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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公司制度上墙【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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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全文共 3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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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财务管理企业管理的中心环节,为管理好企业的各项资产,正确核算企业收入、成本、利润,保证各项核算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将公司的各项成本、资金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财政管理制度,经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目单位、公司内部实行独立核算的部门及科室。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有:

1、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货币管理制度;

3、成本资金管理制度;

4、收入管理制度;

5、各项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四条固定资产是企业从事生产的主要劳动手段,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基础,管理好固定资产,充分发挥其生产能力,对促进企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规模的壮大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对确保公司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规范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根据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固定资产应具备的条件:

1、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以上;

2、单价价值在5000元以上;

3、能独立发挥其作用;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作为低值易耗品或周转材料管理。

第六条公司固定资产由公司财务科负责统计,由行政部具体负责管理。

第七条行政部具体保证公司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并具有良好的技术状况,以便更好的为生产技术服务。

第八条纳入公司固定资产的项目及下属单位的资产,由各项目、下属单位具体负责保管和使用,并具有良好的技术状况,为公司发展提供服务。

第九条固定资产必须设置数量明细登记簿,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登记卡,记载必须保持其连续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固定资产每年置点一次,造册上报,差额必须及时清查、核算。

第二节固定资产的分类

第十一条办公用房、营业用房、库房、其他房产、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由公司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十二条租赁、承包、出租的固定资产实行有偿使用的原则,由使用人进行日常管理,按双方签订的协议条款执行,费用协商解决。

第三节固定资产的折旧

第十三条根据本企业的特点,对施工机具实行单项折旧。为适应建筑市的变化,加速施工设备的技术装备含量及更新改造,对施工机具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折旧的办法。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财务管理政策执行。

第四节固定资产的增加

第十五条由公司或使用单位提出成本报告。并对新增固定资产投入价值和新增加的收益提供可行性的分析报告,供公司作为决策的评估依据。

第十六条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新增固定资产由:

1、10万元以内由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决定;

2、10万元以上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十七条使用部门必须经公司决定,下达新增固定资产通知书后,方可实施购置,购置固定资产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验收质量和性能是否符合标准,并将技术资料存档备查,经验明资产管理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付款。

第十八条计价入账,按财务制度规定的计价方法入帐。

第十九条进行固定资产编号,记入台帐。

第五节固定资产的维修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必须建立技术登记卡,保持其连续性完整性,一旦发生维修,必须要求进行登记。

第二十一条公司管理系统所用的固定资产经使用部门申请,由公司总务提请批准后,由公司出资维修。

第二十二条已承包经营,出租房屋、施工机具按协议由资产管理人督促维修,费用按承包合同规定办理。

第六节固定资产报废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由使用单位提出局面报告,说明原因,报送公司质检科认定后,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后作报废处理。

第二十四条经决定报废的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人验收后予以处理。

第二十五条报废资产的处理残值收入应由资产管理人负责上交公司财务科。

第三章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二十六条货币资金是企业各项资产中最具有流动性的资产,如果管理不善,也最容易给企业造成损失。为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防止意外事件或损失的发生,制订本制度。

第二节现金管理

一、现金的收入

第二十七条公司一切现金收入应由两个经办人员分工负责办理,并由业务部门或会计填制发票或收款收据,出纳据此收款并在发票或收据收款人处签字,会计人员据此记账,从而确保发票收款和入账金额的一致性。

第二十八条一切现金收入均应开具发票或收据给交款人,做到有账可查,职责清楚。

第二十九条库存现金应控制在核定的库存金额内,超过限额的应当天送存银行,防止盗窃丢失。按照公司具体情况,库存限额控制在10000元以内。

第三十条一切现金收入均应当天入账。出纳人员应做到日清日结,不应以白条抵库,保证实际库存现金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金额核定相符,发现若有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予以核实。

二、现金的支出

第三十一条公司的所有资金支出均应符合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条例》规定范围。公司现金支出应适用于下列几项: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各种资产;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

5、出差人员差旅费用;

6、其他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各项支付,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第三十二条按照有关规定,每一笔现金支付业务都必须由经办人签字证明,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出纳人员才能据此付款。对手续不齐备,无主管领导审核同意的凭据不得支付款项。

第三十三条对特殊情况下的个人借支款项,必须由借款人出具主管领导审核同意的凭据方能支付,并在借款人完成的事由结账时全额扣回,当月借出款项,必须当月全额收回,防止呆账给公司造成。

第三节银行存款管理

第三十四条为保证企业货币资金的安全,避免经济损失,按照国家《银行结算办法》规定,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三十五条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银行结算办法》的各项规定,遵守结算纪律,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过期支票。

第三十六条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结算办法,对不同的付款业务,应按照有关规定选用恰当的结算办法。

第三十七条银行结算凭证由出纳员负责购买、保管、签发。并设登记簿,对作废的凭证要及时报请处理。

第三十八条不得将空白支票借给他人代办理结算业务,或自行填制各项栏目。如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出纳人员应在支票上填明收款人名称、用途、控制金额、日期等栏目。同时建立登记簿,注明原因、用途、金额,应交回时间,并由经办人签字,交回时及时注销。

第三十九条对需要签发的结算凭证,应具备原始凭证,经办人签字证明,领导审核同意等手续,方可签发。对各项目单位资金,必须由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出据,按内部承包合同规定的限额以内办理。

第四十条银行明细账必须按规定逐步登记,每月5日前应将银行对账单取回进行核定,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第四十一条坚持印鉴与空白结算凭证分别保管的原则和管钱不管账的原则。印鉴和结算空白凭证应设专人分别管理,明确责任,各负其责,确保企业各项资金安全。若有不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或移送司法机关。

第四章成本管理制度

第四十二条为了正确核算企业的成本费用,准确真实的体现企业的经营成果,根据国家的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四十三条公司实行两级成本核算制,公司会计负责公司的成本管理及核算,项目单位会计负责本项目的成本管理与核算。项目会计每月按时向公司会计汇报工作。

第四十四条成本管理与核算制必须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划分成本与其他费用支出的界限,按照成本开支的范围核算公司及项目的成本。

第四十五条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的行业成本开支范围,正确核算公司及项目成本,成本费用必须真实足额,不得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警告和适当的经济处罚。

第五章收入管理制度

第四十六条为保证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各项费用的足额及时收缴,保证各项目单位能按合同约定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四十七条由公司签约的对外合同价款及项目单位在生产经营中按合同约定增加的款项,必须通过银行转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严禁各项目向建设单位收取现金,或转入公司以外的其他银行账户。

第四十八条除合同约定的由建设单位提供材料的款项可直接由建设单位支付外,其他材料款一律不得由建设单位直接支付材料款。

第四十九条公司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除按,内部承包合同比例逐笔扣缴有关费用和税金外,其他资金由项目负责人按先内部后外部的顺序支配。

第五十条凡项目部直接从建设单位收取现金或将资金直接从建设单位转入其他账户的,一经发现公司有权拒绝办理有关手续和其他票据证明,同时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并以相应金额的20%-50%经济处罚,且发生的一切损失由项目部单位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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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全文共 1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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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第十七条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馀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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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公司员工规章制度守则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49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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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手册

一、董事长致词

欢迎您加入本公司,深信您定能勤勤恳恳工作,恪尽职守,为顾客带给优质、高效的满意服务,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声誉。:此手册的目的是让每一位员工清楚地了解作为本企业一员所要共同遵守的工作规范准则,并能同心协力、精诚团结,使企业能不断发展进步,位于行业前列。

董事长:※※※

二、员工的权利

1、员工有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

2、员工有按所付出的劳动享有报酬的权利

3、员工有按照规定享受休假的权利

4、员工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员工有享有社会福利的权利

6、员工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企业宗旨、理念、组织形式

(一)企业宗旨:

以人为本,以质取胜,做市场强者

(二)企业理念

1、经营理念:以服务顾客为上,以员工满意为基,以创新

发展为本

2、质量理念:产品即人品;当质量与成本、进度发生矛盾时,质量第一

3、管理理念:制度重于权利,同事重于亲朋

4、做人理念:讲原则、守纪律、有诚信、懂自律

5、企业精神:求真务实:锐意进取

6、用人原则:带给舞台,各尽其才,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

7、企业作风:精、严、细、实、快

8、企业价值观:承担职责光荣

(三)企业发展目标

跻身中国现代化大型水泵、水轮发电机组制造企业前列

(四)企业组织形式

本企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为企业的最高行政领导,统管及指挥企业一切经营管理活动。企业经营管理机构根据需要划分为三个车间、八部一室,实行逐级负责和管理制度,用人实行全员劳动聘用合同制,分配实行定额工时和岗位技能相结合的薪酬制度。

四、员工行为规范

您已经是江苏航天水力设备有限公司中员工之一,您的举止、行为,不再仅仅是您个人文化素质的直观反应,而是江苏航天水力设备有限公司企业形象的再现。公众的亲疏,客户的取舍,将与您的形象休戚相关。

“我就是江苏航天水力设备有限公司的代表”

1、形象意识

员工务必具备强烈的形象意识,从基本做起,塑造良好形象。

2、员工仪容仪表

员工衣着应当合乎企业形象,穿着及修饰应稳重大方、整齐清洁、工作时间一律统一着公司服装。

3、社交、谈吐

在企业交谈尽量讲普通话,交谈中善于倾听,不随便打断他人谈话,不要言语纠缠不休或语带讽刺,更不要出言不逊,恶语伤人。

与客户交谈诚恳、热情、不卑不亢,语言流利、准确。注意迎送礼节。

与同行交谈,注意措辞分寸,谦虚谨慎,维护公司形象,不互相倾轧,客观正派。

4、举止、行为

遵守考勤制度,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中途脱岗、串岗,请假需及时申请或通知部门主管,填报请假单。:上班要持续良好精神状态,精力充沛,乐观进取。

对待领导要尊重,对待同事要热情,处理工作持续头脑冷静,坦诚待人,团结协作,不将个人喜好带进工作中。

持续良好坐姿、行姿。出入会议室或领导办公室,主动敲门示意。

5、爱护公物,维护环境卫生

养成讲究卫生,爱护公物的美德,不随地吐痰,不丢纸屑、

果皮、烟头和杂物,不乱涂、乱画,不抽游烟。

办公室持续整洁,无污痕,文件入橱或摆放整齐。:车间持续井然有序,物品堆放整齐。

五、员工管理条例

第一条:个人资料

1、新进公司员工应向公司办公室带给身份证明、学历证明,亲笔填报准确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公司办公室。

2、个人资料失实引起的一切后果一概由当事人承担。

第二条:报到程序

员工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的日期内报到,报到程序包括:

1、办理报到登记手续,领取员工手册;

2、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交接工作;

3、安排办公(工作)地点,领取办公用品(劳动工具)。

第三条:试用转正

1、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试用合格、透过考核并体检合格后填写转正表,经试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办,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录用手续。

2、员工在试用期间如请假超过七天,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四条:工资和福利

1、员工的工资,按企业相关规定支付;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工资发放实行先做后付制度,即当月工

资次月发放。

2、公司发薪日为每月3-5日,如遇公众假期,发薪日可提前或推后。:公司按规定从员工当月工资收入中扣除个人应承担的各项保险费用和个人所得税,并代员工向政府税务部门缴纳。

3、本公司员工不得向他人泄漏自己月薪所得,亦不得询问本公司其他员工的月薪所得,违反此规定的员工应受到相应的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将导致解聘。

4、薪酬的评定以潜力、贡献、职责为主,按照工作岗位,工作经验和工作潜力的差异,确定不同的工资级别。

5、公司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为正式员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6、试用期员工期满经考核合格,按规定岗位工资发放。

第五条:假期

1、婚假。员工男方年满25岁,女方年满23周岁结婚为晚婚,正常婚假为3天,晚婚假另加2天,共计5天,需一次休完,不得挪作它用。婚假为有薪假期。

2、产假。女职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剖腹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计生假。育龄妇女上环休假3天,取环休假1天,流产休假15天,未按计生规定执行者无假期。

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3天有薪假。

5、病假。员工休病假,务必三甲医院的证明方为有效,但二个月以上的长期病假(不含住院期间),需经市医疗部门鉴定

方可休息。员工休病假,按实际病假天数扣发工资,发基本工资40%。

6、公假。公派出差或临时参加各种会议、学习、培训。

7、事假。除以上各类假期外,其余因各种原因请假的均视为事假。原则上当月事假不得超过3天;全年不得超过15天。

8、其他法定节假日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员工加班

根据》有关规定,在不损害员工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有权根据工作和经营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员工本月加班的,公司应于下月月底前安排调休;如遇特殊状况,在3个月内安排调休;无法安排调休的,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七条:员工出差

1、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应服从安排。

2、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章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使用交通工具,合理降低出差费用。

3、出差员工应及时并按规定标准核报差旅费用。

4、出差人员回到公司后,其工作状况应及时向主管报告。

第八条:员工培训

1、为提高员工的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2、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理解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

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状况安排,在新进公司的前三个月内进行,培训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员工调职前,务必理解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状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副总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4、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彰外,可根据状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能到达者,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

5、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状况均应登记在相应的《员工培训登记卡》上,《员工培训登记卡》由公司办保存在员工档案内。

6、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在公司外理解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承认其教育和培训后的学历,并视不同状况给予部分或全额报销学杂费。

第九条:员工调职

1、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2、各部门主管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思考其个性、潜力,务使“人尽其才,才职相称”。

3、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移交手续。

第十条:员工辞职

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30天递交书面报告,经批准后到公司办填写《员工离职单》,办理离职手续。

1、本部门手续交接,归还公司有关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劳动工具、《员工手册》和其他公物。

2、凡借欠公款者,应予清还。

3、相关在手工作的衔接和移交。其它未尽事宜,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考勤制度

以部门为单位,对员工出勤状况进行考核,不得弄虚作假,每月26日上报考勤原始记录。

1、员工务必准时上下班,并应准备充分时间更换工作服,以准时到达工作岗位。

2、考勤打卡实行一人一卡,上、下班都务必打卡,方算全天出勤。不允许代他人打卡,有代打卡行为,一经查实,一次罚款300元。下班提前打卡者,一次罚款10元。

3、上班迟到5分钟至15分钟,罚款10元,15分钟至1小时罚款50元,1小时以上罚款100元;中途出厂一律凭手续出门,未办理手续者按早退处理;早退10分钟以内,罚款50元,10分钟以上罚款100元;无故旷工按规定处理。

4、员工无故不上班作旷工处理。旷工半天扣除当日工资,旷工一天扣除3天工资,旷工五天(含五天)以上者,作除名处理,企业不负责其一切善后事宜。

5、员工请假程序2天(含)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报公司办备案;2天以上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副总批准;单位、部门负责人以上员工,1天内由主管副总批准,报公司办备案;1天以上由分管副总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得到批准交接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6、员工请事假,扣除当日工资全额。

7、员工因参加社会活动,经领导批准给予公假,工资照发。

8、员工市内公干或赴外地出差务必到考勤员处办理登记手续,填写出门证或出差单,经部门负责人证明后,报分管副总批准。

9、各部室、车间明确专人按实考勤、计假,不得弄虚作假。违反一次扣单位负责人200元。

第十二条奖励

为了增强员工的职责感,鼓励员工的用心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除通报表扬外,给予专项奖励: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奖金100-1000元的奖励;

1、被公司、总公司及上级工作单位评为先进个人或优秀党员的;

2、敢于阻止和揭发损坏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3、为公司发展或业务管理规范等方面提出合理化推荐,并给公司带来明显效率或效益的;

4、在节约物料或废料利用方面作出成效,为公司带来明显效益的。

(二)多次有以上行为,为公司作出较大贡献的,值得树为楷模,推广学习的,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根据实际状况一事一议,给予特殊奖励。

(三)奖励的审批权限

通报表扬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分管副总批准,报公司办备案;

物质奖励和立功嘉奖,由部门负责人提名,公司办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奖励晋级,由部门负责人提名,公司办审核,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

第十三条:处罚

一、过失种类

1、当班睡觉、喝酒、打牌、打游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员工交谈、工作交流应礼貌用语,殴打他人或相互打斗,罚款300元,造成他人伤害,承担一切职责。

3、无理拒绝理解任务,不服从正常调动经教育不改者,停岗。停岗期间发放生活费10元/天。

4、在当班时间规定统一着装,未穿工作服罚款10元。

5、公司各类会议,会议期间不得抽烟,违者罚款20元。

6、厂区区域范围(车间现场、办公大楼、厂区主干道、生活区),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烟头和杂物,不得乱涂、乱画、溜狗、不抽游烟(指定抽烟地点除外)。如有上述状况一次,罚款20元。

7、损坏厂区公物及设施,无意损坏按值赔偿;故意损坏按值赔偿并罚款200元。

8、损害公司利益,如出让经营信息,技术资料等,视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罚,退回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不低于5000元,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职责。

9、涉及质量、设备、安全事故等违规违纪行为,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二、处罚执行要求

1、各级干部要以身作则,自觉带头规范自己的行为,做好员工表率。

2、员工违纪,以部门进行处理,公司办执行。在处理过程中,不得袒护、包庇,做到公平、公正。

3、劳动纪律方面行为规范,由公司办督查;厂区环境卫生、公物等方面由综合管理部督查。

4、公司设立检查员制度,员工应尊重、配合和理解检查员督查。:第十四条:处分的审批权限

1、处罚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发生效。

2、辞退和除名由部门负责人提议,公司办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生效。

第十五条:修订、解释

1、公司可根据业务及管理的需要,对《员工手册》进行修改。

2、《员工手册》由公司办负责解释。

3、员工手册》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六、《员工手册》收到函

致:公司办

兹收到《员工手册》壹份。经认真阅读,本人明白手册详细资料。谨引声明,本人愿意遵守执行。

签名:

日期:

注:请于收到《员工手册》壹周内将此单返还公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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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公司党费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6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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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加强非税收入资金管理,逐步理顺分配关系,适当集中资金,保证重点支出,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充分发挥预算内外资金综合运用的整体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29号)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统筹管理的原则。无偿性,即非税收入资金属于政府性资金,政府从委托各单位代征的非税收入资金中统筹调剂部分资金,具有无偿性;公平性,即政府对纳入统筹范围内的单位或项目,按照同一比例征收统筹资金;合理性,即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在剔除上缴上级、返还下级、征收成本费用等因素后再进行统筹。

第三条统筹管理的范围。本区行政区划内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单位”)所收取的,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都要按率征收政府调剂统筹款。统筹资金具体包括下列项目:未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财政性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照章纳税后的其他收入等。

对各单位收取的有法定专门用途的非税收入、专项资金、上级补助收入、往来性资金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所收取的各类款项暂不统筹,具体项目由区财政局按规定予以界定,但须按规定纳入区级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第四条统筹管理的方法。非税收入调剂统筹实行“核定收入基数、固定调剂比例、超收比例返还、短收调剂不变”的管理办法。每年初,区财政局根据各单位前三年的实际收入平均数核定收入基数,基数内的非税收入在扣除上缴、分成和成本性支出后,按20%的比例统筹,超基数的按50%统筹;对未核定收入基数的单位,原则上按实际收入的30%统筹。各执收单位如果完不成收入任务,调剂统筹部分仍按收入基数计算,短收部分相应核减该单位综合支出预算。

第五条统筹资金的用途。政府统筹的非税收入资金,由财政结合预算内资金,纳入政府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计划,统筹安排,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主要用于解决社会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公益事业等补助性转移支出。

第六条统筹资金的缴拨。按规定应纳入统筹范围的非税收入,在各单位将其缴入财政专户时,由区财政局直接提取。集中统筹的资金,由区财政局各业务科室根据工作中所掌握的实际情况,适时提出使用计划报财政局局长办公会审核,局长办公会对其进行初审后,上报区政府批准后拨付。

第七条监督检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收入,不得无故短收。收取的非税收入资金要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及时、足额缴存财政专户。对无故出现收入下滑的单位,区政府将组织人员查找原因,研究处理意见。财政部门要定期向区政府报送非税收入资金收支分析等资料,并定期会同监察、物价、审计等部门对各单位非税收入资金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不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和统筹收入的单位,除了按《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外,违规收入一律按“小金库”资金全部收缴国库,并由区财政局采取暂停拨付预算经费,停办控购手续,停发收费票据等措施。对情节严重的,区政府将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4非税收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规范财政收入分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资金管理、支出管理、票据管理以及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之外的下列财政收入: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根据法律、法规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政府性基金;

(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国有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通过出租、转让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益;

(四)按规定应当上缴国库的国有资本分享的企业税后利润,国有股股利、红利、股息,企业国有产权以转让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益以及依法由国有资本享有的其他经营收益;

(五)国有的土地、海域、矿区、场地和其他公共资源的开发权、使用权、冠名权、广告权、特许经营权等,通过招标、拍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入;

(六)按照国家规定的彩票资金构成比例筹集的彩票公益金;

(七)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依法查处违法案件时取得的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所形成的罚没收入;

(八)以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已指定具体捐赠对象和项目的定向捐赠收入除外);

(九)主管部门通过提取管理费、收入分成、下级上解资金或者其他方式集中的所属事业单位的收入;

(十)纳入非税收入账户体系的各类账户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含税收利息收入);

(十一)其他依法设定的非税收入。

前款规定的收入属应纳税的,依法纳税后上缴非税收入。

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非税收入管理应当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非税收入项目的设定、收支管理和监督应当依法进行。

非税收入按照不同的类型和特点,实行科学、有效的分类规范管理。

第五条非税收入实行收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综合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由政府统筹安排使用。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领导,严格实施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有关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积极推进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监督机制,切实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

第七条市财政部门主管本市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并具体负责市本级非税收入年度预算(计划)的编制草案和组织执行等工作。

区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审计、物价、监察等有关部门按照法定职权,做好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征收管理

第八条向缴款义务人征收或者收取(以下统称征收)非税收入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为执收单位。

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设定非税收入项目的文件已规定执收单位的,由规定的执收单位征收;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设定非税收入项目的文件没有规定执收单位的,财政部门为执收单位。

执收单位征得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委托其他单位代征非税收入。委托应当签订委托协议书。受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征非税收入。

第九条执收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向社会公布本单位负责征收的非税收入项目及其依据、范围、标准、时限、程序,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二)编制本单位非税收入年度预算(计划)草案,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三)依法向缴款义务人足额征收非税收入;

(四)记录、汇总、核对并向同级财政部门定期报送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五)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应当严格依法征收非税收入,确保应收尽收,不得多征、少征或者擅自减征、免征、缓征,不得隐瞒、转移、截留、坐支、挪用、私存私放、私分或者变相私分所收非税收入款项。

任何部门、单位不得违法设定非税收入项目、范围、标准和征收非税收入。

第十一条依法应当缴纳非税收入款项的单位或者个人为缴款义务人。

缴款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标准、方式、途径缴纳非税收入款项,不得逃避缴纳义务。

第十二条缴款义务人符合缓征、减征、免征非税收入条件的,可以提出书面申请,由财政部门批准;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批准部门应当明确申请缓征、减征、免征非税收入的依据、范围、条件、时限、程序,并向社会公布。

前款规定的缓征、减征、免征事项,只适用于本级管理的非税收入。

第十三条财政部门负责组织非税收入的征收和依照公开、公平原则确定非税收入的代收银行,并可在代收银行设立用于归集、记录和划解非税收入款项的汇缴账户。财政部门根据双方约定,按银行代收非税收入的业务量或者收缴金额向代收银行支付手续费。

执收单位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开设只收不支的非税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归集本单位现场征收的或者零散的非税收入并按规定上缴财政。

第十四条缴纳非税收入采取直接缴款或者集中汇缴方式。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当场收款或者纳入非税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的非税收入采取集中汇缴方式外,均应采取直接缴款方式。

采取直接缴款方式的,缴款义务人凭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开具的缴款凭证,到代收银行的营业网点或者通过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缴款途径,将非税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专户或者财政部门设立的汇缴账户。

采取集中汇缴方式的,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向缴款义务人收款并开具财政票据或者发票后,在同级财政部门规定期限内,汇总填制缴款凭证,并将非税收入按收款项目编码缴入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专户或者财政部门设立的汇缴账户。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十五条财政部门负责设立和管理本级的非税收入账户体系,包括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用于记录、核算、反映预算资金收支活动的国库单一账户,在银行开设用于记录、核算、反映未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及其支出活动的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以及用于记录、核算、反映非税收入的汇缴、集中支付和特殊专项支出等活动的其他账户。

第十六条根据分级财政管理体制,为国家代收的非税收入,全部缴入中央国库;涉及市与国家、省分成的非税收入,分成比例应当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涉及市与区分成的非税收入,分成比例由市政府或者市财政部门规定。

上、下级分成的非税收入,按照就地缴款、分级划解、及时结算的原则,由财政部门定期划解、结算,不得拖延、滞压、隐瞒、截留。

第十七条非税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者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后,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办理退库:

(一)多缴款、重复缴款、错缴款的;

(二)由于调整非税收入征收标准,需要退还款项的;

(三)财政部门规定应当办理退库手续的其他情形。

非税收入的退库,应当通过国库单一账户、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办理,其他账户不得办理。

第十八条办理非税收入退库,需退还缴款义务人的,由缴款义务人向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核实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需退还执收单位及其委托单位或者代收银行的,由请求退款的执收单位或者代收银行书面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发现需要向缴款义务人退款的情形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经批准后主动向缴款义务人退款。

财政部门接到资料齐全的退库申请后,属于本级管理权限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并退款;涉及上级财政部门管理的非税收入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上级财政部门批准。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九条非税收入应当按照综合财政预算的原则,纳入统一的政府预算体系统筹安排。

除有规定用途或者弥补征收成本性支出外,非税收入应当与执收单位的支出分离。

具有专项用途的非税收入,在预算编制和执行时,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安排,专款专用,结余可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二十条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纳入部门预算。

执收单位的基本支出,按照其职能、定员和部门预算核定的支出标准统筹安排;项目支出由同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核定。

执收单位委托其他单位征收非税收入的费用,通过部门预算安排。取得国有资产或者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所必需的征收成本,由财政部门按规定核定。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部门预算执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第二十二条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资金由财政部门核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具体办法按市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财政票据管理

第二十三条财政票据是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代收银行在征收非税收入时向缴款义务人开具的财政部门印制的收款凭证,是财务收支的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

征收非税收入时应当开具财政票据,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代收银行不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缴款义务人开具财政票据的,缴款义务人有权拒绝缴款并向财政部门投诉。

第二十四条财政部门及其财政票据监管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财政部门的规定,购领、保管和发放财政票据,并对财政票据的使用进行稽查和核销。

第二十五条执收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和收入级次或者财务隶属关系购领、开具、保管、核销财政票据,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保证财政票据安全和合法使用。

第二十六条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转让、转借、串用、代开、伪造、变造、私自印制和销毁财政票据;禁止利用财政票据乱收费乱罚款或者超出规定范围和标准征收非税收入;禁止使用非法财政票据。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非税收入的征收、入库、支出和财政票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篇的行为。审计、物价等部门应当依法对非税收入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出处理。

监督检查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后,应当出具检查结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依法移送。受移送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告知移送部门。

第二十八条各部门、单位应当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的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和处理;接受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阻挠、拖延,并应严格执行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检查处理决定。

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监督检查部门检举违反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篇的行为。受理的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有联络方式的检举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负责受理和查处的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不得将检举人姓名及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的单位和个人。

对举报违法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或者财政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属于《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所列违法行为的,依照该条例规定予以处罚或者处分。

第三十一条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审计部门责令改正,追缴应收、应缴的非税收入,退还违法多收的资金,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执收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征收、代收非税收入的;

(二)违法多征、少征非税收入的;

(三)违反收缴分离规定的;

(四)转移、私分或者变相私分非税收入的;

(五)不按规定办理非税收入退库的;

(六)不按规定购领、开具、保管、销毁财政票据,利用财政票据乱收费乱罚款或者使用非法财政票据的;

(七)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职责的。

第三十二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审计部门责令改正,追缴应收的非税收入,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作为缴款义务人逃避缴纳非税收入义务的;

(二)不按规定执行部门预算的;

(三)违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

(四)不履行内部监督义务或者拒绝接受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实施监督的。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市财政部门应当依据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部门预算、综合财政、分类管理、收支分离、监督检查等实施办法。

税务部门实施本办法的具体操作程序由市财政部门与税务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四条县级市非税收入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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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广告公司文案策划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广告,企业,文案,全文共 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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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及时准确的完成指派的各项策划等工作,全力支持销售部门的销售工作;

2)负责各类文案的撰写与任务分配,并进行跟进、总结与分析;

3)根据需要负责客户需求、挖掘、客户拜访及投标等市场工作;

4)根据项目需要,参与各类咨询式培训、咨询项目,为公司决策提供全方位市场依据;

5)跟踪公司各类广告、产品册、商品销售等品牌行销活动行为,建立相应的资料库;

6)负责产品开发、致力于行业研究、知识的沉淀;为其它部门提供各项专业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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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公司电话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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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三条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登记管理,规范公司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1]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第三条 公司的实收资本是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或者股本总额。

第四、五、六条

第四条 公司登记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登记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公司设立时股东或者发起人的首次出资、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第七、八、九条

第七条 作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后,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第八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股东或者发起人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应当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

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第九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出资。

第十、十一、十二条

第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

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第十二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或者所认购的股份。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公司设立登记时,股东或者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公司成立后,股东或者发起人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时间缴纳出资,属于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后,申请办理公司实收资本的变更登记。

第十三、十四、十五条

第十三条 设立公司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类型;

三)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四)公司注册资本额、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认缴或者认购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载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和该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五)公司实收资本额、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比例、股东或者发起人实际缴纳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以货币出资的说明股东或者发起人出资时间、出资额、公司的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以非货币出资的须说明其评估情况和评估结果,以及非货币出资权属转移情况;

六)全部货币出资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七)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第十五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应当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经验资机构验资。

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足额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减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第十六、十七、十八条

第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收购其股东的股权的,应当依法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及相应的实收资本的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 非公司企业按《公司法》改制为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

原非公司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并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第十八条 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数额或者发起人的认购额、出资或者认购的时间及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股东出资数额或者发起人的认购额、出资或者认购的时间及方式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九、二十、二一条

第十九条 变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 公司名称;

二) 公司类型;

三) 变更前后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四) 变更前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

五)增加注册资本的实际缴纳情况。以货币出资的,应当说明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开户银行、入资户名及账号;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应当说明股东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情况、评估情况;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应当说明转增数额、公司实施转增的基准日期、财务报表的调整情况、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转增前后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实际情况、转增后股东的出资额;

六)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应当说明公司履行《公司法》规定程序情况和股东或者发起人对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

第二十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或者发起人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规定数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补交其差额。原出资中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非货币财产应当重新进行评估作价。公司实收资本应当进行重新验证并由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公司登记机关发现公司涉嫌实收资本不实的,可以要求公司到指定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证,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验资证明。

第二二、二三、二四条

第二十二条 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予以处罚。

第二十三条 公司的股东或者发起人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条予以处罚。公司的

股东或者发起人拒不改正的,公司登记机关责令公司限期办理注册资本、出资期限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处罚。公司成立两年后,其中,投资公司成立五年后,公司股东或者发起人仍未交付或者未足额交付出资,且公司未办理变更登记的,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处罚。

第二十四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 七十一条予以处罚。

第二五、二六、二七条

第二十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发生变动,公司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 验资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予以处罚。

第二十七条 撤销变更登记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或者发起人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变动的,恢复公司该次登记前的登记状态。

第二八、二九条

第二十八条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登记管理适用本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20xx年6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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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公司住宿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宿管,全文共 1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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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明确有关部门(岗位)的权利、责任,规范公司的出差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员工出差的管理。 3责任部门

3.1部门经理负责对下属人员出差申请的初步审核,并听取工作情况汇报。

3.2财务资产部负责差旅预算金额的审核。

3.3分管领导负责对分管员工出差申请的进一步审核。 3.4总经理负责对副总经理人员出差申请的审批并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对其进行检查和评价。 4方法与过程控制

4.1出差审批管理

出差分市内和市外;市外必须经董事长同意,市内原则上由分管领导批准。

4.1.1各级人员必须根据分管领导的安排或工作的需要提出出差申请,填写《公司公务差旅审批表》,在《公司公

务差旅审批表》中写明出差人员、事由(主要目的)、起止时间、地点、接洽单位、差旅随行人员和费用预算等各项内容。审批流程走完后,去财务资产部预领备用金。

4.1.2各级领导应认真审核下属人员提出的出差申请,从需要和实效进行把握和控制。

4.1.3严禁任何人员未经领导安排批准,自行决定出差或擅自改变出差行程路线,否则,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一律自理,并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处分。

4.1.4 公司高管出差须经董事长批准。 4.2出差前的工作安排

4.2.1各级领导出差前应委托临时代理人,交待清楚本人离开公司期间的工作安排及有关事务,并委托其负责处理。

4.2.2其余人员出差前应向相关领导交待清楚本人离开公司期间自己未完成的工作事项。

4.3出差期间注意事项

4.3.1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应按照预定计划完成工作任务,并认真做好工作记录。

4.3.2在外期间要自觉遵守国家法规和社会公德,注意维护公司形象,不得进行有损公司的言行。

4.3.4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如果需延长出差时间或者到预先未安排的地点继续出差,应事先采用电话请示的方式向

相关领导汇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4.3.5出差人员完成工作任务后,应及时返回公司上班。 4.4其他管理

4.4.1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与代理人(或有关人员)做好工作交接,继续履行本职工作。

4.4.2按规定向相关领导汇报工作,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出差情况汇报表》,送相关领导审阅、批注意见后,交有关人员。

4.4.3各级领导在《出差情况汇报表》上对出差人员工作完成情况做出准确的评价意见。

4.4.4公司副总经理的《出差情况汇报表》交总经理保存;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的《出差情况汇报表》由分管领导保存。

4.4.5出差回来后,按照公司《费用报销管理规定》的有关程序规定报销差旅费用。

4.4.6如果实际发生的差旅费用超过预算费用的30%,出差人员应在《出差情况汇报表》内写明原因。

4.5检查和考核

4.5.1公司总经理负责对公司副总经理的出差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有处罚权。

4.5.2分管领导负责对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出差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有处罚权。

5其它

5.1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归公司。 6附件

6.1《公司出差情况汇报表》 6.2《公司公务差旅审批表》

公务差旅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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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30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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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工厂员工的责任感,提高员工的积极性,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职与选用

1、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2、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创新精神。

3、所有员工都必须签定劳动合同,并遵守公司和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法律法规。

4、所有新进员工,都必须经人事行政部培训,并且在本员工管理制度上签名表示同意遵守公司员工管理制度后,方可上班工作。

5、新进生产线员工入职后1-7天为试工期,试用不合格辞退,无工资发放。入职后的生产线员工按目标产能制计时,第二个月计件,多劳多得。非生产线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

二、考勤管理

1.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晚上加班的加班时间依工作内容定。遇有特殊情况,或者遇时间调整,按工作需要安排。

2.考勤

1)打卡制度:

①本厂实行指纹识别打卡制度,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打卡制度。

②漏打卡的,填写补卡申请,部门主管签字证明,由厂长最终签字生效,否则作旷工处理。遇打卡机故障未能正常打卡,应填写补卡申请,在24小时内交由厂长签字认可,过时不予受理,作旷工处理。

2)迟到,早退与旷工:

①迟到/早退: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做好工作前的准备,不得迟到/早退。未按时打卡上班算迟到,提前打卡下班算早退。

②迟到/早退的处罚:迟到/早退每1分钟罚款1元。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③旷工:迟到或者早退30分钟(含)以上者算旷工,30分钟以上至4小时算旷工半天,4小时以上者算旷工一天。旷工半天,扣罚一天半工资;矿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计件员工罚款时,按公司标准工资进行扣除),连续旷工三天(含三天)或者累计一个月旷工五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者不发工资。

3.请假

1)请假程序:请假需本人填写请假单,由工厂授权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文员级(含)以上管理人员请假,需具有职务代理人签字。生产线员工请假签至主管,管理人员请假签至厂长;职员请假必须逐级签核,不准越级请假。凡是请假人员需以签字同意之日起执行。员工请假必须需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才可离开工作岗位;不得电话请假,特殊情况下需经主管批准,并事后补写请假条,厂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2)病假:请病假必须出具区级医院或指定的医院开具之《病历单》,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进厂未满一年者不可请超过三天之事假;进厂满一年者方可请长假,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天(公司放2假例外),且全年只可请一次长假。无假中假。事假全年不得超过12天。

4)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5)员工请长假需提前三天,管理人员请长假需提前十天。请假最小时数为两小时,不足两小时者以两小时计算,八小时为一个工作日。所有请假单必须经相关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则以旷工论处。员工请假3天和以上者,公司将推迟一个月发放工资。

4.考勤奖励:每月对按时上下班的员工实行全勤奖,每月未迟到,早退,旷工,并未请假的发放全勤奖50元。

5.加班

因生产和工作需要,需要加班时,各部门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的加班安排,包括什么时间加班,加班多少小时等。安排加班时,各部门需在当天下午15:30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核准后方可生效。无经核准加班其加班工时无效。如因职务及工作需要,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之加班安排。各部门必须如实记录员工加班工时,若发现少记或多记,主管连带处分。所有加班工时无效。

6.调休:公司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如停电等,需要调整工作时间的,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的调休安排。这也是国家法律所允许的。

三、离职规定

离职规定分为四种:辞职、辞退、开除、自离。

1、辞职

1)满试用期的所有职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辞职申请表由员工本人填写,经拉长、部门主管、厂长签核同意后方可生效。管理人员和文员级以上人员最终须经厂长核准同意后方可有效。主管级人员由厂长审核,总经理批准方可有效。并在离职前交接好工作,在约定日期领取工资。

2)新进员工工作未满半个月即辞工的,扣罚全部工资;急辞工的,扣罚一个月工资。

2.辞退(解聘)

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将予以辞退处理:

1)工作散漫,屡教不改、影响生产工作秩序者。多次违反工作、厂规厂纪,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者。工作生产怠工,影响生产进度而不能保证客户交期,导致公司信誉、经济受到损失者。

2)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利用职务之便接受贿赂收取回扣者。散布不利于公司言论,影响和打击报复公司人员的工作、生产积极性者。破坏公司公共设备设施和财产者。泄漏公司相关的产品、质量、技术、文件和其它相关机密者,严重送司法机关和处理。

3)公司歇业、转让、业务紧缩、亏损,不可抗力需暂停工作或生产一个月以上时。公司因生产技术变化,有必要减少员工而无适当工作可提供安置时。

4)员工经教育培训仍不能胜任职务工作生产,也不宜改调其他工种职务时。不服从工作安排,导致生产工作无法完成或滞后者。记大过而无改正者。

5)辞退单由拉长填写,经部门主管、厂长签核同意生效,

6)公司辞退人员原则上将不再予以录用,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时,公司将依法追纠赔偿。

3开除

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将予以开除处理:

1)试用期被证明不合格者。工作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者。偷盗公司或他人物品者。泄露公司机密者,打架斗殴者,在宿舍内或上班时间赌博、酗酒或吸毒等。

2)开除人员之辞退单由部门主管填写、行政部签核后生效,公司开除人员公司将不再予以录用。

4.自离

1)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或当月累计旷工五天以上者作自离处理。尚在试用期之员工旷工一天以上,作自离处理。

2)凡自离人员扣除全部工资,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时,依法诉请司法机关追纠赔偿。

四、行为准则

为了员工与工厂的安全运行,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员工工作期间,应了解,注意安全生产知识,遵守本厂行为准则,以做到安全生产。

1)上班期间,不得穿拖鞋,超短裙,不得留长发(女员工有长头发的,工作期间应将头发束起。),应按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得乱丢乱放材料机器设备等,注意工作范围的整洁卫生等。

2)未经培训,不得胡乱使用相应机器设备,否则发生事故时由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员工应爱惜工厂一切生产机械设备,正确操作机械设备,节约使用生产材料。不得故意损坏工厂设施设备,下班后及时检查并关闭设备及电源。每发现一次违反规定者,罚款5元。

3)根据工厂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工作,不得故意拖延,推委,置之不理甚至拒绝。

4)应坚守自己岗位,不得闲谈,嬉笑,打闹,胡乱串岗,甚至工作时间吃东西,玩手机,睡觉。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工作时间严禁打私人电话。禁止在厕所抽烟,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5)员工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得拉帮结派,打架斗殴等,违者立即开除并酌情罚款,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6)员工应遵纪守法,自尊自重,不得偷窃公司及他人财物,若发现偷盗者立即开除并酌情罚款,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7)员工对公司管理有意见的,应当面或者找厂部有关领导逐层提出申诉,任何人不得意气用事,怠慢工作,聚众闹事或者做出其他违规违法行为,违者立即开除,不做工资结算。

8)上班时间不得无故离开工厂,上班时间原则上谢绝亲友探访。

9)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厂正常生产的,将提请相关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并扣罚全部工资。

本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愿意按上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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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公司突发事件、重要事务信息报告与传达督办制度_规章制度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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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突发事件重要事务信息报告与传达督办制度

公司突发事件、重要事务信息报告与传达督办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原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突发事件、重要事务、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重大信息(事务)的快速传递、处理和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财产或声誉等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部门,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总经理和分管领导、部门经理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重要事务督办制度是指当发生重大事件、安排重要工作任务、确定重要工作方案或制度标准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督办义务的有关人员和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推进。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1、公司副总经理;

2、各部门负责人;

3、各部门第一时间掌握、接触、获悉重要事件信息的人员;

4、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公司分支机构的负责人;

6、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重要事项督办义务人”包括:

1、公司高级管理层;

2、部门经理;

3、各职能部门的相关人员,包括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党工部、调度指挥中心和安全检查监督部;

4、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的负责人。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相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重大事件(信息)分类

第七条 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事件,包括:

1、生产运行、工程建设中的人身伤亡事故;

2、影响正常生产的设备故障;

3、停气限气事件;

4、应急抢险事件;

5、安全隐患;

6、工程质量问题;

7、交通事故;

8、盗抢事件;

9、电力、通讯、网络、消防及各类办公生活设施的运行故障;

10、自然灾害;

11、其它安全事故。

第八条 市场营销及财务风险事件,包括:

1、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包括气价调整,设备材料价格变动,主要供货商、合作单位或工商用户发生重大变故等;

3、财务管理出现明显漏洞,资金安全存在风险;

4、生产运行、工程建设、经营管理过程出现的财产损失事件或预算管理出现超标准迹象;

5、经营收费系统故障或人为因素导致出现或可能出现管理漏洞;

6、上级部门或政府职能机构检查、审计;

7、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被抵押、质押;

8、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对相应债权未提取足额坏账准备;

9、可能依法承担的重大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10、公司被行政部门依法责令关闭;

11、其它可能影响公司经营成果、资金安全和预算目标的事件。

第九条 职工生活问题、违纪问题和群体事件,包括:

1、食堂卫生、食品安全及相关投诉问题;

2、职工重大生活困难、变故及其它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3、职工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4、发生或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对公司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它敏感的社会性、群众性问题。

第十条 上级部门或重要客户的指示、通知、文件、会务、往来信函或接待活动。

第十一条 公司和部门重要工作任务、关键项目、特别指令的落实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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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公司物品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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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务中心主楼除已相对固定可调剂使用的会议室外,其他会议室(接待室)由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使用。

二、各单位如需使用会议室,应明确专人事先与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络会议室使用事宜。一般情况下,会议承办单位应提前两个工作日向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提出申请,在办理相关使用手续后,凭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具的《会议室(接待室)使用通知单》使用会议室。

三、使用会议室的单位和人员,必须与管理人员协调做好有关工作,使用期间,要爱护公物,严禁擅自使用、挪动会议室内各种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双倍赔偿;要自觉维护会议室(接待室)室内卫生,造成地毯、地面和家具污损的,使用方应负责清洁恢复或酌情进行赔偿。

四、使用会议室时,会议服务人员于会议召开前10分钟到场对会议现场进行整理,并调试好音响、照明等设备。

五、使用单位会议(接待)结束后,须经会议服务人员检查验收后方可离开。

六、会议服务由济发物业公司会服人员负责,并免费提供音响、开水服务,会议(接待)期间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办会(接待)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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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公司住宿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宿管,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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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节日期间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值班表执行,做到带班领导要坐班,值班人员按时上下班,值班期间认真接听电话,做好记录,遇到紧急情况及时处置。值班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班,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班的,必须报经带班领导同意后方可调班。分局值班人员每天下午5时前向县局值班人员汇报当日值班情况,县局值班人员要加强对分局值班工作的督查。各单位负责人要加强春节期间的人员管理,确保工作日期间人员在岗在位。

二、严明公车使用管理有关纪律。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公车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节假日期间公车一律入库,机关车辆停放在县局大院内,分局车辆停放在分局院内。值班期间确因公务需要经批准可以派车,机关值班车辆由带班局长批准,需要增派车辆按用车规定向办公室申请;分局车辆需经分局长批准方可用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不按规定停放公车。

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值班和公车的管理与督查,县局将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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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公司住宿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宿管,全文共 2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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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使用公司办公用品和耗材,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成本支出,建立降本增效长效机制,按照省公司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降本增效活动(豫联通〔20xx〕449号)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市公司本部办公用品和耗材的领用流程及相关管理要求,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办公用品和耗材的分类

公司办公用品和耗材分为消耗品、控制品、管制品三种。

(一)消耗品,主要包括:圆珠笔芯、水笔芯、铅笔、橡皮、大头针、回形针、订书针、碳粉等。

(二)控制品,主要包括:胶水、标签、文件夹、文件架、计算器、电池、订书机、笔记本、会议记录本、胶带、圆珠笔、水笔、档案盒、档案袋、印台(油)、刀具(片)、刻录盘、打印纸、名片、印刷品、信封、稿纸、便签、纸杯、墨盒、U盘、硬盘、内存条、键盘、鼠标(及其他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耗材)等。

(三)管制品,主要包括:打孔机、碎纸机、饮水机、验钞机、保险柜、办公桌、书柜等。

二、领用流程及说明

领用流程为:需求部门发起申请→本部门经理、归口部门经理、财务经理及副总审核→ 库管发放→ 各单位登记

(一)需求部门发起申请

需求部门填写《月度办公用品计划申领表》(附件1),说明用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使用人等,经部门经理审批后,提交综合部。

(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综合部作为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各部门每月的实际用量进行审核,并按财务审批流程进行办理。

(三)发放

正常情况,日常办公用品每月15日前领取一次,其余时间无特殊情况不予办理、发放。

三、办公用品和耗材的管理原则

(一)消耗品,消耗品可依据工作性质、历史纪录、经验法则(估计消耗时间)设定领用管理制基准。

如:笔芯,最小单元经理、客户经理,职能部室、生产班组长及相关人员月人均领取笔芯不超过1支;营业场所(红旗路营业厅除外)领取笔芯,10人及以上营业场所,月均不超过5支,10人以下月均不超过2支。

除新进应发人员,原则上不再配备整枝笔,笔芯更换需以旧换新。

(二)控制品,控制品限定人员限量使用,根据工作需要严格发放、限定总数,自第二次领用起以旧换新。

如:名片为营销一线人员提供,各单位在领用时要针对各业务工种制定不同发放标准,避免浪费。

计算器限定财务、审计、稽核、营业等数据核算人员使用;笔记本对班组长、职能管理部门以上人员发放使用。如重复申领,应说明原因或凭损毁原物以旧换新,杜绝虚报冒领。

各部门使用计算机显示器、主机、键盘、鼠标等各类硬件需要升级或更换、购置,需由使用单位提交申请报综合部,由综合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结合计算机自身配置情况,与技术维护单位共同提出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

控制品必要时可依据部门或人员工作状况调整发放。

(三)管制品,管制品应列入移交项目,由综合部根据各部门的实际工作需要,统一安排购置。

如:饮水机原则上营业、会议、综合等涉外接待部门给予配备,其他部门及个人需求应请示相关主管领导审批。

四、办公用品和耗材的采购要求

采购需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本着适用、低价、优质的原则,在满足公司要求的前提下低价中标的方式确定指定供应商。

五、办公用品和耗材的领取要求

(一)领取原则:工作任务清楚,使用目的明确,用多少领多少,专领专用。

(二)领取要求:领取时,领取人须填写领取计划申请。应严格控制办公用品的领取数量和次数,保证办公需要。对于明显超出常规的申领,领取人应做出解释。各部门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外购办公用品,否则不予报销。

六、办公用品和耗材的使用要求

(一)加强管理,严格依据需要配备办公用品,严格配备标准,尽量选择能耗小、环保、质优、价廉的办公设备,不购买高档办公用品。

(二)办公用品应为办公所用,不得据为己有,挪作私用;不得用办公设备干私活,谋私利;不许将办公用品随意丢弃废置。

(三)精心使用办公设备,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及时关闭电源,定期维护保养,最大限度的延长办公设备、用品使用寿命。综合部物业与领用部门应严把质量关,领用部门应及时向综合部反馈办公用品和耗材使用的服务质量情况。综合部物业对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记录备案,并据此向供应商提出改善其产品及服务质量要求。

(四)文件、材料的起草、修改和传阅尽量在电子媒介上进行,减少纸质文件印发和使用传真的频率,加快推进无纸化办公。

(五)办公用品使用要物有所值,物尽其用。大头针、曲别针等反复使用;纸张可双面利用,修改校对稿可先用废旧纸张打印等,充分发挥各种办公用品的最大使用效率。

(六)印制文件材料要有科学性和计划性。要根据文件材料印制要求及数量选择合适的印制方式,既要方便快捷,又要考虑成本,并力求使印制数与需用数基本相符,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七)对于高档及耐用办公用品,部室间应尽量协调相互借用,一般不得重复购置。使用中办公设备出现故障,由原采购人员负责协调和联系退换、保修、维修、配件事宜;因使用不当,人为造成设备损坏的,直接责任人应负赔偿责任。

(八)严格履行办公用品出入库登记制度,杜绝物品不正常流转。各单位管理员负责本部办公用品的领取、保管,并建立台帐、发放(附件:表2《办公用品领取、发放登记表》)。

七、其他

(一)毛巾、肥皂为劳保用品,办公费用原则上不再列支。

(二)除涉外单位接待、公司重大会议、来客来访外,各单位办公场所、公司内部培训、生产例会等,原则上不再提供一次性纸杯,提倡广大员工自备(带)水杯。

(三)专项活动或大型会务所需办公用品和耗材,不在日常办公用品开支标准以内,主办部门需提前三天编报计划,经综合部核准报主管领导批准后,通知采购发放。

(四)凡调出或离职人员在办理离职或交接手续时,应将所领用的办公用品(一次性消耗品除外)如数交接或归还。有缺失的应照价赔偿,否则不予办理有关手续(附件:表3《办公用品交接登记表》)。

本办法由市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从20xx年8月17日起暂行,在暂行中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及时反映,以进一步完善本规定。

二〇xx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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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公司考勤制度管理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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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则

第二条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第三条结合公司的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第五条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正式员工工资制度

第十一条适用范围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十二条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

1、基础工资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在工资总额中占%(如40%~50%)。

2、岗位工资

(1)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确定;

(2)公司岗位工资分为(如5类18级)的等级序列,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分别适用于公司高、中、初级员工,其在工资总额中占%(如20%~30%)。

3.工龄工资。

(1)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2)年功工资根据工龄长短,分段制定标准,区分社会工龄、公司工龄;

(3)年功工资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4.奖金(效益工资)

(1)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2)绩效考评由人事部统一进行,与经营利润、销售额、特殊业绩、贡献相联系;

(3)奖金在工资总额中占%(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顶;

(4)奖金考核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5)奖金通过隐密形式发放。

5.津贴。

(1)包括有交通津贴、伙食津贴、工种津贴、住房津贴、夜班津贴、加班补贴等;

(2)各类津贴见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第十三条关于岗位工资。

1.岗位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公司岗位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

(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2.员工岗位工资核定。员工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级别,核定岗位工资等级,初步确定岗位在同类岗位的下限一级,经1年考核,再调整等级;

3.员工岗位工资变更。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第十四条关于奖金。

1.奖金的核定程序。

(1)由财务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润的经济指标数据;

(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员工的出勤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记录;

(3)人事部依据汇总资料,测算考核出各部门员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绩效,确定每个员工效益工资的计算数额;

(4)考核结果和奖金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发放奖金。

2.奖金的发放,与岗位工资一同或分开发放。

第十五条关于工龄工资。

1.员工1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工龄工资;

2.试用期不计工龄工资,工龄计算从试用期起算。

第十六条其他注意事项。

1.各类假期依据公司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2.各类培训教育依据公司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3.员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4.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公司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

5.被公司聘为中、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可向上浮动1~2级;

6.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等级。

第五章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十七条适用范围: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第十八条工资模式:简单等级工资制。见非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九条人事部需会同行政部、财务部对非正式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二十条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公司每月支薪日为日。

第二十二条公司派驻下属企业人员工资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条公司短期借调人员工资由借用单位支付。

第二十四条公司实行每年13个月工资制,即年底发双月薪。

第二十五条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六条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实行,解释权在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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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会计,全文共 8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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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则

(一)为规范公司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依照《企业会计制度》的《会计法》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是处理财务事项的规范和准则,适应公司所有单位和部门。

(三)公司总经理授权会计负责人,具体负责本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财经纪律;根据公司实际,按照精简、效能原则确定内部财务管理机构设置及财会人员的配备;依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及国家的其它有关政策规定下达、落实收入、成本费用、利润考核指标,按规定签批报销有关费用开支;接受财政、审计、税务机关的监督等。

认真宣传贯彻国家有关财务政策;审核重要财务开支事项;研究解决执行中的问题,负责组织内部财务核算,并向有关部门报送财务报表等。

(四)公司财务管理体制,按照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原则。

(五)建立健全内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财产物资计量验收制度,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增收节支,降低消耗,增加盈利。

(六)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应从属公司生产经营的目标任务,利用价值形式组织财务活动,强化财务管理,搞好经济核算,围绕生产经营的中心任务开展财务工作,为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作出不懈的努力。

要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分析和考核等工作。财务收支要注重日常控制与管理、分析和考核要做到资料齐全,数字准确清晰,分析要有理有据,运用事前计划预测,事中核算控制,事后分析考核的方法,搞好全面财务管理,依法合理筹集和使用资金,并有效的使用各项财产,发挥优势,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七)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及各项资产的毁损等,都应符合统一规范的各种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及填制方法、签署、填制、汇集的要求,及时做好原始记录,确保各项原始记录的真实、完整、准确、清晰、及时健全财务核算资料。

各项财产物资的供应计划、定货与采购标准、入库验收保管、出库标准,应根据公司内计量验收标准执行。规定各项计量控制手段的配置、管理、教正、维修以及物资的购进、领用转移、产品的入库、销售等各个环节,应符合计量的验收管理等工作要求,做到计量工具齐全,手续齐全,计量准确。

做好财产物资的清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财产物资如有盘盈、盘亏和毁损;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做到账、卡、物三相符。

加强内部的财务收支预算管理,按预算办理财务事务。

三、流动资产的管理

流动资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内严格按《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流动资产进行管理。

(一) 流动资产的性质和范围: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它应收款及存货等。

(二)各项流动资产的内部管理制度

1、 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办法,按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范围使用现金。

2、 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待摊费用、其它应收款的等的管理。

①对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要及时登记所发生的每笔往来款项,准确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减变化情况,每月终了进行核对,在确保相符的基础上,明确责任,积极清理“三角债”,及时回收货款。使货款尽快转化为货币资金,参与企业周转,缓解资金紧张的矛盾。严格控制预付货款,一般情况下,必须货到付款,不准预付。要切实做到根据生产需要,资金情况确定采购批量。对其它应收款要及时清收,尤其个人借款要严格控制,限期交回,对限期交不回者,扣发每月的工资等个人收入抵顶借款。

① 待摊费用是公司已经支付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在1年以内(含一年)的各项费用。按批准的范围,将有关已经支付而由本期或以后各项摊销的费用列入待摊费用处理,应按受益期在一年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成本费用,如果某项待摊费用已经不能使企业受益,应当将其摊余价值一次全部转入当期成本费用。

② 坏账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在期末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并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对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准备金,除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够收回和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如债务单位已撤消、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发偿付债务以及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不得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三)存货的管理制度:

1、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商品、包装物、低植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及发出商品等。

2、存货的计价原则:采用实际成本法。

①购入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买价(不包括应负担的增值税)、运输费、装卸费、运输保险费等费用及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选费用等。

②自制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自制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直接材料费、直接人工费、其他直接费用和应分摊的间接制造费用,间接制造费用应以合理的标准分配给有关的成本对象。

③委托外单位加工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实际耗用的材料或半成品以及、加工费和往返运杂费及应计入成本的税金。

④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⑤接受捐赠的存货,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加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缴纳的税金等做为实际成本,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

⑥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存货的市场价格计价入账。

3、领用、发出和结存的计价方法:公司所有材料的日常领用、发出均采用实际成本计价、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出材料成本,车间每月按生产计划开领料单,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超过计划和超过定额领用的物资在办手续的同时,必须有分管的领导签字。

4、清查、盘点及处理原则:存货每年终了前12月份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期间可以进行不定期盘点,盘点结果与账面记录及时核对,对于盘盈、盘亏、毁损与报废的存货及时查明原因,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盘盈的存货,冲减管理费用,盘亏、毁损与报废的存货,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偿或残料价值后,计入管理费用;存货毁损属于非常损失的,扣除保险公司赔偿和残料价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5、 存货的期末计价:存货在期末时应按成本与可变现价值就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

四、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计价: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二)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

折旧的计提方法是采用年限平均法,按月计提折旧。

(三)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是按固定资产的原值的0—5%确定。

(四)固定资产管理权限:为管好固定资产,公司对所有的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的数量、原值、已提折旧、净值、规格型号、建置年月、设备状况、大修理记录等分别设账、卡进行管理,办理固定资产验收和提出申请报废、停用、封存、改良、维修等手段,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年终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保证固定资产的完整无损。

(五)固定资产的内部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的增加,固定资产增加必须按公司批准下达预算项目进行,不能擅自购置增加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报废,对固定资产必须正常进行维护、保养,充分发挥其性能,不能只管用,不管修,更不能任意拆除报废,如确需报废,写出报废原因的报告书,报有关领导批准,办理报废转帐手续。

3、固定资产管理。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计入有关部门费用,根据实际,规定一次支出金额较小的中、小修,可一次计入成本费用。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采用预提或待摊方式在两次大修理间隔期内,分期平均摊销或预提。

4、固定资产清查,为保证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完整、达到账实相符,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清查。

固定资产清查,主要是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盈、盘亏、毁损、报废及其他存在的问题进行清查,以明确责任。清查的问题如属管理不善造成的经济损失,要追究有关部门人员的责任,并处以经济赔偿,其净收益或净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六)在建工程的管理,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准备,正在施工中或虽已完工但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在建工程按照下列方法计价:

自营工程,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机械施工费以及分摊的工程管理费计价,设备安装工程,按照所安装设备的原价、工程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支出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用计价。加强在建工程全过程管理,制定执行可行性分析,专项审批、工程材料物、机械设备采购及保管、工程验收等制度。

出包工程,按照应当支出的工程价款以及所支付的工程管理费计价。

在建工程发生毁损或者报废,按照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偿后的净损失。计入工程成本。

在建工程结束应将其列入在建工程,节余物资及时清点入库,不得计入工程成本或形成账外材料造成流失。

(七)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期末计价。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应当在期末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就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五、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

(一)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公司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

1、 无形资产按照取得的实际成本计价:

① 投资者做为资本金或者合作条件投入的无形资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用协议约定的金额作价。

② 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手续费及其他资本性支出作为入帐价值。

③ 自行开发并经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申请登记费等费用支出计价

④ 接受捐赠的按照所付单据的金额入帐,如果无法取得单据,参照同类无形资产的市价即重置成本计价入账。

2、 无形资产的摊销:

无形资产计价入账后,应从受益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不留余额(无残值)。无形资产的有效期限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① 法律和合同分别规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法定有效期限与合同或者公司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就短的原则确定。

② 法律无规定有效期限,公司合同规定受益年限的,按照合同或者公司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确定。

③ 法律和合同均未规定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不超过20xx年的期限摊销。

(二)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计价期限在1年以上的固定资产大修理等费用。

1、 递延资产的计价与摊销:

①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不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印刷费、银行借款利息、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能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支出。开办费在开始生产经营、取得营业收入时停止收集,并开始在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记入开始生产当月的损益。

②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是能增加租入固定资产的效用或延长使用寿命的改装、翻修、改建等支出,如果支出的数额较大,并受益期超过一年的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支出费用在租赁有效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③ 固定资产大修理费是指固定资产大修理所发生的支出,其摊销方法应在两次大修理间隔期平均摊入成本费用。

六、成本和费用的管理

(一)成本和费用管理是公司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努力降低成本费用,对于加强在建工程的生产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二)成本费用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核算的原则,实行财务部、车间二级核算,执行公司下达的成本、费用计划,并层层分解,落到实处。

(三)产品成本核算,采用“制造成本法”核算,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费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计入产品制造成本(即产品生产成本)

(四)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

1、对生产费用进行审核和控制,确定计入产品成本项目。

2、将应计入本月产品成本的各种要素费用,在各种产品之间按照成本项目进行分配和归集,计算出各种产品的成本。

3、对既有完工产品,又有在产品、半成品,按月初的产品费用与本月生产费用之和,在完工产品与月末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和归集,算出该种完工产品成本。

(五)成本的计算方法,采用“品种法”“分批法”计算,摊入成本的费用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要有明细制度)

(六)期间费用是指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个特定产品成本的费用,它容易确定其发生的期间,而难以判别其所属的产品,因而在发生的当期应从当期的损益中扣除,期末无余额。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营业费用。

(七)成本费用的汇集、分配和计算,严格执行“权责发生制”原则。

七、销售收入、利润及其分配

(一)销售收入的内容:

销售收入是指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实现的营业收入,包括产品销售收入和其它业务收入。

产品销售收入包括销售产成品、半成品、提供工业性劳务等取得的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材料销售、固定资产出租、外购商品销售、包装物出租、以及提供非工业劳务等取得的收入。

(二)销售收入的确认:

销售收入按“权责发生制”确认在产品和工业性劳务等的实际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交款提货销售,指货款已经收到,发票帐单和提货单已经交给对方,无论产品是否发出,都作为收入的实现。

预收货款销售,以商品、产品发出或劳务提供是确认收入的实现。

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产品、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后,不管款项是否收到,确认收入的实现。

其他方式、商业汇票,以发出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已提供,将发票、帐单交给买方,并取得买方承兑的商业汇票是作为收入的实现。

自产自制产品用于本企业工程建设、对外投资或作为固定资产时,不确认销售收入,但应比较同类产品的售价计算应交增值税及消费税。

对销售退回的收入,应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同时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成本。

(三) 销售收入的日常管理

加强销售的日常管理,严格按照供货合同管理,产品的定货、提货合同,由财务管理货款的结算程序及销售退回手续等有关的销售收入管理制度,加强对其他收入的管理,按照编制收入计划,落实责任制,严格其他销售收入的各项手续制度,确保收入及时入帐。

(四) 利润及其分配

1、利润的构成及其核算

税前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补贴收入+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

营业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销售利润-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净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产品销售净收入=销售收入—销售退回—销售折让—销售折扣

其他销售利润=其他销售收入—其他销售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

投资净收益=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营业外收支净额=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包括:应有销售产品、提供劳务为负担的消费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2、 利润的预测和分析

要加强对利润的预测与分析,根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经济责任制方案及市场等情况,结合实际搞好年、季利润的预测,编制利润计划,确定目标利润,并按月、季、年考核成绩,分析利润完成情况,通过与目标计划等对比、分析,发现问题,即使纠正,确保利润的实现。

3、 营业外支出管理

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 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的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罚款收入等。

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净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被没收的财物损失,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等。

①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固定资产盘亏毁坏是按照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后,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差额,固定资产报废是指清理报废的变价收入减去清理费用后与帐面净值的差额。

②非常损失:是指自然灾害造成的各项资产净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款及残值),还包括由此造成的停工损失和善后清理费用。

③公益救济性捐赠:是指通过中国境内非盈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④赔偿金、违约金:是指企业因未履行经济合同、协议,而向其他单位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罚息等罚款性支出。

要严格划分营业外支出与成本、费用开支范围,不得将由营业外支出的开支列作成本、费用,亦不得将成本费用计入营业外支出,营业外支出的范围严格按国家规定,不得扩大。

4、利润分配及其管理

(一)利润总额的分配顺序:

利润由公司财务按规定进行统一分配,按国家规定做相应的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①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

②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③ 其他按规定应分配和未分配的利润。

八、财务报告与经济效益的评价

(一)财务报告:财务报告是反映公司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门的规定的报表种类及格式上报,月、季主要报表是: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年度报表是: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利润实现和分配,资金增减和周转。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报财务报告以前发生的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经济效益评价分析:

公司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综合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财政部制定的规章制度,特指定以下十项主要评价指标。

1、销售利润率:反映企业销售收入的获得水平。计算公式:

销售利润率= 利 润 总 额/产品销售净收入×100%

其中产品销售净收入:指扣除销售折让,折扣和退回之后的销售净额。

2、总资产报酬率:用于衡量企业运用全部资产获利的能力。计算公式:

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100%

其中:(平均资产总额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3、资本收益率:指企业运用投资者投放资本获得收益的能力。计算公式:

资本收益率=净利润/实收资本×100%

4、资本保值增值率:主要反映投资者投放企业的资本完整性和保全性。计算公式: 资本保值增值率=期末所有者权益总额/期初所有者权益总额%

其中:资本保值增值率=100%为保值,大于100%为资本增值

5、资产负债表:用于衡量公司负债水平高低情况。计算公式:

资产负债表=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6、①流动比率:衡量公司在某一时点偿付即将到期的债务能力,又称短期偿债能力比率。计算公式: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②速动比率:指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它是衡量公司在某一时间运用随时可变现的资产偿短期债务的能力。计算公式: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其中:流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

7、应收帐款周转率:也称收帐比率,用于衡量公司应收帐款周转快慢。计算公式: 应收帐款周转率=赊销净额/平均应收帐款余额×100%

其中:赊销净额=销售收入-现销收入-销售退回折让折扣,平均应收帐款余额=(期初应收帐款余额+期末应收帐款余额)/2

8、存货周转率:用于衡量公司在一定时期内存货资产的周转次数,反映产、供、销平衡效率的一种尺度,公式如下:

存货周转率=产品销售成本/平均存货成本×100%

其中平均存货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期末存货成本)/2

9、社会贡献率:是衡量运用全部资产为国家或社会创造或支付价值的能力。公式如下: 社会贡献率=企业社会贡献总额/平均资产总额×100%

企业社会贡献总额:即企业为国家或社会创造或支付的价值总额,包括(含资金、津贴等工资性收入),劳动退休统筹及社会福利支出、利息指出净额,应交增值税,应交产品消费税及附加,应交所得税,净利润等。

10、社会积累率:衡量企业社会贡献总额中多少用于上交国家财政。计算公式: 社会积累率=上交国家财政总额/企业社会贡献总额×100%

上交国家财政总额:包括应交增值税,应交消费税及附加,应交所得税及其他税收等。比较法、比较率是财务分析的基本方法,通过与上年周期或同行业对比,以及成本降低率,效益增长等分析,考核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找出原因,指定措施。

(四)编制要求

1、公司财务根据登记完整,核实无误的帐簿记录编制报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资料齐全,各种钩稽关系衔接。

2、报表及说明要报送及时,印章齐全,书写认真。

3、公司将财务报表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细抓好,不断提高报表质量,适应管理的要求,用以知道经营管理工作。

4、财务报告及财务报送时间。

公司财务部于次月10日前报出月季报表,并于次月15日前报出财务分析或说明和公司经济效益分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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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参考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9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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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度管理

1、在要求的进场时间前,首先确定水电工、木工、瓦工、油漆工等工种的人选(施工队伍的素质是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的关键因素)。

2、认真熟悉、审核图纸,了解设计意图,细部作法,施工顺序、方法、技术措施、平面布置,协同各班组根据合同要求制定详尽的进度计划并签订进度计划责任书。在现场没有耽误工期时间的情况下保质保量的按施工期限完成。

3、根据现场情况对图纸进行审查,提出存在的问题报审甲方并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

4、根据工程需要,以书面的形式及时准确地向材料采购员提前提出各种材料的需用量。材料必须在两天以上提出。

5、需要定制及其甲供材料必须按计划进度、定制所需时间提前下单。

6、合理安排水电工、木工、瓦工、油漆工等工种的配合,保证整体工程高效、畅通、有条不为的进行。

7、对现场施工班组投入的劳务人员不足,应限期要求增加劳务人员,如未达到要求有权要求其退场或我方调配劳务人员,竣工后扣除相应费用及损失。

8、各个工种必须现场管理人员密切配合,对一些拿不准的施工问题应与现场管理人员协商,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

9、各类机械设备必须专人操作、精心维修,确保正常使用,以满足施工进度的实际需要。这是保证工期的必备条件。

10、充分利用经济规律及其杠杆作用,有效地调动工人生产积极性,所有施工人员的经济利益按实际进度的完成情况进行分段兑现奖罚。

11、项目部协调现场施工人员与人员,各工种之间的工作关系,充分调动每个人的工作热情,使得人尽其才,用人之长,责任分明,使项目部精干、高效、政令畅通。由项目经理进行内部供求关系的协调,诸如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动力等,求得项目资源保证,从而使物尽其用,按施工进度计划有条不紊的施工。

二、质量管理

1、认真熟悉、审核图纸,了解设计意图,细部作法,施工顺序、方法、技术措施、平面布置,并向各班组进行施工技术及安全质量交底。

2、质量要求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建立三级管理制度,自检—专检—报检,验收合格进入下道工序;不合格应立即返工,由施工班组承担因返工造成的相应损失。

4、坚持“严格把关与积极预防相结合”的原则以及质量检验人“卡、防、帮、讲”(卡,即把关;防,即预防出现不合格品,防患于未然;帮,即对操作工人进行技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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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公司制度和员工手册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员工手册,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1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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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加会议规范

1、参加一般性会议的与会人员应做好开会准备事项,提前5分钟进入会场;参加公司较大规模会议应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按指定位置就座或听从会议组织者安排。

2、有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当提前向会议负责人请假,得到同意后可安排其他人员参加会议。需要提前退场时,应征得负责人同意。

3、会议中有事必须离开时,轻出轻进,且注意选择最不影响其他与会人员的行走路线。会议期间将手机设为静音或振动。确因工作需要接听到会场外。

4、会议时,等到宣布散会才可退场。退场时礼让公司各阶层领导和客人先行;清理好各自桌面卫生;做到桌椅归位;不拥挤,不喧哗有序退场。

二、乘坐电梯规范

1、乘坐电梯侧身静立在电梯门两旁。

2、进出电梯要礼让,先出后入,依次进出。

3、当电梯发出超载警告时,最后进入的人员尽快退出,并表示歉意。

4、引领客人或领导乘坐电梯。应主动叫梯,若客人或领导不止一人,可先行进入电梯,一手按“开门”按钮,另一手按住电梯侧门,请客人或领导进入。到达目的楼层,请客人或领导先出电梯,并紧随客人或领导而出,引导行进方向。

5、不在电梯里吸烟、接打电话或大声喧哗。

三、来访接待规范

1、有公司内人员或客人来访时,点头示意并马上起身接待,问明来意,如不属于本人接待范围,主动引导其至相关部门或人员处。若有关人员不在,礼貌接待对方,能解决的问题主动为其解决。

2、根据来访人来意和身份,安排适当地点(办公室、会议室、咖啡厅)进行交谈,不得在通道等非接待区域与来访人长时间交谈,未经允许不得带外来客人进入办公区域。

3、若手头工作正忙,不能接待,向来访人说明暂请他人代接或另商时间,切记让对方久等。

4、来访人提出与领导或他人交谈,甄别是否有必要,对于必要的将其引至约定地点等候会面,介绍后再行离开。

5、与来访人交谈时,正面向对方,尽量少做手势。不要有打哈欠、边谈话边看文件等不礼貌行为;当需与客人互递名片时:应双手送上,将名片正面向对方说:“我是南车株洲所的+姓名,这是我的名片,很高兴认识您。”接名片时,双手接过他人名片,稍欠身说“谢谢”。仔细看过对方的名片后,妥善收藏。不能接过他人名片时,看也不看,乱扔乱塞。

6、陪同客人行路,通常请客人先行。两人并排行走时,客人位于道路内侧或靠墙位置;3人或3人以上并排行走时,客人位于中间;需要引导时,陪同人员在左前方侧身面向客人给与引导。

7、重要客人来访,或有公司领导陪同参观办公室时,办公室人员暂停办公,立即起立表示尊重和欢迎。

8、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恰当的送行方式。一般客人以送至门口为宜,重要客人送至大门口或电梯口以外,送行时在客人离去后返回。

四、其他规范

1、不迟到,早退,在规定上班时间前,提前做好换装,仪表整理等工作、有事先请假;当发生警急事情请假不成功时,必须事后补假。

2、工作时间应保持站姿挺拔、坐姿端正、行姿稳健,禁止坐办公桌或随意踩踏办公桌椅等行为,应以饱满的精神投入工作。

3、工作中,及时回复通知、邮件。有事耽搁未办理,必须采取补救措施;必要时应告之领导与同事缘由,以减少由此带来的后果或损失。

4、工作中,杜绝未经同意,自取他人物品;擅自操作他人设备或电脑;随意翻阅工作资料等不良行为。

5、进入他人办公室,先轻敲门,经允许后进入;进入后,轻轻关门;如对方正在讲话,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如有急事要打断说话,找恰当的时机,而且说“对不起,打断你们谈话”。离开办公室,轻轻关门。

6、办公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阅读与业务无关的书籍、网页;不上网聊天、买卖股票、玩游戏;不到其他办公室随意走动、闲聊、串岗。

7、递交物件时,如递交文件,把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递上去;若是钢笔把笔尖向自己,使对方容易接着;若是刀子或剪子等利器,刀尖向着自己。

8、积极配合保安及前台做好出入公司安防工作;同事间相遇互相微信,点头示意轻声问候;遇到客人时主动微信问候。

9、在办公区洗手间,杜绝随意乱倒茶叶渣等物品入池,或者上完厕所不冲水,不及时关闭水龙头,浪费卫生纸行为。

10、节约使用水电、办公用品、生产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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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广告公司业务员的工作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广告,企业,销售,全文共 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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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1、中国领先的互联网营销平台,致力为客户提供简单、高效的互联网营销方案。

2、以面销售为主,主要是推广智能网站,优化以及小程序等互联网产品,完成工作业绩指标;

3、开发、维护、巩固、提升与客户的关系。

4、积极主动,团队协作。在这里你不是单兵做战,整个团队在支撑你。

任职要求:

1、对销售工作有较高的热情;对互联网行业有一定了解,有工作经验优先;

2、普通话标准,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语音富有感染力。

3、为人踏实,品德良好,综合素质休养佳,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4、有自信心、乐观向上,工作态度积极认真,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5、乐于接受挑战性的工作,有较高的敬业精神,喜欢销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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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员工着装管理规定_公司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企业,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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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树立和保持本厂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本厂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二、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应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三、男职员的着装要求:夏天穿衬衣、系领带。穿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不准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

四、女职员上班不得穿运动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

五、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佩戴应得当。

六、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5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三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奖金。

七、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一月累计员工违反本规定超过三人次或该科室员工总数的20%的,该负责人亦应罚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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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企业财务职责范围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全文共 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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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管理、协调资产财务部工作,具体负责集团财务管理、财务制度建设、融资计划及落实、资金预算及统筹、资产重组整合、“三重一大”管理、投融资管理、担保管理等财务管理及风险管理工作。

2.负责财务工作流程规范管理、成本费用管控、审计组织管理、内外部沟通协调等工作。

3.负责对集团(含下属子公司)整体核算、税收及内控进行整体统筹管理工作。

4.负责参与论证重大经济项目,重大购销合同、重大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论证,并对其资金来源和经济效益情况提出意见。

5.负责宣传、学习新的财经政策、税收政策和金融政策,牵头组织财务人员考核、培训。

6.负责集团财务信息披露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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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公司物资放行管理规定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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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执 业

第二十条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者多项资质的单位,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

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应当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

第二十一条 注册建造师的具体执业范围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执行。

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注册建造师可以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或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咨询,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的签字盖章。

第二十三条 注册建造师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应当达到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 注册建造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使用注册建造师名称;

(二)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三)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四)保管和使用本人注册证书、执业印章;

(五)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

(六)接受继续教育;

(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八)对侵犯本利的行为进行申述。

第二十五条 注册建造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二)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三)保证执业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接受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执业水准;

(五)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等秘密;

(六)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七)协助注册管理机关完成相关工作。

第二十六条 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

(二)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

(三)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

(四)签署有虚假记载等不合格的文件;

(五)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

(六)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七)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八)超出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九) 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告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告知本行政区域内市、县、市辖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人员出示注册证书;

(二)要求被检查人员所在聘用单位提供有关人员签署的文件及相关业务文档;

(三)就有关问题询问签署文件的人员;

(四)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及工程标准规范的行为。

第三十条 注册建造师违法从事相关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告知注册机关;依法应当撤销注册的,应当将违法事实、处理建议及有关材料报注册机关。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机关依据职权或者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可以撤销注册建造师的注册:

(一)注册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四)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的,应当予以撤销。

第三十二条 注册建造师及其聘用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向注册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

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应当包括注册建造师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注册建造师的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

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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