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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理解的分析师的工作是怎样的(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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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所理解的生活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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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是我颇为喜欢的一个作家,他的创作风格很独特,既有鲁迅似的深邃辛辣,又有钱钟书似的幽默。最早接触到他的作品是高中时看根据他的小说《活着》改编的电视剧《福贵》,后来上大学第一次买小说,就买了一本他的小说集,集中收入了他的代表作《十八岁出门旅行》《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等小说。

距离他创作出长篇小说《兄弟》后的七年,他精心酝酿出了《第七天》这部在“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震撼人心的小说。有人说:余华把七年的光阴浓缩为七天来度过,未免也太短暂了!但我个人觉得独具匠心的艺术家总能在短时间的表演中给读者和观众带来一生的思考和触动。

今天下午我大块朵颐的读完了《第七天》,觉得它与之前的作品风格迥然不同,以至于有些评论者认为它很荒.唐,并认为它 是余华出道以来最差小说。“更有”毒舌“称此为小说中的《富春山居图》 。别人怎么想,我不管,我个人理解是余华创作出了现实主义的巨作《活着》这部代表他人生高峰的小说后,他一直希望突破自己,找到另一种适合自己的创作方式,而 《第七天》无疑就是一个新的尝试。它 借助《旧约·创世记》开篇的方式,讲述一个人死后七天的经历。这个人没有墓地,无法安息,在生与死的边境线上游荡,然后来到一个名叫死无葬身之地的地方,那里聚集了很多没有墓地的死者……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我的理解是人生是孤独的,死后也是孤独的,但死后当孤独与孤独相遇,大家围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而且人人平等时,那便是永生!

《第七天》是一部充满哲理的小说,同时也是生活在此在世界芸芸众生的图像。余华以其精湛的艺术构思和驾驭陌生化语言的能力将近十年来中国所面临的社会问题浓缩在这篇小说中,极像一个冷静而又客观的旁观者在揭示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他写的故事不再是遥远的平行空间里发生的故事 ,而是直面生活,如拆迁、墓地涨价、女强人的孤独与爱情、 死婴、卖肾、iPhone4s、理发店 洗头工凄美的爱情 、 火灾、车祸 , 枉死的 袖管上戴着黑纱 的老人。仿佛我们置身于一个绝望的境地,生是无望,死后也无望,以致作者 思绪里突然出现 了这样 念头,“我怎么觉得死后反而是永生。”它超越了鲁迅在 绝望的同时 不 放弃希望,在绝望中,反抗绝望 并升华为希望的诗句 “ 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 ”。这种虚妄,它贯穿于小说的始终,成为小说的主线,唯有死亡才能够消解它。同时也比唐代诗人陈子昂“念天地之悠悠,独创然而泪下”的诗句更独孤的绝唱!比莎士比亚“生存还是毁灭”更具有震撼力的表达 。也即是我读出的“ 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的主题!

而这个主题,恰恰说明了余华随着人生阅历的增加,随着思考深度的递增,也像其他的作家一样趋向于宗教的怀抱,他的宗教就是他的作品所提出的解决方案,也即它心中的天堂,那里—— 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 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它的名字却叫“死无葬身之地”!而这个地方只有死后才能抵达,多么荒诞,但荒诞的背后是血淋淋的现实。

《第七天》的出版,让我再一次见证了余华作为一个资深作家所具有的创作潜力,他总是与底层老百姓同呼吸,共命运 ,艺术化的展现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和表达出他们的心声,这也许这 就是他创造力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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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所理解的生活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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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能静下心读的书就是韩寒的《我所理解生活》了。其实看他的书已经有很多年,从刚开始的《三重门》,尖锐讽刺,锋芒毕露,在我那个年纪看来,写得还是很大快人心的,因为批判了应试教育。到后来《通稿 20xx 》,《毒》,《草》到《可爱的洪水猛兽》,《青春》,到今天的《我所理解的生活》,其实他的文笔在不断的进步和成熟,眼光也越来越开阔,近年来关注到了社会的很多问题,也在不断的反思自己写过说过的那些话。《南方周末》采访韩寒的时候,有一句话写得很好:花了将近十年的时间,少年终于走向青年。那个恃才傲物,无礼冒犯的韩寒,和那个一路漂泊,勇敢向前的韩寒终于握手言和。

以上只是对韩寒的一些看法,虽然喜欢他,但并不代表我就是一个韩迷。去年新概念作文大赛复赛的题目是《韩寒》,其实我们也在不断的思考,韩寒到底代表了什么,还有一个也不断被提及的郭敬明又代表了什么。这么多年来,这两人一直被推在风口浪尖,被无数少男少女追捧,无论有怎样的丑闻还是炒作,大家分来分去,还是两派,好像我们的青春里,只能是非郭即韩一样。看韩寒的书,我总是会在想一个问题,到底青春是什么,到底这一代的年轻人应该做些什么,但答案总是很难讲清楚。在中国这样一个时代的大背景下,我们好像是很难去追逐什么远大的梦想,或者是过分关心政治,就好像《我所理解的生活》里,反复的提及到体制,民生问题,但杂文写得再好也经不起悲剧的一再重复。多少人在这段年少里,可能踌躇满志,想要为国家、社会做些什么,甚至挥斥方遒,但又在现实面前感到无力,想要收起一腔热诚,过点安逸小资的生活,内心又总是不安和迷茫,好像无论是韩寒还是郭敬明,我们都做不了,也学得不对。

人生最邪恶的事就是每个人的青春只有一次,所以还是认认真真做好自己就够了。记得一篇文章中曾经写过:我们都渴望在年少时吐出惊艳世界的箴言,却从来都没看破过迷眼乱花。是的,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想写的文字,都有青涩的梦想,但大概从来就见不得光。但是那又怎样,如张国荣的歌里唱到,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天空海阔,要做最坚强的泡沫。我并不敢说是要让每个人勇敢的去追梦,但最起码,在这段仅有的青春里,我们要试着去多做一些无悔的事,对认为正确的价值观,多一点坚持,对那些看起来遥远冒险的事,多一点尝试。等到将来,我可以告诉自己,我当初坚持一些事情,绝对不是因为我当时幼稚不懂事。因为青春就是这样,它是酸,少年强说愁,但它也无限强大,有无数希望,有以后再也看不到的青草繁花。就像这本书中有一篇文章叫《春萍,我做到了》一样,当终于拿到年度拉力赛总冠军的韩寒对着当初打死也不相信他会成功的春萍说“我做到了”的时候,我的眼眶有点湿润了,这句“我做到了”,我明白并不是为了要证明什么,而是为了我们的青春,青春无悔而骄傲。

真的很希望每个人都可以在自己的青春里不留遗憾的奔跑,永远保持一颗炽热的心,这就是我所理解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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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所理解的生活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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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拥有疯狂骑士梦的乡村富地主,带着一个纯真的梦想,一身简朴得引人发笑的戎装,一个单纯善良的侍从,踏上了困难的骑士之路。

这是西班牙最后的一个骑士。

一路上,他都被称为疯子。他没有丧气,似乎毫不知情,将现实世界中的一切魔法化。

他是以失败告终的,但我认为,他成功了。因为在他临终时,他醒悟了,骑士道应该结束了,他当初决定闯天下的决定不是对的。骑士小说也应日趋衰落,以至彻底灭亡。

我十分地感动,感动于堂吉诃德那单纯的维护和平的决心,感动于他的善良,感动于他的勇敢。

也许我永远也会铭记,堂吉诃德带我的教训与带给我的鼓励。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心绪由着主人公的心情上下起伏,仿佛身临其境。它没有《_》的美伦美奂;没有《三国演义》的震奋人心,没有《红楼梦》的千式百样。但是,它带给我的比任何一本书都多,比任何一本书都好,比任何一本书都受益。

我很深刻的一首诗上的一句话:“人世的愿望皆落空,许诺的是安逸,得到的却是阴影,尘烟和梦花”。也许,我们盼望很多东西,不过相反,我们得不到很多东西,谁也愿意人生一路顺风,但是,不免有坎坷磨难。

很多事情都不能如我们所愿,这个乡坤贵族堂吉诃德也希望自己可以平定灾难,但是,此时的他正被骑士小说的梦幻思想所感染,他带给人们与带给自己更多的是失望,困难与伤心。

他以心待人,但是又怎样呢?公爵不断地捉弄他,把他当作一个笑柄。他却不知情,依然一心一意,天真地满足人们的要求,但是总是弄巧成拙。

他没有错,书分有好书坏书,骑士小说对人们的帮助不大,反有危害;而塞万堤斯这本《堂吉诃德》就对我有很大帮助。他学习了骑士小说中那种愚昧的思想,但是他的本性是善良的,他是个大好人。

桑乔(堂吉诃德)的侍从也让我感触很深,书上的一句话:侍从比比皆是,唯他忠实无华。在磨难中,他和他的主人成为了真正的好朋友,也变的稍有文采,学会了思考问题。

他相信堂吉诃德会给他一个海岛总督,我想这不是愚蠢,这是善良,他用善良的心给了孤独的主人陪伴,他用他的忠诚伴随主人度过一个个难关。

他也如他所愿,公爵让他做了1个月,也许他被耍了,被骗了,但是也圆了他的梦想。

生活中,我们对待朋友要将心比心,好朋友总是有的,知己总会找到的。

我明白,冲动并不能做出好的成绩,反而会害了自己,结果往往与愿望想反,要成功需要努力,需要正确的思想与恰当的方法。而这本书告诉我们的肯定不止这些,留由读者慢慢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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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所理解的生活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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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是个什么概念?百度百科是这样解释的:时间是人类用以描述物质运动过程或事件发生过程的一个参数,确定时间,是靠不受外界影响的物质周期变化的规律。例如月球绕地球周期,地球绕太阳周期,地球自转周期,原子震荡周期等。爱因斯坦说时间和空间是人们认知的一种错觉。大爆炸理论认为,宇宙从一个起点处开始,这也是时间的起点。

《时间简史》讲述是探索时间和空间核心秘密的故事,是关于宇宙本性的最前沿知识,包括我们的宇宙图像、空间和时间、膨胀的宇宙不确定性原理、基本粒子和自然的力、黑洞、黑洞不是这么黑、时间箭头等内容。第一版中的许多理论预言,后来在对微观或宏观宇宙世界观测中得到证实。

自1988年首版以来,《时间简史》已成为全球科学着作的里程碑。它被翻译成40种文字,销售了近1000万册。此版更新了内容,把许多观测揭示的新知识,以及霍金最新的研究纳入,并配以250幅照片和电脑制作的三维和四维空间图。读完这本书,我不禁为霍金的天才而折服,我不是工科的学生,我是文科生,因此对于时间的感悟,无法像理科生那么敏感。但是我却对时间充满了兴趣。

相信大家对于20__年玛雅世界末日的预言有所听闻,甚至人心惶惶。但是,其实在玛雅人看来,所谓的世界末日不是世界消失殆尽,而是另一个世纪的开始,另一轮循环的开始。

而进入这个新世代,世界会有些大大小小的反应,不一定是指这年,而是这个时段,或许早已开始,或许仍未发生。但是,在这过后,人类如果无法从中相应得到心灵的提升,感悟的提升,那么人类的道路将走得不太好了,相反,如果通过这次的大考验,人类反省提升自我,那么下个时代,将是我们重生的时代。其实,玛雅人对时间持这种态度和想法也未尝不可。

时间,从何而起,到哪里结束。这是个最难解的问题,也许时间简史的解答,仍然不够贴近真理。但是,作为地球上的人类,时间对于我们大部分人来说,不就是一天24小时,每小时60分钟,每分钟60秒吗?也许就连这个时间的算法都是落后不足的。但是人类还未发展到改进时间系统的程度,也只能从其安排,在时间的细缝中窥探奥秘。

珍惜时间,小学三年级的课本上早已明晰这个道理,不过,现在有多少人能够做到?珍惜每分每秒,让生命创造更美的价值呢?珍惜时间的名人也有很多,他们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其中,我想推荐柳比歇夫,此人通过他的时间统计法对自己进行了研究和试验:试验在写、读、听、工作、思索各方面,他到底能干多少?

干多少?怎么干?他不让自己负担过重,力不胜任;他总是循着他能力的边缘前进,他对自己能力的掂量精确无疑。这样苛刻的自我要求也许我们做不到,可是如果有他的一半甚至是四分一,我们的人生肯定会大有不同!

在探索时间的征程上,让我们好好的珍惜此时此刻的时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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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所理解的生活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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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偶然巧合的机会,我看到了这部关于西藏的百科全书式的长篇探险悬疑小说。在它被冷落了几个月后,当我在空闲之余翻开第一页后,就被它深深吸引住了。

《藏地密码》的作者依托于至今仍有神秘感的西藏文化与西藏地理,找到了在真实与虚拟间往返叙述的自由。《藏地密码》中至少涉及了三个似是而非的知识系统:藏重佛教的历史与传说;藏獒的知识与传说;最后一个是青藏地理及探险。作者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扎实的写作功底,将藏传佛教、藏獒、西藏传说,民间传诵的隐秘历史、史诗、藏地奇景等完美的组合在一起。

当藏獒专家卓木强巴突然收到一个陌生人送来的一张模糊的神兽——紫麒麟的照片后,使他方寸大乱,从此踏上了寻找紫麒麟的充满危险曲折离奇的征途,而这条征途的终点是一座淹没在历史中的历史文化宝库——帕巴拉圣庙,而紫麒麟是这个神庙的守护者。卓木强巴始终坚信,终极藏獒紫麒麟不只是存在在神话传说中,更是存在在现实中,只要坚持就一定能找到,他坚持的原因基于他对藏獒深深的从心底真诚的爱。在这条路上,除了为他的人格魅力所折服,甘愿追随他的几个特训队的朋友(唐敏、张立、岳阳、巴桑、吕竞男、亚拉法师),更有他的敌人——极其邪恶无人性然而又财力雄厚、神通广大、技艺高强的外国掠夺者。(莫金、索瑞斯为首的一伙人)

为了寻找紫麒麟,卓木强巴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凶险,都没有放弃,没有放弃目标,没有放弃朋友。面对着无边的黑暗和看不到任何希望的绝境仰天长啸:“我是不会放弃的!”用张立的话说:强巴少爷真的很憨,或者很傻,但就是那种执着,令人心甘情愿地追随下去,那是一种可以创造奇迹的力量。

为了寻找唐涛留下的黑色笔记本,强巴少爷和张立在横穿可可西里时因遭到莫金的追击,造成吉普车翻车爆炸,他们所有的物品都化为灰烬,只剩下一个二十公斤的汽油桶和随身的衣服,在零下十几度的冰原,七级的风夹冰带雪,唐敏还发着高烧,他们被困在了可可西里腹地——方圆八万平方公里的无人区。在这里卓木强巴尽自己所能,帮助了灰狼三兄弟,因为诚心诚意的帮助,他得到了灰狼三兄弟馈赠的极其珍贵的骨笛。正是这只骨笛,在他们后来与绝顶聪明的狼群激战时,在千钧一发之际,让群狼嘴下留人,空留不甘。

他们遇救后,跟随胡杨队长在冰山溶洞追击盗猎者,被狠毒的敌人引到了仓鼠洞里,那是转瞬就可以把人吃的只剩下骨头的成千上万的小动物,为了躲避它们他们被迫吊在冰桥上,靠的是手里的一根安全绳,上面是扑面而来的仓鼠,下面是掉下就丧生的地下暗涌,在生死关头,因为强巴少爷的不放弃,在最后关头,他们等到了前来救援的胡杨队长。所以,张立认准了强巴少爷,跟定了他。

在亚马逊丛林,在操兽师索瑞斯的操控下,他们在游击队员的重重围追下,又遇到了杀人蜂,游击队员被杀人蜂活生生的屠杀,那是一种刻骨铭心的刮骨之痛,在这种情形下,卓木强巴脱下衣服,裹住了岳阳,而自己却赤身裸体暴露在杀人蜂之下,如果没有库库尔族的人搭救,必死无疑。所以岳阳也是认准了强巴少爷,刀山火海不放弃了。

而库库尔族的巴巴——兔,首领蜜熊——利爪之所以出手援助,是因为,卓木强巴小组一行人在进入亚马逊丛林之前,在普图马约采购物品时,在冰吧里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与他们有了短暂的友谊,使他们在与巴萨卡手下的人激战时印第安人出手相助,更让他们遭受杀人蜂袭击后被他们所救。在库库尔族领地疗伤的时候,强巴少爷看到了不叫的狗,得到了巴巴——兔小姐的芳心,在神坛上听到了巴巴——兔唱的圣歌,这为他们在将来寻找战獒的征途中又迈进了一大步。

在叹息森林,他们在自己都困难重重下救了中毒后已经昏死过去的探险家肖恩,正是肖恩在他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让他们躲过了一个个致命的危险。在生命之门,他们救了被莫金、索瑞斯困在灰河地狱里的公布村最优秀的猎人多吉,在多吉的全力协助下,他们找到了地狱之门的出口。在倒悬空寺他们经过了无数个凶险的机关,九死一生后发现并关闭了总机关,当他们以为危险离他们而去的时候,大意之下强巴少爷和多吉被最后的决斗场困住,只有十五分钟的时间,在这里只有战胜所有对手的一个人才能生还,打开机关的方法是将对手的脚砍断,多吉心甘情愿自己砍断了自己的脚,在亚拉法师的帮助下,卓木强巴在最后一秒种脱离了紧紧困住它的枷锁,在最后关头被法师拉出了石门。

由于强巴少爷对藏獒深深的喜爱,他曾经在达玛县结识了冈日普帕和他视为女儿的雪獒冈拉——灵獒海蓝兽,他们在寻找帕巴拉神庙的最后征途中,为特训队发现正确的方向取到了决定性的作用,而冈日普帕和灵獒海蓝兽-----岗拉也为此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好似冥冥中真的有天意,很多事情发生得很突然,一步步走下去,好人真的似有上天眷顾,在危难中能逢凶化吉,用迷信的说法,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却不知道那是一个人自身的精神和信仰所带来的福。正因为如此,在这支由专家组成的探险队伍中,不起眼的强巴少爷不仅是这次行动的发起者和资助者,更是一个精神领袖,每个人都以他为核心而凝聚在一起。他总是在提醒身边的每一个人:我不会放弃梦想,明天,会更有希望。这是一个为梦想而执著的人,这是一个用自身行为感召他人使人追随的人——我们的强巴少爷。

这是我看完这部书最深的体会,有梦想才不会被打垮,对生命的尊重和热爱,是挡不住的人格魅力。无论多么凶险之地,无论什么样的艰难险阻,不放弃目标,不放弃朋友,才能被大家相信依靠,在关键时刻才有上天眷顾。

然而,就在他们距离神庙那样近的时候,为了大家的生命,卓木强巴他不得不放弃,他宁愿放弃自己的梦想也不能舍弃朋友的性命。在他的一念之间,众人经历了各种艰险后最终捡回了一条命。

梦想没有了,等待他的又是什么呢,为了资助这次行动,他花光了上亿资产,存折里只剩下不足三位数。他把自己的公司托付给自己最信任的手下,而童方正设计了一个大阴谋,把卓木强巴的天狮獒犬驯养基地霸占成为自己在上海的方正养獒集团公司,留给他的是20__多万元的债务,童方正一直不肯与卓木强巴见面,却把他在上海的租住地址公布到网上,使很多受骗上当的人找上门来对强巴殴打漫骂,他所欠的债务何止书面上的20__多万,而是天价啊!敏敏因为赌气不再接他的电话,爱情离他而去;特训队被迫解散,曾经患难与共的朋友各奔东西;在生命之门他中了蛊毒;他已经知道自己只有一年的生命了,什么都没有了,他只能醉生梦死........

如果最后是这种结局的话,对好人也太不公平了,幸好作者在卓木强巴准备和那些__玉石俱焚的时候,让他的那些患难与共的队员在最后关头出现他的周围,他们是被他的精神和人格感召而来,放弃了自己原有的荣誉再和他一起去实现他们共同的梦想的。

这是我看这本书的又一个体会,能打垮自己的只有自己,如果你自己不把自己打垮,那么就没有人能打垮你!在任何时候不要全部托付你的信任,那是对可以信任的人。如果对方是小人,你就不能是君子,否则,你会伤的体无完肤,所以,还要长一双慧眼,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啊!因为有的人是无心的,他只有利益。对恶人的善就是对好人的犯罪。既然他可以害你,就不要指望他良心发现,再给你一根救命的稻草。

再没有比《藏地密码》更为玄怪的现在传奇了,它用文字的魅力为读者呈现出一系列的精神大餐,让我们欲罢不能,特别是作者的那种“上穷碧落下黄泉”的想象驰骋,令我们惊羡不已,给我们不断的惊喜,情节跌宕起伏、构思精巧,环环相扣,是一部非常值得阅读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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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所理解的生活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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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彷徨》,透过旧社会的人,物,事编织出11个短篇小说,蕴涵着中国的传统文化及其陋习,是一本由字组成的20年代的相集,细阅下能从字里行间找出作者愁绪的踪迹,愁如书名,正是彷徨。人都有彷徨的时候,孤独无依,进退失据,谓之彷徨。无论故事情节有多精彩,文笔有多流畅,也掩饰不了其中心总是围绕着彷徨一词,在不同的情景中体现出这种与犹豫不决或后悔联系在一起的心情。

彷徨二字足以总结全书,每一个人都一样,是生为起点,绕了一个小圈子,然后回到名为死的终点。不同的只是所绕的圈子的大小,这路上便是沿着彷徨去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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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所理解的生活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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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令人感受至深的书,它的名字叫《苦儿流浪记》。这本书,净化了我的灵魂,激励了我的意志。对于我来说,它是一本不朽的书籍!

《苦儿流浪记》是法国十九世纪著名作家埃克多·马洛写的一部情节剧小说。小说的主人公雷米是英国某世袭贵族家的长子。在他六个月的时候,他的叔父为了霸占侄儿的财产,偷偷将他抱走,丢弃在巴黎街头。他的养父巴伯兰将他捡回家,养到八岁后,又把他卖给了江湖艺人维泰利斯。从此,雷米开始了以流浪小艺人身份浪迹天涯的生活。在这段流浪的痛苦生活中,雷米经历了许多事:他曾在漫天风雪的森林中受到野狼的袭击;在矿井里遇到洪水的侵袭;险些因饥寒交迫冻死在花农门前······然而,不论环境多么恶劣,雷米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凭着坚强,坚韧的意志,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和生母团聚。

小说的第一章到第四章讲的是雷米的养父巴伯兰因生活所迫把雷米卖给了一个流浪艺人,就是我先前提到的维泰利斯。之后,一路上,雷米就与一些动物为伍,与他们情同手足相亲相爱。

故事的情节曲折离奇,情节跌宕起伏。我喜欢雷米的坚强;喜欢养母的慈爱;喜欢维泰利斯的善解人意;喜欢米利根夫人的爱子;喜欢马西亚的乐观;喜欢······同时,我又讨厌詹姆士·米利根的爱财胜过亲情;讨厌巴伯兰的狠心;讨厌······

读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我体会到了主人翁雷米在外面流浪的艰难日子,他的师傅在一个寒冷的冬季被冻死后,为了生活,他只能自己带着伙伴玛西娅和小狗卡比一起在街头继续卖艺,并抽出时间认真学习知识。他为了给养母巴伯兰买一头最好的奶牛,在街头卖艺,风餐露宿,日夜兼程,非常辛苦。后来他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他原来是一个很有钱家的少爷,米根是他真正的母亲,他的叔叔为了夺取他家的财产把他偷出来仍在法国街头,被巴伯兰妈妈捡了去养活到六岁就租给了街头卖艺的师傅,开始了街头流浪生活,最后雷米用自己的智慧和不懈的努力终于找到了他真正的母亲。

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和雷米对比一下,差距实在是太大了,雷米在街头卖艺,手都被冻僵了,还在街头用树枝在地上写字学习。而我们现在坐在宽尚明亮,四季如春的教室里就更应该好好学习了。假如雷米在我们的街头卖艺,我一定把他请进家,让他和伙伴玛西娅、小狗卡比一起坐在火炉旁,手不被冻僵,身子暖合起来,吃着美味佳肴,然后用我的零花钱给他们买一些漂亮的暖和的衣服,和我一起过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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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所理解的生活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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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的园子》这篇课文出自萧红的《呼兰河传》,通过学习,我从中体会到这个园子是应有尽有、五彩缤纷、生机勃勃,到处充满着自由、快乐与随心所欲,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也充分体现出祖父非常疼爱她。所以作者才会如此调皮捣蛋,祖父也不会约束她。

文章语言十分简洁朴素,但却很生动形象地写出了作者当年的.天真无邪、无忧无虑、自由自在。

特别是这一段,“我”将谷穗当成野草,全部都挖掉了,可祖父依旧和蔼可亲地对我介绍哪个是草,哪个是谷穗,足见祖父对“我’的爱,也可以看出作者当时幼稚的心灵里充满的是自由和快乐。

童年是一幅美丽的油画;童年是一条彩色的河;童年是一首歌,歌里跳动着幸福与快乐的音符。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童年,更何况是处于童年时期的我们呢?

记得我还未开始上学时,外婆带着我去菜园除草,外婆教我如何拿锄头和怎样除草。当我拔除杂草后,欣喜若狂,感觉十分好玩。于是再次拿起锄头,趁外婆没注意,不管是草还是菜,统统都给锄掉了。没过一会儿,菜园里的菜都成了醉罗汉,东倒西歪,看到这,我还感觉挺得意的。这时,外婆才回过神来。看到

菜园里的菜都被挖了出来,就知道是我的杰作了。顿时勃然大怒,向我挥手而来。诶?怎么不疼?嗯!果然如我所料,雷声大、雨点小,外婆那么疼我,怎会舍得打我呢,外婆只是轻轻地打了我几下小手。

一转眼,我的童年已经进入倒计时了。童年就像风筝一样越飞越高,可风筝还有线啊!可以收回来,而童年却一去不复返了,但在我内心深处始终保留着那份美好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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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所理解的生活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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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这本书之后,我觉得这本书不仅让我更加富有想象力,还让我领悟到做人就要勇往直前。

这本书讲述了哈利波特与伏地魔之间的斗争,里面讲述了哈利波特的思想被伏地魔控制了,但他用自己的正义感把伏地魔从思想中驱逐出去。哈利波特的思想在与伏地魔作斗争。哈利波特的正义感让我敬佩。我敬佩他的高尚品格,敬佩他的勇敢精神。我觉得这就是这本书的灵魂所在。

我喜欢哈利波特,因为他始终都有一颗纯正,正义的心,假如你看了这本书,你就会拥有力量,你会有了一个榜样,他就是哈利波特,如果你始终忠于哈利直到最后的最后。你将和他拥有一样的品格,因为你始终忠于哈利直到最后的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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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所理解的生活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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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觉得这本书好无聊,但是深入进去,感慨甚多。

《时间简史》这本书读的人可能不多,但我相信只要读过这本书的人就一定有这样一种感觉:窥探茫茫宇宙,人生的那些小事又何足让你筋疲力尽,何不到茫茫宇宙中畅游一番。这不就有了苏东坡的“寄浮游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古人尚且如此,我辈何为小处而大伤脑筋。

《时间简史》所阐述的大部分内容都会牵动你的每一根神经,让你为之动容,为之感叹。茫茫宇宙在她诞生之日起就注定有那么多的故事,让你有读不完的精彩,读不完的快乐,更有读不完的追求。回首往日,生活让我辈容颜尽失,俨然失去了生活的无穷空间,在被填充满满的生活中,我还能找到什么呢?对,也许那是对的,当一个空间束缚你时,你需要做的不是逃离这个空间,而是在另一个高度去享受它。达到这个高度需要不是一本书的阅读,而是对一本书的感悟。

《时间简史》一本科学界的划时代著作,为何被冠以人生的礼赞。不有一位名人说的好吗:有一百个人读《红楼梦》,会有一百零一个观点去洞悉这部伟作。一部科学著作除去它身上的科学价值外,还有它那不可或缺的文学光环。科学留给理性的人,而文学留给的是感性的人。而具有的是理性的头脑感性的思维,因而我读《时间简史》就会有不同的思维火花碰撞出来,让我不禁一阵舒心,快感之意不言而语。

忽然间我发现平日里的那些琐事早已把我的生活搞的乱七八糟,让我浑浑噩噩,但终不知为何忙碌,为何心惊胆战。如今换个高度,你会有不同的感受,生活依然忙碌,但你却不会心碎,因为一切已变得那么淡定,那么从容;生活依旧残酷,压得喘不过气来,但你不会放弃,因为你早把一切尽收眼底。原因在于你站得高度不同,把生活的高度比作宇宙空间的长度,这种比喻不禁让人有些难以理解,但细究起来,还是颇有意味的。广度决定高度,高度决定人生的宽度,宽度就是人的施展程度了。由此可以看出眼界之广可以反应出你的思维的广度。放弃思想包袱,做一个轻松的有心人,不要累坏了,才知道你在做无用功。

《时间简史》一部科学著作折射出不同的人生理论史,没想到此心里不易乐乎!跳出生活来观察生活,多静下来回头看看,不会累坏了,也不会没有方向。会生活的人就会驾驭生活,而不会让生活牵着鼻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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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所理解的生活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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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三类鸟的生活特征。第一个是鹰,鹰是食肉猛禽,喜欢飞翔,飞翔姿态优美。动作敏捷、灵活又凶猛。第二个是天鹅,为水生植物为食,喜欢在湖泊和沼泽地带生活。第三个是相思鸟,生活在平原至海拔20xx米的山地,常到树冠寻食,偶尔到地面寻食。

书中详细地写了雄鹰金闪子和白羽臀和睦相处团结互助故事。被摔死的鹰和弱智“鸡”是作者用鸡蛋换了鹰蛋产生的两篇故事。天命中描述了鹰妈妈用一个孩子去引诱毒蛇出洞,抓蛇救另一个孩子的故事。一对白天鹅中写了雌雄天鹅生死不离的故事。

这本书中的故事告诉我鸟类动物也同人类一样有感情、有私心、团结。金闪子和白羽臀本因该不能生存在一个地方,但是,当金闪子遇到毒蛇攻击快致命时,白羽臀出手相助,从此他们成了好朋友。在学校里我们也因该互帮互助互学,不因该打架。鹰妈妈为了锻炼小鹰能飞活活的将其摔死,从中看出鹰妈妈为了锻炼小鹰能飞的本领,让小鹰早日掌握飞的技能,不惜牺牲他们的性命。这里我想到爸爸妈妈平时教育我、教我学习,就是让我长本事,长大以后让我做一个有文化、有知识的人。天命中写到了用小鹰做诱饵引蛇出洞时,一个是自己亲生的,一个是领养的,作为鹰妈妈,很难去选择谁去做诱饵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鹰妈妈闭上眼睛,随手摸了一只。说明鹰妈妈非常爱自己的孩子,做毒蛇的诱饵非常危险。由此想到妈妈带我去游泳,我说:“带一个浮带就行了。”妈妈不放心,怕我沉水了,就给我套了一个救生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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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所理解的生活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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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最终看完了英国作家狄更斯的著作《远大前程》。

小说中的主人公皮普像坐在我旁边,围在火炉前,亲切地给我讲述了他跌宕起伏的一生。皮普是个孤儿,由她姐姐和忠诚憨厚的好姐夫--乔一齐带大。

自从去一次阔妇人家后,他的心态和命运都悄然发生了变化,然而意外的好运也让他梦想成真,在英国伦敦成为了一个风度翩翩的绅士。之后才发此刻幕后安排好这一切的尽然是皮普小时候救过的一个犯人,这个犯人之后被流放到国外,是他发财以后将钱寄回英国给皮普使用。

深爱皮普的他竟然偷偷跑回英国,然而危险也伴随而来。皮普明白他的恩人身份后就明白自我的美梦最终破灭了,已经是经过良好教育的他是不会理解一个犯人的财产的。随着86.皮普帮忙犯人逃离英国的计划失败,恩人被判死刑。而皮普也从云霄一下子落回了地上,此时的他已经是一无所有还负债累累。

从穷小子到成为上流社会的绅士,再到失去一切变回穷光蛋。身边的人的态度大多都是唯利是图,变得十分快,唯有老实的乔始对他的爱从来没有变。相信作者最要赞美的就是这种人性里真爱的光辉,与之相对就是对那些世俗之人的唾弃。

懂得感恩。就是这本小说留给我的财富,每个年轻人应当都能从这本书里学到很多东西。在为财富、社会地位奋斗,如果运气好,取得了一些成就。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那些远在千里之外的亲人们,要懂得对他们感恩。也许,再失去一切回到远点的时候,能够给自我帮忙和关怀的,也就只剩下他们了。

老天对每个人都挺公平的,皮普最终的日子依靠勤恳的工作,还是过得不错的。我在读到小说结尾部分的时候,还一再担心他会和《红与黑》里的主人公于连得到一个悲惨的结局,当明白最终是一个一个幸福圆满的的结局。我合上书,感叹人生的奇妙。

最终,还是要感激作者狄更斯给我们献上如此精彩而有启迪的精神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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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所理解的生活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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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戒》出现于伤痕文学和反思文学潮涌之际,却没有政治话语的痕迹,没有浓烈的悲剧意识,没有一波三折的故事情节,但是却为文学带来一股清新之风,作者汪曾祺用清新淡雅自然的文笔讲述了山野之间的所见所闻。

这篇小说如果从语言上来说,是文学上的一大创新与挑战,作者在这篇小说中,不管是叙述事件还是描绘事物,是写对话还是描写人物,都显示出灵动清逸的风致。我第一次读这篇文章时,就感觉语言上很清新自然,使人在心灵上就感到莫名的愉悦之情,例如,小说中,在描写小和尚明海对英子最初动情心里产生爱慕之情的情景的描写中写道“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一串脚印,明海看到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都搞乱了”这里,这座虽然没有用太多的笔墨来揭示明海的心理活动,但是,这种直接的叙述与明海的视觉的描写相结合出来的效果更佳形象地展示出了主人公明海的内心的一种情感的变化,不得不给人留下深刻的影响。除此之外,小说中,小和尚明海与英子之间简短的对话,给人以干净简单自然之感,作者采用这种一问一答式的对话,为文章增添了清逸之风。

读完《受戒》这篇文化在那个,我觉得,在这篇小说中的和尚们与我想象中的和尚有很大的出入,在我的脑海里,和尚基本上都是吃斋念佛的,而且是没有媳妇的,可是,在这篇文章中的和尚却并不是这样,他们不经常念佛,而且还经常打牌,经常吃肉,在他们看来,吃肉是不足为奇的事情,更让人不能理解的是,他们竟然有老婆!二师父仁海不仅有老婆,而且,他老婆每年的夏秋之间还会来庵里住几个月,种.种的一切使我大吃一惊。我由此深深感觉到,在那个时代,似乎“当和尚”是在拿一种“文凭”的!

在这篇小说中,真的没有过多的情节,如果真的有的话,就是明海与英子由两小无猜到春情萌生再到相互表白的一个过程,作者在《受戒》这篇小说中更多的是描写和尚们的一下生活之事,风俗民情,例如,写和尚们的风俗人情,写庵里的一些事情,以及英子她们家的事情,除此之外,还有明海帮助英子她们家劳作时的场景以及大家一起聊天闲谈时的场面,充分展示出了那个时代人与人之间的纯情互助与人性的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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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所理解的生活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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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读完了文豪金波的作品《乌丢丢的奇遇》,它使我沉浸在自己的想象之中,因为它让我知道了人间的真善美。

“有爱滋养的生命,才是鲜活、美丽和不朽的生命”是金波在《乌丢丢的奇遇》中的一句名言,刚读到这句名言时,我还有些似懂非懂,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一下子豁然开朗,这句话解答了两个问题:1人生的意义是什么?2人生的财富是什么?这句话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当然不只这句话吸引了我,整本书同样吸引了我,它的主要写了:主人公乌丢丢从木偶变成了有血、有肉的人,并在珍儿和吟老的感召下成了一个有思想有感情的真正的人,之后,乌丢丢一意孤行,不辞而别,这让对他呵护有加的珍儿和吟老是一个很大的打击,到是,他又回来了,却听到学校着火的事,他一路飞奔去学校,冲进火场救珍儿,不幸的是他被烧的只剩一条腿。后来,被烧剩的腿融进了珍儿的腿里,珍儿的腿好了,可乌丢丢却从此化为乌有了。

乌丢丢是这么勇敢,不顾自己会怎样,就冲进火场救人,我连他的万分之一都不如,有一次,我和妈妈在南浔逛街,刚走到索菲特牛排店门前,一幕让人心酸的画面浮现在我的眼前:一位老太太要从平地跨上一节阶梯,将手里的垃圾扔进垃圾桶,可脚被阶梯绊了一下,眨眼间摔在了地上,发出了疼痛的叫喊声,我的心像是被刀子插了一下,我刚要跨上前去扶那位老太太,转念又想:新闻上经常爆料有一些老人假装摔倒,让一些好心人扶他们起来,却被他们诬赖,怎么帮呢,失去帮她呢还是不去呢,这两个念头在我脑海里争斗。我一狠心,算了,如果那个老太太讹我们的钱也就算了,要是爆料到电视上,我和我亲人的脸往哪搁呀,我一转头,头也不回地走了。说到这,我真是无地自容啊!

我非常喜欢 读《乌丢丢的奇遇》这本书,它使我明白了:“有爱滋养的生命,才是鲜活、美丽和不朽的生命”,让我们像乌丢丢一样用爱来回报他人吧,世界将因此变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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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所理解的生活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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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完《无声告白》这本书的时候,并没有什么确切的感受。只是觉得,对于人物的人格和内心的表述,作者把握得十分准确。

然后就没有什么想说的了。

隔了一些日子回想起来才觉得,其实这个故事深深触动了我。

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一个最普通的女性的命运。故事的悲剧性在于,有些人一直试图与命运抗争,可是却一次又一次被命运拉回来,以爱的名义,以婚姻,家庭,责任的名义。真的,就像碰触毒品一样,对有些女性来说,婚姻和家庭这种东西一旦碰触,就无法回头。

我总是说女人生孩子之前一定要慎重。因为孩子就像一根线,一旦出生就种植在了你的脑海里,无论走到哪里都会牵绊住你。当然,这种牵绊有可能是极其幸福的,比如我认识的两个女性,生了孩子之后就全身心地扑在孩子身上,每天生活中的重心就是孩子,并表现出了极大的满足感和幸福感,也以此为人生中莫大的成就,那么她们的人生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悲剧。

而《无声告白》中的女主角玛丽琳,她一生都想摆脱母亲的期待,不屑于像母亲那样把做一个完美的家庭主妇当成理想。她想要成为一名医生,一名真正的职业女性。但当她在大三那年的课堂上与作为教师的华裔男子相遇之后,就像所有坠入爱河的女性一样开始了恋爱,并怀了孕结了婚。然后她就不可避免地堕入了一连串的家庭琐碎生活中。煮饭,带孩子,照顾老公,被迫中止她的学业和梦想。

对于我的朋友那样的女性来说,这可能真的是完美生活的温馨开启。但是对于玛丽琳这种有野心有抱负又具有天赋的女性来说,她很难在庸常的婚姻生活中找到自己的价值,也被心中的理想折磨得寝食难安。终于有一天,她试图逃离,她放下两个孩子和老公,独自跑到外面去租了公寓,并报名了社区大学想继续完成她的学业。然而,她又失败了,就在考试的前夕,她发现自己又怀孕了。

玛丽琳一次又一次地被命运拉回属于她的人生轨迹。而在玛丽琳看来,自己是被命运一次又一次推出了自己原本设计好的人生。而对此一切,玛丽琳的丈夫似乎一无所知,他只是安于家庭生活,爱着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做着他那一份教书匠的工作。因为是华裔,丈夫詹姆斯一生都在试图融入美国社会,成为最普通的一个美国公民。而恰恰相反的是,玛丽琳并不甘于平庸,她想与众不同。两个人从内心深处对生活就有着截然不同的期待,命运却让这两个人相爱并生活在了一起。

重新回归家庭的玛丽琳,内心并没有真正妥协。她开始拒绝做饭,又把自己全部的野心和梦想寄托在了女儿莉迪亚身上。她把莉迪亚当作了另一个自己,要求她热爱理科,并热切期盼她有一天能成为一名真正的医生。莉迪亚为了博得母亲的欢心,也害怕母亲再次离家出走,全然失去自我地配合着母亲,直至有一天承受不住这样的压力而投河自尽。

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每个人都仿佛身处一个皆然不同的世界。每个人都有说不出来的痛苦,每个人都无处宣泄。长子内斯用拼命读书考上大学来摆脱这个令人窒息的家庭,小女儿汉娜一直是被忽略的那一个,她在家中就像一个隐形人,而她最大的愿望只是有人能注意到她。丈夫詹姆斯终于在女儿自杀后爆发,与自己的助教婚外情。每个人看起来都极其无辜,詹姆斯无法理解妻子,更加不知道妻子内心真正想要的生活和真正的渴望。莉迪亚更是无辜,她只是为了讨好母亲,却被母亲的巨大人格所吞噬,内斯是她最后一根稻草,但内斯要去读大学开始自己的人生,莉迪亚绝望无助,最终选择了了断自己。

而玛丽琳,一切都只源于玛丽琳的梦想和生活无法完美统一。玛丽琳的痛苦也是无比真实的,她爱着自己的丈夫和子女,但却又过着不是她真正想要过的生活,这种分裂的痛苦简直可以把人逼疯。

莉迪亚的死换来了所有人的沉默和思索。最终,生活仍然要继续。玛丽琳无法成为医生,詹姆斯从狂乱中恢复了理智重新回归家庭。小女儿汉娜终于得到了父母的关注和拥抱,内斯如愿去哈佛读大学。一切似乎都恢复了平静,而莉迪亚死了。

莉迪亚本来可以不死的。但是她就这样死了。

一家人从来没有把事情拿出来述说或者沟通过。每个人都因为爱着对方,而压抑着自己。没有人告白,没有人反抗,甚至是玛丽琳自己,被梦想折磨得甚至想要放弃家庭,也没有试图跟詹姆斯透露心迹。

也许每个人内心里都觉得,有些事情是没有办法解决的,只有妥协于命运或者打破平静。没有中间地带,没有两全其美,鱼与熊掌无法兼得。

那么多的误解都在寂静无声中被莉迪亚的死亡消融。最终完成了一个真正的妥协。

莉迪亚的死亡,彻底打破了玛丽琳的梦。她放弃幻想,重新拥抱现实,接受了命运的馈赠。

故事的结尾,一切柔软地展开,终于像极了一个温馨的家庭生活的场景。而这一切,却是用大女儿的死亡换回来的。然而,还是不能不让人觉得,一个女人无法自控的人生,是那么悲情。

《无声告白》的故事设定在五六十年代的美国,其中有很多是属于时代的局限性。但是想想在我们这个时代的中国,仍然有多少玛丽琳一样的女人。女性的命运并没有因为时代的进步而有着逆袭的反转。除了少部分敢于挑战传统的人,大多数女性仍然过着家庭主妇的生活,却憧憬着另一种人生。人的一生太过于短暂,女人的角色总是很难两全。既想享受爱情,又想拥抱梦想,既想做一个称职的母亲,又想实现自己的自我价值。女人分身乏术,没有三头六臂,只能拼命在其中寻找平衡。而我又见过多少女性做了母亲之后就放弃了自己钟爱的事业,只因为天生的母性让她们没有办法放弃与孩子相伴的时光,于是忍痛割舍了对梦想的追逐。也有多少女性不屈不挠地去追求梦想和事业,最终换来了孩子的怨怼和不健康的家庭关系。

有的时候,就像玛丽琳不肯说出来一样,说出来其实也未必有完美的解决办法。只能在内心和漫长的岁月中彼此对峙,做一个拉锯战,一个战胜了另一个。

我想起了为了舞蹈事业放弃结婚生子的杨丽萍。她是玛丽琳的另一面。而要知道,在这个世界上生活,有几个人可以有如此强大的信念和毅力,放弃平常人拥有的生活。而我觉得,不管是选择为了梦想冲破传统的束缚,还是为了保全家庭而放弃自我,总有人会做出牺牲,总有人会感觉到受伤。这个世界没有两全其美,没有完美生活和完美的设定。

不管是杨丽萍还是玛丽琳,她们的内心都会有自己的遗憾和挂念。但是惟愿做到这一生走到最后的时候,我们都做了自己想做的事,成为了自己想要成为的人。

书的封面上说:“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别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

我想这句话大概是可以对死去的莉迪亚说的。然而,她的母亲玛丽琳虽然一直与他人的期待抗争,但也并不算是找到了自己。她只是学会了顺从命运。

我愿意对玛丽琳再说一句。我会告诉她:我们终此一生只是要学会做出选择,前进或是妥协,并承担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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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所理解的生活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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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剑》主要讲的是一个为夫复仇的故事,十六岁的优柔寡断的少年眉间尺在得知自己父亲为国王铸剑却被国王残忍杀死的真相时,毅然绝然走上了为夫报仇的道路。期间得到神秘的黑衣人宴之敖者的帮助,终于成功报仇。

“令人感到恐怖的不是哭,而是笑”,这是我看完《铸剑》后的第一感受。文中明显的黑衣人的笑有三个场景,但每次都让人感到死亡的气息。首先就是在眉间尺被一个干瘪脸少年刁难时神秘黑衣人的出场“前面的人圈子动摇了,挤进一个黑色的人来,黑须黑眼睛,瘦得如铁。他并不言语,只向眉间尺冷冷一笑,一面举手轻轻地一拨干瘪脸少年的下巴,并且看定了他的脸。”就是这冷冷一笑,让人觉得不寒而栗,难怪那干瘪脸少年只是在看了他一下,赶紧松开了眉间尺的衣领,溜走了。黑衣人第二次发笑就是在眉间尺自刎后把剑交给黑衣的人时候“‘呵呵!’他一手接剑,一手捏着头发,提起眉间尺的头来,对着那热的死掉的嘴唇,接吻两次,并且冷冷的尖利的笑。”这个场景想着想着就觉得恐怖,你可以想象在一个漆黑的夜晚里,一个人拿着一个死人头接吻,身边还有一条无头尸,然后发出冷冷的尖利的笑,这是一个多么惊悚诡异的血腥画面。最后一次笑就是在复仇完毕后黑衣人和眉间尺“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这里,眉间尺的深仇大恨已报,黑衣人也释然了,可他笑的背后是经过多大的战争啊,我无法想象三颗头颅在一个烧开了水的金鼎里你咬我我咬你是一个多么惨烈的画面,我也无法想象到底需要多大的勇气人们才会愿意拿出自己的命弃绝尘世一切的羁绊来替别人报仇。每一次笑的背后都有一股寒意,就预示着有人的生命被威胁着,就预示着下一个悲剧正在发生。

看这部小说的时候,觉得鲁迅的整个文笔都很悲壮,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想改编《干将莫邪》这个故事,而且还写得这么淋漓尽致的癫狂,特别是看到那一幕狼吃人的景象“笑声即刻散布在杉树林中,深处随着有一群磷火似得眼光闪动,倏忽临近,听到咻咻的饿狼的喘息。第一口撕尽了眉间尺的青衣,第二口便身体全都不见了,血痕也顷刻舔尽,只微微听得骨头咀嚼的声音。”“最先头的一匹大狼就像黑衣人扑了过来。他用青剑一挥,狼头便坠在地面的青苔上。别的狼们第一口撕尽了它的皮,第二口便身体全都不见了,血痕也顷刻舔尽,只微微听得骨头咀嚼的声音。”狼不管在吃人还是在吃自己的同类,都是这么冷血无情的,连动作都分毫不差。还有那“一头独舞,二头争斗,三头相搏”的高潮场景,看着也触目惊心,再加上全文的色调都是冷冷的青和黑,青剑、黑夜、眉间尺“头发蓬松,正如青烟一阵”、黑衣人“黑须黑眼睛”……这些都塑造了一个沉郁悲痛、庄重冷、透着死亡与悲哀的氛围,而且还透露着一种复仇者“与汝偕亡”的情绪和决心。

看这个故事的时候有几个似懂非懂的地方,首先,为什么忽然会冒出一个黑衣人替眉间尺报仇呢,明明就是陌生人,还说了一堆迷糊人的话,什么“我一向认识你”“我一向认识你的父亲,也如一向认识你一样”“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话听起来都疯疯癫癫的,却又好像心灵独白一样“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 “你还不知道么,我怎么地善于报仇”“我的灵魂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看着这些话我都猜测这娃是不是受了什么重大心灵创伤,然后患上了什么爱报仇的病一发不可收拾;其次感到不解的就是那四首悲天跄地的歌谣,呜呜呼呼兮兮的,晦涩难懂,我想这可能是为全文增加一些更悲壮的基调吧,又或者是为了增加一些神话的奇幻色彩吧,抓头想了一阵子,我安慰自己,一个疯子和一颗头颅唱的歌我们这些普通人不懂也很正常的;最后感到奇怪的是对大王的“模糊化”处理,“三头合葬”是《搜神记》、《列异传》中固有的情节,本不足怪;可小说浓墨重彩的渲染,却又使人不敢相信仅仅出于对原作的忠实。惜墨如鲁迅者,肯在无足轻重之处下这样的功夫么?更重要的是,铺张扬厉得甚至连头、须发、后枕骨、鼻准骨都写到了,王的面目反而愈加模糊起来。这与鲁迅善用极经济的笔墨勾勒魂魄的艺术功力不符,更与小说刻画人物的原则相悖。合理的解释肤浅的我至今也没弄明白。

我想《铸剑》绝对是我看得最恐惧最难受的一个复仇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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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所理解的生活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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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余华的《活着》令人揪心难忍;《许三观卖血记》使人在精神上坚韧向上;而《兄弟》则是幽默和惨烈交相辉映。而这些在我的脑海里都是一片空白,我拾起余华的第一本书,是关于童年记忆的《在细雨中呼喊》。

每个人都有关于童年、关于往事的回忆,而这些回忆也许因为年龄的原因留下的大多是童年的欢欣与纯真。但是余华书中的“我”,却承受着孩童本不应该面对的太多太多的心酸和无可奈何。书中的“我”,仿佛如一个旁观者,与世无争,冷静而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地讲述着一个个事不关己的事,在自己的成长历程中尽管忍受着身旁各种看起来怪异的人的辱骂、殴打、欺诈与恐吓,但自己始终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寻觅友情,成为自己疲惫内心停歇的港湾,苏宇、鲁鲁、郑亮、国庆都是“我”身边的一个个过客。

书中的“我”身处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家庭,父亲孙广才是个自鸣得意的无赖,处处彰显出自己盛气凌人的架势,每一句扯破嗓子的咒骂,每一个夸张的动作,与其说是强硬的表现,倒不如说展现了其悲哀、虚伪的人生;哥哥孙光平开始的人生是光彩的,但最终也难以偏离平庸的轨道;而作为主人公的“我”,更多地则以孤寂的眼光观察着周遭一切,更多地选择了沉默;弟弟孙光明小小年纪张牙舞爪,却是第一个走向死亡;而母亲则是软弱了一辈子,只有在弥留之际表达了她对世界的失望和愤懑。而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便是祖父孙有元,在他身上似乎带有些许传奇的色彩,年轻时放荡不羁、敢作敢为并且奋发有为;后来年老时被家庭生活消磨了锐气但仍然充满智慧;与晚辈们斗智斗勇,即使被不孝的儿子折磨,被年少无知的孙子忽视,他也依旧没有丧失去挑战命运的勇气,哪怕是在即将走完自己人生的前一夜,也同样如此。

书中人物众多,线索也错综复杂,故事的叙述发展没有固定的模式,余华采用了多种叙述手法,直叙、倒叙、插叙的相互穿插让故事可以一个接一个,如漫天纷繁的花朵,洋洋洒洒。犹如一条宽大的马路上支生出无数分岔开口,每一条路都看不见尽头却都有属于各自独特韵味的风景,或令人流连忘返,或令人厌恶,或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但我们也不难发现,无论其中的人物活着的时候是多么有趣亦或是痛苦缠身,在时间的长河里无论他们选择何条道路,但走到终点每个人却出乎意料地发现,结果都只有一个。这里边有太多人具有共同的特点,从哥哥、到弟弟、到孙有才再到各种小人物,反映出现实中人性的丑恶。自然地,他们最终都只能极其苦恼地接受死亡,他们夹带着不同的幻想,或平平淡淡,或轰轰烈烈,最终都奔赴向那盛大的死亡宴会,只是消逝的方式有千万种不相同。其中弟弟被水淹死的场景,余华的描写令我震撼:我的弟弟不小心走出了时间。他一旦脱离时间便固定下来,我们则在时间的推移下继续前行。孙光明将会看着时间带走了他周围的人和周围的景色……

最后我想说,即使人们在人生旅途中会遇到种.种磨难,但我们要不断从经历中感悟出:路,还是要走下去的。就像书中“我”的祖父孙有元,一个看似窝囊了一辈子的人,却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挺直腰杆站着,让所有人都觉得他从未被打倒,依旧是一个勇敢面对生活的人。所以人生旅途中有太多自己无法控制的,主人公“我”就经历太多磨难,但“我”仍然能找到属于自己心灵空间的一方净土,我们无法把握一切,能把握的却是自己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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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所理解的生活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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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读了许多书,有《我和我的曾外公》、《出卖笑的孩子》、《绿鲸酒馆》……我印象最深的也最喜欢的是《雪域豹影》,它的作者是著名的沈石溪,他写了很多动物小说,比如《老象复仇记》、《狼王梦》、《红豺》、《第七条猎狗》、《最后一头战象》……他的动物小说有的感人,有的让人毛骨悚然,非常生动,我想他一定也是个性格丰富的人。《雪域豹影》就是一本非常感人的动物小说,充分表现了父子之间的浓厚感情,也体现了父爱的伟大,父爱如山!

这本书讲述了一头雌豹想找一头雄豹当丈夫,她遇到了无数只外表英俊,内心却恶毒的雄豹,还有一只企图咬死她的孩子!当这头失败了无数次的雌豹绝望时,偶然遇见了一只外表有点丑陋内心却十分可靠的雄豹,他无私的照料她的孩子,当危险来临时,宁可牺牲自己也要保护小豹,最后如愿以偿的,他们就高高兴兴地成亲了。

看了这个故事,我觉得不能以貌取人,有时视觉会欺骗自己,外边很多骗子刚开始都是很和蔼的,可是他们最后都会狠毒地把我们卖掉!以前我不喜欢短头发的女生,觉得她们不够漂亮,可是接触了之后,发现她们性格都很好,心肠也很善良。上次我看的歌剧巴黎圣母院里,正是丑陋的卡西莫多救出了艾丝美拉达。一个人的外表并不能代表她的内心,心灵的美好是不取决于外貌的,我们不能改变外表,但是可以改变我们的心灵,做一个心地善良美好高尚的人! 另外,这本书的作者是个热爱动物的人,从小就喜欢研究动物,张老师曾经说过,爱观察、爱动脑、爱动手的孩子才会有成就,我觉得沈石溪就是我的好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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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所理解的生活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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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蓝鲸的眼睛》,令我感触颇深。

这本书是由著名儿童文学家冰波写的。其中有5个有趣又奇妙的故事,“有蓝鲸的眼睛”、“红蜻蜓”、“孤独的小螃蟹”、“花背小乌龟”和“神仙村和仙女村”这5个故事。其中我最喜欢“蓝鲸的眼睛”和“红蜻蜓”这两个故事。这两个故事都有一个相同点,就是都是在主人公经历了各种艰辛、各种困难后,迎来了美满的结局。现在就由我来介绍一下其中一个故事“蓝鲸的眼睛”吧!

“蓝鲸的眼睛”主要讲了一个年轻人在村民看来像神一样存在的蓝鲸的眼睛从蓝鲸眼里用矛钩扎了出来,可是年轻人并没有得到它。眼睛顺水漂到了一个女孩的手里,眼睛神奇的力量使女孩复明了,但蓝鲸却发怒了。

这给渔村带来了重大的灾难——以捕鱼为生的人们因为有蓝鲸的阻碍根本不能出海。而女孩也天天在等,等蓝鲸来要回它的眼睛。最终蓝鲸找到了它的眼睛,因为那双眼睛够纯洁,所以蓝鲸升了天,成了神。但最后蓝鲸还是将眼睛留给了女孩。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如果是别人的东西就要还给他人,不能占为己有,更不能乱送给别人。我知道了自己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助他人。我还知道了要尊重动物,动物自身也有尊严,它们自己也有选择自己生命的`权利,我们不能去干涉。

这本书真好看!我以后还要多看一些这种对我们自身有很大益处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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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所理解的生活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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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棵樱桃树,一只鹅,一个外公,一个孩子,写出了一个动人的故事,这里充满了爱……

托尼诺是一个普通的小男孩,他天真爱玩。他非常喜欢外公外婆,外婆去世后,他把阿凤那只鹅看做外婆的化身。托尼诺到外公家住了几个月,他在那儿吃到了可口美味的“查巴欧”,和外公一起爬“菲丽丝”,听“菲丽丝”在呼吸,还有一次外公带他去河里捉鱼,被人家误以为是淹到水里了,人家喊了救援人员,救援人员对他们喊:“我们来帮忙了!”外公还以为是帮他捉鱼,就说:“不用了!谢谢!”他边说,边把鱼举到头顶上,旁边人看到都笑了。不久外公去世了,他把樱桃树当做外公的化身,还常常会想起和外公在一起的美好时光。最后,政府要把樱桃树给砍掉,因为政府要修路,这时,托尼诺奋不顾身,爬到了樱桃树的最顶端,等了差不多一天,非常的饥饿,他要捍卫这棵樱桃树,因为他觉得樱桃树是外公的化身,它有一种象征,也因为他非常喜欢“菲丽丝”。市长来了,只好安慰他,让大家全都走了,托尼诺才下来,他成了保护樱桃树的小英雄。

爱,其实很简单。没有人能陪判你一生,有些人,有些事却值得我们一生去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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