案审批、图纸汇审、技术交底,以及交工资料整理、移交等有关工作。

2、乙方在组织施工生产管理活动中,应规范管理,文明施工,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项目经理或聘请具有资质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组织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各自的工作一丝不苟,尽职尽责。

3、乙方已完工程进度,按国家《统计法》规定和要求,按月或季向甲方工程部报送已完成的并经建设单位签审的工程进度表,同时,乙方要指定专人负责,按所报进度(产值)额比例缴纳有关税费。

4、乙方在工程项目施工的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并按施工程序自觉接受质监部门的检验。同时,必须无条件按照ISO9001:20xx质量标准及程序执行,并完善有关管理文件。自始至终地做好签证工作和工程技术、质量检验等资料的收集、保管工作。工程项目竣工后,必须交一份完整的工程项目资料给甲方存档。

七、工程项目建设财务和资金管理

1、业主拨付的工程项目资金通过乙方的私立账户转入。

2、乙方对所拨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必须做到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必须建立财务账,每月有资金流动汇总表。

3、乙方应按照国家和甲方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工程项目建设财务管理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严格控制工程成本。做好精打细算,合理开支。

4、乙方必须以甲方名义缴纳该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国家相关的各种税费(建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合同印花税、工会经费、价格调节基金、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建设单位每次拔付工程款(包括工程借款、预付款)后,乙方应向公司财务部提交完税凭证。若甲方财务核查工程款有漏税问题,甲方兼章人员有权利不支持乙方工作完善手续,所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甲方有权对该工程项目建设资金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若乙方违背财务管理规定和工程项目支出范围,甲方有权追究责任,并另派财务人员进行控制。

6、乙方应于每季度七天之内报送一份上季度财务报表到甲方财务部。报表格式、内容、种类均按国家现行会计制度和甲方财务部门统一要求规定填报。

7、工程验收合格后,其工程的一切财务资料交甲方财务部存档。

八、工程项目建设组织形式

本工程项目建设实行项目承包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包括债权债务。除甲乙双方约定的上缴管理费及国家相关税费后剩余费用属于工程生产费用由乙方包干使用,作为全奖金赔的方式。甲方同业主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后,与乙方签订该合同。本工程建设项目由乙方为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建设的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全权负责。

九、工程项目建设费用缴纳

乙方按工程总造价的1.5 %向甲方缴纳项目承包管理费。签订本项目承包合同时一次性缴清。

若出现以下1-4条款中的任何一种情况,则按总造价的3%缴纳。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政策性收费及处理费由乙方承担。

1、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工人闹事、拖欠工人工资及拖欠设备租赁费用等情况,对公司形象造成了严重后果及不良影响。

2、未按照建设单位要求顺利竣工验收,未完成该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价款产值,施工中途退场。

3、未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引起事态扩大,导致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函、通知,介入处理、处罚。

4、乙方拖欠民工工资、设备租赁、分项承包、工程材料款,导致民工和债权人进入政府行政有关部门和建设方单位围攻闹事。

十、印章的管理

公司印章的使用属该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部门的业务往来,如请付款报告、工程款支付收据、工程的资料签证等,不用于乙方在施工运营中设备租赁、材料赊购、劳务分包等合同、协议、担保与反担保及抵押盖章或变相抵押盖章。如需公司雕刻项目部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项目部负责人需向公司提交申请书,承诺用途及使用范围经公司审核后统一雕刻并且由公司派专人保管,所派人员另报差旅费,项目建造师工资由乙方支付(工资 20xx 元/月,)。如发现项目部私刻或伪造公司公章及相关印章,公司将按公司相关规定及国家现行法律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十一、本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对甲、乙双方均有同等约束力,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否则,将追究违约方合同中标价8%的违约金,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二、本工程项目施工内部承包责任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本着实事求是,求同存异、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十三、本合同若出现双方争议纠纷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XX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工程项目施工内部承包责任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方(项目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或其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帐 户:

帐 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担保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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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贷款公司抵押合同样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9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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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抵押权人):

借款人:

抵押人:

经贷款人(抵押权人)、借款人、抵押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贷款人同意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内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最高贷款限额为人民币(大写) 。借款种类与用途以借款借据为准。在上述借款期间内,借款人应在最高贷款限额内逐笔向贷款人提出申请,贷款人有权根据国家信贷政策和贷款人实际情况对各笔贷款进行逐笔审批并决定是否发放。

第二条 借款期限:本合同项下各笔借款的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据约定为准。

第三条 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由贷款人、借款人根据当笔贷款发放时的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商定,具体以当笔借款借据为准。

第四条 还款方式:本合同约定利息支付方式为按 (月)付息,每 (月)的 2 日为结息日,次日为付息日,逾期付息视为违约。本金至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归还,利随本清。但如借款借据特别约定了当笔贷款还款方式的,则当笔贷款的还款方式依此约定。

第五条 合同的履行:

一、借款人应在银行开设帐户,贷款人将贷款划入该帐户时即视为履行了发放贷款之义务。

二、贷款人收回到期贷款本息或依约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借款人应按时将本息交至贷款人帐户。

第六条 抵押财产:

一、抵押人以本合同附件《抵押财产清单》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二、除非贷款人、抵押人和借款人三方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抵押人应根据贷款人的要求办理必要的抵押登记手续后,抵押财产上因附合、混合、加工、改建等原因而新增的物也作为贷款人的抵押担保。

三、若抵押财产发生毁损,抵押效力仍及于抵押财产残值或修复后之抵押财产全部价值。抵押财产价值减少时,借款人应在三十日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抵押财产或其他有效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偿债务。

第七条 抵押人自愿以有完全处分权的财产(见附件《抵押财产清单》)作为抵押财产,为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所有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同时特别约定如下:

一、抵押担保范围为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抵押财产的费用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二、抵押效力及于抵押财产之从物、从权利、孳息及赔偿金、保险金、补偿金等物上权利。如贷款人要求抵押人办理抵押财产保险,则抵押人须为抵押财产办理足额的保险。在抵押关系存续期间,贷款人为该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抵押物出险时保险理赔款在贷款人扣除本金、利息后多余部分应返还抵押人);抵押人应将抵押财产权利凭证及保险单等交由贷款人保存;抵押人授权贷款人代为抵押人办理全部保险理赔手续,并确认如贷款人出示本合同条款于保险公司或第三人即足见贷款人有特别代理权。若抵押财产发生保险责任内的损失时,抵押人应将所得保险理赔款提前偿还相应贷款本息或交由贷款人予以提存。

三、抵押登记手续由抵押人负责办理,贷款人应密切配合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四、本合同对应的其中某笔主债权债务无效,并不影响整个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效力。

五、本合同贷款人债权如另设有人的担保和/或物的担保,无论物的担保是由债务人提供还是由第三人提供的,当贷款人主张债权时,贷款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也可以同时要求保证人和物的担保承担担保责任,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居于同一清偿顺序。

六、如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抵押人必须及时告知抵押权人。

第八条 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

发生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和提前处置抵押财产清偿贷款:

一、未按期偿还贷款本金或未按期支付利息或未按借款借据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

二、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

三、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四、未按期归还贷款人其他贷款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到期债务的;

五、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六、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任何侵害的;

七、卷入重大不利诉讼的;

八、被行政机关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

九、因经营不善而停产歇业的;

十、隐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或抽逃资金(本)的

十一、未征得债权人书面同意而实行承包、委托经营、托管、租赁、合资、兼并、合并、分立、转赠、股份制改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的;

十二、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住所地或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未在变更一个月前书面告知贷款人的;

十三、发生偷(逃)税、破产、解散、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撤销)营业执照的;十四、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债务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第九条 抵押财产存在如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和提前处置抵押财产清偿贷款:

一、抵押财产存在任何未书面告知贷款人的瑕疵或负担,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财产为限制流通物、被监管、被出租、被留置、抵押财产存在拖欠购置价款、维修费用、国家税款、损害赔偿金等情形或者抵押财产已为第三人设定担保。

二、抵押财产存在权属争议;抵押财产为公益设施、禁止流通与转让的财产。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借款人违约及其他违约责任:

(一)未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加收 %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二)未按期偿付贷款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三)未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的贷款在挪用期间按约定利率加收 %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四)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须经贷款人同意;经贷款人同意后,贷款人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天数向借款人收取利息。

第十一条 信息使用:借款人、抵押人同意贷款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金融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有关信息系统上录入(查询、披露)借款人、抵押人的有关信息。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纠纷,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种方式解决。

第十三条 其他:

一、本合同第一条中最高贷款限额指最高贷款本金余额不得超过最高限额,但如因本金计息、费用承担等原因而使债权超过最高贷款限额的部分仍在抵押担保的范围。

二、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借据及其他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所发生的抵押登记费、保管费、保险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和提存费等,由借款人承担。

四、本合同被担保债务已经清偿,如这种清偿被有关法律文书确认为无效的,本合同仍然有效。

五、合同的生效和解除: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依法应办理抵押财产登记的或者贷款人要求办理抵押财产登记的,在办妥抵押财产登记手续后,借款人方可要求贷款人履行放款义务;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应办理抵押财产登记或贷款人要求办理抵押财产登记而抵押财产登记手续未办妥的,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六、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抵押人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按借款人、抵押人的要求对各条款予以充分说明;本合同各条款在订立前均进行了充分磋商;借款人、抵押人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七、借款人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八、本合同一式 三 份,贷款人、抵押人、借款人、 各执一份,效力同等。

本合同附件:抵押财产清单。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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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食品公司章程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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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适用于一人有限公司设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的公司)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杭州市       区(县、市)      路     号。

第四条 公司在 (填登记机关名称)登记注册,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或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五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  本章程由股东制定,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九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  本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为     万元。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一条  公司由一个法人(自然人)股东投资:

(如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则表述如下:)

股东:     (请填写法人股东全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地址:

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将/已)在  年  月  日前一次足额缴纳。(或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其中首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第二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

(如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则表述如下:)

股东:     (请填写自然人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将/已)在  年  月  日前一次足额缴纳。(或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其中首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第二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

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依法办妥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股东可对《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1项至第10项职权作出决定,也可对下列职权作出决定:

11、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定;

12、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3、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第十三条  公司股东对本章程第十二条所列职权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置备于公司。

第十四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委派产生(也可由公司章程另行规定产生办法)。

第十五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第1至第10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执行董事的职权也可由公司章程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执行董事每届任期  年(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连选(派)可以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更换或者执行董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更换后的新执行董事就任前,原执行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执行董事职务。

第十七条  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也可以由执行董事兼任或其他产生方式,章程要明确产生办法)。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的职权也可另行规定)。

第十八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人(可以设一至二名,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经股东委派产生(章程也可规定其他产生方式)。

(如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则第十八条的表述如下:)

第十八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人(可以设一至二名,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由职工代表担任,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待公司营业后再补选,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第十九条  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派)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更换,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更换后的新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条  监事对股东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第1至第6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章  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二十一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也可另作规定,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也可不作规定,如不作规定的,则删除本章)。

第七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        (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还是经理担任,公司章程要明确)担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原件股东持一份,送公司登记机关一份,公司留存      份。

有限公司股东

法人(含其他组织)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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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公司债券担保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9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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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担保合同样本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为筹集_________工程建设资金,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同意,决定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证券公司承销,向社会发行公司债券_________元,期限_________年,年利_________%,到期本利一并还清,不计复利,逾期不计利。甲方保证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手续合法,发行工作能如期完成,如因手续不合法或发行工作不能如期完成时,乙方有权请求甲方赔偿损失。

二、乙方愿就本次发行充任甲方保证人,当甲方不能如期偿还本息时,乙方代甲方偿还。乙方保证责任为不可撤销责任。乙方不履行保证义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三、乙方代甲方支付公司债券本息后,有权要求甲方于乙方付清本息日起_________月内,偿还乙方代付本息总额并按月息_________%利率加算利息,甲方迟延偿还时,应按每日_________‰比例,另向乙方偿还迟延利息。

四、公司债券偿还期届至_________月前,甲方应向乙方通报自己偿还能力。甲方逾期不通报,致乙方不能代偿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五、甲方如期通报后,乙方应作好代偿准备。乙方不能如期如数代偿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六、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在不妨害公司债权人前提下,协商解决。

七、乙方同意甲方将本合同(本合同主要条款)写入其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八、甲乙某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应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或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为凭。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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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食品公司章程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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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适用于组织机构设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的其他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杭州市        区(县、市)       路     号。

第四条  公司在      (填登记机关名称)登记注册,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或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五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  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  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九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  本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为     万元。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一条  公司由     个股东组成:

股东一:(请填写法人股东全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地址:

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将/已)在  年  月  日前一次足额缴纳。(或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其中首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第二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

……

股东   :(请填写自然人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将/已)在   年  月  日前一次足额缴纳。(或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其中首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第二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

……

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依法办妥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第1项至第10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11、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12、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除本条第11项以外的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作为股东会的职权还是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13、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作为股东会的职权还是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1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

股东会以召开股东会会议的方式议事,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加,自然人股东由本人参加,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1、定期会议

定期会议一年召开   次,时间为每年       召开。

2、临时会议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公司章程也可规定其他议事方式,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第十四条  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会议通知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公司章程也可另行规定时限)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2、会议主持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如不设副董事长,则删除相关内容),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召集和主持。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3、会议表决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也可另行规定),股东会每项决议需代表多少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规定如下:

(1)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股东会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除上述股东或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股东会的其他决议必须经代表        以上(该比例一般为“二分之一”以上,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4、会议记录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详细作好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必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公司章程也可规定其他表决程序,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第十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  人(董事会成员三至十三人,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也可由公司章程另行规定产生办法),任期不得超过董事任期,但连选(派)可以连任。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均包括两个]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如董事会成员中有职工代表的,则第十五条的表述如下:)

第十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    人(董事会成员三至十三人,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其中非职工代表    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   名,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由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待公司营业后再补选,并报登记机关备案。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也可由公司章程另行规定产生办法),任期不得超过董事任期,但连选(派)可以连任。

第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第1至第10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11、选举和更换董事长、副董事长(公司章程如另行规定产生办法的,则删除本项职权);

12、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除本章程第十二条第11项以外的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作为股东会的职权还是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13、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作为股东会的职权还是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1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第十七条  董事每届任期    年(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十八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

董事会以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方式议事,董事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非董事经理、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但无表决资格。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1、定期会议

定期会议一年召开  次,时间为每年            召开。

2、临时会议

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公司章程也可规定其他议事方式,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第十九条  董事会的表决程序

1、会议通知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日(由公司章程规定)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2、会议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如不设副董事长的,则删除相关内容),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3、会议表决

董事按一人一票行使表决权,董事会每项决议均需经     以上(该比例一般为“三分之二”以上,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通过。

4、会议记录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详细作好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必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公司章程也可规定其他表决程序,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第二十条  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的职权也可另行规定)。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为   人(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其中:非职工代表  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  人(职工代表人数由公司章程规定,但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待公司营业后再补选,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  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四条  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第1项至第6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7、选举和更换监事会主席。

8、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五条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

监事会以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方式议事,监事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1、定期会议

定期会议一年召开   次,时间为每年       召开。

2、临时会议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公司章程也可规定其他议事方式,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第二十六条  监事会的表决程序

1、会议通知

召开监事会会议,应当于召开    日(由公司章程规定)以前通知全体监事。

2、会议主持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3、会议表决

监事按一人一票行使表决权,监事会每项决议均需半数以上的监事通过。

4、会议记录

召开监事会会议,应详细作好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必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公司章程也可规定其他表决程序,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第六章  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二十七条  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第二十八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九条  本公司股东转让股权,不需要召开股东会。股东转让股权按本章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如果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应当先召开股东会,则第二十九条的表述如下:)

第二十九条  本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先召开股东会,股东会决议应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并盖章、签字。如全体股东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则按本章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公司股权转让的其他事项按《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至第七十五条规定执行。

(公司章程也可对股权转让另行规定,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也可不作规定,如不作规定的,则删除本章)。

第七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一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还是经理担任,公司章程要明确)担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原件每个股东各持一份,送公司登记机关一份,公司留存      份。

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法人(含其他组织)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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